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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宏伟皮革皮鞋仓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广州市宏伟皮革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5年9月
目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5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11环境质量状况16评价适用标准19项目工程分析20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4项目环境影响分析25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32结论与建议3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宏伟皮革皮鞋仓储项目建设单位广州市宏伟皮革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金梯大道29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金梯大道29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G5990其他仓储业占地面积(平方米)2250建筑面积(平方米)2250总投资(万元)16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25%评价经费(万元)1.5预期投产日期2015年12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概况广州市宏伟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于2006年正式投产,主要从事PU合成革生产,产品包括制鞋用革和制包用革。于2006年2月取得了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花环监字[2006]第029号);于2011年2月21日取得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宏伟皮革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花环监字[2011]第037号;于2011年4月19日取得了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宏伟皮革有限公司首期(1800万米/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审批意见》花环管验字[2011]067号。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建设单位拟投资160万元拟在现有厂区预留空地内进行扩建“宏伟皮革皮鞋仓储项目”。拟建1栋1层钢结构厂房,占地面积22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该扩建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皮鞋的储存及转运,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预计储存量为5万双/年,年周转次数为5次。扩建后,项目厂区占地97476.89㎡,总建筑面积76238.7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该项目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收集资料,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导则标准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37
二、本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工程内容及规模本扩建项目总投资16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22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1层钢结构厂房。该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皮鞋的储存及转运,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预计储存量为5万双/年,年周转次数约为5次。扩建项目主要经济技术参数及建筑功能布设如表1所示:表1扩建项目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项目单位数值1占地面积m222502建筑面积m22250(2)总平面布置厂区总平面布置总体为东北-西南走向,扩建前厂区共设置2个出入口,主出入口和次出入口均设置在项目用地东北侧,临近106国道一侧。本次扩建项目设置在项目用地的西北侧。扩建后厂区出入口数量不变。(3)原辅材料用量、产品产量本扩建项目拟建一栋皮鞋存放仓库,不涉及生产线的扩建,因此扩建后主要原辅材料用量、产品产量均不变。(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现有员工人数198人,每天三班制,日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员工均在厂内食宿。本次扩建后,项目内的工作人员仅在原有的人员基础上调配即可,无需新增。(5)用能情况项目用电由当地市政电网接入,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电费统计表可知,扩建前项目年总用电量约为1919.7万KW·h,本扩建项目年用电量约为5.24万KW·h。扩建项目内不设备用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及冷却塔等。扩建前后主要能源对比情况见表2所示。表2扩建前后主要能源以及资源对比名称年耗量总体工程来源储运方式扩建前扩建工程新鲜水(m3/a)1308600130860市政—电(万KW·h)1919.75.241924.94市政—37
(6)项目给排水规模①给水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接入,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水费统计表可知,扩建前项目总用水量约436.2m³/d(130860m³/a)。本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只作仓库使用,无生产用水产生;仓库不会清洗,没有清洗用水产生;没有增加员工人数,没有生活用水产生,因此本扩建项目没有用水产生。②排水扩建前项目废水总量为392.58m³/d(117774m³/a)。本扩建项目投入使用后无废水产生。(7)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本扩建项目建成后用于皮鞋的储存及转运(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所属行业类别为《国民经济行业类别》(GB/T4754-2011)中的G5990其他仓储业。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不在其鼓励、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之列,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允许发展类产业。(8)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1)空气环境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穗府[2013]17号)的划分,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空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区,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符合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图见附图4。(2)地表水环境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号)及《关于同意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的批复》(粤府函[2011]162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同时本项目地处新华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现阶段项目所在地周边管网未建成,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厂区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出水标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水域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地表水水系图见附图5,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图见附图8。(3)声环境37
