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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项目概况12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与开发现状32.1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概述32.2洪江市工业集中区现状概述82.3原洪江市黔城工业园的建设情况112.4原洪江市黔城工业园与拟建的洪江市工业集中区的变化情况113区域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123.1地理位置123.2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概况123.3洪江市给水规划12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44.1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144.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144.3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154.4土壤及底泥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154.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54.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65规划方案分析215.1规划的协调性分析215.2工业集中区选址的合理性分析225.3工业集中区功能布局的合理性分析225.4工业集中区土地利用的生态适宜度分析266污染源分析276.1区域污染源现状调查276.2工业集中区营运期污染源分析277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135
7.1建设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317.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17.3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327.4营运期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327.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327.6高压线环境影响分析337.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337.8项目征地及拆迁安置情况分析338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348.1大气环境容量348.2水环境容量348.3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348.4原洪江市黔城工业园与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总量控制指标变化情况分析359公众参与3610.1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可行性论证3610.2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3911环境风险分析4611.1风险识别4611.2源项分析4611.3风险影响分析4612准入条件与循环经济分析4712.1准入条件4712.2现有企业规划符合性及建议方案4813评价结论与建议4914联系方式5035
1项目概况近年来,洪江市产业发展迅速,在稳步发展传统农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工业,现主要工业有钒、水泥、金属硅、石杉碱甲、竹木制品、纺织、电力、塑料、机电、建材、医药、轻工、纸盒包装、电解锰等,规模企业34家,主要有双溪煤矿、德坤钒实业有限公司、港翔实业有限公司、华宇竹业、大红橙业、海得利纸业、洪江锰业等,全市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客观上具备产业集聚的条件。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湘西地区开发的决定》(湘发[2004]1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湘西地区开发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大湘西地区开发战略的意见》(湘发〔2010〕17号)的总体部署和新形势要求,以及2011年,根据湖南省人们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工业集中区体系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1]25号文)》对省内工业中区的规划与建设的指导精神,洪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业发展,洪江市总体规划中定位洪江为湘西重要的工业城市,西南部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极、怀化市域次中心城市,在发展战略中也明确提出了规划工业集中区对整个洪江发展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此外,洪江市政府对集中区的建设高度重视,并通过基础设施的建设,来带动片区的开发建设。洪江市已于2008年申报了洪江市黔城工业园项目,并于2008年11月13日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局下达了《洪江市黔城工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号为湘环评[2008]190号(详见附件)。洪江市黔城工业园位于洪江市黔城镇株山村和铁坑村(A区)、玉皇阁村(B区)、百丈村(C区),规划建设总用地3.1km2,其中:医药食品工业区(A区)0.74km2、玉皇阁工业区(B区)1.0km2、百丈矿产品工业区(C区)1.36km2。规划的主导产业定位为生物制药、山区绿色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新材料开发与精加工。以上三个工业区分散没有连为一体,为了落实省发改委提出的工业集中区必须集中连片的要求,加快洪江市工业集中区与怀化市工业园对接,推进鹤中洪芷一体化进程,合理规划城市布局,建设单位拟将对原有的黔城工业园进行区域及面积调整,调整内容为:将原黔城工业园株山医药食品工业区扩展至黔城镇铁坑村,将建材产业区调整到双溪镇大马村、严家团村和泥溪村,同时调出玉皇阁工业区及百丈矿产品工业区,规划用地总面积3.2km2。并更名为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洪江市工业集中区包括有双溪与株山两个产业片区(以下简称为双溪片区与株山片区),两个工业片区是洪江市目前企业主要集中区。35
两个产业片区紧邻洪江中心城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十分便利,且符合相关城镇土地利用规划与洪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在报批)。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20平方公里(320.83公顷)。双溪片区临近双溪集镇,G209贯穿组团,为对外交通联系的主通道,片区距洪江市约8公里,距怀化市工业园约20公里。具体范围为:南侧至双溪村,东侧至G209(怀黔公路),北侧至泥溪村八组,西靠自然山体,总用地面积约229.07公顷。株山片区东邻枝柳铁路,西靠荷塘北路,南至株山安置区,北到铁坑村六组,总用地面积约91.76公顷。株山产业片区产业定位食品产业为主导产业;双溪产业片区产业定位建材制造产业为主导产业,辅助发展以保健产品为主的中药材加工产业以及绿色竹木产品加工、能源材料、电子材料等材料产业。现有多家企业入驻集中区内,并有多家已签订入园协议。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有完整的发展规划,区内较高的投资强度,有较强的产业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及较为完善的环保设施,洪江市工业集中区基本符合湘政发[2011]25号文中省级工业集中区的设立条件。35
2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与开发现状2.1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概述2.1.1工业集中区规划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洪江市工业集中区项目。建设单位:洪江市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地点:洪江市境内,双溪片区位于双溪镇北面,株山片区位于黔城镇北部。建设性质:调扩建。2.1.2规划范围本次集中区规划位于洪江市双溪镇及黔城镇,洪江工业集中区包括有双溪与株山两个产业片区(以下简称为双溪片区与株山片区),分别位于洪江市双溪镇及黔城镇。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20平方公里(320.83公顷)。双溪片区临近双溪集镇,G209贯穿组团,为对外交通联系的主通道,片区距洪江市约8公里,距怀化市工业园约20公里。具体范围为:南侧至双溪村,东侧至G209(怀黔公路),北侧至泥溪村八组,西靠自然山体,总用地面积约229.07公顷。株山片区东邻枝柳铁路,西靠荷塘北路,南至株山安置区,北到铁坑村六组,总用地面积约91.76公顷。2.1.3规划年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1-2015年;远期规划2016至2020年。2.1.4规划性质与产业定位洪江市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定位以食品产业、建材制造为主导产业,辅助发展中药材加工、物流运输、产业孵化区。2.1.5人口规模及建设开发控制人口规模产业人口规模为2.41万人;居住人口规模为1.2万人。建设开发控制:到2020年,土地工业总产值投资强度达到2000万元/公顷以上,工业用地地均产出不应低于20亿元/平方公里,工业用地为2.025平方公里(202.50公顷),工业产值为40.5亿元。2.1.6用地布局规划2.1.7.1功能结构(1)、洪江市工业集中区结构35
洪江市工业集中区结构为“一区两片区”,即洪江市工业集中区由双溪产业片区和株山产业片区共同组成。(2)、双溪产业片区结构双溪产业片区结构为“一园三轴四片”。(3)、株山产业片区结构规划布局可概括为“一轴、三区”的组团功能布局结构。2.1.7.2用地布局规划范围内均为建设用地,多为新开发建设用地。具体规划用地平衡见表2-1。表2-1洪江市工业集中区规划用地平衡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hm²)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大类中类双溪片区株山片区合计R居住用地2.8911.7414.634.56R2二类居住用地2.8911.7414.634.56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30-3.301.03A1行政办公用地1.25-1.250.39A3教育科研用地2.04-2.040.64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070.252.320.72B1商业用地1.77-1.770.55B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300.250.550.17M工业用地142.0260.48202.5063.12M1一类工业用地37.6019.0256.6217.65M2二类工业用地83.7241.45125.1739.01M3三类工业用地20.70-20.706.45W物流仓储用地19.573.5223.097.20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19.573.5223.097.20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48.0214.6962.7119.55S1城市道路用地47.0414.1261.1619.06S4交通场站用地0.970.571.540.48U公用设施用地1.550.151.700.53U1供应设施用地1.28-1.280.40U2环境设施用地-0.150.150.05U3安全设施用地0.27-0.270.08G绿地与广场用地9.640.9310.573.29G1公园绿地2.68-2.680.84G2防护绿地6.690.707.392.30G3广场用地0.270.230.500.16总计城市建设用地229.0791.76320.83100.0035
2.1.7配套设施规划2.1.7.1绿地系统规划(1)、双溪片区1)、公园绿地规划公园绿地2.68公顷,其中公园1处,位于双溪产业片区北部;街头绿地四处,位于片区中部纵向主干道与入园横向主干道交叉口。2)、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6.69公顷。G209主干道两侧控制不小于10米的绿带。入片区大道两侧控制不小于10米的防护绿带。黔桥水泥粉末公司右侧控制不小于10米的绿化防护带。港翔公司北侧、东侧控制不小于10米的绿化防护带。三兴炉料东侧、南侧控制不小于10米的绿化防护带。3)、工业集中区绿化工业集中区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和市政设施用地中的绿地,将严格按照绿地率控制指标进行建设。4)其他绿地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生活休闲、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其他绿地主要表现为规划区外周边的山体生态绿地。(2)、株山片区株山片区区主要是隔离工业区与配套服务组团之间、工业区与周边环境之间的防护绿地,规划用地面积为0.7公顷。2.1.7.2道路交通规划(1)外部交通组织工业集中区交通条件优越,可利用的对外交通资源有:沪昆高速;枝柳铁路黔阳火车站;市内的包茂高速。规划范围内的对外交通道路有国道209。规划在洪江市火车站西侧规划一处汽车货运站;城市中心客运站位于县中心城区,距离片区株山片区南侧不到2公里的距离。(2)内部交通组织1)、株山片区株山产业片区路网规划为“二纵三横”。35
