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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型二成本控制(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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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精讲课件专题系列第二讲主讲人:魏国安案例题型二成本控制——拿分题(15分左右)(1A420130+1A420140+1A420150+1A420160+1A420170)考点一:建筑安装费用项目的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建标[2013]44号)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1- 2014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精讲课件专题系列第二讲主讲人:魏国安考点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计价模式下单位工程费计算思路其中,规费很麻烦: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应以定额人工费为计算基础,根据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率计算。工程排污费等其他应列而未列入的规费应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等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按实计取列入。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企业管理费=(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费率-2- 2014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精讲课件专题系列第二讲主讲人:魏国安利润=(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率2012年一建案例四第1、2问某酒店工程,建筑面积28700m2,地下一层,地上十五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单位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共有甲、乙、丙等8家单位参加了工程投标。经过公开开标、评标,最终确定甲施工单位中标。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部分条款约定如下:(1)本工程合同工期549天;(2)本工程采取综合单价计价模式;(3)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措施费包干使用;(4)因建设单位责任引起的工程实体设计变更发生的费用予以调整;(5)工程预付款比例为10%。工程投标及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一:在投标过程中,乙施工单位在自行投标总价基础上下浮5%进行报价。评标小组经认真核算,认为乙施工单位报价中的部分费用不符合《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条款的规定,给予废标处理。-3- 2014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精讲课件专题系列第二讲主讲人:魏国安事件二:甲施工单位投标报价书情况是:土石方工程量650m3,定额单价人工费为8.40元/m3、材料费为12.00元/m3、机械费1.60元/m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价为8200万元,措施项目清单合价为360万元,暂列金额50万元,其他项目清单合价为120万元,总包服务费为30万元,企业管理费为15%,利润为5%,规费为225.68万元,税金为3.41%问题:1.事件一中,指出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项目分别是什么2.事件二中,甲施工单位所报的土石方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是多少元/m3?中标造价是多少万元?工程预付款金额是多少万元?(均需列式计算,答案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参考答案:1.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的项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3.1.5款规定: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3.1.6款规定: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土石方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8.40+12.00+1.60=22元/m3管理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费率=22×15%=3.3元/m3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率=(22+3.3)×5%=1.265元/m3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22+3.3+1.265=26.57元/m3中标造价:(8200+360+120+225.68)×(1+3.41%)=9209.36万元工程预付款金额:(9209.36-50)×10%=915.94万元(一定要注意扣除暂列金额)★工程经济教材(P284-286)学习【例1Z103086】(一定认真学习一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1.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3.1.2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你。3.1.3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3.1.4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3.4.1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3.4.2由于下列因素出现,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包人承担: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2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3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应按本规范第9.2.2条、第9.8.3条的规定执行。4.1.1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4.1.2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4.1.4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以单位(项)工程为单位编制,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组成。4.1.5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依据:1本规范和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5拟定的招标文件;6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其他相关资料。-4- 2014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精讲课件专题系列第二讲主讲人:魏国安5.1.1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5.1.2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和复核。5.1.3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不得再就同一工程接受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报价。5.1.4招标控制价应按照本规范第5.2.1条的规定编制,不应上调或下浮。5.1.5当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限额设计)5.1.6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招标控制价(同时包括详细的组成及计算),同时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行业管理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5.2.5其他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计价: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3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4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确定综合单价计算;5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5.3.8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大于±3%时,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6.1.3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6.1.