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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气资源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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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潘庄区煤层气资源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2008年八月25 前言煤层气即煤层瓦斯气,是在煤化作用过程中产生并蕴藏在煤层和相邻地层中的烃类气体,其主要成份为甲烷(CH4),属优质能源和化工原料。根据国家发改委制订的《全国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的总体布局,“十一五”期间,山西沁水盆地将是中国煤层气产业重点建设发展地区,而位于沁水盆地南部晋城潘庄区煤层气的尽早开发不仅会带动该地区煤层气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会对当地的煤矿安全生产、环境改善、能源结构的完善起到重要的作用,并将产生具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潘庄区面积为185.54km2,包括潘庄采气区和端郑采气区,其中潘庄采气区面积为150.77km2,端郑采气区面积为34.77km2,行政上隶属于山西省沁水县、阳城县。区内煤层气探明储量为264.31×108m3,预计探明储量139.27×108m3,可利用储量为276.88×108m3。潘庄区煤层气资源由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公司”)和萨摩亚美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建成“美中能源”)合作开发,分两期进行。一期开发为已建工程,中联公司在潘庄采气区建设150口垂直井,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7月13日以“晋发改高新发[2005]594号”文对工程进行批复,其中110垂直井尚未进行井场地面设施建设,40口井已经完成地面井场和集输系统建设(通过3座井场自带的集气阀组和1座集气增压站、1座CNG站完成集输),开采3#煤层气资源。本方案为二期开发,计划新建514口采气井,其中中联公司在潘庄采气区和端郑采气区新建采气井266口(其中,258口直井,8口多分支水平井),与一期完成钻井和压裂的110口垂直井形成一套完整的集输系统,通过井场自带的17座集气阀组和新建的一座集气增压站完成集输,并配套建设1座生产管理调度指挥中心和集气管网、道路工程等相关附属设施,开采3#煤层气资源。美中能源在潘庄采气区新建采气井248口(其中水平井186口、垂直井62口),开采3#及15#煤层气,集输生产系统包括17座集气站和1座集输总站、1座生产管理调度指挥中心和集气管网、道路工程等相关附属设施,目前位于窦庄、郭壁村附近的6口水平井已经完成打井作业和地面井场建设,1#集气站建设正在建设中。为加快潘庄区开发进度,中联公司授权美中能源25 负责山西晋城潘庄区块煤层气资源环评工作。依据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美中能源于2007年3月委托中环联(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前期工作,主要完成了项目公示、公众参与调查及区块内部分自然、社会经济和环境现状调查工作。2007年4月5日,美中能源正式委托我院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院立即组织各专业组成员数次赴现场进行调查、踏勘,收集了环评所需的自然、社会环境资料,完成了项目的环境现状监测,并重新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等。在分析工程特征和环境现状的基础上,于2008年8月中旬完成了《山西晋城潘庄区煤层气资源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在通过建设单位内部审核后呈报国家环保部审批。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国家环境保护部、山西省环保局、山西省林业厅、山西省文物局、晋城市环保局、晋城市国土资源局、晋城市旅游文物局、沁水县人民政府、阳城县人民政府、沁水县环保局、阳城县环保局、中环联(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晋城市环境监测站、山西省分析测试中心、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此一并致谢。25 1、项目概述1.1项目名称、建设性质、规模、地点(1)项目名称:山西晋城潘庄区煤层气资源开采项目(2)项目法人:中联公司、美中能源(3)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沁水、阳城两县(4)建设性质:扩建(5)在一期开发已有150口井的基础上新建514口采气井,并建设集气站、集气增压站、集输总站及集气管网、道路等相关工程。(6)建设时间:潘庄区二期开发中联煤层气有限公司实施工程建设时间为2008、2009年,美中能源实施工程建设时间为2007~2023年。1.2地理位置与交通山西晋城潘庄煤层气区位于山西省晋城市西北部约80km处,隶属沁水县、阳城县管辖,向西北方向距离沁水县城约60km,向南距离沁水县、阳城县县界约10km,向西南距离阳城县县城约38km。潘庄区内铁路交通便利,侯(马)月(山)铁路从评价区中部穿过,是晋煤外运的南通路之一。侯月铁路向东的最终点是山东日照港,与陇海铁路平行,可减轻陇海铁路负担,缩短西北与山东出海口的运距。此外,山西省政府正在计划新建太焦与侯月铁路连接线—嘉峰至南陈铺(嘉南铁路),西起侯月铁路嘉峰站,东接太焦铁路南陈铺站。项目晋城市沁水县、高平市境内,全线总长66.345km,其中新建52.395km,既有线长13.95km。线路建成后,可分流太焦线部分煤炭运量,大大缓解晋城北至月山段运输紧张局面,更好服务晋城市经济发展。