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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木里煤田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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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意见表(2009年版)规划名称:青海省木里煤田矿区总体规划环评报告书环评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审核人员:麦方代职务/职称: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所在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审核日期: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审核意见-24- 一、报告书编制质量的总体审核意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审核报告书编制质量。包括基础资料是否有效,图表是否清晰,评价范围、评价重点、评价方法等是否正确,评价内容、评价深度是否与规划的环境影响相匹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以及规划的优化调整建议是否合理、可行,评价结论是否可信等。)该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第一次初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方案修改后的最终版本和专家初审意见进行了较认真的补充、修改完善。报告书规划概述和分析较为详细。矿区生态现状调查和变化趋势采用了1995、2005两期遥感影像解译数据分析,较好的反应了当地生态系统的变化趋势。报告书详细介绍了矿区所在区域多年冻土层自然变化趋势及人类活动对多年冻土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等,基础数据翔实、图表清晰,评价重点突出、评价方法基本正确,评价内容、评价深度与规划的环境影响总体上是匹配。二、报告书需要补充和说明的相关内容(1)规划概述(审核报告书对规划内容介绍是否全面、完整,是否重点介绍了对资源环境有重大直接与间接影响的规划内容等,提出需要补充和说明的主要规划内容。)报告书根据规划的修改内容和中投咨询公司专家审查意见,对规划概述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规划方案主要内容的介绍较清楚、完整。建议进一步补充:(1)关于评价范围的确定报告书仍没有交待清楚。本规划确定的江仓区、聚呼更区、弧山区、哆嗦贡马区等四个区总规划面积为152.70km2,而报告书确定的评价面积达1787.5km2,远远大于总体规划范围,报告书应进一步分析评价范围确定的科学性、合理性,给出评价范围分布图,说明确定评价范围的依据。(2)本规划方案从保护冻土层以及高寒沼泽草甸为代表的湿地和高寒草甸出发提出了将矿区内现有的露天生产煤矿改为井工开采,从环境保护角度是非常必要的。在中投咨询公司的审查意见中明确要求:“鉴于矿区水系属黄河支流大通河的水源涵养区,地表为草场沼泽,又属湿地保护区边缘,矿区内应尽快停止露天开采,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转为井工开采”,但本规划方案中仍保留了一座露天煤矿---聚乎更一号井。报告书应进一步说明该矿保留采用露天开采的理由、与当地矿产资源整合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是否存在冲突。(3)本规划方案中六个井田已有5个在进行露天开采,且目前的产能已远超过了规划产能,此外部分露天矿并未获得完善的前期各项相关核准等手续,尽快停止露天开采,及时有效的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非常重要。报告书应补充说明矿区目前已开采的露天矿具体的开采位置范围(含图示),已开采范围占每一个矿井规划开采范围的比例,限制露天矿开采的水平标高要求,以及露天矿停止开采的时间表等有关内容。(2)规划的协调性分析(审核报告书是否全面分析了规划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上层位规划的符合性;是否分析了规划和同层位有关规划的协调性,特别是与生态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的协调性。对报告书中不全面和不正确的内容提出补充或修改意见。)建议进一步认真分析规划与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协调性分析报告书开展了规划的内部、外部协调性分析,但矿区位于大通河上游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矿区内的河流水环境功能区划均为Ⅰ类水体,部分规划勘探范围还涉及-24- 青海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三河源分区等,因此,实际上矿区与当地生态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存在严重的冲突,报告书在规划的外部协调性分析中应正视和重视这一问题,在结合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当地生态功能区划、以及自然保护区规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协调性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并明确指出存在的直接的、潜在的冲突,这对于政府部门的宏观决策是十分重要的。(3)现状调查与评价(审核报告书的调查范围、方法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与技术规范的要求;获取的基础资料是否有效,是否可以反映规划区域的特点;对区域资源保有量及开发利用现状的评价是否客观;是否评价了区域生态环境的敏感性;对环境要素的评价是否可以全面、客观反映区域环境现状和总量控制要求;是否准确给出了规划及其影响区域内的全部环境敏感区和保护目标的基本情况和保护要求,以及与规划区域的位置关系;关于现状主要环境问题及其与上一轮规划(或开发建设)之间关系的分析是否准确;是否明确了影响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针对存在的问题给出需要补充、完善的内容和具体的修改建议,并对图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及精度要求等方面给出审核意见。)报告书进一步补充完善了现有露天矿开采和草地占压造成的环境影响、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建议补充以下内容:根据报告书介绍,截至2009年,江仓区、聚乎更区露天开挖直接破坏面积约4.02km2、排土占压破坏面积约8.11km2、地面建构筑物直接破坏面积约0.09km2,露天开采已对木里矿区形成至少12.22km2的湿地破坏。因此,评价应以2009年作为分析目前矿区露天开采生态环境影响的基准年,报告书应补充给出分辨率较高的2009年的遥感影像图,解译后的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对比图等;并给出目前露天开采挖损、占压破坏湿地的具体位置图,分析已破坏湿地面积占本次矿区总体规划开采面积的比例。(4)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指标(根据规划及其环境影响的特点,审核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识别是否全面;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否全面、合理,各项具体评价指标间是否协调一致(特别是影响报告书最终结论的关键要素与评价指标);能否实现规划确定的环保相关目标;各项量化的评价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需要补充和完善的主要内容。)报告书规划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应根据矿区的开发特点及现有露天矿的大面积开挖和压占已对地表植被造成了较大的破坏的具体情况,补充露天矿生态恢复的相应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值。