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6.1.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予废标。6.2.7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可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当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一标一投)6.2.8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7.1.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8.2.1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8.2.2施工中进行工程计量,当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8.2.3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当期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将核实计量结果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核实的,承包人提交的计量报告中所列的工程量应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9.2.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9.8.2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当没有约定,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计算调整材料、工程设备费。9.8.3发生合同工程工期延误的,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合同履行期的价格调整:1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9.9暂估价9.9.1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确定价格,并应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9.9.2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单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5- 2014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精讲课件专题系列第二讲主讲人:魏国安9.9.3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按照本规范第9.3节相应条款的规定确定专业工程价款,并应以此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9.9.4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由发承包双方依法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分包人,并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招标,应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但拟定的招标文件、评标工作、评标结果应报送发包人批准。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举例:项目监理不同意施工单位增加63万元的进度款支付。因为设备在清单中是暂估价350万元,7月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调试,验收合格后才能给予计量支付价款,不应该在当月支付,应该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在竣工决算中支付才合适。1万元的组织招投标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建设单位不再另行支付。2承包人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招标,应由发包人作为招标人,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承包人中标。3应以专业工程发包中标价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9.11.l招标人应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10.1.2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10.1.3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10.1.4发包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进行核实,向承包人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10.1.5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预付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预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应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10.1.6预付款应从每一个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10.1.7承包人的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根据预付款扣回的数额相应递减,但在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一直保持有效。发包人应在预付款扣完后的14天内将预付款保函退还给承包人。10.2.2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6.1.6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如果该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该措施费。如果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计价规范10.2.2条是6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6- 2014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精讲课件专题系列第二讲主讲人:魏国安2010年一建案例四第3问某商业用房工程,建筑面积15000m2,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工期自2009年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工程承包范围为图纸所示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合同造价中含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费120万元。事件三:截止到2009年8月15日,建设单位累计预付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费共计50万元。问题:事件三中,建设单位预付的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费的金额是否合理?说明理由。参考答案:不合理。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计价规范10.2.2条是60%),至2009年2月28日至少支付60万元。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10.2.3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10.3.7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中结算价款总额计,不低于60%,不高于90%。考点三:工程成本1.完全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直接成本=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间接成本=企业管理费+规费2.制造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直接成本=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间接成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总部管理费2011年一建案例四第2问(修改)事件二: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对合同造价进行了分析,各项费用为:人工费2000万元,材料费900万元,施工机具使用费500万元,管理费500万元,利润1000万元,规费500万元,税金600万元,措施项目费600万元,暂列金额20万元。事件二中,按照“完全成本法”核算,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成本是多少万元?项目部的成本管理应包括哪些方面内容?参考答案:完全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规费=2000+900+500+500+500=4400万元项目部的成本管理应包括:施工成本预测、施工成本计划、施工成本控制、施工成本核算、施工成本分析、施工成本考核。2010年一建案例四第5问(修改)某工程竣工后,项目经理部按“制造成本法”核算了项目施工总成本,其构成如下:人工费3000万元,材料费1600万元,施工机具使用费1000万元,措施项目费440.80万元,规费11.02万元。