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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省道永嘉福佑至沙头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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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省道永嘉福佑至沙头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建设单位:41省道永嘉瓯北至沙头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编制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时间:二〇一二年八月 1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1.1.1建设项目地点41省道永嘉福佑至沙头改建工程位于浙江省永嘉县境内,涉及岩头镇、鹤盛镇和沙头镇等乡镇。工程起点接41省道永嘉县境仙永隧道至福佑段三期改建工程终点(桩号K73+430),终点接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起点,终点桩号K96+916。路线总长约23.486km(其中K73+430~K85+280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K85+280~K96+916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1.1.2建设背景永嘉县公路网由于长期形成的以省道和两条国道组成的倒“T”型的主干线骨架以及低等级公路由楠溪江沿岸横向扩展的格局,缺乏东西向快速扩展的通道,城镇交通枢纽优势不明显,重点城镇之间联系不密切;受地形限制,现状道路系统基本依靠41省道呈枝状布局,不能形成环网,道路迂回率大;并且县乡公路断头路多、质量差、标准低,严重制约了永嘉城市化的进程。41省道连接仙居县和永嘉县,是温州、台州市省道干线公路网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永嘉县的主要干线公路之一。41省道福佑至沙头段公路的改建,符合浙江省现代交通“三大建设”和打造“五型公路”的要求,也符合浙江省公路交通建设规划和温州市、永嘉县公路建设规划,对改善41省道整体通行能力,完善永嘉县公路网总体布局和发展永嘉县旅游事业,带动沿线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1.2工程概况1.2.1建设内容工程由路基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施工临时设施、中转料场、改移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具体详见表1.2-1。工程在K73+430~K74+600、K75+600~K76+200、K76+700~K79+800、K90+600~K91+800等路段利用老路改建,其余为新建道路。工程利用老路改建长度约6.07km,新建长度约17.416km。老路均为沥青砼路面,路面较完整。 工程项目组成一览表表1.2-1序号工程部位项目组成数量备注1主体工程路基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及防护工程等路基总长16.13km,平面交叉19处2隧道工程隧道工程隧道5223.5m/7座左右洞平均长度3桥梁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大桥2130m/6座,涵洞71道4改移工程改渠改渠0.13hm2/290m/1处改路改路0.07hm2/80m/1处5辅助工程施工临时设施施工临时场地施工临时场地2.50hm2/10处临时堆土场临时堆土场5.04hm2/8处新增占地中转料场中转料场中转料场4.46hm2/4处新增占地施工便道施工便道0.27hm2/441m/3条新增占地6环保工程水污染治理桥梁沉淀池、隔油沉淀池、风险防范措施桥梁沉淀池20个、隔油沉淀池10处、集水池共计15处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洒水降尘40个月噪声污染防治隔声窗、限速标志、临时隔声围护隔声窗45户、限速标志7处、临时隔声围护10处水土流失防治路基及隧道工程防治、桥梁工程防治、中转料场防治、施工临时设施防治、改移工程防治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管理措施固体废弃物防治建筑垃圾和桥梁钻渣/弃渣中桥梁钻渣设置沉淀池固化处理,拆迁建筑材料社会化利用,其他弃渣运至岩头镇芙蓉大街片区建设工程场地填筑。注:环保工程为本次环评新增环保措施。 1.1.1建设规模和主要工程量改建工程涉及永嘉县岩头镇、鹤盛乡和沙头镇,路线大致为北~南走向,起点为41省道永嘉县境仙永隧道至福佑段三期改建工程终点(桩号K73+430),终点接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起点(桩号K96+916),路线全长23.486km。工程K73+430~K85+280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K85+280~K96+916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全线设计行车速度60km/h。路基宽度二级公路段10.0m,一级公路段23.0m(整体式)/11.25m(分离式),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设隧道7座、桥梁6座、涵洞71道,平面交叉19处。工程涉及改渠1处,改路1处,长80m。工程路段基本沿老路改建或截弯取直。主要工程量见表1.2-2,主要技术指标见表1.2-3。主要工程数量表表1.2-2序号工程项目单位工程数量1路线全长km23.4862路基2.1土石方开挖万m3139.092.2土石方填筑万m3103.952.3弃渣量万m335.142.4排水工程万m317.33路面3.1沥青混凝土路面km2282.944桥梁及涵洞4.1大桥m/座2130/64.2涵洞道715隧道m/座5223.5/76路线交叉6.1平面交叉处197占用土地hm267.828拆迁建筑物m291609投资估算亿元13 主要技术指标表1.2-3项目单位指标设计速度Km/h60停车视距m75平面线形最小平曲线半径一般值m200极限值m125缓和曲线最小长度m50不设超高的圆曲线最小半径m1500纵面线形最大纵坡%6凸形一般最小值m2000极限最小值m1400凹形一般最小值m1500极限最小值m1000竖曲线最小长度m50标准路面横坡%2最小坡长m1501.1.1预测交通量根据已审查的《41省道永嘉福佑至沙头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改建工程交通量预测结果见表2.5-1,车型比例见表2.5-2。交通量预测结果表2.5-1单位:PCU/D年份201720232031福佑~岩头段7411948711454岩头~沙头段117461541719157车辆车型比例表2.5-2单位:%路段小型货车中型货车大型货车拖挂车、集装箱小型客车大型客车拖拉机福佑~岩头段23.788.131.342.5549.727.666.81岩头~沙头段6.1013.042.752.6753.9512.638.85 1.1.1主要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1)清基工程工程沿线土地利用类型以耕地和林地为主,工程施工前,对路基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施工临时场地、改移工程和中转料场占用耕地和林地的地块进行表土剥离,其中耕地剥离厚度一般在20~40cm,局部土层深厚处可达50cm以上;林地、草地剥离厚度一般在10~15cm,局部较厚的地块可达20cm以上。剥离的表土运至方案设置的临时堆土场集中堆放,用于施工后期绿化或复耕覆土。临时堆土场仅用于临时堆置表土,后期堆土全部利用完毕,对占地范围内仅涉及临时压占,不涉及开挖表土资源的不进行表土剥离。清基工程采用机械配合人工方式,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履带式推土机清基,施工机械不能到达的地方采用人工清基方式施工。(2)老路利用部分路段沿原41省道改建,老路为沥青砼路面。在利用老路路段时,挖除老路面层后,在老路路基层上加铺水泥稳定碎石调平基层进行补强处理。挖除的老路面层作为弃渣处理。根据新路线位,采用沿老路一侧或两侧拼宽。路基拼宽采用宕渣分层填筑,新老路基采取土工格栅加筋连接,新老路面采取玻璃纤维网连接。(3)路基工程路基工程土石方挖填以机械施工为主,辅以人工作业,施工机械以中、小型为主。改建工程开挖、回填土石方量较大,路基施工时严格按照土石方平衡的调运、堆置在指定位置,并做好防护措施。路基工程施工工艺包括施工测量、试验检查、场地清理、路基挖填、路基压实、路基排水和防护。挖方路堑施工时,土方开挖自上而下进行,机械开挖配以平地机或人工分层修刮平整;石方开挖能用机械开挖的直接用机械开挖,不能用机械开挖的用爆破法,选用中小炮爆破。填方路堤施工时,土石方填筑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法施工。