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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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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昌江中融衡德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时间:二〇一三年九月 目录第1章总论41.1项目由来41.2评价内容41.3环境评价标准51.4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6第2章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82.1建设项目周边情况82.2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概况83、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控制措施103.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103.2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3.3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分析133.4项目环境保护经济损益分析153.5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164.1公开环境信息情况194.2公众意见征求194.3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204.4公众意见归纳分析204.5结论与意见21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35.1结论235.2建议23 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第1章总论1.1项目由来2008年,昌江县建设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理规模为150t/d。随着生活垃圾产生量的逐渐增加,昌江填埋场每天允许的填埋量将小于垃圾产生量,同时垃圾填埋场飘散的垃圾对垃圾场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影响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昌江中融衡德环保有限公司拟在昌江县叉河镇,昌江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东北侧新建“昌江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对生活垃圾先进行“热解干燥”以改变原生垃圾的特性,然后进行“全自动分选”,将分离出的可腐有机物作为肥料资源,废塑料回收利用,可燃物焚烧,最大限度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项目的建设,将有效地控制二次污染,极大改善环卫工作的面貌。项目总投资9869.86万元,占地30亩。项目日综合处理生活垃圾300t,并配置1台1.5MW水冷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设计年作业时间为8000小时,采用三班倒制。1.2评价内容通过工程污染因素分析,类比国内同类工程排污情况,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的达标情况,对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治理设施进行可行性分析。对项目拟建地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预测与分析项目建设期、运行期对地表水、地下水、空气、声环境、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影响。进行垃圾焚烧烟气排放中二噁英的环境分析以及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和建设的可行性。收集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提出建议。1.3环境评价标准1.3.1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21 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项目拟建地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常规污染物SO2、NO2、TSP、PM10、CO环境空气质量2016年1月1日前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版)中的二级标准;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氨气、硫化氢、氯化氢、Pb、Hg、As等特征污染物参考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Cd参照执行前南斯拉夫环境标准。二噁英参照日本质量标准。(2)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3)地表水质量标准项目东面小溪和石禄河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悬浮颗粒物执行水利部的《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Ⅲ类标准。(4)地下水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限值。1.3.2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拟建项目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等污染物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二噁英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欧盟标准;垃圾储仓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项目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限值。(2)噪声排放标准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建设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3)污水排放标准21 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包括垃圾渗滤液、热解干燥系统冷凝水、锅炉排污水、化学水处理系统酸碱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以及生活污水,所有废水混合,经厌氧+缺氧+好氧+反渗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循环冷却水用水,不外排。(4)固体废物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灰渣等,其中焚烧炉渣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污染》(GB18599-2001)Ⅱ类固体废弃物相关要求;产生的焚烧飞灰属于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1.4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及当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见表1.4-1。