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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ZhejiangIndustrialEPD&RInstituteCo.,Ltd.国环评证:甲字第2007号二零一四年十一月II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录前言-1-第一章总论-4-1.1编制依据-4-1.2环境功能区划-9-1.3评价标准-10-1.4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12-1.5评价因子-16-1.6评价时段-17-1.7评价重点-17-1.8环境保护目标-17-1.9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18-第二章项目工程分析-22-2.1建设项目概况-22-2.2产品方案、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23-2.3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25-2.4污染源分析(运营期)-25-第三章区域环境概况-30-3.1自然环境概况-30-3.2社会环境概况-34-3.3相关企业情况介绍-37-第四章环境现状及评价-38-4.1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38-4.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40-4.3声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50-4.4地下水质量现状评价-51-4.5区域污染源调查分析-53-第五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4--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4-5.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4-第六章清洁生产分析与总量控制分析-69-6.1清洁生产概述-69-6.2清洁生产水平分析-69-6.3清洁生产措施要求-70-6.4清洁生产建议-70-6.5循环经济-71-6.6总量控制分析-72-第七章环境风险评价-74-7.1评价目的和评价重点-74-7.2评价等级-74-7.3风险识别-74-7.4事故源项分析-76-7.5风险防范措施与管理要求-76-7.6应急预案-77-7.7风险评价结论-80-第八章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81-8.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81-8.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81-8.3治理投资概算-84-第九章公众参与-85-9.1公众参与目的和形式-85-9.2调查方法和内容-85-9.3调查结果统计分析-85-9.4公示内容及照片-90-9.5公众参与调查分析-97-第十章环境经济损益简要分析-98-10.1环保投资估算-98-10.2环境经济损益分析-98--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十一章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100-11.1环境管理-100-11.2监测项目及监测计划-101-11.3环境管理与监测建议-101-11.4环境监理-102-第十二章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04-12.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04-12.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05-12.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09-12.4是否有利于社会和谐-109-第十三章结论与建议-110-13.1结论-110-13.2建议-113-13.3总结论-113--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2、项目所在整个厂区的位置及周边环境概况分布图3、车间及设备平面布置图4、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图5、水环境功能区划图6、声环境功能区划图7、温州市瓯海仙岩街道建设规划图附件: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厂房租赁协议3、土地证4、房屋使用证明5、公示证明6、公众参与调查表团体样表7、公众参与调查表个人样表8、承诺书9、原材料收购合同附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言1、项目由来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粒子制造的企业,今该企业租赁温州市昌发瓷厂位于温州市瓯海仙岩下林村温霞南路15号空置的厂房建设年产200t塑料粒子生产线项目,项目性质为新建(补办),项目总投资约50万元,总租赁建筑面积为600m2,项目原料主要是外购粉碎及清洗干净的塑料碎片配以新料加工成塑料粒子成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项目应属于“C292塑料制品业”类项目(指以合成树脂(高分子化合物)为主要原料,经采用挤塑、注塑、吹塑、压延、层压等工艺加工成型的各种制品的生产,以及利用回收的废旧塑料加工再生产塑料制品的活动;不包括塑料鞋制造);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项目应属于“U15废旧资源回收加工再生”中“废电子、电器产品、汽车拆解;废塑料”类项目,因此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业主单位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实地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和工程分析及相关预测计算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报请审查。2、项目特点①本项目为塑料粒子制造,使用的原料为旧料和新料混合加工成塑料粒子。②本项目使用的旧料为PP塑料,为外购的清洗干净且粉碎好的塑料碎片,不涉及废塑料的破碎、清洗。③本项目为新建补办项目,项目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运营期。3、评价工作过程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①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导则总纲》要求,受业主委托后,我单位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确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为报告书。2014年8月12日~2014年8月25日张贴第一轮环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项目审批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根据项目特点,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明确本项目的评价重点,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筛选评价因子,对项目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对项目选址地进行实地踏勘,对项目及周围地区社会、气象、水文、项目所在地周围污染源分布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确定项目环境保护目标、环评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标准。③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①收集区域已有大气环境和地表水环境的监测数据。②收集拟建地环境特征资料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区域污染源情况。完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章节。③对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完成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等。④编制建设项目环评公众调查表(个人和团体),完成公众调查工作。共发放个体公众调查表50份,团体调查表20份。第三阶段:①根据工程分析,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完成污染防治对策与生态保护措施以及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章节的撰写。②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情况,提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要求,完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章节撰写。③发布建设项目第二轮环保公示,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2014年9月11日。公示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概述、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和生态修复措施、环评主要结论、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相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④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4、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属于污染型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主要环境问题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环境问题。本项目使用的原料为废塑料和热塑性弹性体,废塑料为外购的清洗干净且粉碎好的塑料碎片,不涉及废塑料的破碎、清洗,主要为PP塑料。因此,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废气主要为塑料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噪声主要为造粒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处理有机废气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基本能做到清洁生产要求。只要企业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三同时”及环保管理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在使用期内持续加强环境管理,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总论1.1编制依据1.1.1相关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5年1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7年3月1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0年9月1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3年9月1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8月28日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5年4月1日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6月1实施;(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08年10月1日实施;(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年1月1日实施;(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7月1日实施;(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5月1日实施;(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998年11月29日颁布并实施;(1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08年6月6日实施;(1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年2月14日;(15)《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1]26号,2011.8.31);(16)《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2010.10.13);(17)《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18)《“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1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1)《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国发〔2011〕35号,2011.7.17;(22)《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国发〔2011〕42号,2011.12.15;(23)《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2〕40号,2012.8.6;(24)《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节〔2010〕218号,2010.5.4;(25)《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130号,2012.10.29;(26)《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环境保护部,2010.9.28;(27)《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5.23;(28)《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9.10;-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9)《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3]103号,2013.11.14;(30)《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4]30号,2014.3.25。