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规划》(2013—2020)的划分依据,本项目所在区域声功能属2类区,建议本扩建项目四周边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同时本项目噪声源经隔声、消声等措施治理后,本项目运行过程不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符合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37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金梯大道29号。西北侧约35m为城西村;西南侧紧邻广州华宏鞋厂;东北侧为106国道,路对面为祈福工业园,项目与该工业园相隔60m;东南侧为空地。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与本项目有关的污染源主要是广州市宏伟皮革有限公司现有项目排放的废气、废水、固废及设备噪声。根据调查,项目自建成投产至今,未受到过环保投诉。根据《关于广州市宏伟皮革有限公司首期(1800万米/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审批意见》(花环管验字[2011]067号)可得:(1)废气原有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包括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和后处理工艺产生的DMF废气;干法工艺产和后处理工艺产生的VOCs废气,主要成分是丁酮和酯类;导热油炉烟气;发电机尾气;厨房油烟等。①工艺废气收集作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DMF、VOCs、笨、甲苯、二甲苯、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②锅炉废气经消烟除尘、脱硫等处理后高空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要求;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验收监测结果报告可得,见下表:表3原有项目烟气排放情况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热载体炉废气平均浓度(mg/m³)8.4710.262.2排放量(kg/h)0.1290.1550.946执行排放标准(mg/m³)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2013年1月1日起在用燃气锅炉标准3050200分析结果达标12000kW热载体加热炉废气平均浓度(mg/m³)19.866.459.5排放量(kg/h)0.5321.781.609300kW热载体加热炉废气平均浓度(mg/m³)18.057.446.5排放量(kg/h)0.5221.661.35执行排放标准(mg/m³)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2010年11月1日起新建、扩建、改建燃煤锅炉标准4015010037
分析结果达标③备用发电机尾气经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烟气黑度、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第二时段)要求;④食堂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验收监测结果报告可得,见下表:表4原有项目油烟废气排放情况污染物油烟废气平均浓度(mg/m³)1.78执行排放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³分析结果达标⑤根据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广州市宏伟皮革有限公司排气筒、项目所在地及西南面城西村的检测数据可得:表5广州市宏伟皮革有限公司各排气筒检测结果污染物采样日期采样点位检测项目单位监测结果锅炉废气2015-10-18锅炉废气(FQ-6042-1)DMFmg/m3未检出有组织工业废气湿法1#烘箱排气筒(FQ-6042-2)DMFmg/m3未检出湿法2#(FQ-6042-3)DMFmg/m3未检出湿法线(FQ-6042-4)DMFmg/m3未检出湿法线(FQ-6042-5)DMFmg/m3未检出湿法3#烘箱(FQ-6042-6)DMFmg/m3未检出湿法4#烘箱(FQ-6042-7)DMFmg/m3未检出湿法线(FQ-6042-8)DMFmg/m3未检出301#喷淋塔(FQ-6042-9)DMFmg/m3未检出301#喷淋塔(FQ-6042-10)DMFmg/m3未检出301#喷淋塔(FQ-6042-11)DMFmg/m3未检出301#喷淋塔(FQ-6042-12)DMFmg/m3未检出后处理烘箱(FQ-6042-13)DMFmg/m3未检出后处理烘箱(FQ-6042-14)DMFmg/m3未检出揉纹烘箱(FQ-6042-15)DMFmg/m3未检出揉纹烘箱(FQ-6042-16)DMFmg/m3未检出表6项目所在地及城西村环境空气现状检测结果采样点位采样日期采样时间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结果项目所在地2015-10-1202:00二甲基甲酰胺mg/m3未检出08:00二甲基甲酰胺mg/m3未检出14:00二甲基甲酰胺mg/m3未检出37
20:00二甲基甲酰胺mg/m3未检出08:00~16:00TVOCmg/m30.0452015-10-1308:00~16:00TVOCmg/m30.0332015-10-1408:00~16:00TVOCmg/m30.0362015-10-1508:00~16:00TVOCmg/m30.0452015-10-1608:00~16:00TVOCmg/m30.0392015-10-1708:00~16:00TVOCmg/m30.0412015-10-1808:00~16:00TVOCmg/m30.038城西村2015-10-1802:00二甲基甲酰胺mg/m3未检出08:00二甲基甲酰胺mg/m3未检出14:00二甲基甲酰胺mg/m3未检出20:00二甲基甲酰胺mg/m3未检出由表5、表6可知,项目所在地的TVOC8时浓度值介于0.033~0.045mg/m3之间,8小时浓度均未超标,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要求。各监测点的DMF(二甲基甲酰胺)均未检出,因此各监测点的DMF(二甲基甲酰胺)浓度少于3.3mg/m3,符合《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酰胺类化合物》(GBZ/T160.62-2004)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故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2)废水原有项目废水类型包括:含DMF废水、洗桶废水、洗塔废水、冷却系统定期外排水、导热油炉烟气处理系统定期外排水、员工生活污水等。①原有项目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pH值、SS、CODcr、色度、氨氮、总氮、总磷、甲苯的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故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②员工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pH值、SS、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的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验收监测结果报告可得,见下表:表7原有项目废水排放情况污染物pH值SS氨氮CODcr色度(倍)甲苯总氮总磷监测结果(mg/L)7.35301.2926.416ND(0.05)0.670.069排放量(t/a)—3.5330.1523.109——0.0790.008执行排放标准(mg/L)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严者,即:6~920360300.1150.5分析结果除悬浮物(SS)外,其他均达标备注:结果中“ND”表示未检出,其数值为该项目最低检出限。37
(3)固废原有项目固废类型包括:废弃原料桶、精馏残液、废弃离型纸、边角废料及次废品、煤渣、活性污泥、废弃原料包装袋、员工生活垃圾等。①危险废物:废物料(液)交由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回收处理;②生活垃圾:统一堆放在指定堆放点,每天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定时在垃圾堆放点消毒、杀灭害虫,使其不对工作人员造成影响;③一般工业固废:废弃离型纸和边角废料、次废品等产生后收卷存放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废弃原料包装袋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而煤渣则堆放于锅炉房附近的堆场,定期出售给建材公司,作为建材原材料重新利用。以上物质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的临时堆放场所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4)噪声原有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对本项目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可得:表8原有项目噪声情况监测点昼间监测值dB(A)执行标准1东南面边界外1m58.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值60dB(A)以下2西南面边界外1m58.13西北面边界外1m54.54东北面边界外1m55.3分析结果达标建设单位对噪声源采取各种减震、隔声等综合治理措施,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要求。项目地理位置图及四至图见附图,项目具体现状图如下:37
