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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杭州余杭永盛绸厂新建项目(补办)杭州余杭永盛绸厂张洪良联系人张洪良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运河街道南栅口社区2号联系电话建设地点13805778328传真--邮政编码311100杭州市余杭区运河街道南栅口社区2号立项审批部门余经信产业准入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批准文号[2015]140号行业类别新建(补办)■建设性质C17纺织业及代码建筑面积(平方米)绿化面积(平方米)1288.33--其中:环环保投资占总投资(万元)180--保投资(万元)预期投产日期9总5%投资比例评价经费(万元)2016年2月1.1工程内容及规模:1.1.1项目由来杭州余杭永盛绸厂成立于1996年5月,地址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运河街道南栅口社区2号,经营范围为:丝织品制造,加工。由于企业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之前,因此企业成立之初未经环保审批,现为规范经营,企业向环保部门申请补办环保审批手续。企业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装饰布65万米。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项目类别为C17纺织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O纺织化纤:120、纺织品制造中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编制报告书,其他(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除外)的编制报告表,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的编制登记表,本项目无洗毛、染整、脱胶工段;不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且不是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因此本项目环评类别确定为报告表。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此受建设单位杭州余杭永盛绸厂的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1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收集了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并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了详细调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请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审查。1.1.2编制依据1.1.2.1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10.28通过,2003.9.1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2.28修订,2008.6.1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8.29修订,2016年1月1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996.10.29修订,1997.3.1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13.7.11修正;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1998.11.29;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正),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2012.2.29通过,2012.7.1施行;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15.3.19修订通过,2015.6.1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008.8.29通过,2009.1.1施行;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2008.12.11通过,2009.3.1施行;1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13、《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
国发【2007】15号,2007.5.23;14、《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2014.12.30。1.1.2.2地方法规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2011.12.1实施,2014.3.13修正;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号,2003年6月27日通过,2003年9月1日起施行;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2013年12月1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2013年12月1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5、《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15.8;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11号,2007.2.14;7、《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8】59号,2008.9.19;8、《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4)26号;9、《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07】57号,2007.6.28;10、《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2009.10.29;11、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2012.4.1;1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杭政函【2007】159号,2007.8.25;13、《批转区环保局<关于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治理污染企业和关停污染项目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余政办【2006】108号,2006.5.11;14、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4)28号;3
15、《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3]54号,2013.11.4)。1.1.2.3产业政策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第21号令,2013.2.16;2、《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2010.10.13;3、《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4、《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年本)》,杭州市发改委,2013.4.2;5、《杭州市余杭区工业投资导向目录》,余政发【2007】10号,2008.3.28。1.1.2.4有关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国家环境保护部;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国家环境保护部;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原国家环保总局;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国家环境保护部;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国家环境保护部;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原国家环保总局;7、《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8、《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8;9、《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杭政办函【2006】94号,2006;10、《杭州市余杭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修编)》(报批稿)。1.1.2.5其他依据1、杭州余杭永盛绸厂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2、杭州余杭永盛绸厂与本环评单位签订的环评委托协议书。1.1.3项目主要内容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投资180万元,项目用房利用自有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为1288.33m2,企业建成后总的生产规模为年产装饰布65万米。2、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见表1-1所示。4