企业管理费332.17万元(其中施工单位总部管理费为220.40万元)。按“制造成本法”列式计算上施工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项目施工总成本。参考答案:直接成本=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3000+1600+1000=5600万元间接成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总部管理费=332.17-220.40=111.77万元制造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5600+111.77=5711.77万元★考点四:合同价款的约定及调整-7- 2014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精讲课件专题系列第二讲主讲人:魏国安-8- 2014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精讲课件专题系列第二讲主讲人:魏国安-9- 2014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精讲课件专题系列第二讲主讲人:魏国安2011年一建案例四第3问某写字楼工程,建筑面积120000m3,地下二层,地上二十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合同工期780天。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招标文件参加了该工程的投标,并以34263.29万元的报价中标,双方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计价模式;当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清单工程量的5%时,合同单价予以调整,调整系数为0.95或1.05,投标报价中的钢筋混凝土、土方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分别为5800.00元/吨,32.00元/m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三: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对清单工程量进行了复核。其中:钢筋实际工程量为9600.00吨,钢筋清单工程量为10176.00吨;土方实际工程量为30240.00m3,土方清单工程量为28000.00m3,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价款调整报告。问题:3、事件三中,施工总承包单位钢筋和土方工程价款是否可以调整?为什么?列表计算调整后的价款分别是多少万元?(保留两位小数)答案提示:3.(1)本工程钢筋合同价款可以调整。因为钢筋实际工程量减少(10176.00-9600.00)/10176.00×100%=5.66%>5%,依合同约定,应予调价。调整后的价款为9600×5800×1.05=5846.40万元。(2)本工程钢筋合同价款可以调整。因为土方实际工程量增加(30240.00-28000.00)/28000.00×100%=8%>5%,依合同约定,应予调价。调整后的价款为:28000×(1+5%)×32+《30240-2800×(1+5%)》×32×0.95=30240×32×0.95=96.63万元。★考点五:成本控制方法的应用【价值工程原理(2007年一建案例五第1、2问)+挣得值法(2009年一建案例五第4、5、6问;2007年一建案例五第3问;2004年一建案例二)】实务教材(P312-317)学习【案例1A420152-1】+【案例1A420152-2】2007年一建案例五第1、2、3问某施工单位承接了某项工程的总包施工任务,该工程由A、B、C、D四项工作组成,施工场地狭小。为了进行成本控制,项目经理部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分析,其结果见下表:工作功能评分预算成本(万元)A15650B351200C301030D20720合计1003600工程进展到第25周5层结构时,公司各职能部门联合对该项目进行突击综合大检查。检查成本时发现:-10- 2014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精讲课件专题系列第二讲主讲人:魏国安C工作,实际完成预算费用960万元(BCWP),计划完成预算费用为910万元(BCWS),实际成本855万元(ACWP),计划成本801万元。问题1.计算下表中A、B、C、D四项工作的评价系数、成本系数和价值系数(将此表复制到答题卡上,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工作功能评分预算成本(万元)评价(功能)系数成本系数价值系数A15650B351200C301030D20720合计10036002.在A、B、C、D四项工作中,施工单位应首选哪项工作作为降低成本的对象?说明理由。3.计算并分析C工作的费用偏差和进度偏差情况?参考答案:1.(本小题8分)各工作评价系数、成本系数和价值系数计算见下表:工作功能评分预算成本(万元)评价(功能)系数成本系数价值系数A156500.150.180.83B3512000.350.331.06C3010300.300.291.03D207200.200.201.00合计10036001.001.002.(本小题2分)施工单位应首选A工作作为降低成本的对象(1分)。理由是:A工作价值系数低,降低成本潜力大(1分)。3.(本小题4分)C工作费用偏差=960-855=105(万元)(1分)由于C工作费用偏差为正,说明C工作费用节支。(1分)C工作进度偏差=960-910=50(万元)(1分)由于C工作进度偏差为正,说明C工作进度提前。(1分)2010年二建案例三第4问某小区内拟建一座6层普通砖泥结构住宅楼,外墙厚370mm,内墙厚240mm,抗震设防烈度7度,某施工单位于2009年5月与建设单位签订了该项工程总承包全同。合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写明:瓷砖墙面积为1000㎡,综合单位为110元/㎡。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调换了瓷砖的规格型号,经施工单位核算综合单位为150元/㎡,该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实测确认瓷砖粘贴面积为1200㎡,但建设单位尚未确认该变更单价,施工单位用净值法进行了成本分析。备注:BCWS-计划完成工作预算费用BCWP-已完工作预算费用ACWP-已完工作实际费用CV-费用偏差问题:计算墙面瓷砖粘贴分项工程的BCWS、BCWP、ACWP、CV,并分析成本状况。参考答案:计划瓷砖粘贴面积1000㎡,预算价格110元/㎡,实际价格150元/㎡,实际瓷砖粘贴面积1200㎡;-11- 2014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精讲课件专题系列第二讲主讲人:魏国安则BCWS=计划工作量×预算单价=1000㎡×110元/㎡=11万元;BCWP=已完工作量×预算单价=1200㎡×110元/㎡=13.2万元;ACWP=已完工作量×实际单价=1200㎡×150元/㎡=18万元;CV=BCWP-ACWP=13.2-18=-4.8万元费用偏差为负值,表示实际费用超预算费用。考点六:调值公式(2012年10月二建案例四第4问,2013年一建案例四第6问)2014年一建可考性不大1.某项目2008年5月1日签署合同价1000万,合同约定固定系数0.2。2009年5月1日结算时发现,钢材涨价13%,水泥涨价16%,其中钢材和水泥分别占调值部分的比例分别为25%和30%。求结算价。113116100P1000(0.225%0.830%0.845%0.8)1001001002.某项目2008年5月1日签署合同价1000万,合同约定固定系数0.2。2009年5月1日结算时发现,钢材涨价13%,水泥涨价16%,人工涨价22%,其中钢材、水泥和人工分别占调值部分的比例分别为25%、30%和35%。求结算价。113116122100P1000(0.225%0.830%0.835%0.810%0.8)100100100100★考点七:建筑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质量保修金的计算及竣工结算(2013年一建案例四第2问、2006年一建案例三第2问、案例四第4问)工程经济教材(P278-280)学习【例1Z103085-2】+【例1Z103085-3】2013年一建案例四第2、4、6问某新建图书管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某施工单位中标。双方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总造价14250万元,预付备料款2800万元,每月底按月支付施工进度款。事件二:合同约定主要材料按占造价比重55%计,预付备料款在起扣点之后的五次月度支付中扣回。事件四:某分项工程由于设计变更导致该分项工程量变化幅度达20%,合同专用条款未对变更价款进行约定。施工单位按变更进行了施工,在施工结束后的下一个月上报支付申请的同时,还上报了该设计变更的价款申请,监理工程师不批准变更价款。事件六:合同中约定,根据人工费和四项主要材料和价格指数对总造价按调值公式法进行调整。各调值因素的比重、基准和现行价格指数如下表:可调项目人工费材料一材料二材料三材料四因素比重0.150.300.120.150.08基期价格指数0.991.010.990.960.78现行价格指数1.121.160.850.801.05问题2.事件二中,列式计算预付备料款的起扣点是多少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4.事件四中,监理工程师不批准变更价款申请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合同中未约定变更价款的情况下,变更价款应如何处理?6.事件六中,列式计算经调整后的实际计算价款应为多少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参考答案:2.预付备料款的起扣点=14250-2800/55%=9159.09万元4.事件四,监理工程师不批准变更价款是合理的。