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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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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灵寿县西旺矿产品加工厂蛭石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灵寿县西旺矿产品加工厂编制日期:2017年10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批复。 0.8道路泼洒抑尘损耗0.060.21损耗10.24软化水循环冷却水挤出机循环冷却软化水0.3新鲜水1.5职工生活9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灵寿县西旺矿产品加工厂蛭石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灵寿县西旺矿产品加工厂法人代表张香果联系人张香果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慈峪镇西刘庄村联系电话15032771828传真邮政编码050502建设地点慈峪镇西刘庄村立项审批部门灵寿县行政审批局批准文号灵审批投资备字[2017]149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30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8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2.5%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对蛭石的需求量不断扩大,给蛭石加工行业的发展带来广阔的市场前景,为此,灵寿县西旺矿产品加工厂投资80万元,在慈峪镇西刘庄村建设“灵寿县西旺矿产品加工厂蛭石加工项目”,建成后年加工1000吨蛭石。目前,该项目已经在灵寿县行政审批局备案(灵审批投资备字[2017]14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国务院第682号令)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规定,本项目产品为蛭石,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6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灵寿县西旺矿产品加工厂于2017年10月10日委托河北星之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经过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要求编制完成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项目基本情况32 项目名称:灵寿县西旺矿产品加工厂蛭石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灵寿县西旺矿产品加工厂;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慈峪镇西刘庄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26"11.82",东经114°14"05.87",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占地面积:本项目占地3000m2;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2.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5人,实行1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全年有效工作200天;建设规模:年加工蛭石1000吨。3、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210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原料库、成品库)、办公室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表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序号项目建筑面积建筑结构1生产车间600m2轻钢2原料库1000m2轻钢3成品库300m2轻钢4办公室100m2轻钢5职工休息室100m2轻钢合计1900m24、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2。表2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1铲车辆12提升机套23料斗台14平筛台15甲醇燃烧机台16烘干炉个15、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本项目主要生产原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3。32 表3项目主要原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序号名称用量单位备注原料蛭石.1050t/a外购包装袋8万袋/a外购能源新鲜水40t/a厂区自备井电2万kW·h/a当地电网醇基燃料35t/a外购,桶装醇基燃料性能指标见表4。表4醇基燃料的性能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醇基液体燃料》(GB16663-1996)二级指标1外观均匀的透明液体,无恶臭2密度(20℃),g/cm3≤0.853低热值,KJ/Kg≥167504醇含量,%≥705机械杂质,%≤0.056pH值6-8750%馏出温度<808凝点,℃≤-309总硫含量,%小于0.01510引燃温度,℃>20011稳定性(-20℃)不分层12甲醛试验品红不呈蓝色6、公辅设施概况(1)电力供应:本项目用由当地电网提供,年耗电量2万kW·h。(2)供暖、制冷:生产采用烘干炉加热,燃料为醇基燃料。办公室冬季取暖、夏季制冷由空调提供。(3)给排水①给水本项目生产无用水工序,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用水由厂区现有自备水井提供,水质水量能满足要求。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生活用水》(DB13/T1161.3-2016)表1生活用水定额,职工生活按40L/人·d计算,项目劳动定员5人,用水量为0.2m3/d。②排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盥洗废水,废水量取生活用水量的80%,为0.16m3/d。生活盥洗废水水量小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本项目给排水平衡图见图1。32 图1项目水量平衡图单位:m3/d7、平面布置本项目大门位于厂区西侧,厂区由西向东依次为原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厂区西南部为办公室和职工休息室。项目具体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8、项目选址本项目位于慈峪镇西刘庄村,租赁灵寿县慈峪镇西刘庄村陈四多个人闲散地。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它特别需要保护的敏感目标,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各工序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另外,慈峪镇西刘庄村出具了项目选址符合乡村总体规划证明。综上项目选址可行。