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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财兴盛商业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昆明财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二零壹贰年九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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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项目概况11.1项目由来11.2项目的名称、地点、建设单位及建设性质11.3建设项目组成及规模22评价区环境现状42.1项目周边情况42.2项目周围环境现状42.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63工程分析及主要环境影响73.1环境影响因素分析73.2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144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224.1空气污染防治对策224.2地表水污染防治对策224.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策224.4噪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234.5异味防治对策234.6生态环境保护对策234.7外环境影响防治措施234.8管理措施2410.2建议265评价结论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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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1.1项目由来安宁市商业网点主要集中在以电力大厦为主的老城区,而安宁未来发展的新区域,如金屯小区段商业网点分布较少。从安宁市城市规划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目前的商业布局已经满足不了这一需求。为了能使安宁市商业布局与安宁城市规划同步发展,不出现商业滞后于城市建设的状况,在安宁市规划新区域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商业广场就显得尤为重要。安宁财兴盛商业广场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进行建设的商业区,它的建成为安宁市商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安宁财兴盛商业广场工程项目位于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用地北邻安宁市珍泉路,西邻小菜园社区大菜园村民小组,南邻云南泛亚物流集团汽车服务中心,东邻圆山南路。本项目总占地面积81449.07m2(约122.17亩),建筑物占地面积为29400m2。总建筑面积137600.3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017.77m2,地下建筑面积38582.61m2。项目共建设17栋楼,层数为三~六层,主要功能为商业办公、公寓楼及办公用房。项目现已建成投入营运,现商铺入驻率为75%,公寓入驻率40%,项目为补办环保手续。1.2项目的名称、地点、建设单位及建设性质(1)项目名称安宁财兴盛商业广场项目。(2)建设地点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小菜园社区大菜园村。(3)建设单位昆明财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建设性质新建。30
(5)占地面积总用地面积81449.07m2(约122.17亩)(6)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项目环保投资总投资46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工程投资的4.2%。1.3建设项目组成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约为81449.07m2(约122.17亩),建筑物占地面积为29400m2。主要包括商场、市场管理房及地下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137600.3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017.77m2,地下建筑面积38582.61m2。项目共建设17栋主建筑楼(1#~17#),1栋配电房。主建筑楼层数为三~六层,除1#、2#、16#、17#外,其余均为2层以上退台设计。项目建筑以标准商铺为主,局部呈双面对称布置。具体见表1-1。表1-1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序号名称指标备注1工程占地81449.07m2净用地面积1.1建构筑物占地29956.97m21.2总建筑面积137523.58万m21.2.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4696.431.2.1.1地上建筑商铺建筑面积67855.25m2其中:公司自用24630.24m21.2.1.2商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0188.56m21.2.1.3公寓建筑面积9884.84m21.2.1.4办公用房面积1012.32m21.2.1.5配电室面积76.8m21.2.2地下建筑面积38582.61m2地下一层,主要为车库,少量设备用房1.3道路广场用地28857.4m22容积率1.233绿化率27.79%绿地面积22634.7m24建筑密度36.78%5车位数1155个其中地下975个,地上180个6总投资11000万元30
表1-2项目建设内容组成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工程规模主体工程商铺、商务办公用房1#、2#、5-15#;17#的全部楼层以及3#、4#、16#的一、二层。共254间商铺、247间办公室公寓3#、4#的三—五层、16#的三至六层。共204套公寓辅助工程配电房设配电设备及一台备用发电机员工食堂目前为临时建筑公厕商铺均带卫生间,在2#栋设公厕3个,一、二、三楼各1个,每个蹲坑6个。公用工程道路及广场28857.4m2地下停车位1155个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环保工程隔油池员工食堂设一个,2m3化粪池共5个,总容积457m3中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00m3/d30
