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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信全鞋业有限公司(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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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编号年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项目名称:东莞市信全鞋业有限公司(扩建)建设单位(盖章):东莞市信全鞋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6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 ――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4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东莞市信全鞋业有限公司(扩建)建设单位东莞市信全鞋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萍联系人张伟坚通讯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立新洋田沥村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东莞市东城区立新洋田沥村(北纬23°0"9.33";东经113°46"12.19")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O122_鞋业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154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5%评价经费(万元)1预计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概况及任务由来东莞市信全鞋业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立新洋田沥村(详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0"9.33";东经113°46"12.19"。说明:项目营业执照地址为“东莞市东城区立新洋田沥工业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府函【2011】214号)要求,本环评将项目地址更改为“东莞市东城区立新洋田沥村”,实为同一地址,特此说明。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鞋类产品。项目于2006年4月13日委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信全鞋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6年5月15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2006年1089号。项目于2008年8月18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详细见《关于东莞市信全鞋业有限公司环保验收意见》,验收文号:东环建【2008】31138号。由于生产经营需要,项目申请扩建,扩建内容如下:由于经营需要,增加投资50万元,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品产量,增加生产工序,并增加相关生产的一批生产设备)(详见表1、表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需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建设方委托6 ,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扩建前后具体工程内容及规模1、工程内容项目扩建前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1540m2,建筑面积4620m2。项目主要从事鞋垫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层皮(鞋垫)约200万双/年。项目扩建后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540m2,建筑面积4620m2。项目主要从事鞋材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鞋垫约200万双/年、牛皮鞋底92万双/年、牛皮沿条200万米/年。表1项目扩建前后工程内容对比表序号主要指标扩建前扩建后变化情况1总投资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工程规模占地面积1540m21540m20m2建筑面积4620m24620m20m23主要产品鞋垫200万双/年200万双/年0万双/年牛皮鞋底0万双/年92万双/年+92万双/年牛皮沿条0万米/年200万米/年+200万米/年2、主要原辅材料及消耗量表2项目扩建前后原辅材料及消耗量对比表项目名称原辅材料用量来源扩建前扩建后变化情况原辅材料牛皮(熟牛皮)30吨/年100吨/年+70吨/年外购橡胶大底0100吨/年+100吨/年外购EVA07吨/年+7吨/年外购PVC30吨/年0-30吨/年外购胶跟0200万双/年+200万双/年外购天皮0200万双/年+200万双/年外购保护膜0100卷+100卷外购油性油漆0.3吨/年0-0.3吨/年外购水性油漆03吨/年+3吨/年外购水性胶粘剂03吨/年+3吨/年外购油性胶粘剂02吨/年+2吨/年外购液压油00.17吨/年+0.17吨/年外购冲压模具080套+80套外购大底模具070套+70套外购原材料物化性质:水性油漆:以水为稀释剂,不含有有机溶剂的涂料,不含苯、甲苯、二甲苯、甲醛、游离TDI有毒重金属,无毒无刺激气味,对人体无害,不污染环境,漆膜丰满、晶莹透亮、柔韧性好并且具有耐水、耐磨、耐老化等特点。水性胶黏剂:6 主体为聚氨酯树脂、乙烯-醋酸乙烯酯乳胶共聚合物,其中醋酸乙烯-乙烯共聚占30-40%,聚氨酯树脂占20-30%,水占30-50%以上,没有健康危害效应。油性胶黏剂:主要成分为氯丁橡胶,所配成的胶粘剂可室温冷固化、初粘力很大、强度建立迅速、粘接强度较高。项目所用油性胶黏剂挥发性有机溶剂占15%。3、主要设备表1项目扩建前后主要生产设备对比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扩建前扩建后变化情况用途1磨台机/10台20台+20台打磨2层皮机/5台0-5台裁断3裁断机/2台5台+3台裁断4皮带机/3台0-3台传送5烙印机/14台+3台烙印6自动烙印机/01台+1台7高台机/4台7台+3台打磨8立式磨台/04台+4台9磨边机/03台+3台10冲压模/01台+1台定型11片薄机/01台+1台削薄12刀盘打粗机/02台+2台打粗13大底磨面机/01台+1台打磨14传送机/01台+1台传送15大底分类机/01台+1台分类16开芯槽机/01台+1台大底开槽17砂带打粗机/02台+2台打磨18照射机/01台+1台检验19针车/09台+9台车线20削边机/02台+2台打磨21起毛机/01台+1台22刀带机/02台+2台削薄23打齿机/01台+1台打牙齿24压花机/01台+1台压花25开料机/04台+4台皮底分条26斩料机/01台+1台沿条裁断27削内斜机/02台+2台削薄28打软机/01台+1台打软29打包机/02台+2台打包30定型机/04台+4台定型31油压机/04台+4台组合32双桶布袋吸尘机/010台+10台除尘33沿条贴合机/02台+2台贴合34大底涂面机/01台+1台刷漆35大底滚烫机/01台+1台打磨36抛光机/01台+1台抛光37喷砂机/01台+1台喷砂6 1自动旋转烤箱/01台+1台烘烤2拆边机/03台+3台大底整形3增湿机/01台+1台使皮底柔软4高速机/02台+2台打磨5磨尾机/01台+1台6烤箱/015台+15台烘烤7流水线/010台+10台贴合8转盘线/01台+1台传送9盘滚机/04台+4台刷漆10磨刀机/03台+3台磨刀11切皮机/03台+3台裁断12圆层皮机/01台+1台裁断13层皮打粗机/02台+2台打磨14带锯机/01台+1台裁断15雕刻机/03台+3台雕刻16后跟打粗机/01台+1台打粗17贴保护膜机/01台+1台贴保护膜4、项目主要能源消耗表1项目扩建前后能耗水耗对比表序号名称扩建前扩建后变化情况用途来源1水3000m3/a3240m3/a+240m3/a生活、办公市政供水2电24万度/年60万度/年+36万度/年生产、生活、办公市政供电3柴油6吨/年0-6吨/年厨房炉灶用外购5、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表2项目扩建前后员工人数及工作制度对比表序号/员工人数工作制度食宿情况1扩建前60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均在项目内食宿2扩建后6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3变化情况+0人6、公用工程(1)原辅材料及产品的储运方式:厂外运输委托社会运输力量承担,厂内运输采用叉车或人力。(2)给水系统:项目用水均由市政给水管道直接供水,扩建前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扩建后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扩建前给水:①员工生活用水:项目扩建前共有员工人数6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员工生活用水量为6000t/a。6 扩建后给水:①员工生活用水:项目扩建后共有员工人数6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在项目内食宿的员工生活用水量按0.18m3/d计,则项目员工生活总用水量为3240t/a。(3)排水及排水去向扩建前排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90%计,则员工生活污水的排放量约为5400t/a。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一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引入东莞市东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扩建后排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90%计,则扩建后员工生活污水的排放量约为2916t/a。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一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引入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4)供电系统:项目用电主要由市政电网供给,不设备用发电机,项目扩建前运营期用电量为24万度/年;项目扩建后运营期用电量预计为60万度/年。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属扩建项目,扩建前的污染物的情况如下:一、扩建前生产工艺流程1、生产工艺流程:贴沿条烙印高台磨边皮革打粗裁断原材料包装出厂打布轮刷漆二、扩建前污染源及排放情况项目扩建前的污染物及防治措施见下表:表1项目扩建前污染物及防治措施一览表类型排放源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原采取的措施大气污染物打磨工序粉尘≤120mg/m31.44t/a经集尘器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收集的粉尘回收出售给专业公司利用刷漆工序总VOCs无组织排放≤1.2mg/m30.195t/a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厨房火烟SO2≤200mg/m312kg/a经水喷淋吸收处理6 NOX≤100mg/m36kg/a碳黑尘≤18mg/m31.08kg/a林格曼黑度林格曼黑度一级厨房油烟油烟≤2mg/m37.2kg/a建议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天面3米高处达标排放水染污物生活污水1620m3/aCODcr90mg/L0.486t/a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BOD520mg/L0.108t/aSS60mg/L0.324t/aNH3-N10mg/L0.054t/a动植物油10mg/L0.054t/a固体废弃物员工生活生活垃圾18t/a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废弃原材料5t/a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各盛装油漆桶0.1t/a由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噪声生产设备、通风设备、备用发电机运行时产生噪声减振、消声及隔音处理说明:项目扩建前环评有机废气根据现在的评价方法重新核算,其他污染物排放情况参照2006年5月报告表【2006】1089号中的数据。6 与项目有关的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地理位置:项目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立新洋田沥村。项目东面为东莞市新阳鞋材厂;南面为出租屋;西面为东莞市昌业五金厂;北面新长江水务厂。项目平面四至图如下:项目平面布置及四至示意图25 188m138m102m项目周围敏感点示意图注:项目厂界距离南面出租屋8米,距离南面光大花园45米。25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一、地形地貌东莞市境内地势东南高、西北低。东南部和中南部多丘陵,西北部属于东江三角洲;西南部为珠江地带。东江自东向西横贯北界。项目所在地地势较平坦,东城区的最高山为飞鹅山海拔210米,其次为黄旗峰,海拔185米。二、气候气象本地区地处亚热带,属海洋性气候。年平均气温22.1℃,最高月温为七月,七月平均气温28.2℃,极端最高温度37.9℃(1957年记录),最低月温为一月,平均气温13.7℃,极端最低温度-0.5℃,无霜期314天。多年平均雨量1724毫米(1911至1982年记录),最大年降雨量3320毫米(1959年记录),最小年降雨量972毫米(1963年记录)。每年4月至9月为雨季,占全年总雨量80%以上,且每年都有两个雨峰:一个在5至6月,月雨量达250至350毫米,一个在8至9月,月雨量达250至300毫米。前一个雨峰群众叫“龙舟水”,后一个叫“白露水”。气候温暖多雨,正常年份,日照时间不低于1900个小时,平均日照率达45%。最多年份是1963年,日照时间达2320.8小时,最少一年是1961年1570小时。一年中日照以7月最盛,平均232.1小时,2月和3月最少,平均分别为91.3小时和91小时。三、水文、植被东莞市主要河流有东江、石马河、寒溪水。市境96%属东江流域,东江干流自东北角博罗县、惠阳市之间入境后,沿北部边境自东向西行至桥头新开河口,有发源于宝安区的石马河流入,至企石有企石河流入。