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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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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道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简况7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12主要保护目标17评价适用标准18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7环境影响分析28环境保护管理40三同时验收一览表43环保投资44项目可行性分析45结论与建议46附件:附件1:项目监测报告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关系示意图附图3-1:火车站广场平面布置图附图3-2:高速互通口广场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排水走向图附图5:项目监测点位图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汉寿火车站广场与高速互通口广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廖永红联系人徐隆茂通讯地址汉寿县龙阳街道办事处公园路18号联系电话13575167701传真—邮政编码415900建设地点常德市汉寿县太子庙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房地产开发经营K7010占地面积(平方米)91551.2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68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13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13%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项目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随着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交通需求日益增长,交通问题也日益突出。由于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目前正处于提质改造的阶段,现有的交通运输能力已经不能够满足当地的发展需求,同时,现有太子庙互通口周边的停车位紧缺,周边住宅年久失修,外墙面脱落、开裂,因此,需对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以及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进行提质改造。为了完善本项目的有关环境保护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第253号令)中的有关规定,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53 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调研,收集和核实有关材料及工程资料、监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与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两部分组成。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内容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3142m2,配套商业面积4590m2,绿化面积13092m2,广场面积8943m2,停车场面积10236m2,道路面积9341m2。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建设内容为:生态公园总用地面积48409.20m2,管理用房面积710m2,停车场面积5595m2,周边住户房屋改造52户,转盘路改造4600m2(中心绿化850m2),人行道铺装600m2。本项目建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2、项目组成表见表3-4。表1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据1总用地面积m243142其中广场面积m28943停车场面积m210236道路面积m293412配套商业面积m245903绿化面积m213092表2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据1生态公园总用地面积m248409.202管理用房面积m27103停车场面积m25595表3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建筑物名称建设规模(m2)备注主体工程1号楼2590共3层,建成后出租商用2号楼2000共3层,建成后出租商用配套工程中心广场8943停车场10236其中,社会车辆停车位177个,公交车停车位4个,出租车停车位12个。厂区绿化1309253 表4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建筑物名称建设规模(m2)备注主体工程管理用房710其中管理用房为休息区,主要为过往行人提供休息的场所。公厕生态公园48409.20主要包括绿化植物的栽种、假山、凉亭、景观物等。周边住户房屋改造52户主要为房屋立面改造,外墙体刷统一式样的墙面漆。配套工程停车场5595转盘路改造4600人行道铺装600三、项目建设地址、周边环境拟建选址现状: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位于汉寿县太子庙镇,原火车站旧址处,根据现场踏勘,拟建地现状为火车站旧址空地。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位于汉寿县太子庙镇,根据现场踏勘,拟建地现状为空地。拟建项目周边环境现状:本项目周边环境现状见下表。表5项目位置及周边环境序号项目名称地理位置周边环境东南西北1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汉寿县太子庙镇紧邻居民20m石长铁路紧邻住户紧邻住户2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紧邻S205紧邻长张高速紧邻高速公路互通口空地四、占地类型及数量本项目占地类型及数量见下表:表6项目占地类型及数量一览表项目名称占地类型数量(m2)备注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用地48409.20均为国有储备土地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32271五、工程技术方案1、总平面布置53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分别如下: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站前广场用地呈长方形,广场南北划分两个停车场,整个内部交通流线以13m宽道路为主要环路,道路面积9341平方米,北侧停车场用于社会及出租车停车位,南侧为旅游大巴及公交车停车位。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互通口东侧为生态公园,生态公园中部为管理用房与公厕,栽种的绿化植物、修建的假山、凉亭、景观物等贯穿于生态公园内。转盘路位于生态公园北侧。2、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设计①排水设计本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进入雨水管网,就近排入附近水体;污水经洞庭大道污水管网,向北流入太子庙污水处理厂。②供电设计电源由10kv架空电力线引出一根埋地电缆至附近变压器,有变压器引380/220三相四线至配电间。主要有管理用、照明用电负荷,容量较小。3、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设计①房屋改造对于沿两侧的建筑设计时,尽量保证原有建筑结构,不要大拆大建,保证原有结构安全。对于原有危房建议拆除,本次设计不予考虑。对于住宅片区的建筑,应对部分房屋进行危房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结构加固设计,本次设计对房屋外观部分进行翻新,统一建筑墙材料的颜色和材质。②转盘路(环岛)项目采用透水砖,该砖主要用石子和沙子压制而成,符合环保、节能概念。③排水设计排水现状:根据现场踏勘可知,该广场废水经项目北侧沟渠汇入许家坝撇洪渠,最终汇入向阳河。排水规划:项目建成后,废水经项目拟建地东侧洞庭大道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太子庙污水处理厂。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本项目共投资6800万元。53 七、建设进度安排预计2016年11月动工。2017年1月完工。八、编制依据1、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第二次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10)《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第33号令,2015年6月1日);(12)《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13)《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环评导则(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5);(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3、其他(1)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2)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其他相关技术资料。53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53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简况一、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汉寿县位于湖南省北部,沅澧水尾闾,洞庭湖西滨,东濒沅江市、南县,南界益阳市、桃江县,西、西北临鼎城,北抵西湖农场,与安乡县隔河相望。地理坐标东经111°42′59″~112°18′,北纬28°36′~29°6′45″,县境东西长58.65km,南北宽56.25km,总面积2034km2。2、地质地貌区域内地形平坦,整个地势由东向西逐步升高。整个地坪标高在32.2-34.2米之间。地坪坡度在15%以下,均为良好建设区域。浅坡地上植被条件一般。项目拟建地西面为农田,南面为旱地,土壤以第四世纪红土为主。3、水文汉寿河汊纵横、溪沟交织,河流共30条,属西洞庭湖水系。主要的河流与湖泊有:沅水:发源于贵州胜云雾山,由新兴入县境,下行42.5公里至坡头入目平湖。每年4至9月为沅水汛期。澧水:发源于桑植县杉木界,在四百弓入县境,下行7.2公里至姚湾入目平湖。洪水季节,流速较快,洪峰多在秋季出现。龙池河:洞庭湖水系一级支流,发源于阳南塘乡大七冲,经牛角塘和白马庙于六角山入西洞庭湖。全长10公里,有二级支流一条,流域面积45.7平方公里。南湖撇洪河:1974年修建一条从牛路滩至关门洲的撇洪河,全长45.5公里,有二级支流13条,流域面积967平方公里。目平湖:系垸外湖泊,位于沅、澧水及松和虎河系末端,含天心湖、太白湖、龙池湖、安乐湖和洋淘湖。因湖面广阔、烟波浩淼、水天一色和举目无际,故名目平湖。太白湖:位于酉港镇境内,明清时期湖面甚广,因久经泥沙淤积和围垦,面积由1949年的4.33万亩,减少到8873亩。相传唐代李白曾游历至此,故名太白湖。围堤湖:位于县境北部。明正统十一年,始筑大围堤。现围垦面积约为6万亩,为国家指定的泄洪区。滑泥湖:位于县城西部,距汉寿县城约7公里,距长常高速公路谢家铺出口约3公里53 ,与沧港镇紧邻,在青牛湖和王家湖之间。滑泥湖是沧港上游的储水湖,是沅水的水源和防洪的重要节点,与县城开发可紧密相连。丰富的水资源孕育了秀美湖泊水系风光,为汉寿县旅游业开发奠定了良好基础,承载和延续了汉寿深厚的“水”文化。4、气象与气候(常德汉寿)区域气候条件为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过度的季风性湿润气候,东寒夏炎,四季分明,全年冬寒期短,无霜期长,光热充足,气候温和,雨水充沛,年均气温17.5℃,雨水充沛,年均降雨量为1249mm,年平均蒸发量1173.5mm,全年无霜期274天左右,日照充足,年日照时数1668h以上。据常德气象站资料统计:1988年至2002年,年平均气温为17.38℃;1月最冷,平均气温5.13℃;近15年来,气温逐渐变暖,日平均气温低于0℃的天气仅有10天左右;七月最热,平均气温28.9℃。