潘庄区块内部及周边公路发达,高平—沁水-翼城间干线公路从区块北部的端氏镇穿过,端(氏)-润(城)一级公路从区块中部穿过,此外还有阳端、晋端等公路经过区块。1.3潘庄区一期开发工程概况从2005年起,中联公司在潘庄采气区内建设150口垂直井,开采3#煤层气,该项目环评被山西省环保局以“晋环函[2005]245”号文批复,目前已投产40口井,其中35口井2005年投产,3口井2006年投产,2口井2007年投产。剩余110口垂直井已完成钻井和压裂工程。25 40口煤层气井所产煤层气分别进入设在井场的3座阀组(或直接进入集气站),在阀组内经过调压(0.12MPa)、计量后输往集气增压站。在集气增压站内增压后(0.7MPa)输往CNG站,在该站内增压后(25MPa)通过气瓶拖车运送至各小区,减压后向居民供气。集输管网部包括井场40座(带阀组3座),集气增压站1座,CNG站1座,40口井的采气管道(PE100SDR17.6De75)总长28.5km,阀组至集气增压站集气管道(PE100SDR17.6De200)总长度2.3km,集气增压站~CNG站输气管道采用无缝钢管,规格D219×6,长度2.79km。2008年预计产气量为0.7425×108m3。目前40口垂直井集输系统职工人数为54人。1.4潘庄区二期开发工程概况潘庄区二期开发新建514口采气井,其中中联公司在潘庄采气区和端郑采气区新建采气井266口(其中,258口直井,8口多分支水平井),与一期开发完成钻井和压裂的110口垂直井形成一套完整的集输系统,通过井场自带的17座集气阀组和新建的一座集气增压站完成集输,并配套建设1座生产管理调度指挥中心和集气管网、道路工程等相关附属设施,开采3#煤层气资源,工程总体布局见图2.7-1。美中能源在潘庄采气区新建采气井248口(其中水平井186口、垂直井62口),开采3#及15#煤层气,集输生产系统包括17座集气增压站和1座集输总站、1座生产管理调度指挥中心和集气管网、道路工程等相关附属设施。1.5项目占地情况潘庄区二期开发建设工程包括采气井场、集气站、集气增压站、集输总站、生产管理调度指挥中心、集气管网及道路工程共7项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050.67hm2,其中永久占地为153.59hm2,临时占地为897.08hm2。其中林地占地面积为192.54hm2,耕地占地面积为241.96hm2,荒草地占地面积为456.75hm2,道路占地面积为119.91hm2,城镇用地面积1.5hm2,未利用土地面积38.01hm2。1.6项目劳动定员及总投资潘庄区二期开发劳动定员如下:美中能源为337人,中联公司为397人,已运营工程(潘庄区一期开发40垂直井及集输系统)劳动定员人数为54人。本项目总投资为234529.67万元,其中地面工程投资144933万元,开发投资89596.67万元。25 1.7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7-1。表1.7-1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序号内容名称单位数量备注一潘庄区指标1面积km2185.542气田构造3#、15#煤层3煤层气储量108m3403.584可利用储量108m3276.88二开发指标1开采井数口664包括一期开发2集气站座171座正在建设3集气阀组座454集输总站座1处理规模为5×108m3/a5集气增压站座2已营运1座6生产管理调度指挥中心处27集气管网(1)集气干线km30.73(2)集气支线km51.56(3)井场采气管道km476.48(4)外输管道km0.268道路(1)主干路km36.46依托已有道路施工(2)支干路km104.65(3)井场路km38.259排水管道km476.4810单井产气量m3/d3095/30000单井最高11区块产气量108m3129.2311三“三废”排放1事故时放空煤层气万m3/a422.9(最大)年产气量的5‰2清管废气m3/a1550一年一次2废水万m3/a211.91井场采出水3生活垃圾t/a287.62主要为生活垃圾4清管废渣kg150四定员人337+397+54已营运工程54人五占地面积1总占地面积hm21050.672临时占地面积hm2897.083永久占地面积hm2153.59六工程总投资万元234529.671开发投资万元89596.6725 2地面工程投资万元144933七财务评价指标1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14.932投资回收期(税后)年7.593投资利税率%15.831.8污染物排放情况1.8.1建设期污染物排放情况(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排放废气及钻井柴油机产生的NO2、SO2、烟尘等。施工扬尘主要是来自土方挖掘、堆积清运建筑材料如水泥、石灰、砂子等装卸、堆方的扬尘及交通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扬尘会造成局部地段降尘量增多,对施工现场周围的空气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种污染也是局部的、短期的,扬尘产生量也是有限的,工程完成之后这种影响就会消失。施工车辆废气主要为NOX,CO和碳氢化合物,由于施工期间车辆具有不确定性,而且排放量较小、影响持续时间短,对评价区环境空气污染程度有限,环评不再对其影响做具体分析,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施工车辆严格要求使用较清洁燃料,同时加强对施工车辆的作业管理,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钻井废气主要来源于钻井过程中钻机使用大功率柴油机带动,由于燃料燃烧向大气中排放废气,其主要污染物是SO2、烟尘、NO2等。钻井废气污染物排放见表1.8-1。表1.8-1钻井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单位:t/a年份污染物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SO218.012.010.11.03.45.85.34.83.47.23.410.61.412.02.45.3烟尘49.733.127.72.69.215.814.513.29.219.89.229.04.033.06.614.5NO212.88.57.10.72.44.13.73.42.45.12.47.51.08.51.73.7(2)废水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压裂废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等。