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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HK-YH11011浙江国恒西溪置业有限公司余政挂出(2009)13号、14号地块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ENVIRONMENTALSCIENCERESEARCH&DESIGNINSTITUTEOFZHEJIANGPROVINCE国环评证:甲字第2003号二○一一年二月
第一章总论1.1项目由来浙江国恒西溪置业有限公司经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余发改备【2010】211号、余发改备【2010】212号),进行余政挂出(2009)13号、14号地块开发项目的建设,建设地址位于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村社区荆长大道东侧,拟建设商品住宅,项目备案内容为:总用地面积㎡(13号地块80589㎡,14号地块82806㎡),总建筑面积为㎡(13号地块㎡,14号地块㎡),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号地块㎡,14号地块㎡),地下室建筑面积㎡(13号地块66974㎡,14号地块68432㎡)。项目总投资75亿元人民币。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编号:291),考虑余政挂出(2009)13号、14号地块相邻,且用地性质一致,同意两宗地块在容积率、绿地率、户型比例等指标不突破的前提下,对两宗地块容积率等规划指标和规划条件进行总体平衡。因此本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对两宗地块统一规划设计,确定项目设计方案,总建筑面积为㎡(13号地块.2㎡,14号地块.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号地块.2㎡,14号地块.8㎡),地下室建筑面积㎡(13号地块66974㎡,14号地块684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该新建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受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承担该工程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院在接受委托后,在现场踏勘与资料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杭州市余杭区环保局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开展现场监测、分析与预测评价工作,于2011年2月编制完成了报告书。1.2项目地理位置浙江国恒西溪置业有限公司拟建设的余政挂出(2009)13号、14号地块开发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村社区荆长大道东侧,项目整个地块被12m宽的规划道路分为南北两部分。地块东面为30m宽金家塘港,过河为绕城高速公路防护绿化带,绕城高速公路辅道和绕城高速公路(整个地块东侧与绕城高速公路的距离分别为南端90m,中部120m,北端150m);南面为30m宽香樟港,
过河为空地,规划为居住用地;西面距离10m处为荆长大道,过路为空地,规划为商业金融用地,距离350m处为大华西溪风情小区;北面一座110KVA的五常变电所嵌入式的位于13号地块最北端,地块外为文一西路辅道、绿化带,距离50m处为文一西路,过路为杭州豪立实业有限公司西溪派(商务办公中心)项目用地,西北角距离210m处为文一社区农居点。第二章建设项目基本情况2.1项目概况浙江国恒西溪置业有限公司拟建设的余政挂出(2009)13号、14号地块开发项目总投资75亿元,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为㎡(13号地块.2㎡,14号地块.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号地块.2㎡,14号地块.8㎡),地下室建筑面积㎡(13号地块66974㎡,14号地块68432㎡)。项目建成后共有住宅1503套,预计居住总人口5261人。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2-1。表2-1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序号项目单位数值13号地块14号地块合计1建设总用地面积㎡8058982806总建筑面积㎡.2.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其中高层㎡.9.9多层(叠排)㎡/5920.65920.6多层(公馆)㎡/3106.03106.0排屋㎡/18224.518224.5公建建筑面积㎡6545.23719.810265.0其中会所㎡/3719.83719.8幼儿园㎡3252.7/3252.7物业管理用房㎡883/883物业经营用房㎡1177/1177社区用房㎡451/451商业用房㎡701.5/701.5开闭所㎡80/80地下建筑面积㎡6697468432其中机动车库㎡432738752387523非机动车库㎡2281/2281设备用房、地下大堂及其他㎡2255523047456023总户数户7717321503
其中高层户7716681439多层(叠排)户/1616多层(公馆)户/22排屋户/46464总人口(3.5人/户)人2690256252615建筑密度%22.326.724.56容积率1.91.711.87绿地率%30.030.030.08机动车停车泊位个144910282477其中地上个642993公寓区地下车库个13858212206排屋区地下车库个/175175公馆室内车库个/339非动车停车泊位(37#42#41#40#楼地下室内)个1126/11262.2功能布局该项目各建筑单体功能情况见表2-2。表2-2项目各建筑主要功能布局建筑单体总层数楼层功能设置多层公馆1#楼5F,建筑高度17.7m1F~5F住宅多层叠排2#、3#、4#、5#、6#、7#、8#、9#、10#、11#、12#、13#、14#、15#楼3F,建筑高度9.3m1F~3F住宅16#楼5F,建筑高度12.4m1F~3F住宅高层住宅17#、18#、20#、21#、22#、23#、24#、25#、26#、27#、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楼10F,建筑高度31.6m1F~10F住宅酒店式公寓19#楼9F,建筑高度29.4m1~2F会所3~9F住宅28#楼9F,建筑高度29.4m1F物业管理用房、经营用房、消控室、开闭所2F物业管理用房、经营用房3~9F住宅幼儿园43#楼3F,建筑高度11.1m1F活动室、寝室、专用教室、接待室、晨检室、食堂等2F活动室、寝室、音体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等3F活动室、寝室、办公室等地下车库地下1层,高度3.8m地下1层变配电房、水泵房、风机房、地下车库(2206个机动车位)