至石龙分出南支流后,北干流续流至石滩,与来自增城的支流汇流,经市境石碣、高埗、中堂、麻涌的大盛注入狮子洋;南支流斜向西南,在峡口接纳来自市境中部的寒溪水,峡口以下有三支较小的支流牛山水、蛤地水和小沙河,自东向西汇,入流经石碣、莞城、道滘、厚街、沙田于泗盛注入狮子洋。镜内河流水道纵横交错,主要水系有:东引运河、东江、东江干流下游河网。本区域的主要植物类型为马尾松、柠檬桉、台湾相思、木麻黄、南洋杉、木棉、细叶榕、大叶榕、羊蹄甲、大王椰、假槟榔、鱼尾葵、石栗、刺桐、百千层、白兰等乔木。25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东城街道概况】 东城街道位于东莞市中部。截至2015年,面积105平方千米,辖23个社区和2个国营林场。户籍人口9.95万人,常住人口48.14万人。2015年,东城街道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72.8亿元(第一产业1765万元,第二产业131亿元,第三产业240亿元),比上年增长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5.9亿元,增长9.9%;总用电量29.87亿千瓦时,同比基本持平;社会消费消费品零售总额123.1亿元,增长7.3%;实际利用外资1.86亿美元,增长—26.8%;外贸出口总额51.26亿元美元,增长41.9%;各项税收总额119.7亿元,增长8.3%;镇级可支配财政收入21.6亿元,增长3.5%。在全市镇街领导班子年度量化考核中,获评“优秀镇街”,并获得“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全国文明单位”“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广东省友好示范社区”“评退管服务、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工作试点”等6项全市“单打冠军”。【东城街道创新驱动发展】 2015年,东城街道企业转型步伐加快,实施“东莞制造2025”战略,引导规模以上企业投入技改资金25亿元,实施机器换人项目40个,提高智能制造水平;推动外资企业设立研发机构14个,设立企业品牌56个,发明专利25件。科技创新成效显著,将年科技奖励资金提高到1亿元,引进奇虎360科技产业园等一批科技项目;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育苗造林”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增加至71家,总量居全市第二位;新增发明专利授权量259件,居全市第三位;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增加至30件,总数居全市第一位。新经济蓬勃发展,建成跨境电商中心园区关检监管平台,搭建一批电商产业园,聚集一批跨境电商及其配套企业;引进第三产业项目35个,加快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设立每年5000万元的文化产业扶持发展资金,引导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建成华南地区首个谷歌数据运营中心,为全市产业升级提供全球化的信息服务。招商引资卓有成效,加强内外统筹招商,新登记注册300万元以上的内资企业426宗,实际投资73.3亿元,比上年增长96.1%;积极组团赴海外招商引资,实际利用外资1.9亿美元,合同引进外资1.4亿美元。【东城街道综合改革】25  2015年,东城街道优化政务服务,基本建成智慧城市智能中心,数字城管率先进入试运行;社区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点实现全覆盖,为群众推送550个网上办理事项;强化依法治理意识,在23个社区设立法律顾问室。深化商事改革,实行工商登记审批“即来即办”服务,一般性经营项目的个体户实现1小时内发照;实施住所申报制、企业集群注册及“三证合一”(三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新增市场主体7360户,总数达4.9万户,居全市第三位;推广电子办税,打造O2O涉税事项集中处理中心,开通微信预约办税服务,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扶持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出台加快社区发展的系列政策,通过税费返还、基建补助、减免利息、人才支持等帮扶措施,为社区减轻1.8亿元负担;推动社区资产交易和“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平台建设,完成270宗7.58亿元的集体资产交易;实施增资减债,村组两级纯收入达6.8亿元,比上年增长7.7%,负债率控制在11%以内。【东城街道城市建设】 2015年,东城街道重点项目稳步推进,基本完成横岭、峡口、石井等搬迁小区建设;建成嘉宏锦园、天骄御峰等商住小区;民盈大厦、振兴大厦等地标性建筑进展顺利;中电新能源、中食营科、国际食品商贸中心等产业项目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快实施58项宜居社区项目建设;启动一批水利配套工程,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完成一批市政道路、人行天桥、车辆匝道等交通设施建设,改善群众出行环境。城市改造进度加快,推进世博北片区、黄旗南2号片区、乌石岗—石井片区等重点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启动乌石岗“33艺术小镇”文化产业园改造;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征收补偿用地15万平方米,补偿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突出抓好城市治理,拆除违法建筑1.78万平方米。生态环境日益优化,推进道路绿化、公园改造、“小山小湖”建设,完善绿色生态体系。配合市启动东部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强化河涌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加强企业大气污染防控监测,淘汰黄标车3813辆,提升空气质量。【东城街道社会管理】 2015年,东城街道以“3+2+2”专项行动为抓手,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等案件大幅下降,社会治安持续好转;推进“平安东城”建设,投入2400多万元建成446套社区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外来人员服务管理,创建“市样板社区”,出租屋管理新模式在全市推广。安全监管不断强化,落实责任制度,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各类安全事故比上年下降40%;强化交通安全执法管理,实施繁忙路段交通微治理,交通事故下降39%;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群众健康安全得到保障。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坚持“日排查、周研判、月分析”的工作机制,加大社会矛盾隐患排查,受理信访投诉1046件次,下降17.4%,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东城街道民生事业】 2015年,东城街道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承办全国高校声乐展演、广东省朗诵大赛、演讲大赛等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体育竞技比赛,文体事业蓬勃发展。25 着力打造教育强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经费总投入6.3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28%;启动两所公办学校建设;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一批中小学校先后获得特色教育奖项;成功创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广东省儿童友好示范社区,推进家庭发展能力建设试点。医疗卫生不断优化,整合社卫中心、疾控中心、计生服务所等公共卫生资源,社区卫生服务利用率和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蝉联“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省、市示范区;加强传染疾病的防控管理,做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社会保障全面落实,全年征收社会保险基金15.1亿元,支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2.8亿元;出台惠民补助政策,向困难群众发放补助金1400多万元;加大劳动就业扶持力度,为2万多人次发放就业补贴1600多万元;推进新丰对口帮扶,扶贫“双到”工作通过考核验收。【东莞跨境电子商务中心园区首期关检监管点项目】 2015年10月19日,东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中心园区首期关检监管点完成建设并成功开启。该项目位于东城街道同沙科技工业园,总投资3500万元,总占地面积5.67公顷,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关检监管区、综合办公区、生活服务区三大功能区,初步实现与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供应链服务商系统衔接,推动监管服务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在全国率先实现“水陆网”三位一体的“三互”大通关,推动建立针对跨境电商企业的“单一窗口”,实现出口货物一次报关,海关、检验检疫部门联合查验,一次放行,大幅提升通关效率。【谷歌AdWords体验中心项目】 2015年12月30日,谷歌AdWords体验中心在东城街道星河新天地揭牌。该项目是由深圳浩方集团与美国Google公司合作建成的,总投资600万元,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谷歌AdWords体验中心是华南首个跨境电商营销体验中心,旨在指导企业运用互联网进行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协助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扩大出口额、帮助企业扩展海外市场和铸造国际品牌。谷歌AdWords体验中心被市商务局授予“东莞市电子商务企业品牌孵化基地”牌匾。截至2015年,有东莞市大益茶业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良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成为第一批谷歌Adwords用户。25 主要编制依据及环境功能属性主要编制依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年1月1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6年9月1日起执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2016年12月7日起实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施行);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1)、(HJ2.2-2008)、(HJ/T2.3-93)、(HJ2.4-2009)、(HJ19-2011)、(HJ610-2016);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地方政策、法律、法规1、《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粤发改产业【2014】210号);2、《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7月26日第二次修正);3、《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4、《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粤环函【2005】111号;5、《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2008~2017)》东府【2009】5号;6、《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本)》;7、《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8、《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9、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东府办【2011】110号;10、《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18号)。11、《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12、《印发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2〕238号);13、《关于发布《广东省高危废物名录》的通知》(粤环〔2008〕114号);25 14、《关于印发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2013】14号)。15、《关于印发石马河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发[2010]86号);16、《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粤环[2011]34号);17、《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18、《关于印发2012年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目标和任务的通知》(粤环[2012]15号);19、《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4】270号);20、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环【2014】190号)。■原有环保审批文件1、2006年5月15日《东莞市信全鞋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编号:2006年1089号。2、2008年8月18日《关于东莞市信全鞋业有限公司环保验收意见》,验收文号:东环建【2008】31138号。