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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木制家具制造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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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木制家具制造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目次前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3.1木制家具制造企业23.2作业场所23.3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23.4职业病危害23.5职业性有害因素23.6职业接触限值23.7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33.8评价单元33.9职业病危害暴露33.10接触水平33.11个人防护用品33.12辅助用室33.13应急救援设施33.14职业禁忌证34现状评价概述34.1评价目的34.2基本原则44.3评价依据44.4评价范围与内容44.5评价方法44.6评价程序54.7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方案编制65评价报告书编制65.1总论75.2用人单位概况75.3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调查与评价85.4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检测与评价95.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调查与评价115.6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调查与评价115.7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调查与评价125.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调查与评价125.9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分析与评价145.10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55.11结论15附录A(资料性附录)1629 附录B(资料性附录)17附录C(资料性目录)18附录D(资料性附录)19附录E整改情况复查表26附录F-1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格式27F.1评价报告书基本格式要求27F.2规格27F.3封页格式27F.4著录项格式27F.5正文格式28F.6附件28F.7加盖公章28附录F-2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封面格式29图F-3著录项样张3029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家具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制定。本规范为指导性规范。本规范的附录A、B、C、D、E、F是资料性附录。本规范由提出。本规范由批准。本规范起草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朱方艳、荣铁渝、郁颖蕾、韩雪莲、朱超、王兴春、谢建兵。本规范由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9 江苏省木制家具制造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1范围1.1本规范规定江苏省木制家具制造企业(下称“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和报告编制的格式及内容等。1.2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木制家具制造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木制家具制造企业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及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依法实施监管提供技术依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内容。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1987〕105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9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2002年修正)(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2004年修正)(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江苏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规范》(试行)》(苏卫疾控〔2008〕23号)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29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60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192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T194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5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GBZ/T19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224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5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AQ4211家具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3.1木制家具制造企业wood-furnituremanufactories又称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指用木材材料(包括竹、藤、复合木质材料)制作的,具有坐卧、凭倚、储藏、间隔等功能,可用于住宅、旅馆、办公室、学校、餐馆、医院、剧场、公园、船舰、飞机、机动车等任何场所的各种家具的制造企业。3.2作业场所workplace又称工作场所,是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并由用人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所有工作地点。3.3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statusquoassessmentofoccupationalhazard(s)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运行阶段,存在和(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等进行综合的、阶段性的分析和评价,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和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提供依据,并为监管部门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3.4职业病危害occupationalhazard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职业病或职业伤害。3.5职业性有害因素occupationalhazards又称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的(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29 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3.6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exposurelimit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三类。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制包括时间加权评价容许限值和最高容许限值。