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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施工,桥涵基坑开挖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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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土方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合同编号:xxxxxxxxxxx甲方:甲方代表:职务:项目副经理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乙方:乙方代表:职务:经理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626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国家法律、法规、条例、条令,为确保邯黄铁路工程优质、按期完成,双方就此建设工程劳务作业事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此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1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标段1.2、工程地点:冀州市第2条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2.1、承包范围:路基施工、桥涵基坑开挖工程等工序。2.2、承包内容:2.2.1、清表:路基范围内的场地清理、拆除、挖掘以及必要的平整场地等一切相关工作。2.2.2、路基填筑:施工准备、测量放线、自取土场挖装、1Km以内运输、平整、沉降观测元件埋设(甲方提供)、碾压、刷坡、路拱、路基成形、配合试验、施工排水洒水等所有工序。2.2.3、借方超运。2.2.4、开挖运输桥涵基坑土方。12 2.2.5、土工格栅:清理整平路基,挖填锚固沟,铺设土工格栅,缝合及锚固、场内取运料等一切相关工作。2.2.6、土工布:清理整平路基,挖填锚固沟,铺设土工布,缝合及锚固、场内取运料等一切相关工作。2.2.7、砂垫层:清理整平路基,铺筑砂垫层,整平,分层碾压。2.2.8、碎石垫层:清理整平路基,铺筑碎石垫层,整平,分层碾压。2.2.9、所有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人员、设备停置、燃油、动力等费用;2.2.10、除以上内容外,还包括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技术交底搭接长度施工造成的土工布、土工格栅超耗费用,超耗费用在当月验工计价中扣除。2.3、甲方确定的其他施工项目。2.4、按照进度效率优先的原则,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情况,甲方可调整乙方的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相关费用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甲方不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任何损失。第3条合同工期3.1、以甲方施工计划为准。如果实施中乙方能力、质量、安全、进度等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协议条款自动失效,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2、如因甲方征地拆迁、电力供应、物资供应不及时等造成乙方开工延误,人员、机械设备闲置,乙方表示谅解,因此所增加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不向甲方提出补偿。第4条、驻工地代表4.1、甲方驻工地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4.2、乙方驻工地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4.3、乙方驻工地代表或乙方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更换须经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委托书,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第5条工程质量5.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争创国优。各项指标应全部符合国家现行铁路相关施工质量规范和验收标准,并达到邯黄铁路发布的强制性标准要求。5.2、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要求。必须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12 第6条安全生产和综合管理6.1、安全目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杜绝职工因工死亡事故和安全等级事故,杜绝重伤事故。6.2、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工地的现场安全员应在甲方的领导下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各负其责,并经地方有关部门进行培训并取得安全岗位证书。6.3、乙方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有关要求建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对参加施工的工人在进入岗位前,均要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技术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要经专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在施工生产中要对工人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安全施工的要求以及日常施工现场的督促、检查和处罚。6.4、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且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做到:Ⅰ.高度重视现场人员的安全,并采取任何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保持现场(在其管理的整个范围内)和工程(包括所有尚未竣工的和尚未由甲方占用的工程)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发生人身事故;Ⅱ.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的安全和方便,或为了其他原因,在确有必要的地点,或甲方有关部门提出要求时,提供并保证一切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Ⅲ.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便利和修筑所必须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和围栏等。Ⅳ.必须注意对地下管线及周围绿化和地面构筑物的保护。乙方要采取严格的施工工艺,严格控制地表沉降,加强对地下管线和地面构筑物的监控量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地下管线和地面构筑物的安全。