项目西北侧:城西村项目西南侧:广州华宏鞋厂项目东北侧:106国道项目东南侧:空地本扩建项目现状37
广州市宏伟皮革有限公司现有工程建筑物照片图:行政办公楼车间A(揉纹、抛光车间)车间B(干法车间)车间C(湿法车间)车间D(成品仓库)五车间污水站废物仓库设备房锅炉房DMF回收装置区干法仓库员工宿舍37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一、地理位置花都区位于广东省中南部,是广州北大门,南北交通要道,素称“省城之屏障,南北粤之咽喉”。花都区位于珠江三角洲的北端,东连从化,南靠广州,西邻三水,西南连南海,北接清远。既是珠江三角洲交通交汇之地,也是沟通珠三角与内地的桥梁和枢纽,拥有发达的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是105、106、107三条国道和机场高速、广清高速、京珠高速、广州北二环、北三环高速五条高速公路交汇之处。京广铁路线穿境而过,广州火车北站就位于花都。本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金梯大道29号,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四至图见附图2。二、地形地貌花都区地形呈东北向西南倾斜的长方形。地势北高南低,东高西低,呈阶梯式倾降;北部丘陵绵亘,海拔在300-500米之间,属南岭九连山余脉;中部是浅丘台地;南部位于广花平原,最低处海拔5米左右;境内最高峰牙英山,海拔581米。依形态划分,花都地貌有平原、岗地、低丘陵和高丘陵4类;按形态成因划分,可分为12个类型,没有高峻崎岖的山地,也没有低洼的湿地,所有地貌类型均可利用。全境大致为“三山一水六平原”。三、气候气象花都区地处北回归线两侧(北占2/3,南占1/3),北区中部偏南处(花都区回归线之南占1/3)。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光热充沛,雨量充足,温暖湿润。花都区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根据花都气象站22年的资料统计,花都区年平均气温21.7℃,历年极端最低气温0.4℃,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8.1℃。年降水量为1699.8mm,最大日降雨量185.3mm,最大年降雨量2416.7mm。最小年降雨量1074.8mm,最大月降雨量640.4mm,最长连续降雨日数为37天,降雨量为773mm。降水集中在每年的4—10月,降水量年均1400~2000mm。37
根据花都气象站多年的观测统计资料,花都风向季节性明显,主导风向秋冬为偏北风,春夏偏南风,春暖夏热,秋凉冬冷。常年主导风向为偏北风,频率为20%,夏季SSE风次频率24.3%,冬季北风频率36-37%,静风频率为16%,地面年平均风速1.5m/s。日照时数为1936.5小时,无霜期为342天。四、水文花都区境内有中小河流8条,分属珠江支流白坭河、新街河、流溪河三大水系,并有中、小型以上水库十七座。区内主要是新街河及其支流天马河、田美河、铁山河。白坭河位于花都出白坭圩与国泰水汇合;在赤坭段汇入大官坑水,在新华段又汇入新街水,最后流经广州白云区鸦岗汇流珠江。白坭河干流长53km,流域面积788km2,平均坡降0.1%,其中花都干流长32.55km,集流面积628.58km2。五和断面河宽150m,中水位河槽水深2~2.3m,历年平均流量60.40m3/s,90%保证率流量为4.33m3/s,平均流速为0.20m/s。白坭河已成为赤坭、新华地区的重要交通航道,在赤坭以下可通航300t级船只。流溪河流经市域东南,是本区农田水利灌溉主要水源。此外,流溪河、白坭河每年还有过境客水22.5亿m3。全区有大型水库11座,总库容量为1.06亿m3。本项目附近主要地表水体为铁山河,本项目区域水系图见附图5所示。37
六、本项目拟选址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见下表:表9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序号功能区类别功能区分类及执行标准1水环境功能区铁山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2大气环境功能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环境噪声功能区2类区,四周边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4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风景保护区(市政府颁布)否6水库库区否7城市污水集水范围新华污水处理厂(目前项目所在地的市政污水管网未建成)8管道煤气干管区否9施工地点是否可现场搅拌混凝土否10是否广州市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范围否11是否“两控区”否37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花都位于广州北大门,是南北交通要道,素称“省城之屏障,南北粤之咽喉”。花都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十分丰富,是太平天国革命领袖洪秀全的故乡。在改革春风吹拂下,花都焕发蓬勃生机,从一个欠发达地区一跃成为风景秀丽、投资环境优良、经济繁荣、初具现代规模的城市,被外界誉为“花之都”。花都区的社会各项事业随着经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获得了“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区”、“第三次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模范区”和“广东省文明城市”、“广东省卫生城市”、“全省双拥模范区”等荣誉称号。一、社会经济工业经济快速运行。2014年上半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28.78亿元,同比增长10.6%,比年度计划增速(10%)高0.6个百分点,增速比去年同期高4.5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的42.9%,落后时间进度7.1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程度比去年同期低1.44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961.34亿元,同比增长12.7%,比年度计划增速(12.5%)高0.2个百分点,增速比去年同期高8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的47.65%,落后时间进度2.35个百分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54亿元,同比增长14.3%,比年度计划增速(10%)高4.3个百分点,增速比去年同期高4.1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的48.59%,落后时间进度1.41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程度比去年同期低1.86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91.73亿元,同比增长14.6%,比年度计划增速(14%)高0.6个百分点,增速比去年同期低1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的49.79%,落后时间进度0.21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程度比去年同期高1.2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100.67亿元,同比增长5.6%,比年度计划增速(15%)低9.4个百分点,增速比去年同期低7.5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的37.85%,落后时间进度12.15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程度比去年同期低7.17个百分点。——外贸出口总额20.58亿美元,同比增长34.96%,比年度计划增速(4%)高30.96个百分点,增速比去年同期高26.36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的56.9%,比时间进度提前6.9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程度比去年同期高10.5个百分点。37
