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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横档化工集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山市横档化工集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二〇一〇年三月
中山市横档化工集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第1章总则1.1前言(略)1.2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29);(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2008.6.1起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8.6.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1);(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4.1);(1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11.01);(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00.4.1)(1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法》(2002.1.1实施)(1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8.28)(16)《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96]第31号,1996.8.3);(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008年10月1日实行);(19)《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环发[1999]107号,1999.4.2);12
中山市横档化工集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20)《关于加强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文件,环发[2002]174号;(21)《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文件,环发[2006]28号;(22)《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05年10月1日执行);(23)《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1.1);(24)《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7.29);(25)《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1999年11月);(26)《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粤府办[1998]29号文);(27)《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粤府办[2001]7号文);(28)《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9)《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2002);(30)《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粤府[2006]35号);(3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的批复》(粤府函[1999]553号);(32)《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07年7月1日起施行);(33)《广东省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意见(试行)》(粤环[2008]88号);(34)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35)《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5号;(3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1.2.2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T2.1-93);(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93);(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12
中山市横档化工集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6)《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1-2003);(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石油化工建设项目》(HJ/T89-2003);(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10)《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T50335-2002)。1.2.3项目相关文件(1)《中山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中山市环境保护局,2006年;(2)《中山黄圃镇横档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山市规划设计院,2009年11月;(3)《中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05-2020)》,中山市人民政府,2005年;(4)《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山市规划局,中山市规划设计院,2005年5月;(5)《中山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山市环境保护局,2000年10月;(6)《中山市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中山市水利局,2005年7月;(7)《中山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规划说明书》,中山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2000年11月;(8)《中山市市域环境卫生控制性规划》,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山市垃圾处理项目筹建办公室,2005年9月;(9)《中山市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中山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5年1月;(10)《中山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中山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5年1月;(11)《中山市产业发展与环境容量协调研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2005年3月;(12)《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9年版);(13)《中山市工业产业集聚区空间发展研究》(2006年)(14)《中山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规定》(中府[1997]115号);12
中山市横档化工集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15)《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中府办[2003]4号);(16)《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山市政府中府[2008]96号文)(17)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1.3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1.3.1评价目的(1)通过对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掌握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以及环境特征;(2)分析拟入驻生产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结合所在地区环境功能区划和有关总体规划要求,预测工业区的主要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影响范围;(3)结合区域开发活动内部功能布局的合理性、环境承载能力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生态适宜性等,分析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与合理性,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等措施;(4)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工业区规划的性质和选址是否符合地域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与周围环境功能区是否协调,为其设计、建设及建成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3.2评价原则1、坚持环评为环境管理、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2、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3、坚持污染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1.4环境功能及环境保护目标1.4.1水环境功能及环境保护目标1、水环境功能区划集聚区东北部为洪奇沥水道。依据《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12