9、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冀政[2015]7号)中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根据《石家庄市产业发展鼓励和禁限指导意见(2017-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禁限制的重点产业。同时,本项目已在灵寿县行政审批局备案(灵审批投资备字[2017]149号)。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和主要环境问题。3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概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灵寿县位于河北省西部,太行山东麓,北纬38°16′~38°48′,东经113°45′~114°28′。灵寿县城南距石家庄24km,南距滹沱河2.0km,西南距岗黄水库7.8km,西距太原200km,东北距北京270km,距京广铁路、京深高速公路、石家庄民航机场20公里。朔黄铁路横穿该县3个乡镇,并在阜安、北宅设有两个车站。交通方便,通讯便利,能源供应充足。本项目位于慈峪镇西刘庄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26"11.82",东经114°14"05.87"。厂区东侧、西侧、北侧为空地,南侧为乡村道路。距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南侧145m处西刘庄村。项目地理位置图及周边关系图见附图1、附图2。2、地形、地貌灵寿县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为山区,重岩叠嶂,群峰林立。中部为丘陵,岗峦起伏、沟壑纵横。东南隅是冀西平原的边缘,地势平坦,海拔在100m左右。项目位于慈峪镇西刘庄村,所在区域属于中部丘陵地势较为平坦,厂区平均海拔标高218m左右。3、气候气象灵寿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气候,从县境东南部至西北部可分为暖温半干旱区、暖温半湿润区和温凉湿润区。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春旱多风,夏热多雨,秋高气爽,冬寒少雪。灵寿县多年气象资料见表5。表5区域多年气象要素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数值序号项目单位数值1多年平均气温℃7.86多年最大降雨量mm1005.52极端最高气温℃42.47多年最小降雨量mm264.13极端最低气温℃-24.28多年平均蒸发量mm1681.44多年平均气压hpa1010.29多年平均风速m/s1.85多年平均降雨量mm46010区域主导风向--WNW4、地表水区域主要河流为磁河及滹沱河。32 磁河属大清河水系,发源于灵寿县西北深山区五岳寨北麓,纵贯县境内83km,流域面积781.25km2,有九条主要支流汇入,自西北向东南流入正定县界。滹沱河属子牙河水系,为灵寿县与鹿泉市的界河,来自西北部的平山县,沿本县南端流入正定,过境长度14km,县域内流域面积317km2,在滹沱河的支流中,九岭沟(流域面积17.61km2)入平山县郭苏河,塔上河和长峪河(流域面积28.58km2)入平山县南甸河,其余河流(流域面积288.42km2)直接汇入滹沱河。本项目北侧4640m处为磁河,项目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区域地表水造成污染影响。32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1、经济概况灵寿县辖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6镇9乡,279个行政村,人口34.2万。总面积1069km2(159.9万亩),其中,山场面积80万亩。地形轮廓呈条状,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依次为山区50%、丘陵38%、平原12%,地貌格局大体是“七山二水一分田”。2、交通运输灵寿区位优越,交通便利。县城距石家庄市区30km,距石家庄国际机场20km。随着石家庄城市北跨及正定新区、滹沱河综合治理等工程实施,灵寿与石家庄进一步拉近。特别是京昆高速、中华大街北延工程竣工后,县城到石家庄市区仅15分钟车程。朔黄铁路及正在建设的西阜高速穿境而过并设站(出入口)。京赞路、207国道、宝平线、正南线等国省级公路构成灵寿骨干公路网,是晋煤及西北部山区矿产品外运的主通道之一。项目南侧为乡村道路。3、环境功能区划根据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地下水属《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区;声环境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32 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3、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项目位于慈峪镇西刘庄村,评价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重点保护濒临珍稀动植物及历史文化保护遗迹。根据项目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确定厂址周围居民点为大气环境保护对象,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盥洗废水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故不再设地表水保护目标;项目厂址区域地下水为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厂界200m范围内敏感作为声环境保护目标。确定本项目的具体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见表6。表6本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保护目标名称距离(m)方位保护级别环境空气西刘庄村145SE《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东刘庄村1755E地下环境区域地下水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Ⅲ类标准声环境西刘庄村145SE《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32 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水环境: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3、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值表见7。