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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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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项目概况1.1地理位置拟建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工程位于安徽省中部,地跨滁州市与合肥市。路线起点位于明光市S07徐明高速与G36宁洛高速交汇处明光枢纽,向南经明上光市西侧、凤阳县东侧、定远县东侧、肥东县东侧、全椒县西侧、巢湖市西北侧,终点在终点在高家田埠处跨越合巢芜高速后接省道S208(规划G329)。总体走向呈南北西走向,路线全长132km。1.2技术标准及工程数量项目按照高速公路标准进行建设,全立交、全封闭,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设置为27m,沥青砼路面;全线设置桥梁6894m/44座,其中,特大桥2190m/1座,大桥3040m/9座,中、小桥1664m/34座;涵洞327道;设置互通立交11处,分离立交4260m/25处,天桥11座,通道103道。本项目设置了完善的通讯、监控、收费以及安全设施,共设置1个管理分中心、7个匝道收费站和4处服务区。工程总占地1459.50hm2,其中永久占地994.33hm2,临时占地为465.17hm2。1.3建设工期和投资估算工程预计2017年7月底开工建设,2020年建成通车,建设工期36个月。本项目估算投资总额91.0965亿元。2环境现状、影响及保护措施2.1生态环境1.环境现状工程所在区域地貌单元属江淮波状平原区,平原丘岗起伏。沿线区域线区域人为开发活动较频繁,线路两侧300m范围内广泛分布旱地、水田和林地,土壤以水稻土、黄褐土为主;评价范围内以农业生态系统为主,-8- 农业植被主要有水稻、薯类作物、豆类作物、小麦、油菜等;森林植被多以次生的针叶林和人工培育的经济林为主;拟建项目沿线区域未发现珍稀、濒危植物,未见挂牌名木古树。沿线以小型兽类为多,鸟类以农田、岗地、丘陵和伴人类型居多,现场调查中未发现受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分布,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为微度水力侵蚀。2.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环境影响工程取弃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受沿线地形地貌、水系、水位的影响,路基工程以填方为主。本项目均为集中取土取土将破坏原地表附着之植被,造成取土地区生物量减少,植被覆盖率降低;取土将扰动原土层结构,造成土层松动,取土坡面更容易产生水土流失;在耕地区集中取土,如处置不当复耕后土壤肥力降低,直接影响复耕后的农作物种植。工程弃土将占地土地,遗弃的松散堆积物如不采用防护或选址不当,极易产生水土流失。对土地利用及农业生产的影响:明光高速公路工程实施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沿线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工程建成后评价范围内的耕地面积比现状减少,但相对评价区域而言,耕地变化较小。由于评价区域内生物量较丰富,拟建项目建设占地所损失的生物量占评价区域内总生物量的较小,故本工程的实施不会对当地的农业生态和种植结构产生明显影响,但会造成一定的粮食损失。工程通过土地复垦或者生态恢复等补偿措施,可减缓对当地的农业损失。对植物资源的影响:工程占地还将造成沿线一定的植被生物量损失,损失最大的植被类型为农作物,拟建高速公路建设占地对区域内生物量的损失是可接受的,但只要作好公路绿化及临时用地的植被恢复即可使损失的生物量得到较大的补偿,降低项目建设导致的植被生物量损失。项目路基占地未涉及古树名木,但建议在项目路基放线前,建设单位汇同地方林业部门沿线进一步踏勘,对有需保护的野生植物或古大名木,进行挂牌保护或必要的进行异地移植保护,所需费用计入工程环境保护费用。对陆生动物的影响:高速公路作为带状工程,其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是作为屏障对动物的迁徙和活动产生限制,施工噪声和汽车行驶噪声影响将扰动施工区域附近动物的栖息环境。由于工程范围内无大型野生动物,无濒危保护动物,全线设置桥梁44座、涵洞327道,可以作为野生动物活动和迁徙的通道,削弱了高速公路作为屏障对野生动物活动产生的限制。在通道有保证条件下,虽受到一定的阻隔,但两栖类和爬行类动物的生存基本上不会受到影响,动物数量不会减少。-8- 对陆生动物的影响分析:高速公路作为带状工程,其对动物的影响主要是作为屏障对动物的迁徙和活动产生限制,施工噪声和汽车行驶噪声影响将扰动施工区域附近动物的栖息环境。由于现存动物,都是适应了长期的农业和半自然的环境、与人类共栖共生的种类,它们可以适应工程环境的改变;同时它们也可以通过桥梁涵洞穿越公路进行活动与觅食。随着施工的结束,在通道有保证条件下,对动物影响较小。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工程跨越水体均以桥梁的形式跨越,桥梁施工过程中,其施工人员场地比较集中,施工周期长。桥梁基础施工扰动局部水体水质和河床底泥,造成底栖动物的生物量减少。随着施工的结束,悬浮泥沙对水体的影响将消失,但底栖生物群落的恢复需要一定时间。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设计线路采用尽量少占用耕地方案;施工期划定工程作业区的边界,严禁超界占用和破坏沿线的耕地;施工前对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全部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后期用于绿化覆土;禁止在林地等区内设置施工便道、混凝土成品预制场、混凝土集中拌合站等大临工程;施工结束后,根据施工场地现状及后期利用方向规划,建设单位负责对临时用地予以恢复水塘和耕地,并对迹地松土平整;对工程占用的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缴纳耕地开垦费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取(弃)土场及施工场地选址时尽量选用坡地、旱田、荒地等,采用取弃结合场,做好表土临时堆放的防护工作;施工便道应边坡应进行植草防护、并设置排水沟;做好施工期间的水土保持工作;尽量少占用林地,建议在项目路基放线前,请地方林业部门沿线进一步踏勘,对有需保护的野生植物或古大名木,进行挂牌保护或必要的进行异地移植保护。