25 钻井废水排放量见表1.8-2。钻井废水集于井场的泥浆池中,经自然蒸发后固化填埋处理,不外排。表1.8-2钻井废水产生量单位:t/a年份污染物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钻井废水61515392553703536001260021600198001800012600270001260039600540045000900019800根据潘庄区已有垂直井压裂经验,单口垂直井压裂需要清水量为600m3,所需水量可由罐车拉运。这部分水会随着压裂作业进入煤系地层,然后在采气过程中排至地面,产生量约为480m3。其中2008年压裂废水产生量为72480m3,2009年压裂废水产生量为71040m3,2010年压裂废水产生量为10080m3。由于中间没有增加污染环节,水质与煤层水类似,因此可以与煤层采出水一并进行沉淀处理。施工期应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截污沟并在场地内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之后进行回用,不外排,以减少施工期的污废水排放量,节约水资源。2008~2009年平均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4377.6m3,2010年生活污水平均排放量为2188.8m3,2011~2023平均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1641.6m3。由于污染源分散,单个污染源产生污水量小,可以采用旱厕处理,用于农灌,不外排。(3)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弃土方、钻井泥浆和岩屑。2008~2009年平均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57.6t,2010年为28.6t,2011~2023为21.6t,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部门处置。本项目挖填方总量为527.59万m3,其中挖方量为264.25万m3,填方量为263.34万m3,弃方为0.91万m3,多余土方堆弃在集气管网沿线低洼地。本项目整个钻井期间泥浆产生量为13.63万m3,岩屑产生量为9.83万m3,钻井泥浆和岩屑全部进入井场的泥浆池中,固化后进行填埋处理。(4)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挖掘机、推土机、打桩机、吊车、搅拌机、柴油机、泥浆泵等设备,声级一般在86~105dB(A),对周围声环境有一定的影响。1.8.2营运期污染物排放情况(1)废气25 营运期废气主要来自泄漏废气、事故排放、清管废气和火筒燃料气燃烧,对事故排放、清管废气采用点火炬燃烧处理,于对评价区影响轻微。(2)废水营运期工程污水排放类型简单,主要由生活污水、井场采出水、煤层气过滤水和煤层气脱水环节组成。生活污水由于水量小、排水点分散,根据评价区实际情况,采用旱厕处理,用于农灌,不外排。集气站、集气增压站及集输总站、CNG站产生的煤层气过滤水及煤层气脱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地面冲洗、道路洒水和绿化用水,全部回用不外排。井场采出水采用沉淀工艺处理,部分回用地面冲洗和绿化,剩余达标排放,最大产生量和排放量出现在2009年,分别为6763.6m3/d和6421.6m3/d。(3)固废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87.62t。收集后交由市政部门集中处置。各个场站沉淀池产生的污泥量较少(最大量为3.19t/a),可以将其熟化后作为农肥直接施用。项目集气管线每年产生约150kg清管废渣,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将清管废渣交由山西省相关环保部门处置。(4)噪声营运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场站的压缩机、循环水泵、放空火炬、空压机等。声级值在80~105之间。25 2、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的TSP均有超标,超标率为20%~100%,最大超标倍数为2.425(发生在刘家腰);除刘家腰SO2日均浓度、端氏镇SO2日均浓度、大坪村SO2小时及日均浓度超标外,其余监测点位的SO2小时及日均浓度均未超标;NO2及非甲烷总烃小时及日均浓度在各监测点位均未超标。由于本项目区地处黄土高原,同时周围有煤矿的分布,因此易形成扬尘,所以造成了TSP浓度超标的现象。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石油类在各监测点位均超标,超标倍数在1~5之间(在15#监测断面的超标倍数为5,其他监测点的超标倍数均为1),其它监测因子均满足GB3838-2000III类标准要求。以上监测结果说明评价区地表水已受到轻微污染。2.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标明,各监测因子中细菌总数和总大肠菌群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其中细菌总数超标倍数在上潘河与大坪村超标,超标倍数均为1.15;总大肠菌群除马庄外,其余7个监测点均超标,特别是上潘河、刘家腰和大坪村3个监测点,总大肠菌群的超标倍数均大于75.67,其它监测点超标倍数在0.67~2.26之间。