2)、双溪片区路网采用方格网布局。其规划结构为:“三横两纵,环环相接”。2.1.7.3给水工程规划双溪片区与株山片区已列入洪江市城市总体规划,根据洪江市城市给水规划,洪江市自来水厂取水口搬迁至沅水蔡家坪,水厂利用现有梅子湾水厂进行扩建(正在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远期设计规模为7万吨/天,洪江市自来水厂取水口搬迁至沅水蔡家坪位于舞水入沅水处上游1.5km、位于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上游4km。双溪片区与株山片区给水均由洪江市自来水厂供给,给水总管管网及各支管建设均由洪江市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铺设至双溪片区与株山片区。关于洪江市自来水厂取水口搬迁调整,洪江市人民政府已向怀化市人民政府报告请示,怀化市人民政府已批复(怀政函[2013]52号)《关于调整洪江市黔城镇梅子湾水厂取水口的批复》(见附件),同意洪江市黔城镇梅子湾水厂取水口调整至沅水黔城上游段。2.1.7.4排水工程规划工业集中区污水排放量按平均日用水量的80%计算,则双溪工业片区排水量为7707m3/d,株山工业片区排水量为3893m3/d;双溪工业片区废水经管网送至双溪工业片区新建的石板溪污水处理厂处理,株山工业片区污水最终排至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现阶段,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万吨,其中一期工程设计规模日处理污水1万吨,实际处理量为0.6万m3/d,能满足工业集中区株山片区污水处理要求;新建的双溪工业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2万m3/d,能满足双溪片区污水处理的要求,污水处理等级均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由于双溪片区与双溪镇紧邻,建议双溪片区污水处理与双溪镇的居民生活污水一并处理。双溪镇远期规划人口约10000人,按用水量200L/人·天,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80%计,则双溪镇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16万m3/d,因此建议新建的双溪工业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4万m3/d。2.1.7.5供电工程规划双溪片区由双溪镇110kv变电站供电,主变容量2*31.5MVA;株山片区利用洪江市220KV变电站供电,主变容量2*120MVA,位于株山片区北面100m。2.1.7.6电讯工程规划35
合理规划邮政设施用地,加快营业网点建设,形成一个局、所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功能齐全,运递快捷,服务优良的邮政通信网络。依据洪江总体规划及片区实际情况,到2020年,规划在双溪片区新建1个电信端局、2个邮政所,在株山片区新建1个电信端局、1个邮政所。2.1.7.7能源工程规划近期和远期方案相结合的原则。远期与集中区规划年限及规划范围相适应,按天然气方案统一规划,近期实施的燃气管道应适应远期天然气的发展。根据洪江市的燃气管网输送情况,选择主气源为天然气,辅助气源为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主要供应不具备天然气管道的居民和工业用气。远期用气量为26187m3/d,年用气量为955.8万m3/a。2.1.8环境保护规划大气环境:规划期内大气质量保持在《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水环境:双溪、舞水、沅水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噪声: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两侧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4a类标准,铁路干线两侧两侧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4b类标准;工业集中区居民敏感点的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GB3096-2008)的2类区标准要求;工业集中区符合(GB3096-2008)的3类标准。居民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率100%,片区内的垃圾收集和清运全部实现容器化、机械化。道路清扫基本实现机械化,路面清扫保洁率100%,道路清扫机械化率75%以上。2.1.9居住安置规划(1)居住用地规划规划设置三处集中居住片区,均属二类居住用地,分别为双溪片区东北向的刘家湾居住片区;株山片区的通塔湾居住片区以及郑家园居住片区。其中刘家湾居住片区布置居住用地2.89公顷;通塔湾居住片区以及郑家园居住片区布置居住用地11.74公顷。各居住用地内部可以按照相关要求配套建设一定量的公共服务设施。(2)拆迁安置房用地规划株山片区包含黔城镇2个自然村,分别是株山村和铁坑村,合计占地91.76公顷,现有农业人口3881人。35
双溪片区包含双溪镇4个自然村,分别是大马村、严家团村、泥溪村和毛田村,合计占地229.06公顷,现有700余户村居居住,大部分为农业人口。规划区内涉及拆迁安置的村庄有双溪镇的严家团村、大马村、毛田村和泥溪村,主要搬迁安置村落为严家团村和大马村,约有1986人和1680人,毛田村和泥溪村只涉及到部分村居民点搬迁安置,总共约为200人。株山产业片区内包括株山村、铁坑村和均田村,其中均田村不涉及到村民搬迁安置,株山村和铁坑村安置村民分别为2843人和1038人。由于涉及拆建用地较大,安置人数较多,可结合园区的开发时序,将村民拆迁分区分期进行,以减少拆迁难度,保障园区健康、可持续发展。集中区内拆迁大致分为两期。一期:双溪片区内的严家团村约1986人,毛田村和泥溪村约200人,株山片区内的株山村约2843人;二期:双溪片区内的大马村约1680人,株山片内的铁坑村约1038人。为保证安置居民的正常生活,依据《怀化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人民政府以“一村一地”的模式在安置区内按240平方米/村的标准配置出让土地给村委员会,作为被整体拆迁的村组织发展用地,并由项目单位进行统归新建。为了集约节约用地,株山片区和双溪片区分别规划了村民安置用地,规划将株山片区全部村民安置到配套的村民安置用地内。双溪片区由于搬迁安置人口较多,片区内配套安置居住用地有限,规划将片区内部分村民安置到双溪镇区内,转化为城镇居民,其他村民安置在片区内。2.2洪江市工业集中区现状概述2.2.1集中区开发现状概述2.2.1.1入区企业概述株山产业园基地为尚未开发的处女地,规划面积0.91平方公里,在产业上定位为食品产业为主导加工业区,目前株山片区内拟建绿色食品、雪峰米业等项目。双溪产业园规划面积约2.29平方公里,在产业上定位为建材产业为主导加工区,目前双溪片区内有港翔公司、黔桥水泥粉末公司、三兴冶金炉料公司等大型企业,均形成一定规模,片区以食品加工和建材制造为主导的优势产业已基本成型。入区企业符合片区用地规划和入区产业规划。各企业主要概况统计见下表2-2、表2-3。35
表2-2工业集中区双溪片区现有企业一览表序号企业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行业类别用地性质建设进度环保手续履行情况1黔桥水泥粉末公司100万吨水泥粉磨站,产品为水泥。水泥制造三类工业用地,符合2008年建成投产怀化市环保局2007年4月审批,2008年4月验收。2港翔实业有限公司设计为30万吨立窑水泥生产线,已淘汰20万吨,还有10万吨立窑水泥生产线在生产,产品为水泥水泥制造三类工业用地,符合2002年建成投产怀化市环保局2004年5月审批,2005年8月验收。3港翔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米管桩水泥制品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在建怀化市环保局2012年12月审批4港翔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加气砼砌块水泥制品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在建怀化市环保局2010年9月审批5港翔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在建怀化市环保局2012年12月审批6三兴冶金炉料公司年产高碳铬铁2万吨铁合金冶炼三类工业用地,符合2011年建成试生产湖南省环保厅2010年9月审批7洪江市恒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电杆水泥制品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在建怀化市环保局2012年12月审批表2-3工业集中区株山片区现有企业一览表序号企业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行业类别用地性质建设进度环保手续履行情况1洪江市绿色食品加工年加工核桃1万吨、蔬菜5000吨、核桃油500吨食品加工业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在建怀化市环保局于2012年4月审批2洪江市雪峰米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精米、2250吨方便米粉食品加工业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在建湖南省环保厅于2012年6月审批2.2.1.2集中区内用地现状(1)双溪片区片区内山体植被良好,区内有十几片大大小小的水塘,但布局分散,不成系统。片区内现有几家工业企业用地。双溪片区现状用地统计详见表2-4。35
表2-4双溪片区现状用地统计表类别面积(ha)比例(%)居住用地50.5722.07公共设施用地3.991.74工业用地73.2231.97道路广场用地10.862.09市政设施用地1.590.69水域18.207.95农林用地70.6430.83总计229.07100(2)株山片区片区内现状用地多为农用地,还有少量的村民居住用地和一处加油站,其它为水域和草地。片区内地势北高南低,多为水田,有少量村民居住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株山片区区现状建设用地平衡详见表2-5。表2-5株山片区区现状建设用地平衡表类别面积(ha)比例(%)居住用地10.3711.30公共设施用地6.316.23工业用地28.6131.18道路用地7.628.30水域3.163.12农林用地35.6938.89总用地91.761002.2.2工业集中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1)片区现阶段还处在筹建阶段,大部分土地没有进行开发,园内的基础设施薄弱,区内“三通一平”工作还未开展;(2)片区内的现有的给水、排水设施薄弱,现有给水主要取地下水,片区内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且没有进行雨污分流;(3)目前片区内企业分布较分散,没有形成产业聚集的作用。综上所述,环评提出区域污染整治的建议要求如下:(1)加快建设对外和对内交通体系,加快落实工业园主干路网系统、邮电、供电、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2)加快工业园的排水管网的建设;并实施雨污分流制。35
(3)加快洪江市工业集中区发展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协调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对县城内各企业符合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的逐步整合后迁入工业集中区。2.3原洪江市黔城工业园的建设情况洪江市已于2008年申报了洪江市黔城工业园项目,并于2008年11月13日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局下达了《洪江市黔城工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号为湘环评[2008]190号(详见附件)。洪江市黔城工业园位于洪江市黔城镇株山村和铁坑村(A区)、玉皇阁村(B区)、百丈村(C区),规划建设总用地3.1km2,其中:医药食品工业区(A区)0.74km2、玉皇阁工业区(B区)1.0km2、百丈矿产品工业区(C区)1.36km2。规划的主导产业定位为生物制药、山区绿色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新材料开发与精加工。考虑到现有洪江市工业集中区项目的建设,到目前原定的洪江市黔城工业园批准后没有企业入园,基础设施只建设玉皇阁路,现成为包茂高速连接线。2.4原洪江市黔城工业园与拟建的洪江市工业集中区的变化情况原洪江市黔城工业园三个工业区分散没有连为一体,为了落实省发改委提出的工业集中区必须集中连片的要求,加快洪江市工业集中区与怀化市工业园对接,推进鹤中洪芷一体化进程,合理规划城市布局,建设单位拟将对原有的黔城工业园进行区域及面积调整,调整内容为:将原黔城工业园株山医药食品工业区扩展至黔城镇铁坑村,将建材产业区调整到双溪镇大马村、严家团村和泥溪村,同时调出玉皇阁工业区及百丈矿产品工业区,规划用地总面积3.2km2。并更名为洪江市工业集中区。原洪江市黔城工业园与拟建的洪江市工业集中区的范围与产业定位变化情况详见表2-6。表2-6原洪江市黔城工业园与拟建的洪江市工业集中区的范围与产业定位变化情况项目地点及范围产业定位备注原洪江市黔城工业园洪江市黔城工业园位于洪江市黔城镇株山村和铁坑村(A区)、玉皇阁村(B区)、百丈村(C区),规划建设总用地3.1km2。产业定位为生物制药、山区绿色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新材料开发与精加工。取消拟建的洪江市工业集中区工业集中区规划位于洪江市双溪镇及黔城镇,洪江工业集中区包括有双溪与株山两个产业片区,分别位于洪江市双溪镇及黔城镇。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20km2。产业定位以食品产业、建材制造为主导产业,辅助发展中药材加工、物流运输、产业孵化区。新建35
