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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JIANXIACADEMYOFENVIRONMENTALSCIENCES国环评证甲字第2303号二〇一三年六月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建设项目概况1.1项目建设地点及背景根据鹰潭市主管部门提供的资料,鹰潭垃圾填埋场设计库容230万m3,服务年限13年。按2005年投入使用考虑,其垃圾处理起始规模为250t/d,之后垃圾量增长率为6%,目前第一库区设计填埋7年,垃圾已达100万余万吨,即将饱和,新建二期征地很困难。建设垃圾填埋场不仅占用耕地,而且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与垃圾填埋等方式相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占地少、处理周期短、无害化程度高,还能实现资源的再生利用,本项目的兴建,可缓解鹰潭市垃圾填埋场的压力,同时还可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对进一步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和鹰潭市的投资环境,以及实现鹰潭市环卫事业的现代化具有积极意义。本项目地址位于鹰潭市城区东南方向的马塘窝,属四青镇管辖范围,与中心城区的直线距离约2.6km,320国道在场址西侧约50m处通过。项目地址在鹰潭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地理中心座标为北纬28°13′56.88″,东径117°3′46.89″处。本项目占地面积44.63亩。根据《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江西省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发展,确保项目工程顺利进行,鹰潭中科环保电力公司于2012年12月正式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院接受委托后,随即成立课题组,收集了有关的工程资料,并组织人员到拟建场地及其周围进行了实地勘查与调研,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结合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国家环保部公告【2012】51号文,同时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一并报审。1.2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工艺1.2.1工程内容根据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同意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本项目建设一台400t/d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炉,配备建设1台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圾焚烧过程包括垃圾接收、贮存,垃圾焚烧,余热回收,除灰渣,垃圾渗滤液处理,供油、烟气净化,除盐水制备等工序。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1。主要生产工艺见图1-1。10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表1.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名称设备或系统备注主体工程焚烧炉1台400t/d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炉,炉温850~950℃,停留时间≥2s,炉渣热灼减率≤3%;余热锅炉1台中温中压锅炉,额定蒸发量28.2t/h、过热蒸汽压力4.0Mpa、过热蒸汽温度400℃、锅炉效率≥82%凝汽式汽轮机1台6MW,主蒸汽压力3.82Mpa,主蒸汽温度390℃发电机1台,6MW额定功率,额定电压10.5kv配套工程辅助工程供水系统项目给水由鹰潭市自来水厂供给,并保证满足电厂生产补水水质及水量要求,供水证明见附件11。厂区设1个400m3生产水池、1个400m3消防水池。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清浊分流制,垃圾渗滤液、垃圾倾卸平台地面及垃圾车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后,约经1km排水管道排入东川河,途径白露河,最终汇入信江。部分冷却塔系统排放的清下水回用,部分通过雨水管网外排。排渣系统设排渣机1台,采用水封式液压排灰装置,排渣机后设溜槽,将炉渣经震动输送机排至输渣皮带,然后经斗提机送至渣仓,再由汽车转运到综合利用;飞灰经输送机送至飞灰仓,飞灰采用水泥固化工艺进行固化,固化后飞灰经检验合格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石灰系统主要设备为石灰贮仓、石灰给料机、空气压缩机等,石灰贮仓容积40m3,可贮存5天的用量循环流化反应塔系统含反应塔(直径φ4m,筒体高6m)、分离器等袋式除尘器总过滤面积2722m2,分室数量6个,过滤风速≤1m/min活性炭喷射系统建设1个活性炭贮仓,容积为2m3,可储存5天的活性炭量(贮仓顶部设小布袋除尘器,以收集卸料时的活性炭粉尘),活性炭经输送装置卸到贮仓,贮仓底部设置卸料螺旋。飞灰输送、存储、固化系统飞灰经输送机送至灰库,飞灰采用水泥螯合稳定化工艺进行固化,固化后飞灰经检验合格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设置1个50m3的灰库,可贮存3天的飞灰量,系统含混炼机、计量泵除盐水系统采用膜处理工艺:预处理、保安过滤器、RO系统、混合离子交换系统排烟设施1座内径1.6m×60m高单筒烟囱贮运系统垃圾池、活性炭仓、地下油罐、输送系统等压缩空气系统2台15m3/min空气压缩机(0.85MPa),2台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装置,2台微热再生压缩空气干燥装置及2只贮气罐。环保工程废气采用“半干法洗涤塔+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的组合工艺”处理后通过60m高烟囱排放;预留脱氮空间(SNCR法);垃圾渗滤液、垃圾倾卸平台及垃圾车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锅炉排污水和生活污水采用预处理+中温厌氧反应器+MBR处理系统(反硝化+硝化+膜)+反渗透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后,经1.0km排水管道排入东川河,最终汇入信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经泵泵到废水处置站与渗滤液一并处理。飞灰固化安全处置达标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炉渣综合利用;噪声综合降噪措施等。公用工程综合办公楼、停车场10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图1-1垃圾焚烧发电工艺流程图10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3选址合理性1.3.1政策与规划符合性本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鹰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鹰潭市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10-2020)》,工程的选址、工艺、设备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相符,也与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发〔2008〕82号)、《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在内的垃圾处理技术政策相符,同时本项目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及经营政策相符。工程所在区域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⑴项目建设与《鹰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相兼容。⑵项目建设与《鹰潭市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10-2020)》是相容的。⑶厂址环境质量背景条件尚好,工程选址不在鹰潭市城区夏季主导风和次主导风上风向,也不在鹰潭市常年次主导风上风向,项目排污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要求。⑷征用土地符合相关要求,并与相关规划相符。⑸焚烧垃圾源可以得到保证,交通便利。⑹落实租赁协议后,项目300m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环境控制距离内不再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敏感目标。