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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项目概况12工程分析22.1厂址地理位置22.2炉型比选22.3工艺流程22.4原辅材料12.5除灰渣系统12.6给排水12.7飞灰固化12.8生产组织和定员12.9工程污染物排放量1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影响分析13.1环境质量现状23.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23.3环境防护距离计算33.4项目烟囱高度的合理性分析33.5恶臭对环境的影响评述33.6二噁英及其对环境的影响34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分析44.1环境质量现状44.2水环境影响分析45声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分析55.1环境质量现状55.2声环境影响评价56土壤环境质量及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56.1土壤环境质量现状56.2固废环境影响分析67生态环境影响68环境风险评价79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89.1厂址选择的合理性分析89.2总平面布置环境合理性分析910污染防治对策分析1011总量控制1212公众参与1313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314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414.1选址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村镇建设规划,并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1414.2符合国家及本省产业政策,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1414.3符合清洁生产要求1414.4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15
14.5环境保护设施、各项生态保护设施和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必须正常运行1514.6在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1514.7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1514.8化工石化类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必须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1514.9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1614.10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削减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的改善,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1615评价结论16
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永嘉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名称、规模及基本构成见表1。表1项目基本构成项目名称永嘉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建设单位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指挥部项目总投资17680.8万元建设地点瓯北镇后江山脚(原瓯北垃圾填埋场附近)建设性质新建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500t/d计划投运时间2011年6月主体工程项目单机容量及台数总容量锅炉2×250t/d二段式(逆推+顺推)炉排炉500t/d汽轮机1×7500kW凝汽式7500kW发电机1×7500kW7500kW辅助工程垃圾运输垃圾由永嘉县规划建设局下属环卫部门负责收运。供水系统采用带冷却塔的封闭循环供水方案,项目生产用水取自楠溪江。选用单塔冷却水量1500m3/h的玻璃钢塔2台。垃圾储存系统项目设一个密闭且微负压的水泥垃圾池,垃圾坑长48m,宽约16m,深13m,其中地上部分7m,地下部分6m,总有效容积约9568m3,若垃圾容重按0.4t/m3计,本期工程运行(500t/d)时可贮存约7.7天的垃圾处理量。灰库飞灰储仓可存放5~6天的灰量,有效容积为180m3渣仓垃圾残渣储存为2~3天,储库有效容积为350m3其他HCl、NaOH贮罐5m3,石灰贮罐135m3,活性炭贮罐容积6m32、环境保护目标(1)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内农居点、行政村及学校。(2)声环境:项目拟建地附近村庄。(3)生态环境:土地、绿化、植被。(4)水环境:项目拟建地附近,楠溪江下游河段。表2评价区域环境空气敏感点分布序号敏感点名称人口方位距离m(离厂界)1后江村行政村、379户、1496人WSW5502雅林村678户、2536人NW7003雅村359户、1424人N12504长岙村153户、579人S15005千石村1204户、4100人WNW、NW16006启灶村91户、375人NE16007宁浦村276户、993人SW17008浦东村411户、1494人SW19509江头村474户、1682人WSW200017
