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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摘要】建筑业的迅速发展给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压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就当前建筑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问题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近年来,建筑业的迅猛发展,给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带来较大的压力,同时也对传统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做好新时期下安全监督管理,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大问题。基于对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和实践,本文认为今后的建筑安全管理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实现监管方式的转变面对新时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新任务、新课题,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首先要更新观念,打破旧的计划体制下统抓统管的老思路、老办法,彻底改变政府监督人员到一线直接代替安全员抓安全工作的局面,改变那种政企不分、责任不明、越轨执法的传统监管方式,政府监管部门要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抓好五方责任主体在7
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责任、权利、义务,督促五方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确保体系能够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管这一体系中,应是主导作用。一方面主导安全生产发展的大方向,另一方面监督管理好各方责任主体,这样才能起到齐抓共管,形成安全生产的合力,有效地促进安全生产。二、加强对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的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它对各级责任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包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人或其他副职的安全责任,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施工项目经理、施工员、班组长、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等。7
另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不能仅仅停留在责任的明确划分上,应同时建立起相应的考核及问责制度,否则虽明确了责任,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最高领导者拒不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怎么办?企业内部由谁或那个部门来考核,怎样考核?考核不合格怎办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落实主要责任人、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就成了一句空话。不能总是等到事故发生后再来问责,否则如何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呢?所以,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了解清楚。应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出详细、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办法及问责制度,将其与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挂钩,每次考核必须留下详细的文字记录备查,从而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三、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中,监理单位应做好几方面的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监理单位作为责任主体之一,应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必须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及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情况报告。2、审查施工总分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4、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的承诺和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7
6、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专家论证及方案督导落实情况。8、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旁站式监督及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9、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或暂时停工;整改结果复查情况;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情况。四、抓好重大危险源辩识监管工作7
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安全的,安全工作的目标应该是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发生概率降到最低,即使万一发生事故,也可以把伤害和损失降低到较轻的成度。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是建筑施工现场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根源,只有抓好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这个安全管理中的主要矛盾,才能实现上述安全工作目标:1建立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评价标准体系。2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随时掌握危险源的情况;3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随时掌握危险源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改进处理,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和实施完毕后告知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这样建设主管部门就可以准确了解当地建设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分布情况。五、做好施工企业安全行为的监管工作法律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但我国现在的监管模式主要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为主,安监小组成了施工现场的安全员,而建筑施工企业却对工地现场不闻不问,长此以往,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严重依赖建设主管部门。本文认为,建设行政部门监管要正确定位,把工作重点放到监督工程建设法定建设手续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上来,检查建设工程是否履行法定建设手续,督查企业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到岗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落实。采取不定期巡查的监督方式,发现问题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和监督管理导则办事,分清政企安全责任,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责任主体主导作用。六、提高建设安监人员的素质7
建筑安全管理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管理学科,这就要求建筑安全监管人员具有过硬的业务能力。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当前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安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人自己都不懂,到了工地乱指挥,这对安全管理危害很大。一个合格的建筑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要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等。因此,主管部门要每年定期组织安监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参加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业务培训,并注重对责任心、事业心的培养,提高安监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另外在建筑安全技术培训中应注重“四个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考试与应试相结合;发证与技能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七、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目前,建筑安全违法成本太低是造成频发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建筑企业大多抱着侥幸心理,希望逃避检查,,而就目前安监部门检查力度而言,在应该停工的工程中只有一小部分工地被发现并停工,而且这种违法成本与一旦成功逃避检查而减少的安全投入相比较,是相当低的。因此,必须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使企业支付高昂的违法成本,让企业违法被处罚后感觉代价太重。八、总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动态、严峻的管理工作,在当前倡导“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指引下,应紧紧抓住以上各种途径,采取有效手段,齐抓共管,最终形成安全监督管理有序、到位、高效地运行体系,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参考文献: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7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4、彭文季.对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考.建筑安全20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