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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区源广家具厂年产套免漆板家具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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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8000套/年免漆板家具加工制造项目建设单位:济宁高新区源广家具厂(盖章)编制日期:2017年7月10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8000套/年免漆板家具加工制造项目建设单位济宁高新区源广家具厂法人代表汪广清联系人汪广清通讯地址济宁高新区源广家具厂联系电话18678737338传真邮政编码272000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开源路以南德源路以西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2110木质家具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265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32.56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6%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概况济宁高新区源广家具厂8000套/年免漆板家具加工制造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开源路以南,德源路以西,租用山东昱通安装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和部分办公楼。租赁建筑面积为6450平方米。该项目为已投产项目,2017年7月7日济宁市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检查,发现该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由于该项目在建成前未取得环评批复,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70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字〔2015〕170号文件的通知》(鲁环办〔2015〕36号)、《关于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采取停产停建措施的通知》(济气综治办函〔2016〕44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52号)和《关于暂停受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通知(济环函〔2017〕 38号)》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补办环评手续,按照新项目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环评文件,经环保局审查批复后,方可建设。因此,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二、建设地点及总平面布置济宁高新区源广家具厂8000套/年免漆板家具加工制造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开源路以南德源路以西。项目建设地点交通便利,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图中★处为该项目所在地)。项目所处位置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并根据安全及节约用地的要求,结合地形等因素,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建筑物、管线进行布置,配备了较为完善的供电、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见附图2:济宁高新区源广家具厂平面布置图)三、产品方案、生产规模及产品规格四、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1-1所示。表1-1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数量(台/套)来源1开料机4外购2封边机13排孔机24手动切割机1五、原辅材料及用量表1-2原辅材料及用量一览表序号名称年耗量来源1三聚氰胺板480m3外购2PVC封边条140000m外购3热熔胶1t外购4玻璃300m2外购5玻璃胶60罐外购6铝材5t/a外购热熔胶:热熔胶是一种不需溶剂、不含水分100%的固体可熔性聚合物,它在常温下为固体,加热熔融到一定温度变为能流动,且有一定粘性的液体。熔融后的热熔胶,呈浅棕色或白色,熔点为70-84℃,粘度为45000-75000(180℃)。相对硬度为70-80%,固化速度为8-12秒。它是一种环保型、无溶剂的热塑性胶,用于封边、胶合板芯、板拼接、家具榫接合等。 六、公用工程1、给排水给水:项目用水由高新区市政管网接入,其水质、水压、水量均能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生活用水:本项目职工20人,均不在项目区居住,生活用水量40L/人·天,则生活用水量为0.8m3/d(264m3/a)(一年以330天计)。排水:项目排水执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11.2m3/a,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2、用电本项目用电量为4.8万kwh,依托高新区供电管网,可以满足用电需要。七、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1、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建设项目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开源路以南德源路以西,该项目用地符合济宁市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2、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符合性原则具体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一、基本原则(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建议书批复。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可直接申请办理。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备案手续。本项目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符合(二)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满足“鲁环发〔2007〕131号文”要求。符合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符合 (三)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本项目符合高新区发展规划。(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本次评价已经设立环境风险评价章节。