10夹里村399户、1533人NNW200011南岙村270户、990人NE210012罗溪村190户、728人NE220013东占岙村509户、1711人NW230014北岙村354户、1325人NE250015缪北村195户、674人NNE285016雅林小学300人NW90017瓯北第四中学150人SW155018三江小学500人SW1650表3评价区域水环境敏感点分布序号敏感点名称方位距厂界距离(m)1楠溪江项目拟建地西北面502工程分析2.1厂址地理位置永嘉县地处浙江省东南部,括苍山南麓,瓯江下游北岸,位于东经120°19’34”至120°59’19”,北纬28°8’10”至28°36’54”之间。北邻仙居县和黄岩区,西接缙云县和青田县,东界乐清市,南隔瓯江与温州市区相望。土地总面积2674.3平方公里。县城驻地为上塘镇。永嘉县区域位置见附图1。本项目推荐厂址一位于永嘉县瓯北镇后江山脚,原瓯北垃圾填埋场东侧,拟建场址位于山岙,高差约3米,两个小山岙之间需搬移一个小山包,离村庄较远,西北面山上有一处公墓。总用地规模60亩,需搬迁一座燃气三级站和一座民用爆破炸药仓库。拟建厂址现有三李公路穿厂而过,离104国道3公里,交通运输方便,无需新建进厂道路。厂址离楠溪江引水工程取水口、41省道公路有25公里,直线距离也将近20公里。该厂址三面环山,一面环水,周围山体海拔高度约250~350m之间。。2.2炉型比选可研报告通过对炉型方案的比较,推荐采用如下装机方案:采用2×250t/d二段式(逆推+顺推)炉排炉,配1×7500k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2.3工艺流程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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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原辅材料①生活垃圾本工程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500t/d,来源为永嘉县沿江片区内的上塘镇、瓯北镇、桥头镇、桥下镇、乌牛镇、沙头镇、西溪乡、徐岙乡、陡门乡、下寮乡10个乡镇。永嘉县沿江片区生活垃圾现有清运量约440t/d(以2005年为准),2010年将达到577.9t/d,2020年达到786.3t/d,因此,在确定本工程规模时,近远结合考虑,近期规模确定为500t/d,配备250t/d焚烧处理线2条,能有效消纳近期沿江片区的所有垃圾,远期增加250t/d焚烧处理线1条,确保远期2020年沿江片区生活垃圾处理的需要。②其他2×250t/d锅炉需要脱硫剂2100t/a;活性炭外购,年用量99t/a;锅炉点火采用0#轻柴油,年耗油量约36t。2.5除灰渣系统本工程烟气处理采用布袋除尘器,采用干法气力出灰,将除尘器收集的飞灰输送到设置在厂内的灰仓中暂存。厂内建设有效容积为180m3的灰仓,共可储灰约140t,对本期工程2×250t/d垃圾焚烧炉可储灰约5~6d。厂内建设有效容积为350m3的储库,可贮渣约270t,对本期工程2×250t/d垃圾焚烧炉可储存约2~3/d。2.6给排水(1)给水厂内生活用水,锅炉除盐水系统水源来自城市供水管网;设备冷却及蒸汽冷却补充水、烟气净化用水、石灰制备、绿化等来自楠溪江;冲洗水、出渣水等来自冷却塔排污水。(2)排水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及化水间废水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冷却水系统,不外排,冷却系统排水(清下水)排入附近水体。项目水平衡情况见下图。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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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飞灰固化本工程采用水泥固化的方法处理飞灰,飞灰固化工艺如下:2.8生产组织和定员根据工程可研,项目定员64人,等效运行时间按24h/d考虑,全年为8000h。2.9工程污染物排放量项目三废排放源强汇总见表4。表4该工程污染物排放分析一览表污染物排放量备注废气t/aSO266.0半干法加布袋除尘,脱硫率90%,除尘率99.6%(烟尘排放浓度<50mg/m3);HCl去除率95%(HCl排放浓度<20mg/m3),二噁英去除率98.75%。烟尘31.04NOx136.64HCl12.4二噁英6.213×10-8CO93.12NH33.256全封闭、负压抽风捕集率90%H2S0.0757粉尘3.63进行洒水、收尘器抑尘废水t/a废水量0不含清净下水,近期生产和生活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冷却补充水,不外排,远期进管,由三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瓯江CODcr0NH3-N0噪声dB高噪设备运行噪声82~98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固废t/a垃圾焚烧飞灰8421属危险固废,经固化达标后安全填埋垃圾焚烧炉渣35445综合利用污泥1550厂内焚烧生活垃圾25收集后厂内焚烧注:固废数值为产生量。17
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影响分析3.1环境质量现状常规污染物:根据项目拟建地附近自动空气站2008年1~8月的常规大气污染物SO2、NO2、PM10的日均值数据可以看出,项目常规污染物SO2、NO2日均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的二级标准;PM10的日均值有较多超标现象,部分日期未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限值。根据对区域环境空气常规污染物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各测点NO2、SO2小时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的二级标准的小时平均值,TSP、NO2、SO2、PM10日均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拟建地常规大气环境质量尚好。特殊污染物:对特殊污染物二噁英的监测结果可知,测点成人呼吸摄入二噁英占其允许值的2.74%,满足标准限值要求;对铅、汞的监测结果可知日均值浓度均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对氯化氢、氨、硫化氢小时浓度监测可知其小时均值浓度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说明项目拟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尚可。3.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由等标排放量计算和排序结果,结合垃圾成分和地区环境要求,选择PM10、NOX、HCl、SO2、Pb、Hg和二噁英作为预测评价因子。预测结果如下:(1)地面小时最大浓度预测结果显示,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SO2、NO2、HCl对环境空气的贡献值均符合相应的标准限值,且对地面小时浓度贡献值所占相应标准的份额相对较小,叠加背景浓度后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的要求。(2)地面日平均浓度预测结果显示,SO2、NO2、PM10、HCl、Hg、Pb地面日均最大浓度贡献值均在允许范围之内,但所占份额不小,尤以NO2贡献值所占份额较大,由预测图可知各污染物的地面日均最大浓度值均出现在拟建地周边海拔较高的山区,据调查该山区中没有敏感点存在,故本项目排放的烟气污染物对环境影响有限。17