以上监测结果说明,该地区的地下水已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2.4噪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昼间噪声在44.0~54.8dB之间,夜间噪声在36.0~44.6dB之间,均未超过于GB3096-932规定的1类标准;采气井场边界昼间噪声在35.3.0~40.9dB之间,夜间噪声在31.2~33.2dB之间,均未超过于GB3096-932规定的2类标准;CNG站北侧及南侧厂界昼夜噪声超出GB3096-932规定的2类标准;公路边界昼夜噪声均未超过于GB3096-932规定的4类标准。2.5生态环境评价区位于山西高原的东南部,面积324.64km2,主要有草地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系统和森林生态系统,生态环境较为脆弱,水土流失较为严重。2.6土壤评价区位于沁水境内25 的主要土壤类型有褐土和浅色草甸土两种类型:褐土是沁水县分布最广、范围最大的地带性土壤,具有腐殖质层-粘土层-钙积层-母质层的土体构型,自然褐土腐殖质层有机质含量一般为2-5%,耕种褐土耕层有机质含量在1-3%,在评价区域内主要分布褐土性土、山地褐土和碳酸盐褐土三个亚类;浅色草甸土主要分布在河谷地带和一级阶地上,是在河谷地形和水文条件综合作用下形成的区域性土壤,多为耕种土壤。评价区位于阳城境内主要土壤类型为褐土性土、淋溶褐土和山地褐土。淋溶褐土分布在中山区,厚度在60cm以上,中层有10-30cm的腐殖质层。山地褐土分布在低山区,植被覆盖较差,土层较薄,厚15-18cm。褐土性土为阳城县主要的农业土壤,分布在丘陵地区,土体厚140-150cm,有机质含量在1.18%-3.18%。2.7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对象主要为评价区内的地表水、地下水、居民点、耕地及林地、崦山自然保护区、白龙庙、郭壁及窦庄古建筑群等。评价区范围内主要的环境保护对象名称、基本情况和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7-1。表2.7-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25 环境要素保护目标方位与场地的距离(km)影响因素达到的标准或要求地表水沁河潘庄区中部施工期及营运期污废水排放GB3838-2002Ⅲ类标准固县河集输总站北侧5.5km柿沟集输总站东南约0.8km潘河集输总站东南约2.0km下川河集输总站东南约4.6km芦苇河集输总站西南约11.9km项河沟集输总站西南约3.5km崦山自然保护区集输总站西南约6.8km崦山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地下水民井、泉水评价区内施工期主要是钻井废水、钻井泥浆、生活污水及营运期污废水排放GB/T14848-93Ⅲ类标准空气居民点采气井、集气站、集气增压站及CNG站、集输总站周围、集气管线两侧施工期及营运期废气排放、废气泄漏或爆炸GB3095-1996二级标准崦山自然保护区集输总站西南约6.8km崦山自然保护区试验区缓冲区边缘GB3095-1996一级标准郭壁古建筑群集输总站西侧约300mGB3095-1996二级标准窦庄古建筑群集输总站西北约1200m声居民点采气井场、集气站、集输总站、集气增压站、CNG站、生产管理调度指挥中心周围、集气管线两侧施工期施工噪声、营运期排采设施、压缩机及泵机噪声GB3096-93中2类标准生态环境土壤采气井场、集气站、集输总站、集气增压站、CNG站、生产管理调度指挥中心、集气管线、道路等施工区施工开挖对土壤结构、肥力产生破坏合理选址选线,加强施工环境管理,严格按照水保要求采取水保措施,加大对施工期的防护力度。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尽量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闭井期要对项目永久占地进行生态恢复,以不低于现状为标准。植被施工开挖造成植被破坏水土保持施工开挖、废弃土石方堆砌加大水土流失程度崦山自然保护区集输总站西南约6.8km崦山自然保护区试验区项目建设改变了土地利用结构,破坏了植被,加剧水土流失程度,同时对景观也有一定影响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25 3.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3.1.1废气影响(1)钻井废气本工程钻井作业期为2008~2023年,本项目钻井作业期间排入大气的污染物量为:SO21.0~18t/a、烟尘2.6~49.7t/a、NO20.7~12.8t/a,污染物排放最大值出现在2008年,最小值出现在2011年。钻井期间评价区SO2和NO2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要求,烟尘出现超标现象,超标原因主要是由于现状值已经超标,钻井废气对其贡献值较小。钻井期相对整个区块的开发周期是短暂的,钻井期污染属于阶段性局部污染,完钻后投入正常生产则无此项污染。从影响时间、范围和程度来看,钻井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可以为环境所接受。(2)扬尘施工扬尘主要产生于采气井场、集气站、集气增压站、集输总站、生产调度指挥管理中心等场站的建设及集气管网、道路工程等线性工程的开挖。由于开挖土方后,致使大片土地裸露和土方堆放,建筑材料装卸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粉尘,这些粉尘随风扩散和飘动,造成施工扬尘。施工扬尘造成的污染是短期、局部的影响,施工完成后就会消失,在施工期通过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管理,完善围栏、洒水等环保措施,可以将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4)施工车辆废气施工车辆废气主要为NOX,CO和碳氢化合物,由于施工期间车辆具有不确定性,而且排放量较小、影响持续时间短,对评价区环境空气污染程度轻微。3.1.2废水影响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压裂废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等。钻井废水主要污染物包括悬浮物、石油类、COD等,采用化学混凝法处理后循环使用,废水回用率达到85%以上。2008~2023年钻井废水排放量为3600t/a~61515t/a,集于井场的泥浆池中,经自然蒸发后固化填埋处理,不外排。