第三产业蓬勃发展。上半年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45.63亿元,同比增长12.5%。总投资达300亿元花都文化旅游城项目正式签约。景区创A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花都湖、芙蓉度假区创建4A级旅游景区,中国皮具产业文化创意园(阳光6号)创建3A级旅游景区等相关工作正在扎实推进。洪秀全故居纪念馆正式开馆迎客,为我区打造“天王故里”文化名片添上浓重一笔。区博物馆项目计划11月份动工建设。炭步镇朗头村成为我区第一条“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上半年全区接待国内外旅游者417.85万人次,同比增长11.01%;旅游总收入18.04亿元,同比增长12.55%。电子商务发展取得新突破,区电子商务商会挂牌成立,引入了中国智能骨干网(菜鸟网)电子商务项目。农业经济总体平稳。上半年全区农业总产值完成24.13亿元,同比增长2%。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区年产值超1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公司超过200家,辐射带动3.6万户农民。农业生产加大投入力度,总投入1亿元占地25平方公里花卉苗木农业园建设顺利。2014年,我区在建农业项目24个,市、区级扶持项目投资资金2459.78万元,有力推动了农业经济发展。二、教育花都区全区共有幼儿园91所,在园幼儿2.06万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6%;小学99所,在校学生8.25万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普通中学47所,在校学生5.41万人,其中初中3.85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95.6%,高中1.56万人。区属3所职业中学毕业生的平均就业率达98.5%。三、卫生花都区现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36个,其中政府办医院(卫生院)13所,卫生机构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所,外驻单位职工医院2所,民营医院1所,民营诊所、门诊部83个,厂矿等单位医务室(卫生所)28个,农村卫生站190个。全区有卫生技术人员4578名,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400名,注册护士2060名,药剂人员215名,检验人员148名,农村卫生站医务人员352名,其他卫生技术人员403名。全区医院、卫生院编制床位2112张。四、文物保护花都区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丰富,是广东省和广州市重点旅游景区之一。境内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洪秀全故居纪念馆(新华官禄布村),有省级旅游景点芙蓉度假村。其它名胜古迹、游览地有:冯云山故居、花县城遗址、中国同盟会广东番花分会旧址、花县农会旧址等。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文物保护目标。37
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一、地面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金梯大道29号,本报告选择本项目西北侧铁山河作为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目标。评价因子:根据本项目排放污水的特征确定评价因子为pH、溶解氧(DO)、化学需氧量(CODcr)、生化需氧量(BOD5)、总磷(TP)、氨氮。评价标准:根据《关于同意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的批复》(粤府函[2011]162号)、《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号),铁山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限值。本次评价根据广东万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7月27日~7月28日在铁山河断面的监测数据,监测结果与评价标准指数如表10所示。表10铁山河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水质项目pHDOCODcrBOD5NH3-NTP监测结果(mg/L)7月27日6.96.2722.47.752.050.1927月28日6.946.0922.77.682.130.212Ⅲ标准限值6~9≥5≤20≤4≤1.0≤0.2由以上数据可知,本项目受纳水体铁山河口断面水质因子中,除了pH值、溶解氧达到标准限值外,其余污染物因子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环境现状质量较差。其主要原因是铁山河上游河段两岸的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完善,生活废水及部分工业废水在未经处理情况下直接排入河内,而天马河的流量较小,上游大量的污水排入河内从而导致下游的监测断面水质达不到水环境功能的要求。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金梯大道29号。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穗府[2013]17号),项目所在地属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评价根据广东万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本项目所在地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监测时间为2015年7月27日~8月2日37
,监测位置为项目所在地,监测结果如表11所示。表11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项目监测值GB3095-2012标准(日平均)(mg/m3)(µg/m3)(mg/m3)SO20.009~0.0319~31150NO20.017~0.04117~4180PM100.026~0.06926~69150从上表可知,环境空气中污染物SO2、NO2及PM10的监测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浓度限值,说明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三、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规划》(2013—2020)的划分依据,本项目所在区域声功能属2类区,建议本扩建项目四周边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本项目声环境质量根据广东万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本项目所在地2015年7月27日的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监测结果如表12所示,监测布点图见图2。表12噪声现状监测结果监测点及编号昼间监测值dB(A)标准值dB(A)夜间监测值dB(A)标准值dB(A)项目东侧(1#)62.36052.950项目南侧(2#)60.76049.250项目西侧(3#)54.36045.750项目北侧(4#)60.96047.850由以上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东侧的昼间和夜间监测值、南侧的昼间监测值和北侧昼间监测值不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一般。37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好当地的环境。要落实有效的环境措施,使本技改项目经营运行中,不会影响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1、控制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BOD5、SS和氨氮的排放浓度,污水中各项指标必须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之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保护铁山河的水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运营而变差。2、保护该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使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确保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其周围环境不受影响,保护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使其四周边界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4、环境敏感点本扩建项目四周主要敏感点有项目西南面80m米处的城西村,详见下表:表13本扩建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点敏感目标性质距离、方位保护目标西南面80m处的城西村居民80m、西南面环境空气二类区、声环境2类区西北面120m处的的铁山河水环境120m、西北面水环境Ⅲ类水质标准37
