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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编号:HP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广州方蜀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河太古汇分公司建设单位:广州方蜀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河太古汇分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6年9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2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27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广州方蜀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河太古汇分公司建设单位广州方蜀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河太古汇分公司法人代表陈世杰联系人劳莲娣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383号太古汇广场MU层42号商铺联系电话13002019892传真/邮政编码510000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383号太古汇广场MU层42号商铺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V社会事业与服务业--21、餐饮场所占地面积(平方米)420建筑面积(平方米)420总投资(万元)2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投资比例15%年经营天数365天预计投产日期2016年10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概况为满足周边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广州方蜀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河太古汇分公司(以下简称“本项目”)于广州市天河东路383号太古汇广场MU层42号商铺经营中餐制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19"56"、北纬23°8"1"。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2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共设有170个餐位,每天经营中、晚两餐,经营时间为10:00到22:00,共12个小时,年运营365天。本项目共有员工40人,均不在项目内住宿。本项目不单独设备用发电机及中央空调和冷却塔。本项目所在建筑为太古汇商场,太古汇商场为一栋地上三层、地下四层共7层的郡楼27
。太古汇商场为太古汇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目前,本项目所在的商场已于2010年7月27日取得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太古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穗环管影[2010]93号),并且已于2012年2月20日通过了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的环保验收,见附件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太古汇T1、T2栋商业写字楼、郡楼及地下商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穗环管验[2012]20号)。同时,根据本项目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的内容,太古汇(广州)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将广州市天河东路383号太古汇广场MU层42号商铺的房地产出租给本项目做商业用途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部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名录》(2015年本),餐饮场所6个基准炉头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环评类别为报告表。本项目折合为7个基准炉头,且项目所在大楼周围两百米内存在广州市第四十七中学、广州市天河区华康小学、凯德天河新作新园,涉及环境敏感区,因此,建设单位委托我司编写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上报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评价单位在充分收集有关资料并深入进行现场踏勘后,依据国家、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在建设单位大力支持下,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项目四至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东路383号太古汇广场MU层42号商铺,所在建筑为太古汇商场,太古汇商场为一栋地上三层、地下四层共7层的郡楼,其中负四层用作机房及停车场,负三层用作停车场,负二层以上用作商业和饮食。项目所在楼宇东面为太古汇一座,隔太古汇一座约260米为天河东路,南面约91米为天河路,西面为太古汇二座,隔太古汇二座约38米为文华街,北面约75米为华文街,隔华文街约147米为广州市天河区华康小学。3、项目所在楼宇的概况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现场勘查可知:项目所在大楼为太古汇商场,太古汇商场为一栋地上三层、地下四层共7层的郡楼。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东路383号太古汇广场MU层42号商铺,太古汇商场各层功能详见下表1。表1项目所在楼宇概况楼层使用功能地下四层停车场地下三层停车场地下二层机房、停车场地下一层服装、餐饮、地铁口(本项目所在楼层)1层服装、化妆品、餐饮2层服装、美发中心、餐饮3层服装、休闲饮品4、主要设备本项目的主要炉灶设备详见下表2。27
