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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公盛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吨贵金属催化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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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公盛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吨贵金属催化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HangzhouEnvironmentalProtectionResearchInstitute,CCRI国环评证乙字第2015号二○一四年一月 目录1.建设项目概况11.1项目由来11.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11.3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52.1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52.2敏感点及主要保护目标6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93.1项目污染源强93.2环境影响评价及结果93.3项目污染防治措施114公众参与124.1环保公示情况124.2公众调查情况124.3公众调查小结16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66联系方式168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0571-82754657 1.建设项目概况1.1项目由来新昌公盛材料有限公司是国邦医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投资组建的专业从事贵金属催化剂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子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核准注册,拟建于浙江新昌羽林街道沿江东路688号,租赁国邦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新昌和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生产厂区进行生产,租赁面积340m2。本项目将对和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现有厂房进行改造,此外新增生产设备进行生产,对于整个国邦医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而言为技改项目,但对于新昌公盛材料有限公司而言,实质上是新建项目。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45万元,采用氢气还原的技术,拟建铂炭催化剂、钯炭催化剂和铑炭催化剂等催化剂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60吨贵金属催化剂的生产能力。经分析,本项目实施后产品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本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真实、客观、科学的评价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为此,新昌公盛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我院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通过在对拟建项目周围实地踏勘、工程分析、类比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供有关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审批和环境管理的依据。1.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1.2.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年产60吨贵金属催化剂技改项目(2)建设单位:新昌公盛材料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绍兴市新昌县羽林街道沿江东路688号(4)项目性质:新建(5)行业类别: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6)总投资:145万元1.2.2项目生产规模及产品规格车间拟建铂炭催化剂、钯炭催化剂、铑炭催化剂等催化剂生产线,8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0571-82754657 年生产规模为60吨,年工作日250天,则平均日产量为240千克。各催化剂产品规模的具体情况见表1-1。表1-1本项目建成后整个公司的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产品规格产品规模备注1铂炭Pt/C催化剂1%~10%,平均5%15t/a本处按干品计算,实际成品含水率60%2钯炭Pd/C催化剂1%~10%,平均5%40t/a3铑炭Rh/C催化剂1%~10%,平均5%5t/a合计60t/a1.3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必须符合以下原则。1.3.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根据《新昌县生态环境功能区划(2012年修编)》,公盛材料所在的区块位于羽林街道城镇与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II1-60624D03),属于优化准入区。根据本次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现状特征和工程特点,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而且本次项目的建设是利用其他公司的现有厂房,不新征土地,不新建厂房。从企业污染排放情况来看,本项目污染物产生量少,且经过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属于污染较重的工业企业。经计算本项目单位产值水耗为0.55t/万元,远远小于30t/万元的控制指标;COD/万元产值为0.018kg/万元,也远远小于1.3kg/万元的控制指标要求。因此本项目在该地块上的建设基本符合新昌县生态环境功能规划。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实施清污、雨污和分质分流制。