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2、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表14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要素分类标准名称适用类别标准限值评价对象污染因子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1小时浓度限值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SO2150μg/m3500μg/m3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NO280μg/m3200μg/m3PM10150μg/m3/地表水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pH6~9铁山河CODCr≤20mg/LBOD5≤4mg/LDO≥5.0mg/LNH3-N≤1.0mg/LTP≤0.2mg/L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等效连续A声级Leq昼间60dB(A)夜间50dB(A)厂界污染物排放标准1、建设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营运期四周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表15本项目噪声排放标准要素分类使用类别排放限值《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昼间70dB(A)夜间55dB(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运营期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总量控制指标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扩建项目投入生产后无废水产生。2、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0t/a;3、固体废弃物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0t/a。37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施工期:图1施工期工艺流程营运期:图2营运期工艺流程主要污染工序:一、施工期污染工序项目在施工期间的污染源主要有施工器械设备的噪声、余泥渣土、粉尘扬尘、地基施工时的抽排积水等。(1)施工噪声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包括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各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源及其声级见下表。表16各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状况施工阶段噪声源声级dB(A)施工阶段噪声源声级dB(A)土石方阶段挖土机78-96安装阶段电钻100-115冲击机95电锤100-105空压机75-85手工钻100-105底板与结构阶段混凝土输送泵90-100无齿锯105振捣器100-105多功能木工刨90-100电锯100-110混凝土搅拌机100-110电焊机90-95云石机100-11037
空压机75-85角向磨光机100-115表17交通运输车辆声级施工阶段运输内容车辆类型声级dB(A)土方阶段土方外运大型载重车90底板及结构阶段钢筋、商品混凝土混凝土罐车、载重车80~85(2)施工废气施工期产生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建筑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①扬尘扬尘主要来源包括:a.土方挖掘及现场堆放扬尘;b.白灰、水泥、砂子、石子、砖等建筑材料的堆放、现场搬运、装卸、搅拌等产生扬尘;c.车辆来往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其中车辆运输产生的影响最大,施工场产生的扬尘按起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其中风力起尘主要是由于露天堆放的建材(如黄沙、水泥等)及裸露的施工区表层浮尘因天气干燥及大风,产生风尘扬尘;而动力起尘主要是在建材的装卸、搅拌过程中,由于外力扰动而产生。在两个因素中,以风力因素的影响最大。施工场地内在风力及作业机械、车辆的作用下产生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与路面情况、管理措施密切相关。在工地内,路面为水泥地,产生的扬尘较小;在施工地外,可能由于建筑材料的洒落造成一定的扬尘。交通扬尘一般难于估算,但又是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本报告主要进行定性分析。②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所排放的尾气,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的动力源为柴油,所以产生尾气的主要污染物有CO、THC、NO2、SO2。(3)施工废水①施工废水施工用水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中“房屋工程建筑的建筑工地”用水定额为2.9L/m2·d,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250m2,则施工用水量为6.5m3/d,类比以往施工期间的水质监测结果,施工期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是SS、石油类等,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设备的冲洗及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②施工生活污水施工期间日进场施工人数有1037
人,不在施工场地食宿,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施工人员人均生活用水系数取40L/d,排水系数取90%,即建设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36m3/d,主要污染物为NH3-N、SS、CODCr、BOD5等。(4)施工固废1、建筑垃圾本项目各类设施总建筑面积将达到2250m2,根据相关的研究结果,施工建筑垃圾产生系数为20~50kg/m2,本次评价取30kg/m2,故本项目在建设期将产生67.5t建筑垃圾,其主要成份为:废弃的沙土石、水泥、木屑、碎木块、弃砖、水泥袋、纤维、塑料泡沫、碎玻璃、废金属、废瓷砖等。本项目现状为平整的土地,不需要开挖,没有弃土产生。2、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场地有各类施工人员10人,按每人每天产生0.5kg垃圾估算,工期按30天计算,则建设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5t/建设期。生活垃圾则包括残剩食物、塑料、废纸、各种玻璃瓶、动物骨刺皮壳等。3、危险固废施工期危险固废产生源主要是:1)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建设项目施工期危险固废产生量约0.1吨。二、运营期污染源分析本扩建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皮鞋的储存及转运,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故营运期主要污染工序和产生的污染物有:(1)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机动车尾气。(2)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货物装卸噪声以及车辆噪声等。1、大气污染源强分析本项目不设锅炉和备用发电机,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其主要废气来自机动车尾气。该仓库预计货物年周转次数约为5次,仓库汽车进出时产生的尾气属于无组织排放,故不作定量分析。主要通过管理措施加以控制,汽车在停放时应关闭发动机,进出时限速、稳速行驶,只要管理得当,可以有效的减少厂区内汽车尾气的排放,37
再经绿化带的作用,对周围的环境空气不会产生不良的影响。2、水污染源强分析本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只作仓库使用,无生产用水产生;仓库不会清洗,没有清洗用水产生;没有增加员工人数,没有生活用水产生,本扩建项目没有用水产生。因此,本扩建项目投入使用后无废水产生。3、噪声污染源强分析本扩建项目的主要噪声为货物装卸噪声以及车辆噪声,噪声级范围约60~80dB(A)。表18扩建项目主要使用的设备噪声源强一览表单位dB(A)噪声源位置噪声强度dB(A)进出车辆地面65~80货物装卸项目内60~754、固体废物污染源强分析本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只作仓库使用。本次扩建后,项目内的工作人员仅在原有的人员基础上调配即可,无需新增。因此,本扩建项目投入使用后无固废产生。37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产生浓度及产生量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大气污染物施工期车辆及作业机械尾气燃油废气少量少量、无组织排放施工场内扬尘扬尘强度:0.1mg/m2·s扬尘强度:0.1mg/m2·s车辆运输运营期汽车尾气CO/269.1145kg/a/269.1145kg/aTHC/18.9435kg/a/18.9435kg/aNOx/9.709kg/a/9.709kg/a水污染物施工期施工废水6.5m3/dSS、石油类隔油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0.36m3/dCOD200mg/L0.072t/a200mg/L0.072t/aBOD5120mg/L0.043t/a120mg/L0.043t/aSS250mg/L0.090t/a250mg/L0.090t/aNH3-N25mg/L0.009t/a25mg/L0.009t/aBOD5200mg/L0.032t/a200mg/L0.032t/aSS250mg/L0.040t/a250mg/L0.040t/aNH3-N25mg/L0.004t/a25mg/L0.004t/a固体废物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0.15t0施工工地建筑垃圾67.5t0危险废物废机油等0.1t0噪声施工期钻机挖掘机电锯等噪声75~115dB(A)《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货物装卸机动车噪声60~80dB(A)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其他主要生态影响(不够可附另页)本项目的建设可能产生的主要生态影响来自废气、污水、噪声、固体废物。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可能带来环境空气污染。污水排放将可能导致水生生态环境质量下降,影响水质环境以及水生生物的生存和生长。固体废物的排放不仅可能影响城市生态环境,进而影响所在区域动植物生态状况。37
