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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生产机械零部件300套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无锡宝尊机械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4月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生产机械零部件300套项目建设单位无锡宝尊机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苏枕华联系人苏枕华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龙胆路2号联系电话13771475999传真——邮政编码214161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龙胆路2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搬迁行业类别及代码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占地面积(平方米)约30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76其中:环保投资(万元)8.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1%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见第2页“表1-1:主要原辅材料及其用量、表1-2: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消耗量名称消耗量水(吨)751.7燃油(吨/年)—电(万度)15燃气(Nm3/a)—燃煤(吨/年)—其他—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本项目产生员工生活污水675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位于西拓区龙胆路的污水接管口,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入吕舍浜,最终进入直湖港。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无49
原辅材料和主要设备1、主演原辅材料表1-1主要原辅材料及其用量序号原料名称年用量(吨/年)最大储存量(吨)储存方式备注搬迁前搬迁后变化量1圆钢6006000150堆放国内,汽运2铁板150150030堆放国内,汽运3钢管100100020堆放国内,汽运4乳化液原液0.170.1700.17170kg铁桶装国内,汽运5钢丸02+2——国内,汽运原辅材料理化性能乳化液原液:为半合成金属加工液。矿物油含量25-45%,阴离子乳化剂5-15%,非离子乳化剂5-10%,防锈剂5-10%,耦合剂1-5%,杀菌剂1-5%。不燃,溶解于水,较稳定。呼吸、皮肤接触无毒,但不可食用。皮肤敏感会红肿过敏、发痒等。2、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表1-2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设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产地搬迁前搬迁后变化量1普通车床CY615010100国产2普通车床CW61635503数控车床CY6150181804数控车床CY61632205数控车床110*10008806钻床Z3050X168807加工中心—2208龙门铣床—1109镗床—11010磨床—11011锯床GB4044012行车5T66013行车10T11014空压机—11015履带式抛丸清理机Q32601+116布袋除尘器—01+149
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无锡宝尊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原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鸿翔村张村93号1幢,具有年产机械零部件300套的生产能力。由于原场所涉及拆迁,现拟投资1500万元将生产场所搬迁至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龙胆路2号。企业申请的“建造拆迁企业安置用房13000m2”项目于2015年9月25日通过无锡市滨湖区环保局的环保三同时验收,厂房实际建筑面积10285平方米。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其它区域外租给无锡市富特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无锡市永丰气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等使用,搬迁后全厂设计产能不变。厂内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1-3:无锡市滨湖区环保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16年12月13日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年生产机械零部件300套”建设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于2015年在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龙胆路2号投入建设,项目建成后,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即于2016年6月投入生产和使用。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无锡市滨湖区环保局责令其作出相应整改(详见附件1无锡市滨湖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无锡宝尊机械有限公司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71号)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所涉及的安全、消防、卫生等问题不属于本评价的范围,请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执行。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生产机械零部件300套项目行业类别: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性质:搬迁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龙胆路2号49
投资总额:76万劳动定员:搬迁前后员工人数不变,共50人工作制度:搬迁前后工作制度不变,年工作300天,采用3班制,每班8小时生产,厂内不设食堂、浴室和职工宿舍,员工用餐外送3、项目地理位置、周围环境及平面布置项目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龙胆路2号,详细地理位置见图1-1。项目所在车间北侧紧邻无锡市富特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无锡市永丰气动成套设备公司,南侧隔龙胆路为龙延村委,西侧为无锡联盛石化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东侧紧邻无锡市协新气动有限公司。厂区周围环境详见图1-2。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生产设备主要布置在车间内,龙门铣床、镗床、磨床、抛丸机、布袋除尘器配套风机以及空压机位于车间外西侧走道,车间南面为办公区(4层),项目车间及设备平面布置详见图1-3。4、项目主体工程及建设规模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1-3:表1-3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工程名称产品名称及规格设计能力年运转时数年生产机械零部件300套项目机械零部件300套/年7200h5、公用及辅助工程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1-4。49
表1-4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名称设计能力备注贮运工程原料堆放区100m2储存圆钢、铁板、钢管成品堆放区80m2储存待售成品公用工程给水751.7t/a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排水675t/a接管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供电15万度/年供电电网提供环保工程废气处理颗粒物除尘器配套风机风量5200m3/h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FQ1废水处理生活污水675t/a化粪池固废处理一般固废堆场67.53t/a金属废料外卖或废品单位回收危废堆场0.998t/a委托无锡众合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等—带盖、不泄露的收集桶噪声生产设备降噪45dB(A)墙体隔声龙门铣床、镗床、磨床降噪20dB(A)墙体隔声抛丸机降噪20dB(A)墙体隔声布袋除尘器配套风机降噪35dB(A)墙体隔声,安装消声器空压机降噪26dB(A)墙体隔声,设置减震垫49