25 压裂废水随着压裂作业进入煤系地层,然后在采气过程中排至地面,产生量约为480m3。由于中间没有增加污染环节,水质与煤层水类似,因此可以与煤层采出水一并进行沉淀处理。施工期间压裂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体无污染。施工废水来源于混凝土搅拌、浇注和养护用水,砂石料冲洗水及车辆冲洗等。废水中的主要成分是SS和石油类,生产废水产生量很少,可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环节,对地表水体不产生污染。2008~2009年平均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4377.6m3,2010年平均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2188.8m3,2011~2023平均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1641.6m3。由于污染源分散,单个污染源污水量小,可以采用旱厕处理,用于农灌,不外排,对地表水体无污染。由于施工期间无废水外排,对地表水系不会产生污染。3.1.3固废影响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弃土方、钻井泥浆和岩屑。2008~2009年平均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57.6t,2010年为28.6t,2011~2023为21.6t,施工单位应设专人收集,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部门处置,对评价区环境基本无影响。施工期挖填方总量为527.59万m3,其中挖方264.25万m3,填方263.34万m3,挖填平衡后,多余0.91万m3可堆放在集气管网沿线低洼地带,碾平压实后进行生态恢复,对评价区环境影响轻微。整个钻井期间泥浆产生量为13.63万m3(未包括已完钻的6口水平井),岩屑产生量为9.83万m3(包括已完钻的6口水平井),钻井泥浆及岩屑全部进入井场的泥浆池中,固化后进行填埋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3.1.4噪声影响施工期间场界噪声存在超标现象,同时会对周围村庄产生噪声影响。由于环评预测较保守,未考虑到其它衰减因素,并且施工时间较短,噪声在施工作业完成后立即消失,施工期间噪声扰民现象时间短暂,其噪声影响是有限的。3.1.5生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间影响最大的为生态环境影响,25 主要影响表现在占地影响、土壤污染、土壤退化、植被破坏、农业损失、景观格局变化、野生动物影响等方面,工程施工期间会对上述几方面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及破坏,其中位于崦山自然保护区内的工程及管网、道路穿越河流、沟渠处影响程度较大。从大尺度来看,由于工程是间断施工,而且每年施工工程量相对较小,在做好生态恢复等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对非常敏感区域造成的生态影响是在可接受的程度之内的。在郭壁、窦庄古建筑群保护范围及控制地带内极度敏感区域内,美中能源已实施5口水平井。此外,美中能源计划建设的集输总站、1#集气站位于郭壁、窦庄古建筑群控制地带,距离郭壁、窦庄在300m之外。根据现查踏勘,目前在古建筑群外围已经形成居民住宅,已建的5口水平井距古建筑群尚有一定距离,而煤层气开采属于轻污染项目,对古建筑群的环境影响轻微,山西省文物局以“晋文物函[2008]247号”文、晋城市旅游文物局“晋市旅文函字[2008]23号”文同意开采方案和集输总站选址方案。3.1.6地下水影响工程施工期对地下水可能造成污染主要存在钻井环节,即钻井过程及泥浆池渗漏对地下水的污染,在严格按照钻井工艺施工,尽量采用清洁材料,对泥浆池做好防渗漏工程的前提,工程对地下水的污染是轻微的。在严格按照钻井工艺要求,并做好环保措施前提下,工程施工对地下水和延河泉域的影响是轻微的,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之内。3.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3.2.1废气影响营运期废气主要产生于采气井场、集气站、集气增压站、集输总站、CNG站及集气管网的煤层气泄漏、清管废气、事故排放及集输总站火筒燃料气燃烧。煤层气泄漏一般发生在采气井场、集气管网及集气站、集气增压站、集输总站和CNG站,主要是由于设备密封不严引起,属于无组织排放,其泄漏速率低于风险状态下的事故泄漏。根据检验报告,潘庄区煤层气未检出H2S和非甲烷总烃,加之泄漏量较小,对评价区环境影响轻微。项目年清管次数为1次,产生量为1550m3/a,处理方式为点火炬,与事故排放气类似,点火炬后主要污染物成分为水和CO2,对评价区环境影响程度轻微。集输总站脱水环节火筒燃料气小时消耗量为45m3,年消耗量为360000m325 ,与事故放空气及清管废气类似,燃烧后主要污染物成分为水和CO2,对评价区环境影响程度轻微。3.2.2废水影响营运期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处理,用于农灌,不外排,对评价区地表水系无影响。集气站、集气增压站及集输总站、CNG站产生的煤层气过滤水及煤层气脱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地面冲洗、道路洒水和绿化用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为井场煤层采出水,水质简单,水质污染物含量少,浓度低,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到地面冲洗及绿化,剩余达标排放,对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轻微。3.2.3固废影响项目营运期固废以生活垃圾为主,组成类型简单。年生活垃圾产生量最大为287.62t。收集后交由市政部门集中处置,对评价区环境影响轻微。