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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共富路(石锦路至石狮大道)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项目概况1.1项目由来石狮市位于福建省东南部沿海地区,泉州湾南岸,为三面临海的半岛。陆域与晋江市西滨农场及罗山、永和、龙湖镇接壤,北临泉州湾,东部和南部濒临台湾海峡,与台湾隔海相望。石狮具有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区位,石湖港是泉州中心港区,已成为华南地区国内集装箱枢纽港,是我国东南沿海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19
根据石狮市公路网规划,石狮市共富路(石锦路至石狮大道)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路线位于泉州湾跨海通道相接的高速公路、快速路的规划线位上,该道路的建设可缓解石湖港交通压力并与规划中的轻轨交通衔接,对石狮市及沿线鸿山镇、祥芝镇、锦尚镇的经济社会转型、产业升级和城市升级,都将起到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本项目设计为近期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远期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全长4.33公里,主道为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近期主道60km/h(远期主路80km/h,辅道40km/h);总路基红线宽度为90m,路面为水泥混凝土。项目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终点桩号为K4+900~K9+230,工程起点与石锦路交叉,路线往石湖港方向,沿线与锦南路、环镇路、石祥路以及一些规划路交叉,终点接石狮大道。工程沿线途经奈厝前村的奈厝前及墩上自然村、郭厝村、赤湖村的紫湖及前厝自然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1998年11月29日发布施实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保护部令2008年9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实施)的有关规定,2012年11月石狮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石狮市共富路(石锦路至石狮大道)道路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见附件1委托书)。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及调查研究,并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和项目所在地周围区域环境特征,进行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污染因子筛选和初步工程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石狮市共富路(石锦路至石狮大道)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以供评审。1.1项目工程概况1.2.1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地点、内容及性质(1)项目名称:石狮市共富路(石锦路至石狮大道)道路工程;(2)建设单位:石狮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建设性质:拓宽改造;(4)道路等级:近期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远期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5)工程内容:项目全长4330米,需征地约平方米,拆迁面积约24484m2,包括路基路面工程、防护工程、桥涵工程及沿线设施等。1.2.2主要建设内容及技术指标拟建道路采用近期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远期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进行设计,主道为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近期主道60km/h(远期主路80km/h19
辅道40km/h);总路基红线宽度为90m,路面为水泥混凝土;最大纵坡:i=3.87%(i=4.95%远期)。项目主要根据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1。表-1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规范(规划)规定值1道路等级近期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远期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2设计行车速度km/h近期主道60(远期主路80辅道40)3红线宽度m904最大路面纵坡%3.87(远期4.95)5路面类型水泥砼路面6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7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8最小平曲线半径m6009设计洪水频率涵洞、路基1/1001.2.3项目实施计划表1-2本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一览表时间工作及阶段2012年6月~2012年7月初步设计2012年7月~2012年8月施工图设计2012年9月~2013年9月工程施工1.2.4施工方案本项目工拟于2012年11月投入施工建设,具体的施工顺序为:征地→准备工作→临时道路→防护工程→路基土石方→桥、涵工程→边坡防护→管道管线→路面基层→交通标志、绿化工程。1.1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1.3.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9