3.7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facilityforcontroloccupationalhazard以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影响,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目的的装置。3.8评价单元assessmentunit根据作业场所的特点和评价的要求,将生产工艺、设备布置或工作场所划分成若干相对独立的部分或区域。3.9职业病危害暴露occupationalhazardexposure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接触某种或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过程。3.10接触水平exposurelevel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接触某种或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和接触时间。3.11个人防护用品personalprotectiveequipment又称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指劳动者在劳动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而穿戴、配备以及涂抹、使用的各种物品的总称。3.12辅助用室auxiliaryroom指工作场所办公室、生产卫生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生活室(休息室、食堂、厕所),妇女卫生室、医务室等。3.13应急救援设施first-aidfacility指在工作场所设置的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洗眼器、喷淋装置等冲洗设备和强制通风设备,以及应急救援使用的通讯、运输设备等。3.14职业禁忌证occupationalcontraindication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劳动者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4现状评价概述4.1评价目的29 4.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控制、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4.1.2为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申报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提供依据。4.1.3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管和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试点工作提供科学依据。4.2基本原则4.2.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用人单位目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4.2.2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保证评价工作的独立性,排除非技术人为因素的影响。4.2.3评价工作应在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4.3评价依据4.3.1法律、法规、规章我国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制度。4.3.2规范、标准我国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范、标准。4.3.3基础依据用人单位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或职业卫生专篇;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审核、审查文件;设计及运行情况的有关资料;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职业卫生调查、职业卫生检测和健康监护资料;现状评价工作委托书或双方业务合同等。4.3.4其他依据用人单位有关的支持性文件、国内外文献资料及与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4.4评价范围与内容4.4.1范围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期间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和接触水平,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职业健康监护及管理等情况。4.4.2内容主要包括: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的合理性,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设施及其效果,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和辅助用室,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职业病防治经费概算等。如果此前未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还应对选址进行评价。4.5评价方法29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特点,通过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以及检查表等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全面评价。通过以上方法收集数据和资料,并结合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水平和定量分级结果,对运行期间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及职业健康影响进行评价。4.5.1职业卫生调查在分析各种基础资料的基础上,开展职业卫生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运行情况、总体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布局、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及产品、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和辅助用室、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时空分布等。4.5.2定量分级定量分级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4.5.3职业卫生检测(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根据检测规范和方法,对化学因素、粉尘、物理因素等进行检测;并且收集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2)职业病防护设施效果及建筑卫生学检测根据检测规范和方法,对不良气象条件、通风、空气调节、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建筑卫生学内容进行检测,必要时应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进行检测。4.5.4职业健康检查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江苏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并且收集历年健康检查资料。4.5.5检查表分析法依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等,列出检查单元、部位、项目、内容、要求等,编制成表,对评价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查与评价。4.6评价程序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前期准备、评价实施、报告书编制、报告书备案四个阶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程序见附录A。4.6.1前期准备阶段主要有:接受用人单位委托、签订评价工作合同、收集有关技术资料、开展初步现场调查、编制评价工作方案,并对计划进行技术审核,确定质量控制要点等。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参考资料目录参考附录B。4.6.2评价实施阶段29 依据评价方案,开展职业卫生调查,识别作业场所存在和(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进行现场检测。