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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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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环评证甲字第2603号项目编号:EY2002-070-SJ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建设单位: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评价单位: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二○○四年元月更多环评报告书、工程师考试资料来自中国环评网:http://www.eiacn.com 评价单位: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国环评证甲字第2603号)院长(副):彭亮星高级工程师院总工程师:胡小容高级工程师环评所所长:罗宪庆高级工程师(上岗证号A26030002)所总工程师:方建章高级工程师(审核人)(上岗证号A26030003)项目负责人:韩伟工程师(上岗证号A26030007)报告书编制人员名单编制内容编制人及上岗证号校核人及上岗证号1.0总论2.0工程分析3.0环境概况5.0环境影响评价11.0综合结论与建议韩伟A26030007游立新A260300064.0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0事故风险影响分析7.0公众参与李海东A26030009A26030012韩伟A260300078.0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监控9.0防治污染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10环境经济技术论证罗雄韩伟A26030010A26030007游立新A26030006评价协作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和声环境现状监测工作,协助完成社会公众参与调查工作,提供工程区域已有现状监测资料等。更多环评报告书、工程师考试资料来自中国环评网:http://www.eiacn.com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目录目录前言11.0总论21.1评价目的21.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21.3评价依据31.4评价标准51.5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71.6环境保护目标82.0工程概况102.1工程地理位置102.2工程现状概况102.3工程建设概况172.4工程分析243.0环境概况303.1自然环境基本特征303.2社会环境概况324.0环境现状调查与质量评价354.1环境空气现状调查与评价354.2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374.3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质量评价395.0环境影响评价415.1水环境影响评价415.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435.3声环境影响评价505.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525.5码头建设对河势、行洪和航道的影响分析52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目录5.6固体废物污染分析525.7项目选址合理性与可行性分析535.8清洁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566.0事故风险分析606.1煤炭事故入江风险分析606.2船舶舱底油污水事故排放污染分析607.0公众参与627.1调查范围及内容627.2调查方法627.3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628.0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监测658.1环境保护管理计划658.2环境监测计划669.0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699.1环境保护措施699.2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论证7210.0环境经济损益分析7410.1环境损益分析7410.2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7411.0结论7611.1环境现状评价结论7611.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7611.3工程选址论证分析7811.4清洁生产水平评述7811.5公众参与意见的落实7811.6总量控制79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目录11.7工程污染防治措施评述7911.8总结论7911.9建议80附件附件1: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苏计基础发(2003)100号《关于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附件2:宏昌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附件3:环评工作委托书;附件4:《宏昌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大纲评审意见》;附件5: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苏环咨(2003)184号《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技术评估意见》;附件6:《宏昌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和原料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会议纪要》;附件7: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文件张政发(2001)176号《关于印发‘张家港市第三自来水厂水源污染防治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8: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3)12号《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的批复》;附件9: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文件苏环管(2003)103号《关于对江苏沙钢“十五”发展规划区域环境环境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批复》;附件10: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文件苏环管(2003)164号《关于对张家港宏昌钢铁有限公司热轧薄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附件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数据资料质量保证单;附件12:委托协议附件13:协议附表:附表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前言前言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受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宏昌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二○○三年九月编制完成了《宏昌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二○○三年十月九日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在张家港市主持召开了《大纲》专家评审会,形成了《宏昌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大纲评审意见》(见附件4)。二○○三年十月十四日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以苏环咨(2003)184号《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大纲技术评估意见》(见附件5)对大纲进行了批复,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依据《大纲》、大纲专家审查意见及大纲批复文件,编制完成了《宏昌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在南京市主持召开了《报告书》专家评审会,形成了《宏昌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和原料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会议纪要》(见附件6)。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对应的修改和完善,形成了《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稿),呈报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和江苏省环保局审定批复。报告书主要增修改和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⑴进一部阐述后方堆场基本情况;⑵重新核算船舶废气排放源强,提出码头船舶事故应急预案;⑶进一步核实码头污染物排放总量;⑷细化说明后方生活污水处理和冲洗废水处理设施的配备情况,论证处理后尾水回用的可行性和可靠性;⑸对照江苏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和2001年张家港三水厂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进一步论证码头码头建设与之相容性。-1-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总论1.0总论1.1评价目的受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委托,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承担宏昌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评价拟在对工程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工程污染分析,预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从工艺等角度论述工程清洁生产水平,提出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可行措施,为工程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和工程施工及营运期的环境管理,使工程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1.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⑴根据张家港市港口岸线利用规划,九龙港至十一圩之间长约3100m的岸线为规划的钢铁港区,该段岸线水深极好,水域条件十分优越,宜建设2.5万吨级以上的大型深水码头工程。拟建的宏昌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位于九龙港上游约1.2公里的沙钢集团岸线内,是张家港市岸线利用规划中钢铁港区的延伸段,与已通过苏州中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价的《江苏沙钢集团港区岸线利用规划》(见图5.7-1)相吻合。⑵由于沙钢集团生产能力不断扩大,其原辅料及产品的进出口量也越来越大,根据吞吐量预测,2005年沙钢集团港区吞吐量将要达到3723万吨。其中煤炭进口642万吨,而目前港区煤炭通过能力仅有427万吨。为了适应沙钢集团生产能力的扩大,解决煤炭进口问题,建设宏昌钢板码头煤炭1号、2号泊位是十分必要的。⑶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的热轧薄板项目正在建设之中,计划在2003年底建设投产。为了满足其大量煤炭进口运输的需要,建设与之配套的煤炭进口码头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⑷钢铁冶金工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之一,宏昌钢板热有限公司的热轧薄板项目符合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2000年7月27日发布的7号令“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中规定,属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不属于国家经贸委1999年8月9日14号令颁布的“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项目”中列举的201种重复建设项目之列。作为服务于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的热轧薄板项目的拟建码头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0-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总论综上所述,为了满足宏昌钢板有限公司发展的需要,利用长江黄金水道和现有岸线,建设与200万吨热卷板工程配套的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1.3评价依据1.3.1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法规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⑼《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⑽交通部2003年5号令《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⑾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苏环委(98)1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⑿《江苏省城镇供水资源管理条例》;⒀江苏省政府38号令《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⒁《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⒂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张政发(2001)176号《关于印发‘张家港市第三自来水厂水源污染防治暂行办法’的通知》(见附件6);⒃《张家港市地面水水域功能区划分与实施规定》;⒄《国际海事组织73/78防污公约》;⒅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2000年7月27日发布的7号令“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⒆国家经贸委1999年8月9日14号令颁布“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项目”。1.3.3环境评价工作依据⑴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苏计基础发(2003)100号《关于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见附件1);-10-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总论⑵宏昌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见附件2);⑶环评工作委托书(见附件3)。1.3.4项目规划和设计资料1.3.4.1规划资料⑴《江苏省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布局总体规划纲要》(1999~2020)(省计经委,1999.11.8);⑵《关于加强江苏省长江港口建设规划管理的通知》(1998.9.4);⑶《江苏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2003.4.14);⑷《苏州港总体布局规划》;⑸《江苏省张家港市港口岸线利用规划》;⑹《江苏沙钢集团港区岸线利用规划》;⑺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3)12号《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的批复》(见附件7);⑻《江苏沙钢集团十五规划》;⑼《江苏沙钢“十五”发展规划区域环境环境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⑽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文件苏环管(2003)103号《关于对江苏沙钢“十五”发展规划区域环境环境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批复》(见附件9);⑾《中外合资张家港宏昌钢铁有限公司热轧薄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⑿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文件苏环管(2003)164号《关于对张家港宏昌钢铁有限公司热轧薄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见附件10)。1.3.4.2设计资料宏昌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3.5大纲专家评审意见和批复文件⑴宏昌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大纲评审意见(见附件4);⑵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苏环咨(2003)184号《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大纲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大纲技术评估意见》(见附件5);⑶《宏昌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和原料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会议纪要》(附件6)。-10-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总论1.4评价标准1.4.1水环境⑴张家港三水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其中水源一级保护区还应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源一级保护区外长江水域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标准值分别见表1.4-1和表14.-2。⑵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应标准,标准值分别见表1.4-3、表1.4-4。