依据沿线地形、水文等条件设置的截水沟、边沟、排水沟等设施均从下游出口向上游开挖。(4)路面工程工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底基层水泥稳定碎石以路拌法施工,基层水泥稳定碎石以厂拌法施工,沥青混凝土面层分上下两层,均采用拌和厂集中拌和、摊铺机摊铺法施工。 (5)隧道工程隧道主要采用新奥法(NATM)进行施工,双向挖掘。采用装载机装渣,汽车无轨运输等机械作业方式进行隧道施工。(6)桥涵工程除渡头大桥外,其余桥梁上部结构均采用预应力砼组合小箱梁结构;下部构造采用柱式墩台和钻孔灌注桩。渡头大桥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组合小箱梁+预应力砼连续箱梁,下部结构墩台除连续梁桥墩采用单柱接承台、群桩钻孔灌注桩基础外;其余均为桩柱接盖梁,钻孔灌注桩基础。钻孔桩基础施工时,先打设护筒,然后钻孔、清孔,最后进行混凝土灌注,钻孔和清孔过程中泥浆钻渣由管道输送至布置在桥梁附近的泥浆池中重复利用后,再在沉淀池中固化处理。涵洞的布置以满足当地的防洪规划要求为原则,跨径较大的涵洞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对跨径较小的涵洞,采用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均采用预制安装施工。(7)绿化工程全线路堤边坡采用植草护坡,路堑边坡采用厚层基材或三维植被网护坡,中央分隔带绿化采用园林式绿化。(8)改移工程工程共涉及改路工程1处,改渠工程1处。改路工程为当地乡村道路,改移长度约80m,路基宽7m,路面宽5m,混凝土路面。路基边坡采用干砌石挡墙防护。改渠工程为当地农业灌溉水渠,改移长度约290m,断面2.0m×1.0m(宽×深),采用开挖沟槽后浆砌石衬砌的形式。1.1.1工程进度和投资工程计划于2013年6月开工建设,2016年9月建成通车,施工期40个月。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32.1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0.5%。 1.1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1.1项目建设必要性和线路合理性改建工程有利于加快城镇联网,构筑中心城区与片区城镇之间“半小时经济圈”,带动沿线乡镇的经济发展,改善了沿线镇的投资环境。工程建设符合《浙江省公路发展规划》、《温州市公路水路交通“十二五”规划》、《永嘉县公路水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永嘉县县域总体规划(2005~2020)》和《永嘉县岩头-枫林镇总体规划纲要(2009~2020)》;工程路线经过永嘉县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中的限制准入区及禁止准入区,但与限制准入区和禁止准入区的准入条件不冲突。在工程建设前需取得饮用水源主管部门和楠溪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开工建设。通过对工程线路方案从主体工程和环境影响评价角度进行多方面比较,最终得出推荐方案。1.1.2相关规划符合性工程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建设符合《浙江省公路发展规划》、《温州市公路水路交通“十二五”规划》和《永嘉县公路水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规划要求;符合《永嘉县县域总体规划(2005~2020)》、《永嘉县岩头-枫林镇总体规划纲要(2009~2020)》规划要求;符合《楠溪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的景区道路发展要求。路线经过永嘉县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中的禁止准入区—岩头镇渡头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Ⅳ2-30324A04)和楠溪江国家风景名胜区(核心区)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Ⅳ2-30324A06)和限制准入区—北雁荡山脉土壤保持和水源涵养区(Ⅳ2-40324B02)和楠溪江国家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Ⅳ2-40324B04)),工程属非污染生态类项目,符合限制准入区保护要求;工程建设不属于禁止准入区准入要求中禁止准入的项目,与禁止准入区的保护要求没有冲突。 1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1.1项目所在地环境概况1.1.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芙蓉古村监测点位的TSP、SO2和NO2日均监测值和小时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一级标准,说明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1.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工程所在区域3处常规监测点位水质现状良好,除总磷指标略有超标外,其余水质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要求。1.1.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工程沿线的一般监测点位现状声环境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或2类标准,说明该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较好。噪声监测值福佑村和九丈村各楼层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应要求;港头小学昼间和夜间各楼层除1楼夜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要求,其余昼间和夜间均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应要求,超标原因可能是现有交通噪声对其产生一定影响。位于二级公路和一级公路交叉地带的渡头村昼间连续等效声级Li=52.5dB,夜间连续等效声级Ln=47.6dB,昼夜等效声级为Ldn=54.9dB,经计算,渡头村监测点位的昼夜等效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GB3096-2008)中4a类标准。位于一级公路的九丈村昼间连续等效声级Li=56.9dB,夜间连续等效声级Ln=51.7dB,昼夜等效声级为Ldn=59.2dB,经计算,九丈村监测点位的昼夜等效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工程沿线各敏感点的昼夜噪声监测值除港头小学略有超标外,其余点位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或2类标准,说明该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1.1.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工程涉及鲤溪乡、沙头镇和岩头镇3个乡镇,工程沿线多为山地、河谷,区域生态环境良好,工程沿线主要以农田耕地为主,其次为针叶林、河边滩林和经济林,另有少量灌草地等。其中农田耕地以水稻及蔬菜为主,针叶林以马尾松、杉木为主,滩林以马尾松为主,经济林以柿树、板栗和杨梅为主。工程沿线陆生动物主要以一些常见种类为主,工程主要由原省道改建,穿过低海拔次生林中、人工经济林或农田植被,区域受人为干扰较大,调查中未发现工程影响区域内有国家或省级重点保护动物分布。实地调查过程中,仅见有壁虎、画眉、松鼠等几种动物活动于工程线路附近区域。根据现场踏勘调查,工程影响区内未发现国家/省级珍稀保护植物、无古树名木分布。1.1建设项目评价范围1.1.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工程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1.1.2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工程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为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水域以及跨河桥梁上游500m~下游1000m以内水域,主要为楠溪江及其支流。1.1.3声环境评价范围工程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以及施工场地外缘100m范围内。1.1.4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工程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公路中心线两侧各300m范围内,临时施工场地、取弃土(渣)场等临时用地界外50m以内的区域,施工便道中心线两侧各30m以内的区域。 