(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0]3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2010.6.2);(3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5]39号,2005.12.3);1.1.2相关地方法律法规(1)《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06.23);(2)《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2013.12.19起施行;;(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2013.12.19起施行;(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政令第288号);(5)《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浙政令第321号,2014.3.13第3次修正);(6)《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浙委〔2006〕50号);(7)《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7〕34号);(8)《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1]68号);(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10)《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2〕25号(2012.4.1);(1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1〕107号);(1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35号;-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2012.4.1起实施);(14)《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2)41号,2012.5.10起实施;(15)《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发[2013]59号,2013.12.31;(16)《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3]54号(2013.11.4);(17)《关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3]59号(2013.11.18);(18)《浙江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2011-2015)》(2011.11.23);;(19)《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资源配置量化管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8号,2013.1.22;(20)《关于实施企业刷卡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13〕26号),2013.4.17;(21)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4〕2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通知》(2014.7.1);(2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2014.7.10。(23)《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倒逼转型助推经济增长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4)42号,2014.8.6;(24)关于转发《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2014年工作重点》和《长三角区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浙生态办函(2014)36号,2014.6.13;(25)《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规划(2013-2017年)》,浙淘汰办〔2013〕7号,2013.4.16;(26)《瓯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7)《关于进一步严格内河流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温环发〔2010〕73号,温州市环保局,2010年6月28日;-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8)《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温环发〔2010〕88号,温州市环保局,2010年8月30日;(29)《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行办法》,温政令第12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3月1日实施;(30)《温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温政发〔2014〕41号文,温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4月18日;(31)《温州市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认定标准指导目录(2013年版)》,温政办〔2013〕6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4.22。1.1.3有关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环境保护部,2012年1月1日;(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原国家环保总局;(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原国家环保总局;(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保护部,2009年4月1日;(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国家环保总部,2010年4月1日;(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国家环保总部,2011年6月1日;(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国家环保总部,2011年9月1日;(8)《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浙江省环保局,2005年4月;(9)《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环境保护部,2013年9月22日;(10)《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水利厅、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5年12月;(1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国家技术监督局、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年6月1日;(12)《温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温州市人民政府,2008年2月;-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温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5月;(14)《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2013年5月24日实施;(15)《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环境保护部,2013年7月1日;(16)《废塑料回收及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国家环保总部,2007年12月1日;(17)《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55号,2012年10月1日。1.1.3其他依据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见附件1);2、房屋租赁合同(见附件2);3、土地证(见附件3);4、房屋使用证明(见附件4);5、原料收购合同(见附件10)6、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1.2环境功能区划(1)地表水本项目所在地附近内河水体为温瑞塘河,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5年12月),本项目所在地附近内河水体属IV类水体。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至仙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内河。(2)地下水本项目所在区域河流尚未进行地下水功能区划,对于地下水没有明确的功能区划,根据本地区环境特征和保护要求,建议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适用范围“以人体健康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2、环境空气根据《温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1997年10月)-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属于二类空气环境功能区。3、声环境根据《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3年5月),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2类功能区标准(附图6)。4、生态功能区根据《温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8.2),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仙岩城镇和产业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V1-40304D06),为优化准入区(附图4)。1.3评价标准1.3.1环境质量标准1、水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本项目附近内河温瑞塘河为Ⅳ类水功能区,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具体标准见表1.3-1。表1.3-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值单位:除pH值为无量纲外,其余均为mg/L类别pHCODCrBOD5DO石油类TNNH3-N总磷Ⅳ类6~9≤30≤6≥3≤0.5≤1.5≤1.50.3(2)地下水项目附近地下水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Ⅲ类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1.3-2。表1.3-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值除外因子pH值(无量纲)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标准值6.5~8.5≤3.0≤450≤1000≤0.2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根据温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可知,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属于二类功能区,大气环境中常规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具体相关标准限值分别见表1.3-3。表1.3-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值序号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浓度限值单位-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二氧化硫(SO2)年平均60ug/m3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2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3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4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ug/m31小时平均2005PM10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6PM2.5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特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指定的以色列居住区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与项目有关的污染物参数标准见表1.3-4。表1.3-4特征污染因子评价标准污染物名称最高容许浓度标准来源一次值日均值非甲烷总烃2.0/以色列居住区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注:根据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由于我国目前没有“非甲烷总烃”的环境质量标准,美国的同类标准已废除,故我国石化部门和若干地区通常采用以色列同类标准的短期平均值,为5mg/m3。但考虑到我国多数地区的实测值,“非甲烷总烃”的环境浓度一般不超过1.0mg/m3,因此在制定本标准时选用2.0mg/m3作为计算依据。3、声环境根据《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13年5月),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表1.3-5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时段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260501.3.2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本项目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送至仙岩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的A标准后排放,有关污染物的标准值见下表。表1.3-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单位:mg/L,pH值除外项目pH值CODBOD5SS氨氮总磷三级标准值6~950030040035*8*注:*氨氮、总磷纳管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3-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单位:除pH为无量纲外,其余均为mg/L项目pH值CODBOD5SS石油类氨氮总磷一级A标准值6~950101015(8)*0.5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2、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见表1.3-8。表1.3-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m)二级监控点浓度(mg/m3)非甲烷总烃120151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3、噪声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对应的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1.3-9。表1.3-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单位:dB(A)时段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260504、固废储存标准一般工业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同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1.4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1.4.1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1、水环境(1)地表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量远小于200t/d,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可确定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三级。(2)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有固废、污水的产生,如果防渗不及时、不到位,固废堆放场经过雨水淋滤及污水可能对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具备I类建设项目特征。