表1.4-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序号项目Ⅱ类Ⅲ类1PH6-96-92化学需氧量≤15≤203BOD5≤3≤44石油类≤0.05≤0.055挥发酚≤0.002≤0.0056DO≥6≥5表1.4-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序号项目标准值1PH6.5~8.52Pb0.05mg/l3挥发酚类(以苯酚计)0.002mg/l表1.4-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单位:mg/L序号污染物标准值(一级)1COD1002BOD5303石油类54氨氮155总磷酸盐0.56SS707硫化物1.08挥发酚0.5表1.4-4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船舶油污水生化需氧量内河石油类最高容许浓度≤15内河,生化需氧量≤501.4.2大气环境⑴港区现状评价和影响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见表1.4-5。-10-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总论⑵码头煤炭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船舶废气排放执行《MARPOL73/78》公约标准,具体见表1.4-6。-10-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总论表1.4-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值单位:mg/m3污染物名称取样时间二级标准浓度限值NO2日平均小时平均0.120.24SO2日平均小时平均0.150.50TSP日平均0.30表1.4-6船舶废气排放标准SOxNOx(g/kw.h)N<1302000>N>130N>2000硫份小于4.5%1745*N-0.29.8注:N代表船舶轮机转速(次/分)1.4.3声环境⑴码头现状评价采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4类标准,影响评价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Ⅳ类标准,噪声值分别见表1.4-7和表1.4-8。⑵施工期影响评价采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噪声值见表1.4.-9。1.4-7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dB(A)类别昼间夜间4类70551.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dB(A)类别昼间夜间Ⅳ类70551.4-9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Leq[dB(A)]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噪声限值昼间夜间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7555打桩各种打桩机85静止施工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70551.5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1.5.1评价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综合工程性质和工程所在地的环境特征,划分工程评价等级如下。⑴环境空气:三级(依据HJ/T2.2-93,排放量Pi<2.5×109);⑵水环境:三级(依据HJ/T2.3-93,污水排放量<1000m3/d);-10-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总论⑶声环境:三级(码头前沿为长江,后方为煤堆场及生产车间,工程周边100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等环境保护目标);⑷生态环境:简评(工程后方为煤堆场和生产车间,前沿江段为沙钢岸线水域,评价区域无生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1.5.2评价范围⑴水环境以码头中心线起算,上游2000m、下游4000m共6Km长江河段南岸半江水域及一干河入江口向内延伸1Km水域。⑵大气环境以码头平台中心为圆心,2000米为半径的陆域范围。⑶声环境码头陆域设计分界线外1m内范围。1.5.3评价重点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大气、水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措施。1.6环境保护目标⑴水环境环境保护目标为张家港第三水厂取水口、张家港第三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沙钢工业用水取水口和一干河评价水域,其具体位置及保护要求见表1.6-1和图1.6-1。⑵大气环境码头后方沿江公路北侧锦丰镇集中居民居住区,具体位置及保护要求见表1.6-1和图1.6-1。⑶声环境码头前沿为长江干线,后方为沙钢集团厂区,评价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区,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噪声4类标准控制区域。⑷生态环境根据调查,码头水域约5公里江段为沙钢集团规划岸线,目前已建成的泊位数为10个,紧邻沙钢集团规划岸线下游为奔辉码头和越洋化工城岸线,评价水域除三水厂水源保护区外,其余已密布码头,无水产养殖区和滩涂湿地等生态保护目标。-10-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总论表1.6-1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名称位置保护要求备注水环境市第三水厂取水口位于长江南岸,拟建码头上游处,距1号泊位上游顶端约1.5Km生产能力30万吨/天市第三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200m以内的区域,距1号泊位上游顶端最近距离约1.3KmⅡ类标准控制二级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1000M以内的区域,距1号泊位上游顶端约0.5KmⅢ类标准控制1、2号泊位位于第三水厂饮用水水源三级保护区内三级保护区2号泊位末端下游约1100m至上游渡径港一干河水域入江口位于长江南岸,拟建码头上游处,距1号泊位上游顶端约3KmⅡ类标准控制张家港市二水厂和锦丰水厂位于一干河内,分别距入江口约5和7公里沙钢取水口位于一干河口,距1号泊位上游顶端约1.1KmⅢ类标准控制生产能力2万吨/天,工业用水大气环境锦丰镇居民区距码头后方港界约1.5Km,二级标准控制声环境评价范围内4类标准控制-10-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2.0工程概况2.0工程概况2.1工程地理位置拟建工程位于长江干流下游澄通河段浏海沙水道右岸,张家港市沿江经济开发区内。该处水路距上海吴淞口146km,公路距上海173km,至苏州113km,至无锡57km。交通十分方便。工程地理位置和区位图分别见图2.1-1和图2.1-2。2.2工程现状概况2.2.1公司简介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是一家新近成立的股份制公司,江苏沙钢集团公司为其主要股东。目前,宏昌钢板有限公司主体生产项目——200万吨热轧薄板卷工程正在全面建设之中,按现在的设计和正在建设的规模,达产年宏昌钢板的年生产能力将达到650万吨,与之相配套的焦炭的年生产能力将达到330万吨,烧结矿的年生产能力将达到1250万吨,转炉炼钢原料-铁水的年生产能力达到650万吨。2.2.3200万吨/年热轧薄板卷项目概况⑴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长流程紧凑布置的整体工厂(CIP),建设一套以转炉、连铸、热轧为主体并配套炉料生产的宽热带钢轧机厂,最终形成公辅设施齐全的钢铁联合企业。热轧规模230×144t/a(双流)。工程占地面积178×144m2,厂区绿化面积35.6×104m2,绿化用地率20%,职工总数3610人。⑵产品钢领根据市场定位,主导产品以不锈钢薄规格、汽车和家电等高附加值产品.为主,产品纲领见表2.2-1。⑶总图布局本工程布置在沙钢北区浦项渡锌厂以西、一干河以东、沿江公路以北、长江大堤以南的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内,紧邻拟建的宏昌钢板煤炭码头1、2号泊位后方。-10-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工程概况表2.2-1产品纲领一览表序号钢种名称代表钢号规格钢卷产量(万t/a)铸坯产量(万t/a)S×B(mm)平均宽度(mm)%1热轧不锈钢430304(3-8)×(900-1200)11001005051.52热轧超薄钢卷热轧薄钢卷(管线钢)Q195、Q235、08AL1.5(1.2)×(900-1200)105010017.818.43(低碳C≤0.04%)(1.6-2)×(900-1500)129010024.925.54集装箱卷SPA-H1.6×(900-1250)2×(1150-1300)(3-6)×(100-1500)11501250135030403017.818.45冷轧料卷(汽车—家电)(CQ、DQ、DDQ级深冲钢)Q195(St12)08AL(St13)08AL(St14)1.2×(900-1150)(2-3)×(900-1550)(4-4.5)×(900-1550)105014001450104050119.51226总计230235.4-11-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工程概况工程厂址概位见图2.2-1。⑷备煤系统●位置和占地面积储煤堆场紧靠拟建煤炭码头后方,占地面积约1.2×144m2。●受煤工段洗精煤通过拟建码头皮带机送至贮煤厂或配煤槽;●贮煤工段由贮煤场、堆、取料机、推土机、轮式装载机和污泥覆盖剂喷洒机组成,贮煤通堆、取料机或装载机卸至皮带机,进入下阶段的破碎、配煤和粉碎等工段,最后进入炼焦系统。⑸原料场●货种类型主要为含铁矿石、精矿粉、石灰和白云石等。●位置和占地面积原料堆场紧靠拟建的原料码头后方,占地面积约6.19×104m2,年转运量997.3×104m2。●受卸设施受卸码头原料,由皮带机、堆、取料机组成,并设置称量、取样、除杂和检测装置。●一次料场采用一堆二取三料条配置方式,菱(鳞)形法堆料、分辰回旋取料。堆取料高12米,回转半径37.5米。●供料设施由皮带机输送矿石、混匀矿、熔剂到2号转运站,直到用户。⑹与本项目有关的污染防治措施●贮煤场采用焦化酚氰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泥浆覆盖剂喷洒处理抑尘,运煤通廊和转运站采用封闭设计;●项目生活污水单独设管输入集水井,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供原料堆场洒水抑尘,烧结湿式除尘以及绿化和冲厕水等。-13-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工程概况预计北厂区(含在建和已建原料码头)总排水量为99.8m3/h,建议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处理能力按150m3/h。●统一设计布局给排水管网,实行清洁、污分流,,生产废水循环串联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⑺项目实施进度该项目已经江苏省计委以苏计产业发(2001)502号文予以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01年7月编制完成,于同年9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以苏环管(2003)164号对报告书予以批复(见附件9),目前处于施工图设计阶段。项目建设期为2.5年,计划2006年投产。2.2.3浦沙码头现状张家港浦沙钢铁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沙码头)于1997年8月22日成立,同年9月25日破土动工,建设一期码头工程,1998年7月6日码头正式对外开放。该码头年吞吐能力为50万吨,主要用于浦项不锈钢一期工程的原材料以及产品的装卸、储运等业务。2002年3月19日浦项不锈钢二期扩建工程兴建以后,对应的对原一期码头工程的堆场进行了改造,改造后整体吞吐能力仍然为50万吨。2002年浦沙码头实际完成吞吐量50万吨,2003年完成吞吐量63万吨。-13-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工程概况2.2.4现有码头污染防治措施概况⑴根据沙钢集团提供的资料,公司投入资金在其码头后方堆场或厂区11处厕所化粪池出水口处新建了SBR处理装置,其中一处已建成运行,另10处正在建设中,SBR处理工艺见图9.1-1。污水经处理后可达到中水标准,回水用于冲厕、绿化等。⑵本码头后方散货堆场正处于设计中,根据设计资料,后方堆场设置了沉淀池,处理堆场地面雨污水,处理后水部分回用于堆场洒水,沉淀池煤炭底泥送烧结厂烧结处理。沙钢集团现有码头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概况具体见表2.2-3。⑶沙钢在部分散货堆场与后方生产厂区之间设置了档风网(见图2.2-3),可有效防治粉尘对后方的污染影响。2.2.4.2措施有效性分析沙钢集团现有码头货种主要为钢铁、煤炭、矿石等散货和件杂货等,码头营运过程污染因子主要为粉尘、生活污水和含煤(矿石等)生产废水等,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情况表明,上述措施后能有效控制工程产生的污染影响,技术上可行有效。根据区域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评价区域大气、声和水环境现状质量满足评价标准要求,说明沙钢现有码头污染防治措施后能保证工程区域环境功能的要求,污染防治措施行之有效。图2.2-3-2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工程概况表2.2-5沙钢集团现有码头环境保护概括码头名称货种运量(万吨)污染防治措施备注海力钢铁码头1、2号泊位废钢、罗纹钢、线材100码头平面及时清扫;到港船舶不得在码头水域排放舱底油污水和生活污水,若需在码头区域排放,经向海事局提出申请后并经许可后,由海事局废水收集船收集后送其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国内船舶垃圾送上岸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场处理,外籍船舶垃圾由海事局收集船收集后焚烧处理。已投产.原料码头1号泊位球团矿150码头平面及时清扫;球团矿输送廊道为密闭,能有效降低粉尘污染;到港船舶污水和垃圾处理同上;堆场设置沉淀池,处理堆场地面雨污水,处理后水部分回用于堆场洒水。已投产原料码头2号泊位球团矿230根据设计资料,码头平面和港区道路及时清扫;码头前沿和堆场采用洒水除尘;堆场地面径流雨污水沉淀处理;流动机械油污水采用油水分离器处理;到港船舶污水和垃圾处理同上。已投产宏源码头1、2号泊位(浮码头)罗纹钢、线材70码头平面及时清扫,到港船舶污水和垃圾处理同上。已投产九龙港港池码头废钢、焦炭80码头平面及时清扫,焦炭装卸及其它起尘点采取喷淋洒水抑尘,到港船舶污水和垃圾处理同上。已投产海力原料码头3号泊位矿石、石灰石226码头平面及时清扫,焦炭装卸及其它起尘点采取喷淋洒水抑尘,码头平台下设置污水收集箱,收集平台冲洗水和初期雨污水,用泵送后方处理,到港船舶污水和垃圾处理同上已投产海力原料码头4号泊位煤炭215码头平面及时清扫,焦炭装卸及其它起尘点采取喷淋洒水抑尘,码头平台下设置污水收集箱,收集平台冲洗水和初期雨污水,用泵送后方处理,到港船舶污水和垃圾处理同上已投产海力钢铁码头3号泊位钢铁110码头平面及时清扫,到港船舶污水和垃圾处理同上。在建海力钢铁码头4号泊位钢铁90码头平面及时清扫,到港船舶污水和垃圾处理同上。已投产2.3工程建设概况拟建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码头平台、后方栈桥、装卸机械等主体工程和通讯、给排水等相应配套工程等建设内容,堆场及相应生活辅助设施直接依托后方,不属于本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组成见表2.3-1,工程建设概况具体如下:-2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工程概况表2.3-1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工程拟建设50000DWT及5000DWT泊位各一座,年吞吐量为427万吨,设计代表船型为50000DWT和5000DWT散货船。主体工程总图土方工程疏浚工程码头平台下方和前沿丁坝拆除水域需疏浚,疏浚量为15.1×104m3后方堆场不属于本工程内容水工结构码头平台和引桥均采用高桩梁板结构,码头平台由三座引桥与后方联系,引桥尺寸为30×9m,码头平台为378×22m。工艺方案工艺流程设计提出了两个方案,推荐一方案,具体见2.3.1.5。装卸机械推荐方案码头前沿采用3台800t/h桥式抓斗卸船机卸船,物料输送系统采用4条皮带机与后方两个转运站衔接储运货种码头货种为进口煤炭300万吨/年,进口焦炭127万吨货种流向见表2.3-1。配套工程土建工程建构筑物主要为皮带机栈桥电本工程主要负荷为卸船机、皮带机及码头照明用电,装机容量将达2800KW。给排水码头用水量主要为船舶上水,最高日用水量为1043.8m3/天。消防码头前沿设置船舶上水栓作为消火栓使用。2.3.1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拟建设50000DWT及5000DWT泊位各一座,年吞吐量为427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水工结构、装卸工艺设施及土建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和通信等配套工程。工程设计分界点除皮带机栈桥部分以陆域1号、2号转运站入口(外缘)为界外,其它均以陆域坡顶线为研究分界线,设计分界线以外工程内容不属本评价范围。2.3.1.1泊位吞吐量拟建码头年吞吐量为427万吨,其中进口煤炭300万吨,进口焦炭127万吨。2.3.1.2货物流量流向根据沙钢集团统计,进口煤炭和焦炭主要来自北方沿海港口和长江下游港口。依流量流向分析看,北方沿海港口—沙钢,适宜选择30000~50000DWT散货船,长江下游港口—沙钢,适宜选择5000DWT散货船。吞吐量、货种及流量流向预测结果详见表2.3-2。-2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工程概况表2.3-2货物流量流向货种发出地发出港到达港达到地流量(万吨)备注煤炭山西陕西内蒙等北方沿海港口沙钢沙钢300进口山西、陕西、河南等长江下游港口沙钢沙钢127进口2.3.1.3设计代表船型及滞港时间⑴设计代表船型工程设计代表船型为50000DWT和5000DWT散货船,兼顾船型30000DWT和10000DWT散货船设计船型尺度详见表2.3-3。表2.3-3设计船型表船型主尺度(长×宽×型深×吃水)(m)备注50000DWT散货船230×32×17.5×12.7设计代表船型30000DWT散货船190×26×14.6×10.8兼顾船型10000DWT散货船150×20×11×8.5兼顾船型5000DWT散货船112×17×9.2×7设计代表船型⑵到港船舶滞港时间根据码头装卸机械平均装卸船效率及设计代表船型等资料,以设计代表船型为例,估算得到设计船型到港艘次和滞港时间,见表2.3-4。表2.3-4船舶到港艘次和滞港时间设计方案到港艘次(艘/年)滞港时间(小时)50000DWT5000DWT50000DWT5000DWT第一方案6728228203216第二方案67282338438862.3.1.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分别见表2.3-5。-2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工程概况表2.3-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数量第一方案第二方案1吞吐量万吨/年4274272泊位数个223设计通过能力近期50000DWT泊位104t/a402.7346.35000DWT泊位147.3129.3远期50000DWT泊位432.8371.05000DWT泊位147.3129.34泊位利用率50000DWT泊位%52.661.25000DWT泊位52.159.35占用岸线长度m3983986挖方总量m31510001510007抛填袋装沙m397000970008护岸抛石m355800558009装卸设备装机总容量KW2900280010日最大用水量m399099011工程总投资万元15821.1415430.9912建设工期月121214财务分析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14.4213.64财务净现值(ic=8%)(税后)万元8290.707155.42投资回收期(税后)年7.507.852.3.1.4总平面布置根据码头装卸工艺方案,平面布置提出了一个方案。