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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广西金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二O一五年三月I
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目录1项目概况21.1项目由来21.2基本情况21.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31.4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51.5建设项目选址合理性,与政策和规划的相符性6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62.1项目用地现状及周围环境概况82.2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8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8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93.1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9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13.3环境影响分析123.4主要环境保护措施163.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93.6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194公众参与224.1公众参与方式224.2公众参与调查对象及范围224.3公众意见反馈234.4公众参与结论23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36联系方式23I
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项目概况1.1项目由来隆安县宝塔医药产业园是新兴的隆安县工业中心,亦是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之一,随着隆安县宝塔医药产业园的发展和越来越多的企业落户园区,园区需要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生活配套中心,而目前园区内的生活配套建设还远远无法满足落户企业和员工的需求。广西金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宝塔医药产业园入园企业的员工和隆安县城镇居民的需求为龙头,建设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以满足该园区内的生活配套需求,促进隆安经济发展。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位于隆安县城东右江桥头(震东路东侧),本项目主要建设13栋商住楼、32栋住宅楼、1栋酒店、1栋幼儿园,以及游泳池、垃圾收集点、地上和地下停车位、给水和雨污水管网、道路场地和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总占地面积为142457.79m2,总建筑面积469656.84m2,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416743.32m2,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52913.52m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广西金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收集项目相关设计资料,对项目场地和周边环境进行现场勘察和调研,并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规范,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及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周边环境对本工程的影响,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1.2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2)建设单位:广西金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隆安县城东右江桥头(震东路东侧)(4)建设性质:新建(5)项目用地面积:142457.79m2(6)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6208万元。(7)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开发建设期为2015年1月~2017年12月。18
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3.1建设内容本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142457.79m2,净用地面积约135771.32m2,总建筑面积469656.84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16743.32m2(含住宅面积381484.99m2、酒店面积10993.98m2、商业面积20830.92m2、配套公共建筑3433.43m2),不计容建筑面积52913.52m2(均为地下室建筑面积52913.52m2),建设内容包括13栋商住楼、32栋纯住宅楼、1栋酒店、1栋幼儿园和地下1层地下室,以及公建设施、给排水、供电电讯、道路场地和景观绿化等。1.3.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3-1。表1.3-1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单位数值规划总用地面积㎡142457.79其中市政规划道路用地面积㎡6686.47净用地面积㎡135771.32总建筑面积㎡469656.84计算容积建筑面积㎡416743.32其中住宅㎡381484.99酒店㎡10993.98商业㎡20830.92公共设施配套㎡3433.43其中物业管理用房㎡828.38社区居委会用房㎡305.05社区服务中心㎡80文化活动室㎡120公厕㎡100幼儿园㎡2000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2913.5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52913.52容积率3.07绿地率32%建筑密度30%建筑层数层2~33总户数户320418
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机动车停车位辆2417其中地面停车位辆990地下停车位辆1427非机动停车位辆20841.3.3公用工程(1)供电工程本工程拟由市电引来两路l0kV电力电缆为其供电,并在地下室备用发电机房设置一组800kW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2)给排水工程①给水工程小区采用城市自来水,拟从县道510市政给水管的不同管段各接入一根DN200进水管,在小区室外形成给水环网,作为室外消火栓和小区生活水源。②排水工程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屋面雨水按重力流设计,由雨水斗汇集后经雨水立管排至室外雨水管道。场地雨水由雨水口排至室外雨水管道。室外雨水管道最终汇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隆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1.4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项目主要施工及运营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见图1.4-1。扬尘、施工车辆尾气、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机械噪声、交通噪声噪声、装修废气、建筑垃圾基础施工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土方施工图1.4-1项目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18