(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审核报告书是否全面、客观、准确评价了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包括直接影响、间接影响、累积影响等);报告书采用的环境影响分析方法和预测模式、各项参数选取是否得当,预测结果、评价采用评判标准(或要求)是否正确,结论是否可信(请分专题进行评述)。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需要补充和完善的主要内容,以及具体解决途径。)建议补充以下内容:(1)报告书补充了矿区典型矿井煤层开采地表沉陷等值线预测,采用矢量法计算矿区巨厚急倾斜煤层开采地表下沉、变形等值线是适合的,但报告书应进一步补充说明模式采用的水平、竖直分量开采下沉系数等有关沉陷输入参数的取值依据。(2)生态影响评价中,进一步分析论证报告书采用的生态预测评价方法的科学性。本矿区四个开采区域总面积仅为112.6km2,而生态评价的范围为约达1787km-24- 2,以此为分母来分析矿区开采地表沉陷对高寒植被影响破坏范围比例是不科学的,建议报告书进一步论证,采用科学合理的生态评价方法。(3)本区煤炭资源赋存特殊,巨厚倾斜及急倾斜煤层井工开采造成的地表沉陷变形及导水裂缝带相对于水平和缓倾斜煤层而言更加突出,报告书对煤炭地下开采形成的导水裂缝带、地表沉陷变形对煤系上覆高寒冻土层的影响分析不充分。由于本矿区煤层较厚,煤层开采后的最大下沉深度可达四十几米,因此,报告书认为井工开采沉陷对冻土层的影响为轻度的判定缺乏依据,需进一步补充完善。(4)进一步补充煤炭开采导水裂缝带导通冻土层后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分析内容。(5)报告书风险分析中,应增加矿区大规模煤炭开采对大通河上游水源涵养、祁连山高寒草甸生态系统存在的潜在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的有关内容。(6)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审核报告书所提出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及是否与规划同步;是否能够解决规划所在区域已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否能够预防或减轻因规划实施带来的环境影响;能否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能否保证规划实施后单位GDP能耗、物耗指标符合国家及地方的节能减排要求等。对可行、有效的对策及措施予以肯定。对论证不清楚、表述不准确或者不合理、不具备可操作性的对策和措施提出修改、补充论证等意见;对明显不正确的对策和措施提出具体调整建议。)建议补充以下内容:1、结合当地高寒气候、冻土层施工难度大等因素,进一步论证矿区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合理性、可行性。2、补充矿区工业场地、道路、输水管线等地面工程施工对冻土层的有效保护措施。3、目前矿区大量露天矿的开采与占压以对矿区高寒冻土层和草甸湿地造成的严重影响,报告书应进一步提出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露天矿停止开采、生态恢复的详细规划,包括时间、责任、资金、措施及管理要求等,确保露天矿开采对当地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破坏得到及时有效的禁止和恢复。(7)规划所包含的近期建设项目的环评要求(审核报告书所提出的环评要求是否全面、准确地体现了建设项目所属行业特点和环境影响特征;是否依据本规划环评的主要评价结论提出了合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包括选址或选线要求、清洁生产水平、节能减排要求等)、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要求等;提出的具体建设项目的简化建议是否充分考虑了区域发展带来的项目所在区域资源环境状况改变等因素。审核意见应对报告书提出的环评要求的合理性给出明确意见,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给出需要补充和完善的主要内容。)报告书提出了对下阶段规划内煤矿建设项目环评的有关要求。但根据报告书规划概述内容可知,截至目前,矿区规划的江仓区一、二、四、五号井、聚乎更区一、二号井等六个项目的项目可研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等前期支持性文件均已经编制完成,环评已通过青海省环保厅的批复,水保方案也取得了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因此建议报告书根据实际情况,重点针对尚未批复环评报告书的江仓区3号、6号井提出有针对性的环评重点和评价要求。(8)跟踪评价计划(审核报告书提出的跟踪评价计划的内容是否具体、可操作;是否针对规划实施中的不确定因素提出了具体的监控和管理措施;是否针对规划实施造成的区域生态环境变化提出了具体的监控要求;是否可以验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实施效果;跟踪监控和管理取得数据、资料是否可以为规划的修编提供参考;是否明确了跟踪评价的资金来源和实施单位-24- 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需要补充和完善的主要内容。)报告书提出的矿区规划实施跟踪评价内容须进一步细化,特别是针对矿区开发对高寒冻土层、高寒草甸草原湿地的影响、矿区废污水治理效果及排放控制等问题,应进一步提出详细的跟踪评价计划,落实资金、责任部门等。(9)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意见(审核报告书是否从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可达性、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重点产业的准入条件、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情况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方面综合论证了规划目标、规模、布局、结构等的环境合理性,得出的论证结论是否可信。审核意见应对报告书中不全面和不正确的内容提出补充或修改意见。对报告书已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合理的应予以肯定,不合理或不全面的应提出修改、补充论证等审核意见。)本章内容是一部矿区规划环评报告书的核心,但该报告书没有很好的总结和分析,特别是以下重要问题,须认真分析论证、补充完善。(1)报告书得出的:“木里矿区规划矿井在采用井工开采方式的前提下,对区域冻土环境影响较小,甚至略有好转”的规划环评结论缺乏可靠的技术依据,需进一步慎重分析论证。(2)对于井工开采造成的导水裂缝带已导通地表的区域、以及虽未导通地表但已导入冻土层的区域是否采取禁止或限制开采的措施?报告书不能回避,必须认真计算并提出要求。(3)矿区目前已有多年露天开采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且矿区地表水均为一类水体,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设置排污口、禁止任何企业排水。报告书应在认真调查分析已有环境问题的基础上,按照“以新代老”的原则,提出切实可行的综合整治对策措施和环境合理的规划调整建议。(4)木里矿区所在区域属于祁连山腹地大通河源头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区,矿区地表水体均为Ⅰ类水环境功能区。此外,矿区规划的哆嗦贡马区和孤山区部分位于祁连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三河源头保护区的缓冲区内。多年高寒冻土层以及高寒沼泽草甸为代表的湿地和高寒草甸生态系统是制约矿区开发的重要敏感因子。