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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连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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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南山(连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1园区概况深圳南山(连平)产业转移工业园,位于三角镇镇区、忠信镇、三角镇和连平监狱(莲塘农场)交汇处。首期工程已获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深圳南山(连平)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工程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08]349号),首期的工业用地已基本开发完毕。产业转移园要承接连平县整合的工业企业,建设成为发展和壮大县域、镇级经济的平台,就需要“上规模”,在现有基础上扩大园区面积、引入更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也更有利于提高园区整体清洁生产水平、更有利于区域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根据《连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首期工程有部分用地(约26.5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结合园区开发特点及发展现状,深圳南山(连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拟在已通过审查的首期规划范围(130公顷)核减部分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用地,在此基础上(103.5公顷)新增园区面积384.22公顷,扩建工程完成后,深圳南山(连平)产业转移工业园的总规划面积为487.72公顷,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和绿色食品加工等为主的相关产业。1.2园区首期工程回顾性评价结论根据现状调查,产业园首期工程内的土地基本上均已被征收。截止到2012年11月份,首期已入驻企业共20家,总占地面积67.54公顷,占首期工业用地面积的86.6%。其中已建、在建项目11个,占地面积约38.58公顷;已建投产企业7家;拟建企业9家,占地面积约28.96公顷。企业类型主要以五金、服装加工、塑胶化纤等为主,并有少量的家具、机械类企业。目前,园区人口规模在2600人左右,包括企业员工、企业建设施工人员,多以流动人口为主。园区内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连平县三角镇首期污水厂建设滞后,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或只经过简单处理直接排放。目前三角镇尚未建设集中污水处理措施,镇区污水和产业转移园污水主要通过连平监狱排污口外的排污渠经3km莲塘水渠排入大湖水,对大湖水的影响较大。1.1扩建园区域规划及污染源分析1.规划概述项目位置及用地规模:深圳南山(连平)产业转移工业园位于位于三角镇镇区、忠信镇、三角镇和连平监狱(莲塘农场)交汇处,扩建工程完成后,深圳南山(连平)产业转移工业园的总规划面积为487.72公顷。规划主导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机械制造产业和绿色食品加工产业人口规模:本次扩园完成后,本产业转移园规划总人口规模将达到3万人。规划目标与定位:建设一个高水准、有吸引力的“绿色生态型”工业园,并成为发展和壮大县域、镇级经济的平台。用地结构及总体规划布局:工业园区用地按性质主要分为工业仓储用地、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等。2.污染源分析本扩建工程营运期间主要污染源情况见表1.31。表1.31本产业园扩建工程运营期主要污染源排放统计表类别排放源名称产生量(t/a)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排放量(t/a)排放方式、去向废水工业和生活废水量564300依托连平县三角镇首期污水处理厂,出水经人工湿地深度处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部分中水回用于道路喷洒、景观绿化417120通过原连平监狱排污口经3km莲塘水渠排入大湖水COD152.3618.342BOD584.6451.668SS112.8604.171NH3-N16.9290.417总磷0.5640.083废气工业燃料废气SO20.64引至高空直接排放0.64≥15m排气筒高空排放NOx17.6317.63工艺废气TVOC66集气罩收集,其中:TVOC、二甲苯经活性炭吸附器处理,活性炭吸附器对TVOC的去除效率为90%;粉尘经除尘处理,去除效率为95%。6.6≥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甲苯171.7粉尘1829.1TVOC7.4无组织排放7.4无组织排放甲苯1.81.8粉尘1.81.8SO20.18无组织排放0.18无组织 居民燃气废气排放NOx1.161.16烟尘0.440.44交通尾气NOx3.49无组织排放3.49无组织排放CO48.8948.89HC1.521.52固体废物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7256回收、综合利用或填埋0回收、综合利用或填埋危险固废76.8有资质单位处理0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生活垃圾3957当地环卫部门处理0地环卫部门处理园区扩建工程建成后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水、大气)进行“三本帐”分析,具体情况详见表1.32所示。