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如下表所列:表1建设项目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编号项目类别1水环境功能区黄沙水为V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属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属2类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4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是否风景保护区否6是否水源保护区否7是否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厂集污范围是,属于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集污范围8可否现场混料混凝土否9是否环境敏感区否25 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公布的《2015年度东莞市环境现状公报》,2015年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如下表:表8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表监测因子年均浓度值SO2NO2PM10PM2.5监测结果(mg/m3)0.0140.0340.0540.036评价标准(mg/m3)0.060.040.070.035污染指数(无量纲)0.230.850.731.03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中评价因子SO2、NO2、PM1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因子PM2.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结果表明该地域环境空气质量一般,PM2.5超标主要是受日益增长的汽车尾气影响。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外排生活污水经东莞市东城区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黄沙水,根据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东莞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黄沙水水质控制目标为V类,水质现状为劣V类,氨氮超标1.02倍,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氨氮超标原因主要是污水收集管网尚未完善,部分生活污水纳入河涌所致。3、声环境质量现状为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2017年6月2日由专职人员测量建设项目厂址边界外1m处的Leq,共布设4个监测点。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见表9所示(单位:dB(A)):表9噪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表测点昼间夜间1#55.946.72#58.647.63#52.143.74#53.642.1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和夜间声环境质量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2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好项目所在地附近周围评价区域环境质量。1、环境空气质量不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控制废气排放对附近周围环境的影响。2、水环境质量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标准。控制废水排放对附近水环境的影响。3、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控制各种噪声声源,要求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的实地踏勘,建设项目选址附近没有名胜古迹、学校等重要环境保护敏感点。根据对本项目所在地的实地踏勘,在周边内没有名胜古迹等重要环境敏感点。建设项目附近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0。表10建设项目场址附近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序号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功能性质与项目厂界最近距离(米)规模方位保护内容1出租屋居住8>50人南面大气二级、声环境2类2光大花园居住45>300人南面3东莞市商业学校学校102>1500人西北面4洋田沥村居住138>800人西面5为名小学学校188>500人西南面25 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表11地表水水质标准一览表(摘录)单位:mg/L污染物名称浓度限值标准来源DO≥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CODCr≤40BOD5≤10NH3-N≤2.0TP≤0.4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表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录)单位:ug/m3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标准来源SO2年平均0.0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0.15小时平均0.50NO2年平均0.0424小时平均0.08小时平均0.20PM10年平均0.0724小时平均0.15PM2.5年平均0.03524小时平均0.075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表13声环境质量标准(节选)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污染物排放标准1.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表14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节选)(mg/L)水污染物污染物三级标准限值一级标准限值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pH6~96~9CODCr(mg/L)50090BOD5(mg/L)30020NH3-N(mg/L)——10SS(mg/L)40060动植物油(mg/L)100102.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25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表15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摘录)项目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排放高度(m)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154.21204.0颗粒物151.451201.0说明:项目周围200米范围内最高的建筑物为南面的出租屋,经现场调查,出租屋高度约为20米,项目的排气筒高度为15米,因此,上表中非甲烷总烃、粉尘排放速率已经按照15米高度的排气筒标准速率的50%执行。1.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第Ⅱ时段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表16《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摘录)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项目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Ⅱ时段Ⅱ时段总VOCs401.3总VOCs2.0说明:项目周围200米范围内最高的建筑物为南面的出租屋,经现场调查,出租屋高度约为20米,项目的排气筒高度为15米,因此,上表中总VOCs排放速率已经按照15米高度的排气筒标准速率的50%执行。2.《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17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规模小型中型大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607585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表1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2类标准≤60≤50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正)。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正)。25 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49号)以及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18号),确定项目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以及有机废气总VOCs。表19项目扩建后总量控制指标一览表项目要素排放总量单位水生活污水废水量2916m3/aCODcr0.5832t/a氨氮0.0583t/a大气总VOCs0.067t/a注: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需由建设方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调整分配,经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由区域性调控解决,不另行分配总量控制指标。最终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为准。2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扩建后)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示):图例:G1—有机废气;G2—粉尘;S—固废;N—噪声1、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示意图:S、N过烤箱组合贴沿条G1G1、N打磨刷漆组合底与跟贴合过烤箱组合打磨刷漆切角压花抛光层皮打粗贴合定型切皮包层皮打磨内腰前加工开线勾喷砂刷漆烙印贴保护膜针车车线机械磨面后跟雕刻G1NG1、NG1SSNNSG2、NG1、NNG1、NG1G2、NS、NNG1裁断G2、S、N裁沿条G1、NNG1NNSG1、N25 底与跟贴合G1切角组合打磨后跟刷漆压花鞋面抛光抛羊毛轮清洁打包出货G1、NG1、NNNNNS、N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示意图生产工艺说明:前加工:将外购回来的牛皮、橡胶、EVA进行裁断、削薄、打粗、打磨等前加工。原料裁断、削薄过程中会产生废边角料,原料打粗、打磨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开线勾:将半成品牛皮、橡胶、EVA等通过雕刻机开线勾,该工序无废气废水产生。喷砂:使用喷砂机对大底进行清洁,喷砂位于密闭空间内,改工序无废气废水产生。机械磨面:使用大底磨面机对大底进行打磨,该工序会产生粉尘和噪声。刷漆:使用盘辊机或手工对大底进行刷漆,该工序使用水性油漆产生有机废气和噪声。烙印/压花:将大底放入烙印机/压花机中施加机械挤压力挤压出客户要求的纹路图案,该工序于常温下进行,没有废水废气产生。雕刻:使用雕刻机对大底雕刻出所需纹路,该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和噪声。贴沿条:使用胶水将裁切好的沿条手工贴到大底上,该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烘烤:将贴好沿条的大底经过烤箱进行烘烤,该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和噪声。组合/定型:在常温下,利用设备模具在油压机/定型机上对大底25 施加压力,使其产生变形或分离,以而获得所需形状和尺寸的大底,该工序于无废气废水产生。贴合:使用胶水将大底和天皮贴合在一起,该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和噪声。切角:使用切皮机将牛皮裁切掉多余的边角,该工序产生边角料和噪声。抛光:使用抛光机对大底抛光使其更光亮,该工序产生粉尘和噪声。说明:1、本项目所用设备均使用电能主要污染工序(扩建后)一、空气污染源1)工艺废气贴合、刷漆、烘干工序:项目贴合、刷漆、烘干工序使用的胶水以及油漆挥发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成份为总VOCs。参考《广东省木质家具制造行业和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系数使用指南》中表4.1-1,水性涂料VOCs产污系数为0.14kgVOCS/kg水性涂料,项目水性油漆用量3t/a,则VOCs产生量为0.42t/a;水性胶粘剂排放系数参照0.008kgVOCs/kg水性胶计,项目水性胶水的用量为3t/a,则VOCs产生量为0.024t/a;项目油性胶水的用量为2t/a,按其最大挥发量15%挥发算,则VOCs产生量为0.3t/a。则项目贴合、刷漆、烘干工序总VOCs产生量为0.744t/a,项目贴合、刷漆、烘干工序位于密闭空间内,项目拟设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楼顶2套“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0%)处理达标后经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风总机风量为30000m3/h(该工序每天工作8小时,一年工作300天),则贴合、刷漆、烘干工序产生废气量为7.2×107m3/a。项目总VOCs的有组织排放浓度为0.93mg/m3,排放速率为0.028kg/h,排放量为0.067t/a。