如遇有不明情况,应及时向甲方联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6.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论任何原因导致的公共财产损失、人身的伤害、或其他社会和政治的负面影响,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6、现场保卫和治安12 乙方应为现场的维持提供足够的人员及相应的设施和措施。Ⅰ.乙方应负责阻止与本工程无关的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该授权人员仅限于甲方和乙方的雇员、业主、设计及监理人员。Ⅱ.乙方应始终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和工人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危害治安的行为,并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公共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6.7、故报告和处理若在施工中发生人员伤亡(含刑事案件)、火灾、爆炸等事故,乙方必须立即上报甲方,事故责任及事故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为处理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垫付的费用,甲方直接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乙方发生一人以上(含一人)死亡事故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7条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7.1、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下发的现场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其它现场管理规定。7.2、本工程实行工地标准化管理,所有工作人员着装统一、穿戴整齐、挂牌上岗、行为文明。甲方统一购置工作和生活有关的设施和用品配发给乙方使用时,有关费用直接从乙方进度款中扣回。7.3、在施工期间乙方应始终保持现场的清洁整齐、做到工完料清,存放并处置好现场的任何设备和多余材料,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如乙方不能及时清理现场,甲方可雇佣他人清理现场,发生相应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7.4、在办理工程移交之前,乙方应清理好现场并撤出乙方的全部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该部分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甲方满意程度。7.5、乙方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其施工、生活范围内环境,限制其施工作业引起的各种污染或对公共财产造成的损害。满足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及甲方的要求。7.6、乙方依照ISO9001、GB/T28001和ISO13000标准,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和措施,并通过甲方组织的内部和外12 部审核。第8条甲方责任和义务8.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连接现场的交通主便道。8.2、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制定下达技术交底和施工计划,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8.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编制安全交底和进行现场的安全指导、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8.4、定期组织已完工程的计量工作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劳动竞赛和综合管理的检查和评比,并按照第13条“工程款支付及结算”及时支付乙方进度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或劳务费时可适当扣留部分尾工款,用于预防乙方给劳务人员造成损害的赔偿。8.5、甲方可根据资金及对乙方验工计价情况代发乙方劳务人员的工资。8.6、按合同规定向乙方限额供料。8.7、负责控制测量、监控量测和各种试验。8.8、负责乡级以上的施工协调。8.9、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第9条乙方责任:9.1、乙方保证所提供“三证一照”和法人授权书的真实性,若冒用、伪造以上证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因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9.2、乙方不得以挂靠方式承包,不得将承包的劳务作业再行分包和转包,若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与挂靠单位合同,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9.3、乙方自行负责生活区、工作区的临时房屋建设,场地平整、区内用水、用电、道路等临时设施的修建,使用与维护管理,相关的一切费用已包括在承包单价中。9.4、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用于本工程,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和各种材料设备款,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对外经济活动,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协议,乙方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对甲方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12 9.5、劳动力的组织和劳动保护9.5.1、乙方应与所雇佣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他们报酬、并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乙方需及时把所有进场人员登记造册、将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上报甲方备案。9.5.2、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拖欠员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质量保金中扣除后代乙方支付员工工资。9.5.3、乙方负责将劳务人员的考勤表、工资表于每月1日提交给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交的劳务人员工资表,每月验工计价后,根据甲方计量情况向乙方劳务人员代发工资,所代发工资款从乙方验工计价款中扣除。9.5.4、如果乙方的工程款、质量保证金的总额小于员工工资和各种应缴保险的总额时,乙方与员工因工资及保险(甲方代乙方支付后还欠员工的工资)之间的劳务纠纷由其双方自行依法解决,甲方概不负责。