该地区目前因部分无序的露天矿挖损与占压,生态环境已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这一地区煤炭开发和三河源头重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矛盾较为突出,建议结合国家已批复的四类主体功能区划分规划、矿区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和生态风险预测分析,审慎论证其矿区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审核人签名:麦方代日期:2010.10.31-24-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意见表(2009年版)规划名称:青海省木里煤田矿区总体规划环评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审核人员:贾生元职务/职称:总工办专家/研究员所在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审核日期:二○一○年十月三十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审核意见-24- 一、报告书编制质量的总体审核意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审核报告书编制质量。包括基础资料是否有效,图表是否清晰,评价范围、评价重点、评价方法等是否正确,评价内容、评价深度是否与规划的环境影响相匹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以及规划的优化调整建议是否合理、可行,评价结论是否可信等。)审查认为:1、引用的冻土方面的研究资料丰富。环境质量监测虽然是接受委托后进行的(2006年),但矿区露天开发方式还没有向规划的井工方式转变,周边没有其他新增污染源,其既有监测资料基本可以反映环境现状、有效。但报告提出的4个土壤监测点(P.3-47)在监测布点图上只有2个(图3.2-3);地下水监测了3处(P.3-39),但图中只有2处(图3.2-3)。2、图件较为清晰,但有的图件信息之间存在不一致或矛盾之处(如木里乡及佐陇村究竟在聚乎更矿区的哪个位置,几个图的反映不一致),缺乏矿区总平面布置图(是否有?)。3、生态评价范围明确,并给出评价范围框图。4、评价重点总体上还算明确,评价方法基本适当,评价内容及深度与规划基本匹配。5、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规划调整优化建议总体可行。6、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但是,报告还需进行认真修改。湿地是本矿区的最基本特征,尽管本报告在生态影响评价中评价了对湿地植被的影响,并设专章对冻土环境进行了影响分析或评价,但还没有从总体上对湿地生态从大尺度上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因此,本规划环评报告尚需认真修改。二、报告书需要补充和说明的相关内容1规划概述(审核报告书对规划内容介绍是否全面、完整,是否重点介绍了对资源环境有重大直接与间接影响的规划内容等,提出需要补充和说明的主要规划内容。)审查认为:规划内容介绍还有一些不足,需要做以下补充、修改:1、作为露天矿向井工矿的转变,回顾性评价应说明矿区既有煤矿开采情况(这方面介绍的不够清楚),包括原露天矿已建的各类设施(涉及到转入井工开采后哪些既有设施可以利用的问题)。2、报告称选煤厂及矸石电厂、砖厂设在乌兰循环经济试验区,不纳入本次规划环评内容。作为本矿重要工程建设内容,报告对该循环经济试验区介绍说明不够,至少应说明乌兰循环经济试验区是否进行了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选煤厂是否在其规划内容之中以及环评对该选煤厂及矸石电站、砖厂的要求。3、聚乎更煤矿和江仓煤矿,2006年被国土资源部列入全国163个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点煤矿之中,报告应将其整顿情况予以说明。4、规划矿区不在国家13个大型煤炭基地98个矿区名单内,这一点应该明确,应实事求是,不必模糊。即使不在98个矿区内,需要开发的也应进行规划及规划环评,这不应是问题。-24- 5、另外,聚乎更一号矿井是露天开采(还要开采20年),不是井工开采,不能称之为矿井(报告为了统一将其称为“一号矿井”是不妥的。其实,报告在规划介绍中缺乏一个表,即将现状矿区开发的露天矿及设施与规划开发的井工矿转变、利用情况作对应说明的表)。2规划的协调性分析(审核报告书是否全面分析了规划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上层位规划的符合性;是否分析了规划和同层位有关规划的协调性,特别是与生态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的协调性。对报告书中不全面和不正确的内容提出补充或修改意见。)审查认为:(1)报告设专节进行了规划协调性分析,分析比较全面。(2)规划矿区存在大面的湿地,也是当地的重要牧场,应在调基本草原区划及保护要求,湿地保护规划及要求的基础上分析其与矿区开发的符合性。(3)建议补充与国际上或国内关于湿地保护政策、法规要求的符合性。(4)报告虽然分析了与祁连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的协调性,但该保护区正在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且正在编制新的总体规划,报告应在调查新的总体规划编制总体设想的情况下进行协调性分析,为下步开发建设进行保护区调整或矿区开发优化提供前瞻性技术准备。3现状调查与评价(审核报告书的调查范围、方法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与技术规范的要求;获取的基础资料是否有效,是否可以反映规划区域的特点;对区域资源保有量及开发利用现状的评价是否客观;是否评价了区域生态环境的敏感性;对环境要素的评价是否可以全面、客观反映区域环境现状和总量控制要求;是否准确给出了规划及其影响区域内的全部环境敏感区和保护目标的基本情况和保护要求,以及与规划区域的位置关系;关于现状主要环境问题及其与上一轮规划(或开发建设)之间关系的分析是否准确;是否明确了影响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针对存在的问题给出需要补充、完善的内容和具体的修改建议,并对图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及精度要求等方面给出审核意见。)审查认为:1、报告的调查范围、方法符合有关标准与技术规范的要求,获取的基础资料是可信的,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区域环境特点(如冻土环境、高寒草甸植被特征);对区域资源保护量及开发利用现状的评价基本客观;明确了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2、报告对露天开采造成的环境问题除冻土影响外,其他问题说明的深度明显不足(如造成的景观生态影响、湿地及植被破坏与产生的后果等);对矿区开发可能影响到的敏感保护目标调查说明不够清晰(如直接或间接影响到的湿地情况,矿区河流水文等基本特征等)。3、报告还需做以下修改、补充:(1)补充区域生态功能区划、水土保持区划、基本草原划分与保护方面的内容与图件。(2)湿地环境方面的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需要补充目前矿区评价范围内的湿地分布、面积,湿地成因、问题及原因,动态变化等。(3)对露天开采造成的环境问题应进行全面的调查,为转入井工开采后实施以新带老、偿还环境欠帐提供技术支持。(4)报告提到矿区存在“无植被区”-24- (应该是土地利用图中的裸岩石砾地)、沙化区或荒漠区,但在一些图件中均未体现,应完善植被图或土地利用图。(5)祁连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划分图与文字表述不一致(从图2.2-3来看,实验区在核心区与缓冲区之间,与一般保护区的功能区划反常;且从该图来看,缓冲区面积大于实验区,这与P.3-7文字说明中缓冲区小于实验区面积相矛盾)。(6)附件中的野生动植物拉丁学名应用斜体,并使学名的正确。4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指标(根据规划及其环境影响的特点,审核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识别是否全面;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否全面、合理,各项具体评价指标间是否协调一致(特别是影响报告书最终结论的关键要素与评价指标);能否实现规划确定的环保相关目标;各项量化的评价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需要补充和完善的主要内容。)审查认为:1、报告设置了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专章。2、重点评价对象和评价因子中生态方面与其报告实际评价的内容并不相应。如湿地评价指标、景观生态评价因子(P.4-13),以及规划环境目标指标在后面的评价中未予以充分体现,特别是承载力指标(P.4-14),不能人为确定“可承载”。