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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高性能康复低温热塑材料系列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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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医用高性能康复低温热塑材料系列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广州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詹德仁联系人王若冰通讯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蓝玉四街9号广州科技园三号厂房六楼联系电话020-82226380传真——邮政编码510670建设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沙湾三街14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090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4717.39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评价经费(万元)1预期投产日期2016年12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建设背景广州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00年12月,其经营范围为:专用设备制造业(研究、开发、生产Ⅱ类: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销售本公司产品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科莱瑞迪公司营业执照见附件1。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现有产量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公司现有厂区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蓝玉四街9号广州科技园三号厂房,建设单位拟购置位于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沙湾三街14号的厂房(原属广州超智精密制品公司,6层高),进行医用高性能康复低温热塑材料系列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建设,本项目主要产品为低温热塑板,年产能为30万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应 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建设单位委托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在经过现场勘踏、资料调研、类比调查基础上,根据环评导则及其他有关文件,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位置及四至情况本项目建设地址为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沙湾三街14号,东面为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和附近居民楼,南面为广州金亿矿业公司,西面为广州市美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明治制果有限公司,北面隔沙湾三街为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厂。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项目四至情况图详见附图2,四置实景图详见附图6。本项目所在厂房总共六层,1层和3层主要作为生产车间,5层为本项目配备的研发车间,内设热重分析仪、老化试验箱、红外光谱仪等研发实验设备,2层和4层主要作为成品和半成品的储存车间,6层作为办公室,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见附图4和附图5。三、建设内容及规模1、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新购部分生产设备和使用现有部分生产设备进行低温热塑板的加工生产。项目用地面积为4717.39m2,建基面积为2177.81m2,总建筑面积为13321.42m2,购买合同书详见附件2,房产证见附件3。2、主要产品及年产量本项目主要产品为低温热塑板,年产量为30万平方米。3、主要原材料及年用量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表1项目原料使用情况一览表原料名称状态年用量(吨)挥发性聚己内酯(PCL)固体390不易聚乙烯(PE)固体40不易色母粒固体3不易主要原料的理化性质:(1)聚己内酯:为重复单元为的聚合物。通常由ε-49 己内酯开环聚合制得,易受微生物侵蚀,是一种微生物降解型的热塑性塑料。其熔点为60-63°C,热分解温度为350°C,可在低温成型。无毒无害,在土壤和水环境中,6-12月可完全分解成CO2和H2O。在体内与生物细胞相容性很好,细胞可在其基架上正常生长。可和PE、PP、ABS、AS、PC、PVAC、PVB、PVE、PA、天然橡胶等很好地互容。应用领域:可控释药物载体、细胞、组织培养基架;完全可降解塑料手术缝合线;高强度的薄膜丝状成型;塑料低温冲击性能改性剂和增塑剂;医用造型材料、工业、美术造型材料、玩具、有机着色剂、热复写墨水附着剂、热熔胶合剂。(2)聚乙烯:简称PE,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熔点为92℃,热分解温度为330-450℃。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最低使用温度可达-70~-100℃),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不耐具有氧化性质的酸),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剂,吸水性小,电绝缘性能优良。(3)色母粒:色母是把超常量的颜料均匀载附于树脂之中而制得的聚集体,色母粒一般由三部分组成,着色剂载体分散剂,通过高速混炼机混炼后、破碎,挤出拉成粒,色母粒在塑料加工过程中,具有浓度高、分散性好、清洁等显著的优点。4、主要设备及数量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如下表所示:表2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本项目设备数量(台)工序及作用备注1配料机2(新)拌料位于一层生产车间2大抽粒机1(新)造粒位于一层生产车间3小抽粒机1(旧)造粒位于一层生产车间4机械冲孔机3(新)打孔位于一层生产车间5数控冲孔机4(1新3旧)打孔位于一层生产车间6裁断机5(2新3旧)裁剪一层生成车间3台,三层生产车间2台7小挤出机1(旧)挤出成型位于一层生产车间8大挤出机1(旧)挤出成型位于一层生产车间9混料桶2(1新1旧)拌料位于一层生产车间10空压机5(旧)挤出成型、打孔、焊接3台位于一层空压机房,2台位于三层空压机房11冰水机4(旧)造粒位于一层生产车间49 12拌料机3(旧)拌料位于一层生产车间13粉碎机3(旧)质检位于一层生产车间14超声波焊接机4(旧)焊接位于三层生产车间15机械手1(新)代替人手自动操作位于三层生产车间16高周波焊接机2(旧)焊接位于三层生产车间17装料机1(新)拌料位于三层生产车间18打磨机1(旧)打磨位于三层生产车间19包装机2(新)包装位于三层生产车间20热合机1(新)贴合位于三层生产车间21拉力试验机1(旧)质检位于三层生产车间22布袋除尘器+除湿器1(新)废气处理位于一层生产车间备注:本项目部分设备新购,旧设备从建设单位其他厂房搬迁使用。四、项目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共有员工180人,年工作时间为264天,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厂区内不设员工宿舍和食堂,员工外购就餐。五、给排水系统(1)给水系统本项目给水由市政给水干管接入,用水量约为7.7t/d,即2032.8t/a。(2)排水系统本项目所在地可接驳市政雨水管道和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属于开发区西区水质净化厂服务范围。办公生活污水经由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后汇入开发区西区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尾水排入横滘河。六、用能情况本项目主要能源为电能。其中电能由市政电网供给,年用电量约100万kWh/a,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等设备。七、产业政策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2008年1月通过、颁布的《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49 年本)》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原有厂房空置,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问题。