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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1.范围本技术规范书规定了光缆分纤箱及光缆分光分纤箱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安装维护、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光分配网络中的通信光缆分纤箱及光缆分光分纤箱。入围***公司设备采购的设备厂商,按照本规范向***提供设备时,应具备设备制造合法权力,不存在专利技术、授权等方面的争议。本规范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公司。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规范书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规范书,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规范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书。GB/T2408-2008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GB/T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idtIEC60068-2-1:2007)GB/T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idtIEC60068-2-2:2007)GB/T2423.3-200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idtIEC60068-2-78:2001)GB/T2423.10-200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GB/T2423.17-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idtIEC60068-2-11:1981)GB/T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9-2002周期检验技术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实验)GB/T3873-1983通信设备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5095.2-1997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第2部分:一般检查、电连续性和接触电阻测试、绝缘试验和电压应力试验GB/T7424.1-2003光缆总规范第1部分总则GB/T9286-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12507.1-2000光纤光缆连接器第1部分:总规范SJ/T11363-2006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SJ/T11365-2006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GSB05-1426-2001漆膜颜色标准样卡YD/T778-2006光纤配线架YD/T988-2007通信光缆交接箱YD/T1272.3-2005光纤活动连接器第3部分:SC型YD/T1997-2009接入网用蝶形引入光缆YD/T2000.1-2009平面光波导集成光路器件第1部分:基于平面光波导(PLC)的光功率分路器ITU-TG.652:2009Characteristicsofasingle-modeopticalfibreandcableGB/T2518-2008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GB/T15568-2008通用型片状模塑料(SMC)1.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光缆分纤箱Opticalfibercabledistributionbox(ODB)用于连接配线光缆及引入光缆的接口设备。3.2光缆分光分纤箱opticalsplitterorfibercabledistributionbox用于配线光缆通过光分路器与用户蝶形引入光缆接口的设备。3.3光分路器opticalsplitter也称为光功率分路器,是指用于实现特定波段光信号的功率耦合及再分配功能的光无源器件。3.4光分路器插片opticalsplitterunit插片式封装的光分路器,并提供光纤适配器。也称为光分插片。3.5跳纤opticalfiberjumper一根两端都带有光纤活动连接器插头的光缆。3.6适配器adaptor
