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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青阳县新洲置业青阳县新河商贸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内容分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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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环评证乙字第212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青阳县新河商贸中心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青阳县新洲置业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0一五年六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建设名称青阳县新河商贸中心项目建设单位青阳县新洲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方立新联系人方立新通讯地址青阳县新河镇十里岗村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青阳县新河镇318国道和纬七路交叉口东南处立项审批部门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青发改投资[2015]107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农、林、牧产品批发(F511)占地面积(平方米)9173.8绿化面积(平方米)2109总投资(万元)307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3%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6年6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青阳县新洲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青阳县新河商贸中心项目位于青阳县新河镇境内,三一八国道和纬七路交叉口东南处,地块两面临道路,交通便捷。符合青阳县县域经济发展的思路,在重点乡镇发展中高端商业板块,促进区域快速发展,为区域后续开发提供完善的商贸服务。项目经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发改投资[2015]107号文备案立项,总投资约307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约917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733.62平方米,为了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特委托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我单位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资料收集,并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提请审查。30 二、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项目选址位于青阳县新河镇十里岗村,项目东侧为空地,东隔空地为新河卫生院、南侧为空地、西侧为新古石雕厂、北侧为318国道。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4F)、2#(5F)、3#(4F)、6#(4F),4幢商业楼和停车位等配套设施以及绿化带等景观工程,其中6#为单体建筑,1#、2#、3#为连体建筑群地。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表1建设项目工程一览表序号类别名称规模1主体工程商业楼1#(4F)、2#(5F)、3#(4F)、6#(4F),总建筑面积13733.62m2,主要功能布局为主要批发零售各类农副产品及日用品。商贸城内经营净菜,不涉及活禽宰杀2辅助工程停车位本项目设置69个地上停车位配电箱式配电3公用工程供水从318国道和纬七路市政给水管网分别接入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318国道供电项目内设置箱式配电供热、制冷项目设置VRV空调电信及通讯系统依托当地通讯设施消防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4环保工程污水处理污水管网铺设,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备噪声减振、隔声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5景观工程绿地绿地率达23%表2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总用地面积m29173.8总建筑面积m213733.62其中1#楼建筑面积m23256.352#楼建筑面积m22195.033#楼建筑面积m24263.366#楼建筑面积m24018.88建筑占地面积m23621.2容积率1.497——30 建筑密度%39.5绿化率%23机动车停车位辆69地上三、公用工程1、给排水1、供水系统(1)水源:本工程生活给水由市政管网供水,从318国道和纬七路市政给水管网分别接入DN200的供水管,在商场四周形成环网。(2)给水方式:由市政管网直接供给。(3)消防给水系统:本项目消防总用水量为30升/秒,其中多层室内消火栓用水量10升/秒,室外消防用水量20升/秒。消防用水由纬七路市政给水管网一路DN200供水,利用市政管网共同构成环网供消防用水。2、排水系统(1)排水体制:采用雨、污水分流制。(2)污水排水系统本项目所在区域采用的是雨污分流制,室内生活污水排至室外污水管道,再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东山河。(3)雨水系统:屋面雨水经雨水斗收集,阳台雨水经地漏收集后排至室外雨水管,场地雨水经路边雨水口收集通过雨水管道集中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道。2、供电(1)供电电源:在6#楼的东侧设置箱式变电站,本项目不设柴油发电机组。(2)本工程用电负荷分级:消防水泵、防烟排烟设施、消防控制室、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等消防用电以及生活水泵及门厅照明,主要业务用电子计算机系统等为一级负荷,其余照明、动力等普通用电均为三级负荷。3、供暖、制冷本项目设置有VRV空调,空调外机设置在楼顶。四、营业时间、接待量及定员项目营业时间为13小时/每天,9:00~22:00,年工作日365天,拥有员工约12030 人,工作采用二班制,每天平均客流量约为600人。五、规划选址符合性项目东侧为空地、东隔空地为新河卫生院,南侧为空地,西侧为新古石雕厂,北侧为318国道。周边多为商服用地。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商服(批发零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项目选址是可行的。