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0.00 KB
  • 34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润森木炭果木炭环境影响报告表,向社会予以,公众可以在有环评报告

  • 34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果木炭项目建设单位:河北润森木炭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6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果木炭项目建设单位河北润森木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牛建革联系人牛亚松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张家庄镇南贾同村东联系电话15833988666传真/邮政编码052161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藁城区张家庄镇南贾同村东立项审批部门藁城区发展改革局批准文号藁发改备字[2016]71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其他木材加工C2019占地面积(m2)2400绿化面积(m2)/总投资(万元)2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3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15%评价经费(万元)/建设期/工程内容及规模:改革开放以来,工农业及相关的行业都得到了迅速发展,用木炭作为原料、添加剂或熔融剂的活性炭厂、炭化硅厂、炼硅厂、钢铁厂、二硫化碳厂饲料业、餐饮业、生活取暖等企业和相关行业的用炭量大增,价位不断上扬,某些地域还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河北润森木炭有限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拟投资2000万元于石家庄市藁城区张家庄镇南贾同村东建设年产5000吨果木炭项目。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和《河北省新增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名录(2015年)》,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有关规定以及石家庄市藁城区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的要求,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河北润森木炭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本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经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完成本报告表的编制。-32- 1、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果木炭项目2、建设单位:河北润森木炭有限公司3、建设性质:新建4、项目投资及环保投资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1.15%。5、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石家庄市藁城区张家庄镇南贾同村东,项目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10"3.65",东经114°43"47.68"。厂区东侧、南侧、西侧均为空地,北侧为乡村公路。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220m的南贾同村。6、项目占地项目总用地2400m2,石家庄市藁城区国土资源局已出具关于项目用地审查意见(文号:【2016】97号,见附件),项目占地位于《藁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划定的现状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7、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年产果木炭5000吨、木醋液70吨、木焦油及杂质膜10吨。项目产品质量标准一览表见表1。表1项目产品质量一览表序号木醋液项目单位技术要求1外观-棕褐色透明液体2有机质%≥2.03pH值-2.0~7.04砷%≤0.00505镉%≤0.00106铅%≤0.02007铬%≤0.05008汞%≤0.0005序号木炭项目单位技术指标1外观状态-深褐色或黑色多孔原果树枝状2燃烧气味-有果木应有香气,无异味3发热量千卡/kg≥6000-32- 4密度kg/m3≤1.35生态指标-表面清洁,不得有油雾和其它污物,不得掺有非果木炭和机制炭及其他杂物8、建设内容项目租赁藁城市南贾同村牛保会现有厂房进行建设(租赁协议见附件),项目不新增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2000m2,主要购置6个干馏炭化塔及其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表2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分类项目建设内容主体工程锯切车间建筑面积1200m2,位于厂区西侧,主要用于锯切干馏炭化塔Φ4m×5m,共计6台,位于厂区东侧中部,南北向依次排列辅助工程办公室建筑面积380m2,位于厂区北侧。原料库与锯切车间为同一建筑物,位于锯切车间的南部成品库房1座位建筑面积为420m2,位于厂区南侧。公用工程供热项目办公区的冬季采用单体式空调取暖,不设燃煤锅炉供电项目供电由市政电网提供,年用电量为5万kWh供水项目供水水源为南贾同村集体供水管网环保工程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化粪池内废水定期清掏后,用作农肥废气项目燃烧室废气通过管道收集经湿式碱液喷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噪声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风机进出口软管连接等措施固废全部合理处置9、平面布置厂区大致呈矩形,厂区北侧为办公室,东侧为6座炭化塔,西侧为车间和原料库房,南侧为成品库房。项目具体平面布置见附图3。10、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表3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干馏炭化塔Φ4m×5m座6外购2风机Y160m1-8风量2000m3/h台6外购Ym100m台12外购-32- 风量1000m3/h用于冷却3输送带8m台2外购4电锯台2外购合计2811、原辅材料(1)原料用量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可知,项目所用原料为原果木、树根等。