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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漳浦县关帝文化公园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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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适用于生态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漳浦县关帝文化公园建设单位(盖章)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xxxxx(盖章或签字)联系人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邮政编码环保部门填写收到报告表日期编号福建省环境保护局制1 1项目基本情况1.1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漳浦县关帝文化公园建设单位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城北路经纬度N24°02′58.08″E117°33′46.12″建设依据浦发改审【2017】13号主管部门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性质新建行业代码N7851公园管理工程规模占地面积5600.48m2,总建筑面积812.47m2总规模建设一座文化公园,总建筑面积812.47m2总投资2029.74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1.2项目由来关帝文化是闽南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漳浦武庙是漳浦县绥安镇重要的关帝文化史迹,而自漳浦武庙损毁以来,遗址为水利局器材仓库占有,虽然目前受到重视,其遗址已列为县级文物点,但重建该建筑,才能更好研究关帝文化,增进两岸文化交流,更好的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维护民族文化特色多样性,促进地方先进文化建设。在此背景下,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附件2:营业执照)提出该项目,拟在漳浦县绥安镇建设关帝文化公园。项目选址意见书见附件3,计划在漳浦县绥安镇城北路建设漳浦县关帝文化公园,占地面积5600.48m2,总建筑面积812.47m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V.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69.公园(含动物园、植物园、主题公园):占地40万m2及以上的需作报告书,其他的作报告表,”本项目占地面积5600.48m2,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办理环保审批。建设单位委托泰安市禹通水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35- (委托书见附件1)。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在对项目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等和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35- 1当地社会、经济、环境概况1.1自然环境1.1.1地理位置项目位于漳浦县绥安镇城北路,漳浦县位于中国福建省东南沿海,属漳州市,北纬23°43′~24°21′,东经117°24′~118°02′,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对外开放沿海县份,地处厦门、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东临台湾海峡与台湾岛隔海相望,南隔东山湾与东山县对峙,西南及西以雀目为界与云霄县隔海相毗邻,西北以石屏山脉为界与平和县、龙海市相连,北及东山以眼睛山、炮台山、陈仓岭、风柜斗岭为界与龙海市接壤。东西相距57.3km,南北相距63.5km,土地面积1981km2。绥安镇为漳浦县中部偏西(县政府所在地),东经117°33′46″~117°42′46″,北纬24°02′58″~24°11′56″。地处鹿溪流域小平原,位于鹿溪北岸的一级阶地上,从属于绥安-盘陀—石榴-象牙盆地,总地势是北高南低,中部较为平坦,偶有低丘凸起。地形分为山地、丘陵、平原。主要山脉有石屏山山脉,境内最高峰大峰山位于县城北部4公里海拔410m,最低位于鹿溪沿岸海拔2.8m。绥安镇东与漳浦县赤土乡、万安农场相连,东南、南与旧镇镇接壤,西与大南坂镇交界,西北与石榴镇比邻,北与长桥镇相连。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本项目位于漳浦县绥安镇城北路,项目北侧为林地,东西侧与南侧为居民区。具体周围环境示意图2。1.1.2地形、地貌与地质漳浦县依山面海,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呈阶状向东南展延,地形地貌依次为山峦、丘陵、河谷、盆地、滨海小平原、滩涂、沙滩、岛礁等。县境内山脉有石屏山、梁山两座大山脉,分别向县城西南、东北、东南展延。石屏山主峰海拔1006米,为县域最高峰。县城绥安镇位于鹿溪北岸的一级阶地上,从属于绥安—盘陀—石榴—象牙盆地,总的地势是北高南低,用地较为平坦,偶有低丘突起,最高海拔64.1-35- 米,沿鹿溪用地地势较低,最低海拔2.8米。建成区海拔一般在5.1-33米之间,县城城北有大峰山(海拔4.9米),南有旗山、鼓山。1.1.1气候特征漳浦县地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温和,雨量充沛干湿季节性明显,日照充足。据漳州市气象台统计资料表明,该县年平均气温21°C,最低气温在一月份,日平均气温12.9°C,最高气温在7月份,日平均气温28.2°C;无霜期为340~350d;年平均降雨量1434mm,但季节降雨分布不均,多分布在4~9月份,12月份至来年2月为枯水期。据测定,水域蒸发量年均1066mm,陆地760mm,平均相对湿度77.1%,年平均日照2199h。风向随季节性变化显著,常年主导风向3月~8月为东南风,9月份至次年2月为偏西北风,年平均风速2.5m/s,最大风速4.5m/s,静风频率18%,6~10月份多台风,台风频率4.3次/a。1.1.2水文特征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主要为鹿溪和绥东溪,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鹿溪。漳浦县城规划区内的主要河流是鹿溪、东门溪、南门溪和棕口溪。鹿溪干流源自平和矶山,经五寨乡入于县境内石榴镇,纳盘龙溪、胜利溪、东山溪、盘陀溪,流经绥安镇,又有查岭溪、罗山溪、万安溪、后港溪汇入,从旧镇港入海。全厂54公里,流域面积700平方公里(其中县境内长40公里,流域面积631.4平方公里),年径流量丰水期为9.03亿m3,平水期为6.36亿m3,枯水期为3.95亿m3,丰水期鹿溪桥闸出水量为19744万吨/年,平水期14014万吨/年,枯水期8842万吨/年,是境内最长的河流,平均坡降9.1‰,上游河谷地带,山陡谷深,河床窄深,河流湍急,比降329.1‰。石榴板至县城附近为中游,流量骤增,河床一般宽100~150,流势转缓。自县城以下为下游,河床宽200~400米,水流平缓,比降1.5‰。