六、产业政策符合性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本项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之列;本项目为综合商场,周边目前均为空地,与《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相符。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七、平面布局合理性据本项目的特点,将整个商贸中心分为两个功能区块,商业区和附属区。商贸区设置在地块沿街部分和用地中心,主体建筑为一栋五层和三栋四层的商业用房;其余部分为附属区,有中心景观和69个停车位。根据商贸中心规划的要求,在6#楼东部形成集中绿地,配套小型的休憩活动场地及停车位,以满足休闲和停车的需求。在6#楼的四周,考虑到通行的车辆比较大,均留足余地,设计考虑7.6米、6米或5米宽的环形双向车道,满足物流和消防的要求。商铺采用新型通风、隔热、节能、环保、防火的设计理念,外观力求简洁、明快、美观、大方。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建设项目地块原有用地情况为空地,故无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环境问题。30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等):地理位置青阳县位于长江中游南岸,南倚黄山,北枕长江,面积1180.6平方公里。地理坐标北纬36°48′~36°54′,东经117°34′~117°38′。拟建项目位于青阳县新河镇,新河镇隶属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地处著名佛教圣地九华山东麓,距县城12公里,辖区面积105.5平方公里,辖16个行政村、2个街道社区,为青阳县东部地区的经济、文化、商贸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地质地貌县境地势南高北低,南部群峰峭拔,中部丘陵绵延,北部以平原、圩区为主,素有“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之称。西南部属山区,海拔千米以上的山峰有12座,最高的十王峰海拔1342米;中部丘陵起伏,海拔200~500米左右,山丘间散乱若干小型盆地;北部以河谷平原为主,青通河与七星河交会县北,沼泽地属沿江冲积平原一部分,最低海拔8.4米。筑有童埠、洛平、合心圩。西北部地势偏低,属圩区,多为水田、旱地、河、圩、塘等。气候气象青阳县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气候温暖湿润,夏热冬寒,春秋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日照充足。无霜期短,梅雨期40天左右,年均气温16.1℃,年均降水量1573.0毫米,年均降水日151天,年日照时数平均为2004小时,年均蒸发量1269.0毫米,平均湿度一般为80%。青阳县的风向多为东北到东北偏东,随季节变化,风向也不断变更。3~4月风向不定,5~8月为夏季风控制,风向以东北风为主,9~12月为冬季风控制,风向以西北风为主。冬季风速较大,一般为4至5级,年均风速全县为每秒1.6米,无风频率为28%。水文全镇境内东部为山区,大部分为丘陵畈区。东河由南向北穿流全境;小(一)型广德口水库集雨面积1060公顷,总库容量404万方;小(二)型山阡里、横山冲、官塘水库集雨面积依次为3700、100、22公顷。30 1、青阳县概况青阳县辖9个镇、2个乡,青阳县位于长江中下游南岸、皖南山区北部,南依黄山,北枕长江,面积1180.6平方公里,耕地1.6万公顷,林地7.02万公顷。辖11个乡镇,110个村,总人口26.5万,其中农业人口22.5万人。县境地势南高北低,南部群峰峭拔,中部丘陵绵延,北部以平原、圩区为主,素有“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之称。青阳县为中国21世纪议程试点地区、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青阳交通便捷,区位优越。318国道横贯东西,103省道直穿南北,童埠港水运直通长江,合铜黄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在县城东部设有进出口立交;铜九铁路过境设有客货站,“村村通”工程全面完工,县乡道路四通八达,快速、便捷、立体化的交通路网已基本建成。2、新河镇概况(1)新河镇位于青阳县城东郊,南靠佛教圣地九华山,西与贵池接壤,北与铜陵相邻,国土面积111.35km2,辖11个行政村,132个村民组,人口1.8万。(2)新河交通通讯发达,区位优势明显。318国道、103省道纵贯全镇东西,境内有全县唯一的水运码头-童埠港口,可靠停泊百吨以上货船;铜汤高速建成通车、下线境内,铜九铁路过境设站、座落新河,距省内“马铜芜”100余km,离东部“江浙沪”4小时车程;移动、联通和程控电话通讯网络覆盖全镇。镇政府驻地十二里半集镇占地面积5km2,距县城6.25km。镇内“一主两辅四集中”园区平台框架渐成趋形。3km2的建设规划和5km2的控制性详规已完成,目前建成面积达2km2。现有非金属新材料、机械制造配套加工、有色金属加工、高新技术、农产品深加工五大类产业先后落户,十里岗主园区已成为青阳县经济开发区重要组成部分。(3)新河农业基础稳固,发展氛围浓厚。依托皖南土鸡,优质米、蚕桑三大主导产业,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一村一品特色板块经济,加大了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农村居民参合率达100%,“村村通”工程基本完成,点点通工程已启动,教育、文化、卫生、劳动保障等工作全面推进,镇党委先后被省、市两级授予“全国省五个好乡镇党委标兵”、“全市五个好乡镇党委”荣誉称号。30 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建设项目位于青阳县新河镇十里岗村,根据青阳县环境监测站提供的日常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下: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见下表。表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单位:mg/m3监测点位时间SO2NO2TSP项目建设地2015-4-60.0720.0610.1132015-4-70.0630.0520.1062015-4-80.0570.0630.111GB3095-2012二级标准24小时均值0.150.080.30由环境监测数据表明,项目所在区域SO2、NO2、TSP日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良好。2、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范围内的地表水是东山河,相关监测结果见下表。表4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断面位置采样时间监测结果/(单位:mg/L)(pH值无量纲)pHCODCrNH3-N东山河2015-4-67.511.30.63GB3838-2002Ⅲ类6~9201.0监测结果表明,东山河水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站提供的日常监测数据可知,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Leq):51.9-58.1dB(A),夜间:41.6-48.2dB(A),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要求。