表4项目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原料单位数量备注1原果木t/a20000外购2树根t/a10外购能源3新鲜水t/a170当地供水管网4电kW/h5万当地供电电网(2)物料平衡本项目生产物料平衡是参考《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生物质原料及查阅相关文献数据计算,同时类比同类企业实际生产数据,确定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参数,并结合项目的实际生产情况对上述参数进行修正,以此确定生产的物料平衡。相关资料显示,木材是由大量的有机物和少量的无机物所组成,而有机物质是由碳、氢、氧、氮四种元素所组成。各种木材的元素含量基本上是相同的,几乎是与树种无关。干材平均含量约为:碳49.5%-50%,氢6.3%-6.4%,氧42.6%-44%,氮0.1%-0.2%,硫0.01%-0.03%,无机物灰分0.2%-1.7%。本次环评废果树的含硫量按入窑木材质量的0.02%计,其中80%元素S进入木煤气以SO2形式排放。本项目外购进的果树含水率较高,达到60%左右,自然晾干,含水量降低,废果树质量减少50%左右。-32- 本项目在炭化工序产生木煤气进入燃烧室对炭化炉进行燃烧供热。该部分煤气实际为炭化炉内不完全燃烧后的剩余尾气包括烟气、煤气、焦油、木醋液和其他杂质,其热值相对较低。由于气化原材料不同,木煤气成份也不尽相同,一般原材料中挥发份越高,燃气的一氧化炭和甲烷含量越高,热值就越高,但是燃气的热值并不是按挥发份的含量成比例地增加,挥发份中除了气体成份外还包括木焦油和合成水分,这些成份高时,则燃气热值就低。物料平衡图见图1,物料平衡表见表5。SO24.8NOx3.06颗粒物5.95水分和杂质:4893.89水分10000烟气颗粒物0.519999.519999.519999.5封炉炭化预热点火装塔果木20000锯切木煤气简接冷凝4987.7木焦油及杂质膜:10木醋液:709999.55011.850005000包装入库检验出塔排气冷却炉灰11.6颗粒物0.2图3.9-1木炭生产物料平衡(t/a)图1生产物料平衡表单位:t/a表5木炭生产物料平衡表单位:t/a进料出料原材料名称数量去向产物数量废果树20000产品木炭5000废气水分10000颗粒物6.65SO24.8NOx3.06水分及杂质4893.89固废木醋液(粗产品)70木焦油及杂质膜(粗产品)10-32- 炉灰11.6合计20000合计2000012、辅助工程(1)给排水项目水源为南贾同村集体供水管网,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循环冷却水。项目劳动定员10人,用水量按50L/人·d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0.5m3/d(170m3/a);项目生产过程中采用6个0.5m3水桶对产生的烟气进行冷却,则每个水桶需定期补充新鲜水0.05m3/d,共计0.3m3/d(102m3/a)。新鲜水306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盥洗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为0.4m3/d(136m3/a)。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后用作农肥;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给排水平衡见图1及表5。图1项目给排水平衡图(单位:m3/a)化粪池定期清掏后,用作农肥工作人员(-34)136136循环冷却补充水(-136)170136表6项目给排水情况一览表项目用水标准工作天数数量用水量(m3/a)损耗量(m3/a)排放量(m3/a)生活用水50L/人·d340天10人17034136循环冷却补水/340天/1361360合计------306170136(2)供电项目供电由南贾同村供电电网提供,年用电量为5万kWh,可满足用电负荷及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3)供热及供暖本项目办公区冬季采单体式空调取暖,不设燃煤锅炉;生产过程中主要用项目果木树根(或生产过程产生的木煤气)作为燃料。-32- 13、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10人,项目年运行340天,三班8小时制。14、产业政策及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所使用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及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本)》、《河北省新增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名录(2015年)》中的限制类与淘汰类,不在《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禁止类与限制类之列,也未被列入《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并且石家庄市藁城区发展改革局出具了本项目备案许可证(文号:藁发改备字【2016】71号)和项目变更函(藁发改函【2016】29号),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根据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藁城分局“关于润森木炭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果木炭”项目的函复意见可知,项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藁城市张家庄镇总体规划》要求,同意项目的建设。因此,项目选址可行。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污染源。-3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概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藁城区地处河北省中南部太行山东麓平原,西侧与省会石家庄相邻,东北距首都北京264公里,距天津港口270公里,石家庄民航机场位于市区北部。藁城地处河北省西南部省会石家庄市东部。地理坐标为北纬37°51′~38°18′44″,东经114°38′45″~114°58′47″。北邻新乐市,南接赵县境,东与晋州市、无极县接壤,西长安区、裕华区及正定新区搭界,西南与栾城区毗邻。西距石家庄市31km,东北距首都北京264km。项目位于石家庄市藁城区张家庄镇南贾同村东,项目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10"3.65",东经114°43"47.68"。