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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滇池环湖东岸干渠截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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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滇池环湖东岸干渠截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环评单位: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二○○八年十二月 目录1建设项目概况11.1项目的由来11.2项目名称21.3建设地点21.4建设性质21.5项目投资21.6项目内容与规模21.7建设周期21.8建设征地21.9拆迁及补偿32评价区域环境现状32.1环境现状32.2环境敏感目标及敏感区域53工程分析及主要环境影响63.1工程分析63.2主要环境影响173.3水污染物排放总量334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334.1工可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334.2环评提出需增加的污染防治措施344.3建议415公众参与调查结果426评价结论436.1规划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436.2环境影响分析总体结论437附表448附图45 1建设项目概况1.1项目的由来滇池治理是现代新昆明建设的关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滇池治理高度重视,从滇池治理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了“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坚持铁腕治污、科学治水,综合治理,以“湖外截污、湖内清淤、外域调水、生态修复”为四大刚性指标,实施“环湖截污和交通、外流域引水及节水、入湖河道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治理、生态修复与建设、生态清淤”六大工程,在认真组织实施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滇池治理工作力度。根据滇池治理提速和水污染防治的实际要求,云南省、昆明市提出补充环湖干渠截污工程作为“十一五”期间滇池治理的重要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已开展了滇池环湖截污工程的前期工作,形成了工程初步方案。滇池环湖东岸干渠截污是滇池环湖截污工程中重要的有机组成部份,是力争用10年时间使滇池的水质明显好转,到2020年,提前实现滇池草海Ⅳ类水质、外海Ⅲ类水质控制目标的关键性工程。项目建设将使进入滇池水污染物得到最大限度的收集处理,从而改善昆明市的水环境状况和滇池水质,项目建设十分必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本项目建设前期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委托,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评价单位)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4]65号)《关于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程序的通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可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直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有审批权限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本项目为城市截污干渠建设工程,属城市基础设施,可省略评价大纲,直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单位编制完成《昆明市滇池环湖东岸干渠截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查。 1.2项目名称昆明市滇池环湖东岸干渠截污工程。1.3建设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呈贡县。1.4建设性质新建。1.5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9.15亿元。1.6项目内容与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在规划的环湖东岸公路临城侧,东岸环湖截污干渠始于官渡区新宝象河、止于呈贡县大海晏,设计渠道断面宽×高=6m×4.5m,将污水就近引入拟建的洛龙河、捞鱼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规模分别为6万m3/d和4.5万m3/d)及配套洛龙河、捞鱼河雨水处理站(建设规模均为5万m3/d)处理。截污干渠全长16.54km,估算总投资19.15亿元。该总投资中不包括拟建的洛龙河、捞鱼河污水处理厂,洛龙河、捞鱼河污水处理厂单独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滇池环湖东岸干渠截污工程其主要服务区域为:污水服务区域包括呈贡新城107km2,规划人口95万人,主城城东南宝象河南侧10.3km2,规划人口2.2万人;雨水服务区域包括呈贡新城136.21km2,主城城东南宝象河南侧27km2。即项目总计服务人口97.2万人,污水收集面积为117.3km2,雨水收集面积为163.2km2。1.7建设周期项目施工期自2008年12月开工,2010年4月完成。1.8建设征地本项目共占地15.69hm2,征占地主要为建设用地等。 1.9拆迁及补偿根据实地踏勘,干渠及雨水处理站建设需拆迁隆格兰园艺公司厂区,拆迁面积1.07hm2。本工程处于环湖公路建设红线内的,将由公路建设指挥部规划安置。据公路建设指挥部介绍,受到公路建设影响的安置方式为:根据所拆房屋的面积,在呈贡新区建设给予相同面积补助的同时,给予一定的货币补贴;耕地被占的居民在本村重新划拨耕地,若无耕地划拨时,当地政府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货币补贴。2评价区域环境现状2.1环境现状(1)拟建项目沿滇池东岸布线,沿线为昆明市东面与滇池的过渡区,属农业生态环境区。沿线多为村庄、农田、鱼塘,没有大中型排污企业,集中的污染源少,主要污染源为农村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染,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可达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2)项目沿线区域地表水属于滇池水系,拟建项目沿线涉及的区域主要入滇池河道地表水水质河流有新宝象河、马料河、洛龙河和捞鱼河,湖泊为滇池。评价区范围内的河段没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也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新宝象河总磷、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等五个监测指标都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标准。最大超标污染物为氨氮,超标倍数为29.35倍。最小超标污染物为总磷,超标倍数7倍,水质评价为劣Ⅴ类。洛龙河五个监测指标中,除化学需氧量超标0.15倍外,总磷、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四个监测指标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标准。水质评价为Ⅳ类。马料河总磷、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等五个监测指标都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标准。 最大超标污染物为氨氮,超标倍数为25.4倍。最小超标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超标倍数2.27倍,水质评价为劣Ⅴ类。捞鱼河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三个监测指标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标准。最大超标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超标倍数0.4倍,水质评价为Ⅳ类。滇池外海罗家营除氨氮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标准外,其余项目都超标。最大超标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超标倍数为3.55倍。水质评价为劣Ⅴ类。根据以上监测评价结果可见,建设区域主要入滇池河道地表水水质都不同程度的受到污染。污染较重的河道为新宝象河和马料河,主要污染项目每个项目都超标,超标倍数较大,其次是滇池外海、捞鱼河和洛龙河,主要污染项目有2个或1个超标。总之,建设区域主要入滇池河道地表水水质都超过Ⅲ类,污染较严重,不能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3)拟建项目沿线不存在集中的、工业化的噪声源,拟建沿线的噪声源主要是交通噪声,在通过乡镇村庄的路段混杂有人群活动噪声。经现场调查,沿线主要声环境敏感点有王官小学、江尾小学、乌龙小学、海晏村等。拟建项目沿线声环境声级值昼间在37.8~56.8dB(A)之间;夜间在40.7~48.5dB(A)之间,全线声环境能够满足昼间60dB(A)、夜间50dB(A)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限值。总体看来,拟建项目沿线声环境质量较好。(4)目前该区域主要是农业与经济开发区,其内村庄人口稠密,水田、花圃及鱼塘分布较广。因此,野生动植物资源分布受到限制,种类不多,且种群数量也较少。项目沿线评价区内植物种类主要有柏树、桉树、紫茎泽兰和禾本科为主,动物种类以蛙类、鸟类、鼠类,以及当地群众饲养的牲畜和家禽为主。沿线调查结果显示,拟建项目沿线未发现当地的特有种和保护动植物分布。 2.2环境敏感目标及敏感区域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如表2-1。表2—1项目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工程保护目标环湖东路桩号方位距离(m)备注干渠杨家村K07+40~K07+350东北110282户,704人小口子村K07+650~K07+980东北60273户,680人大口子村K07+980~K08+240东北30240户,599人回龙村K10+130~K10+400东北20624户,1556人罗家营小村K11+340~K11+560东北70228户,578人江尾村K14+630~K15+250东北1101423户,3910人乌龙村K17+400~K17+530西2701282户,3491人杜家村K19+430~K19+540西21050户,139人大河边K19+940~K20+150西10062户,164人王家庄K20+450~K20+670东150340户,846人李家边K21+10~K21+60东18026户,57人中和村K21+870~K22+130东70197户,524人土家村K22+140~K22+330东10082户,227人罗家村K22+630~K22+870西21081户,214人大海晏K23+420~K23+690西120878户,2162人雨水处理站中和村南80距捞鱼河雨水处理站沉砂截污系统罗家营大村东160距马料河沉砂截污系统江尾村东110距江尾沉砂截污系统中和村东50距捞鱼河沉砂截污系统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河流包括马料河、洛龙河、捞鱼河。