职业卫生调查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健康检查、应急救援及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情况。4.6.3报告书编制阶段对调查所得的资料和检测数据进行分析、整理,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可行性建议,完成评价报告书的编制。4.6.4报告书备案阶段评价机构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后提交正式报告书。由用人单位负责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4.7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方案编制4.7.1评价方案是具体指导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技术文件。应以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为原则,概述用人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特征,明确评价重点、范围、内容、方法及质量控制措施。4.7.2评价方案应在充分研读有关资料和初步现场调查后编制。4.7.3评价方案内容(1)概述:简述评价任务由来、评价目的等。(2)编制依据:列出适用于评价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相关行政部门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以及验收阶段的审查意见等。(3)评价方法、范围及内容:根据用人单位作业场所的特点,选定适用的评价方法,确定评价范围、评价单元和评价内容。(4)用人单位概况及运行情况:简述用人单位规模、地点等基本情况、建设情况、运行情况等。(5)职业卫生调查内容:在分析预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用人单位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等调查内容。(6)检测方案: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方法、检测点、检测对象和样品数等。(7)组织计划:主要包括评价程序、质量控制措施、工作进度、人员分工、经费概算等。5评价报告书编制作业场所29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应全面、概括地反映评价的内容,文字表述应简洁、用语应规范、结论应明确,能以数字或图片表达的内容应尽可能采用图表和照片,以利于阅读和审查。原始资料及数据计算过程等不必在报告书中列出,必要时可编入附件。评价报告书格式和内容如下:5.1总论5.1.1用人单位情况介绍:包括用人单位的简介、经济性质、现有生产能力、任务由来等。5.1.2评价依据:列出评价项目引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基础技术资料等的名称。5.1.3评价目的:按照本规范4.1的规定编制。5.1.4评价范围: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本规范4.4.1的规定编制。5.1.5评价内容: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概述本规范4.4.2的规定编制。5.1.6评价方法:叙述评价应用的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的方法和检查表分析法、定量分级法等方法的内容。5.1.7评价程序:根据评价活动的实际情况,用文字结合框图的方式,表述评价工作过程。评价程序参考附录A。5.1.8质量控制:用文字结合框图(参考附录A)的方式,简述评价机构对评价活动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措施。5.2用人单位概况5.2.1作业场所概况包括用人单位成立时间、作业场所地址、产品年度产值、资产总额、生产运行状况等基本情况。5.2.2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概况简要叙述地理位置、主要自然环境概况、周边环境状况以及社会环境条件。(1)地理位置应按行政区划说明地理位置并附所在区域位置图,并叙述是否位于自然疫源地、地方病区等。(2)气象、气候条件叙述用人单位所在地风向、风速、气温、相对湿度、降水等气象条件,气候分区、特殊气候带、局地环流等气候特征,并列出用人单位所在区域风向玫瑰图。(3)周边环境叙述用人单位所在区域周边环境情况,并附周边环境图。(4)社会环境条件叙述用人单位所在地是否位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范围、历史文化保护地;生态敏感与脆弱区;29 学校、托幼机构、医院、涉外领使馆、人口密集居住区等社会关注敏感区域。5.2.3生产制度和劳动定员叙述轮班制,全年生产作业时间,同时说明作业天数和全年休息时间。包括生产作业岗位名称,每班生产作业人数及班次,辅助岗位的人数,管理人员数等。在对劳动定员进行表述时,除按岗位、工种、性别进行调查外,还应调查用人单位外用工数量。5.2.4原料、辅料生产过程中使用原料、辅料的名称及年用量。以表格形式列出各种原料、辅料的名称、规格、形态、包装、储存、运输、年用量。叙述木材的种类;叙述油漆、稀释剂以及胶水等化学物质的组成成分;叙述原辅料的进货频率和数量,装(卸)料操作方式及机械化程度、装(卸)料人数、装(卸)料时限。5.2.5生产工艺流程叙述工艺技术、生产装置的生产过程、辅助装置的工艺过程,叙述生产设备的先进性(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及智能化程度)等。应对主体生产设施按工艺流程做出完整、清晰、无遗漏的叙述,并用工艺流程框图表示。木制家具的生产过程,包括但不限于附录C中所列出的主要工序。5.2.6辅助装置和公用工程辅助装置:列出为生产配套的各辅助装置名称、生产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仓库、堆放区、堆桶区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动力、供热、供电、供燃气、三废处理等工程。5.2.7“三同时”执行情况叙述用人单位立项批复情况,职业卫生“三同时”落实及其批复情况。对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控制效果评价或前阶段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用人单位,应叙述对报告书提出的补充措施或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5.2.8运行情况叙述生产装置的开工建设时间、运行时间。叙述生产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情况、职业卫生管理情况,是否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5.3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调查与评价5.3.1总平面布置按厂区总平面功能分区原则,分析生产区、辅助生产区、非生产区的布置情况。结合年主导风向和全年最小风向频率,叙述建(构)筑物现状、位置、道路、卫生防护、绿化等情况,及其平面布置与风向之间的关系。并附总平面布置图。叙述各工序(可参照附录C中列出的主要工序)的平面布置情况,叙述作业场所、29 仓库、堆桶区、堆放区等非生产区的平面布置情况;叙述办公楼、休息室等非生产区的平面布置情况。结合建筑物楼层的设计,叙述各楼层的工艺竖向布置情况,叙述有害气体的厂房,噪声与振动较大的生产设备的竖向布置情况。5.3.2生产设备及布局以表格形式列出各工艺主要生产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等参数,并叙述布局。必要时还应列出与职业病防护关系密切的主要设备一览表,其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等。5.3.3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的评价在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调查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检查表(参考附录表D-1),对产毒设备和无毒设备的关系,对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及其与风向的关系等进行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措施。5.4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检测与评价5.4.1职业病危害因素概述(1)生产工艺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a.评价单元的划分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将用人单位的主要工序以及公用工程划分评价单元。可参考附录C,但不限于附录C中所列工序。b.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识别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明确其存在单元和存在岗位(工序),明确其可能造成的职业病损害。