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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万洁净型煤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终稿尚禹洁净煤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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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洁净型煤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深州市尚禹洁净煤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6年6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洁净型煤项目建设单位深州市尚禹洁净煤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薛铭显联系人薛铭显通讯地址深州市于科镇东杏园村A区联系电话15369883999传真邮政编码053800建设地点深州市于科镇东杏园村A区(深州市利达棉业有限公司院内)立项审批部门深州市发展改革创新局批准文号深发改备审(2016)50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4120煤制品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140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56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7%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深州市尚禹洁净煤有限公司位于深州市于科镇东杏园村A区(深州市利达棉业有限公司院内),是一家洁净型煤生产企业,该企业租赁深州市利达棉业有限公司A区院内土地14000m2,利用原有车间、库房、办公宿舍用房、附属用房、原料堆场等设施,总建筑面积11951m2;购置破碎机、成型机、烘干机等设备22台(套),形成年产洁净型煤10万吨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环保政策、法规的规定,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深州市尚禹洁净煤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安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在对项目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和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3 二、工程基本情况1、概况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洁净型煤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单位:深州市尚禹洁净煤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深州市于科镇东杏园村A区(深州市利达棉业有限公司院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7°57"47.21"、东经115°40"42.96",西侧为空地,南侧、北侧均为闲置厂房,东侧为282省道。厂址西北距于科村220m,东北距东杏园村350m,北距于科中学340m,东北距东杏园学校410m。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周边关系图见附图2。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560万元,环保投资为15万元,占总投资的2.7%。项目占地:本项目租用深州市利达棉业有限公司厂区,总占地面积14000m2,总建筑面积11951m2,其中封闭式生产车间1440m2,库房752m2,办公生活用房864m2,附属用房395m2,全封闭原料堆场8500m2。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建构筑物见表1。表1项目主要建筑物一览表序号工程名称数量层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备注1车间1114401440轻钢原有层高8.5m2库房11752752轻钢原有层高8.5m3办公生活用房1243 864砌体原有4附属用房11395395砌体原有5原料堆场85008500原有6合计1151911951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共计90人,其中管理人员10人,一般工作人员80人。采用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年工作时间为7200h。2、主要产品及规模23 本项目设计年产10万吨洁净型煤,建设2条生产线。本项目主要生产型煤,根据《河北省地方标准洁净型煤》(DB13/1055-2009)标准及《河北省地方标准洁净颗粒型煤》(DB13/2122-2014):蜂窝煤性质达到以下要求:收到基全硫≤0.8%,干燥无灰基挥发分≤10%,全水分≤10%,收到基低位发热量≥15.884MJ/kg,固硫率≥50%,烟尘去除率≥60%。颗粒型煤性质达到以下要求:全水分≤4.0%,全硫≤0.60,固硫率≥45%,烟尘去除率≥60%,挥发分≤12.0%,灰分≤24.0%,发热量≥24.0MJ/kg。3、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表2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单位数量1粉碎机2YK1230台12搅拌机AHJ-500台33成型机SKJ200台14烘干箱Ct-C-II台15包装机GFCK/25台16永久除铁器RCYQ台27原煤输送皮带TL16台78变压器台29铲车50T辆110送货车辆211地磅60t台112专用生物质燃烧机(热风炉)4t/h台1合计台234、主要原材料消耗。本项目主要原料为原煤、粘合剂和添加剂等,原煤入厂前已经过洗选,年用量10万吨,粘合剂主要为粘土、石灰等,添加剂主要为固硫消烟剂、助燃剂等,年用量各为0.5万吨。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见表3。本项目专用生物质燃烧机采用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不含煤),年耗生物质颗粒燃料为1200t,燃料来自深州县城。根据业主提供资料,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成分见表4。表3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原煤万吨/a10国内及深州市当地 型煤粘结剂(环保型)吨/a5003型煤添加剂(环保型)吨/a50023 4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吨/a1200t表4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成分一览表全水Mar灰份Aar碳Car氢Har氮Nar氧Oar全硫Sar发热量Qnet,ar15.02.20%50.65%5.70%0.44%40.92%0.10%11.43MJ/kg5、公用工程(1)供电本项目年用电量合计107.36万千瓦时,由当地供电电网提供,可满足项目用电要求。(2)供水本项目总用水量为27.5m3/d,主要为型煤生产用水、抑尘喷洒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由东杏园村供水管网供给。