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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防雷与接地技术规范(v2.0)正式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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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企业标准QB-W-011-2010基站防雷与接地技术规范ProtectionofRadioBaseStationsagainstLightningDischarges版本号:2.0.02010-*-*发布2010-*-*实施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发布 QB-W-011-2007前言本规范依据有关雷电防护的国家标准和信息产业部标准,结合移动通信基站实际情况,提出了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的技术规定,同时对基站防雷与接地工程的建设、验收,及防雷设施的维护管理作了具体的规定,是中国移动通信基站进行防雷与接地设计、施工、维护的技术规范。本规范由中移有限网[2007]67号印发。本规范由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网络部提出并归口。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方力高健於光鑫俞龙云。本规范解释单位: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网络部。II QB-W-011-2007目录1范围12引用标准13术语和定义14总则55移动通信基站的联合接地系统55.1地网的组成55.2接地体105.3接地引入线105.4接地汇流排115.5接地线125.5接地电阻125.6非自建机房的接地系统126移动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156.1直击雷防护156.2供电线路的防护156.3馈线的防护166.4分布式基站直流拉远系统的防护176.5GPS系统的防护176.6通信线路的防护176.7监控系统的防护186.8其它设施的防护196.9方仓(彩钢板)机房的防护197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工程的施工207.1室外工程207.2室内工程228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工程的验收248.1隐蔽工程验收248.2初验248.3终验259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系统的维护与管理269.1防雷接地设施的日常维护269.2浪涌保护器的维护26附录A关于浪涌保护器的使用规定28附录B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32附录C全国年平均雷暴日数区划图40附录D全国主要城市年平均雷暴日数统计表41附录E土壤电阻率参考值43附录F地网接地电阻的测量44附录G本规范用词说明45条文说明46II QB-W-011-20071范围本标准是根据相关国家标准、信息产业部标准,参考ITU-T建议等有关资料,结合移动通信基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系统的设计、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对于改建、扩建、整治移动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系统也可参照本规范执行。2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5098-2005《通信局(站)防雷接地工程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3.1雷暴日(ThunderstormDay)一天中可听到一次以上的雷声则称为一个雷暴日。3.2雷电活动区(KeraunicZones)根据年平均雷暴日的多少,雷电活动区分为少雷区、中雷区、多雷区和强雷区;少雷区为一年平均雷暴日不超过25天的地区;中雷区为一年平均雷暴日在26~40天的地区;多雷区为一年平均雷暴日在41~90天的地区;强雷区为一年平均雷暴日超过90天的地区。3.3雷击(LightningStroke)雷云对大地及地面物体的放电现象。3.4直击雷(DirectLightningFlash)闪电直接击在建筑物、其它物体、大地或防雷装置上,产生电效应、热效应和机械力者。3.5非直击雷(IndirectLightningFlash)击在建筑物附近的大地、其他物体或与建筑物相连的引入设备的闪电。3.6雷电过电压(LightningOvervoltare)因特定的雷电放电,在系统中一定位置上出现的瞬态过电压。3.7地(Earth,Ground)大地或代替大地的某种较大导电体。3.8接地(Earthing)将导体连接到“地”32 QB-W-011-2007,使之具有近似大地(或代替大地的导电体)的电位,可以使地电流流入或流出大地(或代替大地的导电体)。3.9接地系统(EarthingSystem)包含接地体、接地引入线、接地汇集线、和连接到主接地端子的接地分配系统等接地装置的总称。3.10综合防雷(SyntheticalLightningProtectionTechnology)对建筑物及内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直击雷防护、联合接地、等电位连接、电磁屏蔽、雷电分流和雷电过电压保护的系列措施。3.11外部防雷装置(ExternalLightningProtectionSystem)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主要用于防直击雷的防护装置。3.12内部防雷设施(InternalLightningProtectionFacility)由等电位连接系统、接地系统、屏蔽系统、浪涌保护器等组成,主要用于减少和防止雷电流产生的电磁危害。3.13接闪器(Air-terminalSystem)包括避雷针、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3.14雷电引下线(Down-conductorSystem)连接接闪器与接地装置的金属导体。3.15接地体(EarthElectrode)为达到与地连接的目的,一根或一组与土壤(大地)密切接触并提供与土壤(大地)之间的电气连接的导体。3.16接地网(EarthingNetwork)由一组或多组接地体在地下相互连通构成,为电气设备或金属结构提供基准电位和对地泄放电流的通道。3.17接地引入线(EarthingConductor)接地网与总接地汇流排(或接地汇集线)之间相连的导电体称为接地引入线。3.18接地装置(Earth-terminationSystem)接地引入线和接地体的总和。3.19基础接地体(FoundationEarthElectrode)建筑物基础中地下混凝土结构中的接地金属构件和预埋的接地体。3.20等电位连接(EquipotentialBonding)32 QB-W-011-2007将不同的电气装置、导电物体等,用接地导体或浪涌保护器以某种方式连接起来,以减少雷电流在它们之间产生的电位差。3.21接地汇集线(EarthingBusBar)用于连接各类接地线的条状母排,或线形或环形母线。3.22总接地汇流排(MainEarthingTerminal,MET)用于将各类接地线连接到接地装置的接地汇流排,是系统的第一级接地汇流排。3.23馈窗接地汇流排(feederwindowEarthingTerminal)设置在馈窗口附近,用于入户馈线等接地的接地汇流排。3.24土壤电阻率(EarthResistivity)表征土壤导电性能的参数,它的值等于单位立方体土壤相对两面间的电阻,常用单位是Ω·m。3.25工频接地电阻(PowerFrequencyEarthResistance)工频电流流过接地装置时,接地体与远方大地之间的电阻。其数值等于接地装置相对远方大地的电压与通过接地体流入地中电流的比值。3.26联合接地(CommonEarthing)使基站内建筑物的基础接地体和其他专设接地体相互连通形成一个共用地网,并将机房内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以及建筑物防雷接地等共用一组接地系统的接地方式。3.27浪涌保护器(SurgeProtectiveDevices,SPD)通过抑制瞬态过电压以及旁路浪涌电流来保护设备的装置。它至少含有一个非线性元件。3.28开关型(间隙型)浪涌保护器(SwitchingtypeSPD)无浪涌时呈高阻状态,对浪涌响应时突变为低阻的一种SPD。常用器件有气体放电管、放电间隙等。3.29限压型浪涌保护器(VoltageLimitingtypeSPD)无浪涌时呈高阻状态,但随着浪涌的增大,其阻抗不断降低的SPD。常用器件有氧化锌压敏电阻、瞬态抑制二极管等。3.30混合型浪涌保护器(CombinationtypeSPD)由开关型和限压型器件组合而成的SPD。3.31SPD残压(SPDresidualVoltage)雷电放电电流通过SPD时,其端子间呈现的最大电压.。3.32标称导通电压(Nominalstart-upvoltage)在施加恒定1mA直流电流情况下,氧化锌压敏电阻的启动电压。32 QB-W-011-20073.33标称放电电流(Nominaldischargecurrent,In)表明SPD通流能力的指标,对应于8/20ms模拟雷电波的冲击电流。3.34最大通流容量(Maximumdischargecurrent,Imax)SPD不发生实质性破坏,每线(或单模块)能通过规定次数、8/20ms模拟雷电波的最大电流峰值。最大通流容量一般大于标称放电电流的2.5倍。3.358/20µs、10/350µs冲击电流波形(ImpulseCurrentWaveform)图3.368/20µs、10/350µs冲击电流波形32 QB-W-011-20074总则4.1为防止和减少雷电对移动通信基站造成的危害,确保人员安全和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规范。