表1-1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型号--12整经机6台剑杆织机20台GA74734567K72织机倍捻机摇纡车缝纫机验布机75台10台5台K72DX321G--20台2台--YFD-2100C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消耗的原辅材料清单见表1-2。表1-2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清单序号名称用量1涤纶丝200t/a4、生产组织和劳动定员企业共有员工40人,实行昼间单班制生产,时间为8:00~19:00,年生产300天,设员工食堂,不设员工住宿。5、厂区平面布置项目用房利用自有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为1288.33m2。企业厂房由北向南依次为织造车间、摇纡车间、倍捻车间、走廊、食堂、整经、织造、缝纫车间、倍捻车间。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3。6、公用工程供水:企业用水由当地自来水管道接入。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流。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七格污水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汇入钱塘江。供电:本项目所需用电由当地供电电网接入供电。1.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因本项目属于补办环评,因此本次环评过程中对厂区现有环境问题及环保措施运行情况作相应调查,调查结果如下:(1)生活污水中的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中的B标准。5
(2)企业生产车间内已安装通风装置;厨房产生的油烟收集后采用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油烟废气沿油烟烟道引至楼顶排放。(3)企业正常生产时厂房南、西侧厂界及周边敏感点昼间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东、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超标,详细噪声监测值见表3-4。本环评在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分析章节中对本项目各污染物源强及污染治理措施进行了详细分析。6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2.1自然环境简况2.1.1地理位置杭州市余杭区位于杭嘉湖平原南端,西依天目山,南濒钱塘江,是长江三角洲的圆心地。地理坐标为北纬30°09′~30°34′、东经119°40′~120°23′,东西长约63公里,南北宽约30公里,总面积约1220平方公里。余杭区从北、西三面成弧形拱卫杭州中心城区,东面与海宁市接壤,东北与桐乡市交界,北面与德清县毗连,西北与安吉县相交,西面与临安市为邻,西南与富阳市相接。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东侧为企业自有出租厂房、仓库,再往东为小路、南栅口社区(距离本项目约69m)、林苑学校(距离本项目约80m)、养老服务中心(距离本项目约56m);南侧为河流,隔河流为空地;西侧为农杂地;北侧为道路、余杭工艺织造厂、杭州香泉食品厂。本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环境概况示意及实景图见附图2及附图4。2.1.2地形地貌余杭区地处杭嘉湖平原与浙西丘陵山地的过渡地带。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为山地丘陵区,属天目山余脉,海拔500m以上的山峰大部分都分布于此;东部为堆积平原,地势低平,塘漾棋布,属著名的杭嘉湖水网平原,平均海拔2~3m;东南部为滩涂平原,其间孤丘兀立,地势略转向高原,海拔为5~7m。余杭区总面积为1220km2,地貌可分中山、低丘、河谷平原、水网平原、滩涂平原等,其中平原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61.48%。境内平原地区为海涂冲积型和河塘沉积型混杂地层结构,土层深厚,工程地质较复杂。且地下水位高,土壤压缩性高,地质差异较大,地基承载力差。工程建设应进行工程地质勘测,地震设防为6度区。2.1.3气象余杭隶属于大杭州范围,其气候特征与杭州相近,其气候特征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冬夏长、春秋短,四季分明。冬夏季风交替明显,冬季盛行偏北风,夏季多为东南风。5~6月为黄梅天,7~9月为台风期。由于余杭区无气象站,气象统计资料采用杭州市气象台观测数据,根据杭州市气象台30年的气象资料统计,其主要气象参数如下:年平均气温极端最高气温极端最低气温年无霜期16.4°C42.0°C(1978年7月)-9.6°C(1969年2月)220~270天多年相对湿度80~82%7
月平均湿度年平均降水量月最大降水量日最大降水量年总雨日77%(1月),84%(9月)1200~1600mm514.9mm141.6mm140~170d39.5d年冰日年平均蒸发量冬季平均风速夏季平均风速年平均气压年均日照时数历年平均风速全年主导风向1200~1400mm2.3m/s2.2m/s1016.0mPa1867.4h1.95m/sSSW风静风频率4.77%杭州市城区上空500m以下低层逆温层的年平均出现频率:7时为35%,19时为17%,全年以春季出现最多,秋季出现最少。7时和19时逆温层年平均厚度分别为264.0m和198.5m,冬季高低相差100~150米,厚薄相差50~100m,年平均强度分别为0.75℃/100m和0.57℃/100m,均以冬季为最强。该区各季代表月份及全年风向、风速、污染系数玫瑰图见图2-1~图2-3。图2-1杭州市地面风向玫瑰图图2-2杭州市风速玫瑰图8
图2-3杭州市地面污染系数玫瑰图2.1.4水文余杭区河流纵横,湖荡密布,主要河流,西部以东苕溪为主干,支流众多,呈羽状形;东部多属人工开凿的河流,以京杭运河和上塘河为骨干,河港交错,湖泊棋布,呈网状形。湖泊主要分布于东苕溪下游和运河两岸。面积6.67公顷以上的有35处。流经余杭经济开发区的河流主要为禾丰港和亭址港,禾丰港起源于临平集镇一号桥,流经星火、禾丰、乾元、石坝、龙安与京杭大运河主流汇合,流经余杭经济开发区长度约为7.15公里。亭址港起源于临平二号桥,南北走向,河宽约为30m,为余杭工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为Ⅲ类,现状水质已为Ⅴ类,主要为氨氮超标。2.1.5土壤与植被余杭区境内土壤主要有黄壤、红壤、岩性土、潮土、水稻土5大土类、12个亚类、39个土属、79个土种。山地土壤主要有黄壤、红壤、岩性土3个土类,面积约46042公顷。黄壤主要分布在百丈、鸬鸟、黄湖、径山等乡镇海拔500-600米以上的山地,面积约占山地土壤面积的1.5%,土层一般在50厘米以上,土体呈黄色或棕色,有机质含量5-10%以上,pH值5.6-6.3。红壤分布在海拔600米以下的丘陵土地,面积约占山地土壤面积的89%,土层一般在80厘米左右,土体为红、黄红色,表土有机质含量2%左右,pH值5.4-6.3。岩性土主要分布在南部和西北部的低山、丘陵地带,面积约占山地土壤面积的9.5%,土层较薄,土体为黑色、棕色及黄棕色,表土有机质含量2-4%左右,pH值为7-7.5左右。余杭区植被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北部地带,浙皖山丘青冈、苦槠林栽培植被区。地带性植被类型为常绿阔叶林,现有自然森林植被类型有常绿阔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针阔混交林、针叶林、竹林及灌木林等。9