区域排水最终进入滇池外海。马料河、洛龙河、捞鱼河、滇池外海在环境功能上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体,按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体进行保护。保护沿线评价范围内的滇池湖滨带生态环境,确保施工及营运过程中不对其产生大的影响;保护区域地下水水质及连通性;保护沿线周边的动植物,施工期采取保护措施,减小影响;保护沿线滇池风景名胜区景观—— 柳林浴场,施工期采取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运营期做好植被和景观恢复。3工程分析及主要环境影响3.1工程分析3.1.1 截污干渠平面布置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环湖截污干渠主要沿规划的环湖一级道路外侧(临城侧)布置。始于官渡区新宝象河、止于大海晏,全长16.54km。其中以洛龙河污水处理厂和捞鱼河污水处理厂为节点分成两段干渠系统,长11.34km和5.20km。详见项目总平面布置图。3.1.2截污干渠断面布置断面尺寸设计:根据地形特征和雨水站设计规模,断面尺寸设计为6.0m×4.5m,设计缓坡万分之一,其中4.5m×4.5m断面为初期雨水干渠,1.5m×4.5m断面为污水干渠。竖向布置:为防止影响各河道的行洪功能,截污干渠均需考虑下穿入湖河道,因此截污干渠的顶标高应低于河底标高。3.1.3截污干渠与河道截污布置3.1.3.1河道截污的型式东岸河道和沟渠众多,各种河道的情况比较复杂,为便于操作和管理,对于河道,根据河道的流量和收集范围采用两种型式,即旁流式河道沉砂截污系统和直流式沉砂系统。3.1.3.2干渠地基处理方案 根据昆明市环湖公路东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截污干渠底板下主要受力层深度范围内存在的主要不良地质土层为:有机质土、泥炭质土和具有轻微至中等液化的粉细砂、粉砂土、软粘土等。不经过处理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可行性研究单位经比较,暂定推荐采用低标号混凝土桩进行地基处理。如昆明当地CFG桩所需原材料供应能满足需求量,则可考虑采用CFG桩。下阶段的地基处理方案还有待工程地质勘察资料提供后,再进一步进行论证比选。3.1.3.3干渠地基液化处理本干渠线路中,从K6+300~K17+700,K23+200~K24+000这两段间或有可液化土层存在。但这两段的可液化土层都是以夹层的透镜体形态出现,层厚多为数米量级,个别达10~15m左右。本工程干渠地基抗液化处理:为满足地基承载力要求,已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采用CFG桩或振动沉管灌注桩,处理深度分别为10m及20m。其深度均已超过液化土层的特征深度(8°地震区为7~8m);上述采用的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的工程措施,已能满足减轻或消除液化震害的目的,因此不再额外采取其他的抗液化措施。3.1.3.4干渠抗浮稳定设计由于本干渠埋深较深,渠顶覆土较厚,抗浮矛盾不突出,抗浮采用干渠自重加上干渠顶部覆土配重抗浮。3.1.4雨水站设计3.1.4.1厂址确定本工程将设置二座雨水处理站,分别位于洛龙河、捞鱼河下游。场地现为农田,地势平坦,工程地质为第三系湖岸阶地。地震烈度按区划为八度地震设防区。洛龙河、捞鱼河雨水处理站分别位于拟建的洛龙河、捞鱼河污水处理厂厂址东南侧和南侧。3.1.4.2雨水处理站工艺——MBR处理工艺 近期(到2010年),由于还未完成河道治理,本工程原水为河水和一部分生活污水,从目前河道的水质水量监测数据来看,原水可生化性较好,N、P等营养物质比例合适,同时不含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采用常规的处理工艺基本可达到出水要求。远期(到2020年)以后,完成河道治理,本工程原水仅为初期雨水,根据以往工程经验,远期原水的各项水质指标均会低于目前水质,C/N、C/P比值低,碳源不足,N、P去除率下降,针对这类进水,需补充碳源以提高生物处理效率。根据本工程水质、水量特性并结合以往工程实例,设计推荐采用膜生物反应器(MBR)工艺。3.1.4.3附属设施设计(1)功能性用房功能性用房主要包括:化验室、分析室、药品库、检修间、仓库等。预处理室及微生物室、药品库等。检修间主要负责厂内水泵、电机、阀门、管道、水处理机械设备及其它零配件修理,特殊设备和零件依赖于社会服务;药品库主要存放日常运行时需要投加的药剂;仓库主要用来存储一些零部件和移动设备等。(2)变配电间、中控室等根据工程需要在南北各设一座变配电间,为全厂提供电源。(3)辅助性建筑根据国家颁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CJJ31-89),雨水处理站处理规模50000m3/d,二期工程增设一座综合附属用房,建筑面积2141.82m2(包括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资料室、职工餐厅等)。雨水处理站出水通过环湖湿地工艺进一步削减污染物负荷后排入滇池,确保滇池的水资源平衡。3.1.5截流初期雨水量本项目截污干渠断面尺寸设计为6.0m×4.5m,其中4.5m×4.5m断面为初期雨水干渠,1.5m×4.5m 断面为污水干渠。即服务区域内已进入污水管网的污水将通过本项目断面为1.5m×4.5m的污水干渠送入洛龙河、捞鱼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在本项目雨水处理站处理范围内。本项目雨水处理站处理对象为区域内不能进入污水管网的城市点源、城市面源和农村面源部分污水,污水收集方式为在现区域内已有河道和沟渠上设置截流设施将进入河道和沟渠的污水及河水一同截入干渠内送入拟建的雨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由于对初期雨水的界定无统一的标准,本报告采用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确定的截流量作为项目初期雨水水量负荷。(1)片区初期雨水径流量国家电力公司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和昆明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初步界定初期雨水系指每年汛前能够产生地表径流的头一场或几场降雨。根据云南省气象局和水文水资源局实测气象、水文资料的统计分析和昆明地区历年5月的水、雨情变化,因2001年5月13日的降雨量为16.1mm,与重现期为2年的降雨量18.2mm相近,选定5月13日作为计算环湖初期雨水径流量的典型日,按照水量平衡还原计算重现期为2年的初期雨水径流量。环湖各片区初期雨水径流量,由环湖初期雨水径流量按水库群至环湖周边各片区的面积权重计算。雨水收集系统分为主城城东南片区(新宝象河以东、包含主城和呈贡交接的隔离区域)、马料河雨水收集系统、洛龙河雨水收集系统、新开河雨水收集系统、捞鱼河雨水收集系统等5个收集系统,初期雨水收集面积163.21km2,初期雨水量39.6万m3/d。(2)雨水截流及运行方式同传统分流制雨水管网雨水管相比较,呈贡雨水干管末端设置有截流管,当雨水的径流量小于水质控制点对应的流量时,雨水通过跳跃井进入截流管道,在流量大于水质控制点对应的流量时,雨水溢流到河道。截污干渠运行方式为:在雨季启动雨水处理流程,截污干渠收集的雨水进入雨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旱季时截污干渠雨水渠流量很小,大多为进入河道的污水,因此旱季进入雨水渠的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超量时启动部分雨水处理单元。 (3)水量平衡根据可行性研究,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昆明市滇池东岸,起点为主城东南片区新宝象河南侧,止于呈贡大海晏,全长16.54km,建设内容为在规划的环湖东岸公路临城侧建设断面宽×高=6m×4.5m的东岸环湖截污干渠,将服务区域内的污水及初期雨水就近引入拟建的洛龙河、捞鱼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的洛龙河、捞鱼河雨水处理站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湖滨湿地,经湖滨湿地进一步去除水中污染物后排入滇池外海。从项目对污水及初期雨水的截流及运行管理方式、排水去向可看出,项目投产运行后,会使得原先经现有河道、沟渠集中进入滇池外海的地表径流,通过本项目后变成通过项目沿线的湖滨湿地,呈散流形式进入滇池外海,本项目进出水量基本相同。同时,由于本项目收集处理后水全部进入滇池外海,不排出流域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造成滇池流域水量的时空分布发生变化,对滇池外海而言,其水量是平衡的。3.1.6“三场”设置情况(1)石料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未提供石料场的布设情况,经与可研单位联系,拟建项目的建设不准备专门布设石料场,项目建设所需的石料拟从沿线已建的合法的马金铺料场(距路线2km)和大风垭口料场(位于昆明~石林公路边,已有便道通往施工场地)购买,故不再重新勘探、建设新的采石场。(2)取土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未提供取土场的布设情况,经与可研单位联系,根据已掌握的沿线工程地质情况和拟采用的基础处理工艺,项目建设中拟进行换土的工程量较小,由于挖方大于填方,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不准备专门布设土料场。(3)弃土场由土石方平衡及流向分析可得,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共产生土方1165371m3 ,产生的土方中用于截污干渠及各场地回填716012m3。调出土方626226m3,其中用于雨水处理站回填利用236640m3,可用于环湖东路回填计259213m3,还剩余土方99034m3,直接封闭运输用于环湖截污干渠的围地造景。产生表土剥离59774m3,临时堆存剥离表土59774m3,就地临时堆放,用于今后植被恢复绿化覆土、复耕覆土。(4)施工场地施工场地是项目施工单位为进行项目施工而建设的施工营地、预制场和拌合场等设施占用的土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未提供施工营地的布设情况,经与可研单位联系,目前由于项目还未进行招投标工作,将来的标段多少及长度未确定,在现阶段还无法确定施工营地的布设情况。但可研单位推荐项目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中不再单独规划预制场和混凝土拌合场,预制场、拌合地点设在与之有关联的商品提供单位的专用场地内。3.1.7本项目选址的环境合理性环湖干渠截污工程依托环湖公路建设,有利于建构筑物的协调整体布局,有利于截污干渠的维护,减少施工干扰和避免重复建设。本工程将设置2座雨水处理站,分别位于洛龙河、捞鱼河下游。场地现为农田,地势平坦,工程地质为第三系湖岸阶地。地震烈度按区划为八度地震设防区。同污水厂址选择基本一致。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或分析,本项目恶臭影响范围在厂区周围100m以内,捞鱼河雨水处理站100m范围内有中和村(距离本项目80m),项目应确保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距离雨水处理站100m以远。此外,随着截污区域的城市化和雨污分流,未来根据需要可将雨水处理站改造为污水处理厂,这既减轻了投资的浪费,也便于污水处理厂的统一管理。 3.1.8污染因素分析3.1.8.1施工期污染因素分析本项目施工期较长,约16个月,施工线路长达16.54km,涉及面广。工程建设必然占压施工场地的土地及植被,施工涉及区域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加之在施工过程中开挖、拆迁、填埋工程量大,产生的施工噪声、地面扬尘、施工废水及取弃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排放等,对周围环境有一定不利影响。