(3)地面年平均浓度预测结果显示,地面SO2、NO2、PM10、二噁英年平均浓度贡献值所占份额较小,对环境的影响有限。(4)关心点浓度叠加分析结果显示,本项目排放的烟气污染物对各关心影响点的贡献值较小,叠加背景值后仍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各关心点SO2、NO2、HCl小时浓度对各关心影响点的贡献值较小,叠加背景值后仍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各关心点SO2、NO2、PM10、二噁英年平均预测浓度对各关心影响点的贡献值较小,可以达到相关标准要求。3.3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根据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卫生防护距离及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并适当考虑环境风险评价结论(具体见9.7节),确定该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确定为400m(距离垃圾池及烟气处理间等主要生产设备),具体见附图。据调查,项目厂界500米范围内没有敏感点,故本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可以得到保证,建议当地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在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新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的建设。永嘉县规划建设局承诺对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不再新建民宅等敏感建筑,见附件。3.4项目烟囱高度的合理性分析项目设计的80m烟囱高度是可以接受的。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中有关规定,满足《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的相关要求。3.5恶臭对环境的影响评述恶臭影响分析分析结果表明,项目垃圾库房采用全封闭结构,将风机的吸风口放在库房的上方,将具有恶臭的空气抽吸至炉内作燃烧空气用,经保证垃圾库房内呈负状态,根据类比调查结果,恶臭对环境的影响不明显。垃圾运输影响分析结果,根据类比分析,采用密闭的运输车运输垃圾,在正常车况下,对运输沿途环境影响可大为减小。因此一方面要求该项目垃圾车运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运输过程车箱严禁敞开,禁止车箱破损、密闭性能不好有可能导致撒漏的垃圾车运输垃圾;另一方面应尽量绕开居住区,尤其是密集居住区。3.6二噁英及其对环境的影响17
二噁英影响分析结果,根据项目可研,本项目在设计时拟采用以下措施,炉膛中高温(>850度)燃烧,停留时间不低于2秒,炉膛出口含氧量控制在6%以上,采用半干式吸收法加布袋除尘器工艺进行烟气净化处理,以确保二噁英排放控制在0.1ngTEQ/Nm3以下。飞灰经固化检测达标后送中塘山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4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分析4.1环境质量现状地表水:从现状监测统计结果可以看出,项目拟建地周围水体楠溪江水质未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上游监测点位主要超标因子为溶解氧、总磷、石油类,表现为Ⅳ类水质;下游监测点位主要超标因子为溶解氧、总磷和石油类,表现为Ⅳ类水质。由上述水质分析,项目水体总体评价为水体表现为Ⅳ类水质,分析原因可能是由于农业面源污染引起的。地下水: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监测指标pH、溶解性固体、硝酸根、硫酸根、氯化物、氟化物、Hg、Cd、Pb均可以达标,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根、氨氮、细菌总数、总大肠菌数均未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Ⅲ类标准,说明项目拟建地地下水上下游断面水质均未能达标,分析原因可能是由农业面源污染渗入地下水引起的。4.2水环境影响分析地表水:1、冷却水系统排水影响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冷却塔系统排水属清下水,部分回用,部分冷却接近常温后排入楠溪江,在枯水期平均流量下,排污口下游不到300米的河段其温升将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排污口下游300米以外,温升幅度在标准范围内。2、项目废污水排放影响近期项目生产及生活污水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冷却补充水,不外排。远期待三江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污水管网铺设到项目拟建地附近后,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进管,最终由三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瓯江。本项目正常生产对楠溪江水质无明显影响。地下水:地下水影响分析结果,本项目17