2.2社会环境简况2.2.1余杭区社会环境简况余杭区位于杭嘉湖平原南端,西倚天目山,南濒钱塘江,中贯东苕溪和大运河,从东、北、西三面拱卫杭州主城区,区域总面积1220多平方公里,下辖6个镇、14个街道,户籍人口92.54万。2014年,余杭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全区实现生产总值1101.0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5%;实现财政总收入240.78亿元,增长20.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48.8亿元,增长1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86.15亿元,增长24.5%;实际利用外资10.78亿美元。2014年,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5329元和26581元,分别增长10%、11.3%。各类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在未来科技城开展社会保障与主城区接轨试点。“两网合一”深入推进,公共安全执法体系下沉等社会管理模式不断创新,“平安余杭”、“法治余杭”建设扎实开展,社会环境日趋稳定,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提升。2.2.2余杭区运河街道社会简况运河街道地处杭嘉湖平原的圆心,位于余杭区东北部,紧邻临平城区,境内大运河贯穿东西。街道总面积32.15平方公里,辖14个行政村、5个社区,总人口3.81万人。运河街道撤镇建街前已先后创建成为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示范乡镇,浙江省教育强镇,浙江省百强乡镇,浙江省东海文化明珠乡镇,杭州市文明乡镇、平安乡镇、卫生乡镇。运河街道的前身是运河镇,成立于2001年8月,由原亭趾、博陆、五杭三镇合并而成。运河街道历史悠久,物产丰富,经济发达,文化渊远,人才辈出,明有钟化民、清有沈近思、近代有姚虞琴、现代沈虎根等人士。现在的运河街道,风景秀丽,文化繁荣,建于隋朝的慧日禅寺经过重建,初具规模,寺内古朴典雅,法相庄严,是一大旅游胜地。2.3规划说明1、项目用房拟利用自有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为1288.33m2。根据业主提供的房产证、土地证可知,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设计用途为非住宅,故该项目建设符合余杭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2、根据《余杭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报批终稿)》,本项目位于运河街道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20110D05),属于优化准入区,生态功能区划详见附图5。该小区具体情况介绍见表2-1所示。10
表2-1本项目所在生态功能小区主要情况介绍小区序号1小区名称运河街道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小区编号Ⅰ1-20110D05中度敏感一、功能属性准入类型优化准入区主要生态环境敏感类型生态服务功能特征重要性一般地区小区面积5.03平方公里涉及乡镇运河街道二、地理信息位于运河街道螺蛳桥村、亭趾村和兴旺村境内,西南侧环绕余杭经济开发区,由东西大道、临博路、新丝路围成。结合运河二通道建设,按照打造临平副城东北区域大型居住区板块的要求,高标准地进行整体规划与城市设计,立足处于副城东大门的边界区位优势,逐步改善人居环境。基本情况水环境质量亭趾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目标*依据《浙江省水环境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6)。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三、环境特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10全年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亭趾港为劣Ⅴ类水质。特殊保护目标喜庵港备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运河二通道。小区定位产业现状运河镇大型居住板块小区内现状主要为农村居民点和耕地。(1)引进企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主要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以及《杭州市2011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产业导向四、产业导向和环保准入(2)随着运河二通道的建成,小区将形成临港产业区,鼓励发展航运物流和仓储。其中物流行业主要为航运物流,仓储行业主要发展以库房建筑为主的存储一般货物的普通仓库。建设项目应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1)和《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5)和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依据《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主导行业的准入门槛如下:主导行业的环保准入门槛房地产业。全员劳动生产率≥50万元/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全员劳动生产率≥5万元/人。*本规划参考2011年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具体实施请参照最新导向目录。(近期)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农业农田,农村居民点生活三废。(远期)集中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主要污染源截污纳管近期,污水通过管网经南排工程输送至七格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钱塘江。待2014年临平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后,由临平污水处理厂处理。五、污染主要污染物环境功能未实现达标前,新、改、扩建项目需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小区按控制总量控制照1:1.5替代同类污染物量。功能小区环境功能实现整体达标后,建设项目需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小区按照1:1替代同类污染物排放量。主要污染控加强村庄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居民点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农村生活制措施垃圾无害化处理。六、环保执法重(1)查处群众环境投诉问题,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11
点突出环境问题。(2)对工业项目的建设过程和建成投产等环节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全过程环境执法监督。环保执法(3)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动态档案管理制度,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确保污染物不直接排放至北侧的喜庵港备用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域环境管理重点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本项目主要从事丝织品制造,加工,污染物产生量较小,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的产业导向及环保准入门槛,且项目不属于该功能规划区禁止建设项目范围内,在企业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各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国家相应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余杭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要求。3、本项目附近主要河流为亭址港,位于本项目东侧约308m处,亭址港(龙兴闸-螺蛳桥)的水功能区为亭址港余杭工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为Ⅳ类;水环境功能区是工业用水区,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故本项目建设地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12
三、环境质量状况3.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3.1.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运河街道南栅口社区2号,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采用余杭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常规监测点监测统计数据,监测地点位于临平职高,监测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2015年11月24日。具体监测结果见表3-1。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的方法,即利用各监测时间内监测得到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和超标率进行分析评价。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计算公式如下:P=C´100%Co式中:P——某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监测时间内某污染物的最大浓度值,mg/m3;Co——某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具体监测结果详见表3-1。表3-1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监测结果浓度单位:mg/m3监测点位日均值(mg/m3)监测时间PM100.0480.0950.0710.0840.0770.0640.0450.15SO20.0170.0360.0220.0220.0170.0150.0120.1524NO20.0400.0700.0700.0790.0630.0560.0410.082015年11月18日2015年11月19日临平职高2015年11月20日2015年11月21日2015年11月22日2015年11月23日2015年11月24日标准值占标率(%)超标率(%)评价结果63.33098.7500达标达标达标由表3-1可知,该区域PM10、SO2、NO2浓度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良好。3.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地附近主要地表水体为亭址港,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年)中的余杭区水功能区划图,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为Ⅳ13