表1.32产业转移园扩建前后水污染物排放“三本帐”统计表单位:t/a污染来源项目首期工程排放量(批复文号粤环审[2008]349号)“以新带老”削减量扩建园区排放量扩建后总排放量变化量水污染物污水量1445400417120561660+417120COD3.614-0.7238.34211.233+7.620BOD51.445-0.8671.6682.247+0.801SS1.4450.0004.1715.617+4.171NH3-N0.217-0.0720.4170.562+0.345总磷0.043-0.0140.0830.112+0.069大气污染物SO22.7100.823.53+0.82NOX15.01022.2837.29+22.28烟尘1.2300.441.67+0.44TVOC5.9*014.620.5+14.6甲苯1.5*03.65.1+3.6粉尘2.8*06.99.7+6.9*首期工程未对TVOC、甲苯和粉尘进行统计,本表首期工程TVOC、甲苯和粉尘的排放量通过类比得出1.1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由园区所在区域的历史监测资料和补充监测调查结果表明,SO2、NO2、TSP、PM10、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和TVOC等各污染物浓度监测值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区域空气质量状况良好。本次环境空气质量补充监测结果与2007年历史监测结果相比,SO2、NO2、TSP、PM10 的浓度均有所减低,甲苯和二甲苯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浓度有所增加。总的来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呈好转趋势。2、水环境质量现状对比2007年历史监测数据,2012年各监测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溶解氧、总磷、锌、镉、铜、六价铬总体变化情况不大;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有所增加,其中氨氮并未出现超标情况。总体来说,该区域水体水质一直保持在良好状态。3、声环境质量现状各监测点的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各类环境功能区的要求。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园区土壤的各监测点位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的二级标准。5、地下水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场地的地下水各项指标除硝酸盐、氨氮及总大肠菌群超标外,其它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Ⅱ类标准要求。根据现场调查,规划区生活污水管网尚未正式投入使用,因此分析认为硝酸盐氮、氨氮及总大肠菌群超标主要是由于所处区域可能存在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产生的。6、河流底质现状监测点的各项监测指标均未超标,评价区域底泥环境质量未受到重金属的污染。7、生态环境现状园区所在区域目前的生态系统是一个人为干预程度较高的生态系统,区域植被生物量、物种量、群落结构均处于较低水平。园区建设范围植被主要以马尾松、簕仔树、竹林等为主,大量的芒草及灌草丛,植被生态环境质量一般。评价区内,自然植被及大型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分布稀少,生物多样性较为单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水生生态环境一般。1.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由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由于园区将采用电能、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燃料废气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小,因此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即使在最不利的气象条件下,SO2、NOx、PM10、TVOC、甲苯在各敏感点处及评价范围内的最大地面小时、日均浓度也不会出现超标现象。在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在各环境敏感点和评价范围内PM10、TVOC、甲苯的最大地面小时浓度的浓度均不会出现超标。因此,项目建成后应加强管理,定时检修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其处理效率达到相应要求。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评价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2)在扩建工程的工业用地区块的周边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规定的防护距离内设置绿化缓冲带。扩建工程工业用地莲塘村、洋塘村和小拓村和规划居住用地较近的工业用地范围内,建议引进对环境影响较小的企业。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由于目前三角镇尚未建设集中污水处理措施,镇区污水主要通过连平监狱排污口外的排污渠未经处理排入大湖水。拟建设的连平县生态工业园(三角)污水处理厂能够实现三角镇污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满足排水需要,也是《连平污水处理厂总体建设规划(2012-2020年)》近期建设的重大项目,对于保障新丰江水库和东江流域的水质安全起到积极的作用,保证连平县环境和东江流域饮用水安全。因此,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十分必要。根据《关于连平县三角镇首期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连环审(2008)08号)、《关于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连发改(2009)78号)、《关于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排污管网建设的批复》(连发改(2010)78号)从水量、水质两方面分析,本产业转移园区属于连平县三角镇首期污水处理厂工程的纳污范围,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可满足产业转移园排水的需求。从法律法规层面,本项目依托原连平监狱排污口进行排放基本可行。