表7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环境要素执行标准及类别项目标准值单位数值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PM1024小时平均µg/m3150SO2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NO2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CO24小时平均mg/m341小时平均1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µg/m31601小时平均200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pH无量纲6.5~8.5总硬度mg/L450溶解性总固体1000高锰酸盐指数3.0氨氮0.2硝酸盐20亚硝酸盐0.02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Leq昼间dB(A)60夜间5032 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烘干炉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限值要求;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噪声: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3)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相关要求,同时执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第36号)中相关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见表8。表8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污染物类别执行标准及类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无组织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投料颗粒物《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50----筛分颗粒物烘干炉颗粒物SO2《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2400----NOX400----污染物类别执行标准及类别污染物名称标准值单位数值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Leq昼间dB(A)60夜间5032 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对SO2、NOX、COD和NH3-N四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盥洗废水,废水水量小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不涉及COD和NH3-N的排放。生产用热由燃醇基燃料烘干炉提供,涉及SO2、NOX的排放。项目污染物总量排放见表9。表9污染物总量排放一览表项目排放标准限值浓度(mg/L)排放量(m3/d、m3/h)运行时间(d/a、h/a)污染物年排放量(t/a)COD0016000氨氮0016000SO2400408.916000.2616≈0.262NOX400408.916000.2616≈0.262核算公式污染物排放量(t/a)=排放标准限值(mg/L)×废水量(m3/d)×生产时间(d/a)/106污染物排放量(t/a)=排放标准限值(mg/m3)×排气量(m3/h)×生产时间(h/a)/109核算结果由公式核算可知,项目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COD:0t/a;氨氮:0t/a;SO2:0.262t/a,NOX:0.262t/a。本项目以污染物达标排放作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COD:0t/a、NH3-N:0t/a、SO2:0.262t/a、NOX:0.262t/a。32 水箱筒库原料库计量N2N3混凝土车运至用户商品混凝土泵计量N1、G1、S1绞笼计量搅拌机配料斗进料添加剂箱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本项目产品为蛭石,原料为蛭石,项目生产工序主要包括:投料、提升、烘干、筛分、包装入库。项目具体工艺流程如下:袋装原料均为外购,通过汽车运至厂区生产车间原料库堆存,原料由铲车运至投料间,通过提升机将原料提升至烘干炉内,烘干炉烟气对蛭石进行加热烘干,烘干温度为800℃,烘干1min,去除蛭石原料中的结晶水,烘干后经提升机提升至平筛进行筛分,不同粒径蛭石进入包装袋,成品通过铲车运至成品库储存待售。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产生的粉尘(G1)、烘干炉废气(G2)以及筛分产生的粉尘(G3),投料粉尘由集气罩收集与烘干炉烟气和筛分粉尘由引风机一并引入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烘干炉封闭;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N),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的措施。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S1),收集后外售。项目生产工艺及排污节点见图2、表10。NG3、S1、NG2、S1G1、N烘干提升投料原料包装、入库筛分图例G:废气N:噪声S:固废:排污节点图2项目生产工艺及排污节点图32 表10项目各工段排污节点一览表项目序号污染源污染因子产生特征治理措施废气G1投料工序颗粒物间断集气罩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G2烘干炉SO2NOX颗粒物间断烘干炉密闭引风机G3筛分颗粒物间断引风机废水W职工生活COD、SS间断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噪声N生产设备噪声连续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固废S1除尘器除尘灰间断收集后外售S2职工生活生活垃圾间断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主要污染工序:1、废气:投料粉尘、烘干炉废气以及筛分粉尘。2、废水:职工生活盥洗废水。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4、固体废物:除尘灰以及职工生活垃圾。32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投料烘干炉筛分工序SO2NOX颗粒物1.7mg/m30.01t/a22.85mg/m30.128t/a233.75mg/m3,1.309t/a1.7mg/m30.01t/a22.85mg/m30.128t/a0.9mg/m3,0.005t/a车间无组织颗粒物0.015kg/h,0.01t/a0.015kg/h,0.01t/a水污染物生活盥洗废水(32m3/a)CODSS80mg/L,0.002t/a100mg/L,0.003t/a泼洒抑尘,不外排固体废物除尘器除尘灰1.3t/a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生活垃圾0.5t/a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噪声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值75~85dB(A)。其它无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无32 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主要污染源为扬尘、废水、施工机械噪声及固体废弃物,且施工期污染物的排放均呈现间断排放特征。1、施工扬尘本项目施工期扬尘主要为土建施工产生扬尘及建筑垃圾、建材堆置和运输产生的扬尘。水泥、砂石等建筑材料运输、装卸、堆存,在有风天气均易产生一定的扬尘。同时运输车辆进出工地,车辆轮胎不可避免的将工地的泥土带出,遗洒在车辆经过的路面,在其它车辆通过时产生二次扬尘。以上扬尘将伴随整个施工过程,是施工扬尘重点防治对象。施工期的扬尘产生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以及气象条件等诸多因素有关。