全年大于或等于10℃的活动积温为5095.3℃-5940℃;年日照时数在1416.4h-2137.8h,日照百分率为33%-48.8%;年降雨量在1109.4mm-1803.2mm,平均为1400mm,雨量充沛,春夏季为多雨季节,占全年降雨量的70%以上,秋冬季只占全年降雨量的30%左右。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1%;平均气压101.18kPa。区域以NNE为主导风向,频率为13%。年最大风速22.0m/s,年平均风速2.1m/s。二、社会环境概况1、面积汉寿县全县总面积2034km2,总人口806708人,汉寿县现辖16个镇、13个乡、共29个乡镇,外加1个汉寿经济开发区,共562个村、居委会。29个乡镇分别为蒋家嘴镇、岩汪湖镇、坡头镇、酉港镇、洲口镇、罐头嘴镇、沧港镇、朱家铺镇、太子庙镇、毓德铺镇、崔家桥镇、军山铺镇、百禄桥镇、西湖镇、洋淘湖镇、龙阳镇、周文庙乡、鸭子港乡、文蔚乡、新兴乡、聂家桥乡、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丰家铺乡、东岳庙乡、岩嘴乡、株木山乡、三和乡、龙潭桥乡、月明潭乡、大南湖乡。汉寿县先后被国家命名为“中国甲鱼之乡”、“中国黑杨之乡”、“中华诗词之乡”“中国珍珠之乡”、“中国苎麻之乡”。2、人口概况到2014年底,全县总人口为818848人,其中非农业人144397人,占总人口的17.6%。总面积2021平方公里。民族有汉族、回族、维吾尔族、苗族、壮族、满族、侗族、白族、土家族、黎族、锡伯族、彝族、布依族、瑶族等15个,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2.07%。53 3、经济概述2014年,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00.88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4.6亿元,财政总收入8.08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2285元和11497元,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11.62亿元、净增16.4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25%和8%。2014年,全县工业完成产值231.98亿元,规模企业达107家,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215亿元,同比增长10.4%,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46.8亿元,同比增长11.8%。2014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71.89亿元,比上年增长4.9%;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497元,同比增加1235元。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在30%以上。2014年,全县粮食种植面积161.85万亩,总产62.65万吨;棉花面积11.76万亩,总产1.17万吨;油菜面积59.41万亩,总产7.48万吨;苎麻面积0.89万亩,总产0.16万吨。年出栏肉猪94.82万头、肉牛1.28万头、肉羊4.21万头,出笼家禽749.95万羽,生产禽蛋45.1万吨。全县有水域90万亩,其中养殖水面30.98万亩,年产水产品8.69万吨。4、旅游资源开放的旅游景区主要有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鹿溪旅游度假区、清水湖旅游度假区、帅孟奇纪念馆。汉寿县烈士公园、西竺山净照寺、五宝山、金牛山。国家3A级景区—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湖南省汉寿县境内东部的西洞庭湖湿地,总面积3.568万公顷,1998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省级自然保护区;2002年,西洞庭湖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2005年,被国家建设部命名为“西洞庭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2007年成功创建国家3A级景区,2013年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以黑鹳等珍惜濒危物种及西洞庭湿地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其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有湿地植物414种、鸟类205种、鱼类111种,被称为珍惜濒危物种基因库,在国家生态安全保障上发挥着重要作用。鹿溪旅游度假区:鹿溪旅游度假区地处县境丰家铺乡,位于汉寿、鼎城、桃江三县交界地带,面积近20平方公里,由次生林、人工林组成,包括楠竹、红豆杉林、针阔混交林等。森林覆盖率高,溪谷幽深,竹海茫茫,幽静、险峻、神气、迷人,拥有丰富的自然景观资源。国家4A级景区--清水湖旅游度假区:53 清水湖旅游度假区位于株木山清水湖,地处太子庙工业园北侧,与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清水湖校区联为一体,由猎鹰集团公司独资开发建设并为主经营。总投资8亿元,占地6000亩。度假区已开辟的旅游项目主要有:钓鱼基地(推出了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台湾名贵鱼垂钓、国内淡水优质鱼垂钓)、天然游泳池、水上步行球、游船、游艇、龙舟竞渡、水上卡拉OK厅、吊脚楼餐饮、住宿。陆地推出了波音737飞机参观点、空中索道(坐缆车)、遛马场、丛林演习场、12公里电瓶车环湖游、高尔夫练习场、高尔夫球场、国际会议中心,2011年景区成功创建成国家4A级景区。2014年,清水湖旅游度假区成功引进新的战略投资商湖南同发集团,项目更名为中国汉寿国际旅游度假区。5、文化遗产文艺:民间传统文艺:地花鼓、蚌壳舞、彩莲船、打花船、渔鼓、三棒鼓、说鼓、丧鼓、打土地、傩愿、莲花闹等。文艺创作:清末至民国,县籍作家、诗人、学者作品,以诗歌、散文为大宗、文学理论次之。新中国成立后,则以新诗、小说、散文、戏曲、民间文学为主体,文学理论较前有所发展。其中民间文学和儿童文学填补历史空白。各个时期作品各有所长,其内容或状写山川,或记人叙事以言志,或陈史述今以论理,各具风韵,各领风骚。县籍作家、学者从事专业或业余文学创作的,晚清时期有彭近道、高梧亭、刘定范、饶明认、黎嵩寺、易佩绅、易顺鼎、易顺豫、陈怀甫等。均有作品专集。民国时期,易君左佳作颇多,易瑜(女)、曾毅、黄学艺(女)、邹蕴真、杨国经等亦有专著或专集出版。戏曲:武陵戏、灯戏、湘剧、京剧、歌剧、话剧等,境内均有流行。其中,武陵戏、灯戏历史悠久,地方特色浓郁,为群众喜闻乐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汉寿杨幺的民间故事已纳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汉寿皮影戏、龙舟的打造工艺等2项已纳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汉寿皮影戏、汉寿竹马戏、汉寿渔鼓、汉寿三棒鼓、汉寿夯歌、郑王公公出行、汉寿抱鸬鹚、汉寿杨泗庙、汉寿地花鼓、汉寿舞狮、汉寿山歌等11项已纳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3 文物古迹:净照寺遗址、杨幺墓、黄城寨遗址、镇龙阁遗址、南禅寺古塔、洗墨池碑文、也园石刻、造像石雕、中共汉寿县委会成立旧址、抗日将士阵亡公墓。通过2007年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有一级文物8件,二级文物31件,三级文物168件;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0处。特别是帅孟奇故居,通过近几年的艰辛努力,已全面修复,并形成一定规模,现已成为了汉寿县重要的文化遗产资源和红色旅游景点。太子庙污水处理厂:太子庙污水处理厂建设地位于长常高速以北、太子路东侧、许家坝撇洪渠大拐弯处,近期(2015年)建设规模为1万m3/d;远期(2020年)建设总规模为4万m3/d。污水规划范围为全部汉寿县经济开发区等所辖范围,包括黄福、天星、倒流坪(部分)、太子庙(部分)、竹子陂(部分)、姚家坝(部分)6个村(居)。规划范围东至太子河,西至玄武路,南至319国道,北至宇龙路。规划范围总面积9.13平方公里。污水经A/A/C氧化沟工艺处理达标后,尾水最终排入向阳河。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标准如下:表6太子庙污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主要水质单位:mg/L项目CODcrBOD5SSNH3-NTP设计进水水质380180300354二级处理设计出水水质≤60≤20≤20≤8(15)≤1.0拟建地周边道路及污水管网敷设情况:本项目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北侧、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东侧为洞庭大道,为城市主干道,路面结构均为沥青混凝土、红线宽均为30m,根据现场踏勘可知,洞庭大道污水管网已敷设。53 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一、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评价为了了解本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次环评委托汉寿县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7月20日-21日对高速互通口项目拟建地中心以及火车站广场项目拟建地中心进行了现场监测。(1)监测因子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因子为SO2、NO2和PM10。(2)采样及分析方法按照国家环保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进行。(3)评价标准本次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相应污染物二级标准。(4)监测结果及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见表7。表7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一览表项目监测点PM10SO2NO2高速互通口项目拟建地中心日均值范围0.108-0.1160.048-0.0540.051-0.052超标率(%)000最大超标倍数000火车站广场项目拟建地中心日均值0.117-0.1180.044-0.0510.043-0.044超标率(%)000最大超标倍数000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0.15≤0.15≤0.08以上数据表明,高速互通口项目拟建地中心以及火车站广场项目拟建地中心大气主要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说明大气环境质量较好。二、项目所在地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为了了解本项目评价区域河段目前水质现状,本次环评委托汉寿县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7月20日-21日对太子庙污水处理厂排水口上游500m、太子庙污水处理厂排水口下游1000m、高速互通口沟渠入向阳河排污口处进行了现场监测。53 (1)监测因子主要为:pH、CODCr、BOD5、溶解氧、氨氮。(2)断面设置S1:太子庙污水处理厂排水口上游500m;S3:太子庙污水处理厂排水口下游1000mS2:高速互通口沟渠入向阳河排污口处。(3)监测时间与频次2016年7月20日-21日,连续采样3天,每天采样1次。(4)评价方法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超标率与超标倍数法。超标率与超标倍数计算公式:超标率=(超标样品个数/样品总数)×100%超标倍数=(Ci-C0i)/C0i(5)评价标准本次评价向阳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地表水监测结果及评价结果见表8。表8水质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一览表单位:mg/L(pH除外)断面项目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S1浓度范围7.29-7.426.10-7.0113.7-15.12.33-2.570.586-0.692浓度均值7.376.4714.52.470.631超标率(%)00000最大超标倍数00000S2浓度范围7.31-7.485.02-5.3917.5-18.32.98-3.030.629-0.721浓度均值7.405.2517.813.030.678超标率(%)00000最大超标倍数00000S3浓度范围7.36-7.474.99-6.0415.5-18.42.64-3.130.633-0.776浓度均值7.425.6016.872.880.718超标率(%)00000最大超标倍数00000III类标准值6-952041.053 由表7可知,太子庙污水处理厂排水口上游500m、太子庙污水处理厂排水口下游1000m、高速互通口沟渠入向阳河排污口处各监测断面各项监测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三、项目所在地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的要求,为了了解项目区域声环境现状,本次环评委托汉寿县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7月20日-21日对高速互通口厂界、火车站广场厂界,进行了昼、夜间噪声监测。