中山市横档化工集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洪奇沥的水环境功能区划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体,其水体功能为工业、渔业用水。2、水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次评价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为保护洪奇沥水道的水质功能要求,即洪奇沥水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1.4.2大气环境功能及环境保护目标1、环境功能区划黄圃镇全镇均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区周围的居民点情况见表1.4-1。1.4.3声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1、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为横档工业园,属于工业园区或工业聚集区,属于III标准适用区。2、保护目标主要保护横档化工聚集区内的横档村的声环境质量功能。1.5评价标准1.5.1环境质量标准1.5.1.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作为横档聚集区的纳污水体,洪奇沥水道的水环境功能区划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体,因此执行Ⅲ类标准,见表1.5-1。1.5.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项目区属于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由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未涉及甲苯、二甲苯、12
中山市横档化工集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TVOC等项目,本次采用前苏联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甲苯、二甲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TVOCTVOC是指室温下饱和蒸气压超过了133.32pa的有机物,其沸点在50℃至250℃,在常温下可以蒸发的形式存在于空气。)进行评价1.5.1.3声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区为工业区,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5-3。1.5.1.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采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1.5.2污染物排放标准1.5.2.1污水排放标准根据集聚区污水排放方案,产生的废污水经集聚区规划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排放入洪奇沥。目前,集聚区企业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II时段一级标准;近、远期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外排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II时段一级标准。1.5.2.2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规划,区内规划建设热能厂,工业供热近期将实现企业自行供热向区内集中供热方式的转变,区内企业现有的小型锅炉全部转为备用;集聚区居民生活近期保持以瓶装液化石油气为主的供气方式,远期燃气气源主要为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工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国内尚未有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排放标准,因此本评价TVOC参考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标准,本项目TVOC排放标准为4mg/m3。12
中山市横档化工集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1.5.2.3噪声标准①界噪声本聚集区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II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②施工噪声施工期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90)中的噪声限值标准。1.6评价工作等级1.6.1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根据污染源分析的结果本综合化工集聚区废水近期产生量265t/d(其中61.49t/d已获得审批),远期化工区废水产生量356t/d,全部由集聚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附近河涌后。根据技术导则要求进行评价等价的划分,确定本次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6.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规定。根据计算结果,规划水平年新增大气污染物最大占标率为8.84%,污染物类型为TVOC,Pmax<评价标准浓度的10%。根据导则要求,确定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1.6.3声环境评价等级本项目属于工业区,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根据导则规定,声环境评价等级定为三级。1.6.4风险影响评价等级12
中山市横档化工集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集聚区内已投产企业以金属表面处理、日用化工和仓储为主,表面处理、日用化工企业的主要原材料有硫酸、烧碱、磷酸、硫酸、硝酸、氢氧化钠、硝酸钠等,均为无毒、低毒物质;储罐主要储存物为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等,均属于有毒及易燃物质,各有毒及易燃物质的储存量均超过储存区临界量,属于重大危险源,本次风险评价等级定为一级。1.6.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本次规划的工程影响面积约3km2,远小于20km2,因此环评工作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对综合化工集聚区现状生态环境影响调查和初步分析,由于集聚区所在区域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菜园地、水域和空地,类型简单,因此,拟简化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7评价范围及评价时段1.7.1评价范围1.7.1.1水环境评价范围因纳污水体田洪奇沥水道属感潮河段,因此,根据横档化工聚集区的排水情况及受纳水体的特征,水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洪奇沥水道:排污口上下游5km,总长10km。1.7.1.2大气环境评价范围横档化工聚集区的主要污染物等标排放量不大,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3计算,规划水平年污染物地面浓度最大值Pmax<标准限值的10%,根据评价等级要求,结合集聚区实际占地范围,本次大气环境评价以集聚区为中心,5k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为评价范围,评价区面积约78.5km2。1.7.1.3声环境评价范围12
中山市横档化工集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声环境评价范围以集聚区边界外延200m距离,对施工期交通沿线的影响也纳入本次评价工作。1.7.1.4风险影响评价范围风险评价的大气环境影响范围以集聚区中心为原点,半径5km的范围,评价面积约78.5km2,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7.1.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陆生生态环境的评价范围为:集聚区占地范围向外延伸200m。水生生态环境的评价范围与地表水环境的评价范围相同。1.7.2评价时段评价时段为横档化工聚集区的建设期及运营期。1.8评价内容和评价重点1.8.1评价内容本次评价的工作内容有:综合化工集聚区总体规划概况、集聚区污染源分析预测、地表水环境现状质量调查及影响预测、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影响预测、声环境现状调查评价与影响预测、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综合化工集聚区规划方案合理性分析和综合论证、集聚区外经济活动对区内的环境影响分析、区域环境容量预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分析、公众参与、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等。1.8.2评价重点根据区域环境特征和本综合化工集聚区开发建设的特点,按照技术导则要求,确定本次评价工作的重点是:(1)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综合化工集聚区总体布局规划12
