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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编号年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留庆新横街住宅综合楼新建荔湾区黄沙大道留庆新横街10-20号广州羊城铁路集团羊城铁路总公司广州市南岭铁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约2000202491115859871024985.251.825大坦沙西航道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穗规建发字(2000)第454号240项目名称:东莞市大朗聚富洗水厂建设单位(盖章):东莞市大朗聚富洗水厂编制日期:2017年5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 ――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东莞市大朗聚富洗水厂建设单位东莞市大朗聚富洗水厂法人张远富联系人张远富通讯地址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村大朗环保专业基地7栋4层7406-7407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村大朗环保专业基地7栋4层7406-7407号(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3°56ˊ49.01″、北纬22°54ˊ2.01″)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O120纺织品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3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4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万元)0.52预计投产日期2017年6月一、项目由来东莞市大朗聚富洗水厂是新建项目,拟建于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村大朗环保专业基地7栋4层7406-7407号,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3°56ˊ49.01″、北纬22°54ˊ2.01″(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占地面积300m2,建筑面积300m2,所用厂房为租用性质。本项目总投资40万元,主要从事毛衣的洗水加工,投产规模为:年洗水毛衣40万件。项目定员5人,年工作日300天,一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村大朗环保专业基地为东莞市的环保专业基地之一,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于2008年8月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东莞市大朗镇环保专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东环建[2008]1388号),该基地位于大朗镇富民片区新朗北路、新朗南路、新朗西路、蔡新路所围合的区域,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及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关于环保专业基地内建设项目环评有关问题的复函》(东环函[2014]246号)的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东莞市大朗聚富洗水厂16
委托,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本工程内容与规模1、项目名称:东莞市大朗聚富洗水厂2、建设性质:新建3、建设规模:项目建筑面积为300m2,主要从事毛衣的洗水加工,投产规模为,年洗水毛衣40万件,项目不设印花。表1项目工程组成序号子项目名称建设规模1主体工程生产车间主要功能:水洗、脱水、烘干,洗水毛衣40万件/年2公用工程锅炉供热工程项目使用的蒸汽由基地锅炉房提供,项目自身不设锅炉3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水洗后烘干工序产生的絮状颗粒物经基地统一设置的风管引至楼顶经过滤网处理后排放,排放口为多厂共用废水处理设施经车间内废水收集、排水管道排入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噪声防治措施减震、隔声等固废处理设施一般固废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4、主要原辅材料:表2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统计表序号名称年使用量使用工序1毛衣40万件全程3硅油1.1吨清洗洗衣粉1.0吨清洗4柔顺剂0.4吨清洗5平滑剂0.5吨清洗主要原材料理化性质说明:硅油:硅油一般是无色(或淡黄色)、无味、无毒、不易挥发的液体,耐热性、电绝缘性、疏水性、生理惰性良好,具有使织物不变黄而又有柔软的手感效果。洗衣粉:是一种合成洗涤剂,主要成分有:织物纤维防垢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水软化剂、污垢悬浮剂、酶、荧光剂及香料等。柔顺剂:半透明、奶白色溶剂,属阴/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适用于织物洗涤护理过程中配合洗涤剂使用,起到使织物柔软、蓬松、消除静电作用的洗涤护理用品。平滑剂:水溶性非离子型乳液,无毒无味、可任意比例兑水稀释,是一种具有优良的柔软、平滑、光亮、手感的水性环保有机硅乳液。5、主要设备:16
表3本项目主要工艺设备及规模情况统计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洗水机8台清洗,均为150磅2脱水机4台脱水,均为42寸2台3烘干机8台烘干,均为150磅注:(1)本项目烘干机使用蒸汽为间接蒸汽,由东莞市大朗镇环保专业基地锅炉房统一供给,其余生产设备均使用电能。(2)本项目设备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21号)、《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及《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本)》(东府[2009]6号)、《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07版)有关要求。6、公用工程:●用电:本项目用电主要由市政管网供给,年耗电量约7万度。●蒸汽:本项目所用蒸汽由环保专业基地内锅炉房提供,根据现场调查,目前,基地内设有燃煤锅炉集中供汽,且已正常运行,本项目蒸汽年用量约为1100m³。●供水:本项目用水主要由市政管网供给,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及员工日常生活办公用水。员工日常办公生活用水量为0.2t/d(60t/a);生产用水主要为洗衣清洗用水,洗衣每天用水量为50t/d(约15000t/a),其中27t/d(8100t/a)的用水量为经环保专业基地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的回用水。因此项目用水总量为50.2t/d(15060t/a),其中新鲜水量为23.2t/d(6960t/a)。●排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由基地内污水管道收集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生产废水由基地内生产废水管道收集,地面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0.18t/d(54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产生总量45t/d(即13500t/a),生产废水排入东莞市大朗镇环保专业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其中60%(即27t/d,8100t/a)经环保专业基地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到生产中,其余40%(即18t/d,5400t/a)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回用率达到60%。7、员工、工作制度及食宿情况:项目定员5人,年工作300天,一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建厂址目前为空厂房,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16