而应通过分析才能得出。3、作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其评价指标的目标值难以一次达到,应该是分期、分阶段达到最优最高目标,本报告未就目标值进行分期实施,似乎一期开发就能达到。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审核报告书是否全面、客观、准确评价了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包括直接影响、间接影响、累积影响等);报告书采用的环境影响分析方法和预测模式、各项参数选取是否得当,预测结果、评价采用评判标准(或要求)是否正确,结论是否可信(请分专题进行评述)。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需要补充和完善的主要内容,以及具体解决途径。)审查认为:报告基本客观评价了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评价分析方法、预测模式、参数选取基本适当,预测结果、采用的评判标准基本正确,结论基本是可信的。但应补充说明或修正以下问题:1、关于生态影响评价专题,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报告应该从宏观上进行对区域生态的整体性影响评价。矿区生态敏感且脆弱,应进行生态敏感性、脆弱性和稳定性现状评价与影响评价,但报告在这方面的评价明显不足2、报告对冻土环境的影响评价内容较多,引用资料丰富(科学研究方面的成果及分析、论述较多。如果进行系统整理后,作为支持性附件更好),但针对矿区具体针对性的内容却显的不够,显得内容繁杂、针对性较差。3、既然建于乌兰循环经济试验区的选煤厂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报告在规划概况及规划分析专章介绍清楚后,就不必再在其后的针对选煤厂进行影响分析等。4、作为“露天矿”转“井工矿”,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将两种不同开采方式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列表进行对比分析、说明。5、环境风险评价中的生态风险评价应结合累积影响,重点评价对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是否会造成不可逆影响。6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应在调查清楚矿区“泉群”的基础上,将对泉群的影响作为评价的重点内容。7、社会经济影响,报告设置了“社会经济影响”专节,但对于“规划环境评例”-24- 要求的“从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方面进行影响分析或评价的深度还不够。8、报告缺乏累积环境影响的专题内容,应予补充。另外,矿区开发至其80多年后的闭矿期,局地气候变化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应补充(或提出研究建议)。9、尽管“哆嗦贡马矿”和“弧山矿区”目前处于勘查阶段,但报告仍应结合有关研究或类比,分析、评价对祁连山省级保护区的影响(不能仅仅说二者之间有矛盾或冲突就了结),并提出保护区调整、优化或其他措施。6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审核报告书所提出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及是否与规划同步;是否能够解决规划所在区域已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否能够预防或减轻因规划实施带来的环境影响;能否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能否保证规划实施后单位GDP能耗、物耗指标符合国家及地方的节能减排要求等。对可行、有效的对策及措施予以肯定。对论证不清楚、表述不准确或者不合理、不具备可操作性的对策和措施提出修改、补充论证等意见;对明显不正确的对策和措施提出具体调整建议。)审查认为报告应对以下问题进一步分析、论证:1、对纳入乌兰循环经济试验区的选煤厂及其矸石综合利用不必进行分析论证,应在乌兰循环经济试验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内容。2、湿地是本矿区生态保护的重点,报告应在湿地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从减少占用湿地,尽可能避免占用湿地,以及补偿湿地等方面提出对策与措施(包括在修建道路方面如何保障湿地的水力联系畅通等)。3、矿区生态恢复所需草皮的培养或移植“源”应予以调查、说明。4、报告设置了清洁生产专题,提出了清洁生产建议指标和实施要求,但没有进行清洁生产可达性分析。作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对照《清洁生产标准煤炭采选业》HJ446-2008,以一级标准严格要求,并进行可达性分析,不能满足一级的应说明原因,可以按二级、三级来要求。5、报告应补充节能减排方面的建议或要求(可与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专章结合)。6、对于环境影响应急预案,报告应建议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7规划所包含的近期建设项目的环评要求(审核报告书所提出的环评要求是否全面、准确地体现了建设项目所属行业特点和环境影响特征;是否依据本规划环评的主要评价结论提出了合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包括选址或选线要求、清洁生产水平、节能减排要求等)、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要求等;提出的具体建设项目的简化建议是否充分考虑了区域发展带来的项目所在区域资源环境状况改变等因素。审核意见应对报告书提出的环评要求的合理性给出明确意见,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给出需要补充和完善的主要内容。)审查认为:1、报告所提出的环评要求基本体现了煤炭行业的特点和环境影响特征,内容比较全面,提出了下步建设项目工作重点及环评简化的建议。2、报告未依据本规划环评的主要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由于规划的内容实际上就是下步的建设项目,因此报告未再提出具体的建设项目。3、报告在规划项目或工程总平面布置方面尚缺乏图件及环境合理性方面分析的充分技术支持,包括重要建设工程的布局图,其依托工程的分布及可行性等。-24- 8跟踪评价计划(审核报告书提出的跟踪评价计划的内容是否具体、可操作;是否针对规划实施中的不确定因素提出了具体的监控和管理措施;是否针对规划实施造成的区域生态环境变化提出了具体的监控要求;是否可以验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实施效果;跟踪监控和管理取得数据、资料是否可以为规划的修编提供参考;是否明确了跟踪评价的资金来源和实施单位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需要补充和完善的主要内容。)审查认为报告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较为具体,也提出了具体的监控与管理措施,但未明确跟踪测的资金来源。1、报告提出矿区应建立环境监测站(P.14-1)。本审查认为,不提倡矿区自建环境监测站,提倡企业与地方环保部门共建环境监测站。企业自建监测站往往并不能发挥多大的作用,不如要求企业向地方监测站投资,提高地方监测站水平,特别是天峻县或乌兰县环境监测站的水平。9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意见(审核报告书是否从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可达性、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重点产业的准入条件、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情况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方面综合论证了规划目标、规模、布局、结构等的环境合理性,得出的论证结论是否可信。审核意见应对报告书中不全面和不正确的内容提出补充或修改意见。对报告书已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合理的应予以肯定,不合理或不全面的应提出修改、补充论证等审核意见。)