表明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30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总体上不因本项目的实施而改变区域环境现有功能,具体环境保护目标如下:(1)保护评价区域地表水东山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2)保护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3)保护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表5环境保护目标情况一览表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名称方位距厂界距离(m)规模环境功能空气环境新河卫生院东150小型诊所GB3095-2012二级7户居民南5030人地表水环境东山河南1500小型河流GB3838-2002Ⅲ类声环境新河卫生院东150小型诊所GB3096-20082类7户居民南5030人30 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标准值如下表:表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录)单位:mg/m3类别污染物名称选用标准标准限值(mg/m3)1小时平均24h平均年平均常规污染物SO2GB3095-20120.500.150.06NO20.200.080.04PM10-0.150.072、地表水地表水东山河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标准值如下表:表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污染因子PHDOCODcr氨氮BOD5石油类III类标准6~9≥5≤20≤1.0≤4≤0.053、环境噪声环境噪声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标准限值见下表:表8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标准值(Leq:dB(A))依据昼间夜间混杂区6050(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30 染物排放标准1、污水:新河镇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之前,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建成运营后生活污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新河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后排入东山河标准值见下表:表9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标准值污染物名称污水综合排放三级标准(mg/l)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mg/l)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B标准(mg/l)pH6~96~96~9COD≤500≤100≤60BOD5≤300≤20≤20NH3-N——≤15≤5(8)SS≤400≤70≤202、噪声:营运期商业区社会生活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标准值如下:表10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别昼间夜间依据噪声限值[Leq:dB(A)]6050(GB22337-2008)2类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各施工阶段的噪声限值。表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Leq[dB(A)]噪声限值昼间夜间70553、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表12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mg/m3序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排气筒(m)二级1SO2550152.62NOx2400.773TSP1203.530 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十二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结合项目实际产生及排污情况,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COD、NH3-N。项目总量已纳入污水处理厂总量,不需要申请。30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主要污染源:建设项目所在地块属于商业用地,土地正在平整,项目工程分析按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两方面进行。建设项目主要为综合大卖场,无生产性项目,其基本工艺(或工作)及污染工序流程,见图1。营运期施工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建筑垃圾噪声、废气噪声、废弃物噪声、扬尘噪声、扬尘运行使用工程验收设备安装装饰工程主体工程噪声、扬尘基础工程图1施工期、营运期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本项目工程建设施工期长达1年。其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噪声、废水、固废等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但施工期相对于运营期来说,影响时间较短,且随着施工的结束,污染也会慢慢消失。小区建成运行后产生的污染是长期的,主要表现在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以及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一、建设施工期的主要污染工序:1、大气污染分析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是扬尘。一般由土地平整、土方填挖、物料装卸、水泥搅拌和车辆运输造成。2、水污染施工期废水污染主要为施工区的冲洗废水、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等。冲洗废水主要来源于石料等建材的洗涤,主要污染物为SS;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BOD5、COD等。3、噪声施工期比较典型的噪声源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等及汽车运输交通噪声,另外施工初期还会有强夯地基处理时产生的震动噪声。4、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土方开挖产生的弃土弃石、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30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工序1、废水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商贸城员工以及顾客的生活污水以及卖场的保洁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SS等。