(1)监测点:1#监测点位于高速互通口厂界东侧;3#监测点位于高速互通口厂界北侧;2#监测点位于高速互通口厂界南侧;4#监测点位于高速互通口厂界西侧;5#监测点位于火车站广场厂界南侧;6#监测点位于火车站广场厂界西侧;7#监测点位于火车站广场厂界北侧;8#监测点位于火车站广场厂界东侧。(2)监测方法: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进行,测量仪器为HK-16多功能声级计,声校准器为HY603型。(3)监测时段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相关规定,分别测定昼间(07∶00~22∶00)和夜间(22∶00~06∶00)的环境等效A声级。(4)监测结果及评价本项目高速互通口位于S205以西,长张高速以北,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中8.3.1.1可知,本项目高速互通口广场北侧、东侧、西侧、南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标准要求;本项目火车站广场位于石长铁路以北,原火车站旧址处,项目南侧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b类【昼间70dB(A),夜间60dB(A)】,东侧、西侧、北侧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监测和评价结果见表9,监测布点图见图2所示。53 表9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单位:dB(A)监测点位时间监测值标准值超标值20分钟车流量统计1#昼73.2703.2小车113辆、大车38辆夜53.0550小车53辆、大车17辆2#昼76.0706.0小车183辆、大车47辆夜54.0550小车77辆、大车21辆3#昼73.8703.8小车311辆、大车117辆夜55.3550.3小车105辆、大车57辆4#昼70.0700小车70辆、大车9辆夜49.1550小车24辆、大车5辆5#昼60.4700/夜51.5600/6#昼59.3600/夜49.6500/7#昼57.6600/夜50.7500.7/8#昼57.3600/夜51.3501.3/根据表9监测结果分析表明,本项目高速互通口北侧、东侧、西侧、南侧声环境质量昼间监测值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夜间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造成声环境质量昼间监测值超标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过往车辆造成的交通噪声;本项目火车站广场南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b类,东侧、西侧、北侧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的标准要求。53 图1高速互通口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图2火车站广场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53 主要保护目标经过对拟建项目的实地勘查,本报告确定以评价范围内的主要居民点为大气环境和声环境保护目标,区域地表水为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详见表9。表10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项目项目拟建地保护对象相对方位规模保护级别大气环境、声环境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居民东侧紧邻10户30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西侧紧邻20户60人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居民东侧40m50户150人地表水环境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向阳河北侧5.7km大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汉寿县高速互通口广场53 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2、向阳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3、高速互通口广场厂界声环境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40m)。4、火车站广场声环境标准执行:东侧、西侧、北侧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南侧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b类标准(距石长铁路外轨轨道中心线30m处)。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汉寿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具体见下表。表11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污染物CODcrBOD5SSNH3-NTP汉寿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控制标准380180300354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施工期一般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运营期公厕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3、噪声标准执行:施工期:《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标准;营运期: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侧、西侧、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53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控制标准执行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建筑垃圾固体废物均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总量控制指标5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一、工艺流程简述(图示):1、施工期产污环节流程图:本项目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与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工艺和污染主要体现在施工期,施工工艺及污染流程详见图3地表机械挖除、平整建筑物建设景观设施建设配套设施建设交付使用G、N、S、WG、N、S、WG、N、S、WG、N、SG:废气;N:噪声W:废水;S:固废图3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2、运营期工艺流程本项目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与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运营期产污主要来自旅客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配套设施产生的噪声及废气。配套设施旅客G、S、WN、S、WG:废气;N:噪声W:废水;S:固废图4运营期产污环节3、建筑物拆除本项目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建设之前,需对地块内废弃建筑实施拆除,拆除53 工艺主要为挖机进行房屋的挖掘,不采取爆破的方式,建筑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扬尘和噪声会对地块周边环节造成较大影响。对建筑进行拆除时,破除砼砖渣、废渣的运出、拆迁机械的运行会产生大量扬尘和巨大噪声,造成大气中TSP值增高,对居民生活产生干扰,针对该影响,建设方需采取相应的措施。根据《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可知,建筑物拆迁必须达到安全标准拆迁。对施工现场做好相应的支撑和围护结构,搭设临时防护设施,避免拆除时的砂、石、灰尘飞扬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并在拆除危险区设置警戒区标志,并保证运输道路通畅。另外,拆除物要及时清理,避免伤人,在48h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并堆放在安全区域。为减少扬尘污染,拆除进行时应采用湿法作业,控制砂石飞溅。此外施工作业要控制不要在夜间(22:00-06:00)、白天(12:00-14:00)、居民休息时作业,同时在施工时应选取低噪的施工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需入棚操作,尽量远离周边居民,以减少噪声的影响。主要污染工序:一、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分析1、废水污染源分析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施工废水,二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1)施工废水施工废水在施工设备的维修、冲洗、工程养护过程中产生,含有石油类污染物和大量悬浮物。一般施工废水污染物浓度SS约3000mg/L,石油类15mg/L。预计每天会产生施工废水5t,本项目施工期4个月,会产生施工废水600t,根据计算可知施工期SS和石油类的产生量分别为1.8t、0.009t。(2)生活污水在施工期中,项目施工人数以高峰期80人计,生活污水产生系数以0.1m3/人·d计,排放量为8m3/d,则施工期共排放生活污水4560m3。生活污水中主要含有CODcr、BOD5、SS、NH3-N等污染物,类比常德市一般生活污水水质,污染物含量分别约为250mg/L、120mg/L、200mg/L、30mg/L,则施工期其产生量分别为1.14t、0.55t、0.91t、0.14t。2、废气污染源分析施工阶段的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运输建筑材料的扬尘、运输车辆的汽车尾气以及地块内原建筑物拆迁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等。53 在整个建设施工阶段,土地平整、挖土、建材的运输和装卸等施工作业过程都会产生扬尘。按起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其中风力起尘主要是由于露天堆放的建材(如黄沙、水泥等)及裸露的施工区表层浮尘由于天气干燥及大风,产生风力扬尘;而动力起尘,主要是建材的装卸、搅拌的过程中,由于外力而产生的尘粒再悬浮而造成,其中施工及装卸车辆造成的扬尘最为严重。(1)、风力起尘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由于施工的需要,一些建材需露天堆放;一些施工点表层土壤需人工开挖、堆放,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扬尘,起扬尘量可按堆场起尘的经验公式计算:其中:――起尘量,kg/吨•年;V50——距地面50米处风速,m/s;V0——起尘风速,m/s;W――尘粒的含水率,%;起尘量和含水率有关,因此,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及减少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尘粒在空气中的传播扩散情况与风速等气象条件有关,也与尘粒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不同粒径的尘粒的沉降速度见表12。表12不同粒径尘粒的沉降速度一览表粒径(微米)10203040506070沉降速度(m/s)0.030.0120.0270.0480.0750.1080.147粒径(微米)8090100150200250350沉降速度(m/s)0.1580.1700.1820.2390.8041.0051.829粒径(微米)4505506507508509501050沉降速度(m/s)2.2112.6143.0163.4183.8204.2224.624由上表17可知,尘粒的沉降速度随粒径的增大而迅速增大。