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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编制说明一、编制背景环境风险管理是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2011年12月,《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开展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2012年12月,环境保护部颁布的《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规定,企业在进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时必须提交环境风险评估报告。2012年,我省开展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工作,也对相关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提出明确要求。同时,环境风险评估也是推行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基础性工作,是费率厘定、确定保额等的重要技术支撑。因此,为了促进企业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规范企业环境风险评估行为,为环保主管部门实施分级差别化环境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亟需出台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由于我国环境风险评估工作起步较晚,目前尚没有相应的技术规范和等级划分体系,评估结果没有可比性,其合理性也无从保证。虽然环保部正在组织编制“企业34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但正式出台尚待时日。因此,为顺利开展我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有必要编制符合我省实际需要的评估技术规范。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的安排,2012年6月开始,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和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在充分调研相关评估技术方法基础上,结合我省以往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的实践经验,进行《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的编制工作,形成本技术指南。二、编制依据与原则(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7)《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10)《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1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34
〔2010〕113号);(12)《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第27号);(13)《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年3月);(14)《危险化学品名录》(2012版);(15)《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1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17)《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18)《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1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2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1)《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24)《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25)《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程》(GB20576—GB20591);(26)《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2003);(27)《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SH3095-2000);(2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34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2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30)《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272号);(31)《浙江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版);(32)《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SY1190-2009);(3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中国石化安环〔2006〕10号);(34)《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5)《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浙经信医化〔2011〕759号);(3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二)编制原则(1)服从环境管理需要,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水平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是环境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因此“技术指南”的编制必须从环境管理工作的要求出发,合理确定环境风险分级体系。环境风险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是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因此评估工作要把企业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的工作成果体现在评估结果上。(2)充分考虑企业环境风险及其控制因素34
企业的环境风险水平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是多方面的,评估工作必须予以全方位考虑。除了企业应采取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外,企业安全生产和内部环境管理水平等也是极为重要的因素。(3)客观公正,操作性强在设定企业的环境风险及其防控水平各项指标要素及分值时,按照各项指标所发挥的作用,多方求证,尽可能做到客观公正。同时,尽可能使每项指标的评分要求易于掌握,增强可操作性,尽量减少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的主观判断因素。(4)符合我省实际需要浙江省人口密集,工业经济发达,企业规模及产业发展呈多样性。因此必须编制出一套符合我省企业实际情况并且适应我省环境管理需要的环境风险评估技术规范。三、编制过程(一)筹划准备阶段2012年6月,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和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组织成立环境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编制组。编制组根据我省工作实际需要,在环保部《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方法》(征求意见稿)整体框架的基础上,充分参考借鉴了《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硫酸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方法(试行)》、《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氯碱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方法(试行)》以及其他涉及环境安全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2011年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组织的绍兴34
袍江工业园区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经验,编制完成《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稿)。(二)征求意见阶段为充分考虑环境监管、实际操作等方面的需求,面向省环保厅各业务处室、各行业和高校专家、各产业协会和企业进行了大范围意见征求,并于2012年7月组织来自省环保厅、稽查总队、省环境监测中心、省环科院、纺织和化工行业协会及企业的专家召开了专家讨论会,对《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各项内容进行了逐条讨论和修改完善。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技术规范的内容和评价方式方法,形成《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第二稿)。(三)现场校验阶段为校验技术规范的适用性、准确性和合理性,组织了来自省环科院、省环境监测中心、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和社会环保机构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于2012年9月初对绍兴市皋埠染整有限公司(纺织业)和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企业进行了现场校验式预评估。专家组通过现场评估,就“技术指南(第二稿)”逐项进行了集中讨论、完善,修正形成“技术指南(第三稿)”,并将现场预评价结果以报告的形式再次向行业专家等征求了意见。在2012年10月中旬再次就各方反馈意见组织安全生产和环保专家讨论修改,形成“技术指南(第四稿)”并分发给有关专家征求意见。根据34