项目平面布置及周边示意情况:本项目位于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村大朗环保专业基地7栋4层7406-7407号,项目周围100米内无学校、医院等特殊环境敏感点。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所在建筑物为一栋五层楼厂房,该厂房内均为洗水工厂,本项目位于该厂房四楼部分区域。项目所在建筑东北面为空地,东南面为基地厂房5栋,西南面为基地厂房8栋,西北面隔园区道路为基地污水处理站。本项目平面布置及周边示意情况如下图所示,现场照片见附图2。N本项目基地污水处理站大朗镇环保专业基地(生产区)7栋路道5栋大门空地8栋区园基地锅炉房3栋6栋1栋园4栋2栋F栋区办公生活区三星厂道空地路工厂图例说明:本项目锅炉废气排放口,≥45m车间毛絮粉尘排放口车间生产废水排放口噪声监测点图1项目周边示意图16
N洗脱区烘干区门车间毛絮粉尘排放口车间生产废水排放口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16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形地貌项目所在的东莞市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地貌以丘陵台地、冲击平原为主,丘陵台地占44.5%,冲击平原占43.3%,山地6.2%。东南部多山,尤以东部为最,山体庞大,分割强烈,集中成片,起伏较大,海拔多在200~600米,坡度30°左右,银瓶嘴山主峰高898.2米,是东莞市最高山峰;中南部低山丘陵成片,为丘陵台地;东北部接近东江河滨,陆地和河谷平原分布其中,海拔30~80米之间,坡度小,地势起伏缓和,为易于积水的莆田区;西北部是东江冲击而成的三角洲平原,是地势低平,水网纵横的围田区;西南部是滨临珠江口的江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而低陷,是受潮汐影响较大的地区。地带性土壤类型为赤红壤;发育母岩主要有花岗岩、砂页岩、沉积岩等:由于地表植物多被破坏.现状植被以灌丛草坡和各种人工林为主.因此,全市水土流失较严重,土层一般较浅薄,有机质含量较低。2、气候气象项目所在地区多年平均气温22.6℃,7月份平均气温29.2℃,1月份平均气温14.4℃,历年极端最高气温为39.6℃,极端最低气温2.2℃,每年冬季很少出现低于0℃的寒冷和霜冻天气,历年平均降雨量为1451.3mm,最大年降雨量为2395.9mm,最小年降雨量为970mm,降雨量多集中在4-9月,相对湿度历年平均为67.3%,该地区风向季节性明显,该区全年主导风向为东风,频率为19.3%;次主导风向为东北风,频率为12.7%。全年以N~E风占绝对优势,出现频率合计为55.8%。该地区风向呈明显的季节性变化。夏季主要吹偏南风,SSE~SW风出现频率共为41.2%。春、秋、冬季主要吹N~E风。春、夏、秋三季均以E风的污染系数最大。年平均风速为2.0m/s,静风频率为33%。3、水文16
东莞市主要河流有东江、石马河、寒溪水。市境96%属东江流域,东江干流自东北角博罗县、惠阳市之间入境后,沿北部边境自东向西行至桥头新开河口,由发源于深圳宝安区的石马河流入,在企石由企石河流入。至石龙分出南支流后,北干流续流至石滩,与来自增城的支流汇流,经市境石碣、高埗、中堂、麻涌的大盛注入狮子洋;南支流斜向西南,在峡口接纳来自市境中部的寒溪水,峡口以下有三支较小的支流牛山水、蛤地水和小沙河,自东向西汇入,流经石碣、莞城、道滘、厚街、沙田于泗盛注入狮子洋。北干流与南支流之间为东江三角洲的河网区。4、植被和生物多样性历史上的东莞是森林茂密的地区,地带性森林植被类型为季风常绿阔叶林,组成种类多样而富于热带性,主要由壳斗科、樟科、山茶科、大戟科、桃金娘科、杜英科、山矾科、梧桐科等的一些种类为优势种所组成,只是由于近代人口剧增,干扰频繁。大量毁林种果,使东莞原生性森林被破坏殆尽,现状植被以人工种植的马尾松林、杉木林、桉林、相思林和竹林等为主,以及较大面积的荔枝、龙眼、芒果等果园。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概况】大朗位于东莞市中南部,土地面积97.5平方公里,辖28个社区(村),常住人口32万(其中户籍人口7.5万人)。大朗有“16张国家级名片”,包括中国荔枝之乡、中国羊毛衫名镇、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名镇、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镇、国家卫生镇、国家生态乡镇、中国毛织文化艺术之乡等等。【经济建设】2016年,大朗镇实现GDP242.1亿元,增长8.1%;镇本级可支配财政收入15.3亿元,增长23.2%;税收总额37.5亿元,增长16.2%;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336.8亿元,增长18.2%。全镇规上工业增加值93.1亿元,增长7.3%;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6亿元,增长7.9%;全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4亿元,增长9.8%。【转型升级】“毛织+电商”强势突起。成立全市首个镇级电商协会,编制发布全国首个“毛织价格指数”、十大毛织联盟标准,大朗毛织话语权不断增强;全镇全年电商销售额突破100亿元,大朗电子商务产业中心被认定为“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装备+智造”助力转型。加快实施“机器换人”,数控织机使用量从2011年的不足3万台增加到2016年的5万多台,节省劳动力约40万人,大朗成为全球使用数控织机最多、最集中的地区。推进工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深度融合,全镇规上装备制造业总产值达164.1亿元。“电子信息+品牌”发展迅猛。全镇纳税超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由2011年的9家增加到2016年的24家。2016年龙昕科技纳税1.3亿元,成为全市“倍增计划”标杆。【招商引资】以试点效率促进项目招引。以成为全市项目投资建设直接落地改革试点镇为契机,将项目投资建设审批时限由4个月压缩至2个月。其中,三星高新塑料项目从签约落地到建成投产仅用时816
个月,创造了东莞外商投资建设的最快速度。以资源统筹助力项目落地。大力推进“三旧”改造,2016年盘活统筹土地1192亩,强化招商用地保障。推进集体厂房资源统筹及续租综合效益评估,强化集体厂房资源集约利用,提高综合效益。以城市升级推动项目建设。启动华为终端周边道路升级改造、莞番高速公路规划等项目,完成犀牛陂新消防站建设。加快打造高品质城市核心区,长盛二期商圈初具雏形。规划建设新文化中心,松朗一体化发展更加紧密。毛织商贸城已成规模,环球贸易广场、巷头花园等标志性建筑建成使用。16
主要编制依据及环境功能属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2016年11月7日修订);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发布施行);8、《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地方政策、法律、法规1、《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7月26日修正);2、《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3、《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粤环函【2005】111号;4、《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5、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东府办【2011】110号;6、《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18号);7、《印发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2〕238号);8、《关于发布《广东省高危废物名录》的通知》(粤环〔2008〕114号);16
9、《关于印发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 [2013]14号);10、《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4】270号);11、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环【2014】190号);12、《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粤发改产业【2014】210号);13、《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2008~2017)》东府【2009】5号;14、《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本)》;15、《东莞市区环境空气适用区划》和《东莞市区环境噪声适用区划》东府【2008】144号;16、《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如下表所列:表4建设项目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编
号项目类别1水环境功能区寒溪水(大朗段)目前属Ⅴ类功能区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项目所在地属于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项目所在地属于3类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4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是否风景保护区否6是否水源保护区否7是否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厂集污范围是16