运营期项目区供水方式全部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不建设自备井,不开采地下水,同时也无注入地下水。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因此也不会导致因水位的变化而产生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因此不具备II类建设项目特征。综上,本项目具备I类建设项目特征,不具备II类建设项目特征,因此确定为I类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污水排放量与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等五项指标确定。综合项目所在地地质特征,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2、环境空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造粒过程原来熔融、挤出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根据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1~3种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质量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的定义为:式中:Pi——第i个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mg/m3;-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C0i——第i个污染物大气环境质量标准,mg/m3。C0i一般选用GB3095中一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对于无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依据见表1.4-1。表1.4-1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判据一级Pmax≥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本环评根据工程分析,选择非甲烷总烃为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污染物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Pi及地面质量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根据估算模式计算,本项目排放的主要废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估算结果见表1.4-2。表1.4-2大气污染物最大占标率污染源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Ci(mg/m3)质量标准Coi(mg/m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D10%(m)有组织非甲烷总烃0.00038520.01925/无组织非甲烷总烃0.00462120.23105/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可知:最大占标率为0.23105%,最大占标率Pmax<10%,建议评价等级:三级。3、声环境:根据《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3年5月),项目所在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故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4、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提到“下列文件中所含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即构成本规范的条文,与本导则同效。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因此本章节涉及到的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⑴-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则该物质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物质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⑵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式(1)计算,若满足式(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1)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Q1,Q2…,Q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根据核查,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所用的原辅材料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企业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同时项目处于非环境敏感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划分依据,可确定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二级。表1.4-3评价工作级别剧毒危险性物质一般毒性危险物质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爆炸危险性物质重大危险源一二一一非重大危险源二二二二环境敏感区一一一一各环境要素专题评价等级汇总见下表。表1.4-4专题评价等级划分汇总评价专题评价等级划分依据环境空气三级大气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小于10%地表水环境三级本项目生产用水为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排放量远小于200t/d声环境二级本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2类地下水环境三级根据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污水排放量与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等五项指标确定环境风险二级无重大危险源且处于环境非敏感地区1.4.2评价范围的确定根据评价等级,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环境影响评价实践经验以及周围的自然环境特征,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如下:1、地表水:根据工程的初步分析,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地表水评价简单分析生活污水纳管可行性以及对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2、大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项目的评价范围是根据项目排放污染物的最远影响范围确定的。即以排放源为中心点,以D10%为半径的圆或2×D10%为边长的矩形作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当最远距离超过25km时,确定评价范围为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或边长50km矩形区域;评价范围的直径或边长一般不应小于5km。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以车间废气排放源为原点,半径为2.5km的圆形范围。3、噪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依据评价工作等级确定;对于以固定声源为主的建设项目(如工厂、港口、施工工地、铁路站场等)二级、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和相邻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敏感目标等实际情况适当缩小。因此,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厂界向外200m范围。4、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对危险化学品按其伤害阈和GBZ2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及敏感区位置,确定影响评价范围。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风险评价范围以厂区为中心,半径为3km的圆形区域。5、地下水评价范围:本项目属于I类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I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根据下表确定。此调查范围应包括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区域,必要时还应扩展至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表1.4-5评价各专题评价等级确定评价等级调查评价范围/km2备注一级≥50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含水层渗透性能较强的地区(如砂卵砾石含水层、岩溶含水系统等),调查评价范围可取较大值,否则可取较小值二级20~50三级≤20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因此,评价范围为厂区外20km范围。1.5评价因子-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以上对建设项目的环境污染因子初步分析,确定主要影响要素为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噪声,对照国家的有关环境标准,结合评价区域环境现状的特征,确定评价因子如下:1、水环境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pH、CODMn、DO、氨氮、总磷。影响评价因子:COD、氨氮2、空气环境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PM10、SO2、NO2、非甲烷总烃;影响评价因子:非甲烷总烃。3、声环境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Leq(A);影响评价因子:Leq(A)。1.6评价时段本项目为补办环评,评价时段确定为运营期。1.7评价重点本项目为新建(补办)项目,根据项目的运行特点、污染物排放特点及项目选址周围地区环境状况,本环评在做好环境质量监测调查的基础上,将以水环境、大气环境评价及提出针对性的环保措施为重点,兼顾固废、噪声的环境影响分析;同时对本项目运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重点分析评价,提出相应对策。对有关城市规划与本项目的协调性和合理性进行分析。1.8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位于温州市瓯海区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根据对本项目所在地的实地踏勘,在评价范围内无名胜古迹、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环境敏感点,本项目主要保护对象为:地表水:本项目所在地附近内河水体为IV类水体,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属于二类空气环境功能区,空气环境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如表1.8-1所示。表1.8-1主要保护目标保护项目保护名单方位距离(距厂界)距离(距离无组织排放源生产车间)规模保护级别地表水温瑞塘河东10m20m中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大气环境河口塘村东、东北94m110m约523户,约1543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下林村西北135m140m约718户,约2838人罗垟村东北235m235m约305户,约1303人岩二村西北640m640m约710户,约2924人岩一村东北845m845m约678户,约2828人派岩村东北384m384m约149户,约718人跃进村东南1140m1140m约178户,约704人穗丰村南1187m1187m约974户,约3879人仙南村东北1180m1180m约611户,约2598人仙南村东南2380m2380m约679户,约2564人花台村西北1942m1942m约233户,约976人南堡村西北2250m2250m约150户,约600人声环境河口塘村东、东北92m110m约523户,约1543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下林村西北135m140m约718户,约2838人1.9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1.9.1城市规划1、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1)市域城镇体系-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市域城镇发展战略为:中心聚集,南北伸展;点轴开发,分片均衡;优化小城镇(重点镇)布局。划分为特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重点镇)、一般建制镇四个不同等级。规划提出了优先发展中心城市,优化小城市布局,集中发展一批重点小城镇,控制一般建制镇,形成以特大城市为中心、中等城市为副中心、小城市(重点镇)为骨干、一般建制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形成两大城镇密集区:以温州中心城市为中心,包括乐成—黄华平原和温瑞平原内城镇组成的温州都市区;以鳌江下游的龙港—鳌江为中心的温州南部城镇群。(2)温州都市区温州都市区以温瑞平原城镇化地区为核心,包括中心城市、乐清、瑞安、洞头、永嘉等城镇密集地区,应纳入规划控制区统一加强管理。至2020年末,都市区人口为440万人左右,城市建设用地为414.6平方公里。都市区形成“一主二辅五组团”的空间结构。其中,“一主”为中心城市(含主城区、永强副城区);“二辅”为瑞云、乐柳二个辅城区;“五组团”为上塘组团、洞头组团、半岛组团、藤泽组团、桐浦组团。温州主城区、永强副城区和瑞云的罗南片,环大罗山形成都市区核心圈层。各城区、组团间通过绿色开敞空间相隔离,以快速干道、轻轨相连接,形成以大罗山、吹台山、三垟水网为绿核的高度城镇化区域。(3)中心城市①中心城市的城市规划区:包括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洞头县行政辖区和瓯北片、七里片(以瓯北—柳市快速路为界),面积1423.6平方公里,及珊溪水利枢纽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即赵山渡坝址以上流域面积2304平方公里),合计总面积为3727.6平方公里。②各组团均综合发展,功能各有侧重并突出特色。①主城区:以生活居住、公共活动、对外交通、教育科研为主;②永强副城区:以生活居住、工业开发、对外交通为主;③瓯北片:以工业、生活居住为主;④七里片:以对外交通、工业为主;⑤洞头片:以休闲、旅游、对外交通为主。2、温州市瓯海仙岩镇区工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1)规划范围本区西起老的104国道,东至温瑞塘河,北临仙岩与丽岙交界地,南靠仙岩与罗凤镇交界地,内有穗丰、星光、新丰、跃进、花台、李山、大岭、竹溪、横坑、凤池、下林、沈岙12个行政村,总用地563.89ha(含瑞安市用地13.5公顷-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中工业用地210.65ha。(2)规划布局①工业用地本区已建成部分工业企业为陶瓷、汽摩配、鞋革等三合一企业,现状工业用地面积为25.15ha。还有部分项目已经准备引入,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210.65ha。工业基地所涉及村级二产征地留地原则上在工业基地内部安排,并按各自村里比例分散安排在各自村里土地上,按标准厂房设计。整个基地应预留20%的工业用地(扣除返回用地面积22.12ha)即37.7公顷作为标准厂房用地,其中B4-4地块的6.54公顷用于安排开发区南片工业小区20%的工业标准厂房用地,其余用于小型企业标准厂房用地和外迁工业用地安排在B5-3、B5-4、D10-3、D11-3地块。具体留地位置见返回用地图。