厂区东侧、南侧、西侧均为空地,北侧为乡村公路。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220m的南贾同村。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关系图见附图2。2、地形地貌藁城区位于滹沱河南岸,属太行山东麓的洪积冲积平原,地势开阔平坦,该区域总的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平均坡降0.5%,,海拔高程51.3-51.9m。藁城区内地质构造属冀中凹陷,先后经历古河槽回返隆起,结晶基底形成;地台稳定升降;断陷盆地发育;先构造运输发展4个阶段。地层分布由上及下可分为第四系、第三系、奥陶系、寒武系及震旦系等,露出地层以新生界第四系为主。第三系至太古界地层被广泛分布的第四系所埋藏,在境内没有表露。第四纪为冲洪积层,在境内广泛分布,以灰黄色、棕黄色粉砂质粘土、亚粘土、砂砾层组成。3、水文地质本区域地下水共有4个含水组。第一含水组底板埋深20~80m,第二含水组底板埋深100~160m,一、二两个含水组总厚度30~70m,岩性以含砾中砂为主,两组含水层水力特征相同,为潜水-承压水,单位涌水量20~30m3-32- /h·m,水质全淡,是现阶段主要开采利用的含水组。第三含水组底板埋深250~400m,含水层岩性以中粗砂为主,西部多含砾卵石,总厚度大于90m,单位涌水量50m3/h·m,属承压水;第四含水组也属承压水。本区地下水富水地主要在40~72m和120~156m之间。其中在40~72m段,含水层岩性主要为中砂,含水层厚度32m,在120~156m段,含水层岩性主要为细砂、中砂、粗砂,含水层厚度36m。本区含水层岩性、厚度、层数均自西向东显现较明显的变化,岩性自西向东逐渐变细,厚度变薄,而层数增加,导致地下水文地质条件自西向东逐渐劣化。地下水的总流向自西向东,主要补给源是西北部水库、河流、水渠的侧向补给以及大气降水和农灌水垂直渗漏等。4、气候特征藁城属暖温带半湿润地区。由于地处平原,地势、地貌对气候因素分布比较均匀,表现为冬冷夏热的气候特点。季风对气候影响特别明显,其特点概括为:四季分明,春季干燥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气温凉爽,冬季寒冷雨雪稀少。该地区一月平均气温-2.45℃,年平均气温13.65℃;历年平均降水量498.7mm,年蒸发量平均为1580mm;年主导风向南风,年平均频率13.35%,次主导风向北风,年平均频率为12.32%,静风频率9.87%,年平均风速1.51m/s,无霜期200天,年日照量2711.4小时,历年最大冻土深度为60cm。5、地表水系区域地表水系由滹沱河和石津渠构成,石津渠为人工开挖的农业灌溉用渠,主要容纳黄壁庄水库泄水,设计流量为100m3/s,主要用于农田灌溉,径流多为农灌季节和雨季,平时无地表径流。仅在农灌季节从上游放水为下游提供农灌用水。滹沱河发源于山西省繁峙县孤山,经正定入藁城,于藁城中部自西向东横贯全境,境内南堤长27.7km,北堤长15.6km,河宽平均4000m,最宽处(西部市界处)可达6000m。境内流域面积119km2,设计行洪能力3300m3/s,最大行洪量11300m3-32- /s(1956年)。境内滹沱河支流有白洋河和周汉河,白洋河发源于正定县杨家庄,原经岗上村北、小丰村南,从双庙村折而北入滹沱河,石津总干渠修成后,白洋河改道,由故献村北折而南,绕村东入渠。周汉河藁城段旧称只照河,上流为旺泉河,发源于正定县,自正定固营村南入境,经黄庄、南屯,前堤里村南至九门村西南折入滹沱河。石津总干渠是石家庄至天津的过境引水灌溉河渠,于市境中部伴307国道由西向东横贯全境,市内长度26km。设计流量100m3/s,最大流量为120m3/s。6、地下水项目地处山前倾斜平原,位于滹沱河冲洪积扇上,地下水主要赋存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中,含水层多由亚砂土、砂、卵砾石组成,粒度粗、厚度大,水动力特征为潜水、微承压水。根据第四系含水层堆积成因、岩性特征可将第四系自上而下划分为四个含水组。第Ⅰ含水组(全新Q4):该含水组埋藏深度15~20m,含水层厚度小于10m,该层沉积较薄,颗粒较细。岩性为粉、细、中粗砂及砂含砾石。由于地下水位下降,本组含水层已基本疏干。第Ⅱ含水组(上更新统Q3):底板埋藏深度100m左右,含水层厚度30~50m,该层沉积厚度大,含水层颗粒较粗,且磨圆度较好。主要岩性为砂砾、卵砾石。透水性及富水性好。该层分为上、下两段,尤以下段含水层最为丰富。单位涌水量30~40m3/h·m,渗透系数一般为37~145m/d。地下水水质良好,矿化度小于1.5g/L。第Ⅲ含水组(中更新统Q2):底板埋藏深度220m左右,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含水层厚度大于50m。岩性含砾卵石、砂砾夹砂质粘土,其中砂卵石、砂砾石分选较差,该层在厂区以西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风化,透水性和富水性均较差;厂区以东富水性较好,受地方开采井连通影响,使本区水利特征属潜水微承压水。单井单位出水量为10~30m3/h·m,水力特征属承压水。狂化度小于0.3~0.5g/L。第Ⅳ含水组(下更新统Q1):底板埋藏深度400m左右,岩性为粘土含卵石及砂质粘土,由于各地岩性不一,透水性和富水性极差。地下水水力性质均为承压水。矿化度0.3g/L。-32- 地下水总的流向是西北向东南,主要补给源是西北部水库、河流、水渠的侧向补给以及大气降水和农灌水垂直渗漏等。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1、行政简介藁城区地处河北省中南部太行山东麓平原,属石家庄市管辖。1989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藁城撤县建市,2014年9月23日,国务院批复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石家庄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同意撤销石家庄市桥东区,部分街道划归石家庄市长安区,部分街道划归石家庄市桥西区;撤销县级藁城市、县级鹿泉市和栾城县,同时分别设立石家庄市藁城区、鹿泉区和栾城区。至此,藁城市变为藁城区,现辖12个镇、1个回族自治乡,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1个藁城新区,239个行政村(含丘头镇),全区总人口已超75.64万人,总面积781.79km2。2、社会经济藁城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经济实力连年位居河北省十强县(市)行列,“十二五”以来,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527亿元、同比增长9.1%,全部财政收入完成67.6亿元、同比增长14.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9.2亿元、同比增长15.1%,各项指标稳中有进、持续增长。项目建设连续十年实施“重点项目攻坚年”活动,“十二五”以来,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07.7亿元,建设超千万元项目364个、超亿元项目65个。