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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年产30.7万吨饲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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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恒兴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7万吨饲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二○一二年五月 1总论(1)项目由来广东恒兴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汕尾市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现状又称“深汕特别合作区”)。项目的投资方为广东恒兴饲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海丰县海发食品贸易公司。广东恒兴饲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在深圳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募集资金。所募集的资金其中一部分投入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区饲料加工厂,以全面开发生产各种水产饲料,满足粤东地区以及周边养殖需求。广东恒兴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7万吨饲料加工项目,年产畜禽饲料(猪饲料)16.8万吨、高档水产料(对虾饲料和水产膨化饲料)12.9万吨。项目达产后的年产值为142456万元,税后利润为2357.46万元。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园位于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东至蝉翼山,西至黄竹山,南至横东岭,北至金山寨,总面积约为10.98平方公里。园区产业定位电子、机械零配件制造业、纺织制造业、汕尾地区传统支柱产业(制鞋、食品加工、五金器材等)以及现代物流产业、科研创新产业。由于企业资金来源为募投的方式,项目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证编号为1115001320100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施行)、国务院253号文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规定,凡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因此,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受广东恒兴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评价课题小组对评价区域进行了踏勘,在认真调查研究及收集有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其它技术规范,编制了《广东恒兴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7万吨饲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 NNNW15NNENWNE10WNWENE5W0EWSWESESWSESSWSSES汕尾市年风向玫瑰图(C:8.0%)项目位置项目位置图1项目在汕尾市的位置2 (2)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A、水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根据工业园的规划废水应纳入工业园的污水处理厂处理。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园区内的地表水体边溪河和南门河,经南门河流经7公里河段进入赤石河,赤石河到红海湾河口大约4公里。根据《关于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环评执行标准的复函》(2009)可知,边溪河、南门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粤环〔2011〕14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粤府函〔2011〕29号),赤石河(海丰白马山-海丰圆墩桥河段)属于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功能现状为农田灌溉;根据广东省近岸海域功能区划,汕尾港海丰港区(小漠石化排污区)附近海域为鮜门、小漠养殖功能区,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根据汕尾市海洋与渔业局批复“关于申请批准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排海比选方案设置排污口及排污混合区的函”,同意园区设置比选排污口及排污混合区,排污混合区内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四类海水水质标准。B、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根据《关于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环评执行标准的复函》(2009)可知,项目位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由《关于发布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7号)可知,项目不属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指定提前实施本标准的区域,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因此,SO2、NO2、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硫化氢、氨气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一次性最高容许浓度;臭气浓度、三甲胺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TVOC参照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8小时浓度均值。C、声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根据《关于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环评执行标准的复函》(2009)可知,工业园区建成后按照使用功能区标准执行。由《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可知,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因此,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执行3类标准。D、土壤根据《关于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环评执行标准的复函》(2009),项目厂址所在地的土壤参考《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对土壤质量的分类办法,执行二级标准。E、地下水环境根据2009年8月正式发布的《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浅层地下水划定为“韩江及粤东诸河汕尾海丰地下水水源涵养区”,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类型为裂隙水。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水质标准。F、生态环境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项目位于粤东南沿海平原丘陵农业-城市经济生态区。H、其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3)评价工作等级A、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最大废水排放量为108.7m3/d,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纳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外排废水的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的水环境影响评价等4 级为三级。B、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结合项目的污染源分析结果和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参数,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最远距离D10%,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断进行分级。项目无组织面源排放的硫化氢最大落地小时浓度为0.00365mg/Nm3,占评价标准0.01mg/Nm3的36.47%,且D10%为2361m。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确定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C、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项目所在区域属于(GB3096-2008)规定的3类声功能区。