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0 MB
  • 32页

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

  • 32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环境影响报告书.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简本). .目录前言第一章概述1.1核电厂名称和建设性质1.2建设规模和规划1.3建设目的1.4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依据1.5选址阶段审评问题的落实第二章厂址与环境2.1厂址地理位置2.2人口分布2.3土地利用及资源概况2.4气象2.5水文2.6地质地震2.7环境质量现状第三章电厂3.1厂区规划及平面布置3.2反应堆和蒸汽-电力系统3.3电厂用水和散热系统3.4输电系统3.5专设安全设施3.6放射性废物系统和源项3.7化学物质排放3.8生活废物. .3.9放射性物质运输第四章电厂施工建设过程对环境的影响4.1土地利用4.2水的利用4.3施工影响的控制4.4水土保持方案第五章电厂运行的环境影响5.1散热系统运行的影响5.2正常运行的辐射影响5.3其它影响5.4退役第六章电厂事故的环境影响6.1电厂放射性事故6.2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6.3其它事故第七章流出物监测和环境监测7.1运行前的环境监测7.2运行期间的环境监测方案7.3运行期间流出物监测方案7.4质量保证计划第八章应急准备8.1应急方针和应急状态分级8.2应急计划区8.3应急组织考虑. .8.4应急设施的配备要求8.5应急响应能力的维持8.6实施应急计划的可行性第九章公众参与9.1概述9.2实施过程9.3公众参与结论第十章结论和建议10.1概述10.2厂址环境特征10.3电厂环境保护设施性能10.4电厂运行的辐射环境影响10.5非放射性因素的环境影响10.6电厂施工建设对环境的影响10.7结论10.8建议. .第一章概述1.1核电厂概况防城港核电厂规划建设六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采用“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模式开展工作,一、二号机组建设两台CPR1000核电机组。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由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同时负责建成后的运营和管理。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由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61%和39%的出资比例组建。目前,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受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全面承担项目的前期准备、设计采购、土建施工、安装调式、直到生产移交的全过程项目管理。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单机建设周期为56个月,两台机组建设相隔8个月。一号机组预计于2010年2月15日具备浇注第一罐混凝土的条件,预计于2014年10月建成投产,二号机组预计于2015年6月建成投产。本报告书对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两台CPR1000机组实施环境影响评价。1.2建设目的(1)符合国家能源发展的产业政策;(2)合理开发利用核能是广西能源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3)满足广西电力需求发展的需要;(4)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的要求。1.3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依据(1)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导则;(2)相关管理和技术文件。1.4评价标准1.4.1放射性影响评价标准(1)正常运行工况(包括预计运行事件)下的剂量约束值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两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向环境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对公众所造成的剂量管理目标值为0.08mSv/a。. .(1)事故工况下的剂量控制值本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设计基准事故的放射性后果。根据国家标准《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86),事故工况下的剂量控制值为:在每发生一次大事故(工况Ⅲ)时,公众中任何个人(成人)可能受到的有效剂量控制在5mSv以下,甲状腺当量剂量控制在50mSv以下。在每发生一次重大事故(工况Ⅳ)时,公众中任何个人(成人)可能受到的有效剂量控制在0.1Sv以下,甲状腺当量剂量控制在1Sv以下。(3)海水中的放射性核素浓度根据《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的要求,防城港核电厂运行期间受纳水体中的放射性核素浓度控制值为:—60Co:0.03Bq/L;—90Sr:4.0Bq/L;—106Ru:0.2Bq/L;—134Cs:0.6Bq/L;—137Cs:0.7Bq/L。1.4.2非放射性影响评价标准(1)海水水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企沙东岸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局部调整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22号),防城港核电厂附近海域设立“红沙工业区用海区”和“红沙工业区排污区”。红沙工业区用海区为“企沙东岸海域,揽埠江口的揽埠村至埠头岭岸线26km,向外2km海域”,水质保护目标为三类水质;红沙工业区排污区为“以E108°34’29”,N21°37’38”为中心,混合区为半径1km的区域,边界外设500m的水质过渡带”,水质保护目标为四类水质。(2)生活污水防城港核电厂的生活污水将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处理达标后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控制值为:—悬浮物:70mg/L;BOD5:20mg/L;—COD:100mg/L;氨氮:15mg/L;—总磷:0.5mg/L;石油类:5mg/L;. .