项目贴合、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总VOCs有10%未收集到,则总VOCs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3kg/h,排放量为0.074t/a,项目车间长50米,宽16米,高4米,根据大气估算模式,粉尘落地浓度为0.0104mg/m3,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则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表20本项目有机废气产生情况表项目用量VOCs产污系数VOCst/at/a水性油漆30.14kgVOCs/kg水性油漆0.42水性胶粘剂30.008kgVOCs/kg水性胶黏剂0.024油性胶粘剂20.15kgVOCs/kg油性胶黏剂0.3合计8—0.74425 表21贴合、刷漆、烘干工序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排放方式污染物产生浓度mg/m3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标准mg/m3有组织总VOCs9.310.670.930.0670.02840无组织——0.074≤2.0mg/m30.0740.032.0注:项目贴合、刷漆、烘干两个排气筒之间的距离大于两个排气筒高度之和,故不需等效。激光雕刻工序:项目进行激光雕刻工序时对皮料加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排放因子确定为非甲烷总烃。激光雕刻工作温度约为200℃。根据有关资料,二噁英产生的条件为400~800℃,故激光雕刻过程不会产生二噁英。参考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公式塑料加工废气排放系数,树酯原料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项目牛皮、橡胶大底、EVA使用总量为177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61.9kg/a。项目拟设集气装置对非甲烷总烃进行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0%)处理达标后经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机风量为10000m3/h(该工序每天工作8小时,一年工作300天),则激光雕刻工序产生废气量为2.4×107m3/a。项目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浓度为0.23mg/m3,排放速率为0.002kg/h,排放量为5.57kg/a。项目激光雕刻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10%未收集到,则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03kg/h,排放量为6.19kg/a,项目车间长50米,宽16米,高4米,根据大气估算模式,粉尘落地浓度为0.003mg/m3,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则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表22激光雕刻工序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排放方式污染物产生浓度mg/m3产生量kg/a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kg/a排放速率kg/h排放标准mg/m3有组织非甲烷总烃2.3255.710.235.570.002120无组织——6.19≤4.0mg/m36.190.0034.0打磨、打粗、抛光工序:项目使用打磨、打粗、抛光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类比同类型企业,项目打磨、打粗、抛光过程产生的粉尘按照原材料的0.1%计算,项目牛皮、橡胶大底、EVA使用量约177t/a,则粉尘产生量约为1.77t/a,项目车间设有中央集尘器,打粗、打磨、抛光设备底部均设有抽风系统,将产生的粉尘抽吸,通过管道抽到中央集尘器后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米),除尘器25 风量为10000m3/h(该工序每天工作8小时,一年工作300天),则激光雕刻工序产生废气量为2.4×107m3/a。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0%,收集效率为90%,则粉尘的有组织排放浓度为38.2mg/m3,排放速率为0.066kg/h,排放量为0.159t/a。项目打磨、打粗工序产生的粉尘有10%未收集到,则粉尘无组织组织排放速率为0.075kg/h,排放量为0.18t/a,项目车间长50米,宽16米,高10米,根据大气估算模式,粉尘落地浓度为0.0259mg/m3,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则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表23打磨、打粗、抛光工序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排放方式污染物产生浓度mg/m3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标准mg/m3有组织粉尘381.61.5938.20.1590.066120无组织——0.18≤1.0mg/m30.180.0751.0注:项目打磨、打粗、抛光两个排气筒之间的距离大于两个排气筒高度之和,故不需等效。2)员工厨房项目扩建后共有员工6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配套设有食堂及厨房,厨房炉灶使用电能为燃料。一般食堂的食用油耗油系数为7kg/100人·d,则其一天的食用油的用量约为4.2kg,油烟和油的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之间,取其均值3%,则油烟的产生量约为37.8kg/a(年工作日以300天计),油烟的排放原始浓度约为5mg/m3,该公司拟在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不小于60%的),则油烟的排放量为15.12kg/a,排放浓度约为2mg/m3。二、水污染源4)生活污水项目扩建后共设有员工人数为6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所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主要为卫生间污水、厨房含油污水)。按《广东省用水定额》,人均用水0.18m3/d,每天用水约10.8m3,一年300天计算,生活用水约为3240m3/a。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9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2916m3/a,该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250mg/l)、BOD5(150mg/l)、SS(150mg/l)、NH3-N(25mg/l)、动植物油(20mg/l)。三、噪声污染源项目的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约为50~60dB(A)。四、固体废弃物污染25 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1)一般工业固废①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皮料边角料,预计产生量约1吨/年。②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弃包装材料,预计产生量约0.5吨/年。③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约1.43吨/年。2)危险废物①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油漆罐、胶水罐、废抹布、废漆渣等,预计产生量约0.2吨/年。②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0.5吨/年。3)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厨余、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员工生活垃圾排放量计算如下:1.0公斤/人·天×60人=60公斤/天,即18吨/年。25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扩建后)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贴合、刷漆、烘干工序7.2×107m3/a总VOCs9.31mg/m³0.67t/a0.93mg/m³0.067t/a≤2.0mg/m30.074t/a≤2.0mg/m30.074t/a激光切割工序2.4×107m3/a非甲烷总烃2.32mg/m355.71kg/a0.23mg/m35.57kg/a≤4.0mg/m36.19kg/a≤4.0mg/m36.19kg/a打磨、打粗、抛光工序2.4×107m3/a粉尘381.6mg/m³1.59t/a38.2mg/m³0.159/a≤1.0mg/m30.18t/a≤1.0mg/m30.18t/a厨房油烟7.56×106m3/a油烟5mg/m337.8kg/a2mg/m315.12kg/a水污染物生活污水2916m3/aCODcr250mg/L0.7290t/a200mg/L0.5832t/aBOD5150mg/L0.4374t/a120mg/L0.3499t/aSS150mg/L0.4374t/a120mg/L0.3499t/aNH3-N25mg/L0.0729t/a20mg/L0.0583t/a动植物油20mg/L0.0583t/a16mg/L0.0467t/a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皮料边角料2.93t/a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弃包装材料粉尘危险废物废油漆罐、胶水罐、废抹布、废活性炭0.7t/a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生活垃圾18t/a环卫部门处理噪声生产工序普通加工机械、通风机50~90dB(A)昼间(6:00~22:00)≤60dB(A);夜间(22:00~次日6:00)≤50dB(A)其他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项目厂房为租用,厂房已建成,故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量少,而且不存在对土壤、植被等造成危害的污染物,因此项目正常营运对生态基本没有影响。随着企业的建成,生产人员的增多,会从项目所在的生态系统以外输入大量能量和物质(例如电、原料等),同时会向生态系统排放一定量的废物(例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26 环境影响分析(扩建后)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项目厂房为租用,厂房已建成,故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工艺废气贴合、刷漆、烘干工序:项目贴合、刷漆、烘干工序使用的胶水以及油漆挥发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成份为总VOCs,产生量约为0.744t/a,项目贴合、刷漆、烘干工序位于密闭空间内,项目拟设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0%)处理达标后经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项目总VOCs的有组织排放浓度为0.93mg/m3,排放速率为0.028kg/h,排放量为0.067t/a。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3kg/h,排放量为0.074t/a。达到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激光雕刻工序:项目进行激光雕刻工序时对皮料加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排放因子确定为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61.9kg/a。项目拟设集气装置对非甲烷总烃进行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0%)处理达标后经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项目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浓度为0.23mg/m3,排放速率为0.002kg/h,排放量为5.57kg/a。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03kg/h,排放量为6.19kg/a。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打磨、打粗、抛光工序:项目使用打磨、打粗、抛光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产生量约为1.77t/a,项目车间设有中央集尘器,打粗、打磨、抛光设备底部均设有抽风系统,将产生的粉尘抽吸,通过管道抽到中央集尘器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米),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可以稳定在90%以上,收集效率为90%。则粉尘的有组织排放浓度为38.2mg/m3,排放速率为0.066kg/h,排放量为0.159t/a。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75kg/h,排放量为0.18/a。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员工厨房:项目厨房为内部职工使用,燃料使用电能。项目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于所在建筑物楼顶高空处达标排放,排放浓度达到44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二、水环境影响分析生活污水:项目扩建后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916m3/a,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项目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说明:项目属于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该污水处理厂选址于厚街镇西南部的沙塘村,占地面积约.1平方米,设计总规模25万吨/日。首期建设规模10万吨/日,采用改良SBR工艺,总投资预算11050.14万元,以BOT模式建设,由中标单位广东海信投资有限公司成立的东莞市厚街海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建设、运营,合同期25年(含建设期)。