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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改造工程施工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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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合同合同编号工程承包人:(甲方)劳务承包人:(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诚信的原则,鉴于武钢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三炼钢炉渣间厂房改造工程(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甲方已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根据总承包合同的质量、安全、进度之规定,双方就劳务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名称:武钢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三炼钢炉渣间厂房改造工程。工程地点:武钢;2、承包范围:武钢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三炼钢炉渣间厂房改造工程图纸中的钢结构除锈、刷漆(包括新制作的结构除锈、刷漆;不拆除的原结构除锈、刷漆;拆除后的老结构再利用的除锈、刷漆;所有结构的清灰:所有结构的补漆;新制构件除锈、刷漆摊铺归堆全过程)。3、承包工作期限:工期:必须满足承包合同工期(包括施工阶段节点工期)要求,如果因乙方不能满足业主的工期(包括各施工阶段节点工期)要求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罚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保持追加罚款的权利。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总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行业施工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的等级和业主的质量要求。6、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2)本合同附件;(3)本工程总承包合同。7、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承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4)其它规范及施工图集、施工图纸等。8、总承包合同:乙方应全面了解总承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承包合同中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管理、工人工资等各方面的要求有等同的约束力条款。9、图纸:(1)甲方应在乙方工程开工前,向劳务队提供图纸一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施工变更图、施工通知等;(2)乙方必须保管好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10、项目经理:(1)甲方委派王志良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2)乙方委派雷学洲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11、甲方的义务:(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承包合同,组织实施工程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向发包方负责;(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周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的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计量、实验化验、检测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3)负责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4)协调组织非劳务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确保施工的延续性;(6)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关系;(8)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员,满足施工要求。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的乙方人员予以清退;1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施工,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工程发包人等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要求,每月、周提交下月、下周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经甲方审核调整后严格实施,确保工期按时完成;(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环境卫生、治安保卫工作;(6)按时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及其他设施;(9)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令;(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11)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赌博、酗酒等违法行为,乙方如有上述之一行为发生,甲方将给予乙方1000元-10000元罚款,一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责任。13、安全施工与检查: (1)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原件报给甲方备案。并应到业主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乙方应保证所派人员的身份与其身份证一致,不弄虚作假,不私自派遣没有经过安全教育且18-60周岁以外的人员参加工程施工工作;(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扣除乙方总工程款2%的违约金;(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14、安全防护:(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3)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由乙方提供并正确使用;(4)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两米高空必须佩挂安全带。14、事故处理:(1)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乙方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伤处理费用;(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16、保险:(1)乙方在施工开始前,应对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甲方办理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3)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7、材料计划、采购、设备的使用:所有施工周转(辅材)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3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甲方确认后,需甲方协助供应,甲方按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乙方卸车、运输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交由乙方管理后,在现场出现的丢失和损坏由乙方负责。丢失或损坏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按甲方购买价的120%进行赔偿(采购费、材料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该费用。乙方最终工程竣工结算时该费用应从结算款中扣除。18、材料、施工机具、周转材料的供应:甲方负责提供工程的主材、大型机电具;乙方负责施工用的周转材料、辅助材料、施工工具、小型机电具。(1)甲方提供给乙方劳务作业使用的材料、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费,甲方将按材料的价格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3)乙方在各类材料到达施工现场时,必须同时提供材料的合格证、材质复检证等相关证明,所有材料必须是合格品,如有质量问题,乙方负全责,并承担工期责任。(4)乙方须在提前7天提出甲供设备清单、时间、数量。19、合同价格:本工程的合同价格按下列方式计算,所有工作内容的辅材均含在内:施工图中的所有施工内容一次性包干价: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合计不含税:肆拾万元整20、工程量的确认:(1)由乙方将完成初步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21、进度款的支付:由乙方按节点进度 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给甲方,由甲方确认。甲方按月完成量的80%予以支付;(1)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支付,1号、2号、3号渣箱厂房完工后支付20%工程进度款,4号、5号、6号渣箱厂房完工后再支付20%工程进度款,7号、8号、9号渣箱厂房完工后再支付20%工程进度款;支付进度款前上述进度完成当月需经发包人签证办理相关手续,次月15日结算工程进度款。(2)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工人工资表发放工人工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甲方确认的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的80%)。在完成前一个节点工作,后一个节点的15日报工程量,次月15日给付进度款。如果甲方资金困难,最多延期一至两个月发放工资;(3)进度款支付流程及会签表见本合同附件。22、工程款结算与最终支付:(1)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完工,经甲方认可后15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80℅;(3)业主验收合格、资料手续办完后30天内且经甲乙双方已对结算价款达成一致,甲方支付至95%进度款,余款待质保期一年满后,经验收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4)乙方和甲方对工程款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23、施工变更:(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1.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1.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1.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2)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格得增减和减少按承包形式另行计算增减费用;(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4、施工配合:(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乙方不予配合甲方将给予乙方每次1000元罚款。25、施工验收:(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产品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4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同时扣除乙方总工程款5%违约金;(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施工质量引起的缺陷(由材料、地基引起的缺陷除外)由乙方负责配合维修。26、违约责任:(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1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它情况;(2)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并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日0.1‰的违约金;(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3.1乙方因自身原因使节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劳动力数量和工人的技能不能满足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分包给其他劳务公司或以2倍的单价另请其他施工队施工,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不视为甲方违约;3.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乙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27、索赔:(1)甲方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保存并出示相应资料;(2)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28、争议:(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部门调解。29、禁止转包或再分包:(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责任。30、不可抗力:(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项目经理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作,乙方应暂停工作。31、合同解除: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后,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完成后及保质期限到期,尾款结算完毕后,视为合同解除。32、文物和地下障碍物:(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它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和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甲方项目经理在收到处置方案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修正方案,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多发生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33、其他同款:(1)所有乙方人员的伙食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可以自设食堂,但食堂设置的位置由甲方指定,乙方不得随意乱搭乱盖。乙方自设食堂后,有关的费用、安全、卫生等均由乙方负责;(2)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甲方的规定、制度的人员予以清退;(3)乙方不得在工地无故停工,第一次无故停工甲方给予乙方10000元罚款,第二次无故停工甲方给予乙方50000元罚款,若出现第三次无故停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甲方有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34、合同份数:(1)本合同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三份,乙方一份。35、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动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乙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开户银行:帐号: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