中山市横档化工集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包括选址、功能区划、产业结构与布局、发展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环保治理设施等)的合理性,提出完善集聚区规划的建议和对策;(2)分析识别集聚区建设的区域开发活动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各环境要素中可能制约集聚区发展的环境因素,同时分析确定主要相关环境介质的环境容量,通过研究分析,提出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3)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综合化工集聚区环境保护方案,包括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规模、工艺和布局的合理性,优化污染物排放口及排放方式;(4)根据综合化工集聚区拟进生产项目的特点,对事故下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1.9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1.9.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根据集聚区的建设活动的不确定性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状况,结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标准等,本评价通过类比调查分析区域环境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1.9.2影响因子的分类和筛选结合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和区域开发特点,筛选出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9.3评价因子的选择根据化工集聚区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及该集聚区的排污的特点,拟选择下列评价因子:(1)地表水根据集聚区的水污染物排污特点及集聚区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选取的现状评价因子为:现状监测评价因子为pH、水温、DO、CODMn、CODcr、BOD5、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氰化物、氟化物、铜、锌、铬、镍、镉、锰、铁、铅、LAS等21项。预测评价因子为:CODcr、氨氮。12
中山市横档化工集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2)大气根据集聚区周围地区的大气环境现状及集聚区排污的特点,确定大气评价因子如下:现状评价因子:SO2、NO2、TSP、TVOC、甲苯、二甲苯;预测评价因子:SO2、NO2、TSP、TVOC、甲苯、二甲苯。(3)噪声现状和预测评价因子均为等效连续声级LeqdB(A)。(4)固废分析固废产生量,提出安全处置措施和监督办法。(5)环境生态①植被:评价因子为集聚区建设范围内的植物物种、群落结构、生物量;②动物:评价因子为集聚区建设范围内的动物物种;③土地类型:评价因子为土地的使用功能属性;④水土流失:评价因子为水土流失总量、水土流失面积;⑤土壤质量:土壤、河道底质重金属含量,包括pH、Pb、Zn、Cu、Cd、Cr6+等。1.10评价工作程序集聚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图1-1所示。12
中山市横档化工集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现状环境质量调查和现场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公众参与规划合理性分析综合论证对稀釜对稀釜对稀釜对稀釜对稀釜对稀釜对稀釜对稀釜对稀釜对稀釜对稀釜对稀釜对稀釜对稀釜对稀釜对稀釜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苯乙稀对稀釜成品包装二元醇苯酐、顺酐合成反应(加热180℃~200℃,常压)苯乙稀对稀釜成品包装二元醇苯酐、顺酐合成反应(加热180℃~200℃,常压)苯乙稀对稀釜成品包装二元醇苯酐、顺酐合成反应(加热180℃~200℃,常压)苯乙稀对稀釜成品包装二元醇苯酐、顺酐合成反应(加热180℃~200℃,常压)苯乙稀对稀釜成品包装二元醇苯酐、顺酐合成反应(加热180℃~200℃,常压)苯乙稀对稀釜成品包装二元醇苯酐、顺酐合成反应(加热180℃~200℃,常压)苯乙稀对稀釜成品包装二元醇苯酐、顺酐合成反应(加热180℃~200℃,常压)苯乙稀对稀釜成品包装二元醇苯酐、顺酐合成反应(加热180℃~200℃,常压)苯乙稀对稀釜成品包装二元醇苯酐、顺酐合成反应(加热180℃~200℃,常压)苯乙稀对稀釜成品包装二元醇苯酐、顺酐合成反应(加热180℃~200℃,常压)苯乙稀对稀釜成品包装二元醇苯酐、顺酐合成反应(加热180℃~200℃,常压)苯乙稀对稀釜成品包装二元醇苯酐、顺酐合成反应(加热180℃~200℃,常压)苯乙稀对稀釜成品包装二元醇苯酐、顺酐合成反应(加热180℃~200℃,常压)苯乙稀对稀釜成品包装二元醇苯酐、顺酐合成反应(加热180℃~200℃,常压)苯乙稀对稀釜成品包装二元醇苯酐、顺酐合成反应(加热180℃~200℃,常压)苯乙稀对稀釜成品包装二元醇苯酐、顺酐合成反应(加热180℃~200℃,常压)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分析图1-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2
第2章集聚区回顾性分析与评价2.1集聚区发展回顾分析2.1.1发展历程黄圃镇横档工业区是集涂料、化工、金属制造等产业为一体,并形成相关配套设施基本完善的生态型综合化工产业工业区。自中山市黄圃镇筹建横档工业区以来,横档工业区发展迅速,目前入驻企业达16家,已发展成为初具规模的工业区,是黄圃镇工业发展的主要工业区之一。根据中山市的总体发展规划,为了加快中山市化工产业工业区的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黄圃镇镇政府决定在横档工业区现有的基础上,明确产业定位,规划建设黄圃镇横档工业区,并将该工业区作为近期建设规划的重点发展区域。2.1.2发展概况2.1.2.1已投产企业情况目前,入园企业主要有中山市信来化工有限公司、中山市德俊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中山市蒙奇化工有限公司、中山市三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中山市雅丽涂料有限公司化工企业和中山市兴明搪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中山市祥和铝业有限公司、中山市舒氏金属铸造厂、中山市钜享五金有限公司、中山市黄圃镇正邦金属制品加工厂、中山市黄圃镇洲建金属制品厂、中山市黄圃镇五新金属加工厂等五金企业。总入驻企业达16家,16家企业中化工企业2家,总投资2380万元,占地面积16280m2,职工人数42人;仓储企业2家,总投资3211万元,占地面积66600m2,职工人数123人;五金铸造及加工企业9家,总投资933万元,占地面积hm2,职工人数百人。综上所述,工业区目前基本以化工、仓储、五金铸造及铸造行业为主。25
2.1.2.2已投产企业的生产水平调查工业区内已投产的企业以金属加工和化工企业为主,共16家。除了表面处理的及化工类企业污染较大,工艺较复杂外,其余企业都为简单加工企业,生产工艺较简单,因此,对已投产企业的生产水平调查分析主要针对表面处理工艺的企业及化工类企业。2.1.3污染治理设施概况1、废污水治理措施目前,该工业区产生的表面处理废水主要由集中修建的表面处理废水处理站收集处理。设计处理能力为250m3/d;目前批准量为61.48吨/日。2、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据调查,工业区目前尚未形成集中供热规模,部分企业均由企业自行建设的锅炉提供。目前区内各企业对燃料废气的治理主要是采用麻石除尘系统进行处理,采用碱液喷淋吸收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SO2去除效率59.9%以上,NOx去除效率86.5%以上,烟尘去除效率98.9%以上,项目严格按照采用含硫率为<0.8%的煤和硫含量小于0.8%的焦碳的情况下,燃料废气经过治理后基本能达标排放。2.1.4环保审批情况目前,规划区尚无区域环评的有关环评报告书区内现已建成投产的10多家企业大都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都取得了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的相关批文。2.2回顾评价2.2.1区域环境质量变化分析2.2.1.1水环境质量变化分析洪奇沥水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质标准,从监测浓度水平来看,CODcr满足评价标准要求,而BOD5、石油类、氨氮3项指标都2006-2007年的监测数据中出现超标现象;从监测项目随时间变化趋势来看25