当粒径为250um时,沉降速度为1.005m/s,因此可以认为当尘粒大于250um时,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而真正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的是一些微小尘粒。根据现场的气候情况不同,其影响范围也有所不同。施工期间,若不采取措施,扬尘势必对该区域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本工程施工期应注意施工扬尘的防治问题,做好扬尘防护管理工作,制定必要的防治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车辆行驶的动力起尘53 据有关文献报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占总扬尘的60%以上,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尘土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其中:――汽车行驶时的扬尘,kg/km•辆;V――汽车车速,km/h;W――汽车载重量,吨;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表13中为一辆10t的卡车,通过长度为1km的一段路面时,路面不同清洁程度,不同行驶速度情况下的扬程量。由此可见,在路面同样清洁程度下,车速越快,扬程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扬程量越大。因此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办法。表13在不同车速和地面清洁程度的汽车扬尘(kg/km•辆)P车速0.10.20.30.40.51.05(km/h)0.0510.0860.1160.1440.1710.28710(km/h)0.1020.1710.2320.2890.3410.57415(km/h)0.1530.2570.3490.4330.5120.86120(km/h)0.2550.4290.5820.7220.8531.435综上所述,扬尘的产生量与施工队的文明作业程度和管理水平密切相关,扬尘量也受当时的风速、湿度、温度等气象要素影响。一般情况下,施工工地、施工道路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在100m以内。如果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表14中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的试验结果。可见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可将TSP的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表14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一览表距离(m)52050100TSP小时平均浓度(mg/m3)不洒水10.142.891.150.86洒水2.011.400.670.60建筑施工阶段产生的扬尘将可能使该地区和下风向一定范围内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增大,特别是天气干燥、风速较大时影响更为严重。因此应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53 3、噪声及振动污染源分析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地块内原建筑物采取机械拆除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源源强见表15、表16。表15施工期运输车辆噪声强度表[单位:dB(A)]施工阶段运输内容车辆类型声源强度土方阶段运输土石方大型载重车84~89表16施工期机械噪声强度表[单位:dB(A)]施工阶段声源声源强度施工阶段声源声源强度土石方阶段挖土机78~96配套工程建设阶段电钻100~105空压机75~85手工钻100~105压缩机75~88角向磨光机100~1104、固体废物污染源分析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1)建筑垃圾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是建材损耗产生垃圾、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包括砂土、石块、水泥、碎木料、锯木屑、废金属、钢筋、铁丝等杂物。(2)生活垃圾拟建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系数以1kg/人·d计,施工人数以最高峰人数为80人计,则产生量为0.08t/d,施工期共产生45.6t,通过定点收集、及时清运与城市生活垃圾一并处置。5、水土流失由于项目需要开挖地面、机械碾压等原因,施工破坏了原有的地貌和植被,扰动了表土结构,致使土壤抵抗能力降低,裸露的土壤极易被降雨径流冲刷而产生水土流失,特别是暴雨时冲刷更为严重。6、社会影响施工期社会影响主要为影响周围居民、单位的生活环境、出行以及增加就业机会。四、营运期主要污染源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其营运期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体废物等污染。1、废水污染源分析53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产生的生活废水,包括两栋3层商业用房内店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过往的市民产生的生活污水;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产生的生活废水,包括管理人员以及过往的市民产生的生活污水。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建成后商业店铺面积为4590m2,由于经营人员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将产生生活用水及少量地面清洗水,该部分用水以以7L/m2·d计,污水产生系数取0.8,商铺年营运日按360天计,则商铺污水产生量为25.7m3/d(9252m3/a);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建成后预计接待过往市民量为500人/d,其用水量按15L/人·d计算,污水产生系数取0.8,则废水产生量为6m3/d(2190m3/a)。综上,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废水产生总量为11442m3/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类比常德市一般生活污水水质,污染物含量分别约为250mg/L、120mg/L、200mg/L、30mg/L,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2.86t/a、1.37t/a、2.29t/a、0.34t/a。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建成后预计接待旅客数为100人/d,旅客在休息、游玩过程中用水量按15L/人·d计算,则本项目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用水量为1.5m3/d(547.5m3/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类比常德市一般生活污水水质,污染物含量分别约为250mg/L、120mg/L、200mg/L、30mg/L,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0.14t/a、0.07t/a、0.11t/a、0.02t/a。2、废气污染源分析根据项目的建设特征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源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与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该广场共有停车位193个,均为地上车位,无地下车位,汽车在进出停车位过程中将产生汽车尾气污染,汽车尾气中主要含有NO2、CO和HC(非甲烷总烃)等有害成分,汽车启动时间短,且停车位较分散,废气产生量小。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停车场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和公厕废气,该广场面积为5595m2,53 均为地上车位,无地下车位,汽车在进出停车位过程中将产生汽车尾气污染,汽车尾气中主要含有NO2、CO和HC(非甲烷总烃)等有害成分,汽车启动时间短,且停车位较分散,废气产生量小;另外,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设有公厕,公厕周边为绿地、广场、停车场,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1998)。公厕的恶臭程度和打扫次数、清洁程度等有关,难以进行定量,故本评价对此仅进行定性分析。公厕的恶臭主要来自排泄粪便、尿等散发的异味,成分主要是氨、硫化氢、脂肪类物质等,本项目公厕经严格有效管理,预计产生的臭气量较小,影响并不明显。3、噪声污染源分析本项目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与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均属于轻污染物类项目,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为社会噪声,社会噪声主要来源于过往旅客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60—65dB(A)。4、固体废物污染源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商铺垃圾与生活垃圾。其中: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商业面积为4590m2,商铺内经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量按0.1kg/m2·d计,则商铺垃圾产生量约为167.5t/a;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建成后预计接待旅客数为100人/d,其生活垃圾产生系数为0.1kg/人·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8.25t/a。53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公厕氨、硫化氢产生量较小,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停车场NO2、CO和HC产生量较小,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水污染物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污水11442m3/a11442m3/aCODcr250mg/L2.86t/a175mg/L2.00t/aBOD5120mg/L1.37t/a109.2mg/L1.25t/aSS200mg/L2.29t/a140mg/L1.60t/aNH3-N25mg/L0.34t/a22.5mg/L0.26t/a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污水547.5m3/a547.5m3/aCODcr250mg/L0.14t/a175mg/L0.01t/aBOD5120mg/L0.07t/a109.2mg/L0.06t/aSS200mg/L0.11t/a140mg/L0.08t/aNH3-N25mg/L0.02t/a22.5mg/L0.01t/a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18.25t/a零排放商铺商铺垃圾167.5t/a噪声社会噪声过往旅客产生的噪声,等效噪声级在60~65dB(A)之间53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由于项目需要开挖地面、机械碾压等原因,施工破坏了原有的地貌和植被,扰动了表土结构,致使土壤抵抗能力降低,裸露的土壤极易被降雨径流冲刷而产生水土流失,特别是暴雨时冲刷更为严重。环境影响分析53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废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拟修建临时沉淀池,将含SS、微量机油的雨水以及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此外,施工期的打桩阶段也会产生一定量的泥浆水,根据类比调查SS浓度约1000-3000mg/L,泥浆水如果不经任何处理就排入下水道,则会造成下水管的堵塞,带来不利影响,建议修建临时沉淀池将其沉淀后回用,沉淀后泥浆水对周边环境影响小。