各个场站沉淀池产生的污泥量较少(最大量为3.19t/a),污泥组成简单,可以将其熟化后作为农肥直接施用,对评价区环境基本无污染。根据潘庄区已有工程运行经验类比分析,项目集气管线每年产生约150kg清管废渣,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将清管废渣交由山西省相关环保部门处置。由于项目营运期固废全部可以得到集中处置或者综合利用,因此不会对评价区环境产生影响。3.2.4噪声影响营运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场站的压缩机、循环水泵、空压机以及放空火炬等,声级值在80~105dB(A)之间。集气站、集气增压站、集输总站场界噪声存在超标现象,由于三者距最近居民点大于200m,同时环评预测较为保守,因此集气站、集气增压站、集输总站基本不会对周围居民点产生噪声污染。放空火炬为偶发性噪声,事故排放时才会产生噪声污染,在按照环评要求做好放空火炬的布置后,对居民点的影响是有限的,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生产管理调度指挥中心为一般工作场所,其内部没有强噪声源,对周围噪声环境影响轻微。3.2.5生态影响25 工程营运期对评价区生态环境影响较轻,一方面建设的工业设施会对评价区自然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同时集气管网穿越河流、沟渠时,可能将导致穿越段地貌、地层稳定性的改变,可能改变河流流向和流量,造成水流阻断,导致洪流集中、水蚀严重等水文情势的发生。在做好生态恢复、绿化工作,同时加强对管线穿越河流等敏感地段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的前提下,营运期对评价区的生态环境影响是轻微的,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3.3闭井期环境影响分析闭井期主要施工活动包括封井、采气井场、集气站、集气增压站、CNG站及集输总站的地面设施拆除及地表杂物清理等。工程量小,对评价区环境影响轻微。施工期间会造成少量植被破坏,同时会产生扬尘污染,地面设施拆除、井场清理等工作会产生部分废弃管线、废弃建筑残渣。环评要求在闭井期应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同时做好施工期间的临时防护,废弃管线、残渣将进行集中清理收集,管线外运清洗后可回收再利用,废弃建筑残渣外运至地方环保部门指定填埋场填埋处理。在按照环评要求的前提下,闭井期对评价区环境影响轻微。4、环境保护措施25 4.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4.1.1废气环境保护措施(1)钻井废气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期间可以采用低硫柴油、提高钻机效率降低柴油消耗量等方法来减轻钻井废气的污染。(2)施工扬尘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通过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管理,完善围栏、洒水等环保措施,选择合适的施工时段,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将扬尘对评价区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3)车辆废气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期间建立合理有效的施工车辆使用制度,选用污染程度较低的油料,不使用老、旧等油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车辆。4.1.2废水环境保护措施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将钻井废水集于井场的泥浆池中,经自然蒸发后固化填埋处理,不外排;压裂废水可以与煤层采出水一并进行沉淀处理,施工期间压裂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体无污染;施工废水采取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环节,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处理,用于农灌,不外排。4.1.3固废环境保护措施环评要求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专人收集后交由市政部门处置;土石方挖填平衡后,对多余的0.91万m3可堆放在道路工程沿线低洼地带,碾平压实后进行生态恢复;钻井泥浆及岩屑全部进入井场的泥浆池中,固化后进行填埋处理。4.1.4噪声环境保护措施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下述措施来减轻噪声影响:(1)调整项目布局:建设单位在后续工作时适当调整井场及集气管网位置,避开村庄,确保距离最近村庄距离大于100m;(2)合理确定施工场界:划定施工场界时,应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使高噪声、作业周期长的施工机械或设备的作业点与敏感点(村庄)保持较远的距离,以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3)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25 (4)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在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必须在夜间作业而可能影响到周围居民的施工,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5)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运输途径;(6)加强施工环境管理。4.1.