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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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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总则11.1任务由来11.2评价目的11.3评价原则11.4评价依据21.5评价范围与时段81.6评价区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91.7环境敏感点(区)141.8评价重点161.9评价方法161.10评价工作程序162规划概述与分析182.1规划概述182.2规划协调性分析313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443.1自然环境概况443.2社会经济概况483.3源赋存与利用状况523.4区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563.5环境质量现状573.6生态环境653.7规划区与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关系673.8资源环境现状分析及评价743.9规划环境制约因素分析74 4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764.1规划环境影响识别764.2主要环境目标774.3评价指标体系确定77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95.1规划强度和源强分析795.2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815.3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评估976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论证与优化调整建议1026.1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论证1026.2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1066.3低碳城区建设初步规划1097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117.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117.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1117.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1117.4声环境保护措施1127.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127.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137.7对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保护措施1147.8社会环境影响减免措施1157.9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167.10项目入区条件控制1167.11环境保护目标可达性分析1178环境影响跟踪评价118 8.1环境管理1188.2环境监测1188.3跟踪评价建议1198.4下一层次建设项目环评建议1199公众参与1209.1公众参与的目的1209.2公众参与方式1209.3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1229.4公众要求、建议及采纳情况说明12610执行总结12810.1规划概况12810.2环境现状12910.3规划区产业定位合理性13010.4规划发展规模合理性13010.5规划布局合理性13010.6规划优化调整建议13110.7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3210.8环境准入条件13310.9环境管理13410.10公众参与13410.11综合结论134附图附图1规划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前言巴南区位于重庆主城南部,属主城九区之一。东与涪陵、南川接壤,南与綦江相连,西与江津、九龙坡、大渡口毗邻,北与南岸、江北、渝北、长寿交界。幅员面积1825km2,辖8街道、14镇,区政府驻地龙洲湾。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以下简称“规划区”)位于巴南区木洞镇,规划范围包括中坝岛和滨江区两部分。其中,中坝岛规划范围为防洪堤岸围合区域;滨江区规划范围北至长江内河、东至中坝大桥连接道、西至土地垴北路、南至土地垴路。2011年,巴南区人民政府提出编制“中坝岛浪琴游艇俱乐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位为巴南区人民政府,重庆浪琴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负责相关事宜。2011年7月11日,重庆浪琴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中坝岛浪琴游艇俱乐部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年12月30日,巴南区人民政府在“关于浪琴游艇俱乐部项目建设推进会议”中要求“浪琴游艇公司抓紧时间完成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2013年8月22日,巴南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控规评审会,原则同意《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初审稿)方案。2013年8月30日,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持召开《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初审及专家评审会,提出修改意见,并将控规名称变更为“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年9月27日,重庆市规划局召开《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会审会,提出规划限制条件,并对规划规模、用地、市政、交通等提出要求;2014年3月20日,重庆市规划研究中心主持召开了《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市级部门意见会,提出修改规划的意见。2014年6月,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根据会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提交审查。根据最新的《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06),规划区功能定位为以内陆游艇基地为重点的长江旅游节点,是集休闲旅游、商业、生态居住为一体的岛屿式旅游发展区;规划总面积52.18hm2(中坝岛26.42hm2,滨江区25.76hm2),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9.99hm2,规划居住人口0.42万人;规划空间布局结构为“一轴、两片”,“一轴”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指依托中坝大桥来连接中坝岛与滨江区的景观交通轴;“两片”指中坝岛旅游休闲区与滨江宜居生态居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做好“十二五”时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43号)等要求,规划实施单位重庆浪琴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院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技术资料收集等工作,在深入分析和预测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巴南区人民政府、巴南区环保局、巴南区规划局、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浪琴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全面指导和积极配合,在此一并表示感谢!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总则1.1任务由来《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14年深化)、《巴南区木洞镇总体规划修编(2012-2020年)》(正在修编稿)均明确了中坝岛片区的城市建设用地,明确了以商业和康体娱乐为主的城市用地功能,规划发展都市休闲旅游和居住。此外,中坝岛护岸、游艇码头及中坝大桥涉河建设方案已在2011年初得到了长江委和巴南区移民局的批复,美国SWA公司编制的中坝岛片区概念规划也于2012年9月完成了重庆浪琴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组织的评审会审查。为将中坝岛旅游项目和中坝岛片区概念规划的用地布局形态、交通组织、公共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开发建设控制等要素落实到控规层面,特开展了“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单位为巴南区人民政府,重庆浪琴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负责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规划实施单位重庆浪琴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委托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院在实地勘察、现状资料收集、规划和环境承载力分析、公众参与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后的报告书将成为规划优化和实施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1.2评价目的根据规划区社会经济发展及资源环境现状,识别制约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和环境要素,确定环境目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分析、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生态系统和环境产生的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论证规划实施后环境目标可达性,形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跟踪评价方案,协调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为规划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1.3评价原则(1)全程互动-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应在规划纲要编制阶段(或规划启动阶段)介入,并与规划方案的研究和规划的编制、修改、完善全过程互动。(2)一致性评价的重点内容和专题设置应与规划对环境影响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一致,应与规划涉及领域和区域的环境管理要求相适应。(3)整体性评价应统筹考虑各种资源与环境要素及其相互关系,重点分析规划实施对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和综合效应。(4)层次性评价的内容与深度应充分考虑规划的属性和层级,并依据不同属性、不同层级规划的决策需求,提出相应的宏观决策建议以及具体的环境管理要求。(5)科学性评价选择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应真实、有代表性,选择的评价方法应简单、适用,评价的结论应科学、可信。1.1评价依据1.1.1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2日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2011年3月);(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年7月);(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6月29日修订)。1.1.1国家行政法规及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根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4)《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5)《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6)《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7)《国务院关于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69号);(8)《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9)《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10)《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11)《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12)《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国函〔2011〕48号);(13)《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国函[2011]119号);(14)《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11年修订)(国函[2011]123号文);(15)《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国函〔2012〕8号);(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33号);(17)《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国函〔2012〕32号);(18)《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40号);(1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63号);(20)《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1)《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函〔2012〕146号));(2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23)《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4)《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25)《国务院关于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4]96号);(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3]10号);(2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28)《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2014年3月18日);(2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关于修改<产业政策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发展改革委令2013年第21号);(30)《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31)《关于促进成渝经济区重点产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函[2011]180号);(32)《关于做好“十二五”时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43号);(33)《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99号);(3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35)《关于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高等植物卷》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54号);(36)《全国生态保护“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13号);(37)《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3]86号);-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3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39)《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40)《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号);(41)《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1.1.1地方性法规和文件(1)《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渝府令第259号);(2)《重庆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暂行办法》(渝府令第267号);(3)《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270号);(4)《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272号);(5)《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90号);(6)《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渝府发[2004]93号);(7)《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修编)》(渝府[2008]133号);(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8]135号);(9)《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渝府发〔2011〕13号);(10)《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渝府发[2011]102号);(1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渝办[2011]92号);(12)《重庆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渝府发〔2011〕109号);(13)《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1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渝府发[2013]43号);《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重庆市“碧水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重庆市“-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宁静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重庆市“绿地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15)《重庆市旅游发展“十二五”规划》(渝办发[2011]306号);(16)《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0年修订)》(2010年7月23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17)《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加快建设五大功能区的意见》(渝委发[2013]14号);(1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3―2020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237号);(1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区域旅游协作发展机制推进“一心三带”旅游经济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4号);(2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意见》(渝府发〔2013〕30号)(2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整治都市功能核心区及拓展区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2014〕25号);(2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大气污染防治与湖库整治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2014〕49号);(2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差异化环境保护政策推动五大功能区建设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80号);(24)《重庆市三峡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1修订)》(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1]26号);(25)《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07]39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修正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渝环发[2007]78号);(26)《重庆市巴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巴南府发〔2011〕132号);(27)《重庆市巴南区“十二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巴南府发〔2012〕13号);(28)《重庆市巴南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巴南府办发〔2012〕139号);-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9)《重庆市巴南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巴南府办发〔2013〕148号);(30)《重庆市巴南区三峡后续工作生态屏障区建设规划》。1.1.1环境评价规范及相关文件(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4);(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10)《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的通知》(商建字[2009]88号);(12)《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13)《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14)《重庆市城乡规划绿地与隔离带规划导则(试行)》(渝规发[2008]8号);(15)《重庆市城乡规划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导则(试行)》(渝规发〔2008〕22号)。1.1.2规划相关资料(1)《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4年6月);(2)《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功能区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规划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2013年9月);(3)关于浪琴游艇俱乐部项目建设推进会会议纪要(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12月30日);-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4)关于巴南区木洞镇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会纪要(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3-156);(5)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初审及专家评审会议纪要(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纪要2013-4);(6)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规会审会议纪要(重庆市规划局业务会议纪要详规字[2013]9号);(7)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市级部门意见会议纪要(重庆市规划研究中心会议纪要,渝规研字[2014]3号);(8)关于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万寿宫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的说明(重庆市巴南区文物保护管理所);(9)关于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中坝岛护岸、游艇码头及中坝大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水利部长江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长许可[2011]35号);(10)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延长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中坝岛护岸、游艇码头及中坝大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行政许可有效期的批复(水利部长江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长许可[2014]155号);(11)重庆市巴南区移民局关于木洞镇中坝岛功能恢复工程(中坝大桥)初步设计审查的复函(重庆市巴南区移民局,巴南移民函[2013]87号);(12)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巴)环准[2012]124号;(13)关于木洞长江大桥桥位选址方案评审会纪要(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3-102);(14)《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正在修编稿);(15)《重庆市巴南区桃花岛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正在修编稿);(16)《重庆市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7)《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18)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技术咨询业务合同;(19)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报告。-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评价范围与时段1.1.1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包括规划区域、规划实施影响的周边地域,并将规划实施可能影响的环境敏感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纳入评价范围,详见表1.5-1。-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5-1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类型评价范围总体评价规划区域、规划实施影响的周边区域,并将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纳入评价范围。主要环境要素环境空气规划区范围向外扩展1km的区域。地表水环境五布河:规划木洞污水处理厂入五布河排口上游500m至汇入长江河段。长江:长江鱼嘴断面至中坝岛下游1km间的江段。地下水土壤规划区范围向外扩展200m的区域。声环境规划区范围向外扩展200m的区域。生态陆生生态:规划区范围向外扩展200m的区域。水生生态:重庆市境内南岸区广阳镇至涪陵区南沱镇的长江江段,重点评价规划区上下游1km间的河段。社会经济规划区及周边影响范围。1.1.1评价时段与规划时段保持一致。评价基准年:2013年,社会经济数据采用2013年基础资料。评价水平年:以规划实施完成为准。1.2评价区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1.2.1重庆市五大功能区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加快建设五大功能区的意见》(渝委发〔2013〕14号),本规划区属于都市功能拓展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包括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处于内环以外的区域以及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全域。该区域集中体现国家中心城市的经济辐射力和服务影响力,是全市科教中心、物流中心、综合枢纽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先进制造业集聚区,主城生态屏障区,以及未来新增城市人口的宜居区。主要任务:有序拓展城市空间,组团式规划布局,产城融合发展,培育提升开放门户、科教中心、综合枢纽、商贸物流、先进制造业等国家中心城市功能,保护好与都市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发展新区之间过渡带的生态环境,建成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友好的现代化大都市。……五是大力保护并用好“四山”生态屏障和水域生态廊道,维护城市绿色生态空间,积极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和休闲旅游业。-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差异化环境保护政策推动五大功能区建设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80号),都市功能拓展区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好“四山”城市生态屏障和“两江”等水域生态廊道为目标,加大对大气、水环境的治理力度,打造现代高品质生态宜居城。1.1.1环境(生态)功能区划与质量标准(1)生态功能区划根据《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修编)》(渝府[2008]133号),规划区属于“都市外围生态调控生态功能区”,主导生态功能为生态屏障建设,辅助功能为水源水体保护,营养物质保持、水源涵养和都市园林美化,建立都市区的生态屏障带;生态功能保护与建设应突出饮用水源和长江、嘉陵江的水体保护及次级河流的污染治理;开展沿岸工业、生活污染废水的截流与处理,实施河道清淤与流域综合整治。规划区属于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2)环境空气根据《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渝府发[2008]135号),评价范围属环境空气功能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评价范围内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产生的臭气污染物NH3、H2S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见表1.6-1。-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6-1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污染物取值时间单位浓度限值执行标准SO21小时平均μg/m3500《环境空气重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24小时平均μg/m3150年平均μg/m360NO21小时平均μg/m320024小时平均μg/m380年平均μg/m340PM1024小时平均μg/m3150年平均μg/m370PM2.524小时平均μg/m375年平均μg/m335NH3一次值mg/m30.2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H2S一次值mg/m30.01(3)地表水环境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长江大溪河口-明月沱、五布河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长江明月沱-扇沱江段为Ⅱ类水域,分别执行Ⅲ类、、Ⅱ类水域标准,详见表1.6-2。表1.6-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序号污染物标准值(mg/L)序号污染物标准值(mg/L)Ⅱ类III类Ⅱ类III类1pH6~95TN≤1.0≤1.02COD≤15≤206TP≤0.1≤0.23BOD5≤3≤47石油类≤0.05≤0.054NH3-N≤0.5≤1.0(4)地下水环境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具体见表1.6-3。-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6-3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指标单位标准值指标单位标准值(Ⅲ类)(Ⅲ类)PH值无量纲6.5-8.5硝酸盐mg/L≤20高锰酸盐指数mg/L≤3.0总硬度mg/L≤450氨氮(NH3-N)mg/L≤0.2硫酸盐mg/L≤250铜mg/L≤1.0锌mg/L≤1.0氟化物(以Fˉ计)mg/l≤1.0镉mg/l≤0.01铬(六价)mg/l≤0.05铅mg/l≤0.05汞mg/l≤0.001硝酸盐mg/l≤20(5)声环境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07]39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修正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渝环发[2007]78号),规划区内交通干线两侧、长江航道两侧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规划居住区、商业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见表1.6-4。表1.6-4环境噪声限值(单位:dB(A))类别适用区域昼间夜间dB(A)dB(A)2居住区、商业区60504a交通干线道路两侧(1)临路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的建筑为主时,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2)临路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的建筑(含开阔地)为主时,道路路沿外30m以内的区域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7055长江航道两侧航道河堤护栏或堤外坡角外30m以内的区域。(6)水土保持执行《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见表1.6-6。规划区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根据《水利部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06年第2号),巴南区属于国家级重点治理区中的三峡库区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一级。-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6-6土壤侵蚀强度分级标准表级别侵蚀模数(t/km2·a)平均流失厚度(mm/a)微度<200,<500,<1000<0.15,<0.37,<0.74轻度200,500,1000~25000.15,0.37,0.74~1.9中度2500~50001.9~3.7强烈5000~80003.7~5.9极强烈8000~150005.9~11.1剧烈>15000>11.1注:本表流失厚度系按土的干密度1.35g/cm3折算,各地可按当地土壤干密度计算。1.1.1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饮食业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见表1.6-7~1.6-8。表1.6-7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规模小型中型大型基准灶头数≥1,<3≥3,<6≥6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1.67,<5.0≥5.0,<10≥10对应排气罩面总投影面积(m2)≥1.1,<3.3≥3.3,<6.6≥6.6表1.6-8饮食业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规模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大型852.0中型75小型60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及《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14号),规划区燃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见表1.6-9。表1.6-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污染物项目单位限值(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颗粒物mg/m320烟囱或烟道二氧化硫mg/m350氮氧化物mg/m3150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烟囱排放口(2)废水-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区污水主要为商业经营性废水和生活污水。