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00 KB
  • 6页

荆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6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湖北省天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荆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北省天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荆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说明一、项目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湖北省天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荆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2、建设性质:新建3、建设地点:荆州市江陵县沿江产业园能源化工园区内4、项目基本情况:荆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运输系统、预处理系统、焚烧系统、物化处理系统、表面处理系统、综合利用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需建设物/化预处理车间、稳定化/固化预处理车间、液态废物处理车间、综合利用车间、污水处理站以及与其相配套的公用和辅助生产生活管理设施等。年处理处置危险废物35000吨,其中,废矿物油20000吨,含重金属固体废物处理10000吨,焚烧处理危险废物4000吨、液态废物处理1000吨。项目总投资为3265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0977万元,流动资金1681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实现销售收入11025万元,利润总额1687万元。拟建项目环保投资3024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9.25%。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1、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符性根据《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环发[2004]16号)中“第二章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技术要求”中“(三)规划原则”中“2、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统筹规划和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要统筹考虑处置医疗废物,采用焚烧工艺的医疗处置设施可以同时处置当地适宜焚烧的危险废物…”。本项目的建设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中的精神一致。2、拟建工程与相关规划的相容性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6- 湖北省天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荆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符合区域总体规划规划指出,江陵沿江产业园是规划以能源石化、轻工、机电、食品加工产业为主导,辅以物流仓储产业的现代化产业园,位于江陵县主城区以西北,北至新民大道、南至长江北岸和富民大道路、西至荆岳铁路线、东至浦江路,规划面积23.31km2。沿江产业园在功能布局结构上通过绿化和道路分为七大园区,整体形成“两横两纵、七园区”的规划结构。七园区指能源石化产业园区、综合产业园区、港口物流区、综合服务区、配套居住区、食品产业区、生态防护区。加快产业园的建设力度,创优江陵县工业发展平台;积极推进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做好产业园和重点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位于沿江产业园能源石化产业园区内,项目的实施加快了沿江产业园乃至荆州市的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的运行,并可就近处理沿江产业园内的危险废物,与规划相符。(2)项目评价区域主要环境目标拟建工程的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1。表1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保护目标方位厂界距离(m)目标性质保护级(类)别备注长江荆州段南1000水环境GB3838-2002Ⅲ类水体国强村九组西2024户,居民大气二级,噪声3类规划搬迁国强村七组东2015户,居民荆干村十组西北150020户,居民荆江渔场东北10010户,居民项目排污口下游1000m无生活用水取水口。该场址征地范围涉及到熊河镇国强村、荆江渔场,需拆除房屋49户,其中,国强村39户,荆江渔场10户,目前已经拆迁完32户,还有17户将在2013年12月底前拆迁完。江陵县沿江产业园指挥部出具了搬迁征地补偿的承诺函,承诺搬迁工作由政府督办。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6- 湖北省天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荆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项目中常规因子TSP、PM10、NO2、SO2、氟化物的日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标准限值;SO2、NO2小时平均浓度均符合二级标准限值。特征因子各点铅(Pb)、氯化氢(HCl)、氨(NH3)、硫化氢(H2S)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规定值”要求。综上可得,评价区域环境空气现状质量较好。(2)地表水质量现状长江现状水质各监测评价因子均符合(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说明长江现状水质较好。(3)噪声环境现状湖北省天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拟建项目厂界布设的8个监测点及敏感目标4个监测点昼夜现状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2类”标准。4、污染物排放情况表2拟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总量控制指标一览表项目NOx(t/a)SO2(t/a)COD(t/a)氨氮(t/a)铬(kg/a)镉(kg/a)镍(kg/a)铜(kg/a)固体废物(t/a)排放量4.040.4324.980.750.6492.22×10-40.1774.46×10-40控制指标4.040.4324.980.750.6492.22×10-40.1774.46×10-40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主要为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废水中的COD和氨氮及重金属。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432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04t/a,COD排放量为4.98t/a,氨氮排放量为0.75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6- 湖北省天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荆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t/a,重金属三价铬及其化合物排放量为0.649kg/a,重金属铜及其化合物排放量为4.46×10-4kg/a,重金属锌及其化合物排放量为8.25×10-2kg/a,重金属镉及其化合物排放量为2.22×10-4kg/a,重金属镍及其化合物排放量为0.177kg/a。