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粪便污水,生活污水中主要含有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等污染物。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附近的房子,因此生活污水依靠周边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均可进入当地污水管网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针对建设单位采取的措施,本环评提出补充措施,为防止运输车辆将工地的泥土从施工场地带入城市引起路面扬尘,根据《常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工地的出口设置清水池,对车辆轮胎进行清洗后运出,清洗水经过沉淀后回用到场地降尘。2、废气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扬尘施工期对大气造成污染的主要是扬尘,根据《常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提出以下几条措施:⑴洒水抑尘:扬尘量与粉尘的含水率有关,粉尘含水率越高,扬尘量越小。工地内必须配备专业保洁人员,保洁人员须按1人/5000平方米进行配备,施工现场在非降雨期间应进行定时洒水作业,洒水次数每日不得少于3次。施工场地洒水与否对扬尘的影响较大,场地洒水后,扬尘量将减低28-75%,大大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在项目地块四周设置围网遮挡飞溅物。开挖土石方、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回填。⑵53 围栏挡尘: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四周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实施封闭施工。围挡高度城市主干道两侧不低于2.5米,城市次干道两侧不低于2.0米,其他位置不低于1.8米。工地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门柱高度5米,门扇高度2米,大门宽度不宜少于6米,大门或门头应有企业标识。围墙、围护对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有明显作用。拆除工程必须围挡作业,施工时必须同时进行洒水降尘,风力大于5级时禁止拆除施工;拆除工程完工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覆盖、简易绿化等措施。⑶控制车速:施工场地的扬尘,大部分来自施工车辆。根据本报告工程分析,在同样清洁程度的条件下,车速越慢,扬尘量越小。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建议行驶车速不大于5km/hr。此时的扬尘量可减少为一般行驶速度(15km/hr计)情况下的1/3。⑷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施工现场入口处醒目位置应设置“五牌一图”,明确项目名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姓名,监督机构名称,开工、计划竣工日期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工地现场必须在开工前按要求修建固定车辆冲洗平台,配备专业冲洗设备设施,必须有专人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冲洗,确保净车出场。冲洗平台应与污水沉淀池配套使用,冲洗污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施工区域外的城市道路或直接排入城市市政管网;施工现场所有出入口必须在门口设置阻水槽,防止工地污水流入城市市政道路;工地大门两侧各配备不少于100米冲洗软管,进行保湿保洁,防止车辆带泥上路。工地主次干道应硬化,主干道应采用强度不低于C20且厚度不小于20厘米的混凝土进行硬化,次干道应采用强度不低于C15且厚度不小于15厘米的混凝土进行硬化。⑸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应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向,工地内的裸露土、临时堆放垃圾必须进行覆盖,施工现场内裸置3个月以上的土地,应采取覆盖草皮等绿化措施。裸置3个月以下的土地,应当采取绿化措施或采用绿色防尘网覆盖并定时洒水;禁止在施工现场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得进行敞开式有扬尘的加工作业。施工现场禁止凌空抛撒建筑废弃物,禁止焚烧各类废弃物。上述措施主要是围挡和洒水,围挡起直接阻挡扬尘飞扬的作用;洒水可降低施工扬尘的起尘量。这些防尘措施均是常用的,也是有效的。根据资料分析,洒水对控制施工扬尘很有效,特别是对施工近场(30m以内)降尘效果达60%以上,同时扬尘的影响范围也减少70%左右,严格按照上述措施治理后,拟建项目施工期扬尘污染可以减小到最低,措施可行。(2)施工机械尾气53 施工车辆、挖土机等因燃油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烃类、铅等污染物对大气环境也将有所影响,但此类污染物排放量不大,且表现为间续特征。结合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空气流通性较好,有利于污染物质的扩散等因素综合分析,上述废气总体上对区域空气质量的影响不大。3、噪声及振动环境影响分析施工阶段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地块内原建筑物拆迁产生的噪声,其特点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备流动性、噪声较高的特征,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减小施工噪声及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施工前,应将拆除施工噪声控制措施列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布置拆除设备和拆除顺序,把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噪声敏感区。拆除顺序应从噪声非敏感区向噪声敏感区。同时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人为噪声,同周围居民和有关社区组织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联系。(1)从源头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及振动的机械设备,如螺旋钻孔灌注桩机等。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检查、维修和保养,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22:00-6:00,12:00-14:30严禁打桩、浇筑、切割等高噪声施工作业,避免对建设地址附近事业单位、居民的生活产生较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环保部门的证明,并公告周围居民。(3)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通过距离和棚、围墙等隔声装置进行噪声衰减。(4)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不得自建混凝土搅拌站,所有混凝土均选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5)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连续、封闭硬质围挡作为声屏障,围挡不低于2.5米,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6)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管理53 施工车辆利用现有出入口(临朝阳路一侧)作为建筑材料的运输通道,考虑到道路宽度较窄,车辆较多,因此应避开上下班、节假日等车流量高峰时期,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7)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砂石等原料选择在白天运输、卸落,施工员工休息时尽量避免大声喧哗,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8)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以上各项措施是可行的,关键是在施工时要严格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在此前提下,本项目在施工期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废弃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建筑垃圾为主。大量的建筑垃圾堆放不仅影响城市景观,而且还容易引起扬尘等环境问题,为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及时处理回用作为基础填方。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不可回收的及时处置,可回收的及时回收利用。对于本项目产生的土石方,根据《常德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提出以下要求:建设项目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项目业主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向区政府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并按规定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建设项目,住建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垃圾应当交由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运输,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运输,在驶出施工场地和消纳场前清理、冲洗车身,不得沿途丢弃、遗撒,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禁止在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和经批准的临时受纳场所外的区域、场地倾倒、抛洒或堆放建筑垃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场所受纳建筑垃圾,需要受纳建筑垃圾回填水塘、基坑、洼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区政府(管委会)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临时受纳。对于装修后废弃的材料,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应集中收集并及时送垃圾中转站处理。生活垃圾通过定点分类收集、贮存,与城市生活垃圾一并焚烧处置,对外界环境无不利影响。5、施工期对社会环境影响分析53 (1)施工期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工程的建设将带动施工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具体体现为:工程建设需要大量的水泥、砂石料、钢丝网等建筑材料,将促进当地建筑。运输等相关行业的发展。随着工程的开发,将促进当地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时创造就业机会,这不仅有利于搞活当地经济,而且会增加群众经济的收入,提高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工程建设还将改善当地的交通、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条件,对开发当地旅游资源和旅游业具有促进作用。