由类比调查和资料分析可知,施工扬尘以土壤颗粒为主,在该区域年平均风速为1.8m/s情况下,影响范围主要在100m以内,在下风向150m处TSP可达到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进一步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结合《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中的规定及灵寿县关于大气防尘治理的相关要求,该项目采取的防尘措施如下:(1)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内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及监管等单位名称、扬尘防治负责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2)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挡应坚固、美观,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3)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4)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5)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632 )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7)基坑开挖作业过程中,四周应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8)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9)具备条件的地区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10)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11)建筑物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12)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13)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14)建筑工程主体外侧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15)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材料切割、金属焊接、喷涂或其他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16)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工程外管网及绿化施工阶段的扬尘防治工作。(17)鼓励施工现场在道路、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淋或喷雾等降尘装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会大大降低。只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这些措施,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并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会随之消失。2、施工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水量较少,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经临时排水管道进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工地洒水抑尘。施工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3、施工噪声32 建筑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其特点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备流动性、噪声较高(5m处噪声值80~90dB(A))特征。采用点源衰减模式,预测计算声源至受声点的几何发散衰减,计算不考虑声屏障、空气吸收等衰减。预测公式如下:Lr=Lro-20lg(r/ro)式中:Lr-距声源r处的A声压级,dB(A);Lro-距声源ro处的A声压级,dB(A);r-预测点与声源的距离,m;ro-监测点与声源的距离,m。施工场地噪声预测结果见表11。表11距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单位:dB(A)序号机械名称不同距离处的噪声预测值[dB(A)]8m10m20m30m40m50m100m200m1挖掘机74.9736763615953472推土机67.9666056545246403装载机66.9655955535145——4混凝土振捣器61.9605450484640——5液压打桩机49.9484238363428——6升降机运输车辆61.9605450484640——从表11中可见,施工机械噪声较高,昼间施工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情况出现在距声源20m范围内,夜间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情况出现在距声源200m范围内。为了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中应采取如下措施:①建筑施工单位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技术,并作为中标的主要内容。②禁止使用冲击式打桩机、风锤等高噪声设备作业。③利用距离衰减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强噪声设备尽量分散布置使用,并将其移至距敏感点较远处,固定机械设备应尽量入棚操作。④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噪声的产生。⑤施工场所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⑥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学生放假期间施工,除工程必须外,严禁在12:00~14:00、22:00~次日6:00期间施工。32 ⑧施工场地要建设不低于2.5m的围挡。⑨建设及施工单位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居民建立良好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用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若因工艺或特殊需求必须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在前三日内报请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灵寿县分局备案,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单位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4、施工固废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弃方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弃方应按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运至指定地点,用于沟坑的填埋。为防止外运过程中沿途遗洒及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要求建筑垃圾外运时应用苫布覆盖,以防沿途遗洒,并按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经指定路线,运至指定地点,严禁乱倒乱放。