其中型煤生产用水量为15m3/d;抑尘喷洒用水为8m3/d;办公生活用房内无给排水、卫生设施,参考《河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13/T1161.3-2016)确定用水量为每人每天50L,本项目劳动定员90人,则生活用水量为4.5m3/d。(3)排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总量为3.6m3/d,主要为盥洗废水,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项目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4)供暖本项目办公生活用房冬季供暖采用空调。6、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建设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第三项第4条“型煤及水煤技术开发与应用”,本项目属于型煤技术应用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09]89号《关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中区域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中限制和淘汰建设项目。项目已在深州市发展改革创新局备案,备案证号为:深发改备审(2016)50号。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3 7、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深州市于科镇东杏园村A区(深州市利达棉业有限公司院内),本项目租用深州市利达棉业有限公司厂址,利达棉业有限公司选址地块已经深州市建设局批准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周边不存在其他敏感区以及珍稀保护野生动植物,因此,从环境敏感性分析,项目选址可行。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与本项目有关的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无。23 23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深州市是河北省衡水市下辖县级市,地处河北省东南部,衡水市西北部,距省会石家庄90千米,北邻饶阳、安平,南连衡水、冀州市,东与武强、武邑接壤,西与石家庄地区辛集市交界。深州地处国省干线、高速公路、铁路动脉的“黄金十字交叉点”,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尤其是2010年12月24日,大广高速正式通车,深州正式融入京津两小时经济圈。本项目位于深州市于科镇东杏园村A区(深州市利达棉业有限公司院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7°57"47.21"、东经115°40"42.96",西侧为空地,南侧、北侧均为闲置厂房,东侧为282省道。厂址西北距于科村220m,东北距东杏园村350m,北距于科中学340m,东北距东杏园学校410m。2、地形地貌深州市地势西高东低,最高处海拔28米,最低处17.5米。地处滹沱河故道,属黑龙港流域,地势平坦,土层深厚,以壤质潮土为主,占总面积的86.2%。土壤为弱碱性,pH值7.8,质地适中,土壤肥沃,平均土壤有机质含量1.12%。3、气象气候深州市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热同期。冬季多偏北风,春、夏季多偏南风,年平均风速为3.7米/秒。沿线年平均气温13℃,7月份最热,月平均气温26.4℃;1月份最冷,月平均气温-4.1℃。年极端最高气温41.9℃,年极端最低气温-13.9℃,无霜期185天,气温变化幅度以夏季最小,春季最大。沿线年平均降水量517毫米,夏季(6-8月)降水集中,平均为395.4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71.4%。冬季降水(12月至次年2月)12.4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2.2%。4、地表水系23 深州市位于衡水市西北部,境内排沥和行洪河道均属于子牙河系。城关支渠位于深州市北部,属天平沟流域,修建于1974年,全长9.55km,是深州市区及沿途村庄防洪排涝的唯一排水河道。城关支渠起于深州镇的杨庄村东北,经深州镇的利仁村、北安庄、辰时镇的北杏园和北午村五个行政村,在辰时镇北午村东南部汇入天平沟。由于该渠道多年未进行清淤治理,目前渠道淤积严重,过水能力下降,按照城建局提供的最大排水量为7.258m3/s,考虑以后城区排水量加大等综合因素,深州市政府拟对其进行清淤整治,整治后设计流量为12.375m3/s,底宽2.0m,边坡1:2.5,河底纵坡1/5000,设计渠深2.5m。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深州市总面积1252平方千米。截止2013年末,深州市总人口57万,其中农业人口47.5万。深州市辖13个镇、4个乡、1个开发区。深州市共有各类学校218所,在校生5.2万人,专任教师8500人。其中,高中3所,在校生9700人,高中毛入学率达到85.6%,深州市中学为省重点中学;职教中心1所,在校生2600人;初中16所,在校生1.1万人;小学196所,在校生3万人;教师进修学校、特教学校各1所。幼儿园171所,在校生8600人。截止2013年末,深州市全市共有卫生机构539个,其中:医院5个、乡镇卫生院1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社区服务站各1个,村卫生室494个,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1440张。深州市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深州是传统的农业大市,是国家优质粮食、棉花、花生、果品生产基地。深州市先后被列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市(县)”、“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单位”、“国家商品粮基地市(县)”、“国家经济林之乡”、“国家蜜桃生产基地县”、“全国棉花生产百强县”以及“河北花生之乡”。深州市依托自身产业和资源基础,大力实施“以工兴市”23 战略,广泛开展招商引资和全民创业,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全市共拥有各类工业企业883家,从业人员6万人,初步形成了以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制造、化学工业、纺织服装为特色的工业格局。深州市是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农副产品加工业具备了100万吨小麦、40万吨玉米、20万吨花生、10万吨水果和10万立方米高密度地板基材的加工能力;拥有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3家,省级4家,市级30家。主要企业有五得利面粉、希望集团金豆饲料、长城木业、东方食品等。目前在建的有投资5亿元的鲁花10万吨花生油加工项目和晨光万吨肉食项目;机械制造业是深州的传统行业,有加工企业150家,主要生产机动车配件、压力容器、金属丝网。特别是机动车配件主要供应一汽、二汽、长城汽车、吉利汽车、广西玉柴、山东潍柴等;化学工业主要有煤化工、盐化工、生物化工,是我市发展潜力最大的产业。其中,生物化工,拥有亚洲最大的杆菌肽锌生产基地;纺织服装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拥有企业109家,具备了25万锭纺纱、1500万米布、600万套家居服的生产能力。