厂内生活用水,锅炉除盐水系统水源来自城市供水管网;设备冷却及蒸汽冷却补充水、烟气净化用水、石灰制备、绿化等来自楠溪江;冲洗水、出渣水等来自冷却塔排污水,不开采地下水,在设计中对收集垃圾渗滤液的滤液池按照处置危险废物的防渗要求,采用防渗措施;飞灰经厂区固化后达标送中塘山垃圾填埋厂安全填埋处置,以免污染地下水。本项目的建设,使永嘉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对减少现状焚烧厂服务范围内的垃圾渗滤液产生量,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均有一定的作用。5声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分析5.1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昼间噪声在41.1~44.3dB(A)之间,夜间噪声在38.9~41.9dB(A)之间,远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项目拟建地声环境质量较好。5.2声环境影响评价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营运后,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不能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尽量多做隔声降躁措施,促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另外,村庄等敏感点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I类标准。发电厂不定期的蒸气放空噪声和冲管噪声可以使厂界噪声增加5~10dB,对厂界外环境影响更加明显,因此要求企业对排气管设置消声器,对于冲管噪声,企业必须在冲管时装设消声器,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6土壤环境质量及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6.1土壤环境质量现状1、二恶英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拟建区域土壤中二恶英本底值远低于相应日本标准(1000pg-TEQ/g),说明项目拟建区域附近土壤受二恶英的污染不大。2、镉、汞、铅项目所在区域2个测点除了下风向1个点汞有所超标外,其余各项监测指标镉、汞、铅17
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未能符合功能区要求,分析原因可能是由于周边垃圾填埋场中的重金属污染所致。6.2固废环境影响分析1、灰渣处置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炉渣由永嘉县红岩制砖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已签订协议)。如利用厂家因突发事故造成设备停运以至炉渣无法处理时,本项目应急时期炉渣送上塘镇中塘山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飞灰送至灰仓暂存,经厂内固化处理后,经专业部门检测相关数据达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填埋废物入场要求后进入中塘山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本项目采取水泥固化措施,将水泥固化场所直接设置于灰仓出灰口,减少了搬运过程中对厂区内环境和周围环境的影响,若天气干燥导致飞灰扬尘,则需要对干灰调湿,以减少飞灰引起的粉尘影响。因此,本项目灰渣经上述处置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2、飞灰填埋过程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飞灰在场内固化处置达标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中塘山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但其填埋场仍然存在潜在的污染因素,主要有重金属的污染。土壤重金属含量偏高对农作物的生长有一定损害,土壤重金属污染的防治措施,应从源头抓起,防止重金属含量高的废水、废气,固废直接排入环境。因此,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报告的要求落实飞灰填埋措施,防止飞灰引发的二次污染而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3、灰渣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灰渣运输沿途包括瓯北镇及上塘镇的较多村庄,并不属于居民稠密区,但是仍然须要采用密封车外运,避免运输过程的扬尘污染环境。另外,本环评要求业主严禁车辆超载、超速,以避免渣撒落,从而造成一定的扬尘影响。若能够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运送灰渣,则灰渣输送过程对外环境影响不大。7生态环境影响厂区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占地和扰动地貌等引起的。本项目需要移平场内的一座小山坡,施工期将造成较大的水土流失。工程开挖土石方共计3.26万m3,填方共计2.61万m3,填方中除利用自身外,需借方0.24万m317
(采用商购的形式),弃渣0.91万m3。由于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上述影响仅为短期影响,但是在施工期过后,建设方仍需对厂区内外进行绿化等生态补偿工作,以消减生态影响程度,减少环境损失,改善区域生态系统功能。8环境风险评价永嘉县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的焚烧炉运行时间为8000h/a,对于焚烧炉系统和尾气净化处理装置,设备供应商保证能够无故障连续运行8000h,通过年终检修和保养,确保下一年8000h连续、安全运装,事故发生概率很低。本项目在每台垃圾焚烧炉后均配置1套循环悬浮式半干法烟气脱硫、除酸系统和布袋除尘器。同时,本项目在烟气净化装置出口安装了自动检测系统,在线监控烟气中的污染物,一旦一台出现故障,烟气可全部切换到另一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同时对出现故障的布袋除尘器进行检修,事故风险很小。万一所有的布袋除尘器同时出现故障,则马上停炉检修。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发生概率极低。烟气净化系统失效至锅炉停止产生二噁英的10分钟内,二噁英排放量为10.35×104ngTEQ。事故状态下15分钟内,二噁英最大落地浓度为0.2009pgTEQ/m3(叠加背景值后为0.8579pgTEQ/m3(取监测最大值)),最大落地浓度出现位置距离烟囱下风向2600m,在事故状态下,最高风险区域内(即最大落地浓度点附近),可以计算出人体摄入量为0.034pgTEQ/kg·d(叠加背景值后摄入量为0.145pgTEQ/kg·d),均小于评价标准(0.4pgTEQ/kg·d),其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在突发设备或操作事故状态下,造成运行时发生锅炉炉膛爆炸的极端事故,二噁英随炉膛内烟气瞬时向外界挥发,事故过程极短,二噁英落地浓度随与锅炉距离增大而逐渐减少,锅炉爆炸,二噁英随炉膛内烟气瞬时向外界挥发,事故过程极短,二噁英落地浓度随与锅炉距离增大而逐渐减少,但在一定范围内其浓度会超过控制值2.38pgTEQ/m3,通过计算,爆炸后距离锅炉353.6m范围内,二噁英落地浓度大于控制值2.38pgTEQ/m3,353.6m范围之外二噁英浓度小于控制值。