2评价区环境现状2.1项目周边情况项目位于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项目用地北邻珍泉路,隔路为云南贝尔钢材物流;西北隔珍泉路螳螂川大桥约300m为正在建设中的东湖第一城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处本项目评价范围之外),西北约150m为安宁东湖;项目东临圆山南路,隔路为昆钢物流园,隔路东北约150m为圆山村;项目东南面与云南泛亚物流集团汽车服务中心相距约5m,西南与昆钢汽车运输公司七队相距约3m;西面为小菜园社区大菜园村民小组。螳螂川在项目西南至东北流过,与项目最近距离约140m。2.2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二类区。建设项目位于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为了解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建设单位委托安宁市环境监测站于2010年5月7日~13日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本次监测布设3个大气采样点,分别为大菜园村、建设项目中心点以及圆山村。监测项目包括TSP、PM10、N02、S02共4项。按监测结果,对照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建设项目所处区域除PM10外,TSP、NO2、SO2均可达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要求。监测期间项目施工停止,PM10在项目中心点和大菜园两个监测点出现超标,超标的原因主要为项目周边建筑施工建设造成。2.2.2声环境质量现状区域声环境质量进行了两次监测。第一次为项目建设前,委托安宁市环境监测站对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第二次为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为了解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实际影响,委托盘龙区环境监测站对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30
项目南面圆山南路为进入昆钢道路,大型车较多,但由于社会车量较少,总体车流量不大。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建设前所有监测点位噪声监测值昼间均小于60dB,夜间均小于50dB,对照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和4#点位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1#点有项目公寓,该测点声环境质量同时也可满足2类标准要求。其余点位满足2类标准限值。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所有监测点位噪声监测值昼间均小于60dB,夜间均小于50dB,对照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和4#点位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1#点有项目公寓,该测点声环境质量同时也可满足2类标准要求。其余点位满足2类标准限值。对照项目建设前及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项目建设后区域声环境质量未发生大的变化。2.2.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处区域主要地表水体为螳螂川,项目与螳螂川最近距离约150m。为了解螳螂川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安宁市环境监测站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监测点位为螳螂川项目区上游500m、下游800m、下游3km处各设1个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为pH、COD、TP、NH3-N、BOD5、SS、石油类、粪大肠菌群8项。监测时间为2010年5月10日~5月12日3天。监测结果显示,所监测点位的螳螂川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超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水质标准要求,超标因子主要为TP、COD、NH3-N、粪大肠菌群。根据调查分析,超标原因主要为螳螂川沿岸是昆明市较早形成的工业区,工业比较发达,工矿企业数量很多,再加上螳螂川上游的滇池水质已遭受严重污染,因此长期以来螳螂川的水质均比较差。2.2.4生态环境现状安宁财兴盛商业广场项目区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建设用地、绿地等。规划占地为8.145hm2,占地区域为原云南省第一建筑公司用地。占地类型主要为建筑用地5.50hm2,绿化用地1.50hm2。30
由于本项目地处城镇用地区,无原生植被存在。经查阅资料和实地走访调查,项目区无国家级和云南省级保护植物物种,也未发现评价区内有古树名木。项目所在地属于城市生态系统,所有的生物和非生物环境都已经过人工改造,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较差。评价范围内无著名自然历史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2.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位于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项目用地北邻珍泉路,隔路为云南贝尔钢材物流;西北隔珍泉路螳螂川大桥约300m为正在建设中的东湖第一城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处本项目评价范围之外),西北约150m为安宁东湖;项目东临圆山南路,隔路为昆钢物流园,隔路东北约150m为圆山村;项目东南面与云南泛亚物流集团汽车服务中心相距约5m,西南与昆钢汽车运输公司七队相距约3m;西面为小菜园社区大菜园村民小组。螳螂川在项目西南至东北流过,与项目最近距离约140m。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1。表2-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序号环境保护目标位置基本情况保护级别1大菜园村西南及南面约3m低矮建筑,共有村民367人按照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按2类进行保护2园山村东北约150m低矮建筑,共有村民253人3螳螂川项目西南面约140m河面宽18~35m,年平均径流量0.555亿m3按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体标准进行保护30
3工程分析及主要环境影响3.1环境影响因素分析3.1.1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分析项目已于2008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12年3月竣工投入营运,施工期环境影响已结束。经过对项目周边公众的调查,项目在施工期间,未发生施工噪声和扬尘扰民事件。项目在施工期间遵守相关规定要求,施工期建筑垃圾及废弃土石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了清运。并且在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基础开挖等尽量避开了雨季。项目施工期间建立施工用沉淀池、隔油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尽量回用。总的来看,项目在施工期间未发生施工噪声和扬尘扰民事件,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施工期环境影响已结束,无遗留的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3.1.2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分析①废气(1)公寓厨房废气本项目公寓为住宅区,生活能源为电和液化气,属清洁能源,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是油烟,安装抽油烟机净化后部分经烟道从屋顶排放,部分由厨房直接排出室外。属于分散、间断、无组织排放。项目设有公寓住户共204户,耗气指标为45万大卡/人.年,折合60m3/户年,年燃用液化气1.22万m3/a。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NO2、SO2、烟尘和油烟。根据《环境统计手册》,按燃烧100万m3燃气排放NO2、SO2、烟尘,计算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年产量见表3-1。表3-1单位燃料排污量及本项目排污量一览表项目NO2SO2烟尘燃烧1百万m3燃气排放量(kg)1843.24630302.0本项目排放量(kg/d)22.487.683.6830
