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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编号年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项目名称:东莞日安木业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单位(盖章):东莞日安木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1月6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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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东莞日安木业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单位东莞日安木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浩文联系人雷生通讯地址东莞市沙田镇齐沙村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东莞市沙田镇齐沙村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改扩建行业类别及代码N109_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180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5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3%评价经费(万元)1.2预计投产日期2017.7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概况及任务由来东莞日安木业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沙田镇齐沙村(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厂区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22°50"30.04",东经113°37"7.68"。项目于2001年3月12日委托了广东工业大学编制了《东莞沙田日安木业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1年7月11号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建设。审批文号:[2001]1892号。项目原生产装饰材料板、胶合板,设冷涂胶、热压、补灰、锯边砂光工序。项目于2010年9月3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同意注销“东莞沙田日安木业制品厂”,设立“东莞日安木业有限公司”。审批文号:东环建[2010]S-2481号。现由于业务和生产需要,项目申请改扩建,改扩建内容如下:1)项目拟将法人代表由“陈婉红”变更为“陈浩文”;2)项目拟增加投资1270万元,将产品由“装饰材料板、胶合板”改为“木皮”,并增加配套的生产设备(详见表3)。3)项目取消原有的燃煤锅炉1台,改为1台燃电导热油锅炉。项目改扩建后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18000m2,建筑面积15000m2,项目主要从事木皮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木皮5000m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受东莞日安木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改扩建4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建设内容及规模1、建设项目概况表1改扩建前后概况对比主要指标改扩建前改扩建部分改扩建后总投资额230万元增加1270万元1500万元工程规模占地面积4600m2,建筑面积3500m2增加占地面积13400m2,增加建筑面积11500m2占地面积18000m2,建筑面积15000m2主要产品及年产量装饰材料板、胶合板减少装饰材料板、胶合板,增加木材薄片5000m3木材薄片5000m32、主要原辅材料及消耗量表2改扩建前后原辅材料及消耗量对比序号名称改扩建前改扩建后增减量1原木20000m3/a5200m3/a-14800m3/a2过氧化氢030t/a+30t/a3氢氧化钠05t/a+5t/a4水性染料01t/a+1t/a注:因为改扩建前项目主要生产装饰材料板、胶合板,所需木材的量较大,改扩建后项目主要生产木材薄片,所需原木的量较少。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水性染料:水性染料其特点在水中溶解性好,能与水按任意比例混溶。液体组份为无毒类物质。与水性树脂相溶性极佳。色彩鲜艳,透明性好。本项目主要使用水性木材黄染料、水性木材红染料、水性木材蓝染料。过氧化氢:过氧化氢化学式为H2O2,俗称双氧水。外观为无色透明液体,是一种强氧化剂,其水溶液适用于医用伤口消毒及环境消毒和食品消毒。在一般情况下会分解成水和氧气。氢氧化钠:化学式为NaOH,俗称烧碱、火碱、苛性钠,为一种具有强腐蚀性的强碱,一般为片状或颗粒形态,易溶于水并形成碱性溶液,另有潮解性,易吸取空气中的水蒸气和二氧化碳。3、主要设备表3改扩建前后主要设备对比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改扩建前改扩建后增减量规格/备注使用工序1布胶机台10-1涂胶2冷压机台10-1冷压4
3热压机台10-1热压4砂光机台10-1砂光5带锯机台01+1开料6蒸煮池个016+16规格:3.5×3.5×3m蒸煮7汽刨机台03+3洗木8压平机台01+19刨切机台05+6刨切10平切机台01+111着色线条01+1着色其中漂白槽个04+4规格:4×2.5×1.4m着色槽个04+4规格:4×2.5×1.4m水洗槽个04+4规格:4×2.5×1.4m12烘干机台04+4使用电为能源烘干13数控裁切机台02+2裁切14裁切断头机台02+215分等流水线条01+1分等16整平机流水线台01+1整平17沉淀池个01+1规格:2.0×2.0×2.0m沉淀18水泵台01+119空压机台04+4辅助20污水处理站座01+121中水回用系统套01+122磨刀机台02+223开槽机台02+224三剖机台01+125磨锯机台01+126吊机台012+1227燃煤锅炉台1-10型号:DZG2-1.25-M28燃电导热油锅炉台01+150万kcal4、能耗水耗情况表4改扩建前后能耗水耗对比序号名称单位改扩建前改扩建后增减量用途来源1水吨/年468010800+6120生活用水市政供水01650+1650生产用水2液化石油气吨/年25+3厨房燃料外购3电万度/年4860+12生产、生活市政供电5、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表5改扩建前后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对比序号/员工人数工作制度食宿情况1改扩建前78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改扩建前后均在项目内食宿2改扩建部分+102人4
3改扩建后180人4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属改扩建项目,改扩建前污染物的情况如下:一、改扩建前工艺流程原材料芯板整理配套胶台第二次修补第一次冷压一次冷涂胶胶台第二次涂胶第二次冷压热压补灰锯边砂光检验分等成品表板正路配套二、改扩建前污染源及排放情况表6项目改扩建前的污染物及防治措施类型排放源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原采取的措施是否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厨房油烟CO均小于标准要求浓度运水烟罩是NO2SO2TSP厨房油烟油烟2mg/L0.t/a锅炉烟尘均小于标准要求浓度通过麻石除尘器进行水磨除尘是烟色水污染物员工生活污水4680t/aCODCr200mg/L0.9360t/a未经治理直排是BOD5120mg/L0.5616t/aSS120mg/L0.5616t/aNH3-N20mg/L0.0936t/a动植物油16mg/L0.0749t/a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1kg/d·人78kg/d由专业部门清运可基本消除固体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工业垃圾边角料等----作为燃料进行焚烧噪声车间冷压机、热压机产生的噪声达70dB(A)以上是注:项目根据现阶段环保要求对员工生活污水等进行重新核实。9
项目位于东莞市沙田镇齐沙村,项目所在地东面隔福隆路为东莞市桐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未知名厂,北面隔空地为居民楼,西面为鱼塘,南面为东莞市桥胜鞋业有限公司。5F1F办公楼、商铺2F食堂3-5F宿舍(项目锅炉房)图1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及四置图厨房油烟排放口生活污水排放口空地开料区污水处理站着色区成型区加工区烘干区蒸煮区刨切区鱼塘日源木业广美鞋材厂未知名厂居民楼居民楼9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一、地理位置沙田镇在东莞市西南部,地处珠江三角洲的几何中心地带和粤港深经济走廊中部。东临厚街镇以银河为界;西与广州市番禺隔狮子洋遥望;南与虎门镇连接;北与洪梅、麻涌等镇隔河相对。二、地形地貌沙田镇位于东莞市西南部,东莞市境内地势东南高、西北低。东南部和中南部多丘陵,西北部属于东江三角洲;西南部为珠江地带。东江自东向西横贯北界。项目所在地地势较平坦。三、气候气象本地区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受海洋调节作用,气侯温和,常年无霜雪,夏长冬短,雨量充沛,温暖湿润,自然条件得天独厚。根据多年的气象资料统计,该地区常年平均气温22.3℃,全年无霜期360天。历年平均相对湿度在80%,年平均日照1834小时,年平均降雨量1819.94mm,降雨最多集中在6-9月。风向季节性明显,冬季以偏北风为主,夏季以偏南风为主,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次主导风向为东风,年平均风速1.8m/s。四、水文、植被本评价区的主要水系为狮子洋的东江南支流。本项目所排污水流经东江南支流,然后汇入狮子洋。本区域的主要植物类型为马尾松、柠檬桉、台湾相思、木麻黄、南洋杉、木棉、细叶榕、大叶榕、羊蹄甲、大王椰、假槟榔、鱼尾葵、石栗、刺桐、百千层、白兰等乔木以及各种果树、花木等。9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沙田镇、虎门港概况】 沙田镇、虎门港位于东莞市西南部,东江南支流出海口与狮子洋交汇处。截至2014年,面积111.5平方公里,沙田镇下辖16个村委会和2个社区。虎门港是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一类口岸,也是东莞市龙头园区、首批对台直航港口之一,规划岸线22.3公里,泊位100个,总吞吐能力超1亿吨。户籍人口4.28万人,常住人口17.94万人。2014年,沙田镇、虎门港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3.38亿元(第一产业2.10亿元,第二产业42.51亿元,第三产业53.14亿元),比上年增长9.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1.31亿元,增长24.8%;总用电量13.3亿千瓦时,增长12.8%;社会消费与零售投资总额19.07亿元,增长10.6%;实际利用外资0.99亿美元,增长14.1%;外贸出口总额29.8亿美元,增长135%;各项税收总额20.12亿元,增长30%;镇级可支配财政收入10.74亿元,增长-8.4%。【沙田镇、虎门港港口发展】 2014年,沙田镇、虎门港新开通内贸航线6条,开展国际转运和配载台湾直航出口业务,码头作业能力达到沿海干线港口领先水平,港口运营效益和竞争力显著增强。码头泊位建设步伐加快,9-10号泊位及11个3000吨级驳船泊位建设启动,1—4号泊位建设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实行智能化通关改革,率先实施“三个一”(海关与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货物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提升海关“24小时预约通关”的服务质量。东莞全港货物吞吐总量1.3亿吨,其中镇港货物吞吐量1.06亿吨;东莞全港集装箱吞吐量289.23万标箱,比上年增长45.6%,其中虎门港集团集装箱吞吐量229.36万标箱,增长51.6%,增幅连续3年保持全国超百万标箱集装箱港口第一位,成为珠三角第二大内贸港区。【沙田镇、虎门港转型升级加快】 2014年,沙田镇、虎门港加大“科技沙田”扶持力度,推动4家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新认定国家级实验室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专利授权增速全市排名第三位。推动1家企业成为东莞上市后备企业。加快“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减免和规范涉企收费,推进“领导挂点帮扶企业”工作,解决企业用工、用电等问题,组织企业参加“加博会”“海博会”等重大展会。【沙田镇、虎门港重大项目建设推进】9