,各监测项目在2001~2005年上升趋势并不十分明显,而在2006~2007年度水质浓度出现明显上升,这与2006~2007年聚集区多家企业的投产运行有关系,水质的变化与开发建设活动有关,2008年监测数据略有好转。2.2.1.2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分析横档工业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的通知(环发[2000]1号文)的二级标准。从监测项目的浓度水平来看,各项目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从监测项目随时间变化趋势来看,SO2、NO2、PM10浓度值变化起伏较大,在2001~2003年变化幅度不大,2003年后由于集聚区投产了一些建筑材料加工行业,造成SO2、NO2和PM10浓度的上升,在2006~2007年采取加强控制措施后又稍有回落。2.2.2污染治理水平及效率分析区内已投产的企业产生的废污水都进入集中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工业区已建成设计处理能力250t/d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对区内的生产企业产生的废污水进行处理,目前实际处理量约61.48t/d。工业区内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的治理率达100%,从已建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及纳污水体洪奇沥的水质现状调查情况看,工业区的废水治理效率较好,但规划区内的居民生活污水未经治理直接排放。区内没有企业的集中供热系统,部分企业自设锅炉供热,燃料主要为煤及重油,根据调查,区内各企业对燃料废气的治理主要是采用采用麻石除尘系统进行处理,采用碱液喷淋,一般除尘效率可达98%以上,也具有一定的脱硫效果,燃料废气经过治理后基本能达标排放,但燃料废气治理措施的总体脱硫效率有待提高。2.2.2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1、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较低,工业附加值不高2、区内集中供热规模偏小3、区内厂企生活污水收集率不高,处理未达标25
第3章规划方案概述3.1规划背景黄圃镇化工产业集聚区被纳入中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的“一区双园”的发展规划之中。黄圃镇东南部地块,具体区位为横档村,洪奇沥水道南侧,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因此,为了加快中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黄圃镇镇政府决定,将黄圃镇横档化工集聚区作为近期建设规划的重点发展区域。3.2发展目标以发展化工产业为主,为黄圃镇化工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奠定产业基础。规划着力于使开发建设密切结合自然环境,对现有道路与基础设施尽可能加以利用、完善,利用洪奇沥水道和黄圃港的优势,在用地、配套设施等方面主要满足工业生产,以良好的工业园区形象和声誉提升工业园区的投资吸引力和综合竞争力。3.3规划地点规划区位于黄圃镇横档村东部,北临洪奇沥水道,与广州番禺隔江相望。规划范围呈三角形状,具体范围为东临围堤路,西、南临现状道路,总规划面积为40.59公顷(约合609亩)。3.4规划规模1、用地规模规划用地规模为40.59公顷。2、人口规模规划区工业用地33.59公顷,按化工产业工业用地所容纳产业工人5-10人/亩的标准,产业工人共2520人-5039人。预测规划区人口规模为3000人。25
3.5土地利用规划1、商业金融用地规划保留现状商业金融用地,通过配套相关基础设施,形成整个园区的商业服务中心。规划商业金融用地面积为0.56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1.33%。2、工业用地规划区工业用地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31.69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78.07%。3、对外交通用地保留并扩大现状德俊码头的规模,服务于整个规划区,规划码头用地面积为1.29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3.18%;公路用地主要为改线后的环岛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本规划区内用地面积为3.50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8.62%。4、道路广场用地规划道路广场用地面积为2.68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6.61%。5、防护绿地规划防洪堤保护范围为防护绿地用地,既能充分的保护好防洪堤,同时也能美化规划区环境,减少环境污染对规划区的影响。规划用地面积为0.8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14%。3.6配套设施规划由于本规划区作为黄圃镇化工产业集聚区的一部分,其中大部分配套设施将在黄圃镇化工产业区里配套。包括:公共服务设施、环卫环保设施、公共设施。3.7道路交通规划包括对外交通规划、道路广场规划。3.8市政工程规划包括给水工程规划、污水工程规划、电力工程规划、燃气工程规划25
第4章区域概况(略)第5章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5.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SO2:评价区域1#~2#监测点SO2小时值浓度范围为0.007~0.056mg/m3,日均浓度范围为0.010~0.038mg/m3;小时浓度值及日均浓度的最大值分别占评价标准的11.2%和25.3%。区域各测点SO2小时浓度值及日均浓度超标率为0%,均未超出二级标准限值。(2)NO2:评价区域1#~2#监测点NO2小时值浓度范围为0.010~0.054mg/m3,日均浓度范围为0.013~0.041mg/m3;小时浓度值及日均浓度的最大值分别占评价标准的22.5%和34.7%。区域各测点NO2小时浓度值及日均浓度超标率为0%,均未超出二级标准限值。(3)TSP:评价区域1#~2#监测点TSP日均浓度范围为0.039~0.088mg/m3;日均浓度的最大值占评价标准的29.3%。区域各测点TSP日均浓度超标率为0%,均未超出二级标准限值。(4)苯系物:评价区域各监测苯系物均未检出。(5)TVOC:评价区域1#~4#监测点TVOC8h浓度范围为0.027~0.112mg/m3;日均浓度的最大值占评价标准的18.6%。区域各测点TVOC8h浓度超标率为0%,均未超出标准限值。5.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1#~4#断面为厂界上游洪奇沥处枯水期、丰水期监测数据,涨、退潮期石油类出现超标现象,其他各指标可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限值要求;石油类超标1倍以上。(2)5#~8#监测断面为厂界下游5000m洪奇沥水道枯水期、丰水期监测数据,涨、退潮期除石油类超标1倍以上,DO、LAS略微超标外,其他各项指标都可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限值要求。25
综合分析以上8个监测断面的数据,共同特点是每个监测断面的超标因子均为石油类和LAS,其中石油类超标1倍以上,LAS略微超标;各断面枯水期监测数据中CODcr出现超标现象,超标率22%左右,而丰水期溶解氧出现超标情况,CODcr没有出现超标现象。5.3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土壤测定项目的监测调查结果见表5.3-2。采用单因子浓度指标法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见表5.3-2。从各测点的污染指数看,化工区内铜、锌、镉、铅、铬、镍各土壤重金属含量较低,均在二级标准范围内。5.4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从环境噪声监测统计结果看,各监测点没有受到航道、生活噪声的影响,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没有超标,各测点昼间及夜间的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5.5河道底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采用标准指数法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见表5.5-2。从表中可以看出,1#、2#、7#和8#监测点各项监测指标均能满足标准值要求。5.6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5.6.1陆生生态环境现状受多年的开发建设和人类活动的影响,本评价区域内已基本没有野生植被,主要是人工植被,如农田、草地、矮小灌木等,植被品种不丰富,生物量较小,本工业园区所在区域的陆地生态环境质量一般。该区域为珠江三角洲下游典型的平原河网冲积地带,所有陆地均为近代围垦的基围,不存在原生性的林地,绝大部分植被为人工植被,群落结构简单。25
5.6.2鱼类资源调查河口和珠三角河网区具有热带、亚热带鱼类特色,鱼类品种多样性极为丰富。根据资料统计,珠三角水域具有约200种水生经济动物,包括虾类25种及多种底栖类经济水生动物——沙蚕类、腹足类、河蚬、蚌类等,分类上涉及5门6纲19目64科。5.7区域主要环境问题总体而言,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优良,但是水环境、风险防范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1、污水收集管网与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2、仓储区位于洪奇沥水道附近,风险防范形式严峻25