拟建煤炭码头两个泊位顺岸布置在一干河河口下游至现有沙钢海力原料码头4号泊位之间的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既定的规划岸线内,本码头下游端距在建的沙钢海力原料码头4号泊位上游端约195.5m,距拟建的宏昌钢板1号原料码头上游顶端约1.4公里。⑴水域布置●码头前沿线布置拟建宏昌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位于现有4、5、6号丁坝群区域,岸线凸凹不平顺,水下地形不规则。码头前沿线布置在-30m~-10m等深线附近,码头前沿部分水域水深条件不够,需进行疏浚,挖方量为15.1×104m3。●码头泊位长度确定码头采用直立式高桩梁板结构,码头泊位长度为398m。-2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工程概况●码头平面尺度本码头采用架空结构型式,码头平台长度为398m、宽度为22m。码头平台与后方陆域通过三座分别为9×30m的钢筋混凝土固定引桥相连。●码头前沿停泊水域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按规范取为2倍设计船型船宽,按50000DWT船宽32m计算为64m。●回旋水域50000DWT船回旋水域沿水流方向的长度为575m,垂直水流方向的宽度为460m。⑵陆域布置陆域布置由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统筹考虑,其研究工作由业主另行委托。工程总平面布置见图2.3-1。2.3.1.5工艺流程⑴工艺方案经多方案比选后本工程提出了两个装卸工艺设计方案,设计推荐第一方案。第一方案,码头前沿采用3台800t/h桥式抓斗卸船机卸船,物料输送系统采用4条皮带机与后方两个转运站衔接。第二方案,码头前沿采用4台25t-33m门机配备移动漏斗卸船,其余与第一方案相同。装卸工艺布置见图2.3-2和图2.3-3。⑵装卸工艺流程●第一方案船→1号转运站船→桥式抓斗卸船机→1号皮带机→2号皮带机(加密封防尘罩)→1号转运站船→2号转运站船→桥式抓斗卸船机→3号皮带机→4号皮带机(加密封防尘罩)→2号转运站●第二方案船→1号转运站船→门座起重机→1号皮带机→2号皮带机(加密封防尘罩)→1号转运站船→2号转运站船→门座起重机→3号皮带机→4号皮带机(加密封防尘罩)→2号转运站-2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工程概况⑶装卸机械设备主要装卸机械设备详见表2.3-6。表2.3-6主要机械设备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及型号单位第一方案第二方案1桥式抓斗卸船机Q=800t/h台32门座起重机25t-33m台43移动漏斗V=40m3台441号带式输送机B=1400mmV=3.15m/s米37037052号带式输送机B=1400mmV=3.15m/s米777563号带式输送机B=1400mmV=3.15m/s米37037074号带式输送机B=1400mmV=3.15m/s米74728电子皮带秤台229推耙机台33⑷装卸工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装卸工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表2.3-7。表2.3-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指标名称单位第一方案第二方案1号泊位2号泊位1号泊位2号泊位1吞吐量万吨/年3001273001272年设计通过能力近期万吨/年402.7147.3346.3129.3远期万吨/年432.8147.3371.0129.33泊位数个11114泊位利用率%52.652.161.259.35船时平均生产率吨/小时9604808004006装卸一艘代表船型时间昼夜/艘次2.030.652.400.757作业班制班33338直接装卸成本元/吨2.102.642.473.069装卸机械设备投资万元4260336510装卸机械设备装机总容量千瓦277027562.3.1.6水工结构水工结构提出了二个方案,设计推荐第一方案。●第一方案码头平台采用高桩梁板结构。码头平台长398m,宽22m。排架基础为600×600预应力砼方桩和Φ800钢管桩两种桩型。上部结构由横梁、预应力轨道梁、纵梁、前边梁和迭合面板组成。引桥采用高桩梁板结构。引桥三座,桥长均为30m,桥宽9m-2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工程概况。引桥排架基础采用预应力砼方桩和钻孔灌注桩相结合。上部结构由现浇砼实心板、预应力砼空心板及横梁组成。●第二方案码头平台和系缆墩平面尺度和排架间距均同第一方案,基础采用高强砼管桩和钢管桩两种桩型,上部结构和第一方案相同。接岸引桥基础采用高强砼管桩和钻孔灌注桩相结合。引桥平面尺度、排架布置及上部结构型式同第一方案。2.3.1.7配套工程⑴土建工程本工程建构筑物主要为皮带机栈桥,皮带机栈桥前起码头引桥,后接陆域转运站,主要包括两部分,前端1:6斜坡部分和后端平顺部分。两段宽均为4m。⑵给排水及消防●水源码头给水水源由后方陆域给水管道接管供给,接管点管径为DN150,要求接管点压力≥0.3MPa。接管点位于研究分界点。●用水量码头用水量主要为船舶上水,最高日生产、生活用水量为1047.8m3/天(其中船舶上水950m³,除尘用水70m³,码头面冲洗水8m³,码头工作人员生活用水12.8m³,未预见水量7m³/d)。2.3.1.8投资估算第一方案:15821.14万元;第二方案:15430.99万元。2.3.2施工方案2.3.1.1施工方法⑴桩基预应力砼方桩拟在预制厂预制,钢桩在工厂加工,用船运至施工现场,采用打桩船锤击沉桩。为减小桩身自由长度,沉桩前需按设计要求在拟建码头区水深较深的区域抛填袋装砂,对沉桩到位的基桩应及时进行夹桩处理,以加强基桩这间的连接。⑵横梁:码头平台横梁及引桥横梁均为现浇构件,在现场进行浇注。⑶预制构件的预制和安装纵梁、轨道梁、面板、靠船构件等预制构件,在预制厂预制,用船运至施工现场,采用起重船吊运、安装。⑷砼面层:-2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工程概况安装预制砼面板后现场浇注砼面层。2.3.1.2港池疏浚施工工艺码头前沿拟采用挖泥船水下疏浚,疏浚泥砂由管道输送至泥驳,载满疏浚泥砂的泥驳运行到指定的抛泥区抛泥。根据工程江段水文航道等实际情况,经沙钢集团向张家港海事局的请示结果,码头疏浚泥浆抛泥区选择在距市第三自来水厂下游约4公里的主航道区域。2.3.1.3码头结构主要施工顺序码头结构主要施工顺序如下图所示。2.3.1.4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期按12个月控制。钻孔灌柱桩施工沉桩现浇横梁现浇下横梁安装梁、板等预制构件预制梁、板等预制构件制砼方桩、钢管桩抛填袋装砂现浇上横梁、面层安装码头附属设备抛石护桩2.4工程分析2.4.1影响大气环境的污染物及污染负荷2.4.1.1施工期建设期车辆运输将造成施工作业场所近地面粉尘浓度升高,根据有关监测资料,施工作业场所TSP浓度为1.5mg/m3~30mg/m3。由于工程施工内容主要为码头前沿和后方引桥,陆域施工量很小,工程施工造成的TSP污染程度和时间均很小,不予专题评价。2.4.1.2营运期根据工程性质和货种分析,码头营运期对大气环境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煤炭装卸粉尘和靠泊船舶辅机运转排放的废气等,污染发生环节和发生量具体如下:-2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工程概况⑴营运期码头装卸采用桥式抓斗卸船机或带斗门机卸船,由皮带机向后方输送运至料场转运站,不产生汽车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污染。⑵根据设计方案,连接码头前沿与后方的栈桥皮带输送机上方设有密闭防尘罩,在皮带机转接点处采用喷雾喷嘴压尘,因而煤炭皮带输送过程起尘量很小。⑶煤炭粉尘发生源强根据工艺设计方案,码头营运期煤炭卸起尘点主要为桥式卸船机或门机抓斗向漏斗卸料过程,其煤尘小时发生量采用交通部《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推荐的经验公式估算,公式如下:Q=0.03V1.6×H1.23×e-AW式中:Q-----装卸起尘量(Kg/t);V-----50m上空均匀风速(m/s);H-----装卸作业高度;W-----含水量;A-----经验系数,一般取0.28~1.0。本工程一方案配备800t/h桥式抓斗卸船机3台,二方案配有25t-33m门座起重机4台,选择码头所有卸船机或门机同时卸煤作业的不利条件,以区域年均风速和港口最大作业风速为计算风速,计算得到不同方案、不同煤炭含湿量(自然含水率3%和洒水后平均含水率7%)和作业风速状态下煤炭装卸粉尘发生量,具体见表2.4-1。表2.4-1煤炭装卸作业粉尘污染源强风速年平均风速3.6m/s最大作业风速10m/s含湿量(%)3737装卸粉尘源强(mg/s)一方案32521296020565618714二方案27102246617138115596⑷煤炭粉尘年发生量根据交通部(83)交计字690号《关于下达交通部1983年环境保护计划的通知》中规定,码头装卸年损失量按散货(煤、矿石、散粮)吞吐量2‰计算。但国内外实测资料的损失量均小于1‰,根据当地气象特征,码头煤炭装卸粉尘(自然含湿量)年发生总量保守的取吞吐量的1‰测算,由于本码头无煤炭堆场,煤尘污染环节仅为煤炭卸船过程,根据国内煤码头卸船过程粉尘发生量约占整个港区粉尘发生量35%的调查计算资料,结合粉尘粒径分布(见表2.4-2),估算出采取洒水措施前后煤炭粉尘中TSP发生量(指粒径<100μm的粉尘)分别约651t/a和59.3t/a。-2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工程概况表2.4-2粉尘粒径分布平均粒径μm>10010082554224质量百分比%38.09.2315.89.145.9121.9⑸码头船舶废气排放量靠泊码头船舶通过辅机的工作来维持船舶日常照明等动力需要,辅机燃油工作中会产生SO2和NO2等污染物,根据工艺设计提供的码头最大和平均装卸船效率及设计代表船型等资料,确定船舶到港舱次、滞港时间,并根据SO2、NOX排放系数,估算得到工程营运期码头船舶废气最大排放源强和年排放量,见表2.4-3。表2.4-3营运期码头船舶废气最大排放源强和年排放量污染物最大排放源强(kg/h)年排放量(t/a)第一方案第二方案第一方案第二方案SO24.674.6714.3917.40NO23.363.3610.7012.922.4.2影响水环境的污染物和污染源强2.4.2.1施工期⑴建设期码头水域局部桩基施工产生的悬浮物和施工船舶排放的含油污水对江段水体产生污染影响。⑵根据设计资料,码头前沿丁坝拆除水域需进行水下疏浚,疏浚量均15.1×104m3,码头前沿疏浚施工过程中挖泥船挖掘、泥驳运输及抛泥过程将会对江段水环境产生SS污染影响。按500t/h挖泥效率估算,码头疏浚施工约需600小时。根据有关监测资料,疏浚作业水域SS浓度增值为55~100mg/L。2.4.2.2营运期⑴码头面初期雨污水在降雨情况下,码头面初期雨污水将会夹带少量煤炭和焦碳,经初步估算,码头面初期雨污水中SS浓度为200~2200mg/l。初期雨污水一次最大排放量按日均最大降雨量值的十分钟计,码头面初期雨污水一次最大排放量为19.3m3/次。⑵码头平台面冲洗污水码头装卸作业完成后,在码头平台上可能洒落有少量粉尘,对码头平台进行冲洗,每个泊位平均用水量约4m3/d,全年发生量为2680t/a,SS浓度为200~2200mg/l。⑶码头除尘用水在皮带机转运点和卸船机抓斗卸料处分别设置-2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工程概况喷雾喷嘴,对煤炭和焦炭进行洒水抑尘,根据运量,经初步估算,码头洒水量约70t/a。除尘水全部被煤炭吸收,基本不带来污染影响。⑷陆域生活污水第一方案码头定员85人,第二方案为115人,按人日均用水量150L/人.d,第一、二方案生活污水发生量分别为3576t/a和4839t/a。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D和BOD5,根据《港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及同类港口有关资料类比分析,处理前COD和BOD5浓度分别为300mg/L和200mg/L。码头陆域生活污水排放量见表2.4-4。表2.4-4陆域生活污水发生量方案陆域生活污水排放量(m3/a)处理前处理后COD(kg/a)BOD5(kg/a)COD(kg/a)BOD5(kg/a)第一方案3576107271535871.5第二方案4839145296848497.1⑸煤炭事故入江溶出物拟建的直立码头结构型式和装卸工艺可控制煤炭、焦碳卸船过程中落入江中的部分较少,以煤炭为评价因子,按照抓斗在张开斗时发生事故情况考虑,煤炭入江量约110Kg/次。煤炭入江后其溶出物将会对其水域产生一定的污染影响,根据相关资料,煤炭淋溶实验结果见表2.4-5。表2.4-5煤炭淋溶实验监测结果单位mg/l浸泡时间浸泡量(g)CuZnPbCdF-SSCODcr酚S2-1h25<0.001<0.002<0.01<0.001<0.0213541<0.002<0.0250<0.001<0.002<0.01<0.001<0.0212843<0.002<0.0212h25<0.001<0.002<0.01<0.001<0.02133582<0.002<0.0250<0.001<0.002<0.01<0.001<0.02130838<0.002<0.02注:本次每种物料淋溶实验加水量均为3000ml。⑹码头船舶舱底油污水根据《港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5000DWT、10000DWT和30000DWT以上船舶舱底油污水的平均发生量分别为1.4t/天.艘、2.8t/天.艘和7t/天.艘,舱底含油污水的平均含油浓度为5000mg/l。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应经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后,到海事部门指定的地点排放或按海事部门的要求进行收集,码头水域不得排放舱底油污水。-2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工程概况经初步计算,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发生量第一和二方案分别为1010t/a和1214t/a,舱底油污水事故排放,石油类排放源强为2778~4167mg/s。⑺船舶生活污水到港船舶生活污水发生量每人每天约150L/人和6t/d•艘,船舶生活污水由船舶自行带走或申请港监船舶接收,不得在本码头水域排放。工程水量平衡情况见图2.4-1。绿化洒水冲厕煤堆场洒水污水处理系统10.9t/d码头工作人员生活用水12.8t/d人体吸收和蒸发1.9t/d未预见水量7t/d船舶上水950t/d船舶带走煤炭等吸收除尘用水70t/d(抓斗、皮带机转运点处喷淋洒水)最大用水量1047.8t/d码头面污水箱码头面冲洗水8t/d码头初期雨污水最大19.3m3/次沉淀处理设施船舶带走船舶舱底油污水7t/d•艘海事部门指定有关单位接收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约6t/d•艘图2.4-1水量平衡图2.4.3声环境污染源⑴建设期施工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噪声值为80~120dB(A),施工机械噪声值见表4.1-5。表4.1-5主要施工机械噪声值表单位:dB(A)声源噪声(峰值)距声源距离(m)153060120载重车9584-8979-8372-7766-71搅拌机10585797367装载机1038074-8268-7760-71砼振捣器10585797367打桩机120101-11795-11189-10583-99注:引自《交通部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实测资料。⑵营运期的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码头装卸机械和皮带机噪声,其单机噪声值见表4.1-6。-2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工程概况表4.1-6主要装卸机械单机噪声值单位:dB(A)声源单机噪声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带斗门机79~933皮带机6810桥式卸船机79~9332.4.4固体废物⑴到港船舶垃圾到港船舶垃圾主要为生产和生活垃圾,生产垃圾主要为扫舱物料等,船员生活垃圾发生量为1.5Kg/d.·人,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发生量第一和二方案分别约6.4t/a和7.7t/a。⑵港区陆域垃圾按码头区定员每人每天产生1Kg生活垃圾测算,第一方案和二方案陆域生活垃圾的年发生量分别为28.5t/a和35.2t/a。⑶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2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3.0环境概况3.0环境概况3.1自然环境基本特征3.1.1气象张家港属亚热带温湿季风气候,气候温和湿润,阳光充沛,霜雪较少。⑴气温极端最高气温38.0℃极端最低气温-14.4℃年平均气温15.2℃⑵降雨年最大降雨量1342.5mm年平均降雨量1025.5mm日最大降雨量219.6mm历年平均降雨天数:>0.1mm124d>5.0mm50d>10mm30d>50mm3d⑶雾历年平均雾日数28.7d最多雾日数66d雾持续最长时间71小时32分⑷风全年主导风向SSE、ESE历年最大风速25m/s历年平均风速3.6m/s3.1.2水系水文本地最大的水体为过流长江,其自江阴市鸡婆湾入境到常熟市福山流槽出境,张家港市长江段长约77Km(其中锦丰段长约8Km),水域面积222Km2(其中锦丰镇约23Km2),主航道偏右岸,河势稳定,码头发育。-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3.0环境概况河网属长江流域太湖水系,区域南北向主要河流为一千河、九龙港和二干河,主要起挡潮、引排、引灌作用;区域东西向主要河流为北中心河和南中心河。各水体具体情况如下:⑴长江本河段位于潮流界内,潮汐性质属非正规半日浅海潮,潮位每日两涨两落,有日潮不等现象。最高潮位一般出现在8月份,最低潮位出现在元月份或2月份。潮波从外海传入长江后,由于河床形态阻力和径流下泄使潮波变形。落潮历时大于涨潮历时,其比值约为2:1,一涨一落历时12小时25分左右。本河段上下游分别设有江阴肖山水位站及南通天生港水位站。经对两站多年实测潮位资料的统计分析,拟建码头区水域潮位特征值如下(85国家高程)。历年最高潮位:5.24m历年最低潮位:-1.39m多年平均高潮位:1.97m多年平均低潮位:-0.02m平均潮位:0.94m最大潮差:4.01m平均潮差:1.86m⑵其它河流●一干河一干河为市级河,是张家港市北部重要出江河,自杨舍到七圩港口长约14Km,设计排涝流量140.9m3/s,控制面积67Km2。●二干河二干河为澄、锡、虞地区排洪河,为区域性河,自江阴市北涸起到十一圩港口,长约27Km,设计排涝流量159m3/s、灌溉流量106m3/s,控制面积72.1Km9。实测最大排水量107m3/s,最小6.2m3/s;历年最高水位2.98m,最低0.04m,平均1.08m。●九龙港九龙港为乡级河,锦丰境内自出江口至南中心河长约3Km;北中心河西起老海坝(一千河东)东至七干河长18.2Km,锦丰境内长约3.5Km,为乡级河;南中心河为乡级河,锦丰境内长约5.0Km。区域内河基本情况见表3.1-1,水系图见图1.6-1。-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3.0环境概况表3.1-1区域内河基本情况表河流名称平均水深(m)底宽(m)河底高程过水断面面积(m2)河道边坡功能吴凇基面黄海基面一干河3.110~250.0-1.8952.51:2.5排洪、灌溉、通航、饮用水源、Ⅱ类九龙港河1.631.5-0.3989.921:2.0排洪、灌溉、农村用水、Ⅲ类二干河3.420~300.0-1.89876.91:2.5排洪、灌溉、通航、工农业用水、Ⅲ类北中心河(锦丰段)2.021.0-0.89812.01:2.0排洪、灌溉、通航、工农业用水、Ⅲ类北中心河(二干河东)2.86~80.5-1.39817.71:2.5排洪、灌溉、通航、工农业用水、Ⅲ类3.1.3地形地貌码头区位于张家港锦丰镇沙钢集团港区内,地处长江右岸。地貌形态较为简单,主要地貌单元属长江下游冲积成因河漫滩。码头后方陆域地形较为平坦,地面标高一般在+5.00米之间,现为沙钢集团近期堆积而成的陆域堆场。3.1.4地形地质根据我院2002年11月编制的本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地质勘探资料揭示,码头地层主要由第四系全新统河流相冲积成因的淤泥质粘性土、粉质粘土及粉细砂组成。3.1.5地震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本区域地震烈度为Ⅵ度。3.2社会环境概况3.2.1张家港市环境概况张家港市位于长江下游南岸,东靠上海,南接苏州,西连无锡,北与南通隔江相望,是沿海开放地区新兴的港口工业城市。张家港市位于中国“黄金水道”长江下游南岸,共有20个乡镇,人口为85万。其处在中国沿江和沿海两个经济带交汇处,为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等大中城市所环抱,接收浦东开发开放的紧密辐射,是上海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杭嘉湖经济圈相邻,经济腹地广阔,市场条件良好,物资供应充裕。