2014年,沙田镇、虎门港统筹镇港招商资源,实施大项目、优质项目战略,先后引进易商等一批重大项目,投资总额约124亿元,超额完成100亿元年度招商目标。全年合同利用外资1.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6.7%;实际利用外资完成9932万美元,增长14.1%。健全挂钩督导、问责问效机制,推行现场办公模式,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进重大项目建设,12个市重大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2亿元,增长53.9%,其中4个项目超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20个镇港年度开工项目中,9个项目动工,11个项目完成填土。【沈恒粮油油脂深加工项目】 该项目选址麻涌港区新沙南作业区。总投资13.9亿元,用地面积16.66公顷。规划建设年产大豆油31万吨、豆粕124万吨、菜籽油32万吨、菜籽粕44.5万吨、棕榈油31万吨、小包装油18.6万吨、蛋白饲料48万吨和特种油18.6万吨的油脂深加工项目。2014年新开工项目。2014年,完成投资1.71亿元。【海昌船务散杂货码头泊位项目】 该项目选址麻涌港区新沙南作业区。总投资11.6亿元,用地面积12.6公顷。使用岸线275米,建设规模为2个5万吨级散杂货泊位,结构按靠泊7万吨级散货船设计,设计年通过能力500万吨。2014年续建项目,是省重点建设项目。2014年,完成投资3.5亿元。【虎门港益海嘉里粮油项目】 该项目选址麻涌港区新沙南作业区。总投资11.07亿元,用地面积13.33公顷。通过引进全球淀粉制糖技术最先进的法国Tereos Syral公司参与项目合作,规划年产谷元粉、各类代糖、糖浆等60万吨。2014年续建项目。2014年,完成投资4.87亿元。【天津聚龙集团华南区粮油产业总部项目】 该项目选址麻涌港区新沙南作业区。总投资约20亿元,用地面积16.67公顷。规划建设20万至25万吨油脂仓储、100万吨的油脂加工及年包装1500万箱的包装油系统、年产50万吨的油脂深加工项目。2014年新开工项目。2014年,完成投资1.33亿元。【易商招商食品加工项目】 该项目选址麻涌港区新沙南作业区。总投资9.25亿元,用地面积14.07公顷。规划建设1栋冷库、6栋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式坡道仓库及项目配套设施等,以生鲜食品的采购加工和分销为主业。2014年新开工项目。2014年,完成投资0.12亿元。【宏川化工码头仓储项目】 该项目选址立沙岛作业区。总投资9.8亿元,用地面积13.8公顷。规划建设一座5000吨级液体化工码头(长245米),年吞吐量120万吨;储罐59座、总罐容21.8万立方米。2014年新开工项目。2014年,完成投资1.05亿元。【中油建兴立沙岛石化仓储项目】 该项目选址立沙岛作业区。总投资5.9亿元,用地面积13.8公顷,规划建设总库容40万立方米,配套柴油储油区、汽车装车设施、码头装船设施、油气回收设施及与其相配套的辅助生产及公用工程、生产管理设施等系统。2014年续建项目,为省重点建设项目。2014年,完成投资3.22亿元。9
主要编制依据及环境功能属性主要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执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执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29修正)。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53号)。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6)、(HJ2.2-2008)、(HJ/T2.3-93)、(HJ2.4-2009)、(HJ19-2016)。10、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11、《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12、《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13、《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粤环函【2005】111号。14、《关于加强环境管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东府办【2003】37号印发)。15、《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年)》(东府〔2014〕81号)。16、《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粤府〔2014〕6号)。17、《关于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粤环[2014]27号)。18、《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粤府〔2012〕120号)。19、《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20、《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的通知》(粤环[2014]7号)。21、《东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东环〔2014〕89号)。22、《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23、《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粤环〔2013〕13号)。24、《东莞市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实施方案》(东环[2013]140号)。25、《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东环〔2014〕190号。26、《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18号)。27、《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东环〔2014〕190号。28、《关于实施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的补充通知》(东环[2015]282号)。29、《关于建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制度的通知》(东环办〔2015〕59号);14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如下表所列:表7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编号项目内容1水环境功能区淡水河现阶段水质控制目标为Ⅳ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2环境空气功能区属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环境噪声功能区项目属2类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4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风景名胜保护区否6水库库区否7城市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属于东莞市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的集污范围8是否属煤气管道范围否9是否属水源保护区否14
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公布的《2015年度东莞市环境状况公报》,2015年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质量如下表:表8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表监测因子年均浓度值SO2NO2PM10PM2.5监测结果(ug/m3)14345136评价标准(ug/m3)60407035污染指数(无量纲)0.230.850.731.03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中评价因子SO2、NO2、PM1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因子PM2.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结果表明该地域环境空气质量一般。PM2.5超标主要是受到房地产施工扬尘和日益增长的汽车尾气影响。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外排污水经东莞市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引用东莞市东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9日连续3天对项目纳污水体水质进行了取样监测与评价,其监测及评价结果见下表:表9项目纳污水体水质监测表项目pH(无量纲)CODCrBOD5氨氮总磷DO涨退潮浓度范围mg/L7.16~7.6835~587.8~11.55.46~8.880.21~0.511.18~2.23评价标准mg/L6~9≤20≤4≤1.0≤0.2≥5污染指数0.63~0.661.75~2.91.95~2.885.46~8.881.05~2.557.88~5.97各监测因子除pH值达标外,其余各指标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说明狮子洋已经受到了较严重的污染。主要原因是该水体接纳了大量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而相当一部分污废水未经处理就排入水体所致,随着目前东莞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逐渐完善,东莞市污废水处理率将得到明显提高,狮子洋的水质也有望得到改善。三、声环境质量现状本评价单位对项目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期为1天,昼夜各1次,气象条件是晴天。监测结果如下表:表10声环境质量现状表(单位:dB(A))测 点昼 间夜 间1#(东厂界)58.548.52#(南厂界)56.147.33#(西厂界)57.547.64#(北厂界)56.346.514
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所在区域各声环境监测点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从总体来看,本区域噪声现状的环境质量较好。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好项目所在地附近周围评价区域环境质量。要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使项目的建设和生产运行中保持项目所在地区域原有的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1、环境空气质量已不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控制废气排放对附近周围环境的影响。2、项目区域内水环境质量已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控制生活污水排放对附近水环境的影响。3、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控制各种噪声声源,要求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保护目标妥善处理本项目固废,使之不成为区域内危害环境的新污染源。5、生态保护目标保护项目评价区内生态环境质量,不致因项目营运而趋于恶化,控制项目营运期对土壤环境、植被资源及原有地貌的破坏程度和范围,把生态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采用适当的环境措施,防止生态环境恶化。6、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的实地踏勘,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下表。