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酒店、商住楼、住宅楼投入使用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生活废气、汽车尾气、餐饮油烟、公厕和垃圾间异味、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社会生活噪声、设备噪声、进出车辆噪声图1.4-2项目运营流程及产污环节图1.5建设项目选址合理性,与政策和规划的相符性1.5.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整)》,不属于限制与淘汰建设的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5.2项目选址合理性(1)项目选址与规划相符性根据《隆安县县城总体规划》(2007-2020年)——中心城用地规划图,项目用地属于居住用地;根据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住宅、商业用地。因此,项目用地与城市用地规划相符。(2)项目选址与相关公用工程规划的衔接关系①给排水:目前,项目周围市政给排水管网正在铺设,项目施工期为36个月,预计2017年12月投入运营时项目周围市政给排水管网已经完善。届时,项目用水可很方便从市政供水干管接入;区域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污水可经过市政排水管网排放。②污水处理厂:根据《隆安县县城总体规划—给排水规划图》(2007~2020年),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隆安县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从污水水质接纳可行性和建设时序上来看,本项目污水排入隆安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是可行的,这就减少了项目需自行建设污水处理站带来的环保投资,增加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经济性。③其他配套设施条件:18
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项目所在区域交通便捷,商业服务、公共服务等系统均逐渐完备,可为本项目开发建设提供全方位后勤保障,可为大量的施工人员提供周到的商业服务,食品供给以及其他服务项目。(3)区域环境适宜性分析(1)外环境影响项目所在地附近主要污染源为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根据7.9小节外环境对拟建项目的影响分析:本项目周边道路汽车尾气对项目影响不大,但交通噪声将对项目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采取在上述噪声源临路一侧做好房间功能合理布局(即将声环境较不敏感的房间如厨房、阳台等设置在临路一侧)、安装隔声窗等防治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外环境噪声源的影响。总而言之,项目周边外环境不会制约本项目的建设。(2)内环境影响随着项目建成投入使用,配套设备对区域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采取专用设备房、机房隔声、减振、消声等设备噪声降噪措施后,设备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只要严格实施本环评所提出的防治措施,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酒店餐厅和幼儿园食堂餐饮废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等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对水体影响不大。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酒店餐厅、幼儿园食堂产生的厨余、泔水等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通过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对环境影响不大。本工程占地以及施工期水土流失等环境影响,对本地区生态环境造成一定改变,通过采取合理的补偿措施和水土保持及绿化措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改变为积极因素,促进城市生态环境总体改善,生态破坏得到恢复,所以工程的生态影响是可以接受的。综上所述,项目选址符合隆安县县城总体规划要求;区域相关配套公用设施完善,有利于项目的开发建设和后期营运;本项目在建设期及营运期对环境会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其影响程度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是可以被接受的,因此,项目选址是合理的。18
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项目用地现状及周围环境概况隆安县城东右江桥头(震东路东侧)。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142457.79m2,项目场地内未进行平整,杂草丛生,项目内地势高低起伏;项目东面临在建的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B期项目;南面为县道510和荒草地;西面为右江;北面为荒草地。2.2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现状评价:项目设置的各大气监测点的NO2、SO2、PM10监测值均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限值,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2)水环境现状评价:根据现状监测:右江各监测断面水质可满足各江段功能区划要求。(3)声环境现状评价:项目所设的噪声监测点位除南面场界夜间超出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外,其他测点的昼间、夜间的现状监测值均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4)生态环境现状:场地内已无自然生态景观,场地范围内主要为狗尾巴草、鬼针草等杂草,建设用地内未发现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种类和珍稀物种、野生动物及珍稀野生动物,项目周边以城市绿化为主,地表植被主要为次生植被等。建设场地目前属于非自然生态环境。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2.3.1大气环境根据大气评价等级以及建设项目空气污染物排放特点、地形、气候特征和周围居民点分布情况,确定以拟建项目为中心、2.5km为半径的圆范围内。2.3.2地表水环境施工期评价范围为项目附近水体右江;运营期对项目污水纳入隆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进行可行性分析。18