商业经营性废水应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后接入污水管网,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木洞镇污水泵站(由木洞镇现状污水处理厂改建),再提升至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一级A标准后排入五布河,同时社区卫生服务站还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6-10商业经营性废水预处理水质要求项目CODBOD5SSTPNH3-NTN石油类《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500300400---2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5003504008457020表1.6-11城镇污水处理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日均值)序号基本控制项目一级A标准序号基本控制项目一级A标准1pH6-92化学需氧量(COD)503生化需氧量(BOD5)104悬浮物(SS)105氨氮(以N计)①5(8)6总磷(以P计)0.57石油类1注:①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C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C时的控制指标。(3)噪声营业性娱乐文化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具体见表1.6-12。表1.6-12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单位时段昼间夜间2dB(A)60504adB(A)7055(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运行执行《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中相关要求。1.1环境敏感点(区)规划区不涉及基本农田,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森林公园、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特殊生态环境敏感区,评价范围内也无珍稀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评价主要关注的环境敏感目标及其与规划区的相对位置关系见表1.7-1。表1.7-1规划区环境敏感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特征与规划区的相对位置关系达到的标准或要求备注地表水五布河III类水域规划区纳污水体《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现有长江II类水域中坝岛四周,滨江区北侧,规划区污水间接受纳水体《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木洞镇饮用水源取水口III类水域规划区污水排口上游约1.5km处,库区175m水位时长江水倒灌可能会对其水质造成影响。《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巴南工业园区麻柳沿江团组麻柳清溪供水工程取水口II类水域规划区下游约22km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拟建环境空气噪声土地垴村2社农村居民点紧邻规划区西侧,约126户,335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现有土地垴村农民新村香山社区农村居民点紧邻规划区西南侧,约160户,380人。土地垴公共服务中心农村居民点规划区外南侧30m,约33户,100人。松子村农村居民点规划区南侧400m,约260户750人。零星居民农村居民点紧邻规划区东侧,约3户共15人。红石咀农村居民点规划区外东南侧620m,约260户700人。土地垴村居民点规划区外东侧200m,约126户,330人。木洞镇镇区乡镇规划区外东侧500m,约4500户,20000人。规划居住区(滨江区)规划居住区规划区内,规划人口4200人。规划生态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规划所在江段水域为保护区的实验区尽量减轻规划实施对保护区造成的不利影响现有木洞中坝内浩产卵场鲤鱼、鲫鱼产卵场,繁殖季节3~4月五布河入长江汇口处,位于规划江段尽量减轻规划实施对产卵场造成的不利影响洄游通道鲟鱼类洄游通道,洄游时间11月规划所在江段尽量减轻规划实施对鲟鱼类洄游造成的不利影响生态生态植被-规划区尽量降低规划实施对植物物种多样性和植被覆盖率的影响程度现有水土流失-规划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尽量减少水土流失量社会规划范围内待拆迁居民点农村居民点规划范围内,510户1420人。做好拆迁安置,尽量减轻对拆迁居民的影响万寿宫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明代古建筑,占地275m2规划中坝岛范围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保护-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评价重点(1)识别规划所在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识别制约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因素。(2)分析规划与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技术政策、相关规划的协调性,突出规划区功能定位、布局、结构、规模、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及其与周边规划的相容性分析,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3)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环境保护规划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并提出进一步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4)分析区外污染对规划区的影响,重点分析区外噪声、大气污染源对规划区的影响,并提出布局调整建议和防护措施。1.2评价方法根据评价的不同阶段、不同专题,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具体见表1.9-1。表1.9-1评价方法序号评价环节方法名称1规划分析核查表法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调查与监测现状分析与评价:指数法、专家咨询法3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矩阵分析、专家咨询5规划开发强度估算负荷分析、类比分析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类比分析、负荷分析、数值模拟7环境风险评价类比分析8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评估供需平衡分析9公众参与网上公示、现场公示、问卷调查1.3评价工作程序本次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10-1。-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初步分析收集相关法律法规、环境政策及规划背景等资料现场踏勘,初步调查资源环境状况识别主要环境影响和制约因素确定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确定环境目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要素的影响预测与评价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分析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论证结论与建议推荐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提出放弃规划方案的建议规划未采纳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提出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编制跟踪评价方案,提出环境管理要求规划方案调整或修改规划采纳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图1.10-1规划环评工作程序示意图-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规划概述与分析1.1规划概述1.1.1规划背景《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14年深化)中确定的重庆市城市职能包括“充分发挥国家中心城市”,其中包含“全国重要的旅游集散地、西部著名的旅游目的地”等职能。《巴南区木洞镇总体规划修编(2012-2020年)》(正在修编稿)中进一步明确了中坝岛0.4km2的城市建设用地,明确以商业和康体娱乐为主的城市用地功能,规划发展都市休闲旅游和居住。2011年初,中坝岛护岸、游艇码头及中坝大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得到长江委和巴南区移民局的批复。同年,为了将中坝岛旅游项目和中坝岛片区概念规划的用地布局形态、交通组织、公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开发建设控制等要素落实到控规层面,指导中坝岛片区的建设实施,巴南区人民政府提出编制“中坝岛浪琴游艇俱乐部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重庆浪琴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负责相关事宜。2011年7月,重庆浪琴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中坝岛浪琴游艇俱乐部控制性详细规划》(后2013年8月30日改名为《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年1月,中坝岛游艇码头位置已取得了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批复(长许可[2011]35号、长许可[2014]155号),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2012年9月,美国SWA公司开展的中坝岛片区概念规划完成由重庆浪琴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组织的研究会审查,为控规编写提供了支撑;2012年11月,巴南区木洞镇中坝岛功能恢复库岸整治工程取得了重庆市巴南区环保局的批文(渝(巴)环准[2012]124号);2013年11月,木洞镇中坝岛功能恢复工程(中坝大桥)初步设计方案取得了巴南区移民局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3]407号),目前正在建设。以上项目的开展均为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供了有利的支撑。目前,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巴南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控规评审会、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持的初审及专家评审会、重庆市规划局组织的会审会及重庆市规划研究中心主持召开的征求市级部门意见会。-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区土地利用规划见附图1。1.1.1规划范围规划区位于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地处重庆市主城区东南部、长江南岸、明月山东侧、五布河西侧,距解放碑约30km,距江北国际机场约32km,距重庆火车北站约36km,距朝天门码头约28km。规划范围包括中坝岛和滨江区两部分。中坝岛规划范围为防洪堤岸围合区域;滨江区规划范围北至长江内河、东至中坝大桥连接道、西至土地垴北路、南至土地垴路。规划总面积52.18hm2,其中中坝岛26.42hm2,滨江区25.76hm2。1.1.2规划年限规划基准年:2013年。评价基准年:以规划实施完成为准。1.1.3规划区功能定位以内陆游艇基地为重点的长江旅游节点,是集休闲旅游、商业、生态居住为一体的岛屿式旅游发展区。规划中坝岛将充分利用滨江水资源、湿地资源和万寿宫旅游资源优势,与邻近的木洞镇镇区、桃花岛共同打造集酒店、公园、文化旅游、康体娱乐为一体的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1.1.4规划规模(与最终稿核实)规划总面积52.18hm2,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39.99hm2,非建设用地面积12.19hm2。计容建筑总面积控制在38.14万m2以下,其中居住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20.93万m2以下(含居住用地中10%的公建配套建筑面积),商业服务业建筑面积为17.21万m2。规划居住人口0.42万人,预计日游客接待量0.2万人。1.1.5规划布局结构规划空间布局结构为“一轴、两片”。“一轴”指依托中坝大桥来连接中坝岛与滨江区的景观交通轴。“两片”指中坝岛旅游休闲区与滨江宜居生态居住区。1.1.6土地利用规划(1)居住用地-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滨江区规划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1.46hm2,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28.65%。(2)文物古迹用地中坝岛东部有巴南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万寿宫。重庆市巴南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关于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万寿宫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的说明”中划定了万寿宫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范围。规划将万寿宫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划为文物古迹用地,用地面积0.05hm2,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12%。(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和娱乐康体用地(承担旅游服务功能),位于中坝岛和滨江区木洞连接道西侧。用地面积17.18hm2,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42.96%。(4)公用设施用地污水泵站(位于中坝岛)和垃圾转运站(位于滨江区)用地,总用地面积0.16hm2,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4%。(5)绿地与广场用地包括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用地面积2.5hm2,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25%。公园绿地布置在滨江区中部;防护绿地布置在公用设施周围。(6)非建设用地即生态绿地,为分布于中坝岛中部以及滨江区北侧、南侧、东侧的生态绿带,用地面积12.19hm2。若下阶段利用生态绿地进行公园建设,则应参照公园设计规范,配套设施用地按不超过其用地规模(不含水体)的3%控制。规划区具体用地指标详见表2.1-1。-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1-1规划区土地利用汇总表序号用地性质用地代码用地面积(hm2)中坝岛滨江区合计1居住用地R/11.4611.462文物古迹用地A0.05/0.053商业服务设施用地B16.740.4317.17其中商业用地B18.820.439.25商业及娱乐康体用地B1B37.92/7.92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2.476.188.65其中城市道路用地S12.475.467.93交通场站用地S4/0.720.725公用设施用地U0.110.050.16其中污水泵站用地U210.11/0.11垃圾转运站用地U22/0.050.056绿地与广场用地G0.621.882.50其中公园绿地G10.621.842.46防护绿地G2/0.040.04城市建设用地19.9920.0039.997非建设用地(生态绿地)E6.435.7612.19规划范围---52.181.1.1土地利用控制规划(1)“四线”控制规划①“蓝线”将中坝岛五十年一遇洪水位(183m)线、滨江区百年一遇洪水位(186.5m)线围合区域设为“蓝线”范围。在此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②“绿线”将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划为“绿线”范围,“绿线”范围内: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开展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规划的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该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该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③“黄线”-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将污水泵站(中坝岛)、垃圾转运站(滨江区)划为“黄线”范围,此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④“紫线”将万寿宫文物保护范围及周边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划为“紫线”范围,此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2)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区内地下空间利用应符合地下空间专项规划要求。除相关规划确定的防灾避难场所及其他规定不可建设的地下空间外,可适量建设公厕、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量及布局方式根据后期具体规划设计方案确定。1.1.1公共配套设施规划1.1.1.1重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1处6班幼儿园、2处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规划居住小区级文化站、1处规划居住小区级体育活动中心、1所托老所、1处综合市场(含农贸市场)、1处公交首末站、1处社会停车场,见表2.1-2。此外,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按15m2/100户配置社区办公用房。-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1-2公共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类别项目用地代码数量所在地块号面积备注(滨江区)(处所)(hm2)教育幼儿园-1B03-5/010.156班/所,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m2。应有独立的室外游戏场地,按1.5m2/生设置;场地应日照充足并采取分隔措施。医疗社区卫生服务站-1B03-5/01-建筑面积不小于150m2。-1B01-6/01-文娱体育居住小区级体育活动中心-1B03-6/010.20居住小区级文化站-1B03-5/01-建筑面积不小于540m2。社会福利与保障托老所-1B03-1/01建筑面积不小于500m2,建筑面积按照20m2/床,占地面积按照25m2/床设置。商业综合市场-1B03-5/01-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m2,单独设立时应配套1处公厕、1处垃圾收集点,以及一定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并注意与住宅保持一定卫生距离避免干扰,可结合相关性质建筑设置,但应有独立出入口。道路交通社会停车场S421B02-1/010.31公交首末站S411B02-5/010.411.1.1.1重要基础设施规划(1)道路交通①城市道路规划城市道路分城市次干路(红线宽26~30m,双向4车道)和支路(红线宽13~20m,双向2车道)两个等级。中坝岛规划支路,道路红线宽16m;滨江区规划环形次干道系统,内部规划支路。规划道路总长约5.47km,道路面密度21.6%。道路网密度9.62km/km2。②交通设施沿次干道每间隔500~800m设一处港湾式停车港,每处直线段有效长度不小于30m,宽度不小于3.5m。在滨江区规划1处社会停车场和1处公交首末站,占地面积分别为0.31hm2和0.41hm2。③步行系统中坝岛:设环岛休闲步道和多条景观步道,强化旅游服务功能。-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滨江区:城市次干路每间隔250~300m设1处人行横道或过街通道;重要交通性干路路段上,每间隔400~700m设1处立交人行过街设施。人行过街设施在城市中心区取下限,在城市边缘区取上限。(2)电力工程总用电负荷约1.1万kW,供电线路采用10kV埋地线路,近期由区外35kV木洞变电站供电,远期由区外规划的110kV木洞变电站供电。区内设置2座公用10kV电力开闭所(建筑面积按不小于200m2控制),具体位置可在实施时视建筑布局情况在本地块内适当调整,宜附设于建筑物内。(3)通信工程区内固话用户约为0.4万线,通信管道沿区内规划道路下地敷设,并与现有的通信管道接口。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有线电视和交通监控等弱电线路均纳入统一规划,共用走廊。通信由区外东侧规划的木洞通信局负责。规划区无线通信信号已实现了全覆盖。(4)燃气工程区内现无燃气管道,居民日常生活主要使用液化气。规划区总用气量约0.5万m3/d,由区外南侧现状木洞调压站负责供气,采用中压供气,管网设计工作压力0.4MPa。天然气管道沿道路布置,形成D159-D108天然气配气系统,并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要求控制各种燃气设施的消防安全距离,确保各种燃气设施的安全。(5)给水工程至2020年,规划区需水量约0.3万m3/d,由区外木洞水厂供水,供水管道(DN300~DN200)沿区内规划道路敷设,形成环状。区内消防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6)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①雨水排水系统按道路竖向及原始地貌划分排水区域,沿规划道路敷设雨水管道,各排水区域内的雨水均通过雨水管收集,就近排入自然水体。②污水系统规划区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的日均污水量约0.2万m3。-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区内沿道路敷设污水管道,呈枝状。滨江区污水经收集后进入沿长江敷设的污水截流干管;中坝岛规划建设1座污水提升泵站,岛内污水由该污水泵站提升至滨江污水截流干管。污水压力过江方式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方案为准。区内污水经木洞镇污水泵站(规划由现有木洞镇污水处理厂改建)提升至在建的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按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要求“下水道末端污水处理厂采用二级处理时,排入城镇下水道的污水水质应符合B等级的规定。因此,本规划要求区内商业经营性废水应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后接入污水管网,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木洞镇污水泵站(由木洞镇现状污水处理厂改建),再提升至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一级A标准后排入五布河,同时社区卫生服务站还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1.1.1.1重要公共安全设施规划(1)城市防震按照就地疏散和集中疏散相结合的原则,并保证各功能区绿地、停车场的疏散功能。区内新、改、扩建工程要严格按国家抗震设防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抗震设防,一般按6度设防。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建筑应按照高于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建设,重大生命线工程应按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的要求进行抗震设防。(2)地质灾害防治在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功能区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规划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2013年9月)中,将规划区用地分为地质环境影响大区、地质环境影响中区、地质环境影响小区三类。据此,规划提出以下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地质环境影响大区一般不宜规划建设项目,确需规划建设项目时必须规划对土质岸坡、顺向临空斜坡及危岩具有防治功能的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影响中区一般不宜规划可能导致高切坡、高填方、深开挖的建设项目,尽量减少顺层切坡高度。-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若确需建设,必须先进行专项勘察与整治工作,通过论证确能满足稳定性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选址定点进行建设;建设项目应根据地形地貌特征进行规划设计,尽量保持原有地貌的整体形态,减少对现有地质环境的改变;涉及本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作建设用地的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高切坡项目需经专项方案评估和施工图审查,符合市城乡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勘察设计管理的意见》,对超限高边坡项目需经专家论证。(3)城市消防区外木洞镇内有1处一级消防站,服务范围覆盖本规划区,因此规划区内未布置消防站。中坝岛规划1处消防室,临主要道路、附属式设置,具有车库、器材房、值班房功能,建筑面积150~200m2,满足中坝岛旅游消防安全。城市道路上按不大于120m设置地上式市政消火栓,其保护半径不大于150m,超出保护范围应增设消火栓。区内各项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防火规定,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并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给水原则上由城市管网供水。(4)城市人防地下空间开发、市政基础建设、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应充分兼顾人防规划内容,满足人防要求。人防疏散干道应结合城市交通网络,连接岛上旅游休闲、居住密集区等城市功能区,形成地区人防疏散体系网络。防空警报台应按照附建与单建结合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警报音响半径为500m,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对规划范围内重点目标的防护,建设项目应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并坚持以建为主的原则,依法完善建设项目人防手续。(5)城市防洪根据《重庆市主城区城市防洪规划(2006-2020)》要求,规划区范围内长江防洪护岸工程应按五十年一遇防洪标准执行,规划范围内永久性建筑以及市政基础设施防洪标准按百年一遇设防为原则。具体建设要求为:-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原始地形为准,1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为河道主行洪区,该区域严禁修建建(构)筑物,必要的工程构筑物的修建,必须经过论证,依法批准后方可建设;10年一遇至20年一遇洪水位为建设限制使用区,该区域严禁修建影响行洪的建(构)筑物;20年一遇至50年一遇洪水位之间为建设控制使用区,该区域不得修建住宅、办公楼、仓库等永久性建筑物,经论证、批准后可修建具有及时拆除功能的临时建筑;50年一遇洪水位至100年一遇洪水位之间为建设可使用区,该区域修建的建筑物应具有防淹、抗冲和人员、物资撤退通道等功能,经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工程的防洪按《防洪标准》的规定执行。如需对规划范围内河流水系进行治理或改线的,必须进行专项论证,在确保不影响行洪和行漂的情况下,经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6)防气象灾害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切实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禁止从事对气象探测有不利影响的工程建设或者其它活动。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组织对本规划范围内的大型建设工程、重要工程、爆炸危险环节等建设项目进行雷击风险评估,并加强防雷措施以确保公共安全。(7)应急避难场所结合公共活动场所按相关要求布置避难场所,遵循平时和灾时结合利用原则选择绿地,并应满足社区级应急避难场所要求。规划社区级避难场所4处,总用地面积2.46hm2。1.1.1绿地系统规划(1)规划布局利用自然地形中的冲沟、山体、消落带、滩涂等,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布局体系。维护城市自然地形风貌,建设有滨江、山地特色的绿化景观,优化生态环境。规划范围内绿地系统主要由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组成。(2)绿地指标规划绿地总面积为14.69hm2,人均35.31m2。其中公园绿地总面积2.46hm2,人均公园绿地5.91m2;防护绿地总面积0.04hm2;生态绿地总面积12.19hm2。(3)公园绿地在滨江区中部结合居住区布局带状公园绿地,结合步行系统,形成贯穿于规划区的绿地系统,打造宜居、舒适的居住环境。(4)防护绿地-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在垃圾转运站周围布置5m宽防护绿地。(5)生态绿地规划区内生态绿地为依托中坝岛中部的景观公园、四周的景观绿带,以及滨江区沿东侧、南侧的生态绿地,总面积12.19hm2。1.1.1城市设计指引(1)规划主题规划区以“中坝浪韵,活力港湾”为主题,以“岛岸一体,统筹兼顾,以岛兴岸,以岸助岛”为规划思路,以“优地优用,突出特色,生态优先,多元发展,落实交通,远近结合”为规划原则,在结合地形、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形成层次丰富、空间多变、富有特色的岛屿河谷风貌区。(2)总体控制①中坝岛应体现休闲旅游、游艇码头等特色。②规划区应处理好建设用地区域与周边自然生态景观的关系。③控制重要景观节点以及界面,形成重要的景观节点和轴线,营造宜人的开敞空间。④控制规划区建筑风貌及天际轮廓线,体现山、水、城三者的完美融合。(3)节点景观风貌控制在主要入口、重要节点地区强化节点景观设计。门户景观节点可采用以绿地和绿化广场的形式展示区域旅游休闲特色,形成入口的自然界面;中坝岛的酒店、俱乐部等重要节点地区可设置地标性建筑或建筑群落,形成特色标识空间。(4)景观界面沿长江主航道和长江内河沿线充分考虑船行景观特点,宜塑造连续景观界面。①自然景观界面:强化规划区内长江沿线和五布河滨水景观界面的塑造,通过绿地、步道、环境小品打造亲水性景观岸线。滨水岸线设计宜以自然护坡为主,坡面宜采用绿化草坪植被覆盖。②人工景观界面:注重中坝大桥沿线,以及规划区内中坝岛、滨江区的滨江界面建筑风貌、街墙界面的景观设计。(5)建筑形态中坝岛建筑主要以低层、多层为主,形成绿树掩映,建筑与自然相融合的格局,并保证公共空间开放的特质,突出以人为本的空间尺度。-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滨江区建筑主要以多层为主,局部布局高层,沿江建筑立面应错落有致,变化丰富,与环境充分融合。(6)天际轮廓线控制规划区天际轮廓线的构建主要基于建筑高度分区控制,形成以滨江区山地公园为背景,沿江界面为前景,城市天际轮廓线为中景的山、水、城和谐交融的城市界面。中坝岛建筑高度控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①严格控制长江主航道一线建筑高度与体量,不宜超过18m,局部酒店建筑高度可经过景观论证适当提高,但不超过35m,丰富岛屿天际轮廓线;②长江内河沿线建筑高度不宜超过24m,形成由长江主航道向长江内河逐步升高的总体趋势。滨江区建筑高度控制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7)绿化景观①滨水绿地(不属于本规划区)充分利用中坝岛消落带和滩涂地塑造四季花香的湿地生态公园,形成“四季花海纷纷开,不尽长江滚滚来”的景观效果。十年一遇洪水位以下的地区为禁止建设区,除规划的绿地、雕塑、小品、步行道、非机动车道及不影响行洪的休闲设施外,不得布置任何项目。②公园绿地丰富规划区的环境景观,塑造开敞空间,与周边的建筑风格进行统一设计。1.1.1环境保护规划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分散与相对集中治理”的原则,以大气、水环境污染防治为重点。规划区内不得布置对环境有污染的工业建设项目。(1)水环境保护①长江周边留出市民亲水岸线,岸边预留公共活动绿地。②禁止向本规划区内河流及水库排污,居住生活区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③污水进入在建的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按区域水环境保护要求,规划区所在的五步河、长江地表水应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II类要求。-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大气环境保护①规划区内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煤、重油等燃料;②加大粉尘污染防治力度,控制机动车运输带泥和撒漏污染,加强道路冲洗和清扫保洁,建筑施工场地控制现场搅拌混凝土,易撒漏物质密闭运输;③加强餐饮及其他废气(尘)整治;④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严格执行新车入户污染控制制度、机动车维护改造和报废制度,实行机动车环保标识管理,控制车用燃油、燃气质量,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管。本规划范围大气环境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3)噪声环境保护①加强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控制;②局部地区可采用隔离带工程措施(如隔声屏障)处理。规划范围内噪声控制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昼、夜间噪声交通干线分别不超过70dB(A)、55dB(A),商住混合区不超过60dB(A)、50dB(A)。(4)环卫设施规划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处理。规划在滨江区布置垃圾转运站1处,占地面积500m2,设计转运量按50t/d考虑,垃圾转运站建筑与相邻建筑边界间距不小于10m,其中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小于5m。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转运站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运至重庆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规划区内共布置公厕4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m2/处。要求新规划的独立式公共厕所与相邻建筑间距不小于8m(其中包含宽度不低于3m的隔离绿带);附属式公共厕所应不影响主体建筑的功能,并设置直接通至室外的易于识别的便捷的单独出入口,全天24小时开放。-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规划协调性分析1.1.1相关规划、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的协调性规划协调性分析主要明确本规划与国家、重庆、巴南区的相关规划及所颁布的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的协调性,并识别出潜在冲突。规划协调性分析具体见表2.2-1。从规划协调性分析结果来看,本规划符合《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关于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批复》、《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11年修订)、《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加快建设五大功能区的意见》(渝委发[2013]14号)、《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总体战略规划和城市设计》、《重庆市旅游发展“十二五”规划》、《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区域旅游协作发展机制推进“一心三带”旅游经济发展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意见》、《重庆市巴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巴南府发〔2011〕132号)、《重庆市巴南区“十二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重庆市巴南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等对功能布局及旅游产业定位的要求;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大气污染防治与湖库整治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差异化环境保护政策推动五大功能区建设的意见》、《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修编)》、《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重庆市巴南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庆市巴南区三峡后续工作生态屏障区建设规划》等。总体而言,本规划与重庆市、巴南区相关规划相协调。-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2-1规划协调性分析规划层次规划、文件名称相关规划内容符合性分析受评规划《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位于巴南区木洞镇,规划面积52.18h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39.99hm2,规划居住人口0.42万人。功能定位以内陆游艇基地为重点的长江旅游节点,是集休闲旅游、商业、生态居住为一体的岛屿式旅游发展区。规划空间布局结构为“一轴、两片”。/区域功能布局规划《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大力发展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吸纳人口能力强的中心镇,适当扩大人口规模和容量,因地制宜推动小城镇整合。