表11建设项目场址附近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名称功能性质方位与项目边界距离环境功能空气环境居民楼居住北面10m《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居民楼居住北面10m《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生态环境--------非生态控制线范围内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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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表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标准摘录(单位:mg/L)序号指标(GB3838-2002)Ⅲ类标准1pH值(无量纲)6~92溶解氧≥53化学需氧量≤204五日生化需氧量≤45氨氮≤1.06LAS≤0.3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表1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摘录(单位:µg/m3)SO2NO2PM10PM2.51小时平均日平均年平均1小时平均日平均年平均年平均日平均年平均日平均500150602008040701503575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GBZ1-2010)。污染物排放标准1、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进东莞市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表14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摘录(单位:mg/L)项目CODcrBOD5NH3-NSS动植物油(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500300-400100(GB18918-2002)一级(B)标准602082032、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15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摘录项目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排放高度(m)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颗粒物152.91201.0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16
4、《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2.0mg/m3)。总量控制标准表16建议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吨/年指标CODcrNH3-NSO2NOX总VOCs排放量1.9440.1944000控制总量00000注:项目生活污水纳入东莞市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放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16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改扩建后总的)工艺流程简述(图示):项目本次改扩建新增建筑的建筑已建成,故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项目运营期工艺流程图如下:原木蒸煮刨切裁切烘干开料去皮分等成品G、S、N洗木着色整平WS、NS、NS、N燃电导热油锅炉蒸汽图例说明:废气:G;固废:S;噪声:N。开料:项目外购回来的原木通过平切机进行切割,此过程会有少量的木屑粉尘和木料碎屑和边角料产生;蒸煮:把原木放进蒸煮池蒸煮,使木材软化,增强其可塑性,蒸煮池的温度约70℃;蒸煮池供热由燃电导热油锅炉蒸汽供热。洗木:将蒸煮过的木材使用汽刨机将木材表皮清理干净,再使用压平机将木材压平整以待刨切。此过程不会有粉尘的产生。刨切:使用刨切机将蒸煮后的原木分切成片,因刚蒸煮过的木材带有大量的水分,所以此过程为湿式刨切,不会有粉尘的产生。着色:将部分需要着色的木片在约60℃左右的热水下浸泡,先用双氧水、氢氧化钠将木片进行漂白,漂白后将木片放入约100℃含有水性染料的染色槽中染色,染色后取出在水洗槽中用清水洗净。烘干:把刨切好的木片放进烘干房烘干,烘干的过程中会有少量水蒸气产生。烘干房由燃电导热油锅炉蒸汽供热。裁切:把烘干好的木皮通过数控裁切机进行切割,烘干后的木片湿度为16-18度,木片的含水量较高,此过程不会有木屑粉尘的产生,只有少量的木料碎屑和边角料产生;分等:通过流水线对木皮进行分等级;整平:分等后的产品部分表面不平整的需要用整平机进行整平。成品:经过检验包装后,成为合格产品。注:项目不设喷漆、印刷等工序。21
改扩建后总的主要污染工序:项目本次改扩建新增建筑的建筑已建成,故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一、空气污染源1)工艺废气项目在洗木、刨切工序中原木是刚经过蒸煮的,所以在洗木、刨切的过程为湿式刨切,刨切的过程中无粉尘的产生与排放。项目裁切的过程中木片的含水量较高,此过程不会有木屑粉尘的产生。开料工序:项目开料过程会产生木料粉尘,参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粉尘产物系数按每立方米产品产生0.321kg计算,项目木皮产量为5000m3/a,则项目粉尘产生量约1.605t/a,项目带锯机自带有水喷除尘装置,除尘效率约为70%,则开料工序中的粉尘无组织排放总量为0.482t/a,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按6h计,则排放速率为0.27kg/h。项目车间面积约为12000m2,面源高度5米计算,换气次数按每小时6次计算。根据估算模式,可以得出最大地面浓度为:0.75mg/m³,即周界外粉尘的最高浓度小于0.75mg/m3,低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2)员工食堂厨房油烟:项目配套职工食堂一个,项目采用液化石油气为能源。一般食堂的食用油耗油系数为7kg/100人·d,项目设有员工及管理人员总数为180人,则其一天的食用油的用量约为12.6kg,油烟和油的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之间,取其均值3%,则油烟的产生量约为113.4kg/a(年工作日以300天计),油烟的排放原始浓度约为14mg/m3,项目在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不小于80%的),则油烟的排放量为16.2kg/a,排放浓度约为2mg/m3。项目厨房以液化石油气为燃料,液化石油气是一种较清洁的能源,其燃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低,可直接排放。二、水体污染源蒸煮池补充水:项目原木经过开料后,分别放进在16个尺寸均为3.5m×3.5m×3m的蒸煮池里蒸煮,蒸煮过程中木材会带走一部分水,同时蒸煮过程中会蒸发一部分水,蒸煮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需要定期补充新鲜水,补充量约为1000t/a,项目设置1个沉淀池对蒸煮产生的废水沉淀循环使用,定期捞渣。水喷除尘补充水:21
项目带锯机在开料工序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带锯机自带的水喷除尘装置进行除尘,除尘过程中会用到普通自来水。每台带锯机均配有蓄水池,水池尺寸为2m×1m×1m。由于自来水不断被木屑粉尘吸附损耗,同时除尘过程中水因受热蒸发等因素损失,需不断补充添加,不外排,年补充水量约为200t/a。着色废水:项目在着色工序中会有着色废水的产生。其中漂白槽平均每两天排放一次约15t(平均7.5t/d),染色槽平均每两天排放一次,每次排水量约为30t(平均15t/d),清洗池每天排放一次,每次排水量约为27.5t。综合着色废水约为50t/d。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1000mg/L)、BOD5(400mg/L)、SS(400mg/L)、NH3-N(25mg/L)、LAS(30mg/L)、色度(360倍)。着色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经过中水回用系统处理95%(47.5t/d、14250t/a)回用于生产,余剩5%(2.5t/d、750t/a)浓水收集至零星废水池后定期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回收处理。生活污水:项目设有员工及管理人员总数为18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主要为卫生间污水、厨房含油污水)。按《广东省用水定额》,人均用水0.2t/d,每天用水量为36t,一年300d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10800t/a。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9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9720t/a,该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250mg/L)、BOD5(150mg/L)、SS(150mg/L)、NH3-N(25mg/L)、动植物油(20mg/L)。三、噪声污染源项目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65~80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75dB(A);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85~90dB(A)。四、固体废弃物污染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废、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项目开料、裁切等木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木料碎屑和边角料约5t/a、湿木屑粉尘量约5t/a,沉淀池捞渣量为1t/a,均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水处理系统污泥: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营运期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该类废水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污泥,该部分属于危险废品(HW42),产生量约为3.3t/a。中水回用系统废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本项目部分中水回用系统处理本项目废水产生的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该部分属于危险废品(HW06)21
,活性炭跟换频率为半年一次,每次产生废活性炭0.9t,即1.8t/a。■包装材料项目生产过程中有少量原料包装罐的产生,产生量约0.1t/a,根据《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文号为:环函【2014】126号),项目原料包装罐不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原供应商作原始用途。■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员工生活垃圾排放量计算如下:1.0kg/人·d×180人=180kg/d,即54t/a,由环卫部门运走。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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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改扩建后总的)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开料工序粉尘无组织排放浓≤0.75mg/m3无组织排放浓度≤0.75mg/m3厨房油烟810×104m3/a油烟14mg/m3113.4kg/a2mg/m316.2kg/a水污染物生活污水9720t/aCODCr250mg/L2.43t/a200mg/L1.944t/aBOD5150mg/L1.458t/a120mg/L1.1664t/aSS150mg/L1.458t/a120mg/L1.1664t/aNH3-N25mg/L0.243t/a20mg/L0.1944t/a动植物油20mg/L0.1944t/a16mg/L0.1555t/a蒸煮池补充水蒸煮过程中木材会带走一部分水,同时蒸煮过程中会蒸发一部分水,蒸煮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需要定期补充新鲜水,补充量约为1000t/a。水喷除尘补充水项目带锯机通过自带的水喷除尘装置进行除尘,除尘过程中会用到普通自来水,由于自来水不断被木屑粉尘吸附损耗,需不断补充添加,不外排,年补充水量约为200t/a。着色废水着色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在经过中水回用系统处理95%(47.5t/d、14250t/a)回用于生产,余剩5%(2.5t/d、750t/a)收集至零星废水池后定期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回收处理。固体废物垃圾堆放点边角料5t/a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湿木屑粉尘5t/a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池渣1t/a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54t/a环卫部门处理原料包装罐0.1t/a交原供应商作原始用途污泥、废活性炭5.1t/a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噪声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65~80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75dB(A);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85~90dB(A)。其他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量少,而且不存在对土壤、植被等造成危害的污染物,因此项目正常营运对生态基本没有影响。随着企业的建成,生产人员的增多,会从该项目所在的生态系统以外输入大量能量和物质(例如电、原料等),同时会向生态系统排放一定量的废物(例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使整个生态系统由自然生态系统向人及其它生物共同为中心的复合生态系统转变。22