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2.3.3声环境建设项目边界外200m范围内。2.3.4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区面积和直接影响区面积。2.3.5地下水环境项目场址所在水文地质单元。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3.1.1施工期污染源项目施工期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主要因素有:(1)大气:施工期扬尘来自场地平整、建筑材料运输和堆放、土方的开挖、回填及建筑材料的装卸、施工垃圾的清理等工序;各种施工车辆排放少量的尾气,使局部范围的TSP、CO、NO2等浓度有所增加;装修阶段废气主要来源于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污染物成分主要为甲醛、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等。(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场地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等,经场地内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吸污车运至隆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市政污水管网建成后再通过管网进入隆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各种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清洗废水等,主要污染物SS、油污等杂质,拟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作洒水降尘、车辆冲洗水,不排放。(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以及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噪声源强78~103dB(A)。(4)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建筑垃圾主要有工程建设产生弃土、弃石、混凝土碎块、废弃钢筋等,商铺、房屋装修产生废油漆、废涂料、废弃瓷砖、废弃包装材料等装修垃圾,产生弃土全部运至项目南面的弃渣场堆放,后期采取植物修复措施。其他建设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应全部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设单位按照《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05政府令第42号)中的有关规定,运到指定的地点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18
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5)生态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导致地表暂时的大面积裸露,在雨水和地表径流作用下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施工场地地面的开挖、土地的利用,易使土壤结构破坏,凝聚力降低,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物料的堆放对周围的景观产生不良的影响。(6)其他:基底开挖过程中会涉及基坑降水、排水对地下水水位的影响问题,对场地及周边还将产生一定安全及其他特殊影响。此外,施工期还会对周边交通、城市景观以及对人群健康产生影响。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拟建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2-1。表3.2-1项目声环境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影响因子序号保护或敏感目标相对项目方位及最近距离目标特征保护级别声环境1隆安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B区东面15m200人/65户,饮用自来水临县道510一侧执行4a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2类大气环境1隆安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B区东面15m600人/200,饮用自来水执行GB3095-2012二级标准2隆安县三中西面480m1500人,饮用自来水3隆安县城居民西面420m800人/250户,饮用自来水4宝塔村驮吞屯南面250384人/120户,饮用自来水5宝塔村咘空屯南面58096人/30户,饮用自来水6宝塔村东面690m600人/200,饮用自来水水环境1右江项目西面100m(项目污水最终受纳水体)隆安县城厢镇陈黄村花李屯至隆安、南宁市交界(白马村),为右江隆安保留区,水质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3.3环境影响分析3.3.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少量施工废水。施工场地设置施工人员居住的施工营地。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经无害化公厕(即三级化粪池)处理进行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在未能经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之前先用吸污车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水泥、沙子、块状垃圾、油污等杂质,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和场地、道路降尘。18
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2)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扬尘、施工车辆尾气、装修废气,污染物成分主要为TSP、CO、NO2、TVOC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是设立施工场地相关牌照、洒水降尘、设置遮挡围栏、硬化交通路面、设置车辆除尘设施,采用清洁能源、采用环保节能装修材料等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废气污染物的产生量。(3)噪声通过预测施工噪声对项目周围各个环境保护目标都有一定的影响,昼间、夜间施工噪声不同程度超出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的2类、4a类标准的要求。超标的原因除了施工设备自身噪声较大以外,还与敏感点与建设工程距离较近、交通噪声的影响、区域声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等因素有关。项目应通过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降低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这些敏感点的影响。(4)固废项目施工期固废污染源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为:建设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或回填,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应根据《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送至专用垃圾场所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各污染物经采取以上措施,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接受的范围内。(5)施工期生态及水土流失环境影响分析①生态影响:项目所在地主要植被为城市绿化树种,主要动植物为常见的鼠类、蛇类、昆虫等,项目施工期不会导致植物种类和动物种类的建设,不会导致严重的生态影响。项目运营后,通过增加小区绿化面积,一定程度上对受到破坏的植被进行了绿化补偿。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②水土流失影响:工程建设期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完善后,建设期水土流失量每年可控制在500t/km2以内。针对该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新增水土流失特征,在综合分析评价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项目的基础上,同时考虑对各区的预防保护,建立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生态恢复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量。3.3.2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1)废气18
