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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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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四月 说明:本环评报告书简本是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摘要,环评报告书将根据公参征集的意见和技术评审会的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终文本以环评审批部门的公示材料为准。 1、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工程起于南沙区万顷沙枢纽,经明珠湾区、番禺广场、琶洲、珠江新城,止于广州东站枢纽,线路快速连接南沙新区及广州东站,沿线串联南沙区、番禺区、海珠区及天河区,全长约62.7km,均为地下敷设方式;全线设万顷沙、横沥、番禺广场、琶洲、冼村、广州东站等9座车站;全线设一段一场,分别是万顷沙车辆段和陇枕停车场,万顷沙车辆段承担十八号线和二十二号线维修任务,选址位于蕉门水道以西,X298县道以东的地块内;陇枕停车场选址位于番禺大道北以东,市南路以北,草龙沙河二街以西的地块内;全线设主变2座,分别为赤沙滘主变电所和万顷沙主变电所(赤沙滘主变电所依托十一号线地铁变电所,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本线采用8辆编组市域快线列车,最高运行速度160km/h。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法规的要求,广州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编制《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作,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编制完成报告书初稿。1.2工程主要内容1、线路本工程起于南沙区万顷沙枢纽,经明珠湾区、番禺广场、琶洲、珠江新城,止于广州东站枢纽,线路快速连接南沙新区及广州东站,沿线串联南沙区、番禺区、海珠区及天河区,全长约62.7km。2、车辆最高运行速度160km/h,采用六动两拖8辆编组市域快线列车。3、车站建筑本工程共设置万顷沙、横沥、番禺广场、鹤庄、沙溪、石榴岗、琶洲西区、冼村、广州东站等9座车站,其中换乘站8座。 4、车辆基地本工程设置一段一场,分别是万顷沙车辆段和陇枕停车场。(1)万顷沙车辆段万顷沙车辆段承担十八和二十二号线配属列车的维修任务,选址位于蕉门水道以西,X298县道以东、南沙八涌以北的地块内。(2)陇枕停车场陇枕停车场选址位于番禺大道北以东,市南路以北,草龙沙河二街以西的地块内。5、主变电所本工程设置2座主变电所,分别为赤沙滘主变电所和万顷沙主变电所。赤沙滘变电所依托十一号线地铁变电所,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万顷沙主变电所设置在万顷沙车辆段内,为110KV户内变电所。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1、生态环境现状本工程经南沙区、番禺区、海珠区、天河区,线路区间的生态系统大致以沙湾水道为分界线,沙湾水道以北所过地区大部分被住宅、商铺、写字楼等覆盖,是以城市结构为基础的人工生态系统;沙湾水道以南主要为农田耕地,栽种蔬菜、粮食等,生态系统类型为农田生态系统。2、声环境现状本工程共有4处噪声敏感点,主要受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影响,现状值昼间为55.3~59.0dB(A),夜间为44.5~48.1dB(A),现状值均达标。3、振动环境现状本工程沿线振动环境敏感点共71处,主要受道路交通振动影响,昼、夜间间现状监测值为61.5~63.8dB、56.6~58.8dB,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4、水环境现状本工程涉及的地表水体主要为珠江(前航道)、珠江(后航道)、珠江(三枝香水道)、市桥水道、沙湾水道、蕉门水道、上横沥水道、下横沥水道。根据监测结果,除蕉门水道各监测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外,其余水体均出现不同程度超标,主要为COD、BOD5、氨氮超标。2.2评价范围根据项目特征及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项目拟定的评价范围见如下:生态环境:线路两侧100m,车辆基地用地界100m。声环境:车站风亭、冷却塔周围50m内区域,并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至受影响的区域;车辆基地场界外1m,有敏感点时扩大到车辆基地周围200m内区域;车辆基地出入段线距外轨中心线200m内区域。振动环境:外轨中心线两侧60m以内区域。室内二次结构噪声:隧道垂直上方至外轨中心线两侧10m以内区域。 地表水环境:车站、车辆基地污水排放口。地下水环境:包括车辆基地、地下段施工期、运营期受影响的地下水区域作为评价范围。空气环境:风亭周围50m内区域,车辆基地的周围200米以内区域。固体废物:工程沿线车站、车辆基地生产、生活垃圾。 3、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项目污染源分析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按时序分为两个阶段,即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和运营期环境影响,各阶段环境影响要素具体详见表3.1-1。表3.1-1工程环境影响分析表时污染源性质及排放位置生态环境质量的变化及污染源强排放及污染方式段类型地下车站风亭及冷却永久改变土地永久占地塔使用性质占地临时改变土地施工场地及施工用地临时用地使用性质车站、隧道、车辆基运至城市弃渣场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开挖施地水土流失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距离声源10m处73~112dBA空间辐射传播工振动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距离振源10m处63~99dB地面传播期水施工场地施工排水市政排水管道气施工场地、运输沿线扬尘、TSP直接排放固体沿线车站、隧道开挖弃渣填土、集中堆放废物拆迁场地、车站装修拆迁及装修建筑垃圾填埋、集中堆放地下车站的风亭、冷却噪声风亭冷却塔54.5-71.5dBA空间辐射传播塔运振动列车运行隧道底部84~89dB地层传播营车站生活污水车站生活污水排放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车辆基地生活污水车辆基地生活污水排放水管网期车辆基地生产废水车辆基地生产废水排放固体废物车站、车辆基地生活垃圾、旅客垃圾集中堆放综合处理3.2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1)生态敏感区本工程AK49+100~AK52+300段约3.2km下穿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2)文物 本工程不涉及国、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水环境保护目标(1)河流本工程下穿的主要河流为珠江(前航道)、珠江(后航道)、珠江(三枝香水道)、市桥水道、沙湾水道、蕉门水道、上横沥水道、下横沥水道。