该污水处理厂首期已建成,其出水水质可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三、噪声影响分析项目的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其噪声值约为70~85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约为50~60dB(A)。对于以上噪声污染必须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1、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还应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优化设备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独立车间内,并远离敏感点。2、通风风机安装减震垫片,定期检修保持润滑。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这样使厂界噪声控制在昼间60dB(A),夜间50dB(A)以内,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皮料边角料、废弃包装材料、粉尘等经收集后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2)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罐、胶水罐、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均交给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44 3)生活垃圾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须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项目产生固废识别及产生量见下表。表24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一览表序号名称来源废物识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物类别》危废代码处置方法1.皮料边角料、废弃包装材料、粉尘生产过程一般废物——专业公司回收处理2.生活垃圾员工生活一般废物——环卫部门统一处理3.废抹布生产过程危险废物(HW49)900-041-49交给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4.废活性炭900-039-495.废漆渣危险废物(HW12)264-013-12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切实可行,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应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对该废物收集进行转移联单管理。填写《东莞市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或《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危险废物转移报批程序如下:1、由危险废物移出单位提出有关废物转移或委托处理的书面申请,填写《东莞市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并提供废物处理合同、协议。跨市转移的,须填写《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每转移一种危险废物,填写《东莞市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一式两份,须列明废物的类别、危险特性、有害成分、转移的起始时间、总数量、批次、产生工序。为减低转移时发生事故的风险,存放条件允许时,应尽量减少转移批次。2、市环保局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视需要到现场勘察,在《东莞市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返还申请单位。同意转移的,发放危险废物转移联单。3、定期转移危险废物的,每半年报批一次(转移期间废物处理合同、协议必须有效);非定期转移危险废物的,每转移一批,报批一次。六、风险影响分析由于项目使用的油漆、胶水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44 )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附录A表1和表2,项目使用的油漆、胶水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但必须切实严格加强管理,采取一系列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加强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劳动保护工作。在消防、安全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方案和应急措施,确保安全生产:(1)项目应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加强生产过程中的温度控制,保证劳动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2)易燃物品贮存区禁止明火进入,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设备和工具,所有照明、通风、空调、报警设施及用电设备均采用防爆型装置。3)车间内应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型号相符的灭火器,车间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均应熟悉其放置地点,用法,而且要经常检查,消防通道保持畅通。4)火灾发生时,先把总电源关掉,按响警铃以警示车间内其他人员,同时联络消防队,利用灭火器尽量灭火,如果无效,应该马上离开现场到安全地点集合,在离开时要确保所有人都已经离开车间,再把门窗关上。5)生产厂房、易燃物品贮存区须确保全面通风、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置必要的防火防爆与降温等技术措施,预留必要的安全间距,远离火种和热源,防止阳光直射。(2)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措施项目在危险废物运输、存储等过程中,如处理不当,则会造成污染事故,应该严格管理和处置。为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危险废物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危险废物事故的应急工作,减少环境危害,保护公众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伤亡,依据国家环保总局《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结合本厂实际情况,提出危险化学品管理及事故应急措施: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要严格管理,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要求暂存,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项目新老污染物“三本帐”统计44 表25项目新老污染物“三本帐”统计(单位:吨/年)类别来源污染物现有工程排放量新增工程排放量“以新带老”削减量扩建工程完成后总排放量增减量变化大气贴合、刷漆、烘干工序总VOCs0.1950.0670.0920.067-0.092激光雕刻工序非甲烷总烃00.005600.0056+0.0056打磨、打粗、抛光工序粉尘1.440.1591.280.159-1.28厨房火烟SO20.01200.0120-0.012NOx0.00600.0060-0.006炭黑尘0.00100.0010-0.001厨房油烟油烟0.0070.01500.008+0.008废水生活污水废水量1620291601296+1296CODcr0.4860.583200.5832+0.097BOD50.1080.349900.3499+0.2419SS0.3240.349900.3499+0.0259NH3-N0.0540.058300.0583+0.0043动植物油0.0540.046700.0467-0.0073固废一般固废5(产生量)2.93(产生量)000危险固废0.1(产生量)0.7(产生量)000员工生活生活垃圾18(产生量)18(产生量)000八、清洁生产清洁生产作为21世纪工业发展模式,对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更具体的要求,从生产原辅材料选取和利用,生产工艺设备,生产路线和产品的选取到每个生产环节以及能耗物料的综合利用等贯穿始终。清洁生产就是指将污染物消除或消解在生产过程中,使生产末端处于无废或少废状态的一种全新生产工艺路线。清洁生产是将产品生产和污染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取得资源、能源配置利用的最大效率和环境成本的最小量化,是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为此,根据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提以下几点建议:①生产环节:加强设备的维护、提高设备完好率;积极推行优化节能措施;提高自动化操作水平。②污染物产生环节:选用环保原辅料,提高原辅材料的利用率;加强员工培训,增强员工操作水平及环保意识。44 ③产品包装环节:选用环保包装材料,尽量使用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避免二次污染。④环境管理要求:要求项目产生的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应分类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污染环境;加强管理,提高员工总体素质,严格规范员工操作水平。九、项目环保“三同时”项目“三同时”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见下表:表26建设项目“三同时”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项目污染源防治措施规模验收要求废气贴合、刷漆、烘干工序设于密闭空间,该废气经收集后采用“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米);加强车间通排风7.2×107m3/a达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激光切割工序经收集后采用“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米);加强车间通排2.4×107m3/a达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打磨、打粗、抛光工序经中央集尘器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米);加强车间通排2.4×107m3/a达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7.56×106m3/a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废水生活污水依托于租用厂房原有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2916m3/a汇入市政管网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固废皮料边角料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2.93t/a不排入外环境废弃包装材料粉尘油漆罐、胶水罐、废抹布、废漆渣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0.7t/a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处理18t/a噪声普通加工机械、通风机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墙体隔声;安装吸声隔音屏、距离衰减——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十一、环境敏感点分析44 项目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立新洋田沥村。根据前面的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对附近环境敏感点(南面的出租屋)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设备噪声;贴合、刷漆、烘干有机废气、激光雕刻有机废气、打磨粉尘、打粗粉尘、抛光粉尘;生活污水。针对以上的主要污染问题,项目拟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针对生产设备噪声问题,项目采取如下措施:①对于生产设备,在选用新型、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还应对项目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由于项目所在厂区南面为出租屋,属于环境敏感点。项目将高噪声的生产设备放置于项目车间的东北侧,远离北面的厂界,通过自然距离的衰减作用,减少生产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③对于厂区内流动声源(汽车),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在采取上述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日常生产噪声对敏感点影响较小,可以接受。◆针对废气问题,项目采取如下措施:项目贴合、刷漆、烘干工序使用的胶水以及油漆挥发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总VOCs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经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项目进行激光雕刻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经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项目使用打磨、打粗、抛光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通过管道抽到中央集尘器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米)。