拟建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控制在江陵县环境保护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内,其中COD和氨氮纳入沿江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不再单独申请。项目重金属三价铬、铜、锌、镉、镍及其化合物总量指标由荆州市环保局从其他项目削减量中调节解决。5、污染防治措施(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焚烧系统尾气:本系统设置了包括沉降室、急冷塔、石灰干粉脱酸喷射反应器、洗涤塔(脱酸塔)、活性碳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在内的干湿结合的烟气净化系统来处理焚烧系统中排出的烟气。烟气经净化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可小于《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限值。净化后的烟气通过35米高的烟囱排入大气环境中。食堂油烟:食堂的油烟通过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降至1.8mg/m3,排放量为0.015t/a。烟气通过内置烟道引至高于屋顶3m的排气筒排放,项目油烟排放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型餐饮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无组织排放废气:危险废物采用专用的收集、运输设备,并用专用容器密闭贮存,减少存放时间。废物的预处理车间、焚烧设备的进料处采取负压操作,控制化学气味和臭味的扩散,以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2)水污染防治拟建项目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包括物化处理站和综合污水处理站。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6- 湖北省天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荆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建项目废水分为厂内生产及生活废水,其中含无机类废水进入厂区物化处理装置水量为18895t/a,有机类废水进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水量为54761t/a。物化处理装置出水经脱盐水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废矿物油资源化利用装置配药用水,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出水通过专用管道接入沿江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排入长江。(3)噪声防治拟建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线中的耐酸泵、离心泵、焚烧炉、各类水泵等运动而引起的机械噪声以及由于气流的起伏运动或气动力引起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将高噪声车间设计成封闭式围护结构,同时采用车间外及厂区四周绿化,利用树木的屏蔽作用使噪声得到不同程度的隔绝和吸收;在厂区布局上,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部,利用厂房隔声作用控制噪声传播,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防治主要来源于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残渣,烟气净化过程中产生的飞灰、废石灰粉和废活性炭,以及生活产生的少量垃圾。焚烧残渣按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后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则可按一般固体处理(但必须经当地环保部门确认),送至江陵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如属危险废物,送宜昌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理。烟气净化产生的飞灰仍属于危险废物,因此必须采用专用的容器收集、贮存,经稳定固化处理后,送宜昌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理。焚烧厂更换的滤袋、废弃的防护用品、生活垃圾等,全部进行焚烧处置。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进入矿物油处理装置处理,熔盐炉产生的废熔盐由厂家回收处置。(5)环境防护距离由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定,本评价应设立8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GB/T13201-9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的要求,主要进行污水处理站的防护距离计算,根据计算结果,H2S、NH3的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L(H2S)=484.32m;L(NH3)=423.05m,由此设定污水处理厂的卫生防护距离为600m,即污水处理厂边界外600m范围。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6- 湖北省天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荆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最终得出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600m范围内,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居民必须全部搬迁,同时不得新建居民、学院、医院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江陵县沿江产业园指挥部已经出局了搬迁承诺函6、清洁生产荆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通过以上生产工艺节能措施、能源和物料消耗以及各污染物的排放量分析,并与同类行业相同工艺进行比较,可以看出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对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拟建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控制在江陵县环境保护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内,其中COD和氨氮纳入沿江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不再单独申请。项目重金属三价铬、铜、锌、镉、镍及其化合物总量指标由荆州市环保局从其他项目削减量中调节解决。报告书编制单位: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3年10月24日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