1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对策措施1.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1.1.1污染物类型工程主要污染类型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1.1.2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沥青烟气,其中施工扬尘包括车辆行驶扬尘、裸露地面和堆场扬尘、搅拌扬尘、隧道口施工扬尘。(2)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改建工程投运后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汽车行驶过程中所排放的汽车尾气中NO2、CO等特征污染物。1.1.3水污染物排放情况(1)施工期水污染物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建筑材料堆放、各桥梁基础开挖、钻桩、隧道开挖、混凝土浇注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2)运营期水污染物公路建成营运后对水体产生影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①雨水冲刷路面与桥面,形成地面径流污染水体;②发生突发性事故,运输有毒有害气体车辆翻入水体污染水环境。1.1.4噪声排放情况(1)施工期噪声公路的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筑路设备的机械噪声,以及建桥打桩、材料运输等产生的噪声,以及沿线隧道施工爆破噪声。(2)运营期噪声工程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通过公路的各类型车辆噪声。1.1.5固体废物排放情况(1)施工期固体废物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工程弃渣(建筑垃圾和桥梁钻渣)。 (2)运营期固体废物工程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1.1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1.1.1水环境保护目标工程水环境的保护目标为楠溪江及其支流,水质要求为Ⅱ类。其中工程K76+680~K77+200、K78+940~K79+100约680m以路基形式位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工程路线均不涉及该处饮用水源的一级保护区陆域和水域范围。工程和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关系见表3.2-1。 工程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表3.2-1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功能区划水质标准桩号桥名/隧道/路基桥长(m)跨越处河宽约(m)与公路关系工程与沿线水体位置关系示意保护要求备注水环境楠溪江支流多功能区Ⅱ类K73+584福佑桥100约130工程在K73+584处设置福佑桥梁跨越楠溪江支流,Ⅱ类水体。见附图1、附图2和附图4禁止工程施工期及营运期间各类污废水排入楠溪江及其支流,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各类污废水的处理和回用,防止营运期发生污染事故影响楠溪江及其支流的水质。/楠溪江多功能区Ⅱ类K75+100鲤溪高架桥800约80工程在K75+100和K94+080设置鲤溪高架桥和岭下大桥沿楠溪江干流行进K95+295岭下大桥590约80K80+740渡头大桥440约80工程在K73+584处设置渡头大桥梁跨越楠溪江干流,Ⅱ类水体。楠溪江支流多功能区Ⅱ类K84+555小港桥100约20~40工程在K84+555处设置小港桥跨越楠溪江支流K88+600岙底坑桥100工程在K88+600处设置岙底坑桥跨越楠溪江支流楠溪江水源保护区Ⅱ类K80+740路基、隧道3060约80~130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2011】83号文,工程部分路段涉及“永嘉县岩头镇渡头饮用保护区”。工程路线K76+680~K77+200、K78+940~K79+100约680m以路基形式位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最近距离水域约为10m(K76+760);工程线位不涉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陆域及水域范围,距离最近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陆域约为18m(K78+120),以陈岙隧道形式经过。新取水口二级保护区原取水口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推荐方案禁止工程施工期及营运期间各类污废水排入永嘉岩头镇渡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浙江省水功能、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岩头镇饮用水源地所在支流取水口上游1000m至取水口下游100m处,陆域纵深50m划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工程路线不涉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陆域和水域范围,未划定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保护范围。永嘉县人民政府【2011】83号文:一级保护区:以自来水取水点为中心,上游1000m,下游100m和两岸50m的范围。二级保护区:取水点上游1000m至3000m、取水点下游100m至300m和两岸50m范围。有1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现取水口位于K78+800对岸,原取水口位于K80+400对岸,原取水口已经废弃,新取水点距原弃用取水点上游约1.75km)。岩头镇渡头饮用水源取水口主要供水范围为岩头镇约4万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供水能力约为4000m3/d。 1.1.1声环境、空气环境保护目标工程声环境、空气环境保护目标为工程沿线的村庄和学校,共22处,其中学校3处,见表3.2-2。工程全线设隧道7座,其中上岙山隧道进口、马头山隧道口出口和烘头山隧道进出口200m范围内有村庄分布外,其余4座隧道进出口侧均无村庄分布,各隧道口周边敏感点情况见表3.2-3。工程各隧道口周边声环境、环境空气主要敏感点一览表表3.2-3隧道名称起迄桩号长度(m)距离最近的村庄与工程的位置关系隧道口位置最近房屋到洞口的间距约(m)上岙山隧道左幅K86+830~K88+0851255里户村进口左侧48马头山隧道右幅K88+866~K89+836970上岙村出口右侧65烘头山隧道左幅K93+260~K94+8501590下烘头进口左侧106右幅K93+266~K94+8561590岭下村出口左侧85 工程声环境、空气环境主要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表3.2-2乡镇序号所属行政村保护目标起迄点桩号道路性质道路形式与公路相对位置最近一排房屋与中心线距离(m)最近一排房屋与红线距离(m)户数(户)高差(m)房屋情况环境保护要求距离红线35m内距离红线35m至200m内评价范围200m内现状声环境执行标准营运期声环境执行标准环境空气执行标准岩头镇1福佑村福佑村K73+430~K73+500改建桥梁路两侧251371320+21-4层楼房,侧向公路4a类4a类/2类一级2抱岙村双庙前K73+700~K73+800改建路堤路右侧17580801-3层楼房,侧向公路4a类4a类/2类一级3鲤溪村鲤溪村K74+800~K75+400改建高架桥路右侧2715604410401-3层楼房,侧向公路4a类4a类/2类一级4齐岙村齐岙村K77+200~K77+500新建路堤路右侧907801818-21-3层楼房,背向公路2类2类一级鹤盛镇5下家岙村下家岙K79+900~K80+400改建路堑路右侧175503080+31-3层楼房,侧向公路4a类4a类/2类一级岩头镇6渡头村渡头K80+900~K81+200新建路堤、桥梁路左侧21991423-21-3层楼房,面向公路4a类4a类/2类一级7周宅村周宅K81+200~K81+500新建路堤路左侧175257-21-4层楼房,面向公路4a类4a类/2类一级8港头村港头K81+500~K82+000新建路堤路左侧635103030-21-3层楼房,面向公路2类2类一级9港头村港头小学K81+800~K82+000新建路堤路左侧75(教学楼)63共有学生约500余,教师70余人-21幢4层教学兼办公楼,2类2类一级10方巷村方巷K82+100~K82+500新建路堑路左侧493704040+31-3层楼房,侧向公路2类2类一级11霞美村霞美K83+000~K83+800新建路堑