(2)汽车尾气项目机动车停车泊位1155个(其中地下975个,地上180个),地下停车场内空气扩散条件较差,汽车尾气容易汇集影响停车场内微环境空气质量。项目停车库为半地下式,地下设有三个分区,其中1号地下层设271个停车位。设10个1500×400百页排风口;2号地下层设367个停车位,设15个1200×500百页排风口;3号地下层设337个停车位,设10个1200×500百页排风口。汽车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NOX、THC和HC。(3)恶臭建设项目营运期垃圾桶、公厕及中水处理站运行时产生恶臭气体。根据项目建设情况,中水处理站设置在11#栋北面的绿化带地下。中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建设。本商业广场项目仅在2#商业楼内每层设置公共厕所,商业广场设立移动垃圾桶,不设置垃圾收集房。公共厕所、垃圾桶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异味,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4)备用发电机废气项目于17#栋南面建设一个配电室,配电室内设备用发电机一台,备用发电机采用柴油发电机组,机房采用风冷却方式,未设烟道,烟气无组织排放。备用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为燃料,仅在停电时使用,烟气属间歇性排放,使用频率低,运行时间短,污染物产生量较小。②废水运营期污水主要为商铺经营、商务办公楼、公寓住户及商场工作人员、食堂的生活污以及其他公共设施等排放的污水。另外,还有目前已经入驻的四家餐馆排放的餐饮废水,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废水。本项目污水量按给水量的85%计。(1)商铺经营用水本项目商铺总面积约为67855.25m2。根据《云南省用水定额》,商铺用水30
定额按照7.5L/m2计算,新鲜用水量共计508.9m3/d,污水产生量为432.6m3/d。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和磷酸盐。(2)商场办公楼污水项目共设有247间商务办公用房,按每间平均有3名工作人员计算,入驻办公人数约741人,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商贸办公写字楼用水量按每人40L/d计,则办公楼人人员新鲜用水约29.60m3/d,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5%计,则办公废水量约25.2m3/d。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和磷酸盐。(3)公寓排水该项目公寓共设204户,户型较小,平均每户人口按2.0人计,则有408人,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人均用水定额120L/(人·d),新鲜用水量为49.0m3/d,排水量为39.2m3/d。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动植物油、氨氮和磷酸盐。(4)管理人员办公用水根据昆明财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拟建财兴盛商业广场的物业管理人员共计40人,用水主要是清洁和冲厕用水,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行政事业办公楼人均用水定额按80L/(人·d)计,新鲜用水量为3.2m3/d,则排水量为2.7m3/d。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和磷酸盐。(5)员工食堂项目设有员工食堂,该食堂供应二餐,目前的就餐人数约为45人。参照《室内供排水设计规范》估算,用水定额为60L/(人·d),现该食堂用水量约2.7m3/d,排水量约2.2m3/d。该食堂现建设有一个2m3的隔油池。但是,现员工食堂为临时建筑,将来要建设正式的员工食堂,员工食堂除供应市场管理人员就餐外,采取自愿就餐原则,还对市场内经营户开放。项目共设有254间商铺和247间商务办公用房,按每间平均有3名工作人员计算,市场内经营户共有工作人员1503人。本环评按市场管理人员40人在员工食堂就餐、市场经营户1/3在该食堂就餐估算,就餐人数共541人,用水定额为60L/(人·d)30
,正式的员工食堂用水量约32.5m3/d,排水量约27.6m3/d。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和磷酸盐。(6)公共厕所项目在2#栋的设3个公共厕所,每个厕所设有12个蹲位(男女各6个),用中水冲洗,卫生器具均为节水型。根据《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l64)的规定,节水卫生器具用水量低于6L/次。每个冲洗设备每次冲水量按5L计,平均每天入厕人数按100人/次,中水用量为18m3/d,废水产生量约为15.3m3/d。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和磷酸盐。(7)入驻餐饮目前市场内已入驻四家餐馆,分别为馨知小吃,80个餐位;龙纪农家园,70个餐位;清真寻甸大先锋,50个餐位;嘎洒牛汤锅,12个餐位。其中,馨知小吃和龙纪农家园供应三餐,清真寻甸大先锋和嘎洒牛汤锅只供应正餐。餐饮用水定额按《室内给排水设计规范》选取,正餐用水定额30L/(餐.人),早餐用水定额10L/(餐.人)。则入驻的餐饮用水量为20.7m3/d,排水量约为17.6m3/d。废水中的污染物主要为CODCr、SS、氨氮、磷酸盐、动植物油。(8)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废水项目入驻了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医疗服务单位,该中心在本项目内仅作为临时办公用房,办公人数约为112人。根据《云南省用水定额》,行政事业办公定额为0.08m3/(人次·d),该中心办公人员为56人,则用水量为4.5m3/d,排水量约为3.9m3/d。废水中的污染物主要为CODCr、SS、氨氮、磷酸盐、粪大肠菌群。(9)绿化用水项目内绿化及公共绿地面积22634.7m2,绿化用水量按照《云南省用水定额》推荐的绿化用水量0.0025m3/(m2•d)计,绿化浇灌旱季一天实施一次,为56.6m3/d。绿化用水经土地吸收渗滤、植物吸收和蒸发,无废水外排。绿化用水采用中水处理站处理达标的中水。(10)道路广场浇洒30