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一、施工期扬尘影响分析(1)施工现场的扬尘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土方的挖掘及现场堆放;建筑材料(灰土、砂、水泥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车辆及施工机械往来造成的道路扬尘。(2)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为控制扬尘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施工污染控制对策:①建设工程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防止泄、漏、遗、撒污染环境的具体措施,编制防止扬尘的操作规范,其中应包括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建筑材料堆存,对易起尘物料实行库存或加盖苫布,运输车辆要完好、装载不能过满、对易起尘物料加盖篷布、控制车速、减少卸料落差等内容。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地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条件允许应采取混凝土地坪;工地出口处要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确保出入工地的车辆车轮不带泥土。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垃圾站,并及时回收、清运垃圾及工程废土;高处工程垃圾应用容器垂直清运,严禁凌空抛撒及乱倒乱卸。④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⑤当出现4级及以上风天气情况时禁止进行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⑥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a.工地周边设置不低于二米的符合规范的围蔽设施;b.施工工地场地实行硬地化;c.施工期间每天定时对施工工地洒水、清除余泥渣土;d.在施工工地设置沙石、灰土、水泥等建筑材料专用堆放场地。二、施工期噪声污染及防治项目施工过程中噪声源为铲车和装卸车等设备噪声及机械挖掘土石噪声等机械噪声,这些噪声源的声级值最高可达105dB(A),噪声将影响周围安静的工作、生活及学习环境。1、施工噪声强度调查施工噪声主要有设备噪声、机械噪声等。施工设备噪声主要是铲车、装载车等设备的发动机噪声及电锯噪声等;机械噪声主要是液压静压桩、37
机械挖掘土石噪声、搅拌机的材料捶击声、装卸材料的碰击声、拆除模板及清除模板上附着物的敲击声。这些噪声源的声级值最高可达100dB(A)以上,工程噪声源可近似作为点声源处理。2、施工期间噪声影响预测工程噪声源可近似作为点声源处理,根据点声源噪声衰减模式,可估算其施工期间离噪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预测模式如下:式中:Lp--距声源rm处的施工噪声预测值dB(A);Lp0--距声源r0m处的参考声级dB(A)。根据表14中各种施工机械噪声值,通过计算可以得出不同类型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预测值,见表19。表19各种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的噪声值单位:dB(A)距离(m)机械设备51020304050607080100电锯、电刨9589.083.079.577.075.173.572.271.069.0振捣棒9589.083.079.577.075.173.572.271.069.0振荡器9589.083.079.577.075.173.572.271.069.0钻桩机10094.088.084.582.080.178.577.276.074.0钻孔机10094.088.084.582.080.178.577.276.074.0装载机9084.078.074.572.070.168.567.266.064.0推土机9084.078.074.572.070.168.567.266.064.0挖掘机9589.083.079.577.075.173.572.271.069.0液压静压桩9084.078.074.572.070.168.567.266.064.0风动机具8074.068.064.562.060.158.557.256.054.0卷扬机8074.068.064.562.060.158.557.256.054.0卡车8579.073.069.567.065.163.562.261.059.0吊车、升降机8074.068.064.562.060.158.557.256.054.03、施工期间噪声影响评价项目建设期间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除少部分高噪声设备如电刨等可以固定安装在一个地方外,绝大多设备都会因施工地点的不同而不能固定在一个地方。根据表17的预测结果,施工期间其施工场界的噪声将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特别是项目在边界施工时,各种施工机械离边界距离只有10m左右,液压静压桩在厂界产生的噪声可达9037
dB(A);钻桩机、钻孔机可达94dB(A);电锯、电刨、振捣棒、振荡器、风动机具可达89dB(A);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可达84dB(A);卡车可达79dB(A),如不治理将会对项目周围产生一定的噪声影响。根据表17的预测结果,项目施工期噪声对项目的四周均会产生一定影响,因此为防止本项目在建设期间施工噪声对项目附近敏感点产生不利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关于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通知》(穗环〔2012〕17号,2012年2月)的规定,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建设单位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采取适当的实施措施来减轻其噪声的影响。(1)凡需要使用挖掘机、钻机、电锯等机械设备的建筑、装饰、清迁施工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5日前到所在区环保局部门办理排污申报登记,如实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说明建筑施工场所、施工期限及可能到建筑施工场界外的环境噪声强度和所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2)在居民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必须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禁止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产生噪声的设备尽可能安装在远离居民住宅的位置,减少施工噪声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3)各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施工工地显著位置悬挂《建筑施工现场标牌》,截明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单位负责人姓名,工程起止日期和联系电话等事项,及时妥善处理居民噪声污染投诉。(4)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除抢修和抢险作业外,禁止施工单位在居民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打桩、搅拌等影响居民休息的强噪声建筑施工作业。(5)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减少运输交通噪声等。只要建筑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以上有关的管理规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而且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带来明显影响。三、施工期污水对环境的影响分析项目建设施工过程的废水主要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建筑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包括地基、道路开挖和铺设、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盥洗水、食堂用水和厕所冲洗水。暴雨地表径流冲刷浮土,建筑砂石,垃圾等,不但会夹带大泥沙,而且还会携带水泥,油类,化学品等各种污染物。37