根据项目特点和所处区域的环境特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中的有关规定,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D、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使用到的有毒有害风险特性物质的存放量均未超过《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附录A1和《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的易燃物质、有毒物质及爆炸性物质的临界量,属非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的划分评定标准,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定为二级。E、地下水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本项目属于Ⅰ类建设项目,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区域的水文地质特征及项目特点,并且根据项目场地水文地质勘查报告,按照Ⅰ类项目地下水评级等级划分原则,确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根据判别,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F、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本项目位于一般区域,占地面积小于2km2,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所处区域的环境特征,本评价对项目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作三级评价。5 2项目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本项目的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铺底流动资金)为20,413.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建设投资14,760.29万元。项目计划达产后年产30.7万吨饲料,包括畜禽饲料(猪饲料)年产16.8万吨、高档水产料(水产膨化饲料和对虾饲料)年产13.9万吨。项目达产后的年总产值为142456万元,税后利润为2357.46万元。(1)项目工艺路线和产污环节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和主要产污环节如下:蒸汽玉米膨化仓膨化玉米清理粉粹配料仓粉碎小麦、豆粕配料仓麦皮等秤斗手投料(预混料)蒸汽冷却制粒混合植物油等破碎计量包装成品图2项目畜禽饲料总生产工序图6 手投料固废、粉尘(预混料)豆粕、花生饼等清理粉碎配料一次混合面粉、鱼粉水、蒸汽DDGS等粉料调质器检查筛二次混合检查筛超微粉植物油水、蒸汽水、蒸汽鱼油等膨化烘干检查筛计量喷油成品计量包检查筛冷却图3膨化饲料生产总工艺流程图手投料固废、粉尘(预粉料)豆粕、花生饼等清理粉碎配料一次混合面粉、鱼粉、虾粉DDGS等粉料水、蒸汽调质器打靶圆筛二次混合检查筛微粉水、蒸汽水、蒸汽制粒熟化烘干冷却破碎分级筛成品计量包装分级筛检查筛图4对虾饲料生产线总工艺流程图7 (2)项目运营期污染源强分析①废水项目的废水主要有锅炉废水、设备和化验室仪器清洗废水、除臭碱喷淋废水和员工的生活污水等。生产过程中用到的蒸汽进入产品不外排,生产车间需要保持干燥,没有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产生。②废气主要包括有工艺粉尘:粉碎、破碎等工序粉尘废气;锅炉燃烧废气。水产饲料在膨化、烘干、冷却过程中鱼粉、虾粉等挥发产生的臭味等。恶臭气体中主要含三甲胺、硫化氢、氨、二甲二硫、二甲基三硫、苯甲胺、二硫化碳等。③噪声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泵类、风机、粉碎机、破碎机、超微粉机等,噪声源强为70~110dB(A)④固体废物其营运期主要的固体废物有原辅材料中掺杂的杂质、锅炉煤渣、锅炉废气处理产生的沉渣、除臭废水池产生的污泥、员工的生活垃圾、废树脂等。(3)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①废水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纳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工业园的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处于建设阶段,计划于2013年10月建成。建设单位承诺本项目在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后再投产。②废气A、粉尘项目的除尘装置包括旋风除尘、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重力降尘室。根据粉尘颗粒物的大小和产生浓度,项目采用1种、2种或3种相结合的除尘处理工艺。项目排放的粉尘拟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B、恶臭本项目拟采用喷淋吸收法和生物除臭法。分别为重力降尘室喷淋除臭、生物8 除臭系统(水浴式除尘器+二级喷淋装置+生物滴滤塔)。C、锅炉废气拟采用“HB型湿法高效脱硫除尘装置(多管除尘加旋流式高效脱硫设备)+尿素+KMnO4(添加剂)湿法处理工艺”。③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厂房设计为半密闭厂房,安装隔声门窗;粉碎机、微粉机、空压机置于18墙的混凝土砖墙隔音室内;破碎机位于铁皮装置内,并采用基底防震措施;制粒机采用减慢转速至10-15转/s,基底防震措施;风机采用基底防震以及消音器房内;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减少噪声污染。④固体废弃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原则。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环保部令第1号)等文件的要求,饱和离子交换树脂等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另外,杂质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处理。根据“资源化、减量化”等原则,除臭措施产生的污泥拟交由湛江恒兴养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回收利用。煤渣和沉渣作为厂区内填土或外卖制砖用。员工生活垃圾拟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进行每日清运填埋处理。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边溪河监测点W1和W2CODCr、CODMn和BOD5超过评价标准。南门河在2009年8月和2012年3月份的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评价标准的要求,在枯水期2012年12月底的监测结果中,CODMn和总磷在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的要求。赤石河W4断面的各项监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红海湾海域混合排污区的W5监测断面各项目指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四类标准限值,小漠桥W9监测断面各项目指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二类标准限值。(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评价范围内各监测点位的SO2、NO2、PM10的现状监测浓度达到《环境空气9 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硫化氢、氨气的现状监测浓度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一次性最高容许浓度;臭气浓度、三甲胺现状监测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改扩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TVOC的现状监测浓度达到参考执行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8小时浓度均值的要求。(3)声环境现状评价项目厂址的昼、夜间等效连续声级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评价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4)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评价范围内各采样点地下水各监测项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5)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建设项目现状植被以人工绿化林地、灌草地为主。总体来说,生物量值相对较小,净生产量相对尚好,植物群落物种量偏低,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表明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质量处于相对较差的水平。但是项目所在地区域主要植物群落的净生产量相对较好,该区域具有良好的植被恢复条件,只要生态恢复措施适当,进行植被恢复是十分有利的。5环境影响评价(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经分析,项目建成后废水纳入工业园的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由工业园的环评报告的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可知,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不大。项目的废水发生事故排放时,将对周边的边溪河水质造成影响,且边溪河现状水质已经超出IV类水环境功能目标,因此,项目应设置事故应急池,以确保废水不发生事故排放。