类区(见附图6)。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周边地表水水质现状,本环评单位收集了余杭区环境监测站2015年9月15日对亭址港陆水湾港口监测断面的水质数据。采样和水质监测方法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制的《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中有关规定执行,监测结果见表3-2。表3-2亭址港陆水湾港口水质监测数据统计结果单位:mg/L,除pH外采样点位采样时间pHNH3-N3.61CODMn5.12总磷亭址港陆水湾港口2015.9.157.300.322地表水评价方法采用导则推荐的标准指数法,计算公式如下:(1)一般水质因子Sij=Cij/Csi式中:Sij——评价因子的标准指数Cij——污染物浓度监测值,mg/LCsi——水污染物标准值,mg/L(2)特殊水质因子pH的标准指数:SpHj=(7.0-pHj)/(7.0-pHsd),pHj≤7.0SpHj=(pHj-7.0)/(pHsu-7.0),pHj>7.0式中:SpHj——pH单因子的标准指数。pHj——pH监测值。pHsd——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下限。pHsu——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上限。表3-3为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地表水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表3-3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监测点位污染物监测值pHNH3-N3.61CODMn总磷7.306~90.15达标5.1210mg/L0.512达标0.3220.3mg/L1.07亭址港陆水湾港口Ⅳ类标准比标值1.5mg/L2.41达标情况超标超标由表3-3评价结果可知,亭址港陆水湾港口监测断面地表水四项监测指标中除NH3-N、总磷外,其余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要求。影响亭址港水体水质超标的原因主要为当地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有很大关系,另外工业污水排放等对水体环境也存在一定污染。3.1.3声环境质量现状14
了解本项目拟建地周边声环境质量现状,于2015年12月16日对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实测。由于本项目为昼间单班制生产,夜间不组织生产,无夜间噪声污染,因此只对昼间噪声进行了监测及评价。(1)声环境监测时工况:在本项目生产和周边其他企业正常运行情况下监测。(2)布点说明:根据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在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及东侧养老服务中心、南栅口社区、林苑学校各设置一个噪声监测点,共7个监测点。具体点位布置情况见附图2。(3)监测方法: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中的监测方法执行。(4)监测时间:2015年12月16日,每个监测点昼间监测一次,每次20min。(5)监测设备:AWA5610D型积分声级计,测量前后均经校正,前后两次校正灵敏度之差小于0.5dB(A),测量时传声器加装防风罩。(6)评价标准:项目建设地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运河街道南栅口社区2号,厂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7)监测结果见表3-4。表3-4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监测值dB(A)监测点编号标准值昼间厂界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东侧东侧东侧1#2#3#4#5#6#7#61.458.358.660.953.453.955.4厂界厂界昼间限值≤60dB(A)养老服务中心南栅口社区林苑学校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房南、西侧厂界及周边敏感点昼间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东、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超标。因此,本项目所在地昼间声环境质量现状一般。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据现场踏勘,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5。表3-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序号保护目标区域环境空气亭址港方位/最近距离规模敏感性描述一般保护级别环境空气二级地表水Ⅳ类1///2东308m较敏感15
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2类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2类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2类345南栅口社区林苑学校东东东69m80m56m约30人较敏感较敏感较敏感约200人养老服务中心约50人注:表中的“方位”以厂址为基准点,“距离”是指保护目标与厂界的最近距离。16
四、评价适用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4-1。表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单位:μg/m3污染物名称SO2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年平均6015030080500TSP/200/20040NO2PM10150702、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年)中的余杭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见附图6),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为Ⅳ类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见表4-2。表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环境质量标准参数Ⅳ类标准值pH值6~9CODMn(mg/L)≤≤≤≤100.31.530总磷(mg/L)氨氮(mg/L)COD3、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杭州市杭州市余杭区运河街道南栅口社区2号,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相关标准值详见表4-3。表4-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17