表2主要炉灶设备清单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位置环保设施配套1电磁单头炒炉连单炮台炉5个厨房抽油烟烟罩尺寸:3.30m×1.35m+2.40m×1.30m=7.575m2,折合为7个基准炉头。2十二头电磁煲仔炉1个3单头电磁矮汤炉3个4大电磁煮锅1个微波炉2个5电烤箱1个5、配套设施(1)供电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不设备用柴油发电机。(2)给排水项目用水全部为厨房用水和员工的生活用水,由市政管网供给,用水量为11096m3/a。项目排水主要是厨房含油废水和员工的生活污水,排水量为9986.4m3/a。其中,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集中排入市政管网,含油污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再进入到猎德污水处理厂处理。(3)空调通风系统规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制冷及通风主要太古汇商场的中央空调。6、人员规模本项目雇佣员工40人,年工作365天,员工均在内就餐但不在内住宿。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位于位于广州市天河东路383号太古汇广场MU层42号商铺,项目所在楼宇东面为太古汇一座,隔太古汇一座约260米为天河东路,南面约91米为天河路,西面为太古汇二座,隔太古汇二座约38米为文华街,北面约75米为华文街,隔华文街约147米为广州市天河区华康小学。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周围是商业、办公、住宅混合区,周围主要环境问题为周边商铺、住宅的人为噪声、生活污水、餐饮油烟和项目南面天河路的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等。27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矿产资源等):一、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东路383号太古汇广场MU层42号商铺。项目所在地天河区位于广州市老城区东部,东到吉山狮山、前进深涌一带,与萝岗区、黄埔区相连;南到珠江,与海珠区隔江相望;西到广州大道与越秀区相接;北到筲箕窝,与白云区相邻。区境地理坐标是东经113°15′55″~113°26′30″,北纬23°6′0″~23°14′45″。二、地形、地貌天河区地势分三个区域:北部是以火成岩为主构成的低山丘陵区,海拔222~400米;中部是以变质岩为主构成的台地区,海拔30~50米;南部是由沉积岩构成的冲积平原区,海拔1.5~2米。全区地势由北向南倾斜,形成低山丘陵、台地、冲积平原三级地台。其中,丘陵28.41平方公里,占20.72%;台地21.85平方公里,占15.94%;平原(包括冲积平原、宽谷、盆地)86.84平方公里,占63.34%。三、气候与气象广州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热源丰富,无霜期长,雨量充沛。天河区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属于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暖潮湿,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22℃,年平均气压为1012hPa,历年最大降雨量为2865mm(1920年),最小雨量为1113mm(1916年),年平均降雨量为1657mm。每年降雨量多集中在4-9月份,前期为热雷雨,后期为台风雨,合占全年降雨量的81%,降雨量最小是12月,占全年降雨量的1.4%左右。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7%,全年日照时数为1862小时,年蒸发量1276mm。本地区属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区,季风分明,秋、冬季吹北风和西北风为主,春、夏季吹南风和东南风为主。全年风向以北风为主导风向,其次为东南风、东风,年平均风速为1.9m/s,静风频率为33%。夏季常有台风,风速可达28m/s,绝对最大风速可达33.7m/s。四、河流水文特征天河区内水域面积为14973.2亩(1993年,1996年为14067.9亩),占全区土地面积的6.76%,其中河流水面6438.2亩,水库面积689.1亩,坑塘面积6983.3亩,滩涂15.2亩,支渠745.4亩,水工建筑物102亩。27
地表水丰富是天河区水资源的一个重要特点。珠江河道由西向东自天河区南部蜿蜒流过,全长为11公里,随着珠江新城的开发建设,珠江北岸天河段将成为广州市最典型、最具南国特色的珠江景观带。区内还有7条河涌,总干流67km长,它们分别是:鱼珠涌、沙河涌、猎德涌、谭村涌、程界涌、棠下涌和车陂涌。辖区内有小(一)型水库3个,小(二)型水库11个,湖泊山塘14个,总库容约630万m3。此外天河区有丰富的矿泉水资源,主要集中在东北部白云山系的丘陵地带,著名的矿泉水为柯木塱村(又名长寿村)、龙眼洞、凤凰山、珠村等矿泉水水源,特别是长寿村矿泉水水源,水质好、储量大,是广州市不可多得的优质矿泉水资源。五、植被、生物多样性特殊的地貌环境是天河区的森林和植物资源得以保留的主要原因。目前,天河区森林总面积基本维持在5万亩左右,全区森林覆盖率保持在26%的水平以上。主要分布在北部、西北、东北和中部低山丘陵区,以自然生态林和人工生态林组成,包括木材林、防护林、特种林、经济林、竹林、疏地林、灌木林等。辖区内自然植被主要有季风常绿阔叶林、针叶林、灌草丛等群落植物品种,共30多个科、50多个属、100多个品种。六、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见下表:表3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功能区类别功能区分类及执行标准水环境属猎德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最终纳污水体为珠江水系广州河段前航道(广州大桥—广州大蚝沙段),工农业用水及景观、航道用水,属Ⅳ类区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大气环境属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噪声属2类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是否风景保护区、特殊保护区否是否水库库区否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猎德污水处理厂是否管道煤气管网区是是否必须可现场预拌混凝土否是否《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范围是(但本项目不属于此条例规定项目范畴)七、猎德污水处理厂简介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是广州市第2座大型城市污水处理厂27