识别每个评价单元和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明确各工序各岗位的接触人数、操作方式和操作时间。辅助生产岗位及其公用工程应纳入评价范围。每个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参考附录C。明确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的总体布局情况,有害作业场所和无害作业场所的位置,以及可产生高毒物质的作业场所位置;明确存在和(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布局情况,并指出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以及存在和(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过程和位置。在附件中列出化学有害因素的物质安全数据说明书(以下简称“MSDS资料”)。MSDS资料应包括理化特性、危险性概述、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操作处置与储存、接触控制/个体防护、毒理学资料、运输信息等内容。c.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在工程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基础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职业病危害暴露及接触水平进行分析。29 (2)生产环境及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叙述生产环境及劳动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5.4.2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用文字或表格的方式,说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可引起的职业病等。列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参考附录C。5.4.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1)检测点的确定检测点的布置应覆盖整个厂区。检测点应包括但不限于附录C中所列岗位,以及辅助生产装置和公用工程等。(2)检测项目的确定各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参照但不限于附录C中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对未检测的危害因素,应说明未检测原因。(3)现场检测基本情况叙述现场检测机构(是否取得相应的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资质)、检测时间、检测时气象条件、检测时生产状况等基本情况。检测应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进行。(4)检测方法、采样及检测仪器、检测频率应明确各种危害因素的检测方法依据、采样及检测仪器、检测频率、现场采样方法。现场检测和实验室检测要严格依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和《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执行。5.4.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列出各种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并对其是否超标要求作出评价。(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评价检测结果经汇总整理分析后,用简洁的文字、图表等进行合理表述,并对结果进行评价。对超标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超标原因;分析未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可能导致的危害。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结合既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结合岗位设置、生产工作制度、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佩戴或使用情况,对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用人单位所辖作业场所区域内外包(委)工程也应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其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同时进行检测和评价,并应对承包单位是否具有职业病防护条件或能力进行调查。应将“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现状评价报告附件。29 5.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调查与评价5.5.1防护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针对不同的岗位的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别叙述采取的卫生工程防护设施及其运行情况。分别列出主要工序(可参照附录C)的防尘、防毒通风、防噪声和振动、防暑降温、人机工效学等方面的防护设施。叙述控制尘、毒源的隔离、密闭、通风、防尘和防毒设施;机械通风控制尘、毒的方式、气流组织、通风换气量或者换气次数;采用集中空调工作场所的新风量等;采取局部通风的控制点风速,进风口与排风口位置关系,风机的型号、功率和风量等。叙述采取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5.5.2防护设施防护设计能力调查与检测主要调查防尘、防毒、噪声与振动控制、防暑降温、防潮防寒、通风等是否满足作业环境条件要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超标时,应对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进行检测,分析超标原因。5.5.3防护设施维护情况叙述用人单位对防护设施进行维护的情况。5.5.4防护设施评价围绕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的合理性、有效性及其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情况,结合检测结果,编制检查表(参考附录表D-2),对照相关标准进行分析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措施。5.6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调查与评价5.6.1防护用品配置种类、数量及参数调查针对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参照附录C),分别列出各岗位实际配备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包括防尘、防毒、防噪、防振、防暑、防寒、防潮等用品的种类、岗位、数量、使用周期等参数。5.6.2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调查结合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发放记录和现场调查情况叙述用人单位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以及执行情况。5.6.3防护用品评价围绕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情况,对照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编制的检查表(参考附录表D-3),评价防护用品的适用性以及现场的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是否规范,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措施。29 5.7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调查与评价5.7.1建筑卫生学(1)建筑结构和建筑物设置情况叙述建筑物名称、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层数、层高、结构、耐火等级等资料;叙述各建筑物与相邻区域的设施距离和朝向。(2)采光与照明叙述各建筑的自然采光情况和照明设备配备情况,叙述应急照明设置情况,对作业场所照度进行检测。结合照度检测结果对采光照明进行评价。(3)采暖与通风叙述各建筑采暖情况、通风情况;叙述机械通风设施类别、数量、安装地点、每小时通风换气次数、新风量,空气调节温湿度、风速参数等,必要时对通风系统的风速、风量、温度、湿度等微小气候进行检测。