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环评依据替代、避让、减缓、补偿的原则,对项目施工期间的生态环境保护提出具体措施:(1)重新调整项目整体布局,将17座集气站全部布置在崦山自然保护区之外,集气管网从保护区实验区经过,不穿越核心区及缓冲区。新建井场、集气管网、道路工程必须布置在郭壁、窦庄古建筑群保护范围之外;(2)施工期间工程尽量避开耕地、林地、村庄等敏感目标,线性工程尽量适应地形,减少高填深挖;(3)施工期间尽量少占地土地,少破坏植被,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同时做好生态恢复、绿化及水土保持工作;(4)对位于崦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工程,施工时除必须按照上述措施外,还必须选择合适施工季节,尽量选在春季或秋季的无雨或少雨期;做好水保工作;树种和草种时尽可能选择当地树种,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最大限度地恢复实验区原有的生态功能,同时兼顾风景旅游功能;对于项目施工时必须破坏的贵重林木,可采取移栽方式;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猎杀野生动物;(5)施工期必须实行环境监理制度;(6)建设单位应交纳生态补偿费。4.1.6地下水保护措施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钻井工艺施工,尽量采用清洁材料,对泥浆池做好防渗漏工程。4.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煤层气开采工程属轻污染项目,营运期“三废”排放量少,生态环境影响侧重于工程建筑物对评价区景观影响。环评针对其“三废”排放特点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防治措施。25 4.2.1废气环境保护措施煤层气事故排放及清管废气采取点火炬处理;针对采气井场、集气管网及集气站、集气增压站、CNG站、集输总站由于设备密封不严引起的煤层气泄漏,环评要求建设单位设计时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选用密封性好的阀门、法兰垫片和机泵等,并在营运期间设置专人定期巡查,减少煤层气泄漏。4.2.2废水环境保护措施(1)采气井场煤层气采出水经沉淀后部分用于地面冲洗及绿化,剩余达标排放。其中位于位于崦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井场根据山西省环保局的要求,采取与集气管网同沟敷设的排水管网输送至集气站外排;(2)集气站煤层气过滤水和CNG站、集输总站煤层气脱水沉淀处理后用于站场地面冲洗、道路洒水和绿化,全部回用不外排;(3)采气井场、集气站、集气增压站、集输总站及生产管理调度指挥中心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处理,由附近农民用于农灌,全部回用不外排;(4)环评建议对于位于崦山自然保护区之外的其它采气井场,也应该尽量减少排污口,集中排水。因此,建设单位可以采取与采气管道同沟敷设的方式,通过管道将井场采出水引至集气站(或集气阀组)外排;(5)环评建议随着评价区农田水利设施的逐渐实施建设,可以考虑让经过处理后井场采出水进入农灌系统,用于评价区农田灌溉,尽量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4.2.3固废防治措施营运期生活垃圾设专人收集,收集后交由市政部门集中处置;各个场站沉淀池产生的污泥量,可以将其熟化后作为农肥直接施用,清管废渣交由山西省相关环保部门处置。4.2.4噪声防治措施(1)调整场站平面布局,将放空火炬布设在远离村庄一侧,使其距离大于100m;(2)建设单位在设备定购期间应当采购低噪声的同型设备;(3)对压缩机、循环水泵、空压机等噪声源采取减震、吸声、消声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值;25 (4)对于集气站、集气增压站、集输总站场界噪声存在超标现象,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可以采取种植降噪林带、设置隔声墙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4.2.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一方面应加强生态恢复区植被的抚育,提高其成活率,对死亡的植被进行补栽,另一方面应做好项目各个场站内绿化美化工作,减轻工业实施的修建对评价区生态环境的景观影响。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强集气管网穿越河流、沟渠处的巡查工作,做好其疏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3闭井期环境保护措施闭井期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可以参考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做好闭井期的环境保护,同时应重点做好闭井期的生态恢复工作,主要为采气井场及集气站、集输总站、集气增压站和CNG站,做好废弃一口/座,恢复一口/座,恢复原则参考施工期。4.4二期开发已建及在建设施环境保护补救措施由于工程目前已经施工完成6口水平井,1#集气站目前已经开始施工,针对现场踏勘中发现的问题,环评在此提出以下补救措施:(1)参考环评所提的施工期环保措施要求,做好正在施工场站的临时防护;(3)对已完工井场尽快完成生态恢复及绿化工作;(4)尽快完成煤层气集输工程,一方面可以减轻资源浪费,另一方面可以消除放空火炬的噪声污染;(5)已建井场增加井场采出水处理设施。4.5一期开发已营运工程环境保护补充措施(1)建设单位应在40口垂直井场、集气增压站、CNG站增压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沉淀工艺);(2)集气增压站、CNG站应在压缩机车间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同时在厂界四周设置降噪林带;(3)采气井场、集气增压站、CNG站应在场地增加绿化设施,场地绿化余地不大时应采取异地绿化形式,确保绿化系数达到30%;(4)清管废渣应交由山西省专门机构处置。