,位于天河区猎德村以东、华南大桥珠江北岸,占地面积39万平方米,主要负责收集处理珠江前航道以北的大部分市中心区,包括西濠涌、沿江自排系统、东濠涌、二沙岛及天河区的部分污水,服务面积228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296万人。该厂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于1991年立项,1999年正式投产,设计日污水处理能力22万吨,采用AB两段吸附降解生物处理工艺;二期工程于2002年4月动工,2003年10月通水运行,设计日污水处理能力22万吨,采用组合交替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三期工程于2004年动工,2006年11月通水运行,设计日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采用改良A2/O工艺(缺氧/厌氧/好氧)。三期工程全部建成后,日处理能力达64万吨。该厂运行以来,着力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构建起“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位一体科学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出水指标均优于国家一级B标准。同时,注重科技创新,自主研发设备管理软件和泵站远程通讯系统,并进行一系列技术改造,其中加盖除臭技术应用走在全国污水处理厂前列。27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一、社会经济结构本项目地理位置属天河区,天河区位于广州市老城区东部,东到玉树尖峰岭、吉山狮山、前进深涌一带,与黄埔区相邻;南到珠江,与海珠区隔江相望;西从广州大道、杨箕、先烈东路、永福路,沿广深铁路方向达登峰,与越秀区相接;北到筲箕窝,与白云区相接。全区面积125平方公里,辖内有21个办事街道,年末户籍人口82.31万人,增长1.8%,户数24.93万户,年度净增数14316人;常住人口150.61万人,增长1.5%。户籍人口出生率13.07‰,死亡率3.39‰,自然增长率9.69‰,计划生育率92.72%。据初步核算,2014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3011.12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8.9%,总量连续8年排名全市首位。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三次产业比例为0.1:13.5:86.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3亿元,增长1.8%;第二产业增加值405.40亿元,增长10.2%;第三产业增加值2602.79亿元,增长8.7%,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基本稳定在86%以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84.1%。完成现代服务业增加值1971.97亿元,增长8.9%,占GDP比重达65.5%,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75.8%。完成四大战略性主导产业增加值1677.14亿元,增长8.3%,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64.4%。其中,金融服务业增加值467.58亿元,增长10.0%,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18.0%;新一代信息技术业增加值442.49亿元,增长7.1%,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17.0%;现代商贸业增加值386.06亿元,增长8.4%,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14.8%;专业服务业增加值381.01亿元,增长8.1%,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14.6%。实现人均GDP201386元(折合32784美元),增长6.8%。二、科技、信息化和教育科技27
2014年度天河区科技计划项目共征得各类科技项目244项,组织推荐辖内科技企业申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360项,其中136个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立项支持,获扶持资金7309万元。全年全区专利申请量5737件,授权量3438件,申请量和授权量均稳居全市第一位。引进广东浪潮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科腾信息、爱立信等企业。移动互联网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年全区聚集营业收入达亿元以上的移动互联网企业超53家,移动互联网产业总营收超过800亿元,同比增长约25%。天河移动互联网基地已正式获得市政府“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挂牌认定,初步形成了“一个基地、三个园区、一个总部集聚区”的产业空间发展格局。移动互联网产业专业孵化器基地国际创新谷累计在广州孵化项目83个,投资6000余万元,带动社会投资超20亿元。2014年全年发放天河区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市民卡)21.8万张。全年共审核一般类信息化项目156个,申报金额5105.24万元,核定金额4480.44万元;审核重点信息化项目41个,申报金额34310.03万元,核定金额31539.5万元。