第三章区域环境概况3.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根据监测数据可知,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中SO2、NO2和TSP能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3.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监测结果显示,2010年1月到4月期间,余杭塘河在长桥断面的水质总体评价为劣V类,主要超标指标包括氨氮、总磷。由此可见余杭塘河在长桥断面的水体已受到一定程度污染,主要是由生活污染源所造成。3.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根据监测数据表明,由于受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影响,本项目东侧昼夜间噪声受绕城高速公路交通噪声影响,不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地块南、北侧昼夜噪声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西侧昼夜噪声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的限值要求。第四章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营运期的主要污染因子为:汽车尾气、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等。4.1源强分析4.1.1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根据工程分析,该项目汽车尾气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HC:0.822t/a,CO:9.657t/a,NOx:0.112t/a;地下车库高峰时小时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HC:0.899kg/h,CO:10.589kg/h,NOx:0.125kg/h。4.1.2废水该项目废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年总排放废水34.2万t/a,废水平均浓度为CODCr:310mg/L,SS:177mg/L,氨氮:27mg/L,动植物油:10mg/L,废水中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106.0t/a,SS:60.5t/a,氨氮:9.2t/a,动植物油:3.4t/a。
4.1.3固废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幼儿园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根据工程分析可知,该部分固废产生量为2208t/a。4.1.4噪声根据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噪声源主要包括各类设备噪声(如水泵、风机、变压器等)、幼儿园运营噪声和地下车库出入口噪声等,采用类比实测的平均声级,确定上述噪声源的声源强度,见表4-1。表4-1声源平均声级值库(房)名称平均声级(dB)位置备注水泵房85~90地下一层变频水泵、喷淋泵、加压泵变配电房68~75地下一层变压器风机房85地下一层进风机、排风机开闭所60~6528#楼一层开关柜棋牌用房70~7519#楼二层机麻油烟排风机75幼儿园一层东侧食堂内1套地下车库出入口60~6513号、14号地块的南侧和北侧距离地下车库出入口1m处4.2影响预测4.2.1废气影响分析项目地下车库废气有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出现距离在下风向1036m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HC:0.mg/m3、CO:0.mg/m3、NOx:0.mg/m3,最大比标值分别为HC:0.0418%、CO:0.0983%、NO2:0.0028%,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地下车库汽车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专用井道至建筑屋顶高空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甚微,不会对周边保护目标产生超标影响。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配套有幼儿园,师生员工为200人。根据类比调查,配套幼儿园人均食用油用量15g/人·次,食堂的烹饪时间以2h/d计,年工作日200天,油烟挥发率取2.5%。则项目幼儿园食堂年食用油总量为0.6t/a,油烟年产生量为0.015t/a,0.038kg/h。油烟废气须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不小于85%)通过专用烟道至餐饮用房所在建筑屋顶高空排放,油烟排放量为2.25kg/a,风量为4000m3/h,排放浓度为1.43mg/m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关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2.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中的相应标准后,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送至余杭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具有较好的生化性,纳入余杭污水处理厂处理可提高废水的可生化性,不会对该污水处理厂产生不良影响,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不良影响。4.2.3声环境影响分析交通噪声对住宅的影响分析由于本项目周边道路较多,且均为城市主干道和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大,根据预测,本项目西侧沿荆长大道10#、11#、19#、28#、18#、37#住宅楼昼间噪声值在64.2-67.8dB(A)之间,夜间在60.6-64.1dB(A)之间,则沿荆长大道侧昼间声环境能达到4a类标准,夜间不能达标。北侧沿文一西路41#、42#、40#住宅楼昼间噪声值在61.6-65.9dB(A)之间,夜间在59.5-63.7dB(A)之间,则沿文一西路侧昼夜间声环境均不能达到2类标准。东侧沿绕城高速公路1#、16#、23#、24#、32#、33#、39#住宅楼昼间噪声值在63.9-66.7dB(A)之间,夜间在60.3-62.9dB(A)之间,则沿绕城高速公路侧昼夜间声环境均不能达到2类标准。为尽可能减小项目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沿路建设住宅楼的影响,建设单位应根据规划部门的要求,合理布置项目住宅楼与道路的防噪声距离;对建筑外墙采取隔声、减噪措施;建筑门窗安装中空隔声窗;并联系余杭区交通部分,对本项目所在路段的荆长大道和文一西路进行限速、禁鸣管理,设置相应的道路交通标示。同时根据《杭州市五常地区总体规划》,本项目东厂界与绕城高速公路之间全部为防护绿化用地,目前该部分防护绿化带尚未开工建设,建议建设单位尽早联系相关部门,落实好本项目地块东侧的道路防护绿化带,使其对本项目住宅楼起到一定的隔声降噪作用,减少绕城高速公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并要求建设单位在售房时,必须向购房者告知所售10#、11#、19#、28#、18#、37#、41#、42#、40#、1#、16#、23#、24#、32#、33#、39#住宅楼的室外声环境状况,以使他们在知情条件下购房,并能够予以认同,以免日后发生和交通干线噪声有关的环保投诉问题。