6、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公布,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修正)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以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2008年1月)中的鼓励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中的禁止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中的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7、与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龙胆路2号,租用胡埭镇龙延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自建厂房进行生产,根据租赁方《土地证》(地号:4-20-048-A055):项目所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总体规划(2011-2030)—土地利用规划图》(见图1-4),项目所在地远期规划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利用已经自建的厂房,不新征用地。经查阅,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苏国土资发[2013]323号)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土地政策。8、与环保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苏政办发[2012]221号文,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但项目行业类别为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本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排入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不设排污口,固废或外卖或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或委托无锡众合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1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1月12日通过)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的要求。49
本项目所在地雨污管网已完善,根据建设方提供的《城镇污、废水接入排水管网协议》,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位于西拓区龙胆路的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走向见《图1-5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管网布置图》,项目的建设符合环保规划。9、与园区产业定位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所在位置属于胡埭工业安置区西拓区。根据《关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安置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可知,胡埭工业安置区的功能定位是集工业、商贸、物流于一体,以机械、电子(不含电镀)、纺织(不含印染)、物流为投资重点的无锡市市级重点开发区,西拓区将建成为集合传统工业产业和现代物流产业两大功能的现代化综合产业园区。本项目属于机械行业,因此符合胡埭工业安置区的产业定位。10、与生态规划相符性分析经查阅《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及《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图》(详见图1-6),本项目选址不在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49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无锡宝尊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原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鸿翔村张村93号1幢,当时并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由于原场所涉及拆迁,现将生产场所搬迁至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龙胆路2号项目,搬迁后的设计产能不变,只是在工艺中新增了一道抛丸工序,故搬迁前的工艺流程简述及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可参照本报告的工程分析章节。1、工艺流程图1-7搬迁前工艺流程图2、水平衡情况搬迁前水平衡情况见图5-2。3、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分析(1)废气搬迁前无废气产生。(2)废水搬迁前产生员工生活污水675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接管口,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接管污水中污染物COD、SS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NH3-N、总氮、总磷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尾水排放中污染物COD、NH349
-N、总氮、总磷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表2中标准,SS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排放A标准。污染物排放量很小,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3)固废搬迁前全厂产生的废边角料、金属废料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废乳化液(含废磨屑)委托资质单位处理;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卫生填埋。(4)噪声搬迁前全厂的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车间墙体隔声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为2类区的标准限值的要求。4、搬迁前污染物排放量表1-5搬迁前全厂污染物排放量汇总类别污染物搬迁前全厂排放量(t/a)废水废水量675COD0.270(0.034)SS0.203(0.007)氨氮0.024(0.003)总氮0.027(0.010)总磷0.0027(0.0003)固废一般固废0危险废物0生活垃圾0*注:1、废水一栏中括号外为接管数据,括号内为尾水排放量。5、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环保问题企业搬迁前并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以及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6、“以新带老”措施无。7、周围企事业单位、居民的投诉、抱怨等无。49
图1-1地理位置图49
图1-2周围环境图49
图1-3厂区平面布置图49
图1-4厂区图49
图1-5土地规划图49
图1-6污水管网49
图1-7生态红线49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形、地貌、地质项目所在地区属太湖平原,地势平坦宽广,平原海拔高度一般在2-5米,土质肥沃,河湖港汊纵横分布,河道密如蛛网,地表物质组成以粒径较小的淤积物和湖积物为主。土壤类型为太湖平原黄土状物质的黄泥土,土层较厚,耕作层有机质含量高,氮磷钾含量丰富,供肥保肥性能好,既保水又爽水,质地适中,耕性酥柔,土壤酸碱度为中性,土质松疏,粘粒含量20-30%。本地区属江苏省地层南区,地层发育齐全,其底未出露。中侏罗纪岩浆活动喷出物盖在老地层上和侵入各系岩层中,第四纪全新统现代沉积遍及全区,泥盆纪有少量分布为紫红色沙砾岩,石英砾岩,石英岩,向上渐变为砂岩与黑色页岩的交替层,顶部砂质页岩含优质陶土层地下水属松散岩类孔隙含水岩组,潜水含水层岩性为泻湖亚粘土夹粉沙,地耐力为8-10T/m2,水质为地表水所淡化。本地的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设防区。2、气候、气象项目所在地属北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暖,雨水充沛,日照充足,无霜期长,夏季受来自海洋季风控制,炎热多雨;冬季受大陆来的冬季风影响,寒冷少雨,春秋两季处冬夏季风交替时期,形成了冷暖多变,晴雨无常的气候特征。据气象台历年观测资料统计:项目所在地区平均气温15.4℃,极端最高气温38.9℃,极端最低气温-12.5℃。历年平均无霜期220天,平均气压1016.2百帕,相对湿度79%,年平均降水量1106.7mm,年最大降水量1581.8mm,年最小降水量552.9mm。年均日照时数为2019.4小时。年主导风向为ESE,风频10.2%;次导风向SE,风频9.6%,年静风频率12.8%。冬季以WNW风为主,风频12.8%;夏季以ESE为主导风向,频率达14.8%。项目所在地区全年以D类(中性)稳定度天气为主。项目所在地区近5年平均风速为2.6m/s。各月平均风速变化幅度在2.2-2.8m/s(10m处)之间。风速昼夜变化不大,下午1-2点风速最大,可达3.1m/s;夜间风速平衡,一般在1.7-1.9m/s之间。3、水文项目所在地属苏南水网地区,地势坦荡,河网密布,纵横交汇,形成典型的水乡特色。具体而言,项目附近有直湖港,其主要功能为渔业、景观和工业,河宽约50m。拟建地段直湖港距京杭大运河约13km,距太湖约6.5km。49
太湖为吞吐性的雨源湖泊,位于太湖平原的中心,湖泊面积为2427.8公里,居于我国五大淡水湖的第三位。太湖南北长68.5公里,东西平均宽34公里,最宽处56公里,其平均水深仅1.89米,最大水深2.6米,是一个典型的浅水型湖泊。湖区历年水位介于3.00—3.12米之间,(黄海高程,下同);历年最高水位变化在4.73—4.98米之间,最低水位为1.76—2.25米。水位年变化幅度不大,历年最大变幅为1.98—2.44米,最小变幅为0.75—1.11米,平均变幅为1.26—1.76米。根据水文资料统计,1952—1998年46年无锡市的平均降雨量为1106.7mm,1991年降雨总量达1630.7,而1978年降雨总量仅552.9。无锡地区的汛期为5—9月,年降雨量的分布主要集中在汛期,雨量占到年平均雨量的60%以上,汛期最大雨量为91年1216.1mm。4、植被、生物多样性本地区天然植被已大部分转化为人工植被。本地区范围内粮食作物以小麦、稻谷为主;油料作物以油菜为主;主要种植乔木、灌木、香樟树等树种;果园主要种植柑桔、葡萄、桃子等水果;畜牧业以养猪、羊、家禽为主;水产品以鱼类、贝类、虾蟹类为主。地带性植被属落叶林带,随着近年来经济的迅速发展,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原有的自然植被已残留无几,现有林木以农田林网和四旁种植为主。项目建设地附近无国家自然保护区,无森林,无珍稀濒危物种,仅有鸟类、鼠类、蛇类、蛙类及昆虫等小型动物。49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1、行政规划无锡市滨湖区地处长江三角洲腹地,东临上海,西接南京,南依太湖,北靠长江,素有“鱼米之乡”之美誉,也是中国吴文化的发源地之一。