张家港市是一座新兴的港口工业城市,目前已形成纺织、冶金、机电、建材、化工和粮油食品六大工业支柱产业。2001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达到68.3亿元,有715个项目竣工投产,2002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365亿元,财政收入43.1亿元-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3.0环境概况,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被评为全国首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市规模型企业不断扩大,形成了沙钢、牡丹、华芳、华纺、永钢、宏宝、梁丰、华润、东海粮油、华昌十大集团企业和五十多家骨干企业,培育了沙钢电炉钢、牡丹汽车、华润玻璃、梁丰食品、银河电脑机箱、海狮干洗机等20多种品牌产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开发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21个,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30家。有12个项目被列为省以上火炬计划和省重点技改项目,13个项目被列入国债扶持技改、国家“双高一优”和科技部中小型企业科技创新基金项目。3.2.2锦丰镇社会经济环境概况工程所在地---锦丰镇是苏政发(1999)61号确定的省重点中心镇之一,是冶金、玻璃建材为主的现代化工业城镇,是我国电炉钢最大的生产基地、张家港四大特设产业群之一——冶金、建材基地、我国三大浮法玻璃生产基地之一。现土地总面积46.5km2,总人口38168人,1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现有工业企业160多家,固定资产8.82亿元,职工6112人。有四家企业列入市60家重点企业,具体见表3-2-1。表3.2-1重点企业概况序号名称固定资产总值(万元)总资产(万元)平均职工总数(人)市排名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4794637323175438市十大集团第12江苏华润集团有限公司67944958151424市十大集团第83张家港市锦丰轧花剥绒有限公司13082148111019市五十家骨干企业第104江苏金鹿集团有限公司5325188641460市五十家骨干企业第133.2.3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规划已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3)12号《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的批复》予以批复,规划的工业园主要建设内容如下:⑴功能定位:长江三角洲冶金工业基地之一,江苏冶金龙头企业,花园式工业园区。⑵  产品定位:建设以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的冶炼、加工为主业,尤其是以高档次不锈钢、多品种钢板及其深加工为主体的优质特钢生产基地。⑶用地范围:工业园起步区规划面积为13.1Km2,具体为:北至长江,南至港丰公路,西至一干河,东至扬锦公路、锦丰北中心河和二干河一线,具体见图2.2-1。-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3.0环境概况⑷建设时序:首先着力建设一干河以东地区,其次建设一干河以西地区。⑸园区各类用地布局:●工业用地:为园区主要用地类型,按建设时序,以一干河、九龙港、油车港为界分为既紧密联系又相对独立的3个工业组团。●公共设施用地:主要沿人民路、锦花路布置,共设锦花路段、人民路一干河东西两侧共3处公共设施用地。-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现状调查与质量评价4.0环境现状调查与质量评价4.1环境空气现状调查与评价4.1.1环境空气现状监测⑴测点布置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结合当地大气环境功能分区,考虑码头建设的具体情况,在拟建码头后方大堤设计分界点处设大气监测点1个,监测点具体位置图1.6-1。⑵监测项目监测项目为TSP、NO2、SO2等三项。⑶监测时间、频次及方法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03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进行了连续5天的监测,NO2、SO2每天采样4次,每次45min,采样时间分别为7:00~8:00、10:00~11:00、14:00~15:00、18:00~19:00;TSP每天1次,连续采样12小时。大气采样和分析方法按国家环保局出版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以及江苏省环境监测站颁布的《江苏省大气环境例行监测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和规定进行,采样同时观察气温、气压、风向和风速。具体采样分析方法见表4.1-1。表4.1-1大气现状监测采样分析方法序号监测项目分析方法1TSP重量法(GB/T15432-1995)2NO2Saltzman法(GB/T15435-1995)3SO2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15262-94)⑷监测结果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见表4.1-2。-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现状调查与质量评价表4.1-2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单位:mg/m3监测日期监测项目2003.10.282003.10.292003.10.302003.10.312003.11.1TSP日均值0.100.090.080.090.10NO2小时均值7:00~8:000.0610.0610.0630.0500.04410:00~11:000.0610.0610.0500.0500.04214:00~15:000.0520.0360.0500.0460.04618:00~19:000.0520.0630.0500.0490.044SO2小时均值7:00~8:000.0610.0120.0350.0240.01010:00~11:000.0170.0290.0190.0220.00914:00~15:000.0170.0110.0150.0220.01118:00~19:000.0140.0650.0240.0140.0164.1.2环境空气现状评价⑴评价标准工程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TSP、NO2、SO2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标准值见表1.4-5。⑵评价方法采用超标率和标准指数法评价环境空气现状质量。超标率η计算式如下:标准指数Pi计算式如下:式中:Ci——评价参数的平均值,mg/m3;Si——评价参数标准值,mg/m3。⑶评价结果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见表4.1-3。表4.1-3环境空气现状评价指标评价项目样本数(个)测值范围(mg/m3)标准值(mg/m3)标准指数Pi超标率(%)TSP日均值50.08~0.100.300.27~0.330NO2小时均值200.042~0.0630.240.18~0.260SO2小时均值200.009~0.0650.150.06~0.430从表4.1-3可以看出,工程所在区域各评价因子的超标率均为0,TSP日平均值、NO2、SO2小时平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超标率均为0。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现状调查与质量评价4.2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2.1现状调查采用工程江段2002年3月水质监测资料进行水环境现状质量评价,监测断面位置、监测因子和监测频率具体如下。(1)断面位置具体见表4.2-1和图1.6-1。表4.2-1监测断面布置断面名称位置监测因子监测时段和频率采样位置三水厂取水口SS、Pb、硫化物、挥发酚连续监测三天,每天涨、落潮各一次取水口Ⅰ一干河上游300mPH、SS、CODCr、BOD5、Pb、石油类、挥发酚监测一天,每天涨、落潮各一次距岸边100、200、300m各设一条垂线,采表层水样Ⅱ九龙港河口下游500PH、SS、CODCr、BOD5、DO、石油类、挥发酚监测一天,每天涨、落潮各一次距岸边100、200、300m各设一条垂线,采表层水样Ⅲ二干河下游500mPH、SS、CODCr、BOD5、DO、石油类、挥发酚监测一天,每天涨、落潮各一次距岸边100、200、300m各设一条垂线,采表层水样Ⅳ一干河河口PH、SS、CODCr、BOD5、DO、石油类、挥发酚监测一天,每天涨、落潮各一次断面中间设一条垂线,采表层水样(2)监测因子:四条监测断面监测因子为pH值、DO、CODcr、BOD5、石油类、挥发酚、SS共7项;取水口监测因子为SS、Pb、硫化物、挥发酚。(3)采样时间:四条监测断面为2002年3月4日监测一天,涨、落潮各一次,取水口连续监测三天,每天涨、落潮各一次。(4)监测结果水质监测结果见表4.2-2至表4.2-4。-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现状调查与质量评价表4.2-2水质监测结果表(涨潮)断面名称监测项目Ⅰ断面Ⅱ断面Ⅲ断面Ⅳ断面PH平均值8.078.088.057.97达标率(%)100100100100BOD5平均值(mg/l)0.70.80.91.0达标率(%)100100100100CODcr平均值(mg/l)5555达标率(%)100100100100石油类平均值(mg/l)0.020.020.020.02达标率(%)100100100100挥发酚平均值(mg/l)0.0010.0010.0010.001达标率(%)100100100100DO平均值(mg/l)10.08.010.410.3达标率(%)100100100100SS平均值(mg/l)2621816达标率(%)////表4.2-3水质监测结果表(落潮)断面名称监测项目Ⅰ断面Ⅱ断面Ⅲ断面Ⅳ断面PH平均值8.088.068.088.04达标率(%)100100100100BOD5平均值(mg/l)0.50.60.81.0达标率(%)100100100100CODcr平均值(mg/l)5555达标率(%)100100100100石油类平均值(mg/l)0.020.020.020.02达标率(%)100100100100挥发酚平均值(mg/l)0.0010.0010.0010.001达标率(%)100100100100DO平均值(mg/l)8.78.68.09.2达标率(%)100100100100SS平均值(mg/l)26513020达标率(%)////表4.2-4市三水厂取水口水质监测结果表监测项目涨潮落潮总铅平均值(mg/l)0.0020.002达标率(%)100100硫化物平均值(mg/l)0.0020.002达标率(%)100100挥发酚平均值(mg/l)0.0010.001达标率(%)100100悬浮物平均值(mg/l)3722达标率(%)//-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现状调查与质量评价4.1.2.2水环境现状质量评价⑴评价标准张家港第三水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及一干河水域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其中水源一级保护区还应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源一级保护区外长江水域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⑵评价方法采用达标率法评价工程所在区域水环境现状质量。⑶评价结论四条断面水域pH、BOD5、CODcr、石油类、挥发酚、DO达标率均为100%,取水口水域Pb、硫化物、挥发酚100%达标,水域SS浓度为8~51mg/l。评价水域水体功能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4.3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质量评价4.3.1声环境现状监测⑴测点布置在拟建码头后方大堤设计分界点设1个噪声测点,监测点位置见图1.6-1⑵监测时间、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一次。⑶监测方法按《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8-90)以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中有关规定执行。以等效连续A声级为主要评价量。⑷监测结果噪声监测的统计结果见表4.3-1。表4.3-1噪声监测统计结果单位:dB(A)测点2003.10.31监测结果(Leq)2003.11.1监测结果(Leq)昼夜昼夜分界点57.151.656.450.34.3.2声环境现状质量评价⑴评价标准采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4类标准.⑵评价结果-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现状调查与质量评价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昼间的噪声声级分别为57.1dB(A)和56.4dB(A),夜间的噪声声级分别为51.6dB(A)和50.3dB(A),工程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质量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4类标准要求,超标率为0,工程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0环境影响评价5.0环境影响评价5.1水环境影响评价5.1.1预测内容及方法采用类比资料分析码头前沿疏浚产生的SS影响,分析码头面初期雨污水对工程江段的影响。5.1.2疏浚施工影响分析⑴疏浚地点及工程量工程疏浚地点位于码头平台下方及前沿拟拆除的5号丁坝水域,工程疏浚地点及工程量见表5.1-1和图5.1-1。表5.1-1工程疏浚地点及工程量疏浚面积(m2)平均浚深(m)疏浚量(m3)431303.50151000⑵疏浚施工污染影响分析●挖泥施工产生的影响工程疏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影响主要为挖泥船挖掘过程中机械紊动导致底质土壤中大量疏浚土的再悬浮形成的SS污染影响;其次为抛泥过程和驳船运输泥浆过程中疏浚物的洒漏造成的SS污染。根据有关单位对挖泥船施工时泥沙扩散影响的研究成果,疏浚施工过程中以链斗式挖泥船产生的污染影响最严重。根据相似工程链斗式挖泥船疏浚挖掘紊动产生的SS污染预测结果(见表5.1-2),距疏浚作业点200m处中心点的SS浓度为30mg/l,据此推算距疏浚作业点250m处的SS浓度基本可以达到工程江段SS现状值。由于码头位置处于水源三级保护区内,疏浚作业对该水源三级保护区将产生短暂污染影响;对距码头约1.5km的张家港市第三自来水厂取水口、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和沙钢工业用水取水口污染影响很小。表5.1-2链斗式挖泥船疏浚产生的轴线上SS污染预测结果X(m)101002005007001000C(mg/l)138443017139.0-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0环境影响评价●输泥过程产生的影响泥驳运输过程中疏浚物的洒漏量一般较小,且属瞬时污染源,其与挖泥船挖泥疏浚过程产生的SS污染相比小得多,污染持续时间短,对工程江段水域基本不产生污染影响。●抛泥产生的影响工程疏浚泥砂拟在主航道抛弃,根据沙钢集团向张家港海事局的请示结果,抛泥区拟选择在距市第三自来水厂下游约4公里的主航道深槽区域,由于主航道流速较大,经初步估算,涨潮过程中抛弃的泥浆对上游三水厂取水口、沙钢工业用水取水口和水源保护不产生污染影响。工程疏浚挖方量总计为151000m3,按一般的挖泥船平均作业效率500m3/h考虑,本工程疏浚施工时间约需600小时,工程疏浚施工产生的污染时间相对较短。由上述分析结果,码头疏浚施工对处于水源三级保护区内的施工水域产生短暂SS污染影响,对码头上游的张家港市自来水厂取水口、沙钢工业用水取水口和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基本不产生污染影响。5.1.3码头初期雨污水产生的SS污染分析⑴污水发生量码头投入营运后,在遇降雨时携带少量煤炭的码头面初期雨污水将会通过码头面泄水口排入长江,根据工程分析初步估算结果,初期雨污水中SS浓度为200~2200mg/l,最大排放量为18m3/次,码头面冲洗水发生量约8m3/次。⑵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煤炭浸出液中污染物测定结果见表2.4-5,煤炭雨污水中以SS因子产生的污染为最严重,除SS外,其它因子均远小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经初步估算,码头地面初期雨污水中煤炭与水的质量比为1:500,远小于测定实验过程中煤炭与水的质量比为1:60,另外由于码头地面初期雨污水中煤炭浸溶在码头面初期雨水中的时间很短,因此码头地面初期雨污水中污染因子将小于上述测定结果⑶污染影响分析鉴于码头位于张家港市第三水厂水源三级保护区内,为有效保护该水域水质,评价提出在码头面下设置每个容积为4m3的污水收集箱4个,污水收集后用泵送后方沉淀池处理。-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0环境影响评价正常情况下,码头面冲洗或初期雨污水可全部被收集箱收集,对水源保护区和三水厂取水口及沙钢工业用水取水口不产生污染影响。5.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5.2.1污染气象条件⑴地面风向和风速本地区受季风影响明显,冬季盛行东北和西北风,春夏季为东南风。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偏东风(风频为11%),历年平均风速为3.6米/秒,迂寒潮和台风过境时风速较大。表5.2-1是各月的风向频率和平均风速的多年统计值。表5.2-2是2000年逐月平均风速。江阴市气象台和张家港气象台相距20多公里,两个气象台周围地区地形都比较平坦。比较二个气象台的地面风频资料,可知最多风向出现的方位相差小于10度,说明本地区地面流场基本上是平直的。⑵风向风速随高度变化近地层测试资料表明,本地区风向随高度变化较复杂,但以顺时针旋转为主,占47%,逆时针旋转占25%,其余为不变型和不规则型。风速随高度变化,以单调增加和单极型为主(见表5.2-3),200米以下,风速基本上是递增的,满足风廓线指数分布规律:u=u0(z/z0)φ根据实测资料拟合得到风廓线指数值见表5.2-1。-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0环境影响评价表5.2-1张家港市地面风资料统计结果月份频率%风向123456789101112年平均N7753323388675NNE9117543441010887NE779754361211967ENE78667658119767E67119996887558ESE571113161613159107511SE469121413141466649SSE468111113161344568S2436478432234SSW3233376322342SW2312244213322WSW4323344311333W5434222223343WNW115453333358105NW98644223569106NNW996442238710106C5433355465565平均风速(m/s)3.53.84.03.93.73.73.53.53.13.03.33.33.5最大风速(m/s)15.013.814.715.517.116.316.015.816.314.715.015.017.0最多风向WNWNEESEESEESEESESSEESENENENNWNWESE最多风向频率(%)11111113161616151211101011表5.2-2张家港市2000年逐月平均风速月份123456789101112风速(m/s)3.73.03.63.73.73.03.54.03.52.93.63.3表5.2-3冬季测试各类型风廓线统计结果类型单调增加型多极值型均匀分布型单极值型占百分比(%)40171033表5.2-4幂指数P值稳定度A—BCDE—F幂指数P0.120.180.210.30-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0环境影响评价⑶大气稳定度和混合层厚度本地区大气稳定度以中性偏稳定为主。