1.3.2区域环境功能规划厂区及其附近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东川河、白露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厂区及其附近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从现状监测结果来看,东川河环境质量状况较好,满足地表水III类标准;项目所在地的空气质量状况较好,所有的监测项目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310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类标准。从预测结果来看,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区域地表水体、环境空气和声环境的功能要求。1.3.3区域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只要保证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则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将小于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批准的总量控制指标,不会使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声环境功能发生变化。1.3.4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的103名公众中有95.1%的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显示被调查对象对本项目大部分持认可态度。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项目的选址是可行的。10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2.1.1地理位置及交通状况鹰潭市位于江西省的东北部,信江中下游,地处东经116°41′~117°30′,北纬27°35′~28°40′之间。东部、北部分别与上饶市的弋阳、铅山、万年、余干接壤,南面、西面分别与抚州市的金溪、资溪和东乡毗连,东南一隅与福建省光泽县相连,史称“东连江浙,南控瓯闽,扼鄱水之咽喉,阻信州之门户”,下辖月湖区、贵溪市和余江县。本项目厂址位于在鹰潭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位于鹰潭市月湖区东南方向的马塘窝,属四青镇管辖范围。四青镇位于鹰潭市城郊,东邻童家镇,西毗白露街道,北临信江河,南连贵溪市余家乡孟青、滴水村会。区域面积25.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278亩,山林面积7800亩,水产养殖面积1500亩。项目厂址与中心城区的直线距离约2.6km。320国道在场址西侧约200m处通过。鹰潭、贵溪城区垃圾可经由320国道,再经设计的专用进场公路进入填埋场。2.1.2地形、地貌、地质鹰潭市区及其周围地区地形以低缓丘陵及河谷平原为主,基本上属低丘岗地带,信江横贯东西。南部多山,北部丘陵,中部信江两岸缓坡丘陵。总的地势是南北高,中间低。南部最高点为浪港山,海拔高度为1541米;最低点为信江河谷,海拔高程为30米左右。城区用地高度多在海拔30米以上,沿江及沟渠约为海拔22米左右,城市建成区坡度一般不超过10%。鹰潭市全市范围内的构造属南岭淮地边缘的信江凹陷带,大体上为一平缓的向斜构造,出露地层不全,从老到新有前震旦纪变质岩系,中生代三叠――侏罗纪、白垩纪,新生代第三纪和第四纪。鹰潭市区周围大部分属信江Ⅱ级剥蚀层堆积阶地,基岩主要为第三纪砖红色、紫红色中细粒砂岩,地基土为第四纪冲积层、坡积层以及红砂岩,承压力一般为20~50吨/平方米。土壤多偏酸性。低丘岗地以红壤为主,耕作土以红壤性水稻土和冲积沙壤较多。(1)地形地貌场址地形为中丘陵地,地势东高西低,南低北高,地形最高标高为55m,最低标高为45.0m,地形最大高差为10m,平均标高为50.5m10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地表植被大多为灌木。场区未发现不良工程地质现象。(2)地层岩性根据对马塘窝填埋场地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的初步了解,场区为一小的独立的水文地质单元,场区分布地层为震旦系洪山群云母石英片岩、变质砂岩及其风化产物粉质粘土、全中风化层。场区东600m及北西200m处分别与侏罗系凝灰岩及白垩系南雄组砖红色细砂岩以断层接触。场区云石英片岩及变质砂岩风化强烈,据帷幕线勘察孔资料,4.85m以上为粉质粘土;全风化层底界为17.5m;强风化层底界为24.5m。钻孔过程中未出现漏水现象;在分水岭施工的ZK3中2~7m注水试验ω=0.04l/min·m·m。场区地层透水性弱,对防渗处理较为有利。场区地下水水质为HCO3·Cl-Ca·Mg型水,pH=6.1为弱酸性淡水。对混凝土具弱分解类腐蚀性,对钢结构具弱腐蚀性。(3)地震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及江西省建设厅赣建抗[2001]8号文划定,评价区区域地震基本烈度小于IV度,地震栋参数小于0.05g,本区地震烈度小于6度,地震动参数小于0.05g,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可按IV度设防。2.1.3气象鹰潭市辖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温和气候,雨量充沛,光线充足,无霜期长,四季分明,平均气温18°C,极端最低气温-9.3°C,极端最高气温41.0°C,相对湿度为76%,常年主导风向为东风、东北风。年均降雨量为1750毫米,最大日降雨量为214.4毫米。无霜期长达262天。鹰潭市气象站2012年的常规气象观测资料,鹰潭市气象站位于鹰潭市军民路19号,地理坐标为北纬28°15′,东经117°02′,观测场海拔高度55.8m。2.1.4水系(1)地表水鹰潭市位于鄱阳湖流域信江水系,境内主要河流为信江及其支流白露河、白塔河等。信江发源于浙赣边境的怀玉山仙霞岑,自贵溪流口镇流入鹰潭从余江锦江镇出境,东西向贯穿全市。信江鹰潭段全长32.5公里,江流丰沛,水势平缓,流域面积12211平方千米,河床宽250~600米,洪水深11~15米,信江在评价范围内枯水期流量为39.7m3/s,流速0.2m/s,河段宽120米,水深1.5米,多年平均径流量353.8m310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s,水力坡降0.00025m/m,历史最大洪水位34.26米,常年洪水位27.77米,最低水位16.17米。信江水源丰富,是鹰潭市区生活、生产、航运及水产养殖重要资源。现有2个货运、客运码头、12个集中取水点,江面架有公路桥两座,铁路桥一座,沿江两岸为居民工厂密集区。信江与鹰潭地区人民生活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对鹰潭市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和社会生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鹰潭市和贵溪市的饮水源地和工农业生产用水水源地,也是接纳全市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主要水体。白露河发源于贵溪应天山,属信江支流,全长25公里,河宽30~60米,正常水位2~3米。河床比降2.3%,为中粗砂,夹少量卵石。流量受季节影响十分明显,洪水为490m3/s,枯水季节为0.1~0.5m3/s。一般在每年7月至9月降水少时出现旱情,在每年4月至7月降水量大时出现涝情。1976年在河中游修建了“双港口浮沉坝”后,防止了旱涝灾害,确保了两岸的粮食丰收。现白露河是鹰潭市城市生活污水主要的受纳水体。项目区域附近的主要地表水体为东川河。东川河为白露河支流,发源于鹰潭市月湖区童家镇东川占家,流经鹰潭市的四青、白露两镇,流入白露河,最后汇入被鹰潭人称着“母亲河”的信江河。东川河宽3.5m~6.0m,流速0.191m/s~0.979m/s,流量1325.6m3/h~3223.1m3/h。(2)地下水厂区地下水烈性属潜水型松散岩类孔隙水,碎屑岩类孔隙水及基岩裂隙水等三种类型。其中松散岩类孔隙水多为坡积水及潜水,主要赋存于第四系残坡、冲洪积层内,调查发现4个较大的地下水露头,均以下降泉的形式出露地表,泉水流量一般在0.05~0.20L/s,为场区主要含水层;碎屑岩类孔隙水主要赋存于全风化片岩中,水量较小;基岩裂隙水主要赋存于强风化片岩和中风化片岩中,水量贫乏,为弱含水层。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地表水,其排泄经由东川水系汇入信江。2.1.5社会经济状况10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2012年鹰潭市上下按照“主攻项目,决战‘三区’,凸现特色,实现跨越”的总体要求,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实现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预计完成生产总值482亿元,增长11.7%;财政总收入78.7亿元,增长10.8%;地方财政收入58.3亿元,增长5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80亿元,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10亿元,增长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5亿元,增长14.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80元,增长13.5%;农民人均纯收入8600元,增长13%。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68亿美元,增长15.9%;引进省外50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170亿元,增长18.5%;外贸出口7.1亿美元,增长16.5%。