意见,编写组于10月下旬再次组织进行修改,并经试评估验证后形成“技术指南(第五稿)”。(四)完善提高阶段2012年11月和12月,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和嘉兴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嘉兴地区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的试点工作。将“技术指南(第五稿)”运用于实际评估工作后,一致认为根据该稿确定的评估指标分值和评估方法,评估结果比较符合实际情况,操作性强。2013年3月,环境保护部下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组根据这两份征求意见稿,结合两年来我省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的实践经验,对“技术指南(第五稿)”进行了再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技术指南(第六稿)”。(五)评审定稿阶段2013年5月,省环保厅法规处、省环境稽查执法总队组织召开了《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送审稿)评审会,会议对“技术指南”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形成了评审意见。根据评审意见,编制组进行了修改,形成“技术指南(第七稿)”。而后,省环保厅将其下发到全省各设区市环保局再次征求意见,根据各地意见编制组再次进行了完善,形成本发布稿。四、需要说明的问题34
(一)关于企业环境风险的主要影响因素企业环境风险影响因素主要可分为三方面:一是企业内涉及的可能释放或泄漏、从而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风险物质的种类和数量;二是企业事故环境风险释放过程与风险控制技术水平;三是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的脆弱程度和敏感程度。(二)关于环境风险物质及其临界量企业环境风险的大小与环境风险物质的理化性质、危险性和物质数量的多少密切相关。以化学物质清单识别企业环境风险,易于管理操作。国内外根据不同的识别与管理目的,已提出的包括极危险物质清单、危险物质清单、管制物质清单以及我国的危险源辨识清单等。参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美国环保局(U.S.EPA)颁布的《化学品事故防范法规》、欧盟颁布的《塞维索指令》和加拿大的《环境应急管理条例》,本《技术指南》提出的化学物质,从其事故释放能直接导致危害人群、环境或生态系统损害角度,将化学物质划分为四大类:毒性物质、易燃物质、其他类有害物质和其他重金属及其化合物。34
化学物质临界量的确定遵循“危害等值”的原则。在企业环境风险分级评估中,依据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存储量与临界量比值(Q)的大小,将该指标进行量化。Q的量化依据参考了德国清单法中对环境有害物质的10倍换算关系。即Q值划分为3个级别,分别为:1≤Q<10;10≤Q<100;Q≥100。(三)关于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技术水平评估指标企业环境风险水平主要考虑生产过程和废水排放去向两个指标。生产过程以生产工艺表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对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等18种危险化工工艺实行重点监管,本“技术指南”根据其危险程度评估生产过程的环境风险水平。废水排放去向主要考虑是否直接排入环境,事故性废水直接排入海域对公众的危害与排入其它水体比较相对较轻。企业环境风险控制技术水平的评估指标除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这个主要因素外,还考虑了安全生产控制、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和基础环境管理等与企业环境风险控制水平相关的因素,原因是这些因素直接关系到企业防御和控制环境风险的能力。(四)关于环境风险受体的敏感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及《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需保护的环境风险受体,将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分为水环境受体、大气环境受体和土壤环境受体。环境保护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34
按照环境风险受体的敏感性,将企业周边环境划分为3种类型。本“技术指南”参考了该征求意见稿的划分方法。水环境风险受体主要考虑企业下游10km范围内的水环境风险受体,距离的确定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风险受体主要量化为企业周边5km范围内的人口总数,距离的确定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人口总数的划分参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中对事件分级中疏散人口(5万人和1万人)的规定,同时考虑到浙江省人口密度大(约为全国的3倍)的特点,将人口总数定为10万人和2万人,还考虑了企业周边500m范围内的人口数量。(五)关于环境应急预案的类型《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环函〔2012〕449号)第七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环境风险等级评估结果,制定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预案。对于环境风险等级评估为重大或者较大的,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全本)》;对于环境风险等级评估为一般的,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简本)》;当地环保部门可以根据环境应急管理需要调整企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的类型。按照本“技术指南”评估环境风险等级为较小的企业,可以参照环境风险等级评估为一般的类型,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简本)》。五、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估指标的评分依据对环境风险及其控制34
水平评估指标进行评分,是企业环境风险等级评定的主要内容。为尽量避免评分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体现公正性原则,必须对评分依据进行统一,详见表1。表1 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估指标评分依据序号评估因子指标分项评分依据1生产过程生产工艺只要生产工艺中涉及其中一项。2废水排放去向废水排放去向包括通过管网排放。3安全生产控制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均必须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生产许可适用于从事生产的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消防验收以消防验收文件或验收合格证为准。重大危险源备案以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为准。4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危险化学品截流系统(1)对危化品罐区(包括装置储罐)截流设施和危化品仓库的要求以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和《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中的相关规定为准。危险化学品截流系统(2)对危化品装置区截流设施的要求以符合《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中的相关规定为准;对危化品装卸区截流设施的要求以符合项目环评相关要求为准。危险化学品截流系统(3)对切换阀的要求以符合《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中的相关规定为准。事故废水应急池对事故废水应急池的要求以符合《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中的相关规定为准。雨污、清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对初期雨水收集系统的要求以项目环评及批复中的相关要求为准。雨水(清下水)排放监视和切断装置-4环境风险生产废水总排口监视和切断装置-34
防控措施可燃或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和远程切断系统对可燃或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和远程切断系统的要求以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中的相关规定为准。危废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执行,处置按《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执行。5环境事故应急管理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以备案证明为准,应急演练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环境事故隐患排查现场检查相关制度文本和台帐记录。环境事故应急宣传培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环境事故应急物资和设备环境事故应急物资和设备的要求以应急预案和项目环评中的相关要求为准。6基础环境管理环保机构和制度内部环保管理机构的设置以企业文件为准,现场检查环保管理制度文本。环保设施及运营维护环保设施的建设要求以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为准,现场检查台账记录环境监测和在线监控现场检查日常环境监测记录或报告,在线监控设施建设的要求以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或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为准。历史环境事件突发环境事件以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记录为准。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2013年6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