路左侧554301818+21-3层楼房,侧向公路2类2类一级12小港村小港K84+600~K84+800新建路堤、桥梁路左侧12211002020-21-4层楼房,侧向公路2类2类一级岩头镇13溪南村溪南切K86+100~K86+200改建路堑路左侧30155510+11-3层楼房,面向公路4a类2类一级14里户村里户K86+500~K86+700新建路堑路左侧483311617+21-3层楼房,侧向公路4a类4a类/2类一级15西岸村上岙K89+800~K90+000改建路堤路右侧655001818-31-3层楼房,侧向公路2类2类一级16西岸村西岸K90+000~K90+300改建路堤路右侧715601515-31-3层楼房,侧向公路2类2类一级17西岸村西岸小学K90+250改建路堤路右侧61(教学楼)461幢3层教学楼,教师约12人,学生约200余人-11幢3层楼房,侧向公路2类2类一级18上烘头村上烘头K91+800~K92+000改建路堑路左侧897401414+81-3层楼房,侧向公路2类2类一级19中烘头K92+100~K92+200改建路堑路左侧153138033+21-3层楼房,侧向公路2类2类一级20下烘头村下烘头K92+600~K92+900改建路堑路左侧10691066+21-4层楼房,侧向公路2类2类一级沙头镇21岭下村岭下村K95+100新建隧道隧道左侧857001212-21-4层楼房,侧向公路2类2类一级22九丈村九丈K96+200~K96+500新建路堤路两侧22752227-11-3层楼房,侧向公路4a类4a类/2类一级 1.1.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工程沿线的植被、动物、水土保持设施。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2-4。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表3.2-4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工程与保护目标位置关系保护要求生态环境耕地、基本保护农田工程沿线以农村为主,将占用部分耕地(32.25hm2)和基本农田(14.58hm2)。尽可能减少占用耕地面积,对所占用的耕地进行相应的补偿。陆生植被占用植被数量及生态功能,沿线植被以人工植被为主,未发现珍稀保护野生植物。保护评价范围内陆生植被生物多样性。陆生动物沿线陆生动物家畜禽为主,未发现珍稀保护野生动物。保护评价范围内陆生动物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施工期路基工程、桥梁钻渣、临时堆土场、中转料场等部位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拦渣率和林草覆盖率达标,保护评价范围内的植被,减少水土流失。1.1.2社会环境保护目标工程社会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2-5。工程社会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表3.2-5环保目标位置保护要求征地及拆迁户工程沿线两侧保护工程区域内居民出行安全,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基础设施工程沿线两侧保护工程沿线基础设施减少破坏。资源利用工程沿线两侧保护土地利用资源等,减少对其影响程度。1.1.3景观及旅游资源保护目标工程各路段与楠溪江风景名胜区各景区的位置关系见表1.8-6。工程和楠溪江风景名胜区各景区关系一览表表3.2-6序号保护区名称保护区级别与工程位置关系保护要求1青龙湖保护区三级工程约有5.1km线路位于此区境内 主要用于生态环境培育、新景点建设,必要时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旅游服务设施开发,新建设施与风景环境协调、不造成冲突。2大楠溪(渡头段)保护区一级工程约有3.6km线路位于此区境内风景资源价值特别突出,要求实行原态保护,保护楠溪江风格原貌。不得进行大规模建设和开发,保持环境生态与风景类型多样性,人文景观要做到修旧如旧、保留原状。3苍坡保护区核心工程约有3.0km线路位于此区境内4大楠溪(狮子岩段)保护区核心工程约有7.7km线路位于此区境内5渠口保护区二级工程约有0.7km线路位于此区境内可以适量设置游览与服务设施,但是对于设施的规模、功能、风格、选址要严格审查,要求与原有建筑在风格、体量、高度上协调。6九丈保护区二级工程约有1.9km线路位于此区境内7岩头控制区五级(控制区)工程约有1.5km线路位于此区境内考虑到风景区内人口众多的实际特点和发展要求,容许城镇建设在符合风景区保护要求的基础上进行适度发展和控制引导。1.1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1.1.1社会环境影响工程征占地面积共67.82hm2,其中永久占地55.55hm²,临时占地12.27hm²。占用类型包括耕地(32.35hm2)、林地(19.16hm2)、草地(9.94hm2)、住宅用地(0.43h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1hm2)、交通运输用地(5.03hm2)。工程永久占用的耕地、林地和草地将改变其原有的利用类型,会对当地居民的生产生造成一定影响。临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中转料场和临时堆土场占用的耕地9.82hm2,施工结束后,大部分可恢复为原有土地利用类型,对土地资源影响较小(占永嘉土地总面积的0.003%)。工程拆迁房屋以混凝土、砖结构为主,主要是农居。拆迁建筑物面积9160万m2,搬迁人口约60人。主要是下家岙和溪南村。拆迁安置区面积1.28hm2。工程生产安置属土地调整型,由当地政府统一安排,土地在本村范围内调剂解决;拆迁户生活安置属本乡(镇)、村范围内自拆自建,分散安置,给予一定的货币补偿。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拆迁安置相关条例、办法,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给予征地拆迁户适当补偿并妥善安置;对于被占用的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在项目开工前应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特别是基本农田占用的批准手续,在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协助沿线土地管理部门做好土地占用的补偿工作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工程全线共设平面交叉19处,主要相交公路为现有村道、41省道永嘉岩头至大若岩公路、缙云公路等。因此,本工程建设主要需处理好本工程建设和规划的、已建的相交公路的关系,做好衔接施工,保证现有公路的正常营运,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工程共计拆迁各类电力及电讯线杆649根。在拆迁工程涉及的通讯、电力设施之前,建设单位应该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电力线按照先通后拆的原则,接通临时的电力线,避免停电、通讯中断情况的发生,尽可能减少周围居民和企业单位的影响。工程设置桥梁6座,全长2130m;涵洞71道,用于排水。桥梁及涵洞设计中已充分考虑所涉及地段的排水需求,桥梁涵洞及其相关配套工程完工后,能够确保沿线水系畅通,基本保持区域原有的自然状态,不会对项目区域农田灌溉带来不利影响。但工程开工建设前需征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1.1.1生态环境影响工程永久和临时占地对沿线农田生态和植物造成一定的影响,从区域植物组成种类分析可知,受公路建设影响的多为本地区常见栽培种,因此,工程对区域的植物多样性不会造成影响。工程区域受影响的动物种类主要为常见种类,未发现国家和省级珍稀保护动物,工程建设不会对珍稀保护动物造成影响。工程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严禁狩猎,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1.1.2大气环境影响工程施工期间,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车辆行驶扬尘、堆场扬尘、搅拌扬尘和沥青烟气,通过采取措施,可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工程建成运营后,工程沿线村庄的CO高峰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在营运初期、中期和远期均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一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NO2在营运期间有3个敏感点高峰小时和日均浓度略有超标。