9.5.5、除以上条款外,乙方还应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Ⅰ.遵守所有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规章中关于工人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的规定;向他们合理支付以及保障他们享有法律规定的所有权利。乙方应按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的规定为所雇佣劳务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和注册等。Ⅱ.乙方应为所雇佣的劳务人员提供适当充足的劳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护、防寒防雨、常用药品、急救设备、传染病预防、身体检查等。Ⅲ.乙方应为其所雇佣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围栏、供水、供电、卫生设备、食堂及炊具、防火及灭火设备、供热、家具及其他正常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所需的必需品,并尊重其宗教或民族习惯。9.6、乙方所雇佣的特殊工种的工人和操作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相适应的上岗证书。这些特殊工种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锅炉工、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架子工、爆破作业人员、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证书必须齐全,满足监理和业主检查需要。9.7、12 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服从现场调度管理,顾全大局,团结合作;乙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有不服从甲方协调安排时,甲方有权将其清出施工现场。9.8、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甲方需要对工序安排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地接受。9.9、乙方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产生的不可避免的施工噪音,震动、通行及光线等扰民因素导致的民扰对工程进展所造成的影响,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安全与正常使用的影响,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中。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应由乙方承担相关的索赔、赔偿、诉讼及其他费用。9.10、乙方必须按第2条“承包范围和施工内容”及甲方下达的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非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图纸,不能作为乙方施工的依据9.11、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当地、其他单位、个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和合同纠纷。工程完工后结算前必须付清与当地所有欠款。9.12、乙方要严格按有关文物部门的规定保护好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上、地下文物和建筑。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化石、硬币、有价值物品或文物、建筑结构以及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他物品,均应被视为属于国家财产,乙方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此类物品,并且一旦发现上述物品,立即通知甲方,并执行甲方关于处理上述物品的指示。9.13、配备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和技术人员,按照承诺上足设备和劳动力。9.14、服从甲方及本工程业主、监理的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9.15、负责每次路基填筑的施工放样、资料填写。9.16、乙方负责施工中同村一级部门及自然人的各项事宜的协调,费用乙方自负。9.17、提供所有机械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年审证、计量设备的鉴定证书。9.18、取土场取土严格按照工程部技术交底进行。9.19、有义务提供人员配合甲方进行测量、试验等技术工作。9.20、取土场和作业面的施工便道由乙方自行修建并负责维护,费用自理。第10条材料供料、设备机具提供10.1、甲方供应材料10.1.1用于本工程主体的土工布、土工格栅等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根据每月下12 达的施工计划(或调整计划)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并清点乙方上月库存后限额供料。10.1.2、乙方授权或委派专人负责签字核收、保管,材料验收、卸车和现场保管由乙方负责,验收后一切损耗由乙方承担。10.2、乙方自购材料、设备:10.2.1、乙方承担工程工序价格中已包含的部分零星小材料,可以委托甲方购买,乙方派专人领取,验工计价时按乙方实际消耗数量乘以采购单价将此项费用扣除。如果乙方认为甲方采购单价过高,乙方可以自行采购,采购过程中必须保证材料质量,必须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检验资料,委托甲方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0.2.2、甲方临时调用乙方人员、机械设备的,乙方应在发生的当天由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认,3天内由主管领导签认并报送计划部门。甲方在当月验工计价时给予计价;其中零星用工费用按80元/工日、机械设备费用按乙方机械设备型号或功率按当月市场价给予计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证手续的,甲方将不予认可(签证以现场技术负责人、架子队队长及乙方单位现场负责人共三人确认)。第11条合同价款。11.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期内不作调整。合同总价按完工结算时的总完成工程数量计算。11.2、合同工序单价除包含为完成本合同第2条“承包范围及施工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人工、材料、材料损耗、水、电、机具、设备费用及进出场费)外,还包含临时设施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返工处理费用、缺陷修复费用、施工风险,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其他费用。未列细目的工序内容,其费用视为已经综合或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工序单价中。甲方不再负担合同单价外的其他任何费用。11.3、工序承包单价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单价工序内容1清表m20.1路基范围内的场地清理、拆除、挖掘以及必要的平整场地等一切相关工作(含路基范围内伐树、挖树根等)。