第6章规划方案与污染源分析6.1规划方案分析6.1.1区域发展目标合理性分析本集聚区符合《中山市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发展目标定位是合理的。6.1.2区域选址合理性分析本园区位于黄圃镇横档村,洪奇沥水道南侧,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从区位条件看,黄圃镇可以与广州番禺直接对接,本集聚区选址地点是合理的。6.1.3区域规划相符性分析通过分析与比选,中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的空间结构规划为“一区双园、南北互通、带状布局、渐进拓展”;其中“一区”指化工产业集聚区,“双园”分别指民众镇裕安化工园区与黄圃镇横档化工园区。因此本集聚区规划与中山市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是相符的。该集聚区规划定位为发展二类化工产业,依托洪奇沥水道和纵三线,在用地、配套设施等方面主要满足工业生产,以良好的工业园区形象和声誉提升工业园区的投资吸引力和综合竞争力,因此本集聚区的建设与黄圃镇近期建设规划也是相符的。6.2施工污染分析(略)6.3运营期污染源6.3.1大气污染源由于本园区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SO2产物系数小于相关标准,故SO2排放量根据天然气燃烧产物系数进行控制;NOx、PM10根据DB44/27-2001中“25
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第二时段的二类标准,采用脱氮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园区现有中山市德俊仓储有限公司化工品库项目、中山市信来仓储有限公司化工品库项目两个储罐区,每个罐区各配有码头一个。特征污染物主要为一些易挥发的化学物质,属于无组织排放情形。由于企业对储罐喷淋冷却,能够有效减少大小呼吸排气,因此特征污染物主要为原料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泄漏挥发。6.3.2水污染源经计算,新增12.79ha工业用地污水产生量约为147.34m3/d。从偏安全角度考虑,污水水质以工业废水水质浓度COD500mg/L、氨氮40mg/L计,则新增工业用地污染源为COD22.10t/a,氨氮1.76t/a。6.3.3噪声污染源横档化工集聚区建成以后,在声环境方面的改变是较大的。总的来说噪声的来源归结为工业噪声、交通噪声和生活噪声几大类。6.3.4固体废物污染源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两大类:即工业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本工业园的工业固体排放量约为140t/a。则园区每天生活垃圾的产量约为1.5吨。25
第7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经计算,SO2最大地面浓度为1.8E-04mg/m3,其占标率为0.04%,出现在272m处;NO2最大地面浓度为1.26E-03mg/m3,其占标率为0.53%,出现在272m处,由此可见,本项目排放的SO2和NO2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极小。甲苯最大地面浓度为0.017,其占标率为2.82%,出现在700m处;二甲苯最大地面浓度为0.017mg/m3,其占标率为8.16%,出现在700m处;TVOC最大地面浓度为0.021mg/m3,其占标率为3.47%,出现在700m处;由此可见,本项目排放的甲苯、二甲苯和TVOC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7.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正常排放条件下预测结果由表7.2-2及表7.2-6可见,无论涨潮平均还是落潮平均条件下,由于正常排放条件下园区污水量远小于受纳水体流量,因此对受纳水体影响很小。2、事故性排放条件下预测结果由事故性排放预测结果可知,由于污水未经任何处理即排入洪奇沥水道,因此对受纳水体影响相对正常排放较大,但由于污水量远小于受纳水体流量,因此对洪奇沥水道影响仍较小。7.3区域噪声影响预测与分析未开发区域施工机械作业时,昼间200m,夜间400m处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即施工机械噪声将会对以上范围内的居民等声环境敏感点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各工业企业的柴油发电机组噪声影响较大,昼间达标距离约90m,为园区内主要的设备噪声污染源,其次为锅炉、昼间达标距离约20m。25
昼间路旁的噪声值要达到交通干线昼间70dB(A)的标准,要保持与主要交通干线约20m的距离;夜间在限速、距路边40m处即可达到标准要求的55dB(A)。因此,工业园区规划时要考虑主干道两侧建筑物的交通噪声防护距离和限速要求。7.4固体废物影响预测与分析根据相关政策的要求,工业园区建成后的生活垃圾应做到定时清理,并将运至中山市北部的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按不同的物化性质采用综合利用、回收或填埋等多种处置方式,并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业危险废物先暂存于企业自设的暂存设施中予以储存,然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活性污泥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的处理,避免在处置和运输的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由此可见,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的前提下,固体废弃物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7.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园区内工业类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废气也可能会对园区周边的地区造成不同程度的空气污染影响,进而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危害园区周边地区农作物和果树的正常生长。但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的结果,项目排放的SO2浓度均远小于《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对中等敏感作物所限定的SO2的日平均浓度(0.25mg/m3)和生长季平均浓度(0.08mg/m3),说明横档工业园的进一步建设虽然会对周边农田的大气环境质量带来一定的影响,但并不会对农作物的生长带来影响。25
第8章环境承载力与污染物总量控制8.1水环境容量与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根据《黄圃镇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所有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体在2010年必须达到省政府规定的功能用途和环境目标,因此水环境容量是制定2010年总量控制方案的基本出发点:2015年黄圃镇允许排放COD、氨氮分别为4274吨、564吨;2020年黄圃镇允许排放COD、氨氮分别为4533吨、692吨。本园区污染物总量按照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总量进行控制,分别为COD10.18t/a、氨氮1.26t/a。8.2大气环境容量与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业园区大气环境容量分别为SO22160t/a、NO21440t/a,本项目的近期SO2排污量30.85t/a、NO214.44t/a,占各自环境容量的1.43%和1.0%;远期污染SO2排污量0.01t/a、NO20.06t/a,占各自环境容量的0.0005%和0.004%。在纳污能力范围之内。25
第9章风险评价9.1风险事故后果预测本园区二甲苯储罐、污水处理系统均为重大风险源,最大可信事故为储罐管线泄露导致有毒有害物质在大气中扩散,以及污水处理系统发生故障;影响下风向居民区与洪奇沥水道。采用微风模式与静风模式两种模式预测得知,在D稳定度,风速1.6m/s条件下,二甲苯在下风向未产生半致死浓度。苯在下风向浓度超过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限制的最大距离为423.4m,该范围内无居住区。超过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的距离为4422m,有三角镇少量居民区位于该范围内。在F稳定度,风速0.5m/s条件下,二甲苯在下风向10.8m产生半致死浓度。苯在下风向浓度超过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限制的最大距离为89.7m;超过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的距离为1007.7m。虽然该气象条件下在二甲苯事故源下风向10.8m产生半致死浓度,但该距离属厂界范围;同时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与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超标范围内均无居住区,顾不会对厂界外居民造成影响。由于园区污水排放量很小,因此污水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时,事故性排放对受纳水体的水质影响不大。9.2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1)按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防火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主要规章制度。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吸取业界同类设备、工艺的安全管理经验,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和规章制度,制订并严格执行安全巡检制度。