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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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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摘要:下文主要结合笔者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针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出现了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希望通过以下阐述,能与各位同仁相互交流,同时今后也能够为类似的造价管理提供一些借鉴与参考。关键词:现状;问题;造价管理;措施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当前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6 由于受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建筑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行为不规范,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建筑产品未能按等价交换的原则而真正成为商品,建筑产品价格被凝固,而建筑设备、材料、劳务市场是开放市场,行业之间的比价不合理,行业内部也没有合理的质量价差,优质不优价,劣质价不低。笔者查阅了相关的资料得知我国建筑业一直是微利行业,建筑业1991年到1997年间产值利润率为1.2%~1.97%。劳动生产率到1997年仅有32541.1元/人年,而电力行业劳动生产率1997年为130708.9元/人年。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以后,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建筑需求持续稳定地增长,给建筑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对建筑业虽然已经进行了多项改革,但不仅没有脱离低受益产业的行业,而且经济收益还不断继续地下滑,亏损面比例持续上涨。国有建筑业亏损面由1993年的16.6%上升到1997年的30.1%。对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业来讲,大多是分包施工,得不到合理的工程施工单价,施工对象—地层不是均质不变的,所承担的风险也是很大的,因此相当数量的施工企业处于微利甚至亏损状况。2、造价管理的技术问题1)新技术、新工艺缺少对应项子目目前的建筑工程施工定额非常粗略,新技术、新工艺项目奇缺,尚没有一套完整、具体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基础工程施工方面,缺少专项子目:预制桩沉桩新工艺振动沉桩法、射水沉桩法等;灌注桩成桩新工艺回转钻孔灌注桩、冲击钻孔灌注桩、旋挖灌注桩等。软弱地基处理工程施工方面,缺少专项子目包括:固结排水(塑料)插板桩等。基坑及边坡加固工程施工方面,缺少专项子目:抗滑桩、锚桩、护坡(挡土)桩、挡土墙、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等。基础托换工程方面,缺少专项子目:树根桩、压入桩等。地下水防治工程施工方面,缺少帷幕灌浆等子目。2)现有定额子目不切实际6 许多建筑工程定额子目,随着技术进步已逐渐丧失其合理性。根据笔者查阅的相关资料以2002年版某省的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中“钻(冲)孔桩定额表”对桩径分60cm以内、80cm以内、100cm以内、120cm以内四个档次,无深度之分,不管什么地层只在每档有一个“入岩增加费”。而实际上,大直径嵌岩灌注桩孔,用一般的三翼或四翼刮刀钻头是无能为力的,只能采用牙轮钻头、滚齿钻头、小径取芯逐级扩孔等工艺。这样,施工所消耗的费用则大大高于一般工艺,套用现行钻孔灌注桩施工预(决)算定额,显然太过粗略,不符合实际情况。3)定额解释混乱,使用者无所适从例如,在目前的公路工程投标报价清单中,有的规定钻孔灌注桩单价中包含砼价格,有的规定钻孔灌注桩单价中不包含砼价格,没有一个统一的投标约定,使施工单位很难适应。3、造价管理体制上的问题2.1现行体制现行工程造价管理可以总结为:“条块分割,政出多门,重复交叉,协调乏力”。具体表现为:①国家建设部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制订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和制度、制定全国统一的建筑安装工程基础定额等6 。②行业管理层如冶金、交通、铁道、石油、电力、水利、化工、核工业、海洋、广播电视、轻工业等部委,有相关专业工程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建立相应专业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和制度、制定本行业相关专业工程的统一基础定额。③地方有各省、中央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省辖各市、地(区、州)、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一般称为定额管理站或造价管理站。它们的主要职责是结合本地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贯彻落实有关法规制度及上一级的基础定额,制定本地区性的或专业性的工程单位估价表(基价表),编制本地区的工程造价信息,开展工程造价信息系统服务,建立工程造价微观管理的有关制度等等。另外工程招标投标站或工程招标投标代理等单位也对工程造价进行微观管理。2)存在问题几乎每个直辖市、省及省辖市、地、县都在发布各自的工程造价信息和调价文件(表),全国就有上千种之多,其实这些造价信息或调价表的内容都非常雷同和相近,时效期又非常短暂,这不仅是一种资源浪费,而且导致工作重复。工程造价管理的绝大部分工作,甚至全部工作本来完全可由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完成,却在不同行业、不同省、市、地、县重复进行,无谓地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另外,不同的造价管理单位互相扯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涉及“共性”的问题,究竟执行哪家的政策法规和定额,各部门为维护自己的利益,互不相让,互相扯皮,最终受害的是施工企业,最可能的结果是牺牲施工质量,贻害国家。4、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势在必行1)改革目前的概预算定额的编制办法6 全国制定统一的土木工程基础定额,实行工作量、价格分离,工程实体消耗量和材料周转及机具相分离。统一概预算定额项目的划分、统一概预算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以实现对工程实体消耗量的宏观整体控制,使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管理工作做到统一化、规范化、科学化。2)实行定额量、市场价,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按图纸计算工作量,套用相应的定额的实体消耗量,业主提供经核准的整个工程的工作量清单,发给应邀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工程的具体特点、施工工艺方法、操作规程、国家的质量规范、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自身的技术装备、人员素质、资金实力、管理水平、生产效率和消耗水平及施工方案等优势报价。3)实行统一的概预(决)算计算程序方法由现在的按施工图和变更预决算、单价法总价承包变为按分项固定单价(含各种税费)承包,工程量按实际量调整,由承包单位承担固定单价的风险,结算程序比较简单、直观、不易漏项。4)设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分协会6 该分会主要由从事建筑工程研究、设计、施工的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和制度,制定统一的建筑工程施工基础定额。要充分考虑施工环境—地质情况、施工深度、施工方法及工艺等因素,不能笼统地按“打桩工程”套用。如大直径灌注桩孔,一定要考虑到地层卵石、漂石、滚石直径的大小;嵌岩深度、岩石可钻性、岩层有无溶洞或暗河;施工动力来源、孔径、孔深、钻头类型、护壁形式及排污等工艺情况。地层分类可借鉴工程勘察取费标准中的分类方法进行分类。5)加强合同管理,约束业主和承包单位的行为,严格标书合同管理,标书合同中的文字应严密,尤其工程变更价格条款、违约条款用词不得模棱两可,含糊不清,少留最好不留活口,在合同履行中实行索赔与反索赔,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发生分歧协商不能达到意见一致时,采取仲裁或诉讼的法律行为,做到宏观调控,量价分离,公平竞争,合同定价,严格履行,依法结算,建立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工程造价管理新体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