以特色产业为依托,建设一批交通节点型、旅游度假型、加工制造型、资源开发型、商贸流通型等特色鲜明的小城镇,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互动并进的城镇化发展格局。符合《国务院关于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69号)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移民安稳致富。大力促进就业,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规划区功能及产业定位为休闲旅游、商业和生态居住,实施后可拉动当地经济发展,并为当地居民提供一定的就业机会。《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综合开发现代旅游产品,积极发展渝东南地区民族特色手工业和民俗生态旅游,培育一批功能齐全的特色旅游景点。依托三峡工程、三峡文化和三峡生态长廊,构建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规划区依托三峡生态屏障和滨江旅游资源,发展休闲旅游、商业和生态居住。《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具有特色资源、区位优势的小城镇,要通过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培育成为文化旅游、商贸物流、资源加工、交通枢纽等专业特色镇。规划区具有良好的滨江旅游资源,且后续将建设浪琴游艇基地,规划利用当地旅游资源发展休闲旅游,符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相关要求。-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2-1规划协调性分析规划层次规划、文件名称相关规划内容符合性分析区域功能布局规划《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本规划区属于重庆发展核心区域,应建设宜居、畅通、森林、健康、平安重庆,打造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国际大都市。符合《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本规划区位于城市发展重点区,区域土地利用重点是增强城市实体,合理调度国土空间,适度扩大工业、金融业、交通、服务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居住等建设用地空间,适当配置绿色生态空间。符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14年深化)规划区属都市功能拓展区,着力提升区域组织能力,是全是科教中心、物流中心、综合枢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和平台,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未来新增城市人口的宜居区,都市生态屏障区,与都市功能核心区共建美丽山水城市。木洞镇属综合智能型城镇,为消费品工业和安全设备制造基地,同时发展都市旅游服务业。规划区位于木洞镇,属都市功能拓展区,符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的要求《重庆市主城两江四岸滨江地带总体战略规划和城市设计》规划区属现代物流区旅游综合度假综合区的二级生态节点。整个区域山水系统错综复杂,只适于低密度开发,严禁破坏山体形态和重要植被,任何开发活动都需分析水环境敏感性,尽量保持现有自然排水系统,防止水土流失、滑坡等。规划区建筑物最大建筑密度为40%,且绿地率不小于30%;划定了地质环境影响大区、中区和小区,分别提出了相应要求;本评价要求规划区内涉及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的区域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加快建设五大功能区的意见》(渝委发[2013]14号)规划区属于都市功能拓展区,区域主要任务为:积极发展航空及临空产业经济、口岸经济、会展经济,建设高品质生态宜居新城区……大力保护并用好“四山”生态屏障和水域生态廊道,维护城市绿色生态空间,积极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和休闲旅游业。规划区功能及产业定位为休闲旅游、商业、生态居住,保护好水域生态廊道,维护城市绿色生态空间,符合《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加快建设五大功能区的意见》要求-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2-1规划协调性分析规划层次规划、文件名称相关规划内容符合性分析区域功能布局规划《重庆市巴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巴南府发〔2011〕132号)在一品、南彭、惠民二环以外的部分区域及安澜、跳石、二圣、丰盛、木洞、双河口、麻柳嘴的全部区域,加强小城镇开发建设力度……大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轻纺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旅游业和都市农业。推进木洞桃花岛、中坝岛的开发建设,成为主城度假休闲、商务会议目的地。在旅游业重点项目中列入“浪琴游艇基地。占地2000亩,建设集码头、会所、游艇维护保养、游艇内外展场、水上游乐场及夏令营、商务会务、滨水商业街、滨水高档社区及游艇地产为一体的游艇旅游区。”规划区功能定位为以内陆游艇基地为重点的长江旅游节点,是集休闲旅游、商业、生态居住为一体的岛屿式旅游发展区。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鼓励类:旅游业:2、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红色旅游、民族风情游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服务;城市基础设施:13、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功能定位以内陆游艇基地为重点的长江旅游节点,是集休闲旅游、商业、生态居住为一体的岛屿式旅游发展区。主要产业为国家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旅游行业发展规划。《重庆市旅游发展“十二五”规划》(渝办发[2011]306号)结合“宜居重庆”、“森林重庆”等建设,发挥重庆美食之都、购物之都优势,大力发展都市休闲度假。“浪琴游艇基地”已列入重点景区(点)建设项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区域旅游协作发展机制推进“一心三带”旅游经济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4号)都市旅游经济核心区。涵盖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的主城区,包括两江新区和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其旅游发展的重点是都市旅游业和城市休闲旅游业,并把旅游业打造成重要的现代服务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意见》(渝府发[2013]30号)加快旅游休闲与其他产业特别是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城建等行业的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休闲产品向多元化、复合型转变,向新业态拓展。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旅游、乡村旅游、森林旅游、体验旅游。《重庆市巴南区“十二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巴南府发〔2012〕13号)规划区位于东温泉旅游环线,发展目标为:“结合水主题公园、游艇旅游、溶洞科考探险、医学疗养、养老养生、古镇文化、康体休闲及温泉生态农业等,打造从旅游观光、休闲度假至康体养老养生、再到温泉农业综合开发等产业链…”。浪琴游艇基地已列入“十大景区项目”-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2-1规划协调性分析规划层次规划、文件名称相关规划内容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重庆市巴南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巴南府办发〔2013〕148号)在北部民俗养生文化圈项目布局中提出“建设汉普顿国际金融产业为主题的桃花生态文化岛、木洞中坝岛浪琴游艇基地、国际游艇俱乐部,积极发展水上及陆地游乐项目。”“利用巴南长江岛屿资源,建设浪琴游艇基地,建成重庆市首个大型综合游艇项目,拓展水上游乐与竞技体育文化项目”已被列入巴南区文化产业发展重点产业。符合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建设时序,优先安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建或者已建但未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年度改造计划进行改造,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除干旱地区外,新区建设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建不得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规划区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且设计中已明确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的建设规划,符合《条例》要求,《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交通、施工、社会噪声污染防治;城市区域应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划定或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并强化重点城市声环境达标管理,进一步改善乡村声环境质量。规划开发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势必造成一定影响;但通过合理布局、采用改性沥青路面、加强道路绿化带建设等措施,区域噪声可有效控制。《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大气污染防治与湖库整治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2014〕49号)城市建设发展应配套相应的城市生活污水管网,所有新建小区、城市新区、商务中心区、居民聚集区和城中村改造,必须无条件严格执行“七通一平”在先、建设在后的要求,“七通一平”必须包含污水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在内的环保配套设施,严格落实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三同时”制度。规划设计中已明确规划区污水处理方案及污水管网系统的建设规划,本次评价要求规划区建设过程中应优先对其进行设计和建设。《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差异化环境保护政策推动五大功能区建设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80号)规划区属于都市功能拓展区,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好“四山”城市生态屏障和“两江”等水域生态廊道为目标,加大对大气、水环境的治理力度,打造现代高品质生态宜居城。提出了生态红线管控、新建项目环境准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标准与环境技术政策等6条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森林公园核心区、“四山”禁建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区域,也无工业企业入驻。-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2-1规划协调性分析规划层次规划、文件名称相关规划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渝府发[2011]102号)推广低碳交通、低碳建筑和绿色照明,建设低碳城市,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培育低碳社会。针对小城镇地域和发展特色,加强分类指导,加快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或修订工作,加强小城镇发展中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区主要使用电力和天然气作为能源,符合清洁能源改造的要求;同时规划区应加强低碳城区建设。本评价将《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作为制定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措施的重要依据。《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修编)》(渝府[2008]133号)规划区属于“都市外围生态调控生态功能区”,主导生态功能为生态屏障建设,辅助功能为水源水体保护,营养物质保持、水源涵养和都市园林美化,建立都市区的生态屏障带;生态功能保护与建设应突出饮用水源和长江、嘉陵江的水体保护及次级河流的污染治理;开展沿岸工业、生活污染废水的截流与处理,实施河道清淤与流域综合整治。规划区保留和规划了共约14.69hm2(规划面积28.2%)的绿地;污水的统一收集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渝府发[2004]93号)确定三峡库区175m库岸线(主要包括长江主干流及嘉陵江、乌江、小江、大宁河的库岸线)至第一层山脊(平均距离600m)为项目区范围。未经市政府允许,禁止在长江沿岸175米至第一层山脊线内修公路、建房屋、埋坟墓、取土和采矿,禁止乱占林地和乱砍滥伐林木,严格控制人口迁入项目区,原则上不在工程区域内安置三峡工程三、四期移民。中坝岛防洪堤岸以外区域、滨江区涉及绿化带建设的区域均已留作生态绿地,本次评价要求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建设。《重庆市巴南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巴南府办发〔2012〕139号)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致力于创建宜居环境。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广LED灯,增强全民节约理念,结合“宜居巴南”建设,努力创建全市低碳生活示范城区。规划区主要使用电力和天然气作为能源,本评价还提出了低碳城区建设规划。《重庆市巴南区三峡后续工作生态屏障区建设规划》规划区位于城郊经济圈生态屏障区:以建设水土保持林和农林复合经济林为主,包括木洞、双河口、麻柳嘴等3个镇,建设区域为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三峡水库175m土地征用线至第一道山脊线之间的区域),主要布局在屏障区沿江岸100m带建设生态林0.65万亩,屏障区沿江100~600m内建设其他生态林1.43万亩、经济林1.07万亩。中坝岛防洪堤岸以外区域、滨江区涉及绿化带建设的区域均已留作生态绿地,本次评价要求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建设。-37-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1与周边规划的相容性通过现场调查,规划区以东为木洞镇镇区和桃花岛,木洞镇镇区目前正在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桃花岛正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区北侧、西侧边界外目前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处于未开发状态,以农村生态系统为主。规划区南侧边界以南1km处为已批复的重庆市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北侧边界,两规划区之间区域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处于未开发状态,以农村生态系统为主。(1)巴南区木洞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修编)目前,巴南区木洞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进行修编,修编后的规划已于2014年8月19日在重庆市规划局公众信息网、巴南区人民政府、巴南区规划分局大厅、巴南区木洞镇政府公示。主要公示内容为:规划区位:北临长江,东至茶涪路,南抵五布河,西至规划中坝大桥连接道,以及南侧规划的医疗卫生用地和其他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功能定位:木洞滨江国际生态新城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以旅游、休闲、居住为主的综合城区。根据木洞镇镇区公示内容可知,木洞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本规划功能定位一致。木洞镇镇区西侧边界与本规划区东侧边界相接,相接处的木洞镇镇区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绿地、未利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其中,与滨江区交通设施用地、商业用地相接的主要为绿地和未利用地,与木洞镇镇区规划的二类居住用地相接的为本规划区的生态绿地。此外,在编的《巴南区木洞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中已明确:木洞水厂扩建时将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纳入服务范围;木洞镇现状污水处理厂改建为污水泵站时将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污水纳入统一考虑。综合以上分析可知,本规划与巴南区木洞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协调的。(2)重庆市巴南区桃花岛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庆市巴南区桃花岛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正在编写,功能定位为:以金融服务产业为核心,休闲旅游度假产业为辅助,提供完善居住度假配套的金融度假半岛。本规划区功能定位与桃花岛功能定位一致,相互影响不大。本规划与巴南区桃花岛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协调一致,具有协同发展的作用。-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3)重庆市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庆市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12年8月通过重庆市人民政府的审批。规划范围:东以规划26m城市次干道中心线为界,南以在建的沿江高速边界为界,西以规划32m城市次干道为界、北以规划36m城市主干道中心线为界。功能定位:以西部安全产业基地、木洞轻纺城为产业核心,发展装备制造、轻工产业为主的城市产业区。根据其污水系统规划,规划区污水接入新建木洞污水处理厂。从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与本规划区相对位置来看,北侧边界与本规划南侧边界之间直线距离约1.0km,两规划区之间区域多为山体阻隔且均为农村环境,植被条件较好。本规划区的开发建设与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不存在环境冲突。1.1.1与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协调性规划的中坝岛、滨江区所在江段水域为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实验区。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主要保护“四大家鱼”及其它经济鱼类的肥育场和洄游通道。规划区不存在涉水工程的建设,且污水全部接入重庆市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入五布河。根据已审批的《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污水排放对长江水质产生的影响较小,且其水质可满足《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因此对该江段鱼类的肥育场和洄游通道的影响小,仍满足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要求,满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1.1.2与巴南区文物保护的协调性分析中坝岛东部有巴南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万寿宫,为明代古建筑,占地面积275m2。根据重庆市巴南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关于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万寿宫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的说明”,万寿宫保护范围以原文物建筑外围墙、基础边界为准作为红线,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红线为准,向外延伸15m(东北方向至河堤)为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且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新建建筑应与文物本体相协调,其建筑高度不得高于文物建筑。此外,还要求-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以及《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规定,落实措施,确保文物安全。规划方案中已将文物保护范围明确为文物古迹用地,并将其建设用地控制地带划为城市“紫线”范围,提出了严格的控制要求确保文物安全,与巴南区文物保护协调。1.1.1规划区与游艇码头、中坝大桥的协调性分析重庆浪琴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拟在中坝岛东部建设游艇码头(处于本规划区之外)。目前该游艇码头建设位置已取得了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批准(长许可[2011]35号、长许可[2014]155号),《重庆市旅游发展“十二五”规划》(渝办发[2011]36号)、《重庆市巴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巴南府发[2011]132号)、《重庆市巴南区“十二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巴南府发[2012]13号)、《重庆市巴南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巴南府办发[2013]148号)均将其列为重点项目(表2.2-1)。目前游艇码头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其建成后将成为重庆市主城区极富特色的旅游景点。连接本规划区滨江区、中坝岛的中坝大桥目前正在建设,。根据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准的建设位置,游艇码头位于长江重庆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实验区内;根据已批复的中坝大桥初步设计方案,中坝大桥需在长江内河修建2处桥墩,位于长江重庆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实验区内。根据保护区功能划分,实验区“主要保护“四大家鱼”及其它经济鱼类的肥育场和洄游通道……在保护好物种资源和自然景观的前提下,严格审批,科学规划,合理施工,可以建立“四大家鱼”救护繁育中心、设立标本展览陈列室、建设科普教育基地,可以开展教学实习、科学实验、考察交流、标本采集、参观拍摄、生态旅游等活动。”根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修建水利工程、疏浚航道、建闸筑坝、勘探和开采矿产资源、港口建设等工程建设的,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外从事可能损害保护区功能的工程建设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并将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二十条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工程。第二十一条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附近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游艇码头、中坝大桥均不属于保护区禁止建设项目,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并落实污水排放、鱼类保护等环保要求后,其建设与四大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保护要求是符合的。游艇码头紧邻本规划区东侧,建成后将与本规划区协同发展。中坝大桥连接本规划区的滨江区、中坝岛,建成后将大大改善中坝岛的对外交通情况,有利于促进中坝岛的旅游开发。1.1.1内部协调性分析1.1.1.1用地布局的合理性分析规划空间布局结构为“一轴、两片”。“一轴”指依托中坝大桥来连接中坝岛与滨江区的景观交通轴。“两片”指中坝岛旅游休闲区与滨江宜居生态居住区。中坝岛位于规划区内北部,岛屿四周均为生态绿地,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均较好。岛屿上主要分布商业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公共绿地、生态绿地等,用于保护明代古建筑万寿宫、建设生态公园以及酒店、俱乐部等旅游设施,共同构建中坝岛旅游休闲区。滨江区位于规划区内南部,建设滨江宜居生态居住区,区内主要分布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公共绿地、生态用地及交通设施用地等。其中,居住用地集中分布于滨江区西侧,而商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考虑其环境空气、声环境影响相对较大,规划中将其集中布置于规划区东侧,并设置生态绿地与居住区相隔,与居住用地实现了良好分区,不存在混杂现象,有利于避免其相互影响。规划设置垃圾转运站1处,用地面积500m2,位于规划滨江区南部的B03-7/01地块,且根据规划要求,垃圾转运站建筑与相邻建筑地块边界间距不小于10m,其中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小于5m。该垃圾转运站紧邻土地垴路,交通位置便利,易安排清运路线,且该垃圾转运站周边为防护绿地及生态绿地,与规划区居住用地、商业设施用地相距较远,在满足按规划要求并加强绿化的基础上,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规划设置污水泵站1处,位于中坝岛南侧B01-9/01地块。污水泵站南侧紧邻防洪堤内侧,西侧为商业用地,北侧、东侧紧邻中坝岛规划支路,其产生的臭气可能会对该地块周边设施产生影响。本次环评要求污水泵站采用地埋式,可大大减轻污水泵站的臭气影响。综上所述,规划区内部、周边用地布局是相互协调的,不存在明显冲突。-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1.1规划人口规模的合理性分析(1)居住人口根据《重庆市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人口密度的高低取决于土地的价值和土地资源的状况、生活环境质量的定位,以及对城市型生活氛围的营造。在居住区规划建设时应该从节约土地,保证生活环境的质量,同时满足城市生活的需求三个方面来确定适当的人口密度。一般而言,越接进市中心的居宅区其人口密度越高,土地资源越紧张的城市其居宅区的人口密度要高,环境质量标准越高的居宅区其人口密度越小。居宅区的人口密度确定应考虑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同时,从居住的物质环境质量和社会环境质量两方面综合考虑,以保障舒适的城市生活。过高的小区居住人口密度将会降低居住环境的质量,而过低的人口密度将不利于居民间的接触与交往,同时也不符合节约土地的原则。参考《重庆市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中的人口密度控制指标,规划居住区适宜的人口密度可取667~800人/ha。规划滨江区二类居住用地11.46hm2,居住人口4200人,人口密度367人/hm2。人口密度低于《重庆市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中的人口密度控制指标下限,本评价认为规划居住区人口密度基本适宜。按照《重庆市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计算,规划居住区人口密度适宜时,居住人口数量为7643~9168人。综上,规划的居住人口数量基本适宜。同时,下阶段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居住区人口密度,不得超出按《重庆市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计算的适宜范围。(2)旅游接待能力考虑中坝岛环境保护的要求,本次对中坝岛生态环境容量进行测算。生态环境容量指以不超过风景资源环境质量保护的忍耐度为前提,所能容纳的最大游客量。《旅游规划通则》指出生态环境容量测算是一个较复杂的问题,但计算时起码应包括:土壤、植被、水体、空气、野生生物。目前技术水平下计算的公式为:其中:A=(环境自净量+人工处理量)/人均生产量;B=区域大气环境污染物容量/人均废气产生量-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C=(环境自净量+人工处理量)/人均生产量;D取决于植被恢复情况,应通过现场观测得出。结合中坝岛实际情况,规划实施后岛内主要建设酒店、公园、生态绿地、康体娱乐设施等,天然植被较少,受影响较大的环境因素主要为污水、固废,本次计算主要从固体垃圾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两个方面进行考虑。岛内污水、固废均进行人工处理,则计算得出中坝岛生态环境容量为:表2.2-2中坝岛生态环境容量计算统计结果项目人工处理量人均产生量环境容量备注A800m3/d0.15m3/d5333人人工处理量取预计污水泵站提升能力C39t/d0.6kg/d65000人固体废物处理能力=规划区垃圾转运站转运能力-服务范围内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根据以上计算,中坝岛游客环境容量为5333人。设计方案提出中坝岛日游客接待量2000人基本适宜,未超出中坝岛生态环境容量。-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1.1自然环境概况1.1.1地形地貌地质(1)地形地貌规划区属丘陵河谷地貌。地形总体上东低西高,中部高、南北低,地形坡角以15~30°为主。最低点位于中坝岛长江岸边,高程约为167.53m,最高点位于西侧团山堡山上,高程为298.20m,相对高差130.67m。中坝岛地块以地形平坦为主,滨江区地块地形以斜坡为主。综上所述,调查规划区地形地貌较复杂。(2)地质构造与地震规划区位于明月峡背斜南东翼(详见构造纲要图3.1-1)。区内岩层及裂隙产状特征如下:岩层产状116~123°∠23~24°,发育有两组裂隙,裂隙①:205~215°∠72~74°(优势产状210°∠73°),裂面平直,较光滑,呈闭合状,间距3~5m,延伸5~8m;裂隙②:310~325°∠70~73°(优势产状315°∠65°),裂隙面一般平直,间距2~4m,延伸5~10m,闭合状,无充填。-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图3.1-1规划区地质构造纲要图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规划区地震基本烈度Ⅵ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综上所述,规划区地质构造简单。(3)地层岩性规划区地层由第四系全新统人工填土、粉质粘土、砂粘土、卵石土和侏罗系中统沙溪庙组泥岩、砂岩组成。①第四系全新统人工填土(Q4ml)-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为褐黄色粉质粘土夹岩石碎块组成,堆填时间约10~30年,结构松散~稍密,厚度1~3m,主要分布于规划区内的居住区。②第四系全新统残坡积粉质粘土(Q4el+dl)褐黄色、黄色,可塑状,厚1~3m,分布于规划区内地势相对平缓地带。③第四系全新统冲积层(Q43al)为河漫滩冲积形成,上部为褐黄色砂粘土,下部为砾石层,厚度3.5~7.0m,分布于中坝岛西部。④第四系全新统第Ⅰ、Ⅱ级阶地堆积层(Q41+2al)上部为黄色砂粘土,下部为卵石夹砂粘土,厚度10~20m,分布于中坝岛中东部。⑤规划区内出露基岩规划区内出露的基岩主要为侏罗系中统上沙溪庙组(J2s)砂岩、泥岩。砂岩:灰白色、黄灰色,细粒结构,厚层~巨厚层状构造,主要分布于规划区东部。泥岩:暗紫红色、紫红色,泥质结构,中厚层状构造。分布于规划区西部。规划区内,滨江区土层厚度地块一般0.5~3.0m,中坝岛地块土层厚度10~20m,地层岩性较简单,岩体结构为层状,岩(土)组合为二元组合。1.1.1水文地质条件(1)地下水类型根据含水介质及地下水的赋存条件,规划区内地下水含水层可分为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水、基岩裂隙水。①孔隙水滨江区地块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水主要分布在松散填土中,直接受大气降水补给。由于填土中粘土物质较多,因此水量通常较小。中坝岛砂粘土和卵石层接受长江水补给,水位随江水涨落而变化,水量较大。②裂隙水基岩裂隙水主要赋存于泥岩和砂岩的风化裂隙和构造裂隙中。风化裂隙水分布于基岩顶部强风化带中,地下水受基岩裂隙控制,分布不连续,含水量小,储水能力较弱。(2)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大气降雨为区内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源,临近滨江区鱼塘地段,地下水受鱼塘地表水补给。大气降雨降到规划区内后,大部分通过地表径流汇集到地势低洼地段,最终排泄到鱼塘和长江中,少量入渗形成松散层孔隙水。松散层孔隙水部分蒸发,部分渗入基岩中形成基岩风化裂隙水,基岩风化裂隙水部分继续入渗补给河水和鱼塘。规划区总体有利于地表水的排泄,不利于地下水的富集。1.1.1气候气象巴南区属亚热带湿风气候区域。受四川盆地地形和季风影响,其特点是:气候温和、冬暖、夏热,多伏旱,霜雪少,雨充沛,但四季分布不均;日照偏少,云雾多,湿度大,是全国有名的雾都,地面风速小,静风频率高,不利于大气污染迁移和扩散。年平均温度18.7℃,极端最高温度42.9℃,极端最低温度-1.0℃,雾日年均为37.40天,无霜期年均为351天,日照年均时数为1168.88小时,相对湿度年均为81%,年均降雨量1061mm,年平均风速1.10m/s,全年主导风向为南-南西风。1.1.2地表水系巴南区境内河流属长江水系,有五布河、花溪河、一品河、鱼溪河、双河、鱼藏溪、黄溪河、孝子河,流域面积1702.24km2,占区幅员面积的93.30%,干支河道总长604.77km。规划区内,中坝岛地块四周被长江水体包围,滨江区地块现有少量小型鱼塘,除此外无其它地表水体。五布河为规划区污水的直接受纳水体,发源于万盛区金子山,在巴南境内流经接龙、姜家、东泉、木洞等镇,在木洞镇汇入长江,全长约80km。五布河河面宽度约20~50m,流域面积856km2,入长江河口流量12.2m3/s,径流量受区内降雨量控制,具有季节性变化大的特征。五布河20年一遇洪水位181.21m,50年一遇洪水位188.21m。长江水位夏升冬降极为明显。在规划江段,水位变化幅度一般为15m~25m,最大可达30余m,多年平均流量13357m3/s,最大流量64360m3/s,最小流量2940m3/s。规划区所在江段位于三峡库区。三峡水库坝前正常蓄水位175.00m,防洪限制水位145.00m,枯季消落低水位155.00m。三峡工程正常蓄水运行后,每年5月末~6月初,水库水位降至汛期限制水位145.00m;-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汛期6~9月,水库一般维持此低水位运行,仅当入库流量较大时,根据下游防洪要求,水库拦洪蓄水,库区水位提高;汛末10月份,水库开始蓄水,库区水位逐渐提高到175.00m运行,少数年份,这一蓄水过程将延续到11月份;12月至次年4月底,水库将维持在正常蓄水位运行。三峡水库坝前水库正常蓄水位175m(黄海高程173.17m)时,对应的库岸区坝前175m水位接20%洪水水位线为179.30m(黄海高程177.47m);坝前水位145m时,对应的库岸区坝前145m水位接20%洪水水位线为178.80m(黄海高程176.97m);汛期坝前162m水位接2%洪水水位线为190.80m(黄海高程188.97m);20年一遇(坝前156m)洪水位183.00m(黄海高程181.17m)。评价区位于三峡水库末端,受夏季洪水影响强烈。根据重庆浪琴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提供的调查资料,评价区长江水位一般在165~175m之间变动,20年一遇洪水位为181m,50年一遇洪水位为183m,百年一遇洪水位为186m。目前《三峡库区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中坝岛功能恢复库岸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取得了重庆市巴南区环保局的批复。中坝岛库岸分两级,第一级堤脚高程175m,堤顶高程178m;第二级堤脚高程178m,堤顶高程183m。1.1社会经济概况1.1.1行政区划与人口巴南区位于重庆主城南部,属主城九区之一,区政府驻地距市政府驻地21km。下辖8个街道、14个镇(鱼洞街道、李家沱街道、龙洲湾街道、花溪街道、南泉街道、一品街道、南彭街道、惠民街道、界石镇、安澜镇、跳石镇、木洞镇、双河口镇、麻柳嘴镇、丰盛镇、二圣镇、东泉镇、姜家镇、天星寺镇接龙镇、石滩镇、石龙镇),幅员面积1825km2。2013年末,全区常住人口95.85万人,城镇化率77.14%。全区户籍人口898131人,同比增长0.3%。其中男性458974人,女性439157人,男女性别比为104.5:100。非农业人口387935人,同比增长2.1%,占总人口的43.2%;农业人口510196人,同比下降1.0%,占总人口的56.8%。年内出生人口8686人,出生率为9.7‰,死亡人口6907人,死亡率为7.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0‰。木洞镇位于巴南区北部,东靠双河口、丰盛镇,南连东泉、二圣镇,西与南岸的广阳、迎龙镇毗邻,北临长江。木洞镇驻地距巴南区区政府所在地68km,居重庆下游水路35km。木洞镇面积104.30km2,其中城区面积1.50km2-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辖区内有上观、墙院、高石、海眼、岩碥、杨家洞、胜利、保安、庙垭、下观、豚溪口、苏家浩、箭桥、中坝、土地脑、松子、渊河、高丰、水口寺、土桥、郭家坪、钱家湾、雁坝、汪家坪、栋青、院墙、景星、翠竹等28个行政村和木洞一社区、木洞二社区、木洞三社区3个社区居委会及219个村民小组。全镇人口总数为45040人,其中城镇人口7365人。1.1.1社会经济2013年,巴南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65.9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11.8%。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1.2亿元,同比增长4.4%;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95.8亿元,同比增长10.3%;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29.0亿元,同比增长14.9%。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48924元,同比增加4172元。