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00亿元,位居全省第三。鹰潭高新区成功升格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铜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130亿元,增长17.2%。65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进展顺利,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龙虎山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接待游客506.3万人次,增长36%;旅游直接收入2.13亿元,增长33%。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1100万人次,增长30%;旅游总收入76亿元,增长30%。物流产业实现营业收入130.5亿元,增长83.6%;上缴税收5亿元,增长62.2%。2.1.6环境质量现状经过现状监测,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地表水、环境空气、地下水、噪声均能满足所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⑴大气:根据确定的评价等级,按照导则要求,本次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以垃圾焚烧炉烟囱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面积约19.6km2范围内。⑵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为废水入东川河处上游500m至下游3000m范围内。⑶声环境评价范围:噪声评价范围为厂界外1m。⑷风险评价范围:以主厂房为源点,周围3km的评价范围内。⑸生态评价范围:主要考虑项目废气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价范围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0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主要污染产生排放情况汇总3.1.1废气排放状况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废气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见表3-1。表3-1废气污染物产生、排放量一览表“三废”名称污染物产生浓度(折算11%O2干标浓度)mg/Nm3产生量(t/a)排放浓度(折算11%O2干标浓度)mg/Nm3排放量(t/a)消减量(t/a)去除率(%)备注焚烧炉烟气SO2498.34426.7294.6881.08345.6481废气量6577.6×104Nm3/aNOX219.36187.84219.36187.8400HCl384.6328.3938.4632.84295.5590烟尘3343.742863.2116.7214.322848.8999.5Hg0.060.05250.00610.005250.0472590Cd0.060.05250.00610.005250.0472590Pb0.350.29550.02760.02360.271992二噁英2.041.747g/a0.07670.0657g/a1.6813g/a96.1CO79.7768.3079.76868.300/说明:二噁英浓度单位ngTEQ/Nm3,排放标准参考欧盟标准,年运行时间为8000hs。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3.1.2废水排放状况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废水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见表3-2。表3-2废水污染物产生、排放量一览表“三废”名称污染物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消减量(t/a)去除率(%)备注废水CODcr30515.381503.921003.9961499.92499.67垃圾渗滤液、垃圾倾卸平台地面及垃圾车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49284m3/a,消减量9324m3/a,最终排放量39960m3/a。BOD513565.54668.56200.7992667.7699.85NH3-N849.1641.85150.599441.250698.23SS4104202.26501.998200.26298.78磷酸盐(以P计)103.485.10.50.024.999.52Hg0.002693.9g/a0.00014g/a89.9g/a96.15Cr0.018883.1g/a0.00280g/a803.188.893.1.3噪声排放状况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噪声主要来源于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燃煤破碎及各类辅助设备如泵、引风机等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各类管道介质的流动和排汽等产生的综合性噪声等,设备噪声值在80~100dB(A)之间。3.1.4固体废物排放状况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固废污染物产生、处置情况见表3-3。表3-3固废产生量及处置措施一览表固废名称(来源)日产生量(t/d)年产生量(t/a)固废性质处置措施炉渣9831801.5第Ⅱ类一般工业固废外运综合利用金属2.5832.5一般固废回收利用飞灰(固化后)10.273500危险废物固化达标后进填埋场制定区域填埋生活垃圾0.07324.31一般固废进焚烧炉焚烧污泥0.36119.88一般固废破损布袋0.5t/次(1次/2a)0.25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合计36278.443.2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各敏感目标与项目厂址厂界的相对位置见表3-4。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表3-4评价区内主要环境敏感点序号类别方位敏感点敏感点规模与本工程厂界最近距离(m)备注户数(户)人口(人)1环境空气居民点W散户(杨家)62350租赁为临时办公场所2W散户(刘家)132003N散户(杨家)261804N宋家471737005N刘家691948506ENE苏山702729507WN演塘桂家5716810008WSW杨碧村杨家1063025309S庙下3513095010SSE杨碧村占家186709110011WNW四青中心小学1061500师生12SW鹰潭职业技术学院61561600师生13SW杨碧村(散户)72142014NEN新村35120145015SEE岗背村56203165016W西门村32313301350ENN刘家(散户)1338017地表水 WS东川河––西南方向直线最近距离850m18 W白露河––西面直线最近距离4600m19 WN信江––西北方向直线最近距离2400m3.3环境影响评价3.3.1施工期环境影响:3.3.1.1施工期大气对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有工程建筑施工及车辆运输所产生的扬尘。工程建筑施工及运输产生的扬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材料(白灰、水泥、砂子、石子、砖等)的搬运及堆放;(2)土方填挖及现场堆放;(3)混凝土搅拌;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4)施工材料的堆放及清理;(5)施工期运输车辆运行。因此,在施工期应对运输的道路及施工工地不定期洒水,并加强施工管理,采用滞尘防护网,采用商品混凝土建房,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便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3.3.1.2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有推土机、挖土机、运输车辆、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据同类机械调查,由此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区域环境有一定的影响。相对营运期而言,建设期施工噪声影响是短期的。另外,施工期需大量的土石方、原材料,往来运输车流量增加,交通噪声亦随之突然增加,特别是施工地区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3.3.1.3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水来源主要为工程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工程施工废水包括施工机械冷却水及洗涤用水、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浇筑、养护、冲洗等,这部分废水有一定量的油污和泥沙。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含有一定量的有机物和病菌。另外,雨季作业场面的地面径流水,含有一定量的泥土和高浓度的悬浮物。