生产废水经和宝污水站预处理后接入区域截污管网,送嵊新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统一外排曹娥江,不排至内河水体环境;酸雾和氮氧化物经降膜吸收回用后,至废气吸收塔处理后排放,活性炭粉尘则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室内排放;危险固废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因此本项目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原则。3、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8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0571-82754657 本项目建成后,进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最终排放量为氮氧化物121.8kg/a、化学需氧量55kg/a和氨氮5kg/a。其中氮氧化物的替代比例为1:1.5,需替代平衡量为317.85kg/a,替代来源可从2010年新和成工业园关停项目中替代平衡。化学需氧量的替代比例为1:1.2,需替代平衡量为66kg/a;氨氮的替代比例为1:1.5,需替代平衡量为7.5kg/a。由于公盛材料公司所租的和宝公司年产250吨兽药原料药精烘包车间GMP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13年9月搬迁至山东国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沿江东路688号不再实施生产,且该项目原审批新增排污量:废水量2051t/a、CODCr0.56t/a、氨氮0.02t/a,大于本项目所需排污量,因此该项目原审批的排污量可调剂给本项目使用。本项目所需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总量已与和宝协商一致,从和宝公司总量中替代平衡。4、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和宝污水站预处理后接入区域截污管网,送嵊新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统一外排曹娥江,不排至内河水体环境;酸雾和氮氧化物经降膜吸收回用后,至废气吸收塔处理后达标排放,活性炭粉尘则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经过有效处理处置后,外排量为零;采取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厂区周围环境敏感点能达到相关功能区的标准。经以上污染治理措施后,企业周围和保护目标的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不会使现状环境质量出现降级。因此符合维持环境质量的原则。1.3.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本项目所用的原料较简单,毒性较低;生产工艺先进,反应产生的物质较清洁;项目所选用的设备均符合《化工企业整治验收标准》、浙经贸医化〔2005〕1056号和《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要求,从设备装备方面来看,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料经处理后可回用于生产中;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过有效的防治措施后,能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基本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具体详见清洁生产章节)。2、省环保厅行业环境准入条件的符合性本行业省环保厅没有规定专门的环境准入条件。3、化工石化类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的符合性8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0571-82754657 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风险是盐酸泄漏和废水发生事故性排放的污染物超标排放。公司运营要防止治理设备超负荷运行;对三废治理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定期监测,确保废气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避免不正常运行造成的事故性排放,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事故排放时可进入和宝的事故应急池内。总之,该公司管理规范,每一工序都有规范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对于可能出现的最大可信风险事故有完善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具体详见环境风险评价章节。企业应按照本环评报告的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纳入“三同时”验收管理,将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向降到最低。4、公众参与要求的符合性综合公众调查结果表明,企业周边的村民住户和企业对本项目的建设还是比较关心支持的。有个人和团体希望企业能充分考虑保护环境,保护民众的利益,减少生产过程中“三废”的产生量,使当地的环境能在承受范围以内,要求公司“三废”的排放必须按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做到达标排放。环评要求企业加强双方关系,做好以人为本,使企业的生存建立在群众满意的基础上。同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旦超标,则应立即停产整顿。另外从对公众对项目的总体态度来看,单位和个人普遍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区域经济的发展。1.3.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本项目建设地位于沿江东路688号,租用和宝的车间进行建设。本项目位于新昌县工业园区内,结合新昌县城拔茅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用地符合规划中三类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是基本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2、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1)国家产业政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贵金属催化剂材料为鼓励类产业,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故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浙江省产业政策本项目未列入《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符合浙江省的产业政策。