2、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VRV空调外机噪声等,其声级值为70-85dB(A)。建设项目内部各类设备噪声产生情况详见下表所示:表13项目主要噪声源强分析单位:dB(A)污染源设备名称噪声声压级顶楼及机房空调外机75~85变电柜70~804、固体废物项目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及顾客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卖场产生的废弃包装物。生活垃圾:员工及顾客产生的日均生活垃圾按0.01kg/m2(13733.62m2)估算,则垃圾产生量为0.14t/d,51.1t/a。生活垃圾实行垃圾袋装化,根据市容部门的有关管理办法,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弃包装物:卖场产生的废弃包装物约5t/a。30 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员工、顾客生活污水以及卖场保洁废水63247.2t/aCOD230mg/l7.92t/a60mg/l2.07t/aBOD5140mg/l4.82t/a20mg/l0.69t/aSS180mg/l6.20t/a20mg/l0.69t/aNH3-N17mg/l0.59t/a8mg/l0.28t/a固体废弃物员工、顾客生活垃圾51.1t/a0卖场废弃包装物5.0t/a0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空调外机与变压器噪声等,其声级值为70-85dB(A)其他主要生态影响:项目建设地点在青阳县新河镇,不属于敏感或脆弱生态系统,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30 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一、水污染问题及对策分析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区地面清洗和施工机械、建材冲洗产生的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BOD5、COD、石油类等。冲洗废水的排放特点是间歇式排放,废水量不稳定。但是,如果施工中节水措施不落实,用水无节制,自来水将会在施工现场随意流淌,导致该部分废水排放量增大,势必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的水量相对较少,对周围水环境影响甚微。对于施工中的冲洗废水,建议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杜绝人为浪费的同时,在低洼地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在沉淀一定时间后,作为施工用水部分回用,这样既节约了水资源,又减轻了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建议施工单位排入旱厕,定期清淘用于附近农田、林地施肥使用,不得任意排放,影响到地表水体水质。二、环境空气污染及控制1、扬尘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有施工区裸露地表在大风气象条件下形成的风蚀扬尘(其产生量与风力、表土含水率等因素有关,难以定量表述);建筑材料运输、卸载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临时物料堆物产生的风蚀扬尘以及施工队伍临时生活炉灶排放的油烟。扬尘的影响在干燥天气下显得比较突出,同时其影响是局部的,暂时的,影响的程度及范围有限。为减轻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在初期“三通一平”后,即应根据设计方案对规划中的公共绿地进行合理绿化,以减少表土的裸露。同时建议对各污染源和产尘点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对于进场道路应适时洒水抑尘,以防道路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对于易产生粉尘的散装物料运输车辆,视物料的具体性状采取密封或围护措施,防止散装物料在运输过程中洒落引起扬尘污染。(2)装卸物料的尽量降低高度以减少冲击扬尘污染,对散装物料应设置简易材料棚,以免露天堆放造成的风蚀扬尘。30 另外,项目单位施工时应对于进场道路应适时洒水抑尘,以降低道路扬尘对环境敏感目标的污染;装卸物料时应尽量降低高度以减少冲击扬尘污染,对散装物料应设置简易材料棚,以免露天堆放造成的风蚀扬尘。2、油烟施工期生活炉灶排放的油烟,建议使用煤气、液化气等清洁燃料,以减轻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如有条件建议施工单位组织员工就近在附近单位联系就餐或外购。3、燃油废气施工过程中燃油设备较多,产生大量的燃油废气。对于施工机械柴油机工作时排放的烟气,施工单位应做好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避免油料在柴油机内不完全燃烧而产生大量的黑烟;对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推土机、挖掘机等要安装尾气净化装置,保证尾气达标排放;运出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汽车排污监管办法、汽车排放监测制度。三、噪声污染趋势及控制(3)噪声建设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械、混泥土搅拌机、升降机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建材的撞击声、施工人员的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运输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机械噪声。建设期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源强见表15,当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产生噪声叠加,根据类比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加3~8dB(A),一般不会超过10dB(A)。30 表14施工期噪声声源强度表物料运输车辆类型及其声级值见下表:表15交通运输车辆噪声施工阶段运输内容车辆类型声源强度[dB(A)]主体工程钢筋、商品混凝土混凝土罐车、载重车80~85装饰工程各种装修材料及必备设备轻型载重卡车75~80在建筑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杜绝深夜施工噪声扰民,另外,根据《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对施工场地平面布局时将施工机械产噪设备尽量置于场地中央,进行合理布设,减少施工噪声对民众的污染影响。对因生产工艺要求和其它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由于施工噪声是居民特别敏感的噪声源之一,根据目前的机械制造水平,它即不可避免,又不能从根本上采取噪声控制措施予以消除,只能通过加强施工产噪设备的管理,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建设项目南侧50m范围内有7户居民。