本项目周边的水系图见附图3。1.1.3土壤植被(1)土壤-35- 漳浦县土壤分为6个土类:即砖红壤性红壤、红壤、冲积土、风沙土、盐土、水稻土,19个亚类,50个土属,51个土种。其中,砖红壤性红壤所占面积最大,其次红壤土类,以及水稻土类等。本项目区主要分布以下土层:素填土、粉质粘土、残积砂质粘性土,下覆为全风化花岗岩。(2)植被漳浦县境内,海拔300m以下原生植被为典型的南亚热季雨林;300m以上为常绿阔叶林,已不存在;新的植被多是适应性强的速生植被,植被以台地、低丘带为主,主要生态功能是水土保持。人工造林主要树种为马尾松、相思树、桉树;天然植被以桃金娘、油甘灌丛及草坡为主;农业植被见于旱坡地,以荔枝、龙眼、桃、李、菠萝、剑麻为主。本项目区地貌单元属低山,占用地类为林地、果园地及其他土地,目前主要植被为一些小飞蓬、五节芒等杂草、灌丛及部分田地。1.1社会环境概况1.1.1行政区划漳浦县地处闽南金三角,辖21个乡镇、11个农林盐茶场,共有277个行政村、8个居委会、16个社区、56个农场作业区。全县人口8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2.4万人,占87.2%。土地面积2135平方公里,海岸线216公里,名列全省第二,是福建省海洋大县。绥安镇位于漳浦县中西部,鹿溪下游。县政府驻地。辖16个社区、18个行政村。324国道过境。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黄道周讲学处和黄道周墓。1.1.2社会经济概况-35- 2015年,漳浦县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6.9亿元,增长11.2%;固定资产投资210.7亿元,增长23.9%;规模工业总产值330.8亿元,增长11.9%;规模工业增加值96.3亿元,增长11.8%;公共财政总收入20.2亿元,增长12%;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3.5亿元,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2.6亿元,增长12.2%;外贸出口总值5.95亿美元,下降17.6%;实际利用外资1.23亿美元,增长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924元,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56元,增长9.4%。2.2.3绥安镇概况绥安镇位于县境中西部,地处鹿溪流域小平原,总地势北高南低,中部较为平坦。辖16个社区、18个行政村。324国道、厦深铁路过境。古迹有黄道周讲学处和黄道周墓。2011年全镇实现工农业总产值30.75亿元,其中规模工业总产值24.9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5.4亿元,财税收入3.2亿元(其中国税1.2183亿元,地税1.9899亿元),比增23%;农民人均纯收入9240元;新投产民营工业企业11家,净增规模企业4家;合同利用外资600万美元;工业出口创汇1.22亿美元,比增4.6%;工业企业税收1.01亿元,比增48.53%。1环境功能区划、现状、环保目标1.1环境功能区划根据2000年2月29日<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批复>(漳政[2000]综31号)和《漳浦县生态功能区划》,其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声环境功能区划以及生态功能区划及表3-1。表3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一览表项目说明功能区划依据附图水环境鹿溪炉尾桥闸下游水域主导功能:工农业用水、景观用水IV类《漳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00年)见附图6环境空气本项目位于绥安镇城北路2类《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00年)见附图7声环境本项目位于绥安镇城北路,周边为商业居民区等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生态漳浦中心城镇与工业环境生态和污染物消纳生态功能小区()主导功能:城市生态环境、污染物消纳《漳浦县生态功能区划》/-35- 1.1环境现状3.2.1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漳州市2015年环境状况统计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基本符合漳州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九龙江漳州段的水质达标率为92.3%;云霄漳江、诏安东溪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漳州市区省控内河达标率为58.3%;近岸海域功能区达标率为72.7%。鹿溪下游水域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要求。3.2.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漳州市2015年环境状况统计公报》,全市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市区环境空气AQI指数年均值为56,空气质量状况为良;全年环境空气达到或优于二级的天数361d。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负荷系数按大小排序依次为: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臭氧、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等尘类污染物。本项目位于漳浦县绥安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35- 3.2.3声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情况,建设单位于2017年03月22日委托福建恒信环保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见表3-2。项目所在区昼间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表3-2噪声检测结果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时段检测结果dB(A)主要声源测量值背景值修正值结果N1项目东侧2017.03.22昼间47.2--47环境噪声夜间44.8--45N2项目南侧2017.03.22昼间55.4--55环境噪声夜间44.2--44N3项目西侧2017.03.22昼间46.3--46环境噪声夜间43.7--44N4项目北侧2017.03.22昼间46.1--46环境噪声夜间43.8--44N5西侧居民点2017.03.22昼间51.3--51环境噪声夜间45.5--45-35- N6南侧居民点2017.03.22昼间49.3--49环境噪声夜间44.4--44环境条件2017.03.22:阴、气温:18.9℃、气压:100.2kPa、风速:0.9m/s1.1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及污染控制见表3-3。