符合(五)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本项目不属于国家淘汰类和限制类建设项目;不属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企业没有既有的减排任务和总量指标;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等。符合(六)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3.企业从严审批。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限批范围内。符合本符合 (七)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入外环境。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也不属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符合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污染严重的的项目。符合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本项目不属于。符合二、重点行业其它原则(一)涉及重金属排放1.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严格把关,必须有市一级区域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区域还必须有市一级污染防治规划,其规划必须通过规划环评审批。2.遵循按照“以大代小”、“以新带老”以及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来源,并经省环保厅确认指标,实现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排达到规划目标要求。3.要科学确定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环境安全防护距离。4.对涉及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选址,市、县环保部门应出具预审意见。5.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应当符合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与处理发展规划和当地工业区设置规划。本项目不属于。符合(二)造纸等高耗水行业造纸行业必须符合省级造纸行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三)石油化工行业1.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已颁布行业专项规划且未通过专项规划环评的项目。 2.项目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在建设单位取得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前,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3.搬迁项目应对原址进行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4.不得审批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生产装置。(四)印染及染料行业必须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五)农药行业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六)热电行业1.新建涉煤项目逐步试行煤炭等量替代,火电行业的总量指标实行行业控制,全省统一调配使用。2.项目建设应符合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号文)。3、建设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建设项目地址位于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一般保护区域内。按照《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梁济运河控制单元治污方案》规划要求,废水排放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及修改单中一般保护区域标准。本项目废水排入梁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六、其他技术指标本项目总投资32.56万元,本项目职工总数20人,年工作日330天,实行8小时工作制。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已建成,为补办环评。租赁山东昱通安装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和部分办公楼,现场查勘图片如下: 开料区封边区排孔区组装区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济宁市位于鲁西南腹地,地处黄淮海平原与鲁中南山地交接地带。东临临沂,西接荷泽,南靠枣庄和江苏省徐州市,北连泰安。地处北纬34°26´~35°57´,东经115°52´~117°36´,南北长167km,东西宽158km,全市总面积11000km2。一、地形地貌本项目建在鲁西南平原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为鲁中南泰沂、蒙山山前倾斜平原与华北平原交接洼地的中心地带。地势北高南低,地形坡度万分之二左右。地面标高+35~+38米;以平原地形为主。二、地质构造济宁大地构造单元属华北地台鲁西南断块凹陷区,由尼山隆起、滋阳背斜、滕县背斜以及兖州济宁向斜组成。主要地层为太古界泰山群、古生界寒武系、奥陶系、石炭系、二迭系。中生界侏罗系和新生界第三系、第四系。主要岩性有太古界的黑云母花岗片麻岩、斜长角闪片麻岩和黑云母变粒岩,古生界的紫红色沙页岩、竹叶状灰岩、厚层灰岩,石炭二迭系的砂页岩以及煤层,中生界的碎屑凝灰岩、紫红色沙砾岩等构造断裂,以近南北向的峄山、孙氏店、嘉祥断裂为主。其次为近东西向的鱼台断裂等。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本区地震峰值加速度为0.1g。本工程厂址地表土层较厚,土壤冻深0.5m,土层为第四系冲洪积层,主要粘土、亚粘土及轻质亚粘土,土质良好,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三、气候与气象本区为温带半湿润季风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年均气温为13.6℃,日最高气温40.6℃,年均降水量683.1mm,降雨多集中6~9月份。年均蒸发量为1728.27mm。年日照时数2490小时,6月最大为261.2小时,年均相对湿度为69%,最大月均相对湿度为82%,最小为61%,年平均气压为1011.7百帕,全年无霜期205天,冻土期48天,最大冻土深度0.31米。春夏两季多东及东南风,冬季多北及西北风,平均风速为2.7m/s。四、水文地质 济宁市属淮河流域,河道众多,流域50km2以上的河道有91条,总长度为1516km,水资源相对丰富,水资源多年平均值为41.8亿m3。区内主要河流有梁济运河、泗河、白马河、洸府河、蓼沟河等,它们以湖盆为中心,汇入南四湖。南四湖是北方最大的淡水湖,北高南低,南北长126公里,东西宽约5.6~30公里,总面积1266平方公里,总库容63.7亿立方米。济宁高新区分为孔隙水、裂隙水和岩溶裂隙水三类。地下水位稳定水位在19.00~20.05m。场地地下水属于第四系孔隙水,流向为自东北向西南主要受大气降水影响。