(1)厂界噪声防城港核电厂运行期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Ⅲ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防城港核电厂施工期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中的相应标准。厂址周围村庄的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Ⅱ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2)电磁辐射防城港核电厂运行时对环境造成的电磁辐射执行《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和《高压交流架空线路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的相关限值。第二章厂址与环境2.1厂址地理位置防城港核电厂厂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为滨海厂址,东临钦州湾,西为老虎港,地处钦州湾盆地西北边缘。具体地理位置见图2.1-1。厂址距北海市城区约60km;距广西首府南宁市约130km,距钦州市城区约32km,距钦州市龙门港镇约9km;距防城港市城区约25km。根据国家有关法规,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暂设900m的非居住区边界。此外,核电厂周围将设置半径5km的规划限制区。核电厂非居住区将位于电厂财产边界或电厂租地范围内,建设单位可以对核电厂非居住区内实施有效的管辖权,电厂非居住区是可以落实的。建设单位已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关于同意在防城港红沙核电站周围设置限制区的复函》(桂政函[2009]28号文)。从而使得防城港核电厂规划限制区从法律意义上得以最终落实。2.2人口分布按照《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NEPA-RG1)的要求,以防城港核电厂一号反应堆为中心将评价区划分成192个子区。截止至2007年底防城港核电厂址半径80km范围内总人口数为3116834人,按陆域面积计算的平均人口密度为270人/km2,高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同期平均人口密度. .211人/km2,人口分布详见表2.2-1。2007年底厂址半径5km范围内总人口为7684人。防城港核电厂N比例尺1:1400000图2.1-1防城港核电厂地理位置图利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北海市与钦州市的年平均人口预期增长率预测了核电厂投运时(2014年)和核电厂运行寿期内每隔10年,即2024年、2034年、2044年、2054年厂址半径80km范围内的总人口数分别为3469332、4038028人、4632977人、5195376人和5722693人。. .厂址半径80km范围内城镇人口超过万人的人口中心有11个。其中最大的人口中心为厂址ESE方位约60km处的北海市市区,共有城镇人口258504人。图2.2-1给出了厂址半径80km范围内的万人以上居民点分布情况。核电厂址半径5km范围内共涉及光坡镇下辖的4个行政村:红星村、红沙村、沙螺辽村和栏冲村,共分为60个居民点,截至2007年年底共有常住人口7684人。离厂址最近的居民点是位于厂址E方位约0.3km至0.6km处的红星村,有常住人口801人。厂址半径15km范围内涉及防城港市港口区下辖的光坡镇、企沙镇和公车镇、防城区下辖的茅岭乡及钦州市下辖的龙门镇、钦州港区。厂址半径5~15km范围内千人以上居民点共有16个,其中最大的人口中心为厂址NNE方位约8km处的钦州港区,共有常住人口18240人。图2.2-2和图2.2-3给出了防城港核电厂半径5km和15km范围内各居民点的分布情况。根据《核电厂厂址选择及评价的人口分布问题》(HAD101/03)中推荐的人口密度分类法评价,防城港核电厂厂址基本为II类厂址。图2.2-1厂址半径80km范围人口中心分布图. .表2.2-1厂址半径80km范围内各子区现有人口分布(2007年)单位:人距离方位0~11~22~33~55~1010~2020~3030~4040~5050~6060~7070~80合计N5094663164438640423785915744538407934177561190634499139NNE003880490080848555103068385488057976248151554471926NE0000490029989415941526548265484103541035161895ENE00000599759971548024125313103589442459161264E80100002998711994444887526868015180907156310567773ESE0000029980001352628478813771315084SE0000000000000SSE0000000000000S0000000000000SSW0049821300000000711SW039022957844122464600000030255WSW00290103728845674286819156103751591031020750096715W020222233564202767105183352531291240104656538272194129WNW004141726389377460351555023856381022400312598172619NW029872113808592257493535129207186402226358929177355NNW00225073486637179073700941877867343198538267267992合计1310135622812737346961091291568974704873395024967918503196513293116834. .N图2.2-3厂址半径15km范围重要居民点分布图图2.2-2厂址半径5km范围人口居民点分布图5km4km3km2km1kmN. .2.3土地利用和资源概况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厂址半径15km范围包括港口区的光坡镇、企沙镇、公车镇,防城区的茅岭乡,此外还涉及钦州市的龙门港镇以及钦州港经济开发区。厂址半径15km范围内的工矿企业主要位于钦州港区(位于厂址N至E方位约6至10km)、港口区工业园区公车B片区(厂址NW方位约13km处)和企沙工业园区(SW至WSW方位约12至20km处)内。核电厂厂址周围存在的固定危险源和移动危险源不会影响核电厂址的安全性。防城港核电厂厂址所在的防城港市现有南(宁)防(城港)铁路。规划建设的铁路支线由南防铁路的防城南站出轨,向南途经公车镇、光坡镇,止于企沙镇。铁路线距离厂址的最近距离约9km。厂址距离南防高速公路(南宁至防城港)约23km、距离沙滩江至企沙一级公路约8km。目前厂址所在的红星村可由简易公路至光坡镇镇区,再由三级公路连接至南防高速。距离厂址的最近的港口是钦州港(约6km),已建成码头泊位26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11个,港口吞吐能力2400多万吨。