2013年,全区从业人员51万人,比2012年50.4万人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13.6万人,与2012年持平;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1.9万人,比2012年21.7万人增长0.9%;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5.5万人,比2012年15.1万人增长2.6%。2013年,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粮经产值比调整到19.57:80.43。全区粮食总产量35.8万t,同比下降0.5%。农业总产值60.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4.1%。2013年,乡镇企业实现增加值185.1亿元,同比增长42.1%;总产值767.4亿元,同比增长41.5%;营业收入877.5亿元,同比增长29.9%;利润总额53.6亿元,同比增长63.1%;实交税金28.3亿元,同比增长73.7%。民营企业实现产值971.2亿元,增加值23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0%和7.4%;营业收入1165.3亿元,同比增长9.8%,利润总额70.7亿元,同比增长28.1%;实交税金37.5亿元,同比增长25.3%。中小微企业实现产值821.5亿元,增加值207.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3.6%和29.3%。初步测算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290.7亿元,同比增长6.5%。2013年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144.3亿元,同比增长8.1%,增速比同期提高2.6个百分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1.0%,所占比重较同期下降9.7个百分点;实现工业总产值645.0亿元,同比增长11.0%。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增势强劲,投资结构不断优化,重点行业成为投资增长的热点。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35.6亿元,同比增长24.8%。建设与改造投资354.2亿元,同比增长36.5%,其中,工业投资132.9亿元,同比增长7.1%,房地产开发181.4亿元,同比增长5.0%。-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速。建成区面积达到63.1km2,全区城市房屋建筑面积2337.1hm2,同比增长8%;城市住宅使用面积1276.6hm2,同比增长11.0%。2013年,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6.7亿元,同比增长14.0%;城市市场和农村市场增速加快,城市市场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7.1亿元,同比增长14.0%;农村市场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6亿元,同比增长13.5%。批发零售贸易业和住宿餐饮业发展迅速,全年批发零售贸易业销售总额517.5亿元,同比增长18.4%;住宿餐饮业营业收入25.4亿元,同比增长15.0%。集市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年集市贸易成交额211.4亿元,同比增长4.9%。2013年,对外经济稳步发展。全区实际利用外资79796万美元,同比增长101.0%;实际利用内资370.9亿元,同比增长20.3%。据海关统计,全年外贸进出口总值132707万美元,同比下降1.8%,其中出口115723万美元,同比增长5.0%。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3年全区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2亿元,同比增长20.8%(同口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3.5亿元,同比增长24.7%。其中教育支出11.9亿元,同比增长5.0%,医疗卫生支出4.0亿元,同比增长19.3%。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42元,同比增长9.4%。农民人均纯收入10600元,同比增长12.5%。2013年,木洞镇实现GDP11亿元,增长12.3%;财政预算收入600万元,下降0.49%;固定资产投资47.9亿元,增长94.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7亿元,增长19.18%;工业总产值8.25亿元,增长2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40元,增长11.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328元,增长13.6%。1.1.1交通运输巴南区境内公路通车里程达到2771.7km,其中县道及以上公路里程1868.6km;轨道3号线巴南段已通车运行。农村公路通乡通畅率、通村通畅和通达率均为100%的“三百”目标。2013年完成旅客运输量10106万人,同比增长17.2%;货物运输量3882万t,同比增长18.2%。目前,规划滨江区南侧有东西向的土地垴路(后期将改建为城市次干道,不属于本规划区)经过,北侧有正在建设的的木洞滨江路通过,内部还有宽4m左右的机耕道,交通便利。中坝岛目前仅能依靠船舶与木洞镇镇区进行交通往来,连接滨江区与中坝岛的中坝大桥正在建设中,待大桥建成后,中坝岛的交通运输条件将得到极大改善。-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1邮电通讯2013年,巴南区完成邮电业务总量81725万元,同比增长9.0%。本地固定电话用户达到17.6万户,与同比下降1.1%;移动电话用户达到83.9万户,净增7.1万户,同比增长9.3%。1.1.2科教文卫巴南区科技创新成效显著,科技事业成果丰硕。截止2013年末,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中心13家,取得重大科技成果126项,获国家创新基金项目5项,获市高新技术产品57项、重点新产品62项;重庆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28家,获得市级认定企业技术研究中心5家、企业技术创新奖2家、自然科学奖2项、技术发明奖1项、科技进步奖5项。组织申报专利4236件,授权专利1355件,分别增长了117.79%和26.40%。2013年,巴南区全区高考上线4311人,另有653人高职单招提前录取,总上线率为92.5%。其中本科上线2110人,重点本科上线724人,本科上线率比去年提高了3.79个百分点。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有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各级各类“校企合作型”实训基地160个。全区中职招生9017人,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达99.8%,对口率91.1%,稳定率97.7%,就业满意度达到96.5%。获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5项大奖、市级获奖38项,获全市中职学生文明风采大赛奖项307个。巴南区现有医疗卫生机构40个,其中,医院36家、卫生监督所1家、卫生疾控防治中心1家、妇女保健机构1家、中等护士学校1家。共有编制床位4627张,卫生机构在岗职工5896人,卫生技术人员4616人,其中:职业(助理)医师人数1688人,其他技术人员124人。木洞镇辖区内有中学3所,小学5所,村小4所,现有教职工600多人。教育卫生事业蓬勃发展,木洞镇中学成功升级为市级重点中学。完成3个村卫生室新建和改扩建工作,实现村卫生室全覆盖。1.1.3人群健康根据资料,巴南区地方病有钩虫病、疟疾、狂犬病、麻风病,主要流行病为肺结核、肝炎、痢疾。近年来随着当地卫生防疫工作的开展,地方病已基本消灭或达到国家的控制标准,流行病发病率较低且呈下降趋势。-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资源赋存与利用状况1.1.1土地利用根据《重庆市巴南区三峡后续工作生态屏障区建设规划》,巴南区共有各类土地面积275.1万亩,其中农业用地面积235.6万亩,建设用地面积26.3万亩,未利用地面积13.2万亩,见表3.3-1。表3.3-1巴南区土地利用情况单位:万亩单位农业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国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巴南区110.610.3850.52.22.00.13.50.221.226.313.2规划区位于巴南区北部,目前主要为农村,处于未开发状态。规划范围主要涉及巴南区木洞镇所属土地,主要涉及中坝村和土地垴村。规划范围,中坝岛现状用地主要为村庄建设用地和农林用地,滨江区主要为农林用地、村庄建设用地(2.93hm2)、水域(水池、鱼塘)等。其中村庄建设用地主要建设零星农舍,建筑结构以砖木结构和土石结构为主,建筑用途为农民居住生活、农畜饲养。为保证规划区的顺利实施,拟对规划区人口进行货币安置。根据规划实施单位重庆浪琴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初步统计结果,规划范围内需安置人口约1420人,共510户,见表3.3-2。此外,规划范围内还有一私人搭建的屠宰场,为违章建筑,将一并拆除。表3.3-2规划区涉及村镇人口统计表镇街名称村(社区)名称规划范围内人口规划范围内户数木洞镇中坝村1100380土地垴村320130合计14205101.1.2水资源开发利用巴南区雨量充沛,多年平均地表水径流量10.56亿m3、地下水补给量1.05亿m3,长江过境水流1.70亿m3,另有流经境内的五布河等大小河流10余条,全境流域总面积1700多km2。区内有各种水利设施约5075处,总蓄水量12040万m3,常年灌溉面积33.42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5.87万亩。-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区域水资源供给目前,中坝岛内设置了1处抽水泵站和1座100m3水池为中坝岛供水,水源为长江,规划拟对其拆除。木洞镇南侧有木洞水厂,现正常运营,取水口位于五布河。据调查,现木洞水厂供水范围主要为木洞镇镇区及周边村落,供水能力0.4万m3/d。在《巴南区木洞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修编稿)中明确木洞水厂远期将进行扩建,扩建后供水能力将达到2万m3/d,供水范围将覆盖本规划区。(2)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次评价还重点调查了规划区及其周边区域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调查结果,五布河上分布有现木洞水厂的取水口,位于五布河河口上游2.85km处。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渝办[2011]92号),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及其与本规划区的相对位置关系见表3.3-3。此外,在规划区下游约22km处有拟建的巴南工业园区麻柳沿江团组麻柳清溪供水工程取水口。根据《重庆麻柳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巴南工业园区麻柳沿江团组麻柳清溪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的相关内容,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机器与本规划区的相对位置关系见表3.3-3。表3.3-3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与规划区相对位置关系项目木洞水厂取水口巴南工业园区麻柳沿江团组麻柳清溪供水工程取水口取水口位置五布河河口上游2.85km处巴南区麻柳嘴镇长江边的凉水井处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取水口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整个水域陆域范围:洪水期正常水位河道边缘水平纵深30米,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水域范围:取水口上游1000m、下游500m的同侧江水水域;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对应的岸边地带中控制高程以下的区域;控制高程为5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陆域。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取水口上游1000~2000m,下游100~200m的整个水域陆域范围:洪水期正常水位河道边缘水平纵深30米,陆域沿岸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水域范围:取水口上游1000~1500m,下游100~200m的同侧江水水域(以中泓线为界);陆域: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对应的岸边地带中控制高程以下的区域;控制高程为5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陆域。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上游500m的同侧江水水域。与本规划区相对位置关系规划区位于保护区外;规划区污水经在建木洞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污水排口位于取水口下游1.5km处。规划区位于取水口上游约22km处,处于其保护区外。-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1燃气供给能力重庆市是我国天然气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分布有卧龙河、罗家寨、普光、龙岗等大型气田,累计探明天然气地质储量超过1×104亿m3,年产天然气70~80亿m3。重庆市已建成较为完善的长输管道系统,输气系统覆盖了主城区、渝东北大部分地区及渝东南局部地区。重庆市主城区有重庆燃气集团、重庆凯源天然气公司、重庆新城天然气公司、重庆市渝川天然气公司、重庆中燃城市燃气发展公司、重庆市渝北佳渝天然气公司、重庆市利民天然气公司、中梁山煤电气公司燃气分公司、重庆伟盛燃气开发公司等9家城市燃气供应单位,由于地形地貌的制约和气源压力较高,从发展城市燃气之初便采用了高压、次高压输气或中压管网配气的供气方式。城市的供气系统工艺流程为:天然气由高压长输送管道进入城市门站(一级站和二级站)过滤、调压、计量后进入城市高压(或次高压)输气管道,经过城市高(次高)-中压调压站(含工业专用调压站)调压至0.3~0.4MPa(部分工业用户为0.8MPa),进入城市中压分配管网(或工业用户专用管网),经用户调压设备(含楼栋调压箱、专用调压器等)进入户内管道(含低压或中压B管道)。经过多年发展,主城区已形成长输管道(4.0~6.3MPa)和城镇燃气高压A(4.0MPa),次高压A(1.6MPa)、次高压B(0.8MPa),中压A(0.4MPa)三级压力级制的城市供气管网系统。目前,重庆市主城区次高压中环管网已基本建成,管网输配能力可达20亿m3/a。目前规划区附近主要有木洞调压站供气,为中压调压站。1.1.2矿产资源巴南区内有矿产资源数十种,先后开发利用的有原煤、铁矿、石油、天然气、页岩、石灰石、白云石、石英砂、钾土、砂金、地热水等。其中,非金属矿产中的石灰岩、砖瓦用页岩资源丰富,石英砂岩、煤炭、铁矿等具有一定的资源潜力,地热水资源在全市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本规划区的中坝岛有可供开采的地热水资源,尚未发现其它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1.1.3旅游资源-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巴南区山川秀美,旅游资源丰富。全区的森林覆盖率超过25%,山水林泉洞湖溪河瀑谷等自然资源和抗战文化遗址、民族文化等人文旅游资源遍布区内,形成了“三泉”(南泉、东泉、桥口坝温泉)、“三山”(圣灯山、樵坪山、云篆山)、“两岛”(木洞桃花岛、鱼洞中坝岛)、“一湖”(南湖)、“一洞”(姜家溶洞)、“一场”(重庆国际高尔夫球场)、“一区”(安澜鹭类自然保护区)的景观格局。尤其是素有“天然桑拿浴”美誉的东温泉热洞更是亚洲一绝;“川东小峨眉”圣灯山被誉为“植物基因宝库”;樵坪山、云篆山古战场遗迹依稀可辨。2001年被评委中国“优秀旅游城区”。木洞镇依山傍水,有丰富的自然景观和旅游资源。紧靠城镇东南的尖顶坡、山王顶,可鸟瞰城镇全貌,现已由外商投资兴建阿里山娱乐城;境内的青年湖,紧临明月山脉,水域面积400余亩,湖中水岛四季常青,白鹤成群栖息,山清水秀,风光秀丽;相距城镇1.50公里的中坝岛,位于长江之中,是自然形成的江心岛,地势平坦,是旅游休闲的好去处;辖区内的桃花岛是武汉至重庆长江沿线的第一大岛,面积达5000余亩,阳春三月桃花盛开,游人如织,美不胜收,已成为木洞旅游的一大景点。重庆浪琴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还将在中坝岛建设游艇码头,且其建设方案目前已取得了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批准(长许可[2011]35号、长许可[2014]155号),《重庆市旅游发展“十二五”规划》(渝办发[2011]36号)、《重庆市巴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巴南府发[2011]132号)、《重庆市巴南区“十二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巴南府发[2012]13号)、《重庆市巴南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巴南府办发[2013]148号)均将其列为重点项目。目前游艇码头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其建成后将成为重庆市主城区极富特色的旅游景点。本规划区将充分利用滨江水资源、湿地资源、万寿宫和拟建游艇码头的旅游资源优势,与邻近的木洞镇镇区、桃花岛共同打造集休闲旅游、商业、生态居住为一体的旅游发展区。1.1.1文化、文物保护巴南区内有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彭氏民居、杨沧白故居暨墓、南泉革命烈士纪念碑暨墓、“三•三一”殉难志士李远蓉墓、朱家大院、南泉抗战遗址群、南泉日本战俘营),39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五宝山寨、白寨子等)。根据现场调查,规划中坝岛上有一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万寿宫,为明代古建筑,占地面积275m2。根据现场踏勘,由于年久失修且缺乏有效的保护方案和宣传,目前万寿宫已破败不堪,且有多座民房紧邻万寿宫修建,对万寿宫的保护极为不利。-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重庆市巴南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关于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万寿宫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的说明”,万寿宫保护范围以原文物建筑外围墙、基准边界为准作为红线,以该红线为准,向外延伸15m(东北方向至河堤)为建设控制地带范围。规划中充分考虑文物保护的相关要求,将巴南区文物保护范围划为文物古迹用地,并将其建设控制地带该用地划为城市“紫线”范围,提出了严格的控制要求确保文物安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若发现其他文物,应依法及时报告文物部门,由文物部门提出处理意见。1.1区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1.1.1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区内现状无市政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雨污水自然散排。根据现场踏勘,规划区周边现有木洞镇污水处理厂及在建的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1)现有木洞镇污水处理厂现有木洞镇污水处理厂位于木洞镇,目前正常运营,处理规模为0.2万m3/d。在《巴南区木洞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修编稿)中已明确该污水处理厂远期将改建为污水提升泵站,区内污水收集后经污水泵站提升至规划区外南侧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同时在确定污水泵站改建规模时,将一并考虑木洞-麻柳B(标准)分区的污水输送。(2)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距离本规划区南侧边界约700m,建设单位为重庆麻柳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2.0万m3/d,服务范围为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服务区面积3.41km2,已在2013年获得重庆市环保局的环评批复;二期预计建设规模将扩大至4.0万m3/d,服务范围向南扩展,服务面积将达到9.58km2,目前尚未开展前期工作。污水处理厂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处理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1.1.2固体废弃物处理(1)规划区内-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区内主要为农村,无环卫设施,生活垃圾随意丢弃。(2)区域固体废弃物处置能力重庆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巴南区木洞镇与丰盛镇交界处的双碑村,距木洞镇约5km,已于2012年6月开始运行。该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逆推式倾斜炉排炉和半干法烟气处理技术(“喷雾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尾气在线监测”),主体生产设备由4台日处理能力600t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构成,服务范围为重庆市主城区(沙坪坝、北碚区除外),可处理垃圾总量2400t/d。1.1环境质量现状1.1.1污染源现状调查根据现场调查,规划区内目前无工业企业,仅有1家由当地居民私人搭建的违章小型屠宰场,无环保手续,将予以拆除。规划区内尚无天然气管网设施,农村居民主要采用液化气作为能源。居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作为农肥或直接排放。区内尚无垃圾收运设施,生活垃圾存在随意堆放的现象。1.1.2环境空气(1)监测点位本次环评收集利用了1个环境空气例行监测点的监测数据,2个现状监测点的监测数据,见表3.5-1。自现状监测开展以来,区域污染源未发生明显变化,监测时间未超过3年,具有代表性。表3.5-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分布情况编号点位位置与本项目位置关系备注1#松子村一社规划区南侧约650m处《重庆市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木洞片区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2#红石咀规划区东南侧约740m处《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3江北区唐家沱规划区西侧15km环境空气例行监测点(2)监测项目1#、2#环境监测点:SO2、NO2、PM10、NH3、H2S。3#监测点:SO2、NO2、PM10。(3)监测时段和频次-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监测点监测时间为2011年11月14~11月20日;2#监测点监测时间为2012年10月5日~10月11日。均为连续监测7天,3号监测点监测时间为2008~2013年。(4)监测结果及现状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采用最大浓度占标率进行评价,环境监测数据及评价统计结果见表3.5-2,表3.5-3、表3.5-4。表3.5-2环境空气年均值评价一览表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值(mg/m3)浓度范围(mg/m3)最大占标率(%)超标率(%)2008200920102011201220133#SO20.0680.0490.0390.0360.0340.0260.026~0.068113.316.7NO20.0560.0450.0370.0340.0310.0350.031~0.05614033.3PM100.0980.1030.1010.0910.0920.1010.091~0.101144.3100表3.5-3环境空气日均值评价一览表监测点位监测因子浓度范围(mg/m3)最大占标率(%)超标率(%)达标情况1#SO20.01~0.0213.30达标NO20.014~0.03240.00达标PM100.0213.30达标2#SO20.046~0.04932.70达标NO20.042~0.04657.50达标PM100.059~0.07751.30达标表3.5-4环境空气小时值(一次值)评价一览表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结果(mg/m3)最大占标率(%)超标率(%)达标情况1#H2S1.0×10-3100达标NH30.08~0.09450达标2#H2S5.0×10-450达标NH30.04~0.05250达标由表3.5-2统计的江北区唐家沱环境空气质量例行监测点监测数据可知,自2008年以来,区域SO2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除2008年有超标外,其余年份均达标;区域NO2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仅2008、2009年超标,近年均达标;由于区域大量建设项目施工,PM10浓度各年均超标,且呈现出一定的波动。由表3.5-3、表3.5-4可知,在规划区评价范围内的2个现状监测点,SO2、NO2、PM10、NH3、H2S均无超标现象,满足评价标准要求,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32.7%、57.5%、51.3%、45%和10%,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环境容量较大。1.1.1地表水(1)监测点位-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环评收集利用了5个水质监测断面的数据,断面设置情况见表3.5-5。表3.5-5水质监测断面情况序号河流断面备注1长江江北鱼嘴水质例行监测断面2五布河汇入长江段上游500m《重庆市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木洞片区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3五布河汇入长江段下游1000m4五布河木洞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处5五布河汇入长江口处(2)监测项目pH、DO、COD、BOD5、NH3-N、TP、石油类、Zn、Pb、Cr6+、粪大肠菌群。(3)监测时段和频次1#监测断面监测时间为2011年~2013年。2#~5#监测断面的监测时间为2011年11月14日~16日。连续监测3天,每天监测1次。(4)监测结果及现状评价地表水评价采用标准指数评价法。pH值评价模式:式中:SpH,j——pH的标准指数;pHsu——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上限;pHsd——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下限;pHj——监测点实测pH值;DO评价模式:式中:SDO,j——DO在j点的标准指数;DOj——水质参数DO在j点的浓度;-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DOf——某水温、气压条件下的饱和溶解氧浓度(mg/L)。计算公式为DOf=468/(31.6+T);DOs——DO的地表水水质标准限值;其他标准指数:式中:Sij——水质参数i在j点的标准指数;Cij——污染物i在监测点j的浓度;Csi——水质参数i的地表水水质标准。水质监测断面中,1#、4#、5#断面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2#、3#断面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域水质标准,监测结果统计见表3.5-6。-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3.5-6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统计及评价结果表项目采样点pHCODBOD5溶解氧氨氮石油类总磷锌铅Cr6+粪大肠菌群/mg/Lmg/Lmg/Lmg/Lmg/Lmg/Lmg/Lmg/Lmg/L个/L标准值(Ⅱ类)6~915360.50.050.110.010.052000标准值(Ⅲ类)204510.050.210.050.05100001#范围7.11~7.579.4~10.41.09~1.297.59~8.560.167~0.2080.021~0.0250.110~0.1470.250~0.2780.00167~0.002000.0020~0.00214950~6510平均值7.579.91.228.110.1820.0220.1290.2600.001640.00215983超标率(%)000/0000000标准指数0.2850.5200.323/0.2080.5000.1470.2600.0330.0420.6512#范围7.69~7.739.0~9.41.5~1.77.6~8.40.24~0.2540.05L0.070.002L0.001L0.004L2.4×104~2.4×105平均值7.739.201.607.930.2470.05L0.070.002L0.001L0.004L9.6×104超标率(%)0000000000100标准指数0.3650.630.570.4960.508/0.70///1203#范围7.71~7.738.4~9.51.2~1.47.5~7.80.232~0.2460.05L0.070.002L0.001L0.004L2.4×104平均值7.738.971.307.630.2420.05L0.070.002L0.001L0.004L2.4×104超标率(%)0000000000100标准指数0.3650.630.470.5740.492/0.70///12.04#范围7.71~7.758.5~9.21.5~1.67.8~8.20.243~0.2520.05L0.070.002L0.001L0.004L2.4×104平均值7.758.801.157.980.2470.05L0.070.002L0.001L0.004L2.4×104超标率(%)0000000000100标准指数0.3750.460.40.3830.252/0.35///2.45#范围7.70~7.738.6~8.81.1~1.27.0~7.60.223~0.2320.05L0.080.002L0.001L0.004L2.4×104平均值7.738.71.137.270.2280.05L0.080.002L0.001L0.004L2.4×104超标率(%)0000000000100标准指数0.3650.440.30.530.232/0.40///2.4注:pH统计时取极值;带L的数据表示未检出,报出结果为该项目的检出限。-61-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由表3.5-6知,除粪大肠菌群有超标现象外,五布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长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结合现场踏勘情况,河段粪大肠菌群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散排造成的。总体而言,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有较大的环境容量。1.1.1地下水(1)监测点位本次评价利用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监测点位位于松子村四社梁正富家,是《重庆市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木洞片区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点位。(2)监测项目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氰化物、氯化物、氟化物、硫酸盐、挥发性酚类、铁、锰、锌、铅、铜、镉、砷、贡、铬(六价)、粪大肠菌群。(3)监测时段和频次监测时间为2011年11月14日~2011年11月16日,连续监测3天,每天1次。(4)监测结果和现状评价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采用标准指数法进行评价。PH值指数:式中:PpH——pH的标准指数,无量纲;pH——pH的监测值;pHsu——标准中pH的上限值,无量纲;pHsd——标准中pH的下限值,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水质指数:式中:Pi——第i个水质因子的标准指数,无量纲;Ci——第i个水质因子的监测浓度值,mg/L;-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Csi——第i个水质因子的标准浓度值,mg/L。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及评价结果统计见表3.5-7。表3.5-7地下水现状监测及评价统计结果表指标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氰化物氯化物氟化物硫酸盐挥发酚铁/mg/Lmg/Lmg/Lmg/Lmg/Lmg/Lmg/Lmg/Lmg/L1#样品数3333333333最小值7.461.40.12611.90.004L4.50.2124.40.00050.103最大值7.811.50.13212.90.004L4.70.2125.00.00060.118超标率%0000000000最大值Pi值0.540.500.660.650.080.020.210.100.300.39评价标准(GB/T14848-93)Ⅲ类6.5~8.5≤3.0≤0.2≤20≤0.05≤250≤1.0≤250≤0.002≤0.3指标锰锌铅铜镉砷汞铬(六价)粪大肠菌群mg/Lmg/Lmg/Lmg/Lmg/Lmg/Lmg/Lmg/L个/L1#样品数333333333最小值0.005L0.002L0.001L0.006L0.002L0.007L0.00003L0.004l2.4×103最大值0.005L0.002L0.001L0.006L0.002L0.007L0.00003L0.004L2.4×103超标率%00000000100最大值Pi值0.050.000.020.010.200.140.030.08800评价标准(GB/T14848-93)Ⅲ类≤0.1≤1.0≤0.05≤1.0≤0.01≤0.05≤0.001≤0.05≤3.0注:带L的数据表示未检出,报出结果为该项目的检出限。由表3.5-6可知,地下水各监测因子除粪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他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地下水粪大肠菌群超标主要是由当地居民生活污水散排造成的。1.1.1声环境(1)监测点位本次环评设置了3个监测点位进行实际监测,收集利用了2个监测点位。监测点位布设情况见表3.5-8。-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3.5-8声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情况编号点位名称与规划区位置关系数据来源1#位于龙职中附近(学校已废弃)中坝岛上《三峡库区重庆市巴南区木洞中坝岛功能恢复库岸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厂界3#木洞镇土地垴村农民新村香山社区规划区外西南侧本次实际监测4#滨江区规划滨江区内5#峰华驾校大门规划区外东南侧(2)监测因子1#~4#监测点位监测环境噪声,5#监测点位监测交通噪声并同步统计车流量。(3)监测时间及频率1#、2#监测点的监测时段为2012年7月25日~26日,连续监测两天,每天昼、夜各监测一次。3#~5#监测点的监测时段为2014年8月11日~2014年8月12日,连续监测两天,每天昼、夜各监测一次。(4)监测结果与现状评价监测统计结果见表3.5-9。表3.5-9环境噪声监测结果监测点位昼间(dB(A))夜间(dB(A))备注1#位于龙职中附近(学校已废弃)49.4~50.242.9~43.1社会生活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60dB(A),夜50dB(A)。2#厂界48.0~48.541.5~42.13#木洞镇土地垴村农民新村香山社区47.4~47.542.2~42.44#滨江区44.4~44.839.2~39.65#峰华驾校大门(车流量:昼间大车6辆/h,中小车39~45辆/h;夜间大车0辆/h,中小车6~9辆/h)59.4~60.949.7~49.8交通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昼70dB(A),夜55dB(A)。由表3.5-9可知:评价区域声学环境质量现状良好,1#~4#监测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5#监测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1.1.1土壤规划区域内土壤类型主要为水稻土及中性紫色土,场地范围内无工矿企业,主要为农业用地、居住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壤环境为自然背景状况,环境质量较好,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要求。-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生态环境1.1.1土壤巴南区土壤主要为水稻土、潮土、紫色土、黄壤土4个土类,分6个亚类,73个土种。以紫色土和紫色水稻土为主,占总耕地的91.52%。森林土壤分三个土类,以酸性黄壤土为主,其次是中性紫色土和石灰性钙质土,土壤肥力一般是六至七级,PH值为5.5~7。规划范围内土壤类型主要为水稻土和中性紫色土。1.1.2河岸生境根据现场调查,评价区长江河岸生境主要有陡峭自然河岸和平缓自然河岸两类。中坝岛河岸较为平缓。位于三峡水库消落区主要植被类型有狗牙根群落、空心莲子草群落、蓼群落、硬杆子草群落等;175m水位线以上则多为农田。滨江区河岸陡峭。位于三峡水库消落区的主要植被类型有狗牙根群落、双穗雀稗群落、蓼群落、硬杆子草群落等;175m以上区域植被为山体林地,主要植物类型为柏树、杉树等常见树种。1.1.3规划区生态现状调查巴南区有植物资源近4000种。其中经济果木有柚、柑橘、梨、枣、桃、李、杏、板栗和茶、桑、桐等,自然植被有阔叶林、针叶林、灌木林、竹林等类型。巴南区有属国家保护的植物50余种,其中二级保护品种有水杉、银杉、红豆杉等,三级保护品种有穗花杉、木荷等。区境内有动物资源数百种。除大量的畜、禽、鱼等养殖品种外,常见的野生兽类动物有狐狸、林麝、獐子、松鼠、兔子、穿山甲、野猪等;鸟类动物有鸬鹚、苍鹭、白鹭、绿翅鸭、长尾雉、猫头鹰、金鸡、斑鸠、化眉、喜鹊、乌鸦、麻雀等;还有大量的水生动物、两栖动物、爬行动物等。其中属国家保护的二级动物有白鹭、猫头鹰、穿山甲等,三级保护的动物有林麝、獐子、金鸡等。(1)三峡水库消落带生态现状根据《重庆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67号),消落区的定义为“三峡水库坝前水位(吴淞高程)从175m逐步消退至防洪限制水位145m之间,在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形成的特殊区域,以及该区域范围内的孤岛、库岸岸线和新增淤积陆地”。评价区-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位于三峡水库回水末端,受夏季洪水影响强烈。三峡水库175m征地线以下的区域属于三峡库区消落区,水位一般在165~175m之间变动。现场调查表明,滨江区河岸陡峭,消落带植被类型简单。受三峡库水位人工调节的影响,带内植物群落类型和植物资源相对较少,以一年生和多年生草本为主。滨江区植被类型有狗牙根群落、双穗雀稗群落、蓼群落、硬杆子草群落等,主要植物类型有狗牙根、双穗雀稗、酸模叶蓼、空心莲子草等。中坝岛为长江中的沙洲岛屿,上游河岸较为平缓,下游河岸陡峭。随着三峡水库蓄水水位的变化,在冬季高水位运行期,三峡库区175m征地线以下区域被淹没;夏季低水位运行时,消落带出露。根据现场调查,消落带目前植物类型主要为狗牙根、双穗雀稗、牛筋草等耐水淹植物,还有少量耕地(消落带出露期间种植)。同时,消落区的湿地生境也可作为长江部分水生生物的迁移通道。(2)消落带以上区域生态现状①滨江区评价范围内,沿江侧自然岸坡陡峭,消落区以上区域主要为山体林地,主要植物为杉木、柏木等常见种;其他区域目前为典型的农村环境,人类活动频繁,植被类型主要为农田植被。农田以水田和旱地为主,种质水稻、玉米、马铃薯、红薯等作物,区域无成片林地分布,主要树种为竹、柑橘、梨、枇杷等,散立分布在田间、房前屋后等。