滨湖区辖1个镇胡埭镇,8个街道即华庄街道、太湖街道、雪浪街道(无锡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太湖山水城旅游度假区)、蠡园街道(蠡园经济技术开发区)、蠡湖街道、河埒街道和荣巷街道、马山街道(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总面积628.15平方公里。2014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GDP)718.1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8.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64亿元,增长0.8%;第二产业增加值329.27亿元,增长5.9%;第三产业增加值384.27亿元,增长10.9%。2014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69.6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5.55万人,城市化率达到79.7%。胡埭镇位于无锡市郊西南,地处太湖十八湾风光带,是春秋阖闾城所在地。地理位置优越、文化内涵丰富、经济基础坚实、交通通讯便捷、配套设施完备。该镇处于中国密度最大、工业基础最好、经济发展最快、人民收入普遍较高的长江三角洲的中心部位,东与无锡著名园林梅园接壤,南与马山国家旅游度假区相邻,西接陶都宜兴,境内有阖闾城、伍相祠。伍子胥营地、华藏寺、孙策墓、秦尚书墓、张浚墓等遗址和现代实业家荣宗敬等名人墓冢。2、经济结构及发展情况胡埭镇辖区面积58.27平方公里,总人口5.3万,下辖9个行政村,2个社区,1个茶场,1个林场。全镇现有工业企业1000多家,产品门类齐全,有轻工、化工、机电、冶金、纺织、电子、建材等7个行业,500多个品种,农业和第三产业也依托资源优势得到快速发展。农业积极进行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态型、都市型、观光型高科技农业。胡埭镇经济发展呈高速增长态势,2014年,胡埭工商两业销售收入238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68.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46.1亿元;到位注册外资2057万美元;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
3、教育及文化胡埭镇内学校、医院、银行、邮电、宾馆等社会服务体系完备,拥有集体影剧院、会议室、图书馆、棋牌室、歌舞厅于一体的多功能文化娱乐中心,并有多家疗养院、培训基地,境内九龙湾乡村家园是集餐饮、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大型旅游休闲度假中心。胡埭镇共有2所中学、2所小学。49
4、环保规划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北区陆藕路15号,占地面积约37.9亩。设计接纳污水约含70%生活污水、30%工业废水,按照远期2020年总规模为30000m3/d设计,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于2007年11月竣工投运,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0m3/d,采用CAST工艺,2008年12月提标改造工程竣工投运,设计处理能力降至7000m3/d,采用C-TECH法处理工艺;二期工程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处理能力11500t/d)于2011年12月20日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第二阶段(处理能力11500t/d)已建成,采用膜生物反应器(MBR)工艺。目前全厂的设计处理能力达到30000m3/d,目前实际处理量约为15000m3/d,尚有余量15000m3/d。本项目位于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服务范围内,目前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5、燃气、供热规划根据《胡埭次分区规划》,近期由市区沿西环线经陆藕路引来一路DN200中压管供应天然气,远期沿盛岸西路-沪宜路规划一根DN200高压天然气管通过胡埭镇通往马山方向,在途中分一支管进入胡埭镇高中压调压站,调到中压后供给园区。中压管沿路藕路、园中路、沪宜路和胡阳路铺设,管径为DN150-DN200,其它道路铺设DN100中压次干管。高中压调压站:远期在飞鸽路与胡阳路相交处设置一座高中压调压站,占地约4000m2,用气量约8000m3/h。胡埭地区不设置统一供热设施,个别企业需供热的,由各企业采用清洁能源(电、天然气、轻柴油等)自行解决用热。49
三、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根据无锡市滨湖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报告(2017)环监(HZ)字第(107)号)(详见附件),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如下:1、环境空气
根据监测报告中的监测结果(监测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3月24日),项目所在地大气中SO2、NO2的一次浓度能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PM10的日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具体监测数据详见表3-1。表3-1大气环境质量项目1小时浓度(μg/m3)日均浓度(μg/m3)1小时平均标准(μg/m3)日平均标准(μg/m3)SO27~30/500150NO26~73/250100PM10/119~197/150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不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类区标准,PM10最大值的超标倍数为0.31。PM10超标原因主要是区域建设活动较多,扬尘较大引起。随着建设工程的结束,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将逐步好转。2、地表水本项目污水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无锡市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尾水经吕舍浜排入直湖港。根据2003年3月江苏省水利厅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编制的《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直湖港2020年前水域功能类别为Ⅲ类,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目前直湖港水环境质量现状为IV类。根据监测报告中的监测结果,项目所在河段平均水质结果见表3-2:断面名称监测时间监测项目pHCODCODMnBOD5NH3-NTP石油类湖山桥2016年1~11月单月累计均值7.5285.83.91.030.170.06Ⅲ水体标准值/6-9≤20≤6≤4≤1.0≤0.2≤0.05IV水体标准值/6-9≤30≤10≤6≤1.5≤0.3≤0.5表3-2直湖港监测断面水质评价单位:mg/l(pH无量纲)直湖港的水功能区划为Ⅲ类水体,除pH、CODMn、BOD5、总磷49
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水质的要求外,COD、NH3-N、石油类指标均超过Ⅲ类水质的要求;属于典型的有机型污染,已不能满足Ⅲ类水体的规划要求。超标原因分析:①上游来水污染所致,体现了流域水污染特征;②水体自净能力的减弱,污染的河道尚未能恢复自净功能;③直湖港沿岸仍然存在部分零散居民点,这些居民点居住分散,生活污水不易收集,部分仍直接排入河道;④农业面源污染也是导致水质指标超标因素之一。整治方案:为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环保优先”方针,大力保护和重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确保无锡城乡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全面组织实施治理太湖、保护水源“6699”行动,制订了《直湖港综合整治规划(2008~2020)》,以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污水集中治理和提标改造为主要手段,高标准实施工业和生活污染源控制;以推行生态农业和循环型农业为主要措施,削减农业面源的污染贡献量;以实施河道的生态化整治为重点,提高水环境自净能力。统筹考虑河网地区水环境整治,控制外来污染与减少流域内污染并重,重点削减氮、磷排放总量,在较短时间内使直湖港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的目标要求,削减进入太湖的污染物总量,改善直湖港地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实现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到2020年,直湖港全线等来水河流水质总体达到相应水功能区的水质要求。3、声环境根据监测报告中的监测结果,2016年5月10日、11日胡埭镇工业园环境噪声背景值昼间53.3~58.3dB(A),夜间42.2~45.6dB(A),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域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表3-2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环境要素环境敏感目标名称方位距离(m)规模环境功能空气环境龙延村委SE32约20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水环境直湖港E1100小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太湖(梅梁湖)SE3900中型声环境龙延村委SE32约20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49