建成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受理网上办事业务5202件,办结4535件,受理率37.4%,办结率34.4%,其中行政审批事项一级深度100%,二级深度99.5%,三级深度25.1%。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公办幼儿园比例达31%,普惠幼儿园比例达28%,通过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暨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规范化学校比例达100%,民办学校规范化学校比例达90%以上,获评广东省首批“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及首批“粤教云”计划示范应用试点区。高考重点本科增幅、本A增幅和重本达标度名列全市第一,中考750分以上的高分群全市占比第一。三、文化、卫生、体育率先启动“天河云学习中心”和“手机数字图书馆”,2014年全年“天河云学习中心”首页访问量达到69.23万次,视频播放量达48.33万次。成功举办2014第十届广州乞巧文化节,吸引国内外游客共50多万人次。持续开展天河迎春花市嘉年华活动,吸引海内外观众游客500万余人参与。依托文化地标开展“尚天河”周末群众文化广场活动,全年深入21个街道开展了210场“电影进社区”活动,举办“绚丽天河”国际部分10场演出,开展嘉年华文化惠民演出6场。指导、主办、协办各类文化活动912场,丰富辖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音乐作品《幸福小时代》和《爱在七月七》参加广东省第六届群众音乐舞蹈花会分获金奖和铜奖。大力保障文化市场安全,全区累计出动人员5862人次,检查各类文化企业、高危险性体育场馆(游泳池)共2807家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各项工作,查缴非法音像制品等25.4万张。27
截止2014年底,全区共有省部级医院5家,市属医院2家,区属医院3家,民营一级医院17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4家(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家);各类门诊、诊所、医务室、卫生所、高校医院356间。辖区床位数8837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6.11张;执业(助理)医师数5185人,每千常住人口医生数3.58人。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人次224.2万人次,同比增长7.6%。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有367户908位居民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约了服务协议。开展探索区域医疗联合体工作,区中医院率先和华侨医院成立“妇产科医疗联合体”。加强疾病防控工作,全年报告登革热病例3431例,防控各类传染病疫情4372起,调查处理疑似食物中毒事件7宗。完成疾病监测4.2万余项次,卫生监测近4万余项次。开展预防性健康体检11万人次、卫生知识培训近5.2万人次。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建立高血压患者健康档案6.08万份,糖尿病患者健康档案1.97万份,管理在册重性精神病人3289名,实施国家免费政策肺结核患者1023例。全区分娩产妇数2.99万例,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9.9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8.86%。我区现有体育场地2051个,场地总面积达到194.33万平方米。新建10条健身路径、2个篮球场,维修全区430条健身路径。全年共举办乒乓球、羽毛球、足球比赛等31项次全民健身活动,参与人数达10.58万余人次。组织9支龙舟队伍参加2014年广州国际龙舟邀请赛,天河区潘文治号获得2014年广州国际龙舟邀请赛彩龙竞艳一等奖。扎实做好2014年广州马拉松赛事保障工作,沿途安排了2120名安保志愿者及2100名群众。派出949名运动员,122名教练员参加第十六届青少年运动会,比赛中有4人打破纪录成绩,游泳1人打破全国少儿13至14岁年龄组女子50米蝶泳纪录,1人打破广州市初中组女子50米蛙泳纪录,1人打破广东省高中组男子100米蛙泳纪录,田径1人以10秒86打破广州市高中男子100米纪录。全年共有24个项目运动员进行注册和确认,注册及确认运动员1732名。四、文物保护天河区辖内有文物保护单位16家。十九路军淞沪抗日阵亡将士陵园、沙基惨案烈士墓、朱执信墓、粤军第一师诸先烈纪念碑、冼星海墓、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毛泽东视察棠下农业生产合作社旧址等。拟建项目地块附近500米范围内无国家、省、市级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森林公园,无文物古迹和文物保护目标。另外,在上述范围内亦无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珍稀、特有野生动植物存在。27
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东路383号太古汇广场MU层42号商铺,按《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穗府[2013]17号文)中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及标准分级,项目所在地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报告采用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官网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20日发布的体育西监测点的监测数据(小时均值)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评价,监测结果如下表所示。表4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统计表(单位:mg/m3)污染物名称NO2SO2COPM10PM2.5O34月18日0.0740.0180.960.0670.0450.0024月19日0.0720.0151.