表1.4-1评价范围表评价内容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二级以厂址为中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范围噪声环境影响评价二级建设项目边界向外200m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三级项目所在区域环境风险评价二级以厂址为中心,半径3km的圆形区域范围地表水评价简要—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1.4-2。表1.4-2评价区环境保护目标序号环境保护目标方位距离(m)人口保护对象保护目标1水头村EN23804000居住环境大气一级2红林农场八队S1250120居住环境大气一级3排岸村ES2300150居住环境大气一级4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金林分公司WS900100工业环境大气二级5昌江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S紧邻15工业环境大气二级6小溪E120地表水Ⅲ类7石禄河S1910地表水Ⅲ类21 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第2章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2.1建设项目周边情况拟建项目位于昌江县叉河镇,昌江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东北侧。昌江黎族自治县位于海南岛西北部偏西,东与白沙毗邻,南与乐东接壤,西南与东方以昌化江为界,西北濒临北部湾,东北隔珠碧江同儋州相连。界于东经108°38′至109°17′,北纬18°53′至19°30′。项目东面为甘蔗地,南面为昌江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填埋区、东面为昌江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生活区和渗滤液处理系统,北面为甘蔗地。周边居民距离厂址0.9km以上。2.2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概况(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项目用地、水头村、红林农场八队周边敏感点三个监测点位SO2、NO2、PM10、TSP、NH3、HCl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版)中相应标准限值,未出现超标情况,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整体状况基本良好。(2)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各厂界昼夜声级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东南侧小溪上游1#断面、下游3#断面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项目排污口断面2#除化学需氧量超标2.55倍外,其他监测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这可能是由于昌江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污水处理站未达标排放引起的。(3)二噁英环境质量现状①大气:项目用地、红林农场八队、最大落地浓度点的二噁英监测结果分别为0.0334pg-TEQ/m3、0.167pg-TEQ/m3、0.118pg-TEQ/m3。低于21 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日本环境标准0.6pg/m3,本次评价监测得到的二噁英监测值均满足标准要求。②土壤:本项目厂界东南100m和厂址西北500m二噁英含量分别为0.00281ng-TEQ/kg和0.00222ng-TEQ/kg,满足日本环境标准250pg-TEQ/kg要求。(5)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孔19个监测项目pH值、总硬度、氨氮、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色度、氟化物、砷、臭和味、总铁、锰、六价铬、耗氧量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8)Ⅲ类标准要求,浑浊度和耐热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肉眼可见物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8)Ⅲ类标准要求。说明昌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对地下水已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21 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3、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控制措施3.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3.1.1污染物类型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类型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3.1.2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①有组织排放废气G4拟建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源于垃圾焚烧产生的废气,烟气量约22675m3/h,排烟温度220℃,烟气中对大气的污染物主要是烟尘、二氧化硫、氯化氢及氮氧化物。②垃圾库房恶臭污染物G1③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污染物G2④热解干燥系统产生的废气G3⑤无组织排放粉尘G53.1.3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本工程排放的废水有垃圾渗滤液(W1)、热解干燥系统冷凝水(W2)、锅炉排污水(W3)、化学水处理系统酸碱废水(W4)、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W5)、和生活污水(W6)等。3.1.4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情况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主要固体废物为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S1)、炉渣(S3)、飞灰(S4),渣坑收集的金属(S7)、废包装物(S7)、废活性炭(S5)和生活垃圾(S6)。21 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3.1.5噪声污染物排放情况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汽轮发电机组及大功率泵、风机等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等。3.1.6污染源汇总表3.1-1项目污染源汇总表(t/a)种类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废气烟尘483.2481.2671.684HCl16.8415.1561.684SO212.048.4283.612NOX49.2049.2CO5.1205.12Hg0.8*10-40.48*10-30.32*10-4Cd11.2*10-38.95*10-32.25*10-3Pb0.7720.770.002二噁英0.73*10-60.714*10-60.016*10-6水污染物废水量40200402000CODCr302.39302.390BOD5134.20134.200NH3-N6.916.910SS101.67101.670固废炉渣10666.67t/a10666.67t/a0飞灰666.67t/a666.67t/a0金属220t/a220t/a0污泥1320t/a1320t/a0废包装物0.8t/a0.8t/a0废活性炭0.2t/a0.2t/a0生活垃圾19t/a19t/a03.2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2.1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正常工况21 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包括垃圾渗滤液、热解干燥系统冷凝水、锅炉排污水、化学水处理系统酸碱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以及生活污水,所有废水混合,经厌氧+缺氧+好氧+反渗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循环冷却水用水,不外排。