表3-3执行排放标准及污染控制一览表类型执行排放标准污染因子及排放控制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表4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pHCODBOD5SSNH3-N6~9500mg/L300mg/L400mg/L45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淮》(GB16297-2004)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围外浓度最高点浓度≤1.0mg/m3噪声施工期《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场界限值昼间≤70.55dB(A)运营期《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排放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1.2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保护目标1.2.1主要环境问题该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生态环境及运营期管理人员及游览群众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1.2.2环境保护目标(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保护工程沿线绿化植被。(2)水环境保护目标:确保鹿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标准。(3)环境空气保护目标:-35- 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4)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现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5)环境敏感保护目标:(6)根据现场勘查,项目主要敏感目标如下:表3-4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敏感点名称方位距项目选址(米)人数(个)环境特征楼顶小学西北侧25156学校绥北社区南侧103500居民区-35- 1工程分析4.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漳浦县关帝文化公园工程性质:新建建设单位: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城北路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建设文化公园一座,总占地面积5600.48m2,总建筑面积812.47m2,建设内容包括文化馆、附属用房、配套道路及停车场等。项目建成运营后计划每年开馆游览时间约在365天。项目投资:2029.74万元资金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由政府财政拨给。建设期限:2017年2月——2019年1月4.1.1总平面总体布置总平面根据周边环境特征及关帝文化活动需求,包括建筑布置,室外活动场所布置,绿化布置,道路及停车场布置等。拟建漳浦县关帝文化公园位于绥安镇城北路,园内规划形成一条主轴,主要建筑艺术品集中于中轴线上,由低而高,层次有序,布局严谨。信众由城北路主入口进入,绕牌坊,经水池,登台阶,达关帝主垫。信众可在主殿左侧的香炉焚香祈福,也可到右侧的结义亭休息。4.1.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4-1项目主要技术指标名称数值单位总用地面积5600.48m2建筑占地面积812.47m2总建筑面积812.47m2其中关帝文化馆559.01m2-35- 配套用房253.46m24.2给排水4.2.1供水漳浦县自来水厂供水主干管已通达至拟建场址,项目用水可直接接入,自来水水量充足,供水压力满足要求,本项目可直接接管供水,项目用水有保障。4.2.2排水项目用排水主要为办公人员和参观游客生活排水。该项目办公人员10人,每天参观游客人员为150人;项目用水情况一览表见表4-2.表4-2用水情况一览表用水项目标准用水量数量用水量(t/d)排放系数排放量(m3/d)年排放量(t/a)办公人员50L/人·日10人0.500.80.40144参观人员15L/人·日150人2.251.80648总计/160人2.75/2.2792市政给水171办公人员化粪池污水处理厂参观人员鹿溪180990792792144810648损耗36图4.2-1项目用水平衡图单位:t/a损耗162根据表4-2得知本项目运营期总用水量为2.75t/d(990t/a),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2m3/d(792m3/a)根据《给水排水常用数据手册》(第二版),典型生活污水的污染物浓度值:COD为400~500mg/L,BOD5为200~300mg/L,SS为300~400mg/L,氨氮为30~40mg/L,动植物油50-60mg/L。项目生活污水产生源强见表4-3-35- 。现有项目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中三级标准,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漳浦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鹿溪。表4-3项目生活污水产生源强一览表类别污染物污染物初始源强处理设施执行标准浓度(mg/L)总量(t/a)生活污水COD4003.16化粪池《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中三级标准BOD52001.584NH3-N300.238SS3002.3764.3主要建筑材料来源本项目所需的天然建筑材料主要为毛块石、条石、粗、细骨料、砂性土等,根据现场调查,本工程区附近天然建筑材料储量丰富,可就近购买,质量、储量满足本工程建设要求。4.4线路用地及拆迁安置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1009号,详见附件4),项目用地位于漳浦县绥安镇城北路,用地面积5600.48m2,本工程建设不涉及居民住宅及其他单位建筑物的拆迁安置问题。4.5工程设计方案项目设计有中心广场、文化馆、景观花池、牌坊、停车场等,工程平面布局具体详见附图4。4.6项目污染源分析4.6.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1)废水①生产废水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是机械维修、清洗外排污水,降水对开挖、推土、建筑材料、废弃物等的冲刷,还有混凝土搅拌、养护等过程用水,若防范得当,文明施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5- ②生活污水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附近居民住宅,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2)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的产生源主要有:平整场地、开挖基础、管沟、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等产生扬尘;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过程产生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3)固体废物①土石方:项目用地较为平整,项目挖方可运用于项目自身所需的填方。