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公路项目限制类有“用地红线宽度(包括绿化带)超过下列标准的城市主干道路项目:小城市和重点镇40米,中等城市55米,大城市70米(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主干道路确需超过70米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应有专项说明)”,共富路红线宽度为90米,超过大城市红线宽度不得超过70米的规划,考虑到本项目是石狮联系环泉州湾其他地区的快速通道,对未来石狮环湾片区以及泉州市泉州环湾一体化的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建议适当放宽。并且根据石狮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狮政专[2012]33号文):“……共富路作为城际轻轨、高压输变电走廊、城市快速道路的综合走廊通道,其道路红线按90米进行控制……”,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地规划要求。本工程近期定位为近期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限制或淘汰类,远期定位的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工程:城市道路及城际快速系统开发与建设,符合当前产业政策。1.3.2选线合理性分析(1)城市发展符合性分析根据石狮城市规划,石狮市未来将形成“一心、两带、四个组团、南北格局”的城乡一体化空间布局结构。一心:中心城区,由中心区组团、永宁组团组成,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区,城镇体系的基点;两带:市域东西向、南北向的纵横两条生态隔离带;四个组团:中心区组团、永宁组团、蚶江组团、祥鸿锦组团(包括祥芝、鸿山、锦尚)。本项目选线位于祥鸿锦组团内,符合石狮市城市总体规划。(2)交通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石狮市道路交通规划图(2006-2020年),本项目线路已列入石狮市城市总体路网规划中(具体见图1-8),所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石狮市相关交通规划。1.3.3选点合理性分析(1)施工场地的合理性分析本项目的施工场地包括预制场、材料堆场等,主要布置在村庄下风向200m外,占地面积约6000m2;施工场地离村庄较远,且避开了村庄的上风向,施工场地的扬尘和噪声基本不会对周边的居民区产生影响。(2)施工营地的合理性分析本项目施工营地租用道路沿线的村庄民房,无再自行设置施工营地,避免了施工营地临时工程建设临时占地,避免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3)临时堆场的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道路开挖时产生的表层剥离耕植土全部利用,拟临时堆放在工程用地范围内的旱地及施工场地旁的临时堆场19
,距居民区较远;要求建设单位应对表土临时堆场建设围挡、排水沟和沉沙池,且围挡高度应高于表土临时堆场的最大高度,以减轻对堆场扬尘对周边居民区的影响以及防止水土流失。本项目施工完毕后,表面耕植土部分回用于道路绿化和边坡绿化,其余可回用于其他项目的表土复耕。综上所述,本项目临时场地选点设置基本合理可行。1.3.4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1)声环境本工程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属2类区,主干道两侧35m范围内属于4a类功能区。工程周边用地主要为居住、工厂及农用地等,工程建完成后,可疏导交通车流,对区域声环境具有明显的改善作用。(2)环境空气工程所经区域属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根据预测,本工程建设完成后,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对大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赤湖村、郭厝村及奈厝前村的影响较小。(3)生态环境本项目的建设将对红线范围内及周边的植被破坏,包括对植物的种类和生存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对自然景观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随着项目的绿化景观工程的建成,道路沿线将会形成新的海滨景观,并成为城市的新景点。(4)水环境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三化厕预处理后拟作为附近农用地农肥使用,施工废水经沉降预处理后循环使用,均不排入地表水,但是施工期钻渣等泥浆废水经沉降后排入当地排洪沟,会增加水中的SS,短时间内影响排洪沟水质,待工程施工完成后将逐渐恢复到原有水平;运营期主要是路面雨水径流,仅在降雨时形成;雨水中主要为有机污染物CODCr、BOD5、石油类、SS等,水质成分简单,对排洪沟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工程的建设与周边环境具有相容性。1项目周围环境现状概况1.1项目环境质量现状2.1.1声环境质量现状各敏感点主要受生活噪声及交通噪声影响,但噪声值总体相对较小,噪声监测值为昼间50.5~55.7dB(A),夜间41.6~44.5dB(A),均可达标。19
用地红线外等距离噪声:项目用地红线边界20m、40m、60m、80m、120m处昼/夜间噪声均可达标,一般是随着距离越远,噪声监测值越小。2.1.2环境空气环境质量现状奈厝前村和赤湖村各设一个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为TSP、NO2、CO。所有监测点位的各监测项目日均浓度及小时浓度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总体良好。2.1.3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泉州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7月15日发布的《2011年度泉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11年,泉州市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为77.8%,与2010年持平,高于全省54.8%的平均水平。9个功能区水质监测站位中,泉州湾晋江口、泉州湾洛阳江口站位水质未能达到功能区水质要求;两个远岸点水质符合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本项目最终纳污水体为泉州湾祥芝海区及泉州东部海区,现状水质较好,可以达到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第二类标准,该海域海水水质较好。2.1.4生态环境现状本工程现状用地类型为耕地、林地、园地、工矿居民用地、交通用地、水塘及旱地等。本工程所处地势相对较为平坦,线位穿越的主要为大片空杂地以及园林农用地等生态环境。现状植物区系成分和植被类型,主要为广播性的资源种类及次生性植被生态类型,沿线植被生态种类组成简单,生物多样性水平低。现有植被主要有木麻黄、龙眼树、大叶榕、凤凰木、青菜、菠菜、大蒜、狗尾巴草、芦苇及其他灌木、杂草丛等。本工程沿及其周边评价区范围内,由于片区的开发及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影响,现状区位中重要的野生动物基本上为双栖类、啮齿类及鸟类,且密度及其种群数量分布相对较低。1.1项目环境评价范围(1)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道路沿线两侧200m范围内分布的水体,主要为厝上溪及部分排污渠。(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施工场地等周边200m范围。(3)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2环境影响分析19