◆针对污水问题,项目采取如下措施: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916t/a,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项目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进入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小,可以接受。十二、公众参与44 1、公众参与目的依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需征询项目所在地公众意见。公众参与是协调和评判建设项目对社会影响、环境影响的一种重要手段,使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或团体的利益得到考虑和补偿,并给有关部门处理和解决问题提供帮助。同时,公众参与过程也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通过公众参与,增加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认识,同时征求和收集公众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从而增强项目建设的环境合理性和社会可接受性。为了达到这些要求,必须选择当地有代表性的公众,并认真向他(她)们介绍工程内容,广泛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真正发挥公众在项目建设中的作用。2、公众参与的内容1)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从项目的工程分析可知,其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生活污水;◆贴合、刷漆、烘干有机废气、激光雕刻有机废气、打磨粉尘、打粗粉尘、抛光粉尘;◆皮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粉尘、废油漆罐、胶水罐、废抹布、废漆渣、废活性炭及员工生活垃圾;◆普通加工机械噪声、通风机噪声。2)公众参与的方法①在受项目影响区张贴公示②采取走访和发放调查问卷本评价通过以上形式了解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对建设项目的基本态度和要求,从而增加公众对工程建设的了解、支持和配合,使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更加完善和合理。3)问卷调查范围和对象调查范围为项目南面的出租屋。项目对周边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人员组成比例:敏感区人员占70%以上,调查表详见表27:东莞市信全鞋业有限公司(扩建)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一、参与者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二、项目简介东莞市信全鞋业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立新洋田沥村。项目所在厂址卫星坐标为:北纬23°0"9.33";东经113°46"12.19"。从事鞋材制造,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占地面积为44 1540m2;建筑面积4620m2,年加工生产层皮(鞋垫)200万双/年,牛皮鞋底92万双/年,牛皮沿条200万米/年。项目建成运营后产生的污染及处理措施如下:1、项目贴合、刷漆、烘干工序使用的胶水以及油漆挥发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总VOCs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经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项目进行激光雕刻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经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项目使用打磨、打粗、抛光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通过管道抽到中央集尘器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米);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高空处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产生不良影响。2、生活水经过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周围造成影响。3、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营业噪声和设备噪声,经过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对项目周边的环境的影响比较小。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皮料边角料、废弃包装材料、粉尘等经收集后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油漆罐、胶水罐、废抹布、废漆渣、废活性炭等均交给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三、调查内容1、调查前您是否知道该建设项目?A.知道□B.不知道□2、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有什么态度?A.赞成□B.反对□C.不关心□您反对的主要原因是:3、您对项目选址附近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A.满意□B.较满意□C.不满意□4、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如何?A.有影响□B.影响不大□C.无影响□5、该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可多选)A.污水排放□B.废气排放□C.噪声污染□6、您最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是?A.空气□河流水□C.噪声□D.地表水□7、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的生态环境的影响如何?A.有影响□B.影响不大□C.无影响□8、您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什么建议?3、公众参与结果分析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份,回收30份,回收率100%,其中有效问卷30份,公众参与调查统计结果见表20。受调查人员主要为项目南边的出租屋。综合现场访问和问卷调查结果,归纳出主要几条结论如下:(1)被调查人员中,100%的人表示知道该建设项目,无人表示不知道。(2)对于本扩建项目的建设,100%的人表示赞成。(3)对项目选址附近环境质量现状86.67%的人表示满意,13.33%的人表示较满意,无的人表示不满意。(4)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的大气环境的影响,23.33%的人认为影响不大,76.67%的人认为无影响。(5)被调查人员中,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噪声污染的占26.67%,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污水排放的占10%,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废气排放的占63.33%。44 (3)被调查人员中,13.33%的人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是空气污染,16.67%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是河流污染,33.33%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是噪声污染,36.67%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是地表水污染。(4)认为本扩建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的生态环境无影响的占70%,影响不大的占30%。表27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表调查方案选择项人数(人)百分比%1、调查前您是否知道该建设项目?知道30100不知道002、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有什么态度?赞成30100反对00不关心003、您对该项目选址附近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满意2686.67较满意413.33不满意004、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如何?有影响00影响不大723.33无影响2376.675、该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可多选)污水排放310废气排放1963.33噪声污染826.676、您最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是?空气413.33河流516.67噪声1033.33地表水1136.677、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的生态环境的影响如何?有影响00影响不大930无影响2170十三、产业政策及选址可行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粤发改产业【2014】210号)、《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2008~2017)》和《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本)》没有对项目的工艺和设备作出淘汰和限制的规定。可以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广东省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44 2)选址合理性分析①项目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立新洋田沥村,属扩建项目,扩建前项目选址等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审批文号:2006年1089号)。②与城市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立新洋田沥村。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0"9.33";东经113°46"12.19"。项目东面东莞市新阳鞋材厂;南面为出租屋;西面为东莞市昌业五金厂;北面新长江水务厂。项目没有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符合城镇规划和环境规划要求。③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立新洋田沥村,项目选址不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4】270号),项目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立新洋田沥村,项目所在地不属于东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声环境2类区,不属于声环境1类区。◆项目贴合、刷漆、烘干工序使用的胶水以及油漆挥发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总VOCs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经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项目进行激光雕刻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经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项目使用打磨、打粗、抛光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通过管道抽到中央集尘器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米);项目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各类污染物经有效治理后,不改变原有的功能区规划。④项目选址水、电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综上所述,从环境的角度看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3)项目与(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18号)的相符性分析①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强制性保护,禁止新建VOCs污染企业,并逐步清理现有污染源。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因此,项目满足该条要求。②44 新建石油加工项目必须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储油设施必须加装油气回收装置,加工损失率必须控制在4‰以内。新建汽车制造、家具及其他工业涂装项目必须采取有效的VOCs削减和控制措施,水性或低排放VOCs含量的涂料使用比例不得低于50%。新建机动车制造涂装项目,水性涂料等低排放VOCs含量涂料占总涂料使用量比例不得低于80%,所有排放VOCs的车间必须安装废气收集、回收/净化装置,收集率应大于90%。新建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以及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生产企业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要求。项目属于鞋业制造行业。项目水性涂料用量为6吨,水性涂料占总涂料使用量的75%。项目贴合、刷漆、烘干工序设于密闭空间,该废气经收集后采用“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收集率大于90%)。因此,项目基本满足该条要求。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18号)。4)项目与《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环)的相符性分析根据东环号文:“三、分类指导,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五)引导一般污染企业聚集发展。