2014年,对总投资467亿元的49个重大支撑项目,继续坚持领导带头、四级分包、协调联动、强力推进,力促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达效。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6.5亿元、同比增长18.1%,引进域外资金115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0339万美元。-32- 2014年,全区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69亿元、同比增长23%。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休闲度假、健康养老、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服务业占GDP比重不断提高。2014年,服务业增加值完成105.5亿元、同比增长8.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42.2亿元、同比增长12.4%。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85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1元,同比分别增长7.4%和8.6%。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全区拥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市级8家,省级工程实验室6家、市级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市级6家。3、教育医疗近年来,藁城区共有学校182所,教职工总数8354人,在校学生112259人,其中普通中学在校生38426人,普通小学在校生43341人。卫生医疗机构共计25家,实有床位1658张,卫生技术人员共1418人,执业医师456人,注册护士459人,药师48人。4、张家庄镇情况张家庄镇位于藁城市西北部,东南距藁城市治20公里。东与南孟镇为邻,南与九门回族乡接壤,西与正定县搭界,北与增村镇相连,横跨正深路,纵贯机场路,南距石黄高速公路7公里、307国道石德铁路8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集市贸易发达,蛋禽养殖为全镇支柱产业,蛋鸡存栏常年维持在400万只左右,是中国北方最大的禽蛋集散地。2001年,全镇土地总面积47.4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5.47万亩,辖17个行政村,总人口5.31万人。张家庄镇政府驻南龙宫村,该镇辖17个行政村:赵庄村、李家庄村、蔡家岗村、三邱村、鲍家庄村、南贾同村、北贾同村、南龙宫村、北龙宫村、张家庄村、大奉化村、小丰化村、小慈邑村、北小屯村、西蒲城村、北蒲城村、东蒲城村。蛋禽养殖为全镇支柱产业,蛋鸡存栏常年维持在400万只左右,是中国北方最大的禽蛋集散地。-32- 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2.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3.声环境质量现状区域声环境质量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4.生态环境现状本项目占地属于工业用地,评价区域范围内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文化遗产等特殊保护目标,生态环境不属于敏感区。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项目位于石家庄市藁城区张家庄镇南贾同村东。厂区东侧、南侧、西侧均为空地,北侧为乡村公路。项目所在区域无重点保护文物及珍稀动植物资源,根据项目工程特点、评价区域环境特征,确定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见表7。表7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保护对象方位距厂界距 (m)功能要求环境空气北龙宫村NNE44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鲍家庄村SSW665南贾同村W220张家庄镇ENE890声环境厂界外1m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32- 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表8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序号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浓度限值单位1SO224小时平均150μg/m31小时平均5002NO2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3PM1024小时平均1502、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表9地下水质量指标类别pH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盐氨 标准值6.5-8.5≤3.0mg/L≤0.02mg/L≤0.2mg/L3、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污染物排放标准1、运营期木材锯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燃烧室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新建炉窑排放标准要求,标准值见表10。表10废气排放标准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级别标准值标准锯切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无组织排放浓度≤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燃烧室SO2二级标准400mg/m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新建炉窑排放标准NOx400mg/m3颗粒物50mg/m32、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1。