此外,深州市充分利用果园生态资源和深州蜜桃文化,发展观光旅游业,深州蜜桃观光园相继被评为国家2A级旅游景区、河北省农业旅游示范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景观等环境敏感区。23 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地下水: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3、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项目评价区域无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及评价区域环境特征,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见下表5。表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保护目标相对于厂址保护级别方位距离(m)环境空气于科村NW22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东杏园村NE350于科中学N340东杏园学校NE410地下水厂址周围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声环境厂界外1m----《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标准23 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3、声环境:东侧厂界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西侧、北侧、南侧厂界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二级标准。运营期烘干废气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标准:干燥炉、窑颗粒物排放浓度50mg/Nm3,SO2400mg/Nm3,NOX400mg/Nm3;运营期破碎、混料工序产生的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Nm3。3、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西侧、北侧、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有关要求。23 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国家环保部“十二五”期间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其控制因子分别为:COD、SO2、NH3-N、NOx。经计算后本项目预测排放总量:COD0t/a、氨氮0t/a、SO22.040t/a、NOX1.224t/a。根据《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文规定,本项目总量指标核定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根据本项目废气源强及排放情况,项目废气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标准:干燥炉、窑颗粒物排放浓度50mg/Nm3,SO2400mg/Nm3,NOX400mg/Nm3,项目烟气量为7488336m3/a,则本项目SO2排放量为2.995t/a,NOX排放量为2.995t/a;项目无废水外排。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SO22.995t/a、NOX2.995t/a、COD0t/a、氨氮0t/a。2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1、运营期工艺流程图例G:废气N:噪声S:固废图1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2、工艺流程简述原料:原煤经自卸汽车加盖篷布运入储煤棚,通过密闭皮带机输送至粉碎机料斗。厂区建设全封闭储煤棚1座,物料采用皮带输送,皮带自带密封罩。储煤棚及厂区地面水泥硬化,每天对厂区清扫保洁,并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抑尘。破碎:料仓内原煤通过给料机进入破碎机,破碎后粒径1~3mm。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除铁:破碎后原煤通过除铁机,在磁力作用下,分离出原煤中铁屑,除铁机全封闭。混料:除铁后的原煤按一定比例加入水、粘结剂、添加剂进入搅拌机,搅拌机全封闭,搅拌后通过除铁机,进一步除去铁屑。成型:混合后物料进入成型机,在压力作用下,生产出半成品,通过振动筛,分离出少量粉状物料,回用于混料工序。23 烘干:半成品进入烘干机烘干室内,由送风系统将热风炉产生的热风鼓入烘干室,对半成品进行烘干作业。热风炉采用专用生物质燃烧机,燃料采用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不含煤)。检验:检验产品是否合格,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破碎工序。主要污染工序:一、施工期污染源分析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如下:本项目为租赁深州市利达棉业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办公室等,因此无土建污染,主要污染表现为设备进厂产生的噪声及固废。1、施工噪声:安装设备机械及交通噪声;2、固废:施工期安装人员生活垃圾。二、运营期污染源分析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工序见表6:表6运营期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类型污染源污染物治理措施废气物料运输及储存颗粒物原料进厂卸车、铲车转运过程全部在全封闭储煤棚中进行,并安装喷水抑尘设施,装卸车洒水抑尘,原料采用皮带输送,皮带密闭。破碎、混料工序颗粒物所有生产设备置于密闭车间内,破碎机、混料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送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工序颗粒物SO2NOX烘干废气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生活污水COD、氨氮、SS泼洒抑尘噪声生产设备等效连续A声级基座减振、厂房隔声固废除铁工序铁屑外售综合利用筛分工序粉状物料回用于混料工序检验工序残次品回用于破碎工序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灰回用于混料工序职工生活生活垃圾专人收集,日产日清,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23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源物料运输及储存颗粒物0.4t/a厂界监控点≤1.0mg/m3破碎工序颗粒物2700mg/m3、194.4t/a27mg/m3、0.27kg/h、1.944t/a混料工序颗粒物2500mg/m3、180t/a25mg/m3、0.25kg/h、1.8t/a烘干工序颗粒物SO2NOX133.5mg/m3,1t/a272.42mg/m3,2.04t/a163.45mg/m3,1.224t/a26.7mg/m3,0.2t/a272.4mg/m3,2.040t/a163.5mg/m3,1.224t/a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250mg/L,0.27t/a不外排氨氮25mg/L,0.027t/aSS150mg/L,0.162t/a固体废物除铁工序铁屑2t/a不外排筛分工序粉状物料200t/a检验工序残次品100t/a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灰163.9t/a职工生活生活垃圾13.5t/a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粉碎机、搅拌机等设备噪声,声压级为75~9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其他——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本项目不会影响区域的生态环境。