②居住用地本区内原有12个行政村,分散于本区域间,规划在星光、花台、下林、凤池行政村处布置居住用地,用以旧村改建和工业企业员工居住,并根据“安心工程”的要求建设“务工者之家”。现状居住用地58.37ha。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47.4ha。本基地居住总用地面积为105.77ha。工业基地三产征地留地总计用地面积应为16.0ha,旧村改建用地为17.44ha,其余13.96ha为企业员工生活区即安心工程。建设控制指标和人口容量应根据不同片区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③公建用地规划在仙竹路与新国道线西南部分建设公建中心,安排工业基地内生活基本配套设施。规划公建用地面积为7.71ha。④市政配套用地规划在仙南路与仙东路交叉口沈岙110KV变电所保持不变,在A1-1#地块进行扩建一个110KV的变电所,用地面积为0.59ha,规划在仙竹路与沈竹路交叉口西南角布置公交始发站,用地面积为2.5ha,消防站点用地面积0.2ha,电信及邮政用地0.2ha,社会停车场0.485ha,在本园东北处新104国道与高速公路之间设置近期污水处理厂,总用地面积为1.545ha。市政配套总用地面积为5.13ha。⑤仓储用地在仙竹路与高速公路的东北处布置一块仓储用地,面积为11.32ha。本项目位于温州市瓯海仙岩下林村温霞南路15号,现状为工业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不符合相关规划-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实际情况,企业承诺今后仙岩工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时,我公司承诺保证服从规划实施,相关环评手续自动作废,并做好迁建工作(见附件9:承诺书)。3、生态功能区规划根据《温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8.2),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仙岩城镇和产业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V1-40304D06),为优化准入区(见附图4),该功能小区规划如下:(1)基本特征该区位于温州市区南部104国道两侧,包括仙岩镇建成区和工业区块,面积8.62平方公里。主要功能为工业与城镇发展。(2)主要生态环境目标环境质量目标:环境空气质量、噪声达到功能区要求,主要河道水环境质量近期达到Ⅳ类水质,远期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要求:仙岩工业园定位为以服饰、鞋革为主,同时容纳烟具、机电、家具、箱包等传统产业的生活服务配套齐全的工业基地。禁止在非工业地块新建、扩建、改建产生噪声、烟尘、粉尘、恶臭和有毒气体以及污水无法排入城市管网的项目。限制陶瓷业和高污染建材企业的发展。污染控制:对工业区外的企业进行整合,将原有分散在各个村级工业区的陶瓷、制鞋、汽摩配、电镀等污染企业全部外迁至仙岩工业园,建设仙岩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1万吨/日。对重点污染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建设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将有条件纳管地区的生活污水收集后输送至规划建设的仙岩丽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建立完善的村、镇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和转运系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处理。生态保护与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建立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城镇生活空间;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定期进行河道清淤,建设温瑞塘河生态河岸;建设温瑞塘河、白门河等主要河道和交通干道的绿色防护廊道;开展公共空间绿化和住宅庭院绿化,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本项目为塑料粒子制造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划。-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章项目工程分析2.1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性质:新建(补办)建设地点:温州市瓯海仙岩下林村温霞南路15号建设规模:年产塑料粒子200t总投资额:50万占地面积(总):600m2建筑面积(总):600m2劳动定员:劳动定员为5人,厂区内不设食宿。劳动制度:年工作日300天,8小时白班工作制。2.1.1总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温州市瓯海仙岩下林村温霞南路15号,租用温州市昌发瓷厂空置的厂房,厂区主出入口位于北侧,出入口与厂区道路相接,项目所在建筑共一层。温州市昌发瓷厂总占地面积为15638.71m2,本项目在整个厂区的位置见附图2,本项目总租赁面积为600m2作为生产用房,布置有原料暂存区、成品暂存区、生产车间、办公室,具体车间平面布置见附图3。原料废塑料碎片堆场情况:本项目外购清洗干净且粉碎好的塑料碎片,原材料直接装于包装袋内,放置于原材料暂存区。2.1.2公用工程1、给排水⑴给水供水:由当地自来水管网接入。⑵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雨水管网;本项目生产用水为冷却水,定期补充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至仙岩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供电由市政电网供电。2.2产品方案、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2.2.1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方案为塑料粒子,详见表2.2-1。表2.2-1项目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单位数量备注1PP塑料粒子吨/年200产品为本色塑料粒子,不添加色母2.2.2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工艺设备见表2.2-2。表2.2-2主要、辅助生产设备清单表序号名称数量规格1造粒机3套单螺杆,生产能力30kg/h2搅拌机1台容量2吨注:根据企业使用的设备规格,每台造粒机每小时的生产能力最大为30kg/h。企业共有3台造粒机,根据项目的劳动制度,本项目年产量约200t塑料粒子。2.2.3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本项目主要物料消耗情况具体见表2.2-3。表2.2-3主要原辅材料年消耗量表序号原辅材料规格年用量备注1PP塑料碎片(旧料)固体块状碎片(直径0.1cm-2cm)140t/a外购的废塑料已经经过专业机构清洗、破碎处理2热塑性弹性体(新料)透明颗粒状(粒径0.5cm)60t/a外购新料废塑料来源:本项目所用的原材料PP废塑料已经经过专业机构清洗、破碎处理。废塑料主要是废弃的汽车保险杠,本项目区不进行废塑料的筛选、粉碎、清洗,见附件9:企业承诺书。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外购原材料设置质量监控措施,对每批次外购的废原材料进行检查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绝不接纳,不进入项目区生产。同时要求建设单位与原料提供商做好协商,原料提供商提供给建设单位的废PP塑料碎片为单一优质的塑料碎片,满足企业要求,不掺杂其他任何不是企业需求的有毒有害非PP塑料碎片-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见附件10:原材料收购合同。项目所用原料如下图:旧料(清洗干净且粉碎好的PP塑料)新料(热塑性弹性体)原辅材料理化性质:(1)塑料碎片(旧料)本项目外购的废旧塑料以PP(聚丙烯)塑料为主,理化性质如下:化学名称:聚丙烯英文名称:Polypropylene(简称PP)比重:0.9-0.91克/立方厘米成型收缩率:1.0-2.5%成型温度:160-220℃特点:强度刚度硬度耐热性均优于低压聚乙烯,可在100度左右使用,具有良好的电性能和高频绝缘性不受湿度影响,但低温时变脆、不耐磨、易老化。用途:适于制作一般机械零件,耐腐蚀零件和绝缘零件。聚丙烯是由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有等规物、无规物和间规物三种构型,工业产品以等规物为主要成分。聚丙烯也包括丙烯与少量乙烯的共聚物在内。通常为半透明无色固体,无臭无毒。(2)热塑性弹性体(新料)本项目所使用的热塑性弹性体为全透明的TPE热塑性弹性体,是一种具有橡胶的高弹性,高强度,高回弹性,又具有可注塑加工的特征的材料。具有环保无毒安全,硬度范围广,有优良的着色性,触感柔软,耐候性,抗疲劳性和耐温性,加工性能优越,无须硫化,可以循环使用降低成本,既可以二次注塑成型,与PP、PE、PC、PS、ABS等基体材料包覆粘合,也可以单独成型。2.3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3.1工艺流程1、项目主要生产塑料粒子,其工艺流程如下熔融废塑料碎片热塑性弹性体搅拌混合进料废气、噪声挤出冷却切粒成品装袋入库噪声过孔槽冷却水循环使用图3-1营运期生产工艺及产污流程图工艺流程说明:本项目生产工艺相对简单,生产设备造粒机为单螺杆挤出机组,整个生产过程均为电加热,自身不设锅炉。本项目的原材料主要为外购的废塑料(以PP塑料为主),废塑料已经过专业机构进行了清洗、粉碎处理,因此,本项目不会产生清洗废水等。生产时首先将原料按照即定的比例加入料斗中,机组的料斗中带卧式搅拌器,喂料平稳均匀,在温度(180℃~200℃)和搅拌的双重作用下将塑料熔融,经混炼和塑化后通过单螺杆挤出成条状,然后浸入不锈钢冷却水槽内冷却定型,冷却水循环利用,不排放,定期添加即可。最后进入带孔槽的切粒机进行切粒后袋装即可。2.4污染源分析(运营期)2.4.1产物环节分析废水:生活污水、工艺冷却水(循环利用);废气:有机废气;噪声;设备运行噪声;固废:废包装袋、生活垃圾。2.4.2源强分析1、生活污水-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职工人数5人,年工作天数300天。员工生活用水量按50L/(人•d)计,则员工生活用水量约0.25t/d,产污系数按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t/d、60t/a。生活污水水质取一般,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COD为500mg/L、NH3-N为35mg/L,则项目生活废水年产生污染物COD0.03t/a、NH3-N0.0021t/a。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进入仙岩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2.4-1。表2.4-1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污染物名称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纳管排放环境排放纳管浓度mg/L纳管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生活污水60t/aCODCr5000.033500.021500.003氨氮350.0021350.002150.00032、冷却水由工程分析可知,塑料造粒产品在挤出后浸入不锈钢冷却水槽内冷却定型,在冷却过程会产生冷却废水。经同类型企业调查,该冷却水基本不含杂质,经冷却后的水循环使用于冷却定型工序,不排放,只需定期添加因蒸发损耗的水分即可,其年添加量约为150t。2.4.2废气本项目塑料在熔融、挤出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查阅资料可知:聚丙烯的完全分解温度为300~380℃,聚丙烯塑料在200℃左右熔融状态下,分解主要产生少量不饱和烃、其次还有极少量过氧化物、酸、脂和一氧化碳等挥发性混合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算。根据《废塑料热解过程气相成分分析及造粒方法的选择》,废塑料在220℃-280℃分解时主要产物为甲烷、乙烷、丙烷、乙烯、丙烯,另外还有很少量的苯及其他有机废气,绝大部分有机废气属于非甲烷总烃,根据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加热温度在180-200℃左右,基本不会发生分解,产生的有机废气预计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工业污染源调查与研究第二辑》(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排放系数,单体排放因子为0.35kg/t原料;同时类比“林州市合涧镇彰德再生塑料厂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确定的源强数据(类比项目造粒工序与本项目原材料、工艺基本相同,仅产量不同)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原料量的0.1‰-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挥发率计算,本环评考虑污染物最大化,选取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为0.35kg/t原料,本项目塑料年消耗量200t,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7t/a,本环评建议企业在造粒工序上方设置抽风装置和配套的集气罩,抽风机的风量不小于2000m3/h,集气率约为85%,收集的有组织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小于15m,活性炭吸附效率按90%计算,则本项目有机废气中各种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2.4-2。表2.4-2有机废气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物产生量(t/a)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合计排放速率(kg/h)风量m3/h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排放量(t/a)非甲烷总烃0.070.002520001.250.0060.0050.0110.0172.4.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产生于造粒机组机械设备的运转过程,噪声源强约75~80dB(A),主要设备噪声源强见表2.4-3。表2.4-3本项目主要设备的噪声源强噪声源声源位置噪声时间特性LAep(dB)造粒机生产车间连续运行75~802.4.4固体废弃物(1)工业固废①副产物产生情况本项目工业固废主要为外购原料的废包装袋,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废包装袋产生量约为4t/a;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查阅相关资料,1t活性炭能吸附0.2t有机废气,则本项目吸附非甲烷总烃产生的废活性炭约0.3t/a,活性炭每次装箱量按0.08t计,则企业每三月定期更换活性炭,确保废气处理装置有效运行,更换的废活性炭需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本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见表2.4-5。表2.4-5本项目副产物的产生情况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产生量-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废包装袋生产过程固态塑料4t/a废活性炭有机废气治理固态炭、有机物0.3t/a②副产物属性判定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规定进行判定,本项目废包装袋、收集的粉尘属于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属性判定结果见表2.4-6,表中的“判定依据”指《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中“二、固体废物的范围”中的内容。表2.4-6建设项目副产物属性判定名称产生工序形态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判定依据废包装袋生产过程固态是表一、表二废活性炭有机废气治理固态是表一、表二③危险废物属性判定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进行判定,废包装袋不属于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详见表2.4-7。