(2)水源地本工程番禺广场站至横沥站区间AK30+000~AK32+330段约2.33km下穿沙湾水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3、振动环境保护目标本工程均为地下线,沿线振动敏感点主要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共71处。4、声环境保护目标本工程评价范围内共分布有噪声敏感点的4处,均为居民住宅。5、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本工程评价范围内共分布有噪声敏感点的4处,均为居民住宅。3.3环境影响预测评价1、声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工程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集中在车站和车辆基地施工,不同的施工方法在各施工阶段产生的施工噪声的影响程度、范围、周期也不同。施工噪声影响主要集中在基坑土石方阶段及底板平整阶段,周围的敏感点在基坑开挖初期及结构施工后期受施工机械作业噪声影响和运输车辆噪声影响,其余施工过程中主要受运输车辆噪声影响。(2)运营期本工程地下车站风亭、冷却塔噪声及中间风井噪声对周围敏感点产生噪声影响。经预测,部分敏感点声环境超标,需采取声环境保护措施。 2、振动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根据设计文件,区间隧道以盾构施工为主,其对线路两侧地面产生的振动影响很小。施工期振动影响主要在车站破碎路面和主体结构施工。明挖施工将使用各高频振动机械,对车站周围的建筑影响较大,但其影响为间断性,主要集中在施工初期的路面破碎产生的振动。(2)运营期沿线部分敏感点室外环境振动预测值VLz10值超标,在采取不同等级的减振措施后,均能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施工期污废水主要来自雨水冲刷产生的地表径流、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包括基坑开挖、地下连续墙施工、盾构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的冷却水和洗涤水;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用水、食堂下水和厕所冲洗水。根据水质情况可分为含油废水、生活污水、高浊度泥浆水等。由于施工期往往缺乏完善的排水设施,如果施工期废污水处理和排放不当,会引起市政排水管堵塞或使排水口附近水体的污染物浓度升高,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在含水层施工还可能污染地下水水质。(2)运营期本工程施工期对沿线河流水质和水量不会产生影响,运营期各车站及车辆基地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不会对河流水质产生不良影响。工程建成后,各车站生活污水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规范》(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具备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条件。车辆基地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系统。4、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对地下水主要的环境影响是地下隧道和车站对地下水径流的阻隔、可能引起地下水位局部壅高并对邻近建筑物安全造成影响,在采取工程措施后,这种影响可得到控制。区内浅层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处在一个循环的过程内,隧道疏干排水抽出的大量浅层地下水被排泄到地表或者附近的河网中,然后又通过地表入渗和河流补给浅层地下水的形式重新进入到地下水中去,从而使浅层地下水处于一个周而复始的循环状态中。因此,地下线施工对区内地下水资源量影响较小。5、空气环境影响评价(1)施工期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源主要有:基坑开挖及沙土装卸产生的施工扬尘,车辆运输过程中引起的二次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具有挥发性恶臭的施工材料产生的有毒、有害气味,如油漆、沥青蒸发气体。施工扬尘主要发生在施工场地周边,在施工场界周围设高约2~3m的施工围墙,阻止部分扬尘向场外扩散,场地内定时洒水、清扫现场,场界门口处设置运输车辆轮胎清洗池,最大限度降低扬尘对周围的敏感点的影响。工程弃渣运输将采用大型渣土运输车,车辆的运输过程中将排放一定量的尾气。施工期间短期内将导致运输道路沿线汽车尾气排放量有所增加,对沿线大气环境有一定影响。随着弃渣运输的结束,汽车尾气对沿线影响也将随之消除。工程在对车站构筑物的室内外进行装修时(如表面粉刷、油漆、喷涂、裱糊、镶贴装饰等),使用装修材料有可能含有多种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污染物有甲醛、苯、氨以及酯、三氯乙烯等。(2)运营期轨道交通较公共汽车舒适快捷,同时可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其空气环境影响主要体现为正效应。工程大气影响主要为地下车站风亭排放异味及车辆基地油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初期风亭排气异味主要与地铁内部装修工程采用的各种复合材料散发的多种气体尚未挥发完有关,随着时间推移部分 气体将逐渐减少,且在下风向0~10m内可感觉到风亭排放异味,10~30m范围异味不明显;30m以远范围基本感觉不到异味。设置在道路边的风亭基本上感觉不到异味;另外,随着装修材料的不断改进及“环保化”,运营初期风亭排气异味影响范围将会越来越小,影响时间越来越短。对所有的风亭都进行了除臭、绿化及消声处理,风亭选用了敞口的矮风亭,并对风亭四周进行绿化,栽种攀爬类植物等措施。