1.1.3水环境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桥梁基础的开挖、钻桩、混凝土浇注、衬砌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及污废水,施工机械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跨河桥梁采用钻孔灌注桩施工,先钻孔,后灌注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产生钻渣0.48万m3 ,均在护筒内,泥浆经泥浆槽运至岸边的沉淀池和泥浆池内,部分回用,无法回用的泥浆沉渣干化后就地平整,施工过程中无废水排放,对水质影响不大。工程施工期间,应利用岩头镇、鹤盛镇和沙头镇现有场地对工程施工机械集中清洗,对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和处理,不得在施工场地任意冲洗车辆和机械。目前,本工程施工场地数量及规模尚未确定,类比同类工程施工情况,每处施工场地施工高峰人数按50人计、平均每人每天用水量120L计,污水排放系数取0.8,则单个工地施工人员每天排放的生活污水量为4.8m3。施工人员尽量租用附近村庄民房,充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无法租用的,施工场地内采用生态厕所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并定期清运用于肥田,禁止在岩头镇渡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场地,禁止向其排放污废水,工程结束后覆土掩埋。施工期生活污水对附近水环境影响较小。工程建成后,在桥梁两侧及联接路段两侧均应设置截水沟、沉淀池等设施,防止路面、桥面径流直接排入楠溪江及其支流。一般情况下本工程路面径流不会对楠溪江及其支流水环境产生影响。路线跨越的楠溪江及其支流水功能区划为部分河段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目标水质为Ⅱ类。工程营运期,一旦发生危险品车辆翻车事故,危险品可能进入楠溪江及其支流和岩头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造成水体污染。1.1.1声环境影响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筑路设备的机械噪声,以及建桥打桩、材料运输和隧道爆破等产生的噪声。由于本项目的敏感点距离公路中心线的距离在17~153m之间,受施工期噪声影响较大,需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影响。运营期,噪声预测值超标分析评价如下:4a类功能区共有敏感点9个,2类功能区共有敏感点22个。在营运初期(2017年),4a类功能区的预测值9个敏感点预测值昼间均符合4a类标准要求,夜间4个敏感点略有超标,超标范围在1.2~6.4dB之间;2类功能区昼间有6个敏感点超标,超标范围在0.3~1.9dB,夜间有8个敏感点超标,超标范围在0.2~4.2dB。在营运中期(2023年),4a类功能区的预测值9个敏感点昼间均符合4a类标准要求,夜间9个敏感点中有4个超出4a类标准要求,超标范围在2.4~7.4dB;2类功能区昼间有6个敏感点超标,超标范围在1~1.8dB,夜间有10个敏感点均超标,超标范围在0.3~4.8dB。 在营运远期(2031年),4a类功能区的9个敏感点中昼间除九丈村外,其余均达标,夜间9个敏感点中有5个超出4a类标准要求,超标范围在0.2~8.3dB;2类功能区昼间有7个敏感点超标,超标范围在0.3~2.1dB,夜间有13个敏感点均超标,超标范围在0.5~5.3dB。1.1.1水土流失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67.82hm2,按土地利用类型划分,耕地32.25hm2,林地19.16hm2,草地9.94hm2,住宅用地0.43hm2,交通运输用地5.03h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1hm2。工程开挖土石方总量139.09万m3,填筑总量103.95万m3,弃渣量35.14万m3,无借方。弃渣中,路基及隧道工程弃方33.43万m3(含老路面料0.85万m3),桥梁钻渣0.48万m3,改移工程0.13万m3,拆迁建筑物1.10万m3。弃渣中桥梁钻渣设置沉淀池固化处理,拆迁建筑材料在当地社会化利用,其他弃渣运至岩头镇芙蓉大街片区建设工程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4.46万t,其中施工准备期0.06万t,施工期4.25万t,自然恢复期0.15万t。新增水土流失量4.36万t,其中施工准备期0.05万t,施工期4.20万t,自然恢复期0.11万t。工程施工期是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而路基工程、中转料场、桥梁钻渣和临时堆土场是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地段。因此,在工程建设中,应对以上部位进行综合防治,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避免发生大的水土流失危害。1.1.2固体废物影响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工程弃渣,这些固体废弃物如不进行处理,随意堆放,可能导致二次污染,破坏当地环境。 1.1环境保护措施1.1.1社会环境保护措施(1)为了保证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在临时道路上应设置安全标志,在施工便道距离村庄较近处,设置交通安全岗。施工路段,特别是与现有道路的交叉工程施工时,应与当地交警部门协调,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证行人、行车通行安全和顺畅。(2)对于电力和通讯设施等公用设施的拆除,应先修通替代线路后再拆迁原线路。(3)公路施工中破坏的水利排灌设施,必须按当地水利规划要求予以修建,暂时不能正常修复的水利排灌设施,应修建临时的水利排灌系统。1.1.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占地,根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对临时占地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恢复植被或退耕。做好工程区表层土壤的保护和利用。施工如误伤野生动物,应立即送往当地兽医站等动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临时占地应尽量减少植被砍伐,有条件的区域应进行就近移植;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复耕或复植,恢复水土保持设施;针对道路两侧路肩、隧道口、临时堆土场、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及中转料场实施植被恢复等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对工程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1.1.3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桥梁灌注桩泥浆经泥浆槽运至岸边的沉淀池,除部分泥浆回用外,无法回用的泥浆经沉渣干化后就地平整。严禁将泥浆直接排入河道。加强对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管理,应利用岩头镇、鹤盛镇和沙头镇现有场地对工程施工机械集中清洗,对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和处理,不得在施工场地任意冲洗车辆和机械。施工人员尽量租用附近村庄民房,充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无法租用的,施工场地内采用生态厕所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并定期清运用于肥田,禁止在岩头镇渡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以及工程其它路段涉及的楠溪江及其支流河岸外50m范围内设置施工场地,禁止向其排放污废水,工程结束后覆土掩埋。营运期:完善路面径流、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排水系统,公路排水系统与现有规划的排水系统相协调。在福佑桥、鲤溪高架桥、渡头大桥、小港桥、岙底坑桥和岭下大桥6座桥梁两侧采用砼护栏以防运输过程中危险品落入水体,污染水质。 1.1.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工程施工期间:合理选择施工便道等位置;建筑材料(水泥、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采用加盖蓬布,土、砂、石料运输应控制运输量,严禁超载,并加盖蓬布,以减少扬尘对空气的污染,物料堆放时加盖蓬布;在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工程营运期间:靠近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这样即可以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以美化环境,改善路容;加强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工作。