25 5、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分析25 5.1与相关规划及政策协调性潘庄区煤层气资源开采项目属于沁水盆地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八大主要规划项目之一,项目的实施符合《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煤层气(矿井瓦斯)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山西省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晋城市工业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相关要求和政策,同时煤层气开采也属于国家2005年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05年本)中的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之一。5.2清洁生产水平分析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部分指标接近国际先进水平。5.3总量控制考虑到本项目具有滚动开发的特点,经地方环保局同意,建设单位拟逐年申请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其中2008年申请总量指标为:COD2.10t/a,SO218t/a,烟尘49.7t/a,已经得到晋城市环保局批准。5.4公众参与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的被调查对象中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的占90.13%,没有持反对意见的,公众对发展当地经济愿望强烈。5.5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总投资为234529.67万元,其中地面工程投资144933万元,开发投资89596.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71.27万元,占总投资的3.87%。项目属于国家重点鼓励与发展行业,属于轻污染行业,项目实施后,将形成良好的经济、社会及环境效益,促进三者的协调发展。环保投资见表5.5-1。5.6环境保护管理计划及环境监控计划项目应参照石油天然气行业,建立QHSE管理体系,同时建立完善的施工期及营运期监测方案及规程。表5.5-1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表工程阶段类别环保项目金额(万元)备注25 施工期废水钻井废水化学混凝处理单元(201座)1524部分回用,剩余在泥浆池固化后填埋,不包括已完工井场施工废水沉淀池(600座)1200不包括已完工井场生活污水旱厕(600座)600不包括已完工井场废气施工扬尘遮挡等临时防护措施200不包括已完工井场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600个收集点)300收集后交由市政部门处置,不包括已完工井场废弃土方碾压整平80钻井岩屑及泥浆泥浆池(508座)762不包括已完工井场生态恢复生态恢复897.08hm21345.7绿化绿化面积13.06hm2195.9其中异地绿化6.19hm2生态补偿143.97营运期废水生产废水沉淀池(529座)1058生活污水旱厕(531座)531噪声消声器、基础减振、隔声设施等200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531个收集点)265.5生态抚育日常管理、补栽苗木等600生态恢复后3年内闭井期生态恢复生态恢复43.54hm265.2合计9071.275.7总结论本项目为煤层气开采工程,为国家鼓励类项目,对评价区环境污染程度低,其选址、布局、规模、工艺可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要求;公众支持率高;污染物排放总量落实;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报告和设计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将不利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项目实施后,可以有效改变当地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有力的降低当地环境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5.8要求及建议5.8.1主要要求25 (1)建设单位对于已承诺的公众参与中提出的相关的建议与要求应认真落实,建设生态型煤层气开采区;(2)生产过程中,应重视环境风险,出现险情及时排除,确保人员财产安全,避免对评价区环境造成损害;(3)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对位于崦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工作,应结合景区规划目标,做好生态恢复工作;(4)闭井期做好生态恢复与保护工作;(5)严格“三同时”制度;(6)建立QHSE管理体系和完善的施工期及营运期监测方案及规程;(7)完善已建设施及正在施工工程的环保措施,并向地方环保部门申请相关环保手续。5.8.2建议(1)进一步探索井场采出水及煤层气采出水的回用途径,加大回用力度;(2)论证采用电动钻机钻井的可行性,建议在评价区电力设施建成后,采用电动钻机钻井,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3)建议建设单位在崦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施工时,可与保护区管理部门联合,探讨可以减少对自然保护区破坏的最优施工方案及生态恢复措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