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有非污染生态影响和污染影响两方面,主要表现为前者。(1)废气项目施工中开挖产生的土方、建筑材料的堆放及运输在晴天和有风天均易形成扬尘,施工期间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地道路扬尘和搅拌混凝土扬尘,约占全部工地扬尘的80%~85%。另外,运输车辆、挖土机等施工机械等将产生少量的SO2、NOX、CO、烃类等污染物对大气环境有所影响。①施工扬尘施工过程中,土方开挖、场地平整、材料运输、混凝土拌和及装卸、场内道路修筑、运输等施工活动都会产生无组织排放粉尘。无组织排放粉尘的产生量取决于施工强度和气象条件等因素,产生量难于定量。一般情况下风速大于5.5m/s时易产生粉尘,影响区域主要集中在施工区域周围100m范围内,影响程度下风向大于上风向。②燃油废气工程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机械(打桩机、推土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将大量消耗油料,排放燃油烟气。燃油烟气呈无组织排放,所含污染物主要为SO2、CO、NO2及碳氢化合物等。产生量难于定量。(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①施工废水施工废水包括建筑施工废水、地下疏出水、雨季径流等。建筑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工具清洗废水等。与大多数建筑工程一样,本项目施工生产废水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是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SS浓度可达2000mg/L。地下疏出水:施工区域靠近滇池,地下水埋深较浅,在干渠埋设挖土方施工中,将有大量地下水渗出,其量难于确定,疏出的地下水将用泵抽提,通过排水沟汇入周围地表水系。雨季径流:雨季降水冲刷施工场地产生,所含污染物主要为SS和微量石油类,其中SS浓度为200~500mg/L左右。②生活废水施工期的施工人员数量目前难于准确定量,按每标段1km施工人员40人计,约为700人,施工人员在餐饮和日常生活当中将会产生一定生活污水。按照人均用水量90L/d,排放系数0.85计,生活用水量为63m3/d,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3.6m3/d。生活污水中所含污染物极其浓度分别为CODCr250mg/L、SS200mg/l、动植物油30mg/L。(3)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土石方不能实现挖填平衡,施工过程将产生弃土。因此,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①废弃土石方根据工程设计资料,建设期工程土石方开挖及填筑主要来自于截污干渠、河渠沉砂截污系统、雨水处理站基础建设,建设区共产生土石挖方204.73万m3,回填137.24万m3,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量暂堆放在临时堆土场内,用于各区的回填。 工程开挖量大,根据施工需要,平均每相隔2km设一座临时堆土场,共7座,堆放回填料。②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废弃材料,以装修和建筑废弃材料为主,产生量难于确定。建筑垃圾拟集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运至指定地点堆存。③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人均0.5kg/d计,产生量约为350kg/d,施工期间将排放大约180t生活垃圾。运输至生活垃圾场填埋处理。(4)噪声施工期间,打桩机、施工机械运行及施工材料运输均会产生较高强度的噪声,土石方开挖强度超过90dB(A),大型原材料加工机械声源强度超过95dB(A),大型运输机械噪声源声级多在85dB(A)以上。施工噪声突出的主要在打桩场所、建筑材料加工场地,建筑场地以及施工运输道路。打桩及运输噪声为不连续性噪声,施工场地及材料加工场地噪声为连续噪声。(5)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将占用农田和菜地,同时,施工场地清理和开挖将清除原有地被物,使森林植被、农田、动物栖息地等减少,并造成大量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施工期扰动地表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自然恢复期流失总量之和,经计算,工程水土流失总量为20.6593万t,其中因弃土、弃渣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为20.40万t,扰动地表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2369.81t;自然恢复期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为223.2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水土流失总量与原生水土流失量之差,其中原生水土流失量为566.70t,经计算,本工程可能产生新增水土流失总量为20.6026万t。 3.1.8.2运行期污染因素分析(1)废气项目运行期以电为能源,属清洁能源,使用时无废气污染物产生。项目的废气为雨水处理站职工食堂餐饮设施产生的炒菜油烟气,量较小。(2)废水本项目为截污的环保工程,运行期间将通过在已有河道和沟渠上设置截流设施收集区域上游不能进入污水管网的城市点源、城市面源和农村面源部分污水及河水一同截入干渠内送入拟建的雨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项目自身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①雨水处理站排水根据项目运行制度,截流的初期雨水储存在截污干渠内,用泵送入雨水处理站处理,截污干渠同时起调节的作用。雨水处理站规模为2×5万m3/d,则本项目运行期正常排水量为10万m3/d。本项目雨水处理站排水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②职工生活废水本项目预计职工人数为70人,按全部在项目内食宿考虑,职工生活用水量按每人150L/d计,则为10.5m3/d,废水产生量为9m3/d,包括办公废水、住宿废水和食堂废水。职工生活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动植物油、NH3-N和TP,污染物浓度为CODCr300~500mg/L,SS200~300mg/L,动植物油40~80mg/L,NH3-N20~30mg/L,TP5~8mg/L。该部分废水汇入雨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3)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有格栅拦截的初期雨水中的飘浮物、污水及初期雨水中的沉淀物、污水处理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①污水及初期雨水中的沉淀物、飘浮物截污干渠在运行管理中,将在进水口设对格栅对水中飘浮物进行拦截,另外,由于污水在截污干渠中停留时间长,废水中含有的沉淀物60%~80%会逐步沉淀下来,可行性报告中段初步估算每年雨季仍有13000t,其中沉砂系统为12350t/a,截污干渠650t/a。该部分固体废物将采用机械清淤的方式进行清淤。清除的固体废物送垃圾填埋场处理。②污水处理污泥按项目设计进出口水质及雨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估算,项目每天约产生含水率80%的污泥量约65t,2.37万t/a。统一送垃圾填埋场处理。③职工生活垃圾本项目预计职工人数为70人,按全部在项目内食宿考虑,职工生活垃圾按每人1kg/d计,则为25.6t/a。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处理。(4)噪声项目运行期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中的风机、水泵及汽车噪声等。预计声源强度为70~85dB(A)。拟采取隔声和距离衰减的方式治理。(5)异味项目截污干渠和初期雨水处理设施在营运过程中将产生异味。截污干渠的异味主要产生于沿途设置的检查井,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雨水处理设施臭气值较大的地方主要是雨水前处理部分(格栅井、提升泵房集水池、沉砂池)、生化曝气和污泥处理部分(贮泥池、脱水间等),拟采取距离衰减的方式治理。(6)项目风险源辨识 项目雨水处理站采用的工艺在营运期由于原水中碳源不足,将在来水进入缺氧池前加入甲醇,再进入缺氧池进行反硝化反应去除TN,以保证反硝化反应具有充足的碳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甲醇为附录A表3中所列易燃物质,表3中规定甲醇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场所临界量为2t,贮存区临界量为20t。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每个雨水处理站将设置一个甲醇储存罐,规格为φ2.5m×3m=14.72m3。甲醇的比重为0.7915t/m3,即项目每个雨水处理站甲醇储存罐的最大贮存量为11.6t,低于贮存区临界量为20t的规定。因此,项目内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根据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中对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范围的划定:“本规范适用于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主要系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名录》中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与炼制、信息化学品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采掘业、建材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为初期雨水处理,不属于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中划定需进行环境风险评价的项目范围。3.2主要环境影响3.2.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或分析3.2.1.1施工期空气影响分析(1)施工扬尘影响分析施工过程中各类燃油动力机械在挖方、填筑、清理、平整、运输等过程中排放燃油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NO2和烟尘。由于燃油使用量较小,其排放方式为间断排放,故燃油废气主要局限于施工作业场区,不利影响相对较小。 拟建工程不设置砼拌合系统,使用商品砼,故施工场区扬尘主要源于房屋拆除、土石方开挖、填筑、养护散装水泥作业和运输等,其TSP浓度介于1.5~3.0mg/m3,呈无组织排放形式,借助风力在施工现场使空气环境中的总悬浮颗粒物(TSP)增加,造成一定范围内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超标。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曾对7个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扬尘情况进行了测定,测定时风速为2.4m/s,测试结果表明:建筑工地扬尘严重,当风速为2.4m/s时,工地内TSP浓度为上风向对照点的1.5~2.3倍,平均1.88倍,相当于空气环境标准的1.4~2.5倍,平均1.98倍。