审查认为报告从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可达性、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特别是设专章从环境承载力方面论证了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得出结论基本可信,但没有涉及行业准入。报告应补充说明以下问题:1、报告采用生态足迹法进行生态承载力分析,认为矿区生态承载力很大。对此,本审查持保留意见,认为评价结论与实际并不相符。因为矿区所在区域生态环境敏感且脆弱,从保护湿地、保护冻土环境、保护水环境及野生动植物来考虑,均不适宜进行大规模地开发。对此,报告可以应用两种以上生态承载力计算相互补充说明一下哪种方法算出来的更符合实际,其实,从环境和实际上就可以定性分析出该地区生态承载力较差,应切实实施“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2、报告对“聚乎更一号矿井”继续保留“露天开采”的原因及其必要性应予以说明。3、作为矿区敏感保护目标的祁连山保护区,本矿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至少应从总体上提出保护对策与措施,包括矿区开发方案的优化、如何减免对保护区的不利影响、保护区能不能调整或矿区开发能否调整等。4、报告中关于矿井水处理后排入露天矿采坑,与其提出的”填埋矸石、恢复冻土植被环境”的互相矛盾。审核人签名:贾生元日期:2010-10-30-24-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意见表(2009年版)规划名称:青海省木里煤田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单位:审核人员:王根绪职务/职称:教授、研究室主任所在单位:中国科学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审核日期: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审核意见-24- 一、报告书编制质量的总体审核意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审核报告书编制质量。包括基础资料是否有效,图表是否清晰,评价范围、评价重点、评价方法等是否正确,评价内容、评价深度是否与规划的环境影响相匹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以及规划的优化调整建议是否合理、可行,评价结论是否可信等。)依据主管方的意见,这里仅对评价报告中的冻土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两部分给出审查意见:1、本报告经修改后有了较大改善,总体上对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的界定较为准确,对冻土环境和生态环境评价所采用的主要方法较为适当、可行;2、评价内容总体上符合规范要求,也能体现评价区域相关环境问题的重点,但其评价的深度、全面性与完整性尚存在一些欠缺和不足;3、在冻土环境保护和不良冻土环境与相关地质环境问题的预防和减缓对策、措施方面,提出了一些较为合理、可行的方案,但是不完整,由于评价本身存在的问题,这方面尚需要针对问题进一步完善。二、报告书需要补充和说明的相关内容(1)规划概述(审核报告书对规划内容介绍是否全面、完整,是否重点介绍了对资源环境有重大直接与间接影响的规划内容等,提出需要补充和说明的主要规划内容。)在冻土环境与生态环境评价方面,对于规划内容介绍较为全面和完整。但需要补充:评价区域主要高寒生态系统的功能及其与区域生态功能区划和自然保护区的关系(2)规划的协调性分析(审核报告书是否全面分析了规划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上层位规划的符合性;是否分析了规划和同层位有关规划的协调性,特别是与生态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的协调性。对报告书中不全面和不正确的内容提出补充或修改意见。)1、总体上,报告注重了与相关区域生态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的协调性;2、报告认为弧山区或哆嗦贡马区矿产开采将与目前的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存在冲突,在保护区规划没有对此调整范围的前提下,提出暂不宜开采弧山区与哆嗦贡马区的建议正确。(3)现状调查与评价(审核报告书的调查范围、方法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与技术规范的要求;获取的基础资料是否有效,是否可以反映规划区域的特点;对区域资源保有量及开发利用现状的评价是否客观;是否评价了区域生态环境的敏感性;对环境要素的评价是否可以全面、客观反映区域环境现状和总量控制要求;是否准确给出了规划及其影响区域内的全部环境敏感区和保护目标的基本情况和保护要求,以及与规划区域的位置关系;关于现状主要环境问题及其与上一轮规划(或开发建设)之间关系的分析是否准确;是否明确了影响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针对存在的问题给出需要补充、完善的内容和具体的修改建议,并对图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及精度要求等方面给出审核意见。)1、-24- 修改后报告对于冻土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总体上能够全面、客观反映区域冻土环境现状和总量控制要求,获取的资料较为翔实、有效,对评价区域冻土环境特点及其变化趋势有了较为客观和清晰的描述,采用的评价方法正确;2、对冻土环境现状影响评价的指标选取适当、可行,评价结果认为矿区冻土环境质量已经发生恶化,冻土退化严重,冻融侵蚀现象已经明显,冻土生态受到影响,冻土环境的稳定性、热敏感性及其脆弱性均有恶化趋势的评价结果较为客观和可信;3、生态环境影响评价部分的现状评价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主要如下:(1)没有明确冒落带、导水裂缝带高度能否贯穿上覆含水岩层与冻土层,导致含水层疏干和冻土层水热状态的急剧改变;(2)关于露天开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方面,报告指出了实际开挖破坏的草地面积,并没有给出实际的影响面积,需要依据前述对冻土的影响评价,论述对高寒草甸和沼泽草甸草地的影响范围及其程度;(3)报告对于地表沉陷对生态系统的影响评价也仅仅给出了直接的沉陷区域,对于高寒草甸和沼泽草甸而言,沉陷量在大于2000mm的时候,在未沉陷边缘形成根系层深度内的裸露面,导致活动层土壤的水热条件发生较大改变,将对周边一定范围内的植被产生较大影响。需要依据冻土影响的原理,对这种间接的但又十分深远的影响进行必要评价。(4)缺乏其他工程活动如道路、土方及矸石排放等影响的具体评价。(4)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指标(根据规划及其环境影响的特点,审核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识别是否全面;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否全面、合理,各项具体评价指标间是否协调一致(特别是影响报告书最终结论的关键要素与评价指标);能否实现规划确定的环保相关目标;各项量化的评价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需要补充和完善的主要内容。)大部分环境影响的识别较为准确、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也较为全面和合理,但是仍然存在下例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1、在冻土环境影响评价方面,对井筒内冻融线随时间的变化的识别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初始温度需要区分季节差异,尤其是夏季高温的影响;二是需要考虑热量累积效应的影响。没有能够依据矿产开采井巷、矿层开挖及其方式等对冻土下层岩石以及能量分配的影响。因此,对于井巷与开采巷道的冻土环境影响识别不全面。2、没有能够依据矿产开采井巷、矿层开挖及其方式等对冻土环境以及能量分配的影响,并据此识别井巷、矿层开挖等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实质与关键要素。