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公布的《2015年度东莞市环境状况公报》,2015年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如下表(单位:mg/m3):表5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表监测因子年均浓度值(mg/m3)SO2NO2PM10PM2.5监测结果0.0140.0340.0510.036评价标准0.060.040.070.035污染指数(无量纲)0.230.850.731.03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属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指标SO2、NO2、PM10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2.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总体上,项目所属片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一般。PM2.5超标主要是受到地铁及轻轨等市政工程施工、房地产施工扬尘的影响。二、地面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外排生活污水经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寒溪水,深圳市政院检测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12月17日16
连续3天对项目纳污水体水质进行了取样监测与评价,其监测及结果见下表:表6寒溪水水质监测表项目pH(无量纲)CODcrBOD5氨氮总磷DO浓度mg/L6.79~6.9334.2~45.39.2~12.86.07~8.230.16~0.293.5~4.3评价标准mg/L6~9≤40≤10≤2.0≤0.4≥2污染指数0.08~0.210.86~1.130.92~1.283.04~4.120.4~0.730.77~0.84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因子除PH、总磷、DO值全部达标外,其余各指标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差。寒溪水(大朗段)水质超标主要原因是受周边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的影响。三、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选址属于声环境功能3类区。经现场监测,监测布点图见图1,项目各边界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如下表:表7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测点位置昼间噪声平均值LAeq夜间噪声平均值LAeq执行标准LAeq备注昼间夜间所在厂房边界1#西北面59.249.56555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2#东北面58.248.665553#东南面57.748.465554#西南面58.548.46555从监测结果来看,项目各厂界的昼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功能区3类标准要求。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主要保护目标为项目周围范围内水、气、声环境质量在项目营运后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要求。1、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控制项目废气排放对附近空气环境的影响;2、水环境质量符合(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控制项目污水排放对附近水环境的影响;3、声环境质量符合(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控制各种噪声声源,要求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16
4、本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学校、机关、医院等环境敏感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基地内的办公生活区和基地周围的居民区。表8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名称方位厂界距离人数保护级别大气环境基地内的办公室生活区本项目西南面约135m约500人《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二级标准;水围村南面210m约300人新马莲村东面440m约1600人16
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本项目纳污水体为寒溪河。根据《东莞市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计划》(2013-2020)(东环[2013]140号)中东莞市河流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控制目标,寒溪水现阶段水质控制目标为Ⅴ类,因此目前寒溪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相应的环境标准值见下表。表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单位:mg/L项目Ⅴ类标准项目Ⅴ类标准pH6~9化学需氧量(COD)≤40高锰酸盐指数≤15BOD5≤10DO≥2氨氮(NH3-N)≤2石油类≤1.0总磷(以P计)≤0.42、环境空气质量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详见下表。表10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摘录)单位:mg/m3污染物名称SO2NO2PM10PM2.5取值时间1小时平均值0.500.20————日平均值0.150.080.150.075年平均值0.060.040.070.0353、声环境质量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标准限值见下表。表1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限值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655516
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经分析,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选址属于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该污水厂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生活污水经大朗环保基地统一建设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即可通过市政管道接入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标准值见表12。本项目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洗水机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环保基地已为基地内的各个生产车间预设废水管道,本项目生产废水收集后通过预设的废水管道排入专业基地废水处理厂处理,60%废水经深度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回用于洗水工序,40%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限值的较严值后就近排入寒溪河。表1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摘录)污染物生活污水排放:(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厂出水:(GB18918-2002)一级A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生产废水执行标准pH6~96~96~96~96~9CODcr500mg/L50mg/L90mg/L80mg/L80mg/LBOD5300mg/L10mg/L20mg/L20mg/L20mg/L色度—30405040SS400mg/L10mg/L60mg/L50mg/L50mg/L挥发酚2.0mg/L0.5mg/L0.3mg/L—0.3mg/LNH3-N-5(8)mg/L*10mg/L10mg/L10mg/L动植物油100mg/L1mg/L10mg/L—10mg/L总磷—0.5mg/L—0.5mg/L0.5mg/L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表1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项目CODCrBOD5石油类PH回用水指标≤60mg/L≤10mg/L≤1mg/L6.5~8.516