表2.4-7危险废物属性判定名称产生工序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废包装袋生产过程否/废活性炭有机废气治理是900-039-49④项目固废分析情况汇总见表2.4-8表2.4-8本项目工业固废分析情况汇总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属性产生量废包装袋生产过程固态塑料一般固废4t/a废活性炭有机废气治理固态炭、有机物危险废物0.3t/a(2)生活垃圾本项目总定职工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人·d计,年工作日以300天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75t/a,纳入城市环卫系统统一收集后清运。2.4.5污染物产排情况汇总-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污染物源强汇总见表2.4-9。表2.4-9本项目营运期污染物排放一览表污染源类型污染物产生量(t/a)削减量(t/a)排放量(t/a)水污染源生活废水废水量60060COD0.030.0270.003氨氮0.00210.00180.0003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0.070.0470.023固废污染源废包装袋4t/a4t/a0废活性炭0.3t/a0.3t/a0生活垃圾0.750.750-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三章区域环境概况3.1自然环境概况3.1.1地理位置温州市地处中国大陆环太平洋岸线(约18000公里)的中段,浙江省东南部,全境地理坐标介于北纬27°03’~28°36’、119°37’~121°18’之间。东濒东海,南与福建省宁德地区的福鼎、拓荣、寿宁三县毗邻,西及西北与丽水市的缙云、青田、景宁三县相连,北和东北与台州市的仙居、黄岩、温岭、玉环四县市接壤。瓯海区是浙江省温州市三大城区之一,位于温州市区西南部。全区总面积467km2,占市区总面积的42%。现辖1个镇,12个街道,总人口41.40万。瓯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发达。温州机场、温州港、温金铁路客运站等交通枢纽紧邻辖区而设,金丽温、甬台温高速公路和104国道贯穿全境,瓯海大道、梧埏大道等城市干道与老城区交通网络相连。本项目选址位于温州市瓯海仙岩下林村温霞南路15号,为工业用地,项目东为空地,温瑞塘河,河对岸临河为木材加工作坊,河口塘村;项目西为温州市昌发瓷厂的仓库,项目南为加工厂,项目北隔厂区道路为温州市昌发瓷厂的仓库。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及四周关系(附现场照片)见图3.1-1。本项目周围80m范围内全部都是工厂、仓库,周围500m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有河口塘村,距本项目厂界94m;下林村,距本项目厂界135m;罗垟村,距本项目厂界235m;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示意图见图3.1-2。-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温州市昌发瓷厂仓库项目东空地和温瑞塘河图3.1-1项目四至关系附现场照片图仓库项目南侧的加工厂本项目-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木材加工作坊、仓库河口塘村145m200m下林村温州市昌发瓷厂94m下林村河口塘村居民楼135m图3.1-2周边敏感点分布图3.1.2气候与气象温州地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照强。常年平均气温在18℃左右,这是人类活动较为适宜的气候条件。根据温州气象台历年各月逐日逐时气温记录及人的冷热舒适要求,温暖舒适期(10-28℃)每年长达9个月,出现时数可达6500小时,占全年总时数的74%。全年>0℃活动积温约6500℃,无霜期275天,是浙江省热量资源最丰富的地区。温州地区雨量丰沛,多年平均年雨量约1800mm,比我国同纬(500-1500毫米)多得多。既是全省降水资源最丰地区,又是我国多雨地带,与世界同纬相比雨量之多尤为突出,因地球上该纬度区的其他各国多为干旱的沙漠气候所占据,年雨量大部地区在100毫米以下,因此,我市的年雨量要超过同纬平均值的好几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5-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年的主导风向:季风是盛行风向,季风随季节转换而有显著变化的现象,冬季严寒的亚洲内陆形成强大的蒙古高压,温暖的海洋是低压,温州盛行偏北冬季风。相反,夏季海洋是高压,风从海洋吹向大陆,温州市盛行偏南风(或偏东风),随着风向的季节交替,气温、降水、温度等主要气候要素也随之发生明显的年变化。冬季风干燥,寒冷,夏季风湿润多雨,秋季各地多吹稳定的偏北风,天气晴朗,春夏之间季风交替频繁,阴雨多,气候变化复杂。温州春夏秋冬四季俱全,且各季时间都在两个月以上,与温州同纬的世界各国,最冷月温度平均在15℃左右,大多只有春夏秋三季,而我国的西部高原有长冬而无盛夏。对照同纬,四季更替十分鲜明。全年气候总特点是:温度适中,热量丰富;雨水充沛,夏季炎热;四季分明,季风显著;气候多样。3.1.3水文特征(1)瓯江瓯江是浙江省第二大河,发源于庆元县锅帽尖,流经庆元、龙泉、云和、遂昌、松阳、缙云、丽水、景宁、青田、永嘉、瓯海、温州、乐清等13个县(市)至崎头注入东海,全长388公里,流域面积达17958平方公里。温州市处于瓯江下游,瓯江(温州段)流域面积4021平方公里。瓯江源头海拔1900多米,进入海滨平原后仅6米,上游河床比降大,具有山溪性河流特点。河流下游进入平原,河床宽阔,边滩和沙洲发育,水源分叉。径流:瓯江流域水量丰富,多年平均流量为456.6m3/s,平均年径流量为144亿m3,由于降水量年内、年际间分配不均匀,致使瓯江年径流量的年际变化较大,1975年年径流量只有65.7亿m3,丰枯比达3.4倍,多年平均最小日平均流量为26.1m3/s,最枯的1967年只有10.6m3/s,而洪峰流量则高达23000m3/s(1952年7月20日)。1987年3月30日紧水滩电站建成并发电,该电站为调节水库,电站下泄洪流量不少于34m3/s,使瓯江干流的枯水径流量大为增加。潮流:瓯江下游受潮汐影响,河口呈现喇叭型并有烂门沙,属强潮河口。感潮河段长76公里,一般大潮可达温溪。潮区界以下,温溪至梅岙是以山水为主,称河流段,长30公里,平均潮差3.29-3.38米,河床偏陡较稳定,潮流影响较小,径流塑造为主;梅岙至龙湾段,河水与潮水相互消长,称为过渡段,长31公里,平均潮差3.38-4.59米,河床演变的特性同时受陆域和海域来水、来沙条件的控制,河段内边滩交错、心滩、心洲林立,为瓯江河床最不稳定河段;龙湾至黄华河段以潮流为主,称潮流段,长约15公里,年平均潮差4.59米。过渡段和潮流段流速较大,江心屿断面涨、落潮期平均流速1.2m/s,涨潮量平均0.7亿m3,平均涨潮(流量)3700m3/s,灵昆岛南、北江道,涨潮量达3.7亿m3,平均流量19600m3/s,落潮平均流量16000m3/s,涨落潮平均流速1.0m/s。(2)温瑞塘河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5-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温瑞塘河位于瓯江以南、飞云江以北的温瑞平原,是我市境内十分重要的河道水系,分属于鹿城、瓯海、龙湾、瑞安等“三区一市”管辖。水源主要来自瞿溪、雄溪、郭溪(通称三溪)以及大罗仙和集云山的山涧溪流,整个流域面积740km2,水面面积22km2,灌溉面积48.2万亩,多年平均降雨量1694.8mm,年径流量9.13亿m3。水系河网总长度1178.4km,在吴淞高程5m时,相应蓄水量6500万m3。温瑞塘河主河道北起鹿城区小南门跃进桥,向南流经梧埏、白象、帆游、河口塘、塘下、莘塍、九里,再向西至瑞安市城关东门白岩桥,全长33.85公里,正常水位时河面一般宽度为50米,最宽处200多米,最窄处仅13米。温瑞塘河纵横交错的水系河道,对我市的防洪、排涝、供水、航运、灌溉、景观及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温瑞平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被温州人民称为“母亲河”。3.1.4地形地貌温州市地基岩性,由基岩和第四纪土层组成,基岩岩性大部分为凝灰岩、流纹岩,主要分布在周围山区和平原中地零星残丘,一般均较坚实,但局部地区风化剧烈。第四纪土层主要分布在平原地区,岩性基础较强,结构一般分为:(1)耕土,厚度约30cm,布于地表;(2)人工土,主要分布在市区,厚度约1m,不能做建筑持力层;(3)淤积质粘土,一般深埋1.5m;(4)砂类土,厚度一般不大于10m,仅分布在沿江部分地段,地下水位高,有流砂现象。3.1.5地震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温州市属东南沿海地震带东北段,为少震、弱震区,远场地震影响是本地主要震害特征,基本烈度为六级,历史上从未发生过地震。3.2社会环境概况3.2.1温州市温州市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沿海城市,我国第一批对外开放的14个沿海城市之一,位于浙江省东南部,东濒东海,南与福建省宁德地区的福鼎、柘荣、寿宁三县毗邻,西及西北部与丽水市的缙云、青田、景宁三县相连,北和东北与台州市的仙居、黄岩、温岭、玉环四县市接壤。地理坐标为东经119°37′~121°18′、北纬27°03′~28°36′。总面积11784km2,其中市区1082km2。总人口749万人。境内地势是由西南向东北呈现梯形倾斜。绵亘洞宫、括苍、雁荡诸山脉,泰顺白云尖海拔1611m,为全市最高峰。东部平原地区,人工河道纵横交错。主要水系有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5-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瓯江、飞云江、鳌江和楠溪江等,境内大小河流150余条。温州陆地海岸线长355km,有岛屿436个。海岸线曲折,形成磐石等天然良港。沿海平原是温州主要产粮区,一年三熟,以水稻为主。经济作物有柑桔、茶叶、枇杷、杨梅、甘蔗等60余种,西部山区有大量的林产品资源。温州海域广阔,海岸线长达355km,有洞头、北麂、南麂、乐清湾等渔场,海水鱼有带鱼、黄鱼、鳗鱼、鲳鱼、鲈鱼等371多种,还有近百万亩的浅海滩涂,养殖着蛏、蚶、蛎、虾、蟹等海洋生物。3.2.2瓯海区概况瓯海是浙江省温州市三大城区之一,位于温州市区西南部。全区总面积467km2,占市区总面积的42%。为适应城乡统筹发展和温州大都市区建设需要,合理配置经济、社会资源,加快推进温州城市化进程,温州市按照温州大都市区的总体规划,围绕“1650”展开全市行政区划调整。2011年,经省政府批准,市区两级政府对瓯海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撤销仙岩、丽岙、郭溪、瞿溪、潘桥5个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区政府直辖,并分别设立仙岩街道、丽岙街道、郭溪街道、瞿溪街道、潘桥街道办事处。调整后,全区辖1镇12街道。2013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378.27亿元,同比增长8.7%;财政总收入42.11亿元,增长14.3%,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亿元,增长27%;外贸进出口总额21.62亿美元,增长6.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0.93亿元,增长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09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019元,分别增长8.4%、9.5%;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5.5%,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削减3.2%、7.1%、4.6%、5.1%。2012年,在“振兴实体经济”一系列政策措施的促进下,全年工业经济呈现出筑底回暖的态势。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160.21亿元,增速与上年持平,比前三季度提高4.4个百分点。2013年,制定出台振兴实体经济“1+X”政策升级版,深入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解千难”行动,全面推行驻企服务员、金融服务员制度,帮助企业落实应急转贷资金27.16亿元、解决难题3057个,减轻企业负担21.9亿元。“工业经济冲千亿”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实施,完成工业性投资29.36亿元,增长48.6%;实现工业总产值739.21亿元,增长5.3%。小微企业园建设全面启动,慈湖科技创业园一期顺利结顶,温商回归创业园、娄桥轻工产业园开工建设。工业用地二次开发有序推进,朝霞、前花等10个工业小区改造提升加快实施,开工建设“挖潜节地”项目17万平方米。市场主体“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5-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三转一市”、电商换市扎实推进,完成“个转企”2239户、“小升规”114家、“限下转限上”95家、企业股份制改造15家,2个电商产业园正式运营。质量强区战略和百佳企业培育计划深入实施,森马总部园建成投用,瓯海眼镜基地被评为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建立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新增市长质量奖企业1家、省级以上名牌产品2个、著名商标4枚。科技创新力度不断加大,新增企业院士工作站2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8家、市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2家,技改投资增长99.7%,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增长60.6%,创成省级科普示范区,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启动区正式开园,国智9号文化创意街区建成运营。建筑业稳健发展,完成施工产值211亿元,增长14%。现代服务业发展势头强劲,港龙商业广场、温州大象城等项目成功落地,华润万象城、潘桥国际物流基地、红星美凯龙家居广场等重点项目加速实施,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51.86亿元,增长10%。旅游业发展态势良好,旅游总收入增长22.3%。农业生产保持稳定,提前五年完成省下达的粮食功能区建设任务,建成现代农业园区4个,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家。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强力推进,成功引进重点项目14个,实际到位内资55亿元,是上年的3.5倍。3.2.3仙岩街道概况仙岩街道位于瓯海区东南部,辖河口堂、社帆、渔潭、自力、秀垟、盘垟、岩一、岩二、仙北、仙南、东樟、派岩、下林、跃进、穗丰、罗垟、星光、凤池、大岭、竹溪、花台、横坑、李山、沈岙24个行政村。办事处驻河口堂村。104国道线及温瑞塘河过境。仙岩风景区有梅雨潭、雷响潭、龙须潭、化成洞、千年古茶花及始建于唐贞观年间的圣寿禅寺、宋理学名臣陈傅良祠等名胜古迹。仙岩有“两大特色”与“四大支柱产业”,即浙南著名侨乡和旅游为特色;锁业、服装、鞋业、汽摩配件为四大支柱产业。2013年1-10月,街道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67亿元,完成任务的58.15%,排名全区第六。其中工业性投资3.02亿,完成任务的72.38%,1-10月份共有932家工业企业,完成产值19.92亿元(不含工业园区),同比增长10.58%,其中规上企业12家产值5.47亿元;1-10月份出口额8015万元。国税收入1.2亿,同比增长8.18%;地税收入3442万元,同比增长22.42%。3.2.4仙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概况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5-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温州市仙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于仙岩街道工业基地内的入园企业和周边生活污水排放处理。该污水处理厂位于仙岩镇跃进村,总占地20.83亩,作为基地的工业污水预处理设施和仙岩、丽岙片区的辅助污水处理设施。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生物脱氮除磷功能的CAST工艺(也叫循环式活性污泥法),目前该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处理规模为1万m3/d,污水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内河。