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地下停车场采取机械通风方式,汽车尾气对区域的空气质量贡献值不大,主要分布在排气井周围近距离范围内,最大地面贡献浓度CO为0.08419mg/m3,NO2为0.009829mg/m3,分布在地下停车库排气口下风向172m处,分别占参照标准值的0.84%和4.91%,占标率很小。且项目地下车库排气筒分布于小区绿化带内,经过绿化树木的衰减,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由于地上停车位设置较分散,车辆启动时间较短,废气产生量小,而且露天空旷条件易于废气的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管道天燃气属清洁能源,燃烧后产生的污染源强较小。小区内居民楼住户厨房、酒店餐厅、幼儿园食堂均配置抽油烟机,油烟经过楼内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项目商业区可能设置餐饮业,引进餐饮业的规模和内容尚未确定,餐饮业设置时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和《南宁市饮食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及要求,餐饮油烟管道设置在附近的住宅楼,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后引至住宅楼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餐饮业油烟对环境影响不大。备用发电机在供电正常时不使用,只有在停电的应急情况下才会使用,一般发电时间较短,全年使用时间数少,废气排放量较少,而且采用含硫量小于0.0.035%的轻质柴油作燃料,污染物排放量较少。燃油废气经发电机配套的净化处理器处理后,发电机废气由烟道引至地面绿地排放,尽量远离居民生活和活动区域,采取相应措施后对项目住宅楼居民和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减小垃圾收集点恶臭对附近环境的影响,项目垃圾收集点周围设置绿化带,加强对垃圾收集点的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工作,严禁垃圾随地堆砌、乱倒乱放,及时由城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缩短垃圾在收集点滞留的时间,不得出现垃圾逗留过夜的情况。同时由专人负责保持垃圾收集点清洁,定期喷药灭菌,防止蚊蝇滋生。垃圾收集点内垃圾清运后进行冲洗,垃圾收集点内设置集水沟,冲洗产生的废水进入项目污水处理系统。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垃圾收集点恶臭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在商业区共设置3个附建式公厕,根据CJ27-2005《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附建式公厕没有防护距离要求,公厕选址基本合理。本项目公厕按照《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1998)中的二18
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类公厕卫生标准建设,设计换气次数为12次/h,及时冲洗厕所,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确保公厕卫生条件满足标准要求,最大限度的减小恶臭污染物的产生。根据国内一些大城市的运行经验,只要管理到位、保持厕内清洁,做到地面无积水、无纸屑,大便器内无积粪,小便器内不积存尿液,无尿垢、杂物,墙壁、顶棚整洁,公厕内基本无臭味。因此,项目应加强公厕的管理,按国家有关的卫生要求,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公厕采用直接自动冲水,保持公厕环境清洁,做到便池洁净、无污垢、无堵塞、无滴漏;保洁人员定时给公厕喷除臭剂或空气清新剂;加强对公厕设施的维护,及时修复公厕门窗、洗手池、水管、照明灯等设施。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的降低恶臭对环境的影响。(2)废水营运期项目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隆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营运期污水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3)噪声项目运营期间,生活水泵在地下室专用机房场界外昼间、夜间均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功能区排放限值(即昼间60dB,夜间50dB)要求;备用柴油发电机在地下室专用机房外昼间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功能区排放限值,夜间超标。因此,柴油发电机除了对其采取设置独立机房的降噪措施外,必须对柴油发电机采取进一步的减震、隔声措施,降低备用柴油发电机的噪声影响。由于备用柴油发电机年使用频率少,同时采取进一步措施之后对其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运营以后出入的车辆多为小型车辆,在项目区域内限速行驶,车速一般不大于20km/h,除上下班高峰期外,项目区域内道路上的车流量极小,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本项目社会生活噪声主要来自商业区及幼儿园,项目商业用房四周的墙体和门窗及顶棚均要采用隔音设计,同时加强商业活动的管理,防止商铺为招揽顾客而大声放音乐等扰民行为的发生,禁止把音响设到外边空地,移入室内,降低商业区运营对小区居民居住环境的影响。幼儿园通过采取墙体和门窗及顶棚隔音设计,同时加强管理,防止大声放音乐等扰民行为。(4)固体废弃物住户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住户每天将垃圾放到楼下的垃圾桶内,由物业公司指派保洁小组工作人员每天收集两次集中到垃圾收集点,商业区生活垃圾经设置在商业区的垃圾收集桶收集,再由环卫工人每日清运处理,送往垃圾填埋场进行统一处理;幼儿园食堂产生的厨余、泔水等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18
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固体废弃物经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5)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主要为周围交通汽车尾气和噪声,通过采取绿化隔离,面向道路一侧房间合理布局等措施,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对项目的影响较小。3.4主要环境保护措施3.4.1施工期环保措施①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采用围栏、洒水、使用合格车辆及设备等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废气的防治工作。②按相关要求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减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③加强弃土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及时清运,做好堆场的生态保护工作。④做好施工场地和施工人员环境卫生保护工作,保障人群身体健康。3.4.2营运期环保措施①营运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厨房油烟控制措施:居住区厨房油烟经各家各户厨房抽油烟机抽至楼内专用排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酒店餐厅、幼儿园食堂应预留油烟排放烟道,油烟经油烟净化除异味措施处理(小型餐厅去除率≥60%)后,通过预留的专用烟道引至相应楼顶排放,排烟口朝向应避开周边易受影响的建筑物,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和《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相关距离要求。汽车尾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地面停车位周边的绿化建设,设置相应的绿化隔离带;地下停车场应按照规范设置合适规模的换气系统,运营期间,保证地下车库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同时,地下车库的排气通风口的设置应避免朝向居民住宅或人群集中地区。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经发电机配套的净化处理器处理后,由烟道引至绿地排放,排放口应尽量远离敏感建筑,并避免朝向居民住宅或人群集中地区。垃圾收集点恶臭:项目垃圾收集点做好垃圾及时清运工作,垃圾日产日清,产生少量的垃圾渗滤液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保持垃圾收集桶清洁卫生,防止蚊蝇滋生;垃圾收集桶应为有上盖式垃圾桶密闭保存,保证垃圾不外漏,可减轻垃圾恶臭对局部区域居住环境的影响。18