2、废气本项目烘干工序所需热蒸汽由专业基地锅炉集中供给。项目内产生的主要废气为毛织絮状颗粒物,其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表1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摘录)序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排气筒(m)二级监控点mg/m31颗粒物120152.9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3、噪声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标准值如下表:表1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摘录)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依据噪声限值≤65≤55(GB12348-2008)3类标准总量控制标准根据环保要求,国家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CODcr、NH3-N、SO2及NOx。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可不计入总量控制指标中;经大朗环保专业基地管理处同意,项目产生的废水排入基地内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所需热蒸汽由基地内锅炉房供给,因此生产废水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计入基地总量控制指标中。16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硅油、洗衣粉、柔顺剂、平滑剂、自来水/回用水毛织絮状颗粒物蒸汽(由基地统一提供)运营期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水洗脱水烘干出货毛衣废水废水图3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说明:将毛衣置于洗水机中,使用自来水、回用水,加入硅油、柔顺剂、毛衫整理剂进行水洗,水洗后脱水,最后将毛衣放入烘干机中烘干即可出货。注:烘干加热所需热蒸汽由专业基地内锅炉房提供。清洗、脱水废水进入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60%经深度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到生产工序回用,其余40%达标排放。本项目主要污染源分析:1、水环境污染源(1)生产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来自于清洗、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水,其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洗水中加入的洗衣粉、硅油、柔顺剂等,污染因子主要表现为CODcr、BOD5、SS、色度、挥发酚、pH等。根据建设方提供的统计资料,项目生产用水量约为50t/d(约15000t/a),生产废水排放系数以0.9计,则洗衣废水产生量约为13500t/a,平均每天45t。类比已迁入专业基地内其他洗水厂的废水排放情况,估算本项目工业污染源的污染物产生量,见表15。19
表16工业废水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废水量(t/a)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产生量:13500排放量:5400CODCr4806.48800.432BOD5901.215200.108SS1802.43500.27色度90倍——40倍——挥发酚0.40.0050.30.0016氨氮200.27100.054pH6~8——6~9——项目生产工序水平衡见下图:回用27水洗脱水基地污水站45废水寒溪水184550回用水27自来水23损失5图4项目生产工序水平衡图(单位:t/d)(2)生活污水本项目员工人数为5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员工生活用水量约为:0.04t/人·d×5人=0.2/d,按年工作日为300天计,即生活用水量为60t/a,排放系数取0.9,则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4t/a。该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及其浓度分别为CODcr(250mg/L)、BOD5(160mg/L)、SS(150mg/L)、NH3-N(40mg/L)。2、环境空气污染源本项目内供热由专业基地集中供给,项目本身不设有锅炉、发电机及厨房,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衣服烘干时产生的毛织絮状颗粒物。本项目清洗服饰为毛织服饰,毛织服饰在烘干过程中会有少量毛织絮状颗粒物产生,其主要成分为颗粒物。一般毛织絮状颗粒物体积较大且比重小,因此本项目在烘干结束后将毛织絮状颗粒物经基地统一设置的风管引至楼顶经过滤网处理后排放,排放口为多厂共用,排气管不低于15米并高于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类比同类型项目可知,通过此措施可将大部分毛织絮状颗粒物收集于过滤网内,毛织絮状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排气筒15米时,≤120mg/m3、≤2.9kg/h)。19
3、声环境污染源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工艺设备洗水机、脱水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分析,工艺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值约为70~85dB(A)。表17项目主要声污染源序号设备数量噪声声级/dB(A)1洗水机870-752脱水机475-853烘干机870-754、固体废物项目不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洗水添加的硅油、柔顺剂、毛衫整理剂均为桶装包装,包装桶交供应商回收循环利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①衣物包装材料、毛织絮状颗粒物等一般工业固废;②员工生活垃圾。本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1)一般固废本项目会产生衣物等的包装材料(塑料袋),产生量约0.5t/a,毛织絮状颗粒物产生量约500kg/a,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2)生活垃圾项目定员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算,则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kg/d(0.75t/a),主要成份是布类、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等。19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运营期)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烘干颗粒物(毛织絮状颗粒物)<120mg/m3,少量<120mg/m3,少量水污染物生产废水产生量13500t/a(45t/d),排放量为5400t/a(18t/d),回用率为60%CODcrBOD5SS色度挥发酚氨氮pH480mg/L,6.48/a90mg/L,1.215t/a180mg/L,2.43t/a90倍,——0.4mg/L,0.005t/a20mg/L,0.27t/a6~8,——80mg/L,0.432t/a20mg/L,0.108t/a50mg/L,0.27t/a40倍,——0.3mg/L,0.0016t/a10mg/L,0.054t/a6~9,——生活污水54t/aCODcrBOD5SS氨氮250mg/L,0.014t/a160mg/L,0.009t/a150mg/L,0.008t/a40mg/L,0.002t/a175mg/L,0.009/a100mg/L,0.005t/a100mg/l,0.005t/a30mg/L,0.0016t/a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废物衣物包装材料0.5t/a交专业单位回收毛织絮状颗粒物500kg/a员工日常生活生活垃圾0.75t/a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工艺设备(洗水机、脱水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分析,工艺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值约为70~85dB(A)。经减振、消声及墙体隔音等有效治理后,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项目附近没有特别的生态敏感点,项目周围无特殊需要保护的树种或生态环境,项目的运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明显。随着工业的发展,会从本项目所在的生态系统以外输入大量能量和物质(例如供电、供水和原料),同时会向生态系统排放一定数量的废物(例如,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如这一人工生态系统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会造成其他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因此,该工业的开发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一定要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总量控制。保证工业的人工生态系统和与之相关的自然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20