五、资源、土壤及植被本区地下矿藏十分丰富,主要是高热低硫煤,土层主要有褐土和潮土两个土壤种类。植被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植被区。东部属鲁中南山地丘陵栽培植被油松、麻栎、栓皮栋林区,西部属鲁西南平原栽培植被区。由于历史的原因和长期人类活动,境内的自然植被已经绝迹。现在的植被以人工道路林网为连线,农田作物为主体,形成了乔木、灌木、草本植被相结合的群落。乔木以杨、柳、刺槐、泡桐等速生落叶、阔叶树种为主,灌木有桑、柴惠槐、月季、大小叶黄杨等。农作物以小麦、玉米、棉花、花生等为主。六、生物多样性本地区除绿化植被外,生物多样性较差。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等)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济宁市区东部,根据《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36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的产业定位为工程机械、纺织服装、生物制药和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新材料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 区内建有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级留学生创业园、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以及国家光电信息产业基地、生物技术产业基地、工程机械产业基地、纺织新材料产业基地。目前,在区内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17家,工业企业760家,形成了光电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软件及服务外包、纺织服装等特色主导产业,内生动力显著增强,创业环境不断优化,服务功能日臻完善,产业层次快速提升,成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新兴产业的聚集区、科技成果的转化区、体制创新的试验区、生态宜居的新城区和社会民生的示范区,综合投资环境评价在国内名列前茅。 1、行政区划与人口状况高新区行政范围内人口根据用地划分为五部分,洸河街道、柳行街道、黄屯镇、王因镇、接庄街道。西部高新区首期规划用地范围内,洸府河以西洸府河办事处现有非农业人口4.5×104人;洸府河以东柳行办事处辖村庄24个,总人口24740人,其中农业人口21478人,非农业人口2992人;黄屯镇辖32个行政村,王因镇辖59个行政村,接庄街道辖48个行政村。高新区行政范围内现状总人口24.2万人,村庄总数166个。2、社会情况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于1992年,地处济宁城区东部,面积255平方公里,人口约24.2万,是国家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创新型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科技创业孵化链条试点高新区及省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山东省科技金融试点高新区。产业基础雄厚,区内建成工程机械、光电信息、生物技术、纺织新材料4个国家产业基地和国家北斗产业化应用示范基地,惠普、甲骨文、IBM、小松、巴斯夫、台湾联电、华为等世界500强企业落地投资,如意科技、山推股份、英特力光通信、泰丰液压、浩珂矿业、辰欣药业等一批骨干企业居全国同行业前列。公共平台完善,区内建有生产力促进中心、留学生创业园、产学研基地、创意大厦等创新载体,17个行业公共技术平台开放运营,建成3家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各类孵化器加速器面积突破200万平方米,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博士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100余家,形成了涵盖项目发现、团队构建、企业孵化、技术支持、法务商务等全价值链的创业服务体系。 营商环境领先,与先进高新区对标,向一流高新区学习,建成了全省一流的数字化市民中心,在全省率先开通经济和社会事务服务呼叫中心,创造了“小区域、大平台,小政府、大社会,小机关、大服务,小街道、大社区”体制优势,是山东省行政审批最少、服务效率最高、发展环境最优、市场活力最强的地区之一。2015年,经济总量居全国国家高新区30强,综合实力跻身国家高新区第一方阵,主要经济指标位列山东省国家高新区前三位,以占济宁市2.3%的土地面积,创造了全市13.3%的地区生产总值,集聚了全市48%的高新技术企业、85%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和45%的“511计划”人才。 三、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一、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地位于济宁市高新区,除PM10、PM2.5、TSP日平均浓度偶有超标现象外,SO2、NO2小时、日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二、水环境地表水:地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属Ⅳ类区,廖沟河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廖沟河水质现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地下水: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境质量尚好,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三、声环境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噪声质量基本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声学环境质量较好。四、生态环境该区域植被以绿化、农作物为主,由于近年来工业企业的迅速发展,工业生产交通对当地农业生态环境已经造成了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地表植被系统的破坏、天然河道功能衰退、大气污染对周围农作物和生态群落的不利影响。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项目所在区域1.5km内无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及风景区等特殊环境敏感目标。