3、对于露天开挖以及地表沉陷等引发的活动层土壤水热条件改变的影响范围没有明确,因而未能对这些因素的生态系统影响范围、作用方式等给予客观的识别,同时需要注意这种开挖以后对冻土环境影响是累积和渐变的,由此对高寒生态系统的影响更具有显著的时间滞后与累积效应,需要对此进行评价。(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审核报告书是否全面、客观、准确评价了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包括直接影响、间接影响、累积影响等);报告书采用的环境影响分析方法和预测模式、各项参数选取是否得当,预测结果、评价采用评判标准(或要求)是否正确,结论是否可信(请分专题进行评述)。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需要补充和完善的主要内容,以及具体解决途径。)1、本报告对规划实施后对冻土环境和生态环境影响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预测评价,总体上,报告采用的影响分析方法、分析模型以及各项参数的选取较为合理、可行,大部分评价结果比较客观和准确;但报告尚存在一些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2、-24- 在冻土环境预测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1)缺乏对露天开挖引起的水热条件改变的定量模拟分析,表5.5-4的计算依据不清,但是露天开采现状影响面积认为等于实际开挖面积等的结论显然不正确。(2)关于井巷工程和煤层开挖的冻土影响分析缺乏针对性,没有能够依据矿产开采井巷、矿层开挖及其方式等产生的水热改变规律明确预测冻土环境的可能影响。(3)地表沉陷区评价:如何客观识别地表沉陷的滞后性?如何正确评价未来不同时期沉陷2000mm以上区域的冻土环境影响?需要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3、在生态环境方面,虽然对规划工程实施后的生态环境影响重点有所体现,但是,(1)对露天开挖、井巷开掘、地表沉陷等对高寒草甸和高寒沼泽影响的动态演变趋势缺乏系统和明确的预测分析,这方面的预测评价既需要针对冻土环境的动态响应变化趋势给出预测评价,也需要注意其累积效应;(2)高寒沼泽湿地的生态功能如何界定?报告认为当50%的高寒沼泽草甸演变为高寒草甸尚可维持湿地50~74%的生态功能,缺乏必要科学依据;(3)关于地表沉陷和露天开挖等对沼泽湿地(高寒草甸相同)的预测评价结果仅仅体现了直接沉陷区域和开挖区域,并没有严格遵循湿地生态系统存在与功能维持的水环境变化评价,如沉陷量在大于2000mm以上所引起的湿地水分疏干影响等。(4)报告预测分析认为地表塌陷和沉陷影响范围波及沉陷区周边约1km范围内的湿地,没有充分论证依据,且缺乏对其影响因素的累积效应和未来气候变化的叠加效应评估。(6)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审核报告书所提出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及是否与规划同步;是否能够解决规划所在区域已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否能够预防或减轻因规划实施带来的环境影响;能否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能否保证规划实施后单位GDP能耗、物耗指标符合国家及地方的节能减排要求等。对可行、有效的对策及措施予以肯定。对论证不清楚、表述不准确或者不合理、不具备可操作性的对策和措施提出修改、补充论证等意见;对明显不正确的对策和措施提出具体调整建议。)1、报告对高寒生态系统保护提出了一些针对性措施,总体而言这些人工干预措施,对于预防和减缓规划工程对高寒生态系统的影响具有一定作用,但是有些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如人工梭罗草种植,存在退化速度快、养护成本高等缺点,人工漫灌保护高寒湿地需要注意沉陷和塌陷区域以及地裂缝等的影响,也要注意温度场变化对冻土环境的叠加影响等。建议参照青藏铁路、公路等工程影响综合治理的经验以及国际上相关领域的工作进展,进一步完善这部分内容。2、冻土环境保护与退化防治是一个难题,报告对于如何保护冻土环境,避免或尽可能减缓工程影响,是与生态环境结合起来论述的,提出的一些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尽快停止露天开采,转为井工开采的建议是关键,矸石堆积场地和地裂缝防护措施也较为有效,但是缺乏针对已开挖露天场地、地表沉陷区域以及井巷工程冻土环境保护的有效措施,建议借鉴青藏高原重大工程和国外一些国家的经验与创新技术与措施,进一步完善。(7)规划所包含的近期建设项目的环评要求(审核报告书所提出的环评要求是否全面、准确地体现了建设项目所属行业特点和环境影响特征;是否依据本规划环评的主要评价结论提出了合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包括选址或选线要求、清洁生产水平、节能减排要求等)、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要求等;提出的具体建设项目的简化建议是否充分考虑了区域发展带来的项目所在区域资源环境状况改变等因素。审核意见应对报告书提出的环评要求的合理性给出明确意见,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给出需要补充和完善的主要内容。)基本全面和准确。-24- (8)跟踪评价计划(审核报告书提出的跟踪评价计划的内容是否具体、可操作;是否针对规划实施中的不确定因素提出了具体的监控和管理措施;是否针对规划实施造成的区域生态环境变化提出了具体的监控要求;是否可以验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实施效果;跟踪监控和管理取得数据、资料是否可以为规划的修编提供参考;是否明确了跟踪评价的资金来源和实施单位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需要补充和完善的主要内容。)本报告提出的跟踪评价计划内容总体上较为具体和全面,存在的一些不足修改建议如下:1、关于跟踪评价时间,报告建议采用5年一次,考虑到由于冻土环境响应的累积效应和持续性与滞后性,本报告涉及的生态环境影响较为复杂多变,建议采用3年一次的跟踪评价;2、在生态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内容中,(1)不仅需要关注地表沉陷发展态势,而且对于塌陷、地裂缝等不良地质现象进行系统监测;(2)冻土环境监测是一个重要内容,建议冻土地温、活动层厚度以及活动层土壤水分等三方面列为重点内容;(3)生态系统变化监测与跟踪评价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湿地生态功能从哪些方面着手跟踪?高寒草甸草地生态系统不予跟踪评价?3、报告没有明确跟踪评价的资金来源和实施单位等,需要补充。(9)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意见(审核报告书是否从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可达性、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重点产业的准入条件、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情况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方面综合论证了规划目标、规模、布局、结构等的环境合理性,得出的论证结论是否可信。审核意见应对报告书中不全面和不正确的内容提出补充或修改意见。对报告书已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合理的应予以肯定,不合理或不全面的应提出修改、补充论证等审核意见。1、报告从环境评价指标可达性、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以及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情况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方面综合论证了规划的合理性,得出的结论基本可信。2、报告提出的规划补充调整建议基本合理,突出了一些关键问题,但是有两点建议需要进一步推敲和完善:一是关于废水排放方案,如何避免废水二次进入地表水和地下水系统是关键,应确保一类水质要求;二是土地复垦、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治理等人工干预措施中,应强调其措施效果的可持续性,由于人工生态系统的极度不稳定性和对人工抚育措施的高度依赖性,避免以往类似措施在工程结束后出现生态环境急剧退化的局面发生。