4.2对于利用非自建房(通信楼、办公楼、大型建筑或居民住宅等)作机房的移动通信基站,其基站接地系统的设置应符合所在建筑物的防雷设施类型,对原建筑物无防雷设施的,应设置确保原建筑物和基站共同安全的防雷系统。4.3移动通信基站应采用系统的综合防雷措施,包括直击雷防护、联合接地、等电位连接、电磁屏蔽、雷电分流和雷电过电压保护等。4.4移动通信基站的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应根据当地雷电活动情况和环境条件选择合理的防护措施,确保必要的防护置信度;同时也应防止过度保护造成不必要的浪费。4.5本规范是移动通信基站防雷、接地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维护的技术依据之一。4.6在移动通信基站防雷、接地工程中,应对隐蔽工程实行随工验收并加强监理,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4.7移动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系统中使用的防雷器件必须是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4.8移动通信基站所在地年雷暴日的确定,应依据当地气象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或者参照本规范附录C和附录D的范围确定。4.9执行本规范个别条文有困难时,在设计中应提出充分的理由并经主管部门审批。5移动通信基站的联合接地系统5.1地网的组成5.1.1移动基站地网应由机房地网、铁塔地网或者由机房地网、铁塔地网和变压器地网组成。基站地网应充分利用机房建筑基础(含地桩)、铁塔基础内的主钢筋和地下其它金属设施作为接地体的一部分。当电力变压器设置在机房内时,应共用机房地网;当铁塔建于机房屋顶时,铁塔地网与机房地网合为一个地网。5.1.2机房地网的组成:机房地网由机房基础接地体(含地桩)和外围环形接地体组成。环形接地体应沿机房建筑物散水点外敷设(与机房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宜为1m),并与机房基础接地体横竖梁内两根以上主钢筋焊接连通。机房基础接地体有地桩时,应将地桩主钢筋与环形接地体焊接连通。在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宜敷设多根辐射型水平接地体32 QB-W-011-2007(简称辐射型接地体,下同)。在碎石多岩地区其外型也可根据地形设置。环形接地体每边长一般为10~20m。辐射型接地体的长度宜20~30m,其走向为联合地网向外辐射方向,它也可在铁塔地网上敷设,在辐射型接地体终端附加垂直接地体。5.1.3铁塔地网组成5.1.3.1角钢塔铁塔地网应采用40mm×4mm的热镀锌扁钢,将铁塔四个塔脚地基内的金属构件焊接连通,铁塔地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3m×3m。铁塔地网的环形接地体宜沿铁塔外围水平距离1m处铺设。5.1.3.2通信管塔(或杆塔)通信管塔(或杆塔,下同)地网应围绕管塔3m远范围设置封闭环形(矩形)接地体,并与通信管塔地基钢板四角焊接连通。管塔地网的环形接地体宜沿管塔外围水平距离1m处铺设。5.1.4变压器地网的组成:当电力变压器设置在机房外,且距机房地网边缘30m以内时,变压器地网与机房地网或铁塔地网之间,应每隔3~5m相互焊接连通一次(至少有两处连通),以组成一个周边封闭的地网。5.1.5当地网的接地电阻值达不到要求时,可适当扩大地网的面积,即在地网外围增设1圈或2圈环形接地装置。环形接地装置由水平接地体和垂直接地体组成,水平接地体周边为封闭式,水平接地体与地网宜在同一平面上,环形接地装置与地网之间以及环形接地装置之间应每隔3~5m相互焊接连通一次;也可在铁塔远离机房侧的塔脚处设置辐射型接地体,其长度宜限制在10~30m以内。环形接地装置的周边可根据地形、地理状况决定其形状。5.1.6地网形式5.1.6.1落地塔地网应将机房、落地塔(包括角钢塔和钢管塔)、变压器地网相互连通组成一个共用地网。若落地塔设有避雷针引下线时,其引下线应接至落地塔地网或环形接地装置远离机房一侧。机房内的接地引入线应接至机房环形接地体(或环形接地装置)远离落地塔的一侧。基站使用拉线塔,并设有避雷针引下线时,其引下线(用塔身作雷电引下线时其塔身)必须接至机房环形接地体(或环形接地装置)远离机房一侧,且在途中与其它接地体不得连接并保持一定的间距。32 QB-W-011-2007基站使用钢管塔时,应从钢管塔基础敷设不少于两根辐射型接地体,辐射形接地体应根据周围的地理环境向远离机房方向敷设。钢管塔的地网应与机房地网在两侧用水平接地体可靠连通。在设计地网时,对土壤电阻率较低区域,仅采用环形接地体即可。而土壤电阻率较高并需引外接地时,宜将引外接地体埋在低电阻率区域或土壤潮湿区域,同时应注意引外接地处与基站地网边缘距离不宜超过30m。铁塔建在机房旁的地网示意图见图5.1.6.1-1,土壤电阻率较低时铁塔建在机房旁的地网示意图见图5.1.6.1-2,土壤电阻率较高、有引外接地时铁塔建在机房旁的地网示意图见图5.1.6.1-3。图5.1.6.1-1铁塔建在机房旁边的地网示意图32 QB-W-011-2007图5.1.6.1-2土壤电阻率较低时铁塔建在机房旁的地网示意图图5.1.6.1-3土壤电阻率较高时铁塔建在机房旁的地网示意图5.1.6.2铁塔建在机房上的地网当铁塔设在基站屋顶时,应利用建筑物四根立柱内的钢筋作为雷电流引下线。地网除利用建筑物基础接地体外,还应环绕机房设置环形接地体共同组成,并在地网四角设置辐射型接地体(对变压器地网与机房地网相连的基站,辐射型接地体可视情况处理)。若铁塔上设有避雷针引下线时,该引下线应接至专设的避雷针接地体,避雷针接地体宜设在机房某侧环形接地体(或环形接地装置)向外延伸约10m远处。32 QB-W-011-2007在方形机房的两对角线上设置水平接地体,并在两水平接地体相交处设垂直接地体,两水平接地体与垂直接地体焊接连通,该处作为机房内接地引入线在地网上的引接点。馈窗接地汇流排的接地引入线应就近接至机房环形接地体上。铁塔建在机房上时的地网示意图见图5.1.6.2。图5.1.6.2铁塔建在机房上的地网示意图5.1.6.3铁塔四角包含机房的地网铁塔四角包含机房是指基站机房建在铁塔四角塔脚之内,机房通常采用框架结构建筑。机房的基础接地体和铁塔地网应就近互连,并在铁塔四角外设环形接地体,三者共同组成共用地网,接地网的面积应不小于15m×15m。若土壤电阻率大于700Ω·m时,应在原地网的基础上增设辐射型接地体,对变压器地网与机房地网相连的基站,辐射型接地体敷设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当设有避雷针引下线时,其避雷针接地体的设置、避雷针引下线的引接方式,以及机房内的接地引入线和馈窗接地汇流排的引接要求同于5.1.6.2。铁塔四角包含机房时典型地网的设计见图5.1.6.3。32 QB-W-011-20075.1.6.3铁塔四角包含机房的地网示意图5.1.7地网宜在不同方向上至少设2个测试点,以便于测量,并有明显的测试点标志。5.2接地体5.2.1接地体埋深(接地体上端距地面的距离)宜不小于0.7m。在严寒地区,接地体应埋设在冻土层以下。在土壤较薄的石山或碎石多岩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接地体埋深,在雨水冲刷下接地体不应暴露于地表。5.2.2垂直接地体宜采用长度不小于2.5m(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埋设地网的土质及地理情况决定垂直接地体的长度)的热镀锌钢材,垂直接地体间距为垂直接地体长度的1~2倍,具体数量可以根据地网大小、地理环境情况来确定,地网四角的连接处应埋设垂直接地体。5.2.3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地网的接地电阻值难以满足要求时,可设置辐射型接地体。5.2.4水平接地体应采用热镀锌扁钢,其截面积不小于40mm×4mm。5.2.5垂直接地体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50mm×50mm×5mm热镀锌角钢、或直径不小于50mm、壁厚不小于3.5mm的热镀锌钢管。5.3接地引入线5.3.1接地引入线应作防腐蚀处理。5.3.2接地引入线宜采用40mm×4mm或50mm×5mm热镀锌扁钢或截面积不小于95mm2的多股铜线,且长度不宜超过30m。5.3.332 QB-W-011-2007接地引入线不宜与暖气管同沟布放,埋设时应避开污水管道和水沟,且其出土部位应有防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和绝缘防腐处理。5.3.4接地引入线应避免从利用建筑物钢筋作为雷电引下线的柱子附近引入。当需利用建筑物楼柱钢筋引入时,应选取建筑物内墙的全程连通的钢筋。5.3.5接地引入线与地网的连接点还应避开避雷针、避雷带引下线及或铁塔塔脚,其间距应大于5m,条件允许时,宜取10~15m。5.4接地汇流排5.4.1机房内宜采用环形接地汇集线。总接地汇流排应通过接地引入线与地网的环形接地体单点连接。总接地汇流排应设在配电箱和第一级电源SPD附近以便于供交流配电箱、埋地电力电缆金属铠装层或钢管以及第一级电源SPD的接地。5.4.2总接地汇流排宜采用排状,并在机架上方走线架高度附近挂墙绝缘安装,材料为铜材。其规格应不小于400mm×100mm×5mm。接地汇集线可采用环形或线形,并在机架上方沿走线架布设,采用热镀锌钢材时其截面积应不小于4mm×40mm,采用铜材时其截面积应不小于3mm×25mm。5.4.3接地汇集线为设备与总接地汇流排相连时的过渡母线或母排,可按需设置。接地汇集线的安装位置应选择在设备密集的区域,以方便各设备的就近接地。并用截面积不小于70mm2的多股铜导线与总接地汇流排直接连接。当接地汇集线沿走线架铺设时,宜采用线形或环形母线,截面积请参考第5.4.2条。5.4.4为便于馈线等在机房入口处的接地,应在机房入口处设置馈窗接地汇流排。馈窗接地汇流排应通过40mm×4mm的热镀锌扁钢或截面积不小于95mm2的多股铜导线就近与机房地网直接连接。