厂址半径30km范围内无民用机场,厂址半径15km范围内无民用飞机航线通过。防城港核电厂厂址半径15km范围内无大型公共设施,其它各类公共设施主要集中在各乡镇的政府所在地。厂址半径15km范围内没有国家级或省级自然保护区。厂址半径15km范围内的旅游资源主要是钦州七十二泾风景区,位于厂址N方位约11km处,2008年7月,该景区正式挂牌国家“三A”旅游景区。防城港核电厂厂址周围半径15km范围内无牧场、奶牛场和奶羊场,以及野生国家保护动植物。厂址所在的港口区海滩上分布有一定数量的红树林,但核电厂厂址半径5km范围内没有红树林。厂址区域农业生产主要为水稻、薯类、小麦和玉米等粮食生产为主,家畜饲养种类主要有大牲畜、猪、羊、家禽和少量的兔。根据专题承担单位对厂址邻近海域的秋季、冬季生态调查,秋、冬两个航次调查海域的叶绿素a及初级生产力均处于较低水平。浮游植物以沿岸暖水性种为主,热带种群区系特征较为明显,浮游动物以适高温低盐的热带、暖温带沿岸种类占多数,主要有枝角类、桡足类、毛颚类等,底栖生物主要由软体动物、节肢动物和棘皮类动物. .等组成,钦州湾沿岸的鱼类以由暖水性、海水性、肉食性、底层的种类为优势。厂址附近区域的茅尾海、龙门港镇沿岸以及企沙半岛光坡镇东侧沿岸均有海水养殖,养殖品种以近江牡蛎为主。厂址5km沿岸各村在所属海域有少量海水养殖分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厂址附近海域南至企沙镇的李屋村海域,北至光坡镇的红沙岩田港海域,为养殖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已行文表示将对相应海域的海洋功能进行调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企沙东岸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局部调整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22号),防城港核电厂附近海域设立“红沙工业区用海区”和“红沙工业区排污区”。红沙工业区用海区为“企沙东岸海域,揽埠江口的揽埠村至埠头岭岸线26km,向外2km海域”,水质保护目标为三类水质;红沙工业区排污区为“以E108°34’29”,N21°37’38”为中心,混合区为半径1km的区域,边界外设500m的水质过渡带”,水质保护目标为四类水质。2.4气象防城港核电厂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部沿海,在亚洲东南部季风区内,季风环流明显,属南亚热带季风型海洋气候。该地区四季气候温暖、热量丰富、日照时间长、雨量充沛,是广西风速最大的地区之一。每年平均受台风或热带低压影响1次,主要灾害性天气有龙卷风、热带气旋、雷暴等。(1)区域气候采用了厂址周围防城气象观测站1982~2002年和钦州气象观测站1952~2002年气候统计资1952~2002年气象观测资料分析防城港核电厂厂址区域气候特征。区域内累年平均气温在21.9~22.1ºC,极端最低气温为-1.8~1.4℃,极端最高气温为37.5~37.8℃。厂址区域全年气压变化明显,冬季高于夏季,厂址区域年平均气压为1008.4~1011.6hPa。厂址区域累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1%。区域内累年平均降水量在2141.1~2622.1mm之间。厂址区域季风特征明显,春季风向集中于偏北方位,偏南方位次之;夏季风向集中于偏南方位,秋、冬季风向集中于偏北方位。厂址区域平均风速在2~4m/s之间,夏季平均风速最低,冬季平均风速最大。(2)当地气象条件. .现阶段采用厂址西南9.16km处企沙测风塔2006年4月至2007年3月一整年观测资料分析厂址当地气象条件。厂址10m高度年平均风速为3.9m/s,70m高度年平均风速为5.6m/s;10m高度年静风频率1.8%,70m高度年静风频率0.8%。10m高度全年主导风向为NNE,频率为26.8%,次主导风向为SW,频率为9.5%。70m高度全年主导风向为NNE,频率为24.1%,次主导风向为SSW,频率为8.3%。对比10m、70m高度,可以看出两个高度的季、年风向频率一致性高,说明厂址区域下垫面对风向改变有限。另外,各季及全年的主导风向非常突出,非主导风向频率低,说明污染物将集中向某几个下风向输送,而其他风向很少受污染物影响。从各风向平均风速统计可以看出,主导风向下的平均风速较大,有利于污染物的输送。厂址地区年平均气温23.4℃,极端最高气温36.3℃,极端最低气温8.6℃。对防城气象站2002年~2006年四整年气象资料进行统计后得出,厂址地区各类稳定度所占比例分别为:A类0.93%,B类4.84%,C类7.40%,D类74.44%,E类8.05%,F类4.35%。2.5水文厂址附近的官山辽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供水年调节的小(1)型水库(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光坡村,距厂址9km)。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3.29km2,总库容590×104m3,有效库容423×104m3;兴利库容423×104m3,死库容7×104m3。厂址所在的企沙半岛没有大的河流存在,只有一些季节性的源短流急的小山溪,这些小山溪集水面积很小,径流量随季节变化明显,洪枯水变化很大,枯水季节流量非常小,并有断流现象,沿地形条件直接流入大海。厂址附近没有大、中型水库,只有一些小水库。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淡水供应拟采用官山辽水库供水方案。初步选定的输水方案是:在官山辽水库旁自建取水泵房,铺设二条DN500输水管线,沿核电厂进厂道路至厂区净水站,输水管线单线长约11.6km。钦州外湾水域潮型为全日潮,潮流属不正规全日潮为主的混合潮型,潮流运动形式为往复流,流向基本与岸线和深槽走向一致。2.6地质地震. .防城港核电厂厂址处于地壳稳定区内,厂址区域范围内没有现代火山活动。初步判定厂址附近范围内不存在能动断层,因此,可以不考虑能动断层作用在厂址地表或近地表断层作用的潜在可能性。厂址区域范围内地震活动水平总体不高,地震活动强度和频度较低,具有不均匀分布的特点,历史上没有发生过7级以上的强震,历史地震对厂址的最大影响烈度为Ⅴ度,厂址近区域范围地震活动总体较弱,未曾记录到历史破坏性地震。厂址位于地壳比较稳定的地区,厂址50年超越概率10%的基岩水平峰值加速度值为0.055g,相应的厂址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根据确定性方法和综合概率法SL-2计算所得结果,厂址SL-2级设计基准地面运动水平向峰值加速度值为0.16g,竖直向取水平向峰值加速度的2/3,即0.11g。拟建主厂区地基无饱和砂土和粉土,且厂址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所以不存在地震液化问题。同时厂址区不存在影响厂址适宜性的潜在地震地质灾害、潜在火山灾害和地震海啸灾害,也未发现岩溶、崩塌、滑坡、泥石流、地下洞穴、采空区、地面沉降、温泉等影响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2.5厂址区域环境现状防城港核电厂厂址所在区域天然放射性水平与广西全区平均值处于同一水平,属于正常本底地区。