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厕恶臭:项目在投入使用后,应加强对公厕的管理,加大清扫保洁力度,保持公厕环境清洁,做到便池洁净、无污垢、无堵塞、无滴漏;保洁人员定时给公厕喷除臭剂或空气清新剂;加强对公厕设施的维护,及时修复公厕门窗、洗手池、水管、照明灯等设施;公厕排风口不得面向居民楼,最大限度的减小恶臭污染物的产生。②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商业噪声的防治措施:限制营业时段,严禁设置高声扬声器,制定规章制度,禁止大声喧哗;严格控制户外的商业宣传活动;调节好项目的物流流动时间,禁止在午间及夜间在项目内进行大量货物运输和装卸。在货物装卸货物时应轻拿轻放,避免装卸货物的声音对项目居住环境及其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禁止引进噪声、振动影响严重的娱乐业。设备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机,并在进、排风口处安装消声器等;备用柴油发电机和生活水泵放置在地下室专用机房内,机房采取隔声降噪设计,机房内作全封闭,内墙、天花板以及门窗均采用隔声建筑材料,发电机排风口采取消声措施;机座配置减震装置;管道连接处装设弹性波纹管;水泵与水管连接时采用软接头或橡胶避震喉。小区内机动车噪声防治措施:限制机动车在小区内行驶速度,禁止在小区内鸣喇叭。外界交通噪声防治措施:邻近道路的噪声敏感建筑物,设计时宜合理安排房间的使用功能(如居民住宅在面向道路或轨道一侧设计作为厨房、阳台、卫生间等非居住用房)。③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措施住户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住户每天将垃圾放到楼下的垃圾桶内,由物业公司指派保洁小组工作人员每天收集两次集中到垃圾收集点,商业区生活垃圾经设置在商业区的垃圾收集桶收集,生活当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垃圾日产日清;酒店餐厅、幼儿园食堂和商业餐饮店产生的厨余、泔水等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④水污染控制措施运营期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酒店餐厅、幼儿园食堂和商业区餐饮店餐饮废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经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往隆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后外排。项目施工期、运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效果总汇,见表3.4-1。表3.4-1项目环保措施一览表污染源环保措施18
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施工期扬尘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高层施工设置防尘网,洒水压尘生活污水场地内设置化粪池机械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设置临时声屏障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运至隆安县城市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地点处置水土流失场地设置雨水排水沟,施工区修建挡土墙和沉砂池运营期住户厨房油烟通过专用烟道排至楼顶排放酒店餐厅、幼儿园食堂油烟净化措施处理后,预留油烟管道引至相应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经自带空气净化处理后,由独立烟道排出地面绿地中。恶臭垃圾收集点垃圾及时清运,保持垃圾桶清洁卫生;公共卫生间做好清洁、通风、消毒等措施污水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小区雨污管道建设噪声水泵和发电机机房内作全封闭隔声,内墙、天花板以及门窗均采用吸声建筑材料,基础隔振,通风机消声幼儿园噪声选择合理的装饰、装修材料生活垃圾由隆安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外界交通噪声项目南面临县道510一侧合理安排房间的使用功能,安装通风隔声窗等3.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施工期间及建成投入运营后的各项环保工程投资约671.9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6208万元的1.45%,环境保护费用的投资可以实现本项目生活污水达标排放;降低停车场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垃圾收集点和公厕恶臭、厨房油烟和餐饮油烟废气的污染;减轻设备噪声、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并使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将会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会在人口就业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产生正面效益;而导致的环境方面的负面影响,只要认真、确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投入一定的资金用于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本项目造成的环境方面的负面效应是可以由其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弥补的。由于环境效益目前较难以用定量来表达,但从整体上来看,这些环保投资的环境效益将超过由此投入的治理费用。因此,本项目在保证环保投资及环保设施运行效果的情况下,环保投资将产生间接的环境正效益,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从环境经济角度分析是可行的。3.6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3.6.1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1)大气18