(3)绍兴市产业政策8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0571-82754657 根据《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鉴湖水域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文化遗址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保护区无关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新昌县工业园区,属于工业集聚区,不属于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鉴湖水域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文化遗址保护区内,故符合《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从以上分析可见,公盛材料年产60吨贵金属催化剂技改项目符合国家、浙江省和绍兴市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2.1.1项目周围概况公盛材料位于新昌县羽林街道沿江东路688号,利用和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进行改造,不涉及新征土地。本项目位于和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的靠北边,具体见附图4。本项目东南西北均为和宝生物科技的厂房,东侧为固体原料库,南侧为仓库,西侧为和宝的研究楼,北侧为闲置房。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210m的浙江新昌职业技术学校城东校区和西侧212m的城东住宅区。2.1.2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①由监测结果可知,区域内常规污染物SO2、NO2的小时浓度及日均浓度污染指数、PM10的日均浓度污染指数均小于1,特征污染物氯化氢的小时浓度污染指数也均小于1。说明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较好,能满足相应的空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②根据监测结果,新长江棣山取水口和新昌水文站断面各指标监测值除石油类偶有超标外,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水质要求,说明本项目附近水环境质量较好。③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5.8~59.3dB、夜间噪声值为43.6~46.7dB,目前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淮要求;敏感点职业技术学校城东校区处,昼间噪声值为48.8dB、夜间噪声值为41.9dB,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8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0571-82754657 》(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说明本项目周围声环境均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④由监测结果可知,附近区域地下水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要求,说明区域地下水水质现状良好。⑤由监测结果可知,区域土壤各项指标除铜超标外,其他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说明目前项目附近的土壤环境一般。铜的超标0.22倍,原因不明,分析可能为土壤中酸性较强的缘故。本项目中不含铜元素,不会加重铜超标对环境的影响。2.2敏感点及主要保护目标(1)地表水环境:包括西侧的新昌江在厂址附近段,要求的水质类别为Ⅲ类,且新昌江不属于《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中所划定的保护范围内;(2)空气环境:公司附近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210m的浙江新昌职业技术学校城东校区,其他为项目附近的居民点,空气环境质量均要求为二级;(3)声环境:最近的现状农居点距离公司厂界已达210m,噪声对其已基本无影响,故公司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要求为2类;(4)地下水环境:厂区内及周围20km2范围的地下水环境,要求的水质为Ⅲ类标准;(5)生态环境:厂址附近的生态环境;主要环境敏感点详见表2-1和图1。表2-1公司周围主要环境影响敏感点序号点位离本项目距离相对所在方位敏感点规模备注1地表水环境新昌江63m西侧河宽为75m地表水Ⅲ类标准2空气环境青山头村254m东侧约278户,共583人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白段村1670m东侧约80户,共230多人浙江新昌职业技术学校城东校区210m南侧为职业技术学校分校棣山村1205m东南侧约216户,共960人新民村平川桥426m南侧约350户,共1000人下家1086m南侧枫树湾1610m南侧南明街道城区住宅区212m西侧2500m范围内约6500户,约2万人南泥湾青林寺480m西南侧约320户,共917人8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0571-82754657 盘龙里1200m西侧新屋头2000m西南侧羽林街道城区住宅区800m北侧2500m范围内约2000户,约5000人岙元村690m北侧约175户,共480多人马大王村1950m北侧约400户,共1110人年岙村1533m东北侧约90户,共280多人3地下水环境厂区内及周围20km2范围内不作为饮用水源地下水Ⅲ类标准4声环境无无//2类标准5生态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6其他经现场踏勘,项目附近并无古树名木及文保单位等需要特别保护的单位8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0571-82754657 1670m254m1533m1950m1000m212m1200m480m1670m1610m1086m2000m426m210m2#图1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图8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0571-82754657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项目污染源强表3-1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汇总表项目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废气HCL791.58kg/a791.23kg/a0.35kg/aHNO354.17kg/a45.499kg/a8.671kg/aNOX304.56kg/a182.76kg/a121.8kg/aH2347.63kg/a0kg/a347.63kg/aN27800kg/a0kg/a7800kg/a活性炭粉尘570kg/a553kg/a17kg/a废水废水量1097.1t/a0t/a1097.1t/aCODCr0.55t/a0t/a0.55t/a(纳管量)0.055t/a(环境量)氨氮0.038t/a0t/a0.038t/a(纳管量)0.005t/a(环境量)固废盐酸硝酸废桶160kg/a160kg/a0其他原料废包装袋40kg/a40kg/a0生活垃圾1300kg/a1300kg/a0合计1500kg/a1500kg/a03.2环境影响评价及结果(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①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投产后,大气污染因子HCL、粉尘和NOX的最大小时占标率均小于10%,说明本项目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较小。