建筑工地扬尘的影响范围为其下风向150m之内,被影响地区的TSP浓度平均值为0.491mg/m3,为上风向对照点的1.5倍,相当于空气环境标准的1.6倍。根据有关资料,在施工现场,近地面的粉尘浓度一般为0.5~12mg/m3,随地面风速、开挖土方和淤泥弃土的湿度而发生较大变化。在干燥和风速较大天气情况下,施工现场近地面粉尘浓度会超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中日平均值0.3mg/m3的1~40倍,污染比较严重。运输车辆在沿线的道路扬尘量为0.64kg/(km·车辆),在工程开挖区,淤泥和弃土堆放现场的道路扬尘量达到2.46kg/(km·车辆)。施工高峰期运输量大,车辆来往频繁时,道路扬尘污染十分严重。汽车产生的道路扬尘量与车速、车型、车流量、风速、道路表观积尘量、尘土湿度等诸多因素有关。根据交通部公路研究所对施工现场扬尘监测结果,下风向150m处扬尘瞬时浓度达到3.49mg/m3,超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中1小时平均值的2.9倍。从区域的气象条件来看,区域内各月平均风速均<4m/s,在2、3、4月份平均风速相对较大。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较小,但由于施工现场20m范围内有居民住宅,施工扬尘对施工场址附近居民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施工人员在施工场址附近租用民房做为宿营地,生活燃料使用电或液化气,属清洁能源,所排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2)施工期恶臭影响分析施工期恶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河道沉砂系统建设底泥恶臭影响。由于底泥搅动,会引起恶臭物质(如氨、硫化氢等)的释放,从而产生恶臭。类比广西南宁朝阳溪底泥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底泥疏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强度一般为三级(明显臭),在疏挖、运输及处置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及交通运输造成短期影响。为防止河道淤泥臭气污染周围人群,应禁止随便堆放淤泥,淤泥应随起随运,用密闭车装车后送至指定的污泥干化场。3.2.1.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的信息,环湖截污干渠主要沿规划的环湖一级道路外侧布置。始于官渡区新宝象河、止于呈贡县大海晏,全长16.54km。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的主要工程行为包括:跨河干渠的施工、旁流式河道沉砂截污系统和直流式沉砂系统的施工、施工期土石方工程地表裸露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1)跨河干渠、河道沉砂截污的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分析跨河干渠竖向布置:为防止影响各河道的行洪功能,截污干渠均需考虑下穿入湖河道,因此截污干渠的顶标高应低于河底标高。干渠地基的处理:可行性研究单位经比较,暂定推荐采用低标号混凝土桩进行地基处理。如昆明当地CFG桩所需原材料供应能满足需求量,则可考虑采用CFG桩。在跨河段干渠基坑挖掘、旁流式河道沉砂截污系统和直流式沉砂系统建设过程中,需对河道进行截流,施工阶段的初期由于围堰,在作业场地会产生局部的河底扰动,故而会使局部水体中泥沙等悬浮物增加。采取严密的围堰工艺和材料可以减少围堰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 可行性研究单位暂定推荐采用低标号混凝土桩进行地基处理,其原理为用各种成桩机械在地基中制成的低标号混凝土桩,形成由强度较高的桩、桩间土、桩顶部满铺的褥垫层一起构成复合地基。进行地基处理的低标号混凝土桩是在围堰中施工,围堰中的水是与河流隔开的,这样在低标号混凝土桩施工时不会影响河流水质。基础施工对水体影响最大的潜在污染物是围堰中的渗水及泥浆。截污干渠施工出渣量很大,若随意排放将造成施工下游河道的淤塞及水质降低,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定,截污干渠施工中产生的泥浆渗水不能直接排入河道。在施工过程中用泥浆泵将渗水及泥浆泵至设在岸上的沉淀池中沉淀,沉淀后上层清水方可排入河道,底层的泥浆用泥浆车运至指定的弃土场堆放,并对弃土场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运送存放过程必须有环保人员监督,不允许随意丢弃泥浆,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泥渣对河流水质的影响。采取上述施工方法对水环境的影响能明显减轻。从施工工程产生的污染物来看,主要为河流底泥的泛起,影响方式主要体现在施工区域水域附近泥沙等含量增加。在截污干渠施工完成后,水质可以逐渐恢复。(2)施工期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根据国内施工现场的调查结果,像截污干渠类线形工程建设的特点是分段施工,沿线施工点多,施工人员居住分散。为生活方便,工点大都靠近沿线城镇或村庄,生活污水不会直接排放,一般都会经过农用或自然沟渠才可能进入河流,相应的污染物经过净化,不会对水体产生明显的影响。本项目如需设立大型的施工营地,则由于项目施工期较长,施工人员相对集中、稳定,产生的生活污水易排入沿线河流中,故施工期对沿线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主要为大型施工营地。本项目施工期的施工人员数量目前难于准确定量,如按每标段1km施工人员40人计,约为700人,施工人员在餐饮和日常生活当中将会产生一定生活污水。按照人均用水量90L/d,排放系数0.85计,生活用水量为63m3/d,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3.6m3/d。由于工程施工期仅16个月,如要求各个施工点设置符合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一定的难度,本报告提出的处理方案如下: ①集中居住地厕所一律采用早厕;食堂泔水不准乱倒,送至旱厕。请环卫部门定期清运;②居住地必须设置垃圾池,配备清扫人员,定期或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处理场;③施工完成后,做好施工迹地的恢复工作。3.2.1.3施工期环境噪声影响预测及评价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声源强度介于92~98dB(A)。为了反映施工机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利用距离传播衰减模式预测,当施工机械噪声源强为92dB(A)、94dB(A)、96dB(A)、98dB(A)(测点距机械1m)时,施工机械噪声距离场界不同距离时场界处的噪声值。从以上预测结果可以看出,使用任何施工机械场界噪声都难以达到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要求。项目沿线两侧分布有村民住宅,包括官渡区的杨家村、小口子村、大口子村,呈贡县的回龙村、罗家营大村、罗家营小村、江尾村、杜家村、大河边、王家庄、李家边、中和村、土家村、罗家村、大海晏,这些关心点会受到影响,但影响是短暂而又可逆的。3.2.1.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及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拆迁建筑垃圾、开挖后回填不完产生的弃土石、废弃施工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量主要为碎砖(碎砌砖)、砂浆、混凝土、桩头、屋面材料、钢材、木材等;废弃的施工材料主要为钢筋、水泥、木材、砂、碎石、块石、石碴料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主要为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陶瓷等。根据本项目水土保持报告,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共产生土方1165371m3,产生的土方中用于截污干渠及各场地回填716012m3。调出土方626226m3,其中用于雨水处理站回填利用236640m3,可用于环湖道路回填259213m3,还剩余土方99034m3,直接封闭运输用于环湖截污干渠的围地造景。产生表土剥离59774m3,临时堆存剥离表土59774m3。 截污干渠剥离表土可于干渠临城侧边缘就地临时堆放,用于今后植被恢复绿化覆土、复耕覆土;各场地剥离表土可直接临时堆存于场地一角,用于今后施工场地的绿化覆土。截污干渠临城侧沿线临时堆存373469m3(其中待回填土324807m3,表土48662m3),需临时堆存面积10.67hm2;河渠沉砂截污系统表土临时堆存量1272m3,需临时堆存面积360m2;雨水处理站表土临时堆存量9840m3,需临时堆存面积0.28hm2(洛龙河和捞鱼河雨水处理站堆存面积均为0.14hm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各个临时工棚设垃圾集中收集点,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项目内产生拆迁建筑垃圾及废弃建筑材料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如废钢筋、废铁丝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材则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砖、石、混凝土等废料经破碎后,可以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本项目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与有资质的单位联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清运、处置。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可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但应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的教育,禁止随意丢弃垃圾,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饮具。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的影响不大。3.2.1.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土地利用影响本项目依托环湖东路建设,截污干渠的用地在环湖公路征地红线内一并考虑,局部离开环湖东路的截污干渠用地,参照借地埋管考虑。沉砂池、雨水处理站等占地面积15.69hm2。项目截污干渠采用地下走线,其中新宝象河—洛龙河污水处理厂段平均埋深9m,七星山北—洛龙河污水处理厂段平均埋深8.5m,七星山南— 捞鱼河污水处理厂段平均埋深8m,大海晏—捞鱼河污水处理厂段平均埋深7.4m,因此截污干渠的占地属于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基本不影响上层土地恢复原有土地利用功能或用作其他功能。雨水处理站、提升泵站和沉砂池为永久占地,占地15.69hm2,其中农用地15.62hm2(包括耕地10.78hm2),建设用地0.06hm2,未利用地0.01hm2,不占用基本农田,永久占地将改变原有土地的使用性质。