因此,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河道。含泥沙污水经沉砂池沉淀后排放,施工工地的粪便污水经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后,污水汇总后,排入市政下污水管网。不得将污水擅自排入附近水系。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废弃的沙土石、水泥、木屑、碎木块、弃砖、水泥袋、纤维、塑料泡沫、碎玻璃、废金属、废瓷砖等。除金属建材和部分木材、竹料经再加工后可再利用外,其它固体废物一般都不能重新利用,需要进行处理或堆置存放。在长期堆存过程中,某些废弃物会因表面干燥风化而引起扬尘,造成危害,污染周围环境空气。为了控制建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减少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2、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五、施工期间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项目周边分布有敏感点,因此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期间做好足够的防护措施以减少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根据项目的特点,施工期间对敏感点影响较大的是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对于大气污染,建设单位应在建筑物的周围设置2.5米高的围闭措施拦截尘土的飘散;在进行有可能产生尘土的施工工序时预先做好防范措施如喷洒水等,增加拦截粉尘的效果;对暂时未动土的裸露地面应及时覆盖,防止扬尘,所有临时道路均需清洁、湿润;出现四级及以上的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粉尘产生大的工程施工,以减少扬尘污染;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对于噪声污染,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以减少噪声的影响;在有市电的情况下,项目工地禁止使用柴油发电机发电;施工过程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允许在现场搅拌混凝土。至于废水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对项目周边的环境敏感点影响程度较小,建设单位只要按照前述措施要求严格执行,则本项目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废水和固废对周边敏感点影响甚小。37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机动车尾气本扩建项目不设锅炉和备用发电机,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其主要废气来自机动车尾气。该仓库预计货物年周转次数约为5次,仓库汽车进出时产生的尾气属于无组织排放,故不作定量分析。主要通过管理措施加以控制,汽车在停放时应关闭发动机,进出时限速、稳速行驶,只要管理得当,可以有效的减少厂区内汽车尾气的排放,再经绿化带的作用,对周围的环境空气不会产生不良的影响。综上所述,本扩建项目在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二、水环境影响分析本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只作仓库使用,无生产用水产生;仓库不会清洗,没有清洗用水产生;没有增加员工人数,没有生活用水产生,本扩建项目没有用水产生。因此,本扩建项目投入使用后无废水产生。三、噪声影响分析本扩建项目的主要噪声为货物装卸噪声以及车辆噪声,噪声级范围约60~80dB(A)。1)车辆噪声加强管理,加强绿化,场内严禁鸣叫喇叭,汽车减速行驶,改善周围环境质量。2)货物装卸噪声本项目在运营时,其装卸货时产生的货物碰撞噪声。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的污染防治措施:①建设单位应对装卸货人员加强管理,提高其工作效率,缩短装卸货时间,禁止在工作期间大声喧哗;②项目内装卸货活动应严格控制在装卸货区进行,并严禁使用高噪声设备进行作业。每日的休息时段(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0时至次日8时)不得进行任何产生噪声的装卸货活动。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再经自然衰减使项目四周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37
四、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本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只作仓库使用。本次扩建后,项目内的工作人员仅在原有的人员基础上调配即可,无需新增。因此,本扩建项目投入使用后无固废产生。五、项目“三本帐”统计表20扩建前后污染物排放增减一览表类别污染物现有工程拟建项目扩建后总体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排放增减量变化产生量排放量产生量排放量产生量排放量废气DMF1699.0328.495001699.0328.49500TVOC511.00051.10000511.00051.10000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kg/a)SO2429.61643.24700429.61643.24700NOx280.02056.12400280.02056.12400烟尘466.0434.70700466.0434.70700锅炉废气(kg/h)SO2—3.59500—3.59500NOx—3.89600—3.89600烟尘—1.18300—1.18300油烟废气(mg/m3)—1.7800—1.7800废水废水量(t/a)1177741177740011777411777400CODcr(t/a)—3.10900—3.10900BOD5(t/a)23.552.3550023.552.35500SS(t/a)—3.53300—3.53300NH3-N(t/a)—0.15200—0.15200固废生活垃圾(t/a)10000100000危险废物(t/a)1400.80001400.8000一般固废(t/a)12240001224000备注:锅炉废气、油烟废气、废水(SS、NH3-N、CODcr)的排放量是参考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验收监测结果报告所得。六、环境风险分析本扩建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皮鞋的储存及转运,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仓储的货物均不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项目没有重大环境风险源,其潜在的环境风险影响较小37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为储存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导致的火灾事故,因此对项目存在环境风险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防范措施是十分必要的。为便于满足消防和运输要求,项目厂区设置了环形道路,且道路宽度均≥4米;同时将设置消防设施,以便于第一时间进行灭火。此外为了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本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加强生产过程中的温度控制,保证劳动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2)车间内应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型号相符的灭火器,车间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均应熟悉其放置地点,用法,而且要经常检查,消防通道保持畅通。3)火灾发生时,先把总电源关掉,按响警铃以警示车间内其他人员,同时联络消防队,利用灭火器、消防水尽量灭火,如果无效,应该马上离开现场到安全地点集合,在离开时要确保所有人都已经离开车间,再把门窗关上。4)电气设备和光源,要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进行设计。5)项目消防防火设计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要求进行,并经主管机关验收通过方可投入使用。37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施工期扬尘保持作业面湿度,加强土方对方场管理;保证运土卡车不沿途洒落;及时清扫道路等。采取防护措施后,可大大减少大气污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机动车尾气CO、THC、NOx加强通风、绿化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水污染物施工期污水CODCr、SS做好工地的污水导流,含泥沙污水经沉砂池沉淀后排放,施工工地的粪便污水经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水环境影响不大,且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文明施工,减少垃圾产生量,妥善收集并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噪声施工期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布置强噪声设备,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等措施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噪声货物装卸机动车选用先进低噪音设备、采用减振、密封屏蔽、隔音、消声、绿化带衰减、距离衰减等综合措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其他—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绿化建设,可达到生态补偿效果。为改善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应采取一定措施:(1)做好绿化工作,以吸收有害气体,达到净化大气环境、滞尘降噪的效果。(2)做好外排废水的达标排放工作,减少对纳污河道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3)做好通风及废气的达标排放工作,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妥善处理固体废物,杜绝二次污染。按上述措施对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后,可降低其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并做好项目内周围的绿化、美化。这样,本项目的建设对附近的生态要素空气、水体、土壤和植被等无较大不良影响。37