23 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不新建厂房,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因此没有施工扬尘等,施工期环境影响在于安装设备及交通噪声、安装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因素,并且多是短期性的,施工结束以后可逐渐消除,影响分析具体如下:1、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安装仪器机械及交通运输噪声,施工机械数量少,产生噪声较小,并且施工期较短,采用低噪声低震动设备,机械噪声限制工作时间,对环境影响很小。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的不利影响,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1)人为控制。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2)强噪声机械降噪控制。来往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禁止鸣笛;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发现有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立即对现场超标因素进行整改,真正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2、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送至当地垃圾填埋场,统一卫生填埋。项目施工期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置于密闭车间内,除铁机、搅拌机全封闭,废气主要为物料运输及储存、破碎工序、烘干工序产生的粉尘。(1)物料运输及储存本项目原煤经自卸汽车加盖篷布运入,厂区建设全封闭储煤棚1座,物料采用皮带输送,输送皮带自带密封罩。储煤棚及厂区地面水泥硬化,每天对厂区清扫保洁,并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抑尘,粉尘产生量为0.4t/a,预计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小于1.0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23 标准,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2)破碎及混料工序粉尘本项目破碎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类比相关资料可知,本项目破碎工序粉尘产生速率为27kg/h,破碎工序引风机风量为10000m3/h,每天工作24h,年生产300d,则破碎工序粉尘产生量为194.4t/a,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9%计,则破碎工序粉尘排放量为1.944t/a,排放速率为0.27kg/h,排放浓度为2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混料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类比相关资料可知,本项目混料工序粉尘产生速率为25kg/h,混料工序引风机风量为10000m3/h,每天工作24h,年生产300d,则混料工序粉尘产生量为180t/a,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9%计,则混料工序粉尘排放量为1.8t/a,排放速率为0.25kg/h,排放浓度为2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3)烘干废气本项目烘干工序由热风炉产生烟气进行烘干,热风炉采用专用生物质燃烧机,燃料采用深州县城提供的生物质成型颗粒作为燃料(含硫量为0.10%,灰分为2.20%,氮含量为0.44%详见表4),年耗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为1200t。参考《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中4430工业锅炉产排污系数表-生物质锅炉,产排污系数如表7所示。表7生物质锅炉产排污系数表项目污染物指标单位产物系数末端治理技术排污系数备注生物质锅炉工业废气量标立方米/吨-原料6240.28直排6240.28m3/t设有喷淋装置和湿式除尘器烟尘千克/吨-原料0.5直排0.5二氧化硫千克/吨-原料17S直排17S氮氧化物千克/吨-原料1.02直排1.02则各污染物产排污情况及排放浓度见表8所示。表8生物质锅炉产排污系数表项目燃料耗量污染物指标产生量t/a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m31200t/a废气量7488336(m3/a)————23 生物质锅炉烟尘10.226.7二氧化硫2.042.04272.4氮氧化物1.2241.224163.5由表8可知,项目烟尘产生量为1t/a,经湿式除尘器除尘后,排放量为0.2t/a,除尘效率达80%以上,排放浓度为26.7mg/m3;SO2排放量为2.04t/a,排放浓度为272.4mg/m3;NOx排放量为1.224t/a,排放浓度为163.5mg/m3,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标准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m3/d,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为:COD250mg/L、氨氮25mg/L、SS150mg/L,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为:COD0.27t/a、氨氮0.027t/a、SS0.162t/a,水量较小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本项目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本项目厂区及生产车间地面水泥硬化,不会对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3、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在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是粉碎机、搅拌机等设备噪声,声压级为75~95dB(A)。