图3-3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图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温州市仙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截污范围内,目前项目所在区域已铺设完善的污水管网,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纳管标准后输送至仙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3.3相关企业情况介绍本项目租赁温州市昌发瓷厂空置的厂房进行生产。温州市昌发瓷厂位于瓯海区仙岩镇下林村,主要经营耐酸砖、马塞克地砖、红地砖制造,总占地面积为15638.71m2,现状已经停止生产,现在大部分的厂房已经外租给其他企业生产用房,大部分已经通过环评审批,验收,取得合法手续,部分厂房作为昌发瓷厂的仓库使用,温州市昌发瓷厂所在区域日常监管政策。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5-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四章环境现状及评价4.1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1、水质监测资料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5年9月)内容,项目所在区域温瑞塘河为Ⅳ类水环境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为了解附近水体水质现状,本环评引用温州竟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区域地表水体进行的水质检测,根据监测结果,经计算,项目所在区域水质监测结果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标准。总体来说,本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4.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本项目位于温州市瓯海仙岩下林村温霞南路15号,为了解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委托温州竟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进行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下林村、仙岩工业区监测点位大气质量监测指标PM10、NO2、SO2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因此可以认为项目所在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能满足区域环境功能要求。特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一次值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指定的以色列居住区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总体上来说,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较好。4.3声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本项目位于温州市瓯海区仙岩下林村温霞南路15号,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属于2类功能区,因此该区域及涉及敏感点声环境参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为了解本项目选址周围的声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单位2014年8月20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了昼间噪声布点监测,2014年10月30日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了夜间噪声布点监测。(1)监测布点项目南侧与其他工厂紧邻,因此项目共布设3个监测点位,详见图4.3-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5-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监测项目监测时间为昼间12:00~13:00,夜间22:00~22:30,,测昼夜间的等效A声级,监测时段天气为晴,各测点监测时间10min。(3)监测方法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进行监测。(4)监测工况监测时,项目已经停止运营。(5)评价标准项目各侧边界区域声环境参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6)监测结果表4.3-1项目所在地噪声监测及评价结果监测点位监测时段监测结果dB(A)评价标准dB(A)评价结果东侧边界1#昼间51.360达标夜间42.150达标西侧边界2#昼间52.660达标夜间41.750达标北侧边界3#昼间51.660达标夜间39.750达标注:项目南侧与其他厂房紧邻由表4.3-1中各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实测值可以看出,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总体而言,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4.4地下水质量现状评价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现状,本环评引用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的监测数据进行评价分析。(1)监测点位曹建村S1(项目西北侧约5.6km处)、下呈村S2(项目南北测约4.2km处)、后中村S3(项目西北侧约3.3km处),具体监测点位见图4.4-1。(2)监测项目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5-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项目区域周边3个监测点位的地下水水质现状皆达不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Ⅳ类水质,主要超标因子为下呈村水井中的氨氮。根据分析,氨氮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水源较浅,离农田较近,农田多年使用化肥所致。图4.4-1地下水监测点位布置图4.5区域污染源调查分析本项目位于温州市瓯海仙岩下林村温霞南路15号,项目东为空地,温瑞塘河,河对岸临河为木材加工作坊,河口塘村;项目西为温州市昌发瓷厂的仓库,项目南为加工厂,项目北隔厂区道路为温州市昌发瓷厂的仓库等。工业企业污染源详见表4.5-1。表4.5-1周边污染源分布情况序号企业名称方位主要产品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1温州市昌发瓷厂四周瓷砖仓库固废2废品回收站南侧紧邻废金属等固废3温州市瓯海仙岩迎升塑料制品厂北侧塑料制品有机废气、噪声4温州市瓯海仙岩欣豪汽车用品厂北侧汽车用品噪声5温州市瓯海仙岩锦松塑料制品加工厂北侧塑料制品有机废气、噪声6温州市名登鞋业有限公司西北鞋子有机废气、噪声7温州市瓯海仙岩荣厂塑料制品加工厂东北侧塑料制品有机废气、噪声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5-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五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项目利用现有车间,不新增土建施工,项目已经运营,因此无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2.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2.1.1污染气象特征分析为了解评价地区的污染气象特征,本次环评收集温州市级站2011年全年统计数据,统计评价区域的年平均温度月变化、年平均风速、年风频的月变化,并绘制玫瑰图。1、气象统计数据分析⑴温度统计2011年地面气象资料中每月平均温度的变化情况,见表5.2-1,并绘制温度变化曲线图,见图5.2-1。表5.2-12011年平均温度的日变化月份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温度(℃)8.0810.5512.3417.7321.7925.2330.4429.2526.8620.8216.6310.29图5.2-1年平均温度的月变化曲线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5-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⑵风速统计2011年月平均风速随月份的变化和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见表5.2-2、5.2-3。根据气象资料统计每月平均风速、各季每小时的平均风速变化情况,绘制平均年风速的月变化曲线和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曲线,见图5.2-2、5.2-3表5.2-2年平均风速的月变化月份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风速(m/s)0.910.770.800.560.440.420.740.750.880.780.960.86表5.2-3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小时(h)风速(m/s)123456789101112春季0.000.730.000.000.000.000.000.390.000.000.000.00夏季0.000.660.000.000.000.000.000.580.000.000.000.00秋季0.000.910.000.000.000.000.000.860.000.000.000.00冬季0.000.850.000.000.000.000.000.690.000.000.000.00小时(h)风速(m/s)131415161718192021222324春季0.000.890.000.000.000.000.000.380.000.000.000.00夏季0.000.830.000.000.000.000.000.490.000.000.000.00秋季0.001.070.000.000.000.000.000.650.000.000.000.00冬季0.001.050.000.000.000.000.000.810.000.000.000.00图5.2-2年平均风速的月变化曲线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5-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图5.2-3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曲线⑶风向、风频根据项目区域2011年地面气象资料,统计出该区域2011年每月、各季及长期平均各风速风频变化情况表,以及每月、各季及年平均风频玫瑰图,详见下表5.2-4、5.2-5及图5.2-4。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5-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图5.2-4温州市2011年风频玫瑰图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5-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5.2-4温州市年均风频的月变化表风向风频(%)NNNENEENEEESESESSESSSWSWWSWWWNWNWNNWC一月2.428.875.650.002.420.810.004.841.610.000.003.234.039.686.452.4247.58二月0.865.174.310.001.723.455.176.033.450.000.862.591.724.315.170.8654.31三月2.427.263.230.000.004.034.845.651.610.000.810.001.615.654.840.0058.06四月0.836.672.500.001.675.002.5010.830.830.000.000.830.000.831.670.0065.83五月3.235.652.420.810.001.610.814.030.810.811.610.000.001.610.814.8470.97六月3.336.675.000.000.000.003.332.502.500.000.000.000.000.832.501.6771.67七月8.068.061.610.000.810.812.429.684.030.810.000.000.811.614.032.4254.84八月6.4513.713.230.000.003.234.031.610.811.610.810.000.810.815.651.6155.65九月3.3316.675.000.000.000.000.001.670.000.830.001.670.833.3310.834.1751.67十月6.4513.718.060.000.001.612.420.001.610.000.810.812.421.616.452.4251.61十一月5.007.505.000.000.000.003.333.330.000.000.830.002.505.009.178.3350.00十二月7.265.654.840.000.811.612.420.810.000.810.000.814.841.6110.487.2650.81表5.2-5温州市年均风频的季变化及年均风频表风向风频(%)NNNENEENEEESESESSESSSWSWWSWWWNWNWNNWC春季2.176.522.720.270.543.532.726.791.090.270.820.270.542.722.451.6364.95夏季5.989.513.260.000.271.363.264.622.450.820.270.000.541.094.081.9060.60秋季4.9512.646.040.000.000.551.921.650.550.270.550.821.923.308.794.9551.10冬季3.576.594.950.001.651.922.473.851.650.270.272.203.575.227.423.5750.82年平均4.178.814.230.070.611.842.604.231.430.410.480.821.643.075.673.0156.90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5-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2.1.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塑料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为了更加合理、正确、客观地预测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的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程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以非甲烷总烃污染物作为本项目的预测因子。(1)有组织影响分析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速率为0.0025kg/h,有组织排放浓度为1.2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中15m的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的要求。①预测模式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3分析预测在所有气象条件下,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及本项目敏感点污染物落地浓度。本项目主要特征污染物预测评价因子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速率为0.0025kg/h,预测参数见表5.2-6,具体预测结果见表5.2-7。