5.7.2辅助用室叙述作业场所办公室、生产卫生室(浴室、更/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以及在特殊作业、工种或岗位设置的洗衣室),生活室(休息室、就餐场所、厕所),妇女卫生室、医务室等辅助用室的设置情况,包括设置位置、面积、可供使用人数等情况。5.7.3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的评价围绕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的设置情况,对照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编制的检查表(参考附录表D-1),评价建筑物的设置是否满足工艺和操作的需要及标准、规范的要求,评价间距、朝向、通风等是否满足通风要求,评价采暖和采光是否符合要求,评价辅助用室能否满足作业人员需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措施。5.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调查与评价5.8.1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调查情况(1)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叙述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专兼职管理人员的情况,叙述其工作职责。(2)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叙述用人单位是否制定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作业人员体检计划、应急救援预案更新和演练计划、职业病危害检测和评价计划等,并叙述计划实施是否到位。(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以表格形式列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评价29 其制度和操作规程种类的完整性,内容的全面性及其执行是否到位的情况。(4)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叙述该制度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对于不具备自行检测条件的企业应说明其是否与相关机构签订了委托检测协议。(5)职业病危害的告知情况叙述职业病危害告知的对象、方式、途径,以及告知牌、合同告知、培训告知、检测结果告知、体检结果告知等情况。(6)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叙述职业卫生培训是否包括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周期、培训考核等内容,叙述参与职业卫生培训的情况。(7)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叙述用人单位是否制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制度中是否包含进行上岗前、在岗、转岗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及对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规定妥善处理等内容。(8)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施及演练情况a.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更新情况叙述是否制定总体预案、专项预案或者现场处置方案。评价预案内容的全面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等情况。b.事故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情况叙述现场应对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急性中毒、窒息、中暑等)所采取的应急救援设施措施,主要包括应急救援通道、必要的泻险区与风向标、有毒气体报警装置与冲淋洗眼器、急救场所与现场急救药品、事故通风装置、应急救援装备等的设置配备及运行情况、应急救援队伍设置情况。可用检查表进行检查(参考附录表D-4)。c.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情况叙述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演练情况,是否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记录总结,并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完善的情况。(9)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状况对照GBZ158等的规定,叙述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设置的情况。(10)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叙述是否及时、如实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11)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叙述职业卫生管理资料归档的及时性、完整性及其规范性等。(12)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29 叙述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总体预算,分析列支情况。5.8.2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评价围绕以上内容,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附录A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评估表”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和评估;对照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编制的检查表(参考附录表D-4),评价职业卫生管理情况是否规范,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措施。5.9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分析与评价5.9.1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情况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情况进行调查,主要包括是否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档案中是否包括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情况,上岗前、在岗、转岗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等资料,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情况。叙述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的执行情况。附件中应附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员工确认的资料。5.9.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综合分析既往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调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及有无职业病病例发生;对于检查异常结果情况,应结合岗位及其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原因及其关联度。5.9.3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病病人的处置叙述是否具有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患者、职业病病人,叙述其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的处置情况。5.9.4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评价围绕以上内容,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附录A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评估表”对建设项目职业健康监护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和评估;对照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编制检查表(参考附录表D-5),评价职业健康监护情况是否规范,是否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是否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措施。