四、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无锡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锡政办[2011]300号文件),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区,SO2、NO2、NOx、PM10、PM2.5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及表2中二级标准,具体数值见表4-1。表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取值标准浓度限值(ug/m3)标准来源SO2年平均6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二级日平均150小时平均500NO2年平均40日平均80小时平均200PM10年平均70日平均150小时平均*450PM2.5年平均35日平均75NOX年平均5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2二级日平均100小时平均250*说明:PM10的小时平均浓度标准,根据HJ/2.2~2008中5.3.2.1款规定的比例关系换算而得。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2020年太湖(梅梁湖)、直湖港水域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水质标准,水质标准详见表4-2。表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体类别pHCODBOD5DO总磷(以P计)氨氮太湖(梅梁湖)Ⅲ6-9≤20≤4≥5≤0.05≤1.0直湖港Ⅲ6-9≤20≤4≥5≤0.2≤1.03、声环境质量标准根据《无锡市声环境功能区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2011年11月)》、《无锡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2011年)》49
,建设项目所在地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因此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具体数值见表4-3。表4-3声环境质量标准类别昼间(dB(A))夜间(dB(A))36555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本项目抛丸区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颗粒物的相关标准,详见表4-4。表4-4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标准来源排气筒高度(m)二级颗粒物120153.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废水: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接管至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接管污水中COD、SS接管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参考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最终排放尾水中COD、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表2中标准;SS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具体数值见表4-5。表4-5水污染物排放标准(mg/L,pH无量纲)标准污染物名称浓度《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COD500SS40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氨氮45总氮70总磷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A标准SS10《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表2中标准COD50氨氮5(8)*总氮15总磷0.5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噪声:根据《无锡市声环境功能区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2011年11月)》、《无锡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2011年)》,49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为3类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即昼间厂界噪声≤65dB(A)、夜间厂界噪声≤55dB(A)。固废:危险固废的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一般固废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选址位于“双控区”和“太湖流域”,项目所在地属于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一级保护区。(1)水污染物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污水量675t/a,各污染物的接管考核量分别为COD0.270t/a、SS0.203t/a、氨氮0.024t/a、总氮0.027t/a、总磷0.0027t/a;尾水中污染物的排放量为COD0.034t/a、SS0.007t/a、氨氮0.003t/a、总氮0.01t/a、总磷0.0003t/a。(2)大气污染物考核量指标:颗粒物0.0811t/a;(3)固废:“零”排放。项目接管的水污染物纳入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排污总量,可在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内进行平衡;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核的通知》的规定,拟按照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或关闭类项目1.5倍削减量替代原则予以平衡。工业源新增排放烟粉尘所需0.12165吨/年削减量,在南京钢铁集团无锡金鑫轧钢有限公司关停减排烟粉尘143.75吨中予以平衡。49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营运期生产工艺流程及说明本项目主要生产机械零部件。所用原料为圆钢、铁板、钢管,具体生产工艺如下(其中N-噪声、S-固体废物):图5-1机械零部件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下料:外购的圆钢、铁板、钢管进厂后,根据产品规格要求,使用锯床定尺对其进行下料,加工成符合要求的尺寸,加工过程中使用乳化液冷却润滑,乳化液循环使用定期更换。该工序产生废边角料S1,废乳化液S2、锯床产生噪声N1。抛丸:下料后大部分工件49
委外进行热处理,仅少量进行厂内抛丸表面处理。将工件放入抛丸机内进行表面处理。抛丸机由橡胶履带滚筒、抛丸室、抛丸器、分离器等部件组成。将工件放入抛丸机自带的橡胶履带滚筒中,履带向前运行,工件不断地进行翻滚,抛丸器(钢丸)将抛丸高速抛射到正在翻滚的工件表面上,工件可完全均匀地得到清理。钢丸通过履带上的溜孔流入螺旋输送机,再将钢丸输送到斗式提升机,经斗式提升机提升到分离器,被分离后存储待用。抛丸结束后,履带反转,将工件卸出。该过程在密封的抛丸室内进行,抛丸机产生噪声N2,产生的抛丸颗粒物G1由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布袋除尘器产生收集的废颗粒物S3,布袋除尘器配套风机产生噪声N3。金加工:使用车床、钻床、加工中心、铣床、镗床、磨床等金加工设备进行选择性机械加工,保证最终尺寸精度和表面质量,使之符合产品要求。金加工设备均使用乳化液冷却润滑,乳化液循环使用定期更换,该过程产生金属废料S4、废乳化液S5、废磨屑S6以及噪声N4。检验、包装:根据有关标准、技术要求对成品进行全面检查,成品合格后即可包装出厂,不合格者回至返修区重新加工直至合格。本项目不需要酸洗、发黑、喷涂等表面处理。2、水量平衡(1)项目水量平衡原则:①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员工生活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30~50L,本报告采用50L/人·班计。项目共有职工50人,采用3班制,每班8小时生产,全年工作300天。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损耗按10%计算。②本项目乳化液年用量0.17t/a,乳化液原液与水的配比为1:10,则本项目乳化液配置用水为1.7t/a,配制好的乳化液循环使用,当乳化液循环使用一段时间后,废乳化液委托无锡众合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循环使用过程中水损耗按60%计算。(2)水量平衡图图5-2项目水量平衡图(t/a)49
主要污染工序及污染源强分析营运期污染物产生及分析1、废气参考《铸造车间通风除尘技术》(机械工业出版社)中提供的数据:抛丸机抛丸颗粒物(G1)起始浓度平均值为2600mg/m3,结合本项目抛丸机除尘器的风量(布袋除尘器配套风机风量约5200m3/h)和年有效运行时间(600h),估算抛丸颗粒物的产生量为8.112t/a。2、废水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产生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75t/a,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总氮、总磷,产生情况见表5-1。表5-1本项目废水产生情况污染源废水量t/a污染物名称污染物产生量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生活污水675COD5000.338SS4000.270NH3-N350.024TN400.027TP40.00273、固废①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根据厂方提供的资料:下料工序产生废边角料(S1)约42.5t/a;下料、金加工工序产生废乳化液(S2、S5)约0.748t/a(乳化液用量0.17t/a,损耗60%,有0.068t/a进入废乳化液;乳化液配制用水1.7t/a,损耗60%,有0.68t/a进入废乳化液,因此废乳化液共计0.748t/a);金加工工序产生废磨屑(S6)约0.25t/a;抛丸颗粒物产生量为8.112t/a,经去除效率为99%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收集的颗粒物(S3)约8.03t/a,其成分主要为钢屑、铁屑;金加工工序产生金属废料(S4)约17t/a;项目共有职工50人,根据环卫部门的统计,生活垃圾按1.23kg/d·人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8.45t/a。49