结论与建议一、结论1、项目概况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广州市宏伟皮革有限公司拟投资160万元拟在现有厂区预留空地内进行扩建“宏伟皮革皮鞋仓储项目”。拟建1栋1层钢结构厂房,占地面积22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该扩建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皮鞋的储存及转运,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预计储存量为5万双/年,年周转次数为5次。2、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铁山河水质指标,CODCr、BOD5、NH3-N、总磷指标均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由此显示铁山河水环境质量较差。(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及PM10的日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要求,表明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东侧的昼间和夜间监测值、南侧的昼间监测值和北侧昼间监测值不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一般。3、扩建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建设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和噪声,将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是,只要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和进行文明施工,在施工阶段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施工活动对当地的环境影响将是较小的。另外,施工活动结束,这种不利影响随即消失。4、扩建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其运营期主要污染工序和产生的污染物有:本项目投入使用后无废水、固废产生;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机动车尾气;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货物装卸噪声以及车辆噪声。(1)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防治措施本项目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机动车尾气。该仓库预计货物年周转次数约为5次,仓库汽车进出时产生的尾气属于无组织排放,故不作定量分析。37
主要通过管理措施加以控制,汽车在停放时应关闭发动机,进出时限速、稳速行驶,只要管理得当,可以有效的减少厂区内汽车尾气的排放,再经绿化带的作用,对周围的环境空气不会产生不良的影响。(2)项目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主要的噪声源有货物装卸噪声以及车辆噪声。1)货物装卸噪声本项目在运营时,其装卸货时产生的货物碰撞噪声。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的污染防治措施:①建设单位应对装卸货人员加强管理,提高其工作效率,缩短装卸货时间,禁止在工作期间大声喧哗;②项目内装卸货活动应严格控制在装卸货区进行,并严禁使用高噪声设备进行作业。每日的休息时段(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0时至次日8时)不得进行任何产生噪声的装卸货活动。2)车辆噪声应对地下车库通风机进行减振、隔声、密闭等综合治理措施;加强管理,对地面停车场加强绿化,场内严禁鸣叫喇叭,汽车减速行驶,改善周围环境质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音不会对建筑物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二、建议1、根据环评要求,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2、搞好项目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3、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4、加强营运管理,实施清洁生产,从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5、合理区域布局,建立设备管理网络体系,形成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正常维修保养的一系列工程程序,确保设备完好,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6、关心并积极听取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附近居民等人员、单位的反映,定期向项目最高管理者和当地环保部门汇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同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37
三、综合评价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三废”排放量较小,经相应的环保措施处理处置后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轻微。建设单位在认真执行环境管理“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各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从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该项目的建设必须经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产。如果项目的建设内容、生产工艺、产品结构、产品产量等发生变化,应重新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37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37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37
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建设项目监测数据表附图1本项目地理位置图及大气、地表水监测点图附图2本项目四至图及噪声监测点位及敏感点图附图3建设项目总平面图附图4本项目所在地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5本项目所在地水系图附图6本项目所在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7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8花都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4、声影响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以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38
附图1本项目地理位置图及大气、地表水监测点图
N附图2本项目四至图及噪声监测点位及敏感点图
N附图3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本项目所在地附图4本项目所在地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图
N本项目所在地附图5本项目所在地水系图
本项目所在地附图6本项目所在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本项目所在地附图7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本项目所在地附图8花都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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