环境影响分析(改扩建后总的)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项目本次改扩建新增建筑的建筑已建成,故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项目在开料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木屑粉尘。其中,带锯机在开料工序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带锯机自带的水喷除尘装置进行除尘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应加强车间通风管理,确保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的要求,并为生产操作的一线员工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不受到影响。为了避免水喷处理后的湿粉尘产生二次污染,项目带锯机配有木屑地沟,湿木屑产生后,先清理至木屑地沟内,再统一清运至密闭木屑仓库内,最后定期交由专业公司回收转移。只要建设单位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并及时清运转移湿木屑及木材边角料,则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厨房系内部职工使用,产生的油烟量不大,油烟污染物浓度不高,可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经烟道于所在建筑物天面高空处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二、水环境影响分析蒸煮过程中木材会带走一部分水,同时蒸煮过程中会蒸发一部分水,蒸煮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需要定期补充新鲜水,补充量约为1000t/a,项目设置1个沉淀池对蒸煮产生的废水沉淀循环使用,定期捞渣。项目带锯机在开料工序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带锯机自带的水喷除尘装置进行除尘,除尘过程中会用到普通自来水。每台带锯机均配有蓄水池,水池尺寸为2m×1m×1m。由于自来水不断被木屑粉尘吸附损耗,同时除尘过程中水因受热蒸发等因素损失,需不断补充添加,年补充水量约为200t/a。项目在着色工序中会有着色废水的产生。其中漂白槽平均每两天排放一次约15t(平均7.5t/d),染色槽平均每两天排放一次,每次排水量约为30t(平均15t/d),清洗池每天排放一次,每次排水量约为27.5t。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1000mg/L)、BOD5(400mg/L)、SS(400mg/L)、NH3-N(25mg/L)、LAS(30mg/L)、色度(360倍)。着色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经过中水回用系统处理95%(47.5t/d、14250t/a)回用于生产,余剩5%(2.5t/d、750t/a)浓水收集至零星废水池后定期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回收处理。41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系统拟设计量为50t/d,设计工艺为:“调节→物化+生化→过滤”;中水回用系统拟设计量为50t/d,设计工艺为“超滤+反渗透”。【详见《东莞日安木业有限公司废水零排放设计方案》】。废水处理系统污染物产排详细情况见下表。表17着色废水产生情况废水性质废水量PHCODcrBOD5NH3-NLASSS处理前浓度(mg/L)/9.0-10.0(无量纲)10004002530400产生量(m3/a)15000/15.006.00.3750.456.0项目产生的着色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再经处理工艺为“超滤+超滤”,处理量为47.5m3/d的中水回用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回用于着色工序,2.5m3/d浓水收集至零星废水池后定期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回收处理。详细中水处理工艺流程如下:漂泊污水染色废水综合调节池物化+生化处理系统酸碱调整池生产清洗废水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超滤过滤器反渗透过滤器零星转移7.5t/d15t/d27.5t/d7.5t/d生产68t/d2.5t/d7.5t/d10t/d55t/d40t/d反冲洗水4t/d反冲洗水4t/d反冲洗水5t/d超滤浓水5t/d中水回用系统63t/d59t/d图1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1)漂白废水预处理:41
漂白废水主要来自木材漂白工序,具有强碱性、强氧化性,采用酸碱调整池预处理及后续物化反应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处理。该部分的废水从车间通过收集管网进入酸碱调整池,加稀酸中和水中的强碱性。调整PH值后的漂白废水采用勾兑形式缓慢定量进入进入综合调节池与其他废水进入混合,再进行反应沉淀+生化处理,以确保有机物的去除效果。(2)染色及清洗废水:其它清洗废水主要来自木材染色工序,清洗工序,其他清洗工序。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有机物、酸性、碱性。其它清洗废水废水自车间通过收集管网进入综合调节池,与预处理后漂白废水混合后,一起进入后续处理。调节池内设置穿孔曝气管,对废水进行均质混匀。调节池内设有液位计,通过液位高低来控制污水提升泵的启停,提升泵开启人工半自动执行,调节池内液位计起报警保护作用。(3)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图2综合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工艺简要说明:物化处理在污水中加入适当的混凝剂,经过充分混和,使胶体稳定性被坏(脱稳)并与混凝剂水介后的聚合物相吸附,使颗粒具有絮凝性能。而絮凝反应池的目的就是创造合适的水力条件使这种具有絮凝性能的颗粒在相互接触中聚集,以形成较大的絮凝体(絮粒)。因此,絮凝反应池设计是否确当,关系到絮凝的效果,而絮凝的效果直接影响后续处理的沉淀效果。生化处理接触氧化生物处理技术工艺是一种较为定型的废水处理工艺,采用立体网状填料以后,CODCr41
去除率可稳定在85%以上。利用水解和产酸菌吸附和降解有机高分子的反应,将不溶性的有机物水解成溶解性有机物,大分子物质分解为小分子物质,大大提高了废水的可生化性,并减少了后继好氧构筑物的负荷,使污泥和废水同时得到处理。接触氧化工艺是一种兼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特点的生化处理工艺,主要净化机理是利用附着在填料上的微生物的吸附和生物降解作用,将废水中的有机污染物氧化分解为无毒无害的CO2和H2O。水解酸化池和氧化池内都装有填料,增大了单位容积的生物膜面积利于微生物与废水直接接触,加大生化反应的传质速率。(4)中水回用处理系统超滤系统介绍超滤膜可去除水中的胶体、蛋白质、微生物及大分子有机物等。本系统采用外观式设计,在水压的作用下水分子及超滤允许小分子物质和溶解性固体等透过超滤膜,废水中的颗粒物、大分子有机物等则被截留在超滤膜的外表面,这些截留物质可能会在膜的外表面集聚,所以需要定期对超滤膜组件进行的反冲洗。反渗透系统介绍反渗透膜孔径小至纳米级,在一定的压力下,水分子可以通过RO膜,而原水中的无机盐、重金属离子、有机物、胶体、细菌、病毒等杂质无法通过RO膜,从而使可以透过的纯水和无法透过的浓缩水严格区分开来。从工艺的处理效率看,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水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要求。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720t/a,主要为污染物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其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进市政污水管网后入东莞市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说明:东莞市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处理范围。该污水处理厂选址于沙田镇福禄沙洲仔围村东侧过江地缆北侧紧临狮子洋处,占地面积约82951.8平方米,设计总规模14万吨/日,纳污范围沙田镇中心片区、福禄沙、西大坦、民田、惠丰年、齐沙、杨公洲板块及沙太路以东、明珠路以北区域。首期建设规模4万吨/日,采用CASS工艺,总投资预算5591.26万元,以BOT模式建设。目前,该污水处理厂首期已经运营,其出水水质可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41
三、噪声影响分析项目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65~80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75dB(A);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80~90dB(A)。1、主要噪声源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噪声源强见表18:表18主要产噪设备及源强一览表序号噪声产生设备噪声声级/dB(A)备注防治措施1生产设备65~80室内、连续运行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合理布局等2通风设备70~75室内、连续运行进出口加装消声器;选用低噪声设备3辅助设备80~90室内、连续运行进出口加装消声器;选用低噪声设备为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采取下列治理措施:1、选用新型的低噪设备,对设备设置采取合适地降噪、减震措施。2、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3、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在实行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营运期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边角料及湿木屑粉尘、池渣等交专业公司处理;项目产生少量原料包装罐经收集后交原供应商作原始用途;项目污泥、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走。项目产生的污泥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号为HW42;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号为HW06。应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对该废物收集进行转移联单管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程序如下:1、由危险废物移出单位提出的关废物转移或委托41