(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①由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污染物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排放工艺粉尘/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产生的最大地面浓度增值和在各环境敏感点的最大地面浓度增值叠加上现状监测浓度之后,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硫化氢、氨气产生的10 最大地面浓度增值和在各环境敏感点的最大地面浓度增值叠加上现状监测浓度之后,满足《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TJ36-19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三甲胺产生的最大地面浓度增值和在各环境敏感点的最大地面浓度增值叠加上现状监测浓度之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改扩建项目厂界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非正常工况下,硫化氢在周边环境产生的最大地面浓度增值明显超标,因此,项目建成后应加强管理,定时检修废气处理设施,严格确保其处于正常的运行工况。类比分析可知,项目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其厂界的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改扩建项目厂界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②经综合分析可知,项目的总平面布置是合理的,厂区的主要恶臭产生源位于办公楼和员工宿舍楼的主导风向的上风向。③项目正常工况下,无组织面源周边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300米,因此,建议项目设置3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经调查,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现状为工业用地、边溪河以及西面的小山坡,不存在集中居住的居民点。同时,对比工业区的发展规划可知,卫生防护距离内规划为工业用地。(3)声环境影响分析在主要声源同时排放噪声情况下,这些声源排放噪声将使各边界噪声的贡献值为41.0~50.8dB(A),厂界噪声的贡献值最大值出现在厂界西北界,主要是由于污水处理站位于厂界边,衰减距离较短。各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根据对周边敏感点的调查,本项目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是东北角方向距离厂界为400多m的南坑水。本项目东北角厂界噪声贡献值为46.5dB(A),满足敏感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本项目位于规划的工业园,目前项目的东面为边溪河、北面现状为小山坡规划为广东双全食品公司、南面为原324国道、西面现状为小山坡。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分类处置,本着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对11 于项目产生的有利用价值的固废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固定收集点,定期由垃圾运送车运送环卫部门集中处置。类比分析可知,项目固体废物采取合理的处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在严格执行环保措施后,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很小,不会影响到评价范围内居民饮用水水质,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根据前面分析并结合区域地形地势,距离项目最近的村庄为西寨村以及评价范围内的另外6个村庄,目前以分散式开发的井水作为生活饮用水。正常情况下,厂区可能产生地下水污染的环节均已做防渗处理,并采取严格的环境管理手段后,项目的建设对上述村庄的地下水造成的污染影响可能性很小。(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位于汕尾市海丰县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内,场址附近基本不存在农业生态,只存在一些经济林木及伴生植被。因此,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价只考虑对植物和动物的影响分析,不考虑对农业生态的影响。6总量控制分析根据《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粤环〔2011〕110号)、《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2009年5月1日起施行),考虑到项目污染物的排放特征,本评价拟选取废水排放量、CODCr、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硫化氢、氨气和三甲胺的排放总量做为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1)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析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量为108.7m3/d,污水纳入工业园的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本项目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园区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建议其废水量和CODCr的排放量从工业区的首期废水排放总量中分配。(2)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析由《关于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粤环审[2009]422号)可知,工业园的大气污染总量控制因子为二氧化硫,近期排放量为SO2为304t/a。12 表1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种类产生源主要污染物项目排放量(t/a)工艺粉尘19.262硫化氢0.352生产车间三甲胺0.049废气氨气0.419SO221.82锅炉废气NOx10.03烟尘5.88由此可见,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园区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建议其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从工业区的首期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中分配。7项目建设与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广东省《关于发布<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的通知》,《饲料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海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总体规划》(2008~2030),《汕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海丰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30)》,《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总体规划》(2005-2020),《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11〕48号),《汕尾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8-2020),《海丰西部片区环保规划》(2008-2020)。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广东省《关于发布<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的通知》,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文件的要求。8公众参与经调查,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当地政府和居民的较好支持。本次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位于项目环境(含风险事故)直接影响范围内达70%以上,对本项目的建设比较了解,可代表本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普遍民意。此次调查问卷的结果是可信的,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参被调查的个人100%知道本项目的建设;85.2%13 的调查对象认为该项目的选址合理;14.75%的调查对象认为该项目的选址比较合理;90.14%的受调查对象赞成,7.04%表示无所谓,2.82%由于担心项目建成后会对周边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不赞成,经建设单位解释后表示赞成其建设。100%的被调查单位赞成本项目的建设。调查结果显示,受调查个人/团体主要对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管理比较关注,主要担心项目营运期可能出现对水环境及大气环境等的不利影响。项目建成营运后,应严格对环保设施的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处于正常运行工况,特别是废气处理措施,同时,加强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及时发现周边群众的意见并很好地处理,以争取更多的周边群众对其建设的支持。9评价结论综上所述,“广东恒兴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7万吨饲料加工项目”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加强与周边群众的沟通,以获得周边群众的支持。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制定应急计划和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其选址是合理的、建设是可行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