3.3.1.4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土建垃圾和生活垃圾,一般可卫生填埋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3.1.5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①施工期包括清除现场,土石方开挖、填筑、机械碾压等施工活动,本工程占用的主要为丘陵地貌(由山坡与山间凹地组成),项目占地面积为101亩,项目建设区有零星灌木,多为杂草,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工程建设将使这部分土地转变为建设用地,但由于区域主要为人工生态系统,不涉及物种的灭绝,对周围生态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②扰动了表土结构,土壤抗蚀能力降低,损坏了原有的水土保持设施,导致地表裸露,在地表径流的作用下,加大水土流失量,破坏生态,恶化环境。施工期流失的土石随着地表径流将进入地表水体,使水体水质的悬浮物浓度在短时间内急剧增加,对当地农业生产造成一定的影响。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由于本项目占地面积较小,且采取了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3.3.2营运期环境影响:3.3.2.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⑴小时浓度预测结果,预测网格范围内,各污染物最大小时浓度值均能满足执行准的要求,SO2、NO2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及HCl最大一次浓度值占相应执行标准的百分比分别为1.14%、4.96%及1.92%。⑵各污染物最大地面日平均浓度值均能满足相应执行准的要求。其中SO2、NO2、HCl、Pb、PM10最大地面日平均浓度占标准的百分比分别为1.07%、2.79%、1.8%、0.07%及0.19%。⑶在年长期气象条件下,预测网格范围内各污染物最大地面年平均浓度值均能满足执行标准的要求。其中SO2、NO2及PM10、二噁英最大地面年平均浓度值分别占执行标准的0.32%、0.5%、0.03%及0.03%。⑷无组织排放臭气预测结果表明,项目NH3、H2S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影响值及厂界的浓度值均能满足标准的要求。根据工程分析章节里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源强,采用导则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项目厂界内无超标点。因此,本环评将厂界外延300m划定为本工程环境防护距离,最近的居民点刘家(1户)距本项目厂界约380m,方位东偏北。根据鹰潭市市勘察测绘院的测绘图(附图五)示300m环境防护距离内有9户居民房屋,9户居民房屋已被鹰潭市垃圾填埋场租下,作为鹰潭市垃圾填埋场职工临时办公和休息场所,附租赁协议,在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3.3.2.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正常情况下经过场内污水处理站后的废水产生量为148m3/d,污水经过沉砂池+调节池+中温厌氧反应器+反硝化+硝化+膜+反渗透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中一级标准,后经排水管道排入东川河。正常排放时东川河CODcr浓度和NH3-N预测浓度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因此废水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废水对东川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3.3.2.3地下水境影响分析根据对马塘窝填埋场址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的初步了解,项目所在地岩土层中的地下水主要为上层水,主要储藏于第1层内,水量较小,地下水主要补给来源于大气降水,地表水等。项目所在为一小的独立的水文地质单元,渗滤液不会越过地下分水岭向外泄漏,并能够保证渗滤液除收集系统收集外,渗入场区地下的部分,仍按原来地下水径流通道径流。本项目不使用地下水供水水源,项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各类废水池池底池壁、固废临时贮存场所地面和垃圾卸料平台地面按要求防渗;其中垃圾贮坑和渗滤液处理站按处置危险废物要求防渗,采用建筑防水,池体四壁及底板采用添加剂增强混凝土的抗渗能力,外侧及底部敷设防水层;生产区设地沟截留废水,集中送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柴油储罐地下设置并防渗。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生产基本不会对区域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3.3.2.4声环境影响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工程竣工投产后,昼间各厂界噪声最大贡献值在53.46dB(A)~55.94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夜间各厂界噪声最大贡献值在47.71dB(A)~54.28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3.3.2.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垃圾焚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由炉渣和飞灰两部分组成,本项目对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和飞灰进行分别收集和处理。垃圾焚烧后的炉渣产生量为98t/d,,炉渣由运输车运至乐矿水泥有限公司用于生产水泥的添加剂。本项目飞灰的产生量约为2850t/a,属于危险废物,经水泥固化处理并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后,送至浮梁县垃圾填埋场指定区域安全填埋处置。经磁选分离的2.5t/d金属可外售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4.31t/a,经收集后,送本项目焚烧炉焚烧处理。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大约为0.36t/d,收集后送本项目焚烧炉焚烧处理。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破损布袋大约0.25t/a,集中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由此可见,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3.3.2.6环境风险分析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本项目的垃圾贮坑恶臭气体泄漏事故、锅炉炉膛爆炸事故、半干法脱酸系统失效事故、活性炭吸附系统失效事故、布袋除尘器系统失效事故、渗沥液处理系统失效事故均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其中环境风险较大影响较严重的事故是垃圾贮坑恶臭气体泄漏事故、锅炉炉膛爆炸事故、布袋除尘器失效事故,针对以上事故,本环评提出了环境防护距离、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多方面的的防范及应急措施,在实施了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本项目各环境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内。3.4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见表3-5。表3-5污染防治措施清单分类措施名称主要内容施工期废气施工期在大风干燥天气实施洒水进行抑尘。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不得随地倾倒,设有临时集水池、沉砂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设施。另外,还需设置干厕或临时冲水厕所。噪声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6∶00停止施工,采用低噪音设备。固废合理处置废土石方,施工人员临时居住点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施工车辆及时运出送至当地垃圾处理场,防止生活垃圾污染水源。施工管理(1)打桩建议采用灌注桩机或液压桩机;(2)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夜间施工;(3)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营运期废气垃圾焚烧炉烟气(1)必须采用半干法反应器+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烟气由60m高、内径1.6m的烟囱高空排放;脱硫率≥81%,除尘率≥99.50%,HCl去除率≥90%;设置永久采样孔和监测用平台;(2)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对SO2、HCl、烟尘等进行监测,并与当地环保系统联网。