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卫生填埋。5、生态影响新建项目用地现状平整,无任何建筑物,区域内也无天然珍稀和保护野生动植物,因此,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对区域植被的影响。项目场地施工过程中不需要铲除植被,无原有植物群落,扬尘对植被的生存条件影响轻微,项目建设完成后,以稳定的乔木、灌木和花草取代区域植被稀少、物种单一现象,减小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活动结束,以上施工期环境影响也随即结束。3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污染源分析及其治理措施①投料粉尘、烘干炉废气及筛分粉尘a、SO2、NOX醇基燃料燃烧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NOX,烘干炉醇基燃料年用量为35t,按满负荷计,每天运行8小时,年运行时间为200天,则年生产时间为1600h。项目参照燃油工业锅炉产排污系数计算污染物排放量,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下册)-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燃油工业锅炉(见表12)计算SO2和NOX的排放量。表12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燃油工业锅炉产品名称原料名称工艺名称规模等级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末端治理排污系数蒸汽/热水/其他轻油室燃炉所有规模工业废气量标立方米/吨-原料17804.03有末端治理18694.23二氧化硫千克/吨-原料19S①湿法除尘法16.15S氮氧化物千克/吨-原料3.67直排3.67注:①产排污系数表中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其中含硫量(S%)是指燃油收到基硫分含量,以质量百分数的形式表示。例如燃料中含硫量(S%)为0.1%,则S=0.1。由表计算可知,工业废气量为65.43万m3/a(合408.9m3/h),SO2和NOX的排放量分别为0.01t/a、0.128t/a,排放速率分别为0.006kg/h、0.08kg/h,醇基燃料燃烧废气、烘干进料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筛分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为3500Nm3/h,则SO2和NOX的排放浓度分别为1.7mg/m3、22.85mg/m3,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2新建炉窑标准限值要求。b、颗粒物根据类比调查,醇基燃料燃烧产生颗粒物为0.26千克/吨-原料,则醇基燃料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为0.009t/a;投料粉尘按投料量的0.01%计算,投料产生的粉尘量为0.1t/a,烘干进料过程产生的粉尘按投料量的0.02%计算,烘干进料产生的粉尘量为0.2t/a;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按投料量的0.1%计算,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量为1t/a。旋风除尘器的处理效率为60%,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为99%(风机风量3500m3/h),废气产生浓度为233.75mg/m3,经除尘设施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为32 0.9mg/m3。排放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新建炉窑标准限值要求。②无组织项目投料、筛分工序有5%的粉尘未收集,车间无组织排放,筛分工序未收集的粉尘产生量为0.015t/a,排放速率为0.01kg/h。(2)主要污染源源强本项目实施后废气污染源强见表13、表14。表13项目污染源源强参数一览表(点源)污染源名称分类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内径(m)废气量(Nm3/h)出口温度(℃)污染因子源强(kg/h)烘干炉筛分工序点源150.2350080颗粒物0.003SO20.006NOX0.08表14项目污染源源强参数一览表(面源)污染源名称排放因子面源尺寸(m)源强(kg/h)城市/农村长宽高投料、筛分工序未收集颗粒物302080.01农村(3)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分析①预测模式为进一步了解项目废气污染源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所推荐采用的估算模式SCREEN3,估算模式SCREEN3是一个单源高斯烟羽模式,嵌入了多种预设的气象组合条件,包括一些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在某些地区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没有此种不利气象条件,所以经估算模式计算出来的某一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的最大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是保守的计算结果。②预测结果及评价根据估算模式SCREEN3预测本项目实施后的废气污染物浓度扩散结果见表15。32 表15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及出现距离一览表污染源污染因子最大地面质量浓度(mg/m3)占标率(%)最大占标率(%)出现距离(m)有组织污染源烘干炉筛分工序颗粒物0.000590.0245.136334SO20.001010.203334NOX0.01285.136334无组织污染源生产车间颗粒物0.038444.27150由表15预测结果分析可知本项目排放源产生的污染物浓度贡献值较小,且项目污染源Pmax=5.136%<10%。③无组织面源对四周厂界贡献浓度值本项目无组织面源对四周厂界贡献浓度值见表16。表16无组织面源对四周厂界贡献浓度一览表单位:mg/m3评价点评价因子评价因子西厂界东厂界南厂界北厂界生产车间无组织颗粒物0.017550.022550.005390.01133由表16预测结果分析可知,项目实施后,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面源对周围厂界贡献浓度为0.00539~0.0225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4)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中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均为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5)卫生防护距离采用《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的有关规定,要确定无组织排放源的卫生防护距离,因此本次评价对车间的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进行计算,可由下式计算:式中:Qc—污染物排放速率,kg/h;Cm—大气中有害物一次浓度限值,mg/m3;A、B、C、D—与污染源结构和当地风速相关的系数;L—所需要的卫生防护距离,m;r—污染源等效半径,m。32 卫生防护距离参数见下表17。