1、废气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具体指标见表4-4。按《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44-2010)规定,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表4-4《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模小型中型大型≥6基准灶头数≥1,<3≥3,<6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N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1.67,<5.00≥1.1,<3.3≥5.00,<10≥3.3,<6.6≥10≥6.62.0607585注: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大、中、小型均为2000Nm3/h。本项目纤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详见表4-5。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最高允许浓排气筒高最高允许排放污染物名称浓度(mg/m3)(m)速率(kg/h)监控点(mg/m3)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颗粒物120205.91.0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经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汇入钱塘江。标准见表4-6。表4-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单位:mg/L(pH除外)污染物三级标准pH悬浮物400CODCr500氨氮6~96~935①(GB18918-2002)一级B标准20608(15)②注:①参照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②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4-7。表4-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18
4、固体废物控制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固废。一般固废贮存、处置过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环境保护目标,“十二五”规划期间我国纳入约束性考核的4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共四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本次扩建项目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废气中无SO2和氮氧化物污染物产生,因此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物为CODcr和NH3-N。根据工程分析结果可知:项目污染物理论计算值为:CODCr0.0432t/a,NH3-N0.00576t/a。根据《余杭区新、改、扩建项目排污权核定实施细则》的要求,CODCr和NH3-N分别按35mg/L、2.5mg/L计算,则核定排放量为:项目污染物实际排放值为:CODCr0.0252t/a,NH3-N0.0018t/a。根据浙环发【2012】10号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因此本项目不需区域替代削减。总量控制指标19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1工艺流程简述(图示)5.1.1工艺流程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补办)。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点位图见下图。噪声、固废摇纡整经涤纶丝倍捻织造缝纫成品纤尘、噪声图5-1装饰布生产工艺流程图装饰布生产工艺简述:涤纶丝用整经机按规定的长度和宽度整理在经轴上,用摇纡机整理在纬轴上,然后在倍捻机上将整经好的原料加上捻度,再进行织造,然后用缝纫机将织好的布接起来,即为成品。注:本项目无水洗、染整等工艺。5.2主要污染工序和污染源强分析5.2.1主要污染工序分析1、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为纤尘和油烟废气。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3、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纱头线脚、废包装、餐厨垃圾、废食用油和生活垃圾。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设备运行时的噪声。5.2.2营运期主要污染源强分析1、废气①纤尘:在整经、倍捻、摇纡、织造过程中有少量纤尘产生,由于纤尘的产生量较少,不易收集,因此不进行定量分析,企业现有项目生产车间内已安装通风装置对车间进行通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20
②油烟废气:本项目员工40人,食堂采用电和液化石油气等清洁燃料,由于燃料燃烧产生的NO2、CO、SO2等污染物的总量较少,本报告不予过多的讨论。食堂在烹调时,油烟产生量约:(20g/人·d)×40人×300d×3%≈7.2kg/a。【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厨房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通过油烟排气筒排放。油烟净化率为60%,则本项目油烟废气排放量为2.88kg/a。油烟净化器风量为4000m3/h,食堂每天运行3小时,则处理后油烟废气总的排放浓度为0.8mg/m3,排放浓度小于2.0mg/m3,油烟废气排放浓度可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关要求。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企业员工40人,年工作日为300天,设食堂不设宿舍,员工食堂用水量按25L/人·d计,其他生活用水按50L/人·d计,则食堂用水量为300m3/a,其他生活用水量600m3/a。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食堂废水产生量为240m3/a,其他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0m3/a,食堂废水水质CODcr800mg/L,动植物油60mg/L,氨氮30mg/L,其他生活污水水质为CODcr400mg/L、氨氮30mg/L,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0.384t/a、NH3-N0.0216t/a,动植物油0.0144t/a。【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经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汇入钱塘江。污染物排放量为:CODcr0.0432t/a、NH3-N0.00576t/a、动植物油0.00216t/a。3、固废污染源强分析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纱头线脚、废包装、餐厨垃圾、废食用油和生活垃圾。①纱头线脚:产生量约0.2t/a,收集后外卖给正规的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②废包装:原料在拆包装时会产生废包装,产生量约0.1t/a,收集后外卖给正规的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③餐厨垃圾:产生量约为0.4t/a,经企业收集后提供给附近农户用于养殖。④废食用油:产生量约为24kg/a,经妥善收集后交由有杭州绿园油脂有限公司处理。⑤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40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则年产生量6t。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副产物产生及处置情况判断如下:21
⑴副产物产生情况及属性判断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见表5-1,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规定,判断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判断结果见表5-1。表5-1项目生产过程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序号副产物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预测产生量12345纱头线脚废包装生产过程生产过程食堂固态固态固态液态固态布料、纱头线脚纸、塑0.2t/a0.1t/a0.4t/a24kg/a6t/a餐厨垃圾废食用油生活垃圾剩菜剩饭食用油食堂员工生活生活垃圾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判定上述副产物情况如下:表5-2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份布料、纱头线收集后外卖给正副产物属性判定表是否固废序号副产物名称最终去向判定依据123纱头线脚废包装生产过程固态是范围一(2)脚规的物资回收公生产过程固态纸、塑司回收综合利用是范围一(2)收集后提供给附餐厨垃圾食堂食堂固态剩菜剩饭是定义定义定义近农户用于养殖经妥善收集后交45废食用油生活垃圾液态食用油由有杭州绿园油是脂有限公司处理收集后由当地环是卫部门清运员工生活固态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见下表5-3:表5-3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序号副产物名称纱头线脚产生工序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1生产过程生产过程食堂否/23废包装否否//餐厨垃圾45废食用油生活垃圾食堂否否//员工生活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见表5-4:表5-4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22