项目内道路广场面积28857.4m2,道路广场浇撒为旱季每天一次,用水量按0.002m3/(m2•d)计,用水量为57.7m3/d。道路广场浇洒用水采用中水处理站处理达标的中水。由于项目中水处理站规模为100m3/d,主要供给绿化用水,剩余供给道路广场浇洒,因此项目道路广场浇洒用水量小于计算水量,为43.4m3/d。项目为一个以商业、商务办公为主的项目。此类项目废水中所含污染物主要为有机类污染物,包括CODCr、BOD5、SS、动植物油、氨氮、磷酸盐,废水中污染物浓度不高,可生化性较好。按项目市场管理部门提供资料,项目现实际用水量约为300m3/d(自来水200m3/d、中水100m3/d)。由于目前项目尚未完全入驻,商铺入驻率为75%,公寓入驻率40%,商户、顾客数量均未达到满负荷量。环评按保守考虑,采量计量水量进行评价。按计算,在项目100%入驻后,项目总用水量为766.4m3/d(自来水666.4m3/d、中水100m3/d),总废水产生量为566.5m3/d,中水回用量为100m3/d,旱季排放量466.5m3/d(每年雨季按150d计),年排放废水量185272.5m3。废水经项目内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部分引入中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绿化、道路浇洒用水)标准后回用,部分达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及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标准后外排。雨季时,废水不回用。参照同类项目污水水质资料,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2。表3-2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表污染物名称CODCrBOD5SS动植物油氨氮磷酸盐产生浓度(mg/l)42025035080458产生量(t/a)77.846.364.814.88.31.5排放浓度(mg/l)500300400100458旱季排放量(kg/d)233.3140.0186.646.721.03.7雨季排放量(kg/d)283.3170.0226.656.725.54.5年排放量(t/a)92.755.674.118.58.31.530
③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住户生活垃圾、物管办公垃圾、社区及商业用房垃圾等。另外,化粪池、隔油池、中水处理站有沉渣及污泥产生。垃圾产生量如表3-3所示。表3-3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一览表序号产生点垃圾产生指标产生单位数垃圾产生量(kg/d)一公寓1.0kg/(人·d)408人408二商铺0.03kg/(m2·d)67855.25m22035.7三商务办公0.5kg/(人·d)741人180四管理人员办公0.5kg/(人·d)4020五疾控中心办公0.5kg/(人·d)56人28六公厕10kg/(个·d)3个30七食堂垃圾0.5kg/(人·d)541人270.5泔水0.2kg/(人·d)108.2八入驻餐馆0.5kg/(餐位·d)320个160九化粪池、隔油池、中水处理站——50合计——3290.4项目内日平均产生固体废物量为3290.4kg/d,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到垃圾中转站后由环卫部门每日进行清运。④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有项目商铺及入住人员人群噪声、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配套工程各种生产设备如水处理站设备、水泵、发电机房等运行时产生噪声。30
表3-4运营期噪声源及源强一览表序号声源噪声源强dB(A)1商业及人群活动噪声60-802交通噪声70-803设备噪声风机65-75中水处理站设备75-85水泵85备用发电机房70-90(1)商铺及人群活动噪声项目区设有商业区,商铺营运时会产生商业性噪声源强在60到80dB(A)之间。(2)交通噪声项目道路行驶的主要车辆为小型车与中型车,在项目区内限速行驶(≤20km/h),其噪声源强见表3-5。表3-5项目道路行驶的车辆噪声级车辆分类标定重量(货车)标定座位(客车)辐射噪声级(dB)小型3吨以下19吨以下47.3+0.33v中型3.5-7吨30-49座54.6+0.33v(3)设备噪声项目产噪设备主要是风机、中水处理站设备、给水加压泵和备用发电机房等设备运行噪声。①车库排风机项目地下车库排风主要采用自然通风换气,机械通风使用频率较少。地下车库排风机等设施的功率较小,主要在消防时使用,大多数昼间间歇式噪声声级约65~75dB(A),夜间基本不开动。②中水处理站设备噪声中水处理站产噪设备主要是水泵和曝气风30
机,其产生的噪声约为85dB(A),除中水处理站操作人员外,还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中水处理站设计为地埋式,通过地面阻隔以及通过采取一般性减震降噪措施后即可使噪声降低20dB(A)。③备用发电机噪声本项目电源由城市供电电网双回路供给。一般情况下不会停电。为了确保供电安全,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作为事故紧急备用电源。3.2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项目已于2008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12年3月竣工投入营运,施工期环境影响已结束。经过对项目周边公众的调查,项目在施工期间,未发生施工噪声和扬尘扰民事件。项目在施工期间遵守相关规定要求,施工期建筑垃圾及废弃土石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了清运。并且在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基础开挖等尽量避开了雨季。项目施工期间建立施工用沉淀池、隔油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尽量回用。总的来看,项目在施工期间未发生施工噪声和扬尘扰民事件,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施工期环境影响已结束,无遗留的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3.2.1环境空气环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从施工期转入营运期后,项目能源供应为液化气、电和太阳能,属清洁能源,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员工食堂产生炒菜油烟气、引入的餐饮项目产生的炒菜油烟及公寓住户排放的油烟、汽车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尾气、备用发电机燃油烟气和异味。①公寓住户油烟影响分析公寓住户采用液化气为燃料,厨房灶具使用过程中仅产生少量油烟气,并通过抽油烟机抽吸后经各住宅楼内置烟道排放,或通过厨房直接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②员工食堂炒菜油烟气影响分析与评价30
项目内设有一个员工食堂,使用燃化气为燃料,为清洁能源,员工食堂主要废气污染物为炒菜油烟气。员工食堂设有两个灶眼,由于该食堂为临时建筑,炒菜油烟仅通过抽油烟机抽排出室外,不能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以及《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本环评认为,临时建筑的使用既不满足规划要求,也不符合环保要求,项目应尽快建设正式的员工食堂。正式的员工食堂应安装环保部门推荐的油烟净化设施,确保食堂油烟经净化后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此外,按《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油烟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自身建筑物1.5米以上,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排气筒周围半径10米以内有建筑物的,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附近最高建筑物1.5米以上。