处理的书面申请,填写《东莞市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并提出废物处理合同、协议。跨市转移的,须填写《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每转移一种危险废物,填写《东莞市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一式两份,须列明废物的类别、危险特性、有害成分、转移的起始时间、总数量、批次、生产工序。为减低转移时发生的事故风险,存放条件允许时,应尽量减少转移批次。2、市环保局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视需要到现场勘察,在《东莞市危险废物转多报批表》上签署审批审批意见,返还申请单位。同意转移的,发放危险废物转移联单。3、定期转移危险废的,每半年报批一次(转移期间废物处理合同、协议必须有效);非定期转移危险废的,每转移一批,报批一次。项目原料包装罐的运输和贮存注意事项如下:项目生产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原料包装罐,根据《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文号为:环函【2014】126号),上述容器不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可交原供应商回收利用;同时为控制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在回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项目应按照国家对上述容器所包装或盛装的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其贮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环境监管。1、贮存项目拟于厂房室内设立一个专用的包装材料贮存间,同时该贮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进行设计。2、运输项目产生的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可交原供应商回收利用,由原供应商派专用车辆定期上门接收,并运输至供应商厂区内进行处置。3、处置项目产生的包装材料经收集运输至供应商厂区内后,供应商根据上述各包装物、容器的性质进行无害化处置。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五、敏感点影响分析项目位于东莞市沙田镇齐沙村。根据前面的工程分析可知,项目营运期对附近环境敏感点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开料工序废气,厨房油烟;生产设备、机械通风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针对以上的主要污染问题,项目均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针对废气问题,项目采取如下措施:41
项目开料工序粉尘经自带有水喷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不设排气筒),项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再经大气的稀释作用后,对项目周边敏感点的日常生活影响不大。◆针对生产设备噪声问题,项目采取如下措施:①对于生产设备,除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合理布局噪声源,由于项目周边有敏感点,必须要把高噪声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远离敏感点的一侧放置,因此,通过墙体阻隔衰减后,减少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因此必须使噪声强度大的设备尽量远离附近的敏感点;②进行减振和减噪声处理,如车间的门窗部位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等;在采取上述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再经过一定自然距离的衰减作用,使各种机械噪声得到有效的衰减。经上措施后,对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日常生活影响不大。六、公众参与调查(1)本次项目主要环境问题从项目的工程分析可知,其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着色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员工普通生活垃圾;生产固体废物;◆开料木屑粉尘、厨房油烟;◆生产设备、通风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2)公众参与的方法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对建设项目的基本态度和要求,从而增加公众对工程建设的了解、支持和配合,使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更加完善和合理。(3)公众调查调查范围为项目周围和位于项目影响范围内的人和团体。项目对周边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表详见下表:表19建设项目公众意见征询调查表一、参与者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联系电话住址41
二、项目简介东莞日安木业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沙田镇齐沙村,为了提高企业效益,寻求更大发展,公司决定在原厂址进行改扩建,同时为了适应市场,由原来生产装饰材料板、胶合板,现变更为生产木皮。项目改扩建后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18000m2,建筑面积15000m2,项目主要从事木皮的加工生产,年产木皮约为5000m3。针对项目的主要污染问题,项目均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1、大气污染物:项目开料工序产生的木屑粉尘通过水喷除尘设施处理;本项目厨房油烟废气经处理后经烟道于所在建筑物天面高空处达标排放。2、水污染物:项目蒸煮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水喷除尘用水需不断补充添加;着色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①对于生产设备,除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合理布局噪声源,必须要把高噪声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远离敏感点的一侧放置;②进行减振和减噪声处理,如车间的门窗部位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等。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危险废物交资质单位处理。三、调查内容1、您是否知道东莞市沙田镇齐沙村知道不知道2、您对项目的建设持什么态度赞成反对不关心3、您对项目选址附近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4、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影响大影响小没影响5、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污水排放废气排放噪声污染6、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文化的影响有利一般不清楚7、您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什么建议?3、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本次调查面向项目附件商铺等居民,共发放问卷30份,回收30份,回收率为100%。从统计结果可知,公众赞成项目建设的占96.67%41
;无反对意见,所以说明公众是希望项目能正常营业。公众普遍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将起一定的推动作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方面的选择各抒己见,认为影响不大的和无影响的人数稍多些。即使如此,项目仍应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减小到最低限度。表20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表序号调查方案选择项人数(人)百分比(%)1您是否知道东莞市沙田镇齐沙村知道30100.00不知道00.002您对项目的建设持什么态度赞成30100.00反对00.00不关心00.003您对项目选址附近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满意2790.00较满意310.00不满意00.004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影响大00.00影响不大26.67没影响2893.335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污水排放00.00废气排放00.00噪声污染00.006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文化的影响有利30100.00一般00.00不清楚00.00表21公众信息表公众信息表序号姓名性别单位/地址联系电话1朱旭明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2周健苹女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3何美女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4黄强明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5余一坪女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6李兴明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7胡在强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8张前友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9刘洪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10潘正福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11肖铭志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12周广福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13吴龙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14廖**女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15杨雲武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16蔡春芝女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17黄*婷女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18李勇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19肖化水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20李文杰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41
21郭丽婵女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22王伟乐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23赖赵林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24李化友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25李光书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26王传林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27房何华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28王小兵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29李玉丹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30燓朋星男沙田镇齐沙福隆工业区七、清洁生产推行清洁生产,不但可以减少污染,而且可以提高产量。为使项目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势在必行,为此,根据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项目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如下:①生产环节:加强设备的维护、提高设备完好率;积极推行优化节能措施;提高自动化操作水平。②污染物产生环节:选用环保原辅料,提高原辅材料的利用率;加强员工培训,增强员工操作水平及环保意识。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建议项目采取措施:①产品包装环节:选用环保包装材料,尽量使用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避免二次污染。②环境管理要求:要求项目产生的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应分类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污染环境;加强管理,提高员工得总体素质,严格规范员工操作水平。八、项目新老污染物“三本帐”统计表22项目新老污染物“三本帐”统计(单位:吨/年)类别污染物改扩建前工程排放量本次改扩建项目排放量“以新带老”削减量改扩建工程完成后总排放量增减量变化废气木屑粉尘--0.48200.482+0.482油烟0.009830.0063700.00162+0.00637废水CODcr0.9361.00801.944+1.008BOD50.56160.604801.1664+0.6048SS0.56160.604801.1664+0.6048氨氮0.09360.100800.1944+0.1008动植物油0.07490.080600.1555+0.0806生活垃圾23.430.6054+30.641