理由:承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后的14天内-12- 2014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精讲课件专题系列第二讲主讲人:魏国安提出变更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若是没有在规定的时间14天内提出,视为该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10.4.2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14天内审批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9.1.2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现场签证、索赔)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应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9.1.3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索赔)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发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的,应视为发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9.6工程量偏差9.6.1合同履行期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符合本规范第9.6.2条、第9.6.3条规定时,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9.6.2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当因本节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9.6.3当工程量出现本规范第9.6.2条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9.7计日工9.7.1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执行。9.7.2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交下列报表和有关凭证送发包人复核:l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名称、类别和数量;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5发包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9.7.3任一计日工项目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结束后的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有计日工记录汇总的现场签证报告一式三份。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后的2天内予以确认并将其中一份返还给承包人,作为计日工计价和支付的依据。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9.14现场签证9.14.1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等工作的,发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指令,并应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承包人在收到指令后,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证要求。9.14.2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指令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现场签证报告后的48小时内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现场签报告后的48小时内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9.14.5现场签证工作完成后的7天内,承包人应按照现场签证内容计算价款,报送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增加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6.事件六,调整后的实际结算价款=14250×(0.2+0.15×1.12/0.99+0.30×1.16/1.01+0.12×0.85/0.99+0.15×0.80/0.96+0.08×1.05/0.78)=14962.13万元-13- 2014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精讲课件专题系列第二讲主讲人:魏国安2006年一建案例三第2问(修改)某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与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按规定委托了监理单位。合同中约定开工日期2005年3月1日,乙方每月25日向监理单位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为次月8日。2005年5月15日,乙方就付款问题与监理单位交涉无果后,项目经理和项目商务经理一起向甲方催要4月份工程进度款。甲方说:“监理单位正在对四月份的工程量进行核对,工程进度款还要等一等”。项目经理立即停止施工,以催要工程进度款。问题2.指出乙方停止施工以催要4月份工程进度款的做法和甲方的答复各有何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参考答案:2.乙方不妥之处:未发出要求付款书面通知就停工。理由:发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28天内仍不按要求付款,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甲方不妥之处:在5月15日回答监理单位还在核对工程量。理由:已超过7天内确认计量的约定时限,应视为已确认,甲方应按约定支付乙方所报的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价合同的计量按照本项约定执行:(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3)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按月计量支付的总价合同,按照本项约定执行:(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审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3)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向承包人签发无异议部分的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14- 2014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精讲课件专题系列第二讲主讲人:魏国安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3)发包人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的工作。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7)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8)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7)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第(7)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2011年6月二建案例四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7个月。工程价款约定如下:(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2)工程预付款扣回的时间及比例:自工程款(含工程预付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后,开始从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分两个月扣回;(3)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4)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款达到合同总造价的90%停止支付,余款待工程结算完成并扣除保修金后一次性支付。每月完成的工作量如下:月份3456789实际完成工作量(万元)80160170180160130120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签字认可因钢材涨价增补价差5万元。问题:1.列式计算本工程预付款及其起扣点分别是多少万元?工程预付款从几月份开始起扣?2.7、8月份开发公司应支付工程款多少万元?截止8月末累计支付工程款多少万元?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了工程结算。工程竣工结算之前累计支付工程款是多少万元?本工程竣工结算是多少万元?本工程保修金是多少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工程竣工结算方式分别有哪几种类型?本工程竣工结算属于哪种类型?答案提示:1.工程预付款:1000×10%=100(万元);起扣点:1000×60%=600(万元);6月份开始扣回预付款。-15- 2014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精讲课件专题系列第二讲主讲人:魏国安2.7月份工程款=160-50=110万元;8月工程款=130万元;截止8月末累计支付工程款880万元(含预付款)。3.结算之前累计支付工程款:1000×90%=900万元;竣工结算价:1000+5=1005万元;保修金:1005×5%=50.25万元4.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本工程属于单项工程竣工结算。考点八:材料和施工机械设备管理(2012年一建案例四第4问;2011年一建案例二第2问)参考教材(P317-3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