使插头与插头之间实现光学连接的器件。3.7尾纤pigtail一根一端带有光纤活动连接器插头的光缆。3.8光纤终接装置fibreterminatingdevice供光缆纤芯线与尾纤接续并盘绕光纤的构件。3.9光纤存储装置fibrestoringdevice供富余尾纤或跳纤盘绕的构件。3.10熔接保护套管protectorofopticalconnecting对光纤熔接接头提供保护的材料或构件。3.11尾纤连接器停泊区为了实现无跳纤,尾纤不必接到适配器上,停泊区是专为尾纤连接器提供一个暂时存放的区域。3.12光纤连接分配装置fiberjoininganddistributingdevice由适配器、适配器卡座、安装板或适配器及适配器安装板组装而成,供尾纤与跳纤或两根跳纤分别插入适配器外线侧和内线侧而完成活动连接的构件。1.缩略语ABSAcrylonitrileButadieneStyrene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EPONEthernetPassiveOpticalNetwork以太网无源光网络FTTHFiberToTheHome光纤到户ODNOpticalDistributionNetwork光分配网络OBDOpticalBranchingDevice光分路器件SMCSheetMouldingCompound片状模塑料2.组成、型式及命名5.1组成光缆分纤箱由箱体、内部结构件、光纤活动连接器及备附件组成;光缆分光分纤箱由箱体、内部结构件及备附件组成。5.2型式光缆分纤箱可以架空、壁挂安装;光缆分光分纤箱可以壁挂、壁嵌、架空。3.工作要求6.1工作条件
光缆分纤箱及分光分纤箱应能在表2规定的环境下可靠工作。表3工作条件类型工作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压力室内-25℃~+55℃≤95%(+40℃)70kPa~106kPa室外-40℃~+60℃≤95%(+40℃)注:室内外通用型产品按室外工作条件要求。6.2外观与结构6.2.1外形尺寸6.2.1.1光缆分纤箱及分光分纤箱箱体的外形尺寸建议采用附表的尺寸。6.2.1.2光缆分纤箱箱体外形尺寸的偏差不超过±3mm;分光分纤箱箱体外形尺寸的偏差不超过±2mm;外表面对底部基准面的垂直度公差不大于±1mm。6.2.1.3附录提供了符合本公司使用要求的光缆分纤箱外形尺寸的典型应用。6.2.2标识和颜色6.2.2.1光缆分纤箱及分光分纤箱的正面应有移动标志,并按要求同比例缩放,样式如图1所示:图1移动样式6.2.2.2光缆分纤箱及分光分纤箱的表面颜色宜便于识别和标识,并与环境相协调。6.2.2.3箱内工作单元表面颜色应便于识别和区分,可以采用与箱体或周围环境相协调的颜色。6.2.3箱体与结构件表面6.2.3.1箱体表面应平整光滑、颜色均匀,不存在机械划伤痕迹,箱体各部件不得有明显色差。6.2.3.2采用涂覆处理的金属结构件,其涂层与基体应具有良好的附着力,附着力应不低于GB/T9268-1998表1的2级要求。6.2.3.3表面电镀处理的金属结构件采用GB/T2423.17-2008标准的盐雾试验方法,经48h盐雾试验后,外观不得有肉眼可见的锈斑。6.2.4装配要求6.2.4.1所有结构件应安装牢固,不扭曲,金属件不得有毛刺。
6.2.4.2箱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20º。6.2.4.3当光缆分纤箱及分光分纤箱采用翻转背板结构时,所在的外层背板翻转角度不小于90º,翻转后背板不应挤压到侧面的蝶形引入光缆,背板的固定宜选用阻尼铰链,使之可以在任意角度停止,不会在施工过程中意外合拢压坏光纤。6.2.4.4箱体密封条粘结应平整牢固,门锁启闭灵活可靠。6.2.4.5光缆引入时其弯曲半径应大于光缆直径的20倍。6.2.4.6光缆光纤在箱内布放时,不论在何处转弯,G.652光纤的曲率半径应不小于30mm,G.657光纤的曲率半径应不小于15mm。6.2.4.7光缆分纤箱中的光纤熔接盘片应采用开启式,容量为12芯,可以叠加扩容,外形尺寸一般不宜超过180*110*16mm(长*宽*高);分光分纤箱中的光纤熔接盘片应采用开启式,容量为12芯,可以叠加扩容,外形尺寸不宜超过140*90*12mm(长*宽*高)。6.2.4.8尾纤的连接器采用SC/UPC或FC/UPC型。尾纤与跳纤的外径不应超过2mm,宜采用外径为2mm规格的尾纤与跳纤。6.2.4.9盒内应有明晰的线序示名标志,箱门内侧应有存放记录表的设施。6.2.5工作单元光缆分纤箱的工作单元包括光缆固定装置、接地装置、光纤熔接盘片、光纤连接分配装置等。光缆分纤箱箱体内的普通光缆引入、开剥和固定装置应至少能引入、固定两根普通光缆;蝶形光缆引入和固定装置应能方便每个用户入户光缆的独立进出,且互不干扰,所用材料应有良好韧性并抗老化。光缆分光分纤箱的工作单元采用模块化、无跳纤结构。其中包括光缆固定装置、光分路器固定装置、尾纤连接器停泊区、光纤熔接盘片等。光缆分光分纤箱的工作单元可通过灵活的增加光分路器数量,以实现端口的扩容。不同容量、不同厂商的光分路器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光纤熔接盘片用于上联光缆的端接及光缆分支的接续,并配置储纤用的尾纤连接器停泊区。6.3功能要求6.3.1光缆的固定和保护功能6.3.1.1光缆引入设备时,应有可靠的固定与保护装置,固定后的光缆金属拦潮层、铠装层及加强芯应可靠连接至高压防护接地装置,光缆开剥后应用塑料套管或螺旋管保护并固定引入光纤熔接装置。6.3.1.2蝶形引入光缆的盘绕与绑扎应自然平直,无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操作损伤。6.3.2光缆纤芯的终接功能