区内野生动物较少,主要为鸡、鸭、鹅、猪等家禽牲畜为主,较为常见的野生动物主要为蛇、属、蛙等小型动物。②中坝岛三峡库区消落带以上区域目前为典型的农村生态环境,人类活动频繁,植被类型主要为农田植被,农田以旱地为主,种植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红薯、胡豆、油菜以及蔬菜类等作物。植物则以农户种植的梨、枇杷、柑橘、黄桷树、竹类等常见植物为主。动物多以农户饲养的鸡、鸭、鹅、猪、羊、牛等家禽牲畜为主,野生动物较为常见的主要是鼠、蛇、蛙等小型动物。此外,长江遭遇洪水时,中坝岛第二级护岸以外部分区域将淹没,此时,中坝岛第二级护岸以下区域可为江段水生生物提供临时庇护场所。评价范围内无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和动物分布。但根据《重庆市巴南区三峡后续工作生态屏障区建设规划》、《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巴南区木洞镇三峡水库175m-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土地征用线至第一道山脊线之间的区域为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其对于三峡库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维持生态平衡、提升库区形象等具有重要意义,应予以保护。1.1.1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规划区位于巴南区木洞镇,属于《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修编)》中的都市外围生态调控生态功能区。都市外围生态调控生态功能区包括北碚区、渝北区和巴南区,幅员面积4034.00km2。地貌类型组合区域分异明显。以丘陵和低山为主,区内有长江、嘉陵江等众多河流流经。多年平均气温16.9~18℃、降雨量975~1300mm。该区主要为城市、农村交错带,区内城镇、工矿点密集,生态系统受人为活动影响严重。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为水污染较严重,大量的人类活动和工程建设导致了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和大量的人为地质灾害,生态系统退化趋势较明显。主导生态功能为生态屏障建设,辅助功能为水源水体保护,营养物质保持、水源涵养和都市园林美化,建立都市区的生态屏障带。生态功能保护与建设应突出饮用水源和长江、嘉陵江的水体保护及次级河流的污染治理;开展沿岸工业、生活污染废水的截流与处理,实施河道清淤与流域综合整治。加强对水库的治理保护工作。加快平行岭谷背斜低山的退耕还林、植被恢复和重点滑坡、崩塌与危岩的治理等水土保持的实施;建设都市区的外围生态屏障,防止污染从都市圈向外扩散,保护都市区生活水源,保护长江、嘉陵江的水质。加强区域生态保育与环境整治。加强区域物种的保护。加强对缙云山的保护。积极开展都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结合森林城市工程,严格保护“四山”地区的森林和绿地资源;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核心区也需严格保护;区内长江、嘉陵江等重要水域需重点保护。1.2规划区与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关系1.2.1保护区性质通过对“四大家鱼”实施保种与繁育,实现“四大家鱼”自然种群数量的恢复和增加。通过对保护区实施科学有效的保护与管理,提高该段长江流域生态系统自我调节平衡能力。通过加强环境监测和渔政执法,防止环境污染,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发挥保护区综合效益。-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1保护区地理位置及范围长江上游重庆段四大家鱼水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重庆市境内南岸区广阳镇至涪陵区南沱镇之间的长江段,地处东经106°73"至107°53",北纬29°58"至29°90"之间。种质资源保护区包括重庆市南岸区、江北区、巴南区、渝北区、长寿区、涪陵区长江段,具体涉及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至涪陵区南沱镇之间的干流江段和支流龙溪河、乌江河口区,保护区北岸是:广阳镇一人码头(106°43′31″E,29°35′21″N)—鱼嘴—洛碛—朱家—凤城—镇安—李渡—黄旗—百胜—珍溪—南沱(107°32′01″E,29°51′40″N);其南岸是广阳镇—木洞—双河口—江南—石沱—蔺市—龙桥—涪陵—清溪—南沱。种质资源保护区河流总长约127km,总面积12310hm2。1.1.2保护区功能划分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面积12310hm2,其中核心区面积3375hm2,实验区面积8935hm2。(1)核心区由3段河段组成,巴南区木洞镇(106°56′05″E,29°34′46″N)—渝北区洛碛镇(106°56′05″E,29°42′10″N);涪陵区镇安镇(107°08′49″E,29°42′17″N)—蔺市镇(107°12′17″E,29°40′40″N);涪陵区珍溪镇(107°27′30″E,29°53′04″N)—南沱镇(107°32′03″E,29°51′41″N)。以上核心区总长约34km,总面积约3375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7.4%。核心区主要保护“四大家鱼”产卵场与孵幼场、其它经济鱼类的繁殖。核心区特别保护期为每年的2月1日~6月30日。在此保护区域内,未经重庆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保护功能造成损害或重大影响的活动。禁止在核心区从事除管理、观察、监测以外的一切人为活动;禁止非特许人员进入核心区。该区域严禁任何采伐、采挖和捕捞,不得进行任何影响生态环境的活动。主要任务是尽可能保持其原生状态,保持“四大家鱼”遗传多样性,不得进行任何试验性处理。(2)实验区-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由3段河段构成,南岸区广阳镇(106°43′45″E,29°35′05″N)—巴南区木洞镇(106°56′05″E,29°34′46″N);渝北区洛碛镇(106°56′05″E,29°42′10″N)—涪陵区镇安镇(107°08′49″E,29°42′17″N);涪陵区蔺市镇(107°12′17″E,29°40′40″N)—珍溪镇(107°27′30″E,29°53′04″N)。以上实验区总长约93km,总面积8935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72.6%。实验区主要保护“四大家鱼”及其它经济鱼类的肥育场和洄游通道。在此保护区域内,在重庆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可有计划地开展以恢复资源和修复水域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的水生生物资源增殖、科学研究和适度开发活动。一般保护期为特别保护期以外的时段。在一般保护期内,在不造成“四大家鱼”及其生存环境遭受破坏的前提下,经重庆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在限定期间和范围内适当进行渔业生产、科学研究以及其它活动。在保护好物种资源和自然景观的前提下,严格审批,科学规划,合理施工,可以建立“四大家鱼”救护繁育中心、设立标本展览陈列室、建设科普教育基地,可以开展教学实习、科学实验、考察交流、标本采集、参观拍摄、生态旅游等活动。1.1.1保护区保护目标主要保护对象为“四大家鱼”(青鱼、草鱼、鲢鱼、鳙鱼),其它保护物种包括达氏鲟、白鲟、胭脂鱼、长薄鳅、红唇薄鳅、铜鱼、圆口铜鱼、中华倒刺鲃、岩原鲤、南方鲇、长吻鮠、大鳍鳠、长鳍吻鮈、翘嘴鲌、大鲵、水獭等。1.1.2规划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区位关系本规划区包括中坝岛、滨江区两部分,位于巴南区木洞镇所辖范围。中坝岛规划范围为防洪堤岸围合区域;滨江区规划范围北至长江内河、东至中坝大桥连接道、西至土地垴北路、南至土地垴路。根据《长江上游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体规划》,本规划范围内,中坝岛周边为长江上游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实验区环绕,滨江区紧邻实验区。规划区距保护区核心区最近距离约1.5km。1.1.3水生生物状况1.1.3.1水生生物根据《长江上游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体规划》,“保护区江段共分布有藻类6门51属,浮游藻类平均生物量为211091个/L和0.6825mg/L,以硅藻类占主要成分;浮游动物4大类75种,平均生物量为16320个/m3和51.5748mg/m3-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常见种类为象鼻溞、尖额溞和臂尾轮虫;底栖动物有有40属52种,常见为耳罗卜螺、水蚯蚓、园田螺、背角无齿蚌;水生维管束植物种类和数量均较少,仅有一些眼子菜、菹草、聚草、轮叶黑藻等稀疏群落,其余皆为湿生性植物,如喜旱莲子草、旱苗蓼、牛毛毡等24属32种”。结合近两年来在在邻近江段(铜锣峡、长寿江南镇)干流及支流河口水域进行的调查,共检出浮游植物290种、浮游动物94种。1.1.1.1鱼类资源(1)种类及区系根据近年来的调查资料,木洞江段水分布有鱼类102种,分属于18科68属。包括珍稀鱼类4种,重庆市重点保护鱼类14种,长江上游特有鱼类40种。其中鳗鲡、白鲟为历史记载记录,近年来无捕获记录。保护区鱼类区系组成具有长江上游区系的特点。区系组成包括古代上第三纪早期鱼类区系类群(14.9%)、中国江河平原区系类群(55.7%)、南方(热带)平原类型(14.7%)、中亚高原山区类、中印山区类群(7.0%),可见,长江上游鱼类区系基本上是由中国江河平原类群、中亚高原山区类群、南方(热带)平原和中印山区类群以及古代第三纪鱼类类群构成,显现出东、南、西、北各方鱼类在此混杂共处的过渡特点,反映了区系的复杂性。(2)主要生态类型栖息水层:鱼类资源中以底栖性鱼类为主,共有63种,占总数的57.3%。包括四个类群:急流浅滩类群、深水河槽类群、急流底栖类群和静水或缓流水底栖类群。中上层生活鱼类47种,占本地区鱼类种类数的42.7%。食性类型:从食性类群来看本地区鱼类以杂食性为主,占鱼类总数的52.4%;其次为以水生昆虫与软体动物为食的肉食性鱼类和凶猛性鱼类,占鱼类总数的40.0%。繁殖类型:本江段分布的鱼类中有些不在本地水域产卵,繁殖季节需洄游到上游金沙江或川江(江安、南溪)产卵,如达氏鲟、白鲟、圆口铜鱼等。在本区繁殖的鱼类繁殖方式共有五类:静水产弱粘性卵(如鲤、鲫、等);浅滩卵石上产强粘性卵(大口鲇、黄颡鱼属、鮠属、鮡科、鱼央科、岩原鲤、中华倒刺鲃、厚颌鲂等);浮性卵(鳜属、乌鳢);漂流性卵(草、鲢、鳙、铜鱼、长薄鳅、中华沙鳅、长鳍吻鮈);其它繁殖形式(鱊亚科、青鱂、食蚊鱼、黄鳝)。(3)主要保护对象现状-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本规划区评价范围内的江段是众多鱼类洄游通道,其中洄游经由此水域的珍稀鱼类4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3种,二级保护动物1种。A、珍稀鱼类达氏鲟Acipenserdabryanus(Dumeril):俗称长江鲟,沙腊子,小腊子,系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主要分布在长江上游干流、金沙江及较大支流下游。以底栖无脊椎动物为主要食物,性成熟年龄一般为5-8龄,繁殖季节在春季,卵具有粘性,沉附在石块上发育,评价区所在江段是其洄游通道、觅食栖息场所,但数量稀少。评价江段上游铜锣峡江段2008年9月捕获一尾达氏鲟。木洞江段未见相关渔获报道,但由于达氏鲟是大型洄游性鱼类,评价江段近年虽无捕获记录,但应是其洄游通道。白鲟Psephurusgladius(Martens):俗称象鱼、象鼻鱼、剑鱼等,是河川洄游性鱼类。幼鱼和成鱼均以其他鱼类为食。性成熟年龄为7-8龄,春季繁殖,卵为沉性,粘附在石块上发育。1997年4月20日在重庆寸滩附近水域江段捕获一尾雄鱼,体长2.49m,体重51kg,本项目评价江段是其洄游通道,近10年来未见捕获记录。胭脂鱼:俗称黄排、血排、火烧鳊等,是我国胭脂鱼科中仅有的一属一种。长江流域均有分布,但主要分布于长江上游干流、嘉陵江下游及金沙江下游江段。主要以底栖无脊椎动物为食,常见个体体重5-15kg,最大个体重达35kg。性成熟年龄为5-6龄,繁殖季节为春季的3-4月,在水流湍急的石滩上产卵,卵具有粘性。B重庆市重点保护鱼类评价江段内分布的重庆市重点保护鱼类分布或洄游经由此水域的重庆市重点保护鱼类共9种,分别为:长薄鳅、红唇薄鳅、鯮、长体魴、鲈鲤、岩原鲤、中华金沙鳅、四川华吸鳅、峨嵋后平鳅。C长江上游特有鱼类评价江段内分布的长江上游特有鱼类分布或洄游经由此水域的长江上游特有鱼类共30种。分别为:达氏鲟、短体副鳅、宽体沙鳅、长薄鳅、红唇薄鳅、峨嵋鱊、四川华鳊、高体近红鲌、汪氏近红鲌、黑尾近红鲌、半、张氏、厚颌魴、长体魴、圆口铜鱼、圆筒吻鮈、长鳍吻鮈、裸腹片唇鮈、钝吻棒花鱼、短身鳅鮀、异鳔鳅鮀、裸体鳅鮀、鲈鲤、宽口光唇鱼、华鲮、岩原鲤、短身金沙鳅、中华金沙鳅、四川华吸鳅、峨眉后平鳅。④“四大家鱼”生活习性-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青鱼性胆怯,行动迟缓,吃食斯文,4~5龄成熟,繁殖期5~7月,在江河中产漂浮性卵;草鱼性活泼,行动迅速,食量大,抢食凶,3~4龄成熟,4~7月繁殖,产漂浮性卵;鲢鱼性急躁,行动敏捷,不易捕捞,4月下旬开始产卵,产卵期持续到7月上旬;鳙鱼性温和,行动迟缓,易捕捞,4年达性成熟,4~7月产卵,产漂流性卵。1.1.1水生生物生境1.1.1.1重点保护物种产卵场根据2009年巴南区渔政站公布的《巴南区境内天然水域鱼类产卵场分布情况表》,巴南区江段内共分布有8个产卵场,全部是黏性卵产卵场,其繁殖季节为每年3~4月。该江段的产卵场分布情况详见表3.7-1。表3.7-1巴南区江段鱼类产卵场分布一览表产卵场水系产卵种类备注木洞中坝内浩长江鲤鱼、鲫鱼青溪河长江入口上游普子岩至尖山子长江鲤鱼长吻鮠黄颡鱼青溪河长江入口上游上麻口长江鲤鱼青溪河长江入口上游下麻口长江鲤鱼青溪河长江入口上游白沙沱长江鲤鱼、长吻鮠、黄桑鱼等青溪河长江入口上游麻二浩长江鲤鱼等青溪河长江入口上游产仔堂长江鲤鱼、长吻鮠、黄桑鱼等青溪河长江入口下游约2500m舀鱼方长江鲤鱼、鲶鱼等青溪河长江入口上游约3000m本规划涉及江段内分布的鱼类产卵场主要为中坝内浩产卵场,位于五布河入长江汇口处,中坝岛右侧、滨江区左侧江段内。1.1.1.2洄游通道根据历年调查资料,长江中的大型鲟形目鱼类在金沙江段产卵,幼体在三峡江段支流河口(达氏鲟)或海洋中(中华鲟、白鲟)索饵生长。重庆江段无鲟形目鱼类产卵场的分布。评价区所在的木洞以及洛磧江段是传统的鲟形目鱼类作业场所,上世纪六十年代曾多次在该江段捕获鲟鱼类,1997年在木洞上游的明月沱还曾捕获过一尾性成熟白鲟雄性个体。因此,本项目评价江段是长江鲟鱼类的洄游通道。根据鲟形目鱼类繁殖习性,其洄游季节通过该水域的时间约为每年的11月份。1.1.1.3漂流通道-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该水域的另一个主要生态功能是作为鱼类卵苗的漂流通道。根据长江上游历年进行的卵苗发生量监测资料(2002-2003年西南农业大学在云阳断面监测数据、2006-2007年长江水产研究所在江津东门断面监测数据、2007-2008年中科院水生所在珞璜断面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在三峡水库未蓄水前(2002年)产于木洞江段的漂流性卵约1.4亿粒,蓄水期间(2003年6月12-18日)云阳江段采集的卵苗数量为0,表明随着水流速度减缓,鱼类繁殖活动受到抑制,繁殖量骤减。但同期在重庆上游的江津江段发现了大规模的产卵活动。2008年,流经珞璜断面的总卵苗数约为140亿粒(尾)。1.1.1保护区生态环境现状总体评价长江上游重庆段“四大家鱼”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重庆市境内南岸区广阳镇至涪陵区南沱镇之间江段。该区域在三峡水库蓄水以前鱼类资源丰富,生态条件稳定,气候温和,保持了较好的生境,适宜鱼类生长、栖息、繁殖,孕育了丰富多样的野生生物资源,是多种经济鱼类的盛产地和栖息场所,也是我国著名的“四大家鱼”天然产卵场集中分布区之一。但在三峡水库建成后,受三峡水库运行影响,保护区河流生态系统所受破坏较大,结构改变也较大。根据《长江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公报2010》,“2009年5-7月,坝下监利江段‘四大家鱼’鱼苗径流量为0.42亿尾,比上年减少76.9%,是蓄水前(1997-2002年)平均值的1.7%,苗汛过程不明显。‘四大家鱼’鱼苗径流量继续保持较低水平。”随着三峡工程的满水位运行,库区水位波动较为稳定,保护区将形成新的自然生境并影响到生活于其中的水生生物,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环境将为大多数生物所适应。从生态系统角度看,保护区整体呈弯曲型河道,沿途支流众多,且有弯道、汊道、众多支流等复杂生境,水质良好,是“四大家鱼”生长、繁殖的较理想场所,对维持三峡库区水域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根据近年来西南大学及国内相关院所在该区域的调查结果,通过在春夏季节随着三峡水库加大下泄流量,该江段恢复河道原有水文特性,对鱼类索饵和卵苗漂流有益。该江段作为鱼类补充群体生长的生境重要性大大加强。长江巴南江段处于三峡库区库尾江段,受三峡水库调度影响,形成稳定的天然河道(春夏季节)与库区水域(秋冬季节)相交替的年周期变化规律。其家鱼繁殖规模虽受流速减缓影响有所下降,但作为上游繁殖卵苗漂流通道及索饵越冬场所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该江段水域环境条件相对稳定,符合渔业水质标准,无特别突出的污染物,能够满足三峡库区鱼类补充群体生长需要,能够满足本保护区基本生态功能及环境条件需求。-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资源环境现状分析及评价规划区内现状主要为自然农业生态系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均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环境质量现状较好。但同时存在以下问题:(1)规划区内目前无工业企业,仅有1家由当地居民私人搭建的违规小型屠宰场,无环保手续,将予以拆除。虽然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但燃煤设备没有采取脱硫除尘措施,污水处理设施也不完善,因此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有一定影响。(2)规划区内尚无天然气管网设施,根据现场调查,农村居民主要采用电力和液化气等作为能源,也有少数农村居民仍然烧煤和薪柴,对区域环境空气有一定影响。(3)规划区内目前无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教育卫生、医疗、社会福利等主要依托目前木洞镇镇区已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农村居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直接排放或作为农肥;区内无垃圾收运设施,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对区域地表水及土壤有一定影响。(4)由于年久失修且缺乏有效的保护方案和宣传,目前万寿宫已破败不堪,且有多座民房紧邻万寿宫修建,对万寿宫的保护极为不利。(5)受三峡水库水位人工调节的影响,评价范围内三峡库区消落带生态环境脆弱,一旦受人类活动扰动极易诱发大面积水土流失。1.2规划环境制约因素分析根据规划方案和对区域环境现状的分析评价,现将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及限制因素归纳如下,见表3.9-1。-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3.9-1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及其限制因素一览表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受影响区域制约因素及条件引发局部区域水土流失、景观破坏和对陆生动植物影响。规划区及周边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强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减轻水土流失和对植被的破坏占用林地、耕地规划区耕地、林地资源消失,实行货币补偿;应保护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不受破坏;并注意保护三峡库区消落带。区域景观系统演变规划区及周边通过合理布局建筑物等,改善区域景观。影响长江上游重庆段“四大家鱼”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通过合理布局、污水收集管理和渔管理,减轻对其影响。影响万寿宫文物安全万寿宫及其周边建设控制地带严格按相关文件保护,确保文物安全。污水五布河、长江全部送重庆市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改变五布河、长江水域环境功能。废气规划区及周边采用清洁能源,满足环境空气二类区要求。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规划区及周边合理布局、采用改性沥青路面、加强道路绿化带建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规划区生活垃圾全部运至重庆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餐厨垃圾交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不引起二次污染问题。-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1.1规划环境影响识别从能源、生态环境、水环境与水资源、大气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社会经济与生活等方面识别环境影响,见表4.1-1。表4.1-1规划环境影响识别矩阵环境议题主要环境影响行为效益程度时段规划相关性(1)土地资源土地性质变化永久改变土地利用性质N★★★L用地规模单位土地面积产出提高P★★★L产业结构(2)能源供气消耗燃气N★L燃气规划供电消耗电能N★L供电规划(3)生态环境珍稀濒危物种区内不涉及珍稀濒危物种P————选址生态环境敏感区规划涉及长江上游重庆段“四大家鱼”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实验区N★L选址景观区内自然景观演变为城市景观P★★★L规划方案(4)水环境与水资源排水规划区污水接入在建的木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影响地表水资源N★★L排水规划供水消耗水资源N★L供水规划(5)大气环境废气排放燃料废气、交通废气等排放N★L规划规模(6)声环境交通噪声区域过境车辆增加,交通噪声排放N★★L交通规划社会噪声社会、娱乐噪声排放N★L环保规划(7)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区域常住人口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增加N★★L人口规模餐厨垃圾区内发展餐饮业产生餐厨垃圾N★★L产业机构(8)环境风险大气环境天然气管道泄漏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N★S建设项目(9)社会经济与生活搬迁安置原有居民失去土地,实行货币补偿和安置P★★L安置方案形成一定的就业需求N★★S规划方案就业增加投资和创业就业机会P★★L规划方案交通条件交通路网代替原有村间小道和岛上船舶交通P★★L交通规划公共设施按城市建设标准配套公建和服务设施P★★L规划方案文物保护单位中坝岛万寿宫P★★★L选址注:环境效益正(P)/负(N);影响程度较小★、中等★★、显著★★★;影响时段长期L、短期S。-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主要环境目标(1)规划符合国家、重庆市、巴南区的功能布局规划、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使用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禁止燃煤、燃烧重油等,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二类区要求。(3)加快纳污管网设施建设,实现雨、污分流;规划区污水处理方案应可行、有效,保证达标排放;不降低五布河、长江评价段水体水域功能。(4)加强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控制,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5)加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不产生新的环境问题。(6)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保护巴南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万寿宫,不影响文物安全。(7)保护三峡库区消落带,严格执行《重庆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67号),避免因规划区开发引起水土流失或影响长江水质。(8)中坝岛规划区以外维持其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功能不受破坏。(9)严格按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及鱼类保护的相关要求开展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保护区的保护工作,确保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不受破坏、重点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保护对象生活史周期不受阻断、保护区重要鱼类生境不受破坏、保护区性质不发生改变、生态系统完整性得以完好保存、水域生态功能得到良好维持。1.2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在影响识别的基础上,结合环境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参考已经完成的类似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体系,选择评价因子,构建本评价的指标体系。见表4.3-1。-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4.3-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主题环境保护目标评价指标目标社会经济与相关规划相协调与国家、重庆市、巴南区相关规划协调协调拆迁居民妥善安置拆迁安置情况妥善安置文物保护单位(万寿宫)文物古迹(万寿宫)保护情况根据划定的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资源利用天然气供应充足天然气消耗总量不超过天然气可供应量水资源供应充足耗水总量不超过水资源承载力环境质量控制水体污染污水排放去向优化排水方案,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受纳水体水环境承载力水环境影响五布河评价河段水质达III类水域标准;长江评价江段水质达II类水质标准。减轻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区域大气环境承载力区域环境噪声水平声环境质量满足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控制固体废物污染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100%生态保护减少可能造成的生态破坏水土流失加强水土保持对现有和规划绿地的影响尽量保护现有绿地,保护三峡库区生态屏障,保护中坝岛第二级护岸以外区域。对三峡库区消落带的影响尽量减轻对三峡库区消落带的影响对“四大家鱼”保护区的影响尽量减轻对保护区的影响。对区域景观的影响合理设计中坝岛建筑,改善区域景观。-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规划强度和源强分析1.1.1电力类比同类型规划区,电力负荷预测按照以下参数进行计算:居住:6.0kW/户,需用系数取0.4;公建:500kW/hm2,需用系数取0.85;其他:按上述两项总和的10%预测。各类负荷同时间率取0.9,则规划区总用电负荷约为1.1万kW。1.1.2耗天然气按以下参数进行计算:居住:1.2m3/户·d公建:190m3/hm2·d;其它:总用气量的10%;则规划区总用气量约为0.5万m3/d。1.1.3水资源消耗类比同类型规划区,按照居民生活用水指标法和单位分类用地指标法相结合进行需水量预测,按以下参数进行计算:居民生活用水:250L/人·d;商业用地、绿地等用水:1.0万m3/km2·d,其余用水量按上述之和的10%考虑。经预测至2020年规划区内需水量约为0.3万m3/d。1.1.4水污染源污水排放系数取0.85,给水日变化系数取1.2,污水处理率取95%。则至2020年,规划区内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的日均污水量约为0.2万m3。-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1大气污染源规划区严禁建设工业企业和燃煤、燃重油设施等,主要废气包括餐饮与住户厨房油烟、农贸市场臭气、燃气废气与汽车尾气。由于餐饮与住户厨房油烟、农贸市场臭气受影响因素较多,难以定量化,关键是环保措施的落实和管理。因而,这里主要分析燃气废气和汽车尾气。(1)燃气废气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十分册)、《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每燃烧1×104m3的天然气,污染物的产生量分别为:烟尘2.4kg、二氧化硫4.0kg、氮氧化物18.71kg。则本规划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5.1-1。表5.1-1规划区燃气污染负荷预测项目用气量烟尘(PM10)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m3/dkg/dkg/dkg/d天然气50001.2002.0009.355(2)交通尾气主要核算土地垴北路交通尾气产生量。规划区居住人口规模0.42万,按照当地居民出行率2.5人次/d·人,出行比例取60%,采用私家车和公交巴士相结合的方式,平均按10人次一辆车计算,则规划区日常对外交通车辆为630辆/天,大小车辆比例按5:5计。规划区内车辆主要使用汽油。参照城市用油量资料,大车平均耗油量按0.20L/km·辆、小车按0.1L/km·辆计算;油密度取0.73kg/L;每辆车在规划区内平均行驶距离取2km。则预测规划区内车流量及交通污染负荷见表5.1-2。表5.1-2规划区交通车流量及汽车污染负荷计算区内里程(km)预计车流量(辆/d)车辆耗油量(kg/d)SO2排放量(kg/d)NOX排放量(kg/d)烟尘排放量(kg/d)大车2315920.0372.6590.124小车315460.0181.3290.062合计/6301380.0553.9880.186(3)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5.1-3。-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5.1-3规划区大气污染负荷汇总类型SO2(kg/d)NO2(kg/d)烟尘(kg/d)燃气废气2.09.3551.200交通废气0.0553.9880.186合计2.05513.3431.3861.1.1固体废物主要为滨江区居民和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商业餐厨垃圾,据估算,规划区最大日游客接待能力约2000人次。类比同类型规划区,居民生活垃圾产生产生量按1.0kg/d·人计,游客生活垃圾按0.6kg/d·人计。商业餐厨垃圾按生活垃圾的10%计。则规划区固体废物产生量见表5.1-4。表5.1-4规划区固体废物产生量汇总项目产生量指标(kg/人·d)规模(人)垃圾产生量(t/d)居民生活垃圾1.042004.20游客生活垃圾0.620001.20商业餐厨垃圾按生活垃圾产生量的10%0.54合计5.941.1.2生态压力分析随着规划区开发建设的不断深入,区域土地原有利用格局和价值将发生改变,农业用地将逐渐被城市建设用地所替代,规划区将由现在的农业生态系统转变为城市生态系统,主要表现在植被的变化、人口的增加、地表覆盖层的变化、景观的变化等方面。同时,规划区开发建设中由于周期较长、施工占地范围较大、剥离的表土较多,这些特点决定了在基础建设过程中,如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将会造成区域性的水土流失。因此,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压力主要体现在水土流失、土地占用、用地类型改变、植物多样性改变、绿化等方面。1.2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1.2.1地表水根据规划方案,规划区污水经木洞镇污水泵站(由现有木洞镇污水处理厂改建)提升至在建的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后放入五布河。因此,本评价就规划区污水依托木洞镇污水泵站和在建的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并结合《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结论说明规划区污水排放对五布河及长江水质的影响。(1)规划区污水依托木洞镇污水泵站提升的可行性分析《巴南区木洞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修编稿)中已明确该污水处理厂远期将改建为污水提升泵站,区内污水收集后经污水泵站提升至规划区外南侧在建的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同时在确定污水泵站改建规模时,将一并考虑木洞-麻柳B(标准)分区的污水输送要求。因此,规划区污水依托木洞镇污水泵站提升是可行的。(2)规划区污水依托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可行性分析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位于巴南区木洞镇红石咀,距离规划区边界约700m,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2万m3/d,服务范围为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目前正在建设;二期扩建工程目前尚未开展前期工作,仅初步拟定了二期工程服务范围,且预计二期工程建成后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将达到4.0万m3/d。一期及二期服务范围均未覆盖本规划区。根据《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木洞污水处理厂一期服务范围内污水量约13778m3/d,根据本次预测评价,规划区污水产生量约2000m3/d。因此,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后,在满足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污水处理需要的基础上,还可满足本规划区污水处理的需要。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目前尚未开展前期工作。根据本报告5.3.4章节水环境承载能力分析,五布河仍有较大的环境容量,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有进一步扩大二期建设规模的空间,本次环评建议尽快与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沟通协商,提前规划,在进行木洞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时将本规划区纳入服务范围,并根据园区建设情况进一步核实服务范围内的污水产生量,在满足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木洞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规模。(3)污水处理厂排水对五布河的环境影响分析根据《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尾水-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常排放情况下:五布河排污口下游河段各处的污染物浓度不超过地表水Ⅲ类水域标准;受三峡水库蓄水影响,长江江水倒灌进五布河时,污水处理厂排水也不会对排污口上游1.5km处的木洞水厂取水口水质造成影响。总体而言,木洞污水处理厂排水对五布河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可以承受。(4)污水处理厂排水对长江的环境影响分析根据《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枯水期三峡大坝蓄水(175m水位)时,污水处理厂尾水正常达标排放情况下,长江评价江段内各处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地表水Ⅱ类水域标准;在汛期(145m水位)时,木洞污水处理厂尾水正常达标排放情况下,长江评价江段内各处污染物浓度亦均未超过地表水Ⅱ类水域标准。总体而言,木洞污水处理厂排水对长江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可以承受。1.1.1环境空气1.1.1.1规划区环境空气影响分析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燃料废气、交通尾气、餐饮与住户厨房油烟和农贸市场臭气。规划区定位为以内陆游艇基地为重点的长江旅游节点,是集休闲旅游、商业、生态居住为一体的岛屿式旅游发展区。规划区内出入的汽车主要为私家车和公交巴士,货运车辆较少,使用燃料主要为汽油、柴油和天然气。根据交通汽车尾气负荷预测结果和类比分析,尾气量不大,主要对道路两侧5m内的环境空气有一定影响,对整个区域环境影响小,不会出现超标情况,环境可以承受。规划区主要使用燃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包括SO2、NOx、CO2和H2O等,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禁止在主城区、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住宅楼内新建、扩建餐饮、加工、维修等产生油烟、废气、异味的项目。根据《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第二十二条,禁止在主城区、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住宅楼内新建、扩建餐饮、加工、维修等产生油烟、废气、异味的项目。规划的商业及娱乐康体用地主要设置在中坝岛上,主要用于建设酒店、俱乐部等旅游配套设施,仅酒店内有少量饮食业项目;滨江区规划的商业用地和居民楼内也可能设置少量餐饮单位。-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餐饮单位将产生一定量油烟废气,在形态组成上可分为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两类,含有各种短链醛、酮、酸、醇及芳香化合物、酯、内酯、杂环化合物等污染物。根据类比调查,餐饮单位经营时的油烟产生浓度一般约为12mg/m3。农贸市场内废气主要来源于烂蔬菜叶、部份动物内脏及排泄物散发出来的恶臭,应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收集烂蔬菜叶、部份动物内脏及排泄物等,防治恶臭扩散;同时,采用机械通风措施加强市场内的空气流通、环境卫生管理、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等,可很大程度上减少臭气的产生和影响,还能减少蚊、蝇、鼠的滋生。在此基础上,农贸市场通风换气设施排气主要为空气,污染影响小,升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综上,从规划区的区域定位看,居住人口少、车流量小,采用清洁能源电和天然气,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小,新增环境影响小,环境空气质量可维持在现状水平上,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1.1.1.1外环境对规划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现场踏勘,本规划区东侧边界与木洞镇镇区西侧边界相接,规划区下游约3.0km处为桃花岛,南侧边界以南约0.7km处有在建的重庆市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南侧边界以南约1.0km处为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北侧边界。木洞镇镇区、桃花岛功能定位以居住、旅游、商业等为主,与规划区环境空气质量相互影响小。