(3)必须设置炉温自动监控系统,焚烧炉的温度严格控制在850以上;(4)严格执行“三T”措施,设置炉内温度850℃以上,停留时间2秒以上及合适的湍流度,焚烧炉渣热灼减率≤5%;焚烧炉出口烟气中含氧量6~12%之间;(5)对温度、停留时间、湍流度、含氧量、活性炭加料、袋式除尘器等进行工艺连锁,DCS控制;(6)每年由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一次例行检测,必须检测二噁英。营运期废气臭气(1)垃圾库房、垃圾输送系统采用全密闭防渗漏设计,助燃空气由一次风机从垃圾库上部引入,形成负压,以免臭气外逸;(2)垃圾运输车必须采用专用的压缩式密封垃圾车,并保持正常车况,运输路线尽量远离居民点;(3)渗滤液处理构筑物加盖密封处理;捞渣机出渣口加盖密封处理;装卸平台密闭,进出门设空气幕。营运期废水冷却水冷却水采用闭式循环,定期对凝汽器进行清洗。废水(1)垃圾渗滤液、垃圾倾卸平台地面及垃圾车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后,经排污管道排入东川河。(2)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经泵泵到废水处置站与渗滤液一并处理。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营运期噪声选型和安装(1)选择低噪声设备;(2)锅炉、发电机房内空压机房、水泵房壁衬隔声材料;(3)蒸汽放空管及减压阀设小孔消音器,并严格禁止夜间排汽;(4)机炉集中控制室内,门窗处设置隔声装置;(5)烟道与风机接口处,采用软性接头和保温及加强筋;(6)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设置消声器;(7)冲管时需装设消声器。营运期固废垃圾焚烧炉灰飞灰厂内固化,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飞灰填埋要求后,送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垃圾焚烧炉渣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厂内焚烧处理。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厂内焚烧处理。破损布袋属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18,定期交有危险废物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存于暂存库内。绿化与卫生防护/(1)定期在垃圾库内及厂区道路喷洒灭虫药水,防止蚊蝇滋生;(2)搞好厂区绿化,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3)环境防护距离为300m,环境防护距离内,建议尽可能种植树木。(4)禁止环境控制距离内新居民点的建设。3.5风险3.5.1风险管理措施本项目应采取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见表3-6。表3-6环境风险管理措施一览表序号风险管理措施1将厂界外缘外延300m作为环境防护距离,300m以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等人口众多的场所。2垃圾贮坑恶臭气体泄漏时,立即停止接受垃圾,关闭卸料厅大门,并迅速通知环卫部门停止向本工程运送垃圾。3工程应制订严格的操作规程,锅炉操作人员应100%经岗位培训后持证上岗,保证锅炉运行安全。4炉膛爆炸事故发生时,本工程应按紧急情况下应急预案要求,马上通知现场下风向人员立即疏散,抢救人员应戴口罩以避免吸入含大量二噁英的灰尘,抢救人员以尽量从锅炉上风向进行抢险。5定期检查烟气净化系统各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6按布袋设备提供厂家要求定期更换布袋,对每条布袋的使用情况进行建档管理;7运行人员发现半干法脱酸系统、活性炭吸附系统、布袋除尘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应立即停炉检修。8制订应急预案,预案应针对本工程存在的每项环境风险提出相应的应急程序及器材,落实预案的组织、人员、物资及运行经费,预案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的要求,预案应报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定期演练,并持续改进。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3.5.2风险应急预案根据环境风险分析的结果,对于本项目可能造成环境风险的突发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纲要,见表3-7,供项目决策人参考。表3-7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序号项目内容及要求1确定应急计划区确定危险目标:污水处理和废气处理设施、氢气、氮气站、贮罐区、周围敏感点2成立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建议成立环境风险应急办公室,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担任主任,其人员由负责环保、安全、计划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并明确各自的职责3预案分级响应条件制定规定预案的级别及分级响应程序4应急求援保障明确应急设施、设备及器材等,并设专人保管5报警、通讯联络方式规定应急状态下报警通讯方式、通知方式和交通保障、管制等6应争环境监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由专业队伍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7应急检测、防护措施措施和器材明确事故现场、邻近区域,控制和清除污染措施及相应设备8人员紧急撤离、疏散,撤离组织计划制定事故现场、工厂邻近区、受事故影响的区域人员规定,制定撤离组织计划及救护,医疗救护及公众健康等规定9事故应急求援关闭程序与恢复措施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善后处理、恢复措施,邻近区域解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等10应急培训计划应急计划制定后,平时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11公众教育和信息对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有关信息3.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3.6.1环保措施投资主要环保设施有烟气净化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灰渣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厂区绿化和环境监测主要仪器购置等,环保投资估算为551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0%。本工程所需的环保工程投资详见表3-8。表3-8环保工程投资估算表序号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备注1垃圾储运及预处理系统2702垃圾库及防腐10003烟气净化系统15004灰渣处理系统1705烟囱1006强力通风冷却塔及循环水池400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7污水处理系统15008噪声防治1509除臭防治5010粉尘防治10011烟气监测设备20012绿化2813厂区排水防渗工程50合计55183.6.2环保措施的费用指标估算(1)环保措施的折旧费各环保措施的固定资产形成率为100%,残值率按10%计,平均按10年折旧计算,则环保措施的折旧费为500万元/年。(2)环保措施的运行费主要是垃圾渗滤液处理费、烟气治理系统药剂费等,其中渗滤液、生活污水处理费约140元(25.19元/t),活性炭、消石灰、固化用水泥等药剂费约125万元;维修费按环保设施投资的2%计,为105万元/年。项目环保设施年运行费合计370万元。(3)环境监测费用按环保需要,每年需对包括焚烧炉技术性、炉渣热灼减率、排放的烟气中的二噁英、重金属含量等进行检测,年的监测费用约35万。(4)环保措施的费用指标由上述3项费用构成的环保措施总成本为900万元/年。综上所述,本项目每年处理13.32万t生活垃圾同时,可以产生0.3558亿kWh的电量,环境和经济效益显著,说明本工程的抗风险能力较强。本项目的主要的风险是政策风险,包括所得税、补偿费、电价,这些方面政府必须给予保证;而技术方面的主要风险是垃圾热值变化大,国家三废处理标准提高等。政府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企业给予协商解决。3.7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点情况根据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测绘图,项目300m环境防护距离内有9处居民点,9户居民房屋已被鹰潭市垃圾填埋场租下,作为鹰潭市垃圾填埋场职工临时办公和休息场所,附租赁协议,在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3.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3.8.1环境管理按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企业应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和监测站,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建议将两大部门合在一起,成立环保综合科,定员3人。