由于项目为滇池治理中的重要环节,为配合项目实施,相关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了局部调整,将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原规划非建设用地类调整为项目建设需要的建设用地,占用的耕地通过辖区内的占补平衡来调节,不影响昆明市的耕地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本工程的占地通过国土资源部门的宏观调控,在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的同时,不影响整个区域内农业用地的需求。总体来说,本项目占地虽然对官渡区、呈贡县目前的土地利用格局有少许改变,但通过宏观调控,全区域内的占补平衡,对整个区域的土地利用影响不大。(2)对植被的影响施工期由于占用土地、填挖方、取弃土及临时用地使公路占地范围内的农田植被、荒草地等遭到铲除、掩埋等一系列人为干扰,使施工占地范围内的植被全部消失,干渠沿线及周边植被面积缩小,生物量下降。因本项目占地主要为菜地、花圃、荒草地等,受本工程建设影响而损失的植被类型主要为农田季节性作物、花卉和荒草地,项目建设将使这些植被类型面积缩小,但这部分植被属于人工植被和本地常见植被,不会导致它们在这区域内的消失或灭绝。施工结束后通过覆土植被,可逐步恢复区域植被覆盖率。(3)对动物的影响分析据调查,工程沿线动物以蛙类、鼠类和当地群众饲养的牲畜和家禽为主,未发现当地分布的特有种和保护动物,多为当地常见物种,不会因项目建设大量减少或消失。 工程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处理后会排入沿线河流,进而排入滇池,虽然会在一定时期内加重该区域水体的污染负荷,但该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泥沙、泥浆以及常规生活污染物,在采取了本评价中提出的水污染治理措施,对滇池近岸鱼类等生物的生存不会造成大的影响。但项目仍应加强施工期的环保监督和生态监测,一旦发现施工期废水对河道及下游滇池生物造成危害、出现死亡等,应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采取补救措施。(4)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通常可分为永久性占地产生的不可逆影响和临时性占地产生的可逆影响。但由于项目临时占地位于环湖东路用地范围内,不可能恢复为农业用地,因此项目占地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为不可逆影响。根据项目占地情况,可统计出本工程施工期间共占用农用地62.73hm2,占总占地面积的96%。其中菜地39.83hm2,花圃4.17hm2,梯地18.76hm2。根据市场调查和相关资料计算分析,若以蔬菜3542元/亩、花卉3.08元/枝和水稻1250元/亩计,占用的菜地、花圃、梯地每年产生的价值分别为211.62万元、701.26万元和35.18万元,共计948.06万元。即本项目建设将造成每年948.06万元的农业损失。项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征地补偿,减小对农业生产的影响。(5)水土流失影响项目石料、基坑换土填料全部外购,因此项目建设引起水土流失的主要工程为截污干渠主体工程施工、河道沉砂截污系统施工、雨水处理站建设、工程影响区等4部分。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工程施工期,主要是气候、地形、地貌、土壤、植被等自然因素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开挖、占压、填筑等人为因素综合作用而形成。项目区在5~10月降雨集中,而且经常有单点暴雨,多年平均降雨1000mm左右,水力侵蚀为该区主要侵蚀类型,重力侵蚀则是由于水力侵蚀而诱发产生的。 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施工期扰动地表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自然恢复期流失总量之和,经统计计算,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34007.63t,其中原生水土流失量215.35t,新增水土流失量33792.28t。工程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部位为沿干渠施工作业带及临时堆渣场,其次为截污干渠、雨水处理站、河渠沉砂截污系统,重点流失时段为施工期。如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将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对工程本身、河道、土地生产力等都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①影响本工程的施工建设和运行水土流失将影响本工程的施工建设和运行。工程施工区产生的弃土如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流失的水土将进入施工现场,影响施工进度,以及生产期的安全运行,也对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②堵塞河道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将随地表径流进入下游河道,抬高河床,直接影响河道的行洪能力,且土石渣的流失将直接影响下游的水质。③降低土壤肥力由于工程施工扰动了原地貌,引起地表植被损坏,使裸地在雨水的冲刷下引发水土流失,从而带走土壤表层的营养元素,降低土壤肥力,影响农作物及林木的生长,对土地资源带来不利影响。④景观影响若工程因施工所造成的水土流失不加以治理,会降低土地生产力,给周边草木的生长带来一定的影响,自然景观遭到破坏。项目已委托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编制了《昆明市滇池环湖东岸干渠截污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只要项目将来施工期间落实了水务部门最终批准的水保报告书中提出的相关治理措施,施工期水土流失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水保治理效果的验收最终由水务部门负责。(6)对生态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评价单位综合考虑《滇池保护条例》和《环滇池生态保护规划—— 环滇截污和环湖生态规划》对湖滨带的定义,并向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咨询和请示,认定滇池界桩范围内属于滇池湖滨带的核心区,滇池界桩外延400m属于湖滨缓冲区。本次评价的东岸干渠线路均在界桩范围外,不涉及法律意义上的滇池湖滨带核心区,但大部分线路穿越了湖滨缓冲区。对于湖滨带核心区的保护要求是不准构建任何建筑物,对于湖滨缓冲区的保护要求为只能建设湖滨生态工程及与滇池保护有关的基础设施项目。本项目属于“与滇池保护有关的基础设施项目”,因此不违反《环滇池生态保护规划——环滇截污和环湖生态规划》的保护要求。评价区域内的湖滨缓冲区内现在天然湿地已经很少,由于人工的开发,大部分土地利用现状为菜地、花圃、鱼塘等,已基本失去了湖滨带原有的功能,未来将按照滇池外海湖滨生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要求,在湖滨带逐步恢复天然湿地。虽然现湖滨缓冲区已基本失去了湖滨带湿地的原有生态功能,主要受人为控制,但项目施工期间的扰动仍然会对该区域的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滇池与周边大小河流水系相连通,滇池湖滨带由于天然水系以及人工农灌需求开凿的人工灌溉沟渠,水网较为密集,同时也与区域的丰富地下水有着密切联系。项目的施工期间开挖造成的地表扰动以及施工期间构筑连续性的不透水构筑物,会对滇池水循环系统带来阻断影响,对小区域内的水力连通关系以及滞洪能力均会有一定的不良影响。这样的影响在施工期结束后一段时期内会逐渐通过自然恢复和建立新的水力平衡而得到缓解。3.2.1.6社会影响分析(1)拆迁与补偿项目工程包括截污干渠、沉砂池及雨水处理站3部分。项目依托环湖公路建设,截污干渠的用地在环湖公路征地红线内一并考虑,局部离开环湖公路的截污干渠用地,参照借地埋管考虑,不存在征地。项目占用土地绝大部分为农田,农田占用采用货币方式补偿。目前具体的补偿方式尚未确定,征地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云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最大限度减小因征地导致的社会不利影响。 (2)对沿线居民生活及健康的影响项目的建设将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也会给沿线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①对沿线居民生活的有利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沿线居民生活的有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项目建设需要的劳动地资源,可增加当地的就业机会。此外,大量施工人员的进驻还可带动当地第三产业的发展,增加当地居民的收入。截污工程的实施将为周边区域的开发建设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周边区域的开发建设将促进区域人员的就业,增加当地居民的经济收入。工程实施将大量削减了呈贡新区进入滇池的污染负荷,改善了城区水环境,对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有所改善。②对沿线居民生活及健康的不利影响项目对沿线居民生活及健康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具体如下:项目施工过程中将占用15.27hm2的土地,并需要借用土地设置施工临时场地,工程占用土地大多为农田,这将使沿线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同时,施工将拆迁建筑物1.07hm2,在实施中会影响到周围地区,这会给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不便。项目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大量进入会扰乱当地的正常生活环境,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一般在92~98dB(A)]、震动等会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非雨天施工引起的粉尘等会对居住在周围居民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3)对区域发展的影响建设项目为东岸截污干渠工程,属滇池水污染防治治理工程,工程实施对区域发展的影响主要为正面影响。 项目将显著提高呈贡新区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水平,大幅削减呈贡新区入滇池的污染负荷,从而改善城市水污染和滇池水质,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对引进外资、发展旅游业及第三产业,促进昆明呈贡新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3.2.1.7景观影响分析项目施工期间对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影响主要是景观影响。开挖形成的土堆、雨水处理站施工外墙将对滇池风景名胜区的景观造成不良影响,但由于施工期仅16个月,影响是短暂的,施工结果后,施工对景观的影响即可消除。项目采用埋设干渠的方式截流和输送污水,地上建筑主要为雨水处理站,房屋层数在4层以下,雨水处理站外装修为水泥砂浆抹灰底,珠白色氟碳涂料饰面,葡萄灰色氟碳涂料线饰(含构筑物露出地面部分)。车间大门采用防风雨、保温彩钢折叠门、防火门、防火卷闸门等。窗采用95-Ⅰ型铝合金窗,带纱窗,8mm厚净白玻璃。白色墙面较显眼,从滇池水面看,景观影响较大。