本项目所在区域没有重大污染源,附近现有多间工厂企业,多为轻污染型的企业,大部分的企业已对其产生的污染物进行了有效的治理。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没有出现重大的污染情况和环境问题。49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状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一、地质地貌本项目所在区域属第四纪晚期以来的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其北侧有近东西走向的瘦狗岭断层通过,属6度地震区,地质底部基岩主要是红色砂岩、砂砾岩,上层为第四纪松散沉积物,厚度为12-20米。二、气象气候本地区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据各种气象台历年资料统计:气温:多年平均气温21.8℃,最低月平均气温(1月)13.3℃,最高月平均气温(7月)28.4℃,历年极端最低气温0℃,极端最高气温38.7℃。日照:全年日照达178小时。10月份日照最长,平均为240-260小时,4月份日照最短,平均为78.9小时。全年日照率为42.9%,其中10月份达55%,4月份只有21%。降雨量:全年降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694.1毫米,最大年降雨量为2516.7毫米,最小年降雨量为1158.5毫米。降雨集中在夏季,以5、6月份降雨量最多,月平均降雨量为293.8毫米;最少在12月份,月平均只有24.7毫米。历年4-6月份为梅雨季节,7-9月份为台风季节。本区季风变化明显。全年主导风向为北风,多出现于9月份至次年3月份,频率为16%。其次为东南风,主要出现在4-8月份,频率为9%,全年平均风速为2.0米/秒,极大风速35.4米/秒。静风频率为29%,年平均气压为1012.4百帕,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7%,年蒸发量为1575.5毫米。三、河流水文特征横滘河,位于横滘河上游段,起自东滘涌(又名横滘涌)东口黾山,经东港桥、夏港桥至蕉园会合西滘涌流入横滘河,三涌全长8千米,年平均流量2.8立方米/秒,枯水年流量1.3立方米/秒。东江北干流河宽500-700米,河势顺直,水深3-10米,平均流量4326立方米/秒;珠江黄埔航道河宽800-2200米,水深8-11米,平均流量4326立方米/秒。49 潮汐属不正规半日混合潮类型,在一个太阳日内,潮汐两涨两落,日潮不等。历年最高潮位标高(珠江统一基面)为107.34米,最低潮位103.09米,平均潮位105.74米。日混合潮类型,在一个太阳日内,潮汐两涨两落,日潮不等。四、植被项目所在地主要植物类型为马尾松、柠檬桉、台湾相思、木麻黄、南洋杉、木棉、细叶榕、大叶榕、羊蹄甲、大王椰、假槟榔、鱼尾葵、樟、石栗、刺桐、百千层、百兰等乔木及各种果树、花木等。项目所在地的功能区分类及拟执行标准如下:表3建设项目功能区分类及标准一览表种类功能区分类建设项目所属功能区及执行标准1水环境功能区非水源保护区,受纳水体横滘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2大气环境功能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2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4是否农田保护区否5是否风景名胜等保护区否6是否水库区范围保护区否7是否城市污水处理厂集水区是,西区污水处理厂8是否管道煤气管网区是9是否可现场混凝土搅拌否10是否环保条例24条规定范围区否11是否敏感区否49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2014年2月12日,广东省政府将《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转发至广州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同意撤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区,设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以原黄埔区、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埔区的行政区域,黄埔区人民政府驻萝岗街道香雪三路1号。一、社会经济结构本项目拟建址所在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84年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的首批国家级开发区之一,原总体规划面积9.6km2。该开发区是以高新技术为先导,引进与广州工业技术改造和经济优化相配套的适用技术项目为目的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10多年的开发建设,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发展成为一个基础设施配套、投资环境完善的新型现代化工业园区。至2001年底,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6.77亿元,全区共批准外商投资企业约840家,已投产的有美国、德国、日本、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477家,世界排名前500家跨国公司,已有美国的宝洁、百事可乐、日本的松下、三菱电机,德国的博世公司、英国的ICI公司、法国的埃尔夫公司、瑞士的雀巢公司等55家在区内兴办了合资、合作或外资企业。1997年被评为全国投资环境50强。开发区目前已有化工、冶金、机械、食品;药品、医疗机械、电子、精密仪器、造纸和木材加工等企业。2014年,广州开发区生产总值(GDP)、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分别达到2212亿元、5274亿元、601亿元、459亿元,分别增长7.5%、4.8%、10.7%和7.8%。2011-2014年,广州开发区累计完成GDP8212亿元,是“十一五”规划总量1.4倍。广州开发区经济总量继续位居全国开发区前列,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重新跃居全国开发区首位。2014年,开发区GDP、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和财政收入分别接近或突破2000亿元、5100亿元和600亿元。开发区GDP完成1998亿元,增长7%,2011-2014年累计完成GDP7200亿元,是“十一五”规划期间总量的1.4倍。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5144亿元,增长4.6%;财政收入完成601亿元,增长10.7%。七项主要经济指标总量位居全市首位。二、教育49 教育发展规模适度,比例适中。目前全区共有学前教育机构50所,其中公办3所,民办47所;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60所,其中公办学校54所,民办学校6所;职业教育机构16个,其中大学2所,职业技术学院2所,专修学院4所,职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8所;业余培训机构20个,其中成人教育办学单位5个,课外学习辅导机构9个,社区技能培训机构6个。此外,还有日本人子弟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各1所。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以公办为主,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以民办为主,相互补充,基本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和人才的需求。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以公办为主,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以民办为主,相互补充,基本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和人才的需求。区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一应俱全。义务教育学校根据人口居住的密度开设,小学分布全区各镇、街道和居委,初中设在镇街中心地带,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保持市区先进行列。全区共有等级学校16所,其中广东省一级学校4所,市一级学校3所,区一级学校9所,市绿色学校8所。此外有国家、省市级的教育实验基地12个。三、文化文化设施:①广州国际体育演艺中心——为广州亚运会篮球比赛新建场馆。场馆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场馆内有18000个观众席、60个豪华VIP包厢、1270个贵宾停车位,规模宏大,可谓非同一般的世界级体育娱乐新平台,堪比美国NBA火箭队主场馆丰田中心。周边配套有零售商店、娱乐中心、酒店、音乐厅等多功能商业娱乐设施,是融体育、演艺活动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场馆。②体育文化:广州国际羽毛球培训中心、广州国际网球中心、萝岗区体育公园、暹岗公园、市民文化广场等等。③文化活动:自秦朝起,历代都有中原居民南迁入粤,带来了中原文化。传统民间文化活动主要有萝岗庙会、春节舞狮、舞龙、舞凤;民间文化艺术团体主要有萝岗诗社、萝岗香雪曲艺团、摄影协会、书画协会和诗文协会。此外,开发区各街都有数量不等的民间艺术团体,如粤乐社、曲艺社、摇滚乐队、艺术团、私伙局、老年秧歌队、老年山歌会等。四、文物保护设施49 本项目地块附近500m范围内无文物古迹和文物保护目标。