固体废物一般固废--11011+11包装材料--0.100.1+0.1危险废物--5.105.1+5.1九、产业政策及选址可行性分析(1)与城市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东莞市沙田镇齐沙村,根据项目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所在区域土地使用类型为工业用地,可开展工业用途,符合城镇规划和环境规划要求。(2)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4】270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东莞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中划定的水源保护区内。◆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2类区,不属于声环境1类区。◆项目开料工序粉尘经自带有水喷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不设排气筒),项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再经大气的稀释作用,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设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影响较小。◆项目没有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符合东莞市城市建设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且具有水、电等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项目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故项目选址是合理的。(3)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没有对项目的工艺和设备作出淘汰和限制的规定。可以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产业政策要求。(4)项目建设与《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18号)要求的相符性分析41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①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强制性保护,禁止新建VOCs污染企业,并逐步清理现有污染源。在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和海岸生态防护带等生态功能区实施限制开发,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清理和整顿,严格限制可能危害生态功能的产业发展。新建VOCs排放量大的企业入工业园区并符合园区相应规划要求。原则上珠江三角洲城市中心区核心区域内不再新建或扩建VOCs排放量大或使用VOCs排放量大产品的企业。②新建石油加工项目必须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储油设施必须加装油气回收装置,加工损失率必须控制在4‰以内。新建汽车制造、家具及其他工业涂装项目必须采取有效的VOCs削减和控制措施,水性或低排放VOCs含量的涂料使用比例不得低于50%。新建机动车制造涂装项目,水性涂料等低排放VOCs含量涂料占总涂料使用量比例不得低于80%,所有排放VOCs的车间必须安装废气收集、回收/净化装置,收集率大于应90%。新建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以及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生产企业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要求。③全面贯彻执行我省印刷、家具、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制鞋行业四个VOCs地方排放标准,采取切实有效的VOCs削减及达标治理措施。本项目位于东莞市沙田镇齐沙村,选址所在地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也不属于城市中心区核心区域。选址符合“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中“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强制性保护,禁止新建VOCs污染企业,并逐步清理现有污染源”的要求。项目主要从事从木皮的加工生产,不属于文件规定的限制类项目,同时项目生产过程无使用任何涂料,无总VOCs的产生及排放,故项目的建设是符合该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8号)通知的要求。(5)项目与《广东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的要求(节选):(三)加强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对水环境质量不能达到水功能区划标准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实施不新增水环境污染负荷的排放标准和要求,严格控制电镀、印染、制浆造纸、合成革与人造革、制糖等行业的发展,并对上述行业实施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控制要求。(四)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41
建设覆盖东莞水乡各镇街的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和大气污染源信息系统,确定区域大气重点污染源监管区范围。深入开展清洁空气行动,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和实施排放削减措施,综合运用燃料清洁化、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建设等措施推进小型工业锅炉更新替代,严格控制工业锅炉燃料含硫率,全面实施大中型工业锅炉高效脱硫除尘、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和烟气脱硝改造等控制措施。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使用比重。项目主要从事木制品的加工生产,不属于电镀、印染、制浆造纸、合成革与人造革、制糖等行业,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使用锅炉为燃电导热油锅炉,为清洁能源。因此项目符合《广东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的要求。(6)项目与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环[2014]190号)的相符性分析表23项目与东环[2014]190号文的相符性分析编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结论1实施严格的“三个不批”环保审批制度,即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产业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的建设项目不批,超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指标的项目不批,属国家、省、市明令淘汰或限制产业的项目和采用落后或限制的生产技术和设备的项目不批。本项目主要从事项目主要从事木制品生产加工,不属于国家、省、市明令淘汰或限制产业的项目和采用落后或限制的生产技术和设备的项目,且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产业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故项目不属于“三个不批”项目。符合2饮用水源保护区。要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制度,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一经划定,严格控制调整。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项目位于东莞市沙田镇齐沙村,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项目所在地不属于东莞市水源保护区,符合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符合3项目不属于茅洲河重点流域控制区内,也不属于石马河重点流域控制区内。项目生产产生的废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少量的浓水交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生活污水可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41
重点流域控制区。石马河、茅洲河流域要严格按照《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石马河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东莞市茅洲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政策法规要求,严格控制水污染项目的建设,在流域水质达不到环境功能区划或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区域,暂停审批流域内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要按照《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污染企业全面整治与引导退出工作方案》以及有关配套政策要求,实行严格的项目准入制度,实行严厉的行政监管手段和严格的污染治理措施,加快引导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益工业企业全面退出,建设绿色、低碳、美丽水乡,打造国家和省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珠江口东岸产业优化发展先导区。综上所述,本项目满足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环[2014]190号)的要求。十、环保投资估算分析项目在建设和生产期间,必须实施“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针对本项目情况,提出如下环保项目和投资:表24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序号污染源主要环保措施或生态保护内容预计投资(万元)1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22着色废水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中水回用系统交零星废水处理中心383开料粉尘经自带有水喷除尘装置34厨房油烟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油烟管道15噪声基础减振、消声器、车间封闭、隔声门窗46一般固废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7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8包装材料交供应商回收利用—9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2合计50十一、对排污口规范化的要求依据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国家环保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的技术要求,所有排污口(包括水、渣、气、声),必须按照“便于采样、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绘制企业排污口分布图。同时在污水排放口安置流量计,对治理设施安装运行监控装置。排污口的规范化要求如下:41