环境影响分析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该项目是租用专业基地内已有的厂房进行生产,故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1、水环境影响分析(1)生产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来自于洗衣、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水,其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洗水中加入的洗衣粉、柔顺剂、硅油等,污染因子主要表现为CODcr、BOD5、SS、色度、挥发酚、pH等。生产废水产生量约为45t/d,即13500t/a。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引入环保专业基地内的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40%废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排放标准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限值的较严值后直接外排,60%废水经深度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洗水、工序。项目回用水量约27t/d(8100t/a),排放水量约18t/d(5400t/a)。环保基地已为基地内的各个生产车间预设废水管道,生产废水达到基地的污水处理站的接管要求即可排放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目前环保基地处于招商阶段,已进驻的企业尚处于建设期,并未正式投产,基地污水站有足够的容量接纳本项目产生的污水量。根据基地污水站的设计方案,洗水废水的接管要求见表18。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水质符合接管要求,可接入基地污水站处理。表18基地污水站对洗水废水的接管要求污染物接管标准本项目产生浓度是否符合接管要求pH6~96~8是CODcr480mg/L500mg/L是BOD590mg/L100mg/L是SS180mg/L200mg/L是备注:上表数据来自基地报告书基地内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0m3/d,其中包括洗水厂生产废水处理量为12000m3/d,印花厂生产废水每天排放3000m3/d,污水厂深度处理能力为9000m3/d。截止目前,大朗环保基地审批项目共149个,审批废水产生量3728.8m3/d,余11271.2m3/d。基地污水站洗水废水设计处理能力剩余8271.2m3/d,本项目洗水废水产生量45m3/d,仅占剩余处理能力的0.54%,28
且项目废水水质符合基地污水站的接管要求,不会对基地污水站造成冲击。考虑基地内废水特点,基地污水处理站先将洗水废水和印花废水分别收集及进行预处理后再集中统一处理,选用工艺为“絮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处理工艺进行废水处理,回用水深度处理选用RO反渗透工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具体工艺流程详见图3。为保证回用水的及时供给和有效利用,基地内设有一个容积为840m³的清水池用于收集回用水,再利用设有流量计的回用水管将回用水引入生产车间回用。另外,基地内设有一个事故应急池,容积约为3000m³(长28m,宽24m,深4.6m),当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项目产生的废水可排入应急池暂存,待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后,再将污水引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避免废水直接外排。从《东莞市大朗镇环保专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外排废水对水环境影响预测的结论来看,项目废水外排经处理后,对纳污水体寒溪河影响不大,且由于基地属于寒溪河流域水污染整治的重要项目之一,其环境效益是正的。基地的建设将明显降低大朗镇和上游8个镇区对寒溪河的污染负荷,有利于寒溪河的水质的恢复,使寒溪河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因此,本项目外排的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2)生活污水根据工程分析,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及其产生浓度分别为CODCr(250mg/l)、BOD5(160mg/l)、SS(150mg/l)、NH3-N(40mg/l)。大朗环保专业基地属于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该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且环保专业基地已有管网规划(详见附图4),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由环保专业基地内污水管道收集,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道,纳入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寒溪河,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选址于大朗境内水口村以东,大陂海与黄江河的交汇处,占地面积约平方米,设计总规模35万吨/日,纳污范围为大朗镇与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南片区。首期建设规模10万吨/日,采用改良A2/O工艺,总投资预算10301.16万元,以BOT模式建设,由中标单位深圳市兴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成立的东莞市大朗水口兴宝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建设、运营,合同期25年(含建设期)。目前该污水处理厂首期处理工程已建成投入使用。28
60%洗水废水12000m3/d印花废水3000m3/d机械格栅收集池调节池酸酸化水解池接触氧化池絮凝反应池二次沉淀池过滤池药剂药剂鼓风曝气污泥污泥浓缩池上清液压滤机滤液滤饼外运达标排放清水池回用应急池收集池机械格栅初沉池图5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流程图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内供热由专业基地集中供给。因此,项目本身没有锅炉废气产生,项目内不设有发电机及厨房,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衣服烘干时产生的毛织絮状颗粒物。本项目清洗服饰含毛织服饰,毛织服饰在烘干过程中会有少量毛织絮状颗粒物产生,其主要成分为颗粒物。一般毛织絮状颗粒物体积较大且比重小,因此本项目在烘干结束后将毛织絮状颗粒物经基地统一设置的风管引至楼顶经过滤网处理后排放,排放口为多厂共用,排气管不低于15米并高于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28