1.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1.1声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建设规模大,历经时间长,施工机械的噪声高,对施工现场人员及沿线周围环境将造成一定的影响。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60m以外可以达到标准限值,夜间在200m处基本达到标准限值,本工程附近奈厝前村、郭厝村、赤湖村及教育实践基地等拆迁后紧临工程用地红线,受道路施工影响较大,施工单位应注意保护沿线区域居民的正常生活及生产环境,对施工噪声污染严重的路段区域应采取必要降噪措施,以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对具体操作施工机械的工人,施工机械噪声对其影响较大,必须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3.1.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道路施工期间的大气环境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扬尘污染主要发生在施工前期路基填筑过程,以施工道路车辆运输引起的扬尘和施工区扬尘为主,据对道路施工现场的调查,汽车行驶引起的路面扬尘和堆场引起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最突出。施工路段洒水降尘实验结果显示,通过对路面定时洒水,可有效抑制扬尘,实验数据可知,离路边越近,洒水的降尘效果越好。通过洒水可有效地抑制扬尘量,可使扬尘量减少70%。建议预制场、堆场应尽量远离周围环境敏感点下风向200m以外,并采取全封闭作业。若无任何防护措施,拌和场产生的扬尘对四周的大气环境影响十分严重。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本工程两侧居民较多,建议采用成品混凝土。3.1.3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本工程施工高峰期间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9.6吨/日;冲洗废水排放量约7.0t/次。按照目前施工管理,本工程将尽量不设集中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将租住在施工现场或沿线的村庄农民房,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冲洗废水经隔油及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对当地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19
桥梁施工作业引起的生产污水包括桥梁建设过程中的钻机污染水和含油污水;桩基钻孔施工可在围扩的陆域进行,陆域施工采用在地表开挖泥浆池的方法,所需泥浆沉淀池及其钻渣排放均设置在岸边;钻渣、泥浆废水要求专门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本项目不在河内建桥墩,不在河内挖、填、钻等施工,并拟在当地排洪沟下游设置围堰,使得施工泥沙在围堰范围内沉淀;在桥梁上部结构现浇施工过程中,要使用大量模板和少量的机械油料,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防止废油掉入水体。本工程采取合理施工,施工废渣、岩浆、泥浆等应妥善处置,严禁流失入水体,妥善处置后对所在当地排洪沟及附近海域水质影响很小。3.1.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工程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约为0.15t/d),只要定点集中堆放,定时统一收集后清运处理,其对周围环境基本上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建筑垃圾中的建筑废模板、建筑材料下脚料、包装袋、废旧设备等,这些固体废物大部分可以回收利用;另一部分土、石沙等建筑材料废弃物应及时调配,清运到需要填方的地点;而拆迁建筑时产生的诸如废砖、瓦等固体废物可当作筑路的填料。3.1.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为交通道路拓宽改造工程,需新征用地m2,施工期主要生态环境影响为主体工程占用和分割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性质,根据调查,本工程新征用地类型主要为水田、果园、宅基地、鱼塘及旱地等,生产力不高,不会对农业生态造成较大影响。根据现场调查,工程沿线绿化植被主要为木麻黄、凤凰木、大叶榕、龙眼树、地瓜、狗尾巴草、猪毛草及其他灌木、杂草丛,现状植物区系成分和植被类型主要为广播性的资源种类及次生性植被生态类型;沿线植被生态种类组成简单,生物多样性水平低。本次工程建设需拆除蔬菜、草皮、乔木等,但不涉及稀有、珍贵树木,不涉及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等;工程建设占用果园及林地的绿化植被,不可避免使植被覆盖率降低,但其资源属性为可容易再建绿化,待工程合理到位的生态绿化建设加以补偿与修复,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项目所在区域仅有部分鸟类和爬行类动物,没有珍稀和国家、地方保护动物,本项目施工对动物不会造成大的影响,同时可以随植被的恢复而逐渐缓解、消失;就整个项目区而言,道路施工对动物种类多样性和种群数量不会产生大的影响。本项目施工对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质量产生短期内的不利影响,但随着交通的改善,将极大地改善当地的交通、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充分保证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使现存的土地得到升值,对土地利用和农业经济的影响是有限的,对周边居民点的生产生活不会产生影响。19