环保综合科负责全厂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即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对内宣传国家的环保法规和政策,负责环保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负责环境监测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监督环保设施运行;组织环保设施改造、环保科研等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3.8.2环境监督机构鹰潭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和协调有关机构为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服务;监督项目环境管理计划的实施;确保项目应执行的环境管理法规和标准;并对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监督管理。鹰潭市环境保护局监督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管理计划,执行有关环境管理的法规、标准;协调各部门之间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行政管辖区内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竣工和运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管理。3.8.3环境监测计划本工程环境监测的主要原则是控制和监测工程各污染物达标及排放情况,保证监测质量和技术数据的代表性和可靠性,对波动幅度大和经常超标的污染物及新发生的污染物应加强监测,按要求增加监测次数,并及时上报有关环境监测部门。同时监督生产安全运行,为控制污染和净化环境提供依据。⑴烟气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监测项目:SO2、NOx、HCl、烟尘,烟气温度、湿度和烟气量。并同时监测锅炉燃烧温度和含氧量。监测周期:对SO2、NOx、HCl、烟尘排放浓度和烟气温度、烟气量、燃烧温度、含氧量、活性炭使用量设置烟气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进行监测,监测系统按有关规范与环境监测部门联网,以实现在线监控与记录。⑵烟道气其他污染物监测监测项目:Pb、Cd、Hg、二噁英/呋喃监测周期:每年监测1次,由电厂向政府环境保护监测部门报检。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⑶灰渣浸出液有害元素监测监测项目:Pb、Zn、Ni、Cu、Cd、Hg、Cr等。监测位置:飞灰在除尘器下灰口,固化后飞灰体,渣在锅炉出渣口。监测周期:每年1次。⑷厂区及环境噪声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监测位置:厂界噪声、周边最近下冲坞居民点的环境噪声。监测周期:每年监测2次,冬季和夏季各1次。⑸土壤监测监测项目:pH、镉、汞、铅、二噁英、砷、铬等。取样位置:厂址上风向半路港和下风向最大浓度落地点附近植土表层土或绿化表层土及农作物。监测周期:二噁英每年1次。⑹废水监测项目:流量、pH、COD、SS、氨氮、BOD5、Hg、Cd、Pb、TP、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等。⑺取样位置:渗滤液处理站进、出口。监测周期:每年1次。⑻清下水监测项目:流量、pH、COD、SS等。取样位置:清下水排口。监测周期:每年1次。⑼无组织排放监测项目: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取样位置:厂界上风向一个监测点、厂界下风向三个监测点。监测周期:每年1次。⑽地下水监测监测项目: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TDS、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镉、汞、铅等。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取样位置:杨碧村、宋家、苏山村、固废暂存场所。监测周期:每年1次。试运行前环境监测计划⑴大气二噁英监测监测项目:大气中二噁英含量监测位置:厂址上风向宋家和下风向预测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点附近监测周期:至少监测一次⑵土壤及农作物二噁英、重金属监测监测项目:土壤中二噁英、镉、汞、铅含量监测位置:同大气监测点,取两处的种植土壤监测周期:试运行前监测一次运行期敏感点二噁英长期监测计划监测项目:大气中二噁英含量监测位置:厂址下风向最近敏感点杨碧村附近监测周期:每年1次,在事故情况下适当加测。另外,根据焚烧工艺要求,确保垃圾焚烧效果。建设单位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同时应将焚烧炉的各项技术参数的监测和监控纳入环保管理。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4公众参与4.1公开环境信息的、内容、方式等公示信息主要是在项目附近的公共场所和鹰潭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发布信息公告,2013年1月23日和2013年1月24日建设单位采取在建设地点周边有关村庄张贴板报的形式对项目的相关环境信息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见表9.3-1,现场公示照片见图9.3-1。网上公示见图9.3-2和鹰潭市人民政府网(http://xxgk.yingtan.gov.cn/bmgkxx/sssglj/gzdt/gggs/201301/t20130123_226168.htm)(http://xxgk.yingtan.gov.cn/bmgkxx/sssglj/gzdt/gggs/201306/t20130604_237062.htm)两次信息公告后,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安排了专人值班接受公众意见咨询,至公示截止日期2013年2月13日和2013年6月20日,未收到任何与工程相关的公众反馈信息。网上公示页面截图见图4-1,公示内容见表4-1,张贴公示见图4-2。图4-2项目环评公示张贴情况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图4-1本项目环评网上公示截图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公众参与公告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在《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建设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委托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1)建设项目名称: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建设地点:鹰潭市月湖区东南面马塘窝(鹰潭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内)(3)建设单位: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4)建设性质:新建(5)建设规模:焚烧生活垃圾1×400t/d焚烧炉+1×6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1.86亿元人民币。垃圾焚烧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HCl、二噁英等,项目采取“半干式烟气反应塔+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的净化处理工艺,净化后的烟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大气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垃圾产生的渗滤液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东川河,最终汇入信江。焚烧飞灰等固体废物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并采取隔声减噪措施消减生产噪声。项目实施后可有效实现鹰潭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改善鹰潭市环境卫生。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委托的单位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标准和有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环境现状监测、预测分析等方法评估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做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书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示、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将做出对相关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同时根据各方意见不断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交并申请行政审批。