(2)施工期对交通的影响由于本项目建筑材料(水泥、砂石、砖等)运输量较大,运输车次较多,本项目施工期对交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运输车辆的增加将使道路上的车流量增大,造成交通阻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会同交通部门定制合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尽量避开繁忙道路和交通高峰时段,以缓解施工期交通带来的不利影响。另外建设单位应与运输部门共同做好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路线运输,按规定地点处置,并不定期地检查执行的状况。采取上述措施后,将会有效地减轻施工期对交通的影响。三、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废水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废水产生总量为11442m3/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建设方拟设置化粪池对该部分废水进行处理,根据实际经验证明,化粪池对污水中CODCr、BOD5、SS、氨氮去除率分别为30%、9%、30%、10%,处理后CODCr、BOD5、SS、氨氮浓度为175mg/L、109.2mg/L、140mg/L、22.5mg/L,满足太子庙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经洞庭大道污水管网,向北流入太子庙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废水产生总量为547.5m3/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建设方拟设置化粪池对该部分废水进行处理,根据实际经验证明,化粪池对污水中CODCr、BOD5、SS、氨氮去除率分别为30%、9%、30%、10%,处理后CODCr、BOD5、SS、氨氮浓度为175mg/L、109.2mg/L、140mg/L、22.5mg/L,满足太子庙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经洞庭大道污水管网,向北流入太子庙污水处理厂处理。2、废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项目的建设特征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源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53 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产生的汽车尾气与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产生的汽车尾气与公厕臭气。本项目建设后,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与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周边的车流量将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停车场内汽车尾气的排放较为集中,汽车尾气是影响项目内及周边大气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汽车尾气的污染物主要是NOx、碳氢化合物(HC)和CO。汽车尾气主要来自停车场,根据建设单位介绍,两个广场的停车场均设置在地上,因停车场设置在地面,停车场所排放的尾气为无组织排放气体,外排的污染物NOx、CO、HC等的排放量较小且较易扩散,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另外,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设置有公厕,有少量臭气产生,根据国内城市公厕管理运行经验,只要管理到位、保持厕内清洁,做到地面无积水、无纸屑,大便器内无积粪,小便器内不积存尿液,无尿垢、杂物、墙壁、顶棚整洁,公厕内基本无臭味。因此,本项目应加强公厕管理,按国家有关的卫生要求,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公厕定时冲洗,保持公厕环境清洁,做到便池清洁、无污垢、无堵塞、无滴漏;加强对公厕设施的维护,及时修复公厕门窗、洗手池、水管、照明灯等设施;周边多设置绿化带;可有效降低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综上所述,分析认为,本项目施工后,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前提下,其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仍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为社会噪声。社会噪声主要来源于过往旅客产生的噪声,由于项目占地较大,旅客较为分散,因旅客量增加导致的噪声值增加较小,运营期间建议加强广场内旅客管理,禁止夜间在广场内用低音炮进行广场舞,在采取以上措施下,社会噪声将有所减缓,预计项目厂界噪声仍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分析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评价区域内的声环境仍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不会改变当地声环境功能。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产生的商铺垃圾与53 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建设方通过分别在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与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设置分类垃圾桶,实行垃圾桶装化,管理工人将垃圾桶中的垃圾收集后再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做到及时收集、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统一管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分析认为,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可以做到合理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后,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主体为生态公园,景观生态系统属于人工景观生态体系,对现有生态系统进行优化、美化,形成一个完整的人文与自然相结合的综合性公园,本项目景观生态系统质量将得到质的提升。53 53 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停车场NO2、CO和HC加强绿化,管理达标排放公厕氨、硫化氢等臭气达标排放水污染物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CODcr、BOD5、SS、NH3-N经化粪池处理,满足太子庙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废水经洞庭大道污水管网,向北流入太子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经化粪池处理,满足太子庙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废水经洞庭大道污水管网,向北流入太子庙污水处理厂处理。固体废物工作人员及旅客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和商铺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妥善处理,不造成二次污染噪声游客的社会噪声,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可达标排放。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本项目实施后,自然生态系统将会变好,生态环境、景观环境质量得到质的提升。公众参与调查53 一、公众参与的意义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是指项目方通过环评工作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其目的是使项目能被公众充分认可并提高项目的环境和经济效益。定义强调了项目各方同公众之间联系和交流的重要性。二、公众参与的目的公众参与是项目建设方或环评方与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的手段,可使项目环境影响区公众能及时了解环境问题的信息,充分了解项目,有机会通过正常渠道发表自己的意见,直接参与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提出有益的看法,从而减轻环境污染,降低环境资源的损失,这对于建设方案的决策和实施是非常必要的。为使本地区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能够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切身利益和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评价单位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理念来实施本项目的公众参与,从而使环境评价更为全面、客观、完整,有利于发挥项目的综合和长远利益。三、调查方法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通过现场张贴公示的方式进行。四、调查内容⑴调查范围及对象主要是建设项目所在周围受影响的居民及物业单位。⑵调查方式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采取粘贴“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的方式的形式,并广泛听取被调查者的意见,最后经整理统计,进行归纳分析。⑶调查时间2016年7月22日⑷公示地点公示地点分别位于: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与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⑸公示内容公式内容如下:汉寿县火车站广场与高速互通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53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相关规定,现将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汉寿县火车站广场与高速互通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况项目名称:汉寿县火车站广场与高速互通口项目建设地点:汉寿县建设投资:总投资6800万元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与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两部分组成。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内容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3142m2,配套商业面积4590m2,绿化面积13092m2,广场面积8943m2,停车场面积10236m2,道路面积9341m2。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建设内容为:生态公园总用地面积48409.20m2,管理用房面积710m2,停车场面积5595m2,周边住户房屋改造52户,转盘路改造4600m2(中心绿化850m2),人行道铺装600m2。二、项目主要污染情况施工期:施工废水、施工粉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土石方;营运期:废水(商铺废水、居民生活污水、地下车库冲洗水及其他用房用水)、废气(生活区的私厨油烟、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及柴油发电机烟气)、噪声(水泵、箱式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三、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洒水降尘;对项目四周设置连续、封闭硬质围挡;对施工场地内定时洒水降尘;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置各类施工设备与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回填或外运处置等措施。