1.1.2声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拌和场、预制场等距离居民区≥150m。禁止强噪声机械夜间作业,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连续施工时,应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并告示周边民众。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使车辆及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降低噪声源强。工程营运期间:主要应加强工程管理措施。通过加强公路交通管理,在距离公路较近、评价范围内受影响户数较多的敏感点设置通风式隔声窗,其余超标路段两端设置限速标志等,以控制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并加强道路养护,保持桥面和路面平整。1.1.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根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分为5个区进行,分别为,Ⅰ区:路基及隧道工程防治区;Ⅱ区:桥梁工程防治区;Ⅲ区:中转料场防治区;Ⅳ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Ⅴ区:改移工程防治区。每个防治分区分别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工程措施主要为①清基工程、路基两侧及隧道洞脸边坡截排水工程;②桥梁钻渣沉淀池利用结束后土地整治工程③施工便道修筑前和中转料场堆料前表土剥离工程,中转料场和施工便道利用结束后土地整治工程;④施工临时场地使用前表土剥离工程;施工临时设施使用后土地整治工程;⑤改路、改渠施工前表土剥离工程;改路排水工程。植物措施主要为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及隧道洞脸边坡绿化工程、绿化区域的覆土工程、沉淀池迹地植被恢复工程、中转料场和施工便道利用结束后覆土工程、植被恢复及复耕工程、施工临时设施利用结束覆土复耕工程、改路、改渠两侧绿化工程等。临时措施主要为①路基两侧临时排水沟末端临时沉沙工程、路基填筑边坡施工时设置急流槽、开挖边坡下方临时拦挡工程;②桥梁钻渣和扩大基础临时防护工程;③临时拦挡、临时排水沉沙及临时绿化工程;④临时拦挡、临时排水沉沙和临时绿化工程;⑤临时排水沉沙工程。 1.1.1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1)生活垃圾工程线路沿线村庄都设置有环卫垃圾桶,施工人员应尽可能租住当地民居房屋,必须设置临时施工营地的路段设置垃圾收集筒,所收集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理。(2)工程弃渣工程弃渣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桥梁钻渣两部分。工程弃渣量35.14万m3,无借方。弃渣中,路基及隧道工程弃方33.43万m3(含老路面料0.85万m3),桥梁钻渣0.48万m3,改移工程0.13万m3,拆迁建筑物1.10万m3。弃渣中桥梁钻渣设置沉淀池固化处理,拆迁建筑材料社会化利用,其他弃渣运至岩头镇芙蓉大街片区建设工程场地填筑。已取得弃渣协议。1.2环境风险预测评价1.2.1风险源与危险物识别公路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事故,主要造成的影响是对沿线水体的影响,化学危险品的泄漏、落水将造成水体的严重污染。大量的研究成果表明,公路污染事故主要来源于交通事故。公路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事故,主要来自化学危险品(主要为油料)的泄露,泄漏对陆域生态系统和大气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均较为有限。由于工程路段排水将直接或间接汇入附近楠溪江及其支流,因此油料等化学品泄漏很可能对水体造成较严重的污染。1.2.2风险概率分析各预测年份公路全路段及重要桥段水面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概率。计算结果见表3.5-1。41省道永嘉福佑至沙头段改建工程交通事故概率预测结果表3.5-1桥梁预测年份福佑桥鲤溪高架桥渡头大桥小港桥岙底坑桥岭下大桥2017年0.000180.001430.000780.000260.000260.001562023年0.000230.001820.001000.000350.000350.002052031年0.000280.002200.001210.000430.000430.00255由表3.5-1可知,通常情况下,公路建成后危险品运输车辆在福佑桥、鲤溪高架桥、渡头大桥、小港桥、岙底坑桥和岭下大桥 段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较小,因危险品运输发生事故而造成泄漏对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可能性很小,同时,本路段因环境尤其敏感,应禁止通行危险品运输车辆,但仍需采取严格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1.1.1危害分析危险品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事故,引起爆炸,有毒有害气体将污染环境空气危及人身安全;另外,有毒有害的固态或液体危险品因为交通事故而泄漏进入水体,将污染工程附近地表水及地下水。工程线路途经村庄和学校22个,大部分敏感点与线路的距离不超过100m,因此,若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爆炸事故,将直接威胁到前几排民房内村民的人身安全,有毒有害气体还可能污染周围的环境空气,严重影响工程沿线环境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工程设有多处桥梁,其中福佑桥、小港桥和岙底坑桥主要跨越河流是楠溪江支流,渡头大桥和岭下大桥主要跨越河流是楠溪江干流,水质标准均为Ⅱ类,且工程终点距离下游的“楠溪江沙头引水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取水口约5km,若危险品运输车辆在工程桥梁及其附近发生交通事故,有毒有害物质(如危险化学品等)将泄漏进入水体污染水质,因此必须采取措施予以防范,并加强相应的安全管理。1.1.2风险防范措施鉴于改建工程属于楠溪江景区规划道路,涉及楠溪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核心区、两处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建议工程路段禁止通行运载危险品的车辆。从源头上降低工程区域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同时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1)福佑桥、鲤溪高架桥、渡头大桥、小港桥、岙底坑桥和岭下大桥两侧加装防护栏,选用高等级的防撞护栏(等级为PL2级以上),在道路拐角、靠近河流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和危险品车辆限速标志,靠近居民点和跨河桥梁处设置减速和限速标识。(2)在福佑桥、鲤溪高架桥、渡头大桥、小港桥、岙底坑桥和岭下大桥桥梁两侧各设置1处集水池,在K76+680~K77+200、K78+940~K79+100路段设置路面径流事故收集池。(3)对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进行相应管理。1.1.3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分工;(2)设置事故报警通知机制; (3)常备应急器材和应急资料;(4)培训,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1.1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性分析项目采用环保措施后,工程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32.1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0.5%。1.2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工程采取了多项生态恢复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工程防护措施)等,防护措施产生的生态效益虽然暂时难以定量化换算为货币价值,但其效益显著,环保投资的环境效益、社会经济效益简要分析见表3.7-1。