本工程填方大于挖方,不足填方直接外购砂石,不设取土场及永久弃渣场;利用现状公路作为施工便道,不需新建施工便道。项目临时占地主要为临时堆土场、施工场地,主要设置在工程用地范围内及道路附近的旱地,不会对生态植被造成明显影响,在工程结束后,临时用地应及时恢复,恢复的原则是以保持原有土地功能不变。1.1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2.1声环境影响评价(1)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分析由于道路营运初期及中期两侧各有27m宽的绿化带起到隔声作用,初期各敏感点都可达标,中期夜间最大超标量也只有0.7dB(A)。远期由于两侧27m宽的绿化带改为辅道,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明显增大,最大夜间超标量达到6.7dB(A)。具体各敏感点的预测情况如下:奈厝前村△1:位于工程桩号K5+600~K6+000两侧路肩约5m处,噪声执行4a类标准;各预测年的昼间预测值57.9~66.2dB(A),均可达标;各预测年的夜间预测值50.8~59.4dB(A),近期及中期达标,但远期超标4.4dB(A),建议对其进行跟踪监测。奈厝前村△2:位于工程桩号K5+600~K6+000两侧路肩约40m处,噪声执行2类标准,各预测年的昼间预测值56.0~63.4dB(A),近期及中期达标,远期超标3.4dB(A);各预测年的夜间预测值48.7~56.7dB(A),近期达标,中期及远期分别超标0.7dB(A)、6.7dB(A),中期距路肩40m处的第一排约12户受到影响,应采取隔声措施,远期继续对其进行跟踪监测。郭厝村△3:位于工程连接线桩号K6+800~K7+300两侧路肩约5m处,噪声执行4a类标准,各预测年的昼间预测值57.8~66.2dB(A),均可达标;夜间预测值50.8~59.4dB(A),近期及中期达标,但远期超标4.4dB(A),建议对其进行跟踪监测。郭厝村△4:位于工程连接线桩号K6+800~K7+300两侧路肩约40m处,噪声执行2类标准,各预测年的昼间预测值55.9~63.4dB(A),近期及中期达标,远期超标3.4dB(A);夜间预测值48.6~56.7dB(A),近期达标,中期及远期分别超标0.7dB(A)、6.7dB(A),中期距路肩40m处的第一排约15户受到影响,应采取隔声措施,远期继续对其进行跟踪监测。紫湖小学教学楼△5:位于工程桩号K8+300~K8+500左侧路肩约130m处,噪声执行2类标准,各预测年的昼间预测值53.5~60.3dB(A),近期及中期达标,远期超标0.3dB(A);夜间预测值45.7~53.2dB(A),近期及中期达标,远期超标3.2dB(A);建议对其进行跟踪监测。19
教育实践基地办公楼△6:教育实践基地位于工程桩号K8+600~K8+900右侧,其距离道路最近的是其办公楼,约在路肩45m处,噪声执行2类标准,各预测年的昼间预测值55.8~63.1dB(A),近期及中期达标,远期超标3.1dB(A);夜间预测值47.8~56.1dB(A),近期达标,中期及远期分别超标0.2dB(A)、6.1dB(A),中期受影响的是其办公楼,约有60名教师,应采取隔声措施。远期应对教学楼进行跟踪监测。(2)(空旷地段)噪声预测值结果及分析在考虑地面反射和吸收效应、树林带隔声的衰减情况下:道路营运近、中、远期的昼间噪声以及近、中期的夜间噪声在评价范围内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道路远期的夜间噪声在距道路中心线115m外即可满足GB3096-20084a类标准(夜间:55dB(A))。道路营运近期的昼间噪声在评价范围内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中、远期的昼间噪声在距道路中心线46m、168m外方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道路运营近、中、远期的夜间噪声在距道路中心线52m、85m、345m外方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夜间:50dB(A))。建议在平路基无遮挡情况下,规划控制距离为距道路中心线两侧85m(道路红线外40m)。即道路红线外延伸至规划控制距离区域,临路范围内第一排不应规划直接面对道路的学校、医院等声敏感建筑。3.2.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本工程运营期各预测年的NO2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和全时段浓度均可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在叠加背景值后仍符合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本工程运营期各预测年的CO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均可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在叠加背景值后也仍符合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并且随着距红线距离的增大,污染物NO2、CO浓度趋于变小;随着车流量增多,污染物的排放量增大,浓度预测值也相对增大;汽车尾气执行标准越严格,污染物的排放量将大大减小,浓度预测值也大大减小。3.2.3水环境影响评价19
道路投入运行后,各种类型车辆排放尾气中所携带的污染物在路面沉积、汽车轮胎磨损的微粒、车架上粘带的泥土、车辆制动时散落的污染物及车辆运行工况不佳时泄漏的油料等,都会随降雨产生的路面径流进入道路的排水系统并最终进入地表水体,其主要的污染物有:石油类、有机物和悬浮物等,这些污染物可能对沿线水体产生影响。其中跨水域路段桥面径流对所跨越水体水质的影响是主要的表现。本工程涉及的水域主要是当地的排洪沟及厝上溪,最终纳污水体为石湖湾及石㹿东部外海,其最大路面径流量62.0L/s,初期暴雨(30分钟内)汇入水体的最大污染物量SS、COD、石油类分别为31.3kg、14.5kg、0.28kg,但随后期雨水冲刷又逐渐稀释,污染物浓度逐渐降低,本工程营运期路面径流污染物对泉州东部海域贡献量小,不会改变现有水质类别及使用功能。3.2.4生态景观影响分析运营期本项目扬尘和汽车尾气对沿线农作物影响不大,且片区开发后,对农业的影响将消除。根据实地调查分析,本工程沿线穿越区域地势较平坦,主要为农用地、水塘、自然村庄以及旱地等,沿线生态景观环境总体上属乡村景观风貌。本工程的总体布局及平纵面线形与整体路网结构相协调,与石锦路、石祥路及石狮大道近期采用平面交叉,远期采用跨线桥交叉方案,力求交通流线清晰,项目设计与周边建筑风格协调,其优美的结构形式和高质量的环境景观,并与原有风光旖旎,四季如春的周边田园风光相辅相成;总之,本工程布线及其空间轮廓与沿线区域已建、在建或规划的交通要道交叉,在横向和竖向的关系上,总体上具有较好的协调性,将会形成一个综合性的沿线风景景观带。虽然本项目的建设将对红线范围内及周边的植被破坏,包括对植物的种类和生存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对自然景观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随着项目的绿化景观工程的建成,道路沿线将会形成新的海滨景观。1.1社会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9