,产生的毛织絮状颗粒物处理设施由基地统一运营管理。类比同类项目可知,通过此措施可将大部分毛织絮状颗粒物收集于过滤网内,毛织絮状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排气筒15米时,≤120mg/m3、≤2.9kg/h)。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工艺设备(洗水机、脱水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分析,工艺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值约为70~85dB(A)。为确保厂边界噪声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建议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包括:(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脱水机等高噪音设备进行重点治理;(2)选用隔声性能好的隔声门窗,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利用厂房墙体、门窗隔声,减小设备暴露空间,以有效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3)风机进出风口安装较好的消声弯头,必要时安装二级吸声器或多级阻尼消声器;(4)对生产设备,做好基础减振,采用软性接头或抗振材料进行隔振处理,并注意设备的维护与清理,避免设备运行不正常产生的高噪声对环境的影响;(5)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并加强生产管理,避免同时使用高噪声设备,禁止在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经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厂界噪声控制在昼间65dB(A)、夜间55dB(A)以内,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①衣物等包装材料、毛织絮状颗粒物等一般工业固废;②员工生活垃圾。4.1一般固废本项目会产生衣物的包装材料,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4.2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做到日产日清,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采取上述措施后,则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5、项目产业政策及选址可行性分析28
5.1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洗水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产品不属于该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项目生产方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的使用设备、生产工艺、生产产品等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改委第9号令)以及《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项目生产方案符合广东省产业政策。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本)>的通知》(东府[2009]6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项目生产方案符合东莞市产业政策。5.2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①、《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4】270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东莞市水源保护区,符合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②、根据《东莞市大朗镇环境保护规划(2002-2020)》(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2005年5月),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中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③、根据《东莞市大朗镇环境保护规划(2002-2020)》(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2005年5月),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3类区,不属于声环境1类区。④、项目废气对周围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原有的功能区规划。⑤、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噪设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影响较小。⑥、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了有效的处理措施,对周围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与环境功能区划是符合的。5.3与环保专业基地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根据《东莞市大朗镇环保专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准入条件要求,入驻基地的企业应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第40号令)要求审核入园企业,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禁止进入专业基地。本项目洗水设备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符合环保专业基地准入条件。根据《东莞市环保专业基地印染、洗水企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版)》,洗水企业准入条件如下:①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②28
须根据本企业的工艺废气排放情况,配套建设工艺废气处理设施,确保排放的废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在环保专业基地具备集中供热的条件下,各用热企业原则上须采用集中供热提供的热能,不得单独设置锅炉等供热设施(备用锅炉除外)。③印染、洗水废水集中治理模式,企业须将印染洗水废水用专管排到基地的废水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废水排放量需与车间使用面积挂钩,每1000平方米洗水车间安排废水排放量120吨/日,同时,结合企业技术和工艺等实际情况,废水排放量上下浮动30%以内。本项目从事毛衣洗水加工,洗水设备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21号)以及《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的要求;项目所需蒸汽由基地锅炉房统一供给,不单独设置锅炉等供热设施,产生的毛织絮状颗粒物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由基地统一收集处理及运营;本项目车间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废水产生量约为45t/d,排放量约为18t/d,回用量约为27t/d,其生产废水排放量小于允许排放量(46.8t/d),基地内设有一个容积为840m³的清水池用于收集回用水,项目利用回用水管将回用水引入生产车间回用,并在回用水管上设有流量计。另外,基地内统一设有一个应急池,应急池容积约为3000m³(长28m,宽24m,深4.6m),当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项目产生的废水可排入应急池内,避免废水直接外排。因此,本项目符合《东莞市环保专业基地印染、洗水企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版)》的要求。5.4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村大朗环保专业基地7栋4层7406-7407号,项目周围100米内无学校、医院等特殊环境敏感点。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所在建筑物为一栋五层楼厂房,该厂房内均为洗水工厂,本项目位于该厂房四楼部分区域。项目所在建筑东北面为空地,东南面为基地厂房5栋,西南面为基地厂房8栋,西北面隔园区道路为基地污水处理站。项目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故从环境的角度看本项目的选址是可行的。另外,根据《东莞市大朗镇富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选址用地规划性质为工业用地,按照专业基地地块性质规划图(见附图3),选址区为洗水印花区,因此,本项目选址是符合专业基地用地规划的。项目废水、废气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影响较小,28