②副产物属性判定固体废物属性判定: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规定,判断每种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本项目各副产物产生情况及副产物属性判定结果详见表5-2所示。表5-2本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及副产物属性判定表汇总表序号副产物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预测产生量t/a种类判断固体废物副产品判定依据1废边角料下料固态钢、铁42.5√—R3,Q12金属废料金加工固态钢、铁17√—R3,Q13收集的颗粒物布袋除尘固态钢、铁8.03√—R3,Q14废乳化液(含废磨屑)下料、金加工半固钢、铁、矿物油、水0.998√—D10,Q15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固态—18.45√—D1,Q1危险废物属性判定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建设项目的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副产物产生情况分析和副产物属性判定,本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见表5-3所示。表5-3本项目固废统计序号固废名称属性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危险特性鉴别方法危险特性废物类别废物代码产生量t/a1废边角料一般固废下料固钢、铁————42.52金属废料金加工固钢、铁————173收集的颗粒物布袋除尘固钢、铁————8.034废乳化液(含废磨屑)危险固废下料、金加工半固钢、铁、矿物油、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THW09900-006-090.9985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固—————18.45注:上表危险特性中“T”指毒性。49
4、噪声本项目运行时主要噪声源为普通车床、数控车床、钻床、加工中心、龙门铣床、镗床、磨床、锯床、空压机、抛丸机、布袋除尘器配套风机等,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情况见表5-4。表5-4主要噪声设备情况一览表产污工序(编号)设备/设施名称数量(台/套)单台设备噪声值dB(A)所在位置距最近厂界距离m下料(N1)锯床470生产车间内西厂界4金加工(N4)普通车床1570数控车床2870钻床872加工中心270龙门铣床170车间外西侧西厂界3镗床170磨床175抛丸(N2)抛丸机180车间外西侧西厂界0布袋除尘(N3)布袋除尘器配套风机180车间外西侧西厂界0公用工程空压机180车间外西侧西厂界349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种类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产生浓度mg/m3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排放去向水污染物抛丸(G1)颗粒物26008.112260.1350.081115米高排气筒FQ1排放无组织污染物产生量t/a排放量t/a—————水污染物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废水量t/a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排放去向生活污水COD6755000.3384000.270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SS4000.2703000.203NH3-N350.024350.024TN400.027400.027TP40.002740.0027固体废物固废名称产生量t/a处理处置量t/a综合利用量t/a外排量t/a备注废边角料42.5042.50外卖或废品单位回收金属废料170170收集的颗粒物8.0308.030废乳化液(含废磨屑)0.9980.99800委托无锡众合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18.4518.4500环卫清运噪声设备名称数量(台)设备噪声dB(A)所在位置距最近厂界距离m锯床470生产车间内西厂界4普通车床1570数控车床2870钻床872加工中心270龙门铣床170车间外西侧西厂界3镗床170磨床175抛丸机180车间外西侧西厂界0布袋除尘器配套风机180车间外西侧西厂界0空压机180车间外西侧西厂界3主要生态影响无49
七、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间主要是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室内装修,装修期间主要污染物为装修过程产生的噪声和油漆产生的有机废气。装修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高噪声设备要避开中午时间使用,晚上不得施工。为避免油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染环境,应尽可能采用环保型油漆,且油漆时间短,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由于没有土建施工,因此没有施工废水以及水泥沙浆和石灰浆等废液的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对周围水环境无明显影响。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施工材料废包装等。为防止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发生上述环境污染的现象,使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尽可能小,建议采取以下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设施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对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尽可能利用或及时运走。注意清洁运输,防止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的撒漏,扬尘及噪声。建设单位应做好施工期间管理工作,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由于施工期较短,对当地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影响时间较短,并且施工结束,以上影响立即消失,故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类别。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49
1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抛丸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1排放。布袋除尘器是一种过滤式除尘器。它是利用滤料纤维间的空隙来过滤颗粒物粒子。粒子黏附在滤料上面而与气体分离。布袋除尘器的净化效率很高,一般达99.9%以上。但随着滤料表面捕集的颗粒物量的增加,系统阻力亦随之增加。为恢复滤料的过滤作用必须进行反吹。布袋除尘器可用于净化粒径大于0.1μm的含尘气体,具有效率高,性能稳定可靠、操作简便,所收干尘便于回收利用等特点,因而得到广泛应用。本项目设有1台履带式抛丸清理机,共产生颗粒物8.112t/a,颗粒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装置进行除尘处理,装置密封性较好,同时离心风机运转使得装置内呈负压状态,废气收集率较高,经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1排放,布袋除尘器配套的风机风量为5200m3/h,捕集率按100%计。根据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环保设备设计手册——大气污染控制设备》第160页可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一般可达99%以上,因此,本报告保守取99%是可行的。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7-1。表7-1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单位:t/a排气筒编号污染物风量(m3/h)产生情况排放情况排放标准产生浓度(mg/m3)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FQ1颗粒物520026008.112260.1350.08111203.5由上表可知,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颗粒物的相关标准(15米高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本报告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进行预测计算,估算模式是一种单源预测模式,可计算点源、面源和体源等污染源的最大地面浓度,以及建筑物下洗和熏烟等特殊条件下的最大地面浓度,估算模式中嵌入了多种预设的气象组合条件,包括一些最不利的气象条件,此类气象条件在某个地区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预测参数及预测结果详见表7-2。表7-2预测参数及预测结果——序号参数名称/排气筒编号FQ149
预测参数1项目名称颗粒物2污染源类型PPP3源强排放速率(g/s)0.03754烟囱高度(m)155烟囱出口内径(m)0.36烟气排放速率(m/s)207烟气温度(K)2938环境温度(K)2939计算点高度(m)010城市/乡村U11是否考虑建筑物下洗N12使用复杂地形N13使用简单地形Y14稳定度和风速组合Y15计算点自动间距Y16烟囱底部地形高度017最小和最大计算点距离(m)50,500018是否计算离散点Y19是否计算熏烟情况N20是否打印结果N预测结果21最大落地浓度(mg/m3)0.00869922最大落地浓度出现距离(m)24023排气筒与敏感目标距离(m)8724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值(mg/m3)0.0073425质量标准Cm(mg/m3)0.45*26占标率(%)1.933说明:*颗粒物浓度限值取《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PM10二级标准日均值的3倍,即0.45mg/m3。由表7-2可见,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10%。根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预测结果,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所占标准份额较小,远小于标准值,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对周围大气敏感点的影响浓度很小,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员工生活污水675t/a。根据《太湖流域污染负荷模型研究》中对无锡市13处化粪池进出口的浓度进行同步监测,得到化粪池的去除率为COD15%~20%、SS30%,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预计COD可降低20%,SS可降低25%,接管污水中污染物COD、SS、NH3-N、TN、总磷的浓度分别为400mg/L、300mg/L、35mg/L、40mg/L、4mg/L,满足污水接管要求:COD、SS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COD≤500mg/L、SS≤400mg/L;氨氮、总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氨氮≤45.0mg/L、总氮≤70mg/L、总磷49