下车库出入口的汽车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分析13号地块的3个出入口与最近住宅楼的距离都在10m以上,车库出入口噪声一般不会对这些住宅楼内住户产生影响,14号地块4个出入口与最近住宅楼的距离都在10m以内,可能会对这些住宅楼内住户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企业通过对14号地块地下车库出入口安装隔声罩,坡道做成低噪声坡道;坡道两侧壁面铺设吸收材料等噪声防治措施,则昼间各地下车库出入口至最近住宅楼的影响值在52.6~3.9dB,夜间各地下车库出入口至最近住宅楼的影响值在42.0~44.7dB。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本项目风机房外,水泵房、变配电房和开闭所均设置在地下一层(开闭所位于地面经营用房内),这些设备房的上方均为商业用房、小区道路和绿地,无敏感性用房。项目在设计时已充分考虑了机房内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地面建筑的影响,并从设备选型、安装工艺、建筑及结构角度采取一系列的隔声、隔振和吸声等措施,再经地下室隔声后,地下室内的设备运转噪声对场界的噪声贡献值<50dB,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和建筑上层住宅产生不利影响。4.2.4固废影响分析由于项目建成后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由物业管理部门先做好收集工作,并适当进行分类收集,再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送至垃圾填埋场作卫生填埋处置,幼儿园餐饮厨房食物残渣则单独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则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第五章公众参与结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66号令《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评价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公众参与,使公众了解项目,参与项目的环境保护及环境管理,为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5.1公众调查
在被调查的20家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1、100%的被调查单位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2、100%的被调查单位对当地环境现状表示满意。3、100%的被调查者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4、被调查者对该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是废水,建设方和施工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5、被调查者对该项目建成后最关心的问题是废水和废气。6、100%受调查单位表示赞成该项目的建设。在被调查的50位公众中,1、92%的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无被调查者反对本项目的建设。2、100%的被调查者对当地环境现状表示满意。3、100%的被调查者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4、被调查者对该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是扬尘和废水,建设方和施工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5、被调查者对该项目建成后最关心的问题是废水和噪声。6、100%受调查个人表示赞成该项目的建设,无人表示反对。5.2环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令166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院配合建设方杭州星河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于2010年12月1日~2010年12月14日对项目进行了10个工作日的环评信息公开,于2010年12月20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对项目进行了10个工作日的环保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接到当地群众和相关单位对本项目建设的发对意见或其它意见和建议。第六章污染防治措施6.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噪声
该项目建设时如土地平整、建材运输及其装卸作业、机械设备运行时,将有作业机械产生不同类型的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一般施工现场都有多台机械同时作业,它们声级将会叠加,叠加值将增加3~8dB。通常情况下,施工场界的噪声是可以达标的,但打桩机在夜间施工时往往超标,根据类比调查,打桩阶段场地边界噪声在70dB以下,即使采用钻孔灌注桩,夜间也可能超标。为减小项目建筑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建议建设方和施工单位做好以下噪声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先进的施工工艺,基础打桩应采用静压桩。(2)根据有关规定,建设施工时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和装修作业。因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需报环保部门备案审批,并公告附近居民。(3)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加工场和建材装卸区等,建议在设备及加工场外加盖简易棚。(4)场界的四周设置临时隔声围护(围墙)。(5)在后期装修阶段,建设方必须加强相应的管理,严禁夜间时段装修施工,防止噪声扰民。(6)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尽可能的减少施工、交通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2、废气在整个项目的建设阶段,要进行平整土地、挖土填方、建造建筑物等工程,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都存在着扬尘的污染,尤其是久旱无雨的大风天气,扬尘污染较为突出。调研类比建筑工程,距施工现场100m处的TSP监测值为0.12~0.79mg/m3。据调查,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来自汽车行驶的扬尘、堆料场的起风扬尘及装卸水泥、砂石料等作业扬尘,其中汽车行驶产生的扬尘约占扬尘总量的一半以上,且影响范围较大。项目施工期间应特别注意施工扬尘的防治问题,须制定必要的防止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如下:⑴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制定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措施并组织实施,所有施工现场要设专人负责扬尘治理工作。