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按400m设置,在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设置居民区、车站、码头、交通干道等设施。17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水回用系统故障废水排放,对楠溪江水质影响不明显。若项目污水处理站故障废水直接排放,则对楠溪江水质有较大影响。9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9.1厂址选择的合理性分析1、厂址比选根据规划与土地部门推荐,本工程有3处备选用地,选址1位于瓯北镇后江山脚(原瓯北垃圾填埋场附近);选址2位于桥下镇六岙村;选址3位于瓯江大桥西侧空地。永嘉县山区较多,只有南部沿江少部分平原,土地紧张,村庄密集,选址较为困难,经过对推荐三个备选点的现场踏勘和分析,我们认为,方案2选址离敏感点距离相对太近,方案3项目周边另有温州临江垃圾焚烧电厂,不符合区域布局要求,土地虽为永嘉县所有,但位于温州鹿城区,需要县区协调。相对而言,方案1选址远离敏感点,取水方便,公众调查结果,群众对该项目可以接受;对环境影响较小,更适合本项目的建设。本环评推荐厂址1为永嘉垃圾发电厂的厂址。该选址地点距离较多城镇均有较大距离,垃圾运输方面仍然存在一定困难,对沿线村镇及居民会有较大影响,但鉴于上述3个厂址均有同样问题存在,而厂址1靠近垃圾运输线路最多的瓯北镇(15条垃圾运输路线中瓯北镇占6条),因此,厂址1相对运输条件最好,影响最小。根据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永嘉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本项目3个选址的比选可知,从水土保持角度看,主体工程建设在3个方案中各有优缺点,选取相对条件较好的厂址1。17
根据《温州市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表明: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场地均属于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建设场地基本适宜。项目位于瓯江北岸楠溪江下游,地下水开采极少,未发现区域性地面沉降迹象。评估区无可溶性盐岩分布,也无地下工程,故不存在地面塌陷;该区也无地裂缝灾害。现有房屋主要为煤气公司和民用爆破公司用房及临时工棚,建筑物多为1~2层,砖混结构,采用浅基础。各类构建筑物无基础变形、墙体开裂、破坏迹象,现状稳定性较好。拟建的温州市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场地需要搬迁的燃气三级站及炸药仓库永嘉县规划建设局已经出具搬迁文件,具体内容见附件,在本项目建设前将落实搬迁。本项目工程建设也不存在重大的水土流失制约因素,工程建设可行。厂址1西南面目前为瓯北镇垃圾填埋场所在,瓯北镇垃圾填埋场为简易垃圾填埋场,现状已经超负荷,垃圾堆积较高。在本项目建设完成前,将对此简易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处置,平整场地,将已经超出地平线的垃圾运至中塘山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而后对此场地进行封场。厂址1西面为新建三李公路及诸永高速连接线,本项目的建设会对公路景观造成一定影响,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一定的景观保护措施,做好临路一侧的厂区绿化工作,注意厂房及烟囱等构筑物的色彩、造型、并不得妨碍视线,同时尽量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2、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永嘉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有关说明,本项目拟建地块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同时根据《瓯北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本项目建设用地属于市政设施用地,故本项目建设符合项目相关区块的城市规划。根据《永嘉县域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08-2020年)》,永嘉县生活垃圾处理以卫生填埋场、焚烧厂、堆肥厂等综合处理模式进行。其中焚烧发电厂由于南部沿江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占全县生活垃圾总量比重大,规划焚烧发电厂位于片区中心附近,缩短运输距离,便于生活垃圾就近焚烧处理。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永嘉县域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同时也是符合永嘉县及瓯北镇的总体规划。本项目拟建地位于上塘—瓯北沿江产业带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Ⅳ2-30324C02),为重点准入区。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功能区划要求。根据永嘉县规划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同意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选址于瓯北后江山脚,该项目拟选厂址占地属土地利用规划中未利用地,符合土地利用、建设规划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根据预测,该项目垃圾焚烧炉废气在正常工况下,最大落地浓度和各敏感点预测值均可达标,对区域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9.2总平面布置环境合理性分析(1)功能分区及运输路线明确,满足工艺流程,物流合理;(2)电力出线方向合理、顺畅短捷;(3)管理办公区独立布置与西南角,与生产区隔离,减少生产区对办公区的影响;17