≤8.0mg/L。接管污水中COD0.270t/a、SS0.203t/a、氨氮0.024t/a、总氮0.027t/a、总磷0.0027t/a。根据建设方提供的《城镇污、废水接入排水管网协议》,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可接入位于西拓区龙胆路的污水接管口,再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北区陆藕路15号,占地面积约37.9亩。设计接纳污水约含70%生活污水、30%工业废水,按照远期2020年总规模为30000m3/d设计,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于2007年11月竣工投运,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0m3/d,采用CAST工艺,2008年12月提标改造工程竣工投运,设计处理能力降至7000m3/d,采用C-TECH法处理工艺;二期工程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处理能力11500t/d)于2011年12月20日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第二阶段(处理能力11500t/d)已建成,采用膜生物反应器(MBR)工艺。目前全厂的设计处理能力达到30000m3/d,目前实际处理量约为15000m3/d,尚有余量15000m3/d。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龙胆路2号,处于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收水范围,本项目日平均排水量为2.25t,在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处理范围内。项目所在地区已有雨污水管网,因此本项目污水接入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是可行的。项目产生的污水经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尾水中COD、氨氮、总氮、总磷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表2中标准:COD≤50mg/L、氨氮≤5mg/L、总氮≤15mg/、总磷≤0.5mg/L;SS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A标准:SS≤10mg/L。污染物最终外排量分别为:COD0.034t/a、SS0.007t/a、氨氮0.003t/a、总氮0.01t/a、总磷0.0003t/a。尾水排放量较小,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明显。3、固废影响分析全厂的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金属废料、收集的颗粒物、废乳化液(含废磨屑)、生活垃圾等。本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7-3。表7-3全厂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表49
序号固废名称属性形态危险特性废物类别废物代码估算产生量(吨/年)处理处置方式1废边角料一般固废固———42.5外卖或废品单位回收2金属废料固———173收集的颗粒物固———8.034废乳化液(含废磨屑)危险固废半固THW09900-006-090.998委托无锡众合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5生活垃圾一般废物固———18.45环卫部门清运企业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分开存放。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妥善贮存,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卫生填埋。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67.53t/a,废边角料、金属废料、收集的颗粒物全部外卖或由金属废品单位回收,由于产生量较小,经合理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建设单位设置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建设,具体要求如下:①贮存、处置场的建设类型,必须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②贮存、处置场应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③不得露天堆放,防止雨水进入,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产生废乳化液(含废磨屑)0.998t/a,企业已与无锡众合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签订了《意向书》,详见附件。无锡众合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位于无锡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北区陆藕路15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JS0200OOD464-3,核准处置、利用“……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3000吨/年……”。目前尚有余量,因此,无锡众合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有能力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乳化液(含废磨屑)。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及修改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容器或场地,拟采取以下暂存措施:①建设单位拟设置1只废乳化液防渗漏储桶,储桶材质均为高密度聚乙烯,经专门的防渗漏储存桶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贮存区。②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具体要求见表7-4。49
表7-4固废堆放场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名称图形标志形状背景颜色图形颜色提示图形符号一般固废暂堆场所提示标志正方形边框绿色白色危险固废暂堆场所警告标志三角形边框黄色黑色综上所述,全厂固废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4、声环境影响分析厂内噪声源包括普通车床、数控车床、钻床、加工中心、龙门铣床、镗床、磨床、锯床、空压机、抛丸机、布袋除尘器配套风机等,生产设备主要位于生产车间内,空压机、龙门铣床、镗床、磨床、抛丸机以及布袋除尘器配套风机位于车间外西侧走道,厂房隔声为本项目主要噪声防治措施。车间墙壁为实心砖墙,厚度为240mm,面密度为480kg/m2,根据《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第289页:砖墙240mm,面密度为480kg/m2的平均隔声量为53dB(A),考虑到门、窗会降低隔声效果,故车间墙体隔声量保守取25dB(A),项目西厂界亦建有围墙,围墙为24cm厚、3m高的砖墙砌筑,围墙上方有玻璃窗封闭,因此本报告保守取西厂界围墙隔声20dB(A)。厂方拟在布袋除尘装置配套风机进出风口上安装消声器,根据《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第951页关于消声器的介绍:“消声器的结构形式有抗性消声器、阻抗复合消声器、微穿孔板消声器、抗性微穿孔板消声器、文丘里消声器及阻性消声器。由于本项目所使用的风机可采用无纤维无泡沫塑料等疏松材料的抗性消声器和抗性微穿孔板复合消声器或微穿孔板消声器等,上述类型的消声器的消声量一般在15~20dB(A)。”因此,本报告取消声量15dB(A)。本项目空压机设备与地面基础之间拟设置橡胶隔振垫,预计可减振降噪6dB(A)。(1)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式Lx=Ln-Lw-Ls式中,Lx——预测点新增噪声值,dB(A);Ln——噪声源噪声值,dB(A);Lw——围护结构的隔声量,dB(A);49