工程环境经济损益定性分析表表3.7-1环保措施环境效益社会经济效益综合效益施工期环保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2、控制料场、拌和站、距敏感点的距离;3、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的处理。1、防止噪声扰民;2、防止空气污染;3、防止水环境污染;4、少占农田、方便居民出行。1、保护沿线居民的生活、生产环境;2、保护土地、农业、植被等;3、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公众身体健康。1、使施工期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2、公路建设得到社会公众的支持。公路红线内、外绿化及荒地整治公路边坡、中央隔离带的绿化。1、公路景观;2、水土保持;3、恢复补偿植被。1、防止土壤侵蚀进一步扩大;2、保护土地资源;3、增加土地使用价值;4、改善公路整体现状。1、改善地区的生态环境;2、增加旅客乘坐安全、舒适感;3、提高司机安全驾驶性。噪声防治工程设置限速标志和隔声窗。减小公路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区等敏感点的影响。保护沿线居民的生活环境。保护人们生产、生活环境质量和人们的身体健康。污水处理、排水防护工程1、修建污水处理设施;2、公路两侧排水沟。保护公路沿线地区河流水质。保证饮用水安全。维持Ⅱ类水体。环境监测、环境管理1、施工期监测;2、营运期监测。1、监测沿线地区的环境质量;2、保护沿线地区的生活环境。保护人类及生物生存的环境使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环境分析表可以看出,工程建设所产生的环境经济效益较显著。 1.1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1.1.1环境管理工程的建设单位和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执行环境保护管理计划,环境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见表3.8-1,管理计划见表3.8-2。41省道永嘉福佑至沙头段改建工程环境管理机构主要职责表表3.8-1机构名称机构职责备注浙江省环保厅统一协调、管理交通系统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以及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温州市环保局、永嘉县环境保护局总体负责辖区内包括本项目在内的所有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设单位负责本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计划的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项目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和营运期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环境管理工作。有资质的监测单位承担施工期与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建设单位委托,签定合同。设计单位根据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意见提出的环保措施与要求,在设计文件中落实。负责绿化工程等环保工程的设计。建设单位委托环保设计,签定合同。环评单位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设单位委托,签定合同。承包商负责本单位施工标段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与要求。项目部成立环办,配备1名以上专职环保人员。工程环境监理机构负责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环境监理机构。环境管理计划表3.8-2阶段环保要求实施单位监督单位和人员设①桥涵工程设计防止阻水,确保地表径流畅通,防止洪涝灾害。设永嘉县环保局、 计阶段②公路排水工程防止土壤侵蚀,满足防洪要求。③土地复耕或恢复植被计划保证公路工程损坏的植被恢复及施工期间占用土地复耕。④选线需避让环境敏感点,少占农田、保护耕地等。计单位41省道永嘉瓯北至沙头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施工期社会环境①保证施工安全,在临时道路上应设置安全标志,设置施工警示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②电力和通讯设施等公用设施的拆除,先修通替代线路后再拆迁原线路。施工承包商监理工程师、温州市环保局、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噪声①控制施工时间,靠近村庄夜间22:00-次日6:00停止强噪声机械施工。②加强机械和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保持其较低噪声水平。水环境①桥梁施工防止油类、化学品等污染物落入水体,挖掘泥浆不得弃于河道或河滩。②含有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沥青、粉煤灰、化学物品等不得堆放在河流、沟渠等水体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入大楠溪及其支流等水体。③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重点是K76+200~K79+100路段)。④施工废料、垃圾等不得倾倒在水体附近,应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⑤尽可能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在施工营地内采用可租赁移动生态厕所,集中收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并定期运出处理,用作农肥,禁止排放到岩头镇渡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环境空气①施工路段、灰土拌和场地、主要运输便道等应及时洒水,料场、灰土拌合场离敏感点下风向(居民点和景点)距离大于150m。粉状材料(石灰、水泥)运输袋装或罐装,堆放时设篷盖。②运输车设篷盖并尽快与有关材料混合。砂、石、土等材料装车不得超过车厢板高,严禁散落。生态环境①施工人员不得毁坏工程占地区外的植被。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②保护基本农田。水土保持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可能减少过多的施工区域或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②及时平整或复绿。温州市水利局水保办、永嘉县水利局营运期环境管理①日常环保管理工作②环保设施维护③环境监测计划的实施公路管理中心41省道永嘉瓯北至沙头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永嘉县环保局噪声防治①对噪声超标的敏感点,视噪声超标情况进行减噪措施设计,如采取隔声窗、限速等措施,减少营运近期和中期交通噪声影响。环境空气①公路养护部经常维护路面的平整度。加强公路管理,保证道路畅通,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积聚。生态环境及水土保持①土地整治,植草恢复植被;②公路沿线绿化工程。① 危险品运输风险防治制定和执行紧急事故处理计划,设立必要的机构和管理程序,遏制意外事故产生的危害,具体见7.6节“应急预案”。②建议本路段禁止通行载有危险品的运输车辆。1.1.1环境监测本项目环境监测方案详见表3.8-3。项目环境监测、监督计划表3.8-3阶段内容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历时采样时间实施机构负责机构监督机构施工期噪声沿线村庄和学校LAeq施工高峰1次/处1天昼、夜各1次承包商和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41省道永嘉瓯北至沙头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永嘉县环保局环境空气渡头村或西岸村PM10施工高峰期1次连续7天PM10每天12h采样水环境6座桥梁下游500m、岩头镇取水口pH、COD、石油类、氨氮、SS桥梁施工高峰期1次连续2天每天采样一次营运期环境噪声沿线村庄和学校LAeq竣工验收一次1天/处昼、夜各监测1次建设单位和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环境空气渡头村或西岸村PM10、NO2连续7天NO2每天18h采样,PM10每天12h采样水环境6座桥梁下游500m、岩头镇取水口pH、COD、石油类、氨氮、SS1天采样品一次注:表中所列出的监测点位、监测时间和监测频次,根据当时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1公众参与1.1公开环境信息1.1.1信息公开次数建设单位分别于2010年7月21日~8月3日和2011年3月21日~4月1日在工程沿线村庄进行了41省道永嘉福佑至沙头段改建工程两次公示现场张贴,公示项目情况,并征求公众意见。