49 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一、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西区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纳污水体为横滘河,横滘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本评价引用由广州开发区环境监测站编制的《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环境质量年报》2014年度对横滘河水质的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监测段面设置见图1,监测数据见表4。本项目图1监测断面图49 表42014年横滘河水质监测结果单位:mg/L(pH值:无量纲;粪大肠菌群:个/升)监测时间断面指标pH值CODCrBOD5氨氮石油类粪大肠菌群2014-3-4断面Ⅰ测值7.0715135.22.530.693.3×105断面Ⅱ测值7.1011325.45.300.582.5×1052014-7-2断面Ⅰ测值7.21327.51.680.287.8×104断面Ⅱ测值7.45266.31.050.246.4×1042014-9-2断面Ⅰ测值6.84184.32.010.155.8×104断面Ⅱ测值7.12327.21.770.347.2×1042014-12-8断面Ⅰ测值7.177918.93.770.499.6×104断面Ⅱ测值7.0546112.030.427×104GB3838-2002Ⅳ类标准6~93061.50.520000备注:断面Ⅰ位于保盈大道桥下,断面Ⅱ位于西基派出所旁桥下由上表可见,在不同时期的监测期间横滘河水质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其中3月4日的监测结果超标严重。横滘河水质监测结果超过Ⅳ类水质标准的项目有CODCr、BOD5、氨氮、石油类和粪大肠菌群,显示横滘河生活型污染严重,这主要是由于区内自然村落生活污水未实现截污所致。随着河涌截污整治工程的逐步落实,区域生活污水进一步纳污污水处理系统后,同时对河流附近的工厂企业严格要求和管理,加强执法力度,禁止其直接排放污染物,横滘河水体水质将逐步得到改善。综上所述,本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较差。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穗府[2013]17号文《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划分,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位于西区大气自动监测子站友谊路环保楼(与本项目相距680m)2014年对SO2、NO2、PM10的实测数据(详见表5),和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广州市兴森电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2015年4月28日-2015年5月4日在保税区员工楼(距离本项目约450m)的VOCS监测数据(详见表6)来评价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图见附图1,监测结果详见下表:49 表52014年西区大气自动监测子站监测数据单位:mg/m3SO2(小时值)NO2(小时值)PM10(日均值)全年样品数(个)342354342平均浓度0.0430.0530.09GB3095-2012二级标准0.50.20.15表6保税区员工楼监测结果单位:mg/m3日期VOCS(8小时平均值)2015-4-280.0342015-4-290.0212015-4-300.0312015-5-10.0202015-5-20.0312015-5-30.0302015-5-40.018《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0.60注:VOCs标准参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8小时均值(0.6mg/m3)由上表可见,监测期内二氧化硫小时值、二氧化氮小时值、PM10日均值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VOCS8小时平均值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良好。三、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环评单位于2016年4月26日对项目所在厂区四周边界进行了声环境现状监测,监测方法严格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进行,监测仪器采用积分声级计,沿本项目四周边界布设4个环境噪声测点,分昼、夜间监测四周边界噪声,监测点位置见附图2,监测结果详见下表:表7本项目噪声现状监测结果监测布点昼间(dB(A))夜间(dB(A))1#(东面厂界外1m处)53.843.52#(南面厂界外1m处)52.643.13#(西面厂界外1m处)52.242.64#(北面厂界外1m处)54.244.049 5#(科莱瑞迪现有同类型厂区生产车间噪声)89.342.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限值6050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昼、夜间环境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说明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四、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的生态环境是城市工业生态系统的区域,根据地方或生境重要性评判,周围没有水源保护区,该区域属于非重要生境,没有特别受保护的生境和生物区系及水产资源。49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一、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属于西区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最终受纳水体为横滘河,该河流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应保证项目的建设不对横滘河水体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保护评价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使项目所在区域不因该项目而受到明显影响。三、声环境保护目标保护评价区内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四、生态环境保护目保护本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使其能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不对现有的生态环境造成大面积的破坏。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根据对本项目所在地的现场踏勘,项目附近1.5km范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如下表,详见图3及表8。表8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保护目标性质方位规模与本项目厂界最近距离保护目标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及东面居民楼居民区东面东南面约800人30m噪声环境2类环境空气二级南面居民楼居民区南面约1000人65m噪声环境2类环境空气二级开发区第一幼儿园学校南面约100人260m环境空气二级开发区第一小学学校南面约500人260m环境空气二级开发区中学学校南面约800人320m环境空气二级广州开发区医院医院南面约800人830m环境空气二级广州开发区第二小学学校南面约500人1100m环境空气二级广州市萝岗区玉岩天健实验学校学校西北面约800人600m环境空气二级墩美村学校西北面约1500人1400m环境空气二级49 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1、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标准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pH=6~9,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2、车间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9.06kg/h,H=23m;3、通过烟囱排放的VOCS参考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和表2中排气筒总VOCS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9kg/h;无组织排放的VOCS参考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总VOCS≤2mg/m3;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5、一般废物暂存场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6、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其总量控制指标按以下执行:1、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废水量:1710.72m3/a;CODCr:0.428t/a;氨氮:0.043t/a(纳入西区水质净化厂的总量控制指标);2、废气:1267.2×104m3/a,总VOCs:0.152t/a。