项目正式员工食堂拟考虑的位置为2#栋,该楼距离周边建筑物在10米以上,但该楼无内置烟道,员工食堂需采用外烟道,至高于2#栋楼顶上方1.5米以上排放。2#栋处项目北部,临珍泉路,与大菜园村有一定距离,员工食堂设于此处只要做到达标排放,满足相关规定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项目内目前引入了四家餐饮企业,由于项目商铺未设置内置烟道,这些餐饮企业产生油烟通过厨房排出,不符合环保要求。市场管理部门已要求这些餐饮企业另行到环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相关环保要求设置油烟净化设施,排气筒满足相关环保要求。③汽车尾气影响分析项目机动车停车泊位1155个(其中地下975个,地上180个),地下停车场内空气扩散条件较差,汽车尾气容易汇集影响停车场内微环境空气质量,同时停车场进入口附近环境空气质量也极易受到污染,并进而对周围人群活动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地下设有三个分区,其中1号地下层设271个停车位。停车库为半地下式,设10个1500×400百页排风口,其中南面设置9个,西面1个。由于停车场停车位不多,且为半地下式,设置了多个排风口,项目地下停车场外排废气经空气稀释扩散后,空气环境中污染物浓度可达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30
2号地下层设367个停车位,设15个1200×500百页排风口,其中南面设置5个,北面设置9个,东面设置1个。由于停车场停车位不多,且为半地下式,设置了多个排风口,项目地下停车场外排废气废气中经空气稀释扩散后,空气环境中污染物浓度可达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3号地下层设337个停车位,设10个1200×500百页排风口,其中南面设置6个,北面设置4个。由于停车场停车位不多,且为半地下式,设置了多个排风口,项目地下停车场外排废气废气中经空气稀释扩散后,空气环境中污染物浓度可达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④备用发电机废气影响分析及评价项目内备用发电机布置于17#栋东南面的配电房内,备用发电机房未对外开窗,也未设置排烟烟道。备用发电机使用轻质柴油为燃料,在使用时打开配电房门排气,在运行时产生的燃油烟气无组织散逸,由于使用频率较低,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大的影响。⑤异味影响分析项目内中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点在运营过程中有异味散发。本项目中水处理站为地埋式,设置于项目2#、11#栋之间的绿地下面。项目中水处理设施委托昆明航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设计和施工,采用ICEAS+CMF膜工艺进行废水处理。中水处理站距离其西面大菜园村民房有约50m距离,且处于村民房下风向,中间有绿化带相隔(现为临时员工食堂),厂界异味能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相关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项目未设置集中的垃圾收集房,采用垃圾桶收集项目内产生的固体废物,沿小区内道路布设分散式垃圾收集桶,委托环卫部门日清日运。分散的垃圾收集桶不会产生大的异味,委托环卫部门日清日运后可达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则项目异味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2.2地表水影响评价结论30
本项目主体工程为商铺、商务办公用房及公寓,包括地下停车场、中水处理站等设施,是一个以商业销售市场为主的项目。所产生的污水为商铺、商务办公清洁卫生废水;公寓产生的生活废水及员工食堂、引进的餐饮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安宁市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废水。项目废水属生活废水,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动植物油、NH3-N、磷酸盐。项目为新建补办手续,现已建成投入营运,目前项目商铺大部分已出租,现商铺入驻率75%,公寓入驻率40%,根据项目建设方提供资料,现市场实际用水量约为200m3/d。由该监测结果可见,目前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可以达到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及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要求。但是,由监测结果也可以看出,项目废水产生浓度较低,远低于其他类似项目生活废水浓度,原因为项目尚未满入驻,且项目建成投入营运时间不长,进入市场的人流量也较低。项目属安宁市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按排水意见,项目废水可进入安宁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水质执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一A等级标准及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项目是一个以商场、商务办公、公寓为主要功能的项目,其废水属生活废水,类比其他类似项目,只要规范设计,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现项目已建成投入营运,已建设了隔油池、化粪池、中水处理站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中水处理设施的规模、水质设计应得到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的批准。项目废水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外排的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3.2.3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医疗废物、污泥,产生量为3262.4kg/d,978.7t/a。30
项目未设置垃圾收集房等集中收集方式,采用分散式垃圾桶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日产日清的方式。生活垃圾规范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但是,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办公垃圾中,纸张、纸板、塑料、玻璃等可回收利用的成份比例很高,通过回收利用,不但可以实现垃圾资源化,还可以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建议项目实施分类收集、分类堆存,对能够回收利用的部分应联系回收单位进行回用。项目员工食堂餐饮所产生的泔水与个人签定了收运协议,不符合政府相关要求,市场管理部门应与有资质单位签定协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清运、处置。餐饮垃圾的处置应严格按照《昆明市餐饮垃圾管理办法》执行,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大的影响。项目商业区将来设置的餐饮项目应另行办理手续,严格按相关环保要求处置餐饮废物。