表11噪声排放标准一览表时段污染物类别标准值标准运营期等效连续A声级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32- 3、固体废物: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要求;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十二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十二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种类为四项:SO2、NOX、COD、氨氮。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污染物预测排放量分别为:SO2:1.92t/a;氮氧化物:3.06t/a;COD:0t/a;氨氮:0t/a。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及《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规定,本次评价确定以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量作为污染物总量,项目炭化塔产生的废气排放量为2448万m3/a,SO2和NOX执行排放标准限值均为400mg/m3,根据废气排放量和执行标准值计算达标排放总量见下表:表12项目废气污染物总量计算项目标准限值(mg/m3)废气量(m3/a)污染物年排放量(t/a)NOX400244800009.792SO2400244800009.792核算公式污染物排放量(t/a)=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m3)╳排气量(m3/a)/109核算结果由公式核算可知,新建项目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NOX:9.792t/a;SO2:9.792t/a。因此,建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下:SO2:9.792t/a;氮氧化物:9.792t/a;COD:0t/a;氨氮:0t/a。-32-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项目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和排污节点如下图:果木G2、N2G2、N2G1、N1、S1锯切封炉炭化预热点火装塔木煤气间接冷凝木焦油及杂质膜木醋液专用桶出塔排气冷却G3S2S3包装入库图2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检验图例W废水G废气N噪声S固废生产工艺流程介绍:①锯切将外购切割好的果木原料通过电锯将其多余树枝进行锯切,果木树根部分用于炭化塔加热燃料。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锯切工序产生的粉尘、设备噪声以及碎木屑。②装塔将锯切后的果木通过人工方式进行装塔,以达到炭化塔的最大化使用。装塔后将塔体上部进行封闭,燃烧室下部装填果木树根。③点火、预热装填完毕后的炭化反应塔,炉体下部燃烧室进行点火,燃烧1周左右后,封炉进入炭化工序。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果木(木煤气)燃烧后的废气、和设备噪声。④炭化-32- 果木在炭化炉内通过自身缺氧燃烧产生热量,在高温高压环境下进行干馏炭化,炭化时封闭以隔绝空气。炭化初阶段主要靠木材自身所产生的热量和炉体外包围的燃烧室燃烧果木树根(木煤气)产生的热量,使炉内温度上升,大概在60~100℃之间,此时木材就会产生热分解反应,里面的化学组织就会发生变化,半纤维素发生分解生成CO2、CO和少量醋酸等物质。全面炭化阶段炉内温度一般都是270~300℃,里面的木质材料就会急速升温分解,同时生成大量的醋酸、甲醇和木焦油等液体产物,此外还有甲烷、乙烯等可燃性气体;这些可燃性气体燃烧和木材自身热分解产生了大量的热量,使炉温升高,木质材料就会在高温下形成干馏炭。炭化过程中会产生木煤气、木炭和木焦油和酸类液体混合物。木煤气主要成分是CO、CO2、甲烷、乙烯和氢气等,还含有少量未去除的木焦油和木醋液。部分在自身炭化炉内燃烧为炭化过程供热,剩余木煤气与炉体连接管道直接进入循环冷凝桶间接冷凝后,冷凝液进入自带桶进行回收,静置2h后,桶内冷凝液分为3层,上层为杂质膜,中间为木醋液,底部为木焦油。此工序污染物主要为燃烧室(树根、木煤气)燃烧后产物为CO2、水蒸汽,同时会排放颗粒物、SO2、NOx等污染物。在30~40℃温度下经冷凝沉淀后从炭化室尾气中分离出90%以上的木醋液和木焦油,其中木醋液、木焦油和杂质膜作为粗产品外售。⑤排气冷却木材完全炭化后停止加热排气后,关闭炭化炉进出气口。木炭在炭化室内经外部风机进行风冷3个小时后出炉。出炉需先通风后出炭,防止CO中毒。⑥出塔通过人工将塔内木炭出炉后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此工序主要污染物为果木树根燃烧后的炉灰,出塔工序产生的粉尘,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主要污染工序:运营期:(1)废气:锯切工序产生的粉尘、出塔工序粉尘和燃烧室(树根、木煤气)燃烧后产生的废气。-32-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电锯、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经类比,其源强在80~95dB(A)之间。(4)固体废物:主要为碎木屑、木焦油及杂质膜、炉灰以及员工生活垃圾。-32-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污染物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锯切工序粉尘≤1.0mg/m3、0.5t/a≤1.0mg/m3、0.5t/a燃烧室SO2196.08mg/m3、4.8t/a78.43mg/m3、1.92t/aNOx125mg/m3、3.06t/a125mg/m3、3.06t/a颗粒物243.06mg/m3、5.95t/a48.61mg/m3、1.19t/a出塔工序粉尘≤1.0mg/m3、0.2t/a≤1.0mg/m3、0.2t/a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400mg/L,0.054t/a0SS200mg/L,0.027t/a0BOD5220mg/L,0.030t/a0氨氮25mg/L,0.003t/a0固体废物锯切工序碎木屑0.5t/a统一收集后外售生产过程木焦油及杂质膜10t/a专用桶收集后,定期外售炉灰11.6t/a统一收集后外售包装过程废包装0.3t/a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办公生活垃圾1.7t/a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电锯、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类比相关资料可知,其源强在80~95dB(A)之间。