车辆基地职工食堂及炉灶油烟排放少量油烟,安装净化效率最低不小于85%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后,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3的排放浓度(2.0mg/m)的要求。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工程弃渣、拆迁垃圾和生活垃圾。工程施工过程中将会产生大量的工程弃渣,若不及时清运,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并影响市容卫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有机质丰富,如不妥善处理,及时清除,容易滋生各种病虫害,影响市容及环境卫生以及危及人群(市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另外,地下车站或隧道出口生活垃圾易进入地下含水层而污染地下水质。(2)运营期本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沿线车站乘客垃圾,车辆基地内生产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少量的维修生产废物,车辆清扫产生的乘客垃圾等生活垃圾以及生产废物。工程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少量生产废物,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打扫和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车辆基地生产废物设专门地点室内集中堆放,并按国家和广州市对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交由有资质机构进行妥善处置。因此,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量较小,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影响。7、环境敏感区环境影响分析 (1)沙湾水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本工程在沙湾水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均为区间隧道工程,不设车站,区间均采用盾构法施工,无任何地面工程,对地面不产生影响。通过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用有效环保措施,工程建设不会对沙湾水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水源水质产生影响。(2)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本工程下穿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区间不设置中间风井、主变及车站,不占用湿地面积,符合《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相关要求。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施工期间对地表影响较小,不会破坏水文、植物、动物等,不会影响周边的生态环境。石榴岗站位于湿地公园保护范围之外,明挖区域距离湿地保护范围最近距离为41m,出入口、风亭等地面工程均不占用湿地公园范围。运营过程中石榴岗站产生的污水通过处理后排入周边市政管网,不会对湿地造成影响。3.5污染防治措施1、声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限制夜间进行高噪声、振动施工作业,各施工单位均按要求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在施工安排、运输方案、场地布局等活动中考虑到噪声的影响,地下段可将发电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尽量放在隧道内。在距离声环境敏感点较近的施工场地内,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减轻施工期机械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采取工程降噪措施。根据现场调查,各施工单位均在施工场界修建高2~3m的围墙,降低施工噪声影响。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安排在远离住宅的一侧,施工运输车辆严格控制车辆运输作业时间。(2)营运期 经与设计沟通协调,对各车站风亭位置进行调整,确保距离敏感点15m以外;风亭采取消声措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标准要求。2、振动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期采取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择噪声低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设置临时高隔声围墙或吸声屏障;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等措施。(2)营运期在本工程车辆选型中,除考虑车辆的动力和机械性能外,还应重点考虑其振动防护措施及振动指标,优先选择噪声、振动值低、结构优良的车辆;工程设计采用的60kg/m钢轨无缝线路,对预防振动污染具有积极作用;运营单位要加强轮轨的维护、保养,定期旋轮和打磨钢轨,对小半径曲线段涂油防护,以保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附加振动。根据措施减振量以中等减振、高等减振和特殊减振予以档次分类,在具体实施中可根据工程实施时的国内外技术情况、造价、可施工性、实践性、结构稳定性等进行选取及调整。对下穿敏感建筑物和敏感目标均采取减振措施确保二次结构噪声达标或VLzmax达标。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期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放。并根据广州市的降雨特征和工地实际情况,设置好排水设施,制定雨季具体排水方案,避免雨季排水不畅,防止污染道路、堵塞下水道等事故发生。将施工排放的泥浆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冲洗或绿化,不外排,污泥经干化后统一外运至指定地点由地方渣土管理部门统一处置。(2)营运期车辆基地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沿线各站设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就近排入城市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4、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1)明挖法施工的车站需进行施工前降水。