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古树名木,应采取围栏、标识牌等保护措施;对占用石门山林场用地,应按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加强施工期动物保护的宣传和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2.2噪声环境2.2.1环境现状本着“以点和代表性区段为主,点段结合,反馈全线”的评价原则,本次评价在拟建线路沿线布设31个噪声环境现状监测点,连续两天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昼间和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未出现超标现象,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2.2.2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8- 1.环境影响施工期路基工程施工、沿线设施建设、运输车辆等施工活动的产生的施工噪声,将会对施工场地附近居民产生不同程对的噪声影响。拟建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建成运营后,评价范围内共涉及110个环境敏感点。根据预测结果,随着交通量的增加营运期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程度也增加,超标的敏感点个数和超标值都增加。2.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对产噪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在途经村庄时,应减速慢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限制敏感时间段强噪声施工作业,如施工确需时,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并进行现场公告,必要时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的方式,避免发生噪声污染事件发生;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在综合考虑了项目沿线各敏感点特征、道路特点、所需的降噪效果以及各种降噪措施适用的条件等各种因素基础上,本着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本次评价推荐了通风隔声窗和声屏障等降噪措施。2.3大气环境2.3.1空气环境现状在拟建线路沿线所设4个环境敏感点进行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除两个监测点PM10日均浓度超标0.02倍和0.06倍外,其余各监测点SO2和NO2小时平均浓度、TSP、PM10、SO2和NO2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2.3.2空气环境影响及措施1.环境影响拟建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土方工程、施工现场中未完工路面、堆场和施工车辆进出工地道路等产生的扬尘污染,以及沥青摊铺时的烟气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其中以各类施工扬尘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突出。根据类比数据分析,运行期汽车尾气排放的NO2日平均浓度较低,营运期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影响很小。营运期服务区应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废气的污染,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废弃排放标准》(GB18483-2001)。采用电能、液化气等清洁能源。2.污染防治措施-8- 施工期对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采取防风遮盖措施;在堆场周围设置各类围拦;沿线设置的施工便道、进出堆场的道路上应及时进行洒水;拌和站采用集中搅拌的方式,并合理选址,并采取严格的全封闭作业;沥青搅拌站尽量设置在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一侧,采用封闭式沥青熬炼设备。强化对拆迁工程的环境监管,落实洒水压尘等扬尘抑制措施,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拆迁工程。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运行期间应加强对高速公路管理,禁止车况差、超载、装卸物品遮盖不严、容易洒落的车辆上路,同时加强收费站人员的技能培训,减少车辆滞速怠速状态,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沿线服务区饮食产生的油烟废气应安装油烟净化措施,经专用烟道排放;餐饮采用清洁能源如电能、液化气等。2.4水环境2.4.1环境现状评价对线路跨越的河流池河、滁河、沿线设施附近的农灌沟共13个地表水体进行的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除拟建三和集互通和苏湾互通附近农灌沟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水体功能要求外,其余水体所设监测断面水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主要超标因子为TN。2.4.2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1.环境影响施工期跨河桥梁的桥墩基础施工,将会局部的扰动河底,使局部水体中泥沙等悬浮物增加,设计选择枯水期并采用先进施工工艺进行桥梁施工,对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场地生活污水设置简易化粪池处理后,可满足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各施工生产废水均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处理后的污废水尽量回用,多余部分排至附近农灌沟。本工程运行期沿线每处服务区污水排放量较小,经处理后达标后排入附近农灌沟渠,有利于减少对沿线纳污水体污染负荷的贡献,对现有水体水质影响较小。其余沿线设施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基本不会对水体环境产生影响。公路路(桥)面径流污染物主要是悬浮物、油及有机物,桥面径流通过道路两侧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急流槽、涵洞及沿线自然沟渠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小。拟建高速公路对墩子王水库、稻香水库均进行了避让,不会对其产生影响。2.