根据现场监测结果,厂址区域和周围敏感点噪声现状均处于较低的本底水平,厂址区域不存在强的噪声源,也不存在强的电磁辐射源和无线电干扰源,电磁辐射和无线电干扰处于较低的本底水平。第三章电厂3.1厂区规划及平面布置防城港核电厂规划建设六台CPR1000机组,一、二号机组场地规划布置在红星村西面,后期机组场地规划布置在江岭南面。图3.1-1给出了厂址总平面规划布置示意图。厂坪标高暂定为9.5m。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 .的建、构筑物按功能区划分布置,主要包括:主厂房群,取、排水构筑物以及与主厂房相配套环境相关辅助设施等。两台机组产生的放射性废气通过共用的烟囱排入环境;产生的低放射性废水采用槽式排放,贮存在贮存槽中的放射性废液经处理、监测达到排放规定后,与电厂的循环冷却水混合后通过排水涵最终排入大海。3.1反应堆和蒸汽-电力转换系统3.2.1核电厂安全设计原理由于核能的风险与电离辐射有关,核安全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并保持对电离辐射危害的有效防御,保护厂区人员、公众和环境,即核电厂的设计和运行要保证厂区人员和公众在电站正常运行状态下所受到的辐射剂量低于规定限值并保持合理可行尽量低;防止事故的发生,并保证在出现设计中所考虑的所有事故序列时,其后果低于规定限值;即使出现发生概率极低的严重事故时,也可通过执行应急计划缓解事故后果。. .CPR1000机组设计遵循“纵深防御”原则,运行管理上考虑了上述五个防御层次,即:稳态运行,减少偏离;纠正偏离,防止事故;限制事故发展,防止堆芯熔化;严重事故缓解,保持放射性包容;落实应急响应计划,减轻放射性物质释放后果。纵深防御概念的第二种应用是设置多重实体屏障,减少放射性物质释放。实体安全屏障包括燃料芯块、燃料棒包壳、一回路压力边界和安全壳。为达到和保持五个防御层次内所执行的安全功能,在CPR1000机组设计中采用了多重性、单一故障准则、多样性、独立性、故障安全设计、固有安全特性以及成熟和保守的设计等可靠性原则。同时CPR1000机组设计中适当考虑了严重事故的预防与缓解措施,如:建立包括部分超设计基准事故在内的事故管理程序,严防严重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严重事故,设计上适当考虑一些缓解措施,提供长期可靠的手段排出安全壳内的热量,并维持安全壳放射性物质包容边界的完整性等。3.2.2反应堆和蒸汽-电力转换系统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建设两台百万千瓦级CPR1000压水堆核电机组,每台机组的核蒸汽供应系统(NSSS)的额定热功率为2905MWt,堆芯额定热功率为2895MWt,发电机额定电功率为1087MWe。反应堆运行压力为15.5MPa,反应堆冷却剂总流量(最佳估算)为71370m3/h;反应堆堆芯由157个AFA3G-AA燃料组件构成,堆芯活性段高度(冷态)为365.76cm,等效直径为304cm,堆芯高径比为1.203;平均线功率密度为186W/cm;堆芯铀装量为72.1吨,电厂设计寿期为40年。采用年度(12个月)燃料循环方式,并具备向18个月换料过渡的条件。核蒸汽供应系统又称为反应堆冷却剂系统,由三个环路组成,整个系统都安装在反应堆厂房内,包括下列主要部件:带控制棒驱动机构的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反应堆冷却剂泵、稳压器以及连接这些部件的管路。核辅助系统是反应堆冷却剂系统的支持系统,主要包括:化学和容积控制系统、反应堆硼和水补给系、热导出系统、燃料装卸和贮存系统、设备冷却水系统、蒸汽发生器排污系统、核取样系统和其他辅助系统。蒸汽-电力转换系统接收来自核蒸汽供应系统的蒸汽并通过汽轮发电机组将热能转换成电能,该系统主要包括主蒸汽系统、汽水分离再热器系统、凝结水系统、主给水系统、汽轮机回热抽汽系统、汽轮机旁路系统、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和辅助给水系统等。其中主蒸汽系统、主给水系统和辅助给水系统与核安全相关。3.3电厂用水和散热系统取排水系统主要为常规岛和核岛提供冷却水,并将常规岛循环冷却水和核. .岛重要厂用水排水以及需要排放的放射性废水经排水管排入水域。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采用直流冷却方式,取排水量为124.52m3/s。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的用水系统主要有设备冷却水系统及重要厂用水系统。设备冷却水系统位于核岛,其所需的除盐水由核岛的除盐水分配系统供给。重要厂用水系统的作用是把设备冷却水系统所带的热量传递给最终热阱(海水)是一个重要的安全系统。初步考虑核电厂淡水供应采用“现有水利设施+海水淡化”的组合方案,现有水利设施的水源主要供应核电厂施工用水及运行期间的生活和工业用水,海水淡化主要供应核电厂运行(包括启动、事故等)期间的除盐水用水。3.4输电系统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的接入系统方案为:将邕州~海港500kV线路π接入防城港核电厂,形成核电厂~邕州、核电厂~海港I回500kV线路,建设核电厂~海港II回和南宁~海港500kV线路。防城港核电厂一期500kV出线3回,其中,2回至海港变,1回至邕州变。3.5专设安全设施核电厂专设安全设施在各种设计基准事故下,可确保反应堆紧急安全停堆并长期排出堆芯余热,保持裂变产物与环境之间的安全屏障完好无缺。CPR1000专设安全设施主要包括安全注入系统、安全壳喷淋系统、安全壳和安全壳隔离系统等。专设安全设施在设计中采用了单一故障准则,各个系统设计成各自独立的具有冗余度的安全系列,使得单一事件不会导致其安全功能的丧失。专设安全设施的设计使其在安全停堆地震时不会导致安全功能的丧失,在恶劣工况下(例如在出现失水事故时)也不会丧失其功能。—安全注入系统:功能包括安全功能和辅助功能两大部分,其安全功能为在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发生失水事故或主蒸汽系统发生管道破裂事故时,安全注入系统能完成堆芯应急冷却功能。—. .安全壳喷淋系统:其功能分安全功能和辅助功能两大部分,安全功能主要为在事故工况下,降低安全壳内的气载放射性水平,排出安全壳内热量,保持安全壳的完整性。—安全壳和安全壳隔离系统:安全壳是核电厂放射性裂变产物的最后一道实体屏蔽,在正常运行时以及在发生放射性物质释放到安全壳内的事故以后保证具有规定的密封性,为工作人员和公众提供辐射防护,并可保护核岛免受外部人为事件的危害。安全壳内一回路或二回路管道设计基准破裂(一回路管道过渡段上双端环向断裂)时,考虑专设安全设施投入运行,应能承受对安全壳造成的热应力。。安全壳在极限安全地震动(SL-2)、普通飞机坠落和水灾等外部事件造成的载荷下应保持其机械完整性。安全壳设计要求能保护地下水,不使放射性核素或化学物质在事故工况下渗漏到地下水中。CPR1000的安全壳是一座内表面具有厚度为6mm钢密封衬里的0.9m厚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安全壳隔离系统在事故工况下保持安全壳的密封性,防止放射性物质向环境释放超过可接受限值。—安全壳大气监测和消氢系统:控制事故后安全壳内氢浓度的设备。