表17卫生防护距离参数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Qc(kg/h)Cm(mg/m3)S(m2)ABCDL(m)卫生防护距离生产车间无组织颗粒物0.0620.96004000.0211.850.845.8750根据卫生防护距离取值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时,级差为50m;超过100m,但小于或等于1000m时级差为100m。无组织排放多种有害气体的工业企业,按Qc/Cm的最大值计算其所需卫生防护距离;但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的Qc/Cm值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该高一级。由计算结果可知,该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定为50m。综上,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m,建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设置居住房屋。本项目边界距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南侧145m处西刘庄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生产无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产生量0.16m3/d,主要污染物为COD、SS,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影响。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为“6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其他”,属于报告表Ⅳ类,不再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仅对污染途径及防渗措施进行简单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补给以大气降水、地层补水为主,污染物主要为COD、SS、氨氮,通过土层垂直下渗首先经过表土,再进入包气带,通过包气带的吸附作用污染物SS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净化。为了最大程度避免本项目废水下渗对地下水造成影响,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旱厕进行防渗处理。旱厕底部三合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浇底,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防渗系数满足≤10-7cm/s;车间及仓库地面进行水泥硬化,项目运行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4、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提升机、平筛和风机等设备的噪声,据同类设备类比调查,其设备噪声值为75~85dB(A),产噪设备情况见表18。项目采取了基础减振、密闭等隔声降噪等措施控制噪声源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降噪效果为20dB(A)。32 表18项目设备噪声一览表声源名称台(套)噪声源强dB(A)降噪措施降噪效果dB(A)提升机275基础减振、厂房隔声20平筛185基础减振、厂房隔声20风机185基础减振、厂房隔声20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按照噪声预测模式及选取参数,结合噪声源到各预测点距离,计算项目实施后对四周厂界及敏感目标的噪声贡献值,见表19。表19噪声贡献值一览表单位:dB(A)评价点贡献值评价点贡献值东厂界42.1南厂界54.2西厂界44.6北厂界48.2由表19分析可知,本项目噪声源对厂界贡献值为42.1~54.2dB(A),本项目运行期间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距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南侧145m处西刘庄村。因此,本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固体废物有除尘设备生产过程中收集的除尘灰,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除尘灰产生量为1.3t/a,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5t/a,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32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投料颗粒物集气罩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表1、2新建炉窑标准限值有要求烘干炉SO2NOX颗粒物烘干炉密闭;引风机筛分工序颗粒物引风机无组织颗粒物密闭输送带;车间密闭《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水污染物生活废水CODSS泼洒抑尘不外排固体废物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职工生活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噪声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声级值为75~8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其它无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无32 结论与建议一、结论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灵寿县西旺矿产品加工厂蛭石加工项目;(2)建设单位:灵寿县西旺矿产品加工厂;(3)建设性质:新建;(4)建设地点:慈峪镇西刘庄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26"11.82",东经114°14"05.87";(5)生产规模:年加工蛭石1000吨;(6)占地面积:本项目占地3000m2;(7)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2.5%;(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5人,实行1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全年运转200天。2、项目选址本项目位于慈峪镇西刘庄村,租赁灵寿县慈峪镇西刘庄村王振泉个人闲散地。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它特别需要保护的敏感目标,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各工序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另外,慈峪镇西刘庄村出具了项目选址符合乡村总体规划证明。综上项目选址可行。3、产业政策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冀政[2015]7号)中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根据《石家庄市产业发展鼓励和禁限指导意见(2017-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禁限制的重点产业。同时,本项目已在灵寿县行政审批局备案(灵审批投资备字[2017]149号)。