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00 KB
  • 7页

竣工结算资料编制

  • 7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市政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编制编制竣工结算依据规范》第 16.5.2条规定:“编制竣工结算应依据下列资料:   1.施工合同;   2.中标投标书的报价单;   3.施工图及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变更记录、技术经济签证;   4.工程预算定额、取费定额及调价规定;   5.有关施工技术资料;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其他有关资料”。   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承包人和发包人最终确定。编制工程竣工结算,除应具备设计施工图和竣工图、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调价规定等依据外,还应包括工程变更、修改、签证和对办理竣工结算有关的其他资料。   承包人尤其是项目经理部在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时,应注意收集、整理有关结算资料。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   施工合同中约定了有关竣工结算价款的,应按约定的内容执行。承发包双方可约定完整的结算资料的具体内容,还可涉及竣工结算的其他内容。例如:合同价采用固定价的,合同总价或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合同价采用可调价方式的,合同总价或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调整。 2.中标投标书的报价单   无论是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招标人与中标入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中标投标书的报价单是订立合同且是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在招标投标中,因采用的计价方式不同,编制投标报价单的方法和内容会有一定的区别。在原中标价的基础上,根据施工的设计变更等增减变化,经过调整之后,编制竣工结算。报价单的内容一般包括:    (1)报价汇总表;   (2)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取费表;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4)材料清单及材料差价表或差价报价表;   (5)设备清单及报价表;   (6)现场因素、施工技术措施及赶工措施费用报价表。 3.工程变更及技术经济签证   (1)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通知单,承包人已按签发的变更通知单(见表。14一14)执行。   (2)因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材料规格、品种数量不能完全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原因,发生的施工变更,已执行的技术核定单  (3)在合同履约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改变工程内容和标准,导致施工中用工数和工程量增加,改变了工程施工程序和施工时间,承包人在施工中办理的技术经济签证.4.其他与竣工结算有关的资料   承包人在施工中应建立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保证制度,项目经理部在施工中还要注意收集其他相关的结算资料:   (1)发包人的指令文件;   (2)商品混凝土供应记录;   (3)材料代用资料;  (4)材料价格变动文件;  (5)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日志;   (6)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结算检查《规范》第 l 6.5.3条规定:“项目经理部应做好竣工结算基础工作,指定专人对竣工结算书的内容进行检查。”    工程竣工结算是由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和技术经济签证等,使工程预算或合同价款发生变化,对原来的工程预算或合同价款进行了调整,最终确定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   项目经理部处在施工生产第一线,对施工各阶段的变化、变更情况最了解,有许多基础资料是从项目上产生的。离开项目经理部这个责任主体、执行主体,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就无法搞好。   工程竣工结算工作搞得好与不好,对项目经济核算和考核都有直接影响。   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中,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职责是切实做好竣工结算的各项基础工作,核对施工合同条款,按约定的结算方式、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优惠条款、调整变更、项 目内容等,对工程竣工结算书进行逐项检查,核对有无漏洞或计算失误的情况,一旦发现误差要尽快纠正,保证竣工结算书的编制质量。  在实际工作中,项目经理要安排专职人员对竣工结算书的内容进行核对,检查各种设计变更签证,资料有无遗漏,依据竣工图和变更签证核实工程数量,要按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核算工程量,按合同约定计价,还要特别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是否正确。检查工程竣工结算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开工前的施工准备和“三通一平”的费用计算是否准确。  (2)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中含钢量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调整。   (3)加工订货的项目、规格、数量、单价与工程预算及实际安装的规格、数量、单价是否相符。   (4)特殊工程中使用的特殊材料的单价有无变化。   (5)施工变更记录、技术经济签证与预算或合同价的调整是否相符。   (6)分包工程费用支出与预算收入是否相符。   (7)图纸要求与实际施工有无不相符的项目。   (8)施工项目的工程量有无漏算、多算或计算失误等。   (9)检查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正确与否,价格调整是否符合要求。   (10)工程竣工结算书的项目多、篇目多、要认真核对和计算。编制竣工结算方法 《规范》第 l 6.5.4条规定:在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以单位工程或合同约定的专业项目为基础,应对原报价单的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对。   2.发现有漏算、多算或计算失误的,应及时进行调整。   3.多个单位工程构成的施工项目,应将各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书汇总,编制单项工程竣工综合结算书。   4.多个单项工程构成的建设项目,应将各单项工程综合结算书汇总编制建设项民总结算书,并撰写编制说明。”   编制工程竣工结算的目的,一是为发包人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提供基础资料,二是为承包人确定工程的最终收入,考核工程成本和进行核算提供依据。   编制工程竣工结算的方法,是在原工程预算或合同价的基础上,根据所收集、整理的各种结算资料,如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工程量核定单等,进行直接费的增减调整计算,按取费标准的规定计算各项费用,最后汇总为工程结算造价。   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应掌握以下原则:   (l)以单位工程或施工合同约定为基础,对工程预算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定额编号、项目名称、工程量、单价及计算结果,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核对,若是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的应对原报价单的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对。   (2)在检查和核对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工程结算书与单项工程综合结算书有不相符的地方,有多算、漏算或计算误差等情况时,均应及时进行纠正调整。   (3)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构成的,应按建设项目划分标准的规定,将各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书汇总,编制单项工程竣工综合结算书。   (4)若建设工程是由多个单项工程构成的项目,实行分段结算并办理了分段验收计价手续的,应将各单项工程竣工综合结算书汇总编制成建设项目总结算书,并撰写编制说明竣工结算审计重点 第一,核定施工工程量。核定施工工程量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关键。由于工程量的计算多且烦琐,图纸显示抽象,容易造成高估冒算,因此,一是要重点审核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如混凝土结构梁、板、柱、楼板、钢结构以及高级装饰项目等。二是要重点审核容易混淆或出漏洞的项目。如:建筑工程中的内外墙体、面积应以实砌体积计算,要扣除梁、柱、门、窗体积,在实际施工计算中施工单位往往不扣或少扣梁、柱的体积。三是要防止仪表、卫生器具、管道的阀门已计入定额,施工单位又计入安装工程量。四是防止钢筋混凝土基础T型交接重复计算,以及梁、板、柱交接处受力筋重复计算等。 第二,审核材料用量及价差。材料用量审核,主要是审核土建工程三大主材及装饰工程、水、电、暖材料用量。材料量审核也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重要一环。由于市场材料价格不一且波动较大,因此材料价差的审核,特别是主材价差的审核更为重要。要认真审核材料的品种、规格、产地、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和国家规范。材料价差应依照定额用量、实际消耗量和预算定额单价、实际单价分析计算,既不能遗漏,也不能重复计算。 第三,审核工程类别。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工程类别进行审核,是保证工程取费合理的前提。确定工程类别,应按国家规定的规范认真核对。 第四,审计工程定额的套用。定额套用审核要注意由于定额缺项或定额使用条件不符而发生的高估冒算、弄虚作假的问题。首先要审核决算中所列工程项目、规格、计算单位是否与所套用的定额相符,是否有错套现象。应重点审核价高、工程量较大或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项目,保证工程造价准确。其次,在套用定额时注意相互之间的换算,如砌筑、混凝土标号的换算等,保证换算数据准确。 第五,审计主体工程以外的外网工程。在审核竣工决算时,对列入建安主体的水、电、暖与室外配套的水、电、暖外网工程,应分别审核,防止施工费用混淆、重复计算。第六,应该重点审查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签证单等增加工程是否与与实际相吻合等等。结算与决算区别1.竣工验收报告是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出具的验收情况和结论的报告;2.竣工结算是指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以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情况,调整施工图预算价格,确定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它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等于合同价款加上施工过程中合同价 款调整数额减去预付及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再减去保修金。竣工结算是在施工完成已经竣工后编制的,反映的是基本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竣工结算报告是对竣工结算情况的报告----有承包人提供,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承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 3.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和投资方向调解税等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前两部分又称建设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的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人员编写,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时抄送有关设计单位。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还应抄送财政部、建设银行总行和省、市、自治区的财政局和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决算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核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建立健全经济责任的依据,是反应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竣工决算要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投资效果。范》第 16.5.2条规定:“编制竣工结算应依据下列资料:   1.施工合同;   2.中标投标书的报价单;   3.施工图及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变更记录、技术经济签证;   4.工程预算定额、取费定额及调价规定;   5.有关施工技术资料;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其他有关资料”。   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承包人和发包人最终确定。编制工程竣工结算,除应具备设计施工图和竣工图、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调价规定等依据外,还应包括工程变更、修改、签证和对办理竣工结算有关的其他资料。   承包人尤其是项目经理部在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时,应注意收集、整理有关结算资料。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   施工合同中约定了有关竣工结算价款的,应按约定的内容执行。承发包双方可约定完整的结算资料的具体内容,还可涉及竣工结算的其他内容。例如:合同价采用固定价的,合同总价或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合同价采用可调价方式的,合同总价或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调整。 2.中标投标书的报价单    无论是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招标人与中标入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中标投标书的报价单是订立合同且是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在招标投标中,因采用的计价方式不同,编制投标报价单的方法和内容会有一定的区别。在原中标价的基础上,根据施工的设计变更等增减变化,经过调整之后,编制竣工结算。报价单的内容一般包括:   (1)报价汇总表;   (2)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取费表;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4)材料清单及材料差价表或差价报价表;   (5)设备清单及报价表;   (6)现场因素、施工技术措施及赶工措施费用报价表。 3.工程变更及技术经济签证   (1)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通知单,承包人已按签发的变更通知单(见表。14一14)执行。   (2)因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材料规格、品种数量不能完全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原因,发生的施工变更,已执行的技术核定单  (3)在合同履约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改变工程内容和标准,导致施工中用工数和工程量增加,改变了工程施工程序和施工时间,承包人在施工中办理的技术经济签证.4.其他与竣工结算有关的资料   承包人在施工中应建立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保证制度,项目经理部在施工中还要注意收集其他相关的结算资料:   (1)发包人的指令文件;   (2)商品混凝土供应记录;   (3)材料代用资料;  (4)材料价格变动文件;  (5)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日志;   (6)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