3区域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3.1地理位置洪江市位于湖南省西部、怀化市中南部、沅水中上游地区,地理坐标:东经109°31′41″~110°31′27″、北纬26°59′28″~27°29′11″。洪江市工业集中区位于洪江市北部,包括双溪片区及株山片区,株山片区位于黔城镇城区东北部的株山村和铁坑村,双溪片区位于双溪镇北部的严家团村、大马村、泥溪村、毛田村。具体地理位置详见附图一。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20平方公里(320.83公顷)。双溪片区临近双溪集镇,G209贯穿组团,为对外交通联系的主通道,片区距洪江市约8公里,距怀化市工业园约20公里。具体范围为:南侧至双溪村,东侧至G209(怀黔公路),北侧至泥溪村八组,西靠自然山体,总用地面积约229.07公顷。株山片区东邻枝柳铁路,西靠荷塘北路,南至株山安置区,北到铁坑村六组,总用地面积约91.76公顷。3.2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概况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位于洪江市黔城南牛屎塘,服务对象主要为洪江市城区的生产和生活废水,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万吨,目前建成一期工程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万吨,项目于2009年4月开工建设,一期工程2009年12月建成投产,目前实际处理污水量为0.6万m3/d。根据对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例行监测数据显示,出口废水各项因子均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见表3-1。表3-1洪江市污水处理厂各项因子处理效果一览表(mg/L)监测因子SSCODBODTP氨氮TN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石油类色度(倍)粪大肠菌群(个/L)出水水质12239.020.7034.028.9310.0680.4780.03228243评价标准206020182013330104去除率(%)96898850695057479060963.3洪江市给水规划(1)取水工程设施规划35
洪江市梅子湾水厂取水水源为沅水黔城段上游,位于黔城镇小江村蔡家坪。取水口规划从岸边外延至沅水的水流深槽处。取水泵房位于沅水左岸,为岸边固定式取水泵房。同时,需对取水口附近的河床流道加强监测,必要时应采取工程措施确保水厂的取水安全。(2)净水厂规划洪江市梅子湾水厂建于2001年,完成立项和施工图设计的7×104m3/d,实际建成的3×104m3/d,建成自来水厂服务范围为老城区和已建成的新城区。根据《洪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洪江市中心城区自来水厂建于黔城镇莲塘村,工程总规模为日处理能力7.0×104m3/d,现状已经建成规模3.0×104m3/d,到2015年增加2.0×104m3/d,到2020年再增加2.0×104m3/d。本次规划的远期用水量预测与总规一致。本项目为洪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北部株山工业片区及双溪工业片区,属城市给水规划的范围内,因此工业集中区使用洪江市城市自来水是可行的。(3)完成时间本规划的取水口搬迁至沅水完成时间为2014年3月底完成。规划供水的范围包括老城区、已建新城区、北部待建新城区、东部待建新城区、小江片区、北部株山及双溪工业片区的管网铺设完成为2015年底。35
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4.1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4.1.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地表水环境质量历史监测数据2011年历史监测结果表明,沅水托口断面除总磷超标率为75%、最大超标倍数3.2倍外,其余各监测因子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总磷超标原因系上游来水总磷超标;舞水黔城二水厂及舞水入河口断面的地表水水质分别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Ⅱ、Ⅲ类标准。2、本次地表水质量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S1、S2、S3、S4、S3、S7、S8、S9断面CODcr、BOD5、铜、锌、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硫化物等均未检出,其余9项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S6断面CODcr、BOD5、总磷、总氮、铜、锌、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硫化物等均未检出,其余7项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区域地表水体质量环境现状良好。4.1.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地下水各监测点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铅、氟、镉、铁、锰均未检出,其余监测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4.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1、环境空气质量历史监测数据本次收集了洪江市环境监测站2011年对二水厂、环保局、黔城完小的大气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数据。监测因子:NO2、SO2、PM10。2011年历史大气环境常规监测结果表明,洪江市三个常规大气监测点的NO2、SO2、PM10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2、本次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双溪片区及株山片区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均未超标,35
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相应标准。354.3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为了了解区域内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噪声评价共布20个噪声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片区内外现有居民敏感点昼间环境噪声最大值50.5dB(A),夜间最大值为41.9dB(A),均符合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噪声值也能达到相应标准。4.4土壤及底泥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本次环评共布设了5个土壤采样点,株山片区布设2个,双溪片区布设3个。本次环评共布了设2个底泥采样点,分别为舞水双溪园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500m、洪江市城市污水厂排污口下游500m。本项目土壤各监测点位除镉超标外,其余监测项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超标因子镉的最大超标倍数为0.4倍,洪江市内有着丰富的金、钒、锰、铀、钨、锌、铝、铜、锑、铁等矿产资源,矿产资源伴生稀有金属如Cd、Ni等,导致区域内土壤镉平均背景值浓度高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相应标准,这也是本集中区内土壤各监测点位的镉超标的原因所在。各底泥监测点的各监测因子监测值均符合《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标准。4.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水环境评价范围地表水:本项目最终受纳水体为舞水和沅水,舞水水环境评价范围为双溪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上游500m至舞水入沅水口,全长约8.5km,沅水水环境评价范围为洪江市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4km(新规划的沅水自来水取水口)至下游5km,全长约9km河段。地下水: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内。(2)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工业集中区内以及由各片区规划边界向外延3km所组成的评价范围。(3)声环境评价范围工业集中区各个片区边界外延200m范围内。(4)生态环境评价范围35
工业集中区各个片区边界外延1000米范围内。(5)固体废物管理评价范围收集、贮存及处置场所周围。4.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水环境保护目标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舞水和沅水,以及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具体的水环境保护目标见表4-1。表4-2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类别名称水域长度功能区类型保护级别备注水环境双溪双溪镇上游500m至入舞水口4km农田灌溉用水GB3838-2002Ⅲ类双溪片区附近水体舞水双溪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至舞水入沅水口8.5km洪江市城市自来水厂取水口搬迁至沅水后,水域功能为景观娱乐用水区GB3838-2002Ⅲ类双溪片区污水受纳水体双溪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至舞水入沅水口8.5km洪江市城市自来水厂取水口搬迁至沅水前,取水口上游1000m至下游200m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其他水域功能为景观娱乐用水区,本项目排污口距现有水源二级保护区4.5km,距一级保护区5.5km,距离取水口6.5km。GB3838-2002Ⅱ、Ⅲ类双溪片区污水受纳水体沅水搬迁后洪江市自来水厂取水口至望东溪断面9km取水口上游1000m至下游200m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其他区域为景观娱乐用水区GB3838-2002Ⅱ、Ⅲ类双溪片区、株山片区区污水受纳水体地下水工业集中区及周边区域地下水-GB/T14848-93)Ⅲ类水质②排污口下游55km没有集中饮用水源取水口。(2)大气、声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和声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是工业集中区规划区内的居民区、学校以及规划区外靠近的集中的乡镇、村以及分散居民点。近期用地范围包括双溪片区的一部分和株山片区的全部,总面积约2.21平方公里(221.47公顷)。远期建设用地为双溪片区剩余用地,总面积约0.99平方公里(99.36公顷)。株山片区已在近期开发建设完毕。具体的大气环境和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4-2和4-3。35
表4-2大气、声环境保护目标(近期)类别名称方位距离规模及功能备注保护级别空气环境(集中区内)双溪片区严家团村双溪片区内南侧园内1986人;村民聚居地规划工业一类、二类、三类用地,以及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近期搬迁)空气环境执行GB3095-96二类声环境执行GB3096-2008中片区内工业、仓储区执行3类;居住、商业混杂区执行2类;片区主干道、次干道执行4a类标准,铁路两侧35m内执行4b标准。毛田村双溪片区内西北侧片区内约50户;村民分散居住区规划工业一类用地(近期搬迁)泥溪村双溪片区内北侧园内约150人;村民分散居住区规划工业一类用地(近期搬迁)双溪镇中学双溪片区内南侧师生约1200规划工业二类用地(近期搬迁)株山片区株山村株山片区内南侧园内2843人;村民聚居地规划工业一类、二类用地,以及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近期搬迁)空气环境(集中区外)双溪片区泥溪村双溪片区东北侧50m~1000m约120人,村民聚居地毛田村双溪片区内西北侧200m~3000m约1200人,村民聚居地严家团村双溪片区东侧100m~1000m约800人,村民聚居地双溪镇中心小学双溪片区东侧800m师生约1200学校双溪镇双溪片区东南侧100m~1500m,株山片区内北侧2000m约8000人,居民集中区城镇敏感点大马村双溪片区西南侧100m~800m约2100人,村民聚居地-磨里坪村双溪片区西侧1000m~3500m约1500人,村民聚居地-烟溪村双溪片区西南侧1000m~2500m约2500人,村民聚居地-株山片区洪江市城区株山片区内南侧500m,双溪片区南侧4000m城区人口约5万人城区敏感点铁坑村株山片区内东侧、西侧、北侧50m~800m,约1500人,村民聚居地-株山村株山片区内东侧、南侧、西侧50m~800m,约1500人,村民聚居地声环境(集中区内)双溪片区严家团村双溪片区内南侧园内1986人;村民聚居地规划工业一类、二类、三类用地,以及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近期搬迁)毛田村双溪片区内西北侧片区内约50户;村民分散居住区规划工业一类用地(近期搬迁)泥溪村双溪片区内北侧园内约150人;村民分散居住区规划工业一类用地(近期搬迁)双溪镇中学双溪片区内南侧师生约1200规划工业二类用地(近期搬迁)35
株山片区株山村株山片区内南侧园内2843人;村民聚居地规划工业一类、二类、三类用地,以及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近期搬迁)声环境(集中区外)双溪片区泥溪村双溪片区东北侧50m~200m约80人,村民聚居地毛田村双溪片区内西北侧200m约500人,村民聚居地严家团村双溪片区东侧100m~200m约200人,村民聚居地双溪镇双溪片区东南侧100m~200m约500人,居民集中区城镇敏感点大马村双溪片区西南侧100m~200m约2100人,村民聚居地株山片区铁坑村株山片区内东侧、西侧、北侧50m~200m,约300人,村民聚居地-株山村株山片区内东侧、南侧、西侧50m~200m,约500人,村民聚居地-表4-3大气、声环境保护目标(远期)类别名称方位距离规模及功能备注保护级别空气环境(集中区内)双溪片区严家团村双溪片区内南侧园内1986人;村民聚居地规划工业一类、二类、三类用地,以及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近期搬迁)空气环境执行GB3095-96二类声环境执行GB3096-2008中片区内工业、仓储区执行3类;居住、商业混杂区执行2类;片区主干道、次干道执行4a类标准,铁路两侧35m内执行4b标准。毛田村双溪片区内西北侧片区内约50户;村民分散居住区规划工业一类用地(近期搬迁)泥溪村双溪片区内北侧园内约150人;村民分散居住区规划工业一类用地(近期搬迁)双溪镇中学双溪片区内南侧师生约1200规划工业二类用地(近期搬迁)大马村双溪片区内西侧片区内1680人,村民聚居地规划二类工业用地(远期搬迁)株山片区株山村株山片区内南侧园内2843人;村民聚居地规划工业一类、二类用地,以及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近期搬迁)铁坑村株山片区内北侧片区内1038人,村民聚居地规划二类工业用地(远期搬迁)空气环境(集中区外)双溪片区泥溪村双溪片区东北侧50m~1000m约120人,村民聚居地毛田村双溪片区内西北侧200m~3000m约1200人,村民聚居地严家团村双溪片区东侧100m~1000m约800人,村民聚居地双溪镇中心小学双溪片区东侧800m师生约1200学校双溪镇双溪片区东南侧100m~1500m,株山片区内北侧2000m约8000人,居民集中区城镇敏感点大马村双溪片区西侧100m~300m约400人,村民聚居地-磨里坪村双溪片区西侧500m~3000m约1500人,村民聚居地-35