由于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新丰江水库流域、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水环境保护问题敏感,建议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深度处理,尽量回用。采用“生态氧化池+曝气生态砾石床+高效垂直流人工湿地工艺”,污水处理厂出水经人工湿地深度处理后主要污染物出水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通过原连平监狱排污口沿3km莲塘水渠排入大湖水。 规划的实施后,园区内的污水经市政管网统一收集排入连平县三角镇首期污水处理厂,有利于保障内河涌水质达标。同时,尾水将进行深度处理,尽量提高园区的中水回用率,有利于区域污染物减排。转移园区的建设不会削弱连平县三角镇首期污水处理厂对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效果,不会影响深度处理工程对于区域水质的改善作用,不会对受纳水体水环境质量带来不良影响,转移园区的建设不会对新丰江造成新的环境污染。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园区营运期常见工业生产设备在夜间不运行。只要常见工业生产设备噪声源在工厂企业内的布局合理,则这些噪声源不会对厂界外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保证各敏感点外扩20m包络线处,园区内的昼间噪声小于94.9dB(A)、夜间噪声小于85.6dB(A)的情况下,传播到各敏感点的噪声贡献值叠加现状噪声背景值后,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按照最不利情况考虑,各敏感点与工业企业间应保留25m的噪声防护距离。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园区产生的固废如果不能得到妥善的处置,将对环境产生诸如占用土地、污染水体土壤等不利环境影响,因此园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妥善处置,以免对环境和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园区内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同一收集,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对于工业固废,除了可回收利用部分以外,最终废弃的部分,可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对于工业危险固废近期规划由持有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远期可以考虑建设危险废物运输中转交换站交换运输到广东省按照区域联合规划建设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基地处置。产业园区应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全面实行危险废物排污申报以及排污收费制度,对废物的产生、利用、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都要有追踪的帐目和手续,并纳入环保部门的管理,保证每个环节均对环境不产生污染危害。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类比现有规模下地下水环境状况,根据现状监测,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没有地下水环境恶化现象,说明现有企业防渗性能较好;在规划项目实施后,入住企业将采取更加严格的地下水防渗措施,地下水环境影响不会超过现有水平。此外,根据现场调查,规划区周边敏感点均不将地下水作为饮用水,因此,规划区项目基本不会影响周边敏感点饮用水安全。6、生态影响评价结论产业转移园区的开发建设,带来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变化。总体表现为:随着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将逐步改变区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由原来由半自然生态用地转为工业用地等建设用地。系统中自然要素的环境影响力将逐渐被消减,工程技术影响逐步加强。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城市化导致用地格局发生改变、原有植被基本消失、野生动、植物相应减少、工业污染源增加等后果。随着规划的实施,评价区内工业用地大幅度增加,也是园区内用地比例最大的类型,它对生态环境产生胁迫和压力,随着园区建设的扩展和深入,其受人为干扰的程度也将日益剧烈,集中区的自然组分对于干扰的抵抗能力及受干扰后的自然调节能力也将减弱。从水土保持角度考虑,工程无绝对限制性因素,是可行的。7、社会影响评价结论随着产业转移园的扩建,将使原来的农业用地转换为城市建设用地,城市一系列配套服务设施也将建立起来,从而逐渐形成开放式城市工业系统格局。园其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可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规划项目的实施为连平县新增大量的直接或间接就业机会,有益于当地和谐社会的构建;发展工业产业,可以统筹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促进城乡共同富裕。1.1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结论1、大气环境承载力分析与总量指标建议本扩建工程的SO2、NOX实际环境容量分别约为275t/a、99t/a。根据预测,规划实施后,扩建工程SO2、NOX排放总量分别为0.82t/a、22.28t/a,大气环境容量分析因子SO2、NOX能够实现环境容量要求。本评价建议扩建工程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值见表1.61。表1.61本扩建工程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值一览表污染物SO2NOX烟尘TVOCHCl粉尘总量控制指标值0.8222.280.4414.63.66.92、水质目标可达性分析与与总量指标建议 在深度处理情况下,莲塘水渠、大湖水的剩余环境水环境容量可以承载扩建园区的建设。产业园区的废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连平县三角镇首期污水处理厂工程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园区绿化、市政道路冲洗,尾水排入木京河,汇入东江。