(2)事故排放总而言之,本项目所排渗滤液、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土壤和地下水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为保护水环境,本项目渗滤液、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必须设废水处理措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转,使所排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3.2.2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项目达标排放焚烧炉烟气中SO2、NO2、CO最大落地浓度预测小时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HCl最大落地浓度预测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限值。且SO2、NO2、HCl、CO对各关心点的预测值也满足相应的质量标准。(2)典型日情况下,SO2、NO2、TSP、CO等污染因子的预测值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HCl的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限值。(3)年平均预测浓度预测结论:SO2、NO2、TSP、二噁英等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预测值及各环境敏感点的贡献浓度预测值均不大,所占标准比例不大,所以焚烧烟气的经治理后排放对于项目拟建地所处区域的各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的贡献值不大,可以达标。(4)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300m。经调查现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因此卫生防护距离能保证。此外,要求当地规划部门在该防护距离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居民点的建设。(5)恶臭影响分析:本工程采用垃圾库房采用全封闭结构,将风机的吸风口放在库房的上方,将具有恶臭的空气抽吸至炉内作燃烧空气之用,保证垃圾库房呈负压状态,对周围的影响较轻。(6)项目采用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来控制焚烧烟气中二噁英的排放,使21 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焚烧烟气中的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标准要求。3.2.3营运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噪声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投产后,昼、夜间各噪声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本工程厂界区域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在加装消声器情况后蒸汽放空噪声值降低为65dB,经建筑物和绿化隔阻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3.2.4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焚烧炉渣堆放于渣库,经磁选、过筛后外卖作为制砖材料,全部得以资源化利用,对环境不产生影响;飞灰经水泥固化后填埋处置;回收的金属、废包装物全部外卖;污水处理站的污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因此,项目只要加强管理,做到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乱堆乱弃,一般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3.2.5营运期风险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昌江中融衡德环保有限公司通过认真执行已制定的相关措施及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事故发生的环境后果影响,则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此外,项目在建成投产后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3.3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分析3.3.1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21 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燃料在输送过程中采用封闭式输送廊,减少由风力作用等引起扬尘;灰渣扫落环节设置集尘器,输送及贮存过程及时洒水;厂区内设置绿化带,有效阻隔扬尘。(2)“半干式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除尘”组合工艺烟气净化装置。(3)在焚烧过程中通过炉排的运动对垃圾进行充分的翻动和混合,同时在炉膛内喷入适量的二次空气与烟气混合,使CO在高温下进一步氧化。(4)设置空气预热器,将一、二次风加热至169℃~179℃左右;本项目垃圾焚烧炉炉温控制在850℃~950℃之间(PCDD/PCDF在800℃以上能完全分解),炉膛出口氧量控制在6~8%,烟气在炉内停留时间约3秒,并合理控制助燃空气的风量、温度和注入位置,也称“三T”控制法;通过分级配风,改善炉内流动结构来减少垃圾焚烧生成的二噁英(dioxins),符合三T原则;缩短烟气在处理和排放过程中处于300~500℃温度域的时间,控制余热锅炉的排烟温度不超过250℃左右。3.3.2营运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污水包括垃圾渗滤液、热解干燥系统冷凝水、锅炉排污水、化学水处理系统酸碱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以及生活污水,所有废水混合,经厌氧+缺氧+好氧+反渗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循环冷却水用水,不外排。3.3.3营运期声污染防治措施(1)重视整体设计,在设计中考虑在厂房建筑、绿化设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同时在工厂总体布置上利用建筑物、把主要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利用建筑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2)设备采购阶段,要注意选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以降低噪声源强。如各机泵的电机选用噪声较低的YB系列低噪防爆电机,合理选择调节阀及变频调速电机,避免因压降过大而产生的高噪声;(3)噪声较大的风机、汽轮机及发电机等设备,设于室内并采取吸隔声处理。