烟溪村双溪片区西南侧500m~2000m约2500人,村民聚居地-株山片区洪江市城区株山片区内南侧500m,双溪片区南侧4000m城区人口约5万人城区敏感点铁坑村株山片区内东侧、西侧、北侧50m~800m,约1500人,村民聚居地-株山村株山片区内东侧、南侧、西侧50m~800m,约1500人,村民聚居地声环境(集中区内)双溪片区严家团村双溪片区内南侧园内1986人;村民聚居地规划工业一类、二类、三类用地,以及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近期搬迁)毛田村双溪片区内西北侧片区内约50户;村民分散居住区规划工业一类用地(近期搬迁)泥溪村双溪片区内北侧园内约150人;村民分散居住区规划工业一类用地(近期搬迁)大马村双溪片区内西侧片区内1680人,村民聚居地规划二类工业用地(远期搬迁)双溪镇中学双溪片区内南侧师生约1200规划工业二类用地(近期搬迁)株山片区株山村株山片区内南侧园内2843人;村民聚居地规划工业一类、二类用地,以及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近期搬迁)铁坑村株山片区内北侧片区内1038人,村民聚居地规划二类工业用地(远期搬迁)声环境(集中区外)双溪片区泥溪村双溪片区东北侧50m~200m约80人,村民聚居地毛田村双溪片区内西北侧200m约500人,村民聚居地严家团村双溪片区东侧100m~200m约200人,村民聚居地双溪镇双溪片区东南侧100m~200m约500人,居民集中区城镇敏感点大马村双溪片区西侧100m~200m约200人,村民聚居地株山片区铁坑村株山片区内东侧、西侧、北侧50m~200m,约300人,村民聚居地-株山村株山片区内东侧、南侧、西侧50m~200m,约500人,村民聚居地-(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是工业集中区影响范围内的动植物资源和农田、工业集中区规划的公园。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4-4。35
表4-4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敏感点与工业集中区各个片区边界相对位置规划与环境特征环保目标动植物资源片区内、片区外500m范围植物种以人工种植的柑桔、松、杉以及槐树、冬青为主人工植被,另外还有大量的灌草丛;野生动物较少,多为鸟类、蛇类、青蛙、鼠类等常见物种,无珍稀濒危物种施工临时占地尽量少破坏植被,工程建设过程中境外要保护野生动物生境。林地片区内外500m林地主要为亚热带地区广泛分布的暖性常绿针叶林和石灰岩山地落叶阔叶灌丛,植物种以松、杉为主以及柑桔人工植被施工临时占地尽量少破坏植被农田片区外500m范围耕地约为125公顷,主要为基本农田、旱地、菜地等避免施工临时占用和破坏。双溪片区规划的公园片区内北部规划公园绿地2.68公顷。按规划要求实施注:本规划工业集中区内占用耕地93.7666公顷,其它主要为林地、自然村落和少量的弃置地。(4)社会环境保护目标表1-8社会环境主要保护目标主要保护对象与工程相对位置规模与环境特征环保目标严家团村双溪片区内南侧区内1986人;房屋多为1-2层,近期搬迁居民生产、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征地拆迁补偿按标准及时发放各户,居民生活水平不低于片区建设前毛田村双溪片区内北侧区内约50户;房屋多为1-2层,近期搬迁泥溪村双溪片区内北侧区内约150人;房屋多为1-2层,近期搬迁株山村株山片区内南侧区内2843人;房屋多为1-2层,近期搬迁大马村双溪片区内西侧区区1680人,房屋多为1-2层,远期搬迁铁坑村株山片区内北侧区内1038人,房屋多为1-2层,远期搬迁洪江市县城株山片区南侧县城规划范围确保工业集中区建设与县城规划相协调黔城镇株山片区南侧县城规划范围确保工业集中区建设与县城规划相协调双溪镇双溪片区南侧县城规划范围确保工业集中区建设与县城规划相协调高压线双溪片区范围内110kV高压线双溪片区内穿过确保规划建设与高压线之间的安全防护距离支柳铁路株山片区东面确保株山片区建设在支柳铁路防护区外,确保铁路安全。35
5规划方案分析5.1规划的协调性分析5.1.1与湖南省相关规划、政策的协调性分析(1)、与湖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协调性分析环评认为:工业集中区体现了建设专业片区,积极引导分散企业向片区集中的原则,符合湖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与湖南省相关政策的协调性分析环评认为:洪江市工业集中区建设符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片区体系建设的意见,其选址符合意见中的“依托中心城市和县城选址建设”、“中心城市两片区、一县一片区”的布局原则要求。(3)、与怀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协调性分析环评认为:洪江市工业集中区工业园体现了建设特色片区,积极引导企业向片区集中,不断完善洪江市的工业园体系,符合怀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4)、与怀化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的协调性分析环评认为:工业集中区的建设与怀化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基本符合。5.1.2与洪江市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洪江市工业集中区规划包括双溪片区与株山片区,其规划内容均在洪江市城市总体规划中规划的工业用地范围,其布局是在洪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完善、充实,建设内容符合总体规划;工业集中区的建设把洪江市现有的分散的同类型企业集中一起,有利于污染治理、管理,降低环境影响,达到减排、降低污染的效应,更有利于保护和开发洪江市现有的旅游资源,为洪江市打造旅游城市垫定经济基础、基础设施建设基础。因此,将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打造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依托优美的山水自然格局,营造优雅的绿色型、生态型、低碳型工业集中区是《洪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进一步落实、实施。洪江市工业集中区依托洪江市矿产资源、农产品的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建材和食品加工等主导的产业,符合洪江市“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展要求,符合洪江市工业“五大产业”发展布局、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符合《洪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政策要求。35
洪江市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定位以食品产业、建材制造为主导产业,辅助发展中药材加工、物流运输、产业孵化区。其产业定位与工业发展规划中大力发展的行业方向相吻合,符合《洪江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洪江市工业集中区的建设面积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面积为320.83公顷,符合洪江市土地利用规划战略指导思想,且从区位来看,恰好处于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可建设用地区,故洪江市工业集中区与《洪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关内容是协调一致的。5.1.3与洪江市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洪江市工业集中区的大气环境质量目标、水环境质量目标、区域环境噪声目标、固体废弃物目标均与洪江市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目标相符,集中区规划建设完善的污水处理管道和处理设施,企业废气达标排放,各功能区之间,尤其是三类工业区和一类工业区、居住区之间设置了绿化隔离带。环评认为集中区规划与洪江市环境保护规划相符。5.2工业集中区选址的合理性分析洪江工业集中区可以依托自身优势和能力,承接沿海地区的产业转移,如家具制造业,金属制品业,木材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可见,洪江市具有丰富资源优势及良好的区位优势,可为工业集中区提供充足的资源及建设条件。目前洪江市饮用水源在双溪工业片区下游,为了饮用水安全,洪江市已做了给水规划,将饮用水源取水口搬迁至沅水(沅水和舞水汇合处上游1.5km),完成时间为2014年3月底年完成,饮用水取水口搬迁后,工业集中区排水不会对洪江市饮用水源产生不利影响。经水环境质量预测分析得知,洪江市工业集中区的排水不会对下游55km安江镇饮用水源取水口的水环境产生影响。因此,从水环境角度来看,工业集中区选址基本合理。洪江市工业集中区位于洪江市城区的上风向。从预测结果来看,不会导致洪江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恶化。因此,从环境空气角度来看,工业集中区选址基本合理。综合评价,评价认为工业集中区的选址可行。5.3工业集中区功能布局的合理性分析5.3.1产业结构合理性分析洪江市抓住湖南省人民政府大力推进工业集中区建设的机遇,依托自身拥有的矿产资源、农产品资源,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区域协作”35
的原则,建成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体,以新型建材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主导产业的综合性生态型现代化工业园。与《洪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洪江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相符。因此,本规划的定位合理,工业集中区产业结构设置合理。5.3.2规划布局和空间布局合理性分析双溪产业片区总用地面积约229.07公顷,产业定位为以建材产业为主体。主要以一类、二类工业用地。根据土地利用布局,保留港翔实业有限公司、三兴冶金炉料公司现有生产企业三类用地不变,不再新增三类工业用地。双溪产业片区主要是利用现有企业和企业就近迁入独立成区,总体布局一类工业用地在二类、三类用地上风向,因此总体布局可行,但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湖南港翔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立窑水泥生产线,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2000吨/日以下规模干法水泥生产的限制类产业。2)、三兴冶金炉料公司生产铁合金,与工业集中区产业规划不相符。3)、双溪产业片区从大方位角度看处于洪江市双溪镇的上风向。环评建议双溪产业片区的整改和减缓措施:1)、严格执行双溪产业片区引进一类、二类工业,保持现有港翔实业有限公司、三兴冶金炉料公司生产企业三类用地不变,不再新增三类企业的规定,保证不再增加对下风向区域的影响。在临近双溪镇的二类工业用地地块严格控制气型污染企业。2)、对湖南港翔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立窑水泥生产线按照洪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已下达的《洪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洪江市港翔公司10万吨立窑水泥产能限期淘汰的通知》(见附件)规定的时间进行淘汰(2015年年底)。3)、水泥厂淘汰前严格执行《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68-2000)中600m卫生防护距离的规定,铁合金厂严格执行相应的环境保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保护距离内不得布置其他企业的宿舍、食堂和办公区。株山片区用地面积为0.91平方公里(91.76公顷),整体处于洪江市城的上风向,主要布置一类、二类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在二类工业用地的上风向,总体布局合理。但环评认为局部布局仍有如下问题:1)、二类工业用地临近规划的居住区,对居住区环境有一定的影响。2)、株山产业片区从大方位角度看处于洪江市城市的上风向。环评建议株山产业片区的整改和减缓措施:1)、引进高新科技型企业,严禁引进气型污染企业。2)、规划的居住区与工业区设置绿化隔离带,多种植灌木和高大乔木,优化景观效果。35
规划调整方案详见表5-1。表5-1 规划调整方案一览表区域存在问题调整和减缓措施双溪片区1)、湖南港翔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立窑水泥生产线,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2000吨/日以下规模干法水泥生产的限制类产业。2)、三兴冶金炉料公司生产铁合金,与工业集中区规划不相符。3)、双溪产业片区从大方位角度看处于洪江市双溪镇的上风向。1)、严格执行双溪产业片区引进一类、二类工业,保持现有港翔实业有限公司、三兴冶金炉料公司生产企业三类用地不变,不再新增三类企业的规定,保证不再增加对下风向区域的影响。在临近双溪镇的二类工业用地地块严格控制气型污染企业,同时设置绿化隔离带,多种植灌木和高大乔木,优化景观效果。2)、对湖南港翔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立窑水泥生产线进行淘汰退出,洪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已下淘汰通知(见附件)。3)、水泥厂严格执行《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68-2000)中600m卫生防护距离的规定,铁合金厂严格执行相应的环境保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保护距离内不得布置其他企业的宿舍、食堂和办公区。株山片区1)、二类工业用地临近规划的居住区,对居住区环境有一定的影响。2)、株山产业片区从大方位角度看处于洪江市城市的上风向。1)、引进高新科技型企业,严禁引进气型污染企业。2)、规划的居住区与工业区设置绿化隔离带,多种植灌木和高大乔木,优化景观效果。通过上述规划分析、调整,这种用地布局和产业布局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功能区块的区别与联系,减少或避免片区内各产业功能区的相互影响,以及工业用地对城区产生影响。因此,其用地布局和空间布局经局部调整后,从环境角度分析更为合理。5.3.3专项规划的合理性分析(1)给水规划的合理性分析规划区最大日用水量为3.42万m3/d,平均日用水量为:2.74万m3/d(按最大日用水量的80%计)。双溪片区与株山片区已列入洪江市城市总体规划,根据洪江市城市给水规划,洪江市自来水厂取水口搬迁至沅水蔡家坪,水厂利用现有梅子湾水厂进行扩建(正在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远期设计规模为7万吨/天。双溪片区与株山片区给水均由洪江市自来水厂供给,给水总管管网及各支管建设均由洪江市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铺设至双溪片区与株山片区。根据《洪江市城市总体规划》,预测洪江市至近期2015年中心城区内总用水量为2.5万立方米/日,到中期2020年约为3.2万立方米/日。35