通过风机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进出口软管连接等措施处理后,其厂界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主要生态影响:无-32- 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再新增建筑物,故本次评价不再考虑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气主要为锯切工序产生的粉尘、出塔粉尘和树根(木煤气)燃烧后产生的废气。(1)无组织①锯切粉尘项目外购的果木部分需经过电锯进行锯切,类比同类企业可知,果木为含有大量水分,锯切工序粉尘产生量较小,项目锯切工序粉尘产生量为0.5t/a,通过车间风机定期排风,大气稀释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厂界外颗粒物浓度≤1.0mg/m3。②出塔粉尘项目生产过程中烧好的木炭在出窑、包装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无组织粉尘。根据经验数据可知,无组织粉尘的产生量为0.2t/a,年木炭出窑和包装时间为2040h,无组织粉尘排放速率为0.098kg/h。项目在木炭出窑暂存及包装区域建设三面围挡及遮盖设施,以减缓粉尘的飞扬。大气稀释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厂界外颗粒物浓度≤1.0mg/m3。防护距离: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中7.2节规定“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进入呼吸带大气层时,其浓度如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与《大气污染-32-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则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应按下式计算:其中:Cm-标准浓度限值(mg/m3)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生产单元的占地面积S(m2)计算,r=(S/p)0.5。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由《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13201-91)中表5查取。A=350、B=0.021、C=1.85、D=0.84。表12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污染源污染物名称排放源强(kg/h)排放参数(面源)质量标准(mg/m3)计算距离(m)取值(m)面积无组织生产车间粉尘0.06112000.92.87250粉尘0.0984000.99.48350由上表计算可知,粉尘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均为50m,即以生产车间边界外延50m作为卫生防护距离护。根据项目总图布局及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调查均在本项目防护距离范围以外。特别指出的是今后在此距离内应禁止建设居民定居点等敏感点。(2)有组织:燃烧室废气根据企业及设备生产厂家提供资料,燃烧室加热采用燃烧果木树根提供热量,同时炭化过程产生的木煤气提供热量供给。本项目所使用的炭化炉采用全封闭结构,生产过程中仅有单一的空气进气口及废气闭关收集管道。窑门采用半自动窑门,可以做到装窑、出窑时打开,生产时关闭,且窑门不因温度变化而发生变形。炭化炉产生的木煤气通过管道直接送至炭化室外围的燃烧室燃烧加热。根据项目物料平衡-32- 可知,项目各炭化反应塔燃烧室(6座)均自带1台风量为1000m3/h的风机将木炭(木煤气)燃烧的废气收集后通过碱液脱硫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燃烧室废气中SO2、NOx、颗粒物产生量分别为4.8t/a、3.06t/a、5.95t/a。碱液脱硫除尘装置除尘效率约为80%,脱硫效率约为60%,经碱液脱硫除尘装置净化后烟气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为48.61mg/m3,SO2排放浓度为78.43mg/m3、NOx排放浓度为125mg/m3,烟气量为6000m3/h,年有效运行时间按4080h(170天,24h)计,则颗粒物排放量为1.19t/a、SO2排放量为1.92t/a、NOx排放量为3.06t/a,各污染物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新建炉窑排放标准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2、水环境影响分析(1)地表水企业职工10人,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1161.3-2016),用水量按每人每天50L计,则生活用水量为5m3/d(170m3/a);职工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职工生活污水量为136m3/a。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后用作农肥。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BOD5和氨氮,根据经验系数,生活污水产生浓度分别为400mg/L、200mg/L、220mg/L、25mg/L,其产生量分别为0.054t/a、0.027t/a、0.030t/a、0.003t/a。(2)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可知,Ⅰ类、Ⅱ类、Ⅲ类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执行本标准,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行业类别为:N轻工109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属于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Ⅳ类,因此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各单元、设施分区污染防治区划分见表13。-32- 表13工程各单元、设施分区污染防治区划分序号名称防渗区域及部位防渗等级1道路─简单2车间地面及炭化炉所在区域地面一般3化粪池池底、池壁重点①重点污染防渗区的防渗性能应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②一般污染防渗区的防渗性能应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③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④各单元防渗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相对应设备、管道或建构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经以上防渗措施处理后,可有效阻止污染物下渗。