表3-1项目评价区域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序号名称距离(m)方位保护项目及保护等级1后苏村976N《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2前苏村352N3宗营村540W4口头村300S5西贯庄村1463NE6廖沟河2856W《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7园区周围范围浅层地下水--《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四、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表4-1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单位:mg/L项目PH溶解氧CODCrBOD5标准值6~9≥3.0≤30≤6项目总磷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标准值≤0.3≤1.5≤0.5≤0.01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表4-2地下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单位:mg/L指标名称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氟化物总大肠菌群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标准数值6.5-8.5≤450≤1000≤250≤1.0≤3.0≤0.2≤3.0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表4-3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单位:mg/m3项目TSPSO2NO21小时平均值/0.500.20日平均值0.300.150.08年平均值0.200.060.04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标准表4-4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类别适用区域昼间夜间3以工业生产为主要功能区域6555 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表4-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时段昼间夜间3类6555废气:《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标准的要求。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配套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本项目无新增燃煤锅炉,无SO2及氮氧化物的产生及排放。本项目占用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总量,项目“十二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产生及排放如下,建议环保部门核准备案。CODcr:0.063t/a;NH3-N:0.006t/a。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一、施工期本项目租用山东昱通安装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施工期仅在厂房内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故不对项目施工期进行环境影响分析。G4、N3、S3二、营运期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打孔封边开料原材料G2、G3、N2、S2切割铝材G1、S1、N1组装玻璃G5、N4、S4成品工艺流程简述:(1)开料外购半成品的板材三聚氰胺板,按要求通过开料机直接开料,得到符合尺寸要求的木料。(2)封边用半自动封边机进行封边,热熔胶贴PVC封边条。(3)打孔通过打孔机按要求加工定位。(4)铝材裁剪根据剪料图尺寸将铝材切割成所需产品长度。(5)组装将板材、切割好铝材及玻璃进行组装。主要污染工序:(1)水污染物产生工序:本项目生产无废水产生环节;厂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0.64m3/d(W1:211.2m3/a)。(2)大气污染物产生工序:本项目在开料及封边过程中会产生粉尘(G1、G2),根据同类工程类比,每套 除尘器中收集的粉尘量为0.01t/d,项目共设5套除尘器,则项目经过收集的粉尘总量为16.5t/a,厂房内未经收集的5%通过自然沉降,清扫收集后的量为0.9t/a,项目粉尘产生总量为17.4t/a。本项目在封边过程中产生粘胶异味,主要为粘胶所散发的非甲烷总烃气体(G3)。项目不设制胶车间,所用的粘胶为热熔胶,从市场上购买。热熔胶属于环保无毒型木工胶,但是其在机械高温贴合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非甲烷总烃。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公式和本项目物料的实际使用量计算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该手册认为在无控制措施时,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本项目热熔胶的使用量共计1t/a,则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0.35kg/a。打孔产生少量粉尘G4。铝材切割产生少量粉尘G5。(3)噪声产生污染工序:开料机、封边机、打孔机、手动切割机等设备生产时产生的机械噪声(N1、N2、N3、N4)。(4)固体废物产生工序:①开料工序产生的下脚料及锯末等(10t/a)S1;②封边工序产生的边角料(1t/a)S2;③打孔工序产生的碎屑(5t/a)S3;④铝材切割产生的下脚料(0.1t/a)S4;⑤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3.3t/a)S5。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污染物产生处理后污染物预计排放产生浓度(单位)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单位)排放量(单位)水污染物生活污水(211.2m3/a)CODCr300mg/L0.063t/a300mg/L0.063t/aSS200mg/L0.042t/a200mg/L0.042t/aBOD5160mg/L0.034t/a160mg/L0.034t/aNH3-N30mg/L0.006t/a30mg/L0.006t/a大气污染物免漆板开料及封边工序G1、G2粉尘625mg/m317.4t/a1.89mg/m30.05t/a封边工序G3含非甲烷总烃异味气体≤1.10mg/m30.35kg/a≤1.10mg/m30.35kg/a噪声开料机、封边机、排钻等设备生产时机械噪声80~95dB(A)昼间≤60dB(A);夜间不生产,无机械噪声产生。固废开料工序S1下脚料及锯末-10t/a-0t/a封边工序S2边角料-1t/a-0t/a打孔工序S3碎屑-5t/a-0t/a铝材切割S4边角料-0.1t/a-0t/a厂区职工S5生活垃圾-3.3t/a-0t/a布袋除尘器S5粉尘-16.45t/a-0t/a其他-主要生态影响:项目所在地周围为城市人工生态系统,厂区投入使用后已对原有的生态系统有所改变,植被、人口、地表覆盖、景观发生一定变化,物流和能流重新布置,一些污染因素有所增加。 七、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本项目租赁山东昱通安装有限公司部分办公楼及闲置厂房一处,本项目只是对现有厂房进行了必要的改造,设备安装即投入使用,不存在较大的施工期环境影响。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设备设施安装产生扬尘、振动、噪声及设备基础制作中产生建筑垃圾对环境产生影响。设备设施的安装应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负面影响。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及要求,对施工承包方提出施工要求,明确其施工过程中的污染防治责任,施工期的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水污染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排水为雨、污分流系统。