(1)重庆市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重庆市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位于规划区南侧,最近直线距离约1.0km,中间有山体和农村区域相隔。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是巴南区城市空间未来重要的拓展新区,其功能定位为:以西部安全产业基地、木洞轻纺城为产业核心,发展装备制造、轻工产业为主的城市产业区,会对环境空气产生一定影响。但由于该规划区距离本规划区较远,且中间有山体相隔,因此对本规划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2)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位于规划区东南侧,最近直线距离约0.7km,中间有农村区域和山体相隔,目前该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本次环评引用《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预测结果。木洞污水处理厂H2S和NH3-N的预测浓度分布等值线图分别详见图5.2-4和图5.2-5。-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图5.2-4木洞污水处理厂H2S预测浓度分布等值线-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图5.2-5木洞污水处理厂NH3预测浓度分布等值线由图5.2-4、图5.2-5可见,木洞污水处理厂H2S、NH3对本规划区环境空气质量基本不产生影响。此外,木洞污水处理厂将东南厂界外92m、西南厂界外81m、西北厂界外82m、东北厂界外80m以内的范围设置为卫生防护范围,并严格禁止卫生防护范围内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建筑物。本规划区不在其卫生防护范围内。1.1.1固体废物规划实施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少量的餐厨垃圾。1.1.1.1生活垃圾根据源强分析,规划实施后生活垃圾(当地居民生活垃圾、游客生活垃圾)产生量约5.4t/d,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至规划区内垃圾转运站后,统一运送至重庆市第二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的垃圾转运站位于B03-7/01地块,用地面积约500m2,同时根据规划要求,垃圾转运站与相邻建筑地块边界间距不小于10m,其中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小于5m。根据规划区土地利用规划,该垃圾转运站周边分布地块主要为防护绿地和生态绿地,与规划居住用地之间有生态绿地相隔。总体上看,规划的垃圾转运站位于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同时远离居民区、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和商业设施,在满足按规划要求并加强绿化的基础上,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1.1.1.1餐厨垃圾规划区内,中坝岛上规划了大面积的商业用地用以建设酒店、俱乐部等,其中设置有餐饮功能,将产生少量餐厨垃圾。规划的农贸市场也将产生少量垃圾,一并归入餐厨垃圾考虑。餐厨垃圾的主要特点是有机物含量丰富、水分含量高、易腐烂,其性状和气味都会对环境卫生造成恶劣影响,且容易滋长病原微生物、霉菌毒素等有害物质。根据《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26号),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交纳餐厨垃圾处置费,餐厨垃圾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运。本规划区餐厨垃圾按《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要求,交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规划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经合理处置后,不会产生新的环境问题。1.1.2声环境规划实施后,当地居民及游客将产生社会生活噪声,城市道路沿线将产生交通噪声,会对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1.1.2.1社会生活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主要为营业性娱乐文化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设备、设施产生的噪声。随着规划区逐步建设,区内居民人口和游客数量将逐渐增多,对该区域原本安静的声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该类噪声以中、低频为主,具有分散、偶发、不连续的污染特点。规划区商业用地等社会噪声源主要集中分布在中坝岛及滨江区东侧,与居住用地不存在混杂现象,总体遵循“闹静分隔”的原则,有利于减轻社会生活噪声影响。同时,评价要求在居民住宅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居住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建设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金属加工、木材加工、机动车维修、物流等企业;禁止在居民楼、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和学校、医院、机关200m范围内设立迪吧、卡厅等娱乐场所,以在规划阶段进一步减轻社会生活噪声影响。-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此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防治还需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重庆市“宁静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和《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的相关规定,确保本规划居住用地可以达到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1.1.1.1交通噪声规划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主要来自于规划区及周边的城市次干道,以及规划区内仓储、物流、配送企业运输车辆噪声,噪声级一般在60~75dB(A)之间。结合本规划区实际情况,在规划滨江区内共有3条沥青城市次干路通过,分别为土地垴路、土地垴北路和木洞连接道。结合规划用地规划图,木洞连接道以西区域主要规划商业与娱乐康体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公交首末站用地及生态绿地,土地垴路以北区域主要分布生态绿地,土地垴北路部分路段两侧分布生态绿地、公共绿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及公交首末站用地,部分路段两侧分布有居住用地。因此,确定规划主要噪声敏感区属“居住区”,集中在规划滨江区西侧,受土地垴北路交通噪声影响。根据《重庆市“宁静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和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和住宅区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与铁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等交通干线的噪声防护距离。新建道路时,高速公路噪声防护距离原则上不得小于道路红线外50m,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防护距离原则上不得小于红线外30m,次干道防护距离原则上不得小于红线外20m,城市轨道交通防护距离原则上不得小于30m,规定距离内不得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可以建设非噪声敏感建筑物或建设绿化防护带”。研究显示,种植每10m宽左右的乔木林将降低噪声6dB(A)~8dB(A);若次干道两侧控制10m的绿化带,绿化带外侧即可达到声环境区划2类区要求。同时,若第一排有建筑物遮挡,后排建筑噪声值将大大降低。因此,在本规划区内,木洞连接道、土地垴路、土地垴北路三条城市次干道噪声防护距离按道路红线外不小于20m控制。噪声防护距离内区域宜进行绿化或作为交通服务设施、仓储物流设施等非噪声敏感建筑物用地,邻路第一排不宜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若必须建设应执行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考虑到规划区居民少、游客有限,因而车流量较小,且主要为小汽车和公交车辆,车流量也相对集中在白天运行,类比分析表明,区域声环境可满足功能区要求。1.1.1地下水规划区地下水的污染主要来自地表或土壤水的下渗。根据现状监测结果,规划区地下水中总大肠菌群已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9-9)Ⅲ类标准。但规划区开发建设后将主要发展休闲旅游、商业和生态居住,产生的生活废水及商业用房经营性废水均将接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木洞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正常情况下不会污染地下水。与此同时,规划区农业面源对地下水的影响随之消失,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得到及时收集处理,随着农村居民的搬迁,地下水不再作为当地饮用水,全部采用城市自来水。因此,规划实施总体上讲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有利于地下水水质的改善。1.1.2生态环境随着规划区的开发建设,对当地的生态影响将表现出长期性、累积性、潜在性的特点,有直接影响,也有间接影响,本次评价从以下主要生态因子的变化进行分析和预测。1.1.2.1土地利用规划区现状土地利用方式主要为村庄建设用地(2.93hm2)、水域、农业用地和未利用地等,以农业用地为主。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土地主要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土地的农业生产功能将完全丧失。此外,规划区建设过程中的道路、建筑等,以水泥、瓷砖等铺地,将不可避免地增加对地表的覆盖,固化地表,使规划区内原有可渗透的原始地表覆盖层中有相当一部分变为不可渗透的人工地面。地表覆盖层的这种改变会阻断地表水下渗通道,引起阴雨天气地表积水和地下水补给减少。1.1.2.2土壤随着规划区的建设,土壤的发育将偏离自然发育过程,其结构和功能将发生变化,呈现出明显的异质性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城市建筑的建设中,建筑残余物将不可避免的混入土壤,从而导致土壤中建筑碎屑或灰渣增多、质地粗化、孔隙增大,进而导致土壤养分不均、质地不匀、干燥,且因为水泥的混入,土壤pH值将增加;-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②原有农业耕地土壤变成了园林或是绿化土壤,将使得土壤中有机物成分随着土壤年龄的增长而加厚,土壤的透气性、透水性将发生变化;③地面硬化、车辆碾压以及行人踩踏等会使得土壤密实度增加;④受机动车辆尾气影响,道路两旁土壤中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铅含量将有所增加,且离公路越近,铅含量越高。1.1.1.1植被覆盖(1)规划区内根据现状调查,受人类活动影响,规划区内原生植被已被破坏,主要以灌丛、旱地植被、水田植被等为主。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现有植被也均将被破坏,并被城市绿化带及防护绿地所替代。农业生态系统将逐步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受人工影响强烈的城市植物群落。受以居住、商业、休闲旅游为主的城市生态环境的影响,城市植被的生存空间受到建筑物和道路的分割限制,往往以带状或斑块状存在。总体来说,规划实施后,区内植被覆盖率将有所降低,且生态系统的破碎度增加,连通性、完整性降低。(2)规划区外中坝岛第二级护岸与第一级护岸之间的区域地形相对平缓,目前主要为农田。规划实施后,该区域对于中坝岛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景观等具有重要作用。应采取措施予以保护。滨江区临江侧消落区以上区域坡度较陡,目前主要为山体林地。一旦该林地被破坏,也易引起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并进一步导致长江水体浑浊,影响江段鱼类生存、繁衍。因此应予以保护,禁止破坏。1.1.1.2物种组成(1)植物物种变化分析树种变化:规划区目前植物种类以低矮乔木和果树为主,在建设中该范围的植物大部分将清除,但规划实施后,将以山体绿化为背景,引进大量园林绿化树种用于绿化,形成旅游景观和宜居环境,植物物种有可能还会增加。此外,若规划实施过程中发现名木古树等,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按照其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灌木种类:规划实施后的区域灌木种类将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观赏价值高的园林种类和数量将明显增加。-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本种类:比较而言,草本种类的变化将可能是最大的,规划实施后原有的本地种在种类和数量上均可能明显减少,代之以种类相对单一的草坪绿化种类和观赏种类。(2)动物物种变化分析根据本次评价现场调查,规划区内自然生态受人类影响大、时间长,调查未发现区内有珍稀濒危和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较为常见的主要是鼠、蛇、麻雀等小型动物。随着规划的实施,区内野生动物如鸟类、蛇等野生动物将逐步明显减少,但鼠类将成为该区域的主要动物,并向城市向地下发展(地下通道、地下管道、污水沟等),适宜于在阴暗沟道中生活的鼠类居于优势地位。同时,地下沟道的形成还使昆虫如蚊子优势类群发生变化。综上,规划实施对动物物种多样性的影响总体不大。1.1.1.1景观结构规划实施将改变局地地貌,使原有植被由人工建筑、公园绿地等代替,景观将发生显著的变化。现有农村房屋、耕地等将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城市建筑、公园绿地等,且绿地成为优势景观。景观的斑块数目将增多,观赏价值将提高。1.1.1.2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规划区是集休闲旅游、商业、生态居住为一体的岛屿式旅游发展区。规划滨江区涉及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的区域已留作生态绿地,本次环评要求其并严格按照《重庆市巴南区三峡后续工作生态屏障区建设规划》、《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进行建设,使其符合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建设要求。1.1.1.3三峡库区消落区规划区不涉及三峡库区消落区,规划区开发建设不会对消落区造成影响。但临近本规划区边界,有部分区域位于三峡库区消落区,受三峡水库水位人工调节的影响,评价范围内三峡库区消落带生态环境脆弱,利用其进行开发建设时,若实施不当,则极易造成大面积水土流失,并对长江水体水质造成影响。因此,本次评价建议三峡库区消落区尽量保持现状,若确需进行开发,必须严格执行《重庆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67号)。1.1.1.4水土流失(1)水土流失原因分析-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流失主要由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综合作用形成。自然因素包括气候、地形地貌、土壤、植被因子等;人为因素主要是由于规划区场地平场、土石方挖填、管道基础开挖等活动将扰动地表、破坏土壤团粒机构,使土壤抗冲击和抗蚀性能降低,冲刷形成的坑地为水土流失创造了条件。规划区水土流失形式以水力侵蚀为主,主要表现为面蚀和沟蚀。(2)水土流失危害分析基础设施建设期间,由于动土面积较广、建设时间长,水土流失危害性主要表现在:降低土壤肥力,富含有机质的表层细土粒被冲走,造成地表径流乃至长江水质混浊,影响长江水体的使用功能。由于巴南地区雨季时间长,降雨强度大、次数多,容易引发水土流失,应采取必要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3)水土流失防治时段和防治责任范围由于施工活动对地表的扰动破坏,规划区内将不可避免地产生水土流失。规划区建成后,随着地面硬化和裸露地表的减少,水土流失随之减轻甚至消失。因此其水土流失的防治应该贯穿规划区的整个开发建设过程。规划区总面积为52.18h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39.99hm2。因此确定规划区水土流失防治范围为52.18hm2。④水土流失量预测水土流失主要包括扰动破坏地表造成的水土流失和施工临时弃渣产生的流失量。在加强施工管理、基本做到区域内挖填平衡的情况下,弃土弃渣产生量较少。因此本次评价主要考虑施工活动扰动地表引起的水土流失。扰动破坏地表造成的水土流失预测:Ms=F×A×PMs——新增水土流失量(t/a);F——加速侵蚀面积(km2);A——加速侵蚀系数,根据施工扰动情况,一般在2~5间取值;P——原生侵蚀模数(t/km2.a)。各参数意义及取值如下:①加速侵蚀面积F加速侵蚀面积是指施工活动扰动、埋压、占用原地貌、土地及植被而造成水土流失增加的面积,为52.18hm2。②原地貌侵蚀模数P-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区所在区域原生地貌水土流失强度为微度侵蚀区,其原有地表土壤侵蚀模数取800t/km2·a。③加速侵蚀系数A由于人为扰动对原地貌土壤植被的破坏较大,使得原地表抗风化和抗冲蚀的能力明显下降,开挖面的可蚀性增大,侵蚀模数可较原地表增加2~5倍。根据规划区地形条件及土壤情况,加速侵蚀模数取4。经计算,在全面开工建设且无任何水土保持措施情况下,规划区开发建设水土流失量为1670t/a,水土流失量较大。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量。④规划区建成后水土流失趋势规划区建成后,随着裸露土面的固定和覆盖,以及地面硬化的全面完成,土壤侵蚀的程度将降低。但由于人工植被的蓄水能力不可能迅速提高,短期内规划区范围内的地表径流流失量将增加,对地下水的补给将减少。为了减少径流的损失,可以结合运用生态和工程措施,生态方面促进植被迅速恢复其蓄水功能的实现,工程方面可将径流引向低洼处,补给地下水。1.1.1对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本规划范围内,中坝岛被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实验区环绕,滨江区紧邻保护区实验区边缘,规划区边缘距离保护区核心区距离约1.6km。根据现场踏勘,规划涉及江段内有1处产卵场,即木洞中坝内浩产卵场,主要为鲤鱼、鲫鱼产卵场,位于五布河入长江汇口处。同时,规划涉及江段还为长江鲟鱼类的洄游通道和鱼类卵苗的漂流通道。1.1.1.1规划实施对保护区的影响规划区内无涉水工程建设,规划实施对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规划区污水排放规划区污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及商业经营性废水,若不加处理排入长江,会导致江段水质变差,影响该江段鱼类生境。根据规划方案及本报告要求,规划区污水将全部接入在建的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五布河,五布河流经1.35km-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后汇入长江。根据《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价结论,木洞污水处理厂尾水通过五布河汇入长江后,长江水质可满足《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对该江段内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产卵场影响很小。(2)规划区噪声规划实施后,区内居住、商业设施增加,居民及游客数量增加,交通运输车辆增加均将导致规划区噪声源强增大,从而对江段鱼类产生一定的驱赶效应,尤其在产卵期和洄游期,将影响鱼类正常产卵和洄游。(3)规划区固废规划区基础建设期会产生弃土,一旦进入长江,将导致水体浑浊,驱赶江段鱼类;规划区建成后,游客和当地居民的生活垃圾、商业餐厨垃圾等若随意丢弃至长江,也会引起长江水质变差,进而对江段鱼类资源产生影响。(4)非法捕捞规划实施后,区内居民和游客数量增加,若管理不当,可能出现当地居民或游客在禁渔期非法捕捞的现象,不利于鱼类资源的保护。综上,规划实施将对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产生一定影响。但规划区位于保护区外,不切割保护区,不影响保护区的完整性;且规划区内无涉水工程建设,且污水全部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五步河,长江水质满足《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符合《长江上游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体规划》、《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为进一步保护江段鱼类资源,本次评价还提出了合理布局、加强污水和固废收集管理、加强宣传和渔政管理的措施,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相关措施后,不会对四大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环境可以接受。1.1.1.1规划区外构、建筑物对保护区的影响规划区外,木洞滨江路、中坝岛护岸邻近长江;中坝大桥横跨长江内河;中坝岛东侧将建设游艇码头。木洞滨江路、中坝岛护岸虽位于保护区外,建设不会切割保护区,不会影响保护区的完整性。但其邻近长江和鱼类产卵场,施工将不可避免的对保护区鱼类、产卵场等造成影响,应采取相应措施减免影响。中坝大桥、游艇码头均为涉水工程-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坝大桥目前已开工建设,游艇码头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中坝大桥、游艇码头均距位于木洞中坝内浩产卵场附近,且位于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实验区,施工期、运行期均应采取相应措施减轻对江段鱼类和水生生境的影响,确保不破坏该江段鱼类产卵场,不造成江段鱼类种群灭绝,不影响江段作为四大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的生态功能。1.1.1社会经济环境影响分析1.1.1.1对社会经济的影响(1)人口规模、结构发生改变目前规划区内以农村人口为主,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根据重庆浪琴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初步统计结果,规划范围内现状人口约1420人。规划区建成后区内居住人口将达4200人,区内人口数量明显增加。规划区建成后,随着区内酒店、俱乐部及各商业设施的入驻,将为附近居民提供较多的就业机会,也将吸纳不同行业的人才进入到本区域。随着人才的引进,区域的人口结构也将发生明显变化,并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表现为较大的有利影响。(2)居民生活质量提升目前规划区内的居民多为农村人口,主要从事传统农业生产活动,经济收入不高,居民生活水平一般。随着区域开发建设,区域基础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燃气、电信、道路等不断完善,酒店、俱乐部及其他旅游配套设施将逐渐被引入。总体来说,规划区的开发建设,会使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居民经济收入也将明显提高,居民社会文化娱乐生活会更加丰富,表现为长期的有利影响。(3)文化水平日益提高目前区域内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文化娱乐生活较贫乏。随着规划区开发建设,将带动周边地区教育设施、文化娱乐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整个区域人口的文化教育水平将明显提高,娱乐活动和社会生活将更加多元化。同时,在适度合理开发建设及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区域内的生态景观质量会得到提升,将提供给居民更多的休闲去除,表现为长期的有利影响。(4)产业结构实现升级规划区规划发展休闲旅游、商业及生态居住,这一功能定位将促进区域城市化发展。产业的发展,将有利于区域内的资源共享,资源整合,促进产业的结构升级。1.1.1.2征地及移民安置的影响规划区现有农村居民约1420人,主要采取货币安置和补偿方式,一次性结算到位。-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随着征地工作的进行,规划区内的农民将失去赖以生存的田地,取而代之的是现代化的城镇生活条件。区域内的供水、供气、供电、电信、电视和道路等基础设施也会得到较大完善;酒店、俱乐部等旅游配套设施的入驻也将改善当地居民的就业情况。除此之外,当地居民可利用安置补偿金再购置商品房改善现有居住条件,享受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便利;也可利用闲散资金在规划区周边开展一些商铺经营,获取部分收入。1.1.1.1对文物保护单位万寿宫的影响中坝岛上有一处明代古建筑万寿宫,占地面积275m2,为巴南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现场踏勘,由于缺乏有效管理和宣传,其周围已建设多座民房,当地居民对万寿宫保护意识淡薄,万寿宫目前已残破不堪。但规划实施后,中坝岛将发展休闲旅游、商业等,为改善区域景观,势必会对万寿宫采取有效的管理和保护措施,将有利于万寿宫的保护。1.1.2区域环境风险分析根据规划区功能及产业定位,区内未规划加油加气站,基本不涉及各类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使用和储存。规划实施后,将沿规划道路铺设天然气管道。规划区内天然气采用中压供气,管网设计工作压力0.4MPa。因此确定规划区主要风险因子为天然气(易燃、易爆、有毒),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主要为天然气泄漏引起燃烧、爆炸及中毒。当发生事故时,天然气释放可能带来以下危害:天然气若立即着火即产生燃烧热辐射,在危险距离内的人会受到热辐射伤害;天然气若未立即着火可形成爆炸气体云团,遇火就会发生爆炸,在危险距离以内,人会受到爆炸冲击波的伤害,建筑物会受到损害;若天然气中含硫化氢超过300ppm(约429mg/m3),可能会导致泄漏点附近人员中毒。1.2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评估1.2.1能源承载力分析本规划区能源消耗主要以电力、燃气为主。-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经预测,本规划区总用电负荷约1.1万kW,近期由区外的35kV木洞变电站供电,远期主要由位于区外规划的110kV木洞变电站供电,区内供电线路采用10kV埋地铺设。可满足本规划区发展。经估算,本规划区燃气消耗量0.5万m3/d,由现状木洞调压站供气,供气量可满足规划区要求。1.1.1水资源承载力分析规划区及其附近村镇用水主要来自于长江和五布河,各水源基本情况见表6.2-1。表5.3-1规划区附近用水水源基本情况水源类型多年径流量(m3/d)可供水量万(万m3/a)备注长江河流110563486000现状五布河河流2100662000现状规划区主要由木洞水厂供水,水源来自五布河。木洞水厂由木洞镇人民政府建设,目前正常运营,日供水能力4000m3。在《巴南区木洞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修编稿)中明确木洞水厂远期将进行扩建,扩建后供水能力将达到2万m3/d,供水范围将覆盖本规划区。因此,区域水资源供给能力能够满足规划区发展需要。但由于木洞水厂目前尚未开展扩建工程的前期工作,因此应合理安排规划区开发建设进度,并做好与水厂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规划区用水量和可供水量能够协调。1.1.2大气环境承载力分析1.1.2.1大气环境容量由于规划区内无工矿企业,而生活燃气、交通大气污染物等均主要为无组织排放,不占用总量控制指标。规划实施主要产生SO2、PM10、NO2等常规污染物,因此本次评价将其作为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和《城市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手册》,本次评价采用A-P值法,确定规划区SO2、PM10、NO2等污染物的大气环境容量。总量控制区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的计算公式如下:-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式中:——第i功能区某种污染物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104t;——第i功能区某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系数,104/(km.a);n——功能区总数;——第i功能区面积,km2;S——总量控制区面积,km2;——与第i功能区相应的某种污染物年日均浓度限值,mg/m3;A——区域总量控制系数,104/(km2.a)。根据达标保证率为90%的要求,规划区A值取值为:A=A低值+(A高值-A低值)×0.1=2.8+(4.2-2.8)×0.1=2.94。总量控制区内低架源(几何高度低于30m的排气筒排放或无组织排放源)大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限值计算公式如下:式中:Qbk——某种污染物低架源允许排放总量限值,104t/a;Qbki——第i功能区低架源某种污染物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104t/a;b——低架源排放总量下标;a——低架源排放分担率,巴南地区取值0.15。规划区总用地面积S约0.5218km2,作为总量控制区。规划区均属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污染物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进行测算。环境容量计算结果见表5.3-2。表5.3-2规划区大气环境容量(t/a)污染物控制标准(mg/m3)控制类型环境容量(t/a)SO20.06允许排放总量146.52低架源允许排放总量21.98PM100.07允许排放总量199.43低架源允许排放总量29.91NO20.04允许排放总量65.12低架源允许排放总量9.721.1.1.1大气环境承载力分析根据表5.1-3和表5.3-2,SO2、烟尘(PM10)、NO2排放量占区域大气环境容量比例见表5.3-3。表5.3-3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占环境容量比例污染物SO2烟尘(PM10)NO2-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区预测排放量(t/a)0.750.511.22低架源允许排放总量(t/a)21.9829.919.72所占比例(%)3.411.6913.55由表5.3-3可知,在主要使用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条件下,规划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占整个规划区大气环境容量的比例较小,大气环境能够支撑规划区发展需要,大气环境压力总体较小。其中NO2排放量占大气环境容量的比例相对较大,说明规划实施后NO2将是规划区主要大气污染物。1.1.1水环境承载力分析预计规划区内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的日均污水量约为0.2万m3/d(73万m3/a),将全部进入重庆市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五布河。木洞污水处理厂位于巴南区木洞镇红石咀,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2万m3/d(已获得环评批文),二期扩建完成后处理规模预计将达到4万m3/d。木洞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见表5.3-4。表5.3-4木洞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建设分期服务范围设计规模服务范围内预计污水产生量处理余量备注一期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2.0万t/d1.4万t/d0.6万t/d已取得环评批文二期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及南侧规划区4.0万t/d3.9万t/d0.1万t/d未开展前期工作根据表5.3-4可知,木洞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未覆盖本规划区,且其远期处理余量不能满足本规划区的污水处理要求。根据调查,规划所在地仅五布河可作为规划区纳污水体,因此本次环评对五布河水环境容量进行核算,并对区域水环境承载力进行分析。1.1.1.1五布河水环境容量(1)计算方法根据国家十二五期间确定的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规划实施污染物产生情况及朝阳河现状水质特征等,确定总量控制因子为COD、氨氮。评价采用完全混合模式进行计算。河流完全混合模式:式中:c——混合后河流中污染物浓度,mg/L;-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ch——河流中污染物的背景浓度,mg/L;cp——污水中污染物的浓度,mg/L;Qh——河流流量,m3/s;Qp——污水流量,m3/s。水环境容量是指水体在满足水域水质环境标准的前提下,在单位时间里所能承受的污染物总量,即上式中CPQP项,故水体环境容量V为:V=CPQP=(CQP+CQh-ChQh)(2)五布河水文情势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集团拟在五布河上游修建观景口水库,位于木洞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25km处。目前《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国家环保部组织的技术审查,预计于2015年全面开工建设。根据《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待水库大坝建成后,水库将于每年10月~来年3月下泄多年平均流量的10%、每年4~9月份下泄多年平均流量的30%作为河道生态基流。从发展角度考虑,本次五布河水环境容量核算时,按照观景口水库建成运行后的河段来水量考虑。且本次环评按照最不利情况,即水库按照水库坝址断面处多年平均流量的10%下泄生态流量时的情况考虑。根据《重庆市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木洞片区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供的数据,五布河流量取3.17m3/s。(3)计算结果五布河地表水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保护。木洞污水处理厂排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在此基础上,得到五布河现状环境容量、木洞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万t/d)投运后五布河剩余环境容量、木洞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扩建为4万t/d后五布河剩余环境容量,见表5.3-5。表5.3-5五布河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控制指标COD(kg/d)NH3-N(kg/d)五布河现状环境容量2979212木洞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投运后五布河剩余环境容量2358125木洞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扩建为4万t/d后五布河剩余环境容量175845-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注:本预测结果为并未考虑水体自净能力、以及水质进一步优化和其他水质较优情况下的五布河的剩余理想环境容量。1.1.1.1水环境承载力分析根据目前收集的资料,木洞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规模2万t/d)已获得环评审批,且报告书中明确远期处理规模为4万t/d,远期处理余量仅余0.1万t/d,不能满足本规划区污水处理要求。因此,本次评价重点关注本规划区污水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时,污染物排放总量占木洞污水处理厂扩建为4万t/d后五布河剩余环境容量的比例,见表5.4-5。表5.4-5规划区水污染物排放量占水环境容量的比例污染物类型CODNH3-N规划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kg/d)10010木洞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扩建为4万t/d后五布河剩余环境容量(kg/d)175845所占比例(%)5.6922.2由表5.4-5可知,在未考虑五布河水体自净能力、以及水质进一步优化和其他水质较优的情况下,五布河仍有环境容量可满足规划区污水排放。基于以上分析,并结合《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相关内容进行分析,提出以下反馈意见:木洞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后尚有0.6万t/d的处理余量(可满足本规划区0.2万t/d的污水处理要求),且二期扩建工程目前并未开展相关设计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环评建议规划编制单位尽快与木洞污水处理厂建设单位(重庆麻柳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协商,在进行木洞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时将本规划区纳入服务范围,并根据园区建设情况重新核实服务范围内污水产生量,适当调整木洞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规模。-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论证与优化调整建议1.1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论证1.1.1功能定位合理性论证从规划协调性分析结果来看:本规划符合《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关于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批复》、《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11年修订)、《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加快建设五大功能区的意见》(渝委发[2013]14号)、《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总体战略规划和城市设计》、《重庆市旅游发展“十二五”规划》、《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区域旅游协作发展机制推进“一心三带”旅游经济发展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意见》、《重庆市巴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巴南府发〔2011〕132号)、《重庆市巴南区“十二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重庆市巴南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等对功能布局及旅游产业定位的要求;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大气污染防治与湖库整治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差异化环境保护政策推动五大功能区建设的意见》、《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修编)》、《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重庆市巴南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庆市巴南区三峡后续工作生态屏障区建设规划》等。