3.6放射性废物系统及源项放射性废物系统主要包括放射性废液系统、放射性废气系统和放射性固体废物系统。源项涉及反应堆堆芯积存量、一回路和二回路冷却剂中的放射性核素的比活度,液体、气体和固体放射性废物处理系统的处理效能,以及气态、液体放射性物质的排放量和固体放射性废物的产生量。放射性废物的排放量主要取决于:—一回路冷却剂的放射性活度;—三废处理系统的设计处理能力及运行效能。3.6.1放射性废液系统放射性废液系统是指具有控制、收集、输送、暂存、处理或排放液体放射性流出物能力的系统,其设计目的是为了收集和处理电厂运行期间产生的放射性废液,并将其放射性活度和化学浓度降低到可排放或核电厂可重复利用的水平,排放废液中的放射性活度水平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放射性废液系统主要有硼回收系统、废液处理系统、核岛废液排放系统和常规岛废液排放系统)等组成。硼回收系统为两台机组共用,位于核辅助厂房内。系统设置两条生产线,能独立运行,也能相互备用。每条生产线由净化、水与硼分离和除硼三部分组成,具有功能:收集化学容积控制系统(RCV)与核岛排气和疏水系统(RPE)来的含氢反应堆冷却剂,为反应堆冷却剂排水提供足够的贮存容积;对含氢冷却剂用除盐和脱气进行净化,通过蒸发制取反应堆补给水和4%(重量百分比)硼酸溶液,返回反应堆硼和水补给系统(REA)重复使用;用除盐器直接对化学容积控制系统(RCV)含低浓度硼酸的反应堆冷却剂的下泄流除硼。废液处理系统位于核辅助厂房,为两台机组共用。废液处理系统收集和监测核电厂正常运行工况和预期运行事件时产生的含有放射性的废液,根据要求对各类废液进行处理,处理过的废液经监测合格后通过废液排放系统(TER)向环境排放。核岛废液排放系统根据废液的放射性和化学成分将废液分成三类,不同类的废液采用不同的处理工艺。三类废液分别经过各自独立的管路流入三种不同类别的前贮槽(工艺排水槽、地面排水槽、化学排水槽)。核岛废液排放系统收集、贮存和监测为电厂核岛产生的废液和异常情况下蒸汽发生器排污系统(APG)产生的废液,并提供排放通道。核岛废液排放系统(TER)设有三个500m3的贮槽,用于收集、贮存、监测、排放处理后的核岛废液,位于QB厂房,为两台机组共用。常规岛废液排放系统设有3个500m3的贮槽,位于QB厂房,由两台机组共用,为两个机组常规岛产生的废液提供收集、贮存、监测和排放的能力。3.6.1放射性废气系统放射性废气系统为两堆共用,收集、贮存并处理两座反应堆正常运行工况和预计运行事件时产生的放射性废气,处理后经监测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后排入大气。放射性废气系统主要包括废气处理系统、空调、加热、冷却及通风系统和冷凝器真空系统。3.7.2.1废气处理系统. .废气处理系统为两台机组共用,位于核辅助厂房。其功能是收集和处理气载放射性惰性气体、卤素元素和微粒,以便将预期的年排放量和限制区及非限制区的工作人员照射剂量降至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ALARA)的水平。废气处理系统包括两个独立的子系统:即含氢废气子系统和含氧废气子系统,用于处理工艺废气。(1)含氢废气含氢废气主要由氢、氮、放射性惰性气体、卤素和微粒等组成,采用压缩-贮存衰变的处理方法,共设4×18m3和4×60m3衰变箱8个。贮存衰变期满(基本负荷运行时为60天,负荷跟踪运行时为45天)后进行取样分析,如符合要求即可将废气经通风系统(DVN)排放。如果核辅助厂房通风系统的碘过滤器失效,烟囱排放的放射性超过阈值,或者衰变罐排放使箱中的压力降至低于0.020MPa(表压)以下,则手动停止排放。压力控制的设备防止外界空气倒流入衰变罐。(2)含氧废气子系统含氧废气经核岛排气和疏水系统(RPE)集气管汇集后,由本系统风机抽入,使其通过碘吸附器,再送入核辅助厂房的通风系统。为了保证含氧废气不间断处理,本子系统的设备考虑了100%备用。每台风机的抽气量为2000m3/h。3.7.2.1空调、加热、冷却及通风系统加热、冷却、通风和空调系统对每一个可能污染的厂房进行采暖、空调和降温以提供一个温暖的和空气质量良好的环境,确保操作人员的舒适、安全、健康以及设备的有效运行和完整性。同时控制空气气流从污染较少的区域流向污染逐渐增加的区域,并使各厂房内可能被污染区域的全部通风空气经监测后,通过烟囱排放。此外,对通风排气进行过滤和除碘处理,以减少气载物质向大气环境的排放。加热、冷却、通风和空调系统的主要设备有进气预过滤器、排气预过滤器、高效过滤器、高效颗粒过滤器、碘吸附器等。3.7.2.2冷凝器真空系统. .冷凝器真空系统(CVI)的主要功能是保持冷凝器的真空度在正常运行所要求的水平。同时,把抽出的气体输送至DVN系统或在起动时抽出气体直接排入大气。该系统本身不具备放射性废气的贮存、处理功能。当蒸汽发生器传热管破损时,一回路冷却剂从蒸汽发生器一次侧向二次侧泄漏,从而造成CVI系统抽出的气体带有放射性。系统为此设置了放射性气体监测系统。3.6.1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固体废物系统是为电厂在运行和维修时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在以后的厂外处置之前提供收集、暂存、固化、包装和临时压实贮存而设计的。固体废物处理系统为两堆共用,位于核辅助厂房和废物辅助厂房内,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的固体放射性废物暂存在固体放射性废物中期暂存内。国家执行放射性废物区域处置政策,防城港核电厂位于华南地区,其产生的放射性废物拟由国家统一规划建设的华南中、低放固体废物处置场进行最终处置。3.6.2乏燃料贮存系统乏燃料贮存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对从反应堆中卸出的乏燃料组件,在运往后处理厂之前进行贮存和冷却。反应堆换料时从堆芯卸出的乏燃料贮乏燃料贮存水池,采用水下密集型布置方式。乏燃料贮存格架位于乏燃料贮存水池内。乏燃料贮存水池是池底和四壁衬有不锈钢板覆面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核电厂乏燃料拟通过公路或海路运往国家指定的后处理厂进行后处理。3.7化学物质的排放为满足核电厂运行的要求,有关系统的用水需要进行某些化学处理。化学处理的主要方法是在系统中加入一定数量的腐蚀抑制剂或化学添加剂,以保证水质的要求,实现以下目的:避免设备的腐蚀和结垢、去除水中的氧、调整水的pH值、调节反应堆的反应性、水处理装置的再生、达到水处理工艺效果、防止水生物的附着和繁殖、化学清洗等。这些化学物质最终将随着各类废水和循环冷却水的排水排入环境中。3.8生活废物. .核电厂产生的与放射性有关的生活垃圾按规定收集暂存并送到指定的垃圾场处理;非放射性垃圾按生活垃圾处理规定收集处理。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海域。含油废水处理后排入海域。3.9放射性物质运输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新燃料组件在运输过程中放在专用的运输容器内,使新燃料组件在运输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保护而避免受到损伤。乏燃料组件的厂内运输必须按照HAD102/15“核电厂燃料装卸和贮存系统(1990年2月20日)”相关章节的规定执行。