为了尽量减少因本项目施工而给周围人们生活等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本评价要求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避免施工扰民事件的发生。30 (2)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晚间(19:00-22:00)、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禁止高噪设备施工,以免影响附近居民的休息。如因建筑工程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而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提前7日持建管部门的证明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施工日期和时间,并在周围居民点张贴告示,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3)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往往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和高强度等特点,施工单位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操作时间的方法加以缓解,并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4)对建设项目施工地设置掩蔽物,特别是在南侧,以减小施工噪声对南侧居民点的影响,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屏障。(5)对于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噪声源,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以缓解其影响。(6)要求业主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投诉电话,一旦接到投诉,业主单位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环境纠纷。本项目不同施工阶段的噪声控制应符合表19中《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Leq[dB(A)]噪声限值昼间夜间7055四、施工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施工期的固废主要有各种建筑垃圾以及多余土方等。根据建设单位以及设计单位提供的信息,地块内主要为山地。地势较复杂,总体上呈西高东低;因此需要有大量的土方外运。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共计约3621.2m2,不设地下建筑。地基挖方则可估算需清理土方量约10864m3;地块内的绿化需比项目设计标高平均高0.5m,本项目绿化面积2109m2,则绿化需要填土1055m3;其次根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工程非绿化部分土方回填量约占总挖方量的15%,即1630m3。建筑垃圾,包括砂土、石块、水泥、碎木料、锯木屑、废金属、钢筋、铁丝等杂物。建材损耗产生的垃圾和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其产生量按建材损耗率计算,因设计尚未进行,工程量难以准确计算。根据经验数据,土建施工垃圾按照万分五生产率计,即新建10000m2建筑,通常建筑材料总用量为10000t,按照百分之五建筑垃圾率,约产生建筑垃圾500t,项目地上建筑面积约13733.62m2,则合计产生建筑垃圾约687t。其中钢筋头、废木料占20%(137.4t,约合177m330 ),全部回收利用,剩余建筑垃圾部分弃土(549.6t,约合706m3)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指定位置堆放。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指定位置堆放。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五、土石方平衡项目建设将产生约1.16万m3土方,其中0.38万m3用于回填,0.78万m3由青阳县渣土办统一调运处理。建设项目土方平衡如下图所示:表17建设项目土石方一览表项目数量(m3)项目数量(m3)挖土方11551回填方3739取土方0渣土办调运7812合计11551合计1155130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一、水环境影响分析1、建设项目给、排水概况供水:建设项目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建设项目完成后,项目日用水量122.1吨。给水量分析见下表(每年按365天计):表21建设项目给水量分析表序号用水项目名称用水标准数量日用水量1商场用水0.008m3/m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13733.62m2109.92保洁用水8t/d——83绿化用水0.002m3/m2•d2109m24.24用水总量/122.1排水:项目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系。项目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出水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待新河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之后,项目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青阳县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项目区排水按80%计,则日排水量约94.32吨,年污水排放量约34426.8吨(绿化用水除外)。建设项目日用水量平衡图见下图:损耗87.92生活污水109.9122.194.328损耗1.6保洁用水173.28损耗4.2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4.2绿化东山河图2建设项目用水量平衡图(单位:t/d)2、污染物排放情况30 依据本项目为纯商业的特点,项目区排放的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保洁废水等,所排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浓度及产生量见下表。