规划满足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要求,满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相关要求。规划与巴南区文物保护相协调。-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1规划发展规模合理性论证规划总面积52.18hm2。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39.99hm2,非建设用地面积12.19hm2。计容建筑总面积控制在38.14万m2以下,其中居住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20.93万m2以下(含居住用地中10%的公建配套建筑面积),商业服务业建筑面积为17.21万m2。规划居住人口0.42万人,预计日游客接待量0.2万人。《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提出“密度较高、功能混用和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开发模式成为主导,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00m2以内,建成区人口密度逐步提高。”《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14年深化)中提出“全市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99m2以内。”本规划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约95.21m2,满足要求。根据《重庆市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滨江区居住人口规模基本适宜;根据游客生态环境容量核算,中坝岛游客规模设计未超出中坝岛生态环境容量。根据能源承载力分析,规划区燃气总量约为0.5万m3/d,燃气供应能够支撑规划的实施;根据水资源承载力分析,规划实施水资源需求量约为0.3万m3/d,占木洞水厂远期规模的15%,区域水资源能够支持规划发展需要;根据大气环境承载力分析,规划区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无组织排放,SO2、NO2、PM10排放量占整个规划区大气环境容量的比例分别为3.41%、13.55%和1.69%,规划实施后的大气环境压力较小;在未考虑五布河水体自净能力、以及水质进一步优化的情况下,五布河仍有环境容量可允许规划区污水排放。综上所述,区域能源、水资源、大气环境、水环境等资源环境要素能够支撑规划发展规模,但应合理安排规划区开发建设进度,并做好与水厂、污水厂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规划区开发进程能与水资源供应和污水处理相协调。1.1.2规划布局合理性论证1.1.2.1用地布局合理性分析规划区空间布局结构为“一轴、两片”。“一轴”指依托中坝大桥来连接中坝岛与滨江区的景观交通轴。“两片”指中坝岛旅游休闲区与滨江宜居生态居住区。规划区内规划了多种不同功能的用地,有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公用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主要分布于中坝岛及滨江区东侧中坝岛桥桥头位置处,规划启动时,中坝岛的商业用地主要用于建设酒店、俱乐部等旅游配套设施,滨江区商业用地可发展餐饮业;交通设施用地主要分布于滨江区东侧,主要布置停车场及公交首末站,与规划居住用地之间有绿地相隔;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滨江区西侧。规划区功能定位为以内陆游艇基地为重点的长江旅游节点,是集休闲旅游、商业、生态居住为一体的岛屿式旅游发展区。规划区不存在工业企业,商业及服务业用地和交通设施用地对环境空气和声环境有一定影响,规划将其集中布置在中坝岛及滨江区东侧,与规划的居住用地有绿地和长江相隔,有利于维持居住用地较高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声环境质量。规划区内各类用地不存在混杂现象,有利于避免其相互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规划用地布局合理。1.1.1.1与周边用地的合理性分析根据规划协调性分析,本规划与正在编制的《巴南区木洞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庆市巴南区桃花岛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已批复的《重庆市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用地布局相协调。1.1.1.2与周边构、建筑物的协调性分析根据规划协调性分析,本规划与规划区东侧拟建游艇码头、连接两规划区的中坝大桥相协调。游艇码头紧邻本规划区东侧,建成后将与本规划区协同发展;中坝大桥连接本规划区的滨江区、中坝岛,建成后将大大改善中坝岛的对外交通情况,有利于促进中坝岛的旅游开发。1.1.1.3与巴南区文物保护的协调性分析规划方案中,已将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为文物古迹用地,并将该用地划为城市“紫线”范围,提出了严格的控制要求确保文物安全。本评价进一步提出严格按照重庆市巴南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关于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万寿宫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以及《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相关要求保护文物安全。规划实施与巴南区文物保护是协调的。-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1.1交通布局合理性分析交通布局合理性分析主要是为了避免交通干线直接影响人群工作生活。交通噪声一般可使受影响人群心血管系统疾病的发病率增高,工作效率降低,并在心理上带来负面影响;交通尾气可增加呼吸系统等疾病的发病率。规划区内有两条城市次干道通过,分别为木洞连接道和土地垴路,道路沿线主要规划商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和生态绿地,且与居住用地之间均有绿化带相隔,对规划居住用地的环境噪声很小。规划区内规划建设一条城市次干道(土地垴北路)和若干支路,部分道路沿线有二类居住用地分布。本次评价要求土地垴北路噪声防护距离按道路红线外不小于20m控制,且噪声防护距离内区域宜进行绿化或作为交通服务设施、仓储物流设施等非噪声敏感建筑物用地,邻路第一排不宜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若必须建设应执行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1.1.1.2配套设施布局合理性分析本规划区内规划1处6班幼儿园、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居住小区级文化站、1处居住小区级体育活动中心、1处托老所、1处污水泵站和1处垃圾转运站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居住小区级文化站位于B03-5/01地块,规划的居住小区级体育活动中心位于B03-6/01地块,规划的托老所位于B03-1/01地块,均位于二类居住用地,声环境、大气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但B03-5/01地块北侧有城市次干路通过,可能受土地垴北路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的影响。规划设置垃圾转运站1处,用地面积500m2,位于规划滨江区南部的B03-7/01地块,且根据规划要求,垃圾转运站建筑与相邻建筑地块边界间距不小于10m,其中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小于5m。该垃圾转运站紧邻土地垴路,交通位置便利,易安排清运路线,且该垃圾转运站周边为防护绿地及生态绿地,与规划区居住用地、商业设施用地相距较远,在满足按规划要求并加强绿化的基础上,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规划设置污水泵站1处,位于中坝岛南侧B01-9/01地块。污水泵站南侧紧邻防洪堤内侧,西侧为商业用地,北侧、东侧紧邻中坝岛规划支路,其产生的臭气可能会对该地块周边设施产生影响。本次环评要求污水泵站采用地埋式,可大大减轻污水泵站的臭气影响。总体上看,规划区配套设施布局合理。-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1.1.1.1控制开发规模规划实施中,应合理控制区域开发强度和规模。滨江区居住人口数量应按照《重庆市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控制。考虑环境保护要求,中坝岛外来游客数量不应超出中坝岛生态环境容量5333人。1.1.1.2合理安排开发建设进度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看,中坝大桥目前正在建设中;中坝岛护岸工程目前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尚未动工。为改善规划区交通运输条件,便于规划实施,本次环评建议加快中坝岛护岸工程和中坝大桥的建设进度,中坝岛的开发建设应安排在中坝大桥和护岸工程建成后。1.1.1.3加快规划区给水管网建设合理安排规划区开发建设进度,加快区内给水管网的建设。同时为确保规划区开发进程的水资源供应,规划实施单位应积极与木洞水厂沟通,协调规划区建设与木洞水厂扩建的建设进度。1.1.1.4废水收集处理规划区实施雨污分流。区内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自然水体,污水经木洞镇污水泵(由木洞镇现状污水处理厂改建)站提升至送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处理后达标排放。为保证规划区污水妥善处理,本评价提出:(1)加快规划区排水管网的建设;(2)规划实施单位应积极与木洞镇现状污水处理厂沟通,协调规划区建设与木洞镇现状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的建设进度;(3)规划实施单位应积极开展与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之间的协调工作,在二期扩建时将本规划区纳入服务范围,并根据园区建设情况重新核实服务范围内污水产生量,适当调整木洞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规模;(4)规划区东侧拟建设游艇码头,本评价建议游艇废水应收集后接中坝岛污水管网一并输送至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处理;(5)规划区污水管网未与污水处理厂接通前,规划区内产生污(废)水的单位应自行收集处理,严禁排入长江。-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1.1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区主要发展休闲旅游、商业、居住等,对大气环境质量有较高要求。因此,规划区应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鼓励使用电动车、船等绿色交通工具,禁止使用煤、重油等大气污染严重的燃料。1.1.1.2固体废物处理规划区内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规划区东侧拟建游艇码头的游艇垃圾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游艇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餐厨垃圾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1.1.1.3防止污染扰民(1)交通噪声控制在本规划区内,木洞连接道、土地垴路、土地垴北路三条城市次干道噪声防护距离按道路红线外不小于20m控制。噪声防护距离内区域宜进行绿化或作为交通服务设施、仓储物流设施等非噪声敏感建筑物用地,邻路第一排不宜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若必须建设应自行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2)加强餐饮、娱乐业合理布局饮食业、娱乐项目统一规划,布置在规划的商业金融用地内。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禁止在主城区、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住宅楼内新建、扩建餐饮、加工、维修等产生油烟、废气、异味的项目。根据《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第二十二条,禁止在主城区、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住宅楼内新建、扩建餐饮、加工、维修等产生油烟、废气、异味的项目。此外,餐饮业设置还有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要求。娱乐业设置应满足《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5号)、“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重庆市“宁静行动”实施方案(2011-2013年)》、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贯彻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渝文广发[2007]124号)等要求。(3)市政设施合理布局规划垃圾转运站、污水泵站等均应与居住区留出足够防护距离,避免污染扰民。-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1.1文物保护规划设计文本中,提出划定“紫线”和文物保护用地对万寿宫进行保护。但根据现场调查,万寿宫由于年久失修已破败不堪。本次评价建议规划实施单位尽快与巴南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协商,落实万寿宫的保护措施,并可考虑将万寿宫作为中坝岛的景点进行开发。1.1.1.2生态保护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生态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开发建设活动应尽量减少对区内现有林木的砍伐,做好绿地规划和建设;滨江区临江侧绿地应予以保护,禁止破坏;(2)中坝岛高程175m~183m之间区域应建设为生态湿地,结合重庆市相关研究成果,选择适生物种,如枫杨、柳树、中华蚊母、秋华柳嘉陵1号、梾木、疏花水柏枝、芦竹3号、甜根子草2号、狗牙根嘉陵1号、牛鞭草2号、苔草、青茅草等进行栽种;(3)规划区外消落带应予以保护,禁止非法扰动,若确需进行建设,应严格执行《重庆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67号);(4)中坝岛护岸设计应采用生态友好设计,避免造成生态阻隔;(5)规划中并未明确污水及燃气管道过江的具体设计方案,在后续管道过江设计时,应充分论证方案的环境合理性,避免对中坝内浩鱼类产卵场、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水产种质保护区实验区功能造成破坏,具体项目实施应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1.1.1.3游艇码头环境保护建议在规划中坝岛东侧,紧邻规划区边界处有拟建游艇码头,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游艇码头不属于本规划范围。但本规划考虑游艇码头位于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保护区内,且邻近中坝内浩鱼类产卵场,本次评价建议游艇码头建设前应详细论证设计方案的环境合理性以及其对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保护区、中坝内浩产卵场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环境保护措施。1.1.1.4环境管理要求下阶段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此外,本规划区内,中坝岛为长江中的岛屿,规划实施前应先期取得相关责权部门关于岛屿可实施建设的相关批文,并按照相关文件落实防洪要求。-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低碳城区建设初步规划低碳是指在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下,CO2排放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对自然系统产生较小负面影响。低碳城市是指城市经济以低碳产业为主导模式,市民以低碳生活为理念和行为特征、政府以低碳社会为建设蓝图的城市。低碳城市目前已成为世界各地的共同追求,低碳城市将成为城市品牌的新高标。2010年8月,重庆被国家发改委批准成为全国首批低碳试点城市之一。规划区位于重庆市主城区,功能定位为以内陆游艇基地为重点的长江旅游节点,是集休闲旅游、商业、生态居住为一体的岛屿式旅游发展区。因此规划区应当顺应历史潮流,以低碳城区为发展目标。本次评价主要根据规划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低碳城区建设初步规划。1.1.1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指针,把推广应用新型能源、节约利用能源、降低CO2排放强度作为建设低碳城区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坚持政府推动、规划先行,示范带动、公众参与、重点推进、循序渐进的原则,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社会,打造低碳城区。1.1.2主要目标(1)低碳产业进一步壮大。以低碳服务业等为主导的低碳产业支撑体系初步形成,以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为主导的循环经济框架基本建成,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全面推广。(2)低碳生活方式深入人心。低碳宣教全面展开,低碳理念得到确立,低碳化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得到深化,以可再生能源为主导的清洁能源得到广泛应用。(3)低碳化管理逐步深入。低碳城区建设与管理模式初步形成,符合低碳理念的城镇规划全面实施,功能分区布局合理,城区运行效率不断提高;以建筑节能、低碳社区建设、低碳交通等为重点的低碳化城镇管理全面实施。1.1.3重点任务(1)发展低碳经济,培育低碳产业-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①积极推广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禁止燃煤、燃烧重油等,最大限度地减少石油等化石燃料的使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②构建低碳产业支撑体系。发展壮大低碳服务业。规划建设低碳教育展示场所。(2)树立低碳理念,建设低碳社会①提高低碳意识。各旅游接待企业、小区等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低碳宣传,广泛宣传建设低碳城区的重要性、紧迫性;开展低碳(绿色)社区、饭店、家庭等创建活动;选择一批先进社区等,建设低碳宣传教育基地。②推进生活方式低碳化。倡导居民在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用等方面,从传统的高碳模式向低碳模式转变,尽量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或以步代车;倡导生活简单、简约化,尽量减少“面子消费、奢侈消费”;推进住房节能装修;引导采用节能的家庭照明方式和科学合理使用家用电器;倡导消费本地产品。③推进城区建设低碳化。加强土地的节约集约化利用,推行“紧凑型”建设模式;坚持用低碳理念指导建筑设计;在城镇建筑设计中推广应用绿色节能建筑技术,推进建筑设计与太阳能光电产品的结合;全面植树造林,建设园林化城区,捕捉城镇建设、生活消费中的二氧化碳排放,增加规划区碳汇。(3)实施低碳化管理,加强节能减排①推进建筑节能。严格执行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2010)、《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BJ50-052-2013)。②强化城镇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努力使公共交通成为群众出行的主要方式;加强汽车尾气排放监督和治理;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车辆和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③推进商贸流通业节能减排。在餐饮住宿行业逐步减少、最终取消使用一次性用品,积极开展争创“绿色饭店”活动;在流通领域抑制商品过度包装;在经营性服务场所广泛推广采用节能、节水、节材型产品和技术,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等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降低排放;④完善价格政策。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提高收缴率。-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燃料废气严格落实清洁能源计划,规划区尽快实施天然气供给系统,禁止燃煤、燃烧重油等。(2)交通废气实行公交优先战略,倡导公共交通,鼓励市民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车辆使用数量,降低车辆尾气排放。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对道路两侧及停车场进行绿化,可起到一定的滤尘作用,减轻交通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3)油烟废气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建立油烟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制度,油烟废气经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5-2001)标准后排放,油烟排放口应避开居民楼等环境敏感目标。1.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规划区规划区污水经木洞镇污水泵站(由现有木洞镇污水处理厂改建)提升至在建的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污水A标准后排入五布河。本次评价要求规划区内商业经营性废水应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规划区污水管网未与污水处理厂接通前,规划区内废污(废)水的产生单位应将污水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禁止排入长江。1.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主要来自于地表或土壤水的下渗。主要保护措施如下:(1)完善区内供水设施,实现区域供水安全。-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加强污水收集池、污水管道的选材和维护,做好管道防渗:选择管道材料要抗老化、抗腐蚀;管道填埋施工时,接口要紧密牢固,填埋深度要合理;管道经过的地面要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并对周围居民进行针对管道维护的宣传教育工作。(3)严禁将污水直接灌入土壤之中。(4)及时清运规划区的生活垃圾,禁止在规划区内任意堆放;完善垃圾转运站的防渗措施。1.1声环境保护措施(1)交通噪声在本规划区内,木洞连接道、土地垴路、土地垴北路三条城市次干道噪声防护距离按道路红线外不小于20m控制。噪声防护距离内区域宜进行绿化或作为交通服务设施、仓储物流设施等非噪声敏感建筑物用地,邻路第一排不宜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若必须建设应自行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此外,道路应采用改性沥青路面,还应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相关要求建设道路两侧绿化带,有效减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2)社会生活噪声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重庆市“宁静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和《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新建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并征求周边居民的意见;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招揽顾客;强化社区复合型噪声污染监管,实行限时装修,限制社区茶室、棋牌室、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农贸市场及其他商业服务业的噪声污染,有效治理冷却塔、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在居民住宅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居住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建设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金属加工、木材加工、机动车维修、物流等企业;禁止在居民楼、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和学校、医院、机关200m范围内设立迪吧、卡厅等娱乐场所,以在规划阶段进一步减轻社会生活噪声影响。1.2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生活垃圾-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区内设置垃圾转运站1座,生活垃圾经各垃圾收集点收集至垃圾转运站后,由巴南区环卫部门统一收运至重庆市第二垃圾焚烧厂处理。(2)餐厨垃圾规划区内饮食服务单位、企业食堂、农贸市场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设置符合标准的收集容器分类投放、密闭储存餐厨垃圾,并将餐厨垃圾交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1.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植被营造植被营造应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土壤条件的植被,并注意外来物种入侵问题,不得选择影响本地优势品种生长的物种。注意“乔-灌-草”相结合,按照该地区植被正向演替的规律选择先锋物种和过渡物种,提高植被覆盖率和生物量。同时,对于规划区内的山体林地应尽量进行保留,不得随意进行破坏。此外,若规划实施过程中发现名木古树等,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告知相关管理部门,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2)城市景观控制规划区功能定位为以内陆游艇基地为重点的长江旅游节点,是集休闲旅游、商业、生态居住为一体的岛屿式旅游发展区。因此,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划涉及方案提出的城市设计指引方案进行构、建筑物的设计和建设。此外,本次评价还建议:规划区内各构、建筑物设计建设应充分结合居住用地内的自然地形地貌,保护自然生态的原生性;中坝岛酒店的设计应与周边环境整体和万寿宫相协调,并尽量体现当地的区域特色;滨江区内居住建筑风貌应简洁大方,建筑色彩可多样化,色调上不宜采用大面积高彩度的原色,不宜采用高彩度搭配,不宜使用任何破坏周边环境整体色调的建筑色彩。(3)水土保持-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区基础设施建设将造成一定程度的植被损失,从而造成水土流失。评价建议采取多项措施减少水土流失量,在山体开挖、土地平整、弃土弃渣场地应先行采取护坡工程,严禁在无水土保持措施的条件下直接将弃土推倒于低洼沟渠边,任其冲刷流失;对施工机械、施工方式和施工季节等进行合理布局及设计,尽可避免在雨季进行地表的开挖,并保证施工场地排水的畅通;注重施工区表层土壤单独存放和用于回填复盖和绿地用土的设计,对山体开挖后可能形成滑坡地段应及时采取滑坡治理工程。(4)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措施本次环评要求涉及三峡生态屏障区内的用地应严格按照《重庆市巴南区三峡后续工作生态屏障区建设规划》、《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进行建设。(5)三峡库区消落带生态保护措施本规划区边界邻近三峡库区消落区。为保护消落带生态环境,本次评价要求规划实施要严格控制占地范围,不得在消落区开展任何施工活动,施工材料、弃渣等禁止堆放在在消落区。(6)规划区外绿地保护在长江遭遇洪水时,中坝岛第二级护岸以下部分区域将被洪水淹没形成浅水区,可为长江鱼类提供临时性索饵场和庇护场所;同时,该区域的植被对于中坝岛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均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次评价要求规划实施后应在该区域内栽种适生植物,保护其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生态功能。滨江区临江侧山体林地应予以保护,禁止破坏。1.1对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保护措施1.1.1规划实施(1)禁止规划区污水排入长江,必须达标后排入五步河,禁止向长江江体内抛洒杂物及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渣、餐厨垃圾等;(2)优化规划区内建筑布局,在临江侧不应设置具有高噪声源的建筑物;(3)加强渔业管理,禁止当地居民及游客在禁渔期违法捕捞江段内鱼类;(4)加强宣传教育,在中坝岛入口设置宣传牌,倡导游客和当地居民保护江段鱼类资源。1.1.2规划区外构、建筑物规划区外,临江侧建设的中坝岛护岸、木洞滨江路应严格按照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落实环保要求。-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坝大桥目前已开工建设,本次评价提出以下环境保护要求:施工生活生产废水禁止排入长江;采用深孔松动爆破、分层爆破、微差爆破先进技术工艺,选用低威力、低爆速的炸药—乳化炸药,控制炸药用量,并对爆炸品严格进行管理;水下施工避开禁渔期(每年2~4月)和鱼类洄游季节(每年11月),减轻对鱼类卵苗的破坏;采取驱鱼措施,尽量减轻对鱼类造成的伤害;对于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的珍稀濒危鱼类,要制定专门的救护方案,包括施工期间误伤到的个体的救护,以及突发事件导致的污染后的救护等;采取适当鱼类生境修复措施;与保护区管理机构签订《保护区生态补偿协议》,落实相关保护措施实施经费等。具体环保措施按照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执行。游艇码头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本次评价要求在其建设前应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水生生态专题评价,将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严格按照其要求落实环保要求。1.1社会环境影响减免措施(1)移民安置规划采用货币安置的方式。目前重庆浪琴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已完成了规划区实物指标调查。对于移民安置工作,本次评价提出以下要求:①移民安置工作应做到宣传到位、措施得力、政策落实;②拆迁应以不降低移民原有生活标准并有所提高为原则,积极创造就业机会,保持移民生活创收活动有序和稳定。(2)万寿宫根据现场调查,有几处房屋紧邻万寿宫修建。为防止房屋拆除危及万寿宫安全,本次评价要求紧邻万寿宫的房屋采用人工拆除的方式,且拆除前应做好详细的拆除方案,不得危及万寿宫安全。万寿宫的保护应严格按照重庆市巴南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关于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万寿宫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以及《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若发现其他文物,应依法及时报告文物部门,由文物部门提出处理意见。-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划区在进行天然气管道建设时,将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相关法规中保护各种燃气管道及设施的有关规定,控制各种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间距,确保各种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1.2项目入区条件控制(1)将给排水管网、天然气管道、垃圾转运站、污水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开发建设的优先内容和首要工作提前实施;(2)禁止引进工业企业,只能引进符合规划区功能定位的旅游、居住、商业、服务业等项目;(3)入区宾馆、饭店应不低于《清洁生产标准-宾馆饭店业(HJ514-2009)》中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4)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禁止在主城区、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住宅楼内新建、扩建餐饮、加工、维修等产生油烟、废气、异味的项目。根据《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第二十二条,禁止在主城区、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住宅楼内新建、扩建餐饮、加工、维修等产生油烟、废气、异味的项目。此外,餐饮业设置还有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要求。(5)娱乐业设置应满足《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5号)、“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重庆市“宁静行动”实施方案(2011-2013年)》、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贯彻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渝文广发[2007]124号)等要求。(6)农贸市场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应满足《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的通知》(商建字[2009]88号)相关要求。(7)垃圾转运站总体布置、建筑结构、运营工艺、防护距离、绿地率等均应满足《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技术要求的通知》(渝市政委[2006]110号)的相关要求。-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8)规划区内各建设项目应按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等相关要求,视情况编制建设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报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审批,并必须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专项评价要求进行建设。1.1环境保护目标可达性分析根据规划协调性分析、资源与承载力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在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落实的基础上,本次评价进行环境保护目标与评价指标的可达性分析,见表7.11-1。表7-11规划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指标可达性分析主题环境保护目标评价指标目标是/否可达社会经济与相关规划相协调与国家、重庆市、巴南区相关规划协调协调采取措施后可达拆迁居民妥善安置拆迁安置情况妥善安置采取措施后可达文物保护(万寿宫)文物古迹(万寿宫)保护情况根据划定的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采取措施后可达资源利用天然气供应充足天然气消耗总量不超过天然气可供应量可达水资源供应充足耗水总量不超过水资源承载力可达环境质量控制水体污染污水排放去向优化排水方案,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可达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受纳水体水环境承载力采取措施后可达水环境影响五布河评价河段水质达III类水域标准;长江评价江段水质达II类水质标准。减轻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采取措施后可达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采取措施后可达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区域大气环境承载力采取措施后可达区域环境噪声水平声环境质量满足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采取措施后可达控制固体废物污染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100%采取措施后可达生态保护减少可能造成的生态破坏水土流失加强水土保持采取措施后可达对现有和规划绿地的影响尽量保护现有绿地,不得占用三峡库区生态屏障。采取措施后可达对三峡库区消落带的影响尽量减轻对三峡库区消落带的影响采取措施后可达对“四大家鱼”保护区的影响尽量减轻对保护区的影响。采取措施后可达-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跟踪评价1.1环境管理为全面履行国家和重庆市制定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对规划区实施全面的环境管理与监督,建议巴南区环保局在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单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为确保规划区的环境质量,入区的大、中型餐饮和酒店等餐饮娱乐企业应设置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环保专职或兼职人员,环保人员定期接受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环保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环保机构的职责主要是依据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中环境管理、总量控制、环境监测和环保措施的相关要求,与巴南区环保部门协调,贯彻实施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1.2环境监测建议巴南区环境监测站对规划区环境质量开展定期监测,监测计划如下:(1)大气监测在滨江区二类居住用地设置1个环境空气监测点,监测因子:SO2、NO2、PM10;监测频次:半年1次(夏季、冬季各1次),每次7天。