各类稳定度出现频率和混合层厚度见表5.2-5。表5.2-5稳定度出现频率和混合层厚度稳定度类别A—BCDE—F出现频率(%)夏季10.219.837.233.5冬季7.016.027.050.0全年6.515.141.137.3混合层厚度(m)900700600—5.2.2煤炭粉尘污染预测5.2.2.1模式及计算参数⑴计算模式n(1+α)PiQy2B2C(X、Y、O、H)=∑——————exp(-——)exp(-——)i=12πVδyδz2δy2δz式中:C(X、Y、O、H)——下风向某处粉尘地面浓度(mg/m3);Pi——给定粒径范围的质量百分比(%);Q——源强(mg/s);α——地面反射系数;δy、δz——水平、垂直方向上的扩散参数;B——考虑粉尘由于斯托克斯沉降对源高的修正项,其公式为:VsixB=H-——V式中:H——源排放高度(m);x——距污染源的距离(m);V——计算风速(m/s);n——粒径级配等级;Vsi——斯托克斯沉降速度(m/s);-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0环境影响评价D2(Pp-Po)gVsi=————18μ式中:D——给定粉尘粒径(m);Pp、Po——分别为尘和空气密度(kg/m3);μ——空气动力学粘滞系数(kg/m·s);由于Pp>>Po,则上式简化为:D2PpgVsi=——18μ⑵面源处理码头干散货装卸作业产生的粉尘污染系无组织面排放源,采用虚点源的近似处理法对扩散参数进行修正。⑶计算条件根据工程区域大气稳定度出现频率较大类别的分布情况(见表5.2-2)及港口工程特点,选择D类稳定度下,区域年均和最大作业风速(10m/s)及煤炭在采取洒水措施前后4种工况作为计算条件。⑷计算参数的确定●煤炭粉尘的粒径、重量百分数及沉降速度煤炭粉尘的粒径、重量百分数及沉降速度分布见表5.2-6。表5.2-6煤炭粉尘的粒径、重量百分数及沉降速度平均粒径(μm)>10010082554224重量百分数pi(%)9.2315.89.145.9121.9沉降速度Vsi(m/s)38.00.420.280.130.0750.024●地面反射系数地面反射系数见表5.2-7。表5.2-7地面反射系数粒径范围(μm)15~3031~4748~7576~100αi0.80.50.30-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0环境影响评价●平均计算源高:6m;●计算风速取年均风速3.5m/s和港区最大作业风速10m/s为计算风速。●计算大气稳定度D类大气稳定度。●扩散参数的修正根据导则,面源中网格外浓度按点源扩散模式进行计算,但对扩散参数进行如下修正:计算系数γ1、γ2和α1、α2按导则中规定确定。5.2.2.2预测结果及分析⑴预测结果D类稳定度下煤炭粉尘污染影响预测结果见表5.2-8~表5.2-11。表5.2-8煤炭粉尘污染影响预测结果单位:mg/m3计算条件计算风速:3.5m/s煤炭含湿量:3%Y/X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04.731.67.753.51.372.286.228.1870.00104.031.57.727.498.366.282.225.1850.00202.491.30.652.464.348.272.219.1810.00301.12.948.544.412.32.255.208.1730.0040.365.611.423.349.284.233.194.1640.0050.087.347.305.282.244.208.177.1520.0060.015.174.205.217.202.18.159.1390.0070.002.077.128.159.162.153.139.1250.00800.03.075.112.126.126.12.1110.00表5.2-9煤炭粉尘污染影响预测结果单位:mg/m3计算条件计算风速:3.5m/s煤炭含湿量:7%Y/X1001502002503004005005506000.43.272.152.10.069.046.034.03.02610.367.248.143.096.066.045.033.029.02620.227.189.118.083.059.042.032.028.02530.102.121.086.066.05.037.029.026.02340.033.064.056.048.038.032.026.023.02150.008.028.032.031.028.026.022.02.01960.001.011.016.019.019.02.018.017.016700.00.003.007.01.012.014.015.014.014800.00.001.003.005.007.01.011.012.011-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0环境影响评价表5.2-10煤炭粉尘污染影响预测结果单位:mg/m3计算条件计算风速:10m/s煤炭含湿量:3%Y/X100200400600800100012001400160018002000014.586.611.63.723.411.309.231.18.145.119.101012.426.211.59.713.407.307.23.179.144.119.10207.695.141.48.687.398.302.227.178.143.118.099303.453.761.32.644.382.294.222.175.141.117.099401.132.421.11.589.361.282.216.171.139.115.09750.2671.374.899.525.335.268.208.166.136.113.09660.046.689.692.456.307.252.199.16.132.11.09470.006.304.508.386.276.235.188.154.127.107.09280.001.119.356.319.245.216.177.146.123.104.089表5.2-11煤炭粉尘污染影响预测结果单位:mg/m3计算条件计算风速:10m/s煤炭含湿量:7%Y/X10020030040060080010001400180001.33.602.219.148.066.037.028.016.011101.13.565.211.145.065.037.028.016.01120.699.468.189.135.062.036.027.016.01130.314.342.158.12.059.035.027.016.01140.103.22.123.101.054.033.026.016.01050.024.125.089.082.048.031.024.015.01060.004.063.06.063.041.028.023.015.01070.001.028.037.046.035.025.021.014.010800.00.011.022.032.029.022.02.013.009⑵评价标准由于港区作业具有随机性,粉尘污染为无组织、间歇式排放源,因而上述粉尘预测结果比较接近TSP小时落地浓度,限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TSP无小时落地浓度此项标准,评价中近似采用日均值0.30mg/m3作为评价标准。⑶结果分析●煤粉尘贡献值影响范围D类大气稳定度,自然含湿量状态和年平均风速3.5m/s时,码头卸船作业煤粉尘最大贡献值在下风向轴向长约580m,横向最宽110m范围超过二级评价标准;经采取洒水防尘措施,使煤炭含湿量达到7%后,将在下风向轴向长约140m,横向最宽30m范围超过评价标准。D类大气稳定度,自然含湿量状态和港区最大作业风速10m/s时,码头卸船煤粉尘最大贡献值在下风轴向1020m,横向最宽170m范围超过二级评价标准要求;经采取洒水防尘措施,使煤炭含湿量达到7%后,将在下风向轴向长约280m,横向最宽70m-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0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超过二级评价标准。●叠加现状值后影响范围从叠加现状值(0.13mg/s)后的计算结果可看出:D类大气稳定度,年平均风速时和自然含湿量状态时,码头卸船粉尘在下风向轴向长约450m,横向最宽75m范围内的TSP浓度将超过二级评价标准要求;7%含湿量状态,在下风向轴向长约190m,横向最宽50m范围内的落地浓度将超过二级评价标准要求。10m/s风速时和自然含湿量状态时,码头卸船粉尘在下风向轴向长约1450m,横向最宽200m范围内的TSP浓度将超过二级评价标准要求;7%含湿量状态,在下风向轴向长约370m,横向最宽90m范围内的落地浓度将超过二级评价标准要求。●对敏感目标的影响结果不同工况条件下码头卸船作业产生的煤炭粉尘对距码头平台约1000m的港界(沿江公路)的计算结果见表5.2.3-6。表5.2.3-6D类稳定度煤炭粉尘对锦丰镇的影响结果计算条件年平均风速(2.9m/s)港区最大作业风速(10m/s)自然含水率含水率7%自然含水率含水率7%影响值影响值+现状值影响值影响值+现状值影响值影响值+现状值影响值影响值+现状值粉尘浓度结果0.000.130.000.130.0660.200.0060.14●考虑在建项目产生的粉尘污染目前沙钢集团在建的散货码头和堆场除本项目外,还有宏昌钢板原料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及其后方堆场项目,已建成未投产的项目主要有海力原料码头3、4号码头和本拟建码头后方堆场项目。上述在建或未投产的竣工项目全部正式营运后,届时区域TSP浓度将较本预测结果高。由于污染源对某一具体预测点的贡献值与风向、污染源与预测点相对坐标关系、源强和粉尘沉降速度等多种因素有关,因此尚无法准确预测沙钢在建或未投产的已竣工项目全部正式营运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TSP贡献值。根据有关同类型码头粉尘污染预测结果初略估算,在不利的北风和港区最大作业风速下,采取洒水措施后码头和后方堆场煤炭粉尘对后方厂界的最大小时贡献值约0.06mg/l。由于沙钢生产厂区均位于码头和散货堆场后方,后方厂界距堆场最近距离约800米-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0环境影响评价,在生产厂区和堆场之间设置了档风网,根据有关风洞实验结果,档风网防尘效果约94%左右,因此码头和散货堆场在采取了洒水等防尘措施后,其产生的粉尘对后方厂界和锦丰镇的影响应可以满足评价标准要求。●结论综上所述,码头卸船作业产生的煤炭粉尘对近距离内的污染比较严重,但随着距离的增加,其浓度会迅速减弱,不同工况条件下码头卸船作业产生的粉尘对港界的影响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的评价标准,对锦丰镇的影响也满足评价标准要求。5.3声环境影响评价5.3.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主要声源有砼搅拌器、砼振荡器和打桩机等,主要污染源时段为码头前沿桩基施工过程。根据同类码头施工噪声监测资料,施工机械噪声峰值可达120dB(A),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产生的噪声将分别对距施工场界昼间最大约150m、夜间最大300m范围内影响超过《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要求,部分时段施工噪声对施工厂界的影响将超过评价标准。由于本工程施工量主要集中在水上和江堤,工厂性质决定施工时段主要集中在昼间,夜间基本停止施工,工程施工噪声对夜间基本不产生污染。5.3.2营运期声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⑴预测模式●卸船机械噪声采用点声源衰减模式预测,衰减模式如下:Li=L0-20lg(ri/r0)-△L式中:Li——距声源ri处的声级[dB(A)];L0——距声源r0处的声级[dB(A)];△L——其它因素引起的噪声衰减量[dB(A)]。●皮带机噪声采用线声源衰减模式,衰减模式如下:Lp=(Lp)0-Alg(r/r0)-△L式中:(Lp)0——r0处的参考位置声级dB(A);r0——测量参考声级处距声源距离(m);-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0环境影响评价△L——各种衰减量dB(A);A——计算系数,按下述取值:当r/L<0.1时,A取10;当r/L〉〉1时,A取20;r/L比值介入两者之间的,A近似在10~20之间取值。各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合成用以下模式计算:⑵预测结果计算各机械噪声源衰减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Ⅳ类标准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距离。各装卸机械的噪声预测结果见表5.3-1。计算最不利状况下(所有装卸机械同时作业,并叠加噪声背景值),噪声源衰减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Ⅳ类标准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距离。预测结果见表5.3-2。表5.3-1港区装卸机械设备噪声预测结果序号机械名称单机噪声值dB(A)衰减至70dB(A)距离(m)衰减至55dB(A)距离(m)1卸船机79-9310-4515-802皮带机70-85845表5.3-2合成声源预测结果背景值dB(A)各声源合成值dB(A)衰减至70dB(A)的距离(m)衰减至55B(A)的距离(m)衰减至背景值的距离(m)昼间56.0893038夜间52.2897075⑶预测结果分析根据预测结果,工程营运期原料码头桥式(抓斗)卸船机最大影响距离为:昼间45m,夜间80m;皮带机最大影响距离为:昼间8m,夜间45m,即在上述距离以外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Ⅳ类标准要求。码头卸船机械距后方陆域港界约80米,昼夜间机械噪声对港界的影响值满足评价标准,皮带输送机跨越大堤,昼夜间噪声对港界的影响值超过评价标准。紧邻码头后方的堆场和生产车间建成后,将与码头形成200万吨热扎卷板生产厂区,届时码头装卸机械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值将满足评价标准要求。-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0环境影响评价5.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随着水域生态环境的自然演变和工程岸线的不断开发利用,拟建工程岸边江段已不是各种鱼类的主要产卵繁殖活动区和栖息地。工程疏浚主要集中在大堤80米以内水域,疏浚施工时间短,疏浚底泥采用船舶运至下游主航道深槽水域抛弃,因而港池疏浚和抛泥施工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码头采用高装梁板结构形式,工程建设基本不会改变本江段水域生态环境现有状况,对鱼类的洄游通道及水生生物栖息地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5.5码头建设对河势、行洪和航道的影响分析5.5.1码头工程对长江行洪的影响根据当地水利部门资料分析,江阴以下长江近口段及河口段,由于高潮位发生在涨潮后期,而不是在落潮期,形成高潮位的水量来自长江口外,而不是上游下泄径流。江阴以下长江近口段及河口段稀遇高潮位主要是由天文大潮、气象大潮各自独立形成,或者两者相遇共同形成。故上游较大径流的下泄不是形成长江近口段和河口段稀遇高潮位的主要因素。根据初步计算结果,码头建成后,阻水面积约200m2,占整个河道防洪过水面积的0.3%,在防洪设计水位下,流量压缩比值约1.0018,挑流能力有限,因此,本码头工程的兴建,不会对长江汛期行洪造成不利影响。5.5.2码头工程对河势的影响本工程所处河段河床组成主要为淤泥质及沙质河床,洪水期床沙普遍运动,工程兴建后,由于缩小了河道断面,增加了局部阻力,河床将进行自我调整以适应新的水流结构。考虑到码头工程规模较小,工程压缩的流量十分有限,该部分被压缩的流量实际上主要调整到就近河床,经该部分河床作幅度很小的自我调整后,河床就能与水流结构相适应,因此定性分析认为,工程兴建后对长江河势及行洪影响甚微。5.5.3码头工程对航运的影响本河段江岸稳定,深水贴岸,水流平顺,现状河势基本稳定,一直为长江优良深水航道。码头兴建后,其码头前沿线基本上与上下游相邻码头保持一致,对长江上行驶的过往船舶干扰极为有限。5.6固体废物污染分析5.6.1固体废物的性质-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0环境影响评价本工程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码头船舶和港区陆域。船舶固体污染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废物;港区陆域固体污染物主要为生产废物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以有机污染物为主,少量的生产废物以无机污染物为主,但其有机污染物比例相对偏高。5.6.2固体废物的影响码头区固体废物对水域污染影响主要为,垃圾聚集于岸边,影响环境美观,恶化水质,对江段内的水生物造成危害。港区陆域的固体废物若不妥善处理,则会影响景观、污染空气、传播疾病、危害人体健康。5.7项目选址合理性与可行性分析⑴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2000年7月27日发布的7号令“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第十一部分之二“内河干线航道及码头建设”规定,不属于国家经贸委1999年8月9日14号令颁布的“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项目”中列举的201种重复建设项目之列。本工程作为服务于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的热轧薄板卷项目的配套项目,其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⑵根据《江苏省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布局总体规划纲要(1999~2020年)》,拟建码头所在的“太字圩~西界港(三干河口)岸线位于张家港沿江开发区内,深水贴岸,但处于一定的冲刷之中,开发利用条件较好。规划作为以钢铁、电力、石化和修造船为主的工业岸线使用”。本码头所在的沙钢集团岸线主要是以钢铁为主的工业岸线,码头建设主要解决沙钢集团对原料进口的需求,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布局总体规划纲要(1999~2020年)》要求。⑶根据《江苏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对重点开发区的发展定位要求是:“张家港保税区及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和冶金工业园重点发展冶金、化工、机电、物流等产业,加快建成长江流域重要的特种钢、精细化工和石化产品生产及集散地。”本工程作为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的热轧薄板卷项目的配套码头工程,主体工程的建设符合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的建设规划,作为配套工程的码头建设符合《江苏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对该岸线的功能定位,因此码头建设符合《江苏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要求。⑷根据《苏州港总体布局规划》,-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0环境影响评价张家港港区为多功能的国际商港,为城市对外开放和临江工业服务,规划主要货种为木材、钢材、金属矿石、液体石油化工和粮油,为腹地的外贸运输及长江中上游部分物资中转服务。“渡泾港口至西界港口段,岸线全长约17000m。该段岸线中除老海坝至一干河2400m的岸线为市第三自来水厂的水源保护区外,其余大部分为货主占用,占用岸线的主要有张家港油库、永恒钢铁公司、辻产业重机、海螺水泥公司、哈德公司、浦项制铁发展公司、沙钢集团、奔辉仓储有限公司、越洋实业有限公司、中东石化公司等十多家单位。这些货主单位主要从事钢铁、石油化工、水泥等基础产业,为张家港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因此,规划对其占用的岸线在保证合理划分的原则下,尽量维持其占用的岸线不变,以确保张家港市基础产业的稳定发展”。本码头占用岸线位于上述规划岸线内,是沙钢集团原有岸线,沙钢集团总体发展与张家港规划的功能定位是一致的,且码头的功能主要用于解决公司煤炭进口问题,与《苏州港总体布局规划》中对张家港港区功能定位相吻合。因此,码头选址总体上符合《苏州港总体布局规划》要求。⑸根据《张家港市港口岸线利用规划》,拟建码头所在江段九龙港至十一圩之间岸线长约3100m,处于弯道凹岸顶冲点下游,水深极好,40m深槽傍岸,已进行初步平顺抛石护岸,岸坡较为稳定,水流相对平缓,水域条件优越。根据规划,该岸线为沿江开发区岸线,是规划的钢铁港区:“该段岸线内现有浦项和海力5000吨级钢铁码头1座,另外宏昌拆船公司在十一圩上游建有2个拆船坞。