(2)应制订公用管廊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作业人员、码头和企业用户(船舶方)等相关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和宣传,并定期进行演练。(3)应制订并执行严格的工作许可证管理制度和作业程序,尤其是液体化工品管线的检修动火,必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4)应为员工提供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全身防护服、防毒面具、防酸碱手套、防酸碱工作鞋等,以保护作业人员安全和身体健康。(5)压力管道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操作人员或巡检人员应及时向本单位报告,同时与相关的码头和企业用户联系,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压力管道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允许值,采取措施得不到控制;压力管道冻堵;压力管道出现裂缝、变形、泄漏;安全附件失灵;压力管道的阀门及监控装置失录,危及安全运行;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压力管道安全运行。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一、事故应急处理体系,二、建立监视和报告制度,三、用于应急反应的设备,四、应急处置措施包括:火灾事故、泄漏事故、事故的后处理、人员防护措施、急救措施。
第10章园区综合论证与环境保护措施10.1园区总体布局及内功能分区的合理性分析本园区规划用地总面积为40.59公顷,以工业用地为主,以及部分商业用地。园区根据现有企业入驻与分布情况,布置在洪奇沥水道旁,有利于充分利用洪奇沥水道的航运优势,发挥园区在中山市北部以及珠江口西岸的辐射带动作用。由于园区规模相对较小,规划人口不多,因此尚未安排居住功能。这样安排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工业企业用地需求,同时可以节省园区水电等能源消耗量。10.2园区土地利用生态适宜度分析根据本项目规划用地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用地的土地利用生态适宜度单项指标(三级指标)进行分别评分。本项目规划用地除了在基础设施指标上由于缺乏污水处理厂,这两项指标表现为不适宜以外,其余指标均响应较好。本项目用地土地利用生态适宜度综合得分约为77.75分,土地利用生态适宜度等级为适宜。10.4环境保护措施10.4.1大气环境保护规划根据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本规划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二类标准。为保证区域开发后能够达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推广清洁生产和能源回收技术、合理规划布局、规划范围内化工企业工艺尾气污染控制措施、加强施工期的扬尘防护措施。10.4.2水环境保护规划规划片区河涌属于内河涌,现状水质较差,在规划综合化工集聚园区中应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保证洪奇沥水道达到国家地表水Ⅲ
类水质标准,内河涌水质满足GHZB1-1999中的Ⅳ类水标准。水环境保护规划方案为:规划建设完善的污废水管网、区内生产废水经过企业处理达到集中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对集聚区初期污染雨水进行收集并处理。10.4.3噪声环境保护规划由于规划片区主要为工业混合区,片区环境噪声标准按照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标准,按三类标准区标准进行控制。为保证区内声环境质量,建议采取一下措施:对噪声源集中的生产项目、在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场所的噪声限值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348—90)的要求。10.4.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1、生活垃圾的处理采用定点收集垃圾后送往中山市中心垃圾处理基地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率达到100%。2、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理以综合利用为主,不能综合利用的部分交至中山市固废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3、有毒有害及工业危废以及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收集应尽可能减少体积。4、建筑垃圾以填埋方式为主。10.4.5生态环境保护规划1.农业保护规划工业园区必须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避免工业园区的建设对园区周围农业生产带来不利的影响:工业园区与周边农田之间应该保留足够的防护距离、加强对园区工业污水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加强周边农田的排水和水土保持设施建设。2.园区绿化规划工业园的绿化建设要将厂区绿化、道路绿化和居住区绿化结合起来,将平面绿化和垂直绿化结合起来,建设生态型的工业园区。
第11章清洁生产与准入条件分析11.1清洁生产分析推行清洁生产,可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归纳起来有以下4点:(1)节能、降耗、减污,降低产品成本和“废物”处理费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2)使污染排放大为减少,末端处理处置的负荷大大减轻,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投资和运行费用大大降低;(3)避免或减少末端处理可能产生的风险,如填埋、储存的泄漏、焚烧产生的有害气体、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染等造成的二次污染;(4)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实施清洁生产可以提高企业对环境产生最低限度影响的生产能力和反复利用产品的能力,使企业生产和销售产品的机会增加。11.1.2横档化工集聚区清洁生产原则低物质化原则、再循环化原则、多级利用化原则、“食物网”原则、清洁生产原则11.1.3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依据生命周期分析的原则,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应能覆盖原材料、生产过程和产品的各个主要环节,尤其是对生产过程,既要考虑对资源的使用,又要考虑污染物的产生(不是污染物的排放),因而环评中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可分为四大类:原材料指标、产品指标、资源指标和污染物产生指标。11.1.4园区清洁生产水平分析及建议雅丽涂料厂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为81分,达到国内清洁生产企业水平,但距国内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水平还具有一定差距。因此应
类比本行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进一步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强化全面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由于园区目前的清洁生产水平一般,建议园区可以与企业联合采取措施提高园区的清洁生产水平,具体可以考虑以下方面的措施:1、重点引进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企业在工业园引进项目的过程中,要对拟引进项目进行清洁生产方面的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园区重点引进清洁生产水平先进的企业,不引进不符合国家清洁生产要求的企业。2、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流程对于新引进的项目,建议采用符合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要求的先进生产工艺和流程。对于已引进的项目,建议企业通过改进现有的生产工艺流程,逐步提高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同时实现节能减排。3、采用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原辅材料生产企业应该使用无毒无害的试剂、药品等作为原材料,若需要使用有毒有害的原辅材料,则必须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并在使用过程中注意节约,减少排放。4、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和生产现场管理要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操作,注意各个生产环节的全过程控制。要对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系统采取预防性、计划性的维修维护措施。要严格控制化学品和添加剂等物料处理和制备过程中的跑、冒、滴、漏。5、加强废物的循环回用/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废物的循环利用或回收利用,如加强物料的回收利用、废水处理后进行回用等。要妥善收集和贮存废渣,特别是危险废物。6、使用清洁的能源、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企业的生产要尽量采取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等污染大的常规能源。企业要注意增加废水的循环利用系统,提高废水的循环利用率,减少新鲜水量和废水排放量。7、加强企业的管理