(4)场地共设有两个对外的出入口与规划城市道路相连接,两个出入口分别通往生产区、办公及生活区内;(5)考虑风向影响,将烟囱布置于主厂房西北侧,充分利用沿江自然风;综合楼位置在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不易受粉尘和噪声污染;(6)在场地东北、东南两侧山体修建截洪沟,周围山体的雨水汇集到截洪沟,再排入楠溪江,减少对水体的冲击;(7)污水处理站布置于场址生产区东面,远离生活办公区,邻近垃圾库房,有利于垃圾渗滤液的收集和处理,同时便于污水处理站臭气引入垃圾炉焚烧。。10污染防治对策分析根据各分项环保措施分析,本工程所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清单见表5。表5污染防治措施清单分类措施名称主要内容施工期植被恢复场地开挖后必须采取相应的植被恢复措施。废气施工期在大风干燥天气实施洒水进行抑尘。废水设置临时化粪池,对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才能排放。噪声严禁夜间打桩,采用低噪音设备。固废合理处置废土石方,防止二次污染。施工管理(1)打桩建议采用灌注桩机或液压桩机;(2)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夜间施工;(3)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营运期废气垃圾收集处理(1)由永嘉县环卫部门负责收集、运输,垃圾运输车必须采用专用的压缩式密封垃圾车,并保持正常车况,运输路线尽量远离居民点;(2)工业垃圾及危险废物不得进入生活垃圾发电厂进行处理。17
垃圾焚烧炉烟气(1)必须采用炉内喷石灰+半干法反应器+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烟气由80m高、内径2.0m的烟囱高空排放;(2)脱硫率达到90%以上、除尘效率达到99.6%以上(烟尘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m3以下)、HCl去除率在95%以上;(3)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和DCS系统,对SO2、HCl、烟尘等进行监测,并与当地环保系统联网,一旦出现污染物超标,则必须停产整改;预留脱氮条件。(4)该电厂烟气处理需加装活性炭给料、计量与自动计录装置。(5)必须设置炉温自动监控系统,使垃圾焚烧炉的温度严格控制在850~950℃之间;(6)确保烟气温度在不低于850℃时的停留时间超过2S,以及较大的湍流程度和供给过量的空气量,从工艺条件上避免二噁英类的大量生成;(7)对温度、停留时间、湍流度、含氧量、活性炭加料、袋式除尘器等进行工艺连锁,DCS控制;对焚烧炉燃烧温度及含氧量监控与地方环保部门联网;(8)设置永久采样孔和监测用平台;(9)每年由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两次例行检测,其中一次必须检测二噁英。(10)在运行前,必须预留土壤背景值。(11)控制垃圾含氯量,对塑料进行回收处理,定期对垃圾氯含量进行检测,以减少二恶英等污染物的产生。营运期废气臭气(1)利用焚烧炉一次风机抽取垃圾储坑、污水池、卸料大厅内的空气,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所抽取空气先经过滤除尘,再经预热器加热后送入炉内燃烧,空气中的恶臭物质在燃烧过程中分解氧化而去除,垃圾进口设风帘,垃圾坑口安装自动门关启,该门仅在垃圾倾卸时打开;(2)利用抓斗对垃圾进行不停的搅拌翻动,不仅可使进炉垃圾热值均匀,且可避免垃圾的厌氧发酵,减少恶臭的发生,同时,定期清理贮坑中的陈垃圾;(3)采用封闭的残渣输送系统,以及残渣储坑,废金属储坑设置密闭负压操作,臭气经抽风机送垃圾储坑作为焚烧一次空气;(4)在焚烧炉因停炉等情况下,垃圾库臭气通过引风机及活性炭过滤除臭从烟囱排放,同时,严禁垃圾入库,应急时期垃圾送中塘山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5)渗滤液处理构筑物应加盖密封处理。营运期废水冷却水冷却水采用闭式循环,部分回用于冲洗水、出渣水等处。垃圾渗滤液垃圾渗滤液采用厌氧+MBR+NF(RO)的处理工艺。设置渗滤液事故收集池(容积300m3)。化水废水化水采用反渗透加酸碱树脂交换器系统进行处理,酸碱废水中和处理后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地面冲洗水、垃圾车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垃圾车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排入厂区污水沟,经沉淀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要求厂方做好清污分流工作。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200m3。该雨水沉淀后,可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出渣水、锅炉排污水出渣水、锅炉排污水经降温、沉淀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17
生活污水隔油、化粪处理后送厂内污水处理站其他项目生产及生活污水近期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冷却补充水,远期经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由三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瓯江营运期噪声选型和安装(1)选择低噪声设备;(2)锅炉、发电机房内空压机房、水泵房壁衬隔声材料;(3)蒸汽放空管及减压阀设小孔消音器,并严格禁止夜间排汽;(4)机炉集中控制室内,门窗处设置隔声装置;(5)烟道与风机接口处,采用软性接头和保温及加强筋;(6)二次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设置消声器;(7)冲管时须装设消声器。管理(1)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车况;(2)厂界设置绿化带。营运期固废飞灰经固化达标后安全填埋炉渣综合利用污泥厂内焚烧生活垃圾送厂内焚烧炉焚烧绿化与卫生防护/(1)定期在垃圾库内及厂区道路喷洒灭虫药水,防止蚊蝇滋生;(2)搞好厂区绿化,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3)环境防护距离为400m,现无民宅等敏感点;(4)严格控制环境防护距离内新居民点的建设。永嘉县规划建设局承诺对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再新建民宅等敏感建筑,见附件。17