80.0720.0520.0044月20日0.0740.0160.980.0730.0470.002标准限值0.20.5100.150.0750.2评价结果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根据监测结果,体育西监测点的监测数据均可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地空气环境质量较好。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猎德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产生的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最终经市政管网进入猎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汇入珠江水系广州河段前航道(广州大桥—广州大蚝沙段)。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水体功能为工农业用水及景观、航道用水,属Ⅳ类区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本项目引用《广州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3年度)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猎德断面的监测资料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进行评价,监测统计结果如下表所示。表52013年猎德断面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单位:mg/L采样点PHCODcrBOD5NH3-N总磷LASDO粪大肠杆菌猎德断面最大值7.0719.505.082.490.430.1672.4854000最小值6.909.193.890.680.100.0254.697000平均值6.9816.124.452.310.210.0792.882530最大污染指数0.040.650.852.11.40.562.562.727
水质标准Ⅳ类6~9≤30≤6≤0.5≤0.3≤0.3≥3≤20000从上表可知,猎德断面监测指标中除PH、CODcr、BOD5、LAS四项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外,其他各项指标均超出Ⅳ类标准要求,说明珠江前航道水质受氨氮等污染,目前水质不能满足其功能要求。猎德断面水环境现状一般,这主要是受城市生活污水的影响,随着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该河段水质较前几年已有明显改善,今后随着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高,该河段水质将得到进一步改善。三、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东路383号太古汇广场MU层42号商铺,项目所在郡楼太古汇商场南面约27米为天河路,根据穗府[1995]58号文“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规定,“当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分别与1类区、2类区、3类区相邻时,4类区地带范围是自车道与人行道交界处为起点,分别向道路两侧纵深40米、30米、25米的区域范围,当纵深范围内有高于3层楼房以上(含3层)的建筑物时,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建筑物背向道路一侧适用相邻区域标准。”项目所在郡楼太古汇商场南面的天河路属于交通干线道路,本项目与天河路的距离小于30m,但是本项目位于建筑背向道路一侧,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区,本项目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为了解本项目周围声环境现状,环评工作组于2016年8月25号昼、夜间分别在项目周围设点监测,测点结果见下表。表6建设项目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单位:dB(A))编号位置昼间夜间测值标准测值标准1项目东侧57.56044.6502项目南侧58.86044.2503项目西侧56.26043.7504项目北侧57.36045.350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的边界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类标准,表明所在地声环境状况良好,可满足功能区的要求。27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本项目主要保护目标如下: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建设区域周围空气环境质量,保护级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建设区域周围水环境质量,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3、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建设区域周围声环境质量,保护级别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4、环境敏感点结合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建设项目所在楼宇周围200米范围内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表7项目所在楼宇周围环境敏感点一览表序号敏感点名称性质方位与本项目所在大楼边界距离(m)1广州市第四十七中学学校西北面792广州市天河区华康小学学校北面1473凯德天河新作新园住宅区东北面14627
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油烟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油烟外排浓度≤2mg/m3)。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具体数值详见下表。表8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摘录(mg/L)项目CODcrBOD5NH3-NSS动植物油三级标准500300--4001003、营运期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4、《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2001年6月。5、《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HY05:饮食业产生的食物加工废物和废弃食物及植物油加工厂产生的残渣),2009年更新。总量控制标准在本项目各种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的前提下,统计出建设项目各污染物排放量,建议作为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0(项目污水经市政管网收集后汇入猎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本项目不单独设总量);2、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0;3、固体废弃物总量控制指标:0。27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图1项目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简述为:从外部购入各类食品材料,再进行分类、采摘和清洗,然后进行烹饪,最后出品。项目整个生产过程中主要的污染源是:厨房油烟废气;员工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厨房炉具运行噪声、通排风系统、油烟净化器噪声和营业噪声;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油污及废油脂等。27