②建筑垃圾:项目施工建筑垃圾产生量少,一般除少量回收外,其它就地利用。③生活垃圾:施工期人员30人,人均垃圾排放系数取0.8kg/d,生活垃圾量约24kg/d。(4)施工噪声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是施工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噪声,这类噪声级一般在85dB以上,施工现场主要噪声源(按施工实际机械)见表4-1。施工期噪声特点是:噪声源相对稳定,施工作业时间不稳定,所产生的噪声时间有较大的波动性,施工阶段一般为露天作业,噪声传播较远,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表4-3几种施工机械噪声值单位:dB编号机械名称近场噪声编号机械名称近场噪声1搅拌机90-1002挖掘机85-953空压机85-1054混凝土泵85-95(5)水土流失影响项目工程占地约5600m2,施工结束后,将尽快进行废地复垦利用和重建植被;项目所在地周围空地、道路两旁和建筑物四周进行绿化规划、植树种草,以美化和保护环境。-35- 4.6.2运营期污染源分析(1)废水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项目管理人员及群众文化活动中排放的生活污水。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预计需安排管理人员约3人,另外,预计平均每天游览的顾客约100人次。管理人员用水定额取50L/d,游览群众生活用水定额取5L/d,则项目生活用水总量为:0.65m3/d(237.3m3/a),排放系数取0.8,则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52m3/d(189.8t/a)。典型生活污水水质大体为:COD:300mg/L,BOD5:150mg/L,SS:200mg/L,NH3-N:35mg/L,pH:6.5~8。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即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2)废气项目运营期无厨房等餐饮油烟排放,对空气影响小。(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文化活动噪声,无较大的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4)固废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是管理人员及游客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按下式计算:G=KNR10-3式中:G为生活垃圾产生量(t/a);K为人均排放系数(kg/人·日);N为人口数(人);R为每年排放天数。依照我国生活污染物排放系数,垃圾排放系数取0.8kg/人·天,项目投入运营后预计平均每天游客约100人次,管理人员为3人,游览的群众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10计-35- ,而管理人员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折半计算,项目年开放时间为365天,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36t/a。4.6.3污染物排放量汇总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见表4-2。表4-2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名称污染物处理措施排放量(t/a)废水废水量化粪池189.8COD0.057BOD50.028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物资回收部门回收0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处理04.7项目合理性分析4.7.1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本项目符合第一类“鼓励类”中“三十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的“6、文物保护及设施建设”,项目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漳州市“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中“大力打造漳州文化品牌等”的规划目标,符合《漳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拓宽浦台文化交流领域,打造妈祖文化、开漳文化、畲族文化等一批地方特色文化品牌”的目标任务。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4.7.2选址可行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1009号),该用地位于漳浦县绥安镇城北路,用地面积5600.48m2,同意该用地作为关帝文化公园项目用地,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项目选址选线合理。从环境功能区符合性方面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划分为二类大气环境功能区,现状环境空气环境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噪声划分为2类噪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鹿溪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35- 类水质标准。从周边相容性方面分析,根据现场勘察,项目边界为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用房等,本项目可为周边居民提供休闲活动之场所,与周边环境是可以相容的。从对环境影响方面分析,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较小;项目运营后公园游客文化活动没有较大的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固体废物及时清理,妥善处理,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则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从规划符合性、环境功能区符合性、周边环境相容性、污染源分析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选址是可行的。-35- 环境影响分析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1.1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量少,且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不影响水环境达功能区标准。5.1.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是因施工而产生的地面扬尘。根据类比调查,施工现场主要起尘点有:①土石方作业处起尘。②砂石料、水泥等建材堆放、使用中扬尘。