49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本项目于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沙湾三街14号厂房建设本项目,实现部分工序自动化生产低温热塑板,低温热塑板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工艺流程简述(图示):备注:生产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图2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简述:1.拌料:本工序利用定量配料机定量配料,用拌料机将混合的原材料搅拌均匀,原料中使用色母粒替代了一般工艺使用的钛白粉等粉末类调料,且项目使用的原料均为大颗粒胶体,搅拌过程不会产生大量粉尘,只会有微量外逸。2.造粒:经过拌料的原料通过抽粒机的加热后变成熔融状态(130-150℃),蒸干水分后,用外部冷却水冷却降温(冷却水由冰水机产生),然后切粒形成半成品颗粒。原料的裂解温度均大于300℃,本工序加热温度远远未达原料裂解温度,故本项目原料不会发生裂解,不会产生大量VOCS,但在该升温塑化过程仍会有少量游离单体因加热挥发出来,故产生少量VOCS。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3.挤出成型:将半成品颗粒通过大、小挤出机加热(80-90℃)挤出成型成低温热塑性板材,本工序加热温度远远未达原料裂解温度,故本项目原料不会发生裂解,不会产生大量VOCS,但在该升温塑化过程仍会有少量游离单体因加热挥发出来,故产生少量VOCS。49 本项目的造粒和挤出成型工序的加热温度与物料热分解温度对照如下表所示:表9项目各工艺温度与材料分解温度对比一览表工艺过程加热温度(℃)原材料材料热分解温度(℃)对比结果造粒130-150聚己内酯350工艺加热温度均小于材料的热分解温度聚乙烯330-450色母粒330-450挤出成型80-90半成品颗粒330-450由上表可知,造粒和挤出成型工序的加热温度均小于材料的分解温度。4.打孔打磨:根据客户需求,利用数控冲孔机和机械冲孔机对低温热塑性板材进行打孔,造出理想的图案以便使用,半成品用打磨机进行打磨。本工序产生的污染为打磨过程中产生的微量粉尘、废边角料及冲孔机、打磨机运行噪声。5.辐照(外包):外包委托单位对材料进行γ射线照射以激活材料。由于本工序外包,故本报告对此工序不作评价。6.裁剪:用裁断机将低温热塑性板材裁剪成需要的大小。本工序产生的污染为废边角料及裁断机运行噪声。7.注塑成型:将原料通过负压抽入注塑机进行注塑成型,形成塑料配件。由于本工序外包,故本报告对此工序不作评价。8.焊接贴合:利用高周波焊接机和超声波焊接机将低温热塑板材与塑料配件焊接在一起,并利用热合机贴合形成成品。本工序无需使用焊锡及助焊剂,故产生的微量污染物只有焊接过程中少量塑料熔融有机废气废气和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对焊接车间进行密封处理,焊接过程产生的微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车间屋顶高空排放。9.质检:抽检成品,通过热水(50-60℃)加热成品,进行拉伸试验等物理性质检测,不及格品全部返回利用粉碎机粉碎后重新造粒,回收利用,本工序产生的污染为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微量粉尘和粉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10.包装:对及格的成品进行包装,出货。本工序产生的污染为废包装材料。主要污染工序:一、施工期污染分析49 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装修建设所以施工期只涉及厂房装修和设备安装建设,不涉及基建工程,故施工期产生的污染源主要为:1.装修设备如电钻机的噪声等;2.车间装修、设备安装施工时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包装垃圾。二、营运期污染源分析结合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本项目主要污染源为:废水:办公生活污水;废气:拌料、打孔打磨和破碎工艺产生的微量粉尘,造粒、挤出成型和焊接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气;噪声:生产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办公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和废活性炭等。(一)废水污染源本项目工作时间为264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数据,冰水机每天补充水量约为0.5t,即补充水量为132t/a。冷水机的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的办公生活污水,具体情况分析如下: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表4城镇公共生活用水定额表中的相关规定计算,职工办公用水量为0.04立方米/人日,以90%的排污系数计算,则办公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04×90%=0.036立方米/人•日。本项目员工人数为180人,则项目的办公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48m3/d,年工作日为264天,则年排污1710.72t/a。本项目所在地目前市政污水管网已完善,项目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区水质净化厂进行统一处理。表10生活污水水质水量情况表污染物CODCrBOD5SS氨氮日产、排污量(t/d)年产、排污量(t/a)年工作日产生浓度(mg/L)250150200256.481710.72264年产生量(t/a)0.4280.2570.3420.043排放浓度(mg/L)25015020025年排放量(t/a)0.4280.2570.3420.043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各污染物的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即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符合西区水质净化厂的接纳要求,可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区水质净化厂处理,尾水排入横滘河。(二)废气污染源49 1、拌料、打孔打磨和破碎工艺产生的微量粉尘本项目原料主要为大颗粒胶粒,并使用色母粒替代了一般工艺使用的钛白粉等粉末类调料,故拌料、打孔打磨和破碎工艺产生的粉尘量较少,属低浓度粉尘。类比科莱瑞迪公司现有厂房的生产工艺资料,拌料、打孔打磨和破碎工艺的总损耗率为0.2%,由原料清单具体用量可知,原料的总用量为433t/a,则粉尘的产生量为433×0.2%=0.866t。建设单位拟将上述工艺产生的粉尘集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和除湿器处理,风机风量为3000m3/h(633.6×104m3/a),尾气引至所在楼顶屋顶排放,排放口距离地面高度约为23米。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可达90%以上,经除尘后的粉尘废气通过本项目粉尘排放口排放。生产车间每天工作时间约8小时,每年运作264天,粉尘废气产排情况如下表所示:表11项目车间粉尘处理前后产排污情况废气排放口主要污染物抽排风量(m3/h)处理前处理后产生浓度(mg/m3)产生速率(kg/h)年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年排放量(t/a)粉尘排放口粉尘30000.1330.00040.8660.0130.000040.0862、造粒、挤出成型和焊接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气本项目造粒和挤出成型工序的原理基本一致。挤出成型工艺具体如下:原料进入物料桶后,在工艺要求的温度下,各物料在相应的挤出机内在的剪切力和加热的作用下熔融、捏合,达到预定要求的熔融状态后,受挤压力挤出到模具中成型。焊接工序即利用高周波焊接机和超声波焊接机将低温热塑板材与塑料配件焊接在一起,并利用热合机贴合形成成品。建设单位拟对焊接车间进行密封处理,焊接过程产生的微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造粒和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微量废气一同引至车间屋顶高空排放。这些过程为全自动化的机器连续完成,设备均为同类设备中先进设备,能够精确设定加热温度,设定的加热温度仅为原料的熔融温度,不会达到其热分解温度,故塑料原料不会产生热分解。原料在造粒、挤出成型和焊接工序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生产废气,主要成分为VOCS49 ,废气产污系数采用《空气污染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数据,有机废气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即本项目VOCS产生量约为0.152t/a。