主要污染工序一、施工期污染工序本项目施工期已过,故不在此做分析。二、营运期污染源工序本项目营运期的污染工序包括:厨房油烟废气;员工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厨房炉具、抽排风系统、油烟净化器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营业噪声;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油污及废油脂等。1、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根据《广州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技术指引》,每个基准炉头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1m2。现根据厨房抽油烟罩的面积计算基准炉头数,详见下表。表9项目厨房基准炉头计算表位置抽油烟罩面积(m2)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折算系数基准炉头数(按四舍五入折合)油烟废气产生量m3/h油烟废气浓度(mg/m3)油烟产生量(t/a)厨房7.5751.1m2714000150.46由上表可知,安装的抽油烟罩面积为7.575m2,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规定,每个基准炉头对应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1m2,因此本项目的基准炉头为7个。根据《广州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技术指引》,每个基准炉头的额定风量按2000m3/h计算,每天开炉6小时,每年工作约365日,则油烟废气产生量为14000m3/h(3066万m3/a),油烟的浓度约为15mg/m3,油烟产生量即为0.46t/a;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32000m3/h)+运水烟罩二级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约为2mg/m3,油烟排放量为0.061t/a。2、污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为客人提供午餐及晚餐服务,设餐位170个,员工40人,员工均在餐厅内用餐但不在内住宿。本项目外排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厨房含油废水。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可知,员工用水定额按0.08m3/人·天计,餐饮用水按160升/餐位·天计,共365天/年,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则本项目生活污水量为1168t/a,餐饮废水为9928t/a。建设项目的用水和排水情况详见下表10。27
表10建设项目污水产排情况一览表项目指标取值数量用水量排水量m3/dm3/am3/dm3/a员工生活污水0.08m3/人·天40人3.211682.881051.2餐饮废水160升/位·天170个餐位27.2992824.488935.2合计30.41109627.369986.4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SS、氨氮等;餐饮废水的主要污染物因子为CODCr、BOD5、SS、氨氮和动植物油等。参照《广东省第三产业排污系数(第一批)》与《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554-2010)的排污系数,本项目污水水质见下表。表11项目污水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及污染负荷一览表污染指标水量(m3/a)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餐饮废水产生浓度(mg/L)-80035050030150年产生量(t)99288.383.675.240.311.57生活污水产生浓度(mg/L)-25020020020-年产生量(t)11680.330.260.260.03-综合污水产生浓度(mg/L)-738.44333.48466.6128.51133.13综合污水产生量(t)110968.713.935.500.341.57经预处理后的餐饮废水排放浓
(mg/L)-50030015020100年排放量(t)8935.25.243.141.570.211.05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放浓度(mg/L)-20018015018-年排放量(t)1051.20.260.240.200.02-综合污水排放浓度(mg/L)-466.61286.31149.8419.8189.03综合污水排放量(t)9986.45.503.381.770.231.05排放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500300400-100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厨房炉具、油烟净化器等设备运行噪声及营业噪声等,其产生的噪声声级详见下表。表12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噪声源强单位dB(A)序号噪声源噪声强度1厨房炉具及配套风机55-852油烟净化器65-753营业噪声65-854、固体废弃物27
建设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油污及废油脂等固体废物。顾客产生的餐饮垃圾是废纸、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罐、剩余饭菜等。厨房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油污及废油脂等。其排放情况见下表。表13项目固体废物排放情况单位t/a序号名称排放量(t/a)备注1餐饮垃圾31.03设有170个餐位,垃圾系数按0.5kg/(餐位·餐)计2生活垃圾7.3员工人数40人,生活垃圾系数按0.5kg/(人·d)计3油污、废油脂7.2油烟净化器、隔油池产生4合计45.53/27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施工期粉尘——少量——少量装修废气——少量——少量营运期油烟废气15mg/m30.46t/a2mg/m30.061t/a水污染物施工期生活污水——少量——少量冲洗污水——少量——少量营运期餐饮废水CODCr800mg/L8.38t/a500mg/L5.24t/aBOD5350mg/L3.67t/a300mg/L3.14t/aSS500mg/L5.24t/a150mg/L1.57t/aNH3-N30mg/L031/a20mg/L0.21t/a动植物油150mg/L1.57t/a100mg/L1.05t/a员工生活污水CODCr250mg/L0.33t/a200mg/L0.26t/aBOD5200mg/L0.26t/a180mg/L0.24t/aSS200mg/L0.26t/a150mg/L0.20t/aNH3-N20mg/L0.03t/a18mg/L0.02t/a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少量——少量施工垃圾——少量——少量营运期餐饮垃圾31.03t/a0t/a生活垃圾7.3t/a0t/a油污、废油脂7.2t/a0t/a噪声施工期施工噪声70-95dB(A)《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营运期设备噪声营业噪声55-85dB(A)边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本项目处于城市生态系统中,其施工期、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经治理后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影响不大。27
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已过,故不在此做分析。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油烟废气处理情况本项目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根据计算,油烟产生总量为0.46t/a,其产生浓度为15mg/m3。建设单位将厨房产生的油烟经过如下处理: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32000m3/h)+运水烟罩二级处理达标后,由内置烟管引至所在建筑楼29楼楼顶排放。项目油烟排放量为0.061t/a,经处理后的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油烟≤2mg/m3,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油烟废气治理工艺如图2所示。烟罩运水图2油烟处理工艺流程2、环境敏感点分析根据项目四至现状分析,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东路383号太古汇广场MU层42号商铺,所在建筑为太古汇商场,东面为太古汇一座,隔太古汇一座约260米为天河东路,南面隔91米为天河路,西面为太古汇二座,隔太古汇二座约38米为文华街,北面约75米为华文街,隔华文街约147米为广州市天河区华康小学。距离项目所在楼宇边界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西北面79m处的广州市第四十七中学,项目油烟排放口距离广州市第四十七中学距离为80m,因此项目油烟排放口距离各敏感点均大于20m。项目排放的油烟废气经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32000m3/h27