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厂址选择和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建议。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地址,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联系人:管正权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梅园大道11号4号楼二单元103室联系电话:0701-7107966E-mail:zhengquan.guan@geebj.com六、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环评机构: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联系人:杨易彬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联系电话:0791-88320256E-mail:52909817@qq.com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调查,进一步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1)建设项目名称: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2)建设地点:鹰潭市月湖区东南面马塘窝(鹰潭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内)(3)建设单位: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4)建设性质:新建(5)建设规模:焚烧生活垃圾1×400t/d焚烧炉+1×6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1.86亿元人民币。二、主要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垃圾焚烧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HCl、二噁英等,项目采取“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的净化处理工艺,净化后的烟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大气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欧盟环境标准。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中温厌氧反应器+MBR处理系统+反渗透系统”工艺处理达标后经1.0km排污管道排入东川河,最终汇入信江。项目焚烧飞灰固化后外运指定垃圾填埋场填埋,焚烧炉渣外运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噪声采取隔声减噪措施消减生产噪声。项目实施后可有效实现鹰潭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改善鹰潭市环境卫生。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联系人:管正权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梅园大道11号4号楼二单元103室联系电话:0701-7107966E-mail:zhengquan.guan@geebj.com四、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环评机构: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联系人:杨易彬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联系电话:0791-88320256E-mail:52909817@qq.com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环境空气:小时浓度预测,全年逐日气象条件下各敏感点各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及预测网格范围内最大地面日平均浓度值均能满足执行准的要求。在年长期气象条件下,预测网格范围内各污染物最大地面年平均浓度值均能满足执行标准的要求。无组织排放臭气预测结果表明,项目NH3、H2S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影响值及厂界的浓度值均能满足标准的要求。对环境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地表水:项目正常情况下经过场内污水处理站后的废水经过“预处理+中温厌氧反应器+MBR处理系统+反渗透系统”处理后出水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中一级标准,后经1.0km排水管道流入东川河,最终汇入信江,对附近地表水体的环境影响较小。地下水:项目不使用地下水供水水源,项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各类废水池池底池壁、固废临时贮存场所地面和垃圾卸料平台地面按要求防渗。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生产基本不会对区域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声环境: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工程竣工投产后,昼夜间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声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弃物:炉渣由运输车外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飞灰的经水泥固化处理并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后,送至垃圾填埋场指定区域安全填埋处置。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本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鹰潭市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10~2020)》、《鹰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工程的选址、工艺、设备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相符,也与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发〔2008〕82号)、《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在内的垃圾处理技术政策相符,同时本项目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及经营政策相符。在采取了本环评提出的各项工程环保措施、风险控制措施及环境监督管理措施后,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相应的标准范围内,且不会对各环境保护目标构成污染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或以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发送至评价单位,评价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项目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地址,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4.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等;本次在进行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采取发放调查表和现场随机访问相结合的方式。发放个体公众参与调查问卷103份和社会团体公众参与调查问卷6份。4.3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主要以建设单位为主,环评单位辅助进行。4.4项目所在地职能部门及周边村代表座谈会2013年4月24日,在鹰潭市由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院、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代表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鹰潭市人大、鹰潭市市政府、月湖区区政府、市环卫处、市城管局、市环保局、月湖区童家镇政府、月湖区四青镇政府等职能部门代表和来自相关镇、村及鹰潭市职业技术学院的代表共16人。