设备的光缆终接装置应便于光缆光纤与光缆光纤或尾纤的熔接、安装和维护等操作,同时应具备富余光缆光纤的储存空间。6.3.3光纤熔接接头保护功能光纤接头部分均应保护。光纤与光纤熔接后,接头部分应用熔接保护套管加以保护。6.3.4缆纤适用性要求应能适用符合GB/T7424中规定的光缆,ITU-TG.652和ITU-TG.657规定的光纤或与之兼容的光纤,以及,YD/T1997-2009规定的接入网用蝶形引入光缆。6.3.5调纤功能通过尾纤能迅速方便地调度光缆中光纤序号以及改变传输系统的路由,尾纤长度应满足调纤操作要求。6.3.6容量设备容量用“最大适配器数量”表示。光纤的终端、熔接、存储在满容量范围内应方便地成套配置。6.3.7门锁光缆分纤箱门锁应为防盗结构,具有良好的抗破坏能力。中标之后根据中标结果,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统一型号及尺寸的三角锁。因室外防锈需要,材质要求不锈钢。品牌要求生久牌或珂斯达或其他同档次品牌。钥匙尺寸示意图三角锁心尺寸示意图6.3.8尾纤连接器的停泊功能分纤分光器中光缆进入箱体和尾纤熔接后,尾纤上的连接器按顺序编号依次插入停泊区的适配器上。需联接使用时,取出上联光缆的尾纤插入对应的光分端口即可,这样可以很方便的实现无跳纤,节省跳纤。6.3.9走线和盘留功能设备应有明晰的走线示意标志,并设置足够数量的理线环、自粘扎带等走线装置,方便上联光缆、蝶形引入光缆分别走线,并避免线缆交叉走线;箱体应有足够的光缆盘留空间。6.3.10抱箍架空安装箱体时所用的抱箍应符合 YD/T206.27-1997《架空通信线路铁件
抱箍类》行业标准的要求。室外型分纤箱应满足抱箍安装的要求。6.4高压防护性能6.4.1接地装置结构6.4.1.1保护接地处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6.4.1.2接地装置与光缆中金属加强芯及金属挡潮层、铠装层相连,接地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6mm2。6.4.2耐电压水平接地装置与箱体及机架之间的耐电压不小于3000V(DC),1min不击穿、无飞弧。6.4.3绝缘电阻接地装置与箱体金工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104MΩ,试验电压为直流500V。6.5材料与机械物理性能6.5.1材料6.5.1.2金属箱体应采用牌号为Q235-A金属材料,厚度不小于1.2mm。6.5.1.3非金属构件应采用阻燃型ABS塑料或更好的塑料材料,其燃烧性能应能符合7.6条中规定的要求。6.5.1.4光缆分光分纤箱组成材料应符合SJ/T11363-2006规定的均匀材料(EIP-A类)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的要求。6.5.2机械物理性能6.5.2.1箱体应具有良好的抗腐蚀耐老化和抗破坏性能。其物理、化学性能必须稳定,并与光缆护套和尾纤护套相容。6.5.2.2箱体顶端表面应能承受不小于500N的垂直压力,箱体门打开后,在门的最外端应能承受不小于100N的垂直压力。卸去载荷后,箱体应无破坏痕迹和永久变形。6.5.2.3当有光缆引入时,普通光缆固定后应能承受不小于500N的轴向拉力;自承式蝶形引入光缆固定后应能承受不小于200N的轴向拉力。经拉伸、扭转试验后检查光缆固定处,光缆应无任何松动、破坏现象。6.5.2.4所有外露非金属箱体制件应能抵抗紫外线,经过模拟太阳辐射试验后,无裂纹、针孔、破损等现象。6.5.3密封性能(需提供相应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室内型光缆分纤箱及分光分纤箱箱体的防护性能应达到GB4208-2008中IP53级要求。室外型光缆分纤箱及分光分纤箱箱体的防护性能应达到GB4208-2008中IP55级要求。密封用胶条材质及耐久性:具有突出的耐高、低温特性,耐久性能;可适用于高温、寒冷、紫外线照射强烈地区以及中高层建筑室内外安装。有极好的防水性、防尘性、防腐蚀性;并且具有绝缘性能。