5.10存在的问题及建议5.10.1存在的问题根据检查表的结果(参考附录表D-6),在对用人单位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归纳总结职业病防护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5.10.2建议29 针对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的选择、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建筑卫生学、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提出补充措施和建议。对今后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并且指导用人单位进行整改。(参考附录E。)5.11结论(1)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概述。(2)根据检查表的结果和整改的情况,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作出总体评价结论。(3)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作出总体评价。(4)对是否符合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要求作出总体评价结论。报告书格式参考附录F。29 附录A(资料性附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程序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编制及评审阶段接受用人单位委托1收集有关资料(法规、标准、技术资料)2初步现场调查和工程分析3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筛选重点评价项目拟订现状评价方案质控审查*确定现状评价方案汇总、分析资料明确问题和结论提出对策和建议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标准编制现状评价报告书修改并提交正式报告专家内审及审核**依据现状评价方案开展评价工作1职业卫生调查2收集有关资料3职业卫生检测4职业健康检查合同评审-----————————————————————————-——————————————————————————-*:质控审查由评价单位根据用人单位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内审。**:专家审核的组织、程序与内容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29 附录B(资料性附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应收集的主要资料B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核批复、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及设计阶段的审查意见;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核批复。B2用人单位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a.用人单位的概况b.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主导风向、全年和夏季最小频率风向、风速、气温等);c.生产过程的物料,各种油漆、稀释剂等化学物质的名称、主要成分、物质安全数据说明书(MSDS)与年用量;d.作业场所的总体布局;e.生产工艺与设备布局;f.生产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女工、外用工数量)及生产制度;g.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分布;h.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备;i.辅助用室;j.应急救援措施;k.警示标识和和中文警示说明;l.有关设计图纸;m.有关职业卫生现场检测资料,包括既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n.运行情况。B3职业健康监护资料近年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资料,包括既往职业病发病资料和职业中毒事故资料等。B4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B5职业卫生管理的各类资料。29 附录C(资料性目录)木制家具制造企业作业场所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列举主要工序名称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下料、锯料、刨料木粉尘、振动、噪声拼接、压边、封边、修边化学有害因素(苯、甲苯、二甲苯等芳香烃类物质,乙酸乙酯、乙酸丙酯、乙酸丁酯等酯类物质,丙酮、丁酮等酮类物质,甲醛等醛类物质,烷烃类物质,苯胺、甲苯二异氰酸酯等)和噪声等镂铣、砂光、钻孔、机械打磨木粉尘、振动、噪声手工打磨、精整木粉尘、振动、噪声涂胶、擦色、调漆、喷漆、晾漆化学有害因素(苯、甲苯、二甲苯等芳香烃类物质,乙酸乙酯、乙酸丙酯、乙酸丁酯等酯类物质,丙酮、丁酮等酮类物质,甲醛等醛类物质,烷烃类物质,苯胺、甲苯二异氰酸酯)和噪声等组装化学有害因素(苯、甲苯、二甲苯等芳香烃类物质,乙酸乙酯、乙酸丙酯、乙酸丁酯等酯类物质,丙酮、丁酮等酮类物质,甲醛等醛类物质,烷烃类物质,苯胺、甲苯二异氰酸酯等)和噪声等29 附录D(资料性附录)木制家具制造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查表说明:(1)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和不符合。不符合的请在检查记录栏中说明不符合的内容。(2)符合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条件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检查项目中,A项全部符合,且B项中不符合项不超过B项实际现场项数的20%(含等于20%)。(3)不符合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条件是:经整改后A项中有不符合,或者B项的不符合项超过B项实际检查项数的20%。表D-1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和辅助用室检查评价表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类别检查记录结论布局产生尘毒危害的生产区宜集中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地势开阔、通风条件良好的场所。AQ4211-2010,5.2.2B生产区内应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布置,且避免尘毒交叉污染。AQ4211-2010,5.2.4A产生尘毒危害的工序或工作区(间)若在同一建筑物内,宜集中布置在靠近全年最大频率风向下风向的外墙侧,并应与其他工序或工作区(间)可靠地隔离。AQ4211-2010,5.2.5B建筑卫生学厂房结构应充分考虑防尘防毒的要求。内部空间应有足够高度以布置管道,且有利于清除积尘。车间内控制操作室应密闭防尘毒。无控制室但有岗位的产尘毒作业场所,应设密闭防尘毒的值班室,有条件的可在上述场所安装空气调节装置。AQ4211-2010,5.3.1/5.3.4B对于多层厂房,产生有害气体的场所宜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层。如需布置在下层时,应采取有效通风、设置防毒设备设施等措施多层结构的厂房,全面通风换气系统的进气口应设置在底层靠外墙处的迎风面,排气口应设置在顶层,以防止对上层作业环境造成不良影响。AQ4211-2010,5.2.9/5.3.2B使用和产生粉尘、毒物等的作业场所,应有冲洗地面、墙壁的设施。车间地面应平整、防滑、易于清扫。需要冲洗或可能产生积液的地面应做防水处理并设置坡向排水系统。AQ4211-2010,5.3.5B辅助用室应根据车间的卫生特征设置浴室、更/存衣室、盥洗室、妇女卫生室。GBZ1-2010,7.2.1/7.4.1B作业场所不得住人。作业人员不应在尘毒作业区饮水、进食和休息,不应穿工作服进入餐厅等非作业场所。喷漆作业中所用溶剂或稀释剂不得当作皮肤清洁剂使用。AQ4211-2010,8.6A29 表D-2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措施检查评价表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类别检查记录结论基本要求应根据工艺特点和有害物质的特性,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尘、毒危害,采取局部排风、全面通风或混合通风等措施,降低作业场所尘、毒浓度,使作业场所空气中尘、毒浓度符合GBZ2.1的要求。