馈窗接地汇流排和总接地汇流排在地网上的引接点,应根据实际情况,尽量相隔一定的距离(一般情况下宜不小于5m)。出于防盗等的需要,馈窗接地汇流排也可以设置在馈窗口的室内侧,但必须确保馈窗接地汇流排与包括走线架在内的其它金属体和墙体绝缘,馈窗接地汇流排与地网的连接方式同上。5.4.5当机房设有防静电地板时,应在地板下围绕机房敷设闭合的环形接地线,作为地板金属支架的接地引线排,其材料为铜导线,截面积应不小于50mm2,并从总接地汇流排上引出不少于二根截面积为50~70mm2的铜质接地线与引线排的南、北或东、西侧连通。32 QB-W-011-20075.5接地线5.5.1基站内的各类接地线的截面积,应根据最大故障电流和机械强度选择。5.5.2一般设备(机架)的接地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多股铜线。5.5.3光缆金属体的接地参见6.6.1节。光传输机架设备或子架的接地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10mm2的多股铜线。5.5.4环境监控系统、数据采集器、光端机、BBU等小型设备的接地线,当单独安装时,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4mm2多股铜线。当安装在开放式机架内时,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多股铜线连接到本机架的接地汇集线,然后用16mm2的多股铜线将机架接地汇集线连接到室内总接地汇流排。5.5.5严禁在接地线中加装开关或熔断器。5.5.6接地线布放时应尽量短直,多余的线缆应截断,严禁盘绕。5.6接地电阻5.6.1移动通信基站所在区域土壤电阻率低于700Ω•m时,基站地网的工频接地电阻宜控制在10Ω以内;当土壤电阻率大于700Ω•m时,可不对基站的工频接地电阻予以限制,此时地网的等效半径应≥20m,并在地网四角敷设20~30m的辐射型接地体。5.6.2地网增设辐射型接地体时,可根据周围的地形环境确定接地体的走向、埋深、长度和根数。5.7非自建机房的接地系统5.7.1对于利用非自建的建筑物作基站机房的,要了解原建筑物本身有无防雷设施和防雷设施的类型,对于原建筑物无防雷设施的,应设置确保原建筑物和基站共同安全的防雷接地系统。对于原建筑物有防雷设施的,应根据原建筑物防雷设施的类型,设置基站的防雷接地方式,以确保原建筑物和基站的共同安全。5.7.2建筑物雷电引下线分类5.7.2.1专用引下线:雷电专用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但周长不超过25m且高度不超过40m的建筑物可只设一根引下线。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25m。引下线宜采用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积不应小于48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mm。5.7.2.2自然引下线:可利用混凝土内钢筋、钢柱作为雷电自然引下线。5.7.3利用通信楼作基站的接地系统32 QB-W-011-20075.7.3.1对基站机房设在通信楼内、并使用落地塔时,其铁塔地网应与通信楼地网在地下每隔3~5m相互焊接连通一次(至少有两处连通),共同组成一个环绕通信楼四周封闭式的地网。若通信楼四周难以在地下敷设接地体时,可走墙根或线槽过渡到可以入地区域再埋地,从而形成沿通信楼四周的封闭环形接地装置。若铁塔上的避雷针设有引下线时,应将其接至铁塔地网远离机房一侧。5.7.3.2对于天线支撑体设于通信楼屋顶的,天线支撑体(若有避雷针引下线应包括引下线)应在不同方向与通信楼避雷带多处焊接连通。当通信楼的防雷设施采用专用引下线时,天线支撑体(若有避雷针引下线应包括引下线)及拉线塔的拉线等不能与除避雷带(网)外的其他金属构件(包括建筑物内的钢筋)有电气连接。当通信楼的防雷设施采用自然引下线时,天线支撑体(若有避雷针引下线应包括引下线)及拉线塔的拉线等不能与除避雷带(网)及楼顶外围柱子外的其它钢筋有电气连接。5.7.3.3基站机房的总接地汇流排的引接应按以下顺序处理:1)基站的总接地汇流排应首先考虑直接从通信楼机房的总接地汇流排上引接。2)当1)无法实现时,宜根据通信楼雷电引下线的类型处理:I.通信楼采用专用引下线:总接地汇流排应就近从地网或专用引下线接近地面处引接。II.通信楼采用自然引下线:a)当基站机房设于通信楼底层时,总接地汇流排应就近从地网引接。b)当基站机房设于通信楼顶层时,总接地汇流排宜从屋顶避雷带上引入,但其引接点应与天线支撑体(若有避雷针引下线应包括引下线)在避雷带上连接点的距离应相隔5m以上。当利用建筑物楼柱钢筋引入时,应选取建筑物内墙的全程连通的钢筋。5.7.3.4基站机房的馈窗接地汇流排的引接按如下原则处理:1)通信楼采用专用引下线:I.馈窗接地汇流排应就近从地网或专用引下线接近地面处引接。II.当无法从地网或专用引下线接近地面处引接时,为防止在机房内形成直击雷电流的泄放通路,馈窗接地汇流排宜与基站机房的总接地汇流排共用同一接地引入线,或直接接到总接地汇流排上。32 QB-W-011-20072)通信楼采用自然引下线:I.当基站机房设于通信楼底层时,馈窗接地汇流排应就近从地网引接。II.当基站机房设于通信楼顶层时,为防止在机房内形成直击雷电流的泄放通路,馈窗接地汇流排的引入路由应与基站机房的总接地汇流排保持一致,即要么都从楼顶避雷带上引入,要么都从建筑物楼柱钢筋引入,或直接接到总接地汇流排上。5.7.4利用办公楼、大型建筑、居民住宅作基站的接地系统5.7.4.1对于利用办公楼、大型建筑和居民住宅(下通称商品房)作基站机房的,通常把天线支撑体设于屋顶(对于天线支撑体使用落地塔的,其地网的设置可参见5.6.3.1),基站的防雷接地系统应根据商品房有无防雷设施和原有防雷设施的类型进行设置。1)对无防雷设施的商品房使用无防雷设施的商品房作基站机房时,通常应按专用引下线的方式设置防雷设施。即在商品房的屋顶四周设避雷带,并设专用引下线(设置要求参见5.6.2.1),避雷带与专用引下线焊接连通。同时围绕商品房在不同方向上设置两个地网,若商品房有基础接地体时,则地网应与基础接地体焊接连通;若商品房无基础接地体或地网无法与基础接地体相连时,应将两地网在地下焊接连通。专用引下线应以最短的途径与地网相连,引下线在地面上方1.7m至地下0.3m的一段接地线应采用绝缘套管防护。设于商品房屋顶的天线支撑体(若有避雷针引下线应包括引下线)应在不同方向与避雷带多处焊接连通。同时,专用引下线、天线支撑体(若有避雷针引下线应包括引下线)及拉线塔的拉线等不能与除避雷带外的其他金属构件(包括建筑物内的钢筋)有电气连接。总接地汇流排和馈窗接地汇流排均应就近从地网或专用引下线接近地面处引接。2)对防雷设施采用专用引下线的商品房当商品房的防雷设施采用专用引下线时,天线支撑体(若有避雷针引下线应包括引下线)、总接地汇流排和馈窗接地汇流排的接地引接方式等参见5.6.4.1“1)对无防雷设施的商品房”部分。3)对防雷设施采用自然引下线的商品房当商品房的防雷设施采用自然引下线时,天线支撑体(若有避雷针引下线应包括引下线)、总接地汇流排和馈窗接地汇流排的接地引接方式等参见5.6.3中有关通信楼的防雷设施采用自然引下线部分的要求执行。32 QB-W-011-20076移动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6.1直击雷防护6.1.1移动通信基站的所有室外部分(含天线、GPS、馈线、走线架,及其它设备和走线等)均应在直击雷防护措施(如避雷针)的有效保护范围之内。6.1.2基站天线安装在建筑物房顶时,如在建筑物避雷针保护范围,不宜另外架设独立的避雷针。如不在建筑物避雷针保护范围内,应在抱杆(或增高架、铁塔,下同)上安装避雷针,金属抱杆应与楼顶避雷带(网)焊接连通。6.1.3移动通信铁塔的避雷针应将移动机房和塔上通信设备置于保护范围内,可使用塔身作接地导体。当塔身金属构件电气连续性不可靠时,应使用40mm×4mm的热镀锌扁钢设置专用的铁塔避雷针雷电引下线。6.1.4避雷针宜采用圆钢或钢管。采用圆钢时直径应不小于16mm;采用钢管时直径应不小于25mm,钢管壁厚应不小于2.5mm。避雷针的针尖应高出天线1m。6.2供电线路的防护6.2.1当基站采用TN交流配电系统时,配电线路和分支线路必须采用TN-S系统的接地方式。当使用公用市电系统供电或使用专用电力变压器但离基站较远时,基站交流配电系统应采用TT系统的接地方式。6.2.2移动通信基站宜设置专用电力变压器,电力线应选用具有铠装层的电力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埋地引入机房,电缆金属铠装层和钢管应在两端就近可靠接地。6.2.3当电力变压器设在基站外时,对于地处年雷暴日大于20天、土壤电阻率大于100Ω·m的暴露地区的架空高压线路,宜在其上方架设避雷线,其长度不宜小于500m。电力线应在避雷线的25°角保护范围内。避雷线(除终端杆外)应每杆作一次接地。为确保安全,宜在避雷线终端杆的前一杆上,增装一组避雷器。若已建的架空高压电力线路防雷改造采用避雷线有困难时,可在架空高压电力线路终端杆、终端杆前第一、第三或第二、第四杆上各设一组氧化锌避雷器,同时在第三或第四杆增设一组高压保险丝。避雷线与避雷器的接地体宜设计成辐射形或环形。6.2.4在山区,经常遭受直击雷侵入的低压架空电力线,可在架空电力线上方1m处同杆架设避雷线,避雷线宜使用直径8mm以上的钢绞线,其垂度应与电力线一致32 QB-W-011-2007。避雷线(除终端杆处)应每杆(当线路较长时,可每隔3~5杆)作一次接地,其地网的接地体宜设计成辐射形或环形。6.2.5当电力变压器设在站内时,其高压电力线应采用电力电缆从地下进站,电缆长度不宜小于50m,电力电缆与架空电力线连接处三根相线应加装避雷器,电缆金属铠装层在两端应就近接地。6.2.6移动通信基站交流电力变压器高压侧的三根相线,应分别就近对地加装避雷器,电力变压器的低压侧三根相线应分别对地加装避雷器,变压器的机壳、低压侧的交流零线,以及与变压器相连的电缆金属铠装层应就近接地。6.2.7对高压避雷器及变压器频繁受到雷击损坏的基站,可要求电力部门将变压器高压侧的5kA配电避雷器更换为强雷电负载避雷器。6.2.8低压电力电缆应从地下引入机房,其长度不宜小于50m(对于少雷区和雷暴强度较弱的地区可酌情减少,当变压器高压侧已采用电力电缆时,低压侧电力电缆长度不限)。当变压器或电力线路终端杆离机房较近时,可将电缆环绕机房或空旷区域迂回埋设。6.2.9电力电缆在进入机房交流配电屏处引出的零线不得作重复接地。