不改变原有的功能区规划;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噪音的设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了有效的处理措施,对周围影响较小。项目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且具有水、电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6、总量控制分析根据环保要求,国家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CODcr、NH3-N、SO2及NOx。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可不计入总量控制指标中;经大朗环保专业基地管理处同意,项目产生的废水排入基地内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所需热蒸汽由基地内锅炉房供给,因此生产废水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计入基地总量控制指标中。7、环保投资及环保验收一览表项目总投资40万,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具体如下表所示:表19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项目污染源主要环保措施预计投资(万元)废水水洗、脱水工序车间内废水收集、排水管道(排入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0.7生活污水化粪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道纳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基地内已有完善的预处理设施)--废气水洗后烘干工序絮状颗粒物经基地统一设置的风管引至楼顶经过滤网处理后排放0.6噪声生产设备噪声减震、隔声等0.5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固废暂存区(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0.2总计——2项目“三同时”环保验收内容如下表所示:28
表20项目“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一览表项目污染源环保措施执行标准废水水洗、脱水工序排入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基地污水处理站接管要求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道纳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废气水洗后烘干工序收集后经基地统一设置的风管引至楼顶经过滤网处理后排放,排放口为多厂共用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噪声生产设备噪声减震、隔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固废生活垃圾妥善收集、暂存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28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运营期)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烘干颗粒物(毛织絮状颗粒物)集中收集后经基地统一设置的风管引至楼顶经过滤网处理后排放,排放口为多厂共用,排气筒不低于15米并高于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处理设施由基地统一运营管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大气污染物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水污染物员工生活污水CODcrBOD5SS氨氮经过基地统一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道接入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市政管道前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清洗及脱水产生量13500t/a(45t/d),排放量为5400t/a(18t/d),回用率为60%CODcrBOD5SS色度挥发酚pH进入基地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其中60%(8100t/a)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中,40%(5400t/a)废水外排外排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排放标准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限值的较严值。回用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衣物包装材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符合环保有关要求,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毛织絮状颗粒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工艺设备(洗水机、脱水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分析,工艺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值约为70~85dB(A)。经减振、消声及墙体隔音等有效治理后,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1、合理厂区内的生产布局,防治厂内环境的污染。2、按上述措施对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可降低其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搞好周围的绿化、美化,以减少对附近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3、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到污染物的排放全过程控制,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4、加强生态建设,实行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再生产。5、加强厂区绿化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33
结论与建议一、结论1、项目概况东莞市大朗聚富洗水厂是新建项目,拟建于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村大朗环保专业基地7栋4层7406-7407号,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3°56ˊ49.66″、北纬22°54ˊ2.44″,项目占地面积300m2,建筑面积300m2,所用厂房为租用性质。本项目总投资40万元,主要从事毛衣的洗水加工,投产规模为:年洗水毛衣40万件。项目定员5人,年工作日300天,一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2、环境质量现状(1)该项目项目所属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指标SO2、NO2、PM10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2.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一般。(2)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因子除PH、总磷、DO值全部达标外,其余各指标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差。(3)本项目所在区域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说明该项目所在地噪声环境良好。3、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工业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来自于洗衣、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水,其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洗水中加入的洗衣粉、柔顺剂、硅油等,污染因子主要表现为CODcr、BOD5、SS、色度、挥发酚、pH等。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引入环保专业基地内的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40%废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排放标准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限值的较严值后直接外排,60%废水经深度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洗水、工序。考虑基地内废水特点,基地污水处理站先将洗水废水和印花废水分别收集及进行预处理后再集中统一处理,污水处理站选用“絮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33