园区的水污染总量控制指标主要占用了连平县三角镇首期污水处理厂工程的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本评价不另外建议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关于连平县三角镇首期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连环审(2008)08号),连平县三角镇首期污水处理厂工程的总量指标分别为COD292t/a、氨氮58.4t/a。扩建园区排往连平县三角镇首期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废水量为1710m3/d,占连平县三角镇首期污水处理厂工程处理规模(2万m3/d)的8.55%。扩建园区外排COD8.342t/a,氨氮0.417/a。扩建园区的水污染总量控制指标占用了东连平县三角镇首期污水处理厂工程的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本评价不另外建议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便于当地环保部门的考核,报告建议扩建园区排往连平县三角镇首期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废水量应控制在1710m3/d以内。1.1环境风险评价结论园区建成后主要的环境风险为入园企业生产原料、产品在堆放和贮存过程中存在着发生火灾的风险,危险废物处置不当所造成的风险,园区污水处理厂出现故障,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作,导致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的水环境污染风险。①产业园区排污对水环境的影响事故排放情况下,园区排污对莲塘水渠的增值分别为COD109.006mg/L、氨氮12.112mg/L,浓度增值已超过Ⅴ类水质要求,叠加背景浓度值后,莲塘水渠最大浓度值分别为COD115.565mg/L、氨氮12.523mg/L,大湖水最大浓度值分别为COD11.810mg/L、氨氮0.858mg/L,莲塘水渠COD超标4.8倍、氨氮超标11.5倍,不能满足Ⅲ类水质功能要求;大湖水氨氮超标0.72倍,不满足Ⅱ类水质目标要求。②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排污对水环境的影响事故排放情况下,园区排污对莲塘水渠的增值分别为COD230.218mg/L、氨氮25.580mg/L,浓度增值已超过Ⅴ类水质要求,叠加背景浓度值后,莲塘水渠最大浓度值分别为COD231.839mg/L、氨氮25.681 mg/L,大湖水最大浓度值分别为COD34.445mg/L、氨氮3.413mg/L,莲塘水渠COD超标10.6倍、氨氮超标24.7倍,不能满足Ⅲ类水质功能要求;大湖水COD超标1.3倍、氨氮超标5.8倍、不满足Ⅱ类水质目标要求。园区危险废物进入水体的风险主要危险废物主要是为废边角料、废弃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抹布、废塑料、废电子配件等,其危废转移的周期一般为1年。若事故发生导致贮存的油墨进入园区附近水体,将在短时间内产生较大污染,并随着时间推移向下游输移。因此,应加强园区废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入河事故。1.1公众参与结论本次园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被访个人和单位均位于转移园区影响范围内,符合《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中“参与调查的个人中位于项目环境(含风险事故)影响范围内的个人数量不得少于70%,参与调查的单位中位于项目环境(含风险事故)影响范围内的单位数量不得少于70%”的规定。调查表共派发150份,回收150份(其中个人表135份,单位表15份),有效问卷145份(其中个人表131份,单位表14份),回收有效率96.7%,具有广泛代表性。从公众对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问题的答复来看,该区域公众普遍认为园区的主要污染问题主要是固废问题。统计结果表明,所有被调查者均对本项目表明了明确的支持态度,说明该转移园所处区域公众对园区的建设是了解并支持的。绝大多数公众认为园区扩建是有利的,能够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1.2综合结论深圳南山(连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建工程的建设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广东省、河源市和连平县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扩建园区的主要发展制约因素是位于属于新丰江水库流域,位于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水环境保护问题敏感,本评价要求园区内的污水经市政管网统一收集排入连平县三角镇首期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处理, 尽量提高园区的中水回用率。污水处理厂出水经人工湿地深度处理后主要污染物出水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有利于保障内河涌水质达标,有利于区域污染物减排。而从法律法规层面,本项目依托原连平监狱排污口进行排放基本可行。园区扩建是必要性的,从环境角度,园区规划发展的目标、规模及产业发展基本合理,除了按要求设置适当的防护距离外,园区规划布局是合理的。规划的实施能够促进园区对现存问题的整改。未来,园区在项目引进时应严格把关,重点发展无污染或轻污染、低水耗、低能耗、低物耗的高新技术产业。拟入园企业必须进行单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指标、污染治理措施与对策,同时保证治理措施的稳定安全运行。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及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园区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在拟选址进行深圳南山(连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建工程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