6.2.10站内、外使用的电源配电箱应安装断路开关,不得安装漏电开关。6.2.11移动通信基站供电设备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均应作保护接地,严禁作接零保护。6.2.12对低压电力电缆引入未按第6.2.8节实施或高雷暴日的区域,通信局(站)交流电源系统的雷电过电压保护,宜采用多级保护,逐级限压的方式。6.2.13对需要交流SPD的机房,为确保其保护效果,基站交流电源第一级SPD应靠近机房总接地汇流排安装,其接地线就近接到总接地汇流排,接地线长度不宜超过1m。交流电源第一级SPD的最大通流容量,应根据局(站)性质、地理环境、和当地雷暴日大小来确定。其选用参考YD5098-200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详见附录A。6.3馈线的防护6.3.1铁塔或楼顶桅杆(抱杆)上架设的馈线应分别在天线处、离塔(杆)处以及机房入口处就近接地,天线侧馈线的接地可通过天线接地来实现。当馈线长度大于60m时,宜在铁塔中部增加一个接地点,接地连接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0mm2的多股铜线。32 QB-W-011-20076.3.2对于分布式基站,当天线和RRU同杆(塔)时,馈线应两端接地。馈线两端的接地可分别通过天线和RRU来实施而无需附加接地处理。当天线和RRU不同杆(塔)时,如果水平距离超过5m,宜在天线抱杆(塔)的离杆(塔)处增加一个接地点。6.3.3室外走线架始末两端均应接地。室外走线架在机房馈窗口处的接地应单独引接地线至地网,不能与馈窗接地汇流排相连,也不能与馈窗接地汇流排合用接地引入线。6.3.4当机房内有馈线避雷器时,其接地端子应就近连接到馈窗接地汇流排上。6.3.5基站安装微波通信设备时,应将室内和室外单元可靠就近接地。内外单元之间的射频线的金属外护层,应在上部、下部就近与铁塔或地网相连(当射频线的金属外护层已通过天线或ODU接地时,无需另行接地),在进机房前应与馈窗接地汇流排可靠连接。6.3.6基站收发信机射频接口(含馈线)的雷电防护性能应满足《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YD5098-2005)中的要求,即不小于5kA(8/20us)的雷电流防护能力。未能达到上述防护标准要求的,应敦促相关设备厂家进行完善、整改,或加装相同防护等级的馈线避SPD。6.4分布式基站直流拉远系统的防护6.4.1直流拉远的电源线应采用屏蔽电缆,电缆屏蔽层应两端接地。RRU侧可通过RRU或者防雷箱实现屏蔽层的接地,机房侧的屏蔽层的接地应在馈窗接地汇流排处实施。6.4.2当采用外置直流配电防雷箱时,防雷箱的安装位置应使得接地线尽量短。6.4.3当桅杆(抱杆)与楼顶避雷带(网)间具备良好的电气连接时,RRU、天线和室外直流防雷箱等的接地线可直接接在桅杆及抱杆上。6.4.4当桅杆(抱杆)与楼顶避雷带(网)间不具备良好的电气连接时,RRU、天线和室外直流防雷箱等的接地线应与避雷带(网)、楼顶接地端子等直接连通。6.4.5分布式基站RRU侧直流电源端口、以及分布式基站机房侧直流供电端口耐冲击电流波的雷电防护性能技术要求参考表6.4.5。表6.4.5分布式基站直流电源端口耐冲击电流波的雷电防护性能技术要求端口类型不同环境因素下的雷电耐受能力水平(8/20μs冲击电流)城市、郊区山区、乡村分布式基站RRU侧15kA20kA分布式基站机房侧15kA20kA注:1、表格中为共模指标;32 QB-W-011-20076.5GPS系统的防护6.5.1地面塔站的GPS天线宜安装在机房顶部,GPS天线仰角120º范围内应无遮挡。当安装在机房顶部时,GPS馈线的室外部分无需进行接地处理。6.5.2当地面塔站的GPS天线安装在铁塔顶部时,GPS馈线应分别在塔顶、机房入口处就近接地;当在机房入口处安装了GPS防雷器时,可通过GPS防雷器来实现馈线接地;当GPS馈线长度大于60m时,则宜在塔的中间部位增加一个接地点。6.5.3楼顶站时,GPS馈线的室外部分可不做接地处理。GPS馈线在楼顶布线应避免与避雷带缠绕。6.5.4GPS室内馈线应加装GPS防雷器保护,GPS防雷器独立安装时,其接地线应接到馈窗接地汇流排。当GPS馈线室外绝缘安装时,GPS防雷器的接地线也可接到室内接地汇集线(或总接地汇流排)。6.5.5当通信设备已内置GPS防雷器时,不要求增加外置的GPS防雷器。6.6通信线路的防护6.6.1光缆线路对机房设备造成的雷害通常是由通信光缆的金属体引起的。光缆的金属体包括金属中心加强件(如钢丝)和金属护层(如双面涂塑轧纹钢带、双面涂塑铝带等)。通信光缆进入机房可选用以下方式处理:6.6.1.1使用无金属光缆光缆线路中从末端接头盒至引入机房内的段落改用无金属光缆,但鼠害严重的地区慎用。6.6.1.2光缆以地埋方式进入机房采用直埋光缆或普通光缆穿钢管埋地进入机房,埋地长度宜不小于50m(对于少雷区和雷暴强度较弱的地区可减小),一般可从线路终端杆开始埋设,直埋光缆的金属屏蔽层或钢管两端应就近可靠接地。6.6.1.3光缆架空进入机房1)光数混合架或光纤终端盒(分线盒)宜设置在光缆进口处。2)应将光缆金属体与光数混合架或终端盒(分线盒)内的专用接地汇流排可靠连接,当室外光缆布线规范时,宜将该专用接地汇流排接到室内总接地汇流排或接地汇集线;当室外光缆布线规范性较差时,宜将改专用接地汇流排接到馈窗接地汇流排。接地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多股铜线。此外,32 QB-W-011-2007光缆金属体专用接地汇流排应与光缆终端盒体和机架内金属体进行电气隔离。机房内有多个光缆终端盒时,各光缆金属体专用接地汇流排与总接地汇流排或接地汇集线应单独连接,严禁复连。6.6.2进入机房的其它信号线路,如HDSL等,应选用铠装电缆或屏蔽电缆,电缆金属铠装层或屏蔽层两端应就近可靠接地,空线对应做接地处理。进入基站的PCM电缆的屏蔽层入室处应就近可靠接地,其空线对应就近接地。6.6.3无金属外护套的电缆宜穿钢管引入,且钢管两端应做接地处理。6.6.4各类缆线金属护层和金属构件的接地点应避免在作为雷电引下线的柱子附近设立或引入。6.7监控系统的防护6.7.1监控系统设备的机壳、端口应具备与通信设备同等的抗扰性要求。6.7.2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应按通信设备的安装规范实施。6.7.3监控系统设备信号接口与通信系统接口相连时,监控设备信号接口的接地方式应与通信系统接口的接地方式一致。6.7.4各种监控线缆应采用屏蔽电缆或穿钢管,电缆屏蔽层或钢管两端必须接地。6.7.5监控缆线及线槽的布放应尽可能避免紧靠建筑物的立柱或横梁。在不可避免时,应尽可能地减小沿立柱或横梁的布线长度。6.8其它设施的防护6.8.1移动通信基站铁塔上的航空障碍灯及其它用电设备的电源线,应采用有金属外皮的电缆。其金属外护套至少在上下两端各就近接地一次。6.8.2太阳能电池的馈电线应采用金属护套电缆,其金属护套在机房入口处应就近接地。6.8.3空调室外机应采用带保护地线电源线,并通过该保护地线接地。严禁将室外机机壳与避雷带、雷电引下线、塔体或室外接地排相连。6.8.4机房内走线架、吊挂铁架、机架或机壳、金属通风管道、金属门窗等均应与接地汇集线相连作保护接地处理,走线架各段应电气连通。室内走线架应与建筑物外墙(包括立柱、梁、地板、屋顶)内的钢筋绝缘,也不得与室外馈线架直接连通。6.9方仓(彩钢板)机房的防护6.9.1当天线支撑体采用落地塔时,塔身不能与彩钢板相连。32 QB-W-011-20076.9.2对建在屋顶的方仓机房,其彩钢板宜与避雷带相连。在发生雷击时,严禁人员出入机房。6.9.3对包括走线架在内的机房内的保护接地、工作接地等,应与彩钢板隔离(包括与墙体连成一体的金属地面)。6.9.4彩钢板房的墙体应与基站地网连成一体。32 QB-W-011-20077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工程的施工7.1室外工程7.1.1地网7.1.1.1水平接地体扁钢应垂直铺设在预先挖好的地沟内,遇到地下管线使扁钢达不到要求的埋设深度时,扁钢必须铺设在其下部。在铺设地网连接线无法避开如阴井等情况时,必须穿PVC管。7.1.1.2垂直接地体在地沟内的打入深度应不小于2.5m,若地质较硬导致角钢无法打入到要求的深度,可以将角钢的多余部分去除。为了便于焊接,打入角钢的侧面应与垂直布放的扁钢相平行。7.1.1.3地网接地体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电焊或气焊连接,不宜采用螺钉连接或铆接;无法使用电焊或氧焊的,建议使用热熔焊接。7.1.1.4地网沟应在建筑物散水点以外开挖,地网沟距离建筑物地基应该1m以上;当地网沟穿越围墙、地基、线缆沟或直埋电缆时,应对上述设施采取一定的加固或保护措施。7.1.1.5接地体与埋地交流电缆、光缆、传输电缆交越或并行时,接地体与电缆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20cm;与高压埋地电缆交越时,接地体与高压电缆之间宜满足50cm的最小距离,并行时宜满足100cm的最小距离。地网沟内不允许并排布放其它进出基站的电缆或信号线路,如不得已要布放的,线缆宜做穿管等屏蔽处理。7.1.1.6地网接地体埋设在农田等经常开挖施工的地面下时,应深埋2m以下,并在适当位置作明显的标识。7.1.1.7垂直接地体使用机械钻孔深埋时,应距离基站建筑、铁塔、通信管塔等基础10m以上,距离电力变压器15m以上,距离架空高压线的垂直投影距离10m以上。7.1.1.8地网施工中遇到各种入户金属管道时,对某些管道内已有电缆、光缆,焊接连通较难实施时,应用其它方法将其与联合地网作良好的电气连通。7.1.1.9为保证良好的电气连通,扁钢与扁钢(包括角钢)搭接长度为扁钢宽度的2倍,焊接时要做到三面焊接。圆钢与扁钢搭接长度为圆钢直径的10倍,焊接时要做到双面焊接。圆钢与建筑物螺纹主钢筋搭接长度为圆钢直径的10倍,焊接时要做到双面焊接。7.1.1.10地网与建筑物主钢筋焊接连通时,无特殊情况主钢筋必须为大楼外围各房柱内的外侧主钢筋,并且焊接部位应位于地面以下30cm处。7.1.1.11新旧地网焊接连通前,应在焊接部位将原有地网表面氧化部分刮拭干净,.地网焊接时焊点不应有假焊,漏焊或夹杂气泡等情况。32 QB-W-011-20077.1.1.12地网施工中焊接部位,以及从室外联合地网引入室内的接地扁钢应作三层防腐处理,具体操作方式为先涂沥青,然后绕一层麻布,再涂一层沥青。7.1.2基站的馈线接地排的安装应与室外走线架隔离。