危险废物序号固体废物名称产生工序废物类别产生量环评要求处置措施代码12纱头线脚废包装生产过程一般固废生产过程一般固废//0.2t/a收集后外卖给正规的物资回收0.1t/a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收集后提供给附近农户用于养3餐厨垃圾食堂食堂一般固废一般固废/0.4t/a殖经妥善收集后交由有杭州绿园24kg/a油脂有限公司处理45废食用油生活垃圾//员工生活一般固废6t/a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4、噪声污染源强分析本项目噪声源强主要为设备运行时的噪声,主要噪声源强见表5-5。表5-5主要高噪声设备污染源强序号设备名称整经机噪声监测dB(A)备注123456728778757386设备噪声测量点距设备1m处设备噪声测量点距设备1m处设备噪声测量点距设备1m处设备噪声测量点距设备1m处设备噪声测量点距设备1m处设备噪声测量点距设备1m处剑杆织机倍捻机摇纡车缝纫机K72织机23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排放源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类型(编号)大气污生产过程纤尘油烟废气废水量CODCrNH3-N废水量CODCr少量7.2kg/a480m3/a少量2.88kg/a,0.8mg/m3染物食堂其他生活污水400mg/L,0.192t/a30mg/L,0.0144t/a240m3/a800mg/L,0.192t/a动植物油3mg/L,0.00216t/a30mg/L,0.0072t/a3720m/aCODCr60mg/L,0.0432t/aNH3-N8mg/L,0.00576t/a水污染物食堂废水生产车间NH3-N动植物油60mg/L,0.0144t/a纱头线脚废包装0.2t/a固体废物0.1t/a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餐厨垃圾废食用油生活垃圾0.4t/a理,不排放。食堂24kg/a6t/a员工生活噪声其他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时的噪声,具体噪声源强详见表5-5。/主要生态影响:企业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运河街道南栅口社区2号,周围无大面积自然植被群落及珍稀动植物资源等。企业利用自有厂房进行生产,无须新征土地,无施工期环境污染,因此项目建设不存在建设期占用耕地、破坏植被、水土流失以及破坏原有生态系统等生态影响。项目主要从事丝织品制造、加工,污染物产生量较少,只要企业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则项目的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24
七、环境影响分析7.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用房利用自有厂房进行生产,无新建建筑,因此无施工期污染。7.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7.2.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①纤尘:根据工程分析,纤尘的产生量较少,不易收集,因此不进行定量分析,企业生产车间内已安装通风装置对车间进行通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②油烟废气: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油烟产生量约为7.2kg/a。食堂厨房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通过油烟排气筒排放。项目油烟废气排放量为2.88kg/a。油烟净化器风量为4000m3/h,食堂每天运行3小时,则处理后油烟废气总的排放浓度为0.8mg/m3,排放浓度小于2.0mg/m3,油烟废气排放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要求。企业油烟排放口距离东侧养老服务中心93m,距离东侧南栅口社区110m,距离林苑学校130m,因此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44-2010)规定,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7.2.2水环境影响分析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经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汇入钱塘江。企业废水排放量为720m3/a,污染物排放量为:CODcr0.0432t/a、NH3-N0.00576t/a、动植物油0.00216t/a。食堂废水隔油池化粪池其他生活污水纳入市政管网七格污水厂处理图7-1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7.2.3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纱头线脚、废包装、餐厨垃圾、废食用油和生25
活垃圾。纱头线脚、废包装收集后外卖给正规的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餐厨垃圾经企业收集后提供给附近农户用于养殖;废食用油经妥善收集后交由有杭州绿园油脂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要求各类固废必须分类储存,严禁任意丢弃,做到日产日清,防止因长期堆放产生恶臭,造成二次污染。做好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只要企业严格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搞好固废收集和分类存放,做好综合利用,则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做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建设地周围的环境带来污染。7.2.4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属于补办环评,项目已运营,因此本项目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用实测分析,本次环评于2015年12月16日,对本项目正常生产时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实测。由于本项目为昼间生产,因此只对昼间噪声进行了监测及评价,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1。表7-1项目厂界最大噪声预测结果单位:dB噪声监测值昼间监测点编号标准值达标情况东侧厂界1#61.458.358.660.953.453.955.42#南、西侧厂界噪声监测值达标,东、北两侧厂界噪声监测值超标南侧厂界西侧厂界3#4#2类昼间≤60北侧厂界养老服务中心南栅口社区林苑学校5#6#7#由表7-1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南、西侧厂界噪声监测值达标,昼间声环境质量现状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周边敏感点昼间声环境质量现状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东、北两侧厂界昼间声环境质量现状不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现已实施,企业实际采取的降噪措施如下:1、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夜间不生产。2、在织机底部安装隔声垫。为了确保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达标,提出以下防治措施:参照《纺织企业噪声设计的探讨》可知,通过车间墙体布置吸隔声材料进行消声,可使车间的噪声下降6~9dB;采用双层隔声门窗,噪声衰减值一般为2~4dB;绿化带26
的降噪效果跟植被密度和厚度有关,此处暂不考虑;另外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也能其到很明显的降噪效果。综合考虑噪声防治的叠加效果,采取本项目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降噪效果在8dB。表7-2上措施后整体声源的平均噪声级dB(A)车间名称生产车间厂区面积(m2)1288.3车间平均噪声级声功率级墙体隔声79.5113.628表7-3上措施后整体声源噪声排放值预测点△1(东)△2(南)△3(西)△4(北)整体声源中心与预测生产车间14231423点距离(m)整体声源噪声排放值贡献值52.651.952.651.9[dB(A)]综上,要求企业建成后实施的防治措施如下:1、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夜间不生产。2、在织机底部安装隔声垫。3、对厂房加装隔声门窗,车间墙体布置吸隔声材料。4、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5、要求做好员工的个人防护工作,减轻噪声对员工的影响。