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合理布局,设置在车间内部,密闭生产,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可降噪效果20~35dB(A),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北侧、南侧、西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厂界东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铁工序产生的铁屑,产生量为2t/a,外售综合利用;筛分工序产生的粉状物料,产生量为200t/a,回用于混料工序;检验工序产生的残次品,产生量为100t/a,回用于破碎工序;高效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产生量为163.9t/a,回用于混料工序;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3.5t/a,专人收集,日产日清,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23 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5、卫生防护距离分析本项目主要无组织污染物为颗粒物,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污染物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有关规定,确定无组织排放源的卫生防护距离,可由下式计算: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mg/m3;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参数,见表9。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表10。表9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选取卫生防护距离L≤10001000<L≤2000当地年平均风速(m/s)计算系数ABCDABCD3.7参数3500.0211.850.843500.361.770.84表10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污染源位置污染物名称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m)卫生防护距离(m)提级后卫生防护距离(m)全封闭储煤棚TSP15.350100生产厂房TSP24.350经计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根据《以噪声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83-2000)中要求,设有原煤和粘土等添加剂的综合型煤加工厂,应设置200卫生防护距离。综合以上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和《以噪声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83-2000)要求,本项目最终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周围最近敏感点于科村距本项目距离为220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次环评建议在车间边界外扩200m范围内禁止建设居民点、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23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物料运输及储存颗粒物原料进厂卸车、铲车转运过程全部在全封闭储煤棚中进行,并安装喷水抑尘设施,装卸车洒水抑尘,原料采用皮带输送,皮带密闭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破碎、混料工序颗粒物所有生产设备置于密闭车间内,破碎机、混料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各送至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烘干工序颗粒物SO2NOX烘干废气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标准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SS、氨氮泼洒煤场抑尘不外排固体废物除铁工序铁屑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筛分工序粉状物料回用于混料工序检验工序残次品回用于破碎工序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灰回用于混料工序职工生活生活垃圾专人收集,日产日清,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粉碎机、搅拌机等设备噪声,声压级为75~9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本项目不会影响周围生态环境。23 结论与建议一、结论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洁净型煤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单位:深州市尚禹洁净煤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深州市于科镇东杏园村A区(深州市利达棉业有限公司院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7°57"47.21"、东经115°40"42.96",西侧为空地,南侧、北侧均为闲置厂房,东侧为282省道。厂址西北距于科村220m,东北距东杏园村350m,北距于科中学340m,东北距东杏园学校410m。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560万元,环保投资为15万元,占总投资的2.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共计90人,其中管理人员10人,一般工作人员80人。采用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年工作时间为7200h。2、主要产品及规模本项目设计年产10万吨洁净型煤。3、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建设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第三项第4条“型煤及水煤技术开发与应用”,本项目属于型煤技术应用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09]89号《关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中区域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中限制和淘汰建设项目。项目已在深州市发展改革局创新局备案,备案证号为:深发改备审(2016)50号。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4、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深州市于科镇东杏园村A区(深州市利达棉业有限公司院内),本项目租用深州市利达棉业有限公司厂址,利达棉业有限公司选址地块已经深州市建设局批准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周边不存在其他敏感区以及珍稀保护野生动植物,因此,从环境敏感性分析,项目选址可行。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5、环境影响分析结论23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置于密闭车间内,除铁机、搅拌机全封闭,废气主要为物料运输及储存、破碎工序、烘干工序产生的粉尘,物料运输及储存粉尘防治措施为:原煤经自卸汽车加盖篷布运入,厂区建设全封闭储煤棚1座,储煤棚内物料采用皮带输送,皮带自带密封罩。