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厂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约0.64m3/d(211.2m3/a),经工业园区配套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排放。本项目对污废水的处理,符合《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污染防治规划》中废水资源化处理的要求,未对项目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根据《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南水北调工程中调水干线作为输水明渠,不允许排污,汇水区内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一律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进行污水资源化利用。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工业园区配套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污染防治规划》废水资源化利用的要求,不会对项目周围水环境及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本项目涉及污水公厕、污废水收集、排污管、设施等,均采取严密的防渗措施来防止污水下渗,从而避免对周围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固体废物收储点,尤其是生活垃圾收储,尽可能的做好封闭处理,避免产生及排放异味气体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做到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并建设了相对封闭的收储、转运环境,对地面进行相应防渗硬化处理,并及时清运,基本可避免固体废物,特别是生活垃圾等的废渣在堆积过程中,经过自身分解和雨水淋溶产生的渗滤液流入周围地表水和渗入地下而导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影响。企业应在今后的运营过程中,绝对禁止直接将固体废物直接倾倒于周围地表河流,这样不仅缩小地表水的有效面积,使其排洪和灌溉能力下降,而且经过河水及雨水的浸渍和废物本身的分解,将会产生含有害化学物质的渗滤液,对附近地区的地表及地下水系造成污染。2、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在开料工序、封边时打磨工序及排孔工序有粉尘产生,排孔工序产生的粉尘粒径较大,一般为大颗粒的碎屑,自然沉落在地面,开料工序及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既有不规则大颗粒,又有细小颗粒。企业所用的每台开料机和封边机自带一套除尘设备,采用高效吸尘风机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五套除尘设备共用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排放口位于车间顶部3m处,根据《山东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要求,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m,排气筒(转尘点、地面除尘站等简易除尘设备除外)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还需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本项目排气筒设置于车间顶部,高出3m处,车间层高约15m,满足标准要求。每套除尘设备吸风系统吸风量为2000m3/h,收集效率约为95%,通过重力作用沉降的粉尘落入布袋中收集处理,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可达到99.7%;车间内未收集的粉尘经过重力作用,洒落在车间地面,通过人工打扫收集,不会飘落到场界外;除尘系统中有0.3%的粉尘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经过收集的粉尘总量为16.5t/a,厂房内未经收集的5%通过自然沉降,清扫收集后的量为0.9t/a,项目粉尘产生总量为17.4t/a。粉尘产生浓度为625mg/m3,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为99.7%,则排放的粉尘量约为0.05t/a,排放速率为0.02kg/h,则排放浓度为1.89mg/m3。项目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及第2号修改单标准要求(颗粒物浓度≤10mg/m3)。本项目封边工序固体颗粒解热融化挥发的少量异味气体,主要成分是非甲烷总烃。因产生量十分微小,无法进行有效收集和处理。因此,拟通过自然通风并在车间内安装排风扇强制通风的措施,使车间气体无组织排放。根据工程分析,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0.35kg/a,年工作时间2640h,非甲烷总烃气体的产生量为0.00013kg/h,产生量非常少,项目采取加强车间通风、自然扩散措施。根据同类工程类比,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约为1.1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4.0mg/m3的要求,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轻微,未对外界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产生的主要噪声为开料机、封边机、排孔机等设备生产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级约80~95dB(A)。本项目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等措施。1)噪声影响预测分析预测模式基准预测点噪声级叠加公式:式中:Lpe—叠加后总声级,dB(A),Lpi—i声源至基准预测点的声级,dB(A),n—噪声源数目。用上述公式计算出各噪声源至基准预测点的总声压级,然后以基准预测点的噪声强度为工程噪声源强。计算预测点的声级:式中:——距声源处的A声级,dB;Lp(r0)——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dB;Adiv——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Adiv=20lg(r/r0);Abar——遮挡物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Aatm——空气吸收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Agr——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量dB;Aexc——附加A声级衰减量dB,Aexc=5lg(r-r0)。