乏燃料组件通常贮存在乏燃料贮存水池中,直到裂变产物的活性降低到允许运输的程度。然后,将乏燃料组件装入到乏燃料运输容器中外运。核电厂在向厂外运输乏燃料组件时将编制专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评价其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第四章电厂施工建设过程对环境的影响防城港核电厂厂址征地范围内涉及到移民和永久占用部分土地和水域,使厂址附近居民失去原有的生产资料,对该区域内的农林经济和渔业生产造成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到附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通过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征用补偿等措施,可以使该类影响降低到最小。施工期间由于爆破开山和渣土运输、回填等活动,会造成暂时的噪声和扬尘影响。施工期间的噪声和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和有限的,通过有效的工程管理措施,可降低该类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居住在厂区外居民点,产生的生活废物和污水纳入当地居民污水处理系统,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此外,由于场地平整、道路施工等会造成防城港核电厂厂址当地植被资源损失、动植物生长环境变化、土地功能的变化、水库生物量的减少以及一定量的水土流失,通过强化工程管理和环境监理,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总体设计、全面布局,科学配置,. .采用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可以有效减轻电厂施工对陆域生态和水生生态的影响。在电厂建设后期,将对厂区进行有规划的人工绿化和景观恢复,使电厂成为新的人文工业景观。建成后的防城港核电厂工程效果图见图4.1-1所示。图4.1-1防城港核电厂建成效果图第五章电厂运行的环境影响5.1散热系统和其它非放射性因素的环境影响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拟采用海水直流冷却方式,,冷却水取排水口均位于钦州湾。循环冷却水从厂址北侧海域通过“头部+暗涵+明渠”取水,在厂址南侧海域通过“明渠+水槽”排水。工程在运行过程中温排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引起钦州湾局部水域水温的升高,从而可能对局部水域水生生态环境产生影响。数模计算结果表明,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运行期间,冬季2℃温升包络面积不超过10km2。在工程设计阶段对现有的取排水方案将作进一步优化论证,以减小温排水对环境水体的温升影响。鉴于4℃最大等温升线包络面积为很小,而且大多数鱼虾都会主动回避高温升区域,因此,核电厂对该海域海洋生物的生态影响有限。核电厂运行造成的非放射性化学物质在与电厂排水混合稀释后,浓度远低于规定限值或自然背景值,因此对附近海域环境不会有明显影响。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可满足《污水排放综合标准》(GB8978-1996)中一类排放标准的要求,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5.1正常运行的辐射影响防城港核电厂一期两台机组正常运行期间的辐射剂量计算结果表明:—在设计排放源项下,对于一般公众个人(成人),其最大受照子区的个人年有效剂量为1.18×10-6Sv,该剂量值占国标GB6249-86中有关剂量约束值2.5×10-4Sv的0.46%,占防城港核电厂剂量管理目标值0.8×10-4Sv的1.45%。—在预期排放源项下,关键组居民是厂址NW方位2~3km子区内从事滩涂养殖的渔民,其个人受照年有效剂量为5.33×10-7Sv,占国标GB6249-86中有关剂量约束值2.5×10-4Sv的0.21%,占防城港核电厂剂量管理目标值0.8×10-4Sv的0.67%。关键途径是岸边沉积外照射(造成的年有效剂量为3.11×10-7Sv,占总的年有效剂量的58.33%);其它超过10%剂量贡献的重要照射途径是海产品食入内照射途径和陆生食品食入内照射途径,造成的年有效剂量分别为1.00×10-7Sv/a和9.89×10-8Sv/a,分别占总有效剂量的18.81%和18.57%。关键核素是60Co,对关键居民组造成的年有效剂量为2.63×10-7Sv,占总的年有效剂量为49.40%;其它对关键组居民个人造成剂量贡献相对较大的重要核素有58Co、14C和110mAg,造成的有效剂量分别为9.43×10-8Sv/a、9.19×10-8Sv/a和3.00×10-8Sv/a,分别占总有效剂量的17.70%、17.25%和5.62%。—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的第一台机组预计到2014年投产运行,根据机组运行当年(2014年)厂址半径80km评价区内各子区的人口预测数据,防城港核电厂正常运行工况下,放射性流出物排放对厂址半径80km评价区内的公众群体造成的集体有效剂量为6.30×10-2人·Sv/a。—. .根据IAEA、NCRP及UNSCEAR等机构的研究成果,一般认为辐射剂量率不超过10mGy/d可以确保水生生物种群不会受到慢性损伤。初步估算表明: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正常运行工况下,液态放射性流出物(CaseB)排放对附近海域的浮游生物、软体类、甲壳类和海鱼四类海洋水生生物的辐射剂量率最大不超过2.26×10-4mGy/d,可以认为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正常运行不会对附近海域水生生物在种群水平上造成明显的损伤。第六章电厂事故的影响6.1设计基准事故辐射影响根据《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86)的相关要求,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用于核电厂事故工况下的环境影响评价。本报告书的事故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涉及可能有较大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八类设计基准事故,分别为五类工况Ⅳ事故(失水事故、控制棒弹出事故、燃料操作事故、主蒸汽管道破裂、蒸汽发生器传热管破裂并安全阀卡开事故)和三类工况Ⅲ事故(蒸汽发生器传热管破裂事故、容积控制箱破损事故、废气衰变罐破损事故)。