新建、扩建涉及电氧化、化学镀、酸洗、磷化、蚀刻、钝化、电泳等表面处理工艺排放废水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到镇(街)及以上已通过规划环评并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产业聚集区内建设;其他区域建设的项目应是企业自身产品不可或缺的配套工艺,且企业总投资规模原则上要求达到5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费用),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满足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零排放”要求,否则不予批准建设。严格控制家具喷漆、工业喷涂、制鞋、印刷、长台丝印、石油化工等重点VOCs排放项目,以现役源“点对点”总量调剂方式,明确VOCs排放总量指标的来源,实施“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确保不增加区域内工业VOCs的总量排放;新建、扩建VOCs排放量较大的工业喷涂、长台丝印、石油化工等企业必须进入通过规划环评的产业聚集区建设。”项目属于东城区域内扩建性质,设有贴合、刷漆、烘干等排放VOCs工序,项目总VOCs的产生量为0.744t/a,经“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米),总VOCs的排放量约为0.067t/a,扩建前项目总VOCs的排放量为0.195t/a,所以项目本次扩建总VOCs的排放量相对扩建前已减少。项目不涉及电氧化、化学镀、酸洗、磷化、蚀刻、钝化、电泳等表面处理工艺排放废水。44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环)文件要求。5)项目与《关于建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制度的通知》(东环办〔2015〕59号)相符性分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东环〔2014〕190号),《关于建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制度的通知》(东环办〔2015〕59号)就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以及试行“区域限批”制度通知如下:①工业类建设项目需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主要是指: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重点重金属等指标),必须实行污染物新增排放量“2倍总量替代”、“1.5倍总量替代”或“减量替代”。其中,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需实行“2倍总量替代”,新增VOCs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分区域、分行业实施“2倍总量替代”、“1.5倍总量替代”或“减量替代”,其他指标全部实行“减量替代”,明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凡未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的项目,暂停审批其项目环评文件。②工业废水能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建设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控制指标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总量中调配,无需由镇街提供总量削减来源。燃烧设施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的建设项目(集中供热及热电联产项目除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指标由市环保局在全市污染物减排量中统筹调配,无需提供总量削减来源。VOCs排放量“2倍总量替代”、“1.5倍总量替代”或“减量替代”在炼油与石化行业、化学制品制造业(溶剂型涂料、油墨、颜料、胶粘剂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合成纤维制造(锦纶、涤纶、氨纶纤维制造)、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含长台丝印)、制鞋、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行业、电子元件制造(覆铜箔层压板及印制电路板制造)、纺织印染、塑料制造(合成树脂以及溶剂型胶布、人造革、合成革制造)等重点VOCs排放行业中实施,其他行业暂不实施;对承诺全部使用水性、UV等低挥发性涂料、油墨、胶黏剂的项目,或采取密闭负压/密闭一体化技术收集并采用低温等离子、催化燃烧或溶剂回收等长效稳定尾气治理技术的项目,在其技术方案经专家审核并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系统与环保部门联网的前提下,VOCs排放总量指标由总量科在全市污染物减排量中统筹调配,无需提供总量削减来源。③44 鼓励建设单位通过并购、重组、协商转让或排污权交易等方式获得排污指标,但位于石马河、茅洲河、水乡经济区等重点流域、区域的工业类项目,新增COD、NH3-N来源不得由区域外的项目获得。禁燃区内的新增SO2、NOx排放项目的总量指标,不得由区域外的项目获得。将环城路范围内和各镇中心区划分为VOCs禁止准入区域,不再建设家具、制鞋、印刷、表面涂装、化工等新增VOCs排放行业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市重大项目需报市政府通过“一事一议”研究批准,其他VOCs排放行业项目实施“2倍总量替代”;莞城、东城、南城、万江等四个街道环城路范围外区域以及市区夏季上风向镇街为严格控制区,区域内建设家具、制鞋、印刷、表面涂装等新增VOCs排放量,实施“2倍总量替代”,其他行业实施“1.5倍总量替代”;其他区域实施“减量替代”。项目拟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立新洋田沥村,主要从事鞋材的生产,项目属于东城区域环城路内扩建性质,设有贴合、刷漆、烘干等排放VOCs工序,项目总VOCs的产生量为0.744t/a,经“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米),总VOCs的排放量约为0.067t/a,扩建前项目总VOCs的排放量为0.195t/a,所以项目本次扩建总VOCs的排放量相对扩建前已减少,不属于新增VOCs项目,无需申请VOCs总量;同时项目加工过程无生产性废水产生与排放;项目不设燃烧设备,无需使用燃料等。综上可知,项目建设是符合《关于建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制度的通知》(东环办〔2015〕59号)的相关要求的。十五、项目与《关于加强我是重点挥发性有机物行业环保准入的通知》(东环办函〔2017〕2号)相符性分析为有效防止大气复合污染,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国际、省、市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现就加强我市重点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行业环保准入要求通知。一、VOCs重点控制行业重点控制以下12个行业,包括:炼油与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溶剂型涂料、油墨、颜料、胶粘剂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合成纤维制造(锦纶、涤纶、氨纶纤维制造)、表面涂装(含金属及塑料表面涂装)、印刷(含长台丝印)、制鞋、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电子元件制造(覆铜箔层压板及印制电路板制造)、纺织印染、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含初级形态塑料、合成树脂制造以及溶剂型胶布、人造革、合成革制造)。二、VOCs重点控制行业区域划分44 将全市划分为VOCs重点控制行业禁止准入区域、严格控制区域和一般控制区域,进一步严格VOCs重点控制行业环保准入。禁止准入区域:环城路范围内和各镇街中心区域(由镇街自行划定)。严格控制区域:莞城、东城、南城、万江等四个街道环城路范围外区域以及厚街、大岭山、寮步、长安、虎门等镇街。一般控制区域:除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为一般控制区域。VOCs重点控制行业污染防治要点: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行业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生产过程使用的抗氧剂、增塑剂、发泡剂等有机助剂应密封储存,热熔、注塑、烘干等涉VOCs排放的个生产工序环节应尽量在密闭的车间内进行,必须安装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气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设施。加强VOCs废气治理。根据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聚苯乙烯、酚醛、氨基塑料等各类型产品生产过程的有机溶剂挥发与高分子化合物热解所排放的VOCs特征,选择适宜的回收、净化处理技术,废气总净化效率应达到90%以上。配料、混炼、造粒、挤塑、压延、发泡等个生产工艺单元应配置废气收集和净化处理装置;胶带制造的涂布生产工艺应配置有机废气回收处理装置。配料和投料。混炼尾气应采用不带除尘等高效除尘装置处理,过滤、压延、粘合等尾气可采用静电除雾器对有机物进行回收处理,发泡废气优先采用高温焚烧技术处理。项目拟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立新洋田沥村,主要从事鞋材的生产,项目属于东城区域内环城路范围内扩建性质,设有贴合、刷漆、烘干等排放VOCs工序,贴合、刷漆、烘干等工序拟设于密闭车间内,项目总VOCs的产生量为0.744t/a,经“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米),总VOCs的排放量约为0.067t/a,扩建前项目总VOCs的排放量为0.195t/a,所以项目本次扩建总VOCs的排放量相对扩建前已减少,不属于新增VOCs项目,无需申请VOCs总量。综上可知,项目建设是符合《关于加强我是重点挥发性有机物行业环保准入的通知》(东环办函〔2017〕2号)的相关要求的。十四、与东莞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立新洋田沥村,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4】270号),项目不在于东莞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外排的主要水污染源为生活污水44 ,不属于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项目没有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会对东莞市生活饮用地表水源保护区造成影响。十五、与同沙水库水源保护区划相符性分析1)同沙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同沙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的通知》(东联网供水办【2011】1号),同沙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和二级水源保护区区划包括:(1)同沙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根据调整后的同沙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划成果,同沙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位于东城区和大岭山镇内,保护区陆域面积6.26km2,其中陆地面积中包括紧邻保护区水域范围的池塘0.53km2,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①牛山溪沟环湖路段,一级保护区陆域外边界线按环湖路后退200m予以控制;②环城南路同沙水库段,以环城南路南侧外边缘为一级保护区的外边界进行控制;③同沙水库大坝及溢洪道范围,以同沙水库集雨范围予以控制;④资福寺、连马污水处理厂、力祥鞋业处,以市规划局批地红线为界;⑤其它部分,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外边界为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后退200m。(2)同沙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二级水源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向陆域纵深2000m的范围(不超过集雨线),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二级保护区内包括大岭山镇和东城区部分区域,保护区面积33.11km2。2)水源保护区的相关政策(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域和陆域内,禁止新建、改建、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东莞市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一级保护区水域水质的基本项目须满足Ⅱ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应满足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2)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水域和陆域内,禁止新建、改建、改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东莞市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二级保护区水域水质的基本项目须满足Ⅱ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应满足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44 (3)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水域和陆域内,禁止新建、改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的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东莞市政府将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准保护区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的水质,须满足二级保护区水域水质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3)项目对同沙水库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分析项目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立新洋田沥村。