各因子在敏感点处的影响值,即便在叠加环境背景值后其仍能满足《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而且本项目影响比重较小,说明本项目对敏感点处影响极小。环评要求企业落实好各项污染物的收集及处置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使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②根据计算结果,综合考虑,本项目要求的卫生防护距离为金属溶解室向外延伸50m和活性炭投料室向外延伸50m。本项目四周最近的现状敏感点距离项目厂界已达210m,故项目建设地现状情况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建议今后在其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再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1097.1t/a,日均产生量为4.39t/d,产生量较少。废水中CODCr浓度约127.6mg/l,氨氮浓度约为5mg/l,浓度均不高。·17·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0571-82754657 本项目废水水量和水质可以达到和宝污水预处理站的处理规模要求。项目废水经过和宝污水预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嵊新污水处理厂,最终排放曹娥江。由于曹娥江全年平均流量比较大,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时企业废水总排放量仅占曹娥江流量的万分之零点几,各污染物的浓度预测值极低,对曹娥江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要求本项目做到清污、雨污和分质分流,在正常情况下,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纳管排放,只要本项目做好污水的收集,防止污水进入内河,则对内河水质基本无影响。(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和危险固废堆场等的渗漏影响,废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石油类、和氨氮,本项目涉及的贵金属为铂、钯、铑,均为惰性金属,化学性质稳定的,没有毒性,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管网,送嵊新污水处理厂处理,在做好厂内调节池和污水管网等的防渗防漏工作后,一般不会直接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但本项目产生的内衬废包装材料等固废属于危险固废,要求做好危险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防漏工作。同时,为防止出现事故性排放,要求企业切实做好污水收集池等的防渗防漏工作,完善污水应急设施,利用现有项目已建成的应急事故储存池和消防水池,在厂内污水预处理站非正常运行情况下,企业污水能够及时止排,降低废水超标排放污染事故风险。经分析,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大。(4)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投产后,预计在运营过程中,厂界昼夜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南侧的浙江新昌职业技术学校城东校区,距离本项目车间210m;最近的住户区为西侧的南明街道城区住宅区(最近为东方花园小区)距离本项目车间212m。经距离等衰减后,本项目整体声源对于敏感点的贡献值已小于10dB,故本项目建成后,各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基本保持在现状水平,故本项目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5)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固废包括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桶和废包装袋属于危险固废,其中废桶返回原料提供厂家回收再利用,废包装材料则需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卫生填埋处理。·17·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0571-82754657 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基本上能做到综合利用,周围环境基本能维持现状。3.3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表3-2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验收要求项目分项要求采取的治理措施治理效果废水处理管网布设根据《浙江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要求,工艺管线要求采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防止跑、冒、滴、漏等分质收集离心洗涤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冲洗水先经过沉降槽收集沉淀后,回用沉淀物,上清液同废气处理吸收废水一起进入废水调节池,调节酸碱度后进入和宝污水处理站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事故应急针对盐酸和硝酸的高位槽破裂风险,在区域下方设置事故应急桶,酸液通过管道进入应急桶;其他事故排放废水可经过和宝现有的污水管网进入和宝的事故应急池;在清下水排放口配备事故应急池,并配备事故应急池和清下水排放紧急切换系统保证事故性废水全部进入事故应急池内废气和粉尘处理溶解室废气溶解室通过抽风和送风系统,形成微负压状态;在每个溶解锅上方设置了集风罩进行收集,废气先经过二级降膜吸收,再经过一级含硫代硫酸钠碱喷淋(旋流板废气吸收塔)进行处理废气和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投料室粉尘将投料室进行封闭后,将粉尘抽至布袋除尘器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固体废物处理盐酸硝酸废桶由原料提供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