1.1.2环评公示内容第一次公示:在工程沿线经过的岩头镇、鹤盛镇和沙头镇的各行政村进行了环保公告,公示了项目的名称、工程简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第二次公示:在工程沿线村庄进行了41省道永嘉福佑至沙头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写本的公示,告知了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影响、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审批单位,并登上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的查阅网址(http://www.ecidi.com/cate_04_2_biao3.asp?Id=89&Id2=-10)。1.1.3信息公开方式信息公开方式主要为两种,一为张贴布告,二为通过网站向公众公示项目信息。1.2公众意见征求1.2.1公众意见征求形式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1.2.2公众意见征求次数进行一次问卷调查。在项目第二次公示期间,对沿线相关个人和团体以发放问卷调查表的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1.2.3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公众意见征求范围主要为工程沿线地区的社会团体及村庄居民。1.3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主要为工程周边现场走访的形式:在资料收集、实地考察及报告书编制阶段,对周边地区各方面、各阶层进行了公众参与情况调查,发放调查问卷;征求项目所经地区各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的意见;听取专家的意见等形式。 1.1公众意见归纳分析1.1.1公示期间意见反馈两次公示期间均没有单位和个人向建设单位和审批单位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1.2调查意见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问卷89份(个人65份,团体24份),回收有效卷89份,根据分析结果:(1)在所有被调查者中,全部的被调查个人和被调查团体知道本工程,可见公众关心本工程的建设,对工程的了解程度较高;(2)75.4%的被调查个人和76%的被调查团体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持满意态度,18.5%的被调查个人和24%的被调查团体认为一般,可见大部分被调查对象对工程建设区的环境现状比较满意,工程建设区的环境现状较好;(3)对于工程建设地区目前主要的环境问题,被调查团体认为主要是噪声(50%)和生态环境破坏(17.9%);被调查个人认为主要是噪声(40.5%),第二则是水体污染和空气污染(均为17.7%);(4)96.9%的被调查个人和100%的被调查团体认为工程的建设有利于地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5)对于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被调查团体认为主要是噪声(57.1%)和生态环境破坏(21.4%);被调查个人认为主要是噪声(47.7%)和空气污染(18.6%);(6)工程涉及搬迁移民,98.5%的被调查个人愿意搬迁,86.2%的被调查个人希望村内安置;(7)96%被调查团体均表示支持工程建设,有1个被调查团体(岩头镇西岸村民委员会)反对项目的建设,西岸村反对意见主要理由是目前线位经过西岸村区域占用农田面积较多,希望重新设置线路走向,尽量减少工程线位征占土地,对于西岸线路段目前已经将团体意见反馈给设计单位,下阶段进一步优化线位;98.5%的被调查个人表示支持本工程建设,1.5%的被调查个人表示无所谓,没有持反对意见的被调查个人。1.2结论与意见1.2.1结论的合理性分析(1)合法性 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代表性公众意见收集范围覆盖周边大部分不同阶层的群众、主管部门、团体等,能代表大部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3)真实性公众意见公示、调查表的发放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公示内容准确反映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调查结果真实可靠。(4)有效性调查时间为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进行,能准确反映周边群众对项目的态度,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内容真实、调查范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调查结果合理有效。1.1.1主要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主要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见表4.5-1。工程主要公众意见表表4.5-1序号意见单位或团体主要意见意见采纳情况1楠溪江风景旅游和管理局①环境影响评估要先行,确实做好生态环境、景观环境、水环境评估,并采取有效地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生态、景观、水环境的破坏和影响;②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的措施落实,舍得花最少的投入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③施工结束后,按相关要求修复减少对环境影响的影响和破坏一些做法。已采纳。本报告即环境影响技术报告,针对工程对沿线生态环境、景观环境、水环境等做出全面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对工程施工提出严格要求,合理控制施工时间,增加保护投资;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临时场地的恢复,减少工程施工影响。2岩头镇小港村建议要求41省道小港段实填施工已采纳。工程线位经过的小港村段工程设计中已经采取填方路段。3岩头镇西岸村要求西岸段重新划线位已采纳。目前建设单位已经与该村进行沟通协调,对该段线位进行了优化处理。具体情况说明见附件11。4鲤溪乡福佑村要求保护桥头树木,路口过桥路段要畅通已采纳。工程施工期间注意保护现有的植被,设置警示标志,做好交通疏导,保证沿线居民的生活安全5鲤溪乡人民政府加快工程建设,减少工程建设对沿线居民的生活不便 已采纳。正在加速工程前提工作推进,施工期间做好相应防护措施,不会对沿线居民生活造成较大影响。6鲤溪乡抱岙村建设速度快,质量好 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工程建设与有关规划总体上相符,并属于修编后的楠溪江景区道路规划,工程建设是非常必要的,其经济、社会效益明显,但由于工程路线涉及楠溪江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环境较敏感,必须依法办理相关的手续,加强环境管理,同时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以及建成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工程建设单位目前已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在切实严格执行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看,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1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41省道永嘉瓯北至沙头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联系人:谷明陆电话:0577-66970730电子邮箱:583568629@qq.com地址:永嘉县东城街道望江南路89-91号邮编:325100(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联系人:于海兰电话:0571-56553608电子邮箱:yu_hl@ecidi.com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河东路222#邮编:3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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