待条件成熟后改为例行监测点。(2)噪声监测对城市功能区噪声进行监测,监测项目:昼、夜等效声级;监测时间:夏、冬季各一次,每次监测分昼间和夜间。(3)污染源监测废水:商业用房、卫生服务站等经营性废水的排污单位设监测井,井内设污水水量计量装置。监测因子及监测频率按建设项目环评要求进行。废气:入区项目应对废气污染源进行定期监测,监测因子及监测频率按建设项目环评要求进行。噪声:对声源较大的项目实行定期监测,监测方案按建设项目环评要求进行。-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跟踪评价建议为评价规划实施后的实际环境影响,并吸取规划环评的经验和教训,建议规划编制单位在2020年前后实施跟踪环境影响评价。跟踪评价具体内容见表8.3-1。表8.3-1规划跟踪评价主要内容序号项目工作内容主要目的和意义1环境监测与回顾评价大气环境监测与回顾评价掌握环境质量变化趋势,评判是否满足区域环境功能要求。2地表水环境监测与回顾评价3噪声环境监测与回顾评价4污染源调查企业污染源调查掌握基础数据5企业环保措施调查6环保措施回顾生态建设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7能源结构与大气污染控制8地表水/地下水污染控制9固体废物处理处置10噪声环境污染防治11环境管理公众参与回顾并完善环境管理各项措施12环保投资比例1.2下一层次建设项目环评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及有关规定,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审查通过后,对下一层次建设项目环评提出如下建议:(1)具体建设项目的性质、污染因子等在本次评价中未作评估的,其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不得简化。其中,餐饮项目重点评价餐饮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选址布局环境合理可行性;KTV等娱乐项目重点评价噪声、振动对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及选址布局环境合理可行性;居住区项目需重点关注交通噪声等外环境的影响及居住适宜性评价。(2)入区建设项目在产业定位、规划布局、环境保护措施上不得与本次环评相冲突。(3)入区建设项目应结合《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等相关规定,视情况编制建设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报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审批,并将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1.1公众参与的目的通过公众参与可以使可能受规划实施影响的公众、相关机关和部门更多的了解规划基本情况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让公众、相关机关和部门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表明对规划实施的态度,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为评价提供信息,从而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建立起规划实施的公众环境监督机制。1.2公众参与方式采取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现场发放调查表相结合的方式,获取公众、相关机关和部门对规划实施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2.1信息公示1.2.1.1第一次网上信息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初始阶段,于环评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在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网站(http://www.cqmaliu.com/html/yqdt/yqgg/))进行了第一次网上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7月29日至2014年8月22日。公示内容包括:规划名称、规划概要、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方式等。第一次网上公示见图7.1。1.2.1.2第二次网上信息公示及现场公示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在2014年8月21日至9月4日在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网站(http://www.cqmaliu.com/html/yqdt/yqgg/))进行了第二次信息网上公示,并在木洞镇公示栏进行了现场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规划概况、规划协调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综合分析、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环境管理建议、规划综合结论、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等。第二次网上信息公示页面及现场公示见图7.2、图7.3。-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图7.1第一次网上公示页面图7.2第二次网上公示页面图7.3第二次现场公示照片-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1公众参与问卷调查本次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范围是规划实施的直接及间接影响区域,主要包括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重庆麻柳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中坝村村民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土地垴村村民委员会等5个单位以及木洞镇镇区、中坝村、土地脑村等地的居民及农户。本次问卷调查的时间为2013年9月4日。共向机关单位发放问卷调查表4份,实际回收4份,调查表回收率为100%;共向当地居民及农户发放问卷调查表60份,实际收回59份,调查表回收率为98%。此外,2014年9月10日,我单位走访了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听取了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对本规划渔业保护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2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1.2.1信息公示结果两次信息公示期间均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规划建设的反对意见和反馈建议。1.2.2公众参与调查表结果1.2.2.1机关单位公众参与调查表结果本次共走访了5家机关单位,分别为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重庆麻柳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中坝村村民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土地垴村村民委员会,其中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针对本次评价给出了指导意见,其余4家单位填写了公众参与调查表。(1)重庆市农业委员会指导意见2014年9月10日,我单位环评人员走访了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农业委员会根据规划建设内容,提出在下阶段规划区开发建设时,各建设项目应按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等相关要求,视情况开展水生生态专项评价并报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审批,并必须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专项评价要求进行建设。(2)机关单位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各机关单位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见表9.3-1。-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9.3-1机关单位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调查内容统计结果您是否了解本规划方案的主要内容?①了解②有所了解③不了解/2家,占50%2家,占50%0/您认为规划区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可多选)①地表水体污染②环境空气质量③噪声影响生活④生活垃圾堆弃2家,占50%001家,占25%⑤城市交通状况⑥生态恶化⑦无/001家,占25%/您认为制约规划区开发建设最突出的制约条件是(可多选)①土地资源②水资源③能源④基础设施1家,占25%01家,占25%0⑤环境容量⑥生态环境⑦“四大家鱼”保护区⑧无2家,占50%01家,占25%1家,占25%哪种噪声对您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影响最大?①道路交通噪声②工业噪声③建筑施工噪声④社会生活噪声2家,占50%02家,占50%0您认为规划区开发建设有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是?(可多选)①环境空气②地表水③噪声④水土流失2家,占50%2家,占50%1家,占25%0⑤固体废物⑥陆生生态破坏⑦影响“四大家鱼”保护区⑧其他1家,占25%01家,占25%1家,占25%您对规划区开发建设持什么态度?①赞成②反对③无所谓/4家。占100%00/您对规划区开发建设最关心的问题是?①环境保护②经济带动③就业条件④拆迁安置2家,占50%2家,占50%02家,占50%⑤基础设施⑥生态保护⑦保护“四大家鱼”保护区⑦其他0001家,占25%您对规划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注重环岛水污染问题;(2)环境保护与工程建设逐步推进;(3)注意控制开发区内的点源污染问题,特别是对长江水体的保护。您对本规划方案的其它意见和建议:(1)尽快通过审批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①被调查的机关单位中,了解本规划方案主要内容的占50%,有所了解的占50%;②被调查机关单位中,认为目前规划区存在的明显环境问题是地表水体污染的占50%,其次是生活垃圾堆弃占25%,25%认为目前区域不存在明显环境问题。-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③被调查机关单位中,认为制约规划区开发建设最突出的制约条件是环境容量占50%,其次为土地资源、能源、“四大家鱼”保护区,各占25%;另外,25%的单位认为规划区开发建设不存在突出的制约条件。④被调查机关单位中,认为道路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对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影响较大。⑤被调查机关单位中,认为规划区开发可能带来的最主要环境问题为环境空气和地表水(均为50%),其次还有噪声、固体废物、影响“四大家鱼”保护区和其他。⑥100%的被调查机关支持规划区开发建设。⑦被调查单位对规划区开发建设最关心的问题为环境保护、经济带动和拆迁安置,均占50%,其次为其他占25%。⑧被调查单位还提出了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注重水污染问题,特别是对长江水体的保护;环境保护与工程建设逐步推进。1.1.1.1居民公众参与调查表结果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表被调查对象构成情况见表9.3-2。表9.3-2公众参与调查人员组成表人数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5920-4546-6060-72男女初等中等高等干部工人农民人大代表其他22241336231822197335311本次公众参与问卷调查对象主要包括来自巴南区木洞镇镇区、巴南区木洞镇中坝村、巴南区木洞镇土地垴村等地的居民及农户和巴南区木洞镇政府、重庆麻柳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职员等,基本涵盖了社会各级层,具有广泛的参与性和代表性,被调查公众在认真了解规划方案基本情况和规划区开发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以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本次调查,表现出较好的分析、判断能力。1.1.2调查结果及分析公众参与调查表各项调查内容的统计结果见表9.3-3。-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9.3-3公众参与调查统计结果调查内容统计结果您是否了解本规划方案的主要内容?①了解②有所了解③不了解/19人,占32%37人,占63%3人,占5%/您认为规划区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可多选)①地表水体污染②环境空气质量③噪声影响生活④生活垃圾堆弃6人,占10%7人,占12%9人,占15%6人,占10%⑤城市交通状况⑥生态恶化⑦无/10人,占17%3人,占5%36人,占61%/您认为制约规划区开发建设最突出的制约条件是(可多选)①土地资源②水资源③能源④基础设施14人,占24%6人,占10%4人,占7%11人,占19%⑤环境容量⑥生态环境⑦“四大家鱼”保护区⑧无12人,占20%7人,占12%3人,占5%23人,占40%哪种噪声对您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影响最大?①道路交通噪声②工业噪声③建筑施工噪声④社会生活噪声8人,占14%8人,占14%43人,占73%8人,占14%您认为规划区开发建设有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是?(可多选)①环境空气②地表水③噪声④水土流失13人,占22%11人,占19%16人,占27%7人,占12%⑤固体废物⑥陆生生态破坏⑦影响“四大家鱼”保护区⑧其他20人,占34%4人,占7%2人,占4%6人,占10%您对规划区开发建设持什么态度?①赞成②反对③无所谓/58人,占98%01人,占2%/您对规划区开发建设最关心的问题是?①环境保护②经济带动③就业条件④拆迁安置21人,占36%20人,占34%11人,占19%26人,占44%⑤基础设施⑥生态保护⑦保护“四大家鱼”保护区⑦其他10人,占17%8人,占14%2人,占4%2人,占4%您对规划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注重环岛水污染问题;(2)加强监管;(3)控制开发强度,加强节能减排;(4)及时处理施工粉尘污染,避免扬尘;(5)尽量保持原生态。您对本规划方案的其它意见和建议:(1)加快规划实施进度,早日建成以带动地区发展。①全部被调查者中了解本规划方案主要内容的占32%,有所了解的占63%。②被调查者中,认为目前规划区存在的明显环境问题是城市交通状况的占17%,其次是噪声影响占15%,环境空气质量占12%,地表水污染、生活垃圾堆弃各占10%,认为生态恶化的仅占5%。61%认为规划区目前无明显环境问题。-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③被调查者中,认为规划区开发建设最突出的资源环境因素是土地资源占24%,其次是环境容量占20%、基础设施占19%、生态环境占12%、水资源占10%,能源占7%,“四大家鱼”保护区占5%。40%受访者认为规划区开发建设不存在资源环境制约条件。④被调查者中认为对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影响最大的噪声是建筑施工噪声,占73%;其次道路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工业噪声污染各占14%。⑤被调查者中认为规划区开发建设可能带来的最大环境问题是固体废物、噪声和环境空气污染,分别占34%、27%和22%,其次是地表水污染、水土流失和其他,分别占19%、12%。⑥被调查者中赞成规划区开发建设的为98%,2%的受访者持无所谓态度。⑦被调查者中最关心规划区开发建设的问题是拆迁安置、环境保护和经济带动,分别占44%、36%和34%;其次为就业条件、基础设施和生态保护,分别占19%、17%和14%。⑧在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中,公众对规划区的开发建设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包括: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注重环岛水污染问题;加强监管;控制开发强度,加强节能减排;及时处理施工粉尘污染,避免扬尘;尽量保持原生态;加快规划实施进度,早日建成以带动地区发展。1.1公众要求、建议及采纳情况说明根据以上调查,各机关、公众对规划区建设最关心的问题是: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加快园区开发建设进度,同时加强环境保护,改善就业条件。在与规划实施单位多次沟通后,本次评价向当地公众反馈如下:(1)拆迁征地赔偿拟采取货币安置的方式进行移民安置,并严格执行《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13]58号)和《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巴南府发〔2013〕158号)、《重庆市巴南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巴南府发[2008]76号)。(2)加强环境保护-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①入区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要优先建设园区污水管网。且各建设项目应结合《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等相关要求,视情况编制建设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报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审批,并必须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专题论证报告要求进行建设。②合理规划片区开发时序及土地功能布局,鼓励引入符合规划区功能及产业定位的产业,确保园区建设与地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③规划区内污水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禁止燃煤、燃烧重油,确保规划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妥善处理;合理布局,采用改性沥青路面,建设绿化带等确保区域满足声环境功能;采取措施保护区域陆生生态环境和“四大家鱼”保护区;提出项目入区条件,实施低碳城区规划;加强园区环境监管。(3)改善就业条件考虑到被拆迁的村民可能因为丧失土地后会维生技能。本次环评建议在区域开发过程中优先选择区域原住民作为施工人员,同时企业入住后优先选择符合企业技术要求的原住民作为职工,同时随着区域居住、商业发展,区域常住人口增加,将会新增较多家政、副食、市政、环卫等工作机会,可由巴南区木洞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技能培训竞争上岗。综上所述,公众对规划区的开发建设普遍持积极支持的态度,规划实施单位承诺在区域开发过程中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进行采纳和落实,达到了本次公众参与的预期效果。-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执行总结1.1规划概况规划区位于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管辖范围,分中坝岛和滨江区两部分,规划面积52.18hm2。其中,中坝岛规划范围为防洪堤岸围合区域,规划面积26.42hm2;滨江区规划范围北至长江内河、东至中坝大桥连接道、西至土地垴北路、南至土地垴路,规划面积25.76hm2。规划年限:基准年为2013年,水平年以规划实施完成为准。规划功能定位:以内陆游艇基地为重点的长江旅游节点,是集休闲旅游、商业、生态居住为一体的岛屿式旅游发展区。规划区将充分利用滨江水资源、湿地资源和万寿宫旅游资源优势,与邻近的木洞镇镇区、桃花岛共同打造集休闲旅游、商业、生态居住为一体的旅游发展区。规划规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39.99hm2,非建设用地面积12.19hm2。计容建筑总面积控制在38.14万m2以下,其中居住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20.93万m2以下(含居住用地中10%的公建配套建筑面积),商业服务业建筑面积为17.21万m2。规划居住人口0.42万人,预计日游客接待量0.2万人。规划布局结构:“一轴、两片”。“一轴”指依托中坝大桥来连接中坝岛与滨江区的景观交通轴;“两片”指中坝岛旅游休闲区与滨江宜居生态居住区。规划土地利用情况:城市建设用地39.99hm2,包括二类居住用地11.46hm2、文物古迹用地0.05hm2、商业服务设施用地17.18hm2、公用设施用地0.16hm2、绿地与广场用地2.50hm2;非建设用地12.19hm2。公共配套设施规划:6班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居住小区级文化站、居住小区级体育活动中心、托老所、综合市场(农贸市场)、城市道路、公交首末站、停车场、步行道路、10kV电力开闭所、消防室、应急避免场所。规划区由木洞水厂供水、木洞调压站供气,由木洞变电站10kV埋地线路供电。环境保护规划:污水泵站(中坝岛)、垃圾转运站(滨江区)各1处。规划区污水经木洞镇污水泵站(由现有木洞镇污水处理厂改建)提升至在建的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依托重庆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环境现状1.1.1区域开发现状规划区目前主要为农村,处于未开发状态,主要涉及木洞镇土地垴村和中坝岛村土地,区域内分布有零星农舍,建筑结构以砖木结构和土石结构为主,建筑用途为农民居住生活、农畜饲养。根据现场调查,规划区内目前仅有1家违章小型屠宰厂(无环保手续,规划予以关闭),污染物现状排放量较小。规划区内尚无天然气管网设施,农村居民主要采用电、液化气等作为能源,居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作为农肥或直接排放。区内尚无垃圾收运设施,生活垃圾存在随意堆放的现象。1.1.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范围内2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的SO2、NO2、PM10、NH3、H2S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有较大环境容量;收集利用的江北区唐家沱例行监测点位仅PM10因区域大量施工活动导致有超标,SO2、NO2均达标;五布河两个监测断面、长江3个监测断面中,除粪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他监测因子浓度值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地下水除粪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他各监测因子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区域环境噪声均满足相应的2类、4a类标准要求;区域土壤为农业自然背景情况,环境质量现状较好。1.1.3环境敏感区规划评价范围内包含长江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三峡库区消落带和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实验区等生态敏感区。规划滨江区涉及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内主要为山体林地,多为杉木、竹类等常见树种。三峡库区消落带植物群落类型和植物物种资源相对较少,以一年生和多年生草本为主。其中主要的植物类型为狗牙根、双穗雀稗、牛筋草等耐水淹植物。中坝岛被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实验区环绕,滨江区紧邻保护区实验区边缘,规划区边缘距离保护区核心区距离约1.6km-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现场踏勘,规划涉及江段内有1处产卵场,即木洞中坝内浩产卵场,主要为鲤鱼、鲫鱼产卵场,位于五布河入长江汇口处。同时,规划涉及江段还为长江鲟鱼类的洄游通道和鱼类卵苗的漂流通道。1.1规划区产业定位合理性规划功能定位为以内陆游艇基地为重点的长江旅游节点,是集休闲旅游、商业、生态居住为一体的岛屿式旅游发展区,符合国家、重庆市、巴南区相关规划要求,功能定位合理。1.2规划规模合理性规划区规划面积52.18h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39.99hm2。规划居住人口0.42万人,符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年深化)》的相关要求;同时,根据《重庆市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判断为基本适宜。根据游客生态环境容量核算,中坝岛游客规模设计未超出中坝岛生态环境容量。区域能源、水资源、大气环境、水环境等资源环境要素能够支撑规划规模的实施。1.3规划布局合理性规划区空间布局结构为“一轴、两片”。“一轴”指依托中坝大桥来连接中坝岛与滨江区的景观交通轴。“两片”指中坝岛旅游休闲区与滨江宜居生态居住区。规划区内各类用地不存在混杂现象,有利于避免其相互影响,用地布局合理。本规划与周边正在编制的《巴南区木洞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庆市巴南区桃花岛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已批复的《重庆市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用地布局相协调。规划方案中,已将巴南区文物保护范围划为文物古迹用地,并将其建设控制地带划为城市“紫线”范围,提出了严格的控制要求确保文物安全。本评价进一步提出严格按照重庆市巴南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关于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万寿宫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以及《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相关要求保护文物安全。规划实施与巴南区文物保护是协调的。-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区内有两条城市次干道通过,分别为木洞连接道和土地垴路,道路沿线主要规划商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和生态绿地,且与居住用地之间均有绿化带相隔,对规划居住用地的环境噪声很小。规划区内规划建设一条城市次干道(土地垴北路)和若干支路,部分道路沿线有二类居住用地分布。本次评价要求土地垴北路噪声防护距离按道路红线外不小于20m控制,且噪声防护距离内区域宜进行绿化或作为交通服务设施、仓储物流设施等非噪声敏感建筑物用地,邻路第一排不宜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若必须建设应自行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规划交通布局合理。本规划区内规划1处6班幼儿园、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居住小区级文化站、1处居住小区级体育活动中心、1处托老所、1处污水泵站和1处垃圾转运站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居住小区级文化站、居住小区级体育活动中心、托老所均位于二类居住用地,声环境、大气环境质量较好;规划垃圾转运站紧邻土地垴路,交通位置便利,易安排清运路线,且该垃圾转运站周边为防护绿地及生态绿地,与规划区居住用地、商业设施用地相距较远;规划污水泵站南侧紧邻防洪堤内侧,西侧为商业用地,北侧、东侧紧邻中坝岛规划支路,其产生的臭气可能会对该地块周边设施产生影响,本次环评要求污水泵站采用地埋式,可大大减轻污水泵站的臭气影响。总体上看,规划区配套设施布局合理。1.1规划优化调整及反馈意见(一)控制开发规模。控制区域开发强度和规模,合理规划居住人口和外来游客数量,创造良好的宜居环境,减轻对区域环境影响。(二)合理控制开发进度。规划区建设宜中坝大桥、中坝岛护岸工程建成之后。(三)加强给水管网建设。加快给水管网建设,并协调规划区建设与木洞水厂的建设进度。(四)废水收集处理。规划区应实行雨污分流,区内污水应经管网送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游艇废水应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得直排长江;规划区建设进度应与木洞镇污水泵站、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相协调。(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区应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鼓励使用电动车、船等绿色交通工具,禁止使用煤、重油等大气污染严重的燃料。-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六)固体废物处理。规划区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游艇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游艇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七)防止污染扰民。交通干线临路第一排不宜规划建设住宅楼、学校、医院等对声环境敏感的建筑物,娱乐场所、垃圾转运站、污水泵站应与居住区留出足够的防护距离,以避免污染扰民。(八)文物保护。落实万寿宫文物保护措施。(九)生态保护建设。开发建设活动应尽量减少对现有树木的砍伐,做好绿地规划和建设;中坝岛沿江地带(五十年一遇洪水位以下地区)应建设成为生态湿地,防洪堤应采用生态友好设计;过江桥梁和管道建设应优化选址布局和建设方案,避免对中坝内浩鱼类产卵场造成破坏,具体项目实施应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十)关于游艇码头环境保护的建议。建设前应详细论证设计方案的环境合理性以及其对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保护区、中坝内浩产卵场等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十一)关于环境管理。规划区内的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规划实施前应先期取得相关责权部门关于岛屿可实施建设的相关批文,并落实防洪要求,防洪问题应进行专题论证。1.1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废气:严格执行《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27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整治都市功能核心区及拓展区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4〕2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大气污染防治与湖库整治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2014〕49号)等有关规定。禁止燃煤、燃烧重油等,倡导公共交通、路侧绿化、加强餐饮企业油烟废气净化处理等措施,加强城市道路的机械保洁和绿化防护。废水:采取雨、污分流。规划区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运至重庆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餐厨垃圾交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噪声:合理布局、采用改性沥青路面、加强道路绿化带建设等。生态:尽量保留规划区内山体林地,并选择当地适生物种营造城市绿地,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加强水土保持,加强城市景观塑造;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建设;严格控制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严禁在三峡库区消落带内开展任何施工活动。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保护区环保措施:规划实施过程中:应禁止污水和固体废物进入长江,邻近长江的一侧不应布设强噪声源,加强渔业管理,禁渔期严禁游客和当地居民非法捕捞行为。规划区外:木洞滨江路、中坝岛护岸按照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落实环保要求;游艇码头建设前应开展水生生态专题评价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施时严格遵照其要求;对中坝大桥提出了鱼类保护要求。社会环境:移民安置工作应做到宣传到位、措施得力、政策落实,拆迁应以不降低移民原有生活标准并有所提高为原则,积极创造就业机会,保持移民生活创收活动有序和稳定;切实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万寿宫保护措施。风险:严格执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中保护各种燃气管道及设施的有关规定,控制各种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间距,确保各种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1.1环境准入条件(1)将给排水管网、天然气管道、垃圾转运站、污水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开发建设的优先内容和首要工作提前实施;(2)禁止引进工业企业,只能引进符合规划区功能定位的旅游、居住、商业、服务业等项目;(3)入区宾馆、饭店应不低于《清洁生产标准-宾馆饭店业(HJ514-2009)》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4)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禁止在主城区、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住宅楼内新建、扩建餐饮、加工、维修等产生油烟、废气、异味的项目。根据《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第二十二条-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禁止在主城区、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住宅楼内新建、扩建餐饮、加工、维修等产生油烟、废气、异味的项目。此外,餐饮业设置还有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要求。(5)娱乐业设置应满足《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5号)、“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重庆市“宁静行动”实施方案(2011-2013年)》、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贯彻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渝文广发[2007]124号)等要求。(6)农贸市场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应满足《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的通知》(商建字[2009]88号)相关要求。(7)垃圾转运站总体布置、建筑结构、运营工艺、防护距离、绿地率等均应满足《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技术要求的通知》(渝市政委[2006]110号)的相关要求。(8)规划区内各建设项目应按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等相关要求,视情况编制建设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报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审批,并必须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专项评价要求进行建设。1.1环境管理重庆市巴南区环境保护局在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建设单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1.2公众参与本次评价公众参与采取现场公示、网上公示和现场发放调查表相结合的方式,获取公众对规划实施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区的开发建设普遍持积极支持的态度,并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规划实施单位承诺在区域开发过程中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进行采纳和落实,达到了本次公众参与的预期效果。-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1综合结论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国家、重庆市、巴南区的总体发展战略和功能定位,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改善区域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区域基础设施配套水平等均具有积极作用。规划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增加城市建设用地、人口规模,对区域能源、水资源等资源要素和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环境要素也将产生一定影响。针对这些环境影响,本评价提出了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以及环境准入条件和环境管理建议。评价认为,只要严格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方案和措施,对环境的各种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环境可以接受,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看,经适当优化调整后的规划方案是合理、可行的。-136- 重庆市主城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中坝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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