固废达到(GB18597-2001)的要求,一般固废达到(GB18599-2001)的要求其他原料废包装袋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噪声治理(1)注意设备选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2)厂区内合理布局,将高噪音设备尽量置于整个厂区中部位置;(3)对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房,主要生产车间墙体采用中空框架结构并加设双层隔声门窗,风机进出口加消声器、隔声罩及减振器;(4)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垫,在风机的进出口采用软管连接;水泵进出水管上采用可曲挠橡胶接头,使设备振动与配管隔离;(5)对于厂区内进出的大型车辆要加强管理,厂区内及出入口附近禁止鸣笛,限制车速;(6)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现设备有异常声音应及时检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其它排污口位置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排放口挂标志牌,建立专门档案,配备在线监控设施环保机构和人员配备专职的环保人员,定期厂内自测和委托监测环境监测与管理建立环境监测与管理档案,环境监测与管理档案,岗位职责,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应急演习档案资料·17·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0571-82754657 4公众参与4.1环保公示情况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办法》和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项目环保审批前应进行环保公示。(1)第一次公示本次项目于2013年9月29日至2013年10月16日在项目所在的新昌县羽林街道临江社区居民委员会、新昌县羽林街道办事处和新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宣传栏进行了第一次环保公示。在第一次公示期间环评单位及当地环保局未接到村民和有关单位的来电、来函,公示照片及相应证明见附件。(2)第二次公示本次项目于2013年11月21日至2013年12月4日在项目附近的新昌县羽林街道临江社区居民委员会、新昌县羽林街道办事处和新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进行了第二次环保公示。第二次公示期间环评单位及当地环保局均未接到村民和有关单位的来电、来函,公示照片及相应证明见附件。4.2公众调查情况4.2.1公众参与形式本次公众参与依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55号)规定的内容,采用发放调查表、公示公告等形式,分别对一些团体和个人进行了调查。为了真实客观反应公众意见和建议,根据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的关系,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的原则发放调查表,以达到公正、不带有调查者倾向和个人情况的目的。在调查表格的设计中,选择了与公众关系最密切及敏感的问题,为方便公众,回答问题多用选择打“√”的方式进行。4.2.2调查内容1、您(贵单位)对项目的了解程度;2、若觉得项目会带来环境污染,请指出是何种污染;·17·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0571-82754657 1、对项目选址合理性的看法;2、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周围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3、从经济发展角度看是否应建设本项目;4、项目是否存在风险;5、对业主治污的信心;6、对本项目生产的总体态度。4.2.3调查对象本次公众调查主要针对评价范围内团体和个人。其中团体对象主要为项目周边企业、村庄及管理机构;个人调查对象主要为项目周边民众。4.2.4调查结果分析根据调查记录与收集获得的资料,进行了分类汇总分析,阐述当地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周围居住民众,对企业生产的关心、了解的程度,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参与意识,并针对民众所关心并担心的问题,通过本环境评价报告反馈给企业和有关管理部门,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将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对环境影响程度减少到最低限度。为使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高产品质量,节省能耗,降低成本,减少“三废”的产生起到促进作用,并更好地使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有机的统一。本次公众调查于2013年11月份共发放民众个人调查表51份,团体调查表22份。实际收回民众个人调查表51份,团体调查表22份。调查对象统计见表4-1。表4-1公众参与调查对象统计表单位调查个人调查被调查团体数22被调查人数(人)51性别男30女21其中政府机关5年龄>20,≤3014学校1>30,≤4017>4021工业企业14职业干部6职员23商铺2农民8其它14调查结果详见表4-2。·17·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0571-82754657 表4-2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汇总表调查内容调查结果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个人单位人数(人)比例(%)数量(个)比例(%)您(单位)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很了解1529.41313.6有所了解3262.751881.8不了解35.8814.5若觉得项目会带来污染,请指出是何种污染废水2039.22418.2废气2549.021254.5噪声、震动00.0029.1固废35.8800.0无污染35.88418.2对项目选址合理性的看法合理3874.511881.8还可以1325.49313.6不合适00.0014.5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周围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有利影响59.801045.5不利影响815.69522.7影响不大3160.78522.7很难说713.7329.1从经济发展角度看是否应建设本项目应当3976.472090.9不应当00.0000.0无所谓1223.5329.1项目是否存在风险有713.7329.1无3364.711672.7很难说1121.57418.2对业主的治污信心有4894.1222100.0不大35.8800.0无00.0000.0对本项目生产的总体态度接受4792.1620100.0不接受00.0000.0无所谓47.8400.0其它建议和要求无无无无根据调查记录和民众的走访的调查结果表明:·17·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0571-82754657 (1)被调查对象绝大多数对项目的建设表示很了解或者有所了解,也有少部分调查对象表示对项目不了解。