审核人签名:王根绪日期:2010.10.31-24-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意见表(2009年版)规划名称:青海省木里煤田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环评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审议人员:刘明柱职务/职称:副教授所在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审核日期: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审核意见-24- 一、报告书编制质量的总体审核意见报告书编制规范,所用基础资料基本有效,图表清晰,评价范围合理、评价重点较为突出、评价方法基本合理,评价内容、评价深度基本与规划的环境影响相匹配,提出的不良环境影响预防或减缓对策原则可行,评价结论基本可信。二、报告书需要补充和说明的相关内容(1)规划概述报告书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回顾了矿区开发对环境影响,识别了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了规划实施可能对矿区地表水、冻土、生态、地下水、环境空气、社会环境等影响,并进行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提出了规划的优化调整建议以及避免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审核认为,报告书还需要进行如下补充:1、表2.1-15“矿区规划的各项目水源及供水量统计表”(P2-27)中“生活用水+生产用水=污废水回用量+大通河取水量”,表中生活用水量>大通河取水量,这意味着一部分生活用水要利用污废水回用量,那么回用的污废水能否满足生活用水的标准(如饮用水)?建议:此处分别补充说明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分布各占污废水回用量和大通河取水量的百分比,进一步说明矿区用水规划的合理性。(2)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评述报告书较全面分析了规划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上层位规划的符合性,分析矿区规划和同层位有关规划的协调性。(3)现状调查与评价1、P3-32表3.4-1“地表水已有监测资料汇总”中As的标准值是≤0.05ug/L,但标准的检测值是0.5L,检测精度太低,最低检出限已经远高于标准值,这意味着并不知道As是否超标。建议:补充As的分析方法,进一步核对数据的可靠性。2、P3-39中表3.4-6“地下水监测布点”列出了三个监测点,但在图3.1-1中只有两个监测点,报告书需在图3.1-1中补充“3#聚乎更矿区泉水”的位置。3、P3-39地下水监测项目中列出了pH、NH4-N、SO4等17项监测指标。“三氮”是地下水中常见的污染物,报告书中只检测了NH4-N,而没有测NO3。建议:补充规划中地下水监测指标选取的依据,进一步说明矿区地下水现状评价结果的合理性和可靠性。(4)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指标报告书根据矿区高寒、生态脆弱的特点,基本全面地识别了矿区的环境影响,所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合理。-24-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报告书中对矿坑回填对冻土环境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采用数值法进行了预测分析。模型计算区域的坑深设为100米(P5-37),但在表6.3-3(P6-15)中聚乎更区一号和二号井的露天矿设计采深均为280米,模型深度与实际设计深度相差180米。要求:在报告书中说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分析模型数据及预测结果的可靠性。2、报告书预测与评价了规划实施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报告书用一维衰减模式对COD进行了预测,模式的应用存在下列问题:(1)该模式适用于瞬时源排放的情景,而报告书中并没有说明废水排放是瞬时的还是连续的;(2)模型计算结果错误,模型预测衰减后的COD浓度比初始点污染物浓度还高(表7.1-2)。要求:补充说明模型应用的假设条件、模型参数取值的依据及合理性、核对计算结果并分析其可靠性。3、江仓矿区一井田南的1、2号泉群流量和水温变化较为稳定,泉水终年不断,流量为3200-6900t/d,是涌水量很大的泉(P7-3),该泉对于地下水循环、地面沼泽、湿地的维持具有重要的意义,是矿区内的重要保护目标。但报告书中并没有分析规划实施对该泉群的影响。要求:报告中补充说明泉的补给来源(补给含水层)与补给通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矿井疏干对泉径流量的影响,并提出泉群的有效保护措施。4、报告书在7.2.2对矿区的水文地质概况进行了介绍,但文字表述混乱,概念不清。如“水位14.72m,承压水头标高3845.58m(P7-4)”“本带水位5.65~57m,水位标高为3935.06~4032.05m,水压为19~163.16m”,水位是用来描述潜水水面的标高,水头是描述承压水压力水头高度,但在报告书中下部的含水层均有水位、水头的描述,让人摸不着头脑。5、聚乎更矿区第二、第三含水层组地下水矿化度为2~3g/L,属于微咸水(P7-5,7-6)。建议:报告书中补充对该部分高矿化度水的处理措施。6、报告书中将煤层埋深小于100m的区域视为导水裂隙带导通地表可能性大区(7-8)。根据图7.2-7显示,聚乎更二号井区有超过50%的区域为可能性大区,报告书在可能性大区内采取预留保护煤柱措施来减小对地下水的影响,这可能会影响矿区的煤炭产量与矿区的服务年限。建议:报告书补充分析在导通地表可能性大区预留保护煤柱对煤炭产量及矿区服务年限的影响。7、报告书估算了矿井的涌水量(P7-14、15),估算结果仅为总体规划中的涌水量的1/3。建议:对比分析总体规划中矿井涌水量的预测方法及相关参数与本次预测的差异,进一步说明本次估算结果的可靠性。(6)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报告书对污废水漫灌自然湿地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P10-14),分析认为:污废水如果经过深度处理后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III类水域可以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在我国现行的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地下水III类标准是可以作为饮用水源,而地表水是II类标准才可以作为饮用水源。-24- 建议:对照现行水环境质量标准,核对报告书中的文字描述,进一步分析污废水漫灌自然湿地的可行性。预测数据来源,明确湿地漫灌的处理能力2、报告书对污废水排入洼地储存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P10-15)。分析认为:矿区现有的5座露天矿除聚乎更一号井仍保留外露天开采方式外,其他的均改为井工开采,所遗留的露天开采坑体积巨大,完全可以储存废水。但报告书中(P10-8)中提出的露天矿生态恢复措施是:露天开采结束后,应及时将矸石、岩土回填于露天矿坑内,并推平、压实并覆土。如果露天矿坑被回填了,将不具有储存废水的功能。建议:补充说明“露天采坑生态恢复措施”与“污废水排入洼地储存的可行性”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分析污废水排入洼地储存的可行性。(7)规划所包含的近期建设项目的环评要求报告书所提出的环评要求基本全面、准确地体现了建设项目所属行业特点和环境影响特征;提出的具体建设项目的简化建议考虑了区域发展带来的区域资源环境状况改变等因素。(8)跟踪评价计划审核报告书提出的跟踪评价计划的内容较具体、可操作性较强;跟踪监控和管理取得数据、资料可以为规划的修编提供参考。(9)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意见报告书对规划目标、布局、结构等的环境合理性得出的论证结论总体可信。但还需要进行如下调整:P2-51规划中对生活垃圾的处理“建议由当地环卫部分统一处置或者在矿区内建设集中的垃圾填埋场,填埋场可以利用停产后的露天矿坑,….。”