馈线接地排与接地引入线的扁钢之间的连接,应通过过渡铜铁排连接,过渡排宜固定良好,其高度宜不低于2.5m,固定螺栓紧固后与过渡铜铁排之间宜点焊。7.1.3地埋电力、通信电缆7.1.3.1室外电力电缆、通信电缆采用铠装电缆或穿钢管埋地进入机房时,地埋路由宜避开暗沟、热力管道、污染地带等。机房内无地槽时,地埋电缆要穿钢管埋地进入。要求地埋电缆离地面距离不小于0.7m,钢管及铠皮要做好良好接地。7.1.3.2电缆埋地采用外套钢管时,钢管与地网应作良好的电气连通,钢管两端口要采取防损伤及防水的措施,可用防火泥等作封堵处理。7.1.3.3基站设电力变压器时,变压器侧入地电力电缆的地面部分应套钢管,钢管应高出地面1.7m以上。7.1.4开挖、回土及修复路面7.1.4.1室外开挖地沟应保证地沟深度不小于0.9m,其上部宽度不小于0.5m,下部宽度不小于0.4m,并且开挖时应尽量避开污水排放和土壤腐蚀性强的地段。7.1.4.2回土时,不得将石块,砖头,垃圾等杂物填入沟内,回土过程中应将填入的土夯填严实,夯填次数不小于三次,土质干燥夯实时应浇水。7.1.4.3修复混凝土路面时,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0cm,表面粉面厚度为2cm。7.1.5新建和修复避雷带7.1.5.1避雷带应每隔1.2m设置一支撑杆,支撑杆露出墙面部分的高度应不小于15cm,插入墙内的深度不小于10cm,插入支撑杆前先将钻孔时产生的粉末清理干净后,再将支撑杆一端涂上沥青,并且支撑杆应尽量保持在同一直线上。7.1.5.2圆钢与圆钢搭接的长度应为其自身直径的10倍,并且要求上下搭接,焊接时要求双面焊接。7.1.5.3利用建筑物外围垂直立柱内主钢筋作为避雷带的专用引下线的,两处避雷带引下线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25m。7.1.5.4新建避雷带专用引下线应使用截面积40mm×4mm的热镀锌扁钢,使用前应把扁钢整平直,搭接时要符合7.1.1.9提出的要求。7.1.5.5新建避雷带专用引下线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2m32 QB-W-011-2007,并保持一定的松紧度。引下线离墙距离保持10mm左右。7.1.5.6新建避雷带专用引下线要与联合地网焊接连通,引下线在地面以上1.7m与地面以下0.3m的段落应穿PVC管。7.1.5.7所有室外接地系统材料的焊接部位都应作防锈处理,先涂防锈漆,再涂银粉漆。7.2室内工程7.2.1电源用交流SPD的安装7.2.1.1第一级交流SPD宜采用箱式防雷箱,且靠近机房总接地汇流排安装,其接地线就近接到总接地汇流排,电源引线与接地线均不宜超过1m。7.2.1.2模块式SPD应尽量安装在被保护设备内。模块式SPD和空气断路器一般固定在宽35mm的标准导轨上,再将导轨固定在设备内。若无法安装时,可将SPD安装在箱内,或使用箱式SPD,将其安装在被保护设备附近的墙上或其它地方,通常其电源引线与接地引线均不宜超过1m,否则电源引线宜采用凯文接线方式连接。7.2.1.3SPD器应以最短、直路径接地,其接地线应避免出现“V”形和“U”形弯,连线的弯曲角度不得小于90°,且接地线必须绑扎固定好,松紧适中。7.2.1.4SPD安装好后,应检查低压断路器或熔断器与SPD的接线是否可靠,要求用手扯动确认可靠后将低压断路器开关推上或接入熔丝,对箱式SPD还应查看其指示灯是否显示正常。7.2.2设备接地7.2.2.1各设备的保护地线应单独从接地汇集线(或总接地汇流排)上引入。7.2.2.2交流零线铜排必须与设备机框绝缘。7.2.2.3机房开关电源系统的直流工作地应用不小于70mm2的多股铜导线单独从接地汇集线(或总接地汇流排)上引入。7.2.2.4基站内的各电源设备中若有接零保护的设备必须将其拆除,并为其新设保护地线。7.2.2.5走线架、金属槽道两端应与总接地汇流排作可靠连接,接地线缆宜采用35mm2~95mm2的铜导线;走线架、金属槽道连接处两端宜用16mm2~35mm2铜导线做可靠连接,连接线宜短直,连接处要去除绝缘层。7.2.3接地线的布放、接地铜排的安装与连接7.2.3.1铺设接地线应平直、拼拢、整齐,不得有急剧弯曲和凹凸不平现象;在电缆走线槽内、走线架上,以及防静电32 QB-W-011-2007地板下敷设的接地线,其绑扎间隔应符合设计规定,绑扎线扣整齐,松紧合适,结扣在两条电缆的中心线,绑扎线在横铁下不交叉,绑扎线头隐藏而不暴露于外侧。7.2.3.2在防静电地板下敷设的设备接地线,应尽量敷设在原地板下各种缆线的下面。在施工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接地线尽量做到不与信号线交叉或并排近距离同行。7.2.3.3多股接地线与汇流排连接时,必须加装接线端子(铜鼻),接线端子尺寸应与线径相吻合,接地线与接线端子应使用压接方式,压接强度以用力拉拽不松动为准,并用塑料护管将接线端子的根部做绝缘处理。接线端子与汇流排(汇集线)的接触部分应平整、紧固,无锈蚀、氧化,不同材质连接时应涂导电胶或凡士林。接线端子安装时,接线端子与铜排接触边的夹角宜成90°。7.2.3.4一般接地线宜采用外护套为黄绿相间的电缆,接地线与汇流排(汇集线)的连接处有清晰的标识牌。7.2.3.5接地线沿墙敷设时应穿PVC管。7.2.4非同一级电压的电力电缆不得穿在同一管孔内。7.2.5走线架、总接地汇流排和接地汇集线固定在墙体或柱子上时,必须牢固、可靠,并与建筑物内钢筋绝缘。7.2.6接地汇集线宜采用不小于100mm×5mm的铜排,从总接地汇流排引接的接地线宜接至接地汇集线中央处的接线孔。当接地汇集线沿走线架铺设时,宜采用线形或环形母线,截面积请参考第5.4.2条。7.2.7交流电源线、直流电源线、射频线、地线、传输电缆、控制线等应分开敷设,严禁互相交叉、缠绕或捆扎在同一线束内;同时,所有的接地线缆应避免与电源线、光缆等其他线缆近距离并排敷设。32 QB-W-011-20078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工程的验收8.1隐蔽工程验收8.1.1防雷与接地系统工程的地网设施、管线进户等属于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隐蔽工程的监督、验收工作,隐蔽工程未经验收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8.1.2隐蔽工程的验收范围包括地网接地体和地埋的钢材材质、规格,电缆地沟的位置、深度、宽度,地下部分的焊接工艺和防腐处理等,对隐蔽工程验收应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表》(其表的格式可参见附录B.3)。8.1.3基站地网的工频接地电阻在施工过程中要进行测试,当达不到要求时,按本规范要求采取增设环形接地装置或者在铁塔四周设置辐射或延伸接地体。8.2初验8.2.1基站防雷与接地系统工程(含室内、室外整体工程及设计要求的工程内容)的初验时间可安排在工程竣工并经短期试运行后进行。8.2.2初验前,工程承接方应提供完整的《竣工技术文件》(文件格式与内容可参见附录B.2)。8.2.3初验参加单位初验参加单位应包括移动通信公司工程部门、维护部门和工程承接方及工程监理、设计等部门。8.2.4初验步骤8.2.4.1由工程承接方介绍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等,汇报隐蔽工程实施和验收情况。8.2.4.2由移动通信公司、工程承接方及工程监理、设计等人员对照有关标准、本规范与设计文件,对工程各项内容一一进行检查,并将结果填入《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系统工程验收表》(其表的格式可参见附录B.4)。8.2.4.3对工程质量进行总体评定。若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施工工艺质量等符合有关标准、本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的为合格;否则,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后再进行初验。若工程仅个别细节问题不符合要求,不影响系统整体性能,则可视作工程合格,但应在验收报告中写明整改意见,限期完成。8.2.4.4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总体评定时,若对工程质量分歧较大,可向建设单位上级相关技术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评审。8.2.532 QB-W-011-2007初验合格通过后,应形成《防雷与接地系统工程验收报告》(其文件的文件格式与内容可参见附录B.1)。初验结束后,最后形成的文件范本格式建议如下:防雷与接地系统工程验收报告(参见附录B.1)附件一竣工技术文件(参见附录B.2)内含《隐蔽工程验收表》(参见附录B.3)附件二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系统工程验收表(参见附录B.4)8.2.6初验合格后,基站防雷接地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8.3终验8.3.1终验宜在经过一个雷雨季节的试运行后进行。8.3.2在试运行期间,基站遭受雷击或过电压导致部分设备损坏的,应进行细致的现场查看、分析,明确雷害原因和工程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属于防雷产品及工程质量原因引起的,应进行无偿整改、重新验收并延长试运行期。对雷击造成的损失,防雷厂商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赔偿。8.3.3试运行期间,无出现6.3.2中所述情况,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确认后通过终验。32 QB-W-011-20079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系统的维护与管理9.1防雷接地设施的日常维护9.1.1室内、外接地设施的巡检每年雷雨季节前,对室内、外接地装置(包括总接地汇流排、馈线接地排、接地线、接地引入线、雷电流专用引下线、接闪器等)及它们的连接状况进行巡检,发现脱焊、松动、严重锈蚀等情况进行修复性处理。