营运期:停车场废气与公厕臭气通过加强绿化与管理能够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太子庙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废水经洞庭大道污水管网,向北流入太子庙污水处理厂处理;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项目北侧沟渠后汇入许家坝撇洪渠,最终汇入向阳河;工作人员及旅客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造成二次污染;游客的社会噪声,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可达标排放。53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汉寿县火车站广场与高速互通口项目营运过程中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废气、废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可做到不扰民,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可行。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附近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2、主要事项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日内,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七、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联系人:徐总联系电话:13607363258通讯地址: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17726107286通讯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⑹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投诉。五、公众参与“四性分析”1、合法性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过程中,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53 号)的相关规定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建设单位于2016年7月22日在评价区内进行环境影响公示,公众参与工作程序合法。2、有效性为了更好的掌握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带来的环境问题及相关问题的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先后多次深入项目所在地周边进行走访、调研,并于2016年7月22日就本工程的实施采取粘贴“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采取的形式切实有效。3、代表性本工程主要调查范围为周边可能受影响的住户与团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4、真实性“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张贴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公示由建设单位员工调查,工作过程透明有效,调查结果真实可靠。环境保护管理5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是指工程在施工期、营运期执行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接受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环境监督,调整和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目标,把不利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及时调整工程运行方式和环境保护措施,最终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取得更好的综合环境效益。1、环境管理机构与人员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组成,进行施工期的环境监理。由于本项目已建成投产,因此不存在施工期环境监理。营运期的环境管理机构为公司管理方,负责具体的环境管理和监测,环境监测可委托汉寿县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2、环境管理机构职责环境管理机构负责项目施工期与营运期的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工作,主要职责:⑴编制、提出该项目营运期的短期环境保护计划及长远环境保护规划;⑵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直接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领导,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好环保工作;⑶领导并组织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和实施监测方案,定期向主管部门及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报;⑷在施工期负责监督环保设施的施工、安装、调试等,落实项目的“三同时”制度;⑸监督项目各排污口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确保污染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3、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⑴环境管理机构对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履行施工期各阶段环境管理职责。⑵对施工队伍实行职责管理,要求施工队伍按要求文明施工,并做好监督、检查和教育工作。⑶按照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报告表中有关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对施工程序和场地布置实施统一安排。⑷土建工程中土石方的挖掘与运输施工建材、机械等产生粉尘,对产生的扬尘应及时洒水,及时清除弃土,避免二次扬尘。⑸合理布置施工场内的机械和设备,能入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在距离居民及学校较近地点施工时,可在临敏感目标一侧设置单面声障。⑹对工程涉及到的古墓或其它文物,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文物保护部门妥善处理。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及监理的主要内容见下表18。53 表18施工期环境管理及监理主要内容一览表防治对象防治措施环境管理环境监理施工扬尘施工场地硬化,使用商品混凝土、对工地及进出口定期洒水抑尘、清扫,保持工地整齐干净。施工单位环保措施上墙张贴,落实到人,做好施工场地环境管理和保洁工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定期检,如有违反应进行处罚并整改。施工噪声将投标方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技术作为中标内容;施工单位开工15日前,携带施工资料等到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建设施工环保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禁止在12:00-14:00、22:00-6:00进行高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施工浇筑需要连续作业的施工前3天内,由施工单位报环保部门审批。环保监理部门对夜间施工噪声等进行监督检查,违反相关管理条例及法律法规,应进行处罚并整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回用、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外排至污水管网建筑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外卖,其余部分回填综合利用,不外排建筑垃圾回填综合利用环卫及渣土运输管理部门监管4、项目营运期的环境保护管理⑴根据国家环保政策、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制定该项目营运期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各种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⑵负责该项目内所有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保障各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对环保设施的改进提出积极的建议;⑶负责该项目营运期环境监测工作,及时掌握该项目污染状况,整理监测数据,建立污染源档案;⑷该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管理由园区管理委员会承担,并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⑸负责对过往旅客及周边居民进行环保宣传教育工作。⑹由于项目周边敏感点较多,本环评要求商业用房禁止引入从事汽车、摩托车维修、油漆和机械加工、建材加工、KTV等严重扰民的项目,商业门面不设置餐饮。5、环境监测计划53 开展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眼睛,是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的前提。建设单位可配备必要设备和人员对污染源和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定期监测,亦可委托汉寿县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以便污染源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污染设施的正常运转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①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如下:(1)监测时段与点位:包括整个施工全过程,重点考虑特殊气象条件的施工日。监测点位为施工涉及到的所有场地,重点监测施工场地。(2)监测项目及频次:大气环境监测因子为TSP,监测频率:每半年1次。噪声环境监测因子为Leq,监测频率:每月1次。(3)监测方式: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可委托汉寿县环境监测站进行。2、营运期环境监测是指项目在施工期、营运期对项目主要污染对象进行的环境样品的采集、化验、数据处理与编制报告等活动,环境监测为环境保护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该项目运行后,为确定污染物的排放与环保设施处理效果,需要对排放的各种污染物进行定期监测,此外,还要强化环境管理,编制环保计划,制订防治污染对策,提供科学依据。表19项目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类别监测点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废水总排口pH、COD、BOD、SS、氨氮1次/年噪声厂界外1m,厂界四周各一个点等效A声级1次/年三同时验收一览表53 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同时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根据本环评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在进行三同时验收时必须达到下表20要求:表20三同时验收要求一览表类型污染源污染因子验收项目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废气停车场CO、THC加强绿化,管理达到环保要求公厕氨、硫化氢加强绿化,管理达到环保要求废水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废水pH、CODcr、BOD5、SS、NH3-N经化粪池处理,满足太子庙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太子庙污水处理厂处理先满足太子庙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同时满足(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废水固废工作人员及旅客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达到环保要求噪声社会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加强管理达到环保要求环保投资53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6800万元,环保投资21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13%,环保投资详细情况见下表21。