表5.2-6点源排放参数污染物名称排放速率标准值排气筒高度排气筒出口内径烟气出口速率烟气出口温度气象条件kg/hmg/m3mmm3/hK所有气象条件非甲烷总烃0.00252.0150.52000298表5.2-7项目点源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距污染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非甲烷总烃下风向预测浓度C(mg/m3)浓度占标率P(%)100151.00E-070860.0002040.010211000.0001960.00982000.000140.007023008.00E-050.0044007.48E-050.003745006.44E-050.003226005.43E-050.00272-67-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004.60E-050.00238003.93E-050.001979003.41E-050.001710002.98E-050.0014911002.64E-050.0013212002.36E-050.0011813002.13E-050.0010614001.93E-050.0009615001.76E-050.0008816001.62E-050.0008117001.50E-050.0007518001.39E-050.000719001.29E-050.0006420001.21E-050.000621001.14E-050.0005722001.07E-050.0005423001.01E-050.000524009.60E-060.0004825009.10E-060.0004526008.60E-060.0004327008.20E-060.0004128007.80E-060.0003929007.50E-060.0003830007.20E-060.0003635005.90E-060.000340005.00E-060.0002545004.40E-060.0002250003.80E-060.00019河口塘村(110m)0.0001890.00944下林村(135m)0.0001910.00955最大落地浓度86m处0.0002040.01021由表5.2-7的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10%,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污染因子的地面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相应的排放标准,厂界(1m、15m处)排放浓度满足相应的厂界排放标准-67-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在敏感点河口塘村、下林村的落地浓度小于相应的质量标准,对敏感点河口塘村、下林村的贡献均较小,对敏感点的环境影响较小。总上,在切实落实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处理措施的基础上,项目污染物废气有组织排放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2)无组织影响分析本环评选取非甲烷总烃作为预测因子。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3分析预测在所有气象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及敏感点处的落地浓度,本项目特征污染物预测评价因子非甲烷总烃对应的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05kg/h,预测参数见表5.2-8,具体预测结果见表5.2-9。表5.2-8项目面源参数清单污染物名称排放速率标准值面源高度面源长度面源宽度气象条件kg/hmg/m3mmm所有气象条件非甲烷总烃0.0052.063018表5.2-9项目面源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距污染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非甲烷总烃下风向预测浓度C(mg/m3)浓度占标率P(%)1(厂界)0.0009630.0481615(厂界)0.0041970.20985660.0069320.34661000.005350.26752000.0019840.09923000.0010070.050354000.0006190.030965000.0004260.021316000.0003150.015767000.0002450.012268000.0001980.00999000.0001650.0082210000.000140.0069911000.0001210.00603-67-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000.0001060.0052813009.38E-050.0046914008.40E-050.004215007.59E-050.003816006.91E-050.0034617006.33E-050.0031618005.84E-050.0029219005.40E-050.002720005.03E-050.0025221004.70E-050.0023522004.41E-050.002223004.14E-050.0020724003.91E-050.0019625003.70E-050.0018526003.51E-050.0017627003.34E-050.0016728003.18E-050.0015929003.03E-050.0015230002.90E-050.0014535002.37E-050.0011940002.00E-050.00145001.73E-050.0008650001.52E-050.00076河口塘村(110m)0.0047940.2397下林村(135m)0.0036490.18245最大落地浓度66m处0.0069320.3466由上述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各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10%,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无组织排放的各项污染因子的地面最大落地浓度及厂界(1m、15m处)排放浓度均低于相应的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在敏感点河口塘村和下林村的落地浓度小于相应的质量标准,对敏感点的贡献均较小,对敏感点的环境影响较小。①大气防护距离-67-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环评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计算无组织排放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具体的计算参数及计算结果详见表5.2-10和图5.2-5。图5.2-5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大气防护距离计算结果示意图表5.2-10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污染物小时评价标准(mg/m3)污染物排放率(kg/hr)面源(m)计算结果有效高度长度宽度非甲烷总烃2.00.007563018无超标点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无超标点,因此,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②卫生防护距离对于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可按照《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中的计算方法确定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如下:式中:L—卫生防护距离,m。Cm—标准浓度限值,mg/m3。Qc—主要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值,kg/h。R—排放源的等效半径,m。计算使用的参数和结果统计见图5.2-6和表5.2-11。-67-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图5.2-6各有机废气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示意图表5.2-11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卫生防护距离及计算参数污染物Cm(mg/m3)Qc(kg/h)计算值(m)提级后(m)非甲烷总烃2.00.00750.09095550根据卫生防护距离取值原则,提级后,确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距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河口塘村与本项目厂区边界距离为110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其他各类距离要求,请建设单位、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评价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50m范围内不允许新建医院、学校、居民楼等环境保护目标。-67-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图5.2-7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5.2.2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2.2.1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是造粒过程的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主要由职工日常生活产生。①循环冷却水由工程分析可知,塑料造粒产品在挤出后浸入不锈钢冷却水槽内冷却定型,在冷却过程会产生冷却废水。经同类型企业调查,该冷却水基本不含杂质,经冷却后的水循环使用于冷却定型工序,不排放,只需定期添加因蒸发损耗的水分即可,其年添加量约为150t。②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年产生量为60t/a,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COD0.03t/a、NH3-N0.0021t/a。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最送至仙岩工业区污水处理厂-67-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处理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5.2.2.2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生产过程中难免存在跑、冒、滴、漏等无组织排放,以及自然灾害及人为因素引起的事故性排放的可能,若发生管网泄漏,废水可能对厂址区域附近地下水产生污染。根据类比调查,跑、冒、滴、漏主要集中在装置区、管网接口处等,厂区废水事故排放也可对地下水造成影响。一般厂区事故排放分为短期大量排放及长期少量排放,短期大量排放如突发性事故引起的管线破裂等,一般能及时发现,并可通过厂区地表的雨水收集系统回收处理,一般不会造成地下水污染;而长期少量排放如各处管线无组织泄漏等,一般较难发现,长期泄漏可能对厂区所在区域地下水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本项目运行时,必须严格控制厂区废水的无组织泄漏,杜绝厂区存在废水长期事故性泄漏发生。严把设计和施工质量关,杜绝因材质、制管、防腐涂层、焊接缺陷及运行失误而造成管线泄漏,生产运行过程中,必须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另外所有有管道配件的地方都作地面硬化,并设跑冒滴漏收集措施。5.2.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位于温州市瓯海区仙岩下林村温霞南路15号,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属于2类功能区,因此该区域及涉及敏感点声环境参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由于本项目属于补办性质,企业已投入生产营运,因此本环评于8月15对项目周围进行了现场噪声实测,实测时项目正在生产中,且设备均正常运行。(1)监测布点监测点位与现状监测布点相同,详见图5.2-8。(2)监测项目监测时间为昼间9.:30~11:00,测昼间的等效A声级,监测时段天气为晴,各测点监测时间10min。(3)监测方法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进行监测。(4)监测工况监测时,项目各设备正常运营。-67-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评价标准本项目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6)监测结果表5.2-12项目所在地噪声监测及评价结果监测点位监测时段监测结果dB(A)评价标准dB(A)评价结果东侧边界1#昼间54.160达标西侧边界2#昼间58.660达标北侧边界3#昼间57.660达标由表5.2-12中各监测点昼间噪声实测值可以看出,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根据影响分析,项目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下林村、河口塘村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2#3#1#图5.2-8噪声监测点位布置图5.2.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外购原料的废包装袋及员工日常生活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方式见表6.2-19。-67-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5.2-19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序号固体废物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属性废物代码产生量(t/a)1废包装袋生产过程固态塑料一般固废/4t/a2废活性炭有机废气治理固态炭、有机物危险固废900-039-490.33生活垃圾员工日常生活固态食物残渣一般固废/0.751、工业危险废物①危险废物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是有机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活性炭经收集暂存后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②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产生废包装袋由企业收集后定期外卖,综合利用。2、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在厂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及时收集项目区内的生活垃圾,同时应及时与环卫部门协商,确认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在保障以上措施实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生活垃圾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综上,项目产生的固废在相应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67-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六章清洁生产分析与总量控制分析6.1清洁生产概述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也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又是衡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标志。清洁生产是将污染预防战略持续地应用于生产全过程,通过不断的改善管理和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以降低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实现清洁生产的主要途径有:完善生产设计、实行原材料替代、改进生产工艺和更新改造设备、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加强运行管理等,从生产源头上控制,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如何衡量企业是否达到清洁生产的要求,必须从项目生产活动的源头到产品最终处置与利用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价。6.2清洁生产水平分析1、原材料和能源原材料和辅助材料本身所具有的特性,例如毒性、难降解性等,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危害程度,因而选择对环境无害的原辅材料是清洁生产的重要方面。同样节约能源、使用二次能源和清洁能源也将有利于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本项目产品为塑料粒子,无毒、无味、无污染等诸多特点,一定程度上属清洁产品。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主要是外购的粉碎好且清洗干净的PP塑料碎片,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过程使用的能源为电能,属于清洁能源。