其它风险事故(1)专人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制订“环保管理人员职责”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和管理;(2)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解决;(3)制订污染源例行监测计划,对污染治理效果进行定期监测;(4)本工程考虑荷载和沉降因素,垃圾坑(含垃圾渗滤液储存池)采用整体现浇混凝土结构,基础拟用桩基础,以控制沉降量过大以及不均匀沉降的发生。(5)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和DCS系统,对SO2、HCl、烟气等进行监测,并与当地环保系统联网,一旦出现污染物超标,则必须停产整改;(6)开车严格按垃圾焚烧炉点火规范操作,依靠易燃油燃烧升温,静态温度<850℃时,不投垃圾;(7)停车严格按垃圾焚烧炉停车规范操作,先停垃圾投料,缓停鼓、引风机;(8)停车检修应有计划轮流进行,不能同时停炉,停炉检修期间若垃圾库库已满,则垃圾不得进厂,应急时期垃圾送中塘山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相关证明见附件;(9)在焚烧炉因停炉等情况下,垃圾库臭气通过引风机及活性炭过滤除臭从烟囱排放,同时,严禁垃圾入库,应急时期垃圾送中塘山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10)在利用方生产线突发事故或设备检修以至炉渣无法处理时,本项目炉渣送贮灰场填埋处理,炉渣应急处置协议见附件。(11)垃圾贮存坑、事故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200m3)底部和四壁采取防渗漏措施。必须设置事故池,且总容积不得小于100m3;(12)油贮罐附近须严禁烟火,并在明显位置张贴危险品标志,配备适当的消防器材;(1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乙类生产、贮存的安全技术措施,遵守乙类工业设计防火规定和规范。(14)在电厂人员定编中增设1名填埋气体监测工,配备便携式填埋气体报警检测设备。(15)在发电厂边界及电厂区域各车间内,设置甲烷气体报警探测头,要求在电厂朝向垃圾堆体侧墙体不开设门窗。(16)厂界附近种植高大乔木作为屏蔽隔离带。(17)发电车间平面布置尽可能远离垃圾堆体,在电厂朝向垃圾堆体侧墙体不开设门窗等防范措施(现为垃圾库,负压),以有效控制风险。11总量控制(1)SO2总量平衡分析项目新增SO2量分别为66.0t/a,根据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总量调剂说明,见附件。同意本项目SO2排放总量平衡方案如下:根据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结合“十一五”削减污染物总量的要求,按1:1.5比例调剂,需调剂SO2总量99t/a。该调剂总量来源于浙江科一合成革有限公司,该公司有1台10吨/小时燃煤锅炉和4台8吨/小时燃煤锅炉,采用双碱法脱硫改造,现已正常运行。预计2009年能减排169吨SO2,本项目的调剂总量99t/a在该公司削减量中调剂。17
(2)COD总量平衡分析该项目营运后,通过节水及回用等措施,以尽可能减少废水排放量。近期生产和生活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冷却补充水,不外排,远期进管,由三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瓯江。故近期该项目COD排放量为0。根据以上分析,建议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值具体如下:SO2:66.0t/a烟尘:31.04t/aHCl:12.4t/a二噁英:6.213×10-8t/a粉尘:3.63t/a12公众参与本次环评于2008年10月13日~10月24日和2008年12月1日~12月12日分别在拟建地附近的后江村、雅林村、启灶村、南岙村公告栏及永嘉县环保局公开栏进行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对意见。根据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团体和民众的调查可知,被调查团体和民众均赞成本项目的实施。因此,项目的建设得到了项目所在地广大民众的广泛支持。13环境经济损益分析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投资主要由锅炉尾气处理设施、河流水体保护、灰渣处理、噪声防治、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绿化等方面组成,费用估算具体见表6。表6环保治理投资估算表序号项目投资1布袋除尘系统(含基础、支架)8502烟囱803除灰渣系统3004绿化费用505半干法烟气净化系统8506废水处理系统5507石灰存储、输送系统208隔声降噪工程659烟气在线监测系统15010飞灰固化设施2011环境工程监理5012水土保持200合计318517
上述仅为该项目环保治理的静态费用估用,即一期投入,不包括环保设施运行费。按上述估算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18%(总投资为1.768亿元)。14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4.1选址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村镇建设规划,并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永嘉县瓯北镇后江山脚下,根据《永嘉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有关说明,该地块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同时根据《瓯北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本项目建设用地属于市政设施用地,故本项目建设符合项目相关区块的城市规划。本项目拟建地位于上塘—瓯北沿江产业带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Ⅳ2-30324C02),为重点准入区。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功能区划要求。14.2符合国家及本省产业政策,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第一类:鼓励类,二十六、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3、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14.3符合清洁生产要求(1)燃料的清洁性分析项目生活垃圾处置量为500t/d,不掺烧任何辅助燃料,可缓解永嘉县垃圾填埋场用地紧张的局面,同时实现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2)工艺设备先进性分析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采用炉排炉工艺,炉排炉的主要优势如下:①炉排燃烧炉型已有近百年的发展历史,用于焚烧生活垃圾也已有40多年的经验,技术成熟度高,设备配套性好,性能稳定可靠,可选择的供应商较多。②垃圾进料和底渣的排出设备比较简单,系统运行操作易于掌握。③炉排炉不需要添加燃煤,永嘉县生活垃圾平均低位热值已满足垃圾焚烧工艺要求,垃圾含硫率较低,焚烧后产生的SO2排放量比同规模掺煤燃烧的循环流化床少,且目前国内炉排炉占主导地位,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17