6.5.3燃烧性能设备内所有非金属材料结构件(含尾纤或跳纤)的燃烧性能应能符合7.6条中规定的要求。6.5.4运输试验要求包装合格的产品应能承受GB/T3873-1993中“A10公路运输”或振动替代法试验要求,试验结束后产品外观应完好无损,各部件、紧固件不松动,箱体门启闭自如,门锁灵活可靠,插入损耗、回波损耗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1.试验方法7.1试验环境条件试验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标准大气条件为:温度15℃~35℃,相对湿度不大于75%,大气压力为80kPa~106kPa(需提供相应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7.2外观结构检查a.用卡尺或卷尺检测几何尺寸。b.用手实际操作转动、插拔、锁定部位应感觉适度,用万能角尺检测机架开启角度。c.用装配工具手工检查紧固件,用裸手触摸外露和操作部位。d.用R量规检测光缆尾纤的弯曲半径。e.用标准色板检查箱体,结构件和标志的颜色。f.其他用目视方法检测。7.3功能检查按装配图检查产品所有零部件应无遗漏,采用视察法和操作验证法检查各个功能装置安装齐备性及其达到的功能性。7.4高压防护接地装置试验7.4.1耐电压水平(需提供相应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按GB/T5095.2—1997中“试验4a:耐电压”的方法C进行。试验电压为直流电压3000V,施加试验电压的速率不大于500V/s,试验电压经受时间为60s±5s,试验结果应能符合6.4.2条的要求。7.4.2绝缘电阻试验(需提供相应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按GB/T5095.2—1997中“试验3a:绝缘电阻”的方法C进行。测量绝缘电阻的回路施加直流电压为500V±50V,读取稳定的绝缘电阻数值,如果未达到稳定,应在加压后的60s±5s读取数值,试验结果应能符合6.4.3条的要求。7.5机械物理性能试验7.5.1箱体表面机械强度试验(需提供相应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按6.5.2.2条的要求施加载荷,并保证载荷支承面承受压强约为2.5X104N/㎡、保持15min,卸去载荷后,箱体无破坏痕迹和永久变形。7.5.2箱体门机械强度试验(需提供相应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箱体门打开后,在门的最外端按6.5.2.2条的要求施加载荷,保持15min,试验结果应符合要求。7.5.3光缆拉伸试验准备一根箱体正常工作时使用的光缆(长约1m),将光缆一端按工作状态在设备的光缆固定装置上固定牢固,同时固定好光缆的加强芯,用拉伸夹头将光缆另一端夹持牢固并拉伸,拉伸速度为2Omm/min,最大拉力见6.5.2.3条的要求。达到最大拉力后持续2min,卸去拉力,检查光缆固定处,试验结束后,应符合要求。7.5.4光缆扭转试验按6.3.1中要求安装试验光缆,并在距离光缆出口500mm处按6.5.2.3的规定对光缆进行扭转,先扭转90°,在该位置保持lmin后回到起始位置,在相反方向重复同样的操作,完成一个循环,共扭转三个循环。试验结束后,检查光缆固定处,应符合要求。7.6燃烧性能按YD/T778中6.5规定进行。其中产品样品分别施加火焰二次,每次间隔l0min,每次施加火焰30s,施加试验火焰的持续燃烧时间结束后试验样品符合下列要求:a)试样离火后每次持续有焰燃烧时间不超过l0s;b)从试验样品上掉落的燃烧或灼热颗粒未使燃烧蔓延到放在试验样品下面的铺底层。7.7密封性能光缆分光分纤箱属于GB4208-2008中13.4规定的第二种类型壳体,室内型箱体试验条件按GB4208-2008中13.4和14.2.3进行,接收条件符合13.5.2和14.3的要求;室外型箱体试验条件按GB4208-2008中13.4和14.2.5进行,接收条件符合13.5.2和14.3的要求。7.8环境条件试验7.8.1高温试验按GB/T2423.2中规定的试验Bb进行。将无包装的试验样品(含箱体关键材料、光纤终接装置、光纤存储装置、高压防护装置、光纤连接器)置于试验箱(室)试验温度为60℃±2℃(室内型为+40℃±2℃),持续时间为2h,然后在试验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1h后进行相关项目测试。7.8.2低温试验按GB/T2423.1中规定的试验Ab进行。将无包装的试验样品(含箱体关键材料、光纤终接装置、光纤存储装置、高压防护装置、光纤连接器)置于试验箱(室)试验温度为-40℃±3℃(室内型为-25℃±3
℃),持续时间为2h,然后在试验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1h后进行相关项目测试。7.8.3湿热试验按GB/T2423.4标准中“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进行,其中试验高温为+40℃±2℃,试验周期为6天。条件试验后,再调节到试验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进行相关项目测试。7.8.4盐雾试验按GB/T2423.17中规定的试验程序对实际使用或安装时的状态试验样品(含金属电镀结构件和光纤连接器)进行48h的盐雾试验。