为减小建筑物对滇池景观的影响,应将建筑物墙面抹成灰色,楼顶可采用绿色或青色,同时,临滇池一侧应种植高大的树种,临滇池一侧墙面可种植爬山虎等爬墙植物。3.2.2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或分析3.2.2.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项目截污干渠在营运过程中将产生异味,截污干渠的异味主要产生于沿途设置的检查井,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量较小,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对于雨水处理站臭气的影响程度及范围,根据昆明城市污水处理厂现状监测结果进行类比分析,臭气影响范围在下风向100m以内。项目食堂使用柴油等清洁能源。由于项目职工较少,食堂产生的炒菜油烟气量不大,食堂炒菜油烟气经抽油烟机收集后由位于厨房顶部的排气筒排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3.2.2.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雨水处理站进、出水质及年处理水量核算,本项目对面源污染物的去除量为:CODCr900t/a、TN180t/a、TP27t/a。占2010年区域面源污染物产生量的比例分别为:COD26.7%~35.1%、TN18.4%~24.6%、TP47.4%~63.2%。同时,截污干渠在旱季时作为区域污水干渠使用,可大大提高区域污水的收集效率。本项目运行期生产装置本身不产生废水污染物,只有少量职工生活废水产生,通过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通过截流服务区域内污染物浓度较高的初期雨水,并设立雨水处理站将初期雨水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进入环湖湿地,经过环湖湿地进一步净化处理后排入滇池,对区域地表水体的影响是正面的。通过对项目拟建雨水处理站处理工艺的可行性、可靠性分析;达标废水排入湖滨湿地的可行性分析和项目与滇池流域水污染控制体系总体框架的协调性分析,本报告认为:项目的建设能够有效缓解和治理滇池的污染,显著提高环滇池东岸片区排水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水平,大幅度削减城市面源与农村面源污染入滇池的污染负荷,对加速滇池水质改善,促进滇池水生生态系统恢复,实现滇池水质控制目标是有利的。为了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建设施工期对滇池水体的影响,并在运行期发挥最佳运行效果,加强环湖截污工程与环湖生态湿地建设的协调,本报告书提出以下建议:(1)环湖截污建设责任单位应与环湖生态湿地建设责任单位、环湖公路东段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协调工作,精心组织设计确保工程发挥应有的环保效益;(2)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对滇池水体的污染,环湖截污工程应与环湖公路东段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完成投入使用,统一管理。3.2.2.3固体废物处置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来源主要是干渠沉淀污泥、雨水处理站一级处理时被粗细格栅截留的较大漂浮物、沉淀池的沉砂,其次是膜生物反应器排放的污泥,还有生产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工程影响分析,拟建项目栅渣、沉砂及干渠沉淀污泥量约为13000t/a,送垃圾填埋场处理,污水处理污泥量约为23700t/a(含水率80%),送垃圾填埋场处理或作绿化用,对环境影响不大。结合现有垃圾填埋场情况和沉砂处理系统、雨水处理站位置,建议送东郊垃圾填埋场。固体废物运输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跑、冒、滴、漏的污染事故,不仅影响市容卫生,也可能污染环境。本项目新增的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可以与格栅截留物及沉砂池沉渣等一起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但清运必须及时,否则将使垃圾堆放地成为蚊蝇孳生地,对厂区环境卫生有不良影响。3.2.2.4环境噪声影响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雨水处理站。噪声较大的设备是鼓风机,源强85dB(A)。如果鼓风机无治理措施,厂界外昼间达标,夜间超标7dB(A),为此,必须对鼓风机噪声进行治理,使鼓风机房外噪声降至78dB(A)以下,使厂界夜间噪声达标。雨水处理站提升泵房一般位于地面以下5m,采用封闭或半封闭方式运行,并且安装了隔声装置,提升泵对厂界的影响不会超过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Ⅱ类标准,对环境的影响很小。3.2.2.5地下水阻隔影响分析(1)拟建项目位于滇池盆地东缘,地形平坦开阔,地貌类型以侵蚀堆积冲湖积平原地貌为主,其次为构造侵蚀、溶蚀地貌及构造剥蚀丘陵地貌。项目所在区域上区处于滇池盆地东缘地带,区域上位于普渡河断裂带东部,与小江断裂带相邻,受其影响,南北向构造较发育。项目区所处区域地壳稳定性属次不稳定区,抗震设防烈度为Ⅷ度。(2 )项目区及周边(滇池至与阳宗海地表分水岭)出露地层较复杂,主要出露寒武系、泥盆系、石碳系、二叠系、三叠系、侏罗系、第三系及第四系地层,分布有孔隙水含水层、裂隙水含水层、岩溶裂隙水含水层及岩溶水含水层。(3)项目区所处地层为第四系湖沼层(Q4h)、湖积层(Q4l)、冲湖积层(Q1al+l)成因的粘土、砂质粘土、夹粉砂炭质粘土、淤泥质粘土层。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和农田灌溉及少部份上游地下水入渗补给,自东向西排泄于滇池外海,地下水水位埋深0.5~1.5m之间,富水性较弱~弱等。项目区区域地层较复杂,地下水补径排关系复杂。地下水在由东向西或沿构造带由北东向南西径流的过程中,部份受相对隔水层的阻挡,沿沟低洼处成散流状渗出或通过泉水排泄于地表,汇入沟渠及河流,流入滇池外海。部份在山前地带和构造带汇集成富水块段。(4)截污干渠的建设虽不会对地下水向滇池外海排泄产生阻隔作用,但对地下水的阻挡,可能导致干渠西侧地下水位上升,近期有可能形成冷浸田,中远期有可能使土地资源沼泽化或破坏天然地基或硬壳层,可能影响干渠东侧公路路基及村子房屋地基的稳定。3.2.2.6运行期生态影响分析项目的主体工程为埋于地下的截污干渠工程,因此运行期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土地利用影响和生态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两方面。(1)土地利用影响据查《官渡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呈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项目沿线东侧区域除村庄居民点外,现状农业用地均将规划转变为规划建设用地,西侧局部区域转变为了建设用地,这样的土地功能转变不是本项目导致。但是这样的土地利用功能转变会给区域生态环境带来改变,有关部门如不加强调控,控制湖滨带区域的开发力度,建设项目不进行充分的环境可行性论证,滇池东岸区域的生态环境将进一步恶化。据查《滇池湖滨生态湿地详细规划(滇池北岸呈贡)》(清华大学等,2005)中规划区域的起点为海埂公园水上派出所码头,经福保、斗南,终点至呈贡长腰山。该规划范围是环滇池最低运行水位1885.5m至湖滨带新界桩外延400m 的区域,面积约19.2km2,拟结合地形地貌条件,建设天然湿地和复合湿地。本项目位于呈贡片区湿地(矣六街道办事处至大渔乡)以东,通过本项目收集的污水和雨水经处理后进入布水系统,然后依次进入复合湿地、湖滨天然湿地、湖内天然湿地,最终汇入滇池。本项目是环湖湿地建设运行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因此项目运行期是该区域内土地利用的合理组成部分。(2)对生态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①对滇池湖滨带的影响据查《滇池湖滨生态湿地详细规划(滇池北岸呈贡)》(清华大学等,2005),本项目位于拟建的呈贡片区湿地(矣六街道办事处至大渔乡)以东,通过本项目收集的污水和雨水经处理后进入布水系统,然后依次进入复合湿地、湖滨天然湿地、湖内天然湿地,最终汇入滇池。本项目是环湖湿地建设运行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且项目主体的管线工程为地下工程,不影响上部土地使用功能,项目不侵占该片区湿地恢复的立地条件。②对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影响营运期对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影响主要为地面工程的景观影响。地面工程的建设高度、风貌应征得规划部门的认可,尽量与周围景观融合,则项目营运期对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影响不大。3.2.2.7社会影响评述(1)征地拆迁社会影响分析本次拆迁应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进行拆迁补偿。拆迁过程中要做好相关的沟通及补偿工作,经业主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拆迁工作应符合相关规划要求。(2)对区域发展的影响在受调查公众中,有3.7%公众对道路现状满意,有24.1%公众认为一般,有72.2% 认为不满意,原因是汽车太多、道路太窄、交通堵塞,出行难。工程建设将配套建设截污设施,同时在道路两侧需设置绿化带,对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治理将会有一定的改善。从现场踏勘,项目所处区域的周边村庄内的道路较窄,现有的交通问题对当地的村民造成一定的困扰,而本项目的修建,将对区域的交通有一定的改善,方便了附近村庄村民的出行。交通的改善,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3.3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为环保项目,会削减水污染物排放量,建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废水量1800万m3/a,CODCr450t/a,氨氮90t/a,总磷9t/a。4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4.1工可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4.1.1噪声控制措施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机械加工设备、推土机、挖土机等施工设备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机械噪声,声功率级都在92dB(A)以上,施工现场周围昼间80m、夜间250m范围内将不同程度受到施工噪声影响,因此在施工期间宜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规定,若施工区200m范围内有居民,设临时声障进行屏蔽;若施工区80m内有居民,避免晚上十一时至次日上午六时内施工。(2)采用集中力量、逐段施工办法,缩短施工周期,减轻施工噪声对局部地段声环境的影响。(3)对夜间一定要施工又会影响周围居民环境的工地,将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措施,在工地周围或居民集中地周围设立临时声障之类的装置,并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在环境管理监管下和批准后方可开工,以保证居民的声环境质量。