座谈会上,项目建设单位介绍了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有关内容,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的主要影响和公众参与的主要议题进行了陈述。各与会代表踊跃发言,从各自的职能和专业角度对项目的建设提出了合理优化建议,预防了项目建成后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更好的保证项目的实施。座谈会共收回调查表7份,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写入座谈会会议纪要。与会代表从各自工作的岗位、专业角度对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能对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对科学开展该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座谈会调查结果汇总如下:①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鹰潭市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该项目的建成投产可以起到对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作用,降低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还能发电,产生社会经济效益。②通过座谈会,与会代表加深了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了解,认为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污染水体、大气、地下水等方面。项目的建设有利有弊,只要切实落实环保措施,其不利影响通过采取环保措施减缓后,基本可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③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与会代表最关心的问题是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以及生产过程中排污的有效监管问题。建设单位表示会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厂内达标后才排放,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设置规范的在线监测设施。图4-3鹰潭垃圾焚烧项目座谈会现场照片4.4公众意见归纳分析,对公众意见尤其是反对意见处理情况的说明;4.4.1个人意见(1)在回答从何种渠道了解本项目的信息时,有14.6%的被调查者是通过开会宣传得知,57.3%的被调查者是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获知,27.3%的被调查者是听人说过,3.8%的被调查者从未听说过,说明本项目的宣传比较广泛。(2)在“您对周围环境满意程度”中,满意的占了3.9%,基本满意的占了82.5%,不满意的占13.6%;(3)在“您认为当地目前主要的环境问题”中,是水污染的有19.4%,空气污染的有62.1%,噪声的有3.9%,垃圾污染的有75.7%,生态破坏的有1.0%,无大的环境问题的有9.7%,说明公众最为关心垃圾污染问题;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4)在“您认为对生活垃圾采取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是否必要”中,97.1%的人认为必要,认为不必要的占1.0%,不表态的占1.9%;说明被调查者最为关心的是垃圾污染问题。(5)而在“鹰潭市市目前生活垃圾的污染程度”中,认为严重污染的占7.9%,认为一般的占54.4%,认为较轻的占40.7%;这表明目前鹰潭市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措施亟待改进。(6)在回答选址是否合理的问题时,持合理和基本合理观点的被调查者分别占50.5%和47.6%,1.9%的被调查者认为选址不合理。(7)认为该项目建设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水土流失的分别占33%、68%、19.4%、2.9%。被调查者更为关注施工噪声和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8)在回答项目运营期间,对当地自然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的问题时,被调查者最为关注的是废水、废气、噪声和地下水的污染,分别占39.8%、80.6%、46.6%和27.2%。(9)认为该项目运营后,应着重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地下水、土壤保护工作的分别占58.3%、32.1%、45.6%、43.7%、34%和22.3%。建设单位应全面做好本项目的污染治理工作。(10)认为该项目建设将促进当地经济效益的占12.6%,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占22.3%,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占90.3%,增加就业的占16.5%,说明本项目的建设将改善鹰潭市市的环境质量发挥积极作用。(11)被调查的103名公众中有95.1%的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持无所谓态度的占4.9%,无反对意见。公众参与中被调查及座谈会代表意见和回复情况一览表序号意见或建议回复情况1.公众参与中被调查代表有2人认为项目离住宅近,对空气污染大,且不利于城市的发展。项目位于鹰潭市中心城区的东南方向,距中心城区2.6km,距离项目最近的村庄为杨碧村,离项目厂界约580m。根据预测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都能达标,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废水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排入东川河。根据鹰潭市的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修编刚要)项目下风向约1.6km处为仓储物流地块。因此符合城市发展规划。2.项目产生的污染源在厂内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建设方承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同时,项目会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设置在线监测系统,便于主管部门的监管。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重点关注大气、水的污染问题,项目需选择最优的设计方案、最好的生产设备本项目采用的的焚烧技术为机械炉排炉,机械炉排焚烧炉运行可靠度高,燃烬度好,且烟尘排放浓度较低,是目前发达国家大部分垃圾焚烧厂采用的炉型,在国际市场上约占有80%的份额。项目选用的设备均是国内外较先进的设备,最大限度的保证项目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鹰潭市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鹰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工程的选址、工艺、设备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相符,也与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发〔2008〕82号)、《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在内的垃圾处理技术政策相符,同时本项目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及经营政策相符。在采取了本环评提出的各项工程环保措施、风险控制措施及环境监督管理措施后,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相应的标准范围内,且不会对各环境保护目标构成污染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6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环评机构的联系人和详细联系方式(含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一、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管正权联系地址:江西鹰潭市新厂东路289号联系人电话:0701-7107966邮编:333000电子邮件:zhenquan.guan@geebj.com二、环评单位情况单位名称: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单位所在地: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联系人姓名:谢小兵联系人电话:0791-86866511邮编:330029电子邮件:41244347@qq.com传真:0791-8833798435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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