本工程的建成为该区域提供了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促进了沿线区域资源开发,刺激产业开发,从而带动沿线经济发展,有利于沿线土地资源进一步利用与开发,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从而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但道路建设征用土地、拆迁房屋、占用林地、交通管制不可避免对区域内的社会自然环境、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引导就业、加强教育、进行经济补偿等一系列措施可以减缓这些影响。在后续的片区开发与建设中必须重视对地方风气的尊重与发扬,建立和谐社会,营造独具特色的城市新片区。总之,在充分吸收当地居民的意见,采取一定的措施减缓社会影响,并按相关政策落实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情况下,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社会环境影响是基本可接受的1.1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三同时”验收汇总如表3-1、3-2。19
表3-1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汇总表类别污染来源环境监理主要环保措施验收依据标准限值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营地租用空置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村庄排水系统,最终用于附近果园农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旱作标准CODCr≤200mg/L、BOD5≤100mg/L、SS≤100mg/L施工废水出口车辆冲洗水沉淀后循环利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扬尘施工扬尘①利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进出道路洒水,减少起尘量;②挖出的土方应妥善堆放并及时填方,同时要注意堆料的保护,加盖蓬布密封保存;③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必须加盖蓬布,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建筑工地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最少不能低于2.2m。--固体废物建筑垃圾①建筑垃圾中的建筑废模板、建筑材料下脚料等,大部分可以回收利用;②土、石沙等建筑材料废弃物应及时调配,清运到需要填方的地点;③拆迁建筑时产生的诸如废砖、瓦等固体废物可当作筑路的填料④合理调配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分散垃圾,应统一收集并定时打扫清理,及时运走。—--噪声施工机械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中午和夜间施工;施工期间应设置施工围挡;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水土流失施工场地①大规模施工破土应尽量避开雨季。减少施工面的裸露时间,进行及时的防护工作;②及时做好排水导流工作,减轻水流对裸露地表的冲刷;泥浆水、施工排水需经充分沉淀后才能排放;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和绿色护坡对陡坡地进行保护。--社会环境及稳定风险①严格执行耕地补平衡制度②地拆迁补偿应落实到位、补偿款必须专款专用③应建立社会稳定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小组———19
表3-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汇总表验收项目验收监测主要措施验收判据验收标准大气环境监测位置:奈厝前村和赤湖村各设一个监测点监测内容:NO2密植绿化,多种植乔、灌木实施上路车辆的达标管理制度,对于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允许其上路。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NO2:年均值≤0.08mg/m3,日均值≤0.12mg/m3,小时值≤0.24mg/m3;CO日均值≤4.0mg/m3,小时值≤10.0mg/m3声环境监测位置:奈厝前村、郭厝村及赤湖村前排及第二排各设一个点监测内容:LAeq隔声屏障:靠村庄一侧设置隔声窗,总面积约47平方米,并验证证效果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前排:昼间≤70dB(A),夜间≤55dB(A)第二排:昼间≤60dB(A),夜间≤50dB(A)水环境--排水管道设计方案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处置、临时堆土处理报告书要求生态环境--临时施工用地植被恢复、绿化景观设计方案及规划部门要求环境风险--小桥两端设应急池并设置警示标志报告书要求19
1.1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本项目的建设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采取一系列环保措施后对环境的污染可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对石狮市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是可行的。1.2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3.6.1环境管理(1)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计划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更多的是承包商的责任,然而建设单位必须确保每一位承包商遵守各项与环保相关的条例、管理规定,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文明施工管理、环境管理》、《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最好选择取得ISO9000和ISO14000认证的企业,并且要求投标人要有健全的环境保护机构,在施工组织文件中要有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方案。工程发包时,业主需要与各承包商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并且最好委托专业的环境咨询机构执行环境监理工作,并把施工期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公示在施工场地,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最少的不良环境影响和零投诉率。