计算分析评价结果表明:—对于Ⅳ类事故,失水事故(LOCA)对非居住区边界上公众造成的有效剂量和甲状腺当量剂量最大,分别为3.71×10-2Sv和7.12×10-1Sv,占GB6249-86标准相应限值分别为37.1%和71.2%;—对于Ⅳ类事故,弹棒事故(CREA)对规划限制区边界上公众造成的有效剂量和甲状腺当量剂量最大,分别为5.42×10-3Sv和9.81×10-2Sv,占GB6249-86标准相应限值分别为5.42%和9.81%;—对于Ⅲ类事故,蒸汽发生器传热管破裂事故(SGTR)对非居住区边界上公众造成的有效剂量和甲状腺当量剂量均最大,分别为1.43×10-3Sv和2.71×10-2Sv,占GB6249-86标准相应限值分别为28.6%和54.2%;. .—对于Ⅲ类事故,蒸汽发生器传热管破裂事故(SGTR)对规划限制区边界上公众造成的有效剂量和甲状腺当量剂量均最大,分别为2.64×10-4Sv和4.98×10-3Sv,占GB6249-86标准相应限值分别为5.28%和9.96%。Ⅳ类事故对厂址规划限制区内各方位离反应堆最近的环境敏感点:牛角冲组、红南组、沙螺辽组、大冲口组、芋坡丫组、老虎港、增埠角组、大岭组、珠沙港组居民造成的最大有效剂量分别为8.82E-03Sv、5.64E-03Sv、4.90E-03Sv、5.85E-03Sv、1.83E-03Sv、1.56E-03Sv、5.50E-04Sv、3.06E-03Sv、1.37E-02Sv,最大甲状腺当量剂量分别为1.71E-01Sv、1.08E-01Sv、9.42E-02Sv、1.12E-01Sv、3.33E-02Sv、2.83E-02Sv、1.00E-02Sv、5.86E-02Sv、2.49E-01Sv;Ⅲ类事故对牛角冲组、红南组、沙螺辽组、大冲口组、芋坡丫组、老虎港、增埠角组、大岭组、珠沙港组居民造成的最大有效剂量分别为2.92E-04Sv、2.28E-04Sv、1.88E-04Sv、2.39E-04Sv、8.05E-05Sv、6.83E-05Sv、2.43E-05Sv、1.26E-04Sv、6.15E-04Sv,最大甲状腺当量剂量分别为5.52E-03Sv、4.31E-03Sv、3.55E-03Sv、4.52E-03Sv、1.52E-03Sv、1.29E-03Sv、4.59E-04Sv、2.39E-03Sv、1.16E-02Sv;均满足GB6249-86对各类事故后果的相应剂量要求。从各类设计基准事故的放射性后果分析可以看出,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安全设施的设计性能可靠,厂址周围各类边界的设置是合理的,电厂设计基准事故导致的环境放射性后果满足GB6249-86的相应要求。6.2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新燃料组件和乏燃料的运输容器的设计、制造及运输均满足《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条例》(IAEANo.TS-R-1)以及我国《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的要求。在严格遵循国家标准的技术规范下运输燃料组件时,. .新燃料组件的抗震和密封性能可确保不会对环境产生任何有害的影响。乏燃料运输容器在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和运输中事故条件下的种种试验后,仍能保持符合密封性能与屏蔽性能的要求。乏燃料容器的设计制造和运输的操作管理两个方面均将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因此,预期的乏燃料运输事故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不可接受的后果。核电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中、低放固体废物,将根据其放射性水平的高低装入不同型号的钢桶,然后用专用车辆运往厂内废物暂存库,在其间贮存一定年限后,再运往指定的区域中低放废物处置场。废物桶的设计、制造和运输符合《低、中放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装安全标准》(GB12711-91)和《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的要求,即使废物桶从运输车辆上掉下来,最大限度只会造成废物桶的局部损坏,废物散落的可能性极小,即便散落少量废物,也可以采取措施收集,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第七章流出物监测和环境监测7.1运行前环境监测《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86)规定,核电厂运行前,营运单位必须完成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至少应获得连续两个整年的调查数据,以确定厂址环境放射性现状,作为核电厂运行期间环境监测的对照基准,并为制定运行期间环境监测方案提供参考经验。本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给出运行前环境辐射水平调查的基本原则,具体的调查大纲将在后续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运行前环境γ辐射水平的调查内容主要有环境天然γ辐射水平和陆地环境介质放射性本底水平以及富水水库环境介质放射性本底水平。环境γ辐射水平调查范围以厂址为中心,半径50km的区域,其余调查项目范围为厂址半径20~30km,调查重点为厂址半径10km范围。防城港核电厂. .厂址属滨海厂址,因此将关注针对海洋及滩涂的放射性监测,并重点关注核电厂排水口周围海域和养殖场(包括滩涂养殖与海水养殖)。在环境监测布点时,除了满足所取样品和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外,取样点和监测点还应避开核电厂施工和建设场地,并与运行期间环境监测的取样点和监测点的位置尽量一致,以保证核电厂运行前、后监测数据的可比性。7.2运行期间的环境监测方案设想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运行期间的环境监测包括正常运行时的常规监测和事故时的应急监测。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运行期间环境监测方案的制定要依据监测对象的特点以及运行前本底调查所取得的资料而定。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必须设立自己的环境辐射监测机构来进行环境辐射监测。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运行期间环境放射性监测范围和布点原则类似于运行前环境监测的范围和布点原则。运行期间监测的重点是:—关键居民组居住区域;—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厂区边界附近居民点以及敏感区域;—年平均最大剂量点及浓度点;—液体流出物排放口及其附近海域;—尽可能与本底调查时的监测布点一致。运行期间监测的内容主要有:环境γ辐射水平的监测、环境介质放射性监测、气象观测、厂址附近海域海水水质常规监测。7.3运行期间流出物监测方案设想防城港核电厂将设置放射性流出物监测系统,用以监测和控制核电厂气载放射性流出物和液体放射性流出物的放射性水平。放射性流出物监测系统将附有取样装置,以确保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供监测和实验室分析使用。. .