由上式可看出:在预测距离不太远时,声压级变化主要受声波扩张力的影响较明显;距离远时主要受大气吸收作用,声以波得方式在空气中传播时,若在一个大气压、空湿度为30%、且常温下的传播速度为344m/s,但在实际传播过程中,受其声波自身的扩张力以及空气分子的粘滞性构筑物隔声及热传导等引起的吸收,将会导致声波的衰减,声波衰减的大小,主要是声波的频率、空气的温度、湿度等有关,声波衰减常数见表7-1:表7-1大气中噪声传播的衰减常数a值表单位:dB(A)/m温度相对湿度频率(HZ) (℃)(%)12525050010002000400030100.00090.00190.00350.00820.0260.088200.00060.00180.00370.00640.0140.044300.00040.00150.00380.00680.0120.032500.00030.00100.00330.00750.0130.025700.00020.00080.00270.00740.0140.025900.00020.00060.00240.00700.0150.02820100.00080.00150.00380.01200.0490.109200.00070.00150.00270.00620.0190.067300.00050.00140.00270.00510.0130.044500.0040.00120.00280.00500.0100.028700.00030.00100.00270.00540.0100.023900.00020.00080.00260.00560.0100.02110100.00070.00190.00610.1900.0450.070200.0060.00110.00290.00940.0320.090300.00050.00110.00220.00610.0210.070500.00050.00110.00200.00410.0120.042700.00040.00100.00200.00380.0090.030900.00030.00100.00210.00380.0080.0250100.00100.00300.00890.01080.0280.026200.00050.00150.00500.01600.0370.057300.00040.00100.00310.01080.0330.074500.00040.00080.00190.00600.0210.057700.00040.00080.00160.00120.140.051900.00030.00080.00150.00360.0110.0412)预测结果和分析预测结果表明,噪声源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以上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预计其厂界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且不会对距离较近的居住区等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①开料工序产生的下脚料及锯末等(10t/a)S1;②封边工序产生的边角料(1t/a)S2;③打孔工序产生的碎屑(5t/a)S3;④铝材切割产生的下脚料(0.1t/a)S4;⑤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3.3t/a)S5;⑥开料及封边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16.45t/a)S6。以上固体废物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8),属于一般固体废物。①、 ②、③、⑥经收集作为燃料外售;④、⑤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未在厂区内长期堆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未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5、环境风险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要求,本次风险评价拟通过分析本工程项目中主要物料的危险性和毒性,并识别主要危险单元,分析风险事故原因及环境影响,从而提出防治措施,达到降低风险性、降低危害程度,保护环境之目的。环境风险是指突发性事故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的事件,其特点是危害大、影响范围广、发生概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环境影响及其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本工程以免漆板等为原料从事家具加工,所涉及的原料、物品没有危险化学品。项目使用的原辅助材料、产品具有可燃的性质,在突发性的事故状态下,如不采取有效措施,一旦发生燃烧,将危及人群和周围自然环境。为避免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减轻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需对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事故风险进行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附录A.,对本项目区运营中产生的物质进行风险识别。根据物质风险识别,确定工程生产、贮运过程中产生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免漆板。风险类型为火灾。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车间定期检查,防微杜渐。加强生产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小结(1)本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虽然其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但企业也不能掉以轻心,应从建设、生产、储运等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企业必须采取本评价提出的相关风险防范措施,以防止潜在风险事故地发生。(2)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水污染物生活污水(211.2m3/a)CODCrBOD5NH3-NSS经配套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未对项目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大气污染物免漆板开料工序G1及打磨工序G2粉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车间顶1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及第2号修改单标准要求,未对项目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封边工序G3含非甲烷总烃异味气体由车间排风扇排出车间,无组织排放噪声开料机、封边机、排孔机等设备生产时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治理,加强管理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固废开料工序S1下脚料及锯末经收集作为燃料外售未长期堆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要求,未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封边工序S2边角料打孔工序S3碎屑铝材切割S4边角料外售厂区职工S5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布袋除尘器S6粉尘经收集作为燃料外售其他-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1、土壤、植被保护措施2、厂区道路覆面大大减少风蚀扬尘,有效防治TSP污染,但增加地表径流,改变地表水与地下水补给循环路径。3、尽可能地做好厂区内及周围空闲土地的绿化,改善生态环境。