只要落实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对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基本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27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预期容防治措施(编号)治理效果类型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生产车间纤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大气污染物达到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通过油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关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烟排气筒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经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汇入钱塘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员工生活生活废水纱头线脚收集后外卖给正规的物资回收公生产车间食堂司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固体废物经企业收集后提供给附近农户用于养殖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餐厨垃圾经妥善收集后交由有杭州绿园油污染脂有限公司处理废食用油员工生活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1、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夜间不生产。2、在织机底部安装隔声垫。噪声其他3、对厂房加装隔声门窗,车间墙体布置吸隔声材料。4、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5、要求做好员工的个人防护工作,减轻噪声对员工的影响。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企业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运河街道南栅口社区2号,周围无大面积自然植被群落及珍稀动植物资源等。企业利用自有厂房进行生产,无须新征土地,无施工期环境污染,因此项目建设不存在建设期占用耕地、破坏植被、水土流失以及破坏原有生态系统等生态影响。项目主要从事丝织品制造、加工,污染物产生量较少,只要企业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则项目的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28
九、结论与建议9.1结论9.1.1项目基本情况杭州余杭永盛绸厂成立于1996年5月,地址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运河街道南栅口社区2号,经营范围为:丝织品制造,加工。由于企业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之前,因此企业成立之初未经环保审批,现为规范经营,企业向环保部门申请补办环保审批手续。企业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装饰布65万米。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所示,周边环境示意图及周边环境实景图分别见附图2和附图4所示,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9.1.2项目主要污染源及污染措施治理1、据工程分析,项目主要“三废”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详见下表。表9-1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表污染物名称纤尘产生量及产生浓度少量排放量及排放浓度少量废气废水7.2kg/a2.88kg/a,0.8mg/m3油烟废气废水量3480m/a其他生活污水CODCrNH3-N废水量CODCr400mg/L,0.192t/a30mg/L,0.0144t/a720m3/aCODCr60mg/L,0.0432t/aNH3-N8mg/L,0.00576t/a动植物油3mg/L,0.00216t/a3240m/a800mg/L,0.192t/a30mg/L,0.0072t/a食堂废水NH3-N动植物油60mg/L,0.0144t/a纱头线脚废包装0.2t/a0.1t/a0.4t/a24kg/a6t/a0t/a0t/a0t/a0t/a0t/a固废噪声餐厨垃圾废食用油生活垃圾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主要设备运行时噪声约为72~87dB(A)2、本项目污染治理措施汇总及预期治理结果详见表9-2。29
表9-2本项目污染治理措施内容类型污染物名称纤尘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加强车间通风换气(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废气废水固废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通过油烟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经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达标排放(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汇入钱塘江纱头线脚废包装收集后外卖给正规的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餐厨垃圾经企业收集后提供给附近农户用于养殖经妥善收集后交由有杭州绿园油脂有限公司处理废食用油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1、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夜间不生产。2、在织机底部安装隔声垫。厂界噪声排放达到3、对厂房加装隔声门窗,车间墙体布置吸隔声材料。GB12348-2008《工业企噪声4、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生产噪声的产生。5、要求做好员工的个人防护工作,减轻噪声对员工的影响。9.1.3环保投资估算为保护环境,确保企业“三废”污染物达标排放以及清洁生产的要求,建设项目需投入一定比例的环保投资落实污染治理措施。经初步估算,预计本项目需环保投资9万元,占总投资(180万元)的5%,具体环保投资估算见表9-3。表9-3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序号项目废气治理固废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内容投资(万元)1234油烟净化装置、通风装置固废定点、分类收集、委托清运化粪池、隔油池20.51.55隔声降噪环保投资合计930
占项目总投资的百分比59.1.4环境质量现状结论1、环境空气:由表3-1可知,该区域PM10、SO2、NO2浓度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良好。2、地表水环境:由表3-3评价结果可知,亭址港陆水湾港口监测断面地表水四项监测指标中除NH3-N、总磷外,其余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要求。影响亭址港水体水质超标的原因主要为当地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有很大关系,另外工业污水排放等对水体环境也存在一定污染。3、声环境: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房南、西侧厂界及周边敏感点昼间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东、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超标。因此,本项目所在地昼间声环境质量现状一般。9.1.5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对纤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通过油烟排气筒排放。在此基础上对周边大气环境无影响。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经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汇入钱塘江。3、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只要企业严格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搞好固废收集和分类存放,做好综合利用,则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做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建设地周围的环境带来污染。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南、西侧厂界噪声监测值达标,昼间声环境质量现状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周边敏感点昼间声环境质量现状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东、北两侧厂界昼间声环境质量现状不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减少生产时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能持续稳定达标,本报告建议企业采取如下措施: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夜间不生产。31