1、废水排放口项目废水排污口原则上只设一个,排污口位置根据实际地形位置和污染物的种类情况确定。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其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莞市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将在厂内设有一个废(污)水总排口。2、废气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必须符合规定的高度和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便于采样、监测的要求,废气设置直径不小于75mm采样口。3、固定噪声排放源按规定对固定噪声源进行治理,并在边界噪声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标志牌。4、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应分别设置不同的堆放场地进行堆放。5、设置标志牌要求排放一般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置提示性标志牌,排放有毒有害等污染物的排污口设置警告性标志牌。标志牌设置位置在排污口(采样点)附近且醒目处,高度为标志牌上缘离地面2米。排污口附近1米范围内有建筑物的,设平面式标志牌,无建筑物的设立式标志牌。项目所设有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气排气筒位置见图1【项目四置及厂区平面布置图】。表25项目排污口情况一览表编号排放源废气量/废水量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排放去向1#厨房油烟排气筒厨房油烟810×104m3/a油烟2mg/m30.0162t/a大气2#生活污水排放口生活污水9720t/aCODCr200mg/L1.944t/a市政污水管网BOD5120mg/L1.1664t/aSS120mg/L1.1664t/aNH3-N20mg/L0.1944t/a动植物油16mg/L0.1555t/a十二、环境风险影响分析1、环境风险项目原材料中使用的过氧化氢、氢氧化钠41
是危险化学品,原材料通过汽车运输进入厂区,各种原材料运用到对应的生产环节中。从以往发生的过氧化氢、氢氧化钠事故来看,主要是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绝大多数是由过氧化氢、氢氧化钠泄漏遇火苗引起的。因此,以过氧化氢、氢氧化钠泄漏事故为起点,对火灾爆炸事故进行风险评价,是减少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的一项重要措施。①泄漏在装卸、搬运、投料、生产过程中若操作不当,会发生原材料泄漏,泄漏的原因有包装材料、生产设备出现裂痕导致的泄漏、管道密封不严导致的泄漏、员工投料时导致的泄漏、搬运过程中物料的泄漏等。以上原因导致的泄漏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包括:危险化学品、废水泄漏物进入水环境而危害水体。火灾爆炸项目生产中所用到的相关包装材料等属于易燃品,遇到明火,有发生火灾的风险。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部分化学品易燃,易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因此导致火灾爆炸的原因有将火种带入生产车间、员工不慎将易燃化学品与其它物质混合摆放、雷电天气而防雷设施失效等。以上原因导致的火灾爆炸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包括:a、企业进行灭火时,大量含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废水产生,四处流溢,其废水进入受纳水体后,会使水中pH值严重超标,油漆等进入水体,使水体变色,影响水体的水质,并对水生物的生长繁殖造成影响;b、在火灾爆炸过程中大量有毒有害烟气产生,污染大气环境,该有毒有害烟气主要成分可能为CO、CO2、VOC、SO2、氰化氢等,甚至还有一些化学品氧化分解的中间产物。2、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应组建安全环保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通过技能培训,承担该公司运行中的环保安全工作。安全环保机构将根据相关的环境管理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的生产操作规则和完善的事故应急计划及相应的应急处理手段和设施,同时加强安全教育,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41
对于储存风险的防范应在管理、储存设备及其维护上控制,在仓库地面需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并设置围堰;设置“危险”、“禁止烟火”等警世标志,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消防器材;原辅材料分类存放,并设置好带有化学品名称、性质、存放日期等的标志;具备应急的器械和有关用具,如吸油毡等。对于运输与储存风险的防范应在管理、运输设备、储存设备及其维护上控制。在管理上,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交由拥有专业资质的运输公司完成。运输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进行定期检查,配以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维修,如不能维修,应及时更换。仓库化学品的储存安全措施:①仓库建筑结构和通风设施的设计及安装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年)的有关规定,做好通风措施,避免仓库内湿度、温度过高,通风、换气不良等。仓库内隔墙为实体防火墙。②仓库需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做好防静电措施。③仓库地面应为不燃烧、撞击不发火花地面,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并选择经过试验合格的材料建造。④墙面:墙面应建造隔热的外墙,其厚度应大于36cm,墙体应为不燃烧材料,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4h。⑤仓库内化学性质相抵触及禁忌的物料分开存放,并设置好带有化学品名称、性质、存放日期等的标志,化学品不直接落地存放,存放在支架上,并做好防潮管理。⑥仓库地面设计为墁坡,防止液体流散,并于低处设置收集池,并做好防渗漏措施。仓库储存化学品一旦发生泄漏,将随墁坡流向低处收集池,对泄漏物质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⑦做好消防措施,危险化学品仓库按照贮存危险化学品的种类要求,按标准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⑧在装卸化学品过程中,操作人员应轻装轻卸,严禁摔碰、翻滚,防止包装材料破损,并禁止肩扛、背负。十三、区域削减分析一)大气环境区域削减分析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公布的《2015年度东莞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部分评价因子已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结果表明该地域环境空气质量一般。为了更好的保护大气环境,必须通过区域削减等手段解决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污染问题,为此,东莞市人民政府近年来出台了41
《关于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东府【2014】23号)和《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年)》(东府【2014】81号)一系列文件用于区域削减,具体措施如下:1、根据《关于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东府【2014】23号)在各镇区划定了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2、《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年)》(东府【2014】81号)提出十大大气区域消减工作任务:强化工业源综合整治,推进脱硫脱硝工作落实;全面削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加大PM2.5和臭氧污染控制力度;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交通行业污染控制;强化面源污染综合整治,遏制扬尘和有毒气体排放;严格准入制度,有效控制大气污染物增量;强化产业优化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强化发展绿色经济,淘汰压缩污染产能;强化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强化环境监管,提升环保执法监管效能;加强监测体系建设。同时还针对清洁能源治理工程、重点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燃煤电厂降氮脱硝等项目制定了详细的完成时限和任务分工表。以上措施的实施,将大幅削减进入大气的污染物总量,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排放,将对区域大气环境改善产生明显的效果。二)水环境区域削减分析项目纳污水体水质较好,为了更好的保护水环境,必须通过区域削减等手段解决项目纳污水体水环境污染问题,区域削减措施如下:1、污水处理工程的投入使用淡水河现阶段水质控制目标为Ⅳ类,水质现状为Ⅳ类,各主要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项目所在地地表水水环境质量较好。为了更好的保护水环境,必须通过区域削减等手段保持所在地区地表水水质,区域削减措施如下:1、污水处理工程的投入使用进入淡水河的水污染源部分来自河流两岸镇村、居民排放的生活污水,目前,东莞市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行,目前沙田镇各类生活污水经简单预处理后进入东莞市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至淡水河,减轻了纳污水体水污染负荷。东莞市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选址于沙田镇福禄沙洲仔围村东侧过江地缆北侧紧临狮子洋处,占地面积约82951.8平方米,设计总规模14万吨/日,纳污范围沙田镇中心片区、福禄沙、西大坦、民田、惠丰年、齐沙、杨公洲板块及沙太路以东、明珠路以北区域。首期建设规模4万吨/日,采用CASS工艺,总投资预算5591.26万元,以BOT模式建设。以污水处理厂进水中CODcr为250mg/L、氨氮为28mg/L41