9.1.2工频接地电阻测试每年定期(干季、雷雨季各一次)对基站工频接地电阻值进行测试,对测试时的天气情况、使用仪表和有关测试状况应作详细的记录,当接地电阻值与往年相比出现大幅度变化时,应查找原因。9.1.3雷害故障的上报与分析对于基站遭受的每一次雷击造成设备和站内外设施损坏情况,均应作详细记录,并对雷害原因进行分析,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对严重的雷害事故应按规定上报。9.1.4资料管理应建立和健全基站的防雷资料,防雷资料应包括基站防雷与接地系统工程的验收报告、每年的例行检查和检修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以及每年雷害发生情况、原因分析和整改情况等。9.2浪涌保护器的维护9.2.1浪涌保护器的例行检查9.2.1.1每月对浪涌保护器(包括设备本身配置的浪涌保护器)状态进行一次巡视,当发现浪涌保护器的状态显示窗口已显示失效时,应及时更换。9.2.1.2每年雷雨季节前,对浪涌保护器系统(包括浪涌保护器阀片、熔断器或空气断路器及相关连接线、接地线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及时进行修复、处理。9.2.2限压型浪涌保护器阀片的测试与更换为及时发现性能严重下降、但尚未失效显示的浪涌保护器阀片,建议对其作直流参数检测,并对性能严重下降的阀片及时更换。9.2.2.1测试项目1)32 QB-W-011-2007压敏电压:压敏电压是指在直流1mA电流下,施加在压敏电阻两端的电压;用U1mA表示,单位为V。1)漏电流:漏电流是指在压敏电阻两端加0.75U1mA直流电压时流过压敏电阻的电流,单位为µA。9.2.2.2测试周期:每年一次,可安排在雷雨季节前进行。测试表格见表9.2.2。表9.2.2浪涌保护器阀片直流参数测试表测试日期压敏电压漏电流以上的测试情况除作专门的记录外,可将表9.2.2贴在电涌保护器的阀片上,以便对比、判断。9.2.2.3判断标准1)测试的压敏电压值(U1mA)应与氧化锌压敏电阻(MOV)阀片上表明的数值基本相符,而且使用一段时间后,其变化率≤10%为合格。2)按规定标准,漏电流不得大于30µA,而且使用一段时间后,测试变化率不大于200%为合格。上述两条标准,其中一条未达到,浪涌保护器就不能继续使用。32 QB-W-011-2007附录A关于浪涌保护器的使用规定YD5098-200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9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节录)9.1一般规定9.1.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应根据通信局(站)的性质、所处雷电环境制订合理的保护方案,必须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和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9.1.2电源用雷电过电压保护器(SPD)的测试必须符合YD/T1235.1-2002《通信局(站)低压配电系统用电涌保护器技术要求》的要求;检测中的测试方法必须符合YD/T1235.2-2002《通信局(站)低压配电系统用电涌保护器测试方法》。9.1.3SPD的各项技术指标,应以信息产业部批准认可的防雷产品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评定,并通过SPD最大通流量/每线的检测,且检测报告不得超过规定的时效。9.1.4对于交流电源SPD,应通过产品标称的每线最大通流量检测。对于不同通流量等级的产品进行残压对比时,应以测试报告中20kA的8/20μs波形检测数据为准;SPD的通流量等级相同时,可以对相同测试等级的数据进行全面对比。9.1.5选择电源用SPD时,应考虑当地供电电源的波动范围和供电质量,对SPD的标称导通电压、限制电压进行合理选择。9.2浪涌保护器的使用要求9.2.1通信局(站)的交流电源系统的雷电过电压保护应使用分级保护。9.2.2在使用分级保护时,各级浪涌保护器之间应保持必要的退耦距离或增设退耦器件,以确保各级浪涌保护器协调工作。氧化锌SPD之间与氧化锌SPD之间退耦距离(电缆长度)应不小于5m。9.2.3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交流配电系统的限压型浪涌保护器,其标称导通电压宜取Un=2.2U(U为最大运行工作电压)。9.2.4在电源SPD的引接线上,应串接保护空开(在山顶站或高雷暴日地区,宜采用熔断器),防止SPD故障时引起系统供电中断。保护空开(或熔断器)的标称电流不应大于前级供电线路空开(或熔断器)的1/1.6倍。9.2.6保护空开应使用质量可靠、符合防雷要求的产品。9.2.7电源用第一级模块式SPD应具有劣化指示、损坏告警、热容保护、过流保护、遥信等功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雷电计数功能。9.2.832 QB-W-011-2007电源用第一级箱式SPD应具有劣化指示、损坏告警、热容保护、过流保护、保险跳闸告警、遥信等功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雷电计数功能。9.2.9严禁将单级SPD外置模块直接并联,以满足设计额定配置容量进行使用。9.2.10间隙型或间隙组合型保护器不得在通信局(站)使用。9.3电源系统过电压保护设计9.3.1通信局(站)的电源过电压保护,应采用分级保护。各级SPD的防护水平,应符合本级保护范围内被保护设备的绝缘水平。9.3.2根据通信局(站)的实际情况,可选择在变压器低压侧、低压配电室(柜)、楼内(层)配电室(井)、机房交流配电屏(箱)、开关电源交流屏、用电设备配电柜及精细用电设备端口,使用相应规格的SPD,做分级保护。采用几级保护方案,除应考虑当地雷电环境外,还应考虑供电系统的分布范围、分布特点及站内等电位连接情况。9.3.3交流第一级SPD的最大通流量,应根据局(站)性质、地理环境和当地雷暴日大小来确定。9.3.4当存在以下不利因素时,应提高交流电源第一级SPD的最大通流容量:1.局(站)设在高层建筑、山顶、水边、矿区和空旷高地;2.局(站)设有铁塔或塔楼;3.无专用变压器;4.虽然地处少雷区或者中雷区,根据历年统计,时有雷电发生;5.交流供电线路无法按要求埋地引入;6.土壤电阻率较高致使站内接地电阻偏大。9.3.6移动基站电源SPD最大通流容量指标的选取宜参考附表9.3.6实施。附表9.3.6移动基站电源浪涌保护器的最大通流容量气象因素环境因素雷暴日(日/年)安装位置≤2526~40≥41交流第一级城区有不利因素60kA80kA交流配电箱无不利因素60kA郊区有不利因素80kA100kA无不利因素60kA山区有不利因素100kA120kA无不利因素80kA交流二级40kA开关电源直流保护15kA视具体情况说明:1.城市指市区内一般公共建筑物、专用机房;2.32 QB-W-011-2007郊区指包括城市中高层孤立建筑物的楼顶机房、城郊、居民房、水塘边以及无专用配电变压器的基站;3.山区指包括丘陵、公路旁、农民房、水田旁的宜遭受雷击的机房。9.3.12室外站、边界站、直放站的交流输入端,应安装冲击通流容量大于100kA两端口MOV与滤波器组成的混合型两端口多级SPD,其SPD的安装方式应采取3+1方式。9.3.18太阳能电池的馈电线路两端分别对地加装SPD,SPD的标称工作电压应大于太阳能电池最大供电电压的1.2倍,SPD的最大通流容量不小于25kA。9.4电源浪涌保护器安装9.4.1在通信局(站)的建筑设计中,应在SPD的安装位置预留接地端子。9.4.2电源用SPD的连接线及接地线截面积应符合附表9.4.2的要求,材料为多股铜线。附表9.4.2电源SPD连接线和接地线选择表铜线截面积(mm2)配电电源线S≤16S≤70S>70连接线S1616接地线S≥16359.4.3使用模块式SPD时,引接线长度应小于1m,SPD接地线的长度应小于1.5m。9.4.4使用箱式SPD时,引接线和接地线长度均应小于1.5m。9.4.5SPD的引接线和接地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或铜鼻连接牢固,防止雷电流通过时产生的线芯收缩造成连接松动。铜鼻和缆芯连接时,应使用液压钳紧固或浸锡处理。9.4.6SPD的引接线和地线应布放整齐,在机架应绑扎固定,走线应短直,不得盘绕。9.4.7三相交流电源SPD的连接方式按附图9.4.7执行。附图9.4.7三相交流电源浪涌保护器连接示意图32 QB-W-011-20079.5计算机网络及各类信号线的雷电过电压保护9.5.8移动基站的馈线SPD,最大放电电流应不小于15kA(8/20µs),插入损耗应小于等于0.5dB,驻波比不大于1.2,输入功率应能满足发射机最大输出功率的要求。9.5.9移动基站内的2Mbps传输接口,可根据机房的等电位连接情况,选择安装SPD。9.5.10移动基站的直流供电系统,可根据机房的等电位连接情况,选择开关电源直流屏或设备端安装SPD。9.5.11通信局(站)中对计算机网络及信号线进行过电压保护时,SPD可参照附表9.5.11选取,工程中可根据实际电磁环境和机房等电位连接情况进行必要调整,确保系统安全。附表9.5.11计算机网络及信号线保护SPD的选取要求类型安装要求SPD类型标称放电电流(kA)通流容量(kA)雷暴日网络数据线楼内用户线>30m一端安装GDT+SAD或SAD≥3kA或≥300A≥8kA或≥800A>40楼外用户线两端安装楼外网络设备两端安装楼内网络设备间距在30m以上两端安装信号线用户话路信号线入口处安装GDT+PTC≥3kA≥8kA<40SAD+PTC≥300A≥800A>40PCM传输信号线>30m两端安装GDT+PTC≥3kA≥8kA网管监控线>30m两端安装同轴天馈线在机房入口处安装SPDGDT型滤波器型1/4λ型≥5kA≥10kA>25说明:1.GAS表示气体放电管;SAD表示半导体放电管;PTC表示热敏电阻。2.雷暴日小于40天,但局(站)设备的数据、信号端口有害故障发生时,也应考虑安装保护器。3.“一端安装”时,SPD应安装在网络设备端,用户不安装。