)+运水烟罩二级处理达标后排放,外排油烟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的小于2mg/m3,同时符合《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及2010年环境保护局发布的《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规定的“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因此本项目对附近敏感点的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二、水环境影响分析建设项目外排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总排放量为9986.4m3/a,其中餐饮废水排放量为27.2m3/d(即9928m3/a),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2m3/d(即1168m3/a)。本项目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总出水口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即:CODcr≤500mg/L,BOD5≤300mg/L,NH3-N无相应标准,SS≤400mg/L,LAS≤20mg/L,动植物油≤100mg/L)后,由市政管网排入猎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后纳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不得排入附近水体。经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受纳水体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3。图3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三、噪声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影响的主要噪声源是厨房炉具、油烟净化器等设备运行噪声及营业噪声,噪声值约为55~85dB(A)。(1)风机、厨房炉具本项目厨房配套的风机与炉灶产生的噪声值约为55dB~85dB,本评价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对噪声进行治理:在风机吸风口设软连接外,还在排风口安装阻抗复合式消声器;厨房与靠住户一侧的外界连接的窗必须密封。(2)油烟设备油烟设备噪声值约为65dB~75dB。建设单位在厨房使用之前经过隔声的装修,通风良好,油烟净化器的换风风机应配置消声器,并对排烟管进行密封和加固治理,从而避免和减小排烟管产生的低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7
(3)营业噪声建设单位需加强日常管理,不产生噪声源扰民。综上所述,产生的噪声经上述治理和距离的消减后,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不会对周围的作息、居住、办公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四、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油污、废油脂等。餐饮垃圾产生量30.03t/a,生活垃圾产生量7.3t/a,油污、废油脂产生量7.2t/a。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11]第53号)的有关规定,对上述固废进行分类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分类投放:(一)可回收物应当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者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二)有害垃圾应当交给有害垃圾回收点或者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三)餐厨垃圾应当投放至餐厨垃圾收集容器。1、一般废物(1)生活垃圾一般废物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及顾客产生的垃圾。此类固体废弃物如不妥善处理,将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此类固体废弃物应设置专门的堆放场地,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安全卫生处置,做到日产日清,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做到符合环境保护要求。(2)餐厨垃圾餐饮垃圾产生者收集餐饮垃圾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①按照市城管部门的要求,设置符合标准的餐饮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存放餐饮垃圾;②应保持餐饮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完好整洁和正常使用;③将餐饮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放置;④做到餐饮垃圾日产日清。因此,本项目的餐饮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2、严控废物27
根据《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及《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相关规定,建设项目静电油烟处理器定期清洗产生的油污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脂,该类物质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编号HY05严控废物,此类废物产生量约为7.2t/a。根据《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节第29条至34条,关于“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禁止将废弃食用油用于食品加工。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将废油脂经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其临时储存场所的建设、维护以及处置均按照《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条例》中有关规定处理。综上所述,经采取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分别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经以上处理实现零排放,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污染影响。27
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营运期油烟废气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32000m3/h)+运水烟罩处理后经独立使用的烟管引至楼顶达标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2mg/m3)水污染物营运期生活污水、餐饮废水CODCr、BOD5、SS、动植物油、NH3-N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猎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固体废弃物营运期餐饮垃圾交由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采取相应措施后,将可实现安全处置的目标,对项目所在地环境无不良影响。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安全卫生处置。油污、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噪声营运期设备噪声营业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通过减振、隔声、消音处理,再经过墙体的阻隔和距离的衰减。边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本项目处于城市生态系统中,其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经治理后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影响不大。27