,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CODcr为60mg/L、氨氮为8mg/L),根据以上数据,可知东莞市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每年可削减CODcr9709吨,氨氮1022吨。污水处理工程可有效削减进入淡水河的水污染物,对淡水河水环境保护起着重要作用。2、综合整治东莞市已经启动对全市电镀、漂染、造纸、制革、洗水、印花等六大行业1252家重点污染企业的全面治理,措施进行深化整治:分期分批关闭241家“四纯两小”企业;对428家大型企业实施在线监控;建设常平、大朗、长安、虎门、沙田、中堂、麻涌等7个环保专业基地,搬迁一批企业生产车间,对583家企业生产废水进行集中治理。以上措施的实施,将大幅削减进入水体的污染物总量,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排放,将对流域水质改善产生明显的效果。41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改扩建后总的)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开料工序木屑粉尘经带锯机自带的水喷除尘装置进行除尘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油烟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其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处理汇入市政污水管网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蒸煮池补充水蒸煮过程中木材会带走一部分水,同时蒸煮过程中会蒸发一部分水,蒸煮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需要定期补充新鲜水。符合环保有关要求水喷除尘废水项目带锯机通过自带的水喷除尘装置进行除尘,除尘过程中会用到普通自来水,由于自来水不断被木屑粉尘吸附损耗,需不断补充添加,不外排。着色废水着色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再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95%达标回用;余剩5%收集至零星废水池后定期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回收处理,建设废水处理系统工艺为“调节→物化+生化→过滤”;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工艺为“超滤+反渗透”。污水处理站废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回用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固体废物垃圾堆放点木料碎屑和边角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符合环保有关要求湿木屑粉尘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池渣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原料包装罐交原供应商作原始用途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处理污泥、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47
其他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1、合理厂区内的生产布局,防治内环境的污染。2、按上述措施对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可降低其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搞好周围的绿化、美化,以减少对附近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3、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到污染物的排放全过程控制,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4、加强生态建设,实行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再生产。47
结论与建议(改扩建后总的)一、项目概况东莞日安木业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沙田镇齐沙村(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厂区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22°50"30.04",东经113°37"7.68"。项目于2001年3月12日委托了广东工业大学编制了《东莞沙田日安木业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1年7月11号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建设。审批文号:[2001]1892号。项目原生产装饰材料板、胶合板,设冷涂胶、热压、补灰、锯边砂光工序。项目于2010年9月3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同意注销“东莞沙田日安木业制品厂”,设立“东莞日安木业有限公司”。审批文号:东环建[2010]S-2481号现由于业务和生产需要,项目申请改扩建,改扩建内容如下:1)项目拟将法人代表由“陈婉红”变更为“陈浩文”;2)项目拟增加投资1270万元,将产品由“装饰材料板、胶合板”改为“木材薄片”,并增加配套的生产设备(详见表3)。3)项目取消原有的燃煤锅炉1台,改为1台燃电导热油锅炉。项目改扩建后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18000m2,建筑面积15000m2,项目主要从事木皮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木皮5000m3。二、环境质量现状1、项目各监测因子除pH值达标外,其余各指标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说明狮子洋已经受到了较严重的污染。主要原因是该水体接纳了大量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而相当一部分污废水未经处理就排入水体所致,随着目前东莞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逐渐完善,东莞市污废水处理率将得到明显提高,狮子洋的水质也有望得到改善。2、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中评价因子SO2、NO2、PM1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因子PM2.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结果表明该地域环境空气质量一般。PM2.5超标主要是受到房地产施工扬尘和日益增长的汽车尾气影响。3、项目所在区域各声环境监测点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从总体来看,本区域噪声现状的环境质量较好。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47
项目在开料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木屑粉尘。其中,带锯机在开料工序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带锯机自带的水喷除尘装置进行除尘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应加强车间通风管理,确保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的要求,并为生产操作的一线员工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不受到影响。为了避免水喷处理后的湿粉尘产生二次污染,项目带锯机配有木屑地沟,湿木屑产生后,先清理至木屑地沟内,再统一清运至密闭木屑仓库内,最后定期交由专业公司回收转移。只要建设单位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并及时清运转移湿木屑及木材边角料,则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厨房系内部职工使用,产生的油烟量不大,油烟污染物浓度不高,可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经烟道于所在建筑物天面高空处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因此,该建设单位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处理后不会造成对环境的影响。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蒸煮过程中木材会带走一部分水,同时蒸煮过程中会蒸发一部分水,蒸煮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需要定期补充新鲜水。项目带锯机通过自带的水喷除尘装置进行除尘,除尘过程中会用到普通自来水,由于自来水不断被木屑粉尘吸附损耗,需不断补充添加,不外排,故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着色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再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95%回用于着色生产工序,余剩5%收集至零星废水池后定期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回收处理。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系统拟设计量为50t/d,设计工艺为:“调节→物化+生化→过滤”;中水回用系统拟设计量为50t/d,设计工艺为“超滤+反渗透”。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其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进市政污水管网后入东莞市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因此,该建设单位产生的水污染物经处理后不会造成对环境的影响。47
3、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边角料及湿木屑粉尘、池渣等交专业公司处理;项目产生少量原料包装罐经收集后交原供应商作原始用途;项目污泥、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走。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应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震、吸声等措施,项目产生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其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四、项目产业政策的符合性项目不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2008~2017)》和《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本)》中的限制或禁止类别,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五、综合结论通过上述分析,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该改扩建项目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采取的“三废”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有效,工程实施后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评价认为,在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三同时”和外排污染物达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改扩建是可行的。六、建议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2、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3、搞好厂区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4、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5、加强生产管理,实施清洁生产,从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6、合理生产布局,建立设备管理网络体系,形成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正常维修保养的一系列工程程序,确保设备完好,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47
7、定期向项目最高管理者和当地环保部门汇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同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8、今后若企业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技术更新改造,都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征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47
预审意见: 公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48
审批意见: 公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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