该段岸线内还剩余九龙港至浦沙钢铁码头西界约1300m岸线可以利用。由于该段岸线处于弯道凹岸顶冲点下游,水深极好,-40m等深线仅靠右岸,水域条件十分优越,宜建设2.5万吨级以上的大型深水码头工程”。拟建码头位于九龙港上游约1.2km的沙钢集团岸线内,是张家港市岸线利用规划中钢铁港区的延伸段,拟建设50000吨级和5000吨级泊位各1座,码头建设基本符合规划的“深水深用”原则,其建设符合《张家港市港口岸线利用规划》。拟建码头所在江段港口利用现状、港口布局规划分别见图2.2-1和图5.7-1。⑹根据《江苏沙钢集团十五规划》,“公司将根据自身特点和所具备的优势,充分利用两种资源进行品种质量、工艺技术装备、布局和结构调整,拟与香港嘉怡国际有限公司合资,采用科技含量高先进适用的冶金工艺技术,组建200万吨热轧薄板卷工程,”十五”-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0环境影响评价期间,拟于张家港市沿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锦丰镇沙钢北区,沿江公路以北,长江大堤以南至九龙港河附近区域,沿长江线布局200万吨/年热轧薄板卷的配套工程,即原料码头工程和相应的后方陆域配套设施。”拟建煤炭码头是为解决沙钢集团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热轧薄板项目煤炭进口运输的需要而修建的配套工程,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江苏沙钢集团十五规划》。⑺根据《江苏沙钢集团港区岸线利用规划》,拟建码头所在岸段为规划的原料码头岸线。本工程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为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热轧薄板项目配套进口原料码头项目,其建设和选址符合《江苏沙钢集团港区岸线利用规划》。⑻根据《张家港市第三自来水厂水源污染防治暂行办法》,为保证第三自来水厂水源水质,将其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三个区。各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如下: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为200m的圆形区域(包括水域和陆域),保护区内水质不得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为1000m的范围内,保护区内水质不得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并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三级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渡径港至九龙港之间、沿江公路以北的水域和陆域。三级保护区内水质必须保证二级保护区内水域的水质能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三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国家规定的禁办项目,其它有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采取防治措施,不得对水域构成污染威胁。”拟建煤炭码头1、2号泊位位于第三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三级保护区内,其中1号泊位上游顶端距二级保护区外缘约500m。码头建设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办项目,且工程建设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可行的治理措施,收集处理后的各类废水基本实现回用,不在本码头区域排放,码头建设和营运可以保证二级保护区水质基本不受影响,码头建设能够满足《张家港市第三自来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⑼根据《江苏省城镇供水资源管理条例》,水源保护区的范围为:江河在取水口的上游不得小于1000m,下游不得小于100m,凡有倒流、潮汐、流速平缓和河流断面狭窄及河道两端建闸的江河,其下游应扩大至1000m-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0环境影响评价。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得设置排污口,不得设置码头和有毒化学物品仓库及堆栈等。本工程1号泊位上游顶端距离市第三自来水厂取水口距离约1.5km,码头建设符合《江苏省城镇供水资源管理条例》要求。⑽本码头工程建设影响水域环境的污染物主要是码头面冲洗水、初期雨污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主要发生在后方,经原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SBR工艺)处理后回用;码头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污水经污水箱收集后送后方堆场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码头建设产生的污水排放不会对拟建工程江段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根据煤炭装卸作业粉尘污染预测结果,码头装卸作业粉尘对环境的影响很小,对后方环境保护目标不产生污染影响。港区各类固体废物经收集后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对港区周围环境没有污染影响。总之,港区各类污染物经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对拟建工程区域环境基本不产生污染影响,能够满足该区域环境保护功能要求。综上所述,本工程的选址从规划和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合理的和可行的。5.8清洁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5.8.1清洁生产分析港口建设属于非污染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码头的生产功能是汇成某一特定物料的装卸、仓储和转运。物料的装卸、仓储和转运过程的产污环节是影响港口码头清洁生产的主要因素。码头不承担对物料的加工、处理或产品转化的功能,一般情况下,整个生产过程不会改变物料的理化性质和状态,所以说港口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评价不同于其它工业建设项目。鉴于目前尚未制定港口建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的统一行业标准和方法。按照工业建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的技术路线,结合码头工程的实际情况,通过对码头建设项目影响清洁生产因素的定性分析和装卸工艺的优化水平判别,评价码头建设项目清洁生产水平。5.8.1.1影响清洁生产的因素⑴码头卸船作业产生的粉尘将造成工程区域环境空气中TSP浓度增高。⑵码头装卸机械作业噪声将使作业区域噪声声级升高。⑶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排放可能影响工程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⑷码头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污水入江可能影响工程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0环境影响评价⑸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影响和污染码头水域水环境质量。针对上述影响清洁生产的因素,本报告依据影响评价结果,提出了一系列污染物防治措施,按照目前国内同类港口的实际运行情况,可以基本达到防治污染、清洁生产的目的。5.8.1.2装卸工艺优化程度判别⑴卸船机械目前,国内散货码头使用的卸船设备主要有链斗式卸船机、螺旋式卸船机、斗轮取料式卸船机等连续式卸船机和门式抓斗卸船机、桥式抓斗卸船机等间歇式卸船机。一般而言,连续式卸船机具有效率高、自重轻、工作灵活、操作方便,同时其噪音低,能耗低,由于卸料落差小而造成粉尘污染小,但它们对物料的适应性较差,特别是待卸物料中的各类杂物含量较多时,将严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由于该类机型的链斗、链条、螺旋头等部件是易损件,需经常更换,国内尚无法生产这些部件。因此,虽然该工艺较先进,但由于上述局限性,目前国内港口散货码头实际较少采用连续式卸船机械。门式抓斗卸船机对物料的适应性较强,但生产效率较低,作业中相互干扰,粉尘污染大;桥式抓斗卸船机对散货的适应性较强,作业灵活,相互无干扰,同时由于卸料漏斗与机械联为一体,能有效降低卸料落实,相对于门式抓斗卸船机,能有效减少粉尘污染,国内散货码头采用较多。从清洁生产角度,散货码头推荐方案采用的桥式抓斗卸船机卸船工艺达到国内本行业中等水平。⑵运输机械码头卸船散货通过皮带机向后方输送,考虑到环保要求,在皮带机上方设置有防尘罩,可有效降低粉尘污染,其工艺具有先进性。综上所述,参照工业建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等级和指标总体评价分值要求(见表5.8-1),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属于传统先进项目。-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0环境影响评价表5.8-1清洁生产指标总体评价分值要求序号项目指标分数1清洁生产〉802传统先进70~803一般55~704落后40~555淘汰〈405.8.2主要清洁生产措施⑴码头卸料漏斗受料口处及皮带机转运点处采用了目前国内港口普遍采用的洒水抑尘手段,并在皮带机上方设置防尘罩,该处理工艺技术成熟且行之有效,可大幅度降低煤炭卸船和输运作业产生的粉尘污染。⑵设备采购时选择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最大限度的降低码头施工和营运装卸时机械噪声带来的污染影响。⑶码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纳入后方SBR处理系统。⑷施工船舶和营运期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油张家港海事局认可单位接收处理,对码头江段水环境不产生污染影响。⑸码头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污水收集送后方堆场设置的沉淀池处理。⑹根据国内调查资料,船舶燃油废气中NOX排放系数平均为7.6g/kw.h,采用柴油作为燃料,硫份小于1.5%,可见到港船舶废气满足表1.4-6中排放标准要求。5.8.3污染物达标标放在确实落实上述清洁生产等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产生的污染物可以达到排放标准要求。5.8.4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⑴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工程分析中污染负荷计算结果,营运期设计推荐方案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码头陆域污水可实现零排放,船舶污水由海事局接受处理,因此码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主要为煤炭粉尘和固体废物。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码头污染物发生和排放量总量具体见表5.8-2。-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0环境影响评价表5.8-2污染物发生和排放总量单位:kg/a类型污染物污染物发生总量排放量备注水环境COD358废水回用,零排放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氨氮53.6BOD571.5总磷SS1.78SS258码头面废水石油类(船舶排放)15.6船舶带走船舶带走或海事局认可单位接收大气环境粉尘(TSP)59.3t/a59.3t/a码头装卸作业粉尘SO2(船舶排放)70.7t/a70.7t/a船舶废气NO2(船舶排放)117.8t/a117.8t/a固体废物34.9t/a34.9t/a⑵总量控制指标根据上述分析结果,本工程需申报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因子为粉尘和固体废物,采取措施后的正常情况下粉尘和固体废物排放总量具体见表5.8-2。根据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粉尘总量应在公司内部平衡,本评价建议沙钢集团应结合“十五”环境规划,对集团所属散货码头采取诸如对皮带机增加密封防尘罩、通过有效的管理降低卸料作业时卸料机与漏斗口间的高差、必要时适当增加物料含湿量等措施来降低粉尘发生量,通过削减粉尘发生量,来平衡本项目及沙钢拟新建项目新增的粉尘发生量,该方法应可行有效。本项目建议的总量控制指标:固体废物:34.9rt/a。建设单位应将上述污染物控制指标上报张家港市环保局申请总量控制。-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6.0事故风险分析6.0事故风险分析根据对工程营运期产污环节的分析,并结合国内同类码头运营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事故风险主要来源于码头卸船作业中卸船机抓斗事故张开造成煤炭入江以及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事故排放过程,本评价针对上述事故进行风险分析。6.1煤炭事故入江风险分析6.1.1事故发生概率分析码头发生煤炭入江事故与港区管理水平、操作人员技术熟练程度、机械设备类型和自动化水平等因素有关,目前无法定量估算工程该类事故发生的概率。6.1.2影响分析码头发生煤炭入江事故,部分坠落的煤炭会通过船岸间缝隙落入江中,根据工程分析,码头发生事故风险主要来源于原料码头装卸工程中煤炭入江事故,结合装卸工艺方案等设计资料,初步估算码头发生上述事故时煤炭最大入江量为110Kg/次。根据表2.2-4煤炭淋溶实验中浸出液测定结果,煤炭浸出液中除SS外,其它因子均小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测定实验过程中煤炭与水的质量比为1:60,经估算码头发生煤炭入江事故,煤炭最大入江量约110Kg/次,落入江中的煤炭与水的质量比远大于1:60,其经长江大量来水稀释后,产生的溶出物浓度将远小于测定结果。由于长江水为流动的,随时产生的溶出物将会被江水稀释,因而码头发生煤炭入江事故,将沉入江底煤炭污染物溶出过程作为一排放源考虑,其排放浓度远小于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对三水厂取水口和沙钢工业用水取水口不产生污染影响,对处于水源三级保护区内的码头前沿水域将产生短暂的污染影响。6.2船舶舱底油污水事故排放污染分析6.2.1事故发生概率分析根据张家港海事局的有关要求,到港船舶不得在码头水域排放舱底油污水,若需在码头区域排放舱底油污水,需向海事局提出申请后并经许可后,由海事局废水收集船收集后送其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为了切实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张家港海事局对船舶进出港舱底油污水均有相关的例行检查手续,并在码头配备有摄像机以监督船舶舱底油污水的排放情况,正常情况下基本可保证到港船舶不在码头水域排放舱底油污水,船舶舱底油污水事故偷排概率很小。-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6.0事故风险分析6.2.2船舶舱底油污水事故排放影响分析拟建码头与沙钢海力原料码头3、4号泊位均处于沙钢岸线,码头结构型式、吞吐量和设计代表船型接近,两码头直线距离约1.6公里,直接采用2003年初已审批通过的沙钢海力原料码头3、4号泊位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船舶舱底油污水事故排放预测结果进行影响分析。⑴预测条件和工况沙钢海力原料码头3、4号泊位水环境影响预测中,按1个泊位停靠最大设计船型并事故偷排舱底油污水考虑,其排放源强为4167mg/s.艘,与拟建码头基本一致。预测中取四种不同工况对船舶舱底油污水事故排放进行预测计算,具体预测工况见表5.1-3。表5.1-3油污染预测工况预测工况序号起始排放时刻排放时间(小时)排放量(mg/s)1高潮位2.3341672低潮位2.3341673平潮位(由低到高时)2.3341674平潮位(由高到低时)2.334167⑵预测结果预测结果见表5.1-4。表5.1-4预测工况计算结果预测方案污染带长度最大污染带宽度污染带面积13000m340m1020000m222400m400m870000m232200m340m620000m243400m300m1060000m2⑶结果分析根据预测结果,1~4工况中4的影响范围最大,长度为3400m,面积为1060000m2;影响最小为工况3,长度为2200m,面积为620000m2;其余工况均介于工况1、4之间。预测结果表明:码头船舶舱底油污水在事故排放时,对取水口和水源保护区的影响超过评价标准。管理部门应加强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排放的管理,杜绝船舶舱底油污水在工程江段事故排放,保护工程江段水环境质量。-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6.0事故风险分析7.0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就是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更加民主化、公开化,让与该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广大民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自己对该项目所持的态度,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发表自己就该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观点,以达到评价工作的完善与公正。7.1调查范围及内容调查对象:锦丰镇居民。调查内容:通过填表形式,收集被调查人员对工程建设的态度、意见、建议和对本项目最关心的问题等。7.2调查方法本项目公众参与采取定点调查的方式,在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区域发放公众参进行随机抽样调查。调查表样表见表7.2-1。公众调查表发放到被调查对象后,由被调查对象本人签名,同时注明被调查者的工作单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称、职务等内容,最后由环评单位对收集上来的公众参与调查表进行整理、汇总、分析。7.3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本次调查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50份,回收50份,收回率为100%。本项目公众参与涉及范围较为广泛,参加调查的对象主要是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群众,包括工人、农民和从商人员等。从调查统计结果来看,被调查对象的性别比例、年龄结构、文化构成、职业分布等特征分述如下:⑴按性别分:男性41人,占82%,女性9人,占18%;⑵按年龄分:20岁以下6人,占12%;20-35岁之间26人,占52%,35-45岁之间11人,占22%;45岁以上7人,占14%。⑶按文化程度分:大专以上占20%,高中及中专占30%,初中及以下占50%;⑷按职业分:工人、农民和其他人员分别占56%、20%和24%。综上所述,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公众意见调查汇总见表7.3-1。