项目化粪池、中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量约为15t/a,其含水率较高,该部分污泥项目管理部门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只要项目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污泥进行处置,则污泥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项目内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合理的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大的影响。3.2.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建设项目属商业项目,噪声主要为商业活动产生的人员噪声、货物运输噪声,以及中水处理站、水泵房、配电房、住户抽油烟机等附属设施产生噪声。商业交易活动中人员噪声声源强度约65~75dB(A),货物运输噪声源强约为70~80dB(A)。中水处理站、水泵房、配电房等声源强度为65~75dB(A)。由监测结果可见,项目东、南、西、北四界厂界外声环境质量均可达到标准要求,项目噪声未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项目内公寓临市场处声环境质量也可达标,表明项目市场经营活动也未对项目内公寓居住产生大的影响。项目中水处理站为地埋式,通过对项目中水处理站旁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见,项目中水处理站噪声未对区域声环境质量造成大的影响。项目建成投入营运以来,其商业噪声及物流噪声未发生过投诉。总之,项目噪声通过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可做到厂界噪声达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及项目公寓内住户产生大的影响。30
3.2.5商业影响分析结论项目是一个以商业为主的项目,除建设方自用商铺外,其余大部分商铺均已入驻,商铺以主要经营方向以建材、家装、五金电器为主,符合市场管理的商铺经营范围定位。但项目内目前也入驻了四家餐饮企业。按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新办餐饮业经营场所的选址(点),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严禁在下列地点新办餐饮业:(一)居民住宅楼内;(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因此,本项目独立建筑的商铺、集中商业区可引入餐饮项目,即7#栋的餐饮项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但3#栋上层为公寓住宅,按规定其下层商铺不应开设餐饮,3#栋的三家餐饮项目不符合,市场管理方应告知其另行选址。此外,将来市场如还要引入餐饮项目,应注意3#、4#、16#栋上层为公寓的楼房其下层商铺不应开设餐饮。同时,今后项目招租的商业应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居民楼内不得从事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经营活动,3#、4#、16#栋下层的商铺也不应引进此类项目。其余区域若开设餐饮项目,市场管理方应通知其尽快另行办理环保手续,并按相关环保要求完善油烟净化、排烟道及隔油池的建设。根据国务院令第458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因此,项目3#、4#、16#栋上层为公寓的楼房内,以及项目地下层不能引入娱乐类经营,项目内将来若引入该类项目,应注意满足该规定要求。3.2.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用地原为云南省第一建筑公司厂房用地,属于建设用地,植被覆盖率较低,生态环境自身调控能力较差。30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国家和省级珍稀濒危生物物种分布,无风景名胜区。项目内绿地面积22634.7m2,可起到绿化、美化环境的作用,选择云南本地树种,绿化乔、灌、草结合;由于人工生态一般较为单纯、脆弱,对人工的依赖性非常大,因此未来生态环境取决人工生态建设和管理力度。今后市场管理部门应制订好相应的管理规定,维护好小区的绿化,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3.2.6社会影响分析结论项目用地原为云南省第一建筑公司厂房用地,该公司已停产多年,厂房长期闲置,及时进行开发建设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区域环境品质的改善。有利方面主要表现在:(1)本项目通过建设商业广场,一方面可以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增加税收,另一方面可以方便周边居民购物。(2)随着商来的发展,带动区域服务业的发展,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而且还可吸纳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积极发展非农产业,进一步壮大当地村社的经济实力。总的来说,项目建成后,可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方便居民的生活条件。本项目已建成投入营运,施工期影响已结束。营运期不利社会影响主要表现为商业活动引起的物流数量增加,增大区域交通压力。由于项目规模不大,且均为零售商铺,也不会有大规模货运,对区域交通通行不会造成大的影响。总体来说,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的社会不利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施工期现已结束;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社会环境的有利影响大于不利影响。。3.2.8规划、产业政策、滇池保护条例、布局分析规划根据《安宁市城市总体规划》,该项目建设与城市性质定位、城市发展规模、城市功能和城市布局相符合。30
项目已取得安宁市规划局安规地证[2008]001号及安规建字第[53018100900032]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已将该块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产业政策项目的主要功能为建材、家具商业广场,是该地区的主要商业建筑,在规划设计中着重处理城市整体环境的协调及本身个体的体现,项目是为提高安宁市的商业发展和方使群众购物而建设的,经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为允许类项目。布局项目总体布局合理,部分设施合局上存在问题,布局存在问题的设施需通过加强污染治理减轻其影响。3.2.9公众参与结论由于项目已建设完成,个人公众参与受调查对象来自项目西面的大菜园村、东北面的园山村以及入驻项目内的部分商户,收集意见共44份;团体共调查5个,调查了安宁市连然街道小菜园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入驻本项目内的四家公司:安宁大德通工贸有限公司、安宁恒志经贸有限公司、安宁亿德经贸有限公司、昆明三纪经贸有限公司。公众调查问卷的结果表明,54.5%的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没有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部分公众对项目营运期的空气污染、噪声等的影响存在一定担忧。公众所顾虑的各种环境问题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中均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在建设单位充分重视,采取有效防止的措施后,即可预防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影响,因此公众参与结论为可行。总的来说,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问题贯穿项目的始终,具有较强针对性,收集的意见也较为客观,能够代表走访地点大多数公众的意见,针对公众关心的运营期的废气、噪声等各种环境问题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中均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公众提出的环保建议和意见均能得到落实。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对策措施后,可将影响有效降低至可接受范围。30