32 QB-W-011-2007附录B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附录B.1防雷与接地系统工程验收报告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系统工程验收报告项目名称:基站防雷与接地系统工程参加单位:初验时间:年月日38 QB-W-011-2007一、验收目的本次工程验收的是对公司在基站防雷和接地系统工程的施工进行现场检测和总体工程的初步验收,以检验该工程是否符合信息产业部(包括前邮电部)、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的相关规范、规定和系统设计文件的要求。二、验收内容本次工程验收包括防雷和接地系统工程中有关接闪装置(避雷针、避雷带)、雷电流专用引下线、地网、“三线”(天线馈线、电力线、传输线)等外部线路引入、接地母排及接地线的安装、连接等项目中使用材料的质量、施工工艺进行验收。对使用SPD器件或电源防雷箱的基站还应对其设备和安装工艺进行验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验收)。三、验收依据1YD5098-200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2YD/T1429-2006《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3中国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技术规范4移动通信公司与公司签订的购买浪涌保护器的协议(仅对使用浪涌保护器的基站,以正式合同文本为准)5防雷与接地系统工程设计文件四、验收单位及人员名单建设单位:移动分公司:施工单位:公司:其它相关单位:五、验收报告1、本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2、本工程试运行期间,无遭受雷害,防雷设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3、本工程验收日期:年月日。4、验收意见;验收人员按照信息产业部、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的相关规范和系统设计文件,对本系统工程进行了测试和检查,意见如下:(1)工程材料的质量:(合格或其他结论)(2)地网的工频接地电阻值:(数值)38 QB-W-011-2007(3)地网的敷设:(4)避雷针、避雷带、雷电流专用引下线的安装及与相关设施的连接:(5)接地线的敷设:(6)焊接工艺及防锈、防腐处理:(7)“三线”引入处理:(合格或其他结论)(8)防雷设施(包括模块式浪涌保护器、箱式浪涌保护器)的安装:(合格或其他结论)(9)总体工艺:(合格或其他结论)(说明:上述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结论:经初步验收,本工程质量基本符合息产业部、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的相关规范和系统设计文件的要求。经验收人员评审,一致认为本工程验收合格。(说明:如果验收中有需要整改的问题,可在此处附文说明)年月日附件附件一竣工技术文件附件中内含《隐蔽工程验收表》附件二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系统工程验收表38 QB-W-011-2007附录B.2竣工技术文件附件一竣工技术文件建设项目名称:移动第期基站防雷与接地系统工程单项项目名称:基站防雷与接地系统工程日期:年月建设单位(甲方):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承建单位(乙方):38 QB-W-011-2007目录一、竣工报告1、实施本工程项目的主要依据2、项目内容3、竣工时间二、附件1、防雷与接地系统改造工程相关设备、设施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测试记录等);2、接地电阻测试记录;3、隐蔽工程验收表;4、竣工图纸(包括接地系统图(土建)、防雷与接地系统连接图、防雷与接地系统布线平面图、设备安装平面图等)38 QB-W-011-2007附录B.3隐蔽工程验收表附表一:隐蔽工程验收表隐蔽工程验收表编号:基站名称隐验NO:序号验收项目检查情况备注1地网水平接地体材质2地网垂直接地体材质3垂直接地体埋设深度4地网顶部离地高度5水平接地体垂直接地体的布放6水平接地体与垂直接地体的焊接工艺7电缆沟深度、大小8放电缆后的覆盖处理9接地电阻验收人:年月日填表说明:1、验收项目为隐蔽工程验收范围中的内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2、应工程实施安排等原因,验收项目分次验收时,应按次分别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表。3、隐蔽工程验收表的编号顺序,根据验收时间先后进行编号。38 QB-W-011-2007附录B.4基站防雷与接地系统工程验收表附件二基站防雷与接地系统工程验收表基站防雷与接地系统工程验收表基站,位于市县,地处(市区、平原、山区),机房为(自建房、通信楼、办公楼、大型建筑、居民住宅),天线支撑采用(角钢塔、钢管塔、拉线塔、杆塔、墙面等),建造方式(落地、屋顶)区域类别项目及要求检查结果或实际情况备注(包括整改意见)室内部分市电引入进入基站的电力线应埋地引入  电力电缆金属护套或钢管两端应就近可靠接地 埋地电缆的埋设长度宜不小于50m 电力线无法埋地进入机房应安装避雷线高压电力线应在避雷线的25º角保护范围内,避雷线长度不小于500m 避雷线(除终端杆外)应在500m以内的每根电杆处作一次接地 避雷线和避雷器的接地体宜布设成辐射形或环形 地埋电力电缆离地面距离不小于0.7米 钢管两端口要采取防损伤及防水的措施 变压器侧的地面以上的电力电缆套钢管,高出地面1.7m以上 天馈线系统三点接地  水平距离较长的同轴电缆馈线的屏蔽层还应在水平拐角处就近接地 室外走线架两端均作接地连接,机房馈线口处的接地应单独引接至地网 光缆光缆金属体和光缆金属体专用接地母排可靠连接,同时将该专用接地母排直接与馈线接地排或接地汇集排相连  光缆金属体专用接地母排的接地线宜不小于35mm2、并应短、直 光缆金属体专用接地母排应与光缆接头盒和机架内金属体进行电气隔离 50 QB-W-011-2007SPD箱式SPD电源引线长度不宜超过1m,接地引线不宜超过1.5m  SPD接地线避免出现“V”形和‘U”形弯,连线的弯曲角度不得小于90° 接地各设备的保护地线必须用不小于16mm2单独从总接地汇流排上引入  原有交流零线排必须与设备机框绝缘 开关电源的直流工作地应单独从总接地汇流排上引入 各电源设备不允许接零保护 各设备的保护地线严禁复接 走线架、金属槽道应与总接地汇流排作可靠连接 接地线布放铺设接地线应平直拼拢,整齐,不得有急剧弯曲的凹凸不平现象 接地端螺丝涂凡土林 接地线沿墙敷设时必须穿PVC管,非同一级电压的电力电缆不得穿在同一管孔内。 安装在走线架或墙上的总接地汇流排必须与建筑物内的钢筋绝缘 接地线与接地铜排连接时,连接前应先涂导电膏,连接后再涂凡士林 接地线避免出现“V”形和‘U”形弯,连线的弯曲角度不得小于90° 电缆头处还应绑挂标注接地线所属设备名称的标牌 验收人签字:验收日期:单位:验收人:单位:验收人:50 QB-W-011-2007附录C全国年平均雷暴日数区划图50 QB-W-011-2007附录D全国主要城市年平均雷暴日数统计表地名雷暴日数(d/a)地名雷暴日数(d/a)地名雷暴日数(d/a)1、北京市36.3吉林市40.514、福建省2、天津市29.3四平市33.7福州市53.03、上海市28.4通化市36.7厦门市47.44、重庆市36.0图门市23.8漳州市60.55、河北省10、黑龙江省三明市67.5石家庄市31.2哈尔滨市27.7龙岩市74.1保定市30.7大庆市31.915、江西省邢台市30.2伊春市35.4南昌市56.4唐山市32.7齐齐哈尔市27.7九江市45.7秦皇岛市34.7佳木斯市32.2赣州市67.26、山西省11、江苏省上饶市65.0太原市34.5南京市32.6新余市59.4大同市42.3常州市35.716、山东省阳泉市40.0苏州市28.1济南市25.4长治市33.7南通市35.6青岛市20.8临汾市31.1徐州市29.4烟台市23.27、内蒙古自治区连云港市29.6济宁市29.1呼和浩特市36.112、浙江省潍坊市28.4包头市34.7杭州市37.617、河南省海拉尔市30.1宁波市40.0郑州市21.4赤峰市32.4温州市51.0洛阳市24.88、辽宁省丽水市60.5三门峡市24.3沈阳市26.9衢州市57.6信阳市28.8大连市19.213、安徽省安阳市28.6鞍山市26.9合肥市30.118、湖北省本溪市33.7蚌埠市31.4武汉市34.2锦州市28.8安庆市44.3宜昌市44.69、吉林省芜湖市34.6十堰市18.8长春市35.2阜阳市31.9恩施市49.750 QB-W-011-2007地名雷暴日数(d/a)地名雷暴日数(d/a)地名雷暴日数(d/a)黄石市50.423、贵州省西宁市31.719、湖南省贵阳市49.4格尔木市2.3长沙市46.6遵义市53.3德令哈市19.3衡阳市55.1凯里市59.429、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庸市48.3六盘水市68.0银川市18.3邵阳市57.0兴义市77.4石嘴山市24.0郴州市61.524、云南省固原县31.020、广东省昆明市63.43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州市76.1东川市52.4乌鲁木齐市9.3深圳市73.9个旧市50.2克拉玛依市31.3湛江市94.6景洪120.8伊宁市27.2茂名市94.4大理市49.8库尔勒市21.6汕头市52.6丽江75.831、海南省珠海市64.2河口108海口市104.3韶关市77.925、西藏自治区三亚市69.921、广西壮族自治区拉萨市68.9琼中115.5南宁市84.6日喀则市78.832、香港特别行政区柳州市67.3那曲县85.2香港34.0桂林市78.2昌都县57.133、澳门特别行政区梧州市93.526、陕西省澳门(暂缺)北海市83.1西安市15.634、台湾省22、四川省宝鸡市19.7台北市27.9成都市34.0汉中市31.4自贡市37.6安康市32.3攀枝花市66.3延安市30.5西昌市73.227、甘肃省绵阳市34.9兰州市23.6内江市40.6酒泉市12.9达州市37.1天水市16.3乐山市42.9金昌市19.6康定52.128、青海省50 QB-W-011-2007附录E土壤电阻率参考值类别名称电阻率近似值(Wm)不同情况下电阻率的变化范围(Wm)较湿时(一般地区、多雨区)较干时(少雨区、沙漠区)地下水含盐碱时土陶黏土105~2010~1003~10泥炭、泥灰岩、沼泽地2010~3050~3003~30捣碎的木炭40黑土、园田土、陶土5030~10050~30010~30白垩土、黏土60砂质黏土10030~30080~100010~80黄土200100~20025030含砂黏土、沙土300100~10001000以上30~100河滩中的砂300煤350多石土壤400上层红色风化黏土、下层红色页岩500(30%湿度)表层土夹石、下层砾石600(15%湿度)砂砂、砂砾1000250~10001000~2500砂层深度大于10m、地下水较深的草原1000地面黏土深度不大于1.5m、底层多岩石岩石砾石、碎石5000多岩山地5000花岗岩200000混凝土在水中40~55在湿土中100~200在干土中500~1300在干燥的大气中12000~18000矿金属矿石0.01~150 QB-W-011-2007附录F地网接地电阻的测量接地电阻值测量宜采用三极法或三角法进行测量,测量应在三极法的三极是指图F上的被测接地装置G,测量用的电压极P和电流极C。