表22主要废水污染物浓度和产生量表单位:mg/l污染物CODBOD5SSNH3-N生活污水28018012025保洁废水150100250—混合污水23014018017产生量(t/a)7.924.826.200.59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100207015项目出水接管量(t/a)3.440.692.410.52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500300400/项目出水接管量(t/a)7.924.826.200.59(GB18918-2002)一级B标准6020208污水处理厂排放量(t/a)2.070.690.690.28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位于青阳县新河镇,新河镇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该污水处理厂位于新河镇工业园区内,设计日处理污水3万吨。设计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循环式活性污泥法工艺,本项目在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之内,且项目生产污水量和污染物对新河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及工艺影响小,待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后,项目内的生活污水可纳入新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项目内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内自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纳入东山河,项目污水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1)汽车尾气建设项目拟设停车位69辆,全部位于地上。汽车尾气包括NO2、NOX,HC、CO等。本项目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无法集中控制,属于无规律间歇性排放,因此应加强管理,禁止尾气不达标车辆驶入,并做好停车场周边的绿化,避免尾气集聚浓度增加。三、声环境影响分析(1)源强分析30 项目噪声主要为中央空调机及冷却塔噪声等,其声级值为70-85dB(A)。表23项目主要噪声源源强及治理措施一览表污染源产噪设备名称所在位置噪声声压级dB(A)治理措施降噪效果dB(A)VRV空调空调外机楼顶75-85设备外围设置隔声屏障,设置消声帘、吸声材料等25-30配电柜低频噪声6#东侧绿化带75-85设备置于专门设备房内;安装减振机座,周围缝隙做隔振处理20-25动力设备机械噪声影响: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风机、电机等均选用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低噪声设备;所有固定设备均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声基础上,风机进风口加装消声百页窗。同时,风机等设备房位于地下,经过建筑物隔离,预计整体减噪效果15dB(A)以上。空调外机拟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详述如下:(1)本项目使用VRV空调,其空调外机均位于项目楼顶,应设置减振机座加隔声屏障,又有利于减轻对环境的噪声污染。同时业主应经常检查空调室外机运作情况,使其处于正常工况。(2)预测点布设本项目通风机、空调机组以及变配电房等主体设备均设置在专门地下设备用房内,由于采取了减振措施及建筑物本身的隔声作用,噪声源强大大降低,对外环境影响很小;对外环境影响较大的是位于5楼楼顶的冷却塔,经采取上文中所述相关措施,冷却塔噪声能够得到有效削减;本项目噪声预测点设置为:项目区场界。(3)噪声影响预测及分析预测模式:选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推荐的模式,其数学表达式如下:单个噪声源预测公式:两个以上的多个噪声源同时存在时,总声级计算公式:30 式中:r—预测点到声源的距离,m;Adiv—距离衰减,dB;Abar—遮档物衰减,dB;Aatm—空气吸收衰减,dB;Aexc—附加衰减,dB。距离衰减Adiv、遮档物衰减Abar、空气吸收衰减Aatm、附加衰减Aexc均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推荐的公式计算。(4)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利用模式模拟预测项目运营时主要噪声源同时产生噪声对项目区场界声环境质量影响情况,预测结果详见下表。表25项目场界声环境质量影响预测结果单位:dB(A)预测点位昼间现状贡献值叠加值标准值是否达标东场界-50.3-60达标南场界-42.6-60达标西场界-41.2-60达标北场界-42.0-60达标对照评价标准,对项目建成后预测数据分析评价表明: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固定设备机械噪声对南、西、北侧各场界预测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明显,空调放置在建筑楼顶靠近318国道一侧,空调外机噪声对东厂界影响较小,各场界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四、固体废物项目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及顾客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卖场产生的废弃包装物。生活垃圾:员工及顾客产生的日均生活垃圾按0.01kg/m2(13733.62m2)估算,则垃圾产生量为0.14t/d,51.1t/a。生活垃圾实行垃圾袋装化,根据市容部门的有关管理办法,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弃包装物:卖场产生的废弃包装物约5t/a,收集后外售。五、入住商业分析根据初步规划,商业楼入驻商业类型为批发零售业,入驻商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以及青阳县服务行业环保有关30 规定,并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同时入驻商业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另行环评手续。严格控制在距离居民住宅楼、医院、学校、疗养院、党政机关15米范围内设立产生烟尘、油烟、废水、恶臭、噪声等污染的服务业经营项目。另外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中的相关规定:“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切割、敲打、锤击等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宣传商品和服务,以及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因此项目运营期间应严格要求商户禁止从事以上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商业设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对项目区内环境影响较小。