结论与建议一、项目概况广州方蜀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河太古汇分公司于广州市天河东路383号太古汇广场MU层42号商铺经营中餐制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19"56"、北纬23°8"1"。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2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共设有170个餐位,每天经营中、晚两餐,经营时间为10:00到22:00,共12个小时,年运营365天。本项目共有员工40人,均不在项目内住宿。项目不单独设备用发电机及中央空调和冷却塔。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体育西监测点的监测数据均可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地空气环境质量较好。(2)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猎德断面监测指标中除PH、CODcr、BOD5、LAS四项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外,其他各项指标均超出Ⅳ类标准要求,说明珠江前航道水质受氨氮等污染,目前水质不能满足其功能要求。猎德断面水环境现状一般,这主要是受城市生活污水的影响,随着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该河段水质较前几年已有明显改善,今后随着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高,该河段水质将得到进一步改善。(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的边界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表明所在地声环境状况良好,可满足功能区的要求。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一)施工期间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施工期已过,故不在此做分析。(二)项目建成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根据计算,油烟产生总量为0.46t/a,其产生浓度为15mg/m3。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32000m3/h)+运水烟罩二级处理,由内置烟管引至所在建筑楼29楼楼顶排放。项目油烟排放量为0.061t/a,经处理后的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油烟≤2mg/m327
,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所在地属于猎德污水处理厂集污范围,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总出水口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全部接入市政管网,排入猎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纳污水体为珠江广州河段前航段。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上述预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和纳污水体影响不大。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产生影响的主要噪声源是风机、厨房炉具、油烟净化器等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及营业噪声。建设单位采用低噪设备,对风机设软连接和隔声罩、排风口安装阻抗复合式消声器,对厨房进行经隔声处理,对排烟管的密封和加固治理,项目噪声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油污、废油脂等。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对上述固废进行分类处理:(1)对员工生活垃圾及顾客产生的垃圾设置专门的堆放场地,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2)本项目的餐饮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3)建设项目静电油烟处理器定期清洗产生的油污以及高效油水分离器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脂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编号HY05严控废物,建设单位必须将废油脂经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无不良影响。四、综合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的主要环境污染因素为油烟废气、餐饮废水、生活污水和风机、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噪声。建设单位只要认真对待本项目可能产生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加强环境保护意识,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日后的正常运行并保证不超经营范围,并且项目建成后经天河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上述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27
六、建议1、该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主要因素是生活污水、餐饮废水、油烟废气、噪声及固废,除了必须认真执行“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切实落实已经计划的污染防治措施外,还应该贯彻清洁生产理念,尽量少使用非环保餐具、白色饭盒、包装物等,同时对垃圾进行分类存放,方便废物综合利用和分类处理,从而减少污染物产生和对环境的危害。2、排烟管加装消声器以减少由于排烟风速过高而导致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7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27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
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卫星图附图3建设项目所在大楼四至图附图4建设项目所在大楼平面图附图5建设项目四至情况实景图附图6建设醒目平面布置图附图7建设项目厨房平面图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4.声影响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本项目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位置附图2建设项目卫星图负三层:TM-V气浮净水器楼顶油烟排放口天河城大街14m30m本项目天河城西塔天河城购物中心天河南一路体育西路
项目位置天河路太古汇大厦凯德天河新作新园广州市天河区华康小学广州市第四十七中学粤海喜来登酒店粤海天河城大厦34m10m附图3建设项目四至图
附图4建设项目所在楼层及具体位置
项目所在太古汇商场本项目项目东面雪村板长寿司项目南面天河路项目西面文华街项目北面ORIGINALFRESH(饮品店)附图5建设项目所在楼层四至图
附图6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7建设项目厨房平面图
排烟系统接商铺新风系统排烟口
附图8防排烟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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