测试应因地制宜通过改变测试方向和测试距离验证接地电阻测试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选择P点和C点时应尽量避开地下金属管线。在测量工频接地电阻时,如dGC取(4~5)D值有困难,当接地装置周围的土壤电阻率较均匀时,d可以取2D值;当接地装置周围的土壤电阻率不均匀时,d值取3D值。D电流极电压极d0.618dd=3~5DPCdd电压极电流极Dd=2Da)接地电阻三级法测量b)接地电阻三级法测量aa»30°图F三级法的原理接线图G50 QB-W-011-2007附录G本规范用词说明本规范条文执行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50 QB-W-011-2007条文说明3术语和定义3.2关于雷电活动区的划分,不同规范有多个不同的定义方式,本标准引用YD5098-200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3.16ITUTk.27《电信大楼的连接结构和接地》建议书中对应“接地网”的专业术语是Earthingnetwork。3.27防雷区宜按以下规定分区:LPZ0A区: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都可能遭受直接雷击。LPZ0B区: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很少遭受直接雷击。LPZ1区:由于建筑物的屏蔽措施,流经各类导体的雷电流比LPZ0B区进一步减小,电磁场得到了初步的衰减,各类物体不可能遭受直接雷击。后续防雷区(LPZ2等):需要进一步减小雷电电磁脉冲,以保护敏感度水平高的设备的后续防护区。在两个防雷区的界面上,应将所有通过界面的金属物做等电位连接,并宜采用屏蔽措施。将一个建筑物划分为几个防雷区和等电位连接的例子见图3.27。图3.27建筑物防雷区划分和等电位连接示意图4总则4.1移动通信基站包括宏基站、直放站、微蜂窝基站、分布式基站等。4.5在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中,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参照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YD50 QB-W-011-20075098-200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和国际电信组织ITU-T-K系列及IEC的相关建议。4.7本条依据信息产业部信部科〔2004〕463号文下发的《通信网防御雷电安全保护检测管理办法》第五条。5移动通信基站的联合接地系统5.4.1YD5098-200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对移动通信基站机房的等电位连接提出环形等电位连接与星形等电位连接两种方式;在同一规范的8.6.2条款中又规定“接地引入线与地网的连接点宜避开避雷针的雷电流引下线及铁塔塔脚。”由于采用环形等电位连接方式时,环形总接地汇集线须与机房环形接地体不同方向多处互连,考虑到基站普遍占地面积较小,铁塔与机房距离很近,为减小雷电地电位反击,本标准中对机房的等电位连接推荐星形接地方式。5.6.2防雷装置中的引下线在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在第4.2.2条中提到“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明敷,……”;在第4.2.4条中提到“当利用混凝土内钢筋、钢柱作为自然引下线并同时采用基础接地体时,……”。为区分这两种不同的引下线的概念,在本条款中,将前者定义为专用引下线,而后者定义为自然引下线。5.6.2.1该条引用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1、第3.4.7条“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但周长不超过25m且高度不超过40m的建筑物可只设一根引下线。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25m。”2、第4.2.1条“引下线宜采用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积不应小于48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mm。”6移动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6.2.1关于交流配电TN系统、TN-S系统的定义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条文说明第2.2.8~2.2.12条指出:TN系统——在此系统中内,电源有一点与地直接连接,负荷侧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部分则通过PE线与该点连接。TN-S系统——在TN系统中,整个系统的中心线与保护线是分开的,见图6.2.1。50 QB-W-011-2007图6.2.1TN-S系统,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分开的关于交流配电TT系统的定义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条文说明第6.4.11条指出:TT系统接地型式见图6.4.11。注:TT系统——在此系统内,电源有一点与地直接连接,负荷侧电气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连接的接地极与电源的接地极无电气联系。图6.4.11TT系统接地型式6.2.5YD5098-200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6.7.1规定:“移动基站的电力电缆应埋地敷设,使用专用变压器时高压电力电缆的埋设长度不宜小于200m。”考虑到电缆埋地的作用,无论对高压还是对低压,它们对雷电脉冲的抑制原理是一样的,在此与低压电缆埋地长度一致,均按50m要求。6.2.8本条款“埋地长度不宜小于50m”为原标准。在《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条文说明3.7.2提到:原标准条款为“进入通信局(站)的低压电力电缆应全程埋地引入,其电缆长度应不小于50m……”。50 QB-W-011-20076.6.4YD5098-200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6.6.5规定:“机房内走线架、电池架、机架、金属通风管道、金属门窗等均应做接地处理,……”。考虑到蓄电池维护时的安全,蓄电池架可不接地。6.8.3关于防护由电力线路来的雷电过电压脉冲可采用的措施,在YD5098-200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条文说明3.7.2作了如下说明:原标准条款为“进入通信局(站)的低压电力电缆应全程埋地引入,其电缆长度应不小于50m……”。但目前这一条款在多数工程中难以做到。20世纪80年代由于浪涌保护器件的防护能力较低,特别是低压保护器件一般是使用放电间隙和5kV以下氧化锌片。将低压电缆埋设较长的距离对提高防护效果还是具有明显作用的。因为电缆埋地后可以利用土壤中的电磁耦合作用消弱雷电脉冲的强度,同时也可以减少空间雷电磁场对电缆的感应。但随着防护器件水平的提高,目前低压氧化锌浪涌保护器的防护能力已经达到100~150kA,所以适当降低电缆埋设长度是符合实际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3.2.3条规定低压电缆埋地不小于15m,《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中规定,电缆埋地长度应大于10m。当埋地引入有困难时,应适当增加电源系统一级过电压保护设备的防护等级。从上述条文说明可知:采用将低压电缆埋地与安装浪涌保护器都能达到消弱雷电脉冲的目的,两种方法也可互补使用。考虑到使用电源SPD虽然比较方便,但须处理好级间配合、SPD连接线与接地线的长度限制,同时SPD在使用过程中,其性能有一个逐渐劣化过程等因素,所以对解决电源线路雷电脉冲问题提出立足于采用电缆埋地引入机房的方式。关于电缆埋地困难问题,可按以下方法处理:受场地限制时可将电缆环绕机房或空旷区域迂回埋设;在土壤较薄的石山或碎石多岩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接地体埋深,敷设电缆后盖土,在土上方用水泥沙浆覆盖,使电缆在雨水冲刷下不暴露于地表。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