总体来说,本项目的原辅料及能源是属于清洁型的。在正常的操作情况下,单位产品对资源能源的消耗程度可以部分反映一个企业的技术工艺和管理水平,即反映生产过程的状况。从清洁生产的角度看,资源能源利用指标的高低同时也反映企业生产过程在宏观上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程度。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塑料袋子等收集后外卖,资源综合利用,2、生产工艺项目生产工艺主要包括熔融、挤出、冷却等基本工序。均采用较新型设备,操作过程简单,自动化程度较高。企业在造粒工序上方设置抽风装置和配套的集气罩,-67-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达标排放;冷却水循环利用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项目“三废”排放量较小。3、废弃物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车间造粒工序上设废气收集系统,收集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大大减少了无组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4、员工职工素质是企业素质的基础,人员培训事关重大,是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转,产品质量达到工艺要求,节约原辅材料,降低消耗定额,增加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综上所述,通过采取上述节能措施,能有效的减少能源的浪费,从而产生间接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通过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降低了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更好的保护了环境。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6.3清洁生产措施要求1、污染物处理措施要求本项目造粒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由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要求建设单位重视生产过程熔融、挤出产生的废气,定期检查废气收集系统,确保集气罩的集气效率,活性炭要定期更换,确保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冷却水,定期补充,循环利用,不外排。废弃的包装袋收集后外卖,废物综合利用。有机废气处理措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纳入城市环卫系统处理。2、对原材料质量把控的要求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对外购原材料设置质量监控措施,对每批次外购的废原材料进行检查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绝不接纳,不进入项目区生产。防止生产过程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熔融、挤出产生有毒有害气体。6.4清洁生产建议-67-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于采用了清洁生产技术,本项目的资源消耗指标、单位产品产污量较低,显示本项目具有一定的清洁生产水平。但为使项目生产中始终都要贯彻清洁生产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选用“无废”、“少废”的工艺、技术、设备,加强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对本项目的清洁生产方面建议:⑴企业可委托有资质的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制定消除污染物产生的方案,为以后的扩大再生产提供借鉴。⑵生产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节能设计标准,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路线,充分考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尽量减少能耗。⑶强化生产过程中的自控水平,提高效率,减少能耗,尽力做到合理利用和节约能耗。⑷严格控制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减少物耗,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⑸加强管理力度,严格班组物耗、能耗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项目投产后,企业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如清洁生产法等,加强清洁生产的宣传工作,加强职工对节能降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教育,使干部、职工形成共识,提高责任感,并将奖惩制度与单位产品消耗结合起来,使节能降耗者有奖,甚至重奖,增加消耗者受罚,甚至重罚。⑹清洁生产方案的制定①领导决策作出实施清洁生产的决定,组建工作组,健全组织领导,厂长作为清洁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宣传、动员、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了解清洁生产概念;制定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准备。②确定清洁生产的具体工作目标,并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对清洁生产审计对象进行物料、能量平衡测试,分析物料、能量的消耗情况,找出污染物产生及排放的原因。③向全体职工特别是参加清洁生产活动的人员讲解清洁生产审计对象的物料、能量平衡图,分析物料、能量损失和污染物产生的原因、部位,广泛征集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制定清洁生产方案,并进行筛选、评估,最后选定方案。④对清洁生产方案进行具体实施,对已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进行全面、及时的跟踪分析,通过收集、整理、分析方案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发掘企业清洁生产的能力,为进一步扩大推行清洁生产指明方向,增添动力。制定清洁生产或许行动计划。-67-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5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是与传统经济活动的“资源消费→产品→废物排放”开放(或称为单程)型物质流动模式相对应的“资源消费→产品→再生资源”闭环型物质流动模式。其技术特征表现为资源消耗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再生化。其核心是提高生态环境的利用效率。循环经济的技术主体要求在传统工业经济的线性技术范式基础上,增加反馈机制。一是在微观层次上,要求企业纵向延长生产链条,从生产产品延伸到废旧产品、原料回收处理和再生;二是横向技术体系拓宽,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进行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循环经济的技术经济特征之一是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生产过程的资源和能源消耗。这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基础,也是污染排放减量化的前提。循环经济的技术经济特征之二是延长和拓宽生产技术链,将污染尽可能的在生产企业内进行处理,减少生产过程的污染排放。循环经济的技术特征之三是对生产和生活用过的废旧产品、原料进行全面回收,可以重复利用的废弃物通过技术处理进行无限次的循环利用。这将最大限度的减少初次资源的开采,最大限度的利用不可再生资源,最大限度的减少造成污染的废弃物的排放。循环经济的技术经济特征之四是对生产企业无法处理的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理,扩大环保产业和再生产业的规模,扩大就业。而本项目在建设和生产中将自觉地贯彻上述要求,主要有以下表现:本项目本身就是旧料变新料的过程,属于再生资源的一个过程,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卖,资源综合利用。因此,项目的实施是符合循环经济理念的。6.6总量控制分析遵循“对环境危害大的、国家重点控制的污染物严格控制”的原则,十二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规定的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实行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本项目的污染特征,确定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是生活污水COD、NH3-N。同时,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3〕54号),本环评建议将VOCs-67-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纳入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控制指标情况见表6.5-1。表6.5-1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单位:t/a污染物产生量削减量环境排放量总量控制建议COD0.030.0270.0030.003氨氮0.00210.00180.00030.0003VOCs0.070.0470.0230.023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及《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温环发〔2010〕88号)文件,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无需区域替代削减,故项目COD、NH3-N指标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67-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七章环境风险评价7.1评价目的和评价重点环境风险评价将分析和预测该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项目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本项目具有一定的事故风险性,需要进行必要的环境事故风险分析,提出进一步降低事故风险措施,使得工厂在生产正常运转的基础上,确保生产区内外的环境质量,确保职工及周边影响区内人群生物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本次评价以环境污染事故引起的大气污染对厂界外人群的伤害、环境质量的恶化及对生态系统影响为重点。7.2评价等级根据评价项目的物质危险性和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判定结果,以及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将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划分为一、二级。评价工作级别具体划分见表7.2-1所示。表7.2-1评价工作级别(一、二级)剧毒危险性物质一般毒性危险物质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爆炸危险性物质重大危险源一二一一非重大危险源二二二二环境敏感地区一一一一7.3风险识别7.3.1物质危险性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规定,判定工程中所涉及到的物质的危险性,其内容如表7.3-1。表7.3-1物质危险性标准(参见“HJ/T169-2004”)-67-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型LD50(大鼠经口)mg/kgLD50(大鼠经皮)mg/kgLC50(小鼠吸入,4小时)mg/L有毒物质1(剧毒物质)<5<1<0.012(剧毒物质)5的通知》(浙环发〔2013〕54号),本环评建议将VOCs纳入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控制指标情况见表13.1-3。表13.1-3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单位:t/a污染物产生量削减量环境排放量总量控制建议COD0.030.0270.0030.003氨氮0.00210.00180.00030.0003VOCs0.070.0470.0230.023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及《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温环发〔2010-9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8号)文件,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无需区域替代削减,故项目COD、NH3-N指标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13.1.7公众参与该项目分别于2014年8月12日和2014年8月28日两次环评公示,两次公示各为10个工作日,公示地点为项目所在地、下林村村委宣传栏、河口塘村村委宣传栏,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以及审批部门没有接到群众来电和来信反映。总之,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国家法规要求,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与妥善处置,确保该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13.2建议1、生产过程中应搞好环境管理,固废要分类堆放,及时做好分类收集和清理工作,车间保持通风透气,保持厂区整体环境整洁、空气清新。2、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废水、废气、噪声治理措施和防治对策,委托有资质的环保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将本项目实施后对外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3、设施的保养、维修应制度化,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作好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工作和环保技能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和能力,保证各项环保措施的正常实施。加强环境管理,增强清洁生产意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4、建议建设单位及时到瓯海区规划局备案项目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情况13.3总结论本项目为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隆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项目选址位于温州市瓯海仙岩下林村温霞南路15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要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分析和评价,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手段可以控制环境污染。在落实施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项目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能有效的促进温州市及城市圈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9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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