本项目对区域地下水影响较小。综上所述,废水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水环境影响较小。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电锯、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类比相关资料可知,其源强在80~95dB(A)之间,其设备噪声值见表14。表14产生噪声设备噪声值序号设备名称噪声值dB(A)措施降噪效果dB(A)1电锯70~80厂房隔声202风机75~90进出口软管连接,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30为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应采取如下隔声措施进行隔声处理:(1)新购设备应选购低噪声设备。(2)给噪声设备安装降噪措施,如风机进出口软管连接、基础减震等措施。(3)将产噪设备布置在车间内。经上述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32-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碎木屑、木焦油及杂质膜、炉灰以及员工生活垃圾。①碎木屑项目锯切工序产生的碎木屑,根据同类行业可知,项目碎木屑产生量为0.5t/a,统一收集后外售。②木焦油及杂质膜项目炭化工序产生的木焦油及杂质膜,根据《美国环保局空气污染物控制和排放手册》(美国环境保护局编),木炭生产过中产生的焦油量为2kg/t产品。则本项目木焦油产生量为10t/a。木焦油存在于炭化炉尾气中,经冷凝过滤分离后进入专用桶进行暂存,收集到一定数量后定期交由具有资质单位回收进行综合利用。炭化工序产生的木焦油及杂质膜储存在专用桶内,定期外售。③炉灰项目炭化塔采用生物质燃烧,燃烧后会产生一定量的炉灰,产生量约为1.6t/a,统一收集后外售。④废包装袋项目包装过程产生一定的废包装,废包装产生量为0.3t/a,统一收集后外售。⑤生活垃圾项目职工为1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年工作天数为340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7t/a,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32-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锯切工序粉尘车间风机定期排风,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678-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出塔工序粉尘木炭出窑暂存及包装区域建设三面围挡及遮盖设施燃烧室SO2管道+碱液脱硫除尘装置+15m高排气筒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新建炉窑排放标准要求NOx颗粒物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SSBOD5氨氮化粪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后用作农肥固体废物锯切工序锯切碎木屑统一收集后外售全部合理处置,不外排生产过程木焦油及杂质膜专用桶收集后与木醋液作为副产品外售炉灰统一收集后外售包装过程废包装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电锯、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类比相关资料可知,其源强在80~95dB(A)之间。通过风机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进出口软管连接等措施处理后,其厂界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其他无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项目投产后,加强植被建设,绿化美化区域环境。绿化是改善和维护建设地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32- 结论与建议一、结论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果木炭项目建设单位:河北润森木炭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投资: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1.15%。项目占地: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400m2。2、项目选址项目位于石家庄市藁城区张家庄镇南贾同村东,项目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10"3.65",东经114°43"47.68"。厂区东侧、南侧、西侧均为空地,北侧为乡村公路。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220m的南贾同村。根据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藁城分局“关于润森木炭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果木炭”项目的函复意见可知,项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藁城市张家庄镇总体规划》要求,同意项目的建设。3、产业政策本项目所使用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及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本)》、《河北省新增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名录(2015年)》中的限制类与淘汰类,不在《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禁止类与限制类之列,也未被列入《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并且石家庄市藁城区发展改革局出具了本项目备案许可证(文号:藁发改备字【2016】71号)和项目变更函(藁发改函【2016】29号),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4、公用工程①给水:项目供水水源为南贾同村集体供水管网,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循环冷却水,新鲜水用量为306m3/a。