核电厂运行期间放射性流出物有气态和液态两种,即气载放射性流出物和液态放射性流出物。气载放射性流出物的监测项目包括:放射性惰性气体、气溶胶、碘、气态氚和气态14C。其中,除了放射性惰性气体是连续监测和定期取样进行γ核素分析以外,其余项目都是连续采样、实验室定期测量来获得气载流出物的放射性排放量数据。核电厂液体放射性流出物分别通过不同的系统进行收集、处理、贮存和排放,废液排放系统将配置液体流出物监测子系统。所有放射性废液(核岛废液或常规岛废液)按照《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技术规定》(GB9135-88)要求实施“槽式排放”,即无论核岛废液或常规岛废液在排入环境之前,先分别贮存在各自的贮存罐中,贮存罐中的废液经人工取样、实验室分析测量合格后方能实施排放。第八章应急计划与准备防城港核电厂应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遵循“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并参考国内外应急状态分级的有关技术标准,按照GNPS和LNPS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可能导致事故的事件性质和特征、事故的后果或潜在后果及其严重程度,将核电厂的应急状态分为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和场外应急四个级别。防城港核电厂将依据国家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相关核安全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应急计划区的划分》(GB/T17680.1-2008)等确定应急计划区大小。根据国家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我国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国家、地方、营运单位三级管理体系。核事故应急期间,防城港核电厂应急指挥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及时与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省级. .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部门等单位和部门的场外应急机构建立起报告联系,通报应急状态,并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地实施应急响应行动,必要时请求和获得场外支援。参考我国大亚湾核电基地的应急计划,防城港核电厂配备的应急设施应主要包括:电厂主控制室、紧急停堆盘、安全防护中心、职业医疗中心、厂区实验室、应急指挥中心、技术支持中心、应急维修中心、公众信息中心、医疗中心和环境实验室等。为了及时、有效地对核电厂所发生的事件/事故作出响应,还应配备相应的火警探测和消防系统、地震监测系统、通信系统以及辐射监测和气象参数获取等其它系统。从可能影响执行应急计划可行性的厂址因素分析,防城港核电厂一期工程制定和执行核事故应急计划没有难以克服的困难。第九章公众参与国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并将公众参与作为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决策主动性的重要手段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建设项目批准立项前要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为了全面落实法规要求,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公众参与的公开性、平等性、广泛性和便利性,原国家环保总局于2006年3月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对公众参与的方式提出了具体的规定。防城港核电厂在一、二号机组及三~六号机组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时,针对防城港核电工程开展了较为全面的公众参与工作,包括核电科普宣传、环境信息公开、公众意见问卷调查和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本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作为上阶段公众参与工作的延续,在进行持续公众参与时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环境信息公开,向社会公众阐述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环境保护相关设施初步设计所致潜在环境影响等,让公众了解核电厂为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而采取的防治措施以及在环境保护相关设施初步设计方面的改进,并对核电厂的初步设计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关注征地、征海以及移民拆迁安置的落实情况;公开征求公众对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公众参与的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的大部分公众认为核电工程的建设对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防城港核电厂涉及到的搬迁安置、征地及征海域补偿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大部分公众对自己获得的赔偿表示可以接受。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通过专门网站和公众参与接待点为平台搭建了通畅的公众宣传和沟通渠道,并通过各种定期和不定期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核电知识,通报核电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行的核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并积极反馈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第十章结论分析和评价结果表明,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的废物处理系统和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性能可靠,电厂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