4.1.2施工期渣土处理措施(1)建设单位应与运输部门共同做好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路线运输,在规定地点处置渣土和建筑垃圾,并不定期地检查执行计划情况。 (2)干渠工程施工时将被分成多段同时进行,工程承包单位将在临时工作区域内为劳动者提供临地的膳宿,建设单位及工程承包单位应设立垃圾暂存点并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3)施工中遇到有毒有害废弃物应暂停止施工并及时与地方环保部门联系,经他们采取措施处理后方能继续施工。4.1.3交通影响的缓解措施(1)由于施工不可避免地与一些道路交叉,道路的开挖可能影响该地区的交通。施工单位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到这个因素,对于交通繁忙的道路要设计临时便道,减少对外出人群的影响程度。(2)工程施工尽量采取分段进行方式,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开挖、修渠、回填工作。对于交通特别繁忙的道路施工避让高峰时间(如夜间施工,以保证白天畅通)。(3)施工中产生的堆土应尽可能少占道路,以保证开挖道路的交通畅通。4.1.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需进一步的完善和落实生态保护措施。(1)在涉及耕地的干渠施工中,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以保持表层沃土回填至表层,使施工时对植被的破坏得以尽快恢复。(2)临时开挖出的土方堆放,采取防浸泡、防冲刷、防止水土流失等措施,避免给环境带来二次污染。(3)干渠施工后及时清理、恢复施工场所的生态环境和路面。4.2环评提出需增加的污染防治措施4.2.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4.2.1.1施工扬尘 (1)在施工过程中,周围有居民点的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粉尘扩散。根据有关资料,围挡、围护对减少粉尘对环境的污染有明显作用;(2)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根据有关资料表明,施工场地洒水后,粉尘量将减低28%~75%,可大大降低其对环境的影响;(3)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减少洒落。同时,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区;(4)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根据同类项目工程经验,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5)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应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向,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6)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清运、处理,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4.2.1.2施工废水(1)施工营地应实施雨污分流;施工营地和场地内建设旱厕,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掏,减少水污染物排放;(2)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后方可排入周围地表水体;(3)项目应建设施工围堰及施工废水沉淀池,禁止将未进行沉淀处理的废水直接进入周围地表水体,以免淤塞河道和沟渠; (4)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5)根据滇管局的临时排污许可证设置临时排污口,排放口设置明显标志。4.2.1.3固体废物(1)项目产生的大量废弃土石方必须及时清运堆存于项目设置的弃土场,并在弃土场下游修筑临时挡墙和截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2)废弃建筑材料应对其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3)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第58号令《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规定。4.2.1.4施工噪声(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2)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并将其移至距离居民住宅等敏感点较远处,为保障居民区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3)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4)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降低人为噪声,在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同时要尽量少用哨子、笛等指挥作业,而代以现代化的设备,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5)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昼间午休时间(12:00-14:30)和夜间禁止使用挖掘机、推土机、打夯机等噪声较大的机械。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三日内报请当地环保局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4.2.1.5生态环境(1)加强征地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资源与临时占地的管理与保护,精心设计,合理规划布局,严禁计划外占地,严禁不合理堆放。(2)按照水务部门批准的水保报告书做好工程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止工作,完工后按水保要求进行植被恢复。(3)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水污染治理措施,防止施工期废水对滇池近岸鱼类等生物的生存造成大的影响。加强施工期的环保监督和生态监测,一旦发现施工期废水对河道及下游滇池生物造成危害、出现死亡等,应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采取补救措施。(4)因项目施工占地导致的农业损失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补偿;永久占地导致的农业损失,特别是耕地,县区土地部门应在大区域内进行协调平衡,确保损失的耕地得到异地补偿。(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教育,严禁猎捕野生动物,不乱砍伐树木,尽量减少对原生态环境的破坏。(6)优化施工方式,减少作业面,按照本评价中提出的水污染治理措施控制泥浆排放,减小对地下水平衡的扰动,从而减小对滇池湖滨带的生态影响。(7)采取措施减小对地下水的阻隔影响:在地下水位线下的两侧支护墙体上开设泄水孔;在干渠与填土间(地下水位线下)铺设通向滇池外海的管道(地下水导流管),管径、铺设间距及位置应根据地质工程详细勘查资料进行设计; 干渠填土应透水或留地下水径流通道。防治时应最大限度地减小对天然地下径流场的影响。(8)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避开暴雨季节进行大规模土石方开挖与回填,避免雨水对地表土壤的冲刷和破坏,同时对渣土应及时处置,减小施工期对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景观影响。(9)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施工场地的面积,与环湖公路施工场地一同设于远离滇池一侧。近滇池一侧不允许存放施工材料、堆放施工垃圾等,以避免不当行为破坏湖滨带表层,对以后湿地的生态恢复和重建造成不利影响。(10)为减小建筑物对滇池景观的影响,应将建筑物墙面抹成灰色,楼顶可采用绿色或青色,同时,临滇池一侧应种植高大的树种,临滇池一侧墙面可种植爬山虎等爬墙植物。雨水处理站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35%。(11)为减轻干渠对环湖公路路基的影响,在设计中采用在干渠一定间隔安装一定尺寸(具体间距、尺寸根据工程勘察等结果确定)的地下水排泄管排泄地下水,使干渠两侧地下水连通,避免对地下水排泄形成阻挡。4.2.1.6风险控制措施本项目贮存的甲醇为易燃物质,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启动消防救援系统是必须的,在扑灭火灾的过程中根据使用不同的消防措施,将产生包括消防泡沫和消防水等次生污染物,这样对消防水和消防泡沫的及时处理就成为整个应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对消防水处理不当就会形成新的水环境风险。从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看,消防水得不到及时处理,势必从排水系统排入外环境进入滇池外海,会对滇池外海水质造成污染,带来较严重的污染。为防止甲醇在贮存过程中发生泄漏或火灾时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影响,项目应采取如下措施防止甲醇发生泄漏或火灾时的次生污染:(1)甲醇贮存区要设置救援方式指示牌,指示牌应标明危险化学品的名称、事故救援方法、灭火剂品种等,紧急情况下可起到救援指导的作用; (2)甲醇贮存罐周围要设置围堰,围堰内设置收集池和泵,将泄漏的甲醇泵到贮存罐内或工艺中使用,防止泄漏的甲醇进入外环境;(3)消防水应有沟渠与雨水处理站进水系统连接,确保满足事故时消防救援用水的收集、处理要求,消防废水应全部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4.2.1.7其他(1)环湖截污与环湖公路建设项目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为了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加强环湖截污工程与环湖公路建设的协调,环湖截污责任单位应与公路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协调工作,精心组织设计,确保工程发挥应有的环保效益;环湖东岸干渠截污工程应与环湖公路东段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完成投入使用。(2)建设单位应将项目施工中的环境保护作为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纳入工程的管理与监督中。建设指挥部内应设置环境保护的有关机构,并明确其职能;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对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3)对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各级环保部门提出的其他环保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坚决实施。(4)本项目多余的可用土石方应回用于环湖公路东段填方,以减少弃方量。(5)项目应对光源加设遮光罩,对小型产噪声设备进行减振处理,以消除该部分影响。(6)由于呈贡新区建设将逐步实施雨污分流管道的建设和项目建设区域内的主要河流都将进行河道整治及截污,雨水处理站最终处理规模的确定应考虑未实施截污沟渠的混合污水量,以及马料河、洛龙河、捞鱼河、梁王河等主要河道经优化截污方式后收集到的初期雨水量。 