对于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排气放空的管线,采取适当消音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21 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4)对于室外机泵,应采取设隔声罩、进出口加消音器等措施;(5)在工程设计、设备选型、管线设计、隔声消声设计时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的要求进行,严把工程质量关;(6)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7)在厂区内空余场地、道路两旁及厂区边界附近多种植些高大乔木植物,通过降噪措施、距离衰减及植物吸声等综合措施。3.3.4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见表3.3--1。表3.3-1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序号名称产生量处置量处置方式排放量(t/a)1炉渣10666.67t/a10666.67t/a磁选、过筛后外卖02飞灰666.67t/a666.67t/a固化填埋处置03回收金属220t/a220t/a全部外卖04污泥1320t/a1320t/a焚烧处理05废包装物0.8t/a0.8t/a全部外卖06废活性炭0.2t/a0.2t/a焚烧处理07生活垃圾19t/a19t/a焚烧处理03.3.5环境风险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降低风险事故的发生。3.4项目环境保护经济损益分析3.4.1项目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在正常税收情况下,生活垃圾收费或补贴按115元/吨,其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54%。在按所建议的标准收取垃圾处理费或给予补贴的情况下,从财务分析的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21 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城市环境质量的提高,将会为昌江县吸引更多投资,并促进旅游产业和其他第三产业的发展,其间接带来的经济效益是巨大的。因此,从国民经济评价的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3.4.2项目社会效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原来危害环境的落后处置方式,使生活垃圾处置与城市建设步伐、竞价发展速度相匹配,为昌江县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生活环境,使昌江县生活垃圾真正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与投产,可以安置一批富余劳动力,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劳动力的转移,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3.4.3项目环境效益分析本项目总投资9869.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13%。3.5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3.5.1环境管理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环境监测由企业环保科负责,主要负责环境管理、定期采样监测及分析、环境教育等。配备一定的仪器和设备进行日常监测工作,并对日常监测工作资料进行统计,为环境管理及污染治理提供依据。3.5.2环境监测计划(1)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监测在于监督有关环保条款的执行,以保证施工场地邻近地区的居民生活不受影响,其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见表3.5-1。21 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表3.5-1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表监测类别监测项目监测范围监测时间频率空气环境TSP厂区、邻近居民点每季度监测一期,2d/期,4次/d噪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LAeq厂界外1m每季度昼、夜间测量一次(2)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①大气环境监测垃圾焚烧炉烟气采样点应设置在垂直烟囱直管上和现状监测布点处监测烟气流量、温度、压力、湿度、O2、CO2、烟尘浓度、HCl、SOX、CO、PM10、NOX、HCl、氟化物、二噁英及重金属。二噁英排放监测至少每年一次,并将数据上报地方环保部门备案;重金属等其他污染物利用实验室常规方法监测,每季度采样检测一次。②污水监测污水中的污染物:CODCr、BOD5、SS、NH3-N、TP、pH值、重金属等。利用实验室监测,测试频率为每周1次。③噪声监测噪音的测试,以厂界周边的噪音水平dB(A)为主要测试对象,厂内购买噪音测试仪表进行测试。④飞灰监测飞灰中的污染物,以重金属浓度测试为主;在对烟气中的二噁英浓度测试同时,附加对飞灰中的二噁英浓度进行定期测试。⑤灰渣监测除尘器下灰口、除渣系统出渣口监测灰渣中的SO3含量、烧失量等。必要时可测定灰渣浸出物。常规每年一次。⑥恶臭监测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确定测试内容。重要指标包括:H2S、氨等。⑦土壤监测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和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点监测土壤中的二噁英和重金属。至少每年一次,并将数据上报地方环保部门备案。⑧地下水监测21 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地下水水质监测要求进行布点,监测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镉、铁、锰、铜、锌、粪大肠菌群等项目。(3)封场后环境监测计划①土壤监测项目用地范围内监测土壤中的二噁英和重金属。至少每年一次,并将数据上报地方环保部门备案。②地下水监测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地下水水质监测要求进行布点,监测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镉、铁、锰、铜、锌、粪大肠菌群。21 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4.1公开环境信息情况4.1.1信息公开次数建设单位在2013年1月10日进行第一次现场公示,于2013年3月2日进行第二次公示。评价单位在在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hkhky.com/)进行第一次项目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月10~25日。此后环评单位于2013年3月2日~3月16日在该网站进行第二次公示。4.1.2环评内容公示评价单位于2013年1月10日—25日在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网上向公众公示项目情况,并征求公众意见。评价单位于于2013年3月2日~3月16日在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网上向公众进行了第二次公示。4.1.3信息公开方式信息公开方式主要为两种,一为通过网站向公众公示,二为张贴布告的形式向公众公示项目信息。4.2公众意见征求4.2.1公众意见征求形式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4.2.2公众意见征求次数进行一次问卷调查。在项目第二次公示期间,对工程周边进行现场走访的形式,发放调查问卷。21 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4.2.3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厂址附近受本项目影响的群众。