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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机制建设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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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机制建设初探第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概况。一是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质量是指会计信息应当达到或满足的基本质量要求。会计信息作为国民经济信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是一种全社会通用的商业语言,负担着向外界转达经济运动信息的重要职责,是政府对国民经济举行宏观和微观管理的重要信息源头和依据,也是投资者和证券市场进行投资运动必不可少的信息资料。会计信息的重要作用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会计信息质量不仅关系到企业内部管理的效果,而且关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拟订。二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国家财政部门作为会计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监控和经常性检查,便于及时发现并纠正会计工作中存在的偏差和错误;依法查处存在的舞弊造假行为,确保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和高效地运行。 三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预算单位财政资金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等。第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存在的问题。一是多头管理,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会计法》明确了我国政府主导型监督模式,包括法律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工商税务监督、金融监督、证券监督等,但各种监督的功能交叉,标准不一,加之分散管理,缺乏横向信息沟通,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从而产生重复检查,责任不清、会计违法追查非经常化、结果追查不及时、执法力度不强、会计执法的结果不透明、缺乏警戒作用、对单位会计信息缺乏整体评价等问题。二是检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检查人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作风不硬,未能及时全面揭露单位的虚假会计信息。这些因素的存在,不仅滋生会计信息失真的状况,而且制约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效果 三是措施不硬,方式单一。《会计法》虽然赋予财政部门为监督会计的主体。但因主客观原因的制约和限制,财政部门难以全方位实施对会计的监督检查工作。另外,基层单位由于偏重应对财政部门部署的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对有关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管理流于形式。会计信息人为操纵手段多样化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四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不全面、不彻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没有披露被检查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名称,造成公告的社会影响不够。对被检查单位的震慑力不足,不能引起被检查单位及其行业的重视。对于检查出的问题,企业不怕调账和整改,怕的是补税、公告、抓人。如果仅披露个别“罪大恶极”的被检查单位,则似乎又纵容了其他单位“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行为。第三,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的措施。一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长效机制建设思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要真正发挥其作用,必须从检查人员的组成、检查过程的评价、检查后信息的公布及检查结果的执行等方面来人手。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应该采用由财政部门组织,各职能部门配合的检查机制。因此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长效机制建设思路是“一库、一X、三中心” 。首先,由财政部门建立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人才库;其次,在该人才库中抽调精干人员分别组成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心、会计信息质量评价中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执行中心,由会计信息质量评价中心对检查中心检查的会计信息质量和执行中心的执行情况作出评价,同时也要对被检查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作出评价;最后,建立会计信息质量X,由评价中心将评价结果与执行结果传递给会计信息质量X并公布。 二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长效机制建设措施与步骤。首先,建立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人才库。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人才库由财政部门来组建,根据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需要,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人才库可以由地方政府所属的财政、税务、审计、证监会、银监会、国资委、工商、会计师事务所与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海关、纪检、监察、编委、劳动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等部门抽调骨干人员组成。人才库的成员来自各职能部门和社会中介,这样对被检查单位的会计信息能更全面的掌握,形成优势互补。其次,组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心由财政部门来组建,成员全部来自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人才库。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心根据检查对象不同可以组建多种类型的检查团。每种类型的检查团成员也不一样,如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团主要由财政、审计、银监会、纪检、监察、编委、组织人事部门等组成;上市公司检查团则主要财政、税务、证监会、银监会、工商、会计师事务所与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海关等组成。检查中心必须将检查到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准确、及时地传递给评价中心。再次,成立会计信息质量评价中心。会计信息质量评价中心也由财政部门来成立,评价中心的成员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人才库中抽取,但不能是检查中心、执行中心的成员,即评价中心成员与检查中心、执行中心成员不能重复。评价中心的任务主要有两个: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心和执行中心的业务进行评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进行评价。最后,成立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执行中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执行中心由财政部门牵头成立。执行中心可以根据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不同来组建不同的执行团。执行中心必须及时地将执行结果反馈给评价中心和检查中心。此外,还需要组建会计信息质量X。会计信息质量X由财政部门来组建。其信息主要来自评价中心。评价中心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等级评定后,传递给会计信息质量X,向社会公众公布。同时会计信息质量X还要将执行中心的执行结果向公众公布。会计信息质量X还应该与税务、审计、证监会、银监会、国资委、工商、纪检、监察、编委、劳动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等各职能部门的X站联X,共同建立— 个会计信息资源平台,从而实现资源共享。减少多头检查给单位带来的负担,降低重复检查所形成的不必要的内耗,节约监管成本。第四,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长效机制实施应注意的关键问题。一是地方政府应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财政部门全方位的支持。由财政部门牵头组建的“一库、一X、三中心”,必须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否则财政部门在开展工作时会遇到很大的阻力和困难。如会计信息人才库建立时,可能相关人员不听从财政部门的调配,再如“三中心”在进行检查、评价、执行等工作都需要相应的资金、时间来作后盾等,这些都必须由当地政府来统筹安排。 二是改进对企业、政府干部业绩评价标准。业绩评价对单位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若过分倚重于当期的财务性业绩评价指标,势必导致单位管理人员只注重眼前利润而忽视长远利益,甚至诱使单位管理人员投机行为的发生。当通过以牺牲长期利益也无法使财务评价指标达到预期标准时,这种投机行为发展到极端就演化为直接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编造数据以达到预期的业绩评价标准。因此,应建立起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化的业绩评价机制,其中非财务指标就包括会计信息质量评价指标。将会计信息质量评价指标与单位负责人的业绩、年度考核、升职挂钩。甚至可以采取“一票否决制”,这样就可以有效提高各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三是改进会计信息质量信息公告制度。会计信息质量X的信息公告应该向全社会免费开放,而且每次公告时应将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名称、财务负责人名称、会计信息质量的状况等——公布,真正发挥其社会影响力。会计信息的利用者只要进入会计信息质量X查看,就可以清楚了解相关情况,从而有利于投资者作出自己的投资选择、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干部的人事调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