因此供水规模能满足工业集中区用水要求。本项目工业用水与市总体规划相符合,同时沅水水量充足,水质良好,完全可以满足工业集中区工业用水量的需求。(2)排水规划和污水处理厂的合理性分析工业集中区污水排放量按平均日用水量的80%计算,则双溪工业片区排水量为7707m3/d,株山工业片区排水量为3893m3/d;双溪工业片区废水经管网送至双溪工业片区新建的石板溪污水处理厂处理,株山工业片区污水最终排至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现阶段,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万吨,其中一期工程设计规模日处理污水1万吨,实际处理废水量为0.6万m3/d,而株山园远期废水产生量为3893m3/d,因此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能满足工业集中区株山片区污水处理要求;新建的双溪工业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4万m3/d(考虑双溪镇居民生活污水的处理),能满足双溪片区污水与双溪镇居民生活污水的处理要求,污水处理等级均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污水处理厂按《洪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布设,符合总体规划要求,位于片区外地势最低处,有利于废水的收集处理,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位于城区沅水下游,周围及下游55km无敏感目标,选址合理。双溪片区污水处理厂位于舞水边石板溪,位于洪江市现有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待现有自来水厂取水口搬迁至沅水蔡家坪后(位于沅水与舞水汇合处上游1.5km),对自来水厂水质没有影响,因此,因此双溪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拟选地址合理。(3)环卫设施规划的合理性分析A、生活垃圾洪江市工业集中区建成后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为18.1t/d,垃圾产生量相对较小。洪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总征地面积98.31亩,填埋库区用地面积60.51亩,填埋场总库容85万m3。垃圾场处理规模为日均填埋垃圾96.5t(年均3.52万t),工程总服务年限为18年。而县城垃圾产生量约50t/d,因此,洪江市垃圾处理场的处理能力和库容完全能满足洪江市工业集中区的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B、工业固体废物燃煤锅炉等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外售作为筑路材料,危险废物如废机油等由园区内贮存,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集中处置。35
(3)燃气设施的合理性分析根据《洪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燃气规划:规划管道燃气近期(2010年~2015年)以液化石油气为主气源,中、远期(2015-2030)与天然气接转,规划天然气管网采用中压一级管网系统,节约基建投资,近期工程的管网系统,可以降低压力运行,远期负荷提高时,将运行压力提高,以满足需要。工业集中区燃气近期主要使用液化石油气用于民用生活,至远期全工业集中区实现管道天然气供应,建立完善的燃气供应系统。本次规划确定园区采用液化石油气管道供应,总用气量远期达到955.8万m³/a的规模。燃气主干管位于城市主要干道下,形成覆盖全工业集中区的供气网。本项目燃气规划与洪江市天然气管网建设在开发时间上相匹配,当洪江市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完毕后,可由洪江市城区引入至工业集中区,使得工业集中区内的生活与工业企业保证用气。5.4工业集中区土地利用的生态适宜度分析据分析,工业集中区土地利用生态适宜度属于“适宜”范畴,表明该区域土地能满足工业集中区建设与发展的需求。35
6污染源分析6.1区域污染源现状调查工业集中区内现有污染情况:废气:双溪片区SO2、粉(烟)尘、NOX现状排放总量分别为60.02t/a、87.76t/a、540t/a。株山片区目前没有企业。废水:双溪片区废水量4.26万t/a,COD排放量为1.47t/a。株山片区目前没有企业。固废:双溪片区排放量为0。6.2工业集中区营运期污染源分析6.2.1废气污染源预测工业集中区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民用与工业燃料燃烧尾气以及工艺尾气。根据工业园能源规划:本片区内规划的能源主要以液化气、天然气和电能等主要清洁能源,建园初期民用能源主要以液化气为主,工业能源主要采用电能及燃煤,严格控制使用蒸发量小于4t/h的燃煤锅炉;2015年天然气配套管网建设完毕后,远期采用天然气管道供应民用和工业,则用气量为26187m3/d,年用气量为955.8万m3/a。工业集中区主要大气环境影响源污染物强度见表6-1。表6-1工业集中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预测单位:(t/a)项目SO2烟粉尘NOx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燃料源强65.56.032.52.777.432.5工艺废气//222222//双溪片区现有企业工艺废气60.0225.4487.7610.9540/合计125.5231.44342.27235.6617.432.5注:远期考虑民用天然气和工业燃煤被天然气所取代,远期考虑港翔水泥厂10万吨水泥生产线淘汰。6.2.2废水污染源预测(1)规划排水量工业集中区污水排放量按平均日用水量的80%计算,则双溪工业片区排水量为7707m3/d,株山工业片区排水量为3893m3/d;双溪工业片区废水经管网送至双溪工业片区新建的石板溪污水处理厂处理,株山工业片区污水最终排至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具体的排水量见表6-2。35
表6-2工业集中区近远期废水排放量废水双溪工业片区株山工业片区总废水量m3/d万m3/am3/d万m3/am3/d万m3/a工业集中区7707281.33893142.111600423.4(2)水质双溪工业片区废水经管网送至最终排放至双溪工业片区新建的石板溪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排入舞水,株山工业片区污水最终排至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排入沅水。双溪工业片区新建的石板溪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3)污水处理厂排放源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根据标准可以核算出规划区污水排入工业集中区双溪片区污水处理站及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染源强,具体见表6-3。表6-3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源强期限片区产生量CODNH3-N动植物油万m3/d万m3/amg/Lt/amg/Lt/amg/Lt/a远期双溪0.7707281.35001406.52570.360168.8株山0.3893142.1500710.52535.56085.3合计1.16423.4-2117-105.8-254.1规划工业集中区废水处理后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则洪江市污水处理厂排入沅水,新建石板溪污水处理厂排入舞水的源强见表6-4。表6-4工业集中区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污水排放源强期限污水处理厂产生量CODNH3-N动植物油万m3/d万m3/amg/Lt/amg/Lt/amg/Lt/a远期新建石板溪污水处理厂0.7707281.360168.88(15)22.5(42.1)38.4洪江市污水处理厂0.3893142.16085.38(15)11.4(21.3)34.3合计1.16423.4254.133.9(63.4)12.735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6.2.3噪声污染源预测工业集中区噪声源主要包括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等,本评价主要采用类比调查和经验估算各类噪声源的源强。①工业噪声根据工业集中区拟引进项目类型,企业生产噪声以机械噪声为主。类比调查几种常用机械运行噪声见表6-5。表6-5机械运行噪声级表机械名称噪声级dB(A)车床、刨床85磨机类85空压机站、泵房、冷冻机房95柴油发电机、电焊机100电刨、破碎机105罗茨鼓风机、电锯110有齿锯锯钢材120②社会生活噪声源据类比调查,一般繁华街道的噪声级为70dB(A),居民日常生活噪声级通常在55~65dB(A)之间。③交通噪声据《中国城市畅行指数2006年度报告》,随着车辆的增多造成的交通拥堵,城市区域上下班时汽车平均行驶速度为23.5公里/小时,仅比怠速行驶速度(20公里/小时)高出3.5公里/小时。考虑工业集中区规划状况,以及将配套的道路交通设施情况,评价按目前国内城市汽车平均行驶速度的2倍(即47公里/小时)来估算工业集中区车速。参考《区域开发开发活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依据经验公式法,进行了交通噪声源强估算,具体见表6-6。表6-6各类型车的平均辐射声级表车型经验公式声级值大车型LWL=77.21+0.18v85.67中车型LWL=62.6+0.32v77.64小车型LWL=59.3+0.23v70.1135
6.3.5固废污染源预测工业集中区内的固体废弃物产生量见表6-7。表6-7工业集中区固体废弃物产生量汇总单位:(t/a)项目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工业集中区16000806606.5污水处理厂2347//总计18347806606.535
7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1建设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略)7.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2.1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预测结果表明:废水平、枯水期正常排放时,双溪片区废水排入舞水,在混合过程段内及完全混合段后,平、枯水期正常排放COD、氨氮预测贡献值及叠加本底值均无超标,动植物油平水期预测贡献值未超标,枯水期预测贡献值出现长80m,宽2m左右的混合过程带。废水平、枯水期排放时,株山片区废水排入沅水,在混合过程段内及完全混合段后,平、枯水期正常排放COD、氨氮、动植物油预测贡献值及叠加本底值均无超标。预测结果可知,废水平、枯水期非正常工况下排放时,双溪片区废水排入舞水,在混合过程段内及完全混合段后,平、枯水期正常排放COD、氨氮预测贡献值及叠加本底值均无超标,平水期动植物油预测值在混合过程段内出现混合过程带,枯水期动植物油预测值在混合过程段内及完全混合段后出现超标超标,各断面贡献值较高,因此,必须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洪江市自来水厂取水口搬迁至沅水蔡家坪前,洪江市自来水厂取水口位于双溪片区的下游6.5km,属饮用水源区Ⅱ类水域。根据水预测结果,在舞水枯水期,集中区双溪片区废水达标排放情况下舞水下游6.5km(洪江市自来水厂取水口)处水质的CODCr、氨氮及动植物油预测贡献值分别0.1061mg/L、0.0265mg/L、0.0053mg/L,分别占标准的CODCr0.71%(15mg/L)、氨氮5.3%(0.5mg/L)、动植物油10.6%(0.05mg/L),贡献值较小,对洪江市自来水厂取水口影响不大。洪江市自来水厂取水口搬迁至沅水蔡家坪后,根据湖南省水域功能区划,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排污口所处河段均位于工业用水区Ⅲ类水域,下游55km才是安江镇饮用水源区Ⅱ类水域,根据水预测结果,在沅水、舞水枯水期,集中区废水达标排放情况下沅水下游55km处水质的CODCr、氨氮及动植物油预测贡献值分别0.018mg/L、0.002mg/L、0.0009mg/L,贡献值很小,因此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排水不会对下游安江镇饮用水源用水产生影响。7.2.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洪江市工业集中区给水来自于洪江市自来水厂及取自沅水35