建设单位拟将挤出机机头位置密封,并在出口处设置集气罩,统一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车间屋顶23m排气口排放,废气收集效率约90%,活性炭处理效率约80%,即本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量为:0.152t/a×90%×(1-80%)=0.027t/a;剩余未收集部分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即废气无组织排放量为:0.152t/a×(1-90%)=0.015t/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集气罩风机风量合计约为3000m3/h,则项目废气源强情况如下:表12VOCS有组织产排情况一览表污染源名称排气量m3/h产生状况治理措施排放状况排放高度浓度mg/m3速率kg/h年产生量t/a浓度mg/m3速率kg/h年排放量t/aVOCS300021.670.0650.137活性炭4.330.0130.02723m表13VOCS无组织产排情况一览表污染物名称污染源位置产生量(t/a)排放量(t/a)面源面积(m2)面源高度(m)VOCS生产车间0.0150.0152177.81(生产区面积)4.3备注:本项目厂房首层高4.3m,其余各层均为3.8m。(三)噪声污染源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为生产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中截断机、冲孔机和空压机为高噪声设备,预计车间综合噪声为70-90dB(A)。表14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情况一览表噪声源噪声值噪声位置裁剪线70~75dB(A)位于一层、三层生产车间打孔打磨线70~80dB(A)位于一层生产车间空压机80~85dB(A)位于一层、三层空压机房抽粒机70~75dB(A)位于一层生产车间挤出机75~80dB(A)位于一层生产车间粉碎机75~80dB(A)位于一层生产车间焊接机75~80dB(A)位于一层焊接车间(四)固体废物污染源本项目固体污染物主要是办公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和废活性炭。49 (1)办公生活垃圾:项目定员180人,综合生活垃圾每人0.50kg/d人,员工年工作时间264天,则年产生量23.76吨/年,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线继续使用,由前文废气分析可知粉尘产生量为0.866t/a,布袋除尘器收集效率为90%,可知本项目年产生量约0.78吨,属于一般工业固废。(3)废边角料:在打孔打磨、裁切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边角料,约4t/a,属一般工业固废,建设单位拟将其收集后回收利用。(4)产品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废包装袋、废纸箱,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为0.8t/a。建设单位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5)废活性炭:建设单位采用活性炭吸附生产废气,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中的其他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900-039-49。类比同类工程实例和相关经验数据,按1t活性炭可吸附250kgVOCs计算。由工程分析可知,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处理效率可达80%,则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VOCs的量为110kg/a,所需的活性炭量为440kg/a,则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0.55t/a,建议活性炭更换频次为3个月一次,更换出来的废活性炭交给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综上分析,预计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如下表所示:表15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固废名称产生量(t/a)属性处理处置方式办公生活垃圾23.76一般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0.78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回收利用废边角料4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回收利用产品废包装材料0.8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0.55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合计29.89t/a49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拌料、打孔打磨、破碎产生的粉尘颗粒物0.133mg/m3;0.866t/a0.013mg/m3;0.086t/a造粒、挤出成型VOCs(有组织排放)21.67mg/m3;0.137t/a4.33mg/m3;0.027t/aVOCs(无组织排放)0.007mg/m3;0.015t/a0.007mg/m3;0.015t/a水污染物办公生活污水(1710.72t/a)CODCr250mg/l;0.428t/a250mg/l;0.428t/aBOD5150mg/l;0.257t/a150mg/l;0.257t/aSS200mg/l;0.342t/a200mg/l;0.342t/a氨氮25mg/l;0.043t/a25mg/l;0.043t/a固体废物生产过程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0.78t/a0t/a废边角料4t/a0t/a废包装材料0.8t/a0t/a办公生活垃圾生活垃圾23.76t/a0t/a废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0.55t/a0t/a噪声生产车间设备综合运行噪声约70~90dB(A)。其他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运营过程将产生一定的污染物,主要为外排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以及各种加工设备运作时产生的噪声等。项目废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西区水质净化厂;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和除湿器处理后车间内循环,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设备噪声经过隔声减振处理;固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经过有效的治理,达到有关的排放标准及符合有关的环保要求排放时,对周围的生态环境不会有大的影响。49 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不需要进行土建施工。但在厂房装修,设备设施的安装期间可能会用到电钻、电锯等高噪音的设备,搬运机器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定的噪声。为了避免项目的装修期间的噪声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建设加强管理,在午休时间及夜晚不得进行装修,以免影响周围人们正常的工作、生活,做到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协调。装修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包装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由污染工序可知,本项目投入使用后主要污染源包括:废水:办公生活污水;废气:拌料、打孔打磨和破碎工艺产生的微量粉尘,造粒、挤出成型和焊接工序产生的少量VOVs;噪声:生产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办公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和废活性炭等。一、水环境影响分析造粒使用冰水机冷却控温,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拟设员工180人,排放办公生活污水量为1710.72t/a。由污染源分析可知,项目办公生活污水污染程度较低,依托厂区已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污水中各污染物的浓度为CODCr≤250mg/L,BOD5≤150mg/L,SS≤200mg/L,其水质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的要求。本项目位于西区水质净化厂的纳污范围,故该股污水可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由西区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横滘河,经水体自然稀释、扩散后,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明显的影响。