表21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类别工期项目内容费用(万元)施工期扬尘施工道路、施工场降尘防治措施10噪声噪声防护20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处理、栈道基础施工废水处理等水污染防治40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清理转运费15营运期噪声绿化、管理等措施50废水给排水管网工程,化粪池等60固废垃圾桶等3废气公厕保洁、设施维护等15合计/213项目可行性分析53 1、政策符合性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经查询,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允许类,所以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选址合理性分析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位于汉寿县太子庙镇,原火车站旧址处,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位于汉寿县太子庙镇高速公路互通口处,本项目的实施将为过往旅客提供一个舒适、便捷的环境,也将大大提升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综上,本项目选址合理。3、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平面设计方案,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站前广场用地呈长方形,广场南北划分两个停车场,整个内部交通流线以13m宽道路为主要环路;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互通口东侧为生态公园,生态公园中部为管理用房与公厕,栽种的绿化植物、修建的假山、凉亭、景观物等贯穿于生态公园内。转盘路位于生态公园北侧。根据分析,对外环境影响主要是公厕臭气、停车场,而公厕及停车场布置均远离了居民等保护目标,且在四周采取了绿化,故公厕臭气及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可行。4、环境制约因素本项目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结论与建议53 一、结论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汉寿县太子庙镇,根据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高速互通口项目拟建地中心以及火车站广场项目拟建地中心大气主要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太子庙污水处理厂排水口上游500m、太子庙污水处理厂排水口下游1000m、高速互通口沟渠入向阳河排污口处各监测断面各项监测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本项目高速互通口北侧、东侧、西侧、南侧声环境质量昼间监测值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夜间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造成声环境质量昼间监测值超标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过往车辆造成的交通噪声;本项目火车站广场南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b类,东侧、西侧、北侧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的标准要求3、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评价结论(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澄清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拟建的化粪池处理后外排芙蓉中路至市政污水管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施工扬尘采取科学管理、文明施工、洒水抑尘、围栏挡尘、降低运输车速、原材料遮盖运输、保持路面清洁、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处理措施,能有效的抑制施工扬尘的产生,使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由于项目周边环境空气扩散较快,对项目周边的环境造成的污染较小;由于本项目不在现场设沥青拌和站,沥青混凝土的铺设过程中仅产生少量沥青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暂时的,且影响较小;项目清淤量较小,清淤工程尽量选择在枯水期,同时安排好施工周期;清除出的底泥,不得暂存,应及时、集中送往弃淤场,底泥采用罐车密闭运输,以防止沿途散落;底泥运输避开繁华区及居民密集区;疏浚过程中,为减少臭气的排放,喷洒恶臭消除剂;对施工工人采取保护措施,如配戴防护口罩、面具等,注意检查、救护;清淤的季节建议选在冬季,清淤的气味不易发散,而且冬季居民的窗户关闭,可以减轻臭气对周围居民的影响。(3)对于施工噪声采取如下措施:①53 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检查、维修和保养,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22:00-6:00,12:00-14:30严禁浇筑、切割等高噪声施工作业,避免对建设地址附近居民的生活产生较大影响;③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入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在距离居民及学校较近地点施工时,可在临敏感目标一侧设置单面声障;④施工现场不得自建混凝土搅拌站,所有混凝土均选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⑤建议在施工场地的修建实体围墙作为声屏障,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⑥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砂石等原料选择在白天运输、卸落,做到建筑材料的轻拿轻放,减少强烈碰撞产生的高噪声。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使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4)施工期产生的废钢筋等金属回收外卖,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等可回填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4、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评价结论①汽车尾气的污染物主要是NOx、碳氢化合物(HC)和CO。尾气超标车辆严禁入内,所以公园汽车尾气主要来自停车场,停车场设置在地面,停车场所排放的尾气为无组织排放气体,外排的污染物NOx、CO、HC等的排放量较小且较易扩散,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公厕臭气产生量小,且公厕周边均有绿化带隔离,臭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②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太子庙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废水经洞庭大道污水管网,向北流入太子庙污水处理厂处理;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经化粪池处理,满足太子庙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废水经洞庭大道污水管网,向北流入太子庙污水处理厂处理。③项目营运过程中噪声主要为社会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后,汉寿县太子庙高速公路互通口广场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汉寿县太子庙火车站站前广场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侧、西侧、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④项目营运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工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5、公众参与调查评价结论53 根据公众参与调查结论可知,周边居民赞同本项目的建设。6、综合结论综上所述,汉寿火车站广场与高速互通口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在拟建地的建设和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要求,切实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对策,可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行,减缓拟建项目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使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二、建议(1)项目在设计、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本环评施工期影响分析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中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实施。(2)加强环境管理和监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3)本项目建设期必须严格施工管理,实行清洁文明施工,尽力降低生态破坏,防止施工开挖填埋和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同时应搞好施工期水保措施和建材的保管、堆存,防止水土流失,避免施工期水土流失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渣土必须做好平衡,弃土不得乱填乱放,必须送往有关部门的指定的地点妥善处置,临时施工用地应注意及时恢复植被。施工噪声必须按相应标准要求进行控制,并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此外,为了减少噪声的影响,要求施工方采用商品混凝土和挖孔桩或钻孔桩,控制和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管,并将控制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措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整改。预审意见:53 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   审批意见:53 公章经办人:主管领导:年月日  53 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立项批准文件附件2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关系示意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3-1现有工程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周边环境关系现状示意图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4、声影响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