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4、公用工程(1)电力供应:本项目用电由当地电网提供,年耗电量2万kW·h。32 (2)供暖、制冷:生产采用烘干炉加热,燃料为醇基燃料。办公室冬季取暖、夏季制冷由空调提供。(3)给排水①给水本项目生产无用水工序,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用水由厂区现有自备水井提供,水质水量能满足要求。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生活用水》(DB13/T1161.3-2016)表1生活用水定额,职工生活按40L/人·d计算,项目劳动定员5人,用水量为0.2m3/d。②排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盥洗废水,废水量取生活用水量的80%,为0.16m3/d。生活盥洗废水水量小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5、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2)环境质量现状区域地下水质量现状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3)声环境质量现状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6、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评价区域内无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及其它环境敏感点。根据项目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确定厂址周围居民点为大气环境保护对象,项目厂址区域地下水为地下水保护目标,项目厂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作为声环境保护目标。7、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为投料粉尘、烘干废气和筛分粉尘。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烘干废气和筛分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2新建炉窑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经预测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32 (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盥洗废水,产生量为0.16m3/d,主要污染物为COD、SS,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因此项目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为了最大程度避免本项目废水由于下渗对地下水造成影响,本项目要求对旱厕进行防渗硬化处理,车间及仓库地面水泥硬化。通过采用以上措施,项目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提升机、平筛和风机等设备的噪声,据同类设备类比调查,其设备噪声值为75~85dB(A),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固体废物有除尘设备生产过程中收集的除尘灰,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除尘灰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8、总量控制总量控制指标采用在保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前提下的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建议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262t/a,NOx:0.262t/a,COD:0t/a,氨氮:0t/a。9、项目可行性结论综上所述,灵寿县西旺矿产品加工厂蛭石加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在采取建设密闭原料库、成品库和生产车间,厂区道路和车间地面硬化,同时配备除尘设备的措施下,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在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二、建议为了最大限度减轻本项目外排污染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评价提出如下建议:32 (1)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将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2)加强厂区的卫生管理,对道路、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实行一日两清扫,全天卫生保洁,垃圾日产日清。(3)加强环境管理,定时洒水。三、“三同时”验收本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20。表20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一览表项目处理对象污染物污染防治措施投资(万元)治理效果验收标准废气无组织颗粒物密闭输送带;密闭车间--≤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投料颗粒物(1个)集气罩(2套)旋风除尘器+(1套)布袋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8颗粒物≤50mg/m3SO2≤400mg/m3NOX≤400mg/m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2新建炉窑标准限值要求烘干炉颗粒物SO2NOX烘干炉密闭;引风机筛分颗粒物引风机废水生活盥洗废水SSCOD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噪声设备噪声噪声厂房隔声、基础减振0.5昼间≤60dB(A)夜间≤50dB(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固体废物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生产--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职工生活生活垃圾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0.5其他厂区道路和车间地面硬化,旱厕采取防渗处理1----合计环保投资10万32 32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32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32 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附图2项目周边关系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件1项目备案证附件2项目房屋租赁合同附件3项目规划选址意见附件4委托书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4.声环境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物影响专项评价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