4.2.2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及雨水处理站食堂厨房的炒菜油烟气。由于汽车尾气量少分散,无需采用治理措施。但项目雨水处理站食堂的炒菜油烟气未考虑处理措施,本评价认为应采取措施对炒菜油烟气进行治理。(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水包括办公废水、住宿废水和食堂废水。废水产生量为9m3/d,职工生活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动植物油、NH3-N和TP,污染物种类和与截流污水的污染物种类相同,通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汇入雨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3)固体废物的处置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有格栅拦截的初期雨水中的飘浮物、污水及初期雨水中的沉淀物、污水处理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初期雨水中的飘浮物、沉淀物、污水处理污泥经脱水并经防雨淋干化场等干化措施处理使污泥含水率不高于60%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4)噪声的治理项目运行期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中的风机、水泵及汽车噪声等。预计声源强度为70~85dB(A)。拟采取隔声和距离衰减的方式治理。噪声源中治理重点为鼓风机,为了确保厂界达标,项目应对鼓风机房采取进一步的噪声防治措施,除房屋隔声外,还应在内墙面粘贴吸声材料控制厂界噪声污染。(5)异味治理 本项目可研中未考虑异味防治措施。评价单位认为对雨水处理站的异味目前无经济有效的治理措施,项目应通过合理选址和布局防止异味对居住人群的影响,本项目雨水处理站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6)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土地管理部门应合理的宏观调控工程沿线区域的土地功能,控制湖滨带区域的开发力度,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论证,防止滇池东岸区域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此外,营运期对各项地面工程的建设高度、风貌应征得规划部门的认可,尽量与周围景观融合,减小对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影响。4.3建议(1)可行性报告确定的雨水处理站进水浓度为参照昆明主城建成区雨污混流河道的水质进行设定的,但呈贡新城区建设将同步实施雨污分流管道的建设。因此,评价单位认为雨水处理站进水浓度应通过对现有河道雨季水质的实际监测结果,并参照昆明主城建成区已实施雨污分流河道的水质实际监测结果来确定。(2)可行性报告中雨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推荐采用膜生物反应器(MBR)工艺。评价单位认为雨水处理站采用膜生物反应器(MBR)工艺处理低浓度废水,排水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是可行和可靠的。但由于原水中碳源不足,需在原水进入缺氧池前加入甲醇,以保证反硝化反应具有充足的碳源,PVDF膜需采用柠檬酸和盐酸进行再生,导致MBR工艺的吨水处理成本较高,未来运行难度大;同时雨水处理厂在运行周期内可能有来水或来水中的一部分低于排放标准的情况,致使运行无效。因此,评价单位认为可研单位应根据上条对雨水处理站进水浓度的最终调整结果来确定初期雨水处理工艺,建议采用“接触氧化+混凝沉淀+砂滤”处理。(3 )可行性报告中雨水处理站排水将进入湖滨湿地作进一步处理,但工程内容中未涉及排水进入湿地的布水系统设计。评价单位认为本项目应和污水处理厂排水一同考虑进入湖滨湿地的布水系统设计,确保本项目及污水处理厂排水能进入湖滨湿地。(4)建议将来区域内沟渠截流的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5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本次公众参与程序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调查的问题贯穿项目的始终,调查范围广、路线长,问卷数量多,具有较强针对性。受调查的绝大多数公众都赞成本工程的实施建设,有4.0%的公众不赞成项目的建设,理由是工程占地,补偿少。受调查对象主要关注的是施工过程造成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特别是有几十位公众都积极踊跃提合理化建议,希望政府对此工程质量严格要求,加快工程建设,不要重复建设。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同时提出由于人多地少,建议少占地,担心补偿太少,以后生活没有保障。受调查的所有单位对该项目实施都表示支持态度。并提出合理用地,加强监管,避免施工扬尘、废水和噪声的污染,加大投入,缩短工期的合理化建议。但有部分单位要求政府统一按全市占土地价格执行;要求提高征地补偿款。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1)合理进行征地补偿,与相关部门协调,增强对失地农民的素质教育及技能培养,尽量为其提供就业机会,减缓征地造成的社会不利影响。(2)采取确实有效的措施对施工期的扬尘、废水和噪声进行治理,特别是对临时占地要加强管理,尽量少占地,保护生态环境,避免对周围环境和村民造成的不良影响。总的来说,本次公众调查收集的意见较为客观,能够代表走访地点大多数公众的意见。受调查的团体和绝大多数公众对此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和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评价提出的各项要求进行污染治理和管理,合理进行征地补偿后,可解决当地群众所关心的环境问题,以解决公众的顾虑。充分考虑公众反馈的意见,使项目的建设能够发挥更大的环境和社会效益,能更大程度的获得公众的支持和理解。 6评价结论6.1规划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均属于鼓励类项目;本项目属于城镇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为国家鼓励类项目。本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2007年12月昆明市委、市政府滇池环湖截污两年闭合的指示精神,是全省全市人民期盼的民心工程。经过现场勘察与主管部门咨询,线路方案符合《滇池保护条例》及《滇池国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的有关规定,线路方案与正在实施的环湖公路工程相匹配,环境上不存在大的制约因素。只要捞鱼河雨水处理站卫生防护距离达到100m,项目的选线和选址在环境上是合理的。6.2环境影响分析总体结论滇池治理是现代新昆明建设的关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滇池治理高度重视,实施“环湖截污和交通、外流域引水及节水、入湖河道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治理、生态修复与建设、生态清淤”六大工程,在认真组织实施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滇池治理工作力度,争取滇池治理近期有较大突破,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已开展了滇池环湖截污工程的前期工作,形成了工程初步方案。滇池环湖东岸干渠截污是滇池环湖截污工程中重要的有机组成部份,是力争用10年时间使滇池的水质明显好转,到2020年,提前实现滇池草海Ⅳ类水质、外海Ⅲ类水质控制目标的关键性工程。项目建设将使滇池污染物得到最大限度的收集处理,从而改善昆明市的水环境状况和滇池水质。环评认为项目建设不违反《滇池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符合《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和《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补充报告》等相关规划;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的规定,项目通过采用目前经济可行、技术可达的治理措施,可削减入湖污染负荷,对滇池水质的影响是正面的,对其它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方面论证是可以接受的。7附表(1)环保投资估算表项目为截污干管、沉砂池及雨水处理站的建设,工程本身属于截污治污的环保工程,但项目在施工及营运过程中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本评价考虑提出追加环保投资321万元,用于临时隔声屏、施工沉淀池、施工帷幕、施工期监理等,具体追加的环保投资详见表7-1。表7-1环评追加环保投资一览表序号环保治理措施数量单价费用(万元)1施工临时隔声屏5套1万元/套52施工废水絮凝沉淀5套2万元/套103施工围拦防尘10套2万元/套204雨水处理站食堂油烟净化2套5万元/套105雨水处理站生活污水预处理2套3万元/套66剩余污泥干化场2个100万元/个2007雨水处理站生活垃圾等清运88雨水处理站风机、水泵噪声治理4套1.5万元/套69施工期环境监测1.5年4万元610施工期环境监理0.25万元/(人月)50合计321(注:以上环保投资均为估计值,项目环保治理工程需委托专业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实际环保投资以最终工程结算额为准)(2)环境监督计划表表7—2环境监督计划表 阶段机构监督内容监督目的设计和建设阶段建设单位环保管理、监理人员1.审核环保初步设计;1.严格执行“三同时”;2.审核环保投资是否落实;2.确保环保投资。3.检查拆迁补偿是否发放;3.确保拆迁补偿得到落实;4.检查污染物排放、控制和处理情况;4.确保项目执行相关环保法规与标准,并落实环保措施;5.检查建设施工占地的选择与恢复处理;5.确保施工场所满足环保要求,资源不被严重破坏;6.检查环保设施“三同时”情况,确定最终完成期限;6.确保项目建设严格按照“三同时”进行;7.检查环保设施是否达到标准要求。7.验收环保设施。营运期阶段环保局1.检查监测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1.落实监测计划;2.检查有无必要实施进一步的环保措施(可能出现未预计到的环境问题);2.切实保护环境;3.检查环境敏感区的环境质量是否满足相应质量标准要求;3.加强环境管理,切实保护人群健康;排水管理部门雨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滇池水体水资源的补给。确保滇池水资源不受工程建设的影响,水质有所改善。(3)竣工验收一览表表7-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序号环保设施或措施名称验收内容投资(万元)1雨水处理站处理规模、处理效率,是否达标10588.522食堂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效率,是否达标103风机、水泵噪声治理厂界是否达标64干渠地下水排泄通道是否发生排泄不畅—5雨水处理站绿化绿化覆盖率是否达35%1326雨水处理站异味卫生防护距离是否达到100m—8附图1.图1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和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2.图2项目评价范围图 3.图3项目地理位置图4.图4评价区域地表水系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