结论及相关说明:在走访调查中我们发现,少部分公众对本项目不了解,因此企业有必要就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向周围公众作普及性的宣传和介绍,让周围的民众能切实了解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以便得到周围各村居民的理解和支持,本次环评也进行了2次公示来增加周围公众对项目的了解程度。(2)被调查对象中大部分公众或单位认为项目会有轻微污染,主要污染以废气为主,其次为废水,部分调查对象认为基本无污染。结论及相关说明: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废气是治理的难点,也是重点,企业应注重废气,尤其是氯化氢和氮氧化物的收集及治理措施,要求派专人对企业的环保进行负责,定期更换酸雾吸收塔的吸收液,确保废气达标排放。(3)被调查的民众和单位大多数对项目选址认为合理或还可以,仅有一家企业表示不合理。结论及相关说明: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物处理措施的前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以内,同时项目地块区位优势明显,厂区位于新昌县工业园区内,交通、电力等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周围环境敏感程度一般,被调查的民众和单位大多数对项目选址认为合理或还可以。仅有一家企业认为选址不合理,原因不明,但对本项目总体还是表示接受。(4)被调查的民众和单位大多数认为项目的实施对周围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不大,部分民众和单位认为有不利影响,但所占比例较少,其余的民众和单位对项目实施后的影响暂时还很难说,以后会持续关注。(5)被调查的民众和单位大多数认为项目的实施对区域经济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结论及相关说明:本项目投入小,资金回报大,促进了税收,且本项目的实施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就业机会,改善了就业人员家庭生活条件。(6)被调查的民众和单位大多数认为项目无风险,部分民众和单位暂时还不清楚,少部分民众和单位认为存在一定的风险。结论及相关说明:·17·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0571-82754657 被调查的对象认为本项目虽未化工项目,但涉及的危险物品少,产生的污染物量少,经过治理后对对周围环境影响小。但人有部分调查对象认为本项目使用的危险物质,若发生事故,会对周围环境存在较大的影响风险。环评针对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风险评价并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将环境风险降低到最低,同时即便项目出现泄露和事故性排放等风险,也会将废液或污水站生产废水排入事故应急池内,同时要求生产车间采用大理石铺设,对事故排放起到缓冲作用,不会进入到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体,事故基本上能够控制在厂区范围以内,不会向周边蔓延。(7)被调查的民众和单位大多数对业主的治污表示有信心,其余部分表示信心不大。结论及相关说明:被调查的民众和单位大多数均有一定的环保意识,认为企业的生产必须配套相应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同时认为当地政府部门对企业也会进行监管,如果治污不达标,将会受到行政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同时,企业也承诺将切实履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好项目的各类污染物的防治工作,确保达标排放,将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降至最低。(8)被调查的个人中92%对项目建设表示支持,其余表示无所谓;被调查团体中100%对项目表示支持;无调查对象反对项目建设。4.3公众调查小结综合公众调查结果表明,广大群众和企业对本项目的建设还是比较关心和支持的,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均未有反对意见。环评要求企业加强企群关系,做好以人为本,使企业的生存建立在民众生存的基础上。同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旦超标,则应立即停产整顿。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新昌公盛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吨贵金属催化剂技改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本项目实施将带来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同时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城镇发展总体规划;该项目工艺设备先进、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少,可由新昌县减排削减量中平衡;项目距离附近敏感点有一定的距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之内。·17·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0571-82754657 因此,只要新昌公盛材料有限公司认真落实本评价提供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政策,尤其是落实好废水、废气和噪声的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则新昌公盛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吨贵金属催化剂技改项目的实施从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6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新昌公盛材料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新昌县羽林街道沿江东路688号邮编:312599联系人:陈小刚联系电话:13605850960环评单位名称: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拱秀路288号邮编:311201联系人:娄小丹联系电话:0571-82754657传真:0571-82754657·17·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0571-82754657'