-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6.0事故风险分析表7.2-1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样表项目名称双狮(张家港)物流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建设地点江苏张家港保税区被调查人情况被调查单位情况姓名单位名称年龄职业规模主要产品性别文化程度性质主管部门家庭住址市镇村单位地址市镇村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注明原因)□很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你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不了解□知道一点□很清楚你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报纸□电视、广播□标牌宣传□民间信息根据你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和危害:□严重□较大□一般□没什么影响□不知道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坚决支持□有条件支持□无所谓□反对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你对环保部门审批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6.0事故风险分析表7.3-1公众意见汇总表序号主要调查内容意见比例(%)备注1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坚决支持18有条件支持36无所谓40反对4弃权22是否了解在该地区拟建的项目很清楚24知道一点44不了解203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很满意26较满意48不满意12很不满意64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较大8一般36较小28没有10不知道185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报纸16广电22宣传20民间信息226对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见调查分析结果)7对环保部门审批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见调查分析结果)根据调查结果,得到如下汇总意见和建议:⑴54%的公众支持或有条件支持工程建设,有条件支持中的“条件”主要包括要求工程加大环境保护力度,采取新的清洁生产工艺、加强绿化等措施,以保证工程带来的污染影响小或无污染;40%公众是一种无所谓的态度,仅4%的人反对。⑵有2人反对项目的建设,主要是对区域环境质量不满意,同时由于对本项目的不甚了解,担心本项目会带来新的环境问题;⑶对于拟建工程建设的环境污染问题,8%的人认为污染较大,其余认为一般或较小;⑷部分公众提出了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实施绿化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粉尘污染,并希望环保等管理部门严格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审批本项目。调查结果表面,部分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较强,也督促环境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加强环境管理及污染防治措施的研究和投入,以最大限度降低污染;-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6.0事故风险分析⑸意见的落实根据苏环管(2003)164号《关于对张家港宏昌钢铁有限公司热轧薄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厂界以外1000米的区域划为卫生防护隔离区,隔离区内的居民和学校必须全部搬迁,区内土地全部改为工业用地,并在厂区进行绿化。针对公众意见,本评价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措施的落实可使码头废水达到零排放,粉尘起尘量降低至最小程度,工程的建设基本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上述措施的落实,基本可消除因本项目的建设引起公众对区域环境特别是居民居住区环境质量的担忧。-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8.0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监测8.0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监测8.1环境保护管理计划8.1.1环境保护管理体系8.1.1.1管理机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保证“建设项目所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结合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管理体制的具体情况,建立该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即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办公室。其主要工作职责如表8.1-1:表8.1-1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主要工作职能管理内容项目运行阶段工程建设内容环境管理内容项目前期工作1、编制项目建议书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3、编制设计任务书1、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2、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3、大纲、报告书送审设计阶段1、工程初步设计2、工程施工图设计1、协助设计单位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阶段1、编制施工文件及施工报告2、施工安装、提出竣工报告1、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环境保护措施2、环保设备施工及竣工验收营运阶段1、码头生产装卸作业2、环保设施运行1、检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2、做好内部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并定期与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汇报8.1.1.2监督机构⑴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环境设施的竣工验收,负责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有关机构为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服务,参加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监督项目环境管理计划的实施,确认项目应执行的环境法规和标准,项目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运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管理。⑵环境监测单位由符合国家环境质量监测认证资质的单位承担环境监测工作。8.1.1.3监理机构-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8.0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监测工程施工实行监理制度,监理工程师接受环境知识、工程知识的培训,按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对项目进行全面质量管理。8.1.2环境管理计划本工程环境管理计划见表8.1-2。表8.1-2项目环境管理计划环境问题减缓措施实施机构A施工期1空气污染·施工期施工道路定期清扫和洒水,以降低施工期道路扬尘污染。洒水次数视天气情况决定。·料堆和贮料场远离办公区,料堆和贮料场须遮盖或洒水以防止尘埃污染。运送建筑材料的卡车用采用遮盖措施,减少跑漏。·施工混凝土搅拌设备需良好密封并安装除尘装置。项目建设承包商2水环境·施工船舶舱底油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按海事局有关规定处理,船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未经处理不得在工程所在水域排放。·施工现场的水泥、沙、石料应统一管理合理堆放,下雨时应加以遮盖,避免径流雨污水的污染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船舶垃圾、陆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统一运至城市垃圾场。项目建设承包商3噪声·加强机械和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保持其较低噪声水平。项目建设承包商B使用期1环境空气·洒落物料及时进行清扫,保持码头面清洁。·皮带机、转运点和漏斗等处设洒水喷淋装置,减少煤炭粉尘发生量·皮带机设置防尘罩,减少煤炭粉尘扩散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2水环境·靠泊码头船上工作人员生活污水、船舶舱底油污水若需排放,需向海事局提出申请并经许可后,由海事局废水收集船收集后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不得在码头区水域排放。·码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通过后方设置的SBR处理系统处理后大部分做冲洗水回用,废水的排放能够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码头面初期雨污水、冲洗水收集到污水箱中,由泵输送至后方堆场沉淀处理后回用。有关政府部门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3噪声营运期码头装卸作业机械噪声衰减较快,对厂界噪声影响满足评价标准。有关政府部门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船舶垃圾、陆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应设垃圾桶收集,统一运至城市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有关政府部门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C环境监测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国家环保局颁布的监测标准、方法执行。监测单位8.2环境监测计划8.2.1环境监测的目的和控制标准-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8.0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监测为使本工程在施工期和使用期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对环境的污染,使整个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区域符合本报告提出的环境质量标准,工程施工期和使用期必须执行本监测计划。通过必要的环境监测计划的实施,全面及时地掌握工程施工期和使用期环境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污染进行监测,为制定必要的污染控制措施提供依据。8.2.2环境监测计划8.2.2.1施工期的环境监测⑴水质监测码头施工期在三水厂取水口设1个水质监测点,每月1次,每次在涨落和落潮各采一次水样,监测因子为SS、COD、石油类。⑵大气监测在工程施工现场布置1个监测点,每季监测1次,每次连续3天,监测因子为TSP。⑶噪声监测本工程区域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期的噪声污染影响是短暂的,可不进行噪声监测。施工期环境监测建议委托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承担。8.2.2.2使用期的环境监测⑴大气监测在码头后方大堤设大气监测点1个,监测因子为TSP,每季监测1次,每次3天,监测时间按大气监测规范要求进行。⑵水质监测由于码头区的冲洗水和初期雨水拟排至后方堆场沉淀处理,水质监测由后方统筹安排。⑶噪声监测本工程使用期仅为码头装卸作业机械噪声,其噪声的衰减很快,对码头后方基本不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因此本工程使用期不设噪声监测点。使用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建议由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完成,并根据监测结果和防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等编制年度环境质量报告。8.2.3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施工期制定的主要规章制度⑴环保设备订货验收及环保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办法⑵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8.0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监测8.2.3.2使用期制定的主要规章制度⑴煤炭装卸防尘操作规程⑵道路防尘规程8.2.4环境保护设施的实施和监督⑴本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和防治污染设施由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政府监督部门为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⑵本工程使用期环境保护管理和防治污染设施由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实施,政府监督部门为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6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9.0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9.0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9.1环境保护措施9.1.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9.1.1.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⑴施工现场及施工运输车辆行驶道路应及时清扫,并视天气情况定期洒水,减小道路二次扬尘发生量。⑵水泥及其它散装建筑材料应集中堆放,统一管理,并设置遮盖设施如帆布等,控制施工期散装建筑材料产生的粉尘污染。9.1.1.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⑴煤炭粉尘污染防治●为减少煤炭粉尘发生量,控制粉尘的污染扩散,码头卸船作业应采用湿式除尘法抑尘。卸船前用码头前沿设置的供水栓向载船舱喷水,增加煤炭含水率,再开始卸船作业,以防止粉尘飞扬。皮带机转运点应设置机头密闭罩,同时布置雾化程度较好的防尘喷咀进行洒水抑尘;桥式卸船机应由生产厂家考虑配备防尘设施,防尘形式和参数要能够满足卸船需要。●工艺设计中在码头前沿通过钢筋混凝土引桥向后方输送的皮带机段应设置密闭装置,如密封防尘罩,防止皮带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⑵二次扬尘污染防治及时对码头面及道路进行清扫和洒水,减少二次扬尘发生量。⑶防护绿化为防止煤炭粉尘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应在码头后方空地种草植树或设置绿化带,绿化系数不应低于10%。9.1.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9.1.2.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⑴鉴于链斗式挖泥船疏浚作业产生的SS污染较严重,建议本工程疏浚采用污染较小的耙吸式挖泥船。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72-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9.0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⑵施工船舶舱底油污水和生活污水不得在码头区排放。船舶舱底油污水应经船舶自带的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后,按张家港海事局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向海事局提出申请,由海事局认可的单位进行接收并处理。⑶含有害物质的建筑材料(如施工水泥等)应远离水源地,各类建筑材料应有防雨遮雨设施,工程废料应及时运走。9.1.2.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⑴码头装卸作业产生的撒落物应及时清扫回收,码头设污水箱收集码头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污水,并沿廊道设污水管(DN100)至后方堆场沉淀池。污水箱4个,有效容积16m3,污水箱中设潜水排污泵和液位控制装置。在后方堆场附近设置一煤污水沉淀池,沉淀池有效容积为20m3,码头面初期雨污水、冲洗水收集到污水箱中,由泵输送至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作煤堆场喷淋水。⑵停靠本码头的船舶舱底含油污水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中对应标准经自带油水分离器处理,含油浓度不大于15mg/L后在海事局指定的水域排放。严禁到港船舶在码头区域排放未经处理的含油舱底水,到港船舶若需在码头区域排放未经处理的含油舱底水和生活污水,必须向张家港海事局提出接收申请,由海事局确认的单位--张家港市远锦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理(见附件12)。⑶本码头不设生活辅助设施,码头工作人员主要发生在码头后方。集团公司将在后方建设SBR污水处理系统,根据该系统的设计工艺,处理后污水水质达到《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25.1-89),即COD≤50mg/l、NH3-N≤20mg/l,TP≤1.0mg/l、SS≤10mg/l、PH:6.5~9.0、大肠杆菌≤3个/L。可回用作厕所冲洗水、绿化用水及堆场喷淋水,达到零排放。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如下:生活污水→化粪池→SBR成套设备→出水→厕所冲洗回用、绿化或喷淋根据《江苏沙钢集团“十五”规划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内容,本区域远期将集中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因此可考虑远期将本项目的生活污水排入集中建设的生活污水处理站,经达标处理的生活污水串接作浇花、抑尘补充水,原则上不外排。⑷严格操作管理规程,经常检查装卸设备完好性,尽量杜绝煤炭入江事故的发生。9.1.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9.1.3.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72-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9.0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施工单位应注意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持施工机械低声级水平,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于达不到标准而又必须选用的设备,应在操作时间等方面作出相应的保护性规定。9.1.3.