审核认为:矿区处于“三河源头的水源涵养区”,无论对于地表水还是地下水其水质要求都很高,在这样的环境敏感地带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是不合适的。因此,建议矿区中的生活垃圾应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而不应该填埋在水源涵养内。审核人签名:刘明柱日期:2010-10-27-24-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意见表(2009年版)规划名称:青海省木里煤田矿区总体规划环评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审核人员:李中和职务/职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所在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审核日期:2010年10月30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审核意见-24- 一、报告书编制质量的总体审核意见青海省木里煤田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编制,编制单位称本次提交的报告术是修改补充版。经审阅,报告书的技术质量是比较好的。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遵守了规划环评技术导则和煤炭矿区规划环评导则的基本要求,报告书的体系内容完整,现场调查收集和实地监测获取的基础资料比较全面、符合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体现了矿区规划实施的主要特点和可能产生的主要问题。报告书提供了较丰富的地质环境、煤田地质、区域生态类的图件近40张,从空间角度反映矿区开发前和预测规划实施后的地表和地下变化。能够从总体范围的大视野较清楚地反映了矿区地下和地表、现状和未来、环境和生态的有关要素的空间分布和变化趋势。评价重点筛选和评价方法正确,评价内容、评价深度基本反映了项目特点,响应了与规划的环境影响匹配。但是在工作评价实施中的布局和投入与开始的识别和判断不尽一致,如在表1.4-1中将特殊环境——冻土环境影响列为第一位,我是赞同的,但是在后面的工作中,又将其他要素的评价列为第一位,工作重点发生混淆。应在文字和内容上调整布局,确实把冻土生态影响列为第一重点。从报告书前面提供的图片和文字看,矿区聚乎更区2号井、江仓区1号井露天矿、江仓区2号井露天矿等都已经建成并生产,但是在回顾评价中缺少说明已有煤炭生产污染源的产生、排放和治理措施的效果等内容。二、报告书需要补充和说明的相关内容(1)规划概述1.明确提出对孤山区、啰嗦贡马区两个矿区限采或禁采的意见,因这两个矿区布局侵入三井源自然保护区,而且勘探程度低,预计的矿井规模仅为60万吨/年和30万吨/年,完全可以暂不开采。2.木里矿区海拔高,带来特有的生态环境问题,但是很多地方没有海拔高度的介绍,应补充。3.说明矿区建设的实际进度。4.现有生产煤矿的处理和生态环境遗留问题的处理计划。(2)规划的协调性分析1.介绍煤炭下游用户的发展规划。青海是西部欠发达地区,钢铁工业规模有限,木里矿区总规划产量810万吨/年,能否自行消化,还是需要外运。需要与国家钢铁发展规划、青海省钢铁发展规划协调叙述并论述。2.从地理位置和水系关系看,木里矿区与三河源重点、敏感环境区域有不可割裂的影响关系,需要补充三河源保护规划,分析矿区开发对三河源区的直接和间接影响。(3)现状调查与评价1.矿区现状调查资料基本完备,数据基本可信。但是已有煤矿的工业污染源调查不够,应补充有关监测数据,分析原因,进行评价。2.-24- 生态评价应收集有关遥感等资料,增加永久冻土区实施工程建设,包括公路、铁路、煤矿工业场地等施工前后冻土生态系统、冻土土壤理化指标的对比评价,为预测评价矿区规划的影响实施提供基础。(4)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指标环境影响符合行业特点,识别比较全面,指标设置合理,但木里矿区地域性特点突出不够。1.矿区水系发育,水质功能为一类,完全禁止排放,补充保证对大通河水系零排放的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保证程度指标。2.冻土生态系统有自身的组成、结构、理化指标,需要说明提出的特征评价指标在本领域的典型性、通用性。3.工程建设对多年冻土带的影响的综述过于粗略,应有数据和案例,特别是国内和青藏高原区的研究成果。以提供识别、判别、评价的基本目标和指标。(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评价预测基本方法正确,评价结论基本可信。2.风险评价需要加强,补充防止向一类水体排水的风险控制措施。3.规划实施对永久冻土的影响需要适当加强。特别补充是人类活动不同的干预方式、干预强度对冻土生态系统的影响,重点是矿山采掘活动对冻土生态的影响。4.补充规划的项目节能、节水规划。5.采用生态足迹法评价生态承载力有缺陷,因为本区是能源输出区、水源涵养区和高原湿地,承担着更大区域范围甚至全国的生态服务功能,不能简单地说有很大的生态承载力余量。6.情景评价考虑了几种典型条件,考虑比较全面。但是木里矿区有特殊的自然环境,极端天气对矿区生态系统会有根本性影响,外部市场对矿区生产规模有决定影响,要结合中长期气候变化规律和趋势预测,结合国家和青海省煤炭发展规划补充设计几种典型情景,把不利影响因素考虑得更充分。(6)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提出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基本可行。2.应总结包括聚乎更二号井草垫恢复试验、青藏铁路施工和运行保护永久冻土生态的经验和教训,对高寒冻土地带煤矿开发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提出可行的、有效的对策和建议。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人工促进自然恢复措施要有效益和经济分析,提出要投入的必须花的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即环境保护的必要门槛,供规划审批部门选择考虑。4.补充很重要的一个对策建议,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占地就可以减少生态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合理压减用地指标的建议。、不要因为当地人稀地广,地价较低,工业场地就大铺摊子。5.补充解决露天开采遗留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欠新账,多换旧账的措施。6.工程技术措施要考虑木里矿区高原缺氧、低温、冻土的条件限制,提出必要的保证正常运行措施,不能直接搬用平原矿区的经验。7.施工区临时占地、施工便道是严重影响冻土生态、高原生态的因素,应提出严格控制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的原则。在规划环评中不是具体要求,而应当是从布局、时序、物流等中观尺度提出协调、系统、减量化、资源化的要求。(7)规划所包含的近期建设项目的环评要求-24- 本矿区一些煤矿已经基本建成,有些需要补做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评报告书的环境现状分析、生态调查等成果可以利用。报告书在环境标准和环境容量方面提出的建议可以在项目环评中执行。(8)跟踪评价计划1.作为一个井工开采为主和个别露天开采结合的矿区,针对不同的生产工艺特点,跟踪监测计划应区别提出。2.生态影响监测需要细化具体内容,包括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手段等。3.重点加强对矿区开发影响冻土生态系统的状态和演变监测。(9)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意见1.矿区总体规划考虑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总体可行。2.矿区位于永久冻土地带,临近一类水体,必须考虑控制冻土退化的环境风险。3.木里矿区已有露天开采,规划大部分改用井工开采,在过渡过程中应系统考虑煤矿固体废物处置空间协调利用的建议,如利用露天煤矿剥离物实现充填开采,利用露天煤矿处置煤矸石等。4.综合利用电厂的规模不符合现行政策要求,要提出扩建的具体建议。5.木里矿区生态环境脆弱,特殊环境问题突出,本矿区的开发应慎重、科学,最好分步实施,积累经验教训,避免生态环境损失。审核人签名:李中和日期:2010年10月30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