⑵所有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高的围挡设施。施工现场内除作业面外均应进行硬化处理。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每天应至少洒水2遍,保证无浮土;外檐脚手架一律采用标准密目网封闭。⑶项目施工中应采用商品混凝土,出现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堆放,黏土、沙、石等散体堆放物料应当采取挡墙、洒水、覆盖等措施。易产生粉尘的水泥等材料应当在库房内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易产生粉尘污染的基础施工,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⑷施工现场出入口两侧5米范围内应采用砼硬化,院内必须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施。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必要时要冲洗清扫车轮、车体,严禁车辆带泥上路。⑸建筑垃圾、渣土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临时堆放场应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减少施工扬尘。⑺总承包施工单位负责控制检查施工现场运输单位运输的散体材料,对运输沙石、灰土、工程土、渣土、泥浆等散体物料的车辆,必须采用密闭措施,严防沿路抛撒。车辆经过附近农居时,应减速缓行,尽可能的减少车辆扬尘对附近居民的影响。3、废水该项目施工期间任何废水严禁未经任何处理随意排入地块四周河道,施工泥浆水必须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同时应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在施工工地周界应设置排水明沟,使地表径流水和施工泥浆水一起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要求施工队的驻地设置简易化粪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余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严禁直接排入沿线水体,以避免对附近水环境的影响。4、固废
该项目建设施工期间需进行运输弃土和各种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砖、木材等)等工作,将产生大量废土、砖石及各种建筑垃圾,必须按照市容环卫、环保和建筑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及时将固废运到指定点(如垃圾填埋场、铺路基等)妥善处置,严防制造新的“垃圾堆场”。将混凝土块连同弃土、弃渣等送至专用垃圾场所或用于回填低洼地带,建筑垃圾中钢筋等回收利用,其它用封闭式废土运输车及时清运,并送到指定倾倒点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其次,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6.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1、大气污染物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地下车库内产生的汽车尾气,汽车尾气必须采用机械强制排风,换气量不小于6次/h,并经专用竖向风井至建筑物屋顶高空排放。2、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区块内设备运行噪声和地下车库出入口噪声,建议建设单位做好以下防治措施(1)该项目使用的设备必须选用低噪声类型,地下设备按《隔振设计规范》进行安装,并应合理布局。水泵、配电柜、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均应设在地下室内,不直接与住宅相邻。水泵等均设置隔振基础,管道安装采用弹性吊架,减少传动噪音。风机房选用低噪声型设备,设备加减振基础,接口用软接头,进出口风管设消声器,机房做建筑隔声处理,管道支架采用隔振型产品。(2)开闭所应置于独立设备房内,不直接与住宅相邻,并做好设备房的隔声降噪及减振处理。(3)对14号地块的1#、2#、3#、4#地下车库出入口设置隔声罩,坡道做成低噪声坡道,坡道两侧壁面铺设吸收材料,以降低车辆进出地下车库噪声对周边居民楼的影响。(4)建议建设单位合理布置项目住宅楼与荆长大道、文一西路的防噪声距离;对住宅楼外墙采取隔声、减噪措施,并安装隔声窗。(5)项目沿街酒店式公寓底层商业用房内在功能布局时需对产生噪声的乒乓球室、桌球、棋牌室做好上隔声、减震措施,对窗户需安装隔声效果较好的隔声窗,并加强运营管理,防治人群大声喧哗。(6
)建设单位在售房时,必须向购房者告知所售沿道路建造住宅楼的室外声环境状况(东侧杭州市绕城高速公路、西侧荆长大道和北侧文一西路),以使他们在知情条件下购房,并能够予以认同,以免日后发生和交通干线噪声有关的环保投诉问题。3、水污染物(1)排水系统采用室内污、废合流,室外雨、污分流制。(2)项目废水主要来住宅、公建等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幼儿园产生的餐饮废水。本项目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渣处理后,与其它生活废水汇合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余杭污水处理厂处理。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派专人进行分类收集,可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和有毒有害三类存放,尽量回收垃圾中可利用的废物,如废铁丝、废书、废纸、废塑料和玻璃等,其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和处理。餐饮厨房食物残渣单独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第七章环评总结论综上所述,浙江国恒西溪置业有限公司拟建设的余政挂出(2009)13号、14号地块开发项目,符合杭州市产业发展规划和当地城市规划要求,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只要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环境标准及“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在此前提下,项目在拟选址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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