AQ4211-2010,7.1B供给车间的空气,宜直接送至工作地点。机械通风装置的进风口位置,应设于室外空气较洁净的地方。进风口与排风口位置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排出的污染物被吸入室内。AQ4211-2010,7.4B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应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AQ4211-2010,7.19B应按相关规定对防尘防毒设施的净化效率进行检测,定期检修或更换部件。AQ4211-2010,7.20B当尘、毒危害在技术上较难控制时,宜采取以下措施:a)设置密闭操作室,并保证作业人员的新鲜空气供应量不少于每人30m3/h;b)使用个人防护用品;c)向工作岗位送新风,其新风口应设置在空气清洁区。AQ4211-2010,7.21B材料储运有毒物品应储存在专门的场所、库房中,其贮存条件、贮存方式、贮存限量应符合GB15603、GB17916的规定。在喷涂区内不应存放超过当班所需的涂料量,涂料不得与稀释剂存放在一起。存放毒性材料的容器,应具有良好密闭性和耐蚀性。盛放油漆、稀释剂等易挥发物料的容器应密闭。在开启使用后,应尽快加盖密闭或存放在通风柜中。AQ4211-2010,6.1B生产工艺和设备应备有本单位使用的各种油漆、稀料、胶粘剂的产品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该说明书应建档保存。参照AQ4211-2010,6.2.1B产生尘毒的生产工艺与设备宜采取密闭(整体密闭、局部密闭或小室密闭)方式。不能密闭时,应设置排风罩。AQ4211-2010,6.2.2B通风防毒局部机械排风系统各类型排风罩应符合GB/T16758要求,遵循形式适宜、位置正确、风量适中、强度足够、检修方便的设计原则,罩口风速或控制点风速应足以将发生源产生的尘、毒吸入罩内,确保达到高捕集效率。AQ4211-2010,7.3B除尘、净化和通风、空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50019及相应的防尘、防毒技术规范和规程的要求。使用油漆的工序应隔离设置。使用油漆和胶水的作业场所应设置通风装置,并划定作业区域;烘干箱(室)应设置排风系统;喷漆作业应在独立的密闭喷漆间进行;喷漆间应采用上送下排的通风方式且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处的风速不小于0.8m/s;喷漆间内的涂装操作位置应安装水帘(水幕)降毒、流水排毒装置及冲洗设施。AQ4211-2010,7.2/7.13/7.14/7.15A在生产过程中可能突然逸出大量有害气体或易造成急性中毒气体的作业场所,应设置事故通风装置及与其连锁的自动报警装置,其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12次/h。AQ4211-2010,10.2B29 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应在有毒有害物质逸出部位设置排风罩等控制措施,尾气应经收集及净化处理后排放。AQ4211-2010,7.10B防尘产生粉尘的设备应在粉尘逸出部位设置吸尘罩等控制措施,并根据企业实际采取就地除尘系统或集中除尘系统处理粉尘。设计除尘系统时,应合理确定系统风量、风速和其他技术参数,保证除尘系统能有效地发挥作用。AQ4211-2010,7.5B应合理组织各粉尘作业点的通风换气,限制室内的空气流速,避免二次扬尘。AQ4211-2010,7.7B打磨作业要设置具有通风除尘效果的打磨台,且打磨台不应采取下送上排的通风除尘方式。打磨位置不固定时应采用移动式除尘装置。AQ4211-2010,7.8B操作和维护应建立定期对防尘防毒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的制度,防止堵塞;应定期检查尘毒收集、处理装置的工作状况,防止跑、冒、滴、漏。除尘器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应制定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灰,以保证除尘器的正常运转和使用。AQ4211-2010,6.3.1/6.3.4B喷漆机和喷枪应在停机状态进行清洗,清理后注入稀料,维持0.1~0.2MPa的泵压,稀料桶应加盖,减少挥发,剩余的油漆和稀料应加盖密封后在指定地点集中存放。AQ4211-2010,6.3.2B应制定相应制度,规定操作配备有除尘、排毒装置的机器设备,在作业开始时,应先启动除尘、排毒装置,后启动主机;作业结束时,应先关闭主机、后关闭除尘、排毒装置。AQ4211-2010,6.3.3B表D-3个人防护措施检查评价表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类别检查记录结论个人防护措施应按GB11651、GBZ/T195的要求为接触尘毒作业人员配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储存剧毒化学品场所应配备空气呼吸器和化学防护服。AQ4211-2010,8.1/8.2A接触尘毒的作业人员应具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能力,了解个人防护用品的适用性和局限性,上岗时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AQ4211-2010,8.3B个人防护用品应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集中清洗。个人防护用品失效时应及时更换。AQ4211-2010,8.4B表D-4职业卫生管理检查评价表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类别检查记录结论管理机构应设置防尘防毒管理部门或岗位;最高管理者应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和防尘防毒计划。AQ4211-2010,9.1B应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用人单位制定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应包括目的、目标、措施、考核指标、保障条件等内容。实施方案应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考核内容、验收方法等内容。参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GBZ/T225-2010,B29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防治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体检计划、职业病危害检测和评价计划、应急演练计划、培训计划、个人防护用品采购和发放计划、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校验和维护计划等。4.1.7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告知制度、申报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应建立完善的防尘防毒规章制度、防尘防毒设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测检验制度、毒性物质存取制度等。安监总局令第23号令第十一条;AQ4211-2010,9.2A职业卫生档案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并应对档案的借阅做出规定。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名称及用量、产品、职业性有害因素动态监测结果及其汇总、职业健康监护结果、职业病病人档案、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及维护档案等内容。GBZ/T225-2010,4.1.10B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管理者代表、管理人员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并应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同时还应按规定组织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GBZ/T225-20104.10.1B用人单位应对上岗前或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做出明确规定。未经上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的劳动者一律不得安排上岗。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防尘防毒知识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AQ4211-2010,9.5GBZ/T225-2010,4.10.2B用人单位应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做出明确规定,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防尘防毒知识技能再教育和考核。