4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项目现已建成投入营运,施工期环境影响已结束,据调查,项目施工期未产生扰民事件,无环境遗留问题,项目减轻环境影响的环保对策措施主要为营运期。项目已建成投入营运,已建设了相关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本评价主要针对项目还需新增或已有环保设施不能满足要求的提出对策及建议。4.1空气污染防治对策项目员工食堂为临时建筑,临时建筑的使用既不满足规划要求,也不符合环保要求,项目应尽快建设正式的员工食堂。正式的员工食堂应安装环保部门推荐的油烟净化设施,确保食堂油烟经净化后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员工食堂采用外烟道至高于2#栋楼顶上方1.5米以上排放。4.2地表水污染防治对策(1)项目排污口应规范化,并设立明显标志。(2)在正式的员工食堂建设时,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员工食堂隔油池进行设计,确保处理规模及处理效率满足项目员工食堂排水要求,做到达标排放。(3)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一A等级标准方可排入城市下水管网。(4)项目应定期对化粪池、隔油池进行清掏;定期检修中水处理设施,以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4.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策(1)餐饮垃圾的处置应严格按照《昆明市餐饮垃圾管理办法》执行,商业区将来设置的餐饮项目应另行办理手续,严格按相关环保要求处置餐饮废物。(2)项目垃圾、化粪池、中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应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30
(3)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堆存,对能够回收利用的部分应联系回收单位进行回用。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办公垃圾中,纸张、纸板、塑料、玻璃等可回收利用的成份比例很高,通过回收利用,不但可以实现垃圾资源化,还可以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垃圾桶定期消毒。4.4噪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备用发电机使用时噪声源强较高,应加强备用发电机房隔声效果,可采取在墙体上贴隔声、吸声材料等方式。(2)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杜绝非正常噪声的产生。确保厂界噪声临圆山南路侧、珍泉路侧达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其余区域达2类标准要求,(3)加强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号令―《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方法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禁止在主城建成区、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医疗区、文教科研区、机关办公区、居民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内使用高音喇叭。4.5异味防治对策(1)加强中水处理站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转,加强清洁。(2)操作人员应为经过环保培训的专职人员,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出水水质达标,并加强设施维护保养;另外,应及时清运污泥、保持设施及场地内外清洁。4.6生态环境保护对策进一步加强绿化,加大乔木的种植量,增加立体绿化,美化环境。4.7外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按相关法规规定,基站建设应向环保主管部门辐射监管机构申报,办理相关环保手续,项目建设方应提醒基站建设方及时申报,并满足相关环保要求。30
4.8管理措施(1)按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新办餐饮业经营场所的选址(点),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严禁在下列地点新办餐饮业:(一)居民住宅楼内;(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3#栋现已入驻的三家餐饮项目不符合规定要求,市场管理方应告知其另行选址。将来市场如还要引入餐饮项目,应注意3#、4#、16#栋上层为公寓的楼房其下层商铺不应开设餐饮。同时,今后项目招租的商业应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居民楼内不得从事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经营活动,3#、4#、16#栋下层的商铺也不应引进此类项目。其余区域若开设餐饮项目,市场管理方应通知其开设前另行办理环保手续,并按相关环保要求完善油烟净化、排烟道及隔油池的建设。项目3#、4#、16#栋上层为公寓的楼房内,以及项目地下层不能引入娱乐类经营,(2)3#、4#栋临圆山南路布置,其上层公寓易受圆山南路交通噪声影响,也易形成商业、居住混杂,影响居住质量,项目在出售公寓时应告知购房者可能产生的影响,避免产生扰民纠纷。项目营运期对策措施如表4-1所示。表4-1营运期环保对策措施一览表30