,集中区给水不采用地下水,从地下水井水质监测结果来看,地下水各监测点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铅、氟、镉、铁、锰均未检出,其余监测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集中区内生产生活废水均由污水管道收集经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外排,厂区初期雨水均由污水管道收集,排入相应地表水体,不会发生外排废水对地下水渗漏;已入驻集中区的企业等均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做好了渣场各项环保措施,在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各企业环评报告中提出的要求做好各企业危险固废收集、暂存、运输及处置等环节的防范措施后,洪江市工业集中区建设不会影响地下水位,不会改变区域地下水流向和地质结构,对区域地下水水质不会造成大的影响。7.3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预测可知,规划实施后,远期双溪片区TSP浓度在A-F不同稳定度时浓度预测值(叠加本底值)占标率范围为2.67%~2.72%,SO2浓度在A-F不同稳定度时浓度预测值占标率范围为11.0%~11.2%,NOX浓度在A-F不同稳定度时浓度预测值占标率范围为12.1%~13.5%。远期株山片区TSP浓度在A-F不同稳定度时浓度预测值占标率范围为2.80%~2.81%,SO2浓度在A-F不同稳定度时浓度预测值占标率范围为10.5%~10.6%,NOX浓度在A-F不同稳定度时浓度预测值占标率范围为11.3%~12.2%,预测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各敏感点叠加背景值后SO2浓度、TSP浓度、NOX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集中区内敏感点预测值SO2浓度最大占标率为21.23%,TSP浓度最大占标率达5.47%,因此对敏感点影响不大。7.4营运期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根据预测结果,其车间噪声衰减至65dB(A)的距离为13~67m,衰减至50dB(A)的距离为51~343m。由于集中区处于城市近郊,背景噪声较低,达标距离受背景噪声影响变动较小,因此,工业集中区的规划、选址、立项时,为实现声环境敏感区达标,一般的食品加工企业外150m内、建材制造企业外350m内均不应布置声环境敏感点(如学校、医院及居民区等),对于需要布置的食品加工、建材制造企业应尽量使声环境敏感点处于其达标距离之外,或者通过采取设置声屏障的措施来控制,使之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根据噪声影响预测分析,片区外主要声环境敏感点预测值均能实现达标。7.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35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3类: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生活垃圾送往洪江市垃圾填埋场处置,工业固废部分外售利用,部分性质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送至洪江市垃圾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废物由园区内企业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集中处置。7.6高压线环境影响分析区内高压线走廊虽然设置了绿化隔离带,但其跨越了机械加工区、新能源区,因此,在将来企业布局时,集中区应将污染较大企业尽量远离高压线走廊,以减小集中区企业对其的影响,满足电力系统相关规程规范要求。7.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随着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区内生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其所在区域的生态系统将被迫形成新的平衡,而此水平的平衡无论在其完整性、恢复性和生物多样性方面均比原来有所下降。7.8项目征地及拆迁安置情况分析安置方式:货币补偿或统筹统建。安置办法:统一规划、集中安置安置情况:为了集约节约用地,株山片区和双溪片区分别规划了村民安置用地,规划将株山片区全部村民安置到配套的村民安置用地内。双溪片区由于搬迁安置人口较多,片区内配套安置居住用地有限,规划将片区内部分村民安置到双溪镇区内,转化为城镇居民,其他村民安置在片区内。随着工业集中区的建成,居民生活将逐步城市化,随着大量企业的进驻,当地居民将得到更多更好的工作岗位,生活水平将会有明显提高。35
8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8.1大气环境容量根据大气环境容量计算结果:双溪片区SO2和NOX的环境容量分别为3365t/a和2797t/a,株山片区SO2和NOX的环境容量分别为2294t/a和1897t/a。双溪片区远期预测排放量SO2和NOX分别为29.6t/a和22.4t/a,株山片区远期预测排放量SO2和NOX分别为1.8t/a和10.0t/a。对比片区大气污染物预测排放量与环境容量,双溪片区SO2和NOX占大气环境容量的比例分别为0.088%和0.08%,株山片区SO2和NOX占环境容量的比例分别为0.0078%和0.053%,工业集中区内大气环境容量充足。8.2水环境容量洪江市城市自来水厂取水口搬迁至沅水前,现有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m至下游200m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其他水域功能为景观娱乐用水区,本项目排污口距现有水源二级保护区4.5km,距一级保护区5.5km,距离取水口6.5km。洪江市城市自来水厂取水口搬迁至沅水前后水环境容量计算范围一样。经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受纳水域舞水平、枯水期COD的剩余环境容量为50587.9t/a、27229.2t/a,氨氮的剩余环境容量为2895.5t/a、1528.6t/a。沅水平、枯水期COD的剩余环境容量为191794.1t/a、83334.4t/a,氨氮的剩余环境容量为11110.2t/a、4790.4t/a,因此,工业集中区所在的纳污水体舞水、沅水水环境容量充足,对工业片区污水排放在枯水期纳污承载力是有保障的。8.3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1)总量控制指标建议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结合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污染源分析的情况,本工程项目实施总量控制的因子主要有:CODCr、氨氮、SO2及NOX。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总量控制及建议总量指标如下:废气污染物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130t/a、NOX642t/a;废水污染物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氨氮256t/a、COD65t/a。(2)总量控制指标来源根据《洪江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消减目标责任书》,2015年,洪江市COD、氨氮、SO2和NOx的排放总量分别为:4517t/a、511t/a、4894t/a和444t/a。洪江市工业集中区近期污染物排放量未突破洪江市的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洪江市35
工业集中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可由洪江市环境保护局在洪江市总量指标调配给出。但需洪江市做好对工业集中区以外区域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以保证工业集中区的总量指标配置。8.4原洪江市黔城工业园与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总量控制指标变化情况分析原洪江市黔城工业园与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总量控制指标变化情况分析详见表8-1。表8-1原洪江市黔城工业园与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总量控制指标变化情况表项目污染物t/aSO2NO2CODCr氨氮砷镉原洪江市黔城工业园总量指标1393/357/0.220.05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总量控制指标13064225665//变化情况-1263/-101/-0.22-0.05由表8-1可知,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总量控制指标比原洪江市黔城工业园总量指标明显减少,主要是由于产业定位及减少三类工业用地、能源结构发生改变,因此实现减污,因此洪江市工业集中区的规划比原洪江市黔城工业园更优越。35
9公众参与本次环评2012年12月27日在洪江市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13年2月16日在怀化市环保局网站上、边城晚报进行了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并公布《环评报告书简本》。公示期间,项目组对项目附近的乡镇、村庄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进行了调查走访。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进行,在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同时,项目组提供《环评报告书简本》供受访对象阅读。共收集到公众个人意见调查表74份(其中拆迁对象样本23份),团体意见表14份。调查问卷结果表明100%的人赞成本项目的建设,现场公示期间未收到其他公众反馈意见。可见,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无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10规划综合论证与环保措施分析10.1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可行性论证10.1.1总体发展目标、定位的合理性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目标:“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依托优美的山水自然格局,营造优雅的绿色型、生态型、低碳型工业集中区。将工业集中区建设成为省级工业集中区的先进水平。洪江市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定位以食品产业、建材制造为主导产业,辅助发展中药材加工、物流运输、产业孵化区。1)食品加工产业合理性洪江市森林覆盖率为64%,有楠竹面积20万亩,中药材常用品种达384种,是杂交水稻的发源地和冰糖橙的原产地,有柑桔种植面积20万亩,年产柑桔30万吨,还有安江香柚、无核椪柑、雪峰乌骨鸡等名优土特产品20余种。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为食品加工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建材制造产业合理性洪江市已探明储量的矿产20多种,主要有石灰石、石煤、花岗石、黄金、锰等,其中雪峰山金矿储量达20吨,麻石储量1亿立方米以上,石煤储量1.5亿吨以上,新型建材原材料储量较大,现有的黔桥水泥粉末公司、港翔实业有限公司等新型建材企业已初具规模,为洪江市大力发展新型建材产业,提供了良好的产业基础。综上所述,洪江市工业集中区利用洪江市自身的各种资源为依托,总体发展目标和产业定位符合当地情况和现有实际,是合理与适当的。50
10.1.2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根据第5章工业集中区规划方案分析中对规划协调性的分析,按照主要的规划要素,逐项比较分析了工业集中区规划与《湖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洪江市城市总体规划》、《洪江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洪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析结果表明,本工业园规划与上述相关规划是协调的。10.1.3工业集中区选址的合理性论证10.1.3.1工业集中区选址的合理性分析本次集中区规划位于洪江市双溪镇及黔城镇,洪江工业集中区包括有双溪与株山两个产业片区(以下简称为双溪片区与株山片区),分别位于洪江市双溪镇及黔城镇。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20平方公里(320.83公顷)。双溪片区临近双溪集镇,G209贯穿组团,为对外交通联系的主通道,片区距洪江市约8公里,距怀化市工业园约20公里。具体范围为:南侧至双溪村,东侧至G209(怀黔公路),北侧至泥溪村八组,西靠自然山体,总用地面积约229.07公顷。株山片区东邻枝柳铁路,西靠荷塘北路,南至株山安置区,北到铁坑村六组,总用地面积约91.76公顷。工业集中区选址符合《洪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洪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符合相关国家环境标准,满足区域功能区划要求;工业集中区排水口下游55km范围内为工业用水功能,无饮用水源保护区,选址合理。10.1.3.2工业集中区建设敏感因素及解决对策工业集中区建设敏感因素:1)、现有洪江市自来水厂取水口位于洪江市工业集中区双溪片区下游,如果不实施搬迁,将对现有自来水厂的水质产生影响。2)、双溪产业片区从大方位角度看处于洪江市双溪镇的上风向。3)、株山产业片区从大方位角度看处于洪江市城市的上风向。解决方案:1)、必须保证自来水厂取水口搬迁及管道铺设建设进度,确保工业集中区建设之前自来水厂取水口及管网建设完成。2)、双溪工业片区严格维持现有三类工业用地的规模不变,株山工业片区不规划三类工业用地,靠近双溪镇、洪江市城区的区域不得布置气型污染物的企业。综合分析,虽然工业集中区所在区域存在着开发建设的一些敏感因素,但相对而言,在妥善解决不利因素,本评价认为洪江市工业集中区选址合理的。50