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工艺设计中选用的装卸、运输机械的单机噪声值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噪声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于达不到标准而又必须选用的设备,应在操作时间等方面作出相应的保护性规定,同时对在高噪声作业下的工作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佩戴耳塞等。9.1.4固体废物处理到港船舶垃圾可由海事局确认的单位--张家港市远锦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理(见附件12和附件13),码头陆域生产废物、生活垃圾和到港船舶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集中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工程污染防治措施“三同时”见表9.1-1。表9.1-1污染防治措施“三同时”一览表项目污染物处理措施效果预测备注拟建码头1、码头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污水,发生量分别为4m3/次和18m3/次,污染物SS浓度1100mg/L。设污水箱(4m3,共4个)收集,泵至后方沉淀池。处理后作堆场喷淋回用与主体工程同步2、船舶废水海事局认可单位接收达标排放3、装卸作业粉尘喷雾喷咀,防尘罩,给水管线(保证煤炭含水率到7%。)保护目标不受影响与主体工程同步4、码头陆域生产废物、生活垃圾、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无害化处理9.1.5事故风险防范措施⑴对码头前沿卸船机械进行定期检查,以避免由于机械故障卸船过程造成煤炭入江事故发生;在船岸间铺设防护布档,避免煤炭直接落入江中。⑵到港船舶停靠后,港区环保管理人员协助海事部门执法人员对船舶存有的舱底含油污水存量进行标识记录,同时利用配备的摄像系统监视船舶舱底油污水排放,并通知船舶机舱有关操作人员严禁排放舱底油污水,并对污水泵进行强制性封停。⑶若船舶滞港时间过长,需排放舱底含油污水时,必须向海事部门申请,由海事部门进行接受处理。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72-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9.0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⑷船舶装卸作业完成后,港区环保管理人员协助海事部门执法人员对船舶舱底油污水存量进行复核,以确定船舶是否遵守船舶舱底油污水排放的规定。⑸一旦发现船舶事故排放舱底油污水,应立即报告主管环保部门和海事部门,并出动小艇投放吸油毡吸附中心油团,以减小石油类浓度,同时通知水厂,对取水口水质石油类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确认取水口是否继续运行。9.1.6环保设施及投资9.1.6.1环保措施一次性投资估算⑴湿法除尘装置(含给水管线)1项10.0万元⑵玻璃钢密封罩(已列入工艺投资)150m4.0万元⑶钢制污水箱及污水输送管道1项32.0万元⑷污水沉淀池1座5.0万元⑸事故性应急防污措施1项8.0万元⑹垃圾桶8个0.5万元合计:59.5万元9.1.6.2环保设施年运行费用⑴除尘设施年运行费2.5万元⑵环保设施年管理费1.2万元⑶环保设施年折旧费2.8万元合计6.5万元9.2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论证⑴码头装卸作业过程中设置的喷淋设施主要集中在桥式抓斗卸船机卸料处和转运站内。其中桥式抓斗卸船机喷头的设置由厂家予以考虑,根据国内港口同类机械作业效果分析,喷头的启闭喷淋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从经济角度考虑,此部分投资在设备中,使用单位(码头)仅需提供供水管网即可,投资较省。转运站内设置喷水喷头,根据装卸情况进行喷水抑尘,其配置及工艺为国内同类港口普遍采用的形式,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好,设备投资低。⑵本项目码头面初期雨污水及冲洗水自流排入污水箱,污水箱有效容积合计16m3,在达到一定的水深后,污水箱内潜污泵自动启动,将箱内污水打至后方堆场附近污水沉淀池,污水沉淀池有效容积20m3,经沉淀处理后的污水做喷淋水回用。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72-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9.0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⑶码头引桥向后方输送的皮带机段设置密封防尘罩,该方法在目前国内大型港口散货码头采用较多,实践证明该方法经济可行,能有效防止皮带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煤炭粉尘污染。⑷根据沙钢集团提供的资料,集团公司将在本码头后方建设一套SBR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由于码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将全部发生在后方,因此这部分污水将进入该系统进行处理。另外该工艺为目前生活污水处理的新型工艺,具有投资省、占地少、技术可靠。根据上述分析结果,拟采用的SBR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污水水质能够达到《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25.1-89),可全部回用,实现零排放。综上所述,从技术和经济角度分析,码头建设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上述SBR处理系统处理是可行的,且是经济适用的。根据规划,远期生活污水考虑排入集中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的生活污水回用,原则上不排放。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72-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9.0防治污染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10.0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0.1环境损益分析10.1.1环境空气损益分析施工期:施工场地粉尘经采取措施后,仅对局部区域产生短暂的轻微影响,并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营运期:煤炭进口码头散货卸船作业时产生粉尘可通过洒水有效减轻粉尘对环境空气产生的污染影响,粉尘对作业区内产生轻微影响。工艺设计中在码头前沿通过钢筋混凝土引桥向后方输送的皮带机段设密封防尘罩,可防止皮带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10.1.2水环境损益分析施工期: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由海事局认可单位接收处理,对江段水环境不产生污染影响。码头疏浚施工将对处于水源准保护区内的施工水域产生短暂SS污染影响;对三水厂取水口和一、二级水源保护区污染影响很小。营运期:到港船舶含油舱底水事故排放,将对市第三水厂取水口和水源保护区水质产生石油类污染影响;码头操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后方生活污水处理装置(SBR设备)处理后回用;码头面冲洗水、初期雨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项目营运期正常作业情况下对江段水环境基本不产生污染影响。10.1.3生态环境损益分析⑴项目的建设对河势和行洪影响较小。⑵本工程兴建后,对上下游河势、长江泄洪及主航道上过往船只的影响很小。⑶工程建设基本上不会改变本江段水域生态环境现有状况。10.1.4声环境损益分析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噪声值在80~105dB(A),部分时段对施工厂界的影响值超标。营运期装卸作业机械噪声仅对码头区工作人员产生噪声污染,对港界的影响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Ⅳ类标准要求。10.2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0.2.1工程经济效益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79-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9.0防治污染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本码头属于宏昌钢板有限公司专用码头,主要解决生产线所需原料的进口问题。由于不参与社会营运,收入估算是以节约代替收入,码头工程将给宏昌钢板有限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也是十分有利的。10.2.2社会效益本工程的建设对张家港市经济腾飞,对我国钢铁工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可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9.0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79-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1.0结论11.0结论11.1环境现状评价结论11.1.1水环境根据现状监测结果,评价水域pH、BOD5、CODcr、石油类、挥发酚、DO均100%达标,张家港三水厂水源一级保护区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一干河水域满足Ⅱ类标准,其它评价水域满足Ⅲ类标准要求。11.1.2大气环境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的SO2、NO2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和TSP日均浓度超标率均为0,评价区域环境空气现状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11.1.3声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工程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质量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4类标准要求。11.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1.2.1大气环境工程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码头卸船作业产生的煤炭粉尘污染,根据预测结果,在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影响范围如下:⑴年均风速下,码头卸船粉尘贡献值在下风向轴线形成长190m,最宽50m的超标污染带,港口最大作业风速下(最不利条件)形成长约280m,最宽约70m的超标污染带。⑵粉尘贡献值叠加现状值后,年均风速下将在下风向轴线形成长125m,最宽20m的超标污染带,港口最大作业风速下(最不利条件)形成长约370m,最宽约90m的超标污染带。⑶不同工况条件下码头卸船作业产生的粉尘对港界的影响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的评价标准。⑷采取洒水措施后,码头装卸粉尘对锦丰镇居民区基本不产生影响。11.2.2水环境⑴码头桩基施工对水域环境SS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79-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1.0结论污染很小,对三水厂及其水源保护区基本不产生污染影响。⑵码头位于三水长水源三级保护区内,码头前沿水域疏浚施工将对施工局部水域产生短暂的SS污染,对码头上游的张家港市自来水厂取水口、沙钢工业用水取水口及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基本不产生污染影响。⑶正常情况下,码头面冲洗或初期雨污水可全部被污水箱收集,最大暴雨强度时,少量外溢排放的初期雨污水和未收集的非初期雨污水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对三水厂取水口及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基本不产生污染影响。⑷根据类比资料分析,码头装卸过程发生煤炭入江事故,对落江局部水域将产生污染影响,对三水厂取水口、沙钢工业用水取水口及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基本不造成污染影响。⑸根据预测结果,码头发生船舶舱底油污水事故偷排,对三水厂取水口、沙钢工业用水取水口和水源保护区的影响超过评价标准。张家港海事局对进出港船舶舱底油污水有严格的监督管理程序和污水接收手段,可杜绝船舶舱底油污水偷排事故发生,从而可保证工程建设对三水厂取水口不会产生污染影响。11.2.3声环境施工作业过程中机械噪声和交通噪声昼夜间最大影响距离分别为150m和300m,部分时段施工噪声对施工厂界的影响将超过评价标准。工程营运期码头主要噪声污染源为门机抓斗和皮带机,根据预测结果,码头卸船机械和皮带机噪声昼夜间对厂界的影响值满足评价标准。11.2.4生态环境⑴随着工程岸线的不断开发利用和水域生态环境的自然演变和,拟建工程岸边江段已不是各种鱼类的主要产卵繁殖活动区和栖息地。工程疏浚主要集中在距大堤80米以内水域,疏浚施工时间短,疏浚底泥采用船舶运至下游主航道深槽水域抛弃,港池疏浚和抛泥施工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⑵码头采用高装梁板结构形式,并且位于岸边水域,工程建设基本不会改变本江段水域生态环境现有状况,对鱼类的洄游通道及水生生物栖息地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79-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1.0结论⑶码头工程对长江行洪的影响根据当地水利部门资料分析,江阴以下长江近口段及河口段高潮位主要是由天文大潮、气象大潮各自独立形成。上游较大径流的下泄不是形成长江近口段和河口段高潮位的主要因素。因此,本码头工程的兴建,不会对长江汛期行洪造成不利影响。⑷码头工程对河势的影响码头工程规模较小,工程压缩的长江流量十分有限,经定性分析认为,工程兴建后对长江河势及行洪影响甚微。⑸码头工程对航运的影响本河段江岸稳定,深水贴岸,水流平顺。码头兴建后,其码头前沿线基本上与上下游相邻码头保持一致,对长江上行驶的过往船舶干扰极为有限。11.3工程选址论证分析拟建工程位于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内,作为正在建设之中的本码头工程的主体工程--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的热轧薄板项目,其产业的定位符合工业园要求,也符合沙钢集团“十五”规划。结合沙钢集团岸线规划、苏州港总体布局规划、张家港市港口岸线利用规划和张家港市第三自来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划的评价结果,本码头建设满足上述规划和规定要求,码头选址可行。11.4清洁生产水平评述经从码头装卸和运输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等方面的综合分析结果,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属于传统先进项目。11.5公众参与意见的落实根据调查结果,部分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较强,要求工程加大环境保护力度,采取新的清洁生产工艺、加强绿化等措施,以保证工程带来的污染影响小或无污染;有2人反对项目的建设,主要是对区域环境质量不满意,同时由于对本项目的不甚了解,担心本项目会带来新的环境问题;针对公众意见,本评价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措施的落实可使码头废水达到零排放,粉尘起尘量基本降低至最小程度,工程的建设基本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79-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1.0结论11.6总量控制根据评价结果,码头产生的生产和生活污水能够实现零排放,在对集团所属散货码头采取诸如对皮带机增加密封防尘罩、降低卸料作业时卸料机与漏斗口间的高差(≤0.5米)、必要时适当增加物料含湿量等措施后,工程产生的煤炭粉尘可在集团内部平衡。本项目建议的总量控制指标为固体废物:34.9rt/a。11.7工程污染防治措施评述⑴营运期对粉尘的污染防治在工程设计中已对码头皮带机转接点在设置机头密闭罩后,并采取了洒水抑尘措施,同时对引桥段皮带机设置密封防尘罩,可有效控制粉尘污染。⑵码头面设置泄水孔,下方设污水箱4个,有效容积16m3,收集到的码头面初期雨污水和冲洗水由泵输送至后方堆场沉淀处理后回收。⑶近期码头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后方在建的SBR处理系统,远期废水纳入规划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⑷处理后的生产和生活废水100%回用与绿化、冲厕和煤堆场洒水。⑸到港船舶污染物按海事局有关规定进行接收和处理。⑹根据预测结果,码头发生船舶舱底油污水事故排放,对三水厂取水口、沙钢工业用水取水口和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值将超过评价标准,鉴于此,评价提出了相应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切实的应急方案,工程营运期应予以落实。本工程拟采取的上述措施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使工程产生的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要求。11.8总结论拟建工程位于正在建设中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内,本项目的实施能带动和促进园区的发展。本工程的建成营运将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促进当地冶金事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工程区域范围内人民生活质量,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79-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1.0结论工程采取了清洁生产工艺措施,拟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可使工程对空气、水、声、生态等要素带来的环境的污染控制在较低范围内,各项环保措施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本工程建设与污染治理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制定严格的操作管理规程,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防止事故排放含油舱底水,力求做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综上所述,本工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是可行的。11.9建议⑴考虑到档风网防粉的有效性,建议在拟建的后方堆场与生产区之间设置档风网防尘。⑵由于拟建码头处于张家港第三水厂水源保护区内,上游为三水厂取水口,为保护水源,码头应严格按照本评价确定的货种进行装卸作业,装卸其它货种时应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等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作业,禁止在码头装卸有毒有害货种。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