营运期废气项目员工食堂为临时建筑,临时建筑的使用既不满足规划要求,也不符合环保要求,项目应尽快建设正式的员工食堂。正式的员工食堂应安装环保部门推荐的油烟净化设施,确保食堂油烟经净化后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员工食堂采用外烟道至高于2#栋楼顶上方1.5米以上排放。运营期废水(1)项目排污口应规范化,并设立明显标志。(2)在正式的员工食堂建设时,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员工食堂隔油池进行设计,确保处理规模及处理效率满足项目员工食堂排水要求,做到达标排放。(3)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一A等级标准方可排入城市下水管网。(4)项目应定期对化粪池、隔油池进行清掏;定期检修中水处理设施,以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固废(1)餐饮垃圾的处置应严格按照《昆明市餐饮垃圾管理办法》执行,商业区将来设置的餐饮项目应另行办理手续,严格按相关环保要求处置餐饮废物。(2)项目垃圾、化粪池、中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应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3)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堆存,对能够回收利用的部分应联系回收单位进行回用。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办公垃圾中,纸张、纸板、塑料、玻璃等可回收利用的成份比例很高,通过回收利用,不但可以实现垃圾资源化,还可以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垃圾桶定期消毒。营运期异味(1)加强中水处理站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转,加强清洁。(2)操作人员应为经过环保培训的专职人员,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出水水质达标,并加强设施维护保养;另外,应及时清运污泥、保持设施及场地内外清洁。噪声(1)备用发电机使用时噪声源强较高,应加强备用发电机房隔声效果,可采取在墙体上贴隔声、吸声材料等方式。(2)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杜绝非正常噪声的产生。确保厂界噪声临圆山南路侧、珍泉路侧达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其余区域达2类标准要求,(3)加强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号令―《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方法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禁止在主城建成区、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医疗区、文教科研区、机关办公区、居民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内使用高音喇叭。生态进一步加强绿化,加大乔木的种植量,增加立体绿化,美化环境。外环境影响按相关法规规定,基站建设应向环保主管部门辐射监管机构申报,办理相关环保手续,项目建设方应提醒基站建设方及时申报,并满足相关环保要求。30
管理措施(1)按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新办餐饮业经营场所的选址(点),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严禁在下列地点新办餐饮业:(一)居民住宅楼内;(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3#栋现已入驻的三家餐饮项目不符合规定要求,市场管理方应告知其另行选址。将来市场如还要引入餐饮项目,应注意3#、4#、16#栋上层为公寓的楼房其下层商铺不应开设餐饮。同时,今后项目招租的商业应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居民楼内不得从事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经营活动,3#、4#、16#栋下层的商铺也不应引进此类项目。其余区域若开设餐饮项目,市场管理方应通知其开设前另行办理环保手续,并按相关环保要求完善油烟净化、排烟道及隔油池的建设。项目3#、4#、16#栋上层为公寓的楼房内,以及项目地下层不能引入娱乐类经营,(2)3#、4#栋临圆山南路布置,其上层公寓易受圆山南路交通噪声影响,也易形成商业、居住混杂,影响居住质量,该两栋建筑布局不合理。但项目现已建成投入营运,项目在出售公寓时应告知购房者可能产生的影响,避免产生扰民纠纷。10.2建议a、中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仅够提供项目绿化用水及部分道路广场浇洒用水,不能满足全部道路广场浇洒用水需要。此外,按再生水相关要求,经处理后中水还可回用于公厕冲水。项目再生水处理站设施的规模应得到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的批准。b、项目中水处理设施仅按绿化用水水质要求进行设计,绿化用水水质标准不能够满足道路广场浇洒用水要求。虽然本次监测结果废水经中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较好,能达到道路广场浇洒用水水质要求,但本次监测时项目尚未全部入驻,进中水处理站的废水水质远低于设计进水水质,尚不能完全代表中水处理站的达标可靠性。因此,中水处理站处理水质设计也应得到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的批准。30
5评价结论本项目选址位于安宁市连然街道小菜园社区大菜园村,是一个以商业为主,兼有商务办公、公寓功能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规划及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当的环境功能。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达标外排的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符合区域总量控制的原则。项目已建成投入营运,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影响已结束,未产生施工扰民问题。营运期间,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当地环境功能。项目本身对环境的影响很小。项目建设环境可行。竣工验收内容一览表见表5-2。表5-2竣工验收内容一览表项目处理措施处理对象处理效果营运期油烟气员工食堂内置烟道高于楼顶上方1.5m、安装环保部门推荐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气油烟达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及《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废水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旱季部分进入中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其余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污水排口应规范化设置。生活废水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表一A等级标准;中水水质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固体废物布置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固体废物有效收集处置,日清运率100%。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污泥噪声设备间隔声、减振噪声临圆山南路及珍泉路侧达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其余区域达2类标准生态绿化提高项目内绿化率绿化、美化环境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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