六、环保投资表26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序号名称内容投资(万元)1施工期渣土处理等102废水治理化粪池、雨污管网203噪声治理减震、隔声措施等34固废处理垃圾桶25绿化绿化5合计——40七、项目“三同时”项目汇总表表27三同时一览表序号类别治理对象治理方案投资(万元)治理效果建设计划1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化粪池、雨污管网20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噪声防治措施变压器、空调外机减震、隔声措施等3对外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固体废物垃圾桶2——5绿化生态环境绿化5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30 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员工、顾客生活污水CODBOD5SSNH3-N化粪池污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固体废弃物员工、顾客生活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项目区外环境无影响商场废弃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噪声经建筑物隔音、减振、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社会生活噪声能够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其他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项目在施工期,在施工场界外围修筑临时排水沟,防止雨水对开采面的冲刷而直接进入周围水体,同时也收集含有大量土粒的雨水。从源头上减少水土流失的形成;建设场界内的水土保持与建设计划有机结合,使裸露的挖开面尽量少,施工结束后尽快覆土绿化,减少挖开面裸露时间和裸露面积,同时也尽快的利用临时弃土场的弃土,两方面均能减少和防止水土流失的发生。结论及建议30 一、结论:1、项目概况青阳县新洲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青阳县新河商贸中心项目位于青阳县新河镇境内,三一八国道和纬七路交叉口东南处,地块两面临道路,交通便捷。项目经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发改投资[2015]107号文备案立项,总投资约307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约917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733.62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4F)、2#(5F)、3#(4F)、6#(4F),4幢商业楼和停车位等配套设施以及绿化带等景观工程,其中6#为单体建筑,1#、2#、3#为连体建筑群地。2、规划符合性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本项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根据青阳县总体规划,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项目选址是可行的。3、现状环境质量评价结论项目所在区域大气污染物SO2、NO2、PM10日均浓度范围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较好;现状区域环境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东山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4、施工期①施工期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收集施工中石料等建材的洗涤所排放的废水,废水经沉淀后,可作为施工用水的必须全部回用;②施工现场堆土要及时清理、清运,无法及时清理的地段可采在干土上喷水或覆盖等方法,防止尘土飞扬;装卸物料(如水泥、沙等)时应尽量降低高度以减少冲击扬尘污染;③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④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渣土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自青阳县30 垃圾管理的有关规定;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涂料、废油漆、废溶剂桶等应属于危险废物,应集中后送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严禁随便丢弃。5、营运期(1)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保洁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要求纳入东山河,待新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水体影响较小。(2)废气本项目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无法集中控制,属于无规律间歇性排放,因此应加强管理,禁止尾气不达标车辆驶入,并做好停车场周边的绿化,避免尾气集聚浓度增(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空调外机及变压器噪声等,其声级值为70-85dB(A)。经建筑物隔音、减振、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社会生活噪声能够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生活垃圾实行垃圾袋装化,根据市容部门的有关管理办法,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弃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综上所述,本建设项目符合青阳县规划要求。该项目建成后主要存在环境污染问题,采用本评价推荐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因而从环境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二、建议本建设项目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认真做好项目区的绿化工作。注意建设过程中尽量做到节能降耗,经济合理地利用水、电等资源。在规划中做好项目区内的垃圾收集点的布局工作,真正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预审意见:30 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30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30 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委托书附件2其它与环评有关行政管理文件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二、如果本报告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4.声影响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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