(3)节水为合理地利用水资源、节约用水,本工程汽轮机的油冷却器、发电机的空气冷却器、汽机、锅炉辅机、取样冷却装置、制冷站等冷却用水采用闭式循环冷却。本项目大部分生产用水来自楠溪江。冷却系统部分排水回用于冲洗水、出渣水等处。近期项目生产及生活污水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冷却补充水。综上所述,项目技术与装备政策符合清洁生产原则。14.4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建成后,焚烧废气SO2、烟尘、NOx、HCl等排放浓度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的排放控制要求;近期项目废水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经预测,建成后厂界虽未能达标,但超标厂界为山体,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影响不大,但企业仍将需要多厂内高噪设备设置更多的隔声降躁措施尽量使超标厂界达标;工业废弃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可做到零排放;因此,本项目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14.5环境保护设施、各项生态保护设施和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必须正常运行本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建设后保持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保持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保持正常运行。14.6在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焚烧炉废气SO2排放总量可由当地部门在区域内调剂予以解决。14.7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经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本次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在采取一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均符合功能区的要求,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的恶化。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14.8化工石化类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必须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17
在项目建成试生产前企业将编制严格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在项目投产运行过程中不断充实完善,采取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减缓事故造成的环境风险。14.9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文和环发[2006]28号文,本次环评对项目环保情况进行了公众调查和公示,调查结果无人反对,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14.10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削减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的改善,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一系列污染预防措施,通过清洁生产和技术创新,有助于实现污染物的削减,有助于改善地方环境质量,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15评价结论该工程厂址位于永嘉县瓯北镇后江山脚下,不在永嘉县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内,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文)的规定。占地属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符合土地利用、建设规划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永嘉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永嘉县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本项目实施,不仅仅是垃圾焚烧资源利用,而更重要的是对永嘉县填埋场区域环境的改善起着积极作用,削减填埋场污染物排放量,改善填埋区及周边的环境质量,有利于绿色循环经济的发展,实现了废物资源化,工程实施将带来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工程污染物基本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选址基本合理。综上所述,项目在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该工程的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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