(2)营运期环境保护管理计划道路开通试运行后,业主应将原来的管理工作移交给市园林局市政管理处,由其对该道路的市政设施进行管理,如路灯、绿化等,其他的管理职能自动转移到市政府或区政府的各个职能管理部门,如汽车尾气由市尾气办监督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由交警部门负责,道路卫生由环卫部门管理,环境管理由环保局负责。因此,该道路营运期的环境管理的关键是把本评价报告书转交各职能部门,以便各部门对该工程有清楚的了解以各司其职。3.6.2环境监测监测重点是噪声、水质和大气。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监测计划分别见下表。表3-3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时间、频次实施机构监督机构噪声LAeq奈厝前村、郭厝村、紫湖小学及教育实践基地1次/季度,每次1天随时抽查。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大气TSP奈厝前村、赤湖村1次/半年或随机抽样监测,每次3~5天随时抽查19
表3-4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时间、频次实施机构监督机构噪声LAeq奈厝前村、郭厝村、紫湖小学及教育实践基地1次/年,2天/次受委托的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大气NO2奈厝前村、赤湖村2次/年(春、冬季),5~7天/次1公众参与1.1公众参与的形式与程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分三部分进行:(1)公开环境信息;(2)以报告书简本形式公开环境影响分析结果及对策措施;(3)以公众调查表和随访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1.2第一次公开环境信息评价单位于于2012年11月12日~11月23日在项目所在地郭厝村、赤湖村张贴项目有关情况的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公告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7)公参时间。1.3第二次公开环境信息评价单位于2012年12月03~12月21日,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点对项目进行15天的二次公示及发放项目报告书简本公告。告示内容包括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简本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19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1.1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评价单位在现场踏勘、收集资料时,走访调查了项目周边居民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建设单位于2012年12月21日~12月22日对所在地政府机关、企业及周围居民、养殖户等进行走访,并发放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广泛征询公众意见。1.2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分析4.5.1公式反馈结果本项目环境信息公示整个过程中,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对项目建设意见和看法的反馈信息。4.5.2问卷调查结果调查结果表明,绝大部分被调查者支持本项目的建设,认为项目选址合理。4.5.2小结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当地多数公众(100%)表示支持该工程的建设;绝大部分公众认为该工程的建成有利于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并且认为该工程的建设是必要的。对于公众关注的施工粉尘、生态破坏、施工噪声、交通安全、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问题,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并承诺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对于拆迁征地补偿问题,建设单位表示一定按国家规定补偿措施给拆迁户及土地征用户给予补偿。建设单位及地方政府应加强对当地群众的宣传、沟通和交流,使群众对本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对地方社会经济的重大意义、以及地方政府维护公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心有所了解,以消除公众的疑虑,取得更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应接受当地公众的监督。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石狮市共富路(石锦路至石狮大道)道路工程19
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石狮市城市规划及石狮市交通规划,选线、选点合理,与周边环境具有相容性,项目建设将会对工程区域环境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减缓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评价认为本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从环保角度来说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1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单位:石狮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龚先生联系电话:(2)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单位: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北京金山8号楼一层 邮编:联系人:程先生联系电话:、0591-Email:chengsz2004@163.com19
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图2项目地理位置图(区划图)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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