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①监控点:1#项目西面隆安县三中;2#项目场址;3#项目东南面宝塔村②监控项目:TSP;③监测频率:在项目土石方阶段、主体工程建设期、装修期(三个具有代表性的时段)分别监测一次,每次连续采样不低于20小时。(2)噪声施工期各个施工阶段,根据设备使用位置进行场界和敏感点噪声测量,场界采用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施工场地场界监测及噪声水平评估,敏感点按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及规定进行监测及评价。①监测点:1#项目边界东;2#项目边界南;3#项目边界西;4#项目边界北;5#东面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B区项目(1、3、5F)。②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③监测频率:土石方阶段、主体工程建设期、装修期各二天,随机抽查,每天昼、夜各监测一次。3.6.2营运期环境监测项目的环境管理机构负责项目营运期的环境保护,负责管理好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绿化设施和排污申报。排污申报数据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按国家环保局颁布的技术规范进行监测。项目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监测工作可由环境管理机构进行,也可以委托地方环境监测单位监测,并做好监测数据的报告和存档。营运期监测计划如下:(1)废水①监控点:项目污水总排放口。②监控项目: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③监测频率:每年一次。(2)噪声①监控点:项目生活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等设备房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场界外1m处,用地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场界外1m处。②监控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③监测频率:每年一次,随机抽查,每次监测二天,每天昼、夜各监测一次。(3)固体废物处置和绿化管理每年不定期检查固体废物收集、转运情况,以及项目绿地养护情况。18
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3.6.3环境监理内容(1)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一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即具有行政效力。环境监理应明确提醒项目业主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自应承担的环境保护职责。(2)坚持按图施工,对于已批准的生态保护措施不要随意或轻易变更。环评中没有注意到的重要的生态要素或生态因子,确需进行保护的,也要按程序向业主建议,向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反映。项目环境监理内容详见表3.6-1。表3.6-1项目环境监理内容一览表阶段环保措施监理.机构施工期(1)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措施是否按环保对策执行环保措施、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2)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各类机械设备是否依据有关法规控制噪声污染;(3)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是否按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处置;(4)监督检查施工生活垃圾的日常收集、分类存储和处理工作;(5)施工废水须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道路是否畅通,排水系统是否处于良好使用状态;(7)对施工人员做好环境保护方面的培训工作,培养大家爱护环境、防止污染的意识;(8)做好施工期污染物排放的的环境监测、检查、检验工作;(9)参与调查处理施工期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纠纷;(10)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和工程施工图设计提出的水、气、声、生态防护措施检查设施的落实情况。委托有监理资格单位进行环境监理竣工后工程竣工后,要监督管理环境恢复监测和环境恢复计划的落实情况及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情况。(1)监督竣工文件的编制;(2)组织初验;(3)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4)编制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5)整理环境监理竣工资料。委托有监理资格单位进行环境监理现场监理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环境监理工程师将对承包商的环保方面施工及可能产生污染的环节应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对主要污染工序进行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监测与检查。其工作内容主要有:(1)协调现场施工环境监理工作,重点巡视施工现场,掌握现场的污染动态,督促承包商和监理双方共同执行好环境监理细则,及时发现和处理较重大的环保污染问题。(2)监理工程师对各项工程部位的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现场监测、检查承包人的施工记录。监理工程师应指导监理员并示范如何进行现场监测与检查,注意事项和记录工程的环保状况。委托有监理资格单位进行环境监理18
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3)实施现场检查监测。施工是否按环境保护条款进行,有无擅自改变;通过监测的方式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满足环保要求;施工作业是否符合环保规范,是否按环保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过程中是否执行了保证环保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监理员应将每天的现场监测和检查情况予以记录并报告环境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员的工作情况予以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问题。4公众参与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并在公示后实施公众参与调查,最后进行统计和分析结果,以充分反映人民群众及非政府组织的观点、建议和要求,供决策和管理部门参考。5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生活配套中心一期项目位于隆安县城东右江桥头(震东路东侧),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符合片区规划,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期的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废水等的影响,营运期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气、生活垃圾、噪声等的影响,经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可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6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广西金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94458660(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33号6栋2单元6518室联系电话(传真):0771-5346336E-mail:gxnfhb@163.com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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