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拌料、打孔打磨和破碎工艺产生的微量粉尘本项目在拌料、打孔打磨和破碎工序中会产生粉尘,建设单位拟将上述岗位上产生的低浓度粉尘产生点位设置集气罩,统一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和除湿器处理后,尾气引至所在楼顶屋顶排放,最终的尾气排放口距离地面高度大约为23米。49 袋式除尘器是一种干式滤尘装置。它通过筛滤、碰撞、滞留、扩散、静电等效应对颗粒进行捕捉收集,最初滤袋表面积聚了一层粉尘,这层粉尘称为初层,在此以后的运动过程中,初层成了滤料的主要过滤层,依靠初层的作用,网孔较大的滤料也能获得较高的过滤效率。随着粉尘在滤料表面的积聚,除尘器的阻力达到一定数值后,将收集的粉尘及时清灰,保持除尘器的高效率运行。袋式除尘器对本项目产生的低浓度粉尘具有很高的捕集效率,除尘率可达到90%以上。布袋除尘器效率可达90%,经污染源分析可知,本项目粉尘的排放量为0.086t/a,粉尘排放速率为0.013kg/h。本项目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大气估算模式对本项目的粉尘进行定量预测分析,粉尘质量标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中PM10日均值0.15mg/m3的3倍作为评价标准进行评价。根据排放高度23米、排放速率为0.013kg/h、环境温度20℃、近五年平均风速2.0m/s等参数,估算出粉尘在距离粉尘源强下风向116米处达到最大地面浓度1.9×10-6mg/m3,在项目最近厂界(距离粉尘源强10米)的地面浓度贡献值几乎可忽略不计,模型计算数据接近0mg/m3,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排放限值1mg/m3的标准,经扩散后,项目所排放的粉尘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面的住宅区,在本项目所在厂界东面约30m,距离项目粉尘排放口距离约为90m,距离较远。根据以上的大气估算模式计算出在距离厂界30米处敏感点住宅区(距离粉尘源强90米)粉尘地面浓度为1.6×10-6mg/m3,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0.00036%。本项目产生的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直径大于10ug的颗粒物已去除,排放的粉尘可看作PM10,由表5可知该区域现状PM10背景值为0.09mg/m3,本项目排放粉尘远低于该区域的现状值,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由此可见,本项目粉尘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贡献率低,对敏感点空气质量影响不大。49 预计生产车间内产生的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引至楼顶屋顶排放,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9.06kg/h,H=23m。预计本项目的粉尘经过大气稀释扩散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49 2、造粒、挤出成型和焊接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气(1)有组织排放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的造粒、挤出成型和焊接工序会产生少量的VOCs,该产生量约为0.152t/a,建设单位拟设集气罩对其进行收集,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生产车间屋顶排放,排放口高度约为23m。由表12中可知,本项目VOCS废气排放口排放量约为0.027t/a,排放浓度为4.33mg/m3,排放速率为0.013kg/h,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中排气筒总VOCS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9kg/h;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预测模式采用估算模式进行预测分析,VOCS质量标准采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8小时均值:0.6mg/m3作为评价标准进行评价。根据估算结果可知(详见下图),估算出VOCS在距离源强下风向113米处达到最大地面浓度1.54×10-4mg/m3,占标率0.03%,VOCS在最近居民楼(30m处)的落地浓度为2.2×10-6mg/m3,占标率较小,对敏感点空气质量影响不明显。49 (2)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的造粒、挤出成型和焊接工序会产生少量的VOCs,产生量约为0.152t/a,建设单位拟设集气罩对其进行收集,收集效率约90%,剩余部分无法收集废气通过车间内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根据表13可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VOCS量约0.015t/a。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预测模式采用估算模式进行预测分析,VOCS质量标准采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8小时均值:0.6mg/m3作为评价标准进行评价。根据估算结果可知(详见下图),估算出VOCS在距离源强下风向70米处达到最大地面浓度0.0016mg/m3,占标率为0.26%,在项目厂界的落地浓度为6.3×10-4mg/m3、可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总VOCS≤2mg/m3的标准;在最近居民楼(30m处)的落地浓度为1.1×10-3mg/m3、占标率为0.18%,占标率较小,对敏感点空气质量影响不明显。49 3、大气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指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根据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VOCs49 的排放情况,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SCREEN3)计算其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并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控制距离范围,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计算使用的参数及结果统计见下表。表16项目大气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污染源排放源强(kg/h)面积(m2)面源有效高度(m)标准值(mg/m3)大气防护距离(m)无组织VOCs0.0072177.814.30.60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无组织VOCs的大气防护距离为0米。三、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为生产车间设备运行综合噪声为70~90dB(A),其中裁剪线噪声约70~75dB(A)、打孔打磨线噪声约70~80dB(A)、空压机噪声约80~85dB(A)、抽粒机约70~75dB(A)、挤出机噪声约75~80dB(A),粉碎机噪声约75~80dB(A)。固定声源的噪声向周围传播过程中,会发生反射、折射、衍射、吸收等现象。因此,随传播距离的增加而产生的衰减量并不按简单的几何规律计算。根据文献的推荐,固定噪声点源的空间衰减过程通常采用下列公式计算:Lr=Lo-LT-ΔL1-ΔL2(A1)上式中Lr为距离声源r处的声压级[dB(A)],Lo为距离声源r01m处的声压级[dB(A)],LT为隔声屏障的平均隔声量,ΔL1为距离衰减量,ΔL2为障碍物或绿化带隔声量。仅考虑噪声源的几何发散,LT和ΔL2可以忽略不计,距离的衰减量一般可按下式计算:ΔL1=20lg(r/r0)因此,式(A1)成为:Lr=Lo-20lg(r/r0)式中Lr、Lo分别是r、r0处的声级。通过上述预测模式,预测出项目声源在不同距离的噪声预测值,详见下表。表17声源在不同距离的噪声预测值单位:dB(A)声源经一定距离衰减后的声压级49 名称采用数据(取最大噪声值)5m10m20m30m40m50m60m80m裁剪线7561.055.049.045.543.041.039.437.0打孔打磨线8066.060.054.050.548.046.044.442.0空压机8571.065.059.055.553.051.049.447.0抽粒机7561.055.049.045.543.041.039.437.0挤出机8066.060.054.050.548.046.044.442.0粉碎机8066.060.054.050.548.046.044.442.0控制标准6060606060606060可类比采用科莱瑞迪现有厂房墙外1米处噪声值作为本项目建成后噪声本地值,由前文表7可知车间综合噪声为89.3dB(A)。本项目噪声经过墙体隔声到达厂房边界噪声级约为69.3dB(A),(实心墙隔声量约为20dB(A)),传播至项目边界(衰减距离10m)根据衰减公式:69.3dB(A)-20lg10/1=55.3dB(A),可预测厂界噪声约为55.3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本项目东面居民区(最近距离为30m),根据衰减公式:69.3dB(A)-20lg30/1=39.8dB(A),可知噪声衰减噪声传播至最近敏感点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因为本项目距离敏感点较近,建议建设单位加强设备噪声的防治工作。