Ls——距离衰减值,dB(A)。在环境噪声预测中各噪声源作为点声源处理,故距离衰减值:Ls=16Lgr/r0式中:r——关心点与噪声源噪声值测点的距离(m)r0——噪声源噪声值测点统一为距离噪声源1m处。(2)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根据声源衰减规律,各噪声源对最近西厂界的影响预测见下表:表7-5噪声排放情况一览表单位:dB(A)噪声源所在位置数量(台)单机噪声减振或消声降噪合成噪声隔声值距最近厂界距离(m)距离衰减值厂界贡献值厂界贡献叠加值锯床生产车间470087.94549.633.3昼间60.7夜间51.3普通车床15700数控车床28700钻床8720加工中心2700龙门铣床车间外西侧170077.12037.649.5镗床1700磨床1750抛丸机180080200060布袋除尘器配套风机1801565200045空压机1806742037.646.4备注:本项目抛丸机使用频次较少,夜间不工作。根据上表,本项目噪声源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昼间≤60.7dB(A)、夜间≤51.3dB(A),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因此本项目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495、搬迁前后污染物排放“三本帐”表7-6项目搬迁前后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单位:t/a类别污染物名称搬迁前排放总量本项目“以新带老”削减量搬迁后排放总量搬迁前后增减量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废水废水量67567506756756750COD0.270(0.034)0.3380.068(0.304)0.270(0.034)0.270(0.034)0.270(0.034)0SS0.203(0.007)0.2700.067(0.263)0.203(0.007)0.203(0.007)0.203(0.007)0氨氮0.024(0.003)0.0240(0.021)0.024(0.003)0.024(0.003)0.024(0.003)0总氮0.027(0.010)0.0270(0.017)0.027(0.010)0.027(0.010)0.027(0.010)0总磷0.0027(0.0003)0.00270(0.0024)0.0027(0.0003)0.0027(0.0003)0.0027(0.0003)0废气颗粒物(有组织)08.1128.03090.081100.0811+0.0811固废一般固废067.5367.530000危险废物00.9980.9980000生活垃圾018.4518.450000*说明:废水一栏中括号外为接管数据,括号内为尾水排放量。49
八、建设项目施工期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计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抛丸区(FQ1)颗粒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FQ1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颗粒物二级标准要求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SS氨氮总氮总磷固体废物下料废边角料外卖或废品单位回收“零”排放金加工金属废料布袋除尘收集的颗粒物下料、金加工废乳化液(含废磨屑)委托无锡众合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职工生活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噪声锯床噪声墙体隔声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区标准普通车床数控车床钻床加工中心龙门铣床墙体隔声镗床磨床抛丸机布袋除尘器配套风机墙体隔声、安装消声器空压机墙体隔声、设置减震垫其它无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无。49
九、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项目名称年生产机械零部件300套项目类型污染源污染物治理措施(设施数量、规模、处理能力等)台/套设计处理能力处理效果、执行标准或拟达要求环保投资(万元)完成时间废气抛丸区颗粒物布袋除尘装置+15m高排气筒FQ11套5200m3/h捕集率100%,去除率99%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5三同时废水生活污水COD、SS、氨氮、总氮、总磷化粪池1套3m3,停留时间≥12h化粪池对COD的去除率为20%,对SS的去除率为25%,出水达接管要求0.5固废车间废边角料固废贮存场所、收集桶——固废“零排放”0.5金属废料收集的颗粒物废乳化液(含废磨屑)员工生活垃圾等垃圾收集桶若干—噪声生产设备噪声墙体隔声——降噪45dB(A),厂界达标计入土建龙门铣床、镗床、磨床墙体隔声——降噪20dB(A),厂界达标计入土建抛丸机墙体隔声——降噪20dB(A),厂界达标计入土建布袋除尘器配套风机墙体隔声、安装消声器1—降噪35dB(A),厂界达标0.3空压机墙体隔声、设置减震垫1—降噪26dB(A),厂界达标0.2清污分流雨、污管网——雨污分流2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明渠、采样平台等——达到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以新带老措施”—总量平衡方案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量指标内平衡;新增颗粒物在滨湖区范围内平衡卫生防护距离设置—总计8.549
十、结论与建议一、结论1、项目概况无锡宝尊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原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鸿翔村张村93号1幢,具有年产机械零部件300套的生产能力。由于原场所涉及拆迁,现拟投资1500万元将生产场所搬迁至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龙胆路2号。企业申请的“建造拆迁企业安置用房13000m2”项目于2015年9月25日通过无锡市滨湖区环保局的环保三同时验收,厂房实际建筑面积10285平方米。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其它区域外租给无锡市富特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无锡市永丰气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等使用,搬迁后全厂设计产能不变。厂内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1-3:无锡市滨湖区环保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16年12月13日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年生产机械零部件300套”建设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于2015年在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龙胆路2号投入建设,项目建成后,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即于2016年6月投入生产和使用。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无锡市滨湖区环保局责令其作出相应整改(详见附件1无锡市滨湖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无锡宝尊机械有限公司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71号)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所涉及的安全、消防、卫生等问题不属于本评价的范围,请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执行。2、与产业政策相符49
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公布,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修正)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以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2008年1月)中的鼓励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中的禁止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中的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3、与规划相符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龙胆路2号,租用胡埭镇龙延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自建厂房进行生产,根据租赁方《土地证》(地号:4-20-048-A055):项目所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总体规划(2011-2030)—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所在地远期规划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利用已经自建的厂房,不新征用地。经查阅,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苏国土资发[2013]323号)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土地政策。根据苏政办发[2012]221号文,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但项目行业类别为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本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排入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不设排污口,固废或外卖或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或委托无锡众合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1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1月12日通过)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的要求。本项目所在地雨污管网已完善,根据建设方提供的《城镇污、废水接入排水管网协议》,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位于西拓区龙胆路的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的建设符合环保规划。经查阅《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49