处理工艺进行废水处理,回用水深度处理选用RO反渗透工艺,具体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详见图3。为保证回用水的及时供给和有效利用,基地内设有一个容积为840m³的清水池用于收集回用水,项目利用回用水管将回用水引入生产车间回用,并在回用水管上设有流量计。另外,基地内设有一个应急池,容积约为3000m³(长28m,宽24m,深4.6m),当发生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项目产生的废水可排入应急池内,避免废水直接外排。因此,本项目外排的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2)生活污水本项目外排污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选址区属于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该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且环保专业基地已有管网规划(详见附图4),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由环保专业基地内污水管道收集,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道,纳入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寒溪河,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3.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本身没有锅炉废气产生,项目内不设有发电机及厨房,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衣服烘干时产生的毛织絮状颗粒物。本项目清洗服饰含毛织服饰,毛织服饰在烘干过程中会有少量毛织絮状颗粒物产生,其主要成分为颗粒物。一般毛织絮状颗粒物体积较大且比重小,因此本项目在烘干结束后将毛织絮状颗粒物经基地统一设置的风管引至楼顶经过滤网处理后排放,排放口为多厂共用,排气管不低于15米并高于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处理设施由基地统一运营管理。类比同类型项目可知,通过此措施可将大部分毛织絮状颗粒物收集于过滤网内,毛织絮状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排气筒15米时,≤120mg/m3、≤2.9kg/h)。3.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对噪声污染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理措施,如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并采取基础的减震、隔声措施;对高噪设备(脱水机)进行重点治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加强管理,注意设备的维护与清理,避免设备运行不正常产生的高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等。通过消声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和墙体隔声措施后,使项目33
厂界噪声控制在65dB(A)、夜间55dB(A)以内,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3.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原辅料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定期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但在收集过程中需加强管理。员工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做到日产日清,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采取上述措施后,则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4、产业政策和选址可行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21号)、《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及《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本)》(东府[2009]6号),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污水及固废等在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措施要求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不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符合东莞市城市建设、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且具有水、电等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项目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5、综合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基地准入条件及用地规划要求,项目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少且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可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同时项目具有较好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在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基本可行的。二、建议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地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2.33
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环保意识。加强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生产操作的规范性,以减少不必要的物料浪费现象,从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1.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2.合理生产布局,建立设备管理网络体系,形成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正常维修保养的一系列工程程序,确保设备完好,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3.项目建设须落实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本项目的环保审批部门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待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尽快申请领取排污证。4.关心并积极听取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附近居民等人员、单位的反映,定期向项目最高管理者和当地环保部门汇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同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5.今后若企业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技术更新改造,都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征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33
预审意见: 公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公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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