九、结论与建议 通过环境影响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未对本项目进行禁止及限制,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省厅263号文件要求;项目用地符合国家相关的土地供应政策。2、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开源路以南德源路以西,交通地理位置优越,供电、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齐全。根据环保、消防、节能和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要求对项目进行平面布置。项目选址较合理,总平面布置恰当。3、厂区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地位于济宁市高新区,除PM10、PM2.5、TSP日平均浓度偶有超标现象外,SO2、NO2小时、日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水环境:地表水:地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属Ⅳ类区,廖沟河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廖沟河水质现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地下水: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境质量尚好,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声环境: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噪声质量基本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声学环境质量较好。生态环境:该区域植被以绿化、农作物为主,由于近年来工业企业的迅速发展,工业生产交通对当地农业生态环境已经造成了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地表植被系统的破坏、天然河道功能衰退、大气污染对周围农作物和生态群落的不利影响。4、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4.1废水:雨水经工业园配套雨水管网排至厂外沟渠。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厂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约0.64m3/d(211.2m3/a),经配套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排放。本项目对污废水的处理,符合《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污染防治规划》中废水资源化处理的要求,未对项目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4.2废气:项目在开料工序、封边时打磨工序及排孔工序有粉尘产生,排孔工序产生的粉尘粒径较大,一般为大颗粒的碎屑,自然沉落在地面,开料工序及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既有不规则大颗粒,又有细小颗粒。企业所用每台开料机和封边机配备一套除尘设备,采用高效吸尘风机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五套除尘设备共用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排放口位于车间顶部3m处。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经过收集的粉尘总量为16.5t/a,厂房内未经收集的5%通过自然沉降,清扫收集后的量为0.9t/a,项目粉尘产生总量为17.4t/a。粉尘产生浓度为625mg/m3,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为99.7%,则排放的粉尘量约为0.05t/a,排放速率为0.02kg/h,则排放浓度为1.89mg/m3。项目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及第2号修改单标准要求(颗粒物浓度≤10mg/m3)。本项目封边工序固体颗粒解热融化挥发的少量异味气体,主要成分是非甲烷总烃。因产生量十分微小,无法进行有效收集和处理。因此,拟通过自然通风并在车间内安装排风扇强制通风的措施,使车间气体无组织排放。根据同类工程类比,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约为1.1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4.0mg/m3的要求。以上车间废气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轻微,未对项目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4.3噪声:本项目的产生的主要噪声为开料机、封边机、排孔机等设备生产时的机械噪声、金属撞击噪声等,噪声级约80~95dB(A)。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等措施,经车间墙壁吸收,距离衰减和其车间厂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未对距离较近的噪声敏感点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4.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中开料工序、封边工序、排孔工序产生的免漆板下脚料及碎屑共约35.85t/a,经定点收集集中作为燃料外售;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封闭收集,委托当地环保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物均不会在厂区内长期堆场,未对项目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总体上讲,本建设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主体工程与环境工程“三同时”,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达标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上讲是可行的。建议:1、企业在新上项目的同时,应切实履行好“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资金投入。2、企业应加强环保意识,加强厂区污染源管理与防护。3、企业应加强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确保各项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防止排放污染物对当地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4、企业切实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要采取防震措施。5、企业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避免因机械噪声污染对人身的伤害。6、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生活垃圾及车间固废,禁止随意堆放和随意倾倒,防止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