施工前的疏干排水会使局部范围内的水位降低,有可能诱发地面沉降问题。在施工时,宜合理地选择降水方法和基坑支护措施,加强沉降检测,把由于降水引起的环境问题降到最低,避免因降水导致地面沉降,危及基坑周边建筑物的地基安全。(2)当基坑开挖深度较大时,可能发生水土突涌事故,设计、施工时可通过工程降水减压等措施避免水土突涌的发生。(3)地铁的修建有可能使地下水水位壅高,但壅高水位给建筑物带来安全方面的不利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施工时应该及时对开挖的地方进行回填,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地下水的过水断面,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对地下水径流的影响。5、空气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期在开挖、钻孔时对干燥断面应洒水喷湿,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范围内由于植被破坏而使表土松散干涸的场地,也应洒水喷湿防止扬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回填作业时产生扬尘扬起;施工期要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湿的措施,防止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的弃土应及时覆盖或清运。极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2)营运期对所有的风亭都进行了除臭、绿化及消声处理,风亭选用了敞口的矮风亭,并对风亭四周进行绿化,栽种攀爬类植物等措施。6、固体废物影响防护措施(1)施工期严格遵守广州市关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余泥等散料运输必须有资质的专业运输公司运输,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超载、沿途撒漏;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尽量缩短在闹市区及居民区等敏感地区的行驶路程;运输过程中散落 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2)营运期对沿线各车站的生活垃圾,运营管理部门可在车站内合理布置垃圾箱,安排管理人员在地面和车厢内及时清扫并进行分类后集中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车辆基地内产生的少量金属切屑、废边角料可回收再利用;废油渣(泥)、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废油及废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按国家和广州市对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加强集中管理,交由有资质机构处置。3.6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本工程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工程运营无环境风险。3.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本项目拟采取的治理方法均为通用、成熟和有效的方法,在运行稳定的情况下,通过采取的环保措施可减轻或消除项目施工或运营对沿线的不良影响。3.8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工程的建设对沿线影响区的社会环境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工程实施虽然会对沿线区域生态环境产生破坏和污染而造成环境经济损失,但工程采取环保措施后,可将工程环境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本线的建设将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避免了地面城市道路建设给广州市空气环境、声学环境质量带来的污染影响,符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同步增长的原则。3.9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根据地铁工程运营期的特征以及运营后的环境监测模式,建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承担。根据各项目的工程特征,运营期环境监测项目包括噪声(等效A声级)、恶臭、生产废水(PH、SS、CODcr、BOD5、石油类)、振动(垂直Z振级),并制定相应的环境监测方案。在工程建设前期,建设单位设置兼职的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工程建设前期的环境保护协调工作,并负责处理环境问题投拆;在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建设单位内部原有的专职或兼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八 号线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其业务受广州市环保局的指导和监督。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工程建设符合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要求;是支持南沙新区及南沙自贸区的建设,实现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支持“南拓”发展战略的需要;是完善轨道交通网络,改善居住环境,促进社会经济一体发展的需要;是发展绿色交通、实现可持续发展、创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对特殊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工程满足经济建设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具有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协调统一性,工程建设具有环境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