10.1.4产业结构与总体布局合理性分析根据第5章工业集中区规划方案分析中产业结构与总体布局合理性分析,工业集中区布局总体上合理,经局部调整后,从环境角度分析更为合理。10.1.5环境保护目标的可达性分析10.1.5.1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大气环境:规划期内大气质量保持在《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水环境:洪江市饮用水水源取水口搬迁至沅水前,评价范围内洪江市二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200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水质标准,其他区域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洪江市饮用水水源取水口搬迁至沅水后,评价范围内洪江市沅水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200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水质标准,其他区域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噪声环境: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两侧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4a类标准,铁路干线两侧两侧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4b类标准;工业集中区外居民敏感点的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GB3096-2008)的2类区标准要求;工业集中区符合(GB3096-2008)的3类标准。居民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率100%,产业片区内的垃圾收集和清运全部实现容器化、机械化。道路清扫基本实现机械化,路面清扫保洁率100%,道路清扫机械化率75%以上。10.1.5.2水环境保护目标可达性分析双溪片区建设有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株山片区废水排入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各企业废水在排入污水处理厂之前对废水进行预处理,使之达到污水处理厂进厂水质要求,通过预测章节可知,工业集中区建成后,沅水、舞水水质不会下降,排污口下游仍能满足相应的水域功能要求,水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是可行的。10.1.5.3大气环境保护规划可行性分析性严格限制工业集中区内气型污染企业,特别是SO2排放量大的企业入驻,其它企业做到达标排放,根据大气环境容量计算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工业集中区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是可以达到的。10.1.5.4声环境保护目标可达性分析50
合理规划新开道路两侧用地,在交通干线两侧不再新建噪声敏感性建筑物,从根本上解决道路交通噪声的污染。在穿越居民文教区的道路上行驶的车辆禁止鸣喇叭,片区范围内不得使用气喇叭等强音量设备。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尤其是基础打桩和结构阶段的作业时间,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将噪声较大的施工阶段尽可能避开人们正常的休息时间,22:00~次日7:00不得施工,保障周围居民的睡眠不受干扰。对于确需连续作业的项目,应事先经环保部门批准,实施夜间施工许可证制度或施工作业保证金制度,同时做好附近居民的解释和安抚工作。入驻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做到厂界达标。根据噪声影响分析,工业集中区噪声环境保护目标是可以达到的。10.1.5.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分析生活垃圾送往洪江市垃圾填埋场处置,工业固废部分外售利用,部分性质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送至洪江市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由园区内企业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集中处置。洪江市垃圾处理场的处理能力和库容完全能满足洪江市工业集中区的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集中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区域环境影响有限。10.2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0.2.1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0.2.1.1污水集中处理本规划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株山片区紧邻洪江市城区,并铺设有污水排水管线,并经由污水干管流入建成的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双溪片区的污水经收集后排放至工业集中区双溪片区新建污水处理厂。株山片区雨水主要汇集到与支柳铁路线平行的溪流,再流入舞水。双溪片区的雨水主要汇集到国道209及片区内主管道排水沟分别由双溪公路桥下排入双溪及双溪公路桥下游0.8km处排入双溪。双溪片区污水最终排放至拟建工业集中区双溪片区污水处理厂。株山片区污水最终排至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现阶段,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万吨,其中一期工程设计规模日处理污水1万吨,实际处理量为0.6万m3/d,能满足工业集中区株山片区污水处理要求;新建的双溪工业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4万m3/d,能满足双溪片区污水及双溪镇居民生活污水的处理要求,污水处理等级均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50
从洪江市污水处理厂的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污水处理厂能做到达标排放。10.2.1.2水污染综合防治措施本环评主要提出以下水源保护措施:(1)做好各企业废水的预处理①为保证区域内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应严格控制各企业废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必须达到片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达不到以上条件的企业应自行进行预处理。对含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必须企业内部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方可接管或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各类行业污水预处理,可针对自身污水特点,选择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经地方环保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②各企业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和事故池,确保各类生产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循环使用。严禁将生产废水或含重金属废水未处理直接外排片区污水处理厂。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的关键设备应有备件,以保证处理设施正常运行。③按照《湖南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片区拟设置一个污水集中排放口。区内企业自行处理达标排放的废水经片区污水管道统一送到污水处理厂的排放口集中排放,更不许随意排入地表水域。排放口应按有关要求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按装流量计,留有采样监测的位置。(2)优化功能分区与产业结构①强化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制度,坚持进园高技术化。要进一步强化工业项目入园条件,用水量大的企业严格控制;②工业集中区内的企业应进行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所排污水必须处理达相应的标准。(3)制定与落实政策措施,加强水环境管理加强企业用水管理,建立用水考核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和闭路循环,尽量做到一水多用,串联复用,推广不用水或少用水的生产工艺,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量。同时要强化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提高企业的节水意识。(4)其它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①施工建设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必须将其收集简易处理后再行排放,禁止直接排放,尤其是禁止向农田、水体排放。②筹措资金,完善工业集中区雨污管网铺设,保证片区50
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程与工业集中区内经济建设同步。③推进清洁生产工艺,提高各企业水循环利用率,从源头削减废水产生量。④在片区污水厂投产运行前,工业集中区范围内各工业企业的生产废水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要求才能外排,建成后可按三级标准要求,但其中第一类污染物无论污水处理厂建设与否,都必须实现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达到一级标准要求。⑤加强对工业企业排放污水监测,对于重金属、石油类含量等指标须严格控制。⑥重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事故风险的发生,并做好应急处理预案,将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降至最低。⑦工业集中区限制对水排污量大、污染水严重的企业进入。⑧针对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以及管网布设等建设,管委会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方可建设,并在集中区开发前期建设,保证污水处理厂以及配套管网建设完毕后,集中区内的企业生产废水得到有效的处置。10.2.2环境空气污染减缓措施10.2.2.1供热方式与污染防治方案工业集中区近期使用的燃煤锅炉,应严格执行国家燃煤SO2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禁止燃用中、高硫原煤,燃煤含硫量控制在1%以下,严格限制使用蒸发量小于4t/h的燃煤锅炉;燃煤锅炉烟气必须经由脱硫除尘设施处理,按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Ⅱ时段二类区标准达标排放;远期逐步将工业集中区的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使用清洁能源,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工艺废气排放,对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10.2.2.2大气污染综合控制措施(1)严格筛选入区企业类型,以低能耗、污轻染、高效益企业为重点引进对象。对企业生产工艺和环保措施进行有效监管,实行清洁生产。入区企业推行ISO9000质量体系和ISO14000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自我社会形象和管理水平。(2)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依法对企业环保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对落户开发区的企业进行“三同时”监督。对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企业安装空气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对治理设施进行有效监控。50
(3)对入区企业实行排污监控,根据产值分解下达大气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并纳入洪江市整体控制规划。在总量控制基础上,全面实施SO2、烟尘排污许可证制度,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超标的前提下推行排污权交易政策,按“等量削减及优化”的原则进行有偿转让。(4)推行清洁燃料,逐步取缔燃煤炉灶,提高用气普及率,抓紧实施天然气引进工程。(5)有效控制餐饮业、职工食堂油烟废气污染,要加强环保意识,炉灶锅台必须安装抽油烟装置及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浓度必须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6)加强片区交通网络基础建设与管理,改善路面条件和清洁卫生,道路两侧硬化或绿化率达到100%,减少道路扬尘。(7)二、三类工业地块周边用地控制要求:①二、三类工业用地紧邻地块不得布置居住区,二类工业用地与居住区之间必须设置一定的隔离带或缓冲带。三类工业用地与居住区和一类工业用地之间必须设置一定的绿化隔离带。②工业园管委会应与洪江市政府和双溪镇、黔城镇协调,在双溪片区与双溪镇之间设置缓冲带,具体要求为以后双溪镇的发展方向向南,严格控制双溪镇向工业集中区方向发展,避免二类工业地块与双溪镇居民区连成一片。洪江市城市建设应与株山片区设置缓冲带,避免在株山片区附近规划居民区等敏感建筑。10.2.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弃土弃渣 整个工业集中区建设涉及的挖方、填方量较大,应尽量在工业集中区内实现土方平衡,避免土方外运,严禁集中区内弃土随意倾倒。(2)生活垃圾①生活垃圾采用定点收集,集中清运方式统一送至位于洪江市垃圾填埋场。②在垃圾的收集、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与工业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合,注意集装化和封闭化,减少因垃圾的散失对外环境的影响;③加强环保意识,提倡垃圾分类收集,将垃圾从源头分为可回收废物和杂物垃圾,为垃圾的后续处理提供方便。(3)工业固废50