②在织机底部安装隔声垫。③对厂房加装隔声门窗,车间墙体布置吸隔声材料。④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⑤要求做好员工的个人防护工作,减轻噪声对员工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9.1.6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符合性根据《余杭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报批终稿)》,本项目位于运河街道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20110D05),属于优化准入区,生态功能区划详见附图5。建设项目应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1)。依据《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主导行业的准入门槛如下:房地产业。全员劳动生产率≥50万元/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全员劳动生产率≥5万元/人。*本规划参考2011年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具体实施请参照最新导向目录。本项目主要从事加工、销售:纺织品、窗帘、抱枕,污染物产生量较小,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的产业导向及环保准入门槛,且项目不属于该功能规划区禁止建设项目范围内,在企业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各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国家相应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余杭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要求。2、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性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经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汇入钱塘江;项目噪声经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后,厂界及周边敏感点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固废经综合利用,统一清运,能做到零排放;废气经治理后能达标排放。因此,只要企业按照“三同时”原则,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处理措施后,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则本项目的各种污染物是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的。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企业排放的污染因子中,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是CODCr、氨氮。根据工程分析结果可知:项目污染物理论计算值为:CODCr0.0432t/a,NH3-N0.00576t/a。32
根据《余杭区新、改、扩建项目排污权核定实施细则》的要求,CODCr和NH3-N分别按35mg/L、2.5mg/L计算,则核定排放量为:项目污染物核定排放值为:CODCr0.0252t/a,NH3-N0.0018t/a。根据浙环发【2012】10号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因此本项目不需区域替代削减。4、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性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经采取合理隔声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经适当处置后对周围环境无影响。因此,项目符合维持环境质量原则。9.1.7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本项目产生污染物较少且积极提倡固体废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积极推行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原则。2、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要求的符合性本项目附近主要河流为亭址港,位于本项目东侧约308m处,亭址港(龙兴闸-螺蛳桥)的水功能区为亭址港余杭工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为Ⅳ类;水环境功能区是工业用水区,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故本项目建设地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9.1.8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符合性项目用房拟利用自有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为1288.33m2。根据业主提供的房产证、土地证可知,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设计用途为非住宅,故该项目建设符合余杭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2、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C17纺织业。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②本项目产品种类、规模和生产设备均不在浙江省经信委发布的《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2年本)》之列;③根据《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年本)》,本项目不在限制和禁止(淘汰)类中;④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工业投资导向目录》,本项目不在限制和禁止类中。项目也不在《关于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治理污染企业和关停污染项目的若干意见》中禁止新建项目之列。因此,33
本项目建设基本符合国家、杭州市及余杭区相关产业政策要求。9.2环保建议与要求为保护环境,减少“三废”污染物对项目拟建地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报告表提出以下建议和要求:1、要求建设单位根据本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好环保资金,搞好环保设施的建设,及时申请竣工环保验收,并做好营运期间的污染治理及达标排放管理工作。“三废”处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工厂不得开工生产,“三废”处理设施检修完毕,经试运行正常后,工厂才能恢复正常生产。2、企业设立环境监督员制度,认真负责整个工厂的环境管理、环境统计、污染源的治理工作。3、要求企业服从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的管理,一旦发生扰民情况,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并积极整改,直到达标。4、要求建设单位积极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噪声措施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5、须按本次环评向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申报的内容、规模以及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如有变更,应向余杭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申报并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手续。9.3环评总结论综上分析,杭州余杭永盛绸厂新建项目(补办)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导向,且符合当地相关规划和建设的要求,采取“三废”及噪声的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实施且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当地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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