12 2路基填方(1km以内)断面m310+3*压实系数施工准备、测量放线、自取土场挖装、1Km以内运输、平整、沉降观测元件埋设(甲方提供)、碾压、刷坡、路拱、路基成形、配合试验、施工排水洒水等所有工序。土资源按3元/自然方核到单价中,压实系数由双方在各取土场现场取样后做击实试验确定,如果有多个压实系数,采用压实方和压实系数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平均压实系数。验工计价时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取土自然方量乘以单价扣除。3借方超运m3.km0.8按路基断面方乘以运距计算4土工布(土工格栅)m2土工布0.3土工格栅0.5清理整平路基,挖填锚固沟,铺设土工布(格栅),缝合及锚固土工布(格栅),包括小型材料等,不含材料费。按设计面积计算。5砂垫层m34清理整平路基,铺筑砂垫层,整平,分层碾压。按设计路基成型面积和压实厚度折算方量计价。6碎石垫层m35清理整平路基,铺筑碎石垫层,整平,分层碾压。按设计路基成型面积和压实厚度折算方量计价。7基础土方开挖回填m35机械基坑土方开挖、回填、压实。1、注:工序单价中已包含电费、水费(含水资源费)、燃油费,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网电和水,电费按照乙方安装的电表的实际耗电数乘以损耗系数再乘以甲方实际用电单价计算由乙方承担,损耗系数为项目部总表耗电量(包括电力公司规定的固定电损)除以各施工队电量之和;燃油费按消耗数量×市场单价计算转与乙方承担;施工用水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2、电表由甲方统一购买,由乙方负担费用。乙方自备的,须提供校验证明。11.4、本合同单价一律不作调整,在承包范围内新增工程项目,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工程项目做相应的调整,并同意甲方核定的单价。第12条工程量确认。12 12.1、由甲方指定现场工程师,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及合同约定的计量范围计算,经班组组长、技术负责人、工程部长、架子队长签字确认后作为验工计价的依据。12.2、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增加数量不予计量。12.3、关于合同外变更增加部分,签订补充合同予以确认。12.4、若甲方现场确认的实际数量超过设计图工程数量,则以设计图工程数量为准;12.5、若上级单位与甲方结算的工程数量低于甲方与乙方结算的工程数量,则以上级单位与甲方结算的工程数量为准。12.6、工程量确认时间:每月20日。第13条工程款支付及结算13.1、本合同无预付款,只按进度支付进度款。13.2、按乙方完成并经甲方工程师签认的工程数量乘相应工序单价进行中期结算,甲方根据资金情况每月按工程完成量计价的90%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13.3工程任务完成,乙方持本协议及与结算额等同的建筑业统一发票到甲方办理结算手续、申请拨款(并书面承诺所提供的是已完税的合法有效发票,由税务局代开发票的须同时提供完税凭证复印件,凡提供的发票经税务局鉴定为假发票的一律拒收),最高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0%。另外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整体工程竣工后保修期满,若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乙方;若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维修,其费用由甲方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13.4、甲供材料的费用扣除按保障部发料单或调拨单等依据计算,在验工计价中一次全额扣除。对乙方恶意浪费或倒卖甲方材料的,甲方停止对乙方拨付所有款项,并追究乙方责任,甲方根据计算的损失金额对乙方处以不低于3倍的罚款。13.5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由甲方自行完成部分,其费用从乙方结算款中扣减或不予计价。13.6工程结算:在满足下列条件下:13.6.1、合同约定工程全部按期完成。13.6.2、工程质量经验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13.6.3、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结算。12 第14条履约保证金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向甲方财务部缴纳(拾万元)现金或支票,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其条件是:14.1、如果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施工,拖延退场时间,造成后续工作延误。14.2、如果乙方因施工质量或其他原因,被业主通报并给甲方造成信誉损失。14.3、因施工管理问题,造成成本增加,要求提高单价,以此要挟甲方提高单价。14.4、不具备施工生产能力,非法转包,使工程质量下降。因上述条件之一的,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若与甲方履行合同顺利的,在工程完工后无息返还。第15条奖罚15.1、甲方每月初下达各架子队月度施工计划,并细化为旬计划,每旬考核一次,当进度计划完成比例-100%≥0时,按实际填筑数量×0.2元/压实方奖励;当进度计划完成比例<95%时,按(进度计划数量-实际完成数量)×0.5元/压实方处罚。第16条违约16.1、因甲方及业主责任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可顺延工期,无费用补偿。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停建,甲方对乙方已完成合格工程部分进行结算后,解除本合同。16.2、如乙方违约,除按第14条“履约保证金”条款执行外,乙方还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全部的损失。第17条合同争议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泰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8条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工程材料及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违约条款的效力。第19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正式验交且结算款支付完毕后自动终止失效。第20条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组成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不能断章取义的理解,发生矛盾时根据本条款自上而下解释,上款由下款解释。Ⅰ.本合同和附件。Ⅱ.业主下发的本标段全部必须执行文件。Ⅲ.甲方制定的验工计价管理、施工进度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及验收标准、技术管理、物资设备管理、治安综合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劳动竞赛等管理办法及施工技术交底资料。Ⅲ.乙方对甲方的承诺。第20条其他20.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按第17条“合同争议”条款解决。20.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