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及《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图》,本项目选址不在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4、达标排放分析(1)废气本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FQ1)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本项目产生员工生活污水675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位于西拓区龙胆路的污水接管口,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接管污水中污染物COD、SS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NH3-N、总氮、总磷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尾水排放中污染物COD、NH3-N、总氮、总磷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表2中标准,SS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排放A标准。污染物排放量很小,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3)固废本项目下料产生的废边角料、金加工产生的金属废料、布袋除尘收集的颗粒物全部外卖或由废品单位回收;下料、金加工产生的废乳化液(含废磨屑)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由环卫部门清运,卫生填埋。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各类固废均不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4)噪声项目内主要噪声源为普通车床、数控车床、钻床、加工中心、龙门铣床、镗床、磨床、锯床、空压机、抛丸机、布袋除尘器配套风机等,经墙体隔声、安装消声器、设置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5、总量控制可行本项目选址位于“双控区”和“太湖流域”,项目所在地属于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一级保护区。49
(1)水污染物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污水量675t/a,各污染物的接管考核量分别为COD0.270t/a、SS0.203t/a、氨氮0.024t/a、总氮0.027t/a、总磷0.0027t/a;尾水中污染物的排放量为COD0.034t/a、SS0.007t/a、氨氮0.003t/a、总氮0.01t/a、总磷0.0003t/a。(2)大气污染物考核量指标:颗粒物0.0811t/a;(3)固废:“零”排放。项目接管的水污染物纳入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排污总量,可在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内进行平衡。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核的通知》的规定,拟按照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或关闭类项目1.5倍削减量替代原则予以平衡。工业源新增排放烟粉尘所需0.12165吨/年削减量,在南京钢铁集团无锡金鑫轧钢有限公司关停减排烟粉尘143.75吨中予以平衡。综上所述,建设项目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也比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在该地建设是可行的。二、建议与要求1、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2、严格实行“三同时”政策,即污染治理设施要同主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3、营运过程中应通过加强管理,保证布袋除尘器的有效运行,确保废气达标排放。4、做好化粪池的日常管理工作,本项目排污口按江苏省环保局关于《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规范化设置。49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签发: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签发:年月日49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签发:年月日4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年生产机械零部件300套项目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龙胆路2号建设内容及规模年生产机械零部件300套建设性质□新建□技改搬迁行业类别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环评管理类别□编制报告书编制报告表□填报登记表总投资(万元)76环保投资(万元)8.5所占比例(%)11%建设单位单位名称无锡宝尊机械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771475999评价单位单位名称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68026617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龙胆路2号邮政编码214161通讯地址苏州高新区邓蔚路9号1幢1802室邮政编码215000法人代表苏枕华联系人苏枕华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71号评价经费——建设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现状环境质量等级环境空气:二级地表水:劣V类地下水:环境噪声:3类海水:土壤:其它:环境敏感特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地封禁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基本草原□文物保护单位□珍惜动植物栖息地□世界自然文化遗产重点流域□重点湖泊两控区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排放量及主要污染物现有工程(已建+在建)本工程(拟建或调整变更)总体工程(已建+在建+拟建或调整变更)实际排放浓度(1)允许排放浓度(2)实际排放总量(3)核定排放总量(4)预测排放浓度(5)允许排放浓度(6)产生量(7)自身削减量(8)预测排放总量(9)核定排放总量(10)“以新带老”削减量(11)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12)预测排放总量(13)核定排放总量(14)排放增减量(15)废水————0.0675——————0.067500.06750.06750.0675——0.06750.06750化学需氧量400(50)500(50)0.270(0.034)——400(50)500(50)0.3380.068(0.304)0.270(0.034)0.270(0.034)0.270(0.034)——0.270(0.034)0.270(0.034)0SS300(10)400(10)0.203(0.007)——300(10)400(10)0.2700.067(0.263)0.203(0.007)0.203(0.007)0.203(0.007)——0.203(0.007)0.203(0.007)0氨氮35(5)45(5)0.024(0.003)——35(5)45(5)0.0240(0.021)0.024(0.003)0.024(0.003)0.024(0.003)——0.024(0.003)0.024(0.003)0总氮40(15)70(15)0.027(0.010)——40(15)70(15)0.0270(0.017)0.027(0.010)0.027(0.010)0.027(0.010)——0.027(0.010)0.027(0.010)0总磷4(0.5)8(0.5)0.0027(0.0003)——4(0.5)8(0.5)0.00270(0.0024)0.0027(0.0003)0.0027(0.0003)0.0027(0.0003)——0.0027(0.0003)0.0027(0.0003)0石油类——————————————————————————————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粉尘(无组织)——————————————————————————————工业固体废物——————————————————————————————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颗粒物(有组织)————————261208.1128.03090.08110.0811————0.08110.0811+0.0811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指该项目所在区域通过“区域平衡”专为本工程替代削减的量;3、(9)=(7)-(8),(15)=(9)-(11)-(12),(13)=(3)-(11)+(9);4、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49
附件1、无锡市滨湖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锡滨环罚决【2017】第7号);2、关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安置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3、自建厂房备案通知书;4、无锡市滨湖区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锡滨环验许准字(2015)第100号);5、营业执照;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7、土地证;8、意向书;9、危废经营许可证;10、城镇污、废水接入排水管网协议;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现场踏勘表;12、无锡市滨湖区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13、无锡宝尊机械有限公司年生产机械零部件300套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平衡方案;14、委托代理书;15、环评单位编制合同;16、声明;17、环评单位承诺书;18、不涉密说明;20、全本公示截图;21、环评机构服务考核表。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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