③运输车辆在运送材料过程中的道路扬尘。④施工土石方、建筑垃圾在其堆放和清运过程中产生扬尘。尘粒在空气中的传播扩散情况与风速等气象条件有关,也与尘粒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以煤尘为例,不同粒径的尘粒的沉降速度见表5-1。表5-1不同粒径尘粒的沉降速度粒径,μm10203040506070沉降速度,m/s0.0030.0120.0270.0480.0750.1080.147粒径,μm8090100150200250350沉降速度,m/s0.1580.1700.1820.2390.8041.0051.829粒径,μm4505506507508509501050沉降速度,m/s2.2112.6143.0163.4183.8204.2224.624由表5-1可知,尘粒的沉降速度随粒径的增大而迅速增大。当粒径为250μm时,沉降速度为1.005m/s,因此可以认为当尘粒大于250μm-35- 时,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而真正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的是一些微小尘粒。根据现场的气候情况不同,其影响范围也有所不同。项目周边分布为居民小区等敏感目标,因此项目施工扬尘将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一定的影响。据类比调查,在不洒水的情况下TSP的最大浓度一般为2mg/m3,对敏感目标影响较大。因此,要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减少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在洒水的情况下TSP的最大浓度可降至1mg/m3,可有效抑制施工扬尘的扩散,另外,本项目在建设期应对运输的道路及时清扫和洒水,并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施工挡板、防尘布等,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便最大程度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敏感目标及周围空气的影响。5.1.3声环境影响分析对施工主要设备噪声影响进行计算,声源处于半自由空间,计算公式为:Lr=Lw-20lgr-8-TL式中:Lr——预测点的噪声影响值,dB;Lw——噪声源的声级,dB;r——噪声源到预测点距离,m;TL——遮挡物隔声效果,dB。计算结果见表5-2。表5-2主要施工设备噪声影响衰减计算结果单位:Leq[dB(A)]序号设备名称声功率级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5m10m20m40m60m80m100m150m200m1搅拌机1008872666056545249462混凝土泵958367615651494744413挖掘机958367615651494744414空压机105937771656159575451-35- 项目施工场地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这些机械的单体噪声一般在85dB以上,且各施工阶段均有大量设备交互作业,这些设备在场地内的位置、使用率有较大的变化,施工噪声随着不同施工阶段而改变,时间和空间具有很强的随机性,因此很难计算确切的施工场噪声,同时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也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自动消除。由于项目施工时噪声值较大、项目周边分布为居民小区等敏感目标,因此项目必须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和午间(12:00至14:30)在疗养区以及居住、文教为主的区域和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从事噪声、振动超标的建筑施工等活动,本项目应遵守以上条例规定,原则上禁止夜间及午间施工,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在夜间及午间作业的,必须报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告,同时,项目施工时应在敏感点一侧设立临时声屏障,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5.1.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项目施工的固体废弃物采取措施处置后,不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5.1.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现场勘察和调查情况,本项目评价区域内土地主要为荒草地及林地,植被覆盖良好,林木以马尾松、杉木及芒萁骨等为主,尚未发现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珍奇、濒危、濒灭的野生动、植物种,且项目所处区域主要为林木树景组成的自然生态景观,无名胜古迹等。⑵土石方施工过程,主要就是地形的整理和改造。在准备建设的地区原有地形的基础上从文博馆规划功能出发,对地形、地貌、建筑、绿地、道路、广场、管线等进行综合统筹,包括进行土方计算、土方的平衡调配等。结合项目地形图进行分析,本项目工程原地处于平原地带,地块现状标高为16.50m-19.65m,现状场地地势较平坦,场地绿化覆率盖较高,但建设过程中仍需根据主体设计高程进行土地平整,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本工程建设期间总挖方量4817m3,挖方主要来自于场地平整以及表土剥离的土方开挖,本项目场地平整部分挖方量约-35- 3942.6m3,剥离表土874.4m3(此部分表土用于后期绿化覆土);项目总填方约4817m3,主要为场地平整土石方3942.6m3;项目表土量874.4m3主要为剥离的表土874.4m3,先堆放于临时堆土场,后期用于植物措施绿化覆土。项目土石方经调配后基本可达到平衡。工程土石方量及平衡见下表5-3,见图5.1-1土石方平衡框图。表5-3土石方平衡表单位:m3名称开挖回填绿化回填数量去向主体工程区48173942.6场地平整3942.63942.6表土剥离874.4874.4绿化覆土合计48173942.6874.4土石方产生总量4817m3回填3942.64m3表土剥离874.4m3场地平整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m3绿化回填874.4m3回填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m3图5.1-1主体工程土石方数量平衡框图5.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5.2.1社会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的建设可为民众提供休息、游览、锻炼、交往,以及举办各种集体文化活动的场所,可美化周边的民众居住环境,改善居民生活品质,也是城市绿化美化、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对社会环境产生正面影响。5.2.2水环境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水排放量较少约为0.52t/a,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鹿溪的影响不大。