通过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减少原辅材料的消耗量。通过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实现对各个废物流(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有效监控。加强对生产车间的现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特别是明显的跑、冒、滴、漏。8、推行环境管理认证和清洁生产审计在园区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审计,全面贯彻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理念。11.2园区准入条件分析1、符合产业准入名录2、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3、符合国家关于推广清洁生产技术
第12章公众参与从公众参与调查统计结果看,大家对横档化工集聚区的知悉度较高,大家普遍认为工业园的选址比较合理,且工业园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能增加居民的经济收入;受访者普遍认为区域的环境污染比较严重,并会对工业园的环境影响表示一定的担忧,且普遍认为居住区的环境质量和卫生状况一般;未有群众对工业园建设提出反对意见。从公众提出的建议看,主要集中在加强监测、加强排污管理两个方面。因此建设单位在园区建设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保护周围环境,尽量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尽最大的可能把环境污染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重视公众参与的意见及合理建议,力求园区建设不会带来环境污染问题和扰民问题。
第13章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略)第14章结论及建议14.1集聚区规划概况横档工业集聚区位于黄圃镇横档村东部,北临洪奇沥水道,与广州番禺隔江相望。是以横档工业园为基础规划建设的集工业、仓储、五金等产业为一体,并形成相关配套设施完善的生态型工业产业集聚区。横档工业园目前入驻企业达16家(16家企业中化工企业2家,;仓储企业2家;五金铸造及加工企业9家,职工人数百人),已发展成为初具规模的工业集聚区,是黄圃镇工业发展的主要集聚区之一。根据中山市的总体发展规划,为了加快中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黄圃镇镇政府决定在横档工业园现有的基础上,扩大规模,统一管理,将其发展为化工、仓储、五金等产业集中的集聚区。集聚区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约40.59hm2,用地现状以工厂、鱼塘、田地为主。规划用地功能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及防护绿地为主,其中建设用地为39.72hm2,占总用地面积的97.86%。14.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各大气污染物指标均没有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前苏联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以及《广州地区大气主要污染物地面浓度分布的研究》等各相应标准的限值,工业集聚区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评价结果表明,洪奇沥水道除石油类指标超标外其余监测指标情况良好。整体来说,集聚区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一般。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评价结果表明,除PH为Ⅳ类外,其余项目均符合《地下水水质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4、声环境质量现状从环境噪声监测统计结果看,各监测点没有受到航道、生活噪声的影响,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没有超标,各测点昼间及夜间的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从各测点土壤测定项目的监测调查结果看,工业集聚区内铜、锌、镉、铅、铬、镍各土壤重金属含量均在二级标准范围内。6、河流底质质量现状从各测点底质测定项目的监测调查结果看,工业集聚区内Hg、Pb、Cd、Cr、Zn、Cu、Ni均能满足《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第二类标准或《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限值要求。7、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受多年的开发建设和人类活动的影响,本评价区域内已基本没有野生植被,主要是人工植被,如农田、草地、矮小灌木等,植被品种不丰富,生物量较小,本工业园区所在区域的陆地生态环境质量一般。本次评价区域河道水环境存在富营养化的现象,水生生态环境较好,没有发现濒危、珍稀物种。14.3集聚区污染源分析结论1、水污染物产生情况根据用地现状与规划统计可知,集聚区未来规划二类工业用地总面积为31.69ha,目前集聚区已经建成二类工业企业总占地面积为18.93ha,剩余待开发面积为12.76ha。现有16家二类工业企业占地面积为18.90ha,污水产生量为79481m3/a,合11.52m3/ha.d,主要为生活污水与少量工业废水;类比珠三角地区其他工业园区,该指标属于较低水平。同时由于该工业
集聚区现状企业与未来发展产业均为二类工业用地,因此根据现有企业污水产生量,通过用地面积比例法估算新增企业污水产生量。经计算,新增12.79ha工业用地污水产生量约为147.34m3/d。从偏安全角度考虑,污水水质以工业废水水质浓度COD500mg/L、氨氮40mg/L计,则新增工业用地污染源为COD22.10t/a,氨氮1.76t/a。2、大气污染物根据工业园区所需热负荷的实际情况,从提高整个工业园区的供热效率及经济效益出发,本次规划在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原有企业锅炉将全部转为备用,所需热能全部由热能厂供给。规划后园区将统一采用天然气作为替代能源。根据园区规划,工业用气量为2787.12Nm3/d。根据天然气燃烧的产污系数:SO29.6kg/106m3、NOx1920kg/106m3、颗粒物160kg/106m3计算得知,园区建成后大气污染物产生量为SO20.01t/a、NOx1.61t/a、烟尘0.13t/a,甲苯约3.85t/a,二甲苯3.85t/a,TVOC约4.71t/a。3、固体废物区内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两大类:即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据估算,工业园产生一般工业固废量为0.14万t/a,危险废物21.3t/a,生活垃圾450t/a,污泥4517.50t/a。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利用率达90%,危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泥送至中山市固废处置中心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填埋处理,因此,园区外排工业固废约140t/a。4、噪声污染集聚区建成后,区内噪声主要有各种机械设备如空气压缩机、搅拌机、鼓风机、脱水机、印花机等设备噪声以及进出厂区运输货物的车辆及内部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14.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在使用screen
模式对规划方案实施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评价后,由预测结果可知,规划方案废气污染源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污染物浓度贡献量较小,无论是小时平均浓度、日均浓度还是年平均浓度的贡献值均不超标;且在叠加现状背景值后,亦能达到二级标准,影响不大。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表明,洪奇沥水道水质现状良好,无论在涨潮平均还是落潮平均,工业集聚区印染废水的排放对纳污水体中污染因子COD、氨氮浓度的增幅均在环境容量限值之内,纳污水体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要求。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表明,集聚区建成后各种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主要影响集中在生产设备10~30m的范围之内。由于集聚区主要生产设备基本在距离区域边界50m以上,并且大部分设备在室内,因此,区内设备产生的噪声对集聚区周围敏感点基本没有影响。区内生产和生活道路由于仅在生活物资、生产原料和产品运输时产生噪声,车流量很小,因此区域内交通噪声的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根据集聚区总体规划,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进行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送至垃圾填埋场做填埋处理,污水厂污泥和危险废物进入中山市固废处置中心做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由企业回收利用和出售作为其他产品的原料,因此所有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14.5风险评价结论从风险评价结果看,集聚区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对环境的最大影响主要是有毒有害物质扩散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并造成下风向出现浓度超标现象,但影响范围很小。但是,对于风险事故的防范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管理方法,避免造成恶性风险事故。14.6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1、大气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集聚区建成运营后,2010年SO2排放量为30.85t/a,占区域环境容量的