7.9运输7.9.1试验方法试验可以按以下方法之一进行:7.9.1.1基准法:按GB/T3873中“A.10公路运输”的试验要求进行。7.9.1.2替代法:以振动试验替代。试验条件如下:a.频率范围:10~55Hz;b.扫频要求:扫频的速率应为每分钟一个倍频程,其容差为±10%;c.振幅:0.75mm;d.每一方向持续时间:30min;试验程序:将试样(含光纤终接装置、光纤存储装置、光分插片)固定在振动台上,并应在两个垂直方向上承受振动,方向之一与连接器公共轴线方向平行。7.9.2结果判定试验后应能符合:产品完整:产品表面及零部件不应有机械损伤,紧固件不得松脱。1.检验规则8.1检验分类设备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产品检验由质检部门负责进行,出厂产品必须附有合格证。8.2出厂检验8.2.1抽样方案应按GB/T2828.1中一般检查水平Ⅱ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抽样,箱体检验项目抽取样本按台数计,跳纤抽取样本按适配器安装数的2倍计。AQL值B类不合格为1.0;C类不合格为2.5。8.2.2检验项目检验项目见表3。8.2.3出厂检验后的处置按GB/T2828.1中第7章接收与不接收的规定进行,安全指标耐电压、绝缘电阻出现不合格,应立即判为不合格。表3检验项目、检验类别、要求及试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不合格类别出厂检验型式检验B类C类1外形尺寸о√√2标识和颜色3箱体与结构件表面4装配5功能要求О√√6耐电压О√√7绝缘电阻О√√8箱体表面机械强度О√9箱体门机械强度О√10光缆拉伸试验О√11光缆扭转试验О√12密封性试验О√13燃烧性能试验О√14高温试验产品外观о√耐电压О√绝缘电阻О√15低温试验产品外观о√耐电压О√绝缘电阻О√16湿热试验产品外观о√耐电压О√绝缘电阻О√17盐雾试验产品外观о√18运输试验产品外观о√注1:“√”表示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所选择的相应项目,“о”表示相应不合格判定类型。8.3型式检验
8.3.1抽样方案应按GB/T2829中规定,取判定水平II的一次方案进行,箱体检验项目抽取样本按台数计,跳纤检验项目抽取样本按芯数计,光纤终接装置和光纤存储装置按个数计。产品质量以不合格数表示,产品的不合格判定分B和C两类,样本量为一套(其中,每套样品包含1台箱体、2个光纤终接装置、2个光纤存储装置、6套光纤连接器,2个光分插片)。产品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值见下表。表4产品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值不合格类别RQL值及抽样方案B类RQL=80;判定数组=[0,1]C类RQL=200;判定数组=[2,3]8.3.2型式检验的项目型式检验项目见表3。8.3.3型式检验后的处置按GB/T2829-2002中5.11和5.12的规定进行处置。8.3.4型式检验的频次型式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当周期内产品累计满2000台后,应送有资质的第3方检验机构,进行型式检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需进行型式检验:a)结构、工艺、材料、关键元器件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b)产品长期(超过6个月)停产后又恢复生产时;c)交收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e)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试制鉴定时。1.包装、运输和贮存9.1标志9.1.1光缆分纤箱及分光分纤箱应有标识,标明执行的标准号、产品型号、名称、商标、生产单位、出厂年月。9.1.2光缆分纤箱及分光分纤箱的连接器应有商标或生产厂家的标记。9.2包装9.2.1设备产品应包装出厂,包装要求及包装箱面标志应符合GB/T3873中的规定。9.2.2包装箱内除产品外,还应装入以下物品和有关文件,文件可用塑料袋或纸袋封装:a)备附件及专用工具;
b)产品使用说明书;c)产品合格证;d)装箱清单。e)分光分纤箱产品还应有光分路器端口编号记录表。9.3运输设备产品包装后,可用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运输,在运输中应避免碰撞、跌落、雨雪的直接淋袭和日光暴晒。9.4贮存设备产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干燥的仓库中,其周围不应有腐蚀性气体存在,贮存温度为-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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