4.3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本次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主要为工程周边现场走访的形式:在资料收集、实地考察及报告书编制阶段,对周边地区各方面、各阶层进行了公众参与情况调查,发放调查问卷;征求项目所经地区各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的意见;听取专家的意见等形式。4.4公众意见归纳分析4.4.1调查问卷在本项目二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本次调查共发放100份表,收回100份,收回率100%。综合“公众意见征询表”意见,可归纳如下:(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很满意的47人,较满意的41人,不满意的为12人,不满意意见主要是偶尔会闻到臭气。(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程度:不了解的1人,知道一点的37人,很清楚的32人。从了解渠道来分析,从电视、广播了解的7人,从标牌宣传了解的85人,从民间信息了解的有8人。说明建设单位已经努力通过一系列渠道对本项目进行宣传。(3)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会带来水体污染的有35人,认为带来大气污染的有70人,认为带来固废污染的有20人。公众最担心的是可能产生空气污染,希望建设单位注意对废气的治理以及日常监控,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给环境带来正影响的有61人,负影响的有20人,不清楚的有19人。(5)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给社会经济带来正影响的有73人,负影响的有18人,不清楚的有9人。21 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6)对本项目建设的坚决支持的调查者有35%,有条件赞成的占25%,无所谓的占35%,反对者占5%。(7)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中,不少群众希望从新治理、另外选址、不建。反对的5人中也大多体现在此。针对公众提出的反对意见,本环评单位协同建设单位协商后,对提出反对意见的村民作出回访,对群众提出的反对意见作出如下的解释:a、建设单位在该项目建设及生产期间能严格遵守我国有关环保法规,加强“三废”治理和回收利用,实施“三同时”环保污染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确保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污染影响。通过对提出的反对意见作出合理解释后,已取得反对项目建设的群众的支持,本项目的支持率为100%。4.4.2网络信息反馈建设单位根据公众对工程建设的看法和建议,做出承诺,将全部采纳公众意见,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在送审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将公众意见采纳的信息及时反馈给了公众。在送审环境影响报告书前的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对该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4.5结论与意见4.5.1结论的合理性分析(1)合法性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具有合法性。(2)代表性公众意见收集范围覆盖周边大部分不同阶层的群众、主管部门、相关企业等,能代表大部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3)真实性21 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意见公示、调查表的发放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公示内容准确反映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调查结果真实可靠。(4)有效性调查时间为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进行,能准确反映周边群众对项目的态度,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内容真实、调查范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调查结果合理有效。4.5.2调查结果对本项目建设的坚决支持的调查者有35%,有条件赞成的占25%,无所谓的占35%,反对者占5%。通过对提出的反对意见作出合理解释后,已取得反对项目建设的群众的支持,本项目的支持率为100%。21 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5.1结论本项目先将垃圾中的塑料和有机质分选出来,再焚烧发电,不仅节约了生活垃圾填埋的土地资源,可有效地控制二次污染,并可以对生活垃圾进行综合利用,回收能源,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等政策精神的要求,满足日益发展的城镇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环境的要求。项目焚烧设备选用的垃圾自动复合分选机、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设备、固体废物焚烧设备、垃圾抓斗起重机等均属于《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修订)。项目建设与《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具有很好的相融性;项目选址在昌江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东北侧,符合《昌江黎族自治县叉河镇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昌江黎族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和项目周边环境功能要求,选址较为合理。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投产后产生的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或得到安全的处理、处置,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可以落实,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综上所述,本环评认为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是可行的。5.2建议(1)建设单位应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2)做好雨、清、污分流工作,在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就应考虑雨、清、污分流,对雨水管道,清、污管道分类设计和建设。21 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3)在雨水排放口设置相应的事故应急水池,同时配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确保发生紧急事故,当事故性废水溢入雨水管网时,不会直接排入河道内。(4)污水管道应做好防渗措施。(5)控制烟气净化装置出口的温度低于160℃,这将对重金属和二噁英的去除都有很高的效率。(6)加强对职工的环保及安全生产的宣传,使环保及安全生产的观念深入人心。(7)加大对厂区绿化工作的力度,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还可以减少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1 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