1.43%;远期2020年SO2排放量为0.01t/a,占区域环境容量的0.0005%;2010年NO2排放量为14.44t/a,占区域环境容量的1.0%;远期2020年NO2排放量为0.06t/a,占区域环境容量的0.004%。集聚区的建设运营能够满足区域大气环境容量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污染因子SO2、NO2、TVOC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近期30.85t/a、14.44t/a、4.71t/a,远期为0.01/a、0.06t/a、4.71t/a。2、水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根据对集聚区COD排放量的预测计算,正常工况下,近期集聚区废水中洪奇沥水道COD排放量为7.08t/a,占2010年总量控制指标的0.16%,占集聚区所在洪奇沥水道河段水环境容量的1.59%;氨氮排放量为0.29t/a,占2010年总量控制指标的0.05%,占集聚区所在洪奇沥水道河段水环境容量的0.42%。远期集聚区废水中洪奇沥水道COD排放量为10.18t/a,占2020年总量控制指标的0.22%,占集聚区所在洪奇沥水道河段水环境容量的2.29%;氨氮排放量为1.26t/a,占2020年总量控制指标的0.18%,占集聚区所在洪奇沥水道河段水环境容量的1.85%;综上,集聚区废污水COD总量必须控制在10.18t/a,集聚区氨氮总量必须控制在1.26t/a。3、固体废物总量控制根据本项目污染分析,近期生活垃圾及一般工业固废污染物产生量为700.85t/a;远期工业固废污染物产生量为1400t/a。按照集聚区规划,工业固废收集后送至中山市固体废物总综合处理中心处理;远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0t/a,经垃圾中转站输送至区外的垃圾处理场进行焚烧、填埋等处理;危险废物近、远期产生量依次为77.8t/a、21.3t/a,全部送至中山市固体废物总综合处理中心进行临时中转处理,再实行统一规划送至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置;此外,污水处理厂运行产生的污泥在脱水处理后外运至广东番禺绿由工业弃置物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因此,集聚区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其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近期778.65t/a,远期为1871.3t/a。14.7集聚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能源规划近期规划建设集中供热设施,取代集聚区内企业分散自建的小型供热设施,远期结合黄圃镇热电联供工程集中供热,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2)提倡鼓励使用电能、天然气作为能源,以此减轻工业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3)对于部分可能会产生有机废气的生产企业和生产车间,一定要采取吸收或活性炭过滤等方法加以治理。(4)在车间内配置强制排风设备,保证车间内空气质量达到劳动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以保证员工身体健康。(5)提高道路、广场的绿化覆盖率。2、水污染防治措施(1)提倡节约用水,节水措施包括有采用先进节水技术,推广使用节水器具,采用新型节水冲厕和洗浴设施减,2010年节水器具普及率达80%,2020年达100%;鼓励使用无污或少污洗涤用品。(2)严格控制项目准入条件,禁止引进高耗水、污水排放量大的企业,应达到相应行业清洁生产水平二级及以上标准要求方可入园。(3)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4)集聚区废水实行分流、分质处理。(5)个别企业产生的含有高酸度、难降解有机物的工业废水必须经过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集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方可排入横档工业集聚区废水管道。(6)完善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生活污水经管网输送至黄圃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集聚区内的所有固体废物在尽量回收利用的前提下,不可利用的部分都要达到100%处置的目标。生活垃圾运到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或综合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可以采取资源回收、减量以及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危险废物经区内各企业预处理后,交给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由专用运输工具运至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安全填埋或焚烧处理。
4、噪声防治措施建议入区企业根据其噪声污染的特点,从吸声、隔声、消声及减振等方面入手,积极进行噪声防治工作。在经过墙体、绿化吸声、距离衰减后,场界均能达到要求。5、集聚区生态建设①保证区内有足够的绿地面积,进行区域内绿化廊道建设以及对特殊功能区进行绿化隔离带的建设。②保护和建立多样化的乡土生境系统,植物配置尽量采用当地乡土物种,保留结构较好的植被。③建设沿洪奇沥水道以及内河涌防护绿化带,形成滨岸景观带,补偿因区域开发带来的区内生物损失量。④整治区内严重污染的内河涌,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疏通和拓宽,清除河道内源污染,改善河涌排水条件。14.8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公众对中山市黄圃镇横档工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的关心程度和参与意识普遍较高。在调查中,全部被调查者和相关单位均赞成本项目的建设,认为该项目有利于提高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利于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因而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14.9集聚区规划综合论证中山市黄圃镇横档工业集聚区土地利用较适宜,用地布局合理,规划符合《中山市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与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山市化工发展规划》以及《中山市环境保护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与《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中山市黄圃镇总体规划2004~2020》相协调,从土地利用以及选址合法上分析,集聚区的规划建设布局较合理,选址合法。
区域开发建设期将对占地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企业运营后对周边的地表水、空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质量产生影响,经预测,在落实相关环境保护规划方案并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区域开发建设及运营对环境的影响在环境容量允许的范围内。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环保法规和实施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中山市黄圃镇横档工业集聚区的选址和规划建设是基本可行的。14.10建议(1)严格按照相关产业政策、集聚区规划产业定位及本报告提出的产业入驻条件引进入区企业;(2)做好入区企业废水的预处理工作,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4)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将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区内居民不受本规划实施的不利影响;(5)对于拟引进企业应对各项环境污染因子进行严格控制,并给出其明确的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对于个别污染较大的企业应作深入论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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