建议建设单位针对项目产生的噪声做如下处理:(1)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及减振措施;(2)合理布设生产车间,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3)空压机设置防振装置,并设置在隔声良好的机房内;(4)加强设备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组织生产只在白天进行。预计经以上措施及噪声的自然衰减作用后,项目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不超过60dB(A),夜间不超过50dB(A),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和附近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办公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和废活性炭等。49 根据国家的固废法及地方的管理规定,产生废物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工业废物及危险废物必须做到:①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②建立建全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外运处理的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工业废物处理部门处理。根据《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本项目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并对垃圾存放点做好消毒,防蝇虫滋生等工作。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废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和废边角料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交由有回收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中的HW49的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需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按照本次评价提出的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处置后,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五、选址合理性分析(1)与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沙湾三街14号,该楼房原属广州超智精密制品公司所有,楼高6层。建设单位对该栋楼房进行购买后(购买合同详见附件2)进行建设生产。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详见附件3,且购买楼房后建设单位具有对该楼房的使用权和改造权,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城市发展规划要求。(2)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功能为2类区。本项目选址不在水源保护区内。本项目周围无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无名胜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本项目废水、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理。废气、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六、环保投资一览表本项目环保投资内容及投资金额详见下表:表18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项目环保投资内容投资金额(万元)废水排水管网249 废气活性炭处理装置、布袋除尘+除湿器37噪声减振、隔声、消声措施8固废一般固废、危废处理费用3合计——5049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拌料、打孔打磨、破碎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布袋除尘+除湿器处理后,集中抽排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约为23米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造粒、挤出成型有组织:VOCS集中抽排,活性炭吸附,排放高度约为23米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中排气筒总VOCS排放标准无组织:VOCS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水污染物办公生活污水CODCrBOD5SS氨氮办公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管网后再由西区水质净化厂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固体废物生产过程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收集后回收利用全部按要求处理,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废边角料收集后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车间,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厂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其他49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本项目位于工业用地内,当地生态环境结构简单,野生动植物较少,本项目使用现有厂房进行装修建设,项目建成后对现有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厂区绿化建设,形成一种良好的工作、生产环境。49 结论与建议一、结论1、项目概况广州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沙湾三街14号建设医用高性能康复低温热塑材料系列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本项目用地面积为4717.39m2,总建筑面积为13321.42m2,项目建成后,低温热塑板的年总产能为30万平方米。本项目共有员工180人,年工作时间为264天,每天设1班,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不设员工宿舍和食堂,员工食宿问题在外解决。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根据由广州开发区环境监测站编制的《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环境质量年报》2014年度对横滘河的水质的监测结果,在不同时期的监测期间横滘河水质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横滘河水质监测结果超过Ⅳ类水质标准的项目有CODCr、BOD5、氨氮、石油类和粪大肠菌群,显示横滘河生活型污染严重,这主要是由于区内自然村落生活污水未实现截污所致,说明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差。(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指标SO2、NO2和PM10的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VOCS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标准,表明该区域空气质量良好。(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根据对项目周边声环境进行实测,本项目所在建筑物边界处昼、夜间环境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说明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3、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主要污染源为:废水:办公生活污水;废气:造粒、挤出成型和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噪声:生产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固废:办公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49 本项目产生办公生活污水约1710.72t/a,经厂区内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水质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西区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横滘河,经水体自然稀释、扩散后,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明显的影响。