储煤棚及厂区地面水泥硬化,每天对厂区清扫保洁,并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抑尘;破碎工序粉尘防治措施为:破碎工序、混料工序废气经各自上方集气罩收集后进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采取上述措施后,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要求;烘干工序粉尘防治措施为:烘干室废气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可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标准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本项目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综上所诉,本项目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3)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在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是粉碎机、搅拌机等设备噪声,声压级为75~95dB(A)。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合理布局,设置在车间内部,密闭生产,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可降噪效果20~35dB(A),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北侧、南侧、西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厂界东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除铁工序产生的铁屑外售综合利用,筛分工序产生的粉状物料回用于混料工序,检验工序产生的残次品回用于破碎工序,高效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回用于混料工序,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专人收集,日产日清,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23 6、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国家环保部“十二五”期间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其控制因子分别为:COD、SO2、NH3-N、NOx。结合本项目特点,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SO22.995t/a、NOX2.995t/a、COD0t/a、氨氮0t/a。7、工程可行性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并且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污染物排放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实现了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在保证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二、建议为保护环境,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针对工程特点,本评价提出如下要求与建议:(1)认真落实环保措施“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环保资金和措施落到实处。(2)加强各种环保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建议建设单位设置管理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3)搞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办法,环境污染物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工程完成后,应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见表11。表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一览表类别污染源污染物措施验收指标验收标准投资(万元)废气物料运输及储存颗粒物原料进厂卸车、铲车转运过程全部在全封闭储煤棚中进行,并安装喷水抑尘设施,装卸车洒水抑尘,原料采用皮带输送,皮带密闭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N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10破碎工序颗粒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混料工序颗粒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23 烘干工序颗粒物SO2NOX湿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50mg/Nm3SO2:≤400mg/m3、NOX:≤400mg/m3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标准废水生活污水COD、氨氮SS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0固体废物除铁工序铁屑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0筛分工序粉状物料回用于混料工序检验工序残次品回用于破碎工序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灰回用于混料工序职工生活生活垃圾专人收集,日产日清,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噪声设备噪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昼间≤60dB(A)夜间≤50dB(A)北侧、南侧、西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5昼间≤70dB(A)夜间≤55dB(A)东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合计2.7%1523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23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 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立项批准文件附件2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附图2项目周边关系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4.声环境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物影响专项评价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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