-35- 5.2.3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公园游客文化活动没有较大的噪声源,采取以下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1)项目设备等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加以处理;(2)对进出区域的汽车作禁鸣、限速要求;(3)对文化活动中所产生的噪声,加强管理,禁止喧哗吵闹,严禁音响噪声;(4)加强绿化,有效阻隔活动噪声。5.2.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项目固废主要为管理人员及游客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35- 1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经济损益分析6.1施工期环保措施6.1.1水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废水:文明施工,不排放施工废水。(2)生活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借用邻近村庄污水系统排出。6.1.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加强粉料(如砂、水泥)管理,必要时进行遮盖。(2)加强粉料运输管理(车辆装载适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3)加强施工道路应管理,定期清扫、喷水,防止道路扬尘。(4)施工现场进行围栏或设置屏障,以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5)开挖的土方及建筑垃圾,不得长期堆放,及时利用或运至指定地点填埋。6.1.3声环境保护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午休时施工,若不可避免时,需提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在附近受影响区域张贴公告。(2)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场地中间或对场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3)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措施,如在声源周围设置掩蔽物、加隔振垫、安装消声器等。(4)加强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使各种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5)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6.1.4固废保护措施(1)现场搅拌砂浆时应按用量进行配料,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2)生活垃圾及时收集至垃圾处理场处置。-35- (3)项目挖方可运用于项目自身所需的填方。6.1.5生态保护措施(1)合理科学设计,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尽可能少占用土地,少破坏植被,施工中破坏植被,应及时恢复。(2)根据当地雨量季节分布规律,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免在暴雨天进行施工。施工中做到随挖、随运、随填、随压。(3)施工时,一般应分段开挖、回填,恢复地面原状,以免开挖松土等造成水土流失。6.2运营期环保措施6.2.1废水防治措施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场地内设置污水收集输送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并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6.2.2固废防治措施项目公园内应设置垃圾桶,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6.3环保投资根据类比同类项目及建设方提供资料,项目环保投资详见表6-1。表6-1项目主要环保措施投资一览表污染源环保措施投资额(万元)施工期生产废水隔油沉淀池+回用2.0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1.0固废施工固废现场利用,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1.0扬尘建设围挡,洒水降尘,减少运输扬尘,加强粉料管理等4.0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基础减震3.0水土流失避免雨天施工,合理挖填,按规划绿化4.0运营期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3.0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2.0绿化种植花草树木40.0合计50.0-35- 6.4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该工程的建设,可美化周边的民众居住环境,改善居民生活品质,弘扬民族文化,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2)工程建设也将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主要是施工过程对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造成的生态破坏及施工中水气声渣污染对沿线环境的影响。但这些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及工程沿线,在采取了适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后,影响会有所减少或避免,总的说来,工程的有利影响是主要的、显著的,不利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35- 1总量控制和规范化排放口7.1总量控制总量控制是我国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而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它不仅是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的有力措施,同时也是促进工业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做到环保与经济的相互促进。实施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是改善环境质量的根本手段。