②排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生活用水量为0.4m3/d(136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清掏后用作农肥。-32- ③供电项目供电由南贾同村供电电网提供,年用电量为5万kWh,可满足用电负荷及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④供热本项目冬季采用单体式空调取暖,不设燃煤锅炉。5、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①锯切粉尘及出塔粉尘项目外购的果木需经过电锯进行锯切,类比同类企业可知,果木为含有大量水分,锯切工序粉尘产生量较小,通过车间风机定期排风,大气稀释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厂界外颗粒物浓度≤1.0mg/m3;项目生产过程中烧好的木炭在出窑、包装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无组织粉尘。项目在木炭出窑暂存及包装区域建设三面围挡及遮盖设施,以减缓粉尘的飞扬。大气稀释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厂界外颗粒物浓度≤1.0mg/m3。②燃烧室废气项目燃烧室废气中SO2、NOx、颗粒物经碱液脱硫除尘装置净化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新建炉窑排放标准要求。(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m3/d(136m3/a),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后用作农肥。因此,本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电锯、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类比相关资料可知,其源强在80~95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进出口软管连接,厂房隔声等措施,并-32- 经过围墙及绿化降噪、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碎木屑、木焦油及杂质膜、炉灰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锯切工序产生的碎木屑,统一收集后外售;炭化工序产生的木焦油及杂质膜储存在专用桶内,定期外售;炉灰统一收集后外售。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6、总量控制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SO2:9.792t/a;氮氧化物:9.792t/a;COD:0t/a;氨氮:0t/a。7、工程项目可行性结论年产5000吨果木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地块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处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可以满足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综上所述,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二、建议为保护环境,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针对工程特点,本评价提出如下要求与建议:1、搞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2、加强各种环保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内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14,环保投资一览表见表15。-32- 表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处理对象环保治理设施验收指标验收标准废气锯切粉尘车间风机定期排风,无组织排放厂界外颗粒物浓度≤1.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678-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出塔粉尘木炭出窑暂存及包装区域建设三面围挡及遮盖设施燃烧室废气管道+碱液脱硫除尘装置+15m高排气筒SO2≤400mg/m3NOx≤400mg/m3颗粒物≤50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新建炉窑排放标准要求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噪声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进出口软管连接、基础减震等措施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固废锯切碎木屑统一收集后外售全部合理处置,不外排木焦油及杂质膜专用桶收集后定期外售炉灰统一收集后用作外售废包装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表15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治理项目环保措施投资额(万元)生活污水化粪池3燃烧室废气管道+碱液脱硫除尘装置+15m高排气筒10设备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风机进出口软管连接,厂房隔声3木焦油及杂质膜专用桶收集后与木醋液作为副产品外售5生活垃圾集中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合计--23-32-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32-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32- 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立项批准文件附件2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附图2项目周边关系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4.声影响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物影响专项评价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32-'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