污染防治措施-8- 施工营地生活设施尽量租住当地民房;施工场地生活污水设化粪池处理;施工营地、建材堆场、拌和站和预制场等大临工程应尽量远离河流、沟渠等地表水体,施工产生的废弃物严禁倾倒或抛入水体;混凝土拌和站、施工基地等各施工区域均应设置泥浆收集沉淀池、废水沉淀池等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材料堆场设置临时沉淀池,将含泥沙的雨水经沉淀后方可排放;加强施工期污废水排放管理,施工单位应根据地形,对废水排放进行设计,严禁施工污水乱排、乱流现象发生。运行期沿线服务区污水采取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96)一级标准要求;沿线收费站、养护工区等均设小型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绿化。2.5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范措施环境影响:施工期物料堆场、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在降水的淋滤作用下产生的浸出液,及施工机械的跑、冒、滴、漏油等都可能会对浅层地下水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极为有限。运营期各沿线设施产生污废水量较小、污染物种类简单,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绿化或达标排放,对地下水影响较小。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加强生产废料、废渣、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管理,禁止随意堆放或丢弃;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防治施工机械跑、冒、滴、漏油。沿线设施污水处理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水池;钢筋混凝土采用防渗设计,并在混凝凝土池壁内侧、池底板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池外壁及底板下设置改性沥青防水卷材。2.6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迁建筑垃圾及桥梁基础施工钻渣11.20万m3、工程弃土30.48万m3和少量的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就近委托当地市政部门统一集中处置,工程弃方等均就近运往附近的弃渣场(取弃综合利用场)处置。本工程营运期间中的主要固废有生活垃圾、沿线设施污水处理产生的剩余污泥。按每人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计算,拟建项目共产生生活垃圾0.445t/d。沿线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后就近委托当地市政部门统一集中处置。沿线设施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量估算为9.85kg,均就近委托当地市政部门统一集中处理。2.7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8- 环境风险主要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后致使危险品泄漏,可能会污染环境附近水体。拟建项目线路穿越Ⅲ类水体滁河,设桥梁通过。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一旦在穿越桥梁发生泄漏导致危险化学品进入水体必然会威胁到Ⅲ类水体的使用功能。本工程建成后车辆交通量,计算出滁河大桥路段上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概率很小。因此跨滁河大桥应设置监控设施和收集池,并设置警示牌,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3.选线环境合理性拟建公路不涉及特殊、重要生态敏感区,亦不涉及已划定的水源保护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安徽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符合滁州市和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符合沿线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和乡镇规划。拟建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工程设计路线贯彻了环境选线的理念,设计拟定1个推荐方案(K线)、以及3个比较段,分别为定远高铁站西比较段(A线)、墩子王水库东比较段(B线)以及巢湖穿黄山比较段(C线)。比选结果表明:K线方案在敏感目标分布数量、交叉水体工程、土方工程量等具有一定的优势。评价认为,推荐方案K方案为环境最优方案,是对生态环境和敏感点影响最少的方案,拟建工程选线合理可行。4总体结论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工程是《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6-2030年)》中新增的一条高速,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工程建设不可避免地将对沿线生态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等方面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工程设计中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本次评价中针对性地拟定了相应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计、建设中只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逐项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与监理,项目建设和运营导致的各类环境影响将可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项目建设单位: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双墩镇北环高速入口处北环管理处邮编:230001联系人:查明华电话:0551-66977678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8- 地址:合肥阜阳北路355号邮编:230041联系人:环境工程所 曹工电话:0551-65602319传真:0551-65535145Email:47036384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工程”)-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