7.1.1总量控制项目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总量控制项目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7.1.2总量控制指标和区域调配项目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漳浦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根据《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分配指导意见》(环发[2006]189号),废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或其它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排污单位,对其分配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不计入区域总量控制指标中,故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由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统一调配。-35- 7.2规范化排污口建设7.2.1排污口规范化必要性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性工作之一,也是总量控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内容。此项工作可强化污染物的现场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加强管理和污染治理,实施污染物排放科学化、定量化管理。7.2.2排污口规范化的范围和时间一切新建、扩建、技改,改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因此,排污口必须规范化设置和管理。规范化工作应于污染治理同步实施,即治理设施完工时,规范化工作必须同时完成,并列入污染治理设施的验收内容。7.2.3排污口规范化内容规范化排放口:排放口应预留监测口做到便于采样和测定流量,并设立标志。本项目污水排放口1个。7.2.4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的有关内容,由环保主管部门签发登记证。建设单位应把排污口情况如排污口的性质、编号、排污口的位置以及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的各类、数量、浓度、排放规律、排放去向以及污染治理实施的运行情况建档管理,并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各污染源排放口应设置专项图标,执行《环境图形标准排污口(源)》(GB15563.1-1995),见表7-1。要求各排污口(源)提示标志形状采用正方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绿色,图形颜色采用白色。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并保持清晰、完整。-35- 表7-1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名称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噪声排放源一般固体废物提示图形符号功能表示污水向水体排放表示废气向大气环境排放表示噪声向外环境排放表示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35- 1结论和对策建议8.1项目概况和主要环境问题1.1.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漳浦县关帝文化公园工程性质:新建建设单位: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城北路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建设文化公园一座,总占地面积5600.48m2,总建筑面积812.47m2,建设内容包括文化馆、附属用房、配套道路及停车场等。项目投资:2029.74万元资金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由政府财政拨给1.1.2主要环境问题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固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生活污水、噪声及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8.2工程环境影响评估8.2.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水环境保护目标鹿溪下游水域水环境质量良好,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2)水环境现状鹿溪下游河段水质中pH、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生化需氧量(BOD5)、总磷等均能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3)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35- 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少,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漳浦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鹿溪下游水域,对水环境影响轻微,水环境达功能区标准。(4)主要环保措施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漳浦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鹿溪下游水域。8.2.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评价区域空气环境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3)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项目期主要产生扬尘及材料粉尘,经采取本评价要求的措施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对周围的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4)主要环保措施加强粉料(如砂、水泥)管理,必要时进行遮盖。加强粉料运输管理(车辆装载适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加强施工道路应管理,定期清扫、喷水,防止道路扬尘。施工现场进行围栏或设置屏障,以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开挖的土方及建筑垃圾,不得长期堆放,及时利用或运至指定地点填埋。8.2.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35- (1)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2)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达功能区标准。(3)声环境影响结论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采取措施后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场界限值;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文化活动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加强管理后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排放标准。