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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 摘要:根据目前建筑市场的状况,加强合同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主要分析了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实施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使合同管理贯穿于从投标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既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又使技术和经济相结合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关键字: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7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人们的合同意识越来越强,可以说市场经济就是合同经济。因此,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不仅包括对每个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过程的控制和管理,还包括对所有合同进行筹划的过程,因此,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确定设计任务委托模式和施工任务承包模式(合同结构)、选择合同文本、确定合同计价方法和支付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合同索赔等。我们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造成不必要的效益流失是施工企业各级管理者应该关注的。建筑企业为合同管理是行业管理中的一种重要方法,是经济手段法律化的形式之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对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实行经济承包有着广泛普遍的适用意义,建筑经济合同制的实行也已经成为充分体现建筑企业经营责任的最好形式。因此,实行合同管理是整个建筑企业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1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一般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企业与企业之间通常都订立一些经济合同,但多是根据不同情况,有选择地按照特定标准签订的一定范围内的产供销类合同。此类合同执行后的结果,虽然也会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经营影响,但毕竟只是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局部的、个别的经济关系,它不可能全面地反映整个企业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执行情况。至于某些工业企业实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虽也具有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但目的在于确定国家与企业相关的责、权、利关系,是一种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因此,生产业务中对外订立的横向经济合同和承包经营责任制与建筑合同三种合同的主体和形式都是各自独立的,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或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7
建筑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建筑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规范之中。建筑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说,所有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就是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与落实。这就使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从实际操作结果分析,有些工程公司和建筑安装公司正是缺乏对建筑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忽略了建筑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落实,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丧失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而陷入经营困境,步履艰难。2当前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2.1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7
现阶段,各建筑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我认为各单位执行还不够。一是合同管理员只是把合同发给项目经理,没有把合同的内容及签约情况进行详细交底;二是合同执行人即项目经理,只是组织正常的施工管理,如:加强工期及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等,没有认真组织学习合同内容。2.2合同执行力度不够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2.3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中存在文字含糊不清、容易发生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发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合同引发争议的原因有较多。比如施工合同常见的纠纷有定金与定金的歧义;违约条款中赔偿比例过高的;合同标的不明确、合同质量要求不明确;合同价款或报酬不明确;履行地点不明确;履行期限不明确;履行方式不明确;履行费用不明确等。2.4忽视合同变更问题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不少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不必要的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变更两种。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的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2.5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7
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3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3.1首先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3.1.1在施工项目中设有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使现场的合同管理专职化。3.1.2在合同总分析和合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将合同总体目标分解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工程活动上。3.1.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3.1.4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7
3.1.5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3.1.6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有根有据。3.2及时做好合同跟踪3.2.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3.2.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3.2.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3.3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3.3.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3.3.2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7
3.3.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3.3.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3.3.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3.3.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3.4进行有效的合同诊断3.4.1逐条分析各个问题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影响因素。3.4.2分析各种影响因素达到影响程度的大小。3.4.3分别确定各个影响因素由谁引起,按合同规定应由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3.4.4对这些问题和差异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措施。如责任方增加生产要素投入,采取新的技术方案,提出索赔要求,修改计划或修订合同。总之,使合同管理贯穿于从投标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既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又使技术和经济相结合,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