项目与同沙水库最近距离约2482米,根据《东莞市同沙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的通知》,项目不在于同沙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外排的主要水污染源为生活污水,不属于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会对同沙水库造成影响。十六、对排污口规范化的要求依据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国家环保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的技术要求,所有排污口(包括水、渣、气、声),必须按照“便于采样、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绘制企业排污口分布图。同时在污水排放口安置流量计,对治理设施安装运行监控装置。排污口的规范化要求如下:1、废水排放口项目废水排污口原则上只设一个(建设、改建项目视实际情况确定),排污口位置根据实际地形位置和污染物的种类情况确定。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扩建后不排放生产废水,因此,本项目扩建成后将在厂内设有一个废水总排口。2、废气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必须符合规定的高度和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便于采样、监测的要求,废气设置直径不小于75mm采样口。3、固定噪声排放源按规定对固定噪声源进行治理,并在边界噪声敏感点且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标志牌。44 4、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固体废渣,如一般固体、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应设置专用的堆放场地。5、设置标志牌要求排放一般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置提示性标志牌,排放有毒有害等污染物的排污口设置警告性标志牌。标志牌设置位置在排污口(采样点)附近且醒目处,高度为标志牌上缘离地面2米。排污口附近1米范围内有建筑物的,设平面式标志牌,无建筑物的设立式标志牌。规范化排污口的有关设置(如图形标志牌、计量装置、监控装置等)属环保设施,排污单位必须报环保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44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扩建后)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贴合、刷漆、烘干工序总VOCs设于密闭空间,该废气经收集后采用“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米);加强车间通排风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激光切割工序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采用“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米);加强车间通排风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打磨、打粗、抛光工序粉尘经中央集尘器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米);加强车间通排风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油烟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管网引至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汇入市政管网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经市政管网引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固体废物员工生活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符合环保有关要求一般工业固废皮料边角料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弃包装材料粉尘危险固体废物油漆罐、胶水罐、废抹布、废漆渣、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产过程溶剂罐交还给供货商重新盛装原料处理即可噪声生产工序普通加工机械、通风机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墙体隔声;安装吸声隔音屏、距离衰减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其他46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1、合理厂区内的生产布局,防治内环境的污染。2、按上述措施对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可降低其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搞好周围的绿化、美化,以减少对附近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3、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到污染物的排放全过程控制,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4、加强生态建设,实行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再生产。46 结论与建议一、项目概况东莞市信全鞋业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立新洋田沥村。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鞋类产品。项目于2006年4月13日委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信全鞋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6年5月15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2006年1089号。项目于2008年8月18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详细见《关于东莞市信全鞋业有限公司环保验收意见》,验收文号:东环建【2008】31138号。由于生产经营需要,项目申请扩建,扩建内容如下:增加投资50万元,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品产量,增加生产工序,并增加相关生产的一批生产设备)(详见表1、表3)。项目扩建后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540m2,建筑面积4620m2。项目主要从事鞋材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鞋垫约200万双/年、牛皮鞋底92万双/年、牛皮沿条200万米/年。二、环境质量现状(1)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镇区空气环境质量指标除NO2和PM2.5超标外,SO2和PM10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根据监测结果,黄沙水水质控制目标为V类,水质现状为劣V类,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3)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四周各监测点噪声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三、扩建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贴合、刷漆、烘干工序设于密闭空间内,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总VOCs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经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项目进行激光雕刻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经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项目使用打磨、打粗、抛光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49 通过管道抽到中央集尘器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米)。项目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米)。因此,项目扩建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所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因此,项目扩建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所产生的污水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3、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皮料边角料、废弃包装材料、粉尘等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油漆罐、胶水罐、废抹布、废漆渣、废活性炭等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完成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四、项目产业政策与规划的符合性项目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2008~2017)》和《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本)》中的限制或禁止类别,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五、综合结论通过上述分析,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项目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采取的“三废”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有效,工程实施后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评价认为,在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三同时”49 和外排污染物达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六、建议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2、企业应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清洁生产制度,严格按规程实施清洁生产;3、项目产生的固废不得在厂区内乱丢乱弃,应安相关规定分类收集、贮运;4、厂区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内污水管网、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等应与生产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运行,环保设施建成运行前不得进行试生产,必须由环保部门对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5、关心并积极听取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附近居民等人员、单位的反映,定期向项目最高管理者和当地环保部门汇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同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6、作好防范措施,防治废气、噪声扰民。一旦出现相关投诉,项目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协调处理相关投诉,采取有效措施;7、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委托具有监测能力和资格单位对项目的有组织或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以便掌握项目污染及达标排放情况,一旦出现有投诉影响人体健康或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标准,应及时停产并对环保设施进行检修;8、今后若企业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技术更新改造,都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征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49 预审意见:                               公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50 审批意见:                               公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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