(4)主要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午休时施工,若不可避免时,需提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在附近受影响区域张贴公告。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场地中间或对场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措施,如在声源周围设置掩蔽物、加隔振垫、安装消声器等。加强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使各种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8.2.4固体废物分析结论(1)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固废,经采取措施后,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随意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2)主要环保措施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35- ②工建筑固废统一回收利用。8.3环境可行性结论8.3.1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本项目符合第一类“鼓励类”中“三十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的“6、文物保护及设施建设”,项目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漳州市“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中“大力打造漳州文化品牌等”的规划目标,符合《漳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拓宽浦台文化交流领域,打造妈祖文化、开漳文化、畲族文化等一批地方特色文化品牌”的目标任务。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8.3.2选址可行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1009号),该用地位于漳浦县绥安镇城北路,用地面积5600.48m2,同意该用地作为关帝文化公园项目用地,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项目选址选线合理。从环境功能区符合性方面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划分为二类大气环境功能区,现状环境空气环境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噪声划分为2类噪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鹿溪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从周边相容性方面分析,根据现场勘察,项目边界为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用房等,本项目可为周边居民提供休闲活动之场所,与周边环境是可以相容的。从对环境影响方面分析,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较小;项目运营后公园游客文化活动没有较大的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固体废物及时清理,妥善处理,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则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综上分析表明,项目的选址符合漳浦县城市总体规划,与周边的环境相容,选址是合理可行的。-35- 8.3.3总量控制符合性结论项目总量指标为COD、NH3-N,该指标纳入漳浦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调配,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8.3.4项目主要环保措施项目的主要环保措施及验收主要内容见表8-1、8-2。表8-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三同时”验收一览表类别污染来源处理工艺和措施排放标准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施工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废气施工扬尘加强管理、设置围挡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噪声设备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备减振加强设备维护《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固废建筑垃圾就地及时利用不排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态保护施工场地及时绿化保护环境表8-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验收一览表类别污染来源处理工艺和措施排放标准废水管理人员及游客生活污水化粪池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外排8.4评价与结论本项目为关帝文化公园建设项目,位于漳浦县绥安镇城北路,规划用地面积5600.48m2,项目建设可美化周边的民众居住环境,弘扬民族文化,对社会环境产生正面影响。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采取环保措施后,污染物能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当地的环境功能区能够达标;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区环境容量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35- 8.5对策与建议(1)应按“三同时”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项目建设应认真落实本评价的措施与建议,将本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影响降至最低。(3)遵守漳浦环保主管部门关于环保治理措施管理的规定,接受环保管理部门的监督。编制单位(盖章):泰安市禹通水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3月5日-35- 主管部门预审意见:(盖章)经办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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