生活垃圾送往洪江市垃圾填埋场处置,工业集中区中一般工业固废为锅炉废渣、生产边角料、除尘系统粉尘、废次品、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其中锅炉废渣、除尘粉尘等可以回收利用作为筑路材料。区内其他工业固废如边角料、废次品等,其性质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通过收集后一并送至洪江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以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危废临时堆存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执行,其运输过程也应进行全过程监督。10.2.4噪声综合防治措施(1)施工期噪声防治①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从源头削减噪声强度;②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规避声环境敏感时段,合理布设高噪声施工设备;(2)工业生产噪声防治①采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工艺及设备,控制噪声的产生;②针对强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定期维护检修以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减少噪声发生量;③优化各企业的总平面布置,使高噪声源远离厂界,同时加强厂区绿化。(3)交通等其它噪声防治①优化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合理规划道路两侧用地,在靠近交通干线两侧30m范围内不得建设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工业集中区边界连接的居住区与工业区设置绿化带,也可起到噪声防治的目的。加强绿化美化建设,如在中心广场、主干线两侧设绿化带等;②在居民、商业集中区,禁止车辆鸣笛和高音喇叭。10.2.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结合评价区域生态环境现状和工程项目特点,可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1)、施工期生态减缓措施①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和移栽工作。控制施工范围,尤其是靠近基本农田区域,多利用现有道路、乡道、村道或荒地作为施工便道。②避开灌溉期以及农作物生产期进行施工建设,控制施工带范围,尽量减少对基本农田干扰,严格按照施工红线进行施工,减缓对灌溉渠道的影响。③50
施工进场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工地及周边地区,设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科普性宣传牌,包括生态保护的科普知识、相关法规、拟改建公路拟采用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意义等。④管道建设在某种程度上会破坏原有的自然环境和地貌,保护环境和进行防护工程及美化景观是必要的。施工结束后,恢复原貌,使管道建设建成后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保持生态平衡。⑤区内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做好护面墙、挡土墙,设置临时排水沟,降低水土流失。2)、生态恢复补偿措施①工业集中区建设中占用的绿地在工程完工后,绿化相应的面积予以补偿;②对区域内,坡度较大、植被较好的山坡林地应予以保护,维持其不变。③针对工业园的实际情况制定与其相适应的绿化计划,并可采取异地补偿的措施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④耕地补偿与减缓措施:⑴施工前必须办好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拟建工业集中区占用的耕地。按规定须经政府准。⑵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补偿款由建设单位一次性拨付给当地政府统一安排,并由土地主管部门根据“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按规定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缴纳或补足涉及保护耕地造地费。⑶做好耕地调整、补划工作地方政府应贯彻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利用补偿的土地费开垦或改造与占用耕地数量相当的新的耕地,保证沿线乡镇耕地总量不变,确保了耕地的占补平衡。通过土地开发和耕地的补化,能够确保项目建设对拟改建项目沿线的耕地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⑷集中区建设过程中减缓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随意扩大施工区域,不允许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弃渣,项目建设要合理利用所占耕地地表的耕作层,用于重新造地;在施工过程中要增强耕地保护意识,文明施工。3)环境绿化美化①50
制定集中区的综合管理规定,加强整个区域的生态环境管理,以地方法规和政策推进的形式和手段,促进各单位等进行绿化、美化,并对绿化带进行日常维护。②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系统。点为工业区内街头小块绿地和住区、厂区内部散点绿地,线为区内外道路和铁路两侧,以及工业用地与公共设施用之间的防护绿带,面为工业集中区周边的生态绿地。③绿化隔离带主干道和过境交通两旁设置30-50米的绿带,保留生态绿地,结合沿河绿地,形成整个片区的公共绿地。50
11环境风险分析11.1风险识别本工业集中区涉及的主要企业和物质基本不含危险化学品,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项,风险敏感程度较低。11.2源项分析本工业集中区涉及的主要风险源项是各企业水处理系统失效,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片区污水处理厂或直接外排;除尘系统等废气处理设施失效,废气直接外排等。由于上述风险事故对周边环境会产生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但由于风险事故是短时间发生的事故,且上述事故一般不会对企业外环境的敏感点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因此风险状态下的影响只做简要分析。11.3风险影响分析风险影响分析以远期工业片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舞水、沅水为例,简要分析风险状态下的影响范围和程度。风险预测模式根据平水期与枯水期分别进行预测,其预测模式与地表水预测相同,具体见章节7.2.1。从预测结果可知,废水平、枯水期非正常工况下排放时,双溪片区废水排入舞水,在混合过程段内及完全混合段后,平、枯水期正常排放COD、氨氮预测贡献值及叠加本底值均无超标,平水期动植物油预测值在混合过程段内出现混合过程带,枯水期动植物油预测值在混合过程段内及完全混合段后出现超标,各断面贡献值较高。本项目排污口下游55km范围内无取水口,事故结束后,污染水平将恢复到原有水平,风险程度可以接受。50
12准入条件与循环经济分析12.1准入条件根据集中区的产业定位,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工业企业建设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污染物排放要求的相关规定,确定本工业集中区的企业引进的准入行业、条件见表12-1。表12-1工业集中区准入行业、条件一览表类型片区行业类别鼓励类、允许类株山片区东部工业区和西部工业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依托本市自身资源丰富且符合国家产业的农副产品加工,如生产桔片罐头、果汁饮料、果酒、果脯、葛根系列、魔芋加工等,保鲜粽叶产品,稻谷、玉米、杂粮系列产品加工,油茶加工。食品产品储运、保鲜等现代物流业。双溪片区产业片区一中药材加工及研发,太阳能及其能量存储系统、高效清洁能源,半导体照明(LED、景观照明)、晶体硅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等制造及研究。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承接产业:无工艺废水、工艺废气排放或排放量较小的环保设备、家居建材、工艺饰品、文化用品、工艺、体育用品;五金机械、家用电器等的一类工业;工艺饰品中不涉及电镀重金属的工艺流程。产业片区二新型建材制造产业:包括指接板、新型墙体、屋面材料、绝热隔音材料、建筑防水和密封材料、装修装饰材料等污染程度小的工业企业;石材加工行业,页岩烧结多孔空心砖,煤矸石烧结多孔空心砖、混凝土多孔空心砌块,轻质板材和复合墙板产品等。严格执行双溪产业片区引进一类、二类工业,保持现有港翔实业有限公司、三兴冶金炉料公司生产企业三类用地不变,不再新增三类企业的规定,对湖南港翔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立窑水泥生产线按照洪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规定时间进行淘汰。立窑水泥生产线淘汰前水泥厂严格执行《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68-2000)中600m卫生防护距离的规定,铁合金厂严格执行相应的环境保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保护距离内不得布置其他企业的宿舍、食堂和办公区。产业片区三企业技术研发机构;环境科技咨询机构;无工业废水、工艺废气排放的环保型产业;先进机械制造业;电子信息材料加工制造及研发。东部物流、配套设施片区产品及原料储运等现代物流业;配套商业贸易、交通运输、通讯信息、中介咨询、娱乐休闲等服务功能。限制类双溪片区、株山片区限制引进耗水量大的一类、二类工业。对双溪片区产业片区三及株山片区引进高新科技型企业,严禁引进气型污染企业。禁止类一类工业用地禁止引进二、三类企业,二类工业用地禁止引进三类企业;不符合产业定位的项目;《产业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入园、有色金属等选矿项目;禁止铅、锌、铬等重污染冶炼行业,制革工业;电镀工业;使用含汞、砷、镉、铬、铅、氰化物等为原料的项目;日用化工、造纸、炼油、农药工业;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的企业禁止开工生产;纺织印染工业;致癌、致畸、致突变产品生产项目;电力工业的小火力发电;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以及使用高、中硫煤等大量增加SO2和TSP排放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大量增加COD排放的工业项目。50
12.2现有企业规划符合性及建议方案目前,工业集中区已有9家企业入驻集中区内,其中3家企业已经在工业集中区内已经投产运行,其余入驻片区内建企业6家已经通过环评审批,处于在建阶段。现有企业规划符合性及建议方案详见表12-2。表12-2现有企业规划符合性及建议方案一览表序号企业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行业类别规划符合性建议方案备注1黔桥水泥粉末公司100万吨水泥粉磨站,产品为水泥。水泥制造2008年建成投产,属双溪片区三类工业用地,即新建筑材料制造及研发片区,符合集中区用地规划及产业定位。不需调整双溪园内2港翔实业有限公司设计为30万吨立窑水泥生产线,已淘汰20万吨,还有10万吨立窑水泥生产线在生产,产品为水泥水泥制造2002年建成投产,属双溪片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限制类。2015年年底前淘汰3港翔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米管桩水泥制品在建,属双溪片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集中区用地规划及产业定位。不需调整4港翔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加气砼砌块水泥制品在建,属双溪片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集中区用地规划及产业定位。。不需调整5港翔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在建,属双溪片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集中区用地规划及产业定位。不需调整6三兴冶金炉料公司年产高碳铬铁2万吨铁合金冶炼2011年建成投产,属双溪片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符合集中区用地规划,但不符合产业定位要求。维持现有规模,不再扩大规模7洪江市绿色食品加工年加工核桃1万吨、蔬菜5000吨、核桃油500吨食品加工业在建,属株山片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符合集中区用地规划及产业定位要求。不需调整株山园内8洪江市雪峰米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精米、2250吨方便米粉食品加工业在建,属株山片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符合集中区用地规划及产业定位要求。不需调整9洪江市恒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电杆水泥制品在建,属株山片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符合集中区用地规划,但不符合产业定位要求。符合双溪片区的产业定位要求,建议搬迁至双溪片区新建筑材料制造及研发片区。50
13评价结论与建议洪江市工业集中区规划总体符合洪江市总体规划,产业定位基本合理。在落实报告中的规划调整要求及建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做好区域污染治理,严格控制产业准入,满足区域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集中区建设可行。50
14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洪江市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地址:洪江市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邮编:418200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3807459438(2)评价单位联系方式环评单位:怀化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638号邮编:418000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745-2730231邮箱:191844640@qq.com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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