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周期。应做好记录及存档工作,存档内容包括培训通知、教材、试卷、考核成绩等,档案资料应有专人负责保管。AQ4211-2010,9.4GBZ/T225-2010,4.10.3B应急救援接触尘毒作业岗位应在显著位置设置说明有毒有害物质危害性、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的指示牌。按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AQ4211-2010,10.1A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安监总局第23号令第十八条B应具备现场快速、简易的急救能力,按照相关规范在尘毒作业区域就近设置淋浴器、洗眼器、急救药品和其他相关急救装备。AQ4211-2010,10.4B应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针对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按AQ/T9002的要求制定专项应急预案且定期演练、经常维护、及时更新。AQ4211-2010,10.5A职业卫生管理措施AQ4211-2010,9.6B29 应对整个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毒物危害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辨识和评估,明确所有产生粉尘、毒物的作业场所、工艺过程、设备及原(辅)料、中间产品、副产品,并建立档案。当作业场所、工艺过程、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开展辨识评估工作。应每年对接触尘毒作业的防尘防毒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进行至少一次检查,对不符合防尘防毒要求的作业场所及时整改。AQ4211-2010,9.7B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对尘毒作业点进行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检测结果报告应整理归档,妥善保存。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检测应在正常工况下进行,检测点的位置和数量等参数选择应符合GB13733、GBZ159的相关规定。AQ4211-2010,9.8B应将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和变更申报,并对申报内容负责。安监总局令第23号令A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AQ4211-2010,9.3A表D-5职业健康监护措施检查评价表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类别检查记录结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包括: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书面文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资质证明;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报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借阅登记和复印记录;投诉记录。GBZ/T225-2010,5.7.1B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上岗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在岗期间职业监护档案;离岗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GBZ/T225-2010,5.7.2B应为接触尘毒的作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作业人员离开企业时,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章。AQ4211-2010,11.1B职业健康检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GBZ188的要求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员工确认。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应以适当方式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GBZ/T225-2010,4.6.7/4.6.8A职业健康检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体检机构)承担。卫生部第23号令第五条B职业禁忌的处理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卫生部第23号令第八条B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B29 表D-6检查结论汇总表类别单元A项B项总项检查项符合不符合总项检查项符合不符合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26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措施117个人防护措施12职业卫生管理措施511职业健康监护措施16合计104229 附录E整改情况复查表整改情况复查表序号存在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复查结果评价单位检查人员(签字):年月日(单位盖章)被评价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年月日(单位盖章)29 附录F-1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格式F.1评价报告书基本格式要求(1)封页;(2)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彩色影印件(封二);(3)著录项(封三);(4)目录(封四);(5)正文;(6)附表;(7)附件;(8)附录。F.2规格评价报告书应采用A4幅面,打印装订。F.3封页格式F.3.1封页的内容应包括:(1)用人单位名称;(2)报告书名称;(3)报告书编号;(4)评价机构名称(加盖公章);(5)报告书完成时间。F.3.2样张封页样式如F-2所示。F.4著录项格式F.4.1著录项内容应包括:(1)报告书名称;(2)评价机构名称(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4)项目负责人;(5)报告书编写人;(6)报告书审核人;(7)报告书签发人。项目负责人、报告书编写人和报告书审核人应注明技术职务、资质证书号以及亲笔签名。F.4.2样张29 著录项样张如图E-3所示。F.5正文格式按照目录内容编写,纸型规格A4纸,字体为国标仿宋体,标准4号,28行/页,30字/行。页眉:XXXX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报告书编号,字体为国标宋体,标准小5号。页角:评价机构名称,页码(第X页,共XX页),字体为国标宋体,标准小5号。F.6附件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委托书、用人单位地理(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设备布局图、周边环境图,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以及其他应该列入的有关资料。F.7加盖公章应分别在封页-评价机构名称、著录项-评价机构名称、“11结论”章节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29 附录F-2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封面格式委托单位名称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报告书编号(标准三号字体)评价机构名称(加盖公章)(标准小二号字体)报告书完成日期(标准三号字体)(以上字体均为国标仿宋体)用人单位名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报告书编号(标准三号字体)评价机构名称(加盖公章)(标准小二号字体)报告书完成日期(标准三号字体)(以上字体均为国标仿宋体)29 图F-3著录项样张报告书名称:评价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务、资质证书号,签名报告书编写人:姓名、技术职务、资质证书号,签名姓名、技术职务、资质证书号,签名姓名、技术职务、资质证书号,签名报告书审核人:姓名、技术职务、资质证书号,签名报告书签发人:姓名,职务,签名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