(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拌料、打孔打磨和破碎工艺产生的微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和除湿器处理后,尾气引至所在楼顶屋顶排放,最终的尾气排放口距离地面高度大约为23米,尾气引至所在楼顶屋顶排放,最终的尾气排放口距离地面高度大约为23米。本项目粉尘的排放量为0.086t/a,粉尘排放速率为0.013kg/h,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排放限值1mg/m3的标准,经扩散后,项目所排放的粉尘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气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车间屋顶排放,无法收集部分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由工程分析可知,废气排放口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中排气筒总VOCS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的VOCS可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综上所述,本项目生产废气经建设单位处理后,预计经过大气稀释扩散作用,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不会造成明显影响。(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主要噪声来自生产车间设备运行噪声,噪声范围为70~90dB(A)。针对各设备噪声,建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项目合理布设生产车间,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空压机底座设置防振装置,并设置在隔声良好的机房内;加强设备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设置较能隔声的厂房。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和敏感点产生的影响不明显。(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49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办公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和废活性炭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废边角料、产品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废边角料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交由有回收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49的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经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4、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其总量控制指标按以下执行: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进入西区水质净化厂的废水排放量、CODCr、氨氮的排放量分别为:1710.72t/a、0.428t/a和0.043t/a。2、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固体废物不自行处理排放,所以不设置固体废物总量控制指标。二、建议本项目的投产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建设单位的环境管理,尤其是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维护保养制度的执行情况。为此,根据调查与评价结果,对本项目的环境治理与管理建议如下:(1)合理分配生产空间,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预防风险事故发生;(2)建设单位应切实做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尽量使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相互协调发展;(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日程管理和责任制度,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4)本项目的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由西区水质净化厂处理后排放;(5)本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厂区内循环,VOCs生产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6)本项目建设单位对产生较大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隔音和减振等措施,或选用低噪设备,并进行合理放置,并做好设备运行维护,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7)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需全部按要求处理,不可自行处理排放。三、综合结论49 本项目性质与周边环境功能区划相符,选址合理可行。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水质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大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因此建设项目应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规定,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有关环保措施,并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不大,其选址及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建设单位须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治理措施需经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49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49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49 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图、附件: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四至图附图3项目敏感点位置图附图41层车间平面图附图53层车间平面图附图6项目四至实景图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厂房购买合同书附件3房产证审批登记表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4.声影响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物影响专项评价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49 大气监测点680mVOCs监测点450m本项目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49 废气排放口附图2项目四至图比例:示意49 广州开发区第一幼儿园(260m)墩美村(1400m)广州市萝岗区玉岩天健实验学校(600m)南面居民楼(65m)开